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的时间是1903年1月,华生第一次“自私”地抛弃了我去陪伴他新婚燕尔的妻子,因此,当身材魁梧、皮肤黝黑、带着一股军人铁血气质的英国绅士——詹姆斯·M·多德先生来到贝克街拜访我的时候,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
阳光很温暖,我习惯坐在背窗的位置上,对面沙发上的客人看上去有些局促,想要开口却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无意引导他,在我看来,有的时候沉默的氛围能让人观察到很多东西。不过,永久的沉默却是不恰当的,所以我试着用我已经得出的一些小结论来向他展示我的力量。
“多德先生,你去过南非吧?刚回来不久?”
“是的,福尔摩斯先生。”我的主顾惊讶了。
“你服役的是义勇骑兵部队吧?”
“没错。”
“米德尔塞克斯军团?”
“对!都对!福尔摩斯先生,您真是太神奇了。”
我微微一笑,这样的赞叹我已经听过无数次。
“假如一位身材魁梧的英国绅士不将手帕放进上衣口袋而是很自然地放进袖口,并且他的肤色已经超过了在英国暴晒所能达到的程度,那么他去过哪里其实显而易见。另外,你留着短胡须,这在正规编制的军队中是不被允许的,而你的体型和姿态又非常像骑士,所以我认为你服役的是义勇骑兵部队。再者,我看过你的名片,你说你是一名股票商,经营地址在斯洛格莫顿街,那么除了米德尔塞克斯军团我还真想不到其他部队。”
“没有什么能瞒过您的。”
“我们的所闻所见并没有什么不同,我只是更加善于从细节中发现一些东西。当然,我们今天可不是来探讨这些的。多德先生,图克斯伯里旧园林那边怎么样了?有什么意外发生吗?”
“啊?!福尔摩斯先生,您怎么——”
“没什么好惊讶的,先生。你给我写过信,信是从图克斯伯里旧园林寄过来的,而你看上去行色匆匆,迫不及待。很明显,肯定是因为发生了什么事情,不是吗?”
“没错。可是信是昨天下午寄出去的,之后情况又发生了不少变化,埃姆斯沃斯上校踢我出来的时候——”
“踢你出来?”
“是。”詹姆斯·M·多德叹了口气,“埃姆斯沃斯上校退役之前是军中的军纪官,他为人粗鲁,喜欢骂人,心肠也很毒,我之所以愿意包容他的鲁莽完全是因为哥弗雷的面子。”
“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这是什么状况?”深吸了两口烟,我靠坐在椅背上说。
“我还以为您无所不知。”身材魁梧的黑大汉嘲地笑了笑,“好吧,现在我把所有的情况都告诉您,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已经把我搞晕了,昨天晚上我想了一晚也没有头绪,希望您能帮我弄明白。”
“两年前,也就是1901年1月我参军入伍,哥弗雷·埃姆斯沃斯也在那个时候入伍,我们被分到了一个中队。他是个强壮的男人,无论做什么都很出色。他的父亲埃姆斯沃斯上校曾经参加过克里米亚战争,并且因为战功卓著获得了维多利亚勋章。哥弗雷受到了父亲的感染,骨子里流淌着战斗的血液,所以他也加入义勇骑兵部队成为了一名战士。整个中队,不,整个军团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他。他热情、善良、重情重义,在一年血与火的战斗中我们成为了最要好的朋友。福尔摩斯先生,您知道战场上铸就的感情永远都是最真挚的,生死之间才更能考验一个人。哥弗雷绝对是个能够托付生命的朋友,只不过,上帝作弄了我们。哥弗雷负伤了,在戴蒙德山谷,您或许不清楚,那是比勒陀利亚郊外的一个山谷。他被大号猎枪击中了。他负伤之后我们基本上没有见过面,我收到过他的两封信,一封来自开普敦的医院,一封来自南安普顿。后来的六个多月里我没有得到他的任何消息。先生,您能理解我内心的焦急与苦痛吗?哥弗雷是我最好的伙伴!”
“战争结束后,我回到了英国。我给埃姆斯沃斯上校写了一封信询问哥弗雷的情况,他没有回信。我不甘心,在等待了一段时间后又回了一封,这一次上校回信了。他说他的独生子去环游世界了。这真可笑,先生,哥弗雷不是那样的人,他也不可能一声不吭就出门旅行。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说有一大笔遗产需要哥弗雷继承,而他和他的父亲之间关系并不和睦。上校为人冷硬强势,哥弗雷的脾气又很火爆,所以我感到不安。先生,我觉得事情有蹊跷,上校的回信不能让我信任。我想找出真相,可是这两年积累了许多杂事需要我处理,所以一直拖到上周我才开始调查。先生,我发誓,这事没有结果之前我不会放弃。”
说这话的时候,我的主顾用那双浅蓝色的眼睛紧紧盯着我,下巴绷直,看上去既严肃又执拗。我知道和他这样的男人还是做朋友好一些,一旦把他变成敌人,后果肯定会令人不快。
“你都做了些什么?”我问。
“我去了图克斯伯里旧庄园,哥弗雷的家就在那里。我觉得无论如何我必须亲自上门去看看。在去之前我给上校夫人写了一封信。说实话,那位顽固的上校已经让我很厌烦了。在信中我开门见山地告诉朋友的母亲:哥弗雷和我是非常要好的战友,我有事恰好路过想要去拜访一下,顺便和她谈谈哥弗雷在南非的生活。夫人很热情,表示欢迎我过去,并愿意留我住一晚。于是星期一那天我登门拜访了上校一家。”
庄园的位置很偏僻,不管从哪里下车我都要步行8000米左右才能到。附近没有马车,我只好一个人拎着行李箱走过去。因此,我到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庄园很大,花园也不小,建筑很繁乱,地基是伊丽莎白时代的半木结构,走廊又充满了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格,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各个时代建筑都有的大杂烩。主宅的装饰很古老,有嵌板,有挂毯,还有几幅看不出年代的古画。领我进门的是拉尔夫管家,他已经年迈,但他的妻子看上去比他年纪还大,不过因为她是哥弗雷的奶娘我对她的印象非常好。曾经,哥弗雷和我谈到过这位容貌并不出众的老婆婆,他说她是他的第二母亲。哥弗雷的母亲人也很好,性格温柔,有些胆怯。最令人讨厌的就是上校。
他体格健壮,身材高大,有些驼背,肤色黧黑,头发和胡须都乱蓬蓬的,眉毛很浓,灰色的眼睛中总是闪烁着凶厉的光芒。刚一见面,他就把我带到了书房。福尔摩斯先生,我们干了一架,要不是担心哥弗雷,我肯定立即就离开这个令人憎恶的老头。他的语气是那样尖锐,说话也蛮横无理,直到见过他我才知道为什么哥弗雷很少向我们说起他的父亲。
‘先生,我想知道你这次过来究竟有什么企图?’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就类似质问,让人很不舒服。
‘在给夫人的信中我已经做出了说明。’我说。
‘好吧,好吧,你说你是哥弗雷在南非的战友?’
‘没错,我们时常通信,我也带了两封信过来。’
‘我看看。’
他看过信后很随意地把它们交还给我,然后说:‘信是真的,但这什么都说明不了。’
‘上校,哥弗雷是我的好兄弟,我们曾经同生死共患难,但是半年多以前我失去了他的音信,这很突然,也很蹊跷,我想弄明白有什么不对?’
‘先生,若是我没记错的话,我已经告诉过你,他去环游世界了。他从非洲回到英国后,身体和精神都不太好。他母亲和我都认为他应该换个环境。所以请你转告那些关心他的人,他很好。’
‘愿意听从您的吩咐,上校。’我说,‘不过还请告诉我他是什么时候走的,坐的哪艘船,船的航线是什么。我好给他写封信。’
我觉得我的要求并没有任何不合理,但上校却显得愤怒而为难,他不断地用手敲击桌面,似乎是遇到了一个危险的对手一般。他说:‘多德先生,你在无理取闹,你的固执和无礼不该被原谅。’
‘很抱歉,我只是关心哥弗雷而已。’
‘很感谢你的关切。但先生,你的要求我无法满足。每一个家庭都有一些不能对外人述说的秘密,即便这个外人充满了善意。哥弗雷的母亲很想知道哥弗雷在南非生活的往事,你可以和她谈谈。但他的现在和将来你还是不要打听了,这没什么好处。’
福尔摩斯先生,毫无疑问,我碰了钉子,那个顽固的老头子不想让我知道实情,可是我能顺他的意吗?虽然我表面上应允了他,但暗地里我却发誓要把一切都搞清楚。晚餐的气氛很沉闷,虽然女主人热情而贴心,但男主人那阴沉的脸色着实让人没有胃口。吃过饭后,我在不失礼的前提下早早地就回了一楼空荡荡的客房。在南非战场上经历了一次次战斗,住宿条件的好坏我真的不在意。那天晚上天气很晴朗,半圆的月亮高悬空中,我站在窗边,拉开窗帘看了一会儿。之后就坐在烧得正旺的壁炉边打开台灯准备读读小说。这个时候拉尔夫进来了,他为我拿来了一些备用的煤块。
‘先生,客房的保暖不太好,这边天气也很寒冷,我想您晚上或许会添煤,所以给您准备了一些送来。’老管家这么说。说完之后他没有离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看着我,欲言又止。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开了口:‘先生,很抱歉,吃晚餐的时候我听您和夫人说起了少爷在南非的事情。您或许知道我的妻子是少爷的奶娘,我对少爷也一直怀着父亲般的感情。所以,我想知道他在战场上的一些事情,可以和我讲讲吗?’
‘当然,哥弗雷是整个军团最优秀最勇敢的战士。那一次,要不是他冒着布尔人密集的炮火把我救回来,恐怕我也没有机会坐在这里和您谈话。’
‘是啊,没错,就是这样,’听到我的话,老管家显得很兴奋,他一边搓手一边说,‘哥弗雷少爷小时候就很勇敢,没有什么东西能吓到他,园子里所有的树都被他爬过。他曾经是那么的坚强那么的优秀。’
‘什么意思?!’我从椅子上一跃而起,管家的话让我感到不祥,我抓住他的肩膀大声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曾经,难道哥弗雷已经不在了?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
‘先生,我不明白您在说什么,有什么疑问您去问主人和夫人吧。我不能多说。’
‘回答我的问题,要不然今天你别想出屋。告诉我,哥弗雷出了什么事?他是不是已经过世了?’
老管家看上去很紧张,情绪也有些异常。他低着头,不敢看我的眼睛,他回答了我,可那个勉强从嘴里挤出来的答案却让我更加惶恐,他说:‘要是他死了倒好了!’说完,他就挣开我的手跑出了客房。
“福尔摩斯先生,您应该能想到我的反应,皎洁的月光也无法让我从抑郁中摆脱。管家的话是什么意思?很明显,我的朋友犯了罪或者做了让整个家庭蒙羞的事情。所以,严厉冷酷的埃姆斯沃斯上校为了避免丑闻把他送到外地让他躲藏起来。我了解哥弗雷,他性格火爆,容易冲动,有的时候做事不经大脑,周围的人和环境很容易影响到他。他被引领上犯罪的道路也不是不可能。但不管他做了什么,我都要把他找出来,帮助他。我坐回椅子上焦急地思考着帮助他的方法,但下一刻,我猛地抬头却看到了他,是的,我看到了哥弗雷!”
说到这里,詹姆斯·M·多德先生突然沉默了。
“请继续说,先生,这个案子真的有些不一样。”我开口。
“好吧,先生,我刚刚和您说过,在老管家来之前我拉开窗帘看了一会儿月亮,后来我也没拉上,所以我看到了窗外站着的哥弗雷。他的脸贴着玻璃,脸色苍白得好像是死人,我们对视了一眼,我确信他还活着,出现在我面前的不是幽灵。但当注意到我已经发现他的时候,他迅速跳开,逃走了。”
说实话,先生,他死人般的脸色还不是让我最害怕的,我感到恐惧的是我从他的眼中读出了一种歉疚、一种卑微、一种见不得人的负罪感,这样的神情原本不该出现在坦率爽朗的哥弗雷身上。
事情有点诡异,但还不能让一个在南非战场上摸爬滚打了两年的骑兵害怕。哥弗雷刚一跑开,我就追了过去,只不过落地窗的开关有些锈蚀了,我费了好大劲才把它打开。等我跳出去,我朋友的身影已经看不到了,但凭着直觉我还是顺着花园小路朝他可能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
福尔摩斯先生,花园里的这条小路很长,路两旁光线也很暗,我觉得前方有人在跑,可我看不清他的样子。我呼唤哥弗雷的名字,他没理我,一直跑,一直跑,直到小路的尽头。那里出现了岔道,我不知道该往哪里追,就在我犹豫的时候,我听到了前方黑暗中传来了关门的声音。
没有踪迹,夜色昏暗,我追不下去了,只好回到客房。第二天,上校的态度虽然没改变,但也不再那么冷硬。夫人告诉我庄园附近有几个好玩的地方,于是我趁机请求再留一天,上校有些不情愿但最后还是同意了。先生,前一天晚上的事情已经让我确定哥弗雷就躲在庄园附近,在哪我不知道,但我有一天的时间可以找到他。
庄园很大,房子也不少,道路曲曲折折,要是有人刻意隐藏,我绝对找不到。但我很确定,前一天晚上听到的关门声不在主宅里而在花园里。在花园里寻找一个隐藏的人很难吗?我可不这么认为。上校夫妇和老管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情,我也开始了行动。
花园里有几间小房子,但除了园子尽头那座房子我不认为其他的能够供人居住。于是我装做散步的样子靠近了那座房子,可没等我走过去,房子中就走出一个矮个子的男人。他穿着一身黑衣服,戴着圆礼帽,留着胡须,整个人看上去很精神。但以我的眼光看来他绝对不是个园丁。他出来的时候顺手锁死了房门,然后把钥匙装进口袋。看到我他显得很吃惊:‘你是园子里新来的客人?’
‘是啊。我是来找哥弗雷的。不过很遗憾,他环游世界去了。要不然看到我他肯定很开心,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我说。
‘是挺可惜的,您换个时间再来吧。’听了我的话,他的脸色显得很尴尬,像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一般。说完他就走开了,但当我回头看时,他正躲在花园那头的一棵桂花树后面,站在那里观察我。
“我走过去,仔仔细细查看了那座房子,房子里好像没有人,但窗户却被遮的严严实实。我没敢看太久,否则肯定会引起监视者的警觉。看了一会儿,我就回了客房。入夜之后,我再次跑了过来,窗子依旧遮挡得很严实,百叶窗也是关着的,但其中一扇窗子透着光亮。透过没有完全拉上的帘子我看到了房子里的情形。房间很敞亮,壁炉的火烧得很旺,早晨我碰到的矮个子正坐在里面一边抽烟一边看报。”
“他看的什么报?”我突然插嘴问。
“很重要吗?”被打断的主顾看上去有些不快。
“非常重要。”
“我没注意。”
“那你总该记得是小开本的周刊还是大开本的报纸吧?”
“哦,这我记得,是小开本的,大概是《观察家》杂志。福尔摩斯先生,老实说,我真没心情关注这些细节,因为我还看到了另一个人。他背对窗子坐着,看不到正脸,但我敢发誓,那就是哥弗雷。他的体型我太熟悉了。他坐在桌边,用手托着下巴,看上去很忧伤。我刚想采取下一步行动,就有人拍了我的肩膀。回过头去,我看到了埃姆斯沃斯上校。
‘先生,跟我来。’他低声对我说,神色凝重。我没有说话,默默地跟着他回到主宅。走到门厅的时候他把一张火车时刻表递给了我。
‘回伦敦的火车是八点半,八点会有马车过来接你。’他说。他很生气,脸色也因为愤怒显得青白。我感到异常尴尬,干巴巴地说了几句道歉的话,并解释了我这么做的原因。
‘不要说了,这件事完全没有再谈的必要,你是来做客的,可是你无耻地窥探了别人的隐私!先生,什么都不用讲,你要做的就是立刻马上从我面前消失!’他的态度很坚决,我也一下子来了火气。
‘上校,我看到哥弗雷了,我有理由认为您出于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限制了他的自由!我告诉您,除非确认他是安全和健康的,否则我绝不会放弃追查。您也别恐吓我,对一个曾经的军人来说没什么令我恐惧!’
他大概是气疯了,面色变得无比狰狞。我一度以为这个瘦削但高壮的老家伙会狂暴地动手。实话说,我可没信心打败他。可是他最后没动手,瞪了我一会儿他就走了,而我也准时坐上了早晨八点半开往伦敦的火车。福尔摩斯先生,我在信里已经说明白了,我这么急切地过来就是要征询您对这件事的意见。”
事情发展到现在,精明的读者大概已经看出了端倪。这不是一个复杂的案子,解决起来也很简单,但这个案子也的确非常新奇。现在我要做的便是把可能的答案范围进一步缩小。
“庄园中有几个仆人?”我问。
“应该只有两个,拉尔夫和他的妻子。哥弗雷家里的生活很简朴。”
“你说的那间小屋呢?那里没仆人?”
“对,没有,除了哥弗雷,只有那个矮个子男人在,但我并不认为他是仆人。他的地位应该不低。”
“这条线索很重要,那么,先生,再问一下,你有没有看到主宅的人有往花园送饭的迹象?”
“有,老管家曾经提着篮子去过那座房子,只是当时我没想过里面是食物。”
“你在庄园附近打听过吗?有什么消息?”
“打听过。我找过火车站的站长,也和庄园附近开旅馆的男人聊过。我问他们哥弗雷的现状,他们都说我的朋友回过家,但不久之后就离开去环游世界了。”
“你有没有和他们谈到过你的疑惑?”
“没有。”
“这很明智。先生,案件还需要继续调查,我们必须再去一趟图克斯伯里。”
“马上出发?”
马上出发显然是不可能的,修道院公学案还需要我进行善后,华生曾经讲述过这个案子。另外,我还接受了土耳其苏丹的委托,如果不把苏丹的案子按期办好,造成的政治影响肯定十分恶劣。所以,当我和詹姆斯·M·多德先生一起踏上开往贝德福郡的列车时,时间已经是下周一。
火车路过伊斯顿区的时候,我邀请的一位绅士到了。这位绅士肤色黝黑、面容严肃、沉默寡言,上车后他没有多话,我也没说什么,只是告诉我的主顾他是我的朋友,带他去图克斯伯里也许没用,也许作用巨大,一切都要到了目的地再说。
之后,我们一路沉默,在办案过程中我一向不喜欢提前透露我的想法,多德显得不知所措。长时间的沉默过后,我率先开了口,我的提问对象是多德,但提问的目的却是让我的朋友听到。
“那一晚你看清窗外的脸了吗?你确定他就是哥弗雷·埃姆斯沃斯?”
“我确定,先生。他的脸贴在玻璃上,屋里灯光很亮,我看得很清楚。”
“没有可能是一个长得很像哥弗雷的人吗?”
“没有,一定是他。”
“我记得你说过他的样子有变化?”
“不,不是样子变了,而是肤色变了。他的皮肤看上去是那种——嗯,鱼肚白,他变白了。”
“整张脸都如此吗?”
“我想不是,前额最白,因为他把额头贴在了玻璃上,所以我看得非常清楚。”
“你当时有没有喊他?”
“没有,我吓坏了,不过跳窗追出去之后我喊了他,他没理我。您知道最后我没追上他。”
只要再确定一个细节,案件的真相就将大白。不久之后,我们来到了多德先生提到过的那座旧庄园。给我们开门的是一个穿着黑色上衣、灰色斑点裤,戴着黄色胶皮手套,满脸皱纹,身材矮小的老者——管家拉尔夫。一看到我们,拉尔夫既惊讶又慌张,他把手套甩下来扔在了门厅的桌子上。
华生或许曾经描述过,我的感官一向非常敏锐,进来的时候我隐隐闻到了空气中有一种不明显的、但是带有刺激性的气味。于是,借着放帽子的机会,我故意把帽子打落在地,在捡起帽子的过程中趁机靠近手套闻了一下。手套上有一股和柏油味很类似的味道。
到此为止,我的侦查结束了。原谅我,我不懂得怎么设置悬念,叙述也不高明,假如这篇办案记录由华生主笔的话,这个细节一定会被隐去,到最后才揭开。我的那位绅士朋友没进来,我请他坐在已经租用了全天的马车中等消息,如果需要他帮忙,我会去请他。进来的只有多德先生和我,在确定了细节之后,我们跟着管家来到了书房。
上校原本不在,听了管家的通报才急匆匆地赶了过来。他情绪很激动,眉毛倒竖,胡须直立,双眼冒着凶光,我递过去的名片被他一把撕碎,狠狠地踩在了脚下。
“我已经警告过你了,先生,我不希望再次见到你,你要是再敢来我就毙了你!还有你,你的职业让我感到可耻,别想在我面前卖弄!”
“在没确定哥弗雷的安全之前我绝不离开!”多德先生很固执。
“拉尔夫,打电话给警署叫两位警官过来,就说庄园里来了窃贼。”埃姆斯沃斯上校拉铃叫来管家吩咐说。
“等等,多德先生,没有经过上校允许就进入庄园是我们的错误,当然,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你对哥弗雷的友谊毋庸置疑。但恕我冒昧,我想若是你能让我和上校单独谈谈或许效果会更好。”我说。
“我没那么容易被蛊惑。拉尔夫,去打电话,别愣着!”多德还没说话,上校已经叫开了。
“不,一旦警察插手,后果可能比你想象中还要糟糕,上校,你不是一直对那样的后果心存恐惧吗?”我挡在门口,拦住了拉尔夫,然后从随身笔记本上撕下一页写了一张便笺给那位顽固的男主人,“我们就是为此而来。”
接过便笺看了看,埃姆斯沃斯上校大惊失色:“你是如何知道的?”
真相被揭穿对他的打击看上去不小,这位已经退役的老上校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再也没有刚刚进门时的凶悍。
“我是侦探,查明真相是我的职业本能。”
“好吧,若是你们一定要和哥弗雷见面,我也不拦着,但一切后果你们必须自己负责。”沉吟了一下,上校摸着胡须有些无可奈何地说,“拉尔夫,去通知哥弗雷和肯特,一会儿我们就过去,时间不会超过五分钟。”
五分钟后,在花园小路尽头的房子门口,我们见到了矮个子的胡须男。他看上去很诧异。
“上校,您的决定让咱们的计划无法正常进行下去了。”他说。
“肯特先生,我也没办法,人家一定要逼着我这么做。哥弗雷呢?”
“在屋里。”
矮个子男人领着我们进了屋,屋子里陈设很简单,一个年轻的男子面朝壁炉坐着。看到他,詹姆斯·M·多德激动异常,连忙跑了过去:“哥弗雷,终于又见到你了,太好了,兄弟!”
他想要和他握手,但对方却挥挥手,示意他退后。
“吉米,兄弟,不要靠近我!看吧,你被吓到了!我已经不是骑兵中队的一等兵,勇敢的哥弗雷了!”
趁着他转身的机会,我看到了他的脸。可以肯定这张脸以前是阳光俊美的,现在也是。大部分的皮肤还透着被阳光晒过之后黑色的健康色泽,但也有一些地方,比如额头,出现了一片片白色的奇怪斑点。
“兄弟,我一直不见外人的原因就是这个。被你看到了没关系,但你的同伴总会让我感到尴尬。”哥弗雷·埃姆斯沃斯说,“我知道你是好心,但你的好心却办了坏事。”
“哥弗雷,我知道也许我的行为给你带来了困扰,但我的兄弟,我只是想确定你是不是还安全。那天晚上,我在窗边看到了你,你的逃避让我担心。”
“拉尔夫告诉我你来了,我忍不住想偷偷过去瞧瞧。吉米,我就是想看看你,没想到还是被发现了。你追了上来,我只好跑回小屋。”
“为什么这样做?”
哥弗雷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抽烟:“事情很简单。还记得那天早上在比勒陀利亚郊外的战斗吗?对,就是西线铁路附近的布夫斯普鲁。我受伤的事情你不会不知道吧?”
“我知道,但具体情况不了解。”
“那天,秃头辛普森、安德森还有我奉命去追击一个布尔人小队。地势很陡峭,我们联系不上总部,该死的布尔人设下圈套,我们被包围了。辛普森和安德森战死,我也中了枪。我趴在马上,拼命地跑,跑出了几千米后,我就昏迷了。”
“等我醒来,天已经黑了,我浑身发冷,彻骨的冷,我想找一个地方避避寒,旁边不远处的一座大房子吸引了我。那是一座南非传统风格的大房子,有走廊,有天窗。我迷迷糊糊地走进去,爬上台阶,走进一间大屋。大屋里有几个床位,我没在意,倒在一张已经铺好了被褥的床上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温暖的阳光把我从睡梦中叫醒,我以为我可以回去了,但之后我才发现自己已经一脚踏进了地狱。一个侏儒般的矮子站在窗边看着我,他的脑袋特别大,就像是一个鳞茎球。他的手掌也很怕人,仿佛扭曲的橡皮泥一般。他用荷兰语对我说着什么,我听不懂,也没有心思听,因为他身后那一群奇形怪状,和正常人根本挨不上边的人让我感到恐惧。”
“他们在笑,我感觉或许是在看热闹。侏儒说了半天,见我没有反应就不耐烦了。他伸出那变形的手尖叫着把我从床上拉了下来。他力气很大,我的伤口在拉扯中被撕裂,殷红的鲜血不断地流,他却不管不顾。好在这个时候,一位负责人被嘈杂的声音吸引了过来。侏儒被赶走了。负责人看着我,脸上充满了惊讶和错愕。”
“‘小伙子,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你肩上有伤,我可以帮你包扎。我是医生。但是,哦,别动,我知道你累了,肩膀的伤口还在流血。可是,我还得说你,孩子,你怎么偏偏跑到麻风病院来了呢?而且,你还占据了一位病人的床。’”
“吉米,剩下的事情不用我说了吧?因为战事吃紧,前一天院里的病人被疏散了,只是后来援军赶到,病人又都被带了回来。那位医生告诉我,即便是他也不敢在麻风病人的床上毫无防备地睡一晚。我的兄弟,悲剧就这么发生了!我被带到一个单间,伤势稳定后转到了比勒陀利亚总医院。我以为自己可以逃过一劫,但幸运女神最终并没有眷顾我。退役回家之后,我的脸上出现了这些可怕的白斑。我得了麻风病!摆在我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进入麻风病院被隔离一辈子,另一条则是隐瞒病情在家里过平静的生活。我选择了后者,拉尔夫和奶娘都是可以信任的。肯特先生也保证不会泄密。他是一位外科医生,现在陪我一起住。吉米,本来我没打算告诉你的,我不清楚父亲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妥协。”
“是他,他让我不得不妥协。”老上校指向我,一边说一边展开了我在书房交给他的写着“麻风”两个字的便笺,“既然事情已经泄露,再隐瞒下去也没有任何意义了。”
“是这样没错。”我说,“但这不一定是坏事。肯特医生,恕我冒昧,您是麻风病专家吗?我想目前为止您是唯一接触过病人的人,而据我所知,这是一种热带疾病。”
“我是一个有着行医资格、具备相应知识的外科医生。”肯特先生板着脸回答。我的话大概让他觉得被冒犯了。
“医生,您的专业素养毋庸置疑,但不管任何病症,多名医生会诊总比一个人诊断要好得多。我想您不愿意让其他医生接触病人是害怕他被带走,对吗?”
“没错。”答话的是上校。
“我猜事情就会如此发展,所以今天我把詹姆斯·桑德斯爵士请了过来,他是我的朋友,也是热带病方面的专家。我相信他会为我们保密。”
听到我的话,肯特医生脸上露出了惊喜的神色:“要是那位爵士的话,我们将感到无比骄傲。”
“那好,既然大家都没意见,我就去把爵士请过来,他在门外的马车里。另外,上校,还有些事我们得去书房谈谈。”
在埃姆斯沃斯上校的书房,我向包括上校夫人在内的所有人讲述了破案的经过和依据。说实话,在叙述方面我的确不如华生,我不会设问,不知道该怎样把一个常见的推理过程用惊叹词和适宜的提问设置得悬念重重。我这样解释我的推理:“当所有不可能的状况都被排除之后,剩下的结论不管多么稀奇、多么有悖常理,那都是事实。假设或许站不住脚,但一切事实最终都源于假设。侦探要做的就是抽丝剥茧,用证据让假设变得丰满而真实。就拿这件案子来说,哥弗雷先生被隔离在父亲的花园中只有三种可能,一种是犯罪之后躲藏,一种是精神失常而不愿意进疯人院,还有一种就是得了某种传染性疾病。究竟是哪一种则需要进一步判断。”
“犯罪的设想应该第一个排除。因为贝德福郡没有尚未侦破的罪案,若是罪行还没暴露,最稳妥的方法是出国而不是躲在家里。相比之下,精神失常的可能性更大。陪同居住的肯特医生可能是看守人,医生出门的时候锁门细节强化了这种可能。但很显然,这种强制禁锢并不严格,哥弗雷先生还能出来看他的战友,不是吗?另外,如果看守人看的不是《观察家》而是《大不列颠医学杂志》或《柳叶刀》的话,我大概也会继续往这方面想。再者,精神失常的病人只要有医生陪同并上报当局,留在家里并不困难,没必要严格保密。所以,最后只剩下一种可能——传染病。
麻风病在南非很常见,哥弗雷·埃姆斯沃斯不慎感染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只不过当这一事实被发现后,上校和夫人却很为难。两位不想把独生子送进麻风病院禁锢一辈子,那么怎么办?只好编造谎言让人们以为哥弗雷先生已经出门,然后花费合适的报酬请一位医生来陪伴自己的儿子。麻风病的最常见症状便是皮肤变白。在听了多德先生的描述后我已经基本可以确定,在门厅的时候我又见到了拉尔夫送饭时戴的用消毒水泡过的手套,我就更确定了。之所以没有直接和上校说而是写出来,目的嘛,自然是向上校证明我的谨慎和可信。”
我的话音刚落,桑德斯爵士走了进来。这位著名的皮肤病专家冰山一般的脸上难得流露出温暖的色泽。他和上校握了握手说:“通常,我带给病人家属的都是噩耗,不过这一次我却要告诉您一个好消息,病人患的不是麻风病。”
“什么?不是?!”
“对,不是,是鱼鳞癣,一种和麻风病非常类似的皮肤病。这种病不好治,但可以治愈,而且没有任何传染性。福尔摩斯先生,这样的巧合可真少见,我想也许留宿麻风病院之后的恐惧心理也产生了一种生理作用,模拟了它所恐惧的东西。当然,我可以很确定的说不是——呵呵,夫人高兴得晕过去了。肯特医生,麻烦你做一下护理。”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