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可铭[276]
党的十八大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明确强调了共同富裕问题,既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基本内涵,又将“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纳入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这充分反映了当代中国最大多数人的热烈愿望。下面,我就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谈几点看法。
一 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
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我理解,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本质论,核心词是共同富裕,落脚点也在共同富裕,整个论断都是围绕逐渐实现共同富裕展开的。其中,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是要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充分的物质基础;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要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政治前提和社会条件。同时,实现共同富裕本身也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要社会条件。由此可以说,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它从根本上影响和决定着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
历史已经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风起云涌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斗争,继而又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在这漫长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征途中,实现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的理想追求,犹如一轮红日,始终鼓舞党和人民奋勇前进。中国人民选择共产党,选择社会主义,从根本意义上可以说就是选择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觉悟了的广大人民期望告别千百年来“人压迫人,人剥削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旧社会、旧制度,向往共同富裕、公平正义的新社会。由此产生出来强大的精神力量和物质力量,正是党领导中国革命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力量源泉。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为逐步实现广大人民的共同富裕扫清了道路,提供了政治前提。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蓬勃发展和亿万人民生活的普遍改善,使各族人民欢天喜地意气风发。
由于实现共同富裕是一条前无古人的道路,需要依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断地探索,不断地改革和调整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在改革开放以前的许多年里,特别是“十年内乱”,造成思想僵化、体制机制僵化,“一大二公”、“绝对平均主义”这些极“左”的东西,破坏了生产力的发展,造成了几亿中国人的“普遍贫穷”。事实证明,“绝对平均主义”、“普遍贫穷”的大锅饭,不是社会主义,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相反,是与“共同富裕”南辕北辙的。
发端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改革开放的新历史时期,我党深刻总结我国和世界其他原社会主义国家的经验教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新论断、新思想。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先后创立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理论体系,这条道路,毫无疑问是对“绝对平均主义”、“普遍贫穷”的否定。在这个否定的过程中,更鲜明地张扬了“发展是硬道理”,通过更好更快的发展,逐步实现广大人民共同富裕的理想目标。我认为,改革开放的一系列理论和政策实践,都是以共同富裕为价值取向的。邓小平同志的社会主义本质论,对此讲得十分透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是直接把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立论的归宿。科学发展观,开宗明义,以人为本,当然是以广大人民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也更是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根本思想底蕴。试想,如果出现贫富悬殊甚至两极分化,经济社会发展何来“全面”,何来“协调”,又何来“可持续”?所以,我们理解,实现共同富裕,既是“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内涵,又是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们党依据生产力的发展提高,国家总体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使改革开放的经济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使数亿人口摆脱严重贫穷,使全国绝大多数人民初步达到了小康生活水平。
以上简略回顾,使我们清晰认识到,逐步实现广大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背离它,就会脱离社会主义本质和发展方向。绝对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也不是社会主义。
二 坚持把效率与公平的统一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心环节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实现共同富裕是效率与公平互为一体的辩证发展过程。全体人民共同享有富裕生活,离不开效率与公平两个支撑点。一方面,只有坚持讲求发展效率,才能不断增长社会物质财富,使共同富裕获得丰厚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只有坚持讲求分配公平,使社会物质财富惠及全体人民,才能使共同富裕落到实处。只讲效率,忽视公平,短期内也可能把经济搞上去,但若长此以往,使得社会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多数人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那就必然会挫伤多数人积极性而使效率锐减。反之,只讲公平,不讲效率,经济发展就会严重受阻,重新陷入“普遍贫穷”的泥沼。所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必须始终把效率与公平高度统一起来,通过二者的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才能使共同富裕道路越走越宽广。
在当代中国,鼓励先富、促成共富,是我们党依据效率与公平相统一原则的一项伟大创造。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历史的原因,尽管经历了三十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全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之发达国家仍然较低,人均收入水平更低,而区域间发展又很不平衡。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让十多亿人同步富裕是不现实的。我们党关于鼓励先富、促成共富的政策,反映了效率与公平在我国现阶段具体的历史的统一。鼓励一部分人先富是讲求效率的必然要求和体现,它有利于激发那些有知识、有技能、能苦干、善经营的人们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促进经济发展步伐,为广大劳动人民树立示范。促成共富是讲求公平的必然要求和体现,它有利于通过发挥先富带后富的政策效应。共富以先富为引导,先富以共富为目的。小平同志强调: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正是为了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富裕起来,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他提出的“国内两个大局”,即沿海地区率先加快发展的大局和中西部地区后续加快发展的大局,也同样体现了鼓励先富、促成共富的思想。实践表明,鼓励先富、促成共富的大政策在总体上是成功的。目前的问题是:上篇文章“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做得比较好;下篇文章“带动人民共同富裕”虽然成绩很大,但问题还比较复杂。已经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
应该说,随着实践的发展,我们党对效率与公平相统一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实际运用也越来越自觉。从改革前期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后来主张“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再到后来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标志着我们党越来越把促成共同富裕的价值导向鲜明突出出来。由此出发,我们党在实现人民生活由普遍贫穷到总体小康这一历史性跨越的基础上,努力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逐步出台了减免农业税、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建立城乡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扶贫开发的力度等政策,制定《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障法》,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线和最低生活保障线,取得了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辉煌成就。但是,必须清醒看到,目前我国居民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过大的问题突出,基尼系数已逼近国际公认的警戒线,一些老百姓不满情绪上升,一些企业单位劳动关系紧张,群体性事件频发往往也与此有关。还要看到,由于收入差距拉大,已经制约着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必要消费能力,而内需严重不足,对经济的快速增长形成了巨大压力。这表明,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后富的关系,按照人民意愿走好共同富裕道路,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政治课题,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
三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努力开创促进共同富裕新局面
现今我国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较之以往有了明显增强。党的十八大审时度势,进一步明确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任务。我们要立足这个新的更高起点,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过程,变为进一步开创促进共同富裕新局面的实践过程。
一要通过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当前,促进共同富裕,应当以改善民生为重要着力点。要结合加强和改进社会建设,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免费义务教育体系、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等等;要切实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千方百计解决新生劳动力就业和失业者再就业;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使广大人民享有更充分更公平的公共服务;切实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最广大人民过上更为安康的生活。当然,民生和社会福利政策,必须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可追求过急过高,不可脱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实际。否则,就欲速则不达。
二要通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共同富裕。新形势下,必须在继续“做大蛋糕”的同时,下决心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注重“分好蛋糕”的问题。要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本分配制度基础上,全面深化分配制度改革,从而运用制度的力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三要通过科学统筹促进共同富裕。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方法。应大力强化各级政府的调控功能和主导作用,努力形成促进共同富裕“一盘棋”。继续依托中央和地方财政,坚持面向老少边穷地区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重点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开发攻坚工程。要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全国生产力布局,除沿海地区外,应在中、西部地区开拓强大的新的经济增长极。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力度,按照均衡原则合理实施资源配置,以利于加快农村和欠发达区域走向共同富裕的步伐。
论社会主义共同富裕
卫兴华[277]
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规定
党的十八大报告,全面地、系统地、深入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科学发展观的内容和要求。《报告》指出:“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和根本目的,是社会主义最本质的规定,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条件和要求。
怎样认识和看待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理论和实践?共同富裕是不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本质规定和根本目的?是否确认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还需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一些分析。
存在一个理论问题:邓小平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十八大报告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其理论背景是要与改革开放前搞贫穷的社会主义进行区别呢,还是在回归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有之义,本来就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根本原则呢?可以回答说:二者兼有。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总结新中国建立后社会主义建设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一再提出: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认识上不是很清楚的。他一再强调提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1980年4~5月的谈话中,强调“首先要发展生产力”,“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
把解放与发展生产力同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强调提出,在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发展史上是第一次。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这是“丰富和提高工人生活的一种手段”。马克思在1857 ~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中指出:在未来的社会主义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278]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讲: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成果不断增长,足以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得到满足”。列宁指出:社会主义要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要通过发展生产力使劳动者过美好的生活。“只有社会主义才可能广泛推行和真正支配根据科学原则进行的产品的社会生产和分配,以便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实现这一点”。[279]
社会主义要实现全体劳动人民的共同富裕,“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的、最幸福的生活”,这是社会主义区别于以往一切社会制度的本质所在。原始社会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剥削与对立,平均分配,没有收入分配上的不公平,但由于生产力极端落后,不可能有共同富裕和美好的生活。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都存在阶级剥削与对立,存在贫富两极分化,不可能共同富裕。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快速发展生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全符合马、恩、列的理论指导。没有改马克思主义之旗,易科学社会主义之帜。
二 怎样理解共同富裕
(一)将走共同富裕道路同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区别开来。当一个生产力落后的国家,在特殊条件下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时,即使实行了公有制,共同富裕也只能是作为发展的目的去努力实现。如果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由原来的贫富两极分化转向共同富裕,也有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只不过转变过程可以缩短一些而已。就我国来说,目前讲共同富裕,主要是指走共同富裕道路,向着共同富裕目标不断迈进。目标实现的长短,要看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财富不断增长的状况。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就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措施,在把蛋糕不断做大的同时,重视分好蛋糕,将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不同的见解:有人认为,生产决定分配与消费,先生产,后消费。因此应重在发展生产,做大蛋糕。另一种意见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共同富裕,特别在当前收入差别过大的发展趋势下,应重在公平分配,分好蛋糕。还有人认为,实行市场经济,市场调节分配收入,必然会产生收入差别扩大,这是正常的,不必大惊小怪。另有人认为,一个国家在起飞过程中,根据倒U分配理论,先产生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发展到一定阶段,差距就会缩小。笔者认为,既要重视做大蛋糕,又要重视分好蛋糕,应把两者统一起来。从过程的顺序来说,只有先做好做大蛋糕,才谈得上分好分大蛋糕。但从两者的关系上来讲,应将做好做大的蛋糕,及时进行公平分配。公平分配蛋糕,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积极性,把蛋糕做得更大更好。蛋糕不光是大小问题,还有质量高低好坏问题。
(二)共同富裕不是均等富裕。即使消灭了剥削和贫富分化,都凭劳动和贡献获得收入,并且随着生产力的快速发展和财富的相应扩大,大家的收入都不断增加,逐渐走进富裕了,富裕的程度也是有差别的。住房的面积大小、级别的高低,会有区别;汽车的大小与质量不会划一;衣食的质量、品味也会不同;银行存款的多少会有差异。能力大、才智高、贡献大的会更富裕一些,这是合理的。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按劳分配、按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分配,依然是社会主义的原则。
(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否等于共同富裕?生产力的高度发展,财富的大幅增长,表现为GDP总量的迅速扩大,有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我国目前的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2011年,人均GDP达到5430美元,正在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目标,人均GDP翻一番,达到10860美元。这时是否达到了共同富裕呢?应当肯定,不能简单以人均 GDP 多少作为衡量共同富裕的标准。2010年,美国媒体排名全球最富国家,美国排名第六,人均GDP为47702美元,即使年均增长2%,绝对增长量就达954美元,2011年也达到48656美元,是中国的近9倍。但美国作为最富的资本主义国家,存在严重的两极分化,存在1%与99%的对抗。人均GDP的高水平掩盖着两极分化贫富差别。美国的蛋糕已做得很大,但分配不公平,增大的蛋糕份额,大都落入富人的口袋。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快速增长,经济总量(GDP)也大幅提高,由1980年的2000亿美元,增加到2010年的近60000亿美元。人均GDP从1980年的约200美元,增长到2001年的约1000美元,到2011年,达到5430美元,但收入分配差别也不断扩大,基尼系数由1978的0.3093,增加到1993年的0.4080,到2003年的0.4599,到2009年的0.4636,目前达到0.5左右。到2020年,当人均GDP达到1万多美元时,人们的绝对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会普遍提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这时,如果基尼系数不是继续扩大,而是显著缩小,生活贫困人口基本消除,人们的实际生活水平已远超越温饱线,虽然收入和生活水平还有较大差距,但由于绝对水平都提高了,原来过大的差距缩小了,可以说,初步进入共同富裕阶段。如果届时基尼系数仍然过大,没有缩小,或缩小很少,依然存在相对两极分化(不是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绝对两极分化,而是消灭贫困过程中的相对两极分化),即使可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也难以判断进入共同富裕阶段。
(四)怎样把握和实现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的重要意义和走向?十八大报告的这一规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就是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就需要有一系列的战略和政策措施。概括起来,依然是狠抓建设社会主义的两大环节: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又好又快地发展生产力,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二是巩固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搞活、搞好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夯实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十八大报告的总题目“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其所阐述的有关经济社会建设的内容,都是以发展为手段,实现共同富裕为目的。《报告》的第一部分,概括地提出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们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困难: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等。论述的前一段是概述发展生产力中存在的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后一段是概述在保障和解决民生问题,走共同富裕道路中所存在的亟待解决的困难问题。
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需有物质保障和制度保障。物质保障就是快速发展生产力,实行科学发展,重质量,重效益;制度保障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十八大报告将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同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紧密联系在一起。为了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就“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什么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宪法中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作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并列提出。后者的内容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是:“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制度,才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所有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邓小平同志明确告诉我们:“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280]离开了公有制为基础或为主体,搞私有化,就必然是两极分化,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首先就是不走私有化的邪路。
(五)共同富裕作为一个相对概念,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由低到高的不断推进过程。从全社会人民之间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来看,即使达到了共同富裕的水平,富裕的层次也会有区别,而且,不同人们之间的富裕层次也不会固定不变,会有交叉和转化。从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现实社会主义社会和未来共产主义社会中,共同富裕的水平,依然是一个随着生产发展和财富增加不断提高的过程。可以初步判断,我国会经历一个由初级共同富裕到中级共同富裕再到高级共同富裕的历史过程,实现初级共同富裕,不需要达到目前发达国家的人均GDP 5万美元以上,只要缓和乃至消除了两极分化,实现了分配公平,按照目前的购买力水平,人均收入达到1.5万美元左右,可以进入初级共同富裕阶段。高级共同富裕阶段,应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事情。
(六)实现共同富裕的难点是什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和科学发展过程中,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障碍和困难,需要不断克服。转变经济增长和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等,都不是摆着平坦大道可任你顺利前进的事情。实现共同富裕,除了要解决发展方面的难题外,更重要的是会碰到怎样坚持和发展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制度性难题。当前,我国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已占国民经济的很大比重,城乡70% ~80%的职工在非公经济中就业。私营外资企业是资本主义经济,资本利润和雇佣劳动力的收入是天然对立的。根据近几年的统计资料,私营外资企业工人的平均工资收入,只及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的一半多,不少企业侵犯职工的正当权益。当然,也有一些私营企业,奉公执法,关心和维护职工权益,热心于公益和慈善事业,值得肯定和赞许。但一般说来,私有制经济或资本主义经济,会产生贫富分化,难以实现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共同富裕。而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能放弃作为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和根本原则的共同富裕。所以,在一定历史阶段,只能实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从私营经济中产生的几十亿、几百亿的富豪,需要依法保护其财产,也不能限制富豪的人数增加和其财富的进一步扩大。只能从两方面致力于共同富裕:一方面也是主要方面,重在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状况,特别是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正如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那样:“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好生活。”并“加大惠民政策力度”,让广大劳动人民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条件获得保证,无后顾之忧。而且能享受到人的全面发展所需的生活资料、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对富人阶层而言,应多交点税收,多行点善举,多承担点社会责任,多关心点困难群体。特别是私营和外资企业,应多给职工提高点工资和多谋点福利,保障职工权益。这样,初级层次的共同富裕也基本可以达到。
论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
何干强 蔡万焕[281]
一 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春天南方谈话中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就是要对大家讲清这个道理。”[282]显然,共同富裕,这是对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中国化、大众化表达,集中地反映了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的朴素共识。既然实践目的是实践过程的结果,那么渗透科学理论原则的实践目的必然规范和制约实践过程。弄清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对于促进科学发展、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深刻理解科学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核心是要深刻认识它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从经济学视角分析,共同富裕属于财富和收入的分配范畴。唯物史观揭示出,“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地规定的生产关系的表现。”[283]生产关系的基础即生产资料所有制,所以,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关系,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表现。科学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只能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经济基础决定的、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共同富裕,是必然趋向未来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的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由于客观上存在多种经济成分,不可能在全社会实行按劳分配,但是,只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在这个经济成分中结合市场经济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就可以从总体上缩小全社会的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容易理解,在同样社会生产力条件下,如果有60%以上的劳动者能够在公有制企业中通过按劳分配取得收入,那与60%以上的劳动者只能到私营企业主那里打工取得雇佣工资相比,显然全社会的收入差距要小得多;这是因为前一种劳动者能参与剩余价值分配,而后者剩余价值在扣税后都归企业主,初次分配关系就是两极分化。
我们绝不应当撇开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个基础来谈共同富裕。那种搞绝对平均主义,主张人人收入均等的富裕,并不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而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愿望,违反客观经济规律;少数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是平均收入高的所谓高收入社会,但是在私有制的基础上,内部存在两极分化,外部存在对发展中国家剥削,其实是少数人的极高收入拉高了社会平均收入,这根本不是共同富裕。西方发达国家面对初次分配的两极分化,采用转移支付等财政再分配手段,对低收入劳动者搞最低工资制、扩大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福利制度等,这是否促进共同富裕之路?不是。因为这些都以维护私有制经济基础为前提,因而不可能消除两极分化,只是缓和资本主义对抗性阶级矛盾的改良主义政策措施。
可见,如果离开公有制这个经济基础来理解共同富裕,就会扭曲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新中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284]。这个庄严的规定是坚持走共同富裕之路的根本制度保证。坚持共同富裕原则,要求我们坚定党的十八大要求的“制度自信”。
二 共同富裕和共同利益只能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
富裕的实质是物质利益。但是,共同富裕并不是个人物质利益的机械相加,更不是私有者眼光中那种利己主义的、“不折不扣”地个人占有劳动成果的加总。共同富裕固然意味着社会单个成员的收入普遍提高,但是绝不仅此而已;共同富裕包含着社会共同的物质利益的增长。个人家庭难免“生老病残”、“天灾人祸”,离不开社会关心和帮助;不同地区之间的平等发展,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涉及社会当代平等和代际平等,需要国家从全局和长远组织全社会协同努力;国家和民族的经济政治安全,必须由国家和社会共同维护,这些都是社会成员个人富裕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形成并维护共同利益是共同富裕的客观要求。促进科学发展、共同富裕必须自觉体现这种客观要求。中共中央提出,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正是这种自觉性的集中体现。
实现个人利益与社会共同利益相统一的共同富裕,这只有在公有制基础上才能做到。公有制基础上的按劳分配,规定对个人劳动成果做必要的扣除,为社会提供共同需要和共同享有的社会基金,这就为社会提供了稳定的、持续的共同物质利益。应当说,相应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促进这种共同物质利益的适当增长,乃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内容。
而在私有制基础上,是不可能形成属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物质利益的。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对普通劳动者设立社会保障基金,在某种程度上适应了社会发展一般趋势的要求,但是这种基金本质上并不代表人民的共同、长远利益,因为它们是以保证资本家阶级的效率即利润率不降低,也就是维护居民收入两极分化的继续存在为前提的;不过是资本家阶级在对国内劳动者和对发展中国家实施剥削的基础上,为缓和对抗性社会矛盾,不能不实施的解决收入不公的措施。从本质上说,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与消灭剥削关系为目标的共同利益紧密结合,这只能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础上。
三 公有制为主体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
一个社会实现共同富裕需要丰裕的物质前提,只有社会生产力水平达到相当高度,人均物质财富达到相当高的水准,共同富裕才有实现的物质条件。在中国,这不能靠“补资本主义的课”来实现,而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为它是适应中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要求的生产关系,最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稳定、快速发展。
新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废墟起步,这种状况决定了生产关系只能处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形态。面对如狼似虎的国际资本主导的国际经济环境,如果让与封建生产关系有千丝万缕的、只拥有弱势资本的民族资本家阶级来领导发展中国的生产力,势必使中国沦为帝国主义国家的附庸国。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经济理论和新中国60多年的经济建设实践都表明,中国只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才能使社会生产力获得最快的发展。新中国60多年来的经济成就对此做出了实证。1949年我国粮食产量只有11318万吨,人均209公斤,2008年达到52871万吨,产量增长3.7倍,人均产量增长91%;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1952年的119元提高到2008年的22698元,扣除价格因素,2008年比1952年增长32.4倍,年均增长6.5%。[285]应当说,这些伟大经济成就正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的结果。
今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要实现收入倍增、走向共同富裕的目标,更应当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是避免发生资本主义私有制市场经济那种对抗性矛盾的制度保证。如果私有制占主体地位,那么,一方面,市场竞争推动追求利润的私人生产对市场的供给盲目增长;另一方面,私有制造成的两极分化,导致市场有购买力的需求必然有限,这就不可避免地爆发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2008年以来资本主义世界爆发至今尚未走出的这场金融经济危机,根源就在于现代私有制产生的这种对抗性矛盾。须知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机制具有自发性,只有发挥公有制主体地位的作用,才有可能把这种自发性控制在最低限度,使市场经济自发调动生产者积极性的优点和公有制计划指导生产、消除两极分化,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优点都得到有效发挥。
四 市场经济与公有制结合才能促进共同富裕
新中国建立之后实行的与公有制结合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是存在弊病的,那主要是受自然经济观的影响,在较大程度上排斥了市场机制。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了发展生产力的客观要求,因而推动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但是,随着市场机制不断拓展和深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人却认为,公有制经济已无足轻重,主张国有经济完全退出竞争性领域;有人已不认可新中国宪法关于“公有制为主体”的严肃规定,悄然把它改为“公有制为主导”;有人甚至认为,强调公有制和共同富裕,就不能发展市场经济。其实,这些思想观念与改革开放初期那种对市场经济的“恐惧症”一样,是从另一个极端,把市场经济与公有制对立起来了。产生这些认识误区与新自由主义思潮较长时期以来的影响分不开。这种思潮鼓吹惟有私有制市场经济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只有私有制经济才有效率,公有制不可能搞市场经济。为此,有人把中国改革开放创造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归功于鼓吹私有化的“华盛顿共识”,归功于那种不少地方把国有、城市集体企业“一卖了之”的“改制”。
其实,“公有制无效论”在新中国历史事实面前完全站不住脚,在理论上也很肤浅。须知,资本主义生产以追求剩余价值这种抽象财富为目的,再生产过程的历史特征是无休止地扩大资本积累;因此,经济发展比只是追求自然物质财富的自然经济速度快,这并不奇怪。然而,这种速度快却不能归功于现代私有制本身。马克思深刻指出,“资本家利用的,是整个社会分工制度的优点”[286]。这就揭示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快,这并不是私有制本身的功劳,而是利用了比自然经济那种狭小、陈旧的粗放分工方式优越得多的新的社会分工制度,包括企业内的有计划的协作分工制度和全社会以商品货币流通为媒介的、间接实现的市场社会分工制度;而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身,却以私人占有生产资料、剥削雇佣劳动者,在利用新社会分工制度的同时,起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作用。历史地看,在利用劳动力要素方面,可以说资本主义私有制比封建私有制有效,后者又比奴隶主义私有制有效;然而,如果比较公私两种所有制,却只能说奴隶主义私有制比原始社会的“公有制”有效,而绝不能说私有制比社会主义公有制更有效率。须知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在私有制内部矛盾基础上,必然产生出的先进所有制,原因就是它比后者更有利于生产力发展。因此,那种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等同于原始“公有制”,然后说私有制比公有制有效,这是违背历史逻辑的主观臆断。
实际上,我国改革开放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是自觉地利用了市场社会分工制度。绝不能否认,这种利用是在新中国建立起来的公有制基础上实现的。如果没有公有制的“全国一盘棋”,如果没有雄厚的国有经济支撑,如果没有公有制企业培育的那么多普通劳动者以自己下岗为代价对改革的支持,要有序地实现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平稳转换,是绝不可能的。应当高度警觉,一旦公有制这个基础受到损害,让扩张起来的私有制超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允许的限度,那么,市场经济的自发机制和私有制产生收入两极分化的痼疾,就会形成对国民经济全局的危害。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经济结构出现失衡,收入差距拉大不能得到缓解,这些不良现象已经在警示人们,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是动摇不得的,动摇了就必然会妨碍科学发展、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强调,必须“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那些与主张私有化相联系的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等思想观念,就属于坚决破除之列。
总之,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有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能达到实现科学发展、共同富裕的目的。公有制是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促进共同富裕,才能保证市场供求机制实现平衡,实现科学发展,为共同富裕创造物质前提。当前,为了克服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问题,我们应当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把深化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科技创新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等战略措施,与巩固公有制经济基础紧密结合起来,这样才能做到标本兼治,真正达到科学发展、共同富裕的目的。
过程哲学视阈中的社会主义本质
陆树程[287]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一种经济状态或经济目标,这种经济状态缺失的社会根源在于物质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因此,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在于消灭私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了消灭私有制的概念,邓小平在此基础上概括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共同富裕。在过程哲学看来,世界上真正存在的不是静止的“永恒客体”,而是一切事物作为有机体进行活动所形成的过程,一切事物都是一个发展流变的过程,这才是世界的本质面貌,按照这种思维,私有制的废除和共同富裕的实现都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而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静态实体。
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在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288]这就是说,社会主义运动的根本目标在于一种利益状态的实现,而这种利益状态就是“绝大多数人”共同利益的实现。这种共同利益的实现从生产关系出发,其前提条件就是消灭私有制,实现公有制。“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289]消灭私有制的根本目标就在于实现人民大众的利益,实现共同富裕。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思想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之上的。邓小平指出,“马克思主义最注重发展生产力。我们讲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要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就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所以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如果说我们建国以后有缺点,那就是对发展生产力有某种忽略。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更不是共产主义。”[290]在这一思想前提下,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了高度的概括,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91]这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制度性安排,就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简言之,消灭私有制。共同富裕的前提性条件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也就是说,只有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高度时才有可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二 从经济危机看当代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共同问题
当今世界经济危机的根源依然存在于马克思所给定的理论框架,当下世界经济问题的社会性根源依然在于私有制问题,资本主义问题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只不过它在当今时代采取了新的表现形式与新的运行机制来造就经济危机,这是一种剥削现象的新的表现形式。
在新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相互交融,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离不开中国。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本质的显露,一步也离不开世界的发展,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由生产资料私有制所决定,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的爆发是不可避免的。而这种危机及其相关思潮对当代中国的发展或隐或现地发生着冲击,可以这么说,在特定范围内,社会主义的中国生了资本主义国家的病,病根在于私有制。比如生产相对过剩、贫富差距渐渐扩大,这些都是背离社会主义本质的。既然当今时代社会主义在某些方面存在着与资本主义相类似的问题,那么就需要对这个问题的根源进行追问: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根源就在于它还没有从制度的设定到机制的运行上达到真正公有制的态势,只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有制才能真正达到共同富裕,才能实现社会主义的本质。
三 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是一个历史的过程
从过程哲学看,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进程。邓小平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构想是这样提出的:一部分地区有条件先发展起来,一部分地区发展慢点,先发展起来的地区带动后发展的地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92]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我国是在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来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从宏观上来说,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先富带后富”的设想,是具有战略性的。然而,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当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之后,这部分人是否愿意带动后富者,如何带动后富者,尚存在着一系列的矛盾冲突,其中最显著的是利益冲突。在客观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先富者并没有带动后富,反而阻碍了有待后富者的奋发向上。这是违背社会主义本质的。“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293]真正要实现先富带后富,仅仅依靠少数人的自觉行为是不行的,必须依靠国家政府强有力的制度安排、体制机制运行、方针政策的保证。邓小平早在1992年就指出:“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区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294]然而,先富与后富之间必须保持适度的张力,在一定意义上,保持贫富之间的适度张力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庄严承诺
朱继东[295]
一 共同富裕是一代代马克思主义者长期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目标
共同富裕是一代代马克思主义者追求的目标。空想社会主义预测了未来社会的特征与基本原则,提出了共同富裕的社会理想。而马克思、恩格斯则首次将共同富裕理想建立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将其进一步升华,并努力通过现实论证使其由空想走向科学,为社会主义的实现和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马克思在1852~1858年的《经济学手稿》中写道:在新的社会制度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296]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297]这些思想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为之奋斗。
邓小平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的论断把社会主义从空想重新拉回到现实中来,从而超越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误区和局限,为不发达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又为我们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本质内涵,选择正确的发展道
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理论指南。[298] 这一本质规定,既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回归,又是新发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具有持久吸引力的价值基础。我们应该立足于当代世界历史发展的现实,依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要求,依据历史唯物主义揭示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科学地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始终善于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与现阶段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既相联系又相区别。邓小平要求我们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要解决共同富裕问题,现在十多年过去了,问题还在发展,没有破题,应引起重视。共同富裕是建立在社会利益最大化上的价值追求,体现了开阔的眼界和崇高的共产主义追求,“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科学展现了社会主义最高纲领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之间的有机统一,是新世纪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始终牢记的根本目标和历史重任。
二 共同富裕是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改旗易帜的邪路”的根本保障
贫富差距曾被《华尔街日报》称为世界上“最严重的社会问题”,虽然中国已经成为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但中国也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扩大速度最快的国家和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甚至危及到社会秩序稳定以及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这已经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强烈关注和担忧。国家统计局等机构的研究成果表明,2004年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与最低收入10%的家庭财富差距达到32倍。到2009年,该财富差距达到40倍。笔者调研中也发现,在贫富两极分化不断发展的同时,中国并没有建立起“先富带动后富”的常规机制,甚至出现了“先富恃强凌弱”的现象。再加上部分富有者无所事事、骄奢淫逸且“为富不仁”甚至“为富不仁”,这和穷苦者部分四处奔波却失业流离、生活艰难形成对比,使“仇富”、“仇权”、“弱势”、“屌丝”等非理性情绪和心态有了一定积累甚至某种条件下有可能激化,也越来越让我们认识到,两极分化带来的贫困已经不仅是一种物质状态,更是一种心理顽疾,贫富悬殊使部分居民心理失衡甚至仇视社会。而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尽快地、很好地加以解决,将对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执政地位提出严峻挑战。而共同富裕则是一把解决好诸多社会问题的金钥匙,也是从源头上巩固执政地位、提高执政能力的治本之策。
共同富裕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最根本区别。实现共同富裕,关键还在于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而绝不能走私有化的邪路,这也是巩固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没有公有制,就不能保障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这种领导权就失去了经济基础。[299] 正如《共产党宣言》中所说:“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300] 在公有制基础上实行的按劳分配,本身就是一种“公平分配”,尽管其在不同发展阶段比重大小有所不同、但始终具有公平最大化、剥削等不公平因素最小化的制度约束力,这是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所在。当前要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进一步完善其内部治理结构,使公有制真正成为社会所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所有制问题是涉及到判断一个社会性质的标准问题。生产资料由谁占有,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不同地位和在劳动产品中所占的不同份额。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表明社会生产资料的主体部分属于社会所有,其相应的产品也就属于社会全体成员所有,这就为共同富裕提供了最重要的经济基础。如果公有制丧失了主体地位,就丧失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就会偏离社会主义道路,也谈不上共同富裕。
三 共同富裕是实现十八大提出收入十年倍增目标的根本保证
十八大报告最牵动人心,也最让普通老百姓振奋的莫过于提出“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居民收入倍增目标明确纳入党的报告在我国还是第一次。这里“收入翻番”的收入是指实际的人均可自由支配收入,也就是指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税费后的收入,应是剔除了物价上涨因素的实际增长。而共同富裕则是实现十八大提出收入十年倍增目标的根本保证,也是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的前进路线。
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习近平近年来一直倡导和坚持的前进方向。2011年9月4日,他在致亚洲政党“发展与社会共享”专题会议的贺信中就明确指出:“我们将继续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000年9月成立的亚洲政党国际会议是亚洲地区多边政党论坛机构,目的是促进亚洲国家各政党间的相互交流与合作,增进亚洲国家的相互理解与信任,通过政党的独特作用和管道推动亚洲地区合作。亚洲政党国际会议目前已经拥有成员党340个,习近平代表亚洲最大的执政党做出的承诺,表明中国共产党将全面推进共同富裕。
由习近平担任起草小组组长、李克强和刘云山同志任副组长十八大报告指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等要求,这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体现,也增强了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信心。使更多人认识到,人民群众也只有在共同富裕的前提下,在充分享受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时,才会充分体会到自己主体地位被尊重,才会触摸和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幸福。而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八个必须坚持”——“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必须坚持和平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更是给人们吃了一颗定心丸。让全党和全国人民更加坚信,贯彻落实好十八大精神,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景一定更加光明。
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时发表讲话表示,一定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这也在国际上引起强烈反响,被认为是中国新一代领导人敢于直面问题、努力解决问题的体现。韩国《朝鲜日报》所指出,新当选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共同富裕”和“反腐败”,预示着这将是他在任期开始重点解决的国内问题,即在保持一定经济增长率的同时,通过缩减贫富、城乡和地区差距解决农村问题和扩大社会福利等,实现“发展”和“分配”两手抓。因此,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在经济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同时,中国共产党已经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使全党、全国人民受到莫大鼓舞。越来越多人清醒地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仅靠市场的力量难以完成,需要执政党清醒看到问题所在,在政策上作调整和倾斜。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表明了新一届党中央对这个问题的清醒认识和高度重视。十八大让我们看到,党中央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深刻认识到实现共同富裕、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大意义,并且以高度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给出了问题对策和解决途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新一届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一定能坚定不移走好共同富裕道路,使得发展带来的利益增量、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被最大多数群众所共享,顺利实现十八大提出收入十年倍增的目标,真正建设成一个伟大、富强、文明、美丽、和谐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中国。
解决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选择
薛金华[301]
当前贫富差距问题已经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共同富裕问题已经成为今下中国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共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绝大多数民众的共同诉求。
一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
经济发展能带来社会财富的极大丰富及潜在增长预期,可以增加可供分配的社会财富的总量,可以提高各个阶层、群体及个人分配所得,为阶层之间、贫富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实现利益共享奠定物质基础。同时,经济发展也使国家有更多的物力、财力用于提供公共产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支持贫困和落后地区,增大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群体的补偿和保障的力度。
物质财富的获得只能靠发展。发展是硬道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乃是政府的第一要务。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302] 江泽民强调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在于依靠自己的发展。但是,发展应是科学的发展,应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在总结我国改革发展的实践,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胡锦涛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303] 要牢牢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坚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制度保证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缩小贫富差距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制度保证。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能实现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首先,公有制是实现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从而实现社会平等的根本制度保证。
一个社会的性质,从经济上说,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条件下,由于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相分离,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就可能凭借所占有的生产资料(经济特权)来支配劳动者的劳动,占有其劳动产品,榨取其剩余价值,就会产生压迫和剥削;在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条件下,谁都不能凭借掌握的生产资料去无偿地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产品,这就为消灭压迫和剥削,实现社会平等奠定了经济基础。只有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才能彻底消灭阶级剥削和阶级统治,使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实现利益共享奠定了经济基础。
其次,公有制经济是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304] 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着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决定着产品分配原则。“随着所有制结构的公降私升,在分配关系上按劳分配的比重就要缩小,按要素分配的比重就要增加。资本财产的收入份额也会相对扩大,劳动的收入份额则相对缩小,从而扩大贫富差距,促进两极分化趋势。”[305] 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只有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不断发展壮大公有制经济,才能最终避免贫富的两极分化。
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是造成贫富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萨缪尔森也指出,“收入差别最主要的是拥有财富多寡造成的,和财产差别相比,个人能力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财产所有权是收入差别的第一位原因,往下依次是个人能力、教育、培训、机会和健康。”[306] 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过大的贫富悬殊正是由于所有制上的“公”降“私”升造成的。[307]
针对目前比较严重的公有制主体地位下降的趋势,我们必须大力强调,坚持和发展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权益。
同时,针对“公有制经济是低效率经济,国有经济是官僚经济、权贵经济”的指责与置疑,要深化国企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公司化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健全法制和监管制度,等等。恢复企业利润上缴国库,调整高管薪酬待遇,杜绝市场化改革以来国企利益部门化私利化的弊端,是当前国企收入分配改革中人们关注的焦点。另外,还有一个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使之成为真正代表劳动者权益的机构。”[308] 通过国企改革,提高公有制经济的效率,使普通工人阶层和人民群众都能分享到国有经济的好处。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能够实现生产力的快速发展,为实现民众共同富裕提供物质基础。同时,也为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提供了经济制度保证,从而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使人民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现分配正义
所有制决定分配制,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我们在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同时,特别要确保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不能改变。只有保持这两个主体地位,贫富差距才会回归到合理的范围。
长期以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策导向,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在初次分配中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不合理,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比例严重失衡,资本所得过高,劳动所得偏低,呈现出劳动与资本相互逐利,资本剥削劳动的现象。据统计,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占 GDP 的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就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而从1978年到2005年,与劳动报酬比重的持续下降形成了鲜明对比的是资本报酬占GDP的比重上升了约20个百分点。就美国而言,劳动报酬也占了国民总产值的70%,其他国家的分配率也普遍在54% ~65%之间,多数国家这个比率在50%左右。[309] 历史来看,我国的劳动报酬占 GDP 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而言,我国的劳动报酬占国民总产值的比重也是严重靠后。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一方面加剧了贫富差距,加剧了劳资冲突,引起了普通民众的强烈不满,同时,也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权力腐败也已经成为分配社会财富的一种重要手段,构成影响社会财富分配格局的一个重要因素,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和愤慨。因分配不公而导致的社会两极分化会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进而会产生诸多的社会问题。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分配的问题大得很”,“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310]
因此,要建立健全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权力和资本的行为,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分配正义,减少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不公平感。
第一,针对“资本剥削劳动”、“利润侵蚀工资”的现象,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改变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
第二,针对“税收侵蚀工资”的现象,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改变目前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和企业分配偏多,个人分配偏少的局面。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2010年完成税收收入77390(约7.7万亿)亿元,较2009年上涨约22.6%,远远高于GDP的增幅。
第三,针对权力参与财富分配的情况,要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就中国向市场经济的转轨而言,基于个人能力和公平竞争导致的效率和收入差距不是社会争议的焦点,真正的焦点在于转轨中权力参与分配,权力经济、权力资本化以及权力接班、权力世袭的现象。据统计,“干部子女当干部的机会比常人高2.1倍”,中国大陆财产过亿富豪91%是高干子弟。因此,要取缔和打击权力经济,就要坚持不懈地进行反腐败斗争。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与惩治腐败并重的“惩防体系”。注重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使党员干部不愿腐败;注重反腐倡廉的权力体系建设使党员干部不能腐败;发挥监督机制的作用使党员干部不敢腐败。
第四,规范特殊利益集团行为,防止其绑架政府决策。特殊利益团体,通过影响公共政策的决策等把一些公共利益私化为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如有些国企、央企的高福利、高工资等。还如国企改革、公车改革、楼市房产、机构精减等之所以取得的成效不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既得利益团体在作祟。既得利益集团在维利的方式上是不同于一般的以权谋私的,主要是通过“影响或者左右、操纵决策,通过制度安排,用合法的途径达到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国家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改革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提高国企上交国家的利润,使全国人民共享国企发展红利。
第五,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以高收入者多纳税、中收入者少纳税、低收入者不纳税的原则,加强和改进税收工作。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开征房产税、遗产税、个人收入累进税等。
我们要从根本上扭转贫富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要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及分配领域和再分配领域共同着手。应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保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防止所有制上“公”降“私”升和国“退”民“进”的趋势,以及防止分配制上按资分配代替按劳分配为主的趋势,从而确保人民群众在经济上的主人翁地位,使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使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供全民共享。
四 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保障各阶层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是大多数阶层最关心的民生问题。在教育方面,教育公平是社会的底线公平,“只有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做到教育过程的公平,保证教育质量的公平,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才有可能与社会其他阶层处于同一起跑线上,才有可能接受与普通人同等的教育,并实现其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理想。”[311] 要坚持教育公益性质,加大财政对教育投入,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保障经济困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在就业方面,就业是稳定民生的重大问题。失业对富裕阶层的影响还不是太大,而于贫困阶层而言,是造成进一步贫困的催化剂,会进一步加剧贫富分化,扩大阶层之间的分裂与对立。因此,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312] 就社会保障而言,社会保障是社会安全的重要保证。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阶层之间获得社会保障的差距是造成利益分化的重要原因之一。要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切实保障各方面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313]
从共同富裕的制度设计看社会主义本质
骆小平[314]
一 共同富裕的理念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
在中国,在儒家经典《礼记·礼运》就有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设想;在欧洲,就曾经盛行欧洲的空想社会主义,人们都在求解共同富裕的答案。几千年来,它一直是历代哲人与致力于人类事业的英雄们的追求。然而,多少人的追求都没有将这种美好的愿望达成。直到马克思创立科学社会主义——“新社会制度中,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才为共同富裕奠定了理论基石。恩格斯也指出,“我们的目的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315] 而直到中国共产党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之后,经过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才给人们指出了一条走向共同富裕的特色之路。
共同富裕不是幻想。不仅仅是一种价值观,一种信仰,一种信念,更是一种具有现实基础的能够实现的状态,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归根到底是一条“共同富裕”之路。201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明确指出“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强调“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共同富裕不等于“同等富裕”和“同时富裕”。从时空理论来看,在空间上,中国地域辽阔,城乡、区域间具体的地理、历史、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具体条件相差很大,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不平衡;在时间上,不同区域发展的次重点、先发优势与后发优势时机不同。因此,共同富裕的实现只能是有差别的逐步实现过程,是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逐渐带动普遍富裕的历史过程。
共同富裕需要制度保障。拓展每个人开阔的眼界和崇高的共产主义追求,是为实现每一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社会条件,解决共同富裕问题必须依靠良好的制度建设和制度保障,社会主义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制度前提,而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系列的制度设计也为实现共同富裕探寻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这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共同富裕”的制度设计决定了社会主义发展的程度
马克思曾指出,“相同的经济基础——按主要条件来说相同——可以由于无数不同的经验的情况,自然条件,种族关系,各种从外部发生作用的历史影响等等,而在现象上显示出无穷无尽的变异和彩色差异,这些变异和差异只有通过对这些经验上已存在的情况进行分析才可以理解。”[316] 因此,我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原理的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不断进行着理论和实践的创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共同富裕的“路线图”。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必须先富共富政策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正确处理先富与后富、个人富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等问题也需要靠制度建设加以解决。
从发展路径上看,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勾勒出一幅致富路线图:“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他同时将共同富裕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经过改革开放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综合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9.8万亿元,跃居世界第二位,国家财政收入达到8.3万亿元,同比增长2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9109元和5919元,比上年增长7.8%和10.9%。
从政治制度设计上看,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具体的政治制度各个层面,都是对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是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制度的设定表明了国家是以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一切事务的开展以人民的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对实现共同富裕的国家制度层面的最有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保证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同时也完全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特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这一制度更体现了共同富裕的立足点和最终归宿在于代表全体人民,为了全体人民。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的保证人民的利益(这不同于西方的代议制,符合资产阶级统治的需要。它的本质特征在于为资产阶级统治服务,是调整资产阶级与其他阶级关系,维护资产阶级统治的最好工具)。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特征在于它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理想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吸收人类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创造的符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为中国各族人民服务的。它由人民选举产生,行使人民授予的权力,向全国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从经济制度设计上看,在社会主义社会,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这既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本质,也是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制度的根本前提与可靠保证。这种社会制度的本质反映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必然是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通过全体公民的共同努力而达到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富裕。在具体制度上,开始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到城市中的国有企业改革,如实行工资改革制度、推行企业破产制度、鼓励沿海地区率先发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等具体的符合共同富裕发展要求的制度。
对外开放的系列政策和制度为共同富裕的不断前行做出了保障。1984年,中共中央决定进一步开放沿海14个港口城市,它们与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及海南岛由北到南连成一线,成为中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当改革和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之后,我们又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先富裕起来的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经济,1999年,第一次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2000年全面实施。紧接着,中央出台新政策,提出要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辽宁、吉林、黑龙江),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安徽、湖南、湖北、江西、河南、山西),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了从以农村为重点向以城市为重点的战略转移策略,明确了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等方针。这其中,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对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是很大的国家战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的推行极大促进了中国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促使中国农业和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较之1978年,1985年农村总产值增长了近3倍。1984年,中国粮食总产量达到创纪录的40731万吨,比1978年增长33.6%;随着农业发展,农村产业结构日趋合理,林、牧、副、渔以及农村工商业产值均有所提升;农民收入也有了大幅度增长,1984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55元,比1980年增长85.5%。这些充分表明了我们在寻求共同富裕的道路中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并取得了重大成就。
经过十多年的探索,1992年,中共“十四大”上正式明确“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接着,十四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战略,制定了在经济体制的各个方面推进改革的具体方案,包括1994年开始的财税、金融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主要是:全国范围内使用“分税制”取代财政收支的地方包干制,同时,税收体制也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等原则进行改革,主要内容包括推行增值税,统一个人所得税以及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等,在20世纪末我们初步建立了新的财政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
另外,进出口制度方面,在计划分配外汇指标之际开放了买卖双方直接交易的外汇调剂市场,形成双重汇率制度。1994年采取重大步骤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下的外汇收支实行银行结汇和售汇制度,将双重汇率并轨,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在对银行体系进行改革的同时,中国开始发展证券市场。20世纪80年代初进行股票、国债等证券的发行。并先后设立了上海和深圳两个股票交易所,进行股票的集中交易。这些政策和制度调动了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也对资金的适配调配做出了灵活的处理,搞活了市场经济,为人们的共同富裕道路的拓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党的十四大报告又进一步强调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允许属于个人的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对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产生了强烈的鼓舞作用,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从社会政策设计上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直强调“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占我国人口大多数的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方面制定和执行了多项惠农政策,财政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如全国农林水利气象和扶贫,农村公路改造、农村电力设施建设、农产品市场建设等工程全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保障不断加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改革的试行和推广等等。而在2010年的“十二五”规划指出,未来五年,中国将继续促进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推动西部、中部、东北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增强中西部地区经济实力,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中西部地区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改善生活条件,确保全国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从共同富裕的法律制度保障上看,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同样都有民生的视角,目的就是要缩小差距,防止两极分化,保护人民的福祉,实现共同富裕。到2010年年底,我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规69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2011年3月,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从《反垄断法》,《物权法》,到2011年税法的改革,6000万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这些年探索的对非法收入的惩治、反腐倡廉、惩治贪污受贿官员等等一系列的法律,表明了中国为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的坚定决心和强大的实践能力。
三“共同富裕”发展道路证明了全体人民的明确选择
第一,共同富裕的制度设计是基于现实国情的准确把握和认识做出的正确的决定。共同富裕的制度设计更是着眼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长时段来考虑。早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就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九个特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是由文盲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教育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教育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变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是由地区经济文化很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是广大人民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这九大特征是对我国具体国情的准确把握和表达,针对这些情况,社会主义的制度设计不断的在完善,共同富裕的方向更加明确,道路走得更加坚实。
第二,共同富裕的制度设计是全体人民共同的明确选择。共同富裕是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党带领人民实行改革开放、加快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初衷。邓小平讲:“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317] 胡锦涛指出,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十八大报告特别强调人民利益,指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彰显了人民利益至上的社会主义原则。
第三,共同富裕符合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共产主义社会有以下基本特征: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产生剥削阶级的社会条件不复存在,阶级和阶级差别都将消灭,城乡之间、工农之间、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之间的差别也将消失。共同富裕不仅仅在于物质的“大同”,更是精神层面的“大同”,真正达到“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发展”,这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在取得现有成绩的今天,我们要继续巩固和发展共同富裕,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根本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不断坚持开放的理念和胸怀,不断推进改革,深化改革,使得“共同富裕”之路在行进的过程中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以稳健的步伐迈进社会主义发展的下一个新阶段。
社会主义本质是共同富裕
吕静[3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发展,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但我国收入分配呈现出日益拉大的态势。与我国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存在着很大差距。贫富差距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并非社会主义社会所独有,资本主义社会同样存在。因此,深入探讨我国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 我国贫富差距的突出表现
2010年中国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仅次于美国。但是,中国人均GDP排在世界百名之外,中国贫富差距在扩大。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警戒线,达到0.5以上。中国存在着贫富悬殊问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把握:(1)城乡之间的差距。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尽管农村经济取得较大发展,但仍远远落后于城市经济发展的水平,城乡差距呈现出扩大的态势,城市和乡村的内部也出现了贫富悬殊问题。(2)行业之间的差距。我国不同行业的收入差距在扩大,特别是垄断行业,如石油、石化、金融、保险、电讯、电力、烟草、煤气、交通等。垄断行业工资水平过高;垄断行业内部不同岗位的员工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3)地区之间的差距。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地区居民的收入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居民收入相比较,东部地区增长幅度明显高出中、西部地区。(4)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我国的富有阶层和贫困阶层或“弱势群体”已经出现,但尚未定型。
二 贫富差距产生的原因
我国产生贫富差距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为七个方面:(1)分配制度尚未完善。改革开放前,我国居民收入的基本来源是劳动收入即工资。改革开放后,居民收入的主体仍然是工资,但收入来源发生了变化,形成了多元化的创收模式。由于缺乏同酬管理,导致收入分配失衡。(2)分配理论的研究尚未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是前无古人的,实践是基础,理论是前导,分配理论的成果没有及时跟上实践发展的步伐。(3)腐败行为造成高收入群体,行政权力介入市场竞争并参与分配,特别是那些掌控了资源配置的权力。出现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不端行为。(4)法制建设尚未完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交易双方的契约关系需要法律制度进行规范。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由于缺乏健全的法律制度,使得一部分人、一部分企业投机取巧,违法经营,赚取非法高额利润。(5)政策出现失衡与偏颇,造成中国贫富差距的扩大。改革开放初期,实行了东部地区、沿海地区优先发展战略,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些地区的居民收入远远超过内地,形成了“马太效应”,穷人越穷,富人越富。(6)税收制度尚未健全,中低收入者合法纳税,但对高收入者却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偷税漏税的现象屡禁不止。(7)尚未建立完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几亿农民工,对国家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几乎没有完整的社会保障。
三 贫富差距造成的不良后果
适当拉开收入分配差距有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但收入差距过大则危及社会稳定,违背社会主义改革的初衷,难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它关系到社会持续发展以及国家的长治久安,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主要表现:(1)容易在民众中引起不满意情绪和仇富心理。富人通过不平等竞争,不正当的手段致富,会损害广大人民群众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民众产生不公平感。(2)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起群体性事件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3)容易失信于民,引起社会理想和社会信用的缺失,使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降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难以得到社会的支持和配合,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都要受到影响。(4)容易导致社会犯罪率上升。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乃是产生犯罪的主要根源之一,当贫困者穷到要饭和饿肚子的时候,蔑视一切社会秩序的倾向就愈来愈增长了。(5)容易加剧阶层固化,导致社会结构失衡,下层群众失去向上流动的机会和通道,其危害更为突出。
四 解决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
贫富差距问题既是历史问题,又是现实问题;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既是道德伦理问题,又是社会秩序问题等。解决贫富差距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因此,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战略高度重视贫富差距问题。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主要途径:(1)继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使所有人民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的成果。(2)继续加强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理论探讨,实现共同富裕的理论创新,有效地指导收入分配的实践活动。党的十四大提出,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二十年后,党的十八大提出,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着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把共同富裕之路,看成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夺取新的胜利的发展目标。(3)继续加强法制建设,治理腐败,建立和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4)继续调整行业之间,特别是垄断企业的工资差距问题,促进公平竞争。(5)继续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让农民享受到改革的成果。邓小平指出,国民收入分配,要使所有的人都得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6)完善税收制度,实现税收平衡。对偷逃税款者,尤其是高收入者偷税逃税的现象要严厉的惩罚和治理;对低收入者,调整征税税率和征税项目。(7)建立和完善与之国情相符合的社会保障体系,如养老、医疗、教育等。(8)学习和借鉴西方解决贫富差距问题的成功经验。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刘普[319]
一 中国贫富分化的现状、危害及成因
(一)中国贫富分化的现状
不同来源、不同渠道得到的数据表明,中国已经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1990年代以来,中国全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不断攀升,2003年0.479,2008年达到0.491。[320] 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不仅高于美欧日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高于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据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研中心最新的调查结果,2010年中国基尼系数为0.61,在全世界处于较高的位置。而根据世界银行的数据,2010年全球基尼系数平均为0.44。[321]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已由改革前的比较均富的国家,迅速发展为世界上贫富悬殊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的一项调查结果,2004年,中国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财产总额占全部居民财产的45%,而最底层的10%的家庭收入只占1.4%,相差32倍;到2009年,这个差距已经扩大到40倍。[322] 另外,根据2011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报告,中国行业、企业间工资差距扩大,平均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70146元;最低的农林牧渔业,16717元。最高与最低之比为4.2∶1,而世界上多数国家行业间差距在1.5 ~2倍左右。[323]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农业社会,小农思想的影响根深蒂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的观念深入人心。改革开放前,大家共同贫穷,多数人都能安然接受,没有人对党和政府表示强烈不满;改革开放以来,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却出现了“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的现象。究其原因,是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贫富差距拉大了,人们心理出现了不平衡,特别是一些人依靠非法手段致富,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原则,由此使人们感到愤懑。目前,由于贫富差距引起的不满,已经对中国的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构成了威胁。近些年来一些地方频繁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社会暴力事件,治安恶化事件等,都同贫富差距过大有关。
(二)贫富差距过大的原因
1.腐败造成贫富差距。一定时期,一个国家创造的财富的总量是一定的,腐败分子贪污受贿所得,说到底都是人民群众的血汗钱。腐败问题严重,人民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加剧贫富差距。如1990年代国企转制的过程中,一些人利用监管的漏洞,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或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购买国有资产,从而一夜暴富。如2011年9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不良资产的债权转让纠纷案。长城资产公司沈阳办事处对一起金融资产处置过程中的暗箱操作,致使18.67亿元国有金融不良资产转让价格不足债权的1%,而购买人随后仅用购买债权中的一笔(约占总额1.4%),不但收回1800万元投入,还可获得效益800万元。此事引发当事人和公众强烈质疑。[324] 此外,卖官鬻爵在一些地方盛行,那些靠花钱买来的官,将买官的花费当作投资,当上官以后,必定会加倍搜刮财富,加剧群众的贫穷。
2.行业垄断造成贫富差距。所谓的“垄断行业”,主要是指石油、电力、烟草、电信、银行、铁路等由国家直接经营的行业,由于涉及国计民生,由国家实现垄断经营。由于缺乏必要的竞争,产品和服务的价格由这些企业自己说了算,因而利润丰厚。从理论上讲,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全体中国公民,它的利润除了积累再生产部分,应当在全体中国公民中间进行分红。但实际上,中国的国企从来没有进行过全民分红,国企的利润很大程度上成了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红利。结果是,国家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国有控股企业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董事长马明哲2008年年薪就高达6616万元,成为中国上市公司最贵老板。[325] 某地的一个电业局的抄表工,年薪10万以上。[326] 2011年2月,湖北恩施电力总公司分红6亿元人民币,400多人一跃为百万富翁,多者达千万元。[327]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显示,部分行业工资上涨过快,2007年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曾达4553倍。垄断行业的高薪,大大高出了社会工资水平,其合理性一直饱受质疑。可以说,垄断行业高薪是社会贫富的焦点,其不合理性带来的社会矛盾越来越凸显。[328]
3.收入分配制度不合理加剧贫富差距。在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同时,中国居民实际收入增速相对缓慢,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一大隐忧。一份来自中国社科院的报告披露,1992 ~2007年的15年间,职工工资报酬所占GDP比重降低了12%,2009年又进一步下降到8%。而这个比例欧美最高,平均是55%,日本是53%,澳大利亚47%,韩国是 44%,南美洲的阿根廷、墨西哥和委内瑞拉平均是33%,东南亚包括菲律宾、泰国平均是28%,中东包括伊朗和土耳其大概平均是25%。[329] 这表明,这些年中国经济飞速发展,但居民的收入并没有同步增长,经济增长的财富并没有落到群众手中,群众并没有充分享受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4.不完善的税制加大贫富差距。即使没有腐败、垄断这些因素,收入和贫富差距也会自然产生,这就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通过税收等杠杆调节收入差距,将富人的钱收上来,用于提高穷人的生活水平,缩小贫富差距,保持社会稳定。但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目前的税收没有达到“杀富济贫”的作用,甚至起到了相反的作用。以所得税为例,从财富的分布和收入水平看,企业家、高级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主,应当是所得税的主体,但中国目前所得税的主体却是工薪阶层,所得税直接从他们的工资中扣减,而企业家和富人则可以通过各种途径避税。此外,酝酿多年、具有重要贫富差距调节功能的房产税、遗产税等一直没能真正实施。甚至有专家认为,“当前的税收政策是向着富人的,富人越富,穷人越穷,中国贫富差距会不断拉大。”[330]
二 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切实解决贫富差距过大问题
1.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方式。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国有企业应当在实现共同富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目前一些垄断行业收入过高,客观上拉大了贫富差距,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为此,要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使国有企业真正名副其实。从法律上讲,所有制包括占有、收益、处置等权利。如果没有收益权,这种所有权就是不完整的,甚至是虚假的。国有企业,又名全民所有制企业,顾名思义,它的所有者和股东是全体中国公民,也就是说,它挣的每一分钱,全体人民都有份。而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则是接受人民委托的管理者,并不是国有企业的股东。因此,国有企业的利润,应当在全国人民中分工,而不仅仅是在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和职工中进行。为此,要适当降低垄断行业的收入水平。同时,参照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拿出国有企业的部分红利,在全体中国公民中分红,给群众发红包。这样做,一方面体现了对人民作为国家主人地位的尊重,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善低收入阶层的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如2011年3月,蒙古国政府非例会决定,近280万本国公民每人分得战略大矿塔温陶勒盖煤矿536股股票红利,这是蒙政府首次以股份形式向全体公民分红。早在2010年蒙古政府就决定用两年时间向每位公民发放150万图格里克(人民币约8300元)的福利,履行让国家矿产资源的收益惠及每个公民的承诺。[331] 此外,日本、新加坡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也都通过向民众派发红包的形式,让普通群众从国家经济发展中受益。相比之下,中国国有企业的利润从未在全体中国公民中进行过分红。让普通民众享受经济发展和国家矿产资源开发所带来的利润,这是政府道义和责任所在,也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一条现实途径。
2.加大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对于如何实现共同富裕,邓小平曾提出,实现共同富裕,需要依靠先富带动后富,主要办法是沿海先富的地区多交一些税,支持落后地区的发展。党的十八报告明确指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报告还提出了具体办法,即“两个同步”、“两个提高”: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报告还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332] 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当前要特别重视推进实施累进所得税、房产税、遗产税。当前,投机炒房问题严重,加剧了房价畸高,为此,建议对拥有三套以上房产者,按照第三套房价的10%征收房产税,这样既能够增加国家税收收入,又能够起到打击炒房、促使房价合理回归的作用。此外,还要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慈善事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遗产税的开征。西方国家慈善事业发达,同遗产税的实施不无关系。以美国为例,遗产税高达45%,确保富不过三代。[333] 这就促使一些富人主动向社会捐出财富,扬名立万,而不是将财产传给后代,然后被遗产税征光。
3.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将富人的钱收上来给穷人花,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还是提高穷人自我发展的能力,变输血为造血。实际上,在一个社会中,贫富差距并不可怕,可怕的没有机会公平。有了机会公平,穷人就有可能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变成富人。如果没有机会平等,穷人无法改变命运,富人永远是富人,穷人永远是穷人,就会出现社会阶层的固化,不仅影响经济的发展,也会危害社会的稳定。实现机会平等,最重要的是教育平等,教育平等是起点上的公平。要把教育公平放在首要地位,确保人民群众,不论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如何,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当前,教育资源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优质教育职业被少数富人和领导干部的孩子占有,使一些穷人的孩子输在了起跑线上。如北京大学,来自农村的生源的比例持续走低。北京小升初择校,变成了“拼爹”游戏,2010年北京的择校费平均8.9万。这就把家庭条件差的子女挡在优质教育资源大门外。改变这种状况,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的要求,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334]
4.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我国,腐败是造成贫富差距过大的一个重要原因,要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加大反腐败力度。而腐败的发生,与权力未能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密切相关。为此,要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力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减少腐败的发生。从世界各国现状看,任何一个国家中低收入阶层在人口比例上总是占大多数。如果这个国家的民主是真实的,群众就对政府的决策具有影响力和发言权,在收入分配领域,就能够促使政府实行向中低收入阶层倾斜的政策。因此,解决我国的贫富差距过大问题,必然绕不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使人民群众对国家财富的分配,对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拥有更大发言权。此外,针对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经济主体和职工就业主渠道的现实,除了通过立法保障工人的最低工资标准,确保劳动者收入与企业利润同步增长外,还应当支持工人组织起来同资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工人阶级只有真正组织起来,才能提高自身在同资方谈判中的地位。为此,要改革我国的工会管理和组织制度,赋予工人阶级在组织工会方面更大的自主权。这是确保工人阶级的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的一个有效办法。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从维稳的需要出发,压制工人组织工会同资方进行谈判和抗争的权利,这种做法不利于工人阶级维护自身利益,不利于缩小贫富差距,最终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必须把维护工人阶级利益作为党的政策的一个基本出发点。为此,应当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赋予工人阶级更多在组织工会方面的自主权,使工人阶级在党的领导下真正团结起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与党的奋斗目标是一致的。
消灭贫穷共同富裕可能吗?
——财产权与共产主义的内在逻辑
徐瑄[335]
人类要消灭贫穷共同富裕是可能的。理论上要揭示财产权与共产主义之间有内在逻辑,实践上要维护财产权分配再分配的公平很正义。如果财产权分配和再分配能够实践公平正义,那么,人类社会发展的结果必然是共产主义社会。困难的是实践上,如何保证财产权分配和再分配的公平和正义,特别是全球经济一体化下知识产权成为全球共同的产权规则时,财产权分配和再分配和公平正义就变成了人类能否及实践公平和正义的问题。而历史上,用勇气回答这个问题只有马克思。可以肯定地说,马克思全部努力就是阐述财产权定理、方法和实践。
一 重新认识马克思主义
虽然马克思全部学说囊括了全部科学领域,但其论证的核心是财产权正义。马克思是先学法学再转学哲学。可以肯定地说,他在罗马法中发现了财产权定理的神奇和伟大,进而发现了当下资本主义体制的弊端,尝试找到一个让人类文明持续发展的财产权正义。就是说,马克思对社会历史分析的逻辑起点是财产(权)定律。这个定律揭示了财产权作为自然法的内在机理是共有资源产权和个人劳动产权之间的交互机制。这个交互机制具有“定律”性质,即如果满足某个前提条件,一定会出现某个必然结果。“按照自然法理念,财产权法律机理是这样一个‘辨证交互机制’:假定公共资源共同拥有财产权的前提下,个人只能对劳动创造的价值享有独占财产权;只要资源冲突时各方彼此承认这个前提并交互允诺尊重和保护各自劳动财产权,互不侵害,进一步的产权分配不使现状更糟,就一定能够使劳动创造的价值财富不断积累和增加,进而使公共创造性劳动价值不断增长;财产(权)交互定律的辨证产权机制不断运转,公共资源不断被转换为个人创造价值凝结的劳动产品,共有财产权随着个人创造性财产权的增加而极大增加,人类最终会进入创造性财产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消灭贫穷,是共产主义原理的逻辑必然。”[336]
就是说,马克思和那个时代的思想家一样,关注财产权的神奇功效。亚当·斯密和那个时代的很多法律思想家都发现了,财产法是自然法的精髓。马克思超越自然法学家的地方,发现了财产(权)最小运动的平衡定律(平衡条件),并从财产(权)最小平衡定律中发现了“对价前提”,并且阐释了财产权正义的“历史的前提”。那个时代的法律家、思想家更关注财产与占有及财产权与占有权的争夺和保护,而马克思则超越了私法视阈的局限,去挖掘财产法分配的“前提条件”。马克思发现,财产权分配正义的前提条件是资源合理配置、社会分工和生产分工等,这些前提条件决定了一个社会个人财产权发展状况和财产法的平衡尺度。进一步,马克思还发现了这些“前提条件”和财产权平衡机制之间也存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交互性”:分工确定的制度框架的结构和比例之间交互作用、互为前提,它们之间必须结构合理、比例适当:除非被分工固定在不同结构中的对立的利益阶层相互促进、相互支持并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否则,就都不能发展;只要让渡并给予补偿,就使能机制向前发展,起码不使现状更糟。这就是资源配置的机制均衡和微观财产权机理均衡之间的“交互关系”。财产权正义不仅要实践占有(权)保护和激励机制,更要首先确定资源配置的公平机制,才能保证财产权机制均衡发展,并趋向财产权正义。
二 实际上,马克思提供了一种财产权定理——财产权正义的方法论:均衡对价前提下财产权平衡机制
依据财产(权)最小定理平衡条件,马克思对西方社会经济体持续下去的条件进行分析并进行预测,得出了“科学社会主义”和人类必将共同进入共产主义的结论。
马克思很欣赏人们对他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的评价。该评价承认了历史发展规律是按照财产权最小定律运动作为发动机和激励机而“制度框架(前提)”决定了基本正义。[337] 从“前提”出发是马克思独特视角:“有机体制本身作为一个总体有自己的各种前提,而它向总体的发展过程就在于:使社会的一切要素从属于自己,或者把自己还缺乏的器官从社会中创造出来。有机体制在历史上就是这样向总体发展的。”[338] 先分析前提和条件,再分析特定结构下的交互关系,是马克思恩格斯贯穿始终的分析方式。
三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原理”是财产(权)定律的逻辑延伸
共产主义假设前提是公共资源共同拥有财产权,个人拥有劳动财产权。财产(权)是“共有产权和个人产权”之间的辨证交换机制:个人财产权最大化的发展在结果上会促进共有产权的极大发展。只要不断兑现共同前提条件及个人产权和共有产权的交互允诺,进一步分配资源产权起码不使现状更糟,就会在结果上使共同体共有产权和个人产权都不断增加,起码不会减少,就能不断地趋向共同体共赢的发展目标,就会逐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
四 如果不能成立共赢条件,就会出现一个“共损共同体”:如果资源假设前提不公平,进一步产权配置不公平,就会使共同体呈现每况愈下的共损趋势
贫穷和两极分化就不可避免。马克思生活时代的资本主义呈现出“共损共同体”的迹象:工人和资本家形成两个极端对立的阶级,富人和穷人。马克思断言:资本家任何损害工人利益的产权分配都不能不使自己长久利益受损;除非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相互承认和分配产权,否则,就都不能获得财产权承认和解放。如果资本家进一步的产权分配继续靠损害工人劳动产权使自己获利,最终会使资本家和工人任何一方都不能生存,进而爆发社会革命。这个时候,只需要一个条件:“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所以恩格斯把共产主义原理称为“关于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的学说”。[339]
五 实际上,从马克思的财产权交互定理中也能推导出均衡框架下自由最大化原理
因为“财产权的本质是自由”。自由个性在一个共同体中解放条件也存在“交互性”:承认个人自由平等的前提下,人与人之间除非不交往、不交换自由,否则,自由交换就是一组相互限制又相互给付的交互关系:除非彼此给付对方自由,否则都不能获得自由和解放;只要能够让渡自由并及时补偿让渡自由达到平衡,就能使双方自由都实现,起码不比现状更糟。当然,马克思更强调个性自由解放的“前提条件”或均衡框架:使外部各种联合条件能够受个人理性、人类共同理性控制而得到治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共产党宣言》)
六 结论
共产主义原理、无产阶级解放条件原理、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和剩余价值原理乃至自由最大化原理,都是“对价前提下产权交互性定律”的运用。用这个方法,马克思揭示了国家共同体、社会共同体、家庭共同体、企业共同体内部交互关系及国家与各种共同体之间交互关系的内在规律。正是马克思发现了财产(权)定律交互性的本质和框架前提,才建构了马克思主义庞大的思想体系和理论分析框架。
正是这个伟大的原理揭示了财产权交互变动关系的逻辑发展——消灭贫穷,共同富裕,人类必将走向共产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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