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狼-狼和狗一样,嘴不同;贼和人一样,心不同。--汉族谚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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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狼日夜兼程往香洼山赶,它就是狼王蹓蹄公狼。

    这次它从百里之外的荒原深处赶回,大概怀着两种目的:看望前狼王后杏仁眼,第二个目的是看看对面狩猎队是否走了,如果他们离开玻璃山,就把族群带回它父亲独眼老狼开辟的领地,香洼山是天赐的食品库,吃也吃不完。

    荒原的环境太恶劣了,大旱两年,草越来越稀疏,主要食物野兔和鼠日益减少。因此蹓蹄公狼打算带族群回来,涉及百多老少爷们的生命安全,它不敢贸然行动,经过深思熟虑,狼王决定自己亲自回一趟香洼山,做一次侦察,做到万无一失。

    蹓蹄公狼身上的智慧越发显现出来,它挑拣荒道走,昼伏夜行,避免碰上人,以免耽误行程。

    狼性决定它遇到捕猎的机会还是心发痒,中途它参与了素不相识的族群对一个骑马人的捕杀。

    一个带枪的人策马在荒无人烟的草甸子上疾驰,他是一个绺子的引全柱--粮台白沙子蔓,怀揣大柜九海的亲笔信,去亮子里镇打通场(买通关节),从匪巢到镇上两百里多一点的路程,飞马两天即将可赶到。但必须穿过那片恐怖或曰死亡地带--狼屎滩,就不能不使胡子们担忧。成行前九海嘱咐再三,并将自己的二十响盒子炮让粮台白沙子蔓带上,双枪在身自然安全些。辞别众弟兄们后,白沙子蔓策马出院,去完成一项秘密使命。

    乔装打扮进城,双枪掖得隐蔽,白沙子蔓择其背静荒道匆匆赶路,次日早晨便到达令人胆寒的狼屎滩。此刻,大雾缠绕,四周寂寥,鼓噪的虫鸣召唤着狼屎滩从深沉的酣睡中醒来,显然是徒劳的。

    白沙子蔓松开缰绳,膝盖紧紧夹住马肚子,腾出手来握枪。他走进青草没人的滩地。他警惕四周,尽量保持镇静,用紧紧攥枪来缓解极度的恐惧,果然奏效。但这样的恐惧在他为匪的生涯中是不多见的。他破落地主出身,当过护村民团团长,日本人搞连甲制他任过甲长,后因人命官司,逃避官府缉拿而入伙当胡子,识文断字工于心计,深得大柜九海的赏识。在绺子几次背累(受难)时,是他出谋划策,才化险为夷。他想:倒霉遇上狼群,丧其性命到没什么,完不成大柜委以的重任,那就愧对了大哥和众弟兄们。因此,他感到肩头分量很重。

    初秋不该出现这样的天气,大雾茫茫,使险象环生的狼屎滩平添几分危险,野狼多在恶劣天气里出没。每遇险境,胡子常用念咒语驱邪壮胆,白沙子蔓有板有眼地念那段走黑道咒语:“黑夜走路我不怕,我有铜手铁指甲……”

    咴咴!青鬃马猛然驻足,粗直的腿有力地矗直,蹄子蹴地。白沙子蔓透过雾霭,发现草丛中隐藏的狼有数十只。路过的蹓蹄公狼也在其中,没人邀请它参加,它是主动加入同类行列的。

    “天呐!”白沙子蔓知道大难临头,凭自己单枪匹马与群狼搏斗,弹尽之后也未必能冲出狼屎滩,最终呢,必然葬身狼腹。他把生的赌注押在手中的双枪和坐骑上,渴望在子弹打光前冲破狼的重围……然而,饿红了眼睛的狼,哪里肯放过送到嘴边的可食猎物,凶恶的狼一次次冲上来,青鬃马多处受伤,鲜血淋淋,它竭尽全力拼命与狼搏斗,像枪林弹雨中那样努力配合主人,想驮走主人。但是狼太多了,墙似地堵住退路。

    粮台白沙子蔓双手使枪,弹不虚发,狼倒地一片。狼仿佛被激怒,在一条黄色狼王组织下准备再次发起攻击。面对狼口,他异常冷静,死前必须做一件事--把大柜九海那封信撕碎吞进肚里,防止这封涉及绺子安全的信件落入外人手中。做完这件事,他驱马拼死朝外冲。

    狼似乎看出他的动机,疯狂猛扑过来,青鬃马被蹓蹄公狼掏倒,白沙子蔓随之落马后被几只狼掏咬,机械地举起发烫的手枪,他知道子弹已打光。几只狼戛然停止撕咬,因惧怕黑洞洞的枪管而迟疑。

    突然,一阵惊天动地的声响传来,打破了人狼对峙出现短暂的沉寂,扬起冲天黄土尘烟,伴着轰轰隆隆声音移近。狼群被惊散逃走,由十几辆胶轮大马车组成的车队路经此地。为首的车大板吆喝住牲口,抱着大鞭走到白沙蔓跟前,问:“兄弟,狼掏啦?你到哪里去?”

    “亮子里。”白沙子蔓见来人表情冷冰,支出唇外的两颗包牙说明他不厚道。但也必须求他搭救,结果怎样就看命运如何安排啦。他说:“救救我吧,大哥!”扔过去匣子枪,“归你啦。”

    “俺庄稼院人要枪做啥?”车老板使鞭杆把枪拨回到白沙子蔓跟前,思忖着是否救遭狼咬伤的陌生人。

    “我还有些大洋,”白沙子蔓仍然努力,他捧上全部盘缠五十块大洋,说:“腰里就带这么多,到了镇上,我一定重重地答谢你们。”

    车老板用舌头舔下包牙,瞧瞧后面的车也快围上来了,拎起大洋的布袋子,对他们说:“抬他上我的车。”

    几双大手像搬运麻袋包,把白沙子蔓扔到车笸箩里。大车继续朝前行进,车老板打量救起的这个人:棕色瓜皮单帽,黑色对襟夹袄敞着怀,腰带掖着两把手枪,下身穿套裤,隐约可见里边藏着“腿刺子”(短刀)。见多识广的车老板,准确猜出白沙子蔓的身份--胡子。

    “救起一个胡匪再拉进城去,这可是掉脑袋的事……”车老板用脏兮兮的指甲刮下包牙上的黄垢,觉得那些大洋沉沉地压在心头,“胡子的东西要得吗?”想到这里,他的眼睛贼溜溜地转,再有半袋烟工夫车队就驶出狼屎滩,何不将他推下车,没有走远的狼就会结果了他。再说整个车队自己是大板儿(车队的头头),说一不二,其他人不敢说什么。图财害命,杀人灭口的歹意就这样产生了,车老板露出凶相,一脚将白沙子蔓踹下马车,恶狠狠地说:“其实狼咬死人也只一口的事,不遭啥罪呀,兄弟,来世再见吧!”

    辚辚马车队拖起尘埃霎时渐远,连站起来的气力都没有的白沙子蔓,对生已不抱任何幻想,哪还会有人马上从此地路过啊!坐骑青鬃马被狼咬死,狼群一时被车队冲散,很快就会卷土重来。

    杀杀砍砍威威武武,归终落个饿狼分尸的下场,悲矣惨兮。

    “该死的大包牙,真狼啊!”白沙子蔓在生命最后一刻诅咒见死不救、又落井下石的车老板。毕竟还有些时间,他咬破手指,脱下白衬衣,极简练地把遭遇写在上面。然后用刀子扎戳在草地上,希望日后被绺子里的人发现……

    蹓蹄公狼没有参加对白沙子蔓最后的捕杀,它没忘记自己的使命,提前离开狼屎滩。它当然不知道人类那个见死不救故事的结局:三天后,九海的胡子马队发现那件写着血字的白衬衣,捡起狼啃吃连肉星都没剩下的白沙子蔓遗骨,大柜九海半瞎的眼里透出复仇的火焰。可想而之,胡子想找到一个特征明显--长着两颗大包牙的大车老板并割下他的头为死去的弟兄祭亡灵并不难。

    三天后,蹓蹄公狼一觉醒来,令它惊奇地发现,七条狼趴在自己身边,头很低地趴着,这是狼俯首称臣的表示。它明白了,这是黄色狼王的子民,投奔它来啦。

    小松原竟然迷了路,走了一夜,还在玻璃山附近。

    “玻璃山。”搂着小松原的腰,在马背上睡了一觉的玉米,揉揉惺忪的睡眼,举目望向阴霾下的山峰。

    马很疲劳,头沉甸甸地抬起,小松原不得不勒紧缰绳。

    “天阴得厉害,要下雨。”玉米说。

    小松原寻思着,主意打在玻璃山上。他说:“我们要赶紧上山。”

    冬季大雪封山,上山相当艰难,这个满山绿茵的季节也不十分好攀登,山路崎岖,雨水的冲刷,石头上生满滑腻腻的苔藓,人踩上去和踩泼油的玻璃差不多。

    小松原牵着马,玉米骑在马背上,实际她是趴在马背上,身子不敢直起来,直起腰就坐不稳马鞍。

    “抓住鞍子。”小松原不时地提醒。

    雨还是在小松原最不希望的时候瓢泼下来。

    小松原抱她下来,躲在马肚子下面避雨。他望下去,是她的熟石榴一样的嘴唇,红润润的十分性感。

    玉米撅起嘴唇,等待他来吻。

    小松原并没吻,心情比压顶的黑云还沉重。带着一个孕妇逃奔,能逃到哪里去啊?躲进荒原即使不被找到,吃什么?她要生孩子,住在什么地方?从没为吃穿住操过心的小松原,现在不得不去想这些问题。

    “你想什么呀?”玉米一辈子都不会想更复杂的事情,即便饿死,她也不会忧虑吃什么。

    小松原要承担一种责任,保护好一女人和未出世的一个孩子。即将开始的生活艰难困苦是不言而喻的。

    “玉米,你不是会唱蹦蹦戏吗?”小松原见玉米有些不开心,她很少有不开心的时候,马肚子下面又不知要待多久,雨没有停的意思,逗她乐一乐,也是让自己乐一乐。他说,“唱一段吧,玉米。”

    “你真要听?”

    “当然。”

    “蹦蹦戏我唱不来,摇篮曲我倒会两段。”玉米倚靠在小松原的怀里,唱摇篮曲:

    宝宝胖颠颠,

    呼呼睡个欢。

    睡到太阳落,

    星星出的全。

    一觉睡到大天亮。

    拍拍我的宝贝呀,

    拍呀拍。(引自《二人转史论》王兆一、王肯着。)

    “好听,再来一段儿。”小松原听得有滋有味。

    受到鼓舞的玉米又唱:

    有狼又有虎,

    马猴背着鼓……(同上。)

    雨到傍晚才停,摇篮曲中小松原睡去,很香很沉。他做了一个好梦,醒来时脸上漾着笑。

    “我梦见到家啦。”他仍沉浸在梦境里。

    “家?”玉米觉着字眼儿热乎乎的。

    小松原在梦里回到日本故乡,他说:“梦见了我家的柿子树,柿子熟啦。”

    玉米咽下口水,她从小到大没吃过树结的柿子。

    “一定很好吃吧?”玉米想象柿子的味道。

    此时此刻,家乡的柿子在小松原口中涩涩的。他从高等学校(旧制大学预科)直接参军来中国的,多年没回去,尽管他能准确地知道柿子成熟的季节,风中的柿子树只在心中摇动了。

    雨停了,最后的一缕余辉飘走,玻璃山更寂静了。

    狩猎队大院没有一点人住的迹象,小松原心立刻凉了半截。

    “好像没人。”玉米说。

    小松原沉默不语,他在思考如果没人,今晚也要住下来,房屋毕竟可以遮风挡雨,说不准狩猎队还留下些食物呢。

    一把锈锁看着大院木门。

    “我们还进去吗?”玉米问。

    “进,怎么不进。”

    小松原捡起一块石头砸开锁。

    “吱呀”一声推开大门,破败的景象呈现在面前,一只松鼠蹲在辘轳井把上望着陌生来客。

    院内的拴马桩还在,小松原拴了马。

    “院子好大呀!”玉米说。

    小松原带玉米到二进院正房的一个屋子,这里灰尘少些,看出来不久前有人住过,白狼皮还蒙在椅子上。

    “啊!狼。”玉米看花了眼,将狼皮当成狼了,躲在小松原的身后,紧张得发抖。

    “你瞧准了,那是张狼皮。”小松原说。

    玉米定神看了看,确定是狼皮,一只手扯着小松原,蹑手蹑脚地走过去,多此一举地踢狼皮一脚,她要表现勇敢似的。

    “踢死你!”她说。

    小松原笑笑,说:“真狼你敢踢它?”

    “咋不敢。”玉米说。

    小松原觉得玉米狼皮前的表演很逗,她踢的总归是张狼皮。

    “谁的屋子?”玉米问。

    “韩把头的。”

    玉米的目光巡视着房间,她在寻找女人生活的痕迹。没有,怎么看都是鳏夫的生活氛围。

    “你找什么?”小松原问。

    玉米眯眯笑,未回答。

    “玉米你歇着,我找找看有没有什么吃的。”

    “是啊,一整天凉水没打(沾)牙,饿得前腔贴后腔啦。”玉米说,坐在狼皮上,一种骑狼的骄傲感觉油然而生,假若对人炫耀说:我骑过狼!那是何等的自豪啊!

    小松原找遍了院落,没找到一粒粮食。马厩都找了,喂马的豆饼什么的都没有,就是说没找到半点儿可充饥的东西。他两手空空,坐在井槽子上,嘟哝:“韩把头存心饿死耗子啊!”

    夜色渐渐浓,想去林子中采些野果也做不到了。再饿一夜,自己挺得了,可她呢,早喊饿了。

    玉米走过来,挨着小松原坐下,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夜色水似地把他们淹没。

    黑暗中,小松原终下定决心:“杀马。”

    朱敬轩从二姨太朴美玉屋子走出来,高高的门槛子差一点儿绊倒他,走到院子里,门洞子风吹得他趔趔趄趄站不稳。

    “哟,瞅你快要给那妖精掏空喽!”朱敬轩的大老婆丁香讥笑道,她给丈夫捻一锅烟递过去,“悠着点劲儿,老夫少妻累死的人可不少哇。”

    “香,香!”朱敬轩吐出口烟,连连地说。

    “呲!”丁香牙缝里挤出含有鄙视的声音,她听出他说的香不是指烟,“其实天底下的女人吹了灯还不都一样。”

    “不一样,香!”

    关东民间着名的四大香是:“回龙觉,二房妻,开江的鲤鱼,老母鸡。”朱敬轩在52岁这年娶了黄花闺女朴美玉,感觉就是香。

    “怎么说也是个独眼龙。”丁香恶出一句。

    “你嘴真损!”朱敬轩责怪她,心里还是骂抠掉朴美玉一只眼珠的人,尽管他不知道是什么人,抠去她的眼珠做什么。倘若眼睛不缺彩,那么她是百里挑一的美女。

    丁香年轻时十里八村的也算美人,嫁给朱敬轩有人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啦。

    “插在狼粪上。”丁香说。

    鲜花插在牛粪和狼粪有什么不同,外人看不出来,朱家内还有什么说法,外人不知道,也无法知道,都忙过自己的日子,没人去太较真。

    “瞧,少爷洪达,一点都不像朱敬轩。”

    “朱家的孩子是丁香生,没错儿。”

    “丁香生的不假,谁的种呢?”

    “没听说她和咱村子……”

    “小眼巴嚓的,洪达不像他爹,也不像他妈。”

    村人的议论经过特殊渠道传到朱敬轩的耳朵里,他比谁都清楚儿子洪达的来历,是谁的种。

    洪达是纯粹的日本种,这个秘密只三个人知道。村人从孩子的长相上不像父母,才议论、猜测的。当地有句老话:只听辘轳把响,不知井眼儿在哪儿。

    农村生活与野菜有着密切关系,尤其是和苦味的野菜更是密不可分。例如有这样一首民谣:车轱辘菜并角开,大娘喝酒二娘筛。三娘过来打奴才,奴才不是白来的,花红小轿娶来的,四两金四两银,四个鼓乐把大门。开开匣,花针扎,开开柜,红绫被,开开箱,小靴子小鞋一百双。

    铁路线旁生长着车轱辘菜,丁香挎上筐去挖。她没结伴,自己去挖车轱辘菜,铁路边很清静,半天才过一趟火车,除此而外周围静悄悄的。

    丁香与一日本人的故事发生在静寂的环境里,她不知道水泥地堡里有人,挖了满满一筐车轱辘菜,也没见地堡里有动静,她断定没人。接下去她犯了一个美丽的错误,背对着地堡小解,白光光的东西魅力无限,一双眼睛从地堡望出,目光直得像两条铁轨。

    “幺细!”林田数马激动万分。

    丁香没有拒绝守护铁路的日本人,并不是出于恐惧心理。挖菜时一种昆虫的做爱刺激了她,此刻她欲望完全可以理解,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他是男人,也能像昆虫一样就行。

    脱光的林田数马形状令丁香发笑,和她先前见到的公昆虫的样子很像,于是她推演出一个理论:天下公的长的东西都差不多。

    地堡里的故事又有故事,一个日本男人和关东乡间女人故事讲述下去,丁香的肚子鼓起来,当时她和林田数马是主场戏,朱敬轩是过场戏,她苦思苦想怎样对朱敬轩说。

    “朱村长。”林田数马主动登门,讲了事情的真相。

    朱敬轩没恼没怒,令人惊奇的是他的女人让人睡大了肚子,他表现出理智和宽容。

    “这孩子你要,还是我要?”朱敬轩问。

    两个男人坐在关东暖和的火炕上,分割起一女人的产品。

    “归你。”林田数马说。

    单从这个方面上讲,林田数马的原则是广种薄收。

    “给我。”朱敬轩要丁香肚子里的孩子,除了考虑自己净种瘪子很难收成外,也挽回面子。

    关东的男人最丢面子的事是当王八,焦绿的盖儿没法见人。因此朱敬轩提出要求:“不能对外说出此事。”

    林田数马当即表态,绝对不。

    畸形怪爱结出的果--朱敬轩照家谱给男孩起个纯粹的中国名字:洪达,朱洪达。

    洪达出生后,丁香和林田数马的事彻底翻过去,男人和女人的情事如果进行到底,那最没意思。逢到好处立刻打住,说不定又是一个千古绝唱呢!

    村子人的饶舌说明村人无聊,朱家少爷一天天长大,朱家的财富需要朱家少爷来继承。

    朱敬轩和丁香倒是耕作不止,到头来没长出一棵苗来。

    朱敬轩娶了朴美玉,长不长苗的事他不是很在意,年岁大了莫名其妙地恨起自己的女人。

    “你让我戴绿帽子,背着王八盖,整日让村里老少爷儿们的轻视目光,敲得咣咣响。”朱敬轩这样抱怨、委屈,才娶了无家可归的朴美玉。

    “我知道你的小九九。”丁香看出朱敬轩不顾她的强烈反对,娶了二房,她说,“你新鲜够了,还得回到我的房里来。”

    “中,中。”朱敬轩同意。

    “我得当家。”丁香说。

    “那是,你是大房,小的听大的,自古就是这个理。”朱敬轩一口答应。

    “猫都吃腥……”丁香宽容地想自己的男人。

    朴美玉17岁成了人家的二房,可以说她什么事还都不懂,无奈、报恩,还是还债她说不清楚,走到河边了,脱鞋就趟水。在老夫面前表现出小鸟依人,深得朱敬轩的喜欢。

    最初的日子,朴美玉过得相安无事。

    蹓蹄公狼对收不收留外族的七只狼,稍作迟疑。

    一般情况下,外族的来入群,愿归顺主动来归顺应该欢迎的。蹓蹄公狼之所以迟疑不决,原因在于七只狼的毛色,黑的黄的不属于白狼系列,它统治下的族群清一色的白狼。

    7只黄色狼王麾下的狼,此刻做出臣服的样子,两只前爪放在地上,头放在上面,屁股高高撅起,狼语仿佛在说:“蹓蹄狼王陛下,我们愿跟你走。”

    蹓蹄公狼审视它们,做出决定:跟我走!

    8只狼奔向香洼山开进的队伍就有了些气势,一路上所经之地,幼小的动物急忙躲避。

    到香洼山的路还很遥远,尚需翻山越岭。

    蹓蹄公狼有了7只跟随者,气壮起来,改在白天赶路,体力允许时昼夜兼程。

    食肉动物旁若无人地一门心思地赶路,什么事都不做像缺少威风似的。本来吃得饱饱的,见几只兔子,蹓蹄公狼生出捕杀的欲望,纯粹捕杀而不是捕食。

    草地上野兔遭凶恶的天敌--狼的追杀,弱小的动物面对强敌唯一的办法只能逃跑,拼命地逃走。

    越过低洼草甸子,兔子做出错误的选择,向高土岗逃去,狡兔三窟,那有它们避险的洞穴,只要跑到土岗上,钻进洞里就会摆脱狼的追杀。从理论上说没错,问题是狼不给兔子机会。

    8只狼捉到6只兔子,可谓战绩不错。

    蹓蹄公狼趴下来休息,嘴边的兔子谁也没动一下。在此之前,它们捉到一只狍子,饱餐一顿,两天内不吃东西,也不会饿。

    一只狼站起身,它发现有一只花斑狼向这边走来,且边走边停,试探着往陌生的过路者跟前移动。

    蹓蹄公狼没有表现出不友好,竖立的耳朵倾斜些,如悠闲的蝴蝶翅膀,耷拉下来。

    花斑狼瞄着蹓蹄公狼的耳朵,通过耳朵的暗示,它大胆地走近。

    蹓蹄公狼一眼看出这是一位正哺育崽的母亲,它出来捕食完全是为了喂养幼崽,家里一定有嗷嗷待哺的孩子。狼王将所捉的兔子都给了这位母亲。

    6只肥胖的兔子啊!花斑狼走到蹓蹄公狼跟前,以狼的最高礼节--吻它--在它的脖子上轻咬一口。

    蹓蹄公狼心里漾着被女狼爱的幸福,那七只狼投来羡慕的目光,8只狼中只它有这艳福,为王的特权。

    总有那么一点依依不舍,花斑狼几丝缠绵的目光在蹓蹄公狼身上蝴蝶一样飞来飞去。

    蹓蹄公狼炙热的目光最后一瞥花斑狼,率领7只狼上路了。

    数月后,这只花斑母狼邂逅日本逃兵小松原,发生了穿越人与狼界限的故事。

    现在这个故事还没发生,蹓蹄公狼带着7只狼登上香洼山。在半山腰,蹓蹄公狼嗥叫。

    嗷呜!--

    山间回荡着狼的嗥叫。

    几乎成为一个王朝陈迹的领地上,杏仁眼和大青狼及两个崽儿在洞里享受着午后消闲的时光。

    两个崽儿有些特别,一个纯粹的狼崽,另一个不属于同类,他叫韩根儿。狼妈妈的奶汁使他茁壮成长,结结实实的一个狼孩儿,茸毛迅速长出,曾让索菲娅引以为自豪的奶光子,奶水好的孩子白胖胖,连头发都晚长出,人类称这样的孩子为奶光子。

    或许狼奶催体毛快速生长,韩根儿在几年的时间里熟悉了狼性,人是不是狼的后裔呢?在狼窝里的韩根儿,姑且叫他狼孩,免得叙述起来别扭。

    狼孩听到蹓蹄公狼的嗥叫,反应是兴奋。以他学会的语言做出表达,他还不会嗥叫,或者说没到嗥叫年龄是不能嗥叫的。

    杏仁眼的眼里闪着激动的光彩,它熟悉这声音。它在梦境里听到过这个声音,是狼王对它的呼唤,即使和大青狼亲密时它常常想到它。杏仁眼最怀念的两个男狼,独眼和蹓蹄,它们俩在它生命中是重要的。两度为王后,与它们厮守的岁月是那样的难忘啊!

    和狼孩一起养大的崽儿虽然是独眼老狼的遗腹子,杏仁眼相信蹓蹄公狼会喜欢它,拿它当自己的儿子,从百里外赶回来看它。杏仁眼怀着几分喜悦准备迎接狼王的到来,它抢先钻出洞去。

    大青狼和杏仁眼的心情截然不同,一个未曾谋面的狼王的突然间到来,是福是祸难以预料,是不是来个竞争者?它观察到杏仁眼很是兴奋,一定是它的……大青狼忐忑不安。

    狼的联络方式就是嗥叫,蹓蹄公狼继续嗥叫。

    嗷呜!--

    蹓蹄公狼听到了回声,回应了两声,向香洼山深处跑去。

    夫妻相见是怎样的情景,人类的悲欢离合发生在狼族的身上,又是一番情形,狼的喜相逢你咬我一口,我咬你一口,这种咬根本算不了咬,狼族里称不上咬,真正的意义是吻。

    狼的吻人类大概接受不了,他们不会模仿狼的方式。

    吻过了,蹓蹄公狼与杏仁眼亲密接触时嗅到一种异味,令只公狼的气味。不可一世的狼王不能容忍这种气味沾在它心爱的狼身上,偷情的字眼狼族中不太使用,狼王愤怒了。

    大青狼愣在一旁,它目睹蹓蹄公狼与杏仁眼相见情景,表现出理解。虽然自己和杏仁眼同居几年,帮助它养育两个幼崽,感情是有的,谈不上多么深厚,但也算惺惺惜惺惺,蹓蹄公狼的突然出现打破了它们平静的生活。

    蹓蹄公狼见到大青狼顿时大怒,冲锋过来。从体力上大青狼不是它的对手,打败大青狼它信心十足。

    情杀、财杀、仇杀三大杀人动机,狼族中把财杀改成食杀就与人类无二了。

    蹓蹄公狼为情动杀机,它要杀死大青狼。

    虽然不是势均力敌,大青狼要为尊严而战。明显处于劣势的兔子,在生命攸关时刻,最后一搏--蹬鹰,用它唯一最力量的后蹄蹬踢,汉语言中便有了一个弱者反抗强者的词汇:兔子蹬鹰。

    诚然,弱者的反抗未必奏效,不能以成败论英雄,归终丧命的还是兔子,但反抗是一种精神。大青狼对蹓蹄公狼就是这样的情形。

    蹓蹄公狼尖利的牙齿被情仇磨快了几分,牙齿上烁闪凶恶之光。大青狼处境很危险了。

    食肉动物的牙齿短兵相接速战速决,蹓蹄公狼咬断了大青狼的脖子,它失掉活力,奄奄一息。

    同来的七只狼一旁跃跃欲试,只是没有蹓蹄公狼的命令,它们不敢轻举妄动。同类的肉香味极大地诱惑了它们,淡黄色的眸子渐渐发红,狼扣食(饿到极限)就红眼,通常红了眼睛的狼最可怕,它们的凶残本性在红眼时表现得更加充分。

    蹓蹄公狼发出命令,七只狼蜂拥而上,瞬间就把大青狼撕得粉碎!

    杏仁眼瞪着黄澄澄的眼睛看着,它望那杀戮的场面不是无动于衷,而是无耐。狼族的法则,公狼们决斗,母狼是不能参与的。蹓蹄公狼咬死和自己朝夕相处的大青狼,杏仁眼心情很难平静,几次拱起身,又几次趴下。

    众狼分尸如践踏枯枝败叶的声音惊心动魄,生命犹如一片枯叶,随便让强者给碾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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