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大王:洛克菲勒成长日记-攻击与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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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众的仇视

    在争夺海外市场时,标准石油公司和美国联邦政府之间的关系要比在国内竞争时好得多。因为对于外部来说,标准石油公司代表了整个美国。换句话说,标准石油公司的命运是和美国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无论是在欧洲市场,还是在中东和东南亚市场,标准石油公司都得到了美国政府的大力支持。标准石油公司每占领一个国外市场,美国政府都为之感到骄傲,因为那是美国日益强大起来的象征之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标准石油公司的繁荣就是美国的繁荣。而标准石油公司崛起的过程正是美国结束南北战争,随之而来的美国经济飞跃发展的时期。此时的美国正在积聚力量,为它未来在国际政治上的霸主地位做准备。为此,美国不遗余力地扶植它的企业走向强大。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出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现象,标准石油公司的很多宝贵的商业情报都是驻各国大使馆的领事们提供的,比如有关巴库油田的情报,就是驻巴库美国领事馆的金巴斯和利比部长所提供的。而标准石油公司则给他们高额的报酬作为回报。美国驻华公使约翰·杨其实就是标准石油公司派往中国的代理,他曾用汉语写了一份宣传材料,向人们宣传用煤油作为照明燃料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因此很多中国人才开始使用煤油作为照明的燃料。当然,这让标准石油公司大赚了一笔。其实,有很多外交人员实际上就是标准石油公司的在职人员。这在当时似乎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

    洛克菲勒在他的回忆录中这样写道:

    华盛顿的国务院给我们的帮助最大,正是在大使、公使和领事们的协助下,我们才开辟了一条通向新市场的道路,而这个市场触及到了世界上最遥远的地方。

    就在标准石油公司蒸蒸日上的同时,美国公众对它的仇恨也日益加深了。无疑,洛克菲勒是一个经商的天才,但或许他一直也没有意识到新闻媒体的威力有多么强大。美国人对垄断一直有一种天生的反感甚至痛恨,当他的事业日益发展壮大之时,仇恨已经像铁屑紧紧地吸附在磁铁上一样,紧紧缠在他身上,让他根本无法摆脱。洛克菲勒在国内的名誉一直都不好,人们把他看成是资本主义的代表,大吃小的创始人。到了19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他所创造的垄断组织,以及垄断组织日益渗透,他的恶名更传到了国外,国外的报纸杂志也开始对他展开了攻击。

    早在19世纪70年代洛克菲勒支持斯科特准备组建“南方开发公司”开始,各界人士针对他的叫骂声已不绝于耳。后来,专门成立了一个小组调查铁路公司对小商人的歧视问题,标准石油公司也被牵连在内并遭到调查,结果找到了很多对公司不利的证据。虽然公司的大部分高级职员对此一句话都不说,但调查小组还是从其他人的口中得知了标准石油公司合并其他公司、与铁路公司勾结分摊生意、限制他们与独立厂商往来等事情。调查小组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他们和铁路公司都违反了铁路的经济和社会道德。

    很快,全国上下都认为洛克菲勒是不法商人,就连纽约着名的《航业与商业》期刊也刊登了关于他的文章,词语带有极大的攻击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受害人也出来作证,将事情弄得更加严重,更加戏剧性。比如,当时有一位巴克斯太太,出来指证洛克菲勒从她的手中将巴克斯公司抢走,而只付给她一小部分的赔偿。

    巴克斯先生是洛克菲勒的一个好朋友,在克利夫兰创建了巴克斯公司,一直从事润滑油的生意。1874年,巴克斯去世后,他的太太接管了他的生意,同时成立了巴克斯石油公司。四年后,标准石油公司购买了这家公司的一部分产权。购买前,谈判持续了几个星期,查尔斯·马尔代表巴克斯石油公司的主要股东巴克斯太太与标准石油公司的代表彼得·詹宁斯进行谈判。洛克菲勒没有参加谈判,他只是让公司的专家对巴克斯的工厂、品牌和继承权的价值进行估算之后,在总价上又增加了10000美元,以确保巴克斯太太得到全额的利润。交易很快完成了。但是,交易刚进行完一两天,巴克斯太太就埋怨她所得到的待遇非常不公平。因为她认为洛克菲勒所购买的产权价值20万美元,而洛克菲勒却只用7.9万美元的价钱购得了,连她恳请要保存1.5万美元的股票也被拒绝了。最后,还是巴克斯的弟弟H.M.巴克斯出面解决了这件事,他认为巴克斯太太的估价是错误的,洛克菲勒的估价基本上是准确的,只不过差了1.1万美元。洛克菲勒只好再次拿出1万美元才平息了这件事。但是,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标准石油公司以7.9万美元购得的产权的价值远超过该价格,而巴克斯公司完全是在其威胁和强迫下做出妥协的。对此,巴克斯公司的股东、也是公司的创建者之一的麦洛尼曾这样说:

    我们从未收到过什么恐吓的信件,也没有受到什么威胁,我们一直是非常友好的。谈判的过程也比较公平合理,气氛融洽。标准石油公司给出的价格已经大大超过了所购产业的价值,巴克斯太太更是满意。

    但是,所有这些只不过是揭开了攻击风潮的序幕,1880年,一个名叫亨利·德马雷斯特·罗埃德的记者读到一篇调查小组的调查案的报道后,就到处收集材料,最后写出了一篇名为《垄断者的内幕故事》刊登在美国最流行的杂志《大西洋月刊》上,这篇文章就像一枚炸弹,在人们中间炸开了。当时很多小工厂被大企业吞并了,国内的工人和农夫们都得不到保护,民众觉得前途惨淡。所以这篇文章刚刚刊出,就引起了一片共鸣,杂志疯狂地畅销,几乎每人手中都有一份。

    实事求是地说,文章中也有很多不切实际的地方,但当时的人们只是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根本不会去花心思去考证它是否真实,人们完全接受了作者的看法。就连垄断者们也预感到风暴即将到来了。

    1894年,也就是《谢尔曼及拖拉斯法》实施几年后,这位文笔犀利的罗埃德又写了一本名为《反社会福利的财富》的书,此书一经出版,就使洛克菲勒和他的合作伙伴深深震撼了。罗埃德在书中以“世界之光的总统”来影射洛克菲勒,将他看成是财富和权力危及政体的主要典型。

    就在洛克菲勒遭受公众的舆论和谴责的时候,刚刚上任的总裁也成了新闻媒体和油商们攻击的对象。原来,在洛克菲勒决定退居幕后时,公司的决策者们为了弥补在竞争中的损失,违背洛克菲勒的原则,将油价提高,将更多的竞争者赶出石油业。而且这位新任总裁还操纵股票市场,争夺股东代表权,大肆吞并濒临倒闭的公司。洛克菲勒的弟弟威廉和公司几个重要的领导人都自诩为美国金融界的老大。

    而舆论大众则把这一切的罪名都加到洛克菲勒的身上。

    1897年9月18日的《世界日报》上曾刊登了一篇非常让人震惊的文章,其中有几句话这样写道:

    美孚石油公司的头领们简直就是一群野兽,吃人肉,喝人血,原本秩序井然的世界被他们搞得天翻地覆,民众流离失所,一些中产阶级竟然达到沿街乞讨的地步,甚至他们中一些人因为无法生存而自杀。妇女、儿童、老人、小商贩等一些人口袋中仅剩下一分钱了,最终还是被他们残忍地掠夺走了。他们简直就是一伙有组织的强盗和匪徒!

    接受调查

    洛克菲勒自然不想这样,但情形根本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不单报纸媒体对他进行猛烈的攻击,而且在19世纪末,有关部门对他的标准托拉斯进行了调查。

    1888年,美国举行大选,很多地方都爆发了反对各种托拉斯的抗议活动,两大政党也相继表态,严厉谴责经济集中,不利于自由竞争的行为。在这种不利的形势下,洛克菲勒不得不接受政府的审查。

    为了指导洛克菲勒面对参议院的听证会,公司又聘请了一位叫乔特的着名律师。1888年2月,洛克菲勒在乔特的陪伴下来到纽约州最高法院出庭为他的托拉斯辩护。此时的洛克菲勒早已不是曾经那个默默无闻的商人,报纸上的大肆炒作,使他很快成为一个传奇人物。法庭的旁听席上坐满了人。当他从席位上缓缓站起来准备答辩时,顿时一片哗然,人们争先恐后地站起来,想亲眼目睹一下这个“托拉斯之父”

    的真面目。而洛克菲勒却平静如常,好像对即将开始的审讯毫不在意。

    洛克菲勒最擅长的手段就是一问三不知,看上去仿佛得了失语症。就是在答辩时,洛克菲勒也只讲述了一些调查小组本来就清楚的内情,比如托拉斯是由股东的受托人组成;有8位受托人(其中一位已退休),700个股东;受托人每三个月开一次会,等等。洛克菲勒交出了1882年托拉斯成立时内部所写的条约书。最后,他指出国内还有11家独立的炼油厂存在,其意图不过是想否认他个人垄断市场的说法。随后,亚吉波多也出庭作证,对托拉斯执行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加以说明。实际上,两个人都含糊其词。唯一可以称做一条新闻的就是他们交出了托拉斯所属的41家公司名单。

    一家报纸上曾对洛克菲勒在法庭上的情形做了这样的描述:

    他看上去仿佛是温柔和光明的化身。什么也不能影响他安详的神态……他作证时声音悦耳、吐字清晰,从容不迫……他的口气时而略带责备,时而又转为委婉,却从未发过脾气或是露出恼怒的神情。

    在和政府的这场较量中,洛克菲勒发挥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他擅长以模棱两可的回答把别人搞糊涂。同时,他的直觉和天赋都使他能够敏锐地捕捉到起诉人所提的问题中蕴含的微妙含义。一个曾经在法庭上就托拉斯问题审问过洛克菲勒的律师回忆道:

    他总是能明白我的想法,猜出接下来问的六七个问题会是什么。

    我一开始提出的问题都是为以后的问题打基础。但是,我总是从他眼中看到一种特殊的光彩,表明他已经发现了我的动机。我还从未看到哪个证人拥有洛克菲勒先生这样明察秋毫的能力。

    另外,他还继承了父亲的表演天赋,很多看了报道和亲自旁听过审问的人都不自觉地对洛克菲勒产生了同情,认为他看上去非常和蔼可亲,根本不会和那么多肮脏的金钱交易有什么关系。

    这次调查开了几次庭,都没有什么结果,后来不了了之。直到5月才发表了一份报告,其内容主要是说,标准石油公司的成功已经成为一种体制的典型,而且这种体制已经像瘟疫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传播,但是,法庭认为暂时无须设立法规来约束托拉斯。同时,调查小组也驳斥了洛克菲勒关于石油这一行业存在自由竞争的说法。这场看起来声势很大而实际行动却很小的调查就此草草结束了,对此事极为关注的人们看到这个结果后不免有些失望。

    就在这次调查的报告还未公布之前,美国中央政府众议院的“制造业调查委员会”也开始对托拉斯的内幕进行调查了。法院开庭时,有许多洛克菲勒的竞争对手被传唤到法庭,请他们举出托拉斯垄断市场之嫌的证据。标准托拉斯的重要成员,也被要求出庭答辩。

    洛克菲勒懒于参加当局的传讯,当实在不得不出庭时,才在多德和其他律师的指点下,出现在调查委员会的面前。这次,洛克菲勒除了公众、媒体都已经知道的情况外,其他的一句也不肯多说。在官员们面前他交叉着两条腿,双手反复地摩挲着他的细条纹裤子上的皱褶,像平常一样对这一切视而不见。

    当调查小组的人针对国内外售油情况向他询问时,他推说已经记不清了,这让调查人员极为愤怒。洛克菲勒却平静地说:“我的企业太大,太复杂,无法对小节一一记清。”当问到俄亥俄州的标准石油公司并入托拉斯的股票对换情况时,洛克菲勒对如此重大的问题,也推说弄不清了。纽约《世界报》的一位记者看到他这样的表演后,不无讥讽地说:“洛克菲勒先生的遗忘术真是高明到了极点。”

    但是,洛克菲勒并不是对所有的问题都“记不清楚”了。当调查员问及标准公司是否获得了铁路的优惠运输价格时,洛克菲勒赶紧摇头否认:“没有,先生,没有!您可能认为您刚才说的那些事是真的,但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比我们的同行得到更优惠的运价。不过如果允许我多讲几句话,那么,我们可以举出很多例子说明其他油商早已获得比我们还要低的运价。”

    一旦调查人员所说的话中出现了漏洞,洛克菲勒会立刻抓住机会进行反驳。有一次,一位调查人员问他是否参加过南方开发公司。因为不小心说错了话,洛克菲勒矢口否认自己参加过,还针对这个问题说了很多,如此敏捷的反应速度,与他接受托拉斯组织与资产的调查时的表现简直是判若两人。

    没办法,调查小组只好在独立厂家、炼油商的控诉书这几个方面进行集中调查。虽然洛克菲勒没有给律师们任何机会,但是这次调查小组还是有一定的收获,对于托拉斯的违法方面获得了充分的人证和物证。

    8月,调查小组将调查情况呈交给国会,国会并没有下令更改法律以约束托拉斯,但调查过程曾一度向众人公布,因此,反托拉斯的呼声越来越高,公众纷纷要求从法律上对托拉斯进行限制,至此,反对的风潮从个人扩展到整个托拉斯,反托拉斯运动的序幕正式揭开了。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美国民众对垄断一直怀有一种刻骨铭心的仇恨,在大多数民众看来,是垄断导致了社会不公,贫富不均,普通民众日益不满,社会矛盾日益激化,这时政府出面,用法律手段,进行国家干预。虽然当时有许多州的法院也认为垄断组织非法限制了商业活动,但以前所有的法律对这一方面的惩罚并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从而大大削弱了这些州法院的判决作用。于是,各州的立法当局最首要的任务是要规定具体的惩处办法。1890年,有14个州在州宪法上对取缔垄断或反对限制贸易进行了明文规定。到1990年,已经有27个州在宪法上明文规定反对垄断,制定反托拉斯法律的州则增加到15个。

    实际上,很多规模较大的垄断组织都要跨越好几个州进行经营活动,所以这些州的法律对他们所起的限制作用是极为有限的。于是,反对托拉斯的公众只好向联邦政府求助。在1888年的总统竞选活动中,共和党和民主党都提出了要结束托拉斯的主张,但大选结束后,这两个政党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似乎都不太着急了。因为许多共和党领袖都与一些有密切的关系,一旦立法,可能就会直接影响自己的利益。而民主党在这方面也同样不愿起带头作用。

    公众对于两党一味敷衍的态度极为不满,甚至愤怒地指责他们。

    在舆论的压力下,终于,俄亥俄州的一个叫谢尔曼的共和党参议员提出,应该在法律上对托拉斯或者任何破坏商业以及市场团结的行为进行制止。经过讨论和研究之后,一个名为《保护贸易和商业以免非法限制及垄断法案》颁布了。因为它是由谢尔曼提出的,所以简称为《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这个法案是经过议员们共同商议的,在联邦国会全数通过,最后由当时的哈里逊总统批准,在1890年7月正式签署。

    这个《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第一款和第二款是这样规定的:

    第一款:本法律特此宣布:凡以限制州际贸易或国外贸易为目的而签订的合同、组织的托拉斯等联合企业或两人以上的共同策划均属非法。凡签订这种合同、从事组织这种联合企业或参与该种共谋者均属不法行为。法院可斟酌情况,判处交付不超过5000元的罚金;或判处为期不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或同时予以罚款和监禁两种惩处。

    第二款:凡垄断或企图垄断、组织或企图组织联合企业,或同他人共谋垄断州际贸易或国外贸易者均属不法行为。法院可斟酌情况,判处交付不超过5000元的罚金;或判处为期不超过一年的有期徒刑;或同时予以罚款和监禁两种惩处。

    这个法案一经公布,人们就发现它的内容表述得很不清楚,措辞含糊,其目的就是故意削弱这项法律。事实也的确如此,联邦政府之所以要颁布这个法案,并不是要对托拉斯以及垄断行为采取什么措施,主要是为了安抚大众。因此收效甚微也就在预料之中了。

    到1900年,美国有800多个大大小小的托拉斯,遍布工业、铁路和城市公共事业的各个领域,其中实力最强大的就是摩根和洛克菲勒两大财团。

    1904年,穆迪公司的创始人约翰·穆迪写了一本书,叫《托拉斯的真相》,从这本书中统计的数字来看,1904年,有318家规模比较大的工业托拉斯,除了其中的23家以外,剩余的那些家都是在《谢尔曼反托拉斯法》颁布之后出现的。由此可以看出,这个法案的出台对于减少联合企业并没有产生什么有效的影响。

    尽管如此,《谢尔曼反托拉斯法》仍旧具有里程碑意义。由此表明了联邦政府已经开始反对大公司的垄断行为了,而这样的运动在欧洲是从未有过的。

    反托拉斯的胜利

    到了19世纪90年代后,洛克菲勒看到自己庞大的石油王国已经平稳地运作发展。考虑到自己的健康,他准备将公司的业务交给其他人打理,这些年来,标准石油公司已经拥有了各方面的人才,他可以放心地把公司的事务交给他们。但是,事与愿违,就在他打算隐退的时候,一场对托拉斯影响极大的诉讼又开始了,使得他以后的生活更加引人关注。

    1889年的一天下午,俄亥俄州哥伦布市最高检察厅厅长大卫·沃森到一家书店闲逛,偶尔发现了一本名为《托拉斯——新近的联合企业》的书,他很感兴趣,便把它买了下来。

    回到家后,沃森认真地研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叫威廉·科克,他对标准石油公司进行了彻底的调查,指出有来自别州的人士进入托管委员会,而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沃森敏锐地意识到这将是自己职业生涯中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于是他决定揭发标准石油公司的种种不合法行为。他首先去了内布拉斯加州,了解那里正在受理的威士忌托拉斯案件的情况,然后着手准备行动。

    1890年5月,沃森向俄亥俄州最高法院提起公诉,指出标准石油托拉斯有违反垄断禁止法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俄亥俄州的标准石油公司股票曾转到托拉斯的委托人名下,委托人又间接地选择公司的行政人员并控制公司业务,而这些人早就不是俄亥俄州的居民了。为此,他要求对其进行制裁,并提出直接解散标准石油公司的要求。

    就在此时,《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在华盛顿联邦会议上通过,沃森更加有信心了。他准备利用这个机会向洛克菲勒和他的标准石油公司进攻,狠狠地打击他们。

    面对这个突然而来的官司,标准石油公司的管理层还像以往那样,对这种指控进行了公开的反驳,认为这只不过是竞争对手对他们进行的骚扰。但是,很快,他们就发现,这次和以前完全不一样。这次所面对的人物沃森和前几次托拉斯诉讼中的律师完全不一样。他具有非凡的才能,而且还有一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

    于是双方都摆出了最强有力的阵容:洛克菲勒邀请了全美律师协会会长都德,让这位经验丰富的老将协助年轻的多德律师,提出上诉。而检察厅则搬出了杰出的专业律师辛西那屈,摆出了绝不后退的架势。于是,洛克菲勒又将他高中时的好友马克·哈那请出来。

    我们曾经介绍过洛克菲勒在中学时期最要好的朋友马克·哈那,如今,这个昔日的好友已经处于权力的高层,是共和党中最具权威的参议员,其权力之大不在总统之下。他接受了洛克菲勒的邀请,给沃森写了一封措辞严厉的信。信中说:

    我以党的立场呈送此信,并请注意贵检察厅正在处理的案件是否有严重谬误。本案的当事企业并不是社会舆论所指责的垄断资本,而是许多年来,对克利夫兰的成长进步有很大贡献、带给市民、州民很多好处的标准石油公司。自由公开是该公司的经营准则,洛克菲勒是经营的首脑人物,他也是共和党成员,对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并且他本人也尽力为市民服务,这一切我了如指掌。

    尽管有共和党议员马克·哈那为洛克菲勒和标准石油公司大唱赞歌,还有着名律师坐镇,但沃森丝毫没有撤销起诉的意思。据资料显示,标准石油公司还曾采用惯用手段间接向沃森行贿,要求其撤诉,同样被拒绝了。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强词夺理,硬说标准石油公司与托拉斯无关,股票委托完全是私人关系,和公司毫无关系,又强调说托拉斯并不参与公司内部的行政或业务。

    沃森以非凡的毅力顶住了来自各方的压力。终于,在沃森的坚持斗争下,1892年3月2日,俄亥俄州最高法院下令解散托管委员会,沃森在这场诉讼中获得了胜利。法律文书强制标准石油公司必须宣布放弃托拉斯协定,停止转换股票,并指示托拉斯永远不可以干涉公司的经营。除此之外,这场诉讼的全部费用由标准石油公司承担。对标准石油公司来说,这的确是一次致命的打击,愤愤不平的公众看到这个结果后大感快慰。

    参与这场官司的亚吉波多垂头丧气地从俄亥俄州回到了纽约总部,一向能言善辩的他这次没有力量挽回局势,他沮丧地向总裁汇报说:“事情糟透了,我们打了败仗,托管委员会被解散,最高法院下命令了。”

    这可以说是洛克菲勒真正面临的第一个难题。但是,因为事先他已经充分估计到了这一结果,所以当他听到亚吉波多的话后,还是一副平静的神态,他决定接受法院的裁定。此时的他,目光正凝视着窗外不远处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的住宅,自由女神像高耸在上方。看了一会儿,他内心作出了一个决定:将总公司搬到新泽西。

    洛克菲勒是退却了吗?是真的决心要解散他苦心经营的石油王国了吗?当然不是。他实际上是选择了一个更适合他和他的石油王国生存的宝地。他将这次裁定当成了一次机会,对公司进行重组,以便更加适合未来的发展战略。洛克菲勒内心很清楚美国的基本国情,这是一个大国,州政府是核心,联邦只起纽带作用而已,州具有比较大的相对独立性。

    新泽西州是英国在美洲最早的殖民地之一,也是美国最初的十三州之一,位于美国的东部,北接纽约州,西临宾夕法尼亚州,东临大西洋,水陆交通便利,工商业十分发达。共和党人的势力比较大,而他们拥护大企业,崇尚独立自由。这种思想传统来自于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汉密尔顿出生在西印度群岛的一个小岛上,是美国的开国元勋之一,曾参与起草《美国宪法》,曾担任美国第一任财政部长,他对旧大陆时代权力集中所造成的危害完全不了解,提倡中央集权制,认为拥护大企业可使国家安定。

    早在1888年,新泽西州制定的法律就规定,允许位于该州的公司控制其他公司的股份。当《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呈送国会联邦议会时,州议会也对既成的公司法进行了修改,在支持大企业的共和党议员的努力下,修改后的法案对像标准石油公司这样的垄断组织极为有利,其中有这样的规定:

    企业体的负责人可用个人名义买得其他公司股份,当他以合法程序取得其他公司股份时,也同时取得该公司资产的所有权、矿产权和工业权。

    此外,新泽西的地理环境十分有利于标准石油公司的产品外销。

    因为自从托拉斯成立以后,50%的煤油是销往欧亚地区的。

    于是,在俄亥俄最高法院宣判两天之后,也就是3月4日,标准石油公司各大分公司立即为此采取行动,增资增产。首先行动的就是新泽西的标准石油公司,由300万美元增到1000万美元,增设了7万份股份,每份仍为100美元,大股东中有洛克菲勒兄弟、弗拉格勒、布希奈尔等,占有2/3的股份。在股东大会上,他们确定了增产计划:

    生产石油及副产品,制造一切生产石油所需的机器,以及运输石油所需的工具等。总之,只要是和石油有关的东西,标准石油公司都要制造。

    之后,公司的权力核心又提出了继续扩充企业的庞大计划,买下了大小5个公司,随后又向托拉斯买进大量股票,再度召开股东大会,增设6万股,共计600万美元,用来支付新增设的工厂及股票的资金。所有事宜都已安排妥当,弗拉格勒被任命为总经理。至此,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以一个惊人的大企业形象出现了。

    纽约的标准公司也同时增资增产,他们先后合并了10个大小公司,将500万美元的资金增加到750万美元,总经理由约翰·洛克菲勒的弟弟威廉·洛克菲勒担任。此后,其他州的标准分公司相继从托拉斯中解散出来,各自为政,分布于纽约、新泽西、宾夕法尼亚、俄亥俄、印第安纳等州。

    之后,标准石油公司决定执行法院的裁决。1892年3月10日,标准石油公司宣布托拉斯组织解散。同时,向所有持有公司托管证书的人发出信函,要求他们参加3月21日召开的会议。在这次会议上,解散托拉斯的决议得到了所有持股人的一致同意,并一致通过将总公司迁到新泽西。

    那么,解散后的托拉斯股票又该怎么处理呢?董事会强调各股东仍持有相同的利益,各公司还是照常营业,分股息、红利的制度按惯例继续执行。拥有大批托管证书的人(受托人)都将证书交出来,换回了相等比例的各分公司发行的股票。

    这次重组从表面上来看是洛克菲勒在履行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法律义务,但实际上这只不过是他玩的一个安抚法庭的把戏而已。

    原有的标准石油公司总部的执行委员会虽然宣布解散,但各分公司仍保持步调一致,协同作业,和以往一样有规律。这些公司的收入仍旧由受托人管理,只不过和以往不同,采用清算账务的名义来管理。公司的高层摇身一变,成了20家分公司的总裁。除了头衔的变化以外,其他一切均按照原样保留,他们仍按期到纽约总部的办公室开会;就连午餐桌上的座位次序也还是和原来一模一样。作为核心人物,洛克菲勒依旧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总之,再也没有法律上的托拉斯这个词的影子了,但实际中它依旧存在。

    对于这种状况,洛克菲勒依旧不满意。因为这些分公司虽然在精神上是统一的,但在法律上还是相互独立的,分公司要协同作业,没有法律上的牵制,还是有很多麻烦。

    当时,其他的大企业在托拉斯解散之后,都将公司改组为所谓的“控股公司”,也就是由一家总公司来控制附属公司的股份。

    控股公司是为了占有其他公司的证券而组织起来的一种公司。但是,在当时的美国各州中,只有新泽西州在法律上允许这种公司存在。于是,一些大企业纷纷在新泽西进行改组,由托拉斯改组成立控股公司。洛克菲勒对这种方法也极为赞成,但他没有立即行动,而是保持他一贯的作风,先小心谨慎地观察和研究其他公司的成败得失,然后再决定自己的行动。通过观察,又与公司高管们商讨,他发现组成控股公司是一切办法中最好的办法,这种办法可以扩展业务,增加资产。于是,标准石油公司也在1899年6月进行改组,将新泽西州的标准石油公司重新登记,使其有权交换属下20个公司的股份,资金很快从原来的1000万美元上升到1.1亿美元,同时还发行100万股的普通股票和10万份的优先股。

    6月19日,董事会宣布,公司属下的20家公司的股票,以及托拉斯废除的股票兑换新泽西公司的股票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了。就这样,原本分散的公司再一次组合成一个完整的公司了。股票集中后,标准石油公司一跃而成为世界上最大、最富裕的公司。到1906年,公司的总资金是3.6亿,而每年的净收入有8312万美元。如此庞大的企业恐怕当初的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想过,可是它却实实在在地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控股公司是托拉斯的一种变相形式,19世纪80年代,是托拉斯大发展的时期,而19世纪90年代末到20世纪初,则是控股公司集中发展的时期,期间出现的控股公司主要有:标准石油公司、国际收割机公司、北方证券公司……这些公司的出现,充分说明了控股公司在掌权和经营上的独占地位。

    当标准石油公司的所有财产都转到新泽西的公司后,美国的经济也走向了一个新的繁荣阶段。此时,洛克菲勒再次萌生了退休的想法,从此不再管理业务方面的事了。这几十年的商场竞争,不但耗损了他的精力,也给他的身体带来一定的损害。1890年开始,他的消化系统就出现了毛病。因为经常处于精神紧张的状态,1893年,他又患上了神经性疾病,同时身体开始发胖。1896年后,他就很少去上班了。

    新的发明和新的市场,对于年近六十的洛克菲勒来说,已经是很难对付了,所以他的退休可以说是一个明智之举。当时,石油市场已经发展到密西西比河以西的广大地区。而随着汽车的发明和普及,石油业也发展到了最高峰。但是,所有小资本的商家都不可能在市场上和标准石油公司一争高低,标准石油公司十足地称霸于石油业内,真正地垄断了市场。

    可是,好景不长,标准石油公司进行重组后竟然变成了这样一个庞然大物,再次激起了那些对垄断持有极大反感的公众以及那些充满斗志的司法界人士的愤怒。

    1901年,美国举行总统大选。共和党总统威廉·麦金莱被无政府主义者刺杀身亡,副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继任为总统。此时,像洛克菲勒的标准石油公司和摩根的钢铁公司这样的垄断企业,随着其势力越来越庞大,民众的不满情绪也越来越强烈。罗斯福总统是认真执行《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第一位总统。他认为,只有利用国家权力干预社会经济生活,才能使资本主义社会摆脱危机,但是托拉斯的阻挠使反托拉斯出现了困难。为此,他下定决心要铲除托拉斯组织。托拉斯的危害是人们有目共睹的,行业垄断和毫无规则的竞争导致了经济的混乱,严重影响了美国经济的发展。罗斯福总统还指出,不能单纯地评价托拉斯是好还是坏,首先要制定一个标准来区别哪些托拉斯是好的,哪些托拉斯是坏的。在对美国民众的演讲中,罗斯福对民众说:“我们反对无序的管理,但并不反对人们去发财致富。”为此,他特别成立了一个由五名律师组成的反托拉斯小组,专门协助审理有关案件。在罗斯福当政期间,共有42起反托拉斯案件,而他就任前的11年中,这类案件只有17起。因此,人们把罗斯福称为“轰炸托拉斯的巨型炸弹”。

    罗斯福总统上台以后,准备着手对付托拉斯时,因为摩根的钢铁公司的托拉斯组织已经渗透到了现代工业的大部分基础设施中。因此,摩根所采取的措施不会损害他们的利益。而且,摩根在美国的几次大的金融危机中都力挽狂澜,也赢得一些政府官员的信任。但是,洛克菲勒和他的标准石油公司却未能幸免。罗斯福认为垄断市场、勾结铁路公司对社会会产生极大的危害,不除不足以平定人们的不满情绪,于是,罗斯福多次拿洛克菲勒开刀。1908年1月31日他在写给国会的一封信中说:

    国会必须严办像标准石油集团这样胡作非为的企业,阻止他们任意吞并竞争的同行、威胁公共运输业、垄断市场、控制广大消费者、轻视他们的权利。亟应设法阻止其逍遥法外。

    1906年至1909年,洛克菲勒和他的标准石油公司遭到了他们创业以来最严重的打击。司法部长穆迪对外宣布,对于控诉标准石油公司的每一个案件,他都会亲自审理。联邦政府一声令下,其法律人员立即采取行动,将洛克菲勒和他的下属传讯来出庭对质,并很快收集了足够的资料,罗列出几大罪状,控告标准石油公司及分布在得克萨斯、明尼苏达、俄亥俄等州的下属公司。控诉的罪状主要有两条:一是指出标准石油公司与铁路公司暗中勾结,降低运费并享受特殊的待遇;二是指出他们除回扣之外还正式地享有其他各种好处。这两大罪状均有足够的证据予以支持。这些不但使标准石油公司乱了手脚,也由此促成了日后的《铁路法案》出台。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标准石油公司知道无法掩饰,只能立即取消与铁路公司的各种不法约定,提高运费并停止特殊待遇。但与此同时,政府也制订成立了《诺斯法案》,将油管划入一般的运输工具,以便日后管理起来更容易些。

    政府的这一举动立即引起了各州的响应,检察官的控诉就像雪片一样飞来,让人招架不住。

    1906年,密苏里州检察官哈德利控告印第安纳州的标准石油公司和其他两家公司——瓦特皮尔斯公司以及民主石油公司暗中勾结,组建一个集团,试图对市场进行垄断。最后,标准石油公司败诉了,被处以5000美元的罚款。

    1906年12月8日,美国联邦政府再次依照《谢尔曼反托拉斯法》,在密苏里州对标准石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散该公司。

    政府所列举的名单中包括了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以及它下属的分公司,还有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洛克菲勒则名列其首。

    政府控告标准石油公司将石油业垄断,而且利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收取铁路回扣、控制油管的运输市场、控制价格等。同时还建议对这个垄断组织进行全面制裁,将其分解为独立的公司。

    虽然指控不断地出现,但洛克菲勒和他的下属们并没有特别在意,他们以为这次也不过和上次一样,只是一场法律上的游戏。但是,随着事态的进展,他们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

    自从标准石油公司的托拉斯组织成立以来,无数的诉讼就开始困扰它了。虽然罗斯福总统对此进行了一一解决,但是到1907年,还是有7个反对标准石油公司的州政府提起上诉,这7个州是得克萨斯、明尼苏达、密苏里、田纳西、俄亥俄、密西西比和印第安纳。其中,俄亥俄州为标准石油公司罗列了939条罪状,以控告其不可原谅的掠夺与欺诈行为。

    1908年,标准石油公司再一次被控告,商业管理局控诉他们的产品报价太高,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当时,石油和汽油已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之一,所以公众对这一控告极为关注。

    在一连串的控告中,有一个最具有戏剧性,就是印第安纳州的埃尔金斯发起的关于反对标准石油托拉斯的控告,被人们称为“兰迪斯案件”。这次控告的主要内容就是,标准石油公司在没有控制铁路运输的时候收取回扣的问题。

    1907年7月6日,约翰·D.洛克菲勒在弟弟威廉·洛克菲勒的陪同下,来到了联邦法院。那里早就聚集了一大群人,当其中有人认出洛克菲勒时,人群中出现了一阵骚动,而洛克菲勒的脸上仍旧保持着一贯的沉默和冷静。

    洛克菲勒在法庭上进行了长达15分钟的证词陈述,语言恳切,充满真诚,但又含混不清,将指控撇得一清二楚。

    兰迪斯法官在1642个有关特别定价的案件中都能找到标准石油公司的罪行,这让他十分气愤。他对标准石油公司雇来的律师说:“你们比那些制造假币以及偷窃邮件的人更可耻。”

    洛克菲勒在整场控辩中表情冷静,在回答法庭问题时非常慎重。

    对于法官的提问,洛克菲勒仍旧和以前几次一样,总是说自己记不清了,而且说的话前言不搭后语。这让兰迪斯法官相当被动,虽然他知道这是洛克菲勒在演戏,却一点办法也没有。无奈之下,他只能当庭宣布对洛克菲勒免除刑事诉讼。

    兰迪斯法官并没有就此罢手,一个月后,这位法官在宣布对标准石油公司的判决书中,用相当激烈的语言指责其是一个臭名昭着的窃贼。最后宣布对标准石油公司处以2900万美元的高额罚款,相当于如今的4570万美元。

    面对这笔惊人的罚款,洛克菲勒平静地接受了,而且说了一句“兰迪斯法官会在我们交罚款之前遭到报应的”。

    果然,在宣判完不久,标准石油公司就因不服而上诉,居然有另一个法官认为兰迪斯判决错误,要求重审。事情完全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在第二次开庭时,标准石油公司由有罪变成了无罪,罚款不但不用交,就连打官司的钱都由政府承担。兰迪斯法官的判决就这样被颠覆了。

    在关于标准石油公司的司法事件中,最为严重的一个案件就是1906年巡回法庭接到的控告新泽西的标准石油公司的案件。这个案件引起了罗斯福总统的注意。他决心和它一决高下,借这个案件将庞大的标准石油公司打倒,给公众一个公道。他派特别检察官弗兰克·凯洛克大量搜集证据。1908年,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个案件。

    洛克菲勒也不得不在1908年11月18日出庭作证。为了出庭时能应对得体,在开庭的前几天他天天都去百老汇26号,曾经的标准石油公司的总部,和他的律师进行沟通。这个时候,洛克菲勒已经辞掉公司总裁的职务,但实际上他仍旧是公司的负责人。

    在出庭前两天,他和自己的律师还侃侃而谈。他不但向律师叙述了当初创建标准石油公司的沧桑史,还把人人厌恶的回扣事件、托拉斯与财富进行重新定义。总之,他显得谈锋颇健、记忆力很好。

    但是两天后,当检察官凯洛克亲自上场和洛克菲勒对质时,洛克菲勒的记忆力突然大减,变得沉默寡言,仿佛换了一个人。对此,当时的报纸文章进行了精彩的描述:

    当标准石油公司的律师问话时,洛克菲勒的记忆就像刚出厂的铜板一样清晰明亮。在出庭的前两天,他回顾40年来的努力时,没有一个细节不是记得清清楚楚。可是到了第3天,当凯洛克检察官与他对质时,他深刻的记忆力霎时短得像一根鞋带,清晰的脑力已退化得模糊不堪。可怜啊,仅仅一夜之间聪明又清晰的记忆就突然消失了。

    但是,洛克菲勒的沉默寡言并不能阻挡法庭对标准石油公司的判决。

    1909年11月20日,法庭做出判决:勒令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必须在30日内完全解散。标准石油公司不服判决,向最高法院上诉。1911年5月15日,华盛顿联邦最高法院做出了历史性的判决,审判长怀特宣布了一份长达两万字的判决书。最后,他宣判:“7个人和1个法人机构曾密谋反对广大的公民同胞,为本合众国的安全起见,兹判令这一危险阴谋务必于11月15日前终止。”至此,这场美国商业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案件落下了帷幕。全美国都在欢呼这一决定。它成为商业世界的一个法律判例和里程碑式的事例。一向严肃的洛克菲勒听到这个判决,给自己昔日并肩工作的伙伴送了一份幽默的“讣告”:

    最亲爱的朋友们,我们必须服从最高法院。我们这个曾经光辉的、幸福的家庭看来不得不拆散了。

    至此,在美国持续20年之久的垄断与反垄断、企业与政府间的斗争结束了,反托拉斯运动取得了胜利。

    标准石油公司无力回天,最后只能宣告瓦解。按照股份持有者所持有标准石油公司股份的份额,他们收回他们原来持有的股票。最后,标准石油公司被分成了38个独立的公司,并各自成立董事会。其中33家附属公司的股份按比例交还给新泽西标准公司的各大股东。这些公司看起来是独立的,互相之间也存在着竞争,但实际上他们的所有权仍旧掌握在标准石油公司的那几位领导手中,38家公司总数达98.33万股的股权中,仍有24.55万份牢牢掌握在洛克菲勒的手中。此外,威廉和亚吉波多等几个巨头也控制了50%以上的总股权。标准公司的总裁仍以其残余势力控制着各大公司。

    后来的事实证明,虽然洛克菲勒在这次较量中失败了,但是对他而言,他的个人财富却是一次飞涨。因为最高法院所判决的对象是公司而不是公司的股东。所以,对于这些股东而言,他们的财富不但没减少,反而增加了。洛克菲勒所持有的原公司大约1/4的股份,换算成了34家独立子公司的1/4的股份,这是以前所没有的。

    随着1911年12月1日这些公司在纽约股票交易所的上市,在短短的一个月时间里,这些获得独立地位的石油公司的股票狂涨了好几倍。新泽西标准石油公司的股票从每股260美元增加到每股580美元,上涨了近一倍;印度分公司从3500美元升高到9500美元;纽约标准石油公司的股票也上涨一倍以上。有人估计,洛克菲勒的财产,由1901年的2亿元上升到1913年的9亿元以上,成为标准石油公司在本案中最大的赢家。

    为什么标准石油公司的股票在这个时候会猛涨呢?究其原因,一是新的工业革命已经发展到大量使用汽油的时代。在19世纪末,汽车只不过是一个让人感到好奇的新发明,但到了20世纪初,汽车工业飞速发展起来,美国迅速富强起来的人争相购买汽车,导致作为汽车动力的石油的价格迅猛上升。随着对汽油的大量需求,油价猛涨,石油公司的股票价格也就自然上去了。二是洛克菲勒以前一直都把标准石油公司的股票价值定得很低,使它的实际价值远远超过了票面价值,这次一放手,必然导致股票价格的上涨。

    有人说,对于那些精明的人,连上帝也会帮助他。洛克菲勒在退休后赚的钱,大大超过了他原来苦心经商时所赚的。洛克菲勒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人。据说当时在华尔街上,许多人的祈祷词已经变成:

    噢,仁慈的上帝,再赐予我们一次解散的机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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