非同寻常:赖斯成长回忆录-离开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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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搬进了一幢有三间卧室的普通房子,这种房子是租给年轻员工的,租金很低,最长两年。父母把主卧室分给了我,因为主卧里面有独立的卫生间,我年龄大了,这种事情就不能随便了。

    我们的一户邻居是以色列人。内塔尼亚胡教授,做的是希伯来研究,在宗教系教书,这样我父亲和他就有了共同的兴趣。内塔尼亚胡家有三个儿子,但只有一个年纪还小,住在家里。大儿子比博上大学了,二儿子在以色列国防军中服役。逾越节假期,我们两家在一起吃了一餐饭,现在我知道那叫做逾越节家宴。多年后,比博·内塔尼亚胡第一次当选以色列总理时,我父亲提醒我说,这个例子证明,人与人的距离要远远低于“六度分隔理论”所说的六个人。现在我见到比博,都会请他代我问候内塔尼亚胡教授。

    爸爸的工作是招生部助理主管兼艺术与科学系副主任。他的朋友兼导师、塔斯卡卢萨的约翰·布莱克本也调到了丹佛大学,任副校长,这或许不完全是偶然吧。

    虽然丹佛大学和斯蒂尔曼有天壤之别,爸爸同样很快就成了大学里的重要人物。丹佛大学是私立学校,学费昂贵。有人说这儿有点像个俱乐部,都是富家子弟,要么是进不了常春藤联盟的大学,要么是想滑雪——要么两者兼而有之。丹佛本身比全国任何大城市都单一。我还记得,有时候在街上整天都看不到一个黑人。

    爸爸的一项任务就是促进学生的多元化,学校给了他足够的空间。他经常前往各大城市招收黑人学生,这有时候是很困难的。在纽约和芝加哥这种地方长大的孩子,会觉得西部的山区很陌生。在爸爸招收的学生中,有几位来自亚拉巴马,比如拉里·奈维斯和哈丽雅特·戴尔·拉特利奇,他们都曾是爸爸在伯明翰时的“青年团”成员。“入校可用不同标准,离校或毕业只用一个标准,大学应该致力于推行这一原则。”他说。这一主张,涉及了平权措施相关争论的核心问题。

    一年后,我父亲增加了丹佛大学的黑人学生数量,全校一万名学生,黑人学生约有一百位。他相信,关键是要有足够的经济支援。“找到一名学生,让他或她申请入学,却弄不到资助,这有什么用处呢?”他问。为了探寻一个可持续的方案,爸爸创立了教育机会项目(EOP),可给需要额外帮助以支付书籍和房租等基本费用的学生,发放最高八百美元的资助。这个项目独一无二,不是说项目的目标,而是项目的资金来源:校园内的停车计时器。这么一个有创意的项目,校方没有理由拒绝。爸爸意识到,学生们需要一些社交渠道,他成功地从学校预算中每年划出一千五百美元,专门资助黑人学生的社会交往活动。

    仅仅让学生多元化,还是远远不够的。爸爸去找米歇尔校长和布莱克本博士,跟他们说,他想制订一个课程计划,让丹佛所有的学生都能充分理解美国黑人。他设想的是一个完全的黑人研究项目,还要建立一个足以让全国人妒忌的图书馆。爸爸在丹佛学生报纸上写了一篇文章,热情洋溢地介绍他的计划,强调这一新课程的必要性:“芝加哥起了火,大家才知道原来那儿真的有贫民窟;华盛顿游行了,大家才知道原来美国存在歧视。这本来是没有必要的。如果意识到同胞们的需求,我们就应该采取行动。”

    丹佛是所私立学校,开设爸爸设想的这种新课程,学校有较大的自由空间,这一点爸爸有清晰的认识。他开设一千八百年前的非洲史,除此之外,他还想开一门研讨课,然后在此基础上开设更多少数族裔的课程,并在常设系部中任命黑人教授。他说:“丹佛大学所有学院中,有一名非裔管理人员,艺术与科学系有两名兼职人员,仅此而已,这让人难以理解。”爸爸希望研讨课只是个起点,以此鼓励学生开拓视野,将学业与公共服务及社区生活结合起来。

    根据计划,这门课在1970年冬学季开始,安排在星期一晚上,学生可以得到两个学分。有一天爸爸上车的时候兴高采烈,因为他刚刚印好了宣传材料。传单上印着一面美国国旗——但星星是黑色的,长条是红黑相间的。“这会让他们有点儿生气,”他说,“对这个地方来说,这是好事。”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爸爸邀请来参加研讨课的这批人都是不同寻常的。课程名为“美国的黑人经历”,学者与教育家,艺术家与社会活动家,政治家和运动员,都聚集到这门课上,提出各自独到的见解,有时候也会产生共鸣。还有一些民权运动领袖,比如朱利安·邦德,她是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的创始人之一,还有范妮·洛·哈默,1968年民主党全国大会召开时,她曾领导人们进行抗争,要求另选密西西比州的代表。

    有时候,这门课会导致直接行动。举个例子。1970年哈默在课堂上演讲时提到,她没法让联邦检察官到密西西比的太阳花县监督公平选举。米歇尔校长是美国民权委员会成员,他敦促司法部解决这一问题,司法部便派了联邦检察官前往密西西比。哈默的演讲还激发了一个大型的公共服务项目,包括在“太阳花县日”那天,在全市范围内捐赠衣物。第二年,在圣母大学校长西奥多·赫斯伯格的率领下,民权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起来上了一堂课。

    偶尔,文化界人士还会应邀前来表演,比如“拉姆塞·刘易斯三人组”及诗人尤塞尼·尤金·珀金斯。不过,还是以政界人物居多。队列中还有年轻的查理·兰戈尔,当时是纽约州议员,以及拉尔夫·梅特卡夫,来自伊利诺伊州的美国国会议员及国会黑人议员团创始人。

    很多演讲者在黑人政治中算比较激进的,比如迪克·格雷戈里和路易斯·法拉克汉。洛·豪斯和查尔斯·赫斯特也从芝加哥的马尔科姆·X学院来了,196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上戴着黑手套高举手臂而广为人知的三位田径明星——汤米·史密斯、约翰·卡洛斯和李·埃文斯——也来做了演讲。有一次课上,大家与1971年阿提卡监狱黑人囚犯绝食抗议者进行电话连线。当然了,爸爸还邀请他的朋友斯托克利·卡迈克尔来做过几次讲座。

    因此,“美国的黑人经历”课程还是很有锋芒的。由于这个原因,在一次课程进度报告中,我父亲提醒大学里那些匿名的评论者,“该研讨班最核心的目标与希望是改革,而不是革命,”他强调,“研讨班不是暴力革命的集结场所。”爸爸的观点是,如果研讨班能够鼓励黑人群体提出更多要求,就不能说这个课程没有理论价值。

    实际上,父亲对黑人政治激进的一面很感兴趣。没人教育我说法拉克汉是叛徒,或者说黑豹党是恐怖分子。他们有他们的长处,必须严肃对待。多年后,当时的参议员奥巴马与激进者有很多联系,引起了普遍关注,我在想,如果换做我们家饭桌上那些客人,不知道会怎么样?

    斯托克利·卡迈克尔尤其如此,他几乎每年都要到丹佛来一次。1973年,爸爸甚至还邀请他到成人教育论坛上演讲,这个论坛在山景大道长老会教堂举行,该教区几乎全是白人,比较富裕,我们在那个教堂做礼拜,爸爸则是那里兼职的助理牧师。斯托克利不再穿军服,而是穿着订制的西装,演讲结束时,绝对保守的听众们全场起立,向他致意。随后,我们全家站在斯托克利旁边的时候,我们听到一位女士说:“嗯,他不是那么差嘛。”斯托克利转过脸来,对我们说:“她以为我要干什么?爬到吊灯上去吗?”

    和斯托克利·卡迈克尔的交往,对我也有影响。他到我家,亲切地喊我“petite soeur”(小妹妹)。我还记得坐在他的车后座上,跟着收音机的音乐唱歌,有的歌词诋毁黑人家庭,他会不高兴。他讨厌“诱惑乐队”的那句歌词:“爸爸是块滚来滚去的石头——他放帽子的地方就是家。”斯托克利会问:“跟孩子们说这些话干什么?”

    后来,我大了一些,对苏联政治更感兴趣,他越来越痴迷于列宁主义和社会主义,我们俩会就此展开辩论。我没有接受共产主义以及卡尔·马克思的教导,他显然认为我这是被人误导了。不过,斯托克利·卡迈克尔很聪明,我必须不停地完善我的观点。我们辩论的时候,父亲在一边高兴得很,他总是很喜欢思想的激荡,有机会就要“在锅里搅一搅”。

    多年来,我一直在想,父亲保守且支持共和党,为什么会对斯托克利·卡迈克尔这样的激进派感兴趣呢?我问过他,他说他喜欢观点的交锋。他的确喜欢挑战他们对观点容忍的极限,让人不舒服,真的——无论面对的是学习《圣经》的教民,还是教室里的学生。

    但我后来相信,事情不是这么简单。有人认为黑人能从与非洲的亲密关系中得到帮助和支持,父亲有时候会嘲讽这种看法。“美国就是我们的家,”他说,“非洲不属于我们,我们也不属于非洲。”有时候他还说,奴隶制度的悲剧,让我们有机会在地球上最自由、最繁荣的国家生活,这话让我惊诧不已。他热爱美国,经常说,当美国人,是运气好,应该感激。激进分子愿意用力量与骄傲来对抗种族歧视,而不是顺从与谦卑,对于这一点,父亲又明确表示欣赏。

    爸爸尤其擅长引领、规划在白人世界中获得成功的道路。但是,我知道,关于美国黑人的境况,他内心中埋藏着深深的愤怒。偶尔,他的愤怒会流露出来,比如圣诞老人歧视他女儿的时候。种族融合之后,看到白人服务生穿梭往来,给点小费便非常感激,父亲和阿尔托舅舅有时会笑出来。“他们那样对待我爸爸,现在就该夹着尾巴做人。”我曾听见阿尔托这么说过。父亲在一旁大声表示赞同。不过,大多数时候,父亲不会让自己的怨恨情绪流露出来,也不会因此失去判断力。也许让黑人激进分子到他所在的白人世界发言,帮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在丹佛获得终身职位后一年,爸爸在事业上取得了很大成绩,有五百多人来听他上课。我在圣玛丽也有进步,交了一些新朋友,还找到了新的兴趣——古代史。我在全州的希腊罗马史竞赛上获得了冠军。不过,那实际上只是地方学校之间的一次小比赛,竞争者并不多。但父母还是非常骄傲。

    在圣玛丽的确发生过一件不开心的事,让父母开始怀疑,当初送我到这所学校的决定是不是错了。学术能力预测时,我成绩不好(标准化考试我一直都不擅长,到现在还是这样),指导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看看考试结果。“你成绩不太好。”她说。我比其他同学要小两岁,但这一事实她并不理会。“也许你应该考虑报考专科学校。”我当着她的面大笑起来。我谢过她的建议,走了。回家之后,我跟父母说了这件事,他们可没觉得好笑。他们要到学校去质问指导老师。我求他们不要去,最后他们听了我的。这件事我讲过好多遍,特别是在斯坦福当教务长的时候,这有几个原因。第一,由于我本人的经历,我对用标准化测试预测学生前途表示怀疑。第二,我意识到自己很幸运,因为在父母的肯定下,我的自我意识逐渐培养了起来——那时候他们希望我不要怀疑自己。有很多年轻人,特别是少数族裔的人,有可能会将类似的负面信息内化,然后就放弃了,这一点我一直很担心。

    不过,总体上,我很喜爱在丹佛的生活。头年制订的严格的钢琴和滑冰训练计划,我一直在执行。我在钢琴上的进步尤其快,开始参加全国和地区性的比赛。不过,我第一次参加重要比赛的经历,几乎是场灾难。我凭记忆弹一首莫扎特的钢琴奏鸣曲,但弹了几分钟就忘记了,于是接着弹后面的部分,把中间漏掉了。评委说,“你弹的那部分是很好的”,但我感到非常绝望。这是我第一次弹得这么失败。父母都支持我,不停地说我弹得有多好。那一刻,我意识到,有些失败必须一个人慢慢去领受。我谢谢他们的关心,然后整个晚上都在翻来覆去地弹奏那首灾难性的曲子。我知道,自己没有为这次比赛做好准备。也许是因为弹钢琴在身体和精神上都有很高要求,所以表演前不可能像准备考试那样“突击”。换句话说,一天练习八个小时,和连续八天每天练习一个小时,结果是不一样的。我到最后一刻才开始准备,所以就出了问题。

    几天后,我问钢琴老师,下场比赛什么时候举行。下一场是冬天的青年艺术家地区赛。我立即报了名。父母问,用大钢琴练习是不是有帮助?我们花了几个星期,到各个钢琴店里找合适的琴租下来。这些准备工作都发挥了作用,这次比赛我赢了,父母就把这架钢琴买了下来。后来我知道,为此他们借了一万三千块钱。直到今天,我还在弹这架查克林牌大钢琴。

    我和爸爸的生活都挺好,但妈妈搬到丹佛之后,却遇到了不少困难。她不能马上找到工作,我第一次意识到,妈妈的自我意识和她的教师身份密切相连。她真的很想念家人,尤其是她母亲,我们钱不多,不能经常回伯明翰。为了让日子过得充实一点,母亲决定全心操持家务——甚至还学着在家里烤面包。不管我们吃不吃,她每个星期都做面包。十四岁的时候,我就从妈妈身上看到,如何让自己活得满足而幸福,尽管你的潜力没有完全发挥。

    母亲也不喜欢西部随随便便的作风。伯明翰,甚至塔斯卡卢萨,都一直有某种社会等级制度,我们的地位比较高,足以满足母亲的社交期望。那时候,丹佛还是个不起眼的牛仔小镇,文化设施极少。户外运动、滑雪、远足,还有你想不到的——牛仔竞技比赛,基本上也就是主要的社交活动了。就算丹佛有文化精英阶层,我们也不在其中。我们认识的人,很少举办南方常见的时尚家庭派对或舞会。

    搬到丹佛后不久的一天晚上,我们应邀参加大学里的一个鸡尾酒会。母亲根据在亚拉巴马时的习惯,穿了半正式的衣服。到那儿才发现,大家穿的都是长裤加夹克(大多是涤纶面料)。母亲显然觉得有些难堪,不过上车的时候,她说:“康多莉扎,你穿得比人家正式,是对人家的批评;人家穿得比你正式,那就是对你的批评。”很多年来我一直记着这句话,并按这个原则穿衣服。这句话很能反映母亲的性格,也说明她多么重视社交礼仪,重视好的衣服。

    虽然文化上有差异,但赖斯这一家人还是慢慢安顿了下来,生活比较舒适。冰球成了我们生活中的重要部分,就像以前的橄榄球一样。丹佛大学没有橄榄球队,但冰球队多次获得全国冠军。头一年我们“临时”待在丹佛的时候,就去看过比赛。现在我们买好了季票,焦急地等待着周五周六丹佛与西部运动联盟中某个对手之间的比赛。我们尤其喜欢与科罗拉多大学之间的主客场系列比赛,在大赛之前,常常要到科罗拉多温泉市的布罗德莫酒店好好吃上一顿。爸爸成了员工运动委员会的成员,所以我们能得到很好的座位,也有机会认识冰球运动员。我父母很喜欢年轻人,他们大多来自加拿大西部,父母对他们像对儿子一样,经常邀请他们来吃饭。这对我也不错,因为我与那些称做“男生”的特殊群体,开始有了积极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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