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从抗战末期到崩溃前夕,由于买办资本集团进行疯狂掠夺,前后发生过两次黄金风潮案。第一次是1945年3月间,发生在重庆,原因是由于蒋政府为了骗取人民的金钱,借口吸收游资,自1944年9月起,由中央银行开办“法币折合黄金存款”和“法币预购黄金期票”。到1945年3月29日,黄金牌价由每两20000元提高到35000元时,加价之先,已经走漏风声,以致银行人员利用职权,乘机购储黄金。风声传出来后,蒋政府中的政学系、CC派,为了夺取财政大权,乘机掀起风潮,闹得重庆满城风雨,经监察院检举后,由法院判刑的有财政部总务司司长王绍斋、中央信托局储蓄处处长王华等,孔祥熙也因风潮影响,被迫下台。当时虽然像煞有介事,打了几个苍蝇,但对主要负责人并没有彻底追查,只是含糊了案,并且给予新上台的行政院长宋子文以进一步加强向人民掠夺的机会。宋借口打击投机者,由政府宣布:凡购储黄金的存户和预购黄金期票的买主,都要“捐献”四成。据后来财政部的报告,总计这次“捐献”的黄金有820468两。而实际上真正的大户投机者,大都和中央银行有关系,消息灵通,办法很多,黄金早已到手,没有“捐献”分文;实际“捐献”的都是些普通存户。经过这次横暴的掠夺后,黄金储蓄和购买黄金期票的骗局被戳穿了,再没有人上当了,中央银行只好改用抛售黄金的办法,企图稳定金价、物价。结果又引起了第二次黄金风潮案。这次黄金风潮是1947年2月发生于上海,接着波及全国,被牵及的贪污有关人员,上自宋子文、贝祖贻(淞荪),下至中央银行职员、金号老板。案子发生后,在蒋政府内部引起了一场政潮,行政院长宋子文和中央银行总裁贝祖贻都因此下台;蒋政权下的经济,因此加速崩溃。我是当时监察院派出彻查这个案件的四监委之一,并且是后来调查报告书的起草人和对宋子文、贝祖贻提出弹劾案的领衔人,对于这次黄金风潮的内幕,略知梗概。现在就我所能回忆的略述如下:
黄金风潮是怎样发生的
抗日战争结束后,许多国民党的官僚、军人都在劫收中发了横财。他们除了大肆挥霍外,还握有大量的货币成为游资,寻求出路。在当时通货恶性膨胀的情况下,他们感到:储存银行怕变水;投入工商业又担心时局的不安定,因此,大量游资都集中于市场上的囤积居奇,投机倒把,搞得抢购风潮日甚一日,物价更加狂涨,法币益趋恶性膨胀。这种现象在上海表现得格外突出。这时宋子文上台不久,中央银行还控制有900多万两的库存黄金,10亿美元的外汇和大量的美援物资,同时20亿的美援贷款,也正在进行谈判。蒋、宋之流还妄想凭恃这笔有限的现金,来和那些泛滥成灾的游资作斗争,从而达到稳定物价和币值的目的。在美国顾问杨格的献策和怂恿之下,1946年3月行政院决定,实行开放外汇市场,规定外汇牌价的办法,同时由中央银行公布黄金买卖办法,以库存黄金向上海市面抛售。这个办法施行以后,从1946年3月到1947年2月十二个月中,上海的黄金市价,在最初几个月,波动还较小,到1946年10月以后,便出现了大幅度的波动。当时金价波动的情形,所列〔(按黄金每条(十两)折合纸币计算〕:
1947年开年以后,市面金价每天都是波动几次,到2月初,央行停售黄金的前几天,一天涨价竟达九次之多。现在仅就1月4日到2月13日上海市的金价波动情形表述如下(按每条黄金价格计算):
中央银行虽然连日抛售金条,但是黄金涨风不但不能平息,上涨的幅度反而越来越大,涨风越来越凶,最后上海库存黄金快要完结的时候,更包用中航运输飞机,将重庆的库存厂条也运来济急,但是杯水车薪已无济于事,以致央行抛出黄金越来越少。在1月30日这一天抛售的黄金还有19000条,而2月份的上半个月,一共只售出了10900多条,其捉襟见肘的情况已经很明显了。当上海市面发现了重庆厂条和售出金条日见减少的时候,一班嗅觉很灵的黄金投机买卖者已察觉到库存濒近告罄的迹象,进一步引起了大量的购进。央行只好于2月8日停止暗售,市面上更掀起了抢购黄金的高潮,迫使央行于2月15日正式公告停止抛售黄金。至是,上海黄金市场顿时变成了只有黑市,没有牌价。于是有钱的人们集中抢购黄金美钞和重要的物资,进一步助长了一切物价狂涨,物资奇缺,市场和金融十分紊乱的局面。上海在当时是全国经济金融的重心,它发生了这样大的骚动以后,不能不影响到全国各城市,以致蒋管区的财政金融由紊乱发展到全部崩溃。原来央行的黄金抛售,只限于上海一处,其他各地都只逐日公布牌价,没有黄金出售。因此,形成各地的黄金市价都高出上海的牌价。例如在2月11日这一天,上海的最高金价是734万元一两,而南京为930万元,武汉为950万元,重庆为950万元,广州为1100万元,北平为860万元,天津为830万元,青岛为750万元。正因为各地的金价都高出上海,所以各地纷纷向上海抢购黄金,上海的黄金大量向其他各地流散。当时重庆、武汉、广州等地的中航飞机,常常被人包占,以至客机的包价也发生高出规定运费若干倍的黑市。其次,当时沿津浦、陇海一带,正是大军云集,进行内战,许多部队的高级军官都把领到的军饷钞票,掯不发下,大批装运到上海来抢购黄金美钞,甚至央行由南京开往徐州等处的运送钞票的专车,开到半途,便又掉转车头,运回上海。当时各部队为了争取交通工具运送钞票,经常发生争执,以至武装冲突。再次,上海当地金融、工商部门的CC分子,江浙财阀,为了大量抢购黄金美钞,除了拿出他们自己的钞票外,还不能满足欲壑,更设法向四行贷款。仅在12月初的头几天中,四联总处便放出了560亿元的“生产贷款”。这些贷款到手以后,他们都是马上用来抢购黄金美钞。甚至央行在上午发出的“生产贷款”支票,在当日下午抛售黄金的收款中,支票就回了笼。由于这些特殊的原因,更加剧了上海黄金美钞市场的紊乱。在2月初的十一二天中,黄金涨了一倍,美钞涨了一倍半,跟着一般物价也都涨了两三倍。全国各城市都是一样的涨风凶狂,弄得人心惶惶。一般人民和低级职工,睡一觉醒来,10万元的生活用款已经有二三成化了水,一个星期下来,更是失去了大半。许多学校学生在饭馆吃零伙的,前几天1000元一顿,逐日涨为2000元、4000元一顿,许多穷苦学生都因此吃不起饭,饿着肚子。总之,当时凡是靠工薪吃饭的人们,在此风潮中,为了保家保命,都只好设法购买一些生活必需的物资,而其工薪又不能及时赶发,等到发下,实质上已经大打折扣,所以大家都弄得无法生活下去。中小工商企业者,没有豪门背景,分不到“生产贷款”,为了保本保值,就只好丢开生产,设法把流动资金移来购进一些与生产无关的物资,好多企业都在风潮中破了产。仅有官僚资本家互相勾结,上下其手,乘机抢购了大量的黄金美钞以及花纱布匹等重要物资,在这个大风暴中发了一笔大横财。
监察院为何打起老虎来了
面对这个严重的情势,当时国民党政府掌握财政金融大权的宋子文一系,已经吃饱了,把事情弄糟了;为了苟延残喘,在停售黄金以后,实行又一次的黄金掠夺政策。2月16日行政院提出了一个“经济紧急措施方案”,由国防最高委员会议通过施行。根据这个方案,宣布禁止黄金买卖,取缔黄金买卖投机,规定“取缔黄金投机买卖办法”十条,禁止商民把金条金饰在市场买卖,禁止用黄金代替通货,禁止人民携带黄金,把黄金冻结在央行停售黄金以前的价格,凡违反规定的,将其所有黄金充公或由中央银行照牌价兑换法币;同时宣布冻结一切职工的生活指数。这个办法公布实行后,在上海组织经济监察团,由淞沪警备司令宣铁吾担任团长,发动许多宪警特务,以检查为名,对于商民持有黄金美钞以及重要物资的人实行搜刮;并且鼓励告密,来扩大和加深其搜刮范围。结果是:许多中小户当时在风潮中为了保全血本,抢购了一点黄金美钞或物资,至是又都遭到了没收充公,还要坐牢;一般职工因为生活指数冻结,而物价依然不断上涨,生活更加痛苦。自从这个“经济紧急措施方案”实施以后,上海的市场虽然在反动高压之下,表面上暂时稳定了一些,而实质上是经济崩溃进一步加深了,特别是广大人民和职工生活都已濒于绝境,反动政府反而从新的掠夺措施中再一次从商民手中抢得仅存的一些金钞和物资。我们在上海查案时,据宣铁吾很得意地告诉我们,在经监团成立后的十天中,经检查没收所获的黄金有20多万两,美钞有120多万元,棉纱布匹价值300多亿元。他还请托我们在查案中随时将所发现违反“紧急措施”规定的情事都转告经监团处理。我们也照他的要求在指挥上海审计处抽查上海某些有投机嫌疑的银行工厂时,举发了一些案件,例如当时的正泰橡胶厂、大中华造纸厂、生化制药厂等都因为以“生产贷款”买金钞、囤物资被举发而搞得吃官司。除了宋子文一系利用职权采取继续掠夺的措施以外,还有参政会、立法院、监察院和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一部分人,一方面同意采取上述掠夺政策来维持反动统治;另一方面又倡言要彻查金潮发生的责任,惩办失职人员。不过持这种态度的人,又各有不同的打算;在各派系中,如政学系因为自从宋子文上台以后,把张嘉璈从中央银行排挤出去了(原先张是央行的副总裁,宋上台后调张到东北搞接收);张群之流也不得意,现在主张查办,是为了想乘机倒宋,攫取财政大权和行政院长;CC派主张查办,是因为他们当时在财政金融上还只占有农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央信托局还在争夺中,中央银行还无法插手,所以想乘机把宋子文在这些方面的垄断势力推翻,进一步扩大他们的垄断势力;孔祥熙和他的喽啰也在主张查办,是因为宋子文从1945年起把孔的财政大权夺去了,此时他想倒掉宋,好卷土重来;至于监察院,于右任和许多监察委员过去一贯是以超然自居,自命不介入一切派别斗争,而现在也主张查办,而且是挺身出来实行查办的唯一机关,则是因为看到当时宋子文已经成了众矢之的,闲散多年,无人重视的“养老院”——监察院想乘机打打未断气的老虎,可以博得许多人的喝彩,来提高自己的威望。由于这种种不同的动机,汇合起来,形成了一个打倒宋子文的怒潮,酿成了当时国民党内部一场激烈的政治斗争。
监察院于2月16日举行全体监委紧急会议,会中一致决定派员彻查这次金潮酿成的情形和负责者,会上并且有人慷慨激昂地说:“这次的查案,监察院必须下决心打老虎,不要只拍苍蝇,必须派几个精明干练的委员,才能完成任务,莫使各方失望。”结果,由院长于右任当场指派何汉文、谷凤翔、万灿、张庆桢四监委为上海黄金风潮案彻查委员,并责成上海审计处协助工作。为了使查案进行不至因为外间复杂情形的牵制发生困难,四监委决定于即晚赴沪,开始调查。
四监委抵沪以后,首先是考虑查案如何进行的问题,因为不但本案案情复杂,并且当时来沪查案的除监察院以外,还有两起:一是上海经监团已经在“经济紧急措施方案”公布的前两天成立,开始活动,我们去时,他们已经在大干其对商民的检查没收工作;一是国防部也派了第二厅厅长郑介民、高参钟英、易伟等来沪调查军人在风潮中乘机投机囤积的情形。我们为了在工作上不致发生冲突,在警备司令部开了一次三方面负责人的联席会议。决定:凡是关于军人在风潮中投机贪污的事情都归国防部方面负责;关于商民投机倒把扰乱市场的事都归经监团负责;关于公务人员贪污投机的事都归监察院方面负责;三方面随时交换调查所得的重要情报。这个决定,表面上是职责上的分工,实际上是因为我们查案的主要目标是对宋子文,恐怕范围牵及太广,会发生阻力;因为军人都是受蒋介石的支配,我们搞得不好,会碰钉子;商民在上海是五花八门,下自流氓,上至豪门,都有关系,搞得不好,也会碰壁,所以情愿把彻查范围大大地缩小。其实军人何尝不是政府成员呢?商民的投机倒把何尝不是和官僚勾结一气甚至官商不分呢?因为这样分工的结果,所以当时我们所查的仅限于和中央银行有直接关系的少数人员和一部分的黑暗事实而已。
中央银行抛售黄金的内幕
自从1946年3月中央银行实行向上海市面抛售黄金,当时抛售的办法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明配,每天上午10时由央行业务局根据当日上海黄金市场的金价规定牌价,由上海市金号、银楼两公会会员提出当日申请购进的黄金数量,交由公会负责人报请央行业务局配给,上午由央行将黄金配下,下午金市收盘时,配售户将配给黄金的价款缴库。第二种是暗售,由央行业务局于当日明配之后,根据市场情形,随时以波动的最高黑市价格(因为当时明配的黄金数量总是供不应求,所以市面交易的金价往往高出牌价),由央行暗地将金条交由委托的几家金号、银楼向市面抛售,央行不直接露面,其目的原来是想压平过于波动的黑市,但实际上只是追逐黑市而已。
央行内部关于抛售黄金,一直都是由总裁贝祖贻、业务局局长林凤苞、副局长杨安仁负责处理,每天的抛售数量由三人决定,抛售价格由林、杨二人和公会负责人商定;每天黄金买卖的情形,都用英文向宋子文作出报告,连财政部长(当时财政部长是俞鸿钧)都不能过问。一直到1947年1月,因金价波动厉害,财政部指令央行按时报告,才每周呈送一份买卖统计表到财政部,俞鸿钧是和政学系勾结的圆滑官僚,非宋一系,央行又是财政部的平行机关,事实上也不许俞鸿钧过问。[80]因此黄金买卖的勾当,完全是以宋、贝在上指挥,林、杨二人为执行者。当我们查案时,询问中央银行究竟原来库存有多少黄金,一年间抛售了多少黄金,现在还存有多少黄金,贝祖贻对我们的答复是:“央行原有库存总数,从1946年3月至11月的抛售总数和现存底数,以事关机密,奉主席(蒋介石)谕,对任何人不能公开。”其余据他的报告,1946年12月份计买入黄金2056条,售出78306条;1947年1月份买入300条,售出68454条;2月份至15日停售止,买入135条,售出10986条。贝虽借口机密不肯将库存原有总数和现存底数说出来,但是我们利用孔、宋之间当时的利害矛盾,访问了孔祥熙,据孔说,在他辞财政部长职时,交给宋子文的库存共计有900多万两黄金。根据上述央行两个半月的黄金买卖数字报告,大致每月售出黄金约在700000两左右,12个月中共计约售出8500000两左右。当时所谓买进的黄金,仅有极少数的矿金。可见孔样熙向我们说的数字是大致可靠的,央行在宣告停售黄金时,已经是库存告罄,无金可售无疑了。一年之间,为了蒋介石的内战军费和豪门官僚的投机侵夺,竟将国家这样一笔巨额的黄金花尽,无怪当时有人骂宋子文是蒋介石经济上的“败家子”。
央行抛售黄金的市场代理人是上海金业公会和上海银楼业公会。当时央行为了便于控制(其实是为了便于勾结舞弊),在金业公会的65家会员中指定同丰余、太康润、大丰恒三家金号,和银楼业会员中的方九霞昌记、杨庆和发记两家银楼,负责综核会员每日申请购金数目,经领和分发明配和暗售的黄金。这五家金号银楼是当时央行在上海抛售黄金的信用代表者。当时上海金业交易所[81]的成员分为金号和银楼两业:银楼业多半历史悠久,注重信用,营业稳健,黄金的买卖数量也比较少。金号以投机买卖为主,大都和官僚资本、豪门资本有密切的关系;许多金号吞售量极大,在黄金市场上具有很大的操纵力量;它们多半是乘金价波动才设立的,其中有的甚至连正式的店面都没有;当时的65家金号中,有44家连营业执照也没有领到,[82]登记的资本都很少,如同丰余资本为1500万元,太康润为2400万元,大丰恒为1000万元,方九霞为910万元,杨庆和为960万元,以当时法币价值论,都等于〇;而据当时央行的报告,单是在1947年1月至2月15日,五家经手的配售黄金额共计有79540条,计同丰余占43597条,太康润占16247条,大丰恒占7359条,方九霞占4502条,杨庆和占7835条。以如此微小的资本,承办这样大的黄金买卖业务,已经充分证明了央行经理人员和他们的互相勾结,营私舞弊,疯狂到令人难于想象的地步。
以詹莲生为首的金牛党的神通
我们检查央行抛售黄金的程序和手续,发现:第一,行内经办抛售并没有规定什么法定的手续,一切都只要由宋子文、贝祖贻“OK”了事;因此林凤苞、杨安仁在承办售金业务时,得以为所欲为。第二,虽然规定两业公会会员要购买黄金,须填具申请书,由五家代表转呈批准,然后配发,但实际是当时央行只指定了上海金业公会主席同丰余经理詹莲生一人包办,其余四家都是由詹的关系介绍来的,每天配给金条多少都是由他决定,由他经领分发。第三,每天央行黄金牌价的公布,规定是由央行业务局和两会五代表商议决定,事实上都是由林凤苞、杨安仁二人和詹莲生用对讲电话(由央行和金号间直接通线,以防外间窃听消息)作出决定,暗售的黄金也都是由詹莲生一人承办分配。所以当时央行抛售黄金的决价、明配、暗售,詹莲生都是操纵者,他成了当时上海黄金商人和央行之间勾结的总代表。更重要的,詹莲生还掌握了当时央行全部金条的改铸。因为央行库存的黄金都是400两的金块,市面出售时是十两的金条,所以在抛售前须加以改铸。这项改铸的业务也是全部交詹莲生经办,由他分发与大丰恒、宏丰永、生元永、元成永、杨庆和、裕发、永祥等金号改铸。央行对改铸每条给以三分的火耗。我在2月19日讯问詹莲生时,据他说:“改铸金条,每条有三分的火耗,每天归同丰余的火耗约有240两,其余经手分铸的几家不过在成色上略微有些好处。”可知他是独吞了央行给予的全部火耗,估计每月他可以得到7200两黄金,一年中共计有86000两黄金落在他的手里。又由于他是明配和暗售黄金的包办者,所以央行抛售的全部黄金,同丰余占了55%以上,即央行一年中售出的850万两黄金中,由同丰余经售的有450万两左右。其经售所获的暴利,当时詹莲生虽含糊不肯说出具体的数字,其数额之巨,何止倍于火耗。我们估计詹莲生在央行抛售黄金一年间,利用两业公会五家代表首领的地位。其经售“利润”,即以三分计算,当在135000两以上,加上火耗的收入,成色的掠取,落到他手里的黄金总有20多万两。实际上这个估计还太低了,因为他还利用每日优先知道央行的黄金牌价,熟悉央行库存情况,从而操纵市场金价,以及大量吞进央行暗售的黄金,在这方面所获得的暴利,更难于估计。据当时有一个在金业交易所投机失败而破产的黄金商人向我们控诉说,詹莲生在一年中所赚得的黄金有10万条以上。
詹莲生为什么有这样广大的神通呢?这是因为他凭借了两个集团作他的活动的本钱:第一个是在上海市场上以上述五家金号银楼作基础的金业公会,大部分的会员都受他的指挥;他的金号同丰余是在金价波动期间才成立的,[83]在上海社会局一直没有批准备案,其余在他集团内的金号也大都是没有备案;他们操纵金价,打击集团以外的黄金买卖者,因此,在当时上海的黄金交易市场上谁都要看他的眼色。这个集团当时有“金牛党”之称。第二个集团是和央行的贝祖贻、林凤苞、杨安仁紧密勾结在一起。他们的勾结有其深切的历史关系:贝祖贻是苏州人,是当地一个地主兼买办阶级的世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发了横财的颜料大王贝润荪就是他的哥哥,他因为和宋子文是留美的同学,交情很好,在宋子文当中国银行董事长时,贝就担任过中国银行的纽约、香港等地行长和沪行经理,在抗战时是对黑市外汇处理的负责者,他很得美国人的赏识,据说,美国人认为中国只有半个人懂国际汇兑的,就是指他。所以他又被人称为中国国际汇兑问题的权威。因此,在宋子文和美帝国主义勾结,谈判20亿美援贷款计划时,他被选为谈判的代表成了宋系下的第一个红人。詹莲生也是苏州人,又是贝家的亲戚,原来是贝家做颜料生意中的经纪人。贝祖贻当了中国银行沪行经理时,他便在上海金业交易所暗地里与贝勾结,利用中国银行的资本,做投机生意,赚了大钱,因而在金业方面形成了他的势力。贝当了央行总裁以后,除了在外汇上与宋子文狼狈为奸,运用他的国际汇兑“知识”,大出其贪污花样,抢得了巨额外汇之外,还想在黄金买卖上再大捞一笔。他不好自己出面,所以运用詹莲生作为他的代理人。至于林凤苞、杨安仁一直是贝祖贻在中国银行时的亲信和得力爪牙,所以贝到央行时,二人也当了业务局长和副局长,成为他在央行干贪污勾当的重要走卒。因为贝、林、杨、詹间的这种密切关系,所以在央行抛售黄金当中他们便结成一气,狼狈为奸。同丰余在实质上便是他们四个人结合而成的一个贪污机构。我们在检查同丰余的账目和内部情形时,董事会的名单有两个假名查不出下落,据说便是贝、林、杨等的化名。同丰余这样大的买卖,连一本出进的日记账目詹莲生都说没有,直到送法院,才搞出了一本假账目。单从这两点看,贝、詹之间和他们所干的黑暗勾当是不能见天日的。上面说过,同丰余是一家没有向政府立过案的黑店。我们向上海社会局质问:“何以同丰余没有经批准立案,而他经理这样重大的业务,你们不加以取缔呢?”该局负责人向我们苦笑着说:“贝总裁招呼我们不要管,我们只好不管。”我们讯问林凤苞时问他:“黄金抛售业务,为什么委托一个没有批准立案的同丰余老板詹莲生呢?”他的答复是:“因为上海金业公会会员复杂,不可靠的多。詹是公会主席,熟悉情况,有信用,有号召力,贝总裁也知道他的负责可靠,所以选择他负责。”盘问贝祖贻也是同样的答复。显然可以看出,在当时黄金买卖中他们四人是完全串通一气的;詹莲生所获得的巨额黄金,并不是他一人独吞,而是四人朋比分赃。所以詹莲生在我讯问他:“你赚得的大量黄金哪里去了?”他答复说:“赚项也大,应酬也大,并没有得到多少金子。”当时我在东方饭店以迂回不着边际的谈话方式,讯问了大半天,起初他有恃无恐,毫不在乎,大谈他和宋子文、贝祖贻的关系,上海黄金交易的情形,同丰余的组织营业情形,央行和他的往来情形等等。及至把笔录给他看,要他签了字,他才有些感到不利。当时其他三监委都因事回到南京去了,留在上海讯问詹莲生的只有我一个人。詹在经过讯问以后,因为觉得事情不妙,在离开我的房间时,很恭顺地向我说:“我这些都是同何委员私人谈话随便讲的,有些欠妥之处,还是要请您包涵包涵!”当天晚上,王新衡(上海的军统大特务,杜月笙的徒弟,立法委员。)约我到他家里吃饭,饭后他问到我讯问詹莲生的情形,末了,他向我说:“我想以老同学的资格,对你谈一点知心话。詹莲生这班家伙的确可恶,要办一办;但是官场的事适可而止,不必太认真。反正今天讯问他的只有你一个人,你如果不把笔录拿出来,或者改一下,开脱开脱,叫他拿出两百根条子来,倒也是一件一方二便的好事。今晚本来杜老板(杜月笙)想来和你谈谈,觉得有些不便,我的意思可以说也是他的意思,不知道你以为何如?”他这一番话当时使我有些感到为难,正面拒绝吧,他已经搬出一个“杜老板”,上海是流氓世界,得罪了他,可能出毛病;答应吧,一来我当时还怀着一股当“铁面御史”(这是当时报纸上送我的“荣衔”)实行“整饬吏治”的幻想,觉得维护我的“令誉”比金条更重要些;同时我还警惕到怕宣铁吾、郑介民乃至军统故意弄出这一套来陷害我。因为我们和宣铁吾、郑介民虽然在查案开始时已经达成前述的协议,但是由于我们在查案中有些地方表现得很起劲,报纸上替我们大吹大捧,使得他们有些吃醋,用这样一手来对付我们是很可能的。我在这种为难的情况下,只好用推诿的口吻敷衍他说:“今天的讯问,当笔录的是上海审计处派来的人,和我过去不熟。几家晚报又已经把我讯问詹莲生的事大登特登。这样一来,恐怕有些不便。请杜先生放心,我总不把案子搞得太严重就是。”第二天,其他三监委恰好又回到上海来了。于是我们把詹莲生利用金业公会代表的地位操纵上海金市,以同丰余金号非法商号组织攫取巨额暴利,以及同丰余买卖黄金账目与央行抛售受主账目不符,显有情弊等罪名,连同笔录提出检举,送上海地方法院起诉审判。同时把林凤苞、杨安仁的利用职权,勾结贪污部分,也送法院起诉。结果詹莲生判了12年徒刑,林、杨二人判了7年徒刑。法院院长查良鉴是当时国民党司法界有名的“漂亮人物”,他一方面和我们几番商酌,顾到外间的注目,保持了司法的“尊严”,马上把詹、林、杨三个人判了刑;另一方面在金条神通之下,不久三个人都以“保外就医”,逍遥法外了案。
究竟是谁的命令
我们了解,这个案子不止是贝、林、杨、詹的朋比为奸,造成百万两黄金的贪污问题,而是已经牵涉到宋子文乃至蒋介石的问题。对蒋、宋来说,究竟只是由于“失察”呢,还是在他们有意纵容包庇之下所造成的呢?这是案子的关键所在。
我们在查案中对于这一方面抓住了一点,即中央银行在1946年3月实行抛售黄金是经过行政院决定有案的;而此次央行于2月8日停止暗售黄金,15日停止一切黄金的抛售,以至引起大风潮,事先并没有由财政部或行政院向最高国防委员会议提出市场金价不断狂涨,央行库存黄金告罄等严重情形的报告,通过讨论作出决定。事先行政院既无决定,究竟是谁发出的停售命令呢?当时我们问贝祖贻,他的答复是:“停售黄金是奉宋院长的指示。决策是上面的事,央行是业务机构,不能参与,只是奉令执行。”我们要他拿出宋子文的原令来,他说:“是电话指示,没有文字手令。”恰好当时宋子文到了上海,我们又到宋家去追问,他的答复:“停售黄金是奉主席的口头指示,我不过是奉令行事。”在谈话中他还说:“在停售黄金的两三个月以前,我看到事态严重,向主席请示过,并且表示工作困难,我干不下去。当时主席表示:‘因为时局紧张,前方百万大军的饷给重要,职是不准辞,办法由你去想,黄金能用到哪一天用完再说。’当时我以为美援贷款有实现的希望,把库存问题看成次要。贷款实现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以着力在贷款的进行。不料贷款搁浅,[84]在紧急情况之下,只有宣告停售黄金之一法了。至于事先没有提出讨论,一来事机迫促,二来主席的意思,大家也不会另有什么好办法,徒然引起一些无谓的争论,暴露国家的机密,影响戡乱大计。主席为国家元首,所以由他决定行事。现在责任落在宋某身上,我反正是奉命行事,我的能力不行,已经向主席提出辞职,一切听上面决定处理。”
贝、宋既然都把停售黄金的命令责任往上推诿,我们只好以四监委的名义于2月19日打了一个电报问蒋介石:“此次中央银行停售黄金,事出突兀,致引起风潮,摇动金融经济。据宋院长称,停售系奉钧座指示,确否祈赐电示。”这个电报发出后,一直等了一个星期,没有回信。于是我们于26日回到南京,到国民政府文官处查询。当时文书局长许静芝向我们笑笑说:“主席批是批了,不好复电,你们看看吧!”原来蒋介石在电报上的批示是:“并无其事。事到如今,有何办法!”我们看了以后,真是啼笑皆非。既然是“并无其事”。也不说“应予追究责任”,而仅说“事到如今,有何办法”,明明是要以不了了之。事情已经非常明显,蒋介石对于这一案件的酿成应负主要的责任,但他既不愿意自己承认负责,又要庇护宋子文,并且实际上很可能是事先得到了他的同意,不过这时耍点流氓手段,这样一批了案。
由这些情形,可以看出这次黄金风潮案的演成,上自蒋介石、宋子文,下至贝祖贻、林凤苞、杨安仁、詹莲生,是一条黑线通到底的。
案子的结局
我们遇到蒋介石这个无赖的指示后,对于这个轰动全国的黄金风潮案,感到如果只把詹莲生、林凤苞、杨安仁几个小苍蝇送法院判几年徒刑,悄悄收场,那么,在全国人民面前太不好交账,于监察院的面子也太过不去。会商以后,决定进一步向宋子文、贝祖贻作正面进攻。首先由我领衔,提出对宋、贝的弹劾案;并且打破过去的关于弹劾案处理程序的限制[85],将全案的调查报告书,由监察院正式公布,同时发动立法院召开临时院会。立法院开会时,宋子文、贝祖贻出席报告后,一些立法委员根据监察院调查报告的材料,正面提出尖锐的攻击,弄得宋子文面红耳赤,无法答复,愤然退席。接着参政会也向宋、贝提出质询攻击。全国的报纸舆论都纷纷发出猛烈批评。在这样四面楚歌之下,宋子文才提出辞职,溜到广东。蒋介石为了敷衍环境,才准许宋子文辞职,并免去贝祖贻中央银行总裁的职务。
宋、贝虽迫于形势去职,但是并没有因为监察院的弹劾而受到任何法律处分:并且蒋介石为了安慰他这位内兄,接着就发表他做广东省政府主席。
另一方面在这次风潮结局中收到实惠的是政学系。宋子文垮台后,张群继任行政院长;贝祖贻免职后,张嘉璈继任中央银行总裁,刘攻芸当副总裁。他们登台后马上又发行了一亿美元美金公债和三亿元美金库券,进行新的搜刮,蒋家王朝财政金融的崩溃,更因此加速了。
在风潮结局中最失望的是CC派,他们在宋、贝倒台后,没有捞得什么好处,因此,大唱高调,主张进一步彻查宋系官僚的贪污。在3月23日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纠集了CC中委黄宇人等一百人提案:“请政府迅速切实惩治金潮案负责人宋子文、贝祖贻及其部属,并彻查官办商行账目,没收贪官财产,以肃官箴,而平民愤。”在提案中还指出:“官办商号如一统公司、孚中公司、中国建设银公司、扬子建设公司等,皆有利用特权,套购巨额外汇,输入大量奢侈品情事。”他们这种贼喊捉贼的姿态,无非是借此来掩饰他们自己的原形,并且向继宋系上台的政学系作出示威而已。
事实上宋子文当时贪污最重大的部分的确也是对央行10亿美元外汇和几十亿美援军用剩余物资的侵吞。所以在国民党中央把全会提案发交监察院执行后,监察院又第二次派遣何汉文、谷凤翔、田炯锦、王冠吾四监委彻查宋子文外汇贪污案。彻查结果,又把他在外汇上贪污的情形,作成调查报告公布,并且第二次对宋子文提出弹劾,作为弹劾黄金贪污案的补火。尽管大炮放得这样震天价响,全国舆论也加以支持,但是因为蒋介石的极力庇护,弹劾案终归石沉大海,宋子文依然安安稳稳做他的广东省政府主席,监察院也只好沉默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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