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者无心,听者却是有了意。在从群暧昧的哄笑声里,不经意地抬头,两人的视线啪地对撞的那一刻,彼此便都将对面的人,刻入了心里。
那时他们也就十五、六岁,情痘初开,但也爱得单纯和执著。所以尽管他考入重点高中,她因为家境,被迫退了学,三年里却依然情真意切,每每见了都有说不完的话给对方听。即便是后来他去了上海念大学,他在车站里与她告别,还怜爱地刮她鼻尖,说命里注定了你要帮夫,可不准中途下车哟!她将每个字都牢牢地记在心间,又将溢出来的情思,织在细密的毛线里,纳入精致的鞋垫中,嵌到每周一次的信纸上。还有,瞒了家人,偷偷寄给他的汇款里。可终于还是敌不过父母亲戚的百般阻挠,说她太傻,浪费大好的青春在一个长了翅膀的人身上,亦不想想一个卑微的初中生,怎能配得上已是繁华满身的才子?
她起初还拼命反抗,想着掌心纹里写得明明白白,他们彼此命定了分不开,这样的差距算得了什么。只要,只要他们彼此相爱。后来母亲私自把她每个月的工资提前领取了,又给她介绍了一个还算不错的小伙,她的心,才慢慢在突然没了他音讯的日子里,将那个要飞出去找他的梦想,收起来,过眼前切实稳妥的生活。
两年之后,他大学毕了业,在上海找了份不怎么如意的工作。假期回来探亲,在超市里竟是碰见了做收银员的她。两个人在喧嚣的人群里,像许多年前知道了掌心里的秘密时一样,瞬间地便触到了另一颗欢喜的心。是她不顾一切地先跑过来,抱住他,当着许多同事的面,大哭,他才将已经冷却了的那份爱,重拾起来,用刚刚碰撞出的激情熊熊地点燃。
终于像掌心纹里安排下的,她和他在遥远的异乡,有了一个小而温暖的家。他只管每日经营着自己的工作,家中的一切,甚至他何时该换内衣,何时该修剪指甲,何时该给皮鞋上油,都无需操一丝一毫的心。有她在,家里永远是窗明几净、整洁清新的。走出门去上班的他,也永远会有条不紊、不乱方寸。这样每日专心地投身于工作,使他很快在原本不怎么如意的公司里被委以重任。得到升职的消息后,他拉着她在上海最繁华的商业街上逛,让她挑几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却是最终买了他所需要的东西,他觉得歉疚,她却只微笑着安慰他:我不出门工作,不需要穿得这么讲究,只要你能拼打出一番天地,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他们便这样一日日过了下来。偶尔她去买菜,看见街上一脸幸福的上海男人,回家煮饭给自己的老婆吃,便会微微眯起眼,想象自己有一位这样肯为柴米油盐忙碌的男人。而他,在公司的party上,看见同事们谈吐优雅的高贵太太时,亦会想,如果自己娶了一位与自己层次相配的女人,或许聚会的时候不会孤单,生活,也无需他一个人这样辛辛苦苦地打拼。可是也只是这样想想,为想象中的幸福而奋力前奔的信念,让他和她各司其职地付出时,竟是忽略了,差距带给彼此的陌生和疏离。
许多年后,他成功实现了自己要飞黄腾达的梦想。而她,也在由小变大的房子里,老去了自己的容颜。中学的同学聚会上,他们又遇见那个“相师”,在嘻笑的人群里,给人看手相。很多人的命运,与他据掌心纹判断出的,截然相反。包括,他与她。长年累月的操持家务,让她清晰条理的纹路,变得杂乱不堪。却是他,在她精心的呵护里,将一双手,保养得愈发滋润。相师便指了她的手说,你必有一个与你一样安于过平民百姓日子的丈夫。而他,则也有一个志趣相投、心心相通的高贵夫人。别人依然只当是笑谈,他和她,却是几乎在同一瞬间,心,微微地一痛。
可他终于没有告诉她,自己在读大学的第一年,曾写了一封怎样理智的信,给她一条条地分析他们间的差别,却是在结婚的那一天,才得知这样一封信,还没有拆看,便被她的母亲给烧掉了。而她,也终没有告诉他,她一直想望的,不是“帮夫”,只是一世,平民的爱情。
却是谁也没想到,一句戏言,一段人群暧昧的哄笑声中碰撞出来的情爱,终让两颗心,这样寂寞地,走了一程激情的初始,便不该携手的人生。
爱恋犹如啤酒的泡沫。
他住在她的对面。但隔了一条车流汹涌的宽阔的马路,他们便像隔了千万里路,找不到通向彼此的天桥,亦无法寻到一个交叉共生的圆点。他们偶尔对望,但眼里,看见的只是对面高耸入云的大厦,至于那高楼里寂寞倚窗的人,则不过是那华丽的衣衫上,一朵暗涌的花,再怎样波浪滔天,也不过是在暗处,彼此,看不见的。
但他们却有常常相遇的机会。他们同在一座高达30层的大楼里上班,她在15层,他在16层。每一层楼梯,有30个台阶,但他们却极少在楼梯口相遇。因为,他们分属于不同的公司。她每日去交报表,要乘电梯,往下走。而他每日给上司汇报,要向上去。曾经有一年的时间,他们彼此是互不相干的路人。每日她来上班,在电梯门口,会看见一个面容干净的男子,目不转睛地,盯着电梯上一个个下降或者上升的数字。而若是他按时下班,他也会看到一个神情淡漠的女子,在狭小闭塞的电梯里,微微仰着头,看那红色的数字,一格一格地降下去。
午饭,他们无一例外地会打电话,叫外卖来。如果恰好同时打给了一家外卖店,笑容甜美的外卖小姐,会在给她送过后,将另一份紧紧挨着的盒饭,登三十个台阶,转交给他。如果他们彼此细心,或许会从自己的饭菜里,嗅到他喜欢吃的煎蛋的芳香,或者,是她迷恋的西芹百合的淡雅。但他们常常是边吃边看着电脑,或者,接一个又一个的电话。他们没有时间,坐下来静享一顿午餐,哪怕,是在入口的时候,细品一下米饭的清香。朝九晚五的生活,让他们在这个繁华的都市,如一只负重的蜗牛,除了低头赶路,他们没有心情,如那只神情散漫的兔子,嗅一嗅路边野花的幽香,或者,侧头,看一眼那浪花飞溅的溪流。
如果没有那次两个公司因为一个共同的主题,举办的酒会,或许他们永远都不会为彼此,停留片刻。是那次酒会,让他们恰好坐在了一起。一桌子的人,都是陌生的,所以为了打破冷场的尴尬,他在夹起一片生鱼片的时候,便朝她笑道:你平时下班后,都会做些什么?她这才侧脸,看向这个神情温和的男子,淡淡笑道:有时喜欢去一家叫做“阶前听雨”的咖啡吧里,坐上片刻,喝一杯咖啡,再翻一本书看;但大多数时候,我是喜欢在家里,听听歌,上上网的。他第一次发现,这个常会遇到的女子,原是有着迷人的微笑的。至少,那一刻,他觉得她是美的,她说话时微侧的头,明净的双眸,卷曲的长发,只着淡妆的面容,因为喝了点酒,浮起的点滴醉意,在觥筹交错中,让他有瞬间的恍惚,似乎,这一切,只是一个华丽流转的梦幻。
他很想,挽留住这个梦。他第一次,丢掉自己贯有的矜持与骄傲,举一杯酒,说:谢谢这次酒会,让我们在这里相遇,且有如此愉快的聊天。她一怔,扭头看见他眼睛里,燃烧着的一团火,几乎可以听得见,火舌在缠绕里,激情快乐的叫声。她的心,被一只无形的手,给掳走了,那么有力的一只手,让她都来不及抗拒。她听见他说:有空,约你去阶前听雨的时候,记得一定要赏光哦,我很向往,能与你共享那样闲适的时光。她的头,轻轻地,点下去。
回去后,她睡到正午,才昏沉沉地醒来,看见丢在地上的东西,想起昨晚的宴会上,自己似乎喝下去许多的酒,这样漫长的一场梦,都没有让这酒,消解掉,反而那火焰,烧灼得愈加地厉害,让她连躲闪的力气,都不再有。她终于知道,自己,爱上了这个眼神蛊惑的男人。
两天后在公司的大楼里,再次相遇。她努力地鼓足了勇气,走上前去,说:嗨,早上好。她以为他会将同样热烈的眼神,投射过来。可是,什么也没有,他只是像对自己刚刚打过招呼的下属,那样淡然地点了点头。她在他的冷淡里,一转身,从等待电梯的队伍里,退出来,悄无声息地,走上对面的楼梯。她是一步步爬到了16层,且在走到办公室门口,掏出钥匙的时候,才发现,多上了一层。折身回去,远远地,看见他从长长楼道的那一端,走过来。她本能地想要躲开去,却发现,他先行一步,推门进了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格子间。她在那一刻,反而失去了逃走的欲望,任自己的脚,冷冷地,一步一步,走下楼梯,进入自己安全的壳中。
此后他们依然有许多次的机会,相遇,擦肩而过,或者在租住的高楼上,看见对面彼此晾晒的衣服。但是再没有机会,像那一晚,那样醉过。他并没有像自己说过的,来约她去阶前听雨,喝一杯咖啡,赏读一本画册。而她,在一日日的等待里,终于失去了耐性,将那样在她的心里,始终不肯退去的一晚,强行地,删掉。
后来有一天,她陪女友参加一场宴会,席间,不断地有男士,过来,给女友敬酒,又说一些暧昧的话,其中的几个,也带了真诚。甚至,有那么一个男子,喝醉了,摇摇晃晃地过来,说,下周,肯不肯赏光,来“时光咖啡馆”?女友几乎千篇一律地应付着这些微醉的男子,说,好啊,一定去。
回来的路上,她笑着问女友,这么多男子,都答应下来,你怕是没有时间赴约呢。女友转头看她,笑道:你以为,他们就当真了么?喝醉的时候,男人的话,是最听不得的,因为,那只是在瞬间,萌出的爱恋,它们不过是啤酒里的泡沫,只消一滴冷水,便倏地消退下去了。
她终于明白,那一晚的他,所说的话,不过,是因为醉了。而一个女子,若是相信醉后的话,她大抵,也同样是醉了。
是谁忘记了爱情的芳香。
这是她的初恋,与一个20岁的青涩男生。
那时候的她,每每去赴他的约会,总喜欢花上一个小时,洗自己乌黑的一头长发。她买不起昂贵的化妆品,亦用不起名牌的洗发水,但她珍藏着一瓶朋友送的花露水。其实也只有5元钱,但洗澡洗头的时候,洒上几滴,麝香的味道,即会在发稍和肌肤上,浅浅淡淡地氤氲上许久。她的快乐,因了这廉价的芬芳,像那夏日里的一阵小风,徐徐地吹来,一颗心,便在其中,无限地安静且美好。
她从没有告诉过他,为什么自己的身上,总有一种淡淡的花香。这是她唯一可以给予这份爱的味道,那么恬淡温柔的芳香,让她有勇气,在着了素朴衣裙的时候,昂头注视他的爱。他亦是爱着她的,尽管出身于优越的家庭,从小便是被人宠坏的孩子,不知道怎样表达自己的关爱,但他还是会在拥住她的时候,将脸埋进她柔软的秀发里,用力地嗅一嗅,而后说:比任何花都要香呢!能不能告诉我,用得什么牌子的洗发水,下次我去买给你。她便在这句话里,浅笑,说,这是爱情的味道,只要我们相爱,它便会永远飘在我的发稍哦。
他自此真的相信了爱情是有味道的。那时候的他,依然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尽管比她大了一岁,却事事都需要她来照顾。他的衣服,都是她拿去洗了,再送回来的时候,必有那种熟悉的花香,在衣领袖口处,淡淡飘着。他坐车回家,总是她帮他占好一个不会被阳光炙烤到的位子。他踢球累了,她便蹲下身去,一下下给他按摩疲惫的脚踝。甚至两个人一起吃饭,都是瘦弱的她在人群里挤,买他爱吃的排骨。她喜欢他的什么呢?她自己也说不清楚,或许就是在他每次俯身去嗅她的发稍的时候,她最是感动吧。她从小在卑微里长大,从没有一个男孩,像他这样,依恋她的味道,且由衷地赞叹:再没有什么花儿,能够超过你的芳香。
他们的爱恋,走到第7年的时候,他的父母,终于出来阻止。他试图反抗,但终因家人力量的强大,无力继续支撑。那时候的她,在一家小公司里工作,薪水不过是千元,除去供两个弟妹上学,几乎是没有剩余。她依然像读大学时那样,衣着俭朴。但即便是这样,那个为他而保持的习惯,却始终没有省略。她在阳光下慢慢将头发晾干的时候,低头闻到发稍的清香,便会微笑,想,爱情真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呵!
那时他在父亲下属的一家分公司里任经理,父亲有意的栽培,加上他承继下来的优异的管理才干,让他很快地从一个单纯无忧的少年,成长为一个干练成熟的男人。他再无暇关注儿女情长的私事,也不会在与她约会的时候,关注她身上的味道。甚至有一次,他轻轻责怪她说,为什么你从不像我公司里那些年轻的女孩子,衣着光鲜,而且,芳香浓郁呢?已是能够挣钱,不要把心都给了家里,该学着打扮一下了,否则,我父母那里,怎能过得了关?
他不知道,这样的话,怎样伤害了她的心。她终于意识到,原本她最不看重的他的出身,已经成为他们爱情里,最大的障碍。即便是她用最昂贵的香水,也依然无法遮住与生俱来的那份黯淡与卑微。那个她深爱着的嗅觉灵敏的男孩,已经淡漠掉了她为爱付出的这份清香,他开始忘记爱情的味道。
他终于没有能够劝说住自己的父母,接受这份地位悬殊的爱情。他在痛苦地挣扎了一段时日后,终于决定与她说再见。他没有勇气面对她,只是发了一条短信,说,我们就此,止步吧。她是过了一周后,才回复他说,那么,到我这里来,吃最后一顿恩爱食,好么?
他们大学的时候,经常去一个小店里,吃云南的过桥米线。这种米线,因其来历,又名恩爱食。她每次都坚持要一个大砂锅,两个人坐在简陋的餐桌旁,头抵着头,很酣畅地吃完后,互相为对方拭去脸上的汗水。这样一种幸福,在毕业后,她依然时时地让他温习。她没钱给他买贵重的礼物,但她有一双巧手,能够将手中的米线,做成一碗原汁原味的恩爱食。
那是一个夏日的傍晚,他坐在她租来的小房子里,慢慢吃她做好的米线。两个人依然头抵着头,可是他们都明白,昔日的那种温情和依恋,已是随着这一点点吃下去的米线,淡淡飘散。已是暮夏,但暑气依然没有消失,而蚊子,在暮气上浮里,亦开始猖獗。吃到一半的时候,他便频频地用手抓痒。她看到了,便起身,拿过一个没了标签的小瓶,俯身为他涂抹红肿的肌肤。抹到他手上的时候,他突然地被一种熟悉的味道击中。他努力地回忆,终于想起,这是她曾经告诉过他的,而他自己,亦是依恋了7年的爱情的味道。
他很艰难地开口,说,7年来,你一直在用这种便宜的花露水,为我们的爱情增添味道吗?她没有抬头,声音却是哽咽:你终于没有完全忘记,我们爱情的芳香。
他终于明白,原来是他自己,在袭人的浓香里,淡漠掉了她如此用心酿造的,这份独特的爱情的味道。
平底鞋之爱。
他18岁的时候遇到她。是个凉爽的夏日清晨,他百无聊赖地坐在校园的木椅上,低头看面前一坛怒放的白色花朵,还有昨日一阵风雨后,飘落的水红色芙蓉。他的父母,皆是这所大学的教授,所以假期,他无需为学费而奔波打工,每日只是闲闲在校园里溜达,看那些假期在城市里各处奔走,为几十块钱而满面疲惫满脚灰尘的贫寒学生,在他面前穿梭而过。他不喜欢看他们的脸,常常觉得难过;更不愿瞥见他们的脚,觉得脚上的心酸和无奈,比之于面容,更是明了和清晰。所以,他唯有做那风雅人士,看脚下的花。
他就是这时,看到了那双踩在草编凉鞋里的小巧温柔的脚,脚踝处有细细的红色丝线做成的脚链,衬着那草绿色的鞋子,还有指甲上的淡紫色蔻丹,竟是让他懒散的心,一时间如那芳香的小花一样,徐徐绽放开来。然后他便抬头,看见清秀纯美的她,突然地就在她的沉静美丽里,失了昔日的骄傲和不羁,开口笑道:嗨,你好。
他们就这样相爱。她是从乡村里来的女孩子,却并没有因为生活的艰辛,而面容愁苦,双脚落魄。她是爱美的,从小就爱。她有许多双夏日穿的鞋子,都是自己做的,用旧了的鞋底,又买来鲜亮或是沉郁的丝线,有时干脆用一种细长结实的草,巧妙地编织出各式的花样来,一双淡雅又不失灵动妩媚的鞋子,就这样踩在了她的脚下。她是班上唯一一个只穿平底鞋的女孩,但他却因此认定,她是最懂得美的女子。她要为了自己的学费奔波,但她从来没有忘记过新鲜美好的生活,这恰恰是一个女子最可爱的地方。
她始终尊敬他的父母,尽管他们不喜欢这个贫穷的女孩子,她不懂得时尚,不懂得心计,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子,不会给他们的儿子任何的辅助。而且,更让他们无法忍受的是,她竟然为了挣钱,去一个商场的鞋子专柜前,给人做“脚模”。他们家的历来传统,是只肯让人向上仰视的,像她这样,甘愿由人低视,即便是只给他做朋友,也是不可以的。
她并不辩解,亦不对他抱怨。她只是好好爱他,全身心地爱他,就像他那么爱着她一样。她自己挣来的不多的钱,她甘愿用大半,为他买一件纯白的衬衣。她说,不管生活给了你怎样的黯淡和委屈,你都要首先让自己明朗起来,这样,一颗心,才会勇敢走下去。
他起初沉浸在初恋的热情里,觉得她哪儿都是好。但是每日听见父母这样责怪他,说这样不自重的女孩子,怎么能交?先从脚下就轻贱了,内里更是让人不屑。他的心里,还是有了微微的烦乱。终于有一天,他很霸道地,让她不要再去做脚模,否则,他们唯有分手。她弯腰将一朵羞涩开放的小花,插在草编的鞋子上,又将趾间的碎屑,轻轻佛去,这才淡淡笑道:可是,脚一样可以高贵,它们有时是比手,还要骄傲且让人值得尊敬的。他不明白她的意思,但看得懂她眼里的内容,她不会为了谁,而改变自己的喜好。
他们就这样分了手。不过是两年的恋情,哀伤,却是始终无法从他的心底,逝去。他试图爱上别的女子,却每次看见她们将双脚,捆缚在精致但却压迫的高跟鞋里,听见它们在水泥地上,敲出的空洞的声响,便突然地觉得心内压抑,继而无法坚持在爱情的路上走下去。
这样直到有一年,他的父母因为工作的重大失误,被开除公职。他为了生活,不得不在一份轻闲的工作之外,另外兼职,做一家公司的业务员。每天跑来跑去,一双脚,很快无法承受。晚上脱下鞋子,竟是发现它们全都起了水泡。他细心地为脚上药,又小心翼翼地按摩。然后一股莫名的忧伤,就这样席卷来。他突然想起她的话,想起她说,其实脚有时是比手,还要让人敬仰和可以信赖的。原来,真的是这样的。那些只有真正懂得爱与生命的人,才会让双脚,自由地在地上行走,发出最结实最执着的足音。而那些不平坦的路,也只有这样的双脚,方可以轻松又坚强地,走到尽头。
而平底鞋的爱情,也会因此,最为妥帖和安心,高贵且尊严。可是偏偏他的虚荣,错过了这份绿草一样素朴柔韧的真爱。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