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中外的1947年黄金风潮兴起以后,物价狂涨,法币猛跌,人心惶惶,这标志着蒋介石政权经济危机的加深,显示了全面总崩溃的即将来临。当时,我在上海担任钱业公会理事长,身历其境,对风潮的前前后后,略知底蕴,爰就记忆所及,并查证有关资料,概述于下:
(一)所谓黄金政策
国民党政府当时的黄金政策,旨在收缩通货,稳定物价。拟参照市场情况,以机动方式确定措施。从其过程来看,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1944年4月起,由中央银行出售黄金,并于同年8月间举办法币折合黄金存款,截至1945年6月底止,售出及兑出黄金共计335.5万余两,收回法币共计837亿余元,这一阶段,收缩了一些通货。
第二阶段,日本投降后,蒋管区金价骤跌,市面信用紧缩,工商业周转困难,行政院组织黄金价格评定委员会,评定黄金买卖价格,由财政部指定中国银行在重庆承办买卖黄金业务,截至1946年2月28日止,共计买入黄金68.5万余两,卖出黄金22万余两。这一阶段,调节了通货,金价较为稳定。
第三阶段,金融重心转移上海,各地游资集沪,当时上海投机对象主要是黄金市场。1946年3月中央银行在上海开始抛售黄金,企图与开放外汇市场的政策相结合,以稳定市面。
(二)第三阶段政策的实施情况
1946年3月4日开始,中央银行在上海抛售黄金,采取明配和暗售的两种方式[86]相机进行。上海3月份全月黄金市价[87]的平均价格为156万。以后继续抛售,6月份的均价达190万。到11月份的均价又升为256万。当时盛传将调整汇率,美金黑市猛腾,金价也随着飞涨,曾创395万的新纪录。进入12月,在中央银行大量抛售下,金价渐趋盘旋。但12月份的均价仍高达316万。1947年1月下旬宣布奖励出口给予补贴、进口限制结汇办法,美钞、黄金价格并肩上涨,使1月份的金价平均价升为382万。2月初,中央银行终止暗售数天,同时,市上发现重庆造币厂熔铸的金条,以为中央银行存金已罄,引起争购,更使金价暴涨。10日中央银行突然宣布停止出售黄金,11日金价最高价曾到过940万,蒋政府惶恐,人心浮动。2月份截至15日止(2月16日公布经济紧急措施方案,禁止黄金买卖),半个月的金价的平均价为610万。可以看出中央银行抛售黄金竟年,消耗黄金353万余市两,收回法币9989亿余元。而1947年2月份上海金价的平均价,却比1946年3月份的均价,上涨几为四倍。
(三)黄金风潮的爆发
黄金暴涨风潮,席卷蒋管区各大城市,整个市场陷于极度混乱,许多中小产者数日之间纷纷破产。上海、南昌、徐州等地发生抢米店、打银楼事件。中外报纸都发出蒋政权经济崩溃、危机来临之呼声。
这次危机,开始于1947年初,蒋政府颁布出口津贴、进口附加办法,随之而来的是四大家族及其依附者的投机,至2月10日,中央银行突然宣布黄金全部停止配售而形成高潮。
1947年初至2月上旬,这四十天内,南京、上海物价平均已涨一倍半以上。2月5日蒋政府又颁布进出口贸易的新措施,接着停止配售黄金。黄金、美钞更形狂涨,法币狂跌,物价飞跃上升。10日、11日两天,物价平均涨了80%,某些物品甚至涨了两倍。但在11日黄金涨价到最高峰,大投机家多已脱手之时,12日上午,南京、上海一带忽盛传立法院将通过决议,“黄金收归国有”。同时,若干大城市蒋政府当局先后下令禁止黄金、美钞买卖,上海警察局长宣铁吾甚至下令搜查米店。12日起,各地金价稍跌。但这样强压的回旋,只是暂时的现象。
当时市场混乱,上海自11日起接连三四日食米有价无市,米店闭门拒售,其他城市也有类似情形。许多中小产者无以为生,迁怒于米店、银楼。南昌一家银楼为群众捣毁,徐州亦有数家银楼被毁。上海市民因买不到米,仅在一区内即捣毁米店多家,把米拿走。福州由于物价飞腾,饿毙者日众。广州各平价食堂,排队购买者有如长蛇阵。蒋管区掀起物价风暴,社会骚动,民不聊生。
南京、上海舆论对宋子文、贝祖贻等公开攻击,要求将宋等撤职惩办。美国舆论对此也颇为震惊,认为法币的信用破产,蒋政府经济危机无法挽救。
(四)追究责任者
黄金政策的决定及其业务的执行者为宋子文、贝祖贻、林凤苞、杨安仁四人。宋、贝为政策的决定者,林、杨是这项政策的业务实施者。黄金风潮一起,舆论哗然,纷纷要求惩办责任者。监察委员会何汉文等四人对宋子文误国失职,提出弹劾,嗣监察院以弹劾案所列举的情由,均属政策运用问题,由于宋已自请去职,未付惩戒。贝祖贻违法渎职,由政务官惩戒委员会审议,予以申诫。林凤苞、杨安仁两人由淞沪警备司令部移送上海法院审讯。
宋子文接掌行政院时,曾向蒋介石示意愿兼财政部长,蒋未予同意,派俞鸿钧为财政部长以控制财权。1946年6月19日宋子文在行政院召开记者招待会,答记者时称:“不和平,什么办法都没有”。[88]宋子文迷信黄金政策以往的成效,无视人心向背,无视通货与存金比例的急剧变化,不预为筹划,一味抛售黄金直至压不住暴涨时,又突然宣告停止配售。在宋子文亲自指挥下实施开放外汇市场和抛售黄金政策,自1943年3月至1947年2月止的一年时间内,耗费外汇、黄金等占1946年2月末存底的58.41%强。[89]若只就黄金而言,一年间卖出黄金3531680两,这个数目计占原来存底60%。而中央银行库存黄金于停止配售后只剩下纯金236万余盎司。[90]蒋介石大为震怒,对宋的引咎辞职漠然置之。
贝祖贻,曾任中国银行广州分行经理和香港分行经理,后任中国银行副总经理,对经营外汇业务颇有经验,为宋子文所赏识,擢任为中央银行总裁。宋子文用贝祖贻经营外汇的才能,主持中央银行,以开放外汇市场、配合抛售黄金政策,企图控制涨风,苟延残喘。但贝祖贻任中央银行总裁后,对法币的恶性膨胀和黄金政策,未闻有何策划。例如贝于1946年4月间向财政部提出关于查禁上海黄金投机买卖的意见,[91]完全是官样文章,没有抓住问题的症结所在。闻中央银行经济研究人员并未参与这个问题的研讨。1946年12月起中央银行抛售黄金数量尽管增加,但仍收效不大,贝祖贻从未计议对策,只是遵命办事。2月初宋令停止暗售数天,8日又令大量抛售(暗售)。但在大量抛售下情势依然紧张,中央银行已失却控制力量,贝急去南京请示。可见贝祖贻才难胜任其职。且贝无宦海经历,对中央银行的左右机关缺少联络,而贝的承上者仅唯宋之命是听,启下者仅及随他进中央银行的林、杨等人。
林凤苞,曾任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副理,主管津行外汇业务,后任中国银行印度分行经理,贝祖贻畀林以中央银行业务局局长之职,与宋子文任贝的用意如出一辙,以为有经营外汇的才能者,就能襄理其执行开放外汇市场和黄金政策。
贝祖贻、林凤苞等人进入中央银行,以为后台硬棒,神气活现,与原来中央银行人员泾渭分明,打不成一片。贝、林每日将买卖黄金的经过,越过秘书部门用英文(因宋习惯看英文)密报于宋,凭宋的指挥行事。而对中央银行主管机关的财政部和决议重要事项的中央银行理事会,都看不在眼里。1947年初财政部通知中央银行报告黄金政策的实施情况,中央银行才从1947年1月起每星期报送一份黄金买卖统计表,由于闻蒋介石过问此事,乃将这统计表同时报蒋一份。关于在上海抛售黄金,采取明配、暗售办法,以及配售对象的选定,均未报财政部和中央银行理事会备案。对此,中央银行秘书部门置若罔闻,坐观其败。
杨安仁,系印尼归国华侨,在中国银行供职有年,随贝进入中央银行任业务局副局长。黄金买卖开始,即由杨安仁主管这项业务。杨与上海金号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同丰余金号负责人詹莲生系多年旧识。而中央银行执行这项业务,又是直线机密地进行,杨安仁不顾中央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手续,随意行事,致犯错误而不能自圆其说。
(五)替罪羊
林凤苞、杨安仁两人经监察院监察委员提出纠举后,由上海地方法院检察处以勾结同丰余金号詹莲生在配售黄金时营私舞弊案,依贪污罪提起公诉。其主要罪状是中央银行配售黄金时,无章可循,假手詹莲生和同丰余金号。明配,由詹莲生代表;暗售,多家领取黄金,又须詹莲生或同丰余金号盖章。以支票购金,银行支付黄金时又不凭传票。[92]2月8日暗售黄金时(抛售最后一天),同丰余金号承购540条之多,价款中竟有法币25亿余元的票据,未及当日交换,又未换得转账声请书,[93]即以票据存库抵数,等于赊售黄金,不符抛售黄金回笼法币的政策。如此种种,杨安仁、詹莲生显有勾串图利的行为,共犯违反惩治贪污条例,对于主管事务直接图利的罪。詹莲生于黄金承购上,亦尽操纵渔利之能事。上海地方法院判决杨安仁徒刑7年,詹连生徒刑4年,杨、詹不服上诉,即被驳回,高等法院核准原则[94]。对于林凤苞的审讯,证明买卖黄金事务系由杨安仁所专管,2月8日同丰余金号收受抵数票据,亦系奉杨安仁之命办理。林凤苞与詹莲生又素不相识,而杨、詹的行为尚难认为与林有关,故判决林凤苞无罪。
林凤苞于审判无罪后,即以中国银行稽核名义,前往香港避风。入狱的杨安仁,于上海临近解放时,经司法界前辈王宠惠关说,具保释放。
(六)为杨捐款,申请再审
在杨安仁被押后,中国银行潘久芬以宋汉章[95]名义给我打电话,谓杨安仁判刑后,家中经济顿成问题,宋汉章发起给杨家属捐款,并嘱我带头写捐,当时只见宋汉章领衔写的捐款(并无缘起),在宋之后有银行界数人书名捐款,我也随之捐了一些。
不久,见报载,杨安仁的辩护人将这项金融界百余人替杨家属书名捐款作为“证件”,证明杨的操守,并将签名摄影呈送法院,以此作为申请再审的理由。法院认为该项证据并无足以影响到判决的重要性,不能证明有再审的必要,而予批驳。
(七)调查处理,虎头蛇尾
黄金风潮一起,监察院、财政部、国防部、上海市政府、淞沪警备司令部、上海经济监察团纷纷派员进行调查,大张旗鼓,煞有介事。
当时,军政界利用紧急支付命令在沪提款,购买黄金,以事投机,因款额巨大,冲击市场很厉害。关于军队方面,如财政部长俞鸿钧于1947年2月14日在参政会上坦白供称:“利用军饷在沪购买黄金事态的降临。”而监察院调查,则谓领款军事机关和部队多不在沪,无法核对,并提此事应由国防部彻查。此后国防部调查结果,秘而未宣。事实上,蒋介石正依靠这些军队为其发动的内战卖命,对部队利用军费购买黄金,自然眼开眼闭,不了了之。
关于机关方面,经查出青海建设厅长冶成荣具领甘青、青藏公路改善工程费法币十亿元。冶在上海设有湟中公司,自任总经理,将这笔领款购买黄金投机。查实上报后,蒋令“应即纠举,依法办理”。但当时蒋介石正借重马步芳部在西北方面为其反革命事业效力,冶成荣为马的部属,所以此事也未闻有何下文。
关于企业方面,大中华造纸厂、正泰橡胶厂、中国生化制药厂等在向中央银行借到生产贷款后,都未用于生产而用于购买黄金、美钞,经淞沪警备司令部侦讯后移送法院审办。其余生产贷款二百家据云也有不少此类情事,于是对贷款逐户检查,为敲诈勒索大开方便之门。
当时舆论指出,彻查中央银行2月份卖出黄金的主要购买者,循藤找瓜,将其姓名公布于众,以明究竟谁在操纵,但竟有人散布“黄金法定公开买卖,不能这样搅扰”的说法,把彻查的建议置之不理。
风潮后,各方面派员调查,好似雷厉风行,但涉及内战参与者,就偃旗息鼓。其他被检查者,亦各显神通,悄悄过关。及至杨安仁、詹莲生判刑入狱,这个黄金风潮案就算告结束了。
(八)风潮原因所在
各方面调查黄金风潮的起因,除上述军政界利用在沪领款而购金外,列举了多项,其中关于中央银行的计有四点:1.黄金政策措施失当,而政策的执行者又疏误失察,弊窦丛生。2.2月初突然停止暗售,过了几天又大量抛售,最终宣告配售一律停止。3.改订外汇政策的影响:限制外汇供给后,进口货需要外汇,几有半数须在市场上购买黄金、美钞补足之。因进口减少,外货居奇,出现以黄金论价交易。4.中央银行的生产贷款贷出总额为655亿元,借款人多未用于生产,而以贷款购买金钞,中央银行疏于检查。
有关银行、钱庄的两点:1.银行、钱庄林立,良莠不齐,有的银行、钱庄从事投机。2.有的银行、钱庄暗收黄金、美钞作为贷款的抵押品。
有关农、工业的三点:1.有的工厂将活动资金购买黄金保本。2.工厂的年末分红和职工奖金统计总额约有5000亿之谱,分得者多购黄金保值。3.农畜产品运沪销售,价款多购黄金带回。
关于市面的三点:1.游资集中上海。2.其他城市的金价,都较沪市为高。3.大户投机。据我所闻,当黄金停止配售的决定尚未公布时,这个消息已经泄露出来。如某会计师从南京返沪,连忙赶去证券交易所买进某厂股票,一直买到这厂股票涨停板。在宣布黄金停止配售那一天,他乘金、钞股票同时暴涨之机,顺利地将这项股票吐售出去,转手之间,顿获巨额暴利。
四大家族则更是随心所欲,一如囊中取物,这辈疯狂投机,冲击市场,对这次风潮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以上所举的构成黄金风潮的原因,多系从过程和现象而言,究其根本原因,则是蒋介石不顾抗战八年人民迫切需要休养生息,勾结美国,不惜出卖国家主权,乞求外援,破坏国共停战协定,撕毁政治协商会议协议,悍然发动反人民的内战。庞大、浩繁的军费,全赖滥发法币以资挹注,发行额出现了惊人的天文数字。现仅就发动全面内战的1946年为例。该年底法币发行总额,竟为1937年6月的2648倍,[96]为1944年12月的19倍。[97]宋子文、贝祖贻等妄想以少许黄金、外汇,缓和这样的恶性通货膨胀,杯水车薪,焉有可能。蒋、宋之辈与人民为敌,倒行逆施,加剧经济危机,引起黄金风潮的发生,是理所必然的。从另一方面看,1947年爆发的黄金风潮,促使蒋家王朝加速总崩溃,这点倒是值得庆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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