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羹尧会叛吗?就像当年的“三藩之首”吴三桂一样,值此绝境,能叛他一定会叛的。雍正让年羹尧把大将军印信移交给岳钟琪,年羹尧拖了三天才把印信交出,足见其内心之不甘和犹豫彷徨的精神状态。据说其有幕客劝他起而反叛,年羹尧听后默然良久,仍然拿不定主意,直到晚上夜观天象,才浩然长叹道:“事不谐矣!”这就是说他已根据天象预测出,若是反叛的话绝不可能成功,还不如皇帝让做什么,就乖乖地去照做什么。
其实就算不参照所谓天象,年羹尧也知道反叛只会加速自己的覆亡,一方面是时势所致,体制局限,当年允禵以皇子兼“大将军王”的身份都无可能割据西北,叫板中央,允禵做不到的事,他年羹尧也一样做不到;另一方面雍正步步为营,布置得当,已令他无丝毫还手之力,只能成为别人的案上肉、釜中鱼,任其烹调了。雍正对此看得特别清楚透彻:“年羹尧之不叛,非不为也,实有所不能也。”
帝出三江口
以年羹尧此时被披露出的罪行,至少达到了被直接削职的地步,但雍正只将他调去杭州,既不是怕他造反,也不是要保留其官职,而是有着更为审慎的考虑。
在雍正看来,年羹尧平日张狂,就算他真的效仿吴三桂起兵造反,也没有多少人会随从,他本人也一定看得到这一点,所以绝不敢轻举妄动。不过年羹尧毕竟在西北树大根深,若是继续把他放在原势力范围内,就怕生出其他枝节,暂时调离,以便继续观察和采取下一步行动,是最好不过的一个选择。
当年清军入关时,江南官民予以强烈抵抗,这一带也因而遭到了清军的血腥屠杀,“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令人发指,之后便传出民谚云“帝出三江口,嘉湖作战场”。三江口指浙江的曹娥江、钱清江、钱塘江的汇合口,嘉湖指的是杭嘉湖平原,它的意思是说若是有人要反清复明,就会在三江口这个地方称帝,杭嘉湖平原将会首先成为战场。
到了雍正年间,谚语已流传三十余年,给清宫皇室制造了极大的心理阴影。康熙在世时,屡下江南,为的就是安抚和笼络江南士大夫,雍正继位后虽将其斥为“诞幻荒唐”,实际也非常注意江南方面的动静,其间年羹尧还曾跟着皇帝的思路,就浙江天象观察的情况发表过议论。
把年羹尧调到杭州,雍正告诉他是为了检验一下这句谚语:“你年羹尧若真的想当皇帝造反,这就是天数,朕也挽回不了。若你自己不想造反,是别人要造反,你手上有朕的数千兵,想来不会容许,同时也有这个能力予以镇压。”
既然雍正早就认定年羹尧无法造反,此举似乎更多的倒是想起类似于“避邪镇宅”的作用,即以年羹尧来破掉“帝出三江口”的说法,同时也表明这时的雍正还不想置其于死地。
年羹尧虽然交出了大将军之权,但尚滞留于西安。年羹尧越是这样,雍正越不满意,“实实心寒之极”,并且气愤地对年羹尧说:“看此光景,你并不知感悔。上苍在上,朕若负你,天诛地灭,你若负朕,不知上苍如何发落你也。”
事到如今,已不是年羹尧想不走就能不走了。在他调任杭州的诏书发布后,内外官员都进一步看清了形势,纷纷上奏揭发其劣迹,而且第一批揭发者恰恰是雍正打过招呼的那些他曾经的亲信及属下,如直隶总督李维钧等人,接下来才是内外臣工的交章弹劾。
随着揭发奏折越来越多,年羹尧的罪迹已是“逾溪壑之深”,数都数不过来了。雍正痛心不已,毕竟年羹尧沦落至此,他也难免有过于放纵之责,譬如令其随意花费钱粮,命代拟上谕,朱批又过于亲昵,等等。此后雍正在多个场合都承认识人不准,用人不当,甚至流着眼泪说:“朕实愧而下泣。”
鉴于年羹尧迟迟不行,雍正除将他的罪行公布于众,鼓励众人更广泛地进行揭发,还将相关揭发奏折都一一发示年羹尧,告诉他:你已经众叛亲离,不要再心存幻想,必须“速作交代,速赴杭州任所”。
1725年8月初,雍正再出重拳。年羹尧之子年富、年兴、年逾被削籍夺官,交其祖父年遐龄严加管束;一批年羹尧的亲信及道府官员被以年党、夤缘年羹尧的罪名,或革职,或削籍,或籍没家产,或罚修河;胡期恒等部分官员及年羹尧的家人等遭到逮捕。
年羹尧实在无法拖延,只得从西安出发,然而当途中行至江苏仪征时,仍逗留不前,冀望雍正能够改变主意,直到希望落空才怏怏重新启程赴浙。
年羹尧一方面沮丧万分,惶惶若丧家之犬,可是另一方面依旧颟顸缺乏头脑。如果他略知韬晦之道,奉降职上谕后,就该一刻都不耽搁,轻车简从赴杭州将军之任,且从此谨慎自持,这样或能保全残生。偏偏他只是对失去皇帝的宠幸和大权感到失落,进出还是和过去一样大模大样,据负责监视的署浙江巡抚、按察使甘国奎报告,年羹尧到任后“仍似大将军气象”,其所坐之船先到者已有三十余艘,听说求到者还有四十余艘,年之家人到杭者已不下千人,衙门里住满了,后来者尚未知其数,要另建房屋百余间才能容纳。清代笔记中也记载,年羹尧在杭期间,常坐在杭州城的涌金门旁发呆,挑柴卖菜的进城农民慑于其威势,都不敢从涌金门经过,说:“年大将军在也。”连笔记作者都惊叹道:“(年羹尧)其余威尚如此,实近日勋臣所未有。”
这些报告和传闻或许有些夸大其辞,但基本事实应该不会有太大出入,至此,雍正再不可能包容年羹尧,他在给臣下的朱批中说:“大凡才不可恃,年羹尧乃一榜样,终罹杀身之祸。”
虎入年宅
在年羹尧被贬杭州后,官员们弹劾和揭发的折子有增无减,原任直隶巡抚控告年羹尧侵吞四十万两银子,雍正命年羹尧明白回奏。事实俱在,年羹尧想赖都赖不掉,只能在回奏中求饶:“臣今日一万分知道自己的罪了……求主子饶了臣,臣年纪不老,留下这一个犬马,慢慢地给主子效力。”
年羹尧自己也很清楚,“若是主子必欲执法,臣的罪过不论哪一件皆可问死罪而有余”。随后在内阁等部门联合对他发起的弹劾中,果然是要求明正典刑,以正国法,但这时雍正仍觉得时机不成熟,因为年羹尧是他一手树立起来的功臣,他担心处决会引来外界“鸟尽弓藏”的议论和批评。
既然廷议所造成的舆论尚嫌分量不足,雍正便降旨给各省将军、督抚、提镇,就如何处置年羹尧咨询意见和寻求支持。在此期间,他以俯从群臣所请为名,对年羹尧采取了一连串行动,先是将其爵位由一等公连降两等为三等公,继而再降闲散章京,直至革去所有职衔,下令逮捕后押解至京。
在清及以前的朝代,经常有老虎在北京周围出没的记载。1725年11月7日,下午3点至5点,有一只老虎突然从北京城朝阳门外的土城墙处跳入了城内,官民鼓噪捉拿,老虎一路狂奔,当行至宣武门下西米巷时,便一头钻进了一户人家。大家一看,竟是年羹尧的父亲年遐龄家,于是尾随进去,在年家后花园里捉住了这只发了疯一样的老虎。
京城出现老虎是大事,很快就有人上报给雍正。雍正听后,对身边大臣说,年羹尧出生的时候,民间就传言有一只白虎到过他家,京城人烟稠密,环卫森严,大白天竟有老虎闯入,而且没人知道它是从哪里来的,后又钻入年家,绝非偶然,看来是上天也要我诛杀年羹尧了。随之降谕:“朕将年羹尧解京,本将仍加宽宥,今伊家忽然出虎,真乃天意当诛。”
瞧雍正的样子,似乎依其本意,不但不想杀年羹尧,还要放了他,只是天意如此,不能逆天而为,但这其实不过是掩天下耳目的欺人之谈,为的还是怕承担诛杀功臣的恶名,想让所谓“天意”给他背锅。
1726年1月13日,地方各军政大员的回奏陆续到齐,都称年羹尧“欺罔贪残,大逆不道”,请求立正典刑。据此,议政王大臣、刑部等部门经会审题签,列出了年羹尧的九十二款大罪,其中的第一大罪就是“与静一道人、邹鲁等谋为不轨”。
邹鲁是个星相家,他的供词前后矛盾,一会儿说年羹尧要封王,一会儿说他能做皇帝。刑部在审讯时对此进行质问,邹鲁解释称,他给年羹尧占过卜,结果是年羹尧将位至王爵,至于做皇帝,是年羹尧自己说的,“(年羹尧)把谶语与静一道人的说话讲过,即问小的:‘我数如何?’小的对他说:‘果然要做皇帝。’”……
据邹鲁供称,年羹尧不相信他只能做到王爵,自信其五六年后又是一番光景,例证之一是住宅上的白气就是王气。
可是雍正对这些供词却看得很一般,说:“邹鲁乃无知小人,他与年羹尧相与谋逆虽是事实,但事迹尚不明显。”显然,雍正依旧不认为年羹尧有能力或胆量谋叛,不轨之罪对他而言,和虎入年宅一样,只是用于处决年羹尧的一个借口。
除了“不轨”以及其他勉强充数的罪名,九十二款中也有贪赃不法等相当一部分查有实据的罪状,雍正说其中够得上判处极刑及立斩的就有三十几款,如果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枉法宽宥,势必无法彰显国家宪典的地位,亦无法令天下人心服。
总之,死刑是不可避免了,但死刑还分种种,雍正给年羹尧选了他看起来最好的一种,即自裁。自裁令下,年羹尧迟迟不肯执行,仍在幻想雍正再颁一道谕旨赦免他,监刑官是年羹尧的冤家对头、现任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蔡珽,于公于私,蔡珽自然都不肯让他好过,在旁边一个劲儿地严加催促。
年羹尧迟迟等不到赦免谕旨,终于在绝望中自杀了。其实在他死前,雍正倒是颁布了一道给他的谕旨,只不过不是赦免,而是教他要死而无怨:“尔自尽后,稍有含冤之意,则佛书所谓永堕地狱者,虽万劫亦不能消汝罪孽也。”
败家之尤
当初年羹尧被授抚远大将军,雍正赐第于宣武门内右隅,宅第上挂匾额“邦家之光”,及至年羹尧因功而骄,气焰熏天之际,有识之士在经过年宅时,曾嘲笑道:“可改书‘败家之尤’。”
一个“邦家之光”,一个“败家之尤”,字形相似,而意思差之千里,如今年羹尧获罪,真的连累整个家族,应了“败家之尤”的讥刺。在对年案的处理中,年羹尧的妻子因系宗室之女,被发还母家,其子年富被判斩立决,其余十五岁以上之子发遣广西、云南、贵州等边远烟瘴之地充军,嫡亲子孙将来长至十五岁者,也必须按次第照例发遣,永不赦回,亦不许为官。
年羹尧的父兄、族中现任或候补文武官员,全部革职。年羹尧的父亲年遐龄、兄长年希尧亦在其中,年遐龄时年已经八十多岁,本来按律还要受牵连受到更重处罚,九卿都已画诺,唯独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朱轼没有在判决书署名。雍正责问他为什么不签字通过,朱轼回奏说:“以子刑父,与法律精神不符。臣查抄年氏家书,遐龄训羹尧还是比较严厉的,羹尧正是因为不肯听从他父亲的话才犯了罪,所以此案罪在子而不在父。”
雍正听后觉得朱轼说得很对,便赦免了年遐龄。年遐龄实际也是雍正的岳丈,他的女儿即年羹尧的妹妹年氏早在雍邸时就被封侧妃,一直很受雍正喜爱,且连生三子,有专房之宠。就在年羹尧被赐死的前一个月,年氏病亡,病危时雍正加封她为皇贵妃,对其大加褒奖,说明年氏基本未受年案波及,甚至年遐龄被赦免也可能是沾了她的光,当然由于年案过于重大和瞩目,她对自己娘家所能起到的这点保护作用也是极为有限的。
年羹尧案是雍正年间的超级大案,除了主案,它还有两个附案,这就是汪景祺案和钱名世案。
清代武官一般粗鄙少文,地位稍高的将帅通常都要礼聘一些文人作为幕客,年羹尧出身进士,文武全才,但也有延请文人入幕,或为其出谋划策,或代写文案,或装点门面的需要,至其坐镇西安的极盛时期,更是广求天下才士,厚养于幕中。
幕客蒋衡颇有才能,很受年羹尧喜爱,曾对他说:“下科状元当属君也。”年羹尧说这话倒也不完全是吹牛,在他得意时,皇帝对他言听计从,考官们也都不敢予以得罪,如果蒋衡应试的话,真的有可能在考场上占到一些便宜。可是蒋衡听了心里却很不是滋味,他预感到年羹尧的狂妄自大和骄奢已极会引来重大危险,便对一个同僚说:“年公(指年羹尧)的福报不足以让其尽享荣华,大祸将至,我们不可久居于此。”
同僚不以为然,认为蒋衡是在危言耸听:别人挤都挤不进年公门槛,我们为什么要自动离开,不是傻了吗?
蒋衡无奈,只好独自称病向年羹尧辞行。年羹尧见挽留不住,便以千两白银相赠,蒋衡坚辞不受,待年羹尧将赠银减至一半,才接受下来。蒋衡回家不久,年羹尧果然落马,他则得以平安无事。
本来蒋衡还可能因接受年羹尧赠银而被追究甚至株连,但因为年羹尧生活奢侈,送人钱财不超过五百两银子以上的,一律都不予登记,所以官府查抄时未找到相应书面记录,自然不会涉及蒋衡。事实上,蒋衡当初就想到了这一点,他之所以肯接受年羹尧的五百两银子,正是知道将来不会因此受到牵连。
除了蒋衡,年府在任幕客无一不遭殃,都受到了或轻或重的处罚,其中最惨的便是汪景祺案的主角汪景祺。汪景祺入幕前的身份和蒋衡相似,都是举人,他自云“少年豪迈不羁”,不过后来仕途蹭蹬,一直都不怎么发达,这才开始知道“降心从人,折节下士”。
汪景祺在五十多岁的时候由京城往陕西投奔胡期恒,因而得以与年羹尧接近。为了求得年羹尧的赏识,他主动写信给年羹尧,信中极尽吹捧之能事,称年羹尧是“宇宙之第一伟人”,说历代名将即便郭子仪之辈,在年羹尧面前也不过是萤火虫之于日月,一瓢水之于江海。年羹尧看后觉得很受用,于是便延请汪景祺做了幕客。
汪景祺随年羹尧西征青海,之后写了本书,名为“西征随笔”,里面除收录西征期间真真假假的见闻,主要发表了他自己的一些见解。作为一个失意文人,汪景祺对世事和皇帝很不满,他写文讥讽康熙“皇帝挥毫不值钱”,又非议了康熙的谥号。相应地,他对幕主年羹尧自然是感恩戴德,书里有一篇文章,名为“功臣不可为”,乃在年羹尧青海功成之际写成,主要内容是谴责杀功臣的君主,为功臣鸣不平。
年羹尧获罪后,办案人员在他的西安任所内抄出了《西征随笔》,就是这本书引起了雍正的注意。雍正处置年羹尧,别的不怕,就怕有人说他杀戮功臣,看了汪景祺的文章自然很是恼火。更为严重的是,汪景祺还写了一篇《历代年号论》,说前代帝王年号,凡带“正”字的,不是亡国之君,就是暴虐无道的君主,所以用“正”字做年号,“皆非吉兆”,“‘正’字有一止之象”。
雍正的年号中就带“正”字,雍正认为汪景祺这是在暗中攻击他,是说他也逃不脱“一止之象”的噩运,因而是“大逆不道之语”,遂将汪景祺投入监狱,在年羹尧死后即以诽谤康熙为由,依大不敬律予以处斩并悬首示众。
在朝廷给年羹尧罗织的九十二款大罪中,大逆罪第三条便是对汪景祺的书知情不报。其实汪景祺作文时正值年羹尧当红之际,周围尚无任何危险迹象,汪景祺显然是有意提醒年羹尧要居安思危,只可惜后者浑然不觉,换言之,他对汪景祺的文章并不重视,又怎么可能向雍正报告呢?
以言定罪
汪景祺案只是揭开了雍正朝文字狱的一角。官府在对年羹尧抄没时,除了发现《西征随笔》,还找到两首别人送给年羹尧的赠诗,一首诗有“分陕旌旗周召伯,从天鼓角汉将军”之句,里面提到的周召伯乃西周的召公,汉将军是指汉代的卫青、霍去病,意思是把年羹尧比作这些过往的人杰,赞扬年羹尧在西北的重要地位及军事上的神勇。另一首诗则写道“钟鼎名勒山河誓,番藏宣刊第二碑”,当年允调兵进藏,立下大功,康熙为其立下石碑纪念,诗句认为年羹尧平定青海,其功不下于允,也应该给他立一碑石。
这两首赠诗的作者都是钱名世。钱名世系康熙朝的探花,其时任侍讲学士,他和年羹尧是乡试同年,年羹尧二次进京陛见雍正时,他以同年关系赋诗相赠,当时一共写了八首诗,犯忌的两首诗即出自其中。
除了同年,也就是同一年考中举人这一点,钱名世与年羹尧没有其他任何特殊关系,所以这些诗句都不过是迎来送往中常见的应酬文字而已,就是吹得有点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再说谁又能预料到年羹尧要倒霉呢?雍正虽然读后极为震怒,但他也知道光凭几句应酬诗就判人重刑,实在说不过去,于是便想了个新招,叫作“以文词为国法”。
所谓“以文词为国法”,说得直白一点,也就是拿文词作为刑法,以言定罪。雍正指责钱名世给年羹尧赠诗是无耻文人的钻营行径,违背圣贤遗教,不配做儒门中人,下令将钱名世革去衔职,逐回江苏武进原籍,并交地方官严加管束。他亲笔书写“名教罪人”四字,让地方官制作成匾额,悬挂于钱名世家的门前。每月农历的初一和十五,钱名世家乡的父母官常州知府、武进知县,都要亲往察看,如果发现匾额被取下来,便要向督抚报告,到时将会对钱名世予以治罪。
这还不算,雍正又令科甲出身的京官每人都作一首诗讽刺钱名世。皇帝有旨,谁敢不遵,总共有三百八十五位文臣写诗文参与这次思想批判,雍正将这些诗文收上来,自己看了再发给钱名世看,然后再刊刻出来分发至直省各个学校。据见过刊刻本的人说,本子雕刻得十分精致,用宣纸封面,上题“御制钱名世”,翻开来,里面所谓“第一名诗”,实际也就是最被雍正叫好的一首,是詹事府詹事陈万策写的,诗云:“名世已同名世罪,亮工不异亮工奸。”
“名世”系指戴名世,乃康熙朝最大文字狱“南山案”的受害者,“亮工”指周亮工,顺治朝时被福建总督所参,曾被关进刑部大狱。钱名世字亮工,名与戴名世同,字与周亮工同,诗的意思是这个钱名世与戴名世一样都犯了叛逆罪,与周亮工一样都是奸伪之人。
凡是文臣,都以文字为生,岂能不知钱名世的赠诗纯系应酬之作,你硬让他们说钱名世有什么罪,他们也说不出个子丑寅卯,陈万策同样如此,于是只好在文字游戏里打转转,拿钱名世的名字来做文章,以求能够过关。
有过得了关的,就有过不了关的,侍读吴孝登写的诗令雍正很不满意,说他“用意措词俱属悖谬,情甚可恶”,一发火,竟然下令将其发遣宁古塔给披甲人为奴,比给予钱名世本人的处罚还重。此外还有被革职发回原籍,交地方官约束的,有下令重作,以观后效的,不一而足。
在钱名世案中,雍正行为之乖张几令人瞠目结舌,“真喜怒以为儿戏也”,但其实他让百官写诗文批判并加以赏罚,倒并不一定是由着性子、喜怒无常的表现,也不完全是在宣泄情绪。说到底,文字狱是政治斗争剧烈的一种反映和附属品,他是要通过诗文中的意向来划定政治标准,其中积极配合者显见得跟皇帝站一个阵营,反之,讥讽不力者,敷衍应付者,便是与皇帝的意见有所差异,甚至有可能还同情钱名世乃至年羹尧,那他自然要杀鸡给猴看,让世人知道一点厉害。
佟选
雍正登基之初,隆科多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仅次于年羹尧,尤其如果没有隆科多作为“顾命大臣”加以辅弼,雍正入主大统就不可能那么顺利。
对隆科多,雍正曾倍加宠遇,在谕令中口口声声称隆科多为“舅舅”。隆科多的姐姐是康熙的孝懿仁皇后,就亲属关系而言,他与雍正固然份属甥舅,但皇家与普通百姓不同,承不承认这种关系,还得皇上自己说了算,况且隆科多也只是雍正的嫡母舅,并非亲舅舅,两人之间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雍正认可了隆科多舅舅的名分,也就等于把这一头衔封给了隆科多,使他在爵衔、职衔之外,额外多了一个他人所不能有的荣誉名衔:官方文书中提到隆科多,必在他的名字前面冠上“公、舅舅”字样;雍正本人讲到隆科多,常说的是“舅舅隆科多”,以致在他给年羹尧的朱谕中也常用“舅”来指代隆科多。
除正式的职衔,隆科多还拥有两项特许权力。一是传谕,也就是宣布雍正的口谕,具有这种资格的大臣寥寥无几,包括隆科多在内,仅允祥、张廷玉等数人,年羹尧也只有在朝见时才充当此任。二是转传奏折,有些中下级官员虽无直接上奏的权力,但雍正特许他们可以上奏,鉴于他们的折子不能直接送交内廷,便由皇帝指定的亲重大臣转呈。此类亲重大臣连张廷玉、年羹尧都不包括在内,其实一共就两人,一个是允祥,另一个就是隆科多。
隆科多与年羹尧当年虽同为雍正党人,但雍正党与其他皇子党不一样,雍正以下,几乎所有成员都互不相知,套用现代情报机构的术语,他们与雍正之间是“单线联系”,雍正对他们也都是“单线领导”。换句话说,在雍正还未登基之前,年、隆二人都不知道对方是“自己人”,有意思的是,那时的他们尽管也存在着一些摩擦,但还不算严重,反而在雍正即位后,出于争权、争宠、互不服气等复杂因素,两人的矛盾却变得越来越深。
雍正要年羹尧谈谈对隆科多的看法,年羹尧直接就把隆科多推到沟底,说对方是“极平常人”。雍正当然知道隆科多的能力,他马上就明白了年、隆之间存在怎样的矛盾和隔阂。
有了矛盾就需要设法化解。就在年羹尧第一次进京陛见前,年羹尧上折请示,雍正在上面批道:“有些事,舅舅隆科多说必得你来商量。”接着又对隆科多做出了极高评价:“此人真圣祖皇帝忠臣,朕之功臣,国家良臣,真正当代第一超群拔类之稀有大臣也!”
你说隆科多庸碌平常,错,在我心目中,他是忠臣、功臣、良臣、第一超群拔类大臣,而且更重要的是,人家对你也非常尊重,所以你应该和他好好共事才是。
没有谁的话比皇帝的话更管用,年羹尧这边消停了,可隆科多那边仍存有心结。就在年羹尧赴青海平叛时,隆科多存心不想让年羹尧成功,就暗中使绊子,劝雍正干涉年羹尧的军事部署,幸亏允祥及时干预,向雍正提出建议:“军旅之事,既已委任年羹尧,应确保其在外可以专权处置,这样才能迅速奏功。”雍正正是听从了允祥的进谏,才决定不对年羹尧的指挥进行任何掣肘,让他放手在前线用兵布阵,否则的话,青海即便能够平叛,也势必多出不少波折。
发现隆科多方面也需要疏通,雍正便自作主张,牵线搭桥,将年羹尧生了重病的长子年熙过继给隆科多做儿子,以撮合两人的关系。隆科多感恩不尽,向雍正表态今后一定和年羹尧团结共事:“我二人若少做两个人看,就是负皇上矣。”
隆科多和年羹尧的关系倒是处好了,但他们也差不多走到一个轨道上去了。清初平西王吴三桂将所辖的云贵两省当成独立王国,文武官员的选用皆由他一手定夺,时称“西选”。年羹尧在西北擅用私人,川陕两省官员的任免只是报吏部备个案,而根本不向皇帝奏请,称为“年选”。隆科多身兼吏部尚书,在吏部专断揽权,吏部司官对他都不敢仰视,官员任免意见皆由其一手裁决,因为隆科多姓佟,所以凡经他铨选的官员,皆自称为“佟选”。佟选与年选、西选并称清代“三选”,佟选、年选更成为雍正朝一时奇观。
吏部为六部之首,专司官员的考评和升黜任免,但其权限只是提出建议,最终还是要由皇帝定夺,在通常情况下,吏部所任用的官员与吏部尚书之间也不可能构成“某选”的态势。佟选的出现表明隆科多已越出边界,与年羹尧一样开始从皇帝手中抢夺用人权了,这岂是雍正能够容忍和接受的。
白帝城
雍正怀疑隆科多尚早于年羹尧,在发表“为君难”谈话时,他便不时地对隆科多点名,将其与年羹尧相提并论,但与最初对付允、允禩相似,他选择了分而治之,逐一打击的策略,即先全力整治年羹尧,事后再收拾隆科多。
隆科多比年羹尧的政治敏锐性要强得多,发现雍正态度开始发生变化,便以退为进,主动提出要辞去步军统领的兼职,此举立即得到雍正的允准,雍正把步军统领一职移交给了与隆科多关系一般的其他官员。
步军统领虽然级别不是特别高,但对于隆科多而言却非常重要,失去此职,意味着他在雍正班底中的地位和分量急剧下降。隆科多对此既害怕又有所不甘,于是便在私下发牢骚说:“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死期已到之时。”
三国时刘备进入东吴遭遇惨败,在白帝城病危,临终前将儿子刘禅托付给诸葛亮。这里隆科多以诸葛亮自比,说我是康熙“末命”的传诏人,是相父级的托孤重臣,为了实践先皇遗愿竭尽所能,终于把新君扶上了位,可谁能想到受托之日,就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开始呢!
雍正的情报网遍布各处,尤其在这样的敏感时刻,隆科多的一言一行更不可能逃过他的耳目,隆科多对此心知肚明,他之所以有意触犯龙须,不过意在挟制,以逼迫雍正让步。
雍正会让步吗?绝对不会。作为一个极为自负、自尊心极强的君主,在被隆科多有意无意地比喻为“阿斗”刘禅的情况下,反而只会进一步加剧他攻击的欲望。不久,因为隆科多有替被坐罪的年羹尧说好话的嫌疑,雍正抓住不放,给他扣了一顶“循私”的帽子,削去太保及一等轻车都尉之职,将其从自己的核心班子中正式踢了出去。
年羹尧案尚未了结,在这种情况下,雍正既定的策略和步骤不变,但出于防止隆科多影响政事和干扰对年案审查的考虑,他暂时将隆科多发遣至边地,同时指示发遣地的地方官员,说隆科多和年羹尧一样,都是贪诈负恩、植党揽权的奸臣,所以你们不要再把隆科多当作尊贵的公爵或上司,“相见时不须丝毫致敬尽礼”。
从1726年起,隆科多奉命率代表团与俄国使臣进行疆界谈判。应该说,他在谈判中维护国家利益的态度非常坚决,足以表明对朝廷和皇帝的一片忠心,然而这些并没有能够使他重新获得雍正的谅解和信任,也未能最终挽救自己的命运。
年羹尧案已经审结,该轮到他了。在调查隆科多的过程中,对他最为不利的一件事,是“私藏玉牒案”。玉牒也就是皇家宗谱,按照规定,除宗人府衙门,外人不得私自阅览,即便有公事需要借阅,也必须具奏前往,“敬捧阅看”。可是隆科多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私自从做过宗人府宗正的辅国公阿布兰手里索取了玉牒底本,而且一直收藏在家。
此事一出,雍正认为可以定案了,诸大臣则以边界谈判尚在进行中,纷纷奏请等谈判结束再对隆科多进行审判处理,但雍正迫不及待,说边界谈判的事务简单,不必非要隆科多参加,仍下令将隆科多逮捕回京。
外交谈判和打仗一样,关键时刻易将乃是大忌,隆科多被抓回京城后,代表团内人心浮动,其他代表都不能像隆科多在时那样在国家利益上据理力争,以至于在谈判中对俄国做了许多让步。谈判结束后,俄方也认为自己占了很大便宜,原因之一就是“隆科多的被召回”。
从皇子时代起,军事和外交就不是雍正的强项,有此失误也不难理解,它同时说明雍正早年容易急躁和喜怒不定的性格特征尽管得到了很大克服,但在皇权独揽、缺乏约束的大环境下,这些毛病仍然会时时暴露出来,乃至影响到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隆科多被押回京城后,诸王大臣议他四十一款大罪,其中大不敬罪的第一条就是私藏玉牒,其余罪状中自然也少不了以当代诸葛亮的语气发过的那些牢骚。后者是隆科多在处于绝境情况下最后的反击和挟制,虽然它并未能使雍正在整治中真正回心转意,不过多少还是起到了一点作用——诸王大臣建议将隆科多斩立决,包括妻子在内的家人还要受到株连,但雍正没有将隆科多处死,而是处以永远禁锢,也基本未株连其家人。
雍正对隆科多留有余地,给出的理由是隆科多乃康熙“末命”的传布人,顾及康熙的声名,不忍对之施刑。实际上,这和他处理年羹尧案时的顾忌一样,绕那么大一个圈子,费那么多手脚,不过还是要避免别人说他用人时朝前,不用人时朝后,一坐稳皇帝宝座就诛杀功臣。
恐怖故事
因为年隆两案突然插入,雍正一度放慢了打击允禩党人的步伐,虽然也做过一些处分,比如允禟就被他以“不知收敛,犹以九王爷自居”为由革去了贝子,但总的说来,还是动嘴皮子的时候多,动手的时候少。
受到指责和恫吓最多的是允禩。按照雍正的说法,允禩自受命任总理事务大臣以来,“所办之事,皆要结人心,欲以恶名加之朕躬”。例证之一是雍正让他兼管工部,凡钱粮出现亏空,本应严行追究,允禩却来个宽免,在雍正看来,这分明是在收买人心。还有,雍正降谕让工部为前线打造军械,验收时却发现,刀刃无钢,盔有裂缝,甲的原料是从市场上买来的粗铁。见武器不合格,雍正质问允禩,允禩承认是他的责任,也情愿赔补,但雍正认为这不是光认错和赔补的事,已经关乎到了态度问题,“廉亲王允禩若肯实心任事,部务皆所优为,论其才具操守,诸大臣无出其右者”。
你允禩如果真心要把事情办好,别说工部,六部没有哪个部的部务能难得倒你,朝中这么多大臣,论才能规范也没人及得上你。可现在为什么一个工部都被你管得乱七八糟?无他,就是居心不良,根本没想把事情做好!
雍正说允禩不但在才能方面盖过诸大臣,其心术之险诈,也在诸大臣之上,关于这一点,父亲康熙和他早就了解,但他念在大家兄弟一场,仍希望允禩能够悔改,无奈允禩全不知感恩悔过,专事沽名钓誉和企图败坏政事,“实为国法所不宥”。为此他发出上谕:“自亲王以下闲散人以上,若有归附允禩结为朋党者,即为叛国之人,必加以重罪,决不姑贷,亦断不姑容也!”
雍正的指责当然并非没有来由,然而允禩的抵制或者说消极抵抗也有着非常正当的理由:你天天痛骂我,打击我,给我穿小鞋,还要我俯首帖耳,让做什么就什么,可能吗?
双方情势,早已如水火,如敌国,根本无法调和,非得决出胜负生死不可了。进入1726年,年羹尧已死,隆科多也被调出了京城,年隆两大势力基本遭到清除,雍正得以腾出手来,开始大力整饬和清算允禩党人,并重点对允禩、允禟进行清算。
野史中记载,有人深夜造访允禟,口称“老爷子问爷晚安”(“老爷子”是皇宫里的人私下对皇帝的称呼),逼着允禟服下一包药粉,第二天,侍奉允禟的太监发现大门朝里锁着,推窗一看,室中空无一人,只有地上遗留着一摊殷红色的血水。
类似的恐怖故事发生在一个老书生身上。据说这位老书生被人带进宫游玩,竟在偶然中偷看到了雍正亲自处决允禩的经过。当时允禩已面无人色,但仍痛斥雍正说:“你也不顾念我们兄弟一场的情分?想当年曹丕害曹植也没有置之死地啊!你是怕对你谋夺大位的事,咱们兄弟不服气,你要全杀了灭口吗?哼,也不想想众人之口,史官之笔却也诬枉不了天理的。”
雍正闻言大怒,立即掏出一个色白如雪的小瓶子,逼允禩当场吞服瓶子里的东西。接着允禩被扔进一只大瓮,直至变成一摊紫黑色的水……
在野史记载中,允禩、允禟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永远消失了,虽然这些故事大部分并非事实,但其中无疑又都有着现实的影子。比如雍正在两则故事中都用了药粉,有人猜测可能是一种叫“血滴子”的毒药。据正史所录,雍正即位后曾下密谕给时任广西巡抚的李绂,让他在广西秘密寻找一种毒树汁,从谕旨中的描述来看,雍正对此种毒药的性能和用途已有相当认识,这至少说明他平时对此就非常留意。
雍正真的是用“血滴子”除掉允禩、允禟的吗?或者说,他是不是有“杀弟”的命令和计划?专家遍查皇宫档案,找不到任何一点蛛丝马迹。与此相关联,末代皇帝溥仪的弟弟溥杰讲述过一件往事,他和哥哥溥仪少年时于养心殿玩耍,无意中在东厢房佛龛里发现了一个纸包,纸包上有乾隆御笔“如后世有开看者,便不是我的子孙”,打开一看,竟是雍正杀害其弟的密诏。
为什么乾隆要把这份密诏保留下来还要加以密封?溥杰的理解是他“大概是出于想为其父‘赎罪’和忏悔之意罢”。可是这一说法却遭到了专家的质疑,因为乾隆上台后就立即恢复了允禩、允禟的宗籍和原名,已足够为父赎愆补过,况且如果雍正真有密诏的话,出于维护父亲形象起见,做儿子的就算不销毁,也没必要放在随时都可能被人发现的养心殿,还供在佛龛里,难道生怕外人不知道?
通过对溥杰本人的访问了解,再比对皇宫档案,专家判断,“杀弟”密诏不可能存在,溥杰的逸闻只是他将童年追忆和一些民间传说进行混合的结果,等到年纪大了,可能他自己也认为是亲身经历的往事了。
权斗场上无亲情,允禩、允禟自争储时期起,一直是雍正的死敌,雍正对他们也都是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但他却不能为求一时痛快,直接降旨处决或下令暗杀。那么雍正怕什么?悠悠众口!
“杀弟”和年隆案中雍正竭力想避开的诛杀功臣一样,都是不受人待见的,“杀弟”因为违反人伦尤其见不得光。专家与溥杰面谈,在把话题转到雍正身上时,想听听这些后世皇族的意见。溥杰双手捧拳,举到额头,说:“对于列祖列宗,做子孙的只能说好话。”虽不便明言,其实意味已在其中。溥杰所处的年代,与雍正相隔两个多世纪,且社会型态与人的价值观都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后代内心的想法仍然如此,足见雍正“杀弟”有多么不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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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在雍正即位初期,他对允禩等人不便动刑,还有皇位不稳等因素外,年隆案之后,其地位已经日渐巩固,他主要顾虑的就是舆论,也就是野史中允禩所说“众人之口,史官之笔却也诬枉不了天理”。
实际情况是,自雍正登基以来,他已经在皇宫内外招致了很多议论,说他“凌逼弟辈”,对允禩等人的惩治是“报复私怨”。一些臣下也因此劝他手下留情,有一次,雍正在说到允禩等人跟他对着干时,表现得非常生气,前朝老臣、署理大学士徐元梦就劝谏道:“诸王所犯的罪固然不少,但愿皇上能念手足之情,饶其不死。”雍正听后默然不语,不久就找其他事由批了徐元梦一通,以作为对大臣们的警告,然而也仅此而已,未再追加处罚。
徐元梦只是口头进言,翰林院检讨孙嘉淦则选择了公开上书,他在给皇帝的奏疏中请求雍正能做好三件事,即“亲骨肉”“停捐纳”“罢西兵”,“亲骨肉”排在第一。雍正大怒,责问翰林院掌院学士为何容此狂生,随后又问文华殿大学士朱轼:“对这件事,你怎么看?”
在宫廷斗争正趋激烈的情况下,孙嘉淦竟然还敢做出请雍正“亲骨肉”这样的逆鳞违讳之举,雍正自然会勃然大怒,但他要是真想处罚徐元梦,下个旨或者口谕就可以,完全用不着装模作样地去责问别人和质询意见。说到底,他也知道人们心中的想法不是光用皇权就能压制得住的,况且徐元梦、孙嘉淦与允禩党并无任何瓜葛,反而是站在皇帝立场替他担忧的,如若他不分青红皂白就予以处罚,那么以后谁还敢议及朝政?雍正一心将治理好国家作为己任,对政敌固然要穷追猛打,但自断臂膀的事他是不会干的。
朱轼亦为前朝重臣,同时还是皇子弘历等人的师傅,长侍皇帝身边的经历,使他非常熟悉了解皇帝的心理。见雍正动问,他立即答道:“(孙嘉淦)此人诚然狂妄,但所言戆直,老臣佩服他的胆量。”
雍正需要的就是朱轼给他搭梯子,以便有台阶可下,于是在沉思一会儿后就转怒为喜,大笑道:“是啊,连朕也不能不佩服他的胆量了。”随即传旨让孙嘉淦晋谒,除当场提拔他为国子监司业,还传谕九卿,说:“朕即位以来,孙嘉淦每次都直言极谏,朕不惟不发怒,还很高兴,很赞许,你们要以他为榜样。”
孙嘉淦冒死直谏,不但未获处分,还被提拔表彰,但这只不过是雍正的帝王心术,为了收买人心,不得不如此罢了,实际上他并没有真正接受孙嘉淦“亲骨肉”的意见,对允禩、允禟等人的整治丝毫不受影响。当然在大臣直谏后,他也知道社会舆论的压力有多大,在这种情况下,降旨杀人肯定是不行的,赐令对方自杀,亦只能被排除在选项之外。
1726年2月6日,雍正召见诸王大臣,发布上谕,历数允禩、允禟等人的所谓罪状,下令收缴允禩、允禟的黄带子(亲王以下宗室显示身份的金黄带),削除宗籍,逐出宗室。
不知是否出于雍正的授意,正蓝旗都统音德后来上奏,表示允禩、允禟既被削去宗籍,编入本旗,则须更改旧名,雍正遂命允禩、允禟自行改名。允禩改作“阿其那”,据考证,阿其那在满语中意为“夹冰鱼”,即夹在冰层中冻死的鱼。这是允禩对自己处境的真实写照,他早已成为权斗场中的俎上之鱼,再无任何反败为胜的机会了。
允禟自取的名字没有得到雍正的认可,被认为“所拟字样,存心奸巧,殊属不法”,雍正授权诚亲王允祉、恒亲王允祺等人另议,改为“塞思黑”。允祉、允祺等人在给允禟取名时当然都得揣摩皇帝的意图,按照雍正对允禟素来不满,厌烦透顶的态度,再结合满语,“塞思黑”可译为“讨厌的人”。
一些允禩党人,如贝勒苏努等人也同样受到了收缴黄带子、撤出宗籍的处分,甚至允禩的福晋乌雅氏也在劫难逃,因为她参与政事,在丈夫晋升亲王时,曾说过“不知道哪一天掉脑袋”之类的话,被雍正认定是在唆使允禩作恶,令革去福晋,休回母家,严行看守,不得与允禩往来。
被强迫休妻之后,允禩的贴身婢女恳求主人去雍正那里“谢罪奏退”。允禩待人处事温和,但他和乌雅氏一样,其实性格中都有非常倔强刚强的一面。听了婢女的话后,他气愤地说:“我是个大丈夫,怎么能因为妻室之故而求人呢?”婢女知道主人家的噩运已难扭转,当晚就上吊自杀了,允禩亦悲痛欲绝,忍不住流泪叹息不止。
允禩自有他的反击和抗议方式,当雍正派人向其宣布他和允禟等人的罪名时,允禩突然口含小刀,指天发誓说:“我若与塞思黑(指允禟)再来往,一家俱死。”
一般人乍听此话,似乎没有什么毛病,但实际上机锋尽藏其中,因为所谓“一家”完全可以指整个爱新觉罗家族,当然也包括雍正在内,死全家,就是在变着法地诅咒雍正。
雍正精通禅学,这种话里有话的玄机一听就懂,当下又气又恨。他传旨将允禩再降为民王,交所属的正蓝旗进行内部稽查,身边所属佐领人员予以全部解除,随即又革除了他的王爵,交宗人府圈禁,圈禁处筑起高墙,使其不能与外间接触。作为连带的惩罚措施,乌雅氏被赐令自杀,雍正犹不解恨,复令焚尸扬灰,连她的尸体都不肯留给允禩及其家人。
让很多人感到惊异和不解的是,在遭遇家破人亡,自己也失去人身自由的境况下,允禩反而变得更加释然。他对负责看守的太监说:“我向来每顿饭只吃一碗,从现在起,给我加到两碗。”
不知内情的人可能难以理解,但雍正明白,因为允禩后面还有一句话:“我绝不留全尸,一定要等被杀了才停止呼吸。”这分明是在告诉他雍正:尽管我这一生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也终将不免于被害,但我决不自杀,我要让你来杀我,我头可断,但你这个做哥哥的也必将背上屠戮昆弟的恶名!
便宜行事
凭借权术和皇权这两大尖端武器,一路走来无往而不胜的雍正也有些无计可施了,因为他面临着一道看来似乎无解的难题,即他要么就此放过允禩等人,要么就得“负屠杀兄弟之名,蒙天下后世之不韪”。
对于雍正这样的职业政治家而言,如果政治上需要,放允禩一马也不是不可能,但此时的政治形势却让他感到自己并无后退的空间和余地。
在允禩被圈禁前后,社会上时有同情允禩,反对雍正的声音出现。有人广布传单,上书“八佛被囚,军民怨新主”,八佛指的是允禩,允禩既能够被“目之为佛者”,可见其当时在民间的影响力之大,而“八佛被囚”更是对雍正圈禁允禩的直接责难。传单中还说,雍正即位以来,旱涝灾荒不断,眼看着灾祸就要降临,不信者将被瘟疫感染,吐血毙命。
就连雍正身边的人都有帮着允禩反对他的,而且此人不是别人,就是雍正的三皇子弘时!
雍正首创“密建皇储”法时,长子、次子已死,三子弘时二十岁,在活着的诸子中,他是长子,若按嫡长子继承,妥妥地要被列为皇太子,但“密建皇储”法一出,顿使这一希望完全落空。
皇储的名字虽被雍正藏入了密匣,可是“老爷子”究竟中意于谁,仍可以从他的日常言行中进行猜度。到了康熙周年忌辰的那一天,雍正派弘时的弟弟弘历前往景陵代其拜祭,第二年同样的日子,这份差使又交给了弘历,这让弘时一下子明白了父亲心中的秘密。
弘时原先就与允禩较为接近,也很同情八叔的遭遇,对父亲的做法有所不满。在一种极度沮丧失落的情绪中,他终于做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选择:站到允禩一边,跟父亲对着干!
身为一个已娶妻生子的成年皇子,弘时有着独立的判断和分析能力,他的八叔自身已处于怎样的境地,他不是不知道,他这么做,与其说是寻找出路,不如说就是意气之争,即在精神上备受父亲打击的情况下,也要让父亲在情感上付出同等代价。
雍正万万想不到,自己的亲生儿子会在这种时候背叛自己,同时相比于允禩党人等政敌的攻击,这种来自亲情和政治的双重背叛,也更让他感到震惊、难堪和被动。他大受刺激,立马便以“年少放纵,行事不谨”为名,下旨将弘时逐出紫禁城,并勒令弘时去做允禩的儿子,父子之情自此宣告恩断义绝。
两年后,年仅二十四岁的弘时郁郁而终,其实在此之前,他在雍正心目中早已经死了。此事本与允禩无关,然而雍正要算账的话,又只会一道算在允禩账上。
他还能放过允禩等人吗?于公于私,都不可能。1726年7月2日,诸王大臣秉承雍正旨意,共同议奏允禩、允禟、允禵等人的罪状,其中列允禩罪状四十款,允禟二十八款,允禵十四款,请求对他们即正典刑。雍正阅后装模作样地表示,允禩等人奸恶如此,实在罪不容诛,但由于有手足之情,所以还需再仔细考虑后才能做出决定。
雍正既公布罪状,又不敢骤行处死,自然仍不是顾念什么手足之情,说穿了,还是害怕背负“杀弟”恶名。他的这点小心思,都被奴才们看在眼里,为了拍主子的马屁,替主子“分忧解难”,奴才们开始自觉自愿地尽“代劳”之责。
雍正下令由都统楚宗押解,将允禟由西安移送至直隶总督署所在地保定,同时派侍卫纳苏图向直隶总督李绂口传将其“圈住”的上谕。李绂让纳苏图放心,他会“便宜行事”,雍正事后得知,马上意识到“便宜行事”一语若传到外界,必然会让别人理解为是他假手于大臣,要秘密处死允禟,遂急忙在密折中批道:“万万使不得!岂有如此大事,让你仅通过猜想去做的呢?”李绂先是矢口否认,见雍正追问得很急,才承认自己一时冲动,确实说过“便宜行事”的话。
有没有便宜行事这句话,李绂都已经心领神会地照此办理,他在自己的总督署衙门前腾出了三个小房间,四周加砌墙垣。允禟一到保定,就立即将他关进去,前门加封,并派官兵在外面严加看守,只在吃饭时用转桶将食物送入,完全把他当重犯对待。
看了李绂的密折,雍正觉得把允禟当成牢狱囚犯这一点也容易被人抓住把柄,他认为李绂可能是听了楚宗的话才这么做的,当即写出朱批:“此必是楚宗的疯主意!李绂你乃大儒、封疆重臣,你怎么可以听他乱说,不自立自主?此事大错了!”
雍正与臣下的所有密折当初都属绝对机密,并无公开意图,所以他在朱批中说的未必都是假话。可是他与允禩、允禟水火不容,唯愿其速死,却也是真的,一旦臣下揣摩出这一意图,即便表面上一再受到警告,也仍然会法外用刑,因为这些人知道代皇帝做他内心想做的事,最后总是没有亏吃的。
背锅侠
允禟被关押的时候正值盛夏酷暑,屋窄墙高,同时身上还戴着铁锁、手梏,直弄得他手足痉挛,曾经几次中暑晕死过去,家人靠泼冷水才将其救醒。李绂以一种邀功的口气向雍正报告,说允禟死而复苏多次,看这种情况“大约难以久存”,已经活不长了。
雍正虽然交代对允禟不要太过分,只要给予粗茶淡饭,不厚待就行,没必要整得过狠,但又说李绂被允禟的家人愚弄了,因为他从来没听闻过世上还有能够死而复苏的人。
允禟是康熙生前所有皇子中最会做生意的一个,以前生活条件好,也算养尊处优,骤遭如此虐待,如何经受得住,不久就出现了腹泻虚脱的情况,吃得越来越少,整个人也日渐消瘦。有一天早上,一只猫头鹰在屋檐上咕咕咕地哀叫,叫了半天才飞走,自此以后,允禟就不进内室了,整天坐卧在小房门外,看守送饭,转桶也不见来取。看守再与允禟搭话,发现他精神恍惚,说话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两天后,允禟的声音和气息听起来愈加微弱,叫他亦不答应。李绂闻报亲自前来察看,打开门锁,见允禟躺在小房门外,已经昏迷不醒,把手放到他鼻子前试了试,尚有气息,然而人已经无法动弹,唯喉间有痰响而已。李绂据此估计,允禟这回确实已经病危,雍正得知后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说:“朕不料他这么快就不行了,应该是他罪恶多端,难逃冥诛的缘故。”
所谓“冥诛”,就是得到报应,被阴间判官拿去正法了。未几,雍正得到奏报,允禟病死于保定,他如释重负地在密折上写道:“好好殡殓,移于体统些的房舍。”
冥诛这么一个背锅侠的出现,似乎让雍正找到了既能不背“杀弟”恶名,又可以让其政敌尽早消失的不二法门。允禟死后仅一个月,允禩也死于禁所,雍正同样称他是服了冥诛。
随着允禩、允禟的死,允禩党这个经营达二十多年,影响遍布朝野内外的政治集团就此彻底覆灭,它曾是令雍正为之寝食难安的一块最大心病,但是现在,说垮也就垮了。
允禵、允䄉被拘禁如故。在雍正眼中,允䄉与允禩不同,非集团核心,同时也不像允禟那样让他讨厌,所以被留了一命。允禵对雍正皇位的威胁,一度甚至超过允禩,然而出于同母亲弟等种种因素的考虑,雍正仍决定对其只限于囚禁,并在公开讲话中表示要将允禵与允禩等人区别对待:“允禵与阿其那、塞思黑虽均属罪人,但允禵为人仅止于秉性糊涂、行事狂妄,至于奸诈阴险之处,则与阿其那、塞思黑相去甚远,因阿其那、塞思黑多方笼络,允禵堕其术中,受其指使。”
随着雍正的严厉整治,自康熙末年起出现的皇子党先后被雍正扫地以尽。人心是最经不起摧残打压的,随着大气候的改变,即便能够侥幸存活下来的人,在心境上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就算是允禵,一个向来都给人以不甘失败、耿直倔强印象的人,亦在“日月合璧五星贯珠”的贺诗中称颂雍正的“圣德”,流露出了企望获得皇兄谅解,从而将其释放乃至加以重用的意思。
让允禵这样的硬汉低头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只可惜时过境迁,即便他肯自愿低头也已经太晚了。在漫长的囚徒生活中打熬岁月,成了允禵唯一的结局,这让他备感绝望,奏称:“我今已到尽头之处,一身是病,在世不久。”
雍正对皇子党附庸势力的打击同样不遗余力。皇子党中的重要成员多数与外国传教士友善,允禟视葡萄牙籍传教士穆景远为心腹,苏努家庭成员中甚至有已受洗礼入了教的,雍正下令处死穆景远,同时颁布禁教令,除在钦天监或宫廷供职的传教士可以继续留京,其余教士一律予以驱逐。
禁教令下,教士们纷纷避往澳门、广州,全国已有的三百余所教堂被拆毁尽净,教堂原有的房屋院落或改为仓库,或改为书院,圣像、圣龛则全部遭到焚毁。
罗马教廷哀叹:“从中国开教以来,第一次大难也。”他们称雍正为“中国的奈龙”,奈龙是历史上第一个迫害基督教徒的罗马皇帝,将奈龙拿来比拟雍正,足见其对基督教在华传播活动的打击之大。
抄家皇帝
政治斗争只是雍正朝社会生活的一部分,雍正还必须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内政治理上,后者是他的强项,也是他最为自信的领域。
雍正曾将自己和康熙做了一个比较,他说他事事不及乃父,“惟有洞悉下情之处”,比乃父高明。为什么呢?康熙八岁即位,深居宫中,很难了解民间的真实情况,而他却拥有四十余年的藩邸阅历,尚未即位就知道外面的世界究竟是什么样子了。
中国历史上以藩王入承大统,而且成为明君的当然不止一个。比如汉文帝刘恒,他八岁被封为代王,二十三岁继承皇位,其间十五年的藩王生涯,毫无疑问为他开创“文景之治”打下了基础。即便与刘恒比,雍正也认为自己是佼佼者,“朕之见闻,更远过之”。他不便说破的一点是,刘恒在登基之前没有像他那样经历过激烈复杂的储位之争,而他自觉优于刘恒的知识,就是从中所得。
“历年户部库银亏空数百万两”,正是雍正在藩邸时就注意到的一个情况。持续的亏空现象直接造成国库空虚,据文献记载,在康熙朝的全盛期,户部库存白银曾达三千万两,但在康熙去世时,库银只剩下八百万两,减少了近四分之三。在雍正看来,这种情况是很严重的,试问,一旦地方有事,急需开支,拿什么去应付?
户部之所以变成大漏勺,是因为过去各部院若需动用钱粮,都是自行向户部奏销,而户部在这方面已俨然形成“潜规则”,只要上交所谓的“部费”,就是糜费百万,也准予奏销,可如果不交“部费”,就是正当的开支,账面计算得很清楚,户部也不准奏销。康熙不是不知道里面的猫儿腻,只是没有深究而已,雍正深知其弊,1723年2月18日,他发出上谕,决定在中央设立会考府,由怡亲王允祥领衔主持,他当着允祥的面郑重声明:“尔若不能清查,朕必另遣大臣,若大臣再不能亲查,朕必亲自查出。”
允祥领命后不敢松懈,共查出亏空二百五十万两,雍正立即责令户部历任官员,从尚书开始直至主事,再加上部吏,平均分摊赔偿其中的一百五十万两,剩下的一百万两由户部逐年弥补。
一百五十万两白银不是个小数字,就算是均摊到每个人头上,也绝对让人哭爹叫娘,很多人甚至不得不典卖家产。负责追索亏空的允祥因此遭到外界指责,认为他过于苛刻搜求,雍正听到后说这不关允祥的事,严查是我的旨意,是为了清除弊窦。
眼见皇帝主动揽下责任,众人再心怀不满、牢骚满腹,都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当然也有例外,履郡王允祹在康熙朝时曾署理内务府总管,同样被要求均摊赔偿,允祹咽不下这口气,就干脆把家用器皿摆到大街上进行贩卖,说是要凑钱补空,实际是借此丑化皇帝政策,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雍正闻讯大怒,斥以“不感激效力”,革去了允祹的王爵,将其由郡王降至固山贝子。
允祹没想到闹闹情绪居然就会把自己的王爵给“闹”掉,一时转不过弯儿来,仍然硬着头皮继续抗拒。雍正在这种事上根本就不讲任何情面,他下令将允祹的贝子爵也一并革掉,降为镇国公:你不是想不通吗?不要紧,等到你的爵位降无可降时,你的思想自然而然就通了!
对于雍正而言,削你的爵位都还是小意思,最狠的是抄家。敦郡王允䄉因为参加允禩党而被拘禁,他同时也有应赔银两,家里已经给他赔了数万两,但仍不够数,雍正便下令抄家,总计抄得金银六十多万两,这才罢休。
皇亲国戚尚且如此,一般官僚自然更不用说,内务府官员李英贵伙同他人冒支钱粮一百余万两,雍正二话不说,立马将李英贵家给抄了。久而久之,雍正“好抄人之家产”的说法便在社会上流传开了,“抄家皇帝”的名号亦不胫而走,甚至人们打牌时也把成牌称作“抄家和”。
与康熙极为在乎“仁君”的声誉不同,雍正就算被别人说成是冷面和不近人情也无所谓,他认为,这些要么是允禩党人为诋毁自己而在民间制造的舆论,要么是部分官民还不理解抄家的必要性:“若听任(贪官们)留下贪婪横取之赀财,肥身家以长子孙,则国法何在,而人心又何以示儆?”
一追到底
会考府的职责不光是清查过往的亏空,还要杜绝今后的亏空。雍正在设立会考府时就规定,今后无论哪一部门的钱粮奏销事务,都必须由会考府来进行把关审核。
主持会考府的允祥为官清廉,即便应得应分的合法收入也常常固辞不受,比如在他被封为亲王后,雍正本来要按自己被封亲王时得银二十三万两的例子赐给,但允祥谦谢力辞,最后只接受了十三万两,雍正说他“清洁之操,一尘不染”,完全够得上一个“廉”字的评价。有允祥在会考府坐镇,各部院的官员们都很难再方便地从奏销上做手脚了。会考府设立不到三年,办理部院钱粮奏销事件五百五十起,其中驳回改正的达到九十六起,占到所办事件的六分之一以上,足见会考府的审核有多么严格。
康熙末年,相对于中央糟糕的财政状况,地方上其实更加不容乐观,雍正初登大宝就得知,“近日道府州县亏空钱粮者正复不少”,“藩库钱粮亏空,近来或多至数十万”。康熙在世时,因为要施行所谓“仁政”,所以对于这些地方上的亏空,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是采取了一些勒令追补亏空的措施,也只是虚应故事。
现在雍正当家,结合藩邸时的观察和分析,他认为各地之所以纷纷出现钱粮亏空的现象,皆因吏治腐败,地方官员不是受到了上司的勒索,就是自身贪污侵夺。在他看来,不管是上司勒索,还是自身贪污,犯下的都是“负国营私”的大恶,都必须彻底革除,总而言之,今后再不能行妇人之仁,搞什么“以宽仁为怀”了。
在雍正举行正式登基仪式前,内阁官员替他草拟登基恩诏,拟稿中按照以往惯例,开列了一条豁免官员亏空的赦令,以显示新皇帝的恩典。雍正审阅时很不满意,说你们这样做是在助长贪官们的侥幸心理,若新君靠这个收揽人心,以后官吏侵吞钱粮的事还怎么杜绝?
他当即下令撤销了赦令,即位后仅一个月,又向户部下达上谕,要求各省对钱粮亏空进行全面清查,如出现亏空现象,必须在三年内补足,且不得苛派民间,以后如再发现有亏空者,“决不宽贷”。
康熙朝时地方上若出现亏空,一般允许留任以弥补清空,但精明的雍正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留任清补者必然要以新的贪污来补充旧项,挖新坑填旧坑。
“不取于民,将从何出?”这个道理大家都能想得明白。雍正给吏部专门发出上谕,规定亏空者不可复留原任,只有那些没有贪污嫌疑,经考查尚可为官者,在清还完毕后,才能由大吏奏请继续官复原职,至于贪官,不管有没有清还完毕,对不起,都不会再有重戴乌纱帽的机会了。
两湖地区是亏空的重灾区,湖北布政使张圣弼任期尚不满两年,就被参革职,前湖广总督满丕涉嫌包庇,因已死才免去追究。雍正在参劾奏折上批道:“该!该!该!该!只是便宜了满丕等,都走开了。不要饶他们,都连引在内方畅快。”
“畅快”的意思就是一追到底,在清查中被揭发的贪官,首先是要被免职,其次就是抄家籍没。抄家是官衙和原籍两地同时抄捡,为的是防止贪官隐藏财产。抄完家之后,一切家产都将被予以估价变卖,从而尽可能地完纳应偿亏空数额。
小说《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家族三代主持江宁织造,他的祖父曹寅做过康熙的伴读和御前侍卫,康熙六下江南,曹寅接驾四次。如此天下望族,正是毁于雍正朝的亏空案中,在曹雪芹十三岁时,他任江宁织造员外郎的叔父曹(也有考证是其父亲)因织造亏空等罪被革职入狱,次年曹家即被抄,从此一蹶不振,直至彻底没落。
抄家显然是童年曹雪芹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红楼梦》里在讲述到相关场景时,相信一般读者即使隔着纸页和年代,亦能感受到那种天崩地裂般的震惊和痛苦——“只听见邢夫人那边的人一直声的嚷进来说:‘老太太,太太,不……不好了!多多少少的穿靴戴帽的强……强盗来了,翻箱倒笼的来拿东西。’……(贾琏)一进屋门,只见箱开柜破,物件抢得半空,此时急得两眼直竖,淌泪发呆”。
反套路
雍正经常告诫臣下,他是在藩邸四十余年的雍亲王,意思是你们没有什么事能欺瞒我,你们曾经玩过的那些把戏,我也都一清二楚。
在追赔过程中,地方官员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如既往地会把他们在前朝证明成功的那些套路拿出来,比如说将侵欺报作挪移。侵欺是指贪污肥私,挪移主要指因公挪用,虽然都是亏空,但二者性质有所不同。按照常规,朝廷在进行处分时,总是对挪移的谅解多一些,要惩治一般也是先惩治侵欺,而后再惩治挪移。
雍正独具只眼,看出了以往的漏洞所在,他指出贪官们往往借机取巧,故意用挪移之名来掩盖侵欺之实,等到实在无法掩饰时,便将亏空多的部分当作挪移,亏空少的部分当作侵欺,以达到避重就轻,得以免罪或不被判以重罪的目的。
想钻我的空子?没门!雍正来了个反套路,他指示当遇到侵欺、挪移案时,不管哪个案子先发生,一律先处理挪移案,再处理侵欺案。此举虽然违反常理(等到情况正常,这一处理顺序又被重新恢复过来),但就当时的实际情况来说,却切中了命脉,对惩治贪官极为有效。
雍正是个不拘虚名和俗套的人,只要想得出就一定做得出。过去追赃,有的地方会让官民代为清偿,雍正坚决不允许,说纵使那个地方的官民生活富裕,但“只可为地方兴利,不可令为他人补漏”。
一般官民不能帮助贪官“补漏”,不过贪官的亲戚可以,而且还要勒令帮助,就是你想帮得帮,不想帮也得帮。雍正对此有他的一套逻辑,他认为自古“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贪官们贪得盆满钵满,亲戚们多少总能分得一点油水,另外还有一种平时以清官形象示人的伪清官,在沽名钓誉、假装清廉的同时,却放纵宗族亲友接收贿赂。在雍正看来,勒令贪官的亲戚帮助赔偿,并没有任何道义上的问题,反正你们以前从贪官那里得到的好处都不干净,现在不过是如数吐出来而已。
雍正甚至一度还下令对贪官亲属也进行抄家,当然这又显得太过分了,由于株连的人过多,几年后终于被迫停了下来。不过他这种大张天罗地网,横竖就是不给贪官一点活路的做法,也已经给世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面对严厉的追查和巨大的压力,一些贪官在被参奏或被撤职后就选择了自杀。中国古代讲究“死者为大”,还有一句俗话叫“杀人不过头点地”,人一死,不但查案的线索可能因此中断,死者生前的亏空和过失似乎也应该得到原谅,难道还要继续揪着不放不成?
如果是别的皇帝,不管之前制造的声势有多大,到了这个时候,也就不得不偃旗息鼓,放对方一马了,有的没准还要假惺惺地安慰一下死者家属,以示宽宏大量,既往不咎。可是雍正偏不如此,他最讨厌、最反对的就是虚情假意邀买人心,按照他的分析,这些贪官之所以自杀,是“料定在东窗事发后,家财官职都不能保,与其这样,不如以一死抵赖,把赃物留给子孙”。
如意算盘打得真好啊,可我会让你们得逞吗?做梦!雍正下令对自杀者的嫡亲子弟连同家人严加审讯,父债子还,天经地义,“所有赃款着落追补”,总之,决不容许任何一个贪官的子孙安享赃私。
在整个清查过程中,有的督抚相对积极,基本能达到雍正的要求,然而还有些督抚并没有能够很好地执行严追政策。这些大员在纠举属员时可能会很严厉,但审结时为了让属员对自己感恩戴德,常常从宽开脱,为此雍正又亲自选派得力大员前往地方就职,以推动该处的清查及其吏治,田文镜因此脱颖而出。
田文镜是汉军正蓝旗人,捐纳监生出身。古代做官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通过科举考试做官,一种是通过捐银、捐米得到官职,后者即为捐纳。捐纳作为制度,始于明朝,到清代盛行起来。捐纳本身也是要有资格和条件的,不是谁出了钱都行,监生是国子监的学生,例在条件之内,不过与科举入仕者相比,其官运往往相差很远。田文镜二十二岁出任县丞,九年后升任知县,又熬了十三年,才得以升任知州,次年由外官调京城任职,十六年间,历任吏部员外郎、刑部郎中、监察御史,直至五十五岁当上内阁侍读学士。
田文镜生性刚直,严于执法,退一步说,即便他不是监生而是科举出身,在“宽仁”为政的康熙朝也不可能得到重用。
至康熙驾崩时,田文镜已经六十一岁,却依旧还是个没有什么实权的侍读学士,是雍正即位,为他带来了改变命运的契机。1723年春天,雍正得知山西受灾,准备及早赈恤,但山西巡抚德音却奏称本省并无灾荒,收成很好,无须赈济。正好此前田文镜奉命去华山告祭,曾路过山西,雍正就向他打听详情,田文镜如实汇报:“以臣亲眼所见,山西确实正处于严重的灾荒之中,百姓饥馑流亡,其状甚惨。”
康熙临政时,一味要求臣下“临下以简,御众以宽”,长此以往,官场反而形成了一种瞒上不瞒下,互相进行包庇的风气,即便少数以清廉著称者也不理政事,不问民间疾苦,总之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田文镜能够勇敢地打破这种官场恶俗,让雍正很是高兴,称赞他“直言无隐,深属可嘉,若不是一个忠国爱民的人,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雍正随即罢免了德音的职务,并派田文镜前往山西赈济灾民。田文镜抵晋后,经过统筹策划,多方核查,很快就顺利地完成了赈灾事务,灾民因此获救者达七八十万之多。
发现田文镜不仅忠君不欺,而且果断干练,雍正遂任命他为山西布政使,使其跨入了地方大员的行列,第二年又调任其为河南布政使,将他派到河南去清查亏空。
罢考事件
本以为仕途已经触及了天花板,就数着日子等退休了,不料还能得到超越常规的提拔和重用,辉煌前景也才刚刚开始,就连田文镜本人对此都有些难以置信。这里需要澄清一点的是,有记载说田文镜是雍正的藩邸旧人,但资料显示,雍正是满洲正黄旗人,被封雍亲王时管的是镶白旗,而田文镜属正蓝旗,两人此前并无任何隶属或交接关系,雍正自己也表示即位前甚至不知道田文镜为何方神圣:“朕在藩邸,不但不识其面,并不知其姓名。”
皇帝的赏识令田文镜感激涕零,说雍正对他的知遇之恩“天高地厚”“至深至渥”,而他只是“一介庸才,至微极陋”,那么,如何才能报皇帝的大恩呢?——鞠躬尽瘁都不够了,只有怀着一片赤诚之心,任何时刻都不怠惰,任何事情都不苟且才行!
田文镜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他老成练达,在入京前就积累了二十多年的基层实干经验,精于刑名、钱谷、治河、防盗,而且雍正“威严政治”的政纲又正好与其办事作风相合,只要放手让他到地方上去进行施展,即有如鱼得水之感。这个已经六十多岁的老头子一到河南,便像个上足发条的小伙子一样,天天生龙活虎地处理着政务,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还没等他将亏空清查深入下去,当地就发生了“罢考”事件。
华北各省气候对其农业收成影响极大,一般情况下,若是雨量歉微的话,很难指望农作物获得丰收,可是一旦出现滂沱大雨,导致黄河决堤则更不得了,那就不是丰收不丰收的问题,而是要颗粒无收了。河南尤其如此,该省地处黄河中下游,泥沙淤积,河床被不断抬高,黄河极容易泛滥成灾。在田文镜赴任之前,河南之所以连年灾歉,百姓流离失所,究其原因,就与黄河堤防失修有关。
河南的黄河堤坝都是由附近平民自行修建,自康熙朝起才开始由政府出资招募民工修筑。这本来应该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仁政,但在实施紧急工程时,要想招募到足够数量的民工却并不容易,而平民认为责在公家,也不予理会,从而造成了堤防失修,水灾频繁。
还在田文镜到任河南前,因黄河堤防工程急需民工,开封府所属封丘县知县唐绥祖率先打破陈例,决定按照田地数量来出工,即每一百亩田出一个民工,绅衿也不例外。
1724年7月7日,田文镜抵任河南,上任伊时便对唐绥祖的做法予以肯定,认为首开了“士民一体当差”的先例。他要求在全省予以推广,提出以后民工的工银一律由政府支给,但民工必须由各州县普遍分派,具体办法是每五十亩或每两百亩田出一名民工,且“绅衿里民,一律当差”。
所谓绅衿,系指地方上有权有势者或在学的生员,绅衿以外的平民即为里民。清代律法明文规定,紧急时期平民均有应差义务,所以田文镜的规定其实有着合法依据,并不是头脑发热的结果,问题是当地绅衿已习惯了康熙时的政策,他们自认为属于体面的特权阶层,平时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怎么能跟普通民夫一样去修筑黄河堤坝呢?里民之中,若家中已有五十亩或两百亩土地资产的,那就是地主了,这些人也觉得自己享有特权,谁侵犯其特权,就对你一百个不满,认为你是在行“苛政”。
别的地方未始没有类似河南的情况,但地方官考虑所遇阻力之大,往往在酝酿期就选择了放弃,只有田文镜没有丝毫犹豫,说干就干。条令颁布后,他立即给雍正写去密折,说明了这一情况。
田文镜是尚严之臣,雍正是尚严之主,君臣可谓一拍即合,不过对于田文镜不顾厉害,一上任就推出如此急进的新政,连雍正都感到有些过度,赶紧用朱批提醒他一定要做好宣传解释,讲清利害关系,避免怨声四起。
朱批尚未送到田文镜手中,新政就已在河南遭到强烈抵制,尤以封丘县为最,当地绅衿、地主声称“征收钱粮应分别儒户、宦户”,强烈要求知县唐绥祖维护他们的所谓特权。此后,封丘生员王逊、武生范瑚等人拦截唐绥祖,强迫他取消新政,唐绥祖断然予以拒绝,使得众人群情激愤,于是决定以罢考的方式进行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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