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塞克斯丘陵南麓、面对海峡的地方有一处狭窄但风景优美的海角,我的小别墅就坐落在那里。海角上是青绿色的白垩纪岩石,唯一通向大海的是一条陡峭而蜿蜒的小路,小路尽头有一片美丽的沙滩,沙滩上布满了鹅卵石。海岸线很长,也很曲折,天然的小海湾有不少,每次涨潮的时候,填满水的海湾就化身成了天然泳池。富尔沃斯村就在一个小海湾边,距离我的别墅并不远。
除了我和我的蜜蜂,小别墅中只有一个老管家,家里显得有些清冷。哈罗德·斯泰赫斯特的三角墙学校就在500多米外。学校规模还算可以,有几名教师和几十个学生。斯泰赫斯特曾经是剑桥大学的高材生、划船运动员。从他搬到海边来以后,我们就成了好朋友。他经常在没有邀请的情况下晚上光临我的别墅,我也一样,我们的关系不错。
事发的时间是1907年7月底,那一天早晨天气很晴朗,空气也很新鲜,前夜的风雨让整个海岸都变了模样,海湾中蓄满了海水。这样的清晨不应该被工作浪费,我走出别墅,顺着陡峭的小路走向海滩,打算去海滩散步,这个时候,我听到背后有人喊。
“福尔摩斯先生,这样的清晨真让人愉快,我就知道肯定会碰到你。”
“要去游泳吗?”我笑问。
“哦,上帝啊,别再炫耀你的推理能力了。”他也笑了,然后指着自己鼓囊囊的衣袋说,“是去游泳,和麦菲逊一起,他一大早就出门了,我想我能找到他。”
弗茨罗伊·麦菲逊是三角墙学校的教师,年轻健美,虽然因为患过风湿热心脏有些毛病,但不可否认他是个天生的运动员,除了过于激烈的运动,其他运动他都喜欢并做得很好。他最爱的运动是游泳,一年四季,不论寒暑,每天都会坚持游一阵。我对游泳的钟爱没有他那么热烈,但时常也会去游几下,所以,我们还算熟悉。
正说着话,弗茨罗伊的身影就出现在我们眼前。首先出现的是他的头,就在小路尽头的峭壁边。接着,他整个人都出现在了峭壁悬崖上,只是他的状态明显不正常,摇摇晃晃,像是喝醉了的酒鬼。晃了两下之后他突然把双手举到头顶,痛呼一声,向前扑去。
50多米的距离并不远,斯泰赫斯特和我快步跑过去扶起他,但很显然,我们来晚了,他的呼吸已经变得非常微弱,而且眼睛无神,瞳孔涣散,脸色发青。毫无疑问,死神已经选择他做了贴面舞的舞伴。看到我们,他仿佛回光返照般认真地说了几个音节,之后便双手痉挛了一下,彻底停止了呼吸。他的语音含混、吐字不清,但我还是可以确定他最后说的是“狮鬃毛”这三个字。
斯泰赫斯特被吓坏了,我的神经也变得紧绷起来,这个案子很特殊。弗茨罗伊出门的时候只穿了伯帛丽的雨衣、裤子和帆布鞋,鞋子的鞋带都没系。他摔倒的时候,雨衣从身上滑了下来,我们看到了他的上半身,确切地说是后背。他裸露的背上布满了暗红色的条状痕迹,像是被人用特别细的鞭子狠狠抽打造成的。鞭子应该弹性不错,因为他的肩部、肋部全都是红肿的痕迹。他的脸部痉挛变形,唇边有鲜血渗出,显然是因为死前极度痛苦而自己咬破了自己的嘴唇。我单膝跪在他的尸体旁,认真检查着可能被忽略的每一个细节,我的同伴就站在我身边。这个时候,一片阴影遮挡了我的视线。有人过来了,是伊恩·默多克。
这个身材瘦高、皮肤黧黑的男人是麦菲逊生前的同事,三角墙学校的数学教师。不过他性格孤僻、沉默寡言,平时也像是生活在自己的圆锥曲线中一样,和其他人格格不入。所有的学生都知道默多克老师是个怪癖的人,他本该被嘲笑,但他异乡人的外貌和气质却让许多人不由自主地远离。他肤色极黑,眼睛更黑,而且脾气暴躁,不,是暴烈。有一次,麦菲逊养的小狗让他感到厌烦,他抓起狗就把它从窗户中扔了出去。因为这件事,麦菲逊和默多克的关系一直不好,斯泰赫斯特也想把他赶走,但最后因为他工作能力的确突出还是留下了他。
眼前的情景似乎让这个异乡怪人感到惊讶,他喊道:“太可怜了!真是太可怜了!我能帮他做什么?”
“你和他是一起过来的吗?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怎么知道,我刚从学校那边过来,还没走到海边就看到了你们。”
“好吧,先生,那么现在麻烦你去富尔沃斯警察分局报案吧。”
异乡怪人点点头,快速跑开了。斯泰赫斯特傻站在那里,显然还没从惊吓中恢复过来,我则主动勘察起案情来。首先,我站在小路顶端望向整个海滨,海滨没有人,远处倒是有几个正朝富尔沃斯去的身影。接着我走下小路,查看了白垩纪特有的土质中掺杂的灰泥岩和黏土。路上有脚印,来回都有,是同一个人的。除了这个人的脚印,再无其他。另外,斜坡上还有一个掌印,显然是麦菲逊走上来的时候摔倒留下的。旁边有个小坑,圆形的,这证明什么?他下跪过,而且不止一次。小路的下边是一片咸水湖,海水退潮的痕迹还很清晰,麦菲逊在湖边脱过衣服,湖边的岩石上放着他常用的毛巾。毛巾折叠得很整齐,也没有被水沾湿。鹅卵石上有他赤足的脚印和穿鞋走过的鞋印。大概他已经做好了下水的准备,但最后他没下去。
案件的脉络已经清晰,但正因为清晰才显得怪异。麦菲逊来海滨的时间并不长,最多也就十五分钟。斯泰赫斯特不久就跟过来了,这毫无疑问。麦菲逊脱了衣服,赤足走过鹅卵石沙滩。因为某种原因,他没下水就匆忙穿上衣服往回跑,或许他下水了,但没来得及擦干。他为什么跑?多半是因为遭到了残酷的鞭打。他用尽全力爬到了小路顶端的峭壁上,但最后还是摔倒咽了气。那么,打他的人是谁?峭壁上的洞穴根本就藏不住人,阳光能让洞里的情景纤毫毕现。远处有人影,但太远了,而且他们和麦菲逊之间还隔着一个咸水湖。附近有几艘渔船,或者他们看到了什么。但目前看来,线索是有一些,但都很模糊。
等我回到弗茨罗伊身边的时候,已经有几个人在围观。斯泰赫斯特自然还在那里,伊恩·默多克刚把巴德尔——就是村里的警察——给找了来。这位村警高大结实,留着黄胡子,是典型的苏塞克斯本地人,看上去很笨拙,但眼中不时闪过的精光却暗示着他的睿智。他默默地听着所有人的讲述,悄悄记下要点,然后把我单独叫到了一边。
“福尔摩斯先生,这个案子很严重,对我来说也很重要。我希望得到您的帮助。您知道假如我不小心出了差错,刘易斯警官会训斥我的。”
看了看这位村警,我告诉他最好先通报他的上司和验尸官,在他们到来前保护好现场,不要让人移动。他点头答应,而我则趁机对死者的口袋进行了检查。口袋中东西并不多,只有一把稍大的折刀,一块手帕和一个名片夹。名片夹是折叠式的,里面夹着一张纸。纸上的内容很简短:
别担心,我一定会过来的。
莫迪
看笔迹,纸上的字应该是位女士写的,虽然潦草但纤秀。也许这预示着一次秘密约会,只是时间和地点并不详细。我把找到的东西都交给了警察。警察则把它们再次放回了死者的口袋。在我的建议下,警察仔细地对峭壁的表面进行了搜索,但收效甚微。我知道即便留下来也不会再有什么收获,所以我回家吃早饭去了。
两个小时后,斯泰赫斯特来到小别墅找我,他告诉我,麦菲逊先生的遗体已经被运往学校。验尸官会在那里进行尸检。警察们搜查了岩壁底部,依旧一无所获,不过在收拾麦菲逊书桌的时候,找到了几封莫迪·贝拉米小姐和死者的通信。很显然,死者名片夹上那张便笺的主人也是这位小姐。
“信件在警察那里,我没办法带过来。贝拉米小姐也是富尔沃斯村的村民。从信的内容看,他们的确是在恋爱,他们有一个约会,但这显然和麦菲逊的死无关。”
“约会地点肯定不是咸水湖吧?那里去游泳的人可不少。”
“这是个巧合,平常的时候麦菲逊都会和几个学生一起去。”
“巧合吗?”
斯泰赫斯特皱着眉想了一会儿,然后说:“默多克坚持要在早餐前给学生们讲解代数,那几个学生就留了下来。对于麦菲逊的不幸,他也表示很遗憾。”
“可我听说他们两个关系并不好。”
“是的,但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最近一年,他们的关系缓和了许多,对默多克这样孤僻的人来说能和麦菲逊这么接近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是吗?我记得你和我说过他们因为狗发生过争吵。”
“那件事早就过去了。”
“事情过去了,并不代表怨恨会跟着消散。”
“不,不是这样,我相信他们是真的冰释前嫌、成为好友了!”
“好吧。那咱们谈谈死者的那位恋人,你和她认识吗?”
“当然,莫迪·贝拉米是富尔沃斯最著名的美女,没有谁不认识她。她光彩照人,走到哪里都会引人注目。麦菲逊追求她的事情我知道,但我没想到他们的恋情发展得这么快。”
“她的家庭呢?”
“在村里经营渔场和游泳场更衣室的渔民汤姆·贝拉米是她的父亲,她还有一个兄弟,家境很殷实。”
“我觉得咱们应该去贝拉米家拜访一下。”
“理由,或者说借口呢?”
“总会找到的。无论如何,死者不可能自己用鞭子把自己打死吧?罪犯肯定存在。当然,如果那伤痕真的是鞭伤的话。富尔沃斯是个偏僻的地方,麦菲逊的社交圈子也很小。我们一一进行排查,总会找到一些线索。”
若不是死亡的阴影笼罩了海滨,漫步在芬芳的草原上的确是一件惬意的事情。富尔沃斯村距离很近,村子中的建筑大多显得陈旧,但村后的几栋住宅看上去则要时髦许多。
“那是贝拉米先生的家,他叫它港口山庄。房子很宽敞,青瓦灰墙,有角楼,这对一个白手起家的渔场主来说已经很奢侈了。哦,福尔摩斯先生,你看那是谁?”
山庄的侧门悄悄打开,一个身材高瘦、面容懒散的男人走了出来。一分钟后,我们和他相遇。斯泰赫斯特叫住了他。
“嗨,默多克!”
他对我们点点头,什么也没说就想离开,可三角墙学校的校长先生显然不想让他走。
“你到港口山庄做什么?”
“先生,这和你没关系。虽然我是你的下属,但除了上班时间,我没有必要事事都向你汇报,而且,这是我的私事。”伊恩·默多克显得很激动,脸庞甚至因为愤怒呈现出了不健康的晕红。
异乡怪人的话也激怒了神经一直不曾放松的斯泰赫斯特。
“默多克先生,你太放肆了!你怎么可以这样回答我的问话。”
“你的提问也很放肆。”
“好吧,先生,我已经忍无可忍了。现在,马上,请你离开,三角墙学校不再欢迎你。”
“失去了唯一一个让我愿意留下来的朋友,我也早就想离开了。”
说完,这个怪人快步离开了我们。斯泰赫斯特愤怒地瞪着他的后背:“福尔摩斯先生,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粗鲁无礼的人?”
我没有说话,在我看来,伊恩·默多克似乎是故意想要激怒我的伙伴从而找机会离开现场,而且,他抓机会抓得也很准。这一刻,我的脑中闪过许多念头,但想要确定这些念头,还要看这次造访港口山庄的成果。
留着一把大胡子的贝拉米先生一点都不像是商人,我们进去的时候他的脸色并不好,似乎是在和什么人怄气。除了他,屋子里还有一个人,是个年轻小伙子,很强壮。他站在墙角,脸色也很难看。
“先生们,我什么都不知道,也没有任何线索提供给你们。我和我的儿子都认为麦菲逊和莫迪的恋情就是个玩笑。他在侮辱她,他和她约会、通信,甚至做了一些我们极度不赞同的事情,但他从来都没说过要娶她!莫迪没有母亲,威廉和我就是她的监护人,我们不能——”
吱的一声,门被推开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年轻女子从外面走了进来。我得承认虽然我从来都不会被女性诱惑,但她那如初晨阳光般健康清丽的面颜还是震撼了我。很难想象,这样瞩目的女子竟然出身渔家。她很迷人,我想没有任何一个青年能抗拒来自她的诱惑。她脸色微微有些发白,漂亮的大眼睛中写满紧张。她看着斯泰赫斯特说:“先生,我知道弗茨罗伊遭遇了不幸,请告诉我具体发生了什么。”
“刚刚离开的那位先生向我们传递了他的死讯。”老贝拉米说。
“不要把我妹妹扯进这件事!”站在墙角的小伙子大喊。
“威廉,我的事不用你管,我自己会解决。”她狠狠瞪了她哥哥一眼说,“先生们,我知道他是被谋杀的,若是我能给你们带来微不足道的帮助,我会感到荣幸。弗茨罗伊死了,可我还是愿意为他做点事。”
斯泰赫斯特简单地向她述说了事情的经过,她认真听着,神色很镇静。那双澄澈的眼睛中闪烁着勇敢的光辉,我知道她很坚强。
“福尔摩斯先生,请您尽快找出凶手将他们绳之以法,我愿意给您提供帮助。”她显然已经认出了我,语气真诚而坚定。说这话的时候她还挑衅似的看了眼老贝拉米和威廉。
“非常感谢,小姐。作为一个职业侦探,我一向十分信任女性的直觉。你刚才说‘他们’而不是‘他’,这是不是代表着你认为罪犯不止有一个?”
“是的,先生,我很了解弗茨罗伊,他是个健壮的人,一个人绝对无法伤害他。”
“我想和你单独聊聊,可以吗?”
“莫迪!我警告过你不要掺和这件事!”老贝拉米很愤怒。
莫迪·贝拉米耸耸肩,对我做了个无奈的手势:“您看到了,我毫无办法。”
“真相很快就会公之于众,所以若是你父亲觉得不合适的话,他也可以加入到我们的讨论中。”我笑了笑,然后提起了死者名片夹中发现的那张纸,“验尸官的尸检报告中肯定会提及它,对此你有什么解释?”
“这不是秘密,先生,弗茨罗伊和我有婚约,我们想要结婚,之所以瞒着是因为他病危的叔叔坚决不同意这门婚事。事实上,假如弗茨罗伊不按照他的吩咐和另外一个姑娘完婚,他会无理由地取消他的继承权。”
“你为什么不早说?”老贝拉米再次咆哮。
“要是您对他表露出哪怕一点点同情,我也早和你说了。”
“我不想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身份地位差距过大的人。”
“您这是偏见!要不是这样,我也不会瞒着您。至于这张纸条,是我给他的回信。”说着,这位美丽而镇静的姑娘从衣兜中掏出一封信递给我。信的内容同样简短:
亲爱的:
我周二傍晚有时间,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在老地方见。
F.M
“今天就是周二,要是不出意外,晚上我们本来该见面的。”
我翻看了下信封,然后疑惑地问:“这封信你怎么拿到的?上面没有邮戳,肯定不是寄过来的。”
“抱歉,福尔摩斯先生,我无法给您答案。这与弗茨罗伊的死也没有任何关系。除此之外,我愿意回答您的任何问题。”
说实话,贝拉米小姐的确很配合,但她提供的有用线索并不多。她说麦菲逊没什么仇敌,如果说有敌意,那么对他有敌意的也只有几个她的追求者。
“默多克先生是你的追求者吗?”我问。
她的脸红了一下,神色也显得慌张:“他曾经追求过我,但我和麦菲逊订婚之后,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贝拉米小姐的回答加深了我对默多克的怀疑。我觉得有必要对他进行调查,并且在他无准备的情况下搜查他的房间。斯泰赫斯特和我的看法一致。离开山庄后我们心中的沉郁减少了许多,毕竟对这个案子我们已经有了一些线索和追查方向。
一周的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尸检报告没什么参考价值,斯泰赫斯特对默多克的调查也陷入停滞,他查过他的资料也进过他的房间,但一无所获。我也曾第二次勘察过事发现场,也毫无头绪。从业这么多年,能够让我感到无力的案子非常少,而这一件恰恰就是其中之一。我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也不能提供任何帮助,直到狗的事情发生。
首先听到这个消息的是我的老管家,他和许多乡下人一样有听无线电的爱好,而无线广播恰恰也是乡村奇闻异事的汇集地。
“先生,先生,我听到一个不幸的消息,是关于麦菲逊先生的爱犬的。”那天晚上,老管家对我说。
本来我对这些八卦消息没有兴趣,但麦菲逊这个名字吸引了我。
“麦菲逊的狗出了什么事?”
“死了,它死了,主人的死让它悲伤过度!”
“消息哪来的?”
“村里的人都这么说。那只狗一周都没进食,情绪也很激动。今天,它的尸体被两个三角墙学校的学生在海滨发现了。它就死在麦菲逊先生死亡的地方。”
还是那个地方!
一道灵光从脑中划过,我没有抓住,但隐隐约约我已经意识到了什么。狗忠诚于主人因为眷恋主人死去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它居然和它的主人死在了同一个地方。这是巧合吗?不是!假如一片荒凉的小海滩也能给狗带来威胁,那么这个威胁多半是来自仇人。莫非——一条条线索在我的脑海中串联,真相即将浮出水面,但很显然还缺点什么。想了一会儿,我急匆匆地跑到学校,拜托斯泰赫斯特帮我找来了布朗特和萨德波利——狗的尸体就是他们发现的。
“它应该是顺着麦菲逊先生的足迹找过去的,可怜的家伙,它的尸体就在咸水湖边。”一个学生这样告诉我。
之后,我去看了那只埃尔戴尔猎犬的尸体。它全身僵硬,四肢痉挛,两只眼睛外凸,看上去死得非常痛苦。
离开学校后,我顺着陡峭的小路来到了那片咸水湖边。天已经很暗,夜色凄迷,我隐约还能看到麦菲逊放过毛巾的那块石头附近残存的猎犬的足迹。峭壁的阴影遮蔽了一切,月亮也悲伤地躲进了阴云的怀中。我脑袋很乱,明明想到了什么,却怎么都抓不住,那种焦躁令人发狂。我不知道自己在湖边站了多久,只知道当我转身往回走的时候双脚已经麻木。
沿着小路慢慢往回走,走到顶端的时候,仿佛被一道闪电击中了一样,我突然抓住了那一丝模糊的感觉。我的朋友华生曾经不止一次介绍过,我的头脑就像是一个图书馆。里面总是藏着各种各样对破案有用的知识。这些知识平常都放在“书架”上,只有用到的时候才会被“翻开”。但因为脑袋中的东西太多了,所以有的时候我明明记得自己肯定知道某些关键的信息,但一时间却无法找到它,就像现在。我终于想到了那种可能,可它太匪夷所思了,我无法确定。
回到家之后,我在别墅顶层装满各类书籍的阁楼里翻找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咖啡色封皮的书。书看上去有些老,不过很精致,字体是银色的。我迫不及待地翻开它,迅速找到了我记忆中的那一节。果然,那个不着边际的猜测又出现了,可事实到底是不是这样,还需要实验证明。
第二天早晨,我匆匆吃过早餐,刚想去海滨做实验,一个不速之客却闯了进来。
他身材高大,神情严肃,脸上带着苏塞克斯特有的笨拙。没错,是他,巴德尔警官。
“福尔摩斯先生,您的传奇故事我看过不少,不过今天我不是来和您闲谈的。麦菲逊的案子使我一筹莫展,但您不觉得我应该申请逮捕令逮捕那个人吗?”
“逮捕?你说伊恩·默多克?”
“没错,我考虑了很长时间,除了他还能是别人吗?事发的时候海边附近根本就没什么人。”
“证据呢?没有证据你根本就没办法指控他谋杀。”
毫无疑问,巴德尔警官的思路和我原先的思路如出一辙。默多克性格孤僻、为人古怪,扔小狗事件表明他性格暴烈。麦菲逊和他曾经发生过争吵,他们还是情敌,一切的疑点都指向了这个已经有了离开打算的人。若说他是清白的,许多人肯定不信。
“福尔摩斯先生,所有的疑点都指向他,若是我放任他离去,等待我的结果一定很糟糕。”巴德尔警官挠挠头说。
“警官,你的推理没错,但存在很大的破绽。事发当天,默多克一直在为学生们补课。在麦菲逊死亡前的几分钟斯泰赫斯特和我刚好碰见他。另外,麦菲逊是个强壮而有力的男人,默多克一个人很难把他杀死。而且,他作案的工具呢?如果确实有凶案发生的话。”
“我想肯定是软鞭。”
“你看过伤痕?”
“是的,我和验尸官都看过。”
“我也见过,并且用放大镜仔细观察过。说实话,那伤痕很特别。”
“特别?怎么说?”
我笑了笑,走到桌边拿起一张照片,照片已经放大过:“我习惯用这种方法处理类似的案件。”
“您准备得真充足,福尔摩斯先生。”
“这是一个职业侦探必须要做到的。警官,来,看看这条环绕着死者右肩的伤痕,你有什么发现?”
“没有。”
“这条伤痕凹凸不平,或者说伤痕的深度有深有浅。看,这边有一个渗血点,这儿还有一个。这条伤痕也一样。你说这代表什么?”
“我不知道,您怎么看?”
“我有一个猜测,但不确定。也许过一会儿就会有答案,只要解开了渗血点之谜,真正的凶手就会浮出水面。”
“要是在背上放一张铁网,把网烧红,那么网格交叉的地方就是渗血点。”巴德尔警官说,“我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听上去有些滑稽。”
“这是个有趣的比喻,或者它会是一条九尾鞭,鞭子上缀着许多硬疙瘩的那种。”
“就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这个猜测很合理!”
“警官,猜想毕竟是猜想,也许麦菲逊先生背上的伤痕根本就不是这么来的。总而言之,要逮捕默多克,我们的证据不够。而且,你还记得吗?死者临死之前说了三个字——狮鬃毛。这是什么意思?”
“‘狮’的发音和‘伊恩’比较像。”
“没错,但后面那个音节绝对不是‘默多克’,他说话很连贯,我确定我听到的是‘狮鬃毛’这三个字。”
“那福尔摩斯先生,您的假设是什么?”
“现在还不能说,因为我需要寻找一些新的、强有力的证据。”
“您什么时候能找到证据?”
“一个小时之内。”
巴德尔警官看着我,目光中充满怀疑:“先生,我真希望自己能理解您的行为,您说的是渔船?”
“不,渔船上的人大概看不到什么,距离还是有些远。”
“那是老贝拉米和威廉?这对父子一直很讨厌麦菲逊。他们也许会做出什么对他不利的举动。”
“警官,盲目的猜测没有用,你有工作,我也要去忙,我想中午的时候如果你有时间来我这里——”
我的话还没说完,外屋的门就再次被撞开。随后,我听到了沉重而蹒跚的脚步声,紧接着默多克摇摇晃晃地走了进来。他衣衫不整、须发凌乱、瘦削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我敢发誓要不是用手勉强扶住了桌子,他肯定会跌倒。
“白兰地,快,给我白兰地!”他喘着说,声音虚弱,说完就倒在一旁的沙发上,蜷着身子,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他不是单独一个人,身后进来的是同样衣衫不整的斯泰赫斯特。斯泰赫斯特没戴帽子,刚进屋就喊:“快把白兰地拿过来。他要死了,路上晕倒了两回,我好不容易才把他带到这里。”
我不敢怠慢,赶紧给异乡怪人倒了半杯白兰地。喝过酒之后,默多克的精神好了一些,他一手撑着身子,一手甩掉上衣,大喊:“再去拿些油,不,拿吗啡!对,吗啡!别管是什么,能止痛就行,太疼了!”
默多克也受了伤,伤口也在背部,纵横交错的红肿鞭痕,和麦菲逊的伤居然一模一样。巴德尔警官和我都忍不住惊呼失声。伤口带来的痛苦显然非常可怕,他的脸色不时发青,脑门上全是冷汗,呼吸急促,胸口不断剧烈地起伏,看样子好像随时都会断气。我已经不记得给他灌过多少杯白兰地了,在烈酒的刺激下他的精神会短暂性地恢复一些。我们拿来菜油,用棉花蘸着为他涂抹伤口。他的意识已经因为痛苦和疲惫显得有些模糊,像是昏迷了又像是睡着了。但不管他处于什么状态,那种磨人的、可怕的痛苦显然是减轻了一些。
等到默多克的情况稍稍稳定,斯泰赫斯特就忍不住大喊起来:“太可怕了!福尔摩斯,究竟发生了什么?”
“你在哪看见他的?”
“麦菲逊死的那个地方。上帝啊,要不是他的心脏足够强健,现在他肯定死了。回学校肯定不可能了,太远,所以我把他带到了你这里。你不知道,在路上他就昏迷了两次,我还以为他完了。”
“你看到他在海滨?”
“是的。当时我正在峭壁旁那条小路上行走,突然听到一声惨叫。然后我就看到了站在湖边的默多克。他仿佛喝醉了一般,站都站不稳。我给他披上衣服,搀着他来找你。福尔摩斯,你想想办法找到那个可恶的凶徒吧。要不然谁还敢住在这儿?你大名鼎鼎,肯定会有办法的,对吗?”
“对,没错,斯泰赫斯特!走,我们现在就过去,警官,你也来。抓住凶手的机会来了!”
嘱咐管家照顾好默多克之后,我们一起来到了咸水湖边。麦菲逊放毛巾的那块石头上放着一些衣物和毛巾。我没有停留,顺着湖边一直寻找着什么。湖不深,除了伸进峭壁下的那个小水湾之外,水都很浅。水湾中的湖水特别清澈,峭壁底部的石头在水中若隐若现。沿着石头绕了一圈,我瞪大眼睛仔细观察,终于我看到了它。
“氰水母!快看,氰水母!狮鬃毛!这就是狮鬃毛!”我大喊。
没错,生长在水下一米多深的礁石上的怪东西真的很像狮子的鬃毛。它没有腿,黄色的触手上有许多银色的条状分支。湖水轻轻荡漾,它就随着湖水不断地飘动。
“斯泰赫斯特,快过来帮忙,我们一起结果了这家伙!”
礁石上面有一块很大的岩石,我们用力把它推进水中。水母被压在了下面,不断有黄色的油质粘液从石头下面渗出,湖水都被搞得脏兮兮的。
“福尔摩斯先生,这是什么怪物?我是土生土长的苏塞克斯人,但我从来没见过它!”
“没见过才是幸福!谁知道它是怎么来的,也许是西南季风搞的鬼。走吧,回去,我给你们看看另一个人在海上的可怕经历。”
我们回到别墅的时候,伊恩·默多克已经醒了。他的身体还在抽搐般疼,但已经能开口讲话。他告诉我们当时他正在湖中游泳,突然就觉得浑身疼痛,手脚麻木,他费了好大劲才终于爬上岸。
“看,先生们,这是著名的自然探索学家J.G.伍德写的《户外》。在这本书中他阐述了自己的一次遇险经历。”我拿过那本咖啡色封皮的书说,“那一回,伍德先生也遇到了这种水母,差点死掉,所以,他特地在书中记录了这种毒性堪比眼镜蛇的生物。要不然也许我们这辈子都无法找到杀死麦菲逊的真正凶手了。听听,他是这样写的:
‘要是游泳者在水下看到一团好像狮鬃毛或者银纸的东西时一定要特别小心。这种螯刺动物足已让人丧命,它的名字是氰水母。’
看吧,这样的描述已经足够清晰。
在书中,伍德先生写了自己在肯特海滨遭遇氰水母的情况。他惊讶地发现这种动物的触手中能伸出许多看不见的透明丝线。这些丝线的长度能达到十五米。被丝线碰到的人几乎都会丧命。伍德当初能够侥幸脱险,是因为他和它的距离足够远。
‘数不清的丝线就像是一条条软鞭在皮肤上留下无数的红色条状伤痕。这些伤痕远看像是鞭痕,近看却是一个个细小的斑点,每一个斑点都像是烧红的细针,不断折磨着人的神经。’
伍德先生说局部的疼痛只是这可怕痛苦最轻微的体现。
‘疼痛的感觉从胸部辐射向全身。那一刻我就像是一个中弹的伤员不由自主地向前扑倒。心脏刹那间停止跳动,随后又疾速狂跳六七次。那种感觉就像是心脏马上就要从胸腔中冲出来一般。’
那一次中毒的经历让伍德先生心有余悸。他说哪怕是他自己也差点认不出中毒后的那个人就是他本人了。他脸上布满了浓密的皱纹,双眼无神,面容憔悴,脸色苍白得好像是死尸。他给自己灌了整整一瓶白兰地,终于把命捡了回来。从那之后,他再没下过海。和他相比麦菲逊先生多么的不幸啊。他居然在静止的湖水中遭遇了这种可怕的生物!
警官,别的不说了,书给你,它足以解释这件匪夷所思的案子。”
“听到这话我该高兴吧?我的嫌疑被洗清了,因为我遭遇了我朋友曾经遭遇的不幸。”伊恩·默多克说,他似乎在笑,表情却充满苦涩,“要不是这场意外,说不定我已经被捕了。”
“不,默多克先生,要是我们早点过去,你可能就不会遭遇这场灾难了。事实上,我已经着手准备为您澄清了。”
“您是怎么猜到事实的?福尔摩斯先生。”
“我喜欢读书,而且涉猎的东西很杂。我记得看过有关‘狮鬃毛’的一些离奇记录,但具体的内容却记不清了。不过还好,最后我想起了它。毫无疑问,麦菲逊先生遇到它的时候,它就漂浮在水面上,麦菲逊先生说‘狮鬃毛’是为了向我们示警。”
“既然如此,我想我肯定不会被逮捕了,不过该解释的我还是要解释一下。我的确追求过莫迪·贝拉米小姐,但自从她和我的好友订婚之后我就改变了想法,我希望能帮助他们得到幸福。莫迪没告诉你们送信的人是我是因为她害怕我因此受到责难。至于说我匆匆跑到港口山庄报信,目的也很简单,我不希望我最亲近的女孩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从一个陌生人的口中听到她未婚夫死亡的噩耗。”伊恩·默多克说,“我要说的就这些,抱歉,我想我现在必须回学校先躺会儿。”
“默多克,我为自己错误的态度表示歉意。”斯泰赫斯特拉住怪人的手说,“过度的紧张让我失去了冷静,请不要记恨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一定会更加地信任和了解彼此。”说完,他们并肩离去。巴德尔警官没有走,他瞪大眼睛瞅着我说:“福尔摩斯先生,您真是太棒了!以前我读过您的传奇故事,可我根本不信,这一次我是真的信了!”
我笑着摇摇头,这样的恭维对我来说太无趣也没必要。
“刚开始的时候我犯了一个错误,这种错误本不该犯。要是麦菲逊的尸体在湖里,我肯定马上就能找到真凶。可是那块干毛巾误导了我,我以为他没下过水,但事实上可怜的弗茨罗伊是顾不上擦干自己的身体了。警官,过去我总是因为类似的疏漏而嘲笑警察厅的警探,这一次氰水母差一点就能帮你们找到反击我的借口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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