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你到全世界的每个角落-第四季 遇见心想事成的我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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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我还是无法追风,但是至少可以自由出行了,而且不用自己出什么力,这让我感觉十分惬意。我们开始在周末的时候,蹬着那辆没有变速器的自行车在城里到处转。我们开始亲自观察生活的这个城市的模样,这个城市的地图慢慢地画在了我的脑子里。我熟知城里的每一家拉面馆和米线摊,也知道哪里的居民区楼下藏着花一块钱就能打一局的台球桌。但我坐在黑哥车子上想得最多的一个问题,不是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而是黑哥到底有多少斤。每每我向黑哥发问的时候,他总是笑而不答,笑容像夜空一样深邃而不可捉摸。

    于是在我最初的印象里,黑哥是一个谜一般的男子。我开始崇拜他,当然,这并不单单因为我未曾知道他的体重,而是我发现自己不可能了解黑哥到底认识多少姑娘。黑哥家在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上,我跟黑哥总是喜欢在他家楼下,停住车子,叼根冰棍,站在霓虹初上的街上看川流不息的车子和人。这让我们有种置身事外,观察大千世界、百态人生的惬意感觉。当然,我们最感兴趣的还是那些出没于此的姑娘。而黑哥总是淡淡地一瞥,轻易地叫出她们的名字。我曾以为这只是个巧合,但随着我们在街上站的时间越来越久,我发现自己彻底错了。黑哥眼中的光芒永远都是淡然,口中的名字永远都是轻巧,仿佛他正站在世界之巅睥睨世间万物如同过眼云烟。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没用多久,这个城市就被我们转遍了。于是我们开始计划着到更远的地方。直到一个初春的早晨,黑哥突然对我说:“我带你去个地方,从那里能看到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

    那是个难得的晴朗日子,刚刚下过一场雪,冰雪初融,阳光照在身上,暖起来仿佛能让人感觉到春天的降临。黑哥蹬着自行车,我坐在后座上,就这样出发了。一个多小时之后,黑哥终于吃不消了,从自行车上喘着粗气下来,说自己没吃早饭,饿得骑不动了。

    看这架势得我带他了啊,但是我瞄了一眼黑哥的身材,还是为自己捏了一把汗。我小心翼翼地问黑哥:“黑哥,你多重?”黑哥沉默了一会儿说:“我这是虚胖,就100斤。”

    我想了想,这是报答黑哥的机会,于是毅然决然地对着黑哥说了一句,“上车!”

    当我们到达目的地时,一瞬间我有灵魂飘出躯壳得到安息的感觉。尤其当我在山顶上看到大理石碑上“烈士陵园”这4个雄浑的大字时,我真的在想如果我累死了,请让我与先烈们一同长眠此地,让柳枝做我的挽联,让风声做我的悼词,请国家和人民记住我是为了解放一个胖子而光荣牺牲的。可黑哥对我内心的痛不欲生似乎全然不知,只是抬头看着依山而建的烈士陵园,突然指向山顶的纪念碑说:“我们去那儿。”

    我拖着自己要断了一样的腿一路走着,黑哥指着远方说:“看。”我极力远眺,看到的也只是山脚下的小村庄,还有更远处的两根高高的烟囱。我问黑哥:“不是能看到全貌吗?”

    黑哥淡淡地说:“天气好的时候是可以的。虽然看不见全貌,但是你看啊,我们城里最高的建筑竟然是那两根烟囱。”

    我显然是被骗了。但那个时候我被对黑哥的崇拜之情遮蔽了双眼,没有看清眼前这个胖子骗我驮着他爬了一个多小时的山路,最后看了两根烟囱的现实。再加上我实在不想在先烈们长眠的地方久留欣赏风景,于是我说:“既然天气不好,那我们回去吧。”

    有句话叫,上山容易下山难。我觉得说这句话的人显然没有用自行车带着胖子上下山的经历。当我听见黑哥在后座上一路杀猪一样的尖叫时,内心感到无比畅快。黑哥的自行车后闸是失灵的,当我蹬起自行车载着黑哥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就突然明白自己已经停不下来了。于是,我在这个无风的天气里听到了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的声音。

    我们从绿起来的群山之中疾驰而过,如同风,如同雷,如同惊艳的飞鸿,那一刻我感觉离自己的梦想无限接近。山路两边的树木都在向后飞,我的心在剧烈跳动,内心在恐惧,想要停下来,大脑却在告诉我,如果轻轻捏下前闸我们就真的会和车子一起飞出去。于是我只能什么都不想,靠着本能,用力地按住震得手痛的车把,忍不住一路尖叫。如果画面可以定格的话,我想那时的姿态一定像极了飞翔。

    那年我和黑哥都是初中一年级。

    一年之后,黑哥才对我说,其实他当时不止100斤,他有120斤。而我也终于搬家到了一个离学校很远的地方,拥有了一辆能完成自己梦想的变速车。

    可自那之后黑哥的体重就没有再变过,只有身高在变,以前的小胖子一下子长成了身材匀称的少年。我也失去了追风的冲动,此后不曾再把自行车骑得飞快。我们会慢悠悠地骑着车子,去更远的地方看看。我们开始渐渐地谈起篮球,谈起游戏,谈起考试,谈起将来,或者什么都不谈,干脆唱起歌,在马路上悠闲地荡着。

    就这样我们一起荡完了初中,升入了高中,然后又高中毕业。黑哥的银色自行车早就报废,换成了一辆普通的自行车,还是有个后座,为了能载他心爱的姑娘。而我也换了另一辆变速车,平日里却懒得骑了。这些年城市里突然冒出很多高高的建筑,我跟黑哥也会在闲得无聊时去数数多少层。我们熟知这城市里每栋建筑以前的模样,黑哥也总是感叹,空气越来越差了,就算是再好的天气,站在烈士纪念碑下也不可能看清这城市的全貌了。

    高考结束后是段无所事事的日子,夏天的傍晚我跟黑哥站在商业街上,想找找当年看过的那些姑娘,却再不认得那些面孔了。前一阵黑哥跟我说想在毕业之后买辆汽车,这样就能开着车到处玩了。我突然想起多年前那个说着爱自由和远方的少年。这些年还是有很多事情没有变,比如我们还是叫他黑哥,潜意识里还以为他是个胖子。

    更多的时候,我还是会怀念黑哥的那辆银色自行车,梦见骑着它又一次从山上飞驰而下,飞驰在暖起来的春风里,也飞驰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停也停不下来。

    亲爱的死胖子

    苏小城

    那年,我在冷气开得跟肯德基一样足的T258上挣扎了一个晚上来到武汉。新报到的大学校园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漂亮,这让我有点失望。一边抱怨身边的武汉腔滑得要死,一边又顶着大太阳在操场上军训。

    休息时间,大家围坐在树荫下喝水。我的视线一直落在离我三米外的她身上。她静静地坐着,偶尔喝一小口水,并不做声。我心想这个女孩为什么这么安静呢?大家都在抱怨天气炎热抱怨教官不够帅抱怨迷彩服太土,唯有她一句话都不说,那时候我觉得她可真虚伪。

    军训结束的前一晚,每个中队都必须出一个节目。我是中队长,这事由我负责,可是,令我没想到的是,整整60人的队伍居然没有一个人愿意报名。看来我真是高估了自己的亲和力与号召力。

    突然,她站了出来,拍着我的肩膀说:“队长,我叫杜雨,我唱支歌吧!”

    那天晚上的节目异常精彩,可是当杜雨站在舞台上唱王菲的《闷》的时候,刚一开口,全场的人都惊呆了。并不是她唱得有多好,而是她一上来就忘词了。几百双眼睛盯着她,看得我手心都冒了汗,她却一路啦啦啦地哼完了这首歌。不得不说,她实在是勇气可嘉。

    我学室内设计,杜雨学园林设计,很奇怪我们却分到了一个宿舍。杜雨总是对我说:“林束束,还是你的专业吃香,你看那些顶级设计师设计的房子多好看啊,说不定你以后就成了那样的大牌。而我以后就只能去种种花养养草,平庸过一生了。”

    其实我想告诉她,只要自己喜欢,种种花养养草又有什么不好呢?

    那天我还在梦中,杜雨把我叫醒了。她说:“束束,我做了个好有冲击力的梦啊。我梦到我们中了500万的头彩,然后买了一幢别墅,室内是由你设计的,而外面的花园是由我设计的。这套房子获得了最佳设计奖。采访的时候,记者们都说我俩是才貌双全的双生花呢……”我打断她:“说我美那还是不争的事实,说你美那就是记者们不厚道了。你看看你这张脸,简直比猪八戒的还大;你看看你的肚子,游泳时都可以不用带游泳圈了;你再看看你的腿,估计最粗的高跟鞋跟都承受不了。怎么能叫双生花呢,我看是绿叶配鲜花吧。”

    看着她突然暗下去的眉眼,我才发现我说的话有点过了。我拉着她的手说:“亲爱的,生气了啊?”她依旧笑得离谱:“过了半天才说,我才没工夫生你的气呢。猪八戒有什么不好,至少也是天上掉下来的神仙。”看着一脸自信的她,我说:“那好吧,以后就叫你“八戒妹妹”吧。”

    大二下学期,我的体重突然暴长,看着一点点突出的肚子和腰肢,我难过得要死。我竟然已经超过她的体重了。她坐在椅子上一边涂着指甲油一边对皱着眉头的我说:“林束束,风水轮流转啊,我看你不是带着游泳圈,而是穿着救生衣吧。”

    我不理会她,知道她是开玩笑的,但心里不免有些委屈和失落。为了恢复我原来的魔鬼身材,我制定了一套魔鬼减肥计划。5点起来跑操场,早上吃一个苹果,中午吃一个苹果,晚上还是一个苹果,下晚自习后再跑操场。

    一个月下来,我的体重没有减少,脸色却变得比白雪公主还要白,终于昏倒在寝室。后来,杜雨把我架到了医院。一检查,才发现自己胡乱减肥让身体滋生出好多毛病,贫血、胸闷、四肢无力、胃痛……杜雨一边喂我喝汤一边数落我的虚荣。看着她小心翼翼的样子,我红着眼睛感动地说:“杜雨,你真好。”她放下手里的碗,冲我一咧嘴说:“林束束,你真矫情。”杜雨,做作也好,矫情也罢,那一刻,我是真的觉得你好。

    后来,我在杜雨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张卡片,那样简单的卡片,她却说非常喜欢。我在卡片上写:宝贝,其实你一点都不胖。即使你胖了,我也一样喜欢你。我们以后要做同吃同胖的女大力水手,即使不能骑上王子的白马,也可以相互搀扶,迈着厚重的步伐,去看海角天涯。

    那些第一次,让我长成遮天蔽日的树

    紫堇轩

    第一次出远门

    2009年暑假,我接到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兴奋难眠,而我的父母却整整3天不和我说话,因为我欺骗了他们-大学的坐标在遥远而陌生的城市,远超出他们的“管辖范围”。报到那天,他们非嚷着护送不可,而我坚决要一个人走。拗不过我,老妈泪眼婆娑地看她没出过市的儿子坐上了跨省的火车。

    汽笛拉响,宣示了我正式通往自由之路。那种感觉如同重感冒后第一次通鼻子,有着久违的舒畅感。

    被学长接送到宿舍后,我立刻开启疯玩模式,调成振动的手机一直在包里,我甚至没给父母报一声平安。玩到激烈处,寝室电话乍响,对方是个男中音:“麻烦你给我找下刘宇。”“不麻烦,我就是。”一秒钟后那边劈头大骂:“我劈死你这兔崽子,再不接电话你妈就报警了!”

    我敷衍了几句,很快又被拉入拳皇大赛。好像只有装作不恋家,跟室友迅速打成一片,玩游戏才能证明自己是个男子汉。

    那时候,总以为自己像一只小小的风筝,只要飞得比风快,就能挣脱线的羁绊,独自逍遥快活地长大,却不知线的那头永远深埋在故乡的泥土里。

    第一次恋爱

    男生圈里流传着一句李咏的名言:没失身,大学等于白上。一年后的一个漫漫长夜,我用冷笑话成功搭讪了一位在湖边单独赏月的姑娘。讲到第三个的时候,我从她耳尖上可以看出,她在笑。

    那个叫奈美的女孩,得到我的一只无印良品的香熏灯作为七夕节礼物,从此我们坠入爱河。

    所有青春期三观的建立,都有赖于那些第一次。8岁那年,一帮人在玩弹珠,输的要被惩罚。我得到的惩罚是吻一个女孩。我犹犹豫豫不敢跨出一步,倒是邻家姐姐大方地凑过来,像开瓶器那样撬了我一嘴。我傻兮兮地问她:“你怀孕了怎么办?”“噗,你以为是孙悟空嘴里的那口仙气啊,轻轻一吹,子孙满堂?”

    14岁的姑娘显然没把我当男的看。而19岁的我将自己真正的初吻送上门,亲吻了奈美。但我们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又迅速弹开了。

    钱到热恋时方恨少。我把在“人人网”的个人资料改成——爱好:数钱;缺点:没钱。那时的我觉得,有钱才有资格浪漫。为了给奈美买漂亮衣裳、请奈美去好馆子,我把能干的活都承包了,卖四六级仿真题、卖充值卡、卖游戏币,几个月下来,累得七荤八素,走路都是飘的。我要奈美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发光体。

    那时候,为了迅速使自己变得强大,我需要找一个自己想要守护的人,于是拼命往前奔跑,不能停下,更不能倒下。

    第一次干架

    3个月后的盛夏,当我把ONLY最新季长裙端到奈美面前时,她正跟一个男生在饭堂里卿卿我我。奈美这样酸我:“费尽周折追妹子只是为了证明自己取向正常,何苦呢?”

    我还记得那晚,群星像被捣碎的皮蛋,黑的黑,黄的黄,我拎着空空的啤酒瓶凄怆地走回寝室,却看到自己写的肉麻情诗被寝室长拿起来念:“奈美,这是我第几次听别人说起你呢?夜晚像一匹上等的绸缎,你的头发像夜晚……”不合时宜的哄笑声变得异常刺耳,没人注意到我正站在门口。后来的事情我就不记得了。他们说,我的眼里冒着血光,扑过去把寝室长压在身下狠狠揍了一顿,任谁都拉不开。一夜之间,我们寝室就诞生了两员伤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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