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国改革-构建绿色家园 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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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生态文明是一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一、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

    当今世界,保护资源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我们党从世情国情出发,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的新要求,这既是对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破解经济社会发展日趋强化的资源生态环境约束的有效途径。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历史可见,不同时代条件下社会发展的基本约束条件是不同的。社会发展在农业文明时代主要受制于资源约束,商业文明时代主要受制于资本约束,传统工业文明时代受制于市场约束,现代工业文明时代受制于科技约束。只有破解了这些约束因素,才能顺利实现社会的持续发展。当代中国发展面临的约束是多元的,既有资源约束,也有资本约束,还有市场约束和科技约束,但最根本的还是资源生态环境约束。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代中国的资源生态环境对社会发展的承载力已经日趋严峻,资源生态环境的“短板”已经严重制约到经济社会的发展。

    从国内来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获得了长足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快速推进,人民生活水平总体实现了小康。但也要看到,我国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已成为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近年来,我国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总体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我国耕地、淡水、能源、铁矿等重要战略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均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到1/2。能源消费总量持续增加,能源利用效率不高。水、大气、土壤等污染仍然严重,固体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持续增加,生态系统更加脆弱,水土流失加重,天然森林减少,草原退化严重。发达国家两百多年工业化进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现阶段集中凸显。比如,我国化石能源特别是煤炭的大规模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根据权威估算,要使污染物排放处在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降解能力之内,全国最多能容纳1620万吨左右的年排放量。而实际情况是,我国的排放总量远远高于这一水平。2011年仅工业废气中的二氧化硫就达到2217.91万吨,烟(粉)尘达到1278.83万吨,远远超过环境的承受能力。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和区域治理污染任务十分艰巨;全国有的地表水国家重点监控断面劣于水环境V类标准,有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标准;多条流经城市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有的湖泊出现富营养化;有的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不到III类标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有许多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一些大中城市灰霾天数有所增加,酸雨污染程度没有减轻。在一些地方,人们呼吸新鲜空气、饮洁净的水、食无公害食品,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一个重要因素,严重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加强环境治理,才能有效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资源生态环境瓶颈的制约。

    从外部来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外贸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但以绿色壁垒和绿色遏制为基本手段的外部生态钳制日趋扩大,严重限制了我国的生态空间。一是绿色贸易壁垒缩小了我国出口空间。我国加入WTO以后,从2002年开始,就成为“绿色贸易壁垒”限制进口最多的国家之一。绿色标准提高了我国出口产品成本,比如,2010年5月,美国公布了一项汽车油耗和排放全国标准,根据该标准,每辆车平均生产成本提升1300美元,美国政府对美国厂商给予财政补贴。这种绿色标准实际上提高了中国汽车出口美国的门槛,限制了中国汽车拓展美国市场的空间。同时,发达国家还一方面要求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减排责任,并不断制造舆论、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开始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力图保持自身优势,进一步限制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空间。二是绿色贸易壁垒侵害着我国的生态主权。伴随人类社会从传统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换,生态主权开始成为最重要的主权,生态利益开始成为最重要的国家利益,生态财富成为国家最为重要的财富。而我国在国际贸易中:一方面,在国际产业链中,由于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较少,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处于不利的分工地位,许多时候成为低端产品的“世界工厂”,成为西方污染转移地,沦为“污染者天堂”,生态福利严重流失;另一方面,我国出口结构中能源资源型产品比重大,出口产品的平均资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强度大,虽然贸易总值是顺差,但在资源环境核算上却是“逆差”。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地区司牵头的课题组计算的结果表明,如果不考虑生产结构与贸易结构的差异性,约有30%的二氧化硫、25%的烟尘和20%的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源于出口贸易,外贸造成的二氧化硫“逆差”每年约为150万吨。长此以往,必将摧毁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中华民族将沦为“生态难民”。只有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进一步拓展我国发展的生态战略空间,打破西方绿色遏制;才能减少和遏制生态流失,保持国际贸易中生态收支的平衡;才能为经济社会永续发展打下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二、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就是指经济要素在地理空间上的分布状态,反映了以地理空间为载体的经济事物的区位关系和空间组织形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引导人口和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协调,有利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了东部率先、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使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挥。尤其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取得了重大成效,促进了国土开发空间结构的优化。但也要看到,我国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紧张,近三分之一的国土属于难以开发利用、不适宜人类居住和生产的空间。同时,我国国土空间复杂多样,地区差异较大。从资源分布看,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水土资源、能源资源和其他矿产资源,在区域间的分布很不均衡;从经济分布看,东部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国的60%,广大中西部地区只占40%;从人口分布看,东南部人口稠密,西北部人口稀疏。上述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调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必须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的要求,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当前需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第一,要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中具有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的作用。必须按照国家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区,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具备较好的农业生产条件、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农产品主产区,要着力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对影响全局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同时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实行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财政政策;逐步实行按主体功能区与领域相结合的投资政策;在国家产业指导项目调整的基础上推行适应不同主体功能区的产业政策;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政策;实行引导人口有序流动的人口管理政策;根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环境承载能力,提出分类管理的环境保护政策。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在强化对各类地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评价的基础上,按照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别化的评价考核。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评价,弱化经济增长的评价;重点开发区域,要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价;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要实行农业发展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防止这些地区盲目追求经济发展速度;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则主要评价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完善区域规划编制,做好专项规划、重大项目布局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衔接协调,研究制定各类主体功能区开发强度、环境容量等约束性指标,并分解落实;不断完善覆盖全国、统一协调、更新及时的国土空间动态监测管理系统,开展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跟踪评估。

    第二,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必然要求。要进一步优化城镇布局,健全城镇体系,促进城市集约紧凑发展,围绕区域中心城市,明确各城市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分工,推进城市间的功能互补和经济联系,提高区域的整体竞争力。要不断优化空间结构,减少工矿建设空间和农村生活空间,适当扩大服务业、交通、城市居住、公共设施空间,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控制城市蔓延扩张、工业遍地开花和开发区过度分散。要继续优化人口分布,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主城区的人口规模,增强周边地区和其他城市吸纳外来人口的能力,引导人口均衡、集聚分布。要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高附加值转变,增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发展都市型农业、节水农业和绿色有机农业;积极发展节能、节地、环保的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尽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要尽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大力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壮大循环经济规模,广泛应用低碳技术,大幅度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和水资源消耗以及污染物排放等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全部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和污水达标排放;加强区域环境监管,建立健全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机制。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加强交通、能源、水利、通信、环保、防灾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的区域一体化和同城化程度。要优化生态系统格局,把恢复生态、保护环境作为必须实现的约束性目标任务,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净化水系、提高水质,切实严格保护耕地以及水面、湿地、林地、草地和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好城市之间的绿色开敞空间,改善人居环境。

    第三,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海洋资源作为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与其他资源一起,在整个资源大系统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正在显示着越来越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随着许多陆地资源的日益减少,人类对海洋资源的依赖将日益增大。加快对“蓝色国土”的资源开发和保护,对保障国家安全、缓解资源和环境的瓶颈制约、拓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空间,将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要坚持陆海统筹原则,依据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及极地区域的不同法律地位和自然属性,制定和实施海洋发展战略,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坚持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海洋环境整治与陆源污染控制相结合,以近岸海域资源环境保护为主,逐步向远海拓展,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发展模式,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坚持实施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海洋环境监督,加大海洋污染控制和治理力度;加强海洋生态的调查与评价,促进海洋生态自然恢复。坚持海洋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拓展海洋公共服务领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整合海洋科技发展资源,健全海洋人才培养和使用制度,提高科技对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贡献率。增强忧患意识,树立海洋安全观念,强化对管辖海域的监管,保障海上通道和交通安全,维护我国领海主权和海洋权益。

    三、全面促进资源节约

    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我国以相对不足的资源禀赋,支撑了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30多年的快速增长,对巩固农业基础、完善工业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化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人口持续增加,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力弱成为我国在新的发展阶段的基本国情。如我国的耕地、草地、林地、淡水等资源总量都位居世界前列,但人均拥有量却分别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43%、14%、33%和25%;主要矿产资源煤炭、石油、铁矿石和铜的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7%、5.4%、50%和25%。同时,我国粗放外延的资源利用方式还存在严重的浪费和效率低下现象。据统计,我国每万元GDP消耗原煤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倍,每万元工业产值用水量也是国外先进水平的10倍,第二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只相当于美国的1/30、日本的1/18、法国的1/16、德国的1/12和韩国的1/7。我国还正处在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未来一个时期对资源能源的需求还将持续增加。近十年间,我国矿产资源供应总量增速比前十年平均值提高0.5~1倍,也高出同期世界平均增速的0.5~1倍。即便如此,也难以满足需求的快速增长,矿产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石油、铁矿石、铝土矿、铜、钾盐等大宗矿产对外依存度均超过50%的警戒线。如果现行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没有重大转变,今后我国主要矿产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资源短缺从部分矿种向全面短缺演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是对我国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是缓解经济发展的资源约束、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一,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目前,全社会对资源紧缺状况仍然认识不够,节地、节水、节能、节矿还没有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影响到资源节约集约、降耗减排措施的有效推行。我们必须树立资源节约观,充分认识土地、矿产资源的稀缺性,从宣传教育、法制建设、政绩考核、财税体制、标准规范等各方面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强化节约资源理念,逐步形成与资源节约型社会相协调的资源利用方式。要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发挥规划计划的管控和引导作用,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支持节能低碳产业和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发展,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实行供需双向调节,继续加强和改进供应调控,同时强化需求管理,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推动需求结构、产业结构、要素投入结构的全方位调整;实行差别化管理,结合产业特点、区域实际和利用绩效制定差别化的资源供应政策,加强与投资、财税、信贷、环保等政策的协调联动,促进资源节约和优化配置。

    第二,要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要抓紧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和措施,控制总量、增加流量、盘活存量,形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倒逼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抓紧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严格控制城市用地扩张。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办法。推进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完善房地产用地有偿使用方式。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要素市场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矿产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建立国家水权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严格水资源保护,建设节水型社会。着力推进资源科技创新,培育资源新兴产业。

    第三,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用途管制。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进行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管理,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到2015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8.1亿亩和15.6亿亩。要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管理,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统筹规划、聚合资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推进基本农田质量建设。要按照节约用地、保障农民权益的要求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程序,提高补偿标准,逐步落实同地同价原则,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第四,要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形成能源和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深化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实施地质矿产保障工程,加大对石油、天然气、煤、铁、铜等大宗紧缺矿种和重要成矿区带的勘查投入力度,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后备基地。全面实施矿产资源规划,建立战略资源储备机制,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和矿业经济区建设。按照“公益先行、基金衔接、商业跟进、整装勘查、快速突破”的要求,抓紧建立地质找矿新机制,尽快实现地质找矿重要突破。同时,还要着眼全球积极拓展我国资源安全供应渠道。

    第五,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从本质上说,循环经济就是一种生态经济。发展循环经济是节约资源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利用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形成一种制度,规定生产者对其产品在被最终消费后继续承担相关环境责任,消费者对废弃产品及包装按规定进行分类并承担把它们送到相关回收处的义务。这样就能在生产和消费的各个环节上,充分发挥政府、行业协会、生产者及消费者的不同作用,形成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同时,还要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规范企业和全体公民的生产生活行为,促使人们在生产、流通、消费、废弃这样一个物质循环过程中对产品有效利用,进而推动循环经济健康发展。

    四、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我国主要由于工业污染物排放和生活垃圾排放以及森林植被破坏,造成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存安全。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促进自然生态修复,必须把党的十八大提出的“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水利建设,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目标要求,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抓紧抓好。

    第一,要积极防治工业污染。近年来,我国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定区域和流域污染治理、有害废弃物和核污染防治以及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均取得了一定成效。2005年以来,关停污染严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钢铁、水泥、铁合金、炼焦、造纸、纺织印染等企业8万多家,并对水泥、电力、钢铁、造纸、化工等重污染行业进行综合治理和技术改造,使这些行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呈下降趋势。基本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要求的单位GDP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的指标任务。在此基础上,“十二五”规划首次对减排任务较重的重点工业行业、城镇居民生活污染、农业污染源等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到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比2010年的2551.7万吨、2267.8万吨各减少8%,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01万吨、654万吨;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8万吨、2046.2万吨,比2010年的264.4万吨、2273.6万吨各减少10%,分别新增削减能力69万吨、794万吨。同时要求,火电行业二氧化硫削减16%、氮氧化物削减29%,钢铁行业二氧化硫削减27%,水泥、造纸、纺织印染行业污染物削减10%以上;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按8%和10%的总体削减水平确定行业减排任务;城市污水处理率提高8个百分点,到2015年达到85%。为了完成上述指标任务,提出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强化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加强污染减排能力建设三项主要任务,确定了提升脱氮除磷能力、继续加大水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推进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开展农业源污染防治、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五个方面的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力争使工业污染问题得到根治。

    第二,大力实施自然生态修复工程。所谓生态修复是指对那些在人类活动影响下受到破坏的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实现生态系统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我们党和政府针对我国资源环境的严峻状况,不仅强调要控制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更强调要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保护好草原和湿地;继续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区、海岸带的保护和管理,治理水土流失、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保护生物多样性,把生物资源有效保护和利用结合起来。2007年,胡锦涛同志在APEC会议上作出了我国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的承诺,提出了各国联手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四点建议:坚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合作应对;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公约主导地位;坚持科技创新。并倡议建立亚太森林恢复和可持续管理网络,树立了中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誉。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突出矛盾,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原则,积极探索与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系统功能恢复与重建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确保到2020年实现我国成为生态环境良好国家的目标。

    第三,要加强国际合作。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全人类共同面临的课题。加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共同应对能源、矿产、水资源以及全球大气变化等问题,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生态无国界”,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是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共同家园。全球性的资源和环境危机,要求世界各国采取一致行动。合作才能取得共识,合作才有力量,合作才能共谋发展。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方面,我国面临严重的资源环境危机,必须努力解决自身的问题,树立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另一方面,积极倡导和支持全球领域的资源环境国际合作,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的前提下,广泛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各种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建立公平合理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机制。全面有效参与各种多边、双边气候变化合作,利用国际资金和技术,增加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我国已加入多项环境公约、议定书及修正案,内容涉及大气、危险废物、自然保护和陆地生物资源等各方面。同时,不断拓展和深化我国的双边环境,已同美国、日本等国家签署了双边环境保护合作协议或备忘录,同一些国家签署了核安全合作双边协定或备忘录,双边合作已遍布全球各大洲,合作范围涵盖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安全等所有重要领域。特别在区域生态环境合作中始终坚持“睦邻、安邻和富邻”政策,大力加强和推动与周边国家或相关地区的生态环境合作,参与区域合作机制化建设,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建设美好和谐的新世界。

    五、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制度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石。制度缺失和体制机制不合理,是导致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大任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这种制度体系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公共管治、市场和国际管理的制度体系等。

    第一,加强立法,规范人与自然的关系。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制定和实施节约和环保的法律法规方面已经作了一系列工作: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初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综合经济与环境核算(绿色GDP)体系框架;逐步开始对有关资源环境的财政金融税收政策、法律规定进行调整等。这些法律法规,对保护资源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发挥了重大作用。但现有的法规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许多法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依据世情国情变化和现实需求,及时研究制定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法律法规,及时做好现有法律法规的“修、改、废”工作,形成较为完备的生态文明建设法规体系。要尽快把实践中形成的生态环保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完善主要工业耗能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机动车等能效标准,制定主要耗能行业节能设计规范、建筑节能标准、建筑物制冷采暖温度控制标准等,加大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保护力度。

    第二,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生态文明,本身就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必然要求有一整套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来保障。一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二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和海洋资源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三是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坚持使用资源付费和谁污染环境、谁破坏生态谁付费原则,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稳定和扩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范围,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区耕地用途,有序实现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提高工业用地价格。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四是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时公布环境信息,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者严格实行赔偿制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容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和约束单位污染物排放量、排污行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以排污问题安排项目、配置产能;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限期达标和强制淘汰制度,坚决淘汰那些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设施;加强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制”;要建立健全灾害预警系统,构建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要不断强化政府责任,积极推动节能减排目标和国家中长期能源战略的实现,加强节能减排管理,形成“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奖罚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节能减排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第四,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就是“指挥棒”和“风向标”,决定着干部努力的方向。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要坚持注重考察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是否协调统一、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是否协调统一、当前发展与永续发展是否协调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坚决纠正只关心招商引资和经济增长速度,疏于考虑生态承受力和资源消耗度的倾向。同时还要注重干部考核评价结果的价值运用,对那些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既实现了经济发展又保护了生态环境的优秀干部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那些只顾眼前利益,造成环境污染,破坏自然生态的干部批评教育、督促整改,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第五,大力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文化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表现形式是文化。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面临的矛盾,本质上是文化危机,其根源是由于旧的文化价值观念、活动行为方式和文化体制机制中的一些不合理因素造成的。因此,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这一论断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定了具体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社会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生态文明教育机制,形成从家庭到学校再到社会的全方位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各种创新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普知识和价值取向,从而将生态文明的理念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增强全民的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全民的生态文明观、文化价值观,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营造关爱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总之,建设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发展正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挑战和机遇并存。只要我们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就一定能够开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局面,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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