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一座价值连城、金碧辉煌的庙。此处系用其反讽意味。
“我吃惊地看着她。‘我的天哪,’我心想,‘这也能是个女人?这样一个又漂亮又文弱的女人,而且她还只是个女孩子!她的心竟然这样狠!’同时我也想告诉她,她是个魔鬼,我不愿再与这件可怕的事情有任何关系。可她又是那么漂亮,所以,想来想去我还是经不起诱惑……”
——詹姆斯·麦克德莫特与肯尼思·麦肯齐的谈话,引自苏珊娜·穆迪,《森林开发地的生活》,1853
……因为这就是女人的命运
长时间的耐心与沉默,像无言的鬼似的等待,
直到一个询问的声音打破沉寂的符咒。
这便是许多受苦的女人的内在心境
像地下河一样不见阳光,静静地在深处流
穿过黑暗的洞穴山川……
——亨利·沃兹沃思·朗费罗,《迈尔斯·斯坦迪什的求婚》,1858
45
布雷德利、波特和麦肯齐律师事务所设在皇帝西街的一幢新建的、但略显矫饰的红砖建筑里。在办公室外间一张高书桌后面坐着一个瘦长的青年,正在用一支钢尖的笔在纸上乱涂。西蒙走进去时他惊跳起来,像狗抖动身子一样把墨点洒得到处都是。
“麦肯齐先生在等候你,先生。”他说。他在说“麦肯齐”一字时非常尊重。他真年轻,西蒙想;这一定是他的第一份工作。他带着西蒙走过一段铺地毯的走廊,敲了敲一扇很厚的橡木门。
肯尼思·麦肯齐在他自己的中心圣殿里。他置身于精致的书架、装订考究的专业书卷和三张赛马图之中。他的书桌上有个墨水台,具有拜占庭的曲线和光彩。他本人并不像西蒙所预料的:不是个具有英雄行为的珀修斯[60],也不是红十字骑士。他是个矮矮的、梨子形状的人——窄窄的肩膀,适意的小肚子在他的格子花呢马甲下鼓出——他长着一个有麻点、块茎状的鼻子,银色的眼镜后面有一双小而善于观察的眼睛。他从椅子里站起来,微笑着,向他伸出手来。他有两颗长长的前门牙,像河狸似的。西蒙在想象他十六年前还是个年轻人时(比西蒙现在年龄还小)会是什么样子,但是想象不出来。肯尼思·麦肯齐一定在五岁时看上去也像个中年人。
那么,这就是那个曾经冲破很大阻力、救了格蕾丝一命的人。当时的阻力包括:冷酷的证据,公众的义愤,以及她自己前后矛盾的供词。西蒙很想发现他到底是怎么成功的。
“乔丹医生,很高兴见到你。”
“谢谢你为我抽出时间。”西蒙说。
“不用谢。我收到维林格牧师的信;他对你评价很高,并谈到你取得的一些进展。我很高兴能为科学的利益尽点力。我相信就像你所听说的,我们做律师的总希望有机会显示自己。但是在我们没开始谈之前——”他拿出一个细玻璃瓶,装着雪茄。那雪利酒美极了:麦肯齐先生的日子过得很好。
“你和那有名的造反首领有没有亲戚关系?”西蒙问,借此打开话题。
“一点也没有,不过我倒几乎希望能有些亲属关系,现在已不像过去那样是个污点了。那老家伙早已被赦罪,被视作改革的先父。但当时反对他的情绪很高;仅此一事就足以让格蕾丝·马克斯受绞刑。”
“怎么会这样呢?”西蒙问。
“如果你读过当时的报纸,就会发现只有那些支持麦肯齐先生和他的事业的人才会为格蕾丝说好话。其他人都赞成绞死她和威廉·莱昂·麦肯齐,以及任何有共和党思想的人。”
“但是,你肯定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一点也没有。在这些事情上从来没有任何必要去互相联系。金尼尔先生是个保守党的绅士,而威廉·莱昂·麦肯齐则站在穷苦的苏格兰人和爱尔兰人一边,总的说来站在移民来的人的一边。一丘之貉,他们都这样认为。我可以告诉你我在审判的时候真是拼了命地干。那是我接的第一个案子,你知道,我的真正的第一个案子。我当时刚开始当律师,我知道这个案子对我的前途举足轻重,结果事实证明,这案子的确帮了我一大把。”
“你是怎么弄到这个案子的?”西蒙问。
“我亲爱的朋友,是交给我的。当时这是个棘手的案子,谁也不想接。我们的事务所为了公益接了这个案子——当然两个被告一分钱也没有。因为我是最年轻的,就轮到了我。而且当时已快没时间了;我只有不到一个月的准备时间。‘好,年轻人,’老布雷德利说,‘案子在这儿呢。大家都知道你会输掉这场官司,因为毫无疑问他们是有罪的。但是,你以怎样的风格去输这场官司才是重要的。有的灰溜溜地输,也有的风度高雅地输。让我们看着你尽可能高雅地输。我们都会为你打气。’那老家伙认为他这样说是帮我的忙,或许他真的在帮我的忙。”
“我想他们两人都是你辩护的。”西蒙说。
“是的。回想起来,那样做是错的,因为他们俩的利益是互相冲突的。那次审判中的很多事都是错的,但是,当时法院的审判规程松得多。”麦肯齐对着自己已熄灭的雪茄烟皱了下眉头。西蒙突然觉察到这可怜的人并不喜欢抽烟,但是,为了与墙上的赛马图保持一致的风格,又觉得不抽不行。
“这么说你是见过我们的沉默圣母了?”麦肯齐问。
“你是这样称呼她的吗?是的,我已与她在一起很长时间,想弄清……”
“她是否无罪?”
“她是否精神不正常。至少是在谋杀发生的时候。我猜这也是某种形式的无罪。”
“祝你走运,”麦肯齐说,“这事我本人从来没弄清过。”
“她说她记不得谋杀的事了;至少记不得蒙哥马利那女人的谋杀了。”
“我亲爱的先生,”麦肯齐说,“你会很惊讶地发现在罪犯中间这类的记忆缺失是很普遍的。很少有人能记得做过什么错事。他们会把一个人打得半死,然后把他切成碎片,可他们会说他们只是用瓶底敲了他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遗忘比记忆要方便得多。”
“格蕾丝的记忆缺失似乎是真的,”西蒙说,“至少根据以往的临床经验,我是这样认为的。另一方面,尽管她似乎记不得谋杀一事,但对其他小事记得非常清楚;比如,她洗过的每件衣物,以及她过湖逃往美国之前举行的赛船之类的事,她居然记得那些船的名字。”
“你是怎么查对她说的事实的?我猜是用报纸,”麦肯齐说。“你是否想过她可能是从同一个来源找到确证的细节的?只要有机会,罪犯会没完没了地看有关写他们的材料。在这个意义上说,他们与作者一样有虚荣心。麦克德莫特硬说格蕾丝帮他一道勒死人时,他很可能是从金斯顿的《编年史与公报》上看来的。恐怕是在审讯之前,那家报纸认为事实可能如此。从死女人脖子上打的结看来,他们说,显然需要两个人才打得出。这都是胡说;是无法从一个结上看出是一个人或两个或是二十个人打的。当然我在审判时狠狠驳斥了这一说法。”
“现在你转过来了,你在为另一方辩护。”西蒙说。
“一个人脑子里一定要把两边的辩词都想到;只有这样才能针对对手的步骤先发制人。不过,这倒不是说在这个案子里我的对手有什么难办的。但我尽了力;就像沃尔特·司各脱爵士曾经在什么地方所说,一个人只能尽其所能。法院当时挤得像地狱,尽管已十一月了,还是很热,空气很糟。就这样,我还是对一些证人盘问了三个多小时。我得说这需要耐力,但我当时比现在年轻得多。”
“据我回忆,你一开始就否决了逮捕的合法性。”
“是的。马克斯和麦克德莫特是在美国抓到的,当时连逮捕证都没有。我慷慨激昂地谈到违反国际边境及人身保护法的问题;但是首席法官鲁宾孙不同意这样说。
“然后我试图说明金尼尔先生是个败家子,道德观念松散;这无疑是事实。他还是个疑病症患者。这些事实与他被谋杀没太大关系,但我尽最大努力在道德观上做文章。事实是这四个人就像是在法国闹剧里一样互相在各自的床上跳进跳出,这样就很难弄清谁在哪儿睡觉。
“然后我开始损坏那个不幸的女人蒙哥马利的名声。我这样做并不感到内疚,因为这个可怜的女人早已不在乎了。你知道,她过去有个孩子死了。我猜是接生婆干的。尸体解剖之后发现她已有孕。毫无疑问孩子的父亲是金尼尔,但我尽自己最大努力制造出一个模糊的罗密欧,出于嫉妒把那可怜的女人勒死了。但是,不管我怎么使劲,那兔子就是不愿意从帽子里出来[61]。”
“可能因为根本就没兔子。”西蒙说。
“正是这样。我下面一招就是试着在衬衣上变戏法。谁在什么时候穿哪件衬衣,为什么?麦克德莫特被捕时穿着金尼尔的衬衣,这说明了什么?我假定南希习惯把雇主扔掉的衣服在主人允许或不允许的情况下卖给仆人;因此麦克德莫特身穿的衬衣会来路正当。不幸的是,金尼尔的尸体被很粗暴地穿上麦克德莫特的一件衬衣,这确实很难解释。我尽力避开那一点,但起诉律师死死抓住这点不放。
“接着我就把怀疑的目标转向卖衬衣的小贩(门后找到的那件带血衬衣的过去的主人),因为他也曾想把类似的货物在别处卖给其他人。可是那也行不通;有人证明就是那小贩把那件衬衣(其实是好几件衬衣)卖给了麦克德莫特,然后就只顾自己地远走高飞了。由于某种原因,他不愿在审判时出面,去冒把自己的脖子拉长的风险。”
“胆小鬼。”西蒙说。
“就是,”麦肯齐笑着说,“轮到格蕾丝,我必须说我没得到太多的帮助。那傻姑娘总是要穿被谋杀的女人的漂亮衣服,这使报界和公众都感到震惊。不过,如果我当时聪明的话,我完全应该争辩这一事实恰恰证明她的良心清白,不受责备,或者,更妙的是,说明她精神不正常。但当时我没想到这样做。
“除此之外,格蕾丝把水搅浑了。被捕时她说她不知道南希在哪儿。然后,审讯时她说她怀疑南希死了,在地窖里,不过她没看见谁把她扔在那儿了。但是,到审判时,在所谓的供词里(这后来登在《明星》报上,他们因此赚了很多钱),她声称看见麦克德莫特拉着南希的头发,把她扔下楼梯。不过,她从来没承认过她参与了勒死南希的事。”
“但她后来向你承认了。”西蒙说。
“是吗?我记不起来了……”
“是在教养所,”西蒙说,“她告诉你她常看见南希充满血丝的眼睛;至少穆迪夫人说你说过这事。”
麦肯齐不舒服地扭动了一下,目光朝下说:“格蕾丝确实处于不安定的精神状态,”他说,“迷惑加忧郁。”
“但那眼睛?”
“穆迪夫人(虽然我非常尊敬她),”麦肯齐说,“想象力有点程式化,而且有夸大的趋势。她把动人的词句放在书中人物的口中,而这些人物根本不可能说这些话。麦克德莫特是个十足的无赖(就连我替他辩护都很难搜刮出几个好词来形容他),格蕾丝几乎是个孩子,没受过教育。谈到眼睛,脑子先想到的事常常由眼睛来提供。你每天在证人席上都看见这样的情况。”
“所以根本没提到眼睛?”
麦肯齐又扭动了一下。“我不能肯定眼睛这事,”他说,“确切地说,格蕾丝没说过任何话可在法庭用作供词,不过她确实说南希死了她很伤心。但是任何人都会说这话的。”
“这倒是。”西蒙说。他现在开始怀疑眼睛不是穆迪夫人创造的,但又不知道她书中还有哪些部分应归咎于麦肯齐本人讲故事所用的浮夸风格。“但是我们还见到麦克德莫特临上绞刑架前的供词。”
“是的,是的;绞刑架上的声明总是要登报纸的。”
“为什么他等了这么久才说话呢?”
“直到最后一分钟之前,他一直在等减刑,因为格蕾丝得到了减刑。他认为他们的罪行相同,所以惩罚也该是一样。他不能指控格蕾丝,而不把自己脖子上的绞索拉得更紧,因为他必须承认用斧头敲死人等一系列罪行。”
“相反,格蕾丝却能相对不受惩罚地指控他。”西蒙说。
“正是这样,”麦肯齐说,“而且一有机会她就指控他。保自己性命最为重要!那女人的神经与燧石一样硬。如果是个男人,她会是个很好的律师。”
“但是麦克德莫特并没能得到缓刑。”西蒙说。
“当然没有!他要真期望得到缓刑就太傻了。但没得到仍然很气愤。他认为这也是格蕾丝的错——在他看来,她垄断了仁慈的市场——因而在我看来,他想报复。”
“这也是多少能让人理解的,”西蒙说,“我记得,他说格蕾丝与他一道走下地窖,用她自己的手绢勒死南希。”
“确实找到了那条手绢。但除此之外,其他都很难证实。那男的已经说了好几套故事,何况他是个臭名昭著的骗子。”
“不过,”西蒙说,“可以这样争辩——不能因为一个人说过谎,就说他总是说谎。”
“正是如此,”麦肯齐说,“好了,我看迷人的格蕾丝在领你做愉快的逮人游戏。”
“没那么愉快,”西蒙说,“我必须承认我受到了挫折。她说的听起来像真的;她说话的态度既直率又诚恳;但我还是摆脱不了疑虑,模糊地感到她在对我说谎。”
“说谎?”麦肯齐说,“这词肯定用得太重了。你问,她是否跟你说谎了?让我这样跟你说吧:谢赫拉莎德[62]是不是在说谎?肯定她自己不这样认为。她所讲的故事永远不该归纳为真理与谎言这两大类。它们完全属于另一类故事。也许格蕾丝·马克斯只是在为了达到预想的目的而告诉你她该告诉的东西。”
“这预想的目的是?”西蒙问。
“让苏丹高兴,”麦肯齐说,“让刀子不要落下来。阻止你离开,让你与她一起在房间里待尽可能长的时间。”
“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呢?”西蒙说,“让我高兴并不能叫她出狱。”
“我不认为她确实指望能出狱,”麦肯齐说,“但这还不明显吗?那个可怜的人爱上你了。单身汉,还算年轻,长得不错,出现在一个长期隐居、被剥夺男性伙伴的女人的面前。毫无疑问,你是她白日梦里的对象。”
“绝不可能。”西蒙不由自主地红着脸说。如果格蕾丝爱上了他,她保密保得非常好。
“但我要说,这绝对可能!我本人就有过这个经历,至少是极为相似的经历;因为我也不得不在她在多伦多的牢房里与她一道度过很多个小时,当时她在详细地向我讲述她的故事。她对我很迷恋,不愿让我离开。她那使人熔化、柔情脉脉的目光!只要把我的手放在她的手上,她就会扑到我的怀抱里来。”
西蒙感到厌恶。好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小怪物,穿着时髦的小马甲,长着块茎状的鼻子!“是吗?”他说,尽可能不表露出自己的气愤。
“噢,是的,”麦肯齐说,“你知道,她认为她是要被绞死的。恐惧是很了不起的春药;我劝你不妨也可试试。我们律师常常扮演圣乔治[63]的角色,至少是临时的。发现一个被用铁链拴在岩石上的少女,就要被魔鬼吞掉,把她救下,然后占有她。对少女通常是这样,你同意吗?我不能说我没感到她的诱惑。她当时很年轻幼弱;不过监狱的生活无疑使她变得世故了。”
西蒙咳嗽了一声,好掩盖他的愤怒。他这才发现这人一张嘴就像是堕落的老色鬼?好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妓院常客,善用心计的色狼!“我这次还没觉察到这样的倾向,”他说。他认为想入非非的是他自己,不过他已开始感到不是这么回事。格蕾丝在边做针线边回忆的时候到底是怎么想他的?
“我很幸运,”麦肯齐说,“当然格蕾丝也很幸运。金尼尔先生的谋杀是在另一件谋杀案之前审判的。大家都很清楚她是不可能帮着开枪打金尼尔的。但是,在南希的谋杀案中,对他们俩的犯罪证据都是有关而非主要的。在金尼尔先生的谋杀案中,她被定罪为帮凶而不是主犯,因为唯一对她不利的证据是她事先知道麦克德莫特的谋杀企图,但没能告诉他,并且事发之后也没报告他的谋杀行为。就连首席法官都提议仁慈,外加几份强烈地为她说情的请愿书,我才得以解救了她的生命。到这时对他俩的死刑判决已宣布,审判已结束。因为都认为没必要再查问第二个谋杀案的细节,所以格蕾丝从来没因南希·蒙哥马利的谋杀受过审判。”
“如果她受审了呢?”西蒙问。
“我是没法救她的。公众的舆论会强得让我无能为力。她也就要受绞刑了。”
“但是,在你看来她是无罪的,”西蒙说。
“恰恰相反。”麦肯齐说。他呷了一口咖啡,讲究地擦擦嘴唇,略有回忆似的微笑着说:“不,在我看来,她像罪恶一样有罪。”
46
乔丹医生在干什么?他什么时候回来?不过我能猜到他在干什么。他在与多伦多的人谈话,试图发现我是否有罪,但他这样是发现不了的。他不明白罪恶不来自于你所干过的事,而是来自于其他人对你做过的事。
他的名字叫西蒙。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母亲给他起这个名字,也许是他父亲给他起的名字。我父亲从来不管给我们起名字的事,全是母亲和波琳姨妈起的。当然,有使徒西蒙·彼得,上帝让他做了传道士(捕人的渔夫)。但是,还有头脑简单的西蒙[64]。他碰见一个卖馅饼的小贩上集里去,就说让我尝尝你的馅饼,可又没有钱。麦克德莫特就是这样的,他认为他可以不付钱就拿东西,乔丹医生也是这样的。并不是我不同情他。他向来瘦,但我感到他越来越瘦了,我认为他在受某种缠人的痛苦的折磨。
我的名字很可能来源于那首圣歌。我母亲从来没说过,但是,她有很多事都从来没说过。
奇迹般的主的恩惠[65]!声如蜜甜
拯救了不幸的我!
我曾丢失,现又复现,
我曾双目失明,现又复视。
我希望我的名字来源于这首圣歌,因为我希望能复现。我也希望能重新看见,或者被别人看见。我不知道在上帝的眼里这是不是一回事。因为《圣经》里写着:“现在我们隔着层玻璃看,光线很暗;但到那时就面对面了。”
如果是面对面,一定要有两个人对看。
今天是洗澡日。有人说,我们要光着身子一组一组地洗,而不是两人一道穿着衬衣洗。他们说这样能节约时间,节约水,但我感到这是很不雅观的做法。如果他们真这样做,我要向当局抱怨。现在的洗澡状况已很糟糕,地上的石头已被脏脏的旧肥皂弄得很滑,像果冻似的,而且总是有个女看守在监视。这倒也好,要不,会有相互往身上泼水的现象发生。冬天冻得要死,可现在正是盛夏,出的汗加上在厨房里干活的油腻,我并不在乎冷水,因为它很让人感到清新。
洗完澡后,我就做普通的针线活。他们监狱的男制服已供不应求,因为他们在不断地收进新罪犯,特别是在大热天里人的脾气不好,寻求报复,所以他们必须要叫我也帮一把。他们就像在工厂里一样有订货单和配额要完成。
安妮·利特尔就坐在我旁边,她凑过来轻声问我,格蕾丝,格蕾丝,你那个年轻的医生英俊吗?他能让你出狱吗?你爱上他了吗?我猜你是爱上了他。
别发傻,我轻声回答,胡说什么,我从来也没爱上过男人,也不计划现在开始爱。我是要一辈子受罚的。在这儿既没时间也没地方干那样的事。
安妮三十五了,她比我大,但除去有时头脑不正常,她从来没长大成人。这样的事发生在教养所里,有些人总是停留在一个年龄上,也就是入狱的那个年龄。
别太自傲了,她说着用胳膊肘捅了我一下。你就这么害羞,她轻声说,只要你想干总是会有时间和地方的。伯莎·弗勒德就在工具棚跟一个看守干那事的,不过她被抓住了,而你永远不会被捉住的,因为你脑子总是很清醒。你可以在床上把自己的奶奶杀了,脸都不会变色。说完她发出哼的一声,笑起来。
我想她过去的生活一定很不体面。
那边不要说话,值班的女看守说,要不我就记下你们的名字。因为新来了个看守长,他们管得更严了。如果你被扣分太多,他们就把你的头发剪掉。
吃完午饭,我被送到狱长家。多拉又在那儿,因为她与乔丹医生的房东太太说好了我们这里大洗的时候她就来帮忙。像往常一样,她一肚子闲话。她说,如果她把知道的说出一半,就会让有些人丢面子。有很多伪君子身穿黑丝绸衣服,手拿花边手绢,下午总要冠冕堂皇地闹头痛。其他人她管不着,但她可是明眼人。她说自从乔丹医生走了以后,她的女东家成天踱地板,朝窗外看,或是麻木地坐在那儿。这也难怪,她一定是害怕他像另一个一样也跑了。那谁来付钱让她胡思乱想,忙着为她跑腿呢?
克拉利大多数情况下不听多拉说什么。她对有关上层人的闲话不感兴趣;她只是一边抽着烟斗,一边附和着说“嗯”。但今天她说她对那些人成天干什么一点也不感兴趣,有工夫不如看鸡场里的公鸡和母鸡打架。据她认为,上帝把这些上等人放在世上是要他们把衣物弄脏。除此之外,她想不出他们还会有什么其他用处。多拉说,是啊,我必须说,他们很有本事。我跟在后面清洗,也跟不上他们把东西弄脏。如果要说事实的话,这两个人是在一起把东西弄脏的。
听了这话,我浑身一阵发凉,但我没让她继续解释。我不想让她说乔丹医生任何坏话,因为总的说来他对我很好,而且他大大减轻了我生活中的单调和劳累。
乔丹医生一回来,我就要受催眠术治疗了。这已决定了;杰里迈亚(我应该把他想做杜邦医生,而且应该记住这样称呼他)要对我施催眠术,其他人在一旁观看。狱长太太都向我解释了,她说我不必害怕,因为周围都是好心的朋友,我只需要坐在一张椅子里,在杜邦医生要我睡觉时就睡觉。等我睡着了,他们会问我问题。他们希望这样能让我恢复记忆。
我告诉她我不能肯定我想恢复记忆,不过当然他们要我做什么都可以。她说她很高兴我很合作,并且说她信任我,结果肯定会是我是无罪的。
吃过晚饭,女看守给我们一些针织活,要我们拿到牢房里去,晚上织完,因为他们袜子跟不上了。夏天到很晚天才黑,所以不需多费烛油。
所以,我正在织袜子。我织得很快。如果只是袜子,而不是什么复杂的东西,我织起来看都不要看。我织袜子时,心想,如果我有个纪念册,在里面放什么呢?母亲披肩上的一点流苏。从玛丽·惠特尼给我织的带花的手套上拆下的一点红线头。从南希的高级披肩上裁下的一小块丝绸。杰里迈亚给的一个骨头扣子。从吉米·沃尔什给我做的花环上取下的一朵雏菊。
不要放任何麦克德莫特留下的东西;我不想记着他。
但是,什么才是纪念册呢?只收藏一生中好的东西,还是所有的东西都要?很多人搜集从来没亲眼见过或经历过的景色和事件的图片,诸如公爵和尼亚加拉大瀑布,我认为这不真实。我会不会这么做?我会不会保持自己生活的真实性?
还要放进从我在教养所穿的睡衣上剪下的一块粗棉布。一块沾满了血的衬裙。从手绢上撕下的一条布,白底上面印有黑种草的蓝花。
47
第二天早晨,太阳刚刚升起,西蒙就骑着从所住的旅馆后面的马行租来的一匹马出发去里奇蒙山镇。像所有习惯于很多陌生的骑手的马一样,这牲口很犟,很有口劲,两次想把他从栅栏旁擦过。可在这之后就平静下来,一路上不停地小跑,时而换作快步走。尽管灰尘很大,而且有时路上车辙过多,路比西蒙想象的好。他在路边的客栈里停下好几次,或是为了歇脚,或是为了喝水,他中午刚过不久就到了里奇蒙山镇。
这还是算不上什么镇子。有一个综合性商店,一个铁匠铺,有些散乱的房子。这客栈一定是格蕾丝所记得的那个。他走进去,要了烤牛肉和啤酒,问起金尼尔先生过去的房子。店主并不感到惊奇:西蒙绝不是第一个问这个问题的人。其实,他说,在谋杀案刚发生时,到这儿来的人很多,但打那以后也常有人来看看。这个镇子已不想再为那件事而闻名;他认为还是让死人去埋死人吧。但是,人们喜欢瞪着眼看悲剧;这是不恰当的。你可能会认为他们会离麻烦远一点,但是,不,他们就想掺和到麻烦里去。有些人竟然还把东西带走,比如车道上的鹅卵石和花坛里的花。那个房子的现在的主人并不感到很受打扰,因为来的人少多了。但是,他还是不喜欢别人仅为好奇而来。
西蒙向他保证,他的好奇心不是毫无目的的:他是个医生,正在研究格蕾丝。店主说,这都是浪费时间,因为格蕾丝是有罪的。“她是个好看的女人,”他补充说,为自己能认识格蕾丝而多少感到点自豪,“她表面上装得老老实实,但你总也猜不出那平静的脸的后面藏着什么心眼。”
“当时她只有十五岁,我认为。”西蒙说。
“但看上去像十八岁。太可惜了,这么小小年纪就这么邪恶。”他说金尼尔先生是个好人,不过有点放荡。大多数人都喜欢南希·蒙哥马利,尽管她生活在罪恶中。他过去也认识麦克德莫特。他是一流的体育运动员,要不是格蕾丝,他的结局也不至于这么糟。“是她纵容他的,也是她把绞索放在他脖子上的。”他说女人总是容易逃脱。
西蒙问起吉米·沃尔什,但他已远走高飞了。有人说他去城里了;也有人说他去美国了。金尼尔家的房子被卖了后,沃尔什一家就一定要迁移。其实,现在附近已没几个当年留下的老住户了,因为在那以后有很多人买房卖房;草总是篱笆那边的更绿。
西蒙继续朝北骑,很容易就找到了金尼尔的房子。他本不想到房子近处去,只想在远处看看。但是,格蕾丝在时还很小的果树现在已经长大,把视野挡住了一半。他发现自己已骑马到了车道的一半,想都没想就把马拴在两个厨房之间的栅栏上,站在前门口。
那房子比他想象的小些,似乎也暗些。有大柱子的阳台需要油漆,玫瑰丛好久没剪枝了,只长了几朵不景气的花。西蒙问自己,除去能有低下的心理快感,满足病态的兴趣,这样看能获得什么呢?这就像参观一个旧战场:除了脑子里可以想象的,什么也看不到。脑子里的形象和实际之间的冲突总是让人感到失望。
但是,他还是敲了前门,又敲了一下。没人开门。他正要转身离去,门开了。一个女人站在那儿,瘦瘦的,一脸伤心样,并不老,但正在变老,身穿暗色的印花裙子和围裙。西蒙猛然感到如果南希·蒙哥马利还活着的话,就会是这个样子。
“你是来看房子的。”她说。这并不是句问话。“东家不在家,但他要我带你看房子。”
西蒙很吃惊:他们是怎么知道他要来的?也许尽管客店店主说情况不一样了,看来还是有很多人来看房子?这地方是不是已变成了恐怖博物馆?
那女管家(她一定是的)闪到一旁让西蒙走进前厅。“我想你想看看我们的井,”她说,“他们都是要看井。”
“井?”西蒙问。他从来也没听说过什么井。也许他这一趟毕竟不会白跑,会发现一些过去从未听说过的细节。“井是怎么回事?”
那女人很怪地看了他一眼。“这是一口加盖的井,先生,安了个新水泵。买房子时你一定是想看看井的。”
“但我并不是想买房子,”西蒙慌张地说,“这房子要卖?”
“要不,我干吗要带你看呢?当然是因为要卖,也不是第一次卖了。住在这里的人从来没法感到十分舒服。倒不是有什么东西;没有鬼什么的,不过你会想可能有鬼。我就从来没去过地窖。而且,老是有闲人来看这房子。”
她狠盯着他看:如果他不是来买房子的,他来干吗?西蒙不想被看作另一个闲人。“我是个医生。”他说。
“噢,”她说,很精明地朝他点点头,好像这就足以解释了,“那你想看看房子。是有很多医生想看这房子。他们的人数比其他行业的多,甚至比律师还多。既然你到了这儿,不如也好好看看。这里是客厅,他们把钢琴放在这儿。我听说,金尼尔住在这儿时,南希·蒙哥马利小姐常弹钢琴。他们说,她唱歌像金丝雀。她很有音乐才能。”她对西蒙微笑着说,这是她的第一个微笑。
西蒙的参观很彻底。他看了餐厅、图书室、冬天厨房、夏天厨房、马厩和顶楼,“也就是那个无赖麦克德莫特晚上睡觉的地方”。楼上的卧室——“只有上帝知道在那儿发生过些什么事情”——以及格蕾丝的小卧室。当然家具都已变了,更破、更旧了。西蒙试图想象当时这房间的样子,但是想不出。
女管家很会安排,她把地窖留在最后。她点着一根蜡烛,先下去了,要他小心不要滑倒。光线很昏暗,墙角都是蜘蛛网。有种土地和储藏的蔬菜的阴湿的味道。“就是在那儿发现他的,”管家津津有味地说,“但她被藏在墙那边。不过,我想不通他们为什么要花那个劲去藏她。犯了罪总是要露馅的,最后还是败露了。很遗憾,他们没把那个格蕾丝绞死,并不是我一个人这样说。”
“肯定不止你一个人这样说。”西蒙说。他已看够,想走了。在前门口他给她一个硬币——他似乎理应这样——她点点头,就把钱装起来。“你还可以在镇上的教堂墓地里看到两人的坟墓,”她告诉他,“没有名字,但你绝对不会错过它们。只有他们的坟墓是用尖桩栅栏围上的。”
西蒙谢了她。他感到自己像是看了不名誉的下流表演在偷偷溜走。他变成什么样的观淫癖患者了?显然是一点细节也不放过的那种;他这就去那个长老会教堂。因为眼睛能看见的只有一个教堂尖顶,他很容易就找到目的地了。
教堂后面就是墓地,干干净净,绿油油的,死人被控制得井然有序。这里没有杂草丛生,没有撕毁的花圈,没有乱七八糟的东西;没有任何东西具有欧洲巴洛克式的华丽装饰。没有天使,没有十字架,没有没用的东西。对长老会的信徒来说,天堂一定像个银行大楼,每个灵魂都挂着标签,记录在案,放在适当的分格文件架里。
他所找的坟墓很显眼,每个周围都有木头的尖桩栅栏。整个墓地只有这两个栅栏,显然是为了把坟墓里的尸体圈住,因为被谋杀的人有到处走的名声。看来,长老会信徒们也免不了信迷信。
托马斯·金尼尔的栅栏涂着白漆,南希·蒙哥马利的涂有黑漆。这可能表明了镇上人对她的评价:不管是不是谋杀受害者,她都没好名声。没把他们合墓葬在一起——没必要对丑闻加以认可。很怪,南希的坟在金尼尔的脚下,并与他的成九十度;结果像是一条床上的毯子。南希的坟地里有一棵很大的玫瑰丛,几乎占去了所有空间(看来报纸上的打油诗很有预见性)。但在托马斯·金尼尔的坟上却没有藤蔓。西蒙从南希的坟上摘了一朵玫瑰,有点想带回去给格蕾丝,但想了一下,又改变了主意。
他在通往多伦多路上的一个不令人满意的小客店过的夜。那窗户脏得让人看不见外面,毯子闻上去有霉味。就在他的房间下面,一群吵闹的人喝酒,闹到下半夜。这些都是在小地方旅行的危险。他用一把椅子抵住门,以防不受欢迎的人闯进来。
早上他起得很早,查看着一夜被各种虫子咬的疙瘩。他把头浸在女仆端来的一小盆温水里,这女仆同时兼做楼下的洗碗女工,所以那水一股洋葱味儿。
他早饭吃的是远古时期的火腿,以及不知是哪个年代的鸡蛋。吃完他就又上路了。路上还没多少人;他超过了一辆马车,一个人在用斧头砍自己地里的一棵死树,还有个干活的人在朝沟里小便。晨霭一缕缕地飘浮在田野上。随着日光渐强,像梦似的散去。空气有些朦胧,路边的野草上挂着露珠;马在走过时,时常吃上一大口路边的草。西蒙漫不经心地拉着缰绳,索性让马溜花蹄儿。他感到无所事事,距离自己所有的目标和努力都非常遥远。
乘下午的火车回去之前,他还有件事要办。他想去看看玛丽·惠特尼的坟墓,想要证实她的确存在。
格蕾丝讲明是阿德莱德街的卫理公会教堂;他与自己的笔记核对了一下。墓地里磨光的花岗岩代替了大理石,墓碑上的诗句越来越少了。这说明这里摆排场很注重规模和坚固性,而不再是表面的修饰了。卫理公会的教徒喜欢把他们的纪念碑做得有纪念性;方方正正,清清楚楚的,就像是他父亲记账本里的总额下面总是用粗黑线画上,并写明:已付全额。
他顺着一排排墓碑里来回走,读着上面的名字。他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坟墓:一块小小的灰石头,看上去比死去的十九岁的少女要老得多。“玛丽·惠特尼”;除了名字其他什么也没有。但是,格蕾丝是说过她只有刻字的钱。
事实被确认了:他心中像燃起了火,但那火焰很快就熄灭了。这些实际的证据有多大价值?魔术师从帽子里变出一枚硬币,因为硬币和帽子都是真的,所以观众就认为变的戏法也是真的。但是,这石板不过是块石板。首先,上面没有日期,埋在地下的玛丽·惠特尼可能与格蕾丝·马克斯没一点关系。她可能只是个名字,一块石板上的名字,格蕾丝看过它,也就用在自己的故事里。她可以是个老太太,是个妻子,一个小孩子,或是其他任何人。
什么也没被证明是真的;但是,什么也没被证明是假的。
西蒙乘了头等车回金斯顿。火车几乎坐满了,为了避免拥挤,花些钱也是值得的。随着他渐渐向东行,多伦多被甩在后面了,然后是里奇蒙山和那里的农庄及草地。他不知不觉地想象起住在那花木茂盛而又平静的乡村里的生活来。比如,就说住在托马斯·金尼尔的房子里,格蕾丝是他的女管家。她不仅是管家,而且是他秘密的情妇。他会用另一个名字把她隐藏起来。
那样的生活会是慢节奏的,养尊处优的,但乐在其中。他想象她坐在客厅里一把椅子上做针线,灯光照在她脸的侧面的情形。但干吗只是情妇呢?他刚发觉,格蕾丝·马克斯是他遇到过的女人中他会想娶作妻子的唯一一位。这是个突然的想法,但既然有了它,他就把这想法在脑子里反复思考。他认为,具有讥讽意味的是,可能只她一人能满足他母亲常常暗示的要求,或者说几乎能满足:比如,格蕾丝没钱。但是她美丽而不轻浮,会理家而不俗气,举止朴实,慎重小心。她针线活做得好极了;毫无疑问,她的钩织技巧一定比菲斯·卡特赖特小姐好。他母亲在这方面是不会不满意的。
接下来还有他自己的要求。他能肯定,格蕾丝是有激情的,不过可能要下功夫寻求一阵才行。她会感谢他,但会不甚情愿。单是感激对他并没有吸引力,但是他很喜欢不情愿这一点。
但是,还有麦克德莫特。在这点上她是否说了实话?她是不是像自己声称的那样讨厌并害怕那男人?他肯定是碰过她的;但是到了什么程度?她是否同意了?这类事情事后的回想与当时热火时的感觉相比会大不一样。对于这点,没人能比他更清楚了,为什么女人就会有所不同呢?人会搪塞,为自己找借口,尽可能妥善地为自己开脱。但如果哪天晚上在灯火通明的客厅里她坦白说出他不想知道的细节怎么办呢?
但是,他确实想知道。
当然,他是疯了;荒谬的幻想,竟要娶一个女杀人嫌疑犯为妻。但要是他在谋杀案发生之前就认识她了会是怎么个情况呢?他想到这一点,可又认为没意义。在谋杀发生之前格蕾丝和他认识的这个女人会判若两人。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还没成形;平平淡淡,缺少教养。一片毫无特点的风景。
“女杀人犯,女杀人犯。”他低声对自己说。这个词有种魅力,几乎有种香味儿。像是温室里的植物,俗艳却又是悄悄生长的。他想象自己在把格蕾丝往怀里拉时,闻到了这味儿。他把自己的嘴唇压在她的嘴唇上,“女杀人犯”——他把这个词像烙印一样刻在她的喉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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