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名著-普吕梅街牧歌和圣德尼街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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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几页历史

    一 善始

    紧接着七月革命的1831和1832这两年,是历史上最特殊也最惊人的一个时期。这两年好似两座高山,耸立在前前后后那数年之间,显示革命的高峻,悬崖峭壁赫然可见。各种体制、狂热信仰和理论风云变幻,文明基础的社会民众、利害相关并依存的牢固群体、法兰西古老结构的旧貌,在这期间随时忽现忽隐。这类显现和隐没,都被称为抗拒和运动。不过,时而也能看见真理闪光,看见人类灵魂的这颗太阳放射光芒。

    这个令人瞩目的阶段相当短,过去已有一段时间,现在我们再回顾反思,就能抓住主要脉络了。

    我们试论之。

    王朝复辟时期是个过渡阶段,难于下定义,其间有疲惫、怨艾、物议、沉睡、喧扰,这仅仅表明一个伟大民族赶完一段路程。这类阶段非常独特,往往让那些想从中渔利的政客上当。开头,整个民族只有一种要求:休息;大家只有一种渴望:安定;大家只有一种野心:当小百姓;换句话说,就是过安稳日子。大事件、大机遇、大冒险、大人物,谢天谢地,这些见得多了,已经烦透了。人们宁愿舍弃恺撒,而要普吕西亚斯[586],宁愿舍弃拿破仑,而要伊夫托国王[587]。“那个小国王多好啊!”从天亮就赶路,艰难跋涉了一整天,一直走到天黑:头一程跟随米拉博,第二程跟随罗伯斯庇尔,第三程跟随波拿巴,人人疲惫不堪,都想要一张床。

    献身精神已疲软,英雄主义已衰老,野心餍足壮志已酬,富贵荣华已到手,那么还寻求,索求,恳求,乞求什么呢?一个安乐窝。这东西得到了,拥有了安定、宁静和闲适,也就心满意足了。然而,与此同时,有些事实又冒出头,也开始敲门,要求得到公认。这些事实从革命和战争中产生出来,是活生生的存在,有权在社会上定位,而且在社会上安顿下来了;但这些事实通常是中士和先行官的角色,只为各种原则准备住处。

    于是,政治哲学家们面前就出现这种情况:

    疲惫的人们要求休息,同时,既成事实也要求得到保证。保证之对于事实,正如休息之对于人民,可以说是一码事。

    这是英国在护国公[588]之后,对斯图亚特王朝的要求,这也是法国在帝国之后,对波旁王朝的要求。

    这种保证是时代的需要,非同意不可。这种保证,表面上由王公们“赐予”,而其实,乃是事物的力量所给与的。这一条富有教益的深刻真理,斯图亚特王室在1660年浑然不觉,而波旁王室在1814年甚至一无所见。

    拿破仑垮台时,返回法国的那个命定的家族,不幸天真到极点,竟认为是它赐予的,而且可以收回它所赐予的东西;它还认为波旁王室拥有神圣的权利,而法兰西则一无所有;路易十八宪章中让出的政治权利,不过是那神圣权利的一根枝杈,由波旁家族折下来,恩赐给人民,直到有朝一日,国王心血来潮就夺回去。按说,波旁王室在赠予时既感不快,就应当意识到这并不是它的赠予。

    到了19世纪,波旁王室便一副怄气相了,每逢全民族兴高采烈,它就怒形于色。我们在这里用一个粗俗的字眼儿,即通俗而实在的字眼儿,它总呱嗒着脸。人民早就看出来了。

    它自以为强大,只因帝国像舞台上一个布景,从它面前给搬走了,殊不知它本身也是那样给搬来的。它没有看到,它也握在搬开拿破仑的那只手掌里。

    它是过去的东西,也就自认为有根基,其实不然;它是过去的一部分,而整个过去是法兰西。法国社会的根须绝没有深入波旁家族里,而是长在民族当中。这些看不见而又生机勃勃的根须,绝不构成一个家族的权利,而构成一国人民的历史。这些根须四处伸延,唯独不到王座下面。

    对法兰西而言,波旁家族只是它历史上的血腥突出的节疤,已不是它命运的主要因素和它政治的必要基础了。人们可以抛开波旁家族,而且抛开了二十二年,持续的问题已经解决,波旁家族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在热月9日还想象路易十七当政,在马伦戈大捷那天还想象路易十八在统治,怎么可能意识到这一点呢?有史以来,王公们还从来没有如此无视事实,无视事实所包含并颁布的那部分神圣权威。所谓国王权利的这种下界的妄念,还从来没有如此否认上天的权利。

    天大的谬误,导致这个家族又伸手取回1814年“赐予”的保证,取回他们所称之为的让步。实在可悲!他们所说的他们的让步,正是我们赢得的成果;他们所谓的我们的侵占,也正是我们的权利。

    复辟王朝自以为战胜了波拿巴,在全国有根基,也就是说自认为力量强大,根深蒂固,觉得时机一到,就突然打定主意,孤注一掷了。一天早晨,它挺立在法兰西面前,提高嗓门,否认集体的名分和个人的名分,否认人民的主权和公民的自由。换句话说,它否认了人民之所以为人民,公民之所以为公民的原本。

    这就是七月敕令的臭名昭著法案的实质。

    复辟王朝垮了。

    它垮得合情合理。然而应当指出,它并不是绝对敌视一切形式的进步。但是,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它却袖手旁观。

    王朝复辟时期,全国习惯了心平气和地讨论,这是共和时期所缺乏的;全国也习惯了在和平中求强盛,这也是帝国所缺乏的。自由而强盛的法兰西,成为鼓舞欧洲各国人民的景象。在罗伯斯庇尔统治时期,革命有了发言权;在波拿巴统治时期,大炮有了发言权;在路易十八和查理十世统治时期,就轮到才智发言了。大风止息,火炬重又燃起;只见宁静的顶峰上,闪烁着思想的纯洁之光。那美妙的景象,又有益又迷人。这十五年间可以看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任人唯贤等,这些对思想家已十分陈旧、而对政治家却极为新鲜的伟大原则,在和平环境并在公开场合发挥作用了。这种局面一直延续到1830年。波旁家族不过是文明的一个工具,在上天的手中折断了。

    波旁家族下台时气度恢宏,但不是他们,而是人民表现出来的。他们离开宝座时神态严肃,但已丧失威望了。他们步入黑夜,并不是那种隆重的引退,而能给历史留下巨大的伤怀,既不像查理一世那样保持幽灵般平静,也不像拿破仑那样发出雄鹰般长啸。他们离开了,仅此而已。他们放下王冠,也没有保住光环。他们神气十足,却毫无威仪。在一定程度上,他们违背了遭逢厄运时所应有的庄严。查理十世在去瑟堡的途中,命人将一张圆桌改成方桌,看来,他特别关心别坏了礼仪,而不在乎要倾覆的君主制。这种萎缩退化,足令热爱他们本人的那些效忠者伤心,也足令赞赏他们家族的严肃者伤心。人民,却是值得钦佩的。忽然一天早晨,国民遭到王室叛乱的武装袭击,但国民感到无比强大,并没有动怒。他们自卫,而且有节制,让事物各归其位,将政府置于法律的轨道,将波旁家族置于流放的路上,可惜呀!到此就止步了。他们把老王路易十世从遮蔽过路易十四的华盖下拉出来,却轻轻地放在地上。他们触到王族成员的躯体小心翼翼,心中唯有悲凄。当年,在街垒巷战那日[589]之后,纪尧姆·德·维尔说:“那些惯于博得大人物欢心的人,那些像从一根树枝跳到另一根树枝的鸟儿,从厄运跳到旺运的人,要显示胆量,反对处于逆境中的君王,是非常容易的事;然而在我看来,君王的命运,尤其遭难的君王的命运,始终应当受到敬重。”忆起这番话并在全世界面前付诸实践的,似乎不是一个人,也不是几个人,而是法兰西,整个法兰西,胜利了并陶醉在胜利中的法兰西。

    波旁家族带走了尊敬而不是惋惜。正如刚才讲的,他们的不幸大于他们本身。他们在地平线上消失了。

    七月革命伊始,在全世界敌友就分明了。有些人欢欣鼓舞,前来投奔,另一些人则转过身去,这要由各自的天性而定。在这一拂晓的最初时刻,欧洲的君主们又惊诧又伤了自尊心,好似猫头鹰闭上眼睛;等再睁开便射出凶光了。惊惧可以理解,气恼也情有可原。这场奇异的革命只引起轻微的震动,连视为敌人并使其流血的那份光荣,都没有给予战败的王朝。专制政府总希望自由力量自我谤毁,认为七月革命不该来势那么猛,进行得又那么温和。况且,也没有发生任何企图破坏这场革命的事件。最不满的人、最恼火的人、最害怕的人,最后也都欢迎这场革命。我们不管有多大私心和怨恨,在这场事变中也能感到,有个合作者在人之上效力,不能不油然而生一种神秘的敬意。

    七月革命是人权击垮事实的胜利。这真是光辉灿烂的事物。

    人权击垮事实。正因为如此,1830年革命放射光芒,也正因为如此,革命显示了宽容。获胜的人权,根本不需要使用暴力。

    人权,就是正义和真理。

    人权的特性,就是永葆美好和纯洁。既成事实,如果极少包含或者根本不包含人权,那么即使表面上最为需要,即使最为当代人所接受,随着时间的延伸,也必定要变成畸形的、丑恶的,甚至怪诞的。要想一下子就验证,既成事实能达到何等丑恶的程度,只需隔着几世纪,看一看马基雅弗利就够了。马基雅弗利绝不是个凶神恶煞,不是魔鬼,也不是无耻下流的作家,他仅仅是个事实而已。不仅仅是意大利的事实,还是欧洲的事实,16世纪的事实。他似乎十分可憎,以19世纪的道德观念来看的确如此。

    人权和事实的这种斗争,从人类社会之初延续至今。结束决斗,让纯洁思想和人类实际相融合,以和平方式让人权和事实相互渗透,这就是贤哲的工作。

    二 不善终

    然而,贤哲的工作是一回事,机灵者的工作是另一回事。

    1830年革命很快就止步了。

    革命一旦搁浅,机灵者就来拆毁沉船。

    在本世纪,机灵者自封为政治家;结果用来用去,政治家一词就多少染上点行话的色彩。的确不应忘记,哪里只讲机灵,哪里必行小器。机灵者,庸人之所谓也。

    同样,政治家,有时也是民贼之所谓。

    照机灵者的说法,像七月革命那样的革命,是割断的动脉管,必须赶紧接上。人权,如要求过高,就会引起社会动荡。因此,人权一经确认,就应当巩固国家。自由一有保障,就应当为政权着想。

    事情到这里,贤哲还没有同机灵者分家,但是开始有了警觉。政权,就算这样吧。然而先得明确,政权是什么呢?其次要明确,政权从何而来?

    机灵者似乎没有听见低声的异议,还继续他们的勾当。

    这些政客善于给自己的图谋戴上必要性的面具,他们声称一场革命之后,如果是在君主制国度里,人民最迫切的需要,就是找到一支王族。据他们说,这样,人民革命之后生活就能安定,也就是说,有时间包扎伤口和修缮房舍。王朝保存了脚手架,庇护了野战医院的医务人员。

    然而,找到一支王族并非总是易事。

    必要时,任何一个有才能的人,抑或任何一个有钱财的人都可以当国王。头一种情况如波拿巴,后一种情况如伊图尔维德[590]。

    不过,并非任何一个家族都可以成为王族,必须是年代悠久的世族才行,而几个世纪的皱纹不是一日之工。

    如果站在“政治家”的观点上看问题,当然不管其对错与否,那么一切革命之后,从中产生出来的国王应当具备哪些品质呢?他可以是而且最好是革命派,不管是亲身参加还是插手革命,不管是给革命抹黑还是增光,也不管使用的是大斧还是利剑。

    一个王族应当具备哪些品质呢?它应当是全国性的,也就是说,对革命不即不离,不采取行动,仅接受思想。它应由过去构成,有历史渊源,也就由未来构成,有一副讨人喜欢的面孔。

    这一切说明了为什么早期革命只要找到一个人,克伦威尔或者拿破仑就行了,而后来的革命则非要寻求一个家族不可,勃兰斯维克家族或者奥尔良家族。

    这类王族类似印度的无花果树,那种树枝条垂到地面就能扎根,长出幼树。每一支都能变成一支王族。唯一的条件就是俯向人民。

    这就是机灵者的理论。

    伟大的艺术也正在于此:给胜利多少配上一点灾难的声响,以便让获利的人世心有余悸,每走一步都散布点畏惧情绪,拉长过渡时期的弧度,直到进步稳慢下来,淡化曙光的色彩,揭露并削减热情的激烈度,削掉棱角和尖爪,往胜利中絮棉花,给人权穿上暖和舒服的衣裳,给高大的人民套上法兰绒装,赶紧扶持他们睡下,规定精力过旺的人节食,给大汉安排初愈病人的饮食,将事件纳入权宜之计的轨道,请那些渴望远大理想的人喝些甜酒加药茶,采取种种措施防止扩大战果,给革命安上遮光罩。

    这种理论,1688年在英国实施过,1830年又采用了。

    1830年那场革命,到半山腰停止。半拉子进步,近似之人权。然而,逻辑可不管什么差不多,绝似太阳无视蜡烛。

    是谁让历次革命停在半山腰呢?资产阶级。

    为什么呢?

    因为资产阶级就是得到满足的利益。昨天挨饿,今天吃饱,明天餍足。

    1814年拿破仑之后的现象,到1830年查理十世下台之后又重演了。

    其实,不该把资产阶级当成一个阶级。所谓资产阶级,无非是民众之间得到满足的那部分人。所谓资产者,就是现在有时间闲坐的人。一张椅子并不是一个社会等级。

    然而,急于要坐下,人类的步伐就可能停下。这往往是资产阶级的过错。

    不能因为共同犯了一个错误,就可以成为一个阶级。利己主义,也不是用以划分出来的一个社会阶层。

    再说,即使对待利己主义,也应当公正;人民中间称为资产阶级的那部分,经历了1830年的震荡之后,所渴望的状态,既不是搀杂冷漠和懒惰,并包含一点惭愧的那种委顿,也不是进入梦乡暂忘现实的那种休眠,而是立定。

    立定这个字眼有双重意思,既奇特又颇为矛盾:部队行进,也就是运动;停歇下来,也就是休息。

    立定,就是休整队伍,就是武装警惕着的休息,就是布置岗哨而又处于戒备状态的既成事实。立定意味昨天的战斗和明天的战斗。

    这是1830年和1848年的间隙。

    我们这里所说的战斗,也可以叫作进步。

    因此,无论资产阶级还是政治活动家,都需要有一个人出来喊这个口令:立定。一个“应时而生”的人。一个具有双重性的人,既代表革命,又代表稳定,换言之,能明显地协调过去和未来,从而巩固现在的一个人。

    这个人是“现成”的,他叫路易—菲力浦·德·奥尔良。

    二百二十一人将路易—菲力浦抬上王位。拉法耶特主持了加冕典礼,称他是“最好的共和国”。巴黎市政厅取代了兰斯大教堂[591]。

    半王位替代全王位,这就是“1830年的业绩”。

    等机灵者大功一告成,他们这种解决方式的大弊病也就显露出来。这一切,是在排除绝对人权的情况下完成的。绝对人权高喊一声:“我抗议!”接着,事情真可怕,人权又回到黑暗中。

    三 路易—菲力浦

    革命有威猛的胳臂和幸运的手;革命打得狠,选得好。即使不彻底,即使串种儿而不纯了,像1830年革命那样降到次等革命的地位,革命也几乎无一例外,总有上天的保佑,能保持足够的清醒,而不至于成为不速之客。革命一时黯然失色,但绝不会退位。

    当然,我们也不要过分吹嘘。革命同样会出错,而且出过严重错误。

    话题还是回到1830年吧。1830年虽然偏离,但还是幸运的。那场革命突然中止,随后建立起来所谓秩序,在那机构中,国王超过王位,胜任有余。路易—菲力浦是个不可多得的人。

    他父子二人,一个备受指责,一个备受尊敬,当然,历史会向他父亲提供减轻罪责的情节,而他则有全部私德和好几种公德。路易—菲力浦关注自己的健康、自己的前程、自己的形象、自己的事业;他了解一分钟的价值,有时却认不清一年的价值;他为人审慎、安详、平和、宽容,是好好先生,也是好好王爷;跟妻子同房,王府中专有仆人引导有产者参观他们夫妇的卧榻,在当年长房炫耀淫靡生活之后,这样展示正经的私生活就变得有益了;他会欧洲各种语言,尤为难能可贵的是,他懂得并会讲各种利益的话;他是“中产阶级”的杰出代表,而且超越这个阶级,至少比这个阶级伟大;他珍视自己的血统,但又极为明智,特别倚重自身价值,即使在血统问题上,他也表现得十分特别,自称奥尔良系,而非波旁系,他还仅仅是尊贵的殿下的时候,就俨然以正统大王爷自居,一旦成为国王陛下,他反而像个厚道的市民,在大庭广众说话啰哩啰唆,在亲随密友中间说话却简洁明了;他有吝啬的名声,但未经证实,其实,他既节俭,又为豪兴或职责而轻易挥霍;他有文学修养,但对文学没有多大兴趣;他有贵族气派,却没有骑士精神;他朴实、沉静,又很坚强,受到家人和族人的爱戴;他的言谈特别吸引人;他是个憬悟的政治家,内心冷漠,遵从眼前利益,事必躬亲,既不报恩也不结怨,用平庸琐事无情地消磨高才俊杰,善于利用议会的多数,批驳在王座下面神秘而一致的隐隐怨声;他感情外露,外露有时则失慎,但是失慎中又蕴含绝妙的灵巧;他点子多,脸变得快,脸谱也多,常借欧洲恫吓法国,又借法国恫吓欧洲;毫无疑问他爱国,但他更爱家;他视治理重于威权,视威权重于尊严,这种倾向有糟糕的一面:凡事务求成功,有时就不择手段,也不绝对摈斥卑劣行径,但也有顶用的一面:避免政治激烈冲突、国家分裂和社会灾难;他还特别细致、准确、警惕、关注、精明,而且不知疲倦,有时自相矛盾,自己违令负约;他在安科纳[592]大胆地反对奥地利,在西班牙顽强对抗英国,还炮轰安特卫普[593],赔偿普里查德[594],充满信念高唱马赛曲;他从不沮丧,从不疲倦,喜欢美好和理想、大胆的豪迈,喜欢乌托邦、幻想,也爱愤怒、虚荣和恐惧,具有坚忍不拔的全部个人素质,在瓦尔密当将军,在热马普又当士兵,八次险遭毒手,脸上笑容常驻,勇敢赛似榴弹兵,胆量比得上思想家,仅仅担心欧洲可能发生动荡,绝不在政治上大冒风险,随时准备牺牲生命,但绝不放弃自己的事业;常把自己的意志化为影响,以便让人服从一个聪明人,而不是服从国王;善于观察,却不善于预测;不大注意才智,却有知人之明,也就是说见到人才下结论;感觉敏锐洞彻,明智务实,能言善辩,记忆力惊人,不断汲取这种记忆,他唯独这一点像恺撒、亚历山大和拿破仑;了解事实、详情、日期、人名地名,却无视趋势、热情、民众的各种才能、内心的憧憬、灵魂隐藏不露的悸动,总之,无视可以称作意识潜流的一切;为表层所接受,但与底层的法兰西不甚融洽;能巧妙机变,但管理有余而统治不足;委任自己当内阁总理,擅长利用现实的小东西阻挡思想的潮流;在文明、秩序和组织方面的真正创新才能中,搀杂莫名其妙的讲求程序和吹毛求疵的精神;一个王朝的创始人兼代理人,某点像查理大帝,某点又像公证人;总之,形象高大而特殊,为王不顾法兰西的不安而能确立政权,不顾欧洲的忌妒而能求强盛。因此,路易—菲力浦将划入末世纪杰出人物之列,而且,他若是稍微喜爱点菜名,若是对实用和伟大一视同仁,那就可能跻身历史上最著名的统治者之列。

    路易—菲力浦年轻时很英俊,老来依然风度翩翩,虽不能说总得到全国人的称许,但总能受到大多数人的赞赏。他就是讨人喜欢,有这种天赋:魅力。威仪,他倒是缺乏;身为国王而不戴王冠,人已老迈却无白发。他保持旧朝的举止,却有新朝的习惯,是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杂种,正合乎1830年,代表过渡政权;他保留了法语的古代发音和书法,拿来为现代思想服务;他喜爱波兰和匈牙利,但是他写成“波利人”,说成“匈牙兰人”。他像查理十世那样,穿一身国民警卫队军装;又像拿破仑那样,佩戴一条荣誉团勋章绶带。

    他很少去礼拜堂,根本不去打猎,也从不光顾歌剧院,绝不受神职人员、养狗官和舞女的腐蚀,因此在资产阶级中深孚众望。他根本没有扈从,出门腋下就夹把雨伞;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那把雨伞就是他的光环。他懂点泥瓦匠活,也懂点园艺,还懂点医道,给一个从马上摔下来的马夫放血。路易—菲力浦身上总带着一把手术刀,正如亨利三世总带着匕首那样。保王派常常讥讽这个可笑的国王;而他却是头一个以放血方式治病的人。

    历史对路易—菲力浦的问罪,要扣除一部分。指控王国,指控政府,指控国王,这三笔账各有一个总数。民主权利被剥夺,发展进步退居第二位,上街抗议遭粗暴弹压,起义被武装镇压下去,暴乱也以武力平息,特朗斯诺南街事件[595],军事委员会问题,真正的国家为合法国家所吞没,政府同三十万特权人物均摊盈亏,这些算在王国的账上;拒绝比利时,强行征服阿尔及利亚,跟英国人征服印度一样,手段野蛮的程度大于文明的程度,对阿布德—埃勒—卡迪尔失信[596],收买德茨[597],赔偿普里查德,这些算在政府的账上;偏重于家庭式而不是国家式的政治,这要算在国王的账上。

    可见这样一算细账,国王的责任就减轻了。

    他的大错则是,代表法国时太谦虚了。

    这个错误是怎么铸成的呢?

    不妨谈一谈。

    路易—菲力浦身为国王,还摆脱不了当父亲的形象。一个家族通过孵化而成为一个王朝,总是前怕狼后怕虎,不敢轻举妄动,因而处处过分畏怯,这就惹恼了既有7月14日的民权传统,又有奥斯特利茨军事传统的人民。

    不过,若是抛开应当首先履行的公职不谈,路易—菲力浦对家庭一往情深,那家庭也受之无愧。他那家人很出色,德才兼备。他的一个女儿,玛丽·德·奥尔良,将族名打进艺术家圈子里,正如查理·德·奥尔良将族名捧上诗坛一样。她将自己的灵魂雕成一尊大理石像,由她命名为贞德。路易—菲力浦的儿子,有两个赢得梅特涅这样一句颇具煽动性的恭维话:“这是两个不可多得的青年,也是两个得不到的王子。”

    这就是路易—菲力浦的真实情况,毫不减损也毫不夸大。

    充当平等君王,本身就载负复辟王朝和革命之间的矛盾,具有身为革命者令人不安,而身为统治者又变得令人心安的这种因素,因此在1830年,路易—菲力浦适逢其时;人和时势从来没有像这样一拍即合,彼此交融,浑然一体。路易—菲力浦,这是1830年造出的人物。此外还有一个条件,王座非他莫属,就是流亡。当年他被放逐,一贫如洗,四处流浪,要靠自己的劳动过活。法国这个拥有最富饶采邑的王公,在瑞士要卖掉老马好填饱肚子。在赖谢瑙,他给人上数学课,而他妹妹阿黛拉伊德则刺绣和缝纫。一位国王的这种经历,特别鼓舞资产阶级。他亲手拆毁圣米歇尔山最后那个铁笼子;那是路易十一下令造的,路易十五还使用过。他是迪穆里埃的伙伴,是拉法耶特的朋友;他参加过雅各宾俱乐部;米拉博拍过他的肩膀,丹东叫过他:年轻人!1793年时他二十四岁,叫德·沙特尔先生,曾坐在国民公会一个幽暗的小隔间里,目睹审判那个让人十分恰当地称为“可怜的暴君”的路易十六。革命盲目的远见,要在国王身上摧毁君主制,也将国王随同君主制一并摧毁,几乎没有注意处于思想狂暴碾轧中的那个人,风暴席卷审判厅全场,公众愤怒质问,卡佩无言以对,这个国王的头无比惊愕,剧烈摇晃,眼看要被这阴风吹掉,而在这场灾难中,无论判决者和被判决者,所有人都相对清白,这些情况,路易—菲力浦见到了,他观望了这些惊心动魄的场景,看到几个世纪押到国民公会的案前受审,看到从路易十六身后,从这个替罪羊身后的黑暗中,挺立起骇人的被告:君主政体;因而,他灵魂中始终保存一种敬畏情绪,敬畏几乎跟天道一样不问是谁的那种人民的普遍裁决。

    革命在他心上留下的痕迹是不可思议的。他的记忆仿佛是那伟大年代每分钟的活的标记。有一个见证人是无可怀疑的,有一天,他当着那人的面,仅凭记忆纠正了制宪议会以A字母开头的名单。

    路易—菲力浦是明如白昼的国王。他统治时期,有新闻自由、集会自由、信仰和言论自由。9月的法律[598]是宽松的。他虽然知道阳光对特权的侵蚀力,还是将王座放在阳光之下。他这种诚实态度,历史会有公论。

    如同所有退出舞台的历史人物,路易—菲力浦今天也接受人类良心的审判。他的案子还仅仅是一审。

    历史以令人肃然起敬的自由声调说话的时刻,对他来说还未到来;时候未到,还不能对这位国王宣布最后判决;严厉而出色的历史学家路易·勃朗,近来就缓和了他最初的判词;路易—菲力浦是由所谓221和1830这两个半拉子选出来的,也就是由半拉子议会和半拉子革命选出来的;不管怎样,从哲学所应处的高度来看,我们今天评价他,必须根据绝对民主的原则有所保留,正如读者在上文所见的那样;从绝对的度看,首先是人权,其次是民权,除此而外,任何权利都是僭越;不过,有了这些保留之后,我们今天所能讲的,总括起来说,不管从哪方面观察,不管从他本人还是从人类善良的角度看,拿旧历史的老话来说,路易—菲力浦都将是历代最好的一个君王。

    有什么可指责他的呢?无非是王位。去掉国王这一名号,路易—菲力浦就只是个人,而他这个人是好的,有时好得令人赞叹。就是在最严重的忧虑困扰中,同大陆的整个外交使团斗争了一天之后,晚上回到房间,疲惫不堪,又十分困倦,他做什么呢?他往往拿起一份卷宗,连夜复查一桩刑事案件,认为同欧洲抗衡固然重要,但是从刽子手那里夺回一条人命更重要。他常常固执己见,同司法大臣争辩,同检察长争夺断头台前每寸地盘,而且叫他们“这些法律的长舌头”。有时桌案上堆满了卷宗,他总一一审阅,如果丢弃那些被判决的可怜人,他会深感不安。有一天,他对上面刚提到的那个见证人说:“昨天夜晚,我赢得了七颗头。”在他统治的头几年,死刑几乎废除了,而重新建起的断头台,是针对国王的一种暴力。河滩法场随同王族长房消失了,资产阶级的河滩法场又建起来,称为圣雅克城关法场;“务实的人”感到需要一个大致合法的断头台,这是资产阶级阵营中,代表狭隘派的卡西米尔·佩里埃[599],对代表自由派的路易—菲力浦的一个胜利。路易—菲力浦亲手注释过贝卡里亚[600]的著作。在破获菲埃斯齐[601]的爆炸装置之后,路易—菲力浦高声叹道:“这回没伤到我还真遗憾,否则,我就可以赦免那个人了。”还有一次,关于我们时代一个最侠义的人,一个被判决的政治犯[602],路易—菲力浦针对内阁的阻力写道:“同意赦免,只待我去争取了。”路易—菲力浦跟路易九世一样温和,跟亨利四世一样善良。

    在历史中,善良是稀有的珍珠,因而在我们看来,善良的人几乎总要排在伟大的人前面。

    路易—菲力浦受到的评价,有的很严厉,有的也许很生硬,而一个认识这位国王、如今已成为游魂的人[603],来到历史面前为他作证,也是很自然的事情。显而易见,这一证词无论怎样,首先是无私的;已亡人写的墓志铭自应坦率;一个亡魂可以安慰另一个亡魂;同在冥府,便有权称颂;不必害怕有人指着流亡中的两座坟墓说:这个吹捧了那个。

    四 基础下的裂缝

    路易—菲力浦统治初期,险恶的乌云阵阵笼罩,而本书叙述的故事即将钻进那样一片乌云的时候,就不能含混,必须表明对这位国王的看法。

    路易—菲力浦登上王位,既没有使用暴力,也没有直接争取,而是革命的一种转折的结果,显然同革命的真正目的大相径庭;但是在这中间,他身为奥尔良公爵,的确没有任何主动的行为。他生为王公,也自认为是选定的国王。他绝没有给自己加上这一称号,绝不是攫取,是别人授予他的,他就接受了,而且确信,当然错误地确信,授予符合权利,接受也符合义务。因此,他柄国出于诚意,我们也由衷地说,路易—菲力浦善意柄国,民主派抨击也出于善意,社会斗争所产生的种种惊骇,既不能怪罪国王,也不能怪罪民主派。原则的冲突犹如物质的冲突。海洋保卫水,狂风保卫空气,国王保卫王国,民主保卫人民;君主制这个相对的东西,要抵御共和制这个绝对的东西;社会在这种冲突中流血,不过,今天社会所受的痛苦,日后将转化为社会安定;不管怎样,在这里绝不应谴责那些相斗的人;两派中显然有一派错了;人权并不像罗得岛的巨人[604]那样横跨两岸,一只脚踏在共和一方,一只脚踏在君主制一方;其实,人权不能分割,必须整个站在一边;不过,那些错了的人,错了也不失真诚;盲人看不见不是罪过,正如旺岱人那种行为不算土匪一样。因此,这种剧烈的冲突,只能归咎于事物的必然性。不管这些风暴多么猛烈,人卷入其中并无责任。

    结束这一论述吧。

    1830年的政府立即碰到艰难的生活。它昨天刚刚诞生,今天就要战斗。

    七月的国家机器还刚刚安装,尚不牢固,就已经感到四处蠢蠢欲动了。

    阻力第二天出现了,也许昨天就已生成。

    敌意逐月增长,暗斗化为明争。

    前面说过,七月革命,外国各君王不接受,法国内部又有不同的理解。

    上帝的意志是鲜明的,但通过事件向人宣示,就是神秘语言写成的天书。人们当场解释,未免草率、失真,充满错误、纰漏和反义。极少人能懂得神的语言。最聪明的人、最冷静的人、最深邃的人,能慢慢地辨读;可是,等他们拿出诠释来,事情早成定局,广场上已经有二十几种解释了。每种解释产生一个党,每种反义产生一个派别;而且,每个党都认为掌握了唯一正确的阐述,每个派别也都认为拥有真理。

    政权本身,也往往是一个派别。

    在革命洪流中,有人逆水游泳,那是旧党派。

    旧党自恃奉天承运,把住继承权不放,认为革命既然是由反抗的权利产生出来的,那么人们就有权反抗革命。大谬不然。须知在革命中,反抗者不是人民,而是国王。革命恰恰是反抗的反面。任何革命只要正常完成,本身就包含了合法性;革命,有时会被假革命者玷污,尽管玷污,也要坚持到底,尽管沾了鲜血,也要生存下去。革命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应时而生的。一场革命就是由伪归真。有革命,因为革命乃必有。

    正统的旧党从错误的论证出发,不遗余力地猛烈攻击革命。谬误是绝好的炮弹,能灵巧地打击革命的要害,打击它的铠甲的薄弱处,打击它不合逻辑的地方;正统派恰恰抓住王位问题攻击这场革命。他们冲革命吼道:“革命,要这国王干什么?”派别是瞎子,却能瞄准。

    共和派也同样发出这种吼声。但是从他们口里喊出来就合逻辑了。在正统派那边表现为盲目,在民主派这边就表现为明见了。1830年令民众破产。民主派义愤填膺,要责问它这一点。

    七月政权,处于过去和未来两面夹击,只好苦苦经营;它仅仅体现这一短暂时刻,后有几百年的君主制,前有千秋万代的人权。

    此外,1830年既然不复为革命,而变成君主制,那么在对外,就不得不同欧洲步伐一致。局面尤为复杂的是,还要保持和平。逆方向寻求和睦,往往比进行一场战争还要糜费。这种暗斗总要忍气吞声,又总愤愤不平,由此产生出来全副武装的和平,无异于饮鸩止渴,连文明都怀疑起自身了。七月王朝套进欧洲各国内阁的车辕里,只能徒然地蹦跳,而梅特涅很想用皮带将它捆住。七月王朝,在法国受进步的推动,在欧洲又推动君主国那些缓慢的爬行动物:一方面被拖着,一方面又拖着后面的。

    这期间,国内贫穷、无产阶级、工资、教育、刑罚、卖淫、妇女的命运、财富、苦难、生产、消费、分配、交换、货币、信贷、资本的权利、劳工的权利,所有这些问题,在社会上层出不穷,险象环生。

    除了名副其实的政党,还显出一种动向:哲学的沸腾,同民主的沸腾相呼应。精英同民众一样,都感到惶惑不安,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是同样强烈。

    一些思想家在思考,而人民大众这片土壤,经过革命洪流的冲击,在下面还莫名其妙地狂震乱颤。思考者有的单干,有的聚为门户,几乎结社,冷静而深入地探讨社会问题,而地表下面的人却不为所动,静静地挖掘坑道,推进到一座火山的深层,不大在乎隐隐欲发的震动和依稀可辨的烈焰。

    在这动荡的时期,这种相对平静,也不失为壮观的景象。

    下层人将各种权利问题留给政党,只是一心解决幸福问题。

    人的福利,才是他们要从社会中提取的东西。

    他们把物质问题,把农业、工业、商业等问题,提高到宗教那样神圣的地位。文明的形成,上帝的意志少,人为的成分多,各种利益根据一条活跃的法则,相互聚拢,凝结并混杂,从而形成一种真正坚硬的岩石;须知这条法则,早由政治上的地质学家——那些经济学家精心研究过了。

    这些人组成团体,取了各种名称,但可以总称为社会主义者,他们力图凿穿这岩石,让人类幸福的泉水喷射出来。

    他们的工程包容一切,从断头台问题直到战争问题。在法兰西革命所宣告的人权上,他们又增添了妇女的权利和儿童的权利。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在这里,还不能从理论上深入探讨社会主义提出的问题,这也不足为怪。我们只限于指出这些问题。

    社会主义者向自己提出的全部问题,抛开宇观幻象、梦想和神秘主义,可以概括为两个主要问题:

    第一个问题:

    生产财富。

    第二个问题:

    分配财富。

    第一个问题包含劳动问题。

    第二个问题包含工资问题。

    第一个问题涉及劳力的使用。

    第二个问题涉及福利的分配。

    合理使用劳力,国家才有权力。

    合理分配福利,个人才有幸福。

    所谓合理分配,并不是平均分配,而是公平分配。首要的平等,是公平合理。

    外有国家权力,内有个人幸福,两者结合便出现社会繁荣。

    社会繁荣就意味人幸福,公民自由,国家强大。

    这两个问题,英国解决了头一个,创造了财富,令人赞叹,然而分配不当。这种解决办法只完成一个方面,就必然导致两个极端:极富和极穷。少数人享受应有尽有,其他人,即人民受穷一无所有。特权、例外、垄断、封建制正是从劳动中产生出来的。国家权力建立在个人穷困上,国家强大扎根于个人痛苦中,这种形势既虚假又危险。强大,但是结构很糟,全是物质因素,毫无精神因素。

    共产主义和土地法旨在解决第二个问题。大谬不然。那种分配扼杀生产。均等平分便消除竞争。从而也消除劳动。这是屠夫式先分后宰的分配办法。因此,这种所谓的解决方式是行不通的。扼杀财富不等于分配财富。

    这两个问题要解决得好,必须一同解决;解决方式要合二而一。

    两个问题如果只解决头一个,你就会成为威尼斯,你就会成为英格兰。你会像威尼斯那样徒具人为的强盛,或者像英格兰那样徒具物质的强盛;你将是为富不仁。你要像威尼斯夭亡那样死于非命,或者像英格兰垮台那样毁于破产。大众会袖手旁观,任由你毙命和垮掉,因为,只图私利的东西,不能代表人类一种美德或一种思想的东西,要垮掉要毙命,大众一概不予理睬。

    自不待言,这里用威尼斯、英格兰等字眼,不是指人民,而是指社会结构;不是指民族,而是指附在民族上面的寡头政治集团。那些民族,始终赢得我们的敬意和好感。人民的威尼斯必将复活,贵族的英格兰必将垮台;然而,作为民族的英格兰,则是永生的。申明了这一点,我们继续往下谈。

    解决上述两个问题,鼓励富人,保护穷人,消灭贫穷,制止强者不公正地剥削弱者,煞住半路上的人对到达者邪恶的忌妒,以手足之情精确地调准劳动工资,根据儿童的成长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让成年人具有科学基础,使用手臂的同时发展智力,要成为强大的人民,同时又是幸福人的家庭,财产所有制要民主化,不是废除,而是普及,让每个公民毫无例外都成为有产者,这比人们想象的要容易,总之,要善于生产财富,也要善于分配财富;那样一来,你们就兼有物质上的伟大和精神上的伟大,就不愧称为法兰西。

    这就是在走入迷途的宗派之外,宗派之上的社会主义所讲的;这就是社会主义在实际中探索,在思想上规划的。

    令人赞叹的努力!神圣的尝试!

    然而,路易—菲力浦忧虑的事情太多了,例如这些学说、这些理论、这些阻力,作为政治家有时意外需要重视哲学家,有些事情看似明显而又模糊混乱,要制订新政策,既顺着旧社会,又不太违反革命思想,要应付必须用拉法耶特来保护波利尼亚克[605]的局面,对暴乱中透出的进步要有预感,既考虑议会又考虑街头,平衡他周围力量的竞争,还有他对革命的信念,也许是一种说不清的顺应,隐隐接受一种最高的权利,同时又绝不背离自己的血统,保持家庭观念,真诚地尊敬民众,表明自己的诚实和善良,这一切萦绕于心,路易—菲力浦未免苦恼,他再怎么坚强,再怎么勇气十足,也深感做国王之难,简直不胜其负。

    他感到脚下要分崩离析,但又绝不会土崩瓦解,因为法兰西比已往更加法兰西了。

    天边布满大块大块乌云,奇异的阴影越逼越近,渐渐遮住人、物和思想,那是各种愤怒和各种派系的阴影。一切被匆忙遏制的东西,又都蠢蠢欲动,开始活跃了。这种诡辩和真理混杂的空气令人窒息,这诚实人的良心有时不得不喘息一下。社会惶惶不安,人心浮动,好似暴风雨前的树叶。电压极强,有时不知什么人一个闪光,突然显现一下,继而又一片昏黑。隆隆的闷雷声不时传来,可以判断出乌云中饱蓄了雷电。

    七月革命刚过去二十个月,1832年伊始,形势便一触即发。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劳动者没有面包,最后一个孔代亲王命赴黄泉[606],布鲁塞尔驱逐了拿骚家族[607],就像巴黎赶走了波旁家族一样,比利时要奉一位法兰西王公为君主,最终还是交给了一位英格兰王公,尼古拉统治的俄罗斯恨之入骨,我们身后还站着两个南方魔鬼:西班牙的费迪南德[608]和葡萄牙的米盖尔,意大利发生地震,梅特涅将手伸向博洛尼亚[609],法兰西在安科纳粗暴对待奥地利,北方传来将波兰钉入棺木的特别瘆人的钉子声,整个欧洲怒目窥视法兰西,靠不住的盟友英格兰随时准备推波助澜、趁火打劫,贵族院拿贝卡里亚做挡箭牌,拒绝向法律交出四颗人头,百合花图案从御辇上刮掉了,十字架也从圣母院强行取走,拉法耶特[610]收缩了,拉斐特破产了,邦雅曼·贡斯唐[611]饿死了,卡西米尔·佩里埃[612]累死了;王国的思想都市和劳动都市双双害病,一个害了政治病,一个害了社会病;巴黎发生内战,里昂发生奴役战;两座城市都像熔炉,冒出同样的火光;百姓额头上显现火山爆发前的紫光;南部狂热,西部混乱,德·贝里公爵夫人[613]去了旺岱地区,阴谋、谋反、起义、霍乱,这一切又给汹汹的思潮增添了纷纷的事变。

    五 历史经历而又无视的事实

    将近4月底,整个局势恶化了。发酵转为沸腾。从1830年起,零星发生过局部小暴动,迅速弹压,但压而复起,这是暗流大汇合的信号,酝酿社会大乱。一场可能爆发的革命,虽然轮廓还不清晰,但已隐约可见了。法兰西注视巴黎,巴黎注视圣安托万区。

    圣安托万区底火很旺,就要沸腾起来了。

    夏龙街上那些酒馆的气氛,可以说又严肃又激荡,尽管联用这两个词形容酒馆显得有些怪。

    在那些酒馆里,政府根本不在话下,大家公开讨论“究竟是大干一场还是老实待着的问题”。在店铺后间,有人组织工人宣誓:“一听见警报的喊声,立刻上街投入战斗,不管有多少敌人。”宣誓完了,坐在酒店角落的一个男人“嗓门洪亮”,说道:“你理解啦!你宣誓啦!”有时还上二楼,到一个房门紧关的房间,那里有近似秘密组织的场景,让新加入的人明誓:“要像对待家长那样效力。”这是套话。

    在楼下餐厅,大家阅读“颠覆性”小册子。“他们抨击政府”,当时一份密报上这样说。

    在那里常能听见这样的话:“我不知道头的名字。我们这些人,只能提前两小时知道行动的日期。”一名工人说:“我们有三百人,每人就算出十苏钱,也能凑一百五十法郎,用来制造子弹火药。”另一名工人说:“我不要求半年,两个月也不要,两周之内,我们就能跟政府分庭抗礼了。有两万五千人,就可以跟政府较量较量了。”还有一名工人说:“我觉都不睡了,要连夜赶制子弹。”有时,一些“衣着漂亮的绅士打扮”的人走来,“装腔作势”,摆出一副“指挥”的样子,同“最重要的人物”握握手,随即又走掉,逗留从来不超过十分钟。大家低声交谈,说出来的话意味深长:“密谋万事具备,这回盼到头了。”引用当时一个在场的人原话说:“那里所有人议论纷纷,全都这么讲。”群情激昂到了极点,甚至有一天,一名工人冲满店的顾客嚷道:“我们没有武器!”他的一个同伙回答:“士兵那里有啊!”这话颇为滑稽,无意中模仿了波拿巴告意大利军团书。还有一份报告补充说明:“他们更秘密的事情,就不在那里传递了。”旁人听了他们说的话,还不大明白话里隐藏着什么。

    那些聚会往往是定期的。有些聚会从不超过八个到十个人,而且总是原来那几个。另外一些集会随便参加,大厅里人太多,不得不站着;来的人有些是出于满腔激情和狂热,有些是上班路过。革命时期,酒馆里有些爱国妇女,她们拥抱新来参加会的人。

    还有一些生动的事例。

    一个人进了一家酒馆,喝完酒说了一句:“酒家,欠多少账,革命会付的。”

    在夏龙街对面一家酒馆,大家还推选革命委员,鸭舌帽就当投票箱。

    有些工人去科特街一位剑术师家聚会。那位剑术师收徒传艺,厅里陈列各式各样武器:木剑、棍棒、花剑。有一天,他们脱下套子试花剑,后来有个工人提起:“我们是二十五人,但他们把我看成笨蛋,指望不上。”那个笨蛋,就是后来的喀尼赛。

    随便酝酿的事情,不知怎的渐渐传得神乎其神。一个打扫门口的女人对另一个女人说:“他们早就拼命赶制枪弹。”大街能看见告各省革命卫队书。有一份呼吁书上签名是:“酒商,布尔托。”

    有一天,在勒努瓦市场一家酒店门前,一个留络腮胡子的汉子登上街角石,操着意大利口音,宣读一份似乎由秘密权力发布的奇特文告。一群群人围住他,给他鼓掌。有人搜集记录了最激动人心的片段:“我们的学说受阻,我们的公告被撕毁,我们张贴公告的人受监视,被投进监狱……”“棉布市场的混乱现象,将好多中间派推到我们这边。”“……创造人民的未来,还要在我们这默默无闻的行列中进行。”“态度要明确:行动还是反动,革命还是反革命。要知道,在我们这个时代,再也不相信有什么无为状态或停滞状态。拥护还是反对人民,问题就在这里。没有别的问题了。”“……等到有一天,我们不再合乎你们的要求,那就把我击垮,不过,在那之前,还是帮助我们向前进。”这些话,全是在光天化日之下讲的。

    还有一些事例更为大胆,唯其太胆大,反而引起民众的戒心。1832年4月4日,一个行人登上圣玛格丽特街的街角石,嚷道:“我是巴贝夫主义者!”然而,民众从巴贝夫的字眼中嗅出吉斯凯的气味[614]。

    那人讲了一大通,其中有这么一段:

    “打倒私有制!左派反对这一点,又卑鄙又口是心非。他们要表现自己正确的时候,就宣扬革命。他们怕被打倒的时候,就自称是民主派;不想战斗的时候,又摇身一变为保王派。共和主义者是带羽毛的动物。你们要当心共和派,劳动者公民。”

    “闭嘴,密探公民!”一名工人喝道。

    这一声喝断了那人的演讲。

    还发生一些颇为神秘的情况。

    傍黑的时候,在运河附近,一名工人同“一个穿戴讲究的人”相遇。那人问:“你去哪儿,公民?”“先生,”工人回答,“我没有这份儿荣幸认识您。”“可我认识你,”那人又说,“不要怕,我是委员会委员。有人怀疑你靠不住。你也知道,你要是走漏消息,别人就会盯住你。”说罢,他同工人握了握手,分开时说了一句:“很快我们就会再见面。”

    警察不仅在酒馆,而且在街上偷听,搜集一些奇特的对话:

    “你快点让人吸收进去吧。”一名纺织工对木器工说。

    “为什么?”

    “要开火啦!”

    两个衣衫褴褛的行人,讲了这样几句明显富有雅克团[615]意味的精彩话:

    “谁统治我们?”

    “菲力浦先生。”

    “不对,是资产阶级。”

    这里使用“雅克团意味”的字眼,谁若是认为含有贬意,那就错了。雅克,当时是穷人。而饿肚子的人是有权利行动的。

    还有一回,有两个人走过,只听一个对另一个人说:“我们有一个巧妙的进攻计划。”

    宝座城关圆盘道一个土坑里,蹲着四个人密谋,有人只听见这么一句:

    “要想方设法,再也不让他在巴黎散步了。”

    “他”,谁呀?这费解的话杀气腾腾。

    城郊街区常说的“主要头头”避开这类聚会。据说,他们常在圣厄斯塔什角附近一家酒馆相聚,商讨问题。一个叫欧格的人,是蒙德图尔街缝纫互助社社长,他似乎是主要联络员,来往于那些头头和圣安托万区之间。然而,那些头头却总是非常隐蔽,后来一个被告在元老院受审时,没有任何确凿的事实,能驳倒这句回答的特别傲慢的口气:

    “你们的首领是谁?”

    “首领,一个我也不认识,一个我也认不出来。”

    这些还不过是听似明白、实则模糊的片言只语,也有些空泛之论、道听途说。此外,还有一些蛛丝马迹。

    一名木工在勒伊街建房工地周围钉木栅栏时,拾到撕毁信件的一个残片,只见上面写有这样几行字:

    “……委员会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止派别组织从各分部招募成员……”

    还有附言:

    “我们获悉,城郊鱼市街乙五号有个武器商人,庭院里存放五六千件武器,而我们分部却手无寸铁。”

    在相隔几步远的地方,那木工又拾到一张纸片,看了更为惊奇,便给同伴们看:那也是撕毁的纸片,上面的文字更是意味深长,这种奇特的材料有历史价值,不妨原样复制出来:

    QCDE 这个名单熟记心中,然后撕毁。接纳人员,一旦接受了你们传达的指示,也应照此处理。兄弟般的敬礼

    L.U og a1 fe

    拾到这张秘密表格的人,后来才弄清那四个大写字母的含义:Q为五人队长,C为百人队长,D为十人队长,E为侦察队;u og a1 fe这些字母则表示日期,为1832年4月15日。每个大写字母的下面,都登记了姓名及其特殊的说明。例如:Q.巴纳雷尔。步枪8支,子弹83发。人可靠。——C.布比埃尔。手枪一支,子弹40发。——D.罗莱。花剑一把、手枪一支、火药一斤。——E.泰西埃。战刀一把、子弹盒一个。准时。——特雷尔。步枪8支,勇敢,等等。

    那个木工在同一工地还拾到第三张纸,纸上用铅笔十分清楚地列出这样奇妙的单子:

    团结。勃朗夏尔。干树。6。

    巴拉。苏瓦兹。伯爵厅。

    柯丘斯科。欧伯里屠夫?

    J.J.R。

    加伊乌斯·格拉库斯。

    审核权。杜峰。富尔。

    吉伦特党垮台。德尔巴克。莫布埃。

    华盛顿。潘松。手枪一支、子弹86发。

    马赛曲。

    人民主权。米歇尔。干岗普瓦。战刀。

    奥什。

    马尔索。柏拉图。干树。

    华沙。梯利,《人民报》报贩。

    保存这张单子的那个老实的市民,本来知道其中的含义。这似乎是人权社第四区各分部的总单,标明分部头的姓名和住址。所有这些湮没了的事实,如今完全成为历史了,不妨公布出来。要说明一点,人权社成立的日期,似乎在发现这张单子之后。也许这只是一份草稿。

    当然,在那些道听途说之后,在发现那些字迹之后,有些行迹也开始显露出来了。

    在波班库尔街一家旧货店里,从五斗柜的抽屉里搜出七张灰色纸,都同样叠成四折,下面压着同样灰纸裁成的二十六张四方块,并卷成子弹壳的形状;另外还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

    硝石十二两

    硫黄二两

    炭二两五

    水二两

    调查报告还指出,抽屉散发刺鼻的火药味。

    一名瓦工下工回家,将一个小包遗失在奥斯特利茨桥旁边的长椅上。小包让人捡到送交警卫所,打开一看,里面有拉奥杰尔署名的两份印刷的对话录、一首《工人们,组织起来》的歌曲,还有一个装满子弹的白铁盒。

    一名工人让一起喝酒的伙伴摸摸他身上有多热,那伙伴就摸到他外套里别着一把手枪。

    拉雪兹神父公墓和宝座城关之间那条大道,有一段最为僻静无人,一群孩子就在那路边沟里嬉戏,在一堆刨花和垃圾下面发现一个口袋,只见里面装着一个子弹模子、一个做子弹壳的木芯棒、一只还剩有猎枪火药末的木碗,以及一口小生铁锅,锅里明显有化铅水的痕迹。

    凌晨五点钟,几名警察突然冲进一个叫帕尔东的人家里,碰见他站在床边,手里拿着几个正在做的子弹壳;那人后来参加了梅里街垒国民卫队,在1843年4月起义中牺牲了。

    工人快休息的时候,看见皮克普斯城关和夏朗东城关之间有两个人,到门前有暹罗游戏柱的一家酒馆附近,在两堵墙中间的巡逻小道上碰头。其中一个从罩衣里面掏出一枝手枪,要交给另外一个人,在过手的当儿他发现,胸口的汗气将火药弄潮了,就试了试打火,又往药池里添了点火药。然后,那二人就分手了。

    一个叫加莱的人,常夸口他家有七百发子弹和二十四粒火石;后来在四月事件中,他在博堡街丧命。

    有一天,政府得到情报,城郊区刚刚分发了武器和二十万发子弹。过了一周又分发了三万发子弹。值得注意的是,警察未能破获,连一发子弹也没有搜出来。一封被截获的信上说:“日子不远了,八万爱国者四小时之内就全拿起武器。”

    酝酿起事的活动全部公开,几乎可以说平静地进行。即将举事,却当着政府的面,从容不迫地酝酿一场风暴。这场危机虽然潜行待发,但已显露征兆,可以说无奇不有。市民坦然地问工人准备的情况。有人就这样问:“暴动怎么样啦?”那口气就像说:“尊夫人怎么样?”

    莫罗街一个家具店老板问道:“喂,你们什么时候进攻啊?”

    另一家店铺老板说道:

    “很快就要进攻了。这情况我知道。一个月前,你们还是一万五千人,现在就有两万人。”他献出自己的步枪,一位邻居有支小手枪,本想卖七法郎,也献出去了。

    总之,革命情绪高涨,无论巴黎还是全法国,没有一处例外。大动脉处处跳动。正如人体炎症生成薄膜那样,秘密组织的网开始向全国各地伸延。从又公开又秘密的人民之友社产生出来的人权社,在它一份议事日程上注明这样日期:“共和四十年雨月”。人权社不顾重罪法庭勒令解散的判决,仍继续活动,并给各分部起了意味深长的名称,诸如:

    长矛

    警钟

    警炮

    弗里吉亚帽

    1月21[616]

    穷鬼

    流浪汉

    前进

    罗伯斯庇尔

    水平仪

    没问题[617]

    人权社又产生行动社。那是激进分子,脱离出来跑到前面去。还有一些社团极力从大型母社团中拉人。那些成员抱怨让人四下拉扯。例如高卢社和市镇组织委员会。又如:争取新闻自由会、争取个人自由会、争取人民教育会、反对间接税会。还有工人平等社,内部分成平等派、共产派、改革派等各派。还有巴士底军,是一种按军事编制的队伍,四人由下士率领,十人由中士率领,二十人由少尉率领,四十人由中尉率领;内部相识的从来不超过五个人。这是一种谨慎和大胆相结合的创造,似乎带有威尼斯才华的特色。为首的中央委员会有两条手臂:行动社和巴士底军。正统派有一个团体,名为忠心骑士团,在共和派这些组织之间活动,后来被揭穿而驱逐了。

    巴黎社团在各大城市建立了分部。里昂、南特、里尔和马赛,都有人权社、烧炭党、自由人会。艾克斯有一个革命社团,名叫库古尔德会,前面我们已经提过。

    在巴黎城郊,马尔索区闹腾的程度,不亚于圣安托万区,而学校激动的程度,也不亚于城郊各区。圣雅三特街的一家咖啡馆、马图兰—圣雅克街的七球台酒店,是大学生们的联络地点。ABC朋友会跟昂热城的互助社,以及艾克斯城的库克尔德会结盟;前边我们见过,朋友会的人常在穆赞咖啡馆聚会;这些年轻人也时常去蒙德图尔街附近,在一家名叫科林斯的酒楼相聚。那类聚会秘密进行,另一些聚会却尽量公开;从后来一次审讯记录的片断,也可以判断出他们多么大胆:“那次会议在哪里举行的?”“在和平街。”“在谁家里?”“在大街上。”“几个分部参加?”“只有一个分部。”“哪一个?”“手工分部。”“谁是头?”“我。”“你太年轻了,一个人做不出向政府进攻的决定。你接受哪儿的指令?”“中央委员会。”

    军队和民众一样内部挖空了,贝尔福、吕内维尔和埃皮纳勒等地后来发生的运动,都证明了这一点。人们对五十二团、五团、八团、三十八团和第二十轻骑团特别寄予希望。在勃艮第地区和南方城市中,都植了“自由树”,即给旗杆戴上一顶革命红帽。

    形势就是这样。

    一开始我们就说过,圣安托万区民众的情绪,比其他任何区都更激烈,也使这种形势更为敏感和紧张。这是病痛症结所在。

    这个老区居民稠密得像个蚂蚁窝,勤劳、勇敢而愤怒又像一窝蜂,在躁动中等待和盼望一次大动荡。一片扰攘嚣嚣,但是没有停止劳作。这种又活跃又沉郁的面貌,什么言语也无法描摹。这个区阁楼的屋顶下,隐藏多少辛酸和苦难,同时也掩盖多少火热而罕见的聪明才智。苦难和聪明才智达到极点,两极一旦相遇,情况就尤为危险。

    圣安托万区骚动还有别的原因,与政治大动荡相关的商业危机、实业倒闭、罢工、失业等,都要在这里产生反响。革命时期,穷困同时为因果。穷困的打击往往返回自身。这些百姓,身上满是高傲的品德,潜伏的热力能达到最高点,随时准备拿起武器,他们愤怒,深沉,仿佛装满了炸药,只待落下一点火星儿,就会突然爆炸。每逢星星之火让事变之风吹逐,漂浮在天边,人们就不由得想到圣安托万区,这个充满苦难和思潮的火药库,想到是什么鬼使神差,将它置于巴黎的大门口。

    圣安托万区那些酒馆,前面已经多次描述过,在历史上相当有名。在动荡的岁月,人们去那里不仅畅饮,更要畅谈。那里流动着预见的精神和未来的气息,既激荡人心,又提高人的胆识。圣安托万区的酒馆,好似阿文蒂诺山上的酒家:那些酒家建在女巫洞穴上面,与灵气暗暗相通,那里的餐桌几乎全是三条腿,人们饮用恩尼乌斯[618]所称的预言女巫酒。

    圣安托万区是一座积蓄民众的水库,革命的震动造成裂缝,民众的主权便流出来。这种主权可能为害,也像任何主权那样会出错;然而,它即使偏离正道,仍不失其伟大,可以喻为独眼巨神安根斯[619]在1793年,从圣安托万区时而开出野蛮的军团,时而开出英雄的部队,这要视当时的思潮是好是坏,当日是狂热还是热忱而定。

    用“野蛮”一词,这里说明一下。在破天荒的革命大混乱的日子里,这些人毛发倒竖,衣衫褴褛,扬起铁锤,高举长矛,一个个凶相毕露,呐喊着冲向魂飞魄散的老巴黎,他们要干什么呢?他们要结束压迫,结束暴政,结束战争,他们要求男人有工作,儿童受教育,妇女有社会温暖,要求自由、平等、博爱,要求人人有面包,人人有思想,要建成人间天堂,要进步;他们忍无可忍,怒不可遏,半裸着身子,手持棍棒,大吼大叫,要争取的就是这种神圣、美好而甜蜜的东西:进步。不错,他们是野蛮人,然而却是文明的野蛮人。

    他们怒气冲天宣布人权,不惜引起惊抖和恐怖,也要逼使人类登上天堂。他们貌似蛮人,实则是人类的救星。他们戴着黑夜的面具要求光明。

    我们承认,这些人看样子又粗野又凶恶,然而是为了争取善而粗野凶恶的;比起这些人来,还有另一类人,他们总是笑容满面,浑身锦衣绣服,金饰彩绶,珠光宝气,脚穿丝织袜,头插白羽毛,戴着黄手套,皮鞋油光锃亮,手臂支在大理石壁炉旁的丝绒罩桌子上,温文尔雅地坚持维护和保存过去的东西:中世纪、神权、宗教狂热、愚昧、奴隶制、死刑、战争,他们慢声细语而又彬彬有礼地颂扬战刀、火刑柴堆和断头台。至于我们,在这些文明的野蛮人和野蛮的文明人之间,假如一定要作出选择的话,那么我们宁愿选择野蛮人。

    不过,谢天谢地,还有别种选择的可能性。无论向前还是向后,都不必从陡壁跳下去。既不要专制主义,也不要恐怖主义。我们需要的是缓坡的进步。

    上帝提供了。缓缓的坡路,这就是上帝的全部政策。

    六 安灼拉及其副手

    临近这个时期,安灼拉为了应付可能发生的事变,暗中开始清理队伍了。

    全体成员在穆赞咖啡馆秘密聚会。

    安灼拉发言,用了一些玄妙的,但有深意的隐喻。他说道:

    “现在应当摸清局势如何,什么人靠得住。若是需要战士,就必须培养。拥有打击力量。有备无患。行人在路上碰见牛,总比碰不见牛挨牛顶的机会多。因此,我们给牛群点点数,总共有多少?这事不能留待明天去做。革命者任何时候都要争分夺秒;进步,绝不能拖时间。我们要应付意外情况,到时候免得措手不及。现在就必须检查一下,看看我们缝制的活计是否结实。这件事,今天就必须摸底。库费拉克,你去瞧瞧综合工科学院的学生。现在是他们的假日。今天星期三,弗伊,对不对?你去瞧瞧冰库那儿的人。公白飞已经答应去皮克普斯。那里有好大一股可动员的力量。巴奥雷去察看吊刑台。普鲁维尔,那些泥瓦匠情绪有点冷了;你去格雷奈勒—圣奥诺雷街,把那里共济会支部的情况带回来。若李,你到杜普伊特朗医院去一趟,摸摸医学校的动态。博须埃到法院转转,同那些见习生聊聊。我呢,负责库古尔德。”

    “全安排妥当。”库费拉克说道。

    “不妥。”

    “还有什么事?”

    “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什么事?”公白飞问道。

    “曼恩城关。”安灼拉答道。

    安灼拉停了一下,仿佛凝思,然后又说道:

    “曼恩城关那里,大理石匠、油漆匠、雕刻场的粗坯工,是个热情很高的大家庭,但往往忽冷忽热。不知道他们近来怎么了,心思转到别的事情上,好像心灰意冷,在骨牌桌上消磨时间。赶紧去同他们谈谈,口气要坚决。他们常常在里什弗店聚会,从中午到一点在那儿能见到他们。必须给那堆火灰吹吹风。这件事,我本来打算让马吕斯去干,他那人还是不错的,就是魂不守舍,也不来了。我得有个人去曼恩城关,可眼下派不出了。”

    “还有我呢?”格朗太尔说道,“有我在呀。”

    “你呀?”

    “我呀。”

    “就你,去教导共和党人?就你,以原理的名义去温暖冷却的心?”

    “有何不可?”

    “你还能干点正事吗?”

    “这点雄心,模模糊糊我还有吧。”格朗太尔答道。

    “你一点信仰也没有。”

    “我信仰你呀。”

    “格朗太尔,你能帮我个忙吗?”

    “干什么都行,给你擦皮鞋也干。”

    “那好,别搀和我们的事,去喝你的苦艾酒吧。”

    “你真没良心,安灼拉。”

    “你这个人,能适合派往曼恩城关?你能胜任?”

    “我能到砂岩街,穿过圣米歇尔广场,从亲王街斜插过去,取道伏吉拉尔街,过了加尔默罗会修院,拐进阿萨街,到寻午街,把军事法庭抛在后面,大步走过老瓦窑街,踏上大道,沿着曼恩大道,再过城关,就走进里什弗店。这一趟路我能胜任。我的鞋也能胜任。”

    “里什弗店那里的同志,你多少还熟悉吗?”

    “不太熟。我们只是你我相称罢了。”

    “你打算跟他们谈什么呢?”

    “这还用问,跟他们谈罗伯斯庇尔,谈丹东,谈主义原则。”

    “就你?”

    “就我呀。真的,对我也太不公道了。我一旦动手,那可不得了。我读过《普吕多姆》[620]。我了解《社会契约》,还能背出共和二年这部宪法。‘公民自由终止,便是另一个公民自由的起始。’怎么,你把我当成蛮人啦?我的抽屉里还有一张旧国家证券呢。人权、人民主权,活见鬼!我甚至带点埃贝尔派[621]的色彩。我手里拿着表,讲上六个钟头,能说得天花乱坠。”

    “正经点。”安灼拉说道。

    “都把我说急了。”格朗太尔答道。

    安灼拉斟酌了几秒钟,像做出决定那样打了个手势。

    “格朗太尔,”他郑重其事地说,“我同意让你试一试。你到曼恩城关走一趟吧。”

    格朗太尔就住在穆赞咖啡馆旁边,是带家具的出租房。他出去五分钟就回来了,回家换上了罗伯斯庇尔式坎肩。

    “红色。”他走进来,眼睛盯着安灼拉说道。

    接着,他一只有力的手掌,一下将猩红坎肩的两个角按在胸上。

    他走上前,对着安灼拉的耳朵说:

    “放心吧。”

    他毅然决然,帽子往头上一扣就走了。

    过了一刻钟,穆赞咖啡馆后间人就走空了。ABC朋友会分头去执行任务。安灼拉将库古尔德留给自己,最后一个离开。

    艾克斯的库古尔德会在巴黎的成员,常在伊西平原一处废弃的采石场聚会;巴黎那一边有不少那类废弃的采石场。

    安灼拉前往那个聚会地点,边走边回顾整个形势。事态显然很严重。那些事件,潜伏期的社会病所呈现的症状,笨重地移动,稍有并发症就会受阻而紊乱。这就是纷纷崩溃和纷纷再生的现象。安灼拉展望未来,隐约看见黑幕脚下拱起一点微光。谁说得准呢?时机也许临近。人民要重获权利,多么美好的景象!革命要再度庄严地掌握法兰西,并向世界宣布?看明天的吧!安灼拉越想越高兴。炉火旺起来。就在这种时刻,他的几个朋友带着火药分赴巴黎各处,算来有公白飞透辟的哲学雄辩、弗伊世界主义的热忱、库费拉克的激情、巴奥雷的欢笑、若望·普鲁维尔的忧郁、若李的才能、博须埃的嘲讽,这一切,在他头脑里构成一种电火花,能在各处同时点燃大火。全体出动。大家努力,肯定会有成效。情况很好。他不免又想起格朗太尔,心中暗道:“对了,经过曼恩城关也不怎么绕脚,何不往里什弗店走一趟呢?去看看格朗太尔在干什么,事情办得如何。”

    伏吉拉尔钟楼敲一点钟时,安灼拉到达里什弗烟店,推门进去,叉起双臂,让两个门扇反弹到他肩上,他扫视烟雾笼罩的挤满餐桌和人的大厅。

    烟雾中响起一个人的声音,又突然被另一个人的声音打断。那是格朗太尔同他的对手交锋。

    格朗太尔和另一张面孔同桌,面对面坐着;圣安娜大理石面桌上有麸皮面包渣儿和骨牌,格朗太尔敲着大理石桌面,安灼拉听到如下对话:

    “双六。”

    “四点。”

    “猪!我全光了。”

    “你死了。两点。”

    “六点。”

    “三点。”

    “老幺。”

    “该我出牌。”

    “四点。”

    “难办。”

    “该你了。”

    “我出了个大错。”

    “你还不赖。”

    “十五点。”

    “再加七点。”

    “这样我就二十二点了。(若有所思)二十二点!”

    “这双六出乎你意料。一开头我若是就打这张牌,这一局就完全不同。”

    “还是两点。”

    “老幺。”

    “老幺!那好,五点。”

    “光了。”

    “刚才是你出的牌,对吧?”

    “对。”

    “白点。”

    “他运气真好!嘿!你还有一次机会!(沉思半晌)两点。”

    “老幺。”

    “五点不成,老幺也不成。你麻烦了。”

    “赢了。”

    “活见鬼!”

    第二卷 爱波妮

    一 云雀场

    马吕斯将那次图财害命的线索告诉沙威,并目击了出乎意料的结局,可是等沙威一离开破屋,将俘获的罪犯押上三辆马车,他也从老屋溜走了。当时刚到晚上九点钟,马吕斯去找库费拉克。库费拉克已不是拉丁区坚定的居民了,鉴于“政治原因”,他早就搬到玻璃厂街,那是当时容易发生暴动的一个街区。马吕斯对库费拉克说:“我到你这儿来过夜。”库费拉克将床上两条褥垫抽出一条,铺到地上,说道:“就睡在这儿吧。”

    第二天一大早,刚七点钟,马吕斯就返回老屋,向布贡妈付了房钱,雇来一辆手推车,将他的书籍、床、桌子、五斗柜和两把椅子全装上车,没有留下新住址就离去。等沙威上午再来向马吕斯了解昨晚的情况,就只见到布贡妈,只得到她一声回答:“搬走啦!”

    布贡妈深信,马吕斯跟昨晚抓住的那些强盗有点牵连,她去找本街的那些看门女人,嚷道:“谁料得到呢?一个小伙子,看上去还像个大姑娘呢!”

    马吕斯匆匆搬走,有两个原因。首先,他在那里看到了为恶的穷人,也许比为富不仁还可憎的一种社会丑恶。看到这种无比可恨、无比凶惨的丑恶在他眼前展示全过程,因此,现在他十分憎恶那老屋。其次,他不想卷入任何诉讼里,否则就很可能被迫出庭作证,不利于德纳第。

    沙威没有记住这个年轻人的姓名,认为他怕事避开了,抑或在那些人作案时,他根本没有回家。不过,沙威还是设法寻找,但终未找到。

    一个月过去,接着又过了一个月。马吕斯一直住在库费拉克那里。他从常去法院接待室的一名见习律师那里得知,德纳第关进了监狱。每星期一,马吕斯都去强力监狱管理处,托人将五法郎转交给德纳第。

    马吕斯没钱了,每次都向库费拉克借五法郎。有生以来,他这是头一回向人借钱。这定期的五法郎,对出钱的库费拉克和收钱的德纳第双方都是个谜。库费拉克常琢磨:“这钱是给谁的呢?”德纳第也常纳闷:“这钱是谁给的呢?”

    而马吕斯则十分伤心。眼前重又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了;他的生活重又陷入这片迷雾中,只好摸索徬徨。不久前,他所爱的那位年轻姑娘、约莫是她父亲的那位老人,在这世上他唯一关心并寄予希望的两个陌生人,从黑暗中倏忽再现一下,而且近在眼前,他正以为要抓住他们的时候,一阵风又将两个身影吹走了。甚至这次惊心动魄的冲突,也没有迸发出一点能照亮真情实况的火星。根本无法推测。连他原以为知道的名字,现在也不知道了。可以肯定她不叫玉秀儿,云雀也只是个绰号。又该怎么看那位老人呢?难道他真的躲避警察吗?马吕斯脑海里又浮现他在残废军人院附近碰见的白发工人,现在想来,那工人和白先生可能就是一个人。难道他乔装打扮吗?这人,既有大义凛然的一面,又有暧昧可疑的一面。为什么他不呼救呢?为什么他逃跑了呢?他究竟是不是那姑娘的父亲?说到底,他真的是德纳第以为认出的那个人吗?德纳第有可能认错了。这么多疑问找不到答案。然而这一切,却丝毫无损于卢森堡公园那姑娘天使般的魅力。真是柔肠百转,马吕斯心中一片痴情,眼前却一片黑暗。他被一股力量推着,牵拉,却又无法移动。除了爱情,一切都化为泡影;即使爱情,对他来说也丧失了能激发本能反应和灵悟的动力。爱情这种火焰,通常能燃烧我们的心,多少照亮我们的眼睛,往外射出一点有益的光芒。可是,就连痴情这种暗中的导引,马吕斯也听不见了。他从来没有这样盘算过:我去那儿看看怎么样?我这么试试怎么样?他不能再称为玉秀儿的那个姑娘,显然还住在什么地方,但是毫无线索,马吕斯不知往哪儿去寻找。现在,他的全部生活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在茫茫迷雾中完全无所适从。重新找到她,他始终这么渴望,却不抱这种希望了。

    更糟的是,贫困又来了。这股寒气,他感到逼近了,从身后袭来。他沉浸在忧思苦恼中,长时间中断工作,而中断工作比什么都危险:丧失一种习惯。习惯,丧失容易恢复难。

    一定程度的幻想有益处,如同适量的麻醉剂,能够抑制活动中的神智兴奋乃至过度兴奋,让头脑产生一种轻柔舒爽的雾气,用以抹平纯理念的过于分明的轮廓,填补各处的空隙和裂缝,将各个部分弥合起来,抹掉思想的棱角。然而,幻想过分就要沉溺。脑力工作者,让整个脑子沉溺于幻想就糟啦!他认为沉下去还容易浮上来,心想归根结底,这两者是一码事。大错特错!

    思想是智慧的活动,幻想是欲念的活动。用幻想取代思想,无异于将毒物当成食物。

    我们记得,马吕斯就是从这一点开始的。爱情一产生便狂热,将他推入没有目标又无底的幻想中。现在他出门,只为了去胡思乱想。滋生懒惰。喧闹而停滞的深渊。工作减少,需求则增加。这是一条规律。人处于梦想的状态,自然无所顾忌而又怠惰,精神松弛,就承受不了紧张的生活。这种生活方式好坏参半,萎靡不振固然有害,慷慨大度却有益于健康。不过,穷人徒然慷慨而高尚,如不劳动就注定完蛋。生活来源枯竭,而需求却涌现。

    这是灾难的斜坡,最诚实最坚定的人,也像最邪恶最软弱的人一样滑下去,一直跌进两个深坑中的一个:自杀或者犯罪。

    一个人经常出门去胡思乱想,总有一天出门要去投水。

    想入非非,就会步艾斯库斯和利勃拉[622]的后尘。

    马吕斯眼睛盯着那个望不见的姑娘,顺着这斜坡慢慢滑下去。我们这样描述,看似怪异,实则千真万确。思念一个不在眼前的人,就会在内心一片漆黑中点燃光亮;那人越无踪影,就越放射光芒;黝黯而绝望的灵魂,能望见那天边的亮光:内心夜空的明星。她,就是马吕斯的全部念头,心中再也没有别的事情。他隐约感到那身旧装无法穿了,那身新装也变成旧装,衬衣破烂了,帽子破烂了,靴子也破烂了,这就是说他的生命全破烂了,他心中暗道:“死之前哪怕再见她一面也好啊!”

    他只留下一个甜美的念头,就是她爱过他,她那眼神告诉他了,她不知道他的姓名,却了解他的心。而现在,她在那地方,不管那地方多么神秘,也许她还爱他呢。说不准她在思念他,正如他思念她一样吧?每颗爱恋的心都会经历无法解释的时刻,本来只有理由痛苦,却隐隐感到一种喜悦的战栗;马吕斯有几次逢这种时刻,就不禁想到:“是她的思念传到我这里!”接着他又补充一句,“我的思念也许同样传到她那里。”

    这种幻想,过后他虽然摇头,却终于有一束时而类似希望的光芒,射进他的灵魂。他不时提笔,尤其在最令思念者惆怅的夜晚,在只做这种用途的白纸簿上,写下他头脑里灌满的爱情最纯洁、最浮泛、最理想的幻梦。他称这是“给她写信”。

    不要以为他理智混乱了。恰恰相反。他固然丧失了工作的能力,不能朝一个确定目标坚定地前进,但是他比以往更清醒,判断更准确了。现在,马吕斯则以冷静而实际、又很奇特的目光,观察眼前发生的事情,观察最不关痛痒的事件和人;无论什么他都能给予中肯的评价,显出一个诚实而天真的人虽然消沉却又无私的态度。他的判断,几乎弃绝希望,便能够高瞻远瞩。

    他处于这种精神状态,任何事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什么也骗不过他;每时每刻,他都洞见人生、人类和命运的底蕴。一个人由上帝赋予一颗充满爱情又饱受苦难的灵魂,即使在忧心如焚中,也还是快乐的呀!谁没有凭借这两种光照观察过世事和人心,谁就没有看到一点真实的东西,也就一无所知。

    爱恋而痛苦的灵魂,总达到崇高的境界。

    话又说回来,一天天过去,却没有发现一点点新情况,他只是觉得余下要他穿越的黑暗空间日益缩小,分明望见了那无底深渊的边缘。

    “什么!”他心中常常念叨,“难道在那之前,我就不能再见她一面?”

    行人沿着圣雅克街上坡,从城关旁边过去,再往左拐,走一段老内马路,便到健康街,往前便是冰库,离戈伯兰小溪不远,就会看到一片空场,那是在巴黎又长又单调的环城大道内,唯一能吸引雷斯达尔[623]坐下来的地方。

    那地方不知怎的溢出清新的生趣,一片青草地上拉了几根绳子,迎风晾着破衣烂衫,菜农的一座古老房舍,建于路易十三时代,大屋顶上怪模怪样钻出几个顶楼窗,木栅栏已经残破,白杨树之间有个小水塘,几个女人,欢声笑语;远处望得见先贤祠、聋哑院的树木、恩惠谷医院那黝黑低矮、怪诞有趣的出色建筑,更远处则是圣母院钟楼肃穆的方顶。

    正因为那地方值得一看,才没有人前往。每隔一刻钟,难得有一辆小车或一辆大板车经过。

    马吕斯独自漫步,有一次信步走到那里的小水塘附近。那天,千载难逢,大道上有一个行人。那地方有几分野趣,马吕斯见了不禁怦然心动,便问那行人:“这地方叫什么名字?”

    那行人回答:“叫云雀场。”

    接着,他又补充一句:“就是在这里,于尔巴克杀害了伊弗里的牧羊女。”

    然而,一听到“云雀”这两个字,马吕斯就再什么也听不见了。有时一句话,就足以使梦幻状态突然凝固;整个神思,蓦地聚结在一个念头的周围,再也感受不到别种事物了。云雀这个名称,在马吕斯忧伤的内心深处,早已取代了玉秀儿。“嘿,”他自言自语,处于痴迷状态就好讲这种没头没脑的话,“这是她的场地。我一定能在这里找到她的住所。”

    这个念头很荒唐,但是无法抗拒。

    此后,他天天去云雀场。

    二 监狱孵化中的罪恶胚胎

    沙威在戈尔博老屋仿佛大获全胜,其实不然。

    首先,这也是沙威主要忧虑的一点,他没有俘获那个被俘的人。那个潜逃的受害者比凶手更可疑:那个人物,既然被匪徒视为肥肉,很可能也是当局的好猎物。

    其次,蒙巴纳斯也逃脱了沙威的手掌。

    还得另找机会抓住那个“花花公子小魔头”。当时,蒙巴纳斯遇见在大道旁树下放风的爱波妮,就把她带走了,他还是愿意跟姑娘充当情侣,不想去跟那老爸充当好汉。算他走运,仍逍遥法外。至于爱波妮,沙威派人把她“逮捕归案”。爱波妮被关进玛德洛奈特监狱。同阿兹玛会合了。

    还有,从戈尔博老屋押往强力监狱的途中抓住的要犯之一囚底不见了。大家弄不清是怎么回事,警察和宪兵都莫名其妙。他化成一股气,从手铐里滑出来,从车缝间流走了,马车确实有裂缝,让他逃脱了,谁也无法解释,只知道抵达监狱时,囚底不见了。这里边有魔法或者警察手脚。囚底能像雪团融化在水中一样,融化在黑夜中了吗?这其中有没有警察暗中配合呢?这人是不是有双重秘密身份,既属于混乱又属于秩序呢?难道他是犯法和执法两个圈子共有的中心点吗?这只狮身人面兽是不是前爪插在罪恶中,后爪立在政权上呢?沙威绝不容忍这种手段,他看到这种勾结会怒发冲冠;殊不知在他的队伍里,还有些警探,虽是他的下属,也许比他更了解警察局的秘密,而囚底这种恶棍,很可能成为得力的警探。运用变脸术同黑暗势力保持密切关系,匪徒一方得利,警方也受益。这些无赖,有的就是阴阳脸。不管怎么说,囚底逃掉,再也没有抓回来。对此沙威虽然诧异,但是更为恼火。

    至于马吕斯,“那个傻小子律师很可能怕事”,沙威没放在心上,连他的姓名都忘了。况且,一个律师算什么,随时都能找到。不过,那小子真的是律师吗?

    此案已开始预审了。

    预审法官想得到点口风,认为有必要将咪老板匪帮的人留下一个,不投入监狱。留下的人是勃吕戎,小银行家街的那个长发。他们将他放在查理大帝庭院,而监视他的人都睁大了眼睛。

    勃吕戎这个名字也是强力监狱的一个纪念。监狱所谓新楼那个丑恶不堪的院子,管理处称为圣贝尔纳院,盗贼们则叫作狮子院,院子有一道锈了的旧铁门,通向已改为牢房的原强力公爵府礼拜堂,门左侧耸立一堵与屋顶齐高的垣墙,布满麻麻癞癞的斑痕,十二年前还能见到一个堡垒图形,是用铁钉粗糙刻在墙石上,下方有这样的签字:

    勃吕戎,1811。

    1811年那个勃吕戎,是1832年这个勃吕戎的父亲。

    这个勃吕戎,在戈尔博老屋作案中仅露了一面,他是个十分狡猾、十分机灵的小伙子,但是样子却又痴痴呆呆、可怜巴巴的。预审法官正是看他痴呆的样子,才放了他,认为把他关进大牢,还不如放在查理大帝院里。

    这些盗匪并不因为落入法网就停止活动,他们绝不会为了这点小麻烦就收敛。犯罪坐牢,并不妨碍再行犯罪。艺术家有一幅画挂在展厅,还照样在画室里创作一幅新作品。

    勃吕戎仿佛让大牢吓傻了,有时看见他在查理大帝院里,像个白痴一样站在小卖部窗口旁边,眼睛盯着那块肮脏的价目牌,从第一项:“大蒜,62生丁”,直看到最后一项:“雪茄,5生丁”。再不然,他就浑身发抖,牙齿打战,说他发了高烧,问病房里那二十八张病床是否有空位。

    1832年2月下半月,人们突然发现,勃吕戎这个整天迷迷糊糊的人,居然通过狱中几个杂役办了三件事,不是以他的名义,而是以他三个伙伴的名义,总共花了他五十苏;这样巨大的开销引起监狱警卫队长的注意。

    经过调查,并核对张贴在囚犯会见室中的办事计费表,终于弄清五十苏分为三笔委托送信费:一封信送至先贤祠,十苏;一封信送至恩惠谷,十五苏;还有一封送至格雷奈勒城关,二十五苏,在计费表上数额最高。须知先贤祠、恩惠谷和格雷奈勒城关,正是三个城关恶徒住的地方:一个叫克吕铜钱,外号怪罗;一个叫光荣汉,是个刑满释放的苦役犯;另一个叫煞车杠;这次事件,就把警察的目光引到他们身上。据估计,这三个人参加了咪老板的匪帮,而两个匪首,巴伯和海口刚刚落网。勃吕戎的信件并不按地址送交,而是交给在街上等候的人,从而可以猜测信中可能秘密联络,阴谋准备作案。警方还掌握一些别的线索,于是逮捕了这三个匪徒,以为这样就挫败了勃吕戎的任何诡计。

    采取了这些措施之后,大约过了一周,有天夜晚,一名巡夜的看守检查新楼的楼下牢房;当时有一种办法,能查明看守是否严格执勤,就是每小时都要往钉在牢门的箱里投个执勤牌;这个看守正要投牌的时候,从勃吕戎号子的窥视孔,忽然看见他坐在床上,正借着壁灯光写什么。看守冲进去,但是没能搜出他写的东西,便罚他关了一个月黑牢。警方也没有进一步查明情况。

    不过,有一个情况确切无疑:次日,一个“驿站车夫”从查理大帝院抛过六层大楼,落到另一边的狮子坑。

    囚犯所说的“驿站车夫”,就是巧妙揉的一个面包团,送到“爱尔兰”,也就是说越过监狱的房顶,从一个院落抛到另一个院落。照词源学解释:越过英格兰,从一块陆地到另一块陆地,到达“爱尔兰”。面包团落到另一个院子里,拾到的人就掰开,发现裹在里面的字条,是给这个院里某个囚犯的。拾到的人若是个囚犯,就会送到地方;若是个看守,或是暗中被收买的囚犯,即狱中所说的绵羊,黑牢里所说的狐狸,就会把字条送交管理处,转给警察局。

    这一次,“驿站车夫”到达了目的地,尽管收件人正“隔离”关押。那收件人不是别人,正是巴伯,咪老板的四巨头之一。

    “驿站车夫”裹着一个纸卷,上面只有两行字:

    “巴伯。普吕梅街有一笔买卖。对着花园的一道铁栅门。”

    这就是那天夜晚勃吕戎写的东西。

    尽管要通过男女搜查人员的一道道关,巴伯还是设法将字条从强力监狱传到妇女监狱,交给关在那里的一个“相好”的手里。那姑娘又把字条转给她认识的一个女人。那女人叫玛侬,受到警察的密切注意,但还没有被逮捕。玛侬这个名字读者见过,她跟德纳第一家人有关系,等以后再说明;她去探望爱波妮,就能在硝石库妇女监狱和玛德洛内特监狱起桥梁作用。

    恰好在这时候,在预审德纳第的案子中,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他的两个女儿爱波妮和阿兹玛就放出来了。

    爱波妮出狱时,玛侬就守候在玛德洛奈特监狱门外,把勃吕戎写给巴伯的字条交给她,派她去“侦察”那桩买卖。

    爱波妮前往普吕梅街,找到铁栅门和花园,观察那栋房子,守望窥伺了几天,这才去钟孔街,交给玛侬一块饼干,玛侬又把饼干送到硝石库监狱,转给巴伯的相好。在监狱的暗号中,一块饼干就意味:“毫无办法”。

    因此,事情不过一周,巴伯和勃吕戎,一个去接受“审讯”,一个受“审讯”回来,在巡逻道上相遇,勃吕戎问了一句:“普街,怎么样?”巴伯回答:“饼干。”

    勃吕戎在强力监狱里孕育的罪胎,就这样流产了。

    然而,这次流产却产生后果,但与勃吕戎的计划已毫不相干。后面我们会看到。

    常常有这种情况:我们以为结一条线,却连上了另一条线。

    三 马伯夫老头见了鬼

    马吕斯再也不拜访任何人,只是时而见见马伯夫老头。

    马吕斯从凄惨的阶梯缓步走下去,马伯夫先生那边也同样往下走;这种凄惨的阶梯可以称作地窖台阶,通向不见天日的地方,在那里能听见头上幸福者的脚步声。

    《科特雷地区植物志》根本卖不出去了。奥斯特利茨的那座小园子阳光不足,试种靛青也毫无成绩。马伯夫先生在那里只能栽些爱阴暗潮湿的稀有植物。他并不气馁,又在植物园弄到一角光照好的园地,“自费”试种靛青。为此,他将《植物志》的铜版全送进当铺。他把早餐也缩减为两个鸡蛋,一个给他年迈的女用人吃,他已有十五个月没付工钱了。时常他一天就吃这一顿饭。他再也没有那种稚气的笑声,而是整天愁眉苦脸,也不接待朋友了。好在马吕斯也不想去。马伯夫先生去植物园,这一老一少有时在济贫院大道上相遇。他们彼此并不说话,只是凄苦地点点头。这情景真叫人心酸:穷困能一时让人疏远。往日朋友,如今形同路人。

    书商鲁瓦约尔已经故去。现在,马伯夫先生只认他的书籍、园子和靛青,这是体现他的幸福、乐趣和希望的三种形式。有这些,他就能活下去。他心里常常这样想:“等我做成蓝色染料球,我就有钱了,要把铜版从当铺里赎回来,还要敲起大鼓,在报上登广告,大吹大擂,大肆推销我的《植物志》;还有,我要买一本彼得·德·梅丁的《航海艺术》,我知道哪儿能买到带木刻插图的1559年版本。”他心中这样盼望,白天侍弄靛青园,傍晚回家浇自己的园子,然后看书。马伯夫先生这时年近八旬了。

    一天傍晚,他见了鬼。

    那天,他回到家里,天色还大亮。女用人普卢塔克大妈身体违和,病倒在床。晚饭他只啃了还挂点肉的一根骨头,吃了从厨房桌子上找到的一片面包,便到园子里,坐在当长凳的一条横放的界石上。

    按照老式果园的布局,长凳旁边有一个大立柜,隔条和木板已经残破,底层为兔子窝,上层是果子架。窝里没有兔子,架上却还有几个苹果,这是仅余的过冬食物。

    马伯夫先生戴着眼镜,翻阅两本书。这两本书令他入迷,而且令他心神不宁,这后一点,对他这样年纪的人来说尤为严重。他天生怯懦,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迷信思想。他这两本书,一本是德朗克尔会长的名著:《论魔鬼的幻变》[624],另一本《关于沃维尔的鬼怪和比埃夫尔的精灵》[625],是穆托尔·德·拉吕博迪耶的四开本。他这园子从前是精灵出没的地方,因而他对第二本书更感兴趣。暮色开始将景物上面照白,下面染黑。马伯夫老头一边看书,目光一边越过手中的书本,端详他的花草,其中一株鲜艳的杜鹃花尤其是他的安慰;然而,一连干旱了四天,风吹日晒,没下一滴雨,枝头垂下,花蕾蔫了,叶子也脱落,都需要浇水了,尤其那株杜鹃花,样子十分可怜。马伯夫老头这种人,认为草木也有灵魂。老人在靛青团干了一整天,累得筋疲力尽,但他还是站起来,把书放在石凳上,佝偻着腰,脚步踉踉跄跄,一直走到井边,伸手抓住铁链,可是想把它从挂钩摘下来的气力都不够了。他只好转过身,惶恐不安地举目望望满天星斗。

    夜晚静穆的气氛,用一种莫名的阴森而永恒的快乐,来压抑人的痛苦。看来,这一夜又要跟白天一样干燥。

    “满天星星!”老人想道,“不见一丝云彩!不会下一滴雨!”

    他的头仰了一会儿,又垂到胸前。

    继而,他又抬起头,望着夜空,喃喃说道:

    “下点露水吧!可怜可怜吧!”

    他又试了试,想把井链摘下来,可是徒然。

    这时,他忽然听见一个声音说:

    “马伯夫老爹,让我替您浇园子好吗?”

    话音未落,就传来野兽钻篱笆的声响,老人看见一个姑娘模样的人,瘦高挑儿,立到他面前,大胆地注视他。这身形倒三分像人,七分像黄昏显形的精灵。

    我们说过,马伯夫老头胆儿特别小,动不动就吓得心惊肉跳,这次还未容他回答一个字,那精灵就一把摘下井索,放下吊桶,又提上来,将喷壶灌满,那动作在昏暗中显得突兀而怪异;老人看见那精灵赤着双脚,穿一条破裙子,在花坛之间奔忙,向周围散发生命。水喷到叶子上的声响,让马伯夫老人的灵魂充满欢欣。他仿佛感到,杜鹃花现在幸福了。

    第一桶浇完,那姑娘又提第二桶,然后又是第三桶,整个园子她都浇遍了。

    她在小径上来来往往,身影黑黝黝的,撕成条的破披肩,随着两条瘦骨嶙峋的长胳臂飘动,看上去不知为什么,真有点像一只蝙蝠。

    等她浇完园子,马伯夫老人热泪盈眶,走上前去,将手掌放到她额头上,说道:

    “上帝保佑您,您这样爱惜花儿,真是个天使。”

    “不,”她回答,“我是魔鬼,其实,是什么我都不在乎。”

    老人没等她回答,也没听见她回答,高声说道:

    “真可惜,我这么不幸,这么穷,一点也帮助不了您。”

    “您能帮上忙。”她说道。

    “帮什么忙?”

    “告诉我马吕斯先生住在哪儿。”

    老人根本没听懂。

    “哪个马吕斯先生?”

    他抬起无神的眼睛,仿佛追索消逝的事情。

    “一个年轻人,早先常来这儿。”

    这工夫,马伯夫先生搜索了记忆,大声说道:

    “哦!对……我明白您的意思了。等一等!马吕斯先生……瞧我,马吕斯·彭迈西男爵呀!他住在,……不如说他已不住在……哎呀,我不记得了。”

    他边说边弯下腰,去扶一根杜鹃花枝,接着又说道:

    “对了,现在我想起来了。他常常经过那条大道,朝冰库那个方向走去。落须街。云雀场。到那里去找吧,不难遇见他。”

    等马伯夫先生又直起腰,人已经没了,那姑娘无影无踪。

    他着实有点怕。

    “老实说,”他想道,“如果园子没有浇水,我真会以为见了鬼。”

    一小时之后,他躺在床上,脑海又浮现刚才的情景,在要入睡的时刻,神思朦朦胧胧,好似寓言中化为鱼好渡海的那只鸟,也渐渐化为梦好穿越睡眠,他含混地自言自语:

    “真的,这情景,特别像拉吕博迪耶讲述的精灵的故事。也许是个精灵吧?”

    四 马吕斯见了鬼

    一个“鬼”拜访了马伯夫老爹之后,过了几天,在一天早晨——是个星期一,是马吕斯向库费拉克借五法郎,给德纳第送去的日子,——马吕斯将五法郎揣进兜里,送交监狱管理处之前,先去“散散步”,希望回来好有精神头干点事。况且,他每次都是这么期望。他一起床,就面对一本书和一张纸坐下,要草草翻译几段;这段时间,他的工作就是将德国人的一场著名的论战,甘斯和萨维尼[626]的争论译成法文;他看看萨维尼,又看看甘斯,读了四行,试着写上一行,可是写不出来,总看见他和那张纸之间有一颗星,于是他离开座位,说道:“出去走走,回来就有精神了。”

    他去了云雀场。

    到了那里,在他眼前那颗星越发明亮,而萨维尼和甘斯越发模糊了。

    他回到住处,想重新捡起工作,可是根本办不到,头脑里的思路全断了,一条也连不起来,于是他又说:“明天我不出去了,出去会妨碍我工作。”——然而,他还是天天出门。

    他住在库费拉克的家,不如说住在云雀场;真正的住址是这样:健康路,过了落须街第七棵树。

    这天早晨,他离开第七棵树,走到戈伯兰溪边,坐在栏杆上。一束快活的阳光,透过欣欣向荣的树叶射下来。

    他在思念“她”,而思念又转为自责;他沉痛地想道,自己渐渐被灵魂麻痹症——懒惰所控制,渐渐走进这黑夜,甚至连阳光都看不见了。

    他的内心活动已极度削弱,连自怨自艾的气力都没有了,往外发泄模糊的意念,甚至形不成自言自语;然而,通过这种艰难的发泄,通过这种忧伤的凝神专注,他还是感受到了外界,听见戈伯兰溪两岸洗衣妇的捣衣声,从他身后,从他下边传来,还听见头上榆树枝头鸟雀叽叽喳喳的鸣唱。一边是自由的声音,是无忧无虑和长了翅膀的自得其乐的声音;另一边是劳作的声音。这两种快乐的声音,令他遐想,几乎令他深长思之。

    他正在冥思苦索,忽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说:

    “嘿!他在这儿呢!”

    他抬眼望去,认出是德纳第家大姑娘爱波妮,一天早晨闯进他屋的那个可怜女孩。事情也怪,她越穷困越漂亮了,这是同时迈出的两步,好像她根本不可能做到。她实现了双重的进步,既走向光明又走向苦难。她赤着双脚,衣不蔽体,还是那天毅然闯进他屋里的那副样子,只不过这身破衣烂衫多穿了两个月,破洞更大,布片更脏了。还是那副嘶哑的嗓音,还是那个因风吹日晒雨黧黑多皱纹的额头,还是那种放任、迷惘而闪忽不定的目光。经历了这次牢狱生活,她那饱受苦难的面容上,又添了一种难以描摹的凄惶哀婉的神情。

    她头发沾了麦秸和草屑,倒不是像莪菲丽娅那样,受哈姆雷特疯症的传染而发了疯,而是因为在哪个马厩的草堆上睡过觉。

    尽管如此,她还是美丽的。啊!青春,你是多么灿烂的明星!

    这时,她来到马吕斯跟前站住,苍白的脸上浮现一点喜色,还恍惚浮现一点笑意。

    她停了半晌,仿佛说不出话来。

    “这回可找见您啦!”她终于说道,“马伯夫老头说得对,就在这条大道上!真叫我好找啊!您哪儿知道啊!您知道吗?我给关押了。十五天呀!他们把我放啦!因为在我身上找不出什么毛病,况且,我还不到判断事物的年龄。还差两个月。噢!您让我好找啊!有六个星期了。您不住在那儿了吧?”

    “不了。”马吕斯回答。

    “哦!我明白了。就因为那件事。那样胡闹是够烦人的。您搬走了。咦!您干吗戴这样旧帽子呀?像您这样的青年,应当穿上漂亮的衣服。您知道吗,马吕斯先生?马伯夫老爹管您叫马吕斯什么男爵。您不会是什么男爵吧?男爵,都是那些老家伙,喜欢去卢森堡公园,待在宫殿前边,阳光最好的地方,还看一苏一份的《日报》。有一回我去送信,就到了这样一个男爵家。他有上百岁了。告诉我,您现在住在哪儿?”

    马吕斯沉默不答。

    “唉!”她继续说道,“您衬衣破了个洞,我得给您补上。”

    她神色渐渐黯然了,又说道:

    “看您这样子,见到我不高兴吧?”

    马吕斯仍然沉默;她也不说了,停了一会儿,又大声说道:

    “哼,我要是愿意,准能叫您高兴起来!”

    “什么?”马吕斯问道,“您这话是什么意思?”

    “哦!您原先跟我说话,可是称‘你’!”她又说道。

    “好吧,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她咬住嘴唇,仿佛内心在斗争,还犹豫不决。最后,她好像拿定了主意:

    “算了,反正都一样。您一副伤心的样子,我要让您高兴起来。您得答应我,一定要笑一笑。我要看见您笑起来,听见您说:真好,棒极了。可怜的马吕斯先生!您知道呀!您原先答应过我,我要什么您都给……”

    “对!你倒是说呀!”

    她白了马吕斯一眼,对他说:

    “我有了地址。”

    马吕斯脸刷地白了,他周身的血液全涌入心房。

    “什么地址?”

    “您要我找的那个地址呀!”

    她好像十分勉强,又补充一句:

    “那个……地址,您完全清楚吧?”

    “是,清楚!”马吕斯结结巴巴地说。

    “那位小姐的!”

    说出这个词,她深深叹了一口气。

    马吕斯从他坐的栏杆上跳下来,狠命抓住她的手:

    “哈!太好啦!带我去吧!告诉我!随你向我要什么都行!在什么地方?”

    “跟我去吧。”她回答,“我弄不清是什么街,门牌多少号;完全在另一边,不过,那房子我认识,我这就带您去。”

    她把手抽回来,又说了一句:

    “嗬!瞧您这高兴的样子!”

    她说话的声调,能令一个旁观者伤心,却丝毫没有触动如醉如痴的马吕斯。

    马吕斯的额头掠过一片云影,他抓住爱波妮的手臂。

    “向我发个誓!”

    “发誓?”她说道,“这是什么意思?咦!您要我发誓?”

    她笑起来。

    “关于你父亲!答应我,爱波妮,向我发誓,你不把这地址告诉你父亲!”

    她朝他转过脸,一副惊愕的神情,问道:

    “爱波妮!您怎么知道我叫爱波妮?”

    “答应我的要求!”

    然而,她好像没听见他的话似的:

    “这样真好!您叫了我一声爱波妮!”

    马吕斯同时抓住她两条胳膊:

    “倒是回答我的话呀,看在上天份儿上!注意听我对你说的话,向我发誓,不把你知道的那个地址告诉你父亲!”

    “我父亲吗?”她说道,“哦,对了,我父亲!您就放心吧,他关在大牢里呢。再说,我才不管我父亲呢!”

    “你还是没有答应我!”马吕斯大声说。

    “您倒是放开我呀!”她说着格格大笑,“瞧您这么用劲摇晃我!好吧!好吧!我答应您!我向您发誓!这算什么呢?我不把那地址告诉我父亲。好啦!满意吗?这样行吗?”

    “也不告诉任何人?”马吕斯说道。

    “也不告诉任何人。”

    “现在,带我去吧。”马吕斯又说道。

    “马上走?”

    “马上走。”

    “走吧。——嗬!瞧他多高兴啊!”她说道。

    走了几步,她又停下来:

    “您跟得太近了,马吕斯先生。让我在前边走,您就这样跟着,别太显眼。不要让人看出您这样一个体面的青年,跟我这样一个女人一道走。”

    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述,这女孩儿嘴里说出的“女人”的全部含义。

    她走了十来步,又站住了,等马吕斯跟上来,就冲身边说话,但是并不把脸转向他:

    “对了,您还记得答应过我什么事吧?”

    马吕斯伸手摸兜,他在这世上仅有的财富,就是要给德纳第的五法郎,现在掏出来,放到爱波妮手上。

    她张开手指,让钱币落到地上,神色怏怏地看着他,说道:

    “我不要您的钱。”

    第三卷 普吕梅街的宅院

    一 幽室

    在上世纪中叶,巴黎高等法院一位戴法帽的院长,私下养了个情妇,要知道,那时大贵族炫耀自己的情妇,而资产阶级则金屋藏娇,因此,他在圣日耳曼城郊区所谓的“斗兽场”附近,僻静的布洛梅街,即今天的普吕梅街[627],建了一座“小宅院”。

    那是一座两层小楼:楼下两间厅室,楼上两间卧室;此外,楼下有厨房,楼上有起居室,顶层还有阁楼。小楼面对花园,临街隔一道铁栅大门。园子面积约1阿尔旁[628]。这就是过路人所能望见的整个宅院;可是,小楼后身还有一个小院落,院子里端又有两间带地窖的平房,以备不时之需,可以藏匿一个孩子和一名乳母。房后有一扇伪装的暗门,连着一个狭长的露天通道,地面铺了石板,弯弯曲曲,夹在两堵高墙中间,隐蔽得极为巧妙,在各家园子菜地之间拐弯抹角地穿行,由两边的藩篱遮护,伸延足有一公里,通到另一道同样的暗门,出去便是巴比伦街僻静的尾端,几乎到另一个街区了。

    院长先生就是从这道暗门进去,哪怕监视并跟踪的人发现,院长先生形迹诡秘,天天去什么地方,也绝想不到去巴比伦街就是去布洛梅街。这个精明的法官通过巧妙的办法收购土地,才能营建这条秘密通道,因建在私地上而无人查问。后来,他将通道两侧的园地分成小块抛售,而两侧园地的主人哪儿会想到,他们的花园和果园之间有两堵墙,夹着长长一条斗折蛇行的石板通道。唯有飞鸟能望见这一奇观。上世纪的黄莺和山雀叽叽喳喳,大概没少议论这位院长先生。

    石砌小楼是按照芒萨尔[629]风格建造的,而内装修的护壁和陈设,则是华托[630]的格调,内里为洛可可式的华丽,外观为古典建筑风格,有三道花篱围护,显得又矜持,又风雅,又庄重,恰恰符合法官的艳遇。

    小楼和通道,十五六年前还有,如今已不复存在。1793年,有个锅炉厂主买下这栋房子,准备拆毁,但未能如期付款,就被国家宣告破产,结果这座房子反而拆毁了厂主。从那以后,这座宅院一直没住人,也就渐渐毁坏了。楼内仍保留那套老家具,终年出售或招租,每年经过普吕梅街的那十来个人,从1810年以来,就看见庭园铁栅门上,挂着一块字迹模糊的发黄广告牌。

    到了复辟王朝末年,那些过路人忽然发现牌子不见了,楼上的窗板甚至打开了。小楼确实有人住进去。窗上拉着小窗帘,表明楼里有个女人。

    1829年10月份,一个上了年纪的男子出面交涉,原封不动地租下小楼,当然也包括后院的平房和通向巴比伦街的小道。他又雇人将通道两端的两扇暗门修好。我们说过,楼内陈设大致还是那位院长的原套家具,新房客只是雇人稍微修理一下,零星添点缺少的东西,庭院重新铺好路石,室内重新铺好方砖,楼梯修好阶级,地板镶补木板条,窗户也上好玻璃,这样修缮好了,他才悄无声息,带着一个年轻姑娘和一名老保姆进住,不像迁入新居,倒像是溜进去的。邻居并没有饶舌,因为根本就没有邻居。

    这个敛声屏息的房客就是冉阿让,年轻姑娘就是珂赛特。保姆是个老处女,名叫都圣,是冉阿让从济贫院和苦难中救出来的,年纪又老,又是外地人,说话又口吃,正是这三点长处,才促使冉阿让收留了她。他以割风先生这姓名,吃年息者的身份租下宅院。看了上文的叙述,想必读者认出了冉阿让,不会落在德纳第的后边。

    冉阿让为何要离开小皮克普斯修院呢?究竟出了什么事呢?

    什么事也没有出。

    我们记得,冉阿让在修院里生活很幸福,甚至幸福过分,良心反而不安起来。他每天见到珂赛特,感到内心里产生父爱,并且日益增长,他一心扑在这孩子身上,心想这孩子属于他,谁也休想把她夺走,这样生活会无限期进行下去,在修院这种环境中,每天耳濡目染,她一定会出家当修女,这里就是他们二人的整个天地,他在这里衰老,孩子在这里长大,随后也要衰老,而他就在这里死去,总而言之,令人神往的希望,绝不可能分离。这事他反复思索,忽然又困惑起来。他扪心自问,审视这种幸福是否完全属于他个人,是否也有被他这个老人拐带来的孩子的一份儿,这其中是否一点也没有窃取的意味呢?他常常思忖,这孩子放弃人生之前,也有权认识人生,如果以使她免遭人间的风雨为由,也不同她商量,就先行斩断她和一切欢乐的联系,利用她蒙昧无知和孤苦伶仃,就引导她萌发献身修道的志向,那就违反人的天性,也欺骗上帝。况且,谁敢说不会有那么一天,她恍然大悟,后悔当了修女,就要转而怨恨他呢?最后这个念头,基本上也出于私心,虽然不如其他念头光明正大,但是却令他寝食不安。于是,他决定离开修院。

    他一做出这个决定,就伤心地承认非如此不可。要说碍难,却没有什么。他在这四堵墙里住了五年,已然销声匿迹,足以消除或驱散忧惧的因素。他可以放心回到人间了。他也老了,完全变了样,现在,谁还能认出他来呢?即使往最坏处想,也只是他本身有危险,总不能因为他被判过刑,送进苦役犯监狱,他就有权把珂赛特关在修院。况且,在职责面前,危险又算什么呢?归根结底,他尽可以谨慎从事,处处当心,这样做毫无阻碍。

    至于珂赛特的教育,也差不多完成,可以结业了。

    一旦下了决心,他就等待时机了。不久时机来临,老割风去世。

    冉阿让请求院长接见,说明他哥哥临死留下一小笔遗产,今后他不用干活就能过日子了,打算辞掉修院的差使,并把女儿带走;不过,珂赛特没有发愿,免费接受教育也不公道,因此,他恳请院长俯允,他向修院捐赠五千法郎,作为珂赛特在修院五年的赔偿。

    就这样,冉阿让离开了永敬会修院。

    他离开修院时,那只小提箱夹在自己腋下,不交给任何搬运工,钥匙也总放在自己身上。箱子里逸出一股香料味,引起珂赛特的极大兴趣。

    现在就交代清楚,此后,这只箱子他再也不放手,总搁在自己房间里。每次搬家,这是他要携带的头一件,有时是唯一的一件东西。珂赛特拿这当笑谈,称这箱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还说:“真叫我忌妒。”

    冉阿让虽然回到自由的空气中,但内心还惴惴不安。

    他发现了普吕梅街那座宅院,便到那里蜷伏,此后也用于尔梯姆·割风这个名字。

    与此同时,他在巴黎还另外租了两处房子,免得总待在同一街区惹人注意,稍有一点情况就可以换个地方,不至于像那天夜晚那样措手不及,只是奇迹般逃脱了沙威的追捕。那两套公寓房相当简陋,外观也很破旧,位于两个相隔很远的街区,一处在西街,一处在武人街。

    他不时带着珂赛特,或去西街,或去武人街,住上一个月或一个半月,只让都圣看家。在公寓小住时,他请门房干些杂事,自称靠年息生活,住在郊区,在市区有个落脚点。这位品德高尚的人为了逃避警察,在巴黎有三处住所。

    二 冉阿让加入国民卫队

    确切地说,他还是住在普吕梅街,生活做了如下安排:

    珂赛特跟保姆住在小楼,她占油漆护壁的大卧室,使用有漆金线角的起居室,当年院长用的有地毯和壁毯并配有大圆椅的客厅,她还拥有花园。冉阿让给珂赛特的卧室安的大床,配有带天盖的三色旧锦缎幔帐,铺的古老而美丽的波斯地毯,是从圣保罗无花果树街戈歇大妈的铺子买来的。不过,为了冲淡这种精美的古董所造成的肃穆气氛,他又配置了适于少女的各种各样明快秀美的小用具:多宝槅、书橱和金边书籍、文具、吸墨纸、镶嵌螺钿的案台、镀金的针线银盒、日本瓷的梳妆台。楼上垂挂的长窗帘,三色深红花锦,跟床帷幔一样;楼下则挂着毛织窗帘。整个冬季,珂赛特的小楼上下都生了火。而他呢,则住在后院的一个下房里,只有一张铺草垫的帆布床、一张白木桌、两把草垫椅子、一个陶瓷水罐,以及放在木板上的几本旧书,他那只宝贝箱子放在墙角,屋里从来不生火。他跟珂赛特一起吃饭,餐桌上专门给他摆一块黑面包。当初都圣一进家门,他就对她说过:“家里的主人是小姐。”“那么,您呢,先……先生?”都圣十分诧异,反问道。“我嘛,比主人高多了,我是父亲。”

    珂赛特在修院学会了持家,她管理为数不多的花销。每天,冉阿让都挽着珂赛特的手臂,带她去散步,带她到卢森堡公园,走在游人罕至的小径上。每逢礼拜天,他们都去做弥撒,而且总去高台阶圣雅克教堂,只因为那儿离家很远。教堂坐落在一个贫困街区,他就大量施舍,在教堂里总被穷苦人围住,因此,德纳第在信中称他为:“高台阶圣雅克教堂的行善先生。”他爱带珂赛特去探望穷人和病人。普吕梅街这座宅院没有生人进去过。都圣采购食物,冉阿让亲自去附近大道旁一个水龙头打水。木柴和葡萄酒存放在半地下室里,这个半地下室,靠近巴比伦街那道门,壁面镶嵌了石块贝壳,是当年院长先生当石窟用的;因为在游戏场和精神病院那个时代,没有石窟就谈不上爱情。

    在巴比伦街那道独扇大门上,挂着一个储钱罐式的信报箱;不过,普吕梅街这座小楼的三个居民既没有收到过报纸,也没有收到过信件;这个箱子,从前是艳情的媒介,是一位风流法官的知己,现在全部用途,只收收催税单和卫队的通知书了。要知道,割风先生,年金收入者,参加了国民卫队。1831年那次人口普查网眼很密,也没有漏掉他。市府调查人员一直深入到小皮克普斯修院,而冉阿让从那穿不透的神圣云雾中出来,在区政府看来就是值得尊敬的人,当然有资格派班站岗。

    每年总有那么三四次,冉阿让穿上军装去站岗,而且,他打心眼儿里愿意,对他来说,这是一种正当的乔装打扮,既能跻身于大众之间,又能独来独往。冉阿让刚满六十岁,这是法定的免役年龄,可是他的外貌还像个五十以内的人;再说,他无意躲避那位上士,也不想同路洛博伯爵较劲。他没有公民身份,隐瞒自己的姓名、自己的真实身份、自己的年龄,什么都隐瞒了;不过,正如我们说的,他是个诚心服役的国民卫队队员。他的全部志向,就是像一个普通纳税人。这个人心中的理想是天使,身外的表率是资产者。

    有个细节应当指出。冉阿让带珂赛特出门的时候,他的衣着打扮,如我们所见,有几分像旧军官。可是,他单独外出的时候,通常要等天黑之后,他总是一身工人打扮,换上短外套和长裤,低低地戴着一顶鸭舌帽,把脸遮起来。这究竟是谨慎,还是自卑呢?两者兼备。珂赛特早已习惯了自己命运神秘的一面,也就不大注意父亲的奇特行为。至于都圣,她对冉阿让敬若神明,觉得他做什么都是正当的。卖肉的老板见过冉阿让,有一天他对都圣说:“他是个怪人。”都圣回答说:“他是个圣人。”

    无论冉阿让、珂赛特还是都圣,出来进去只走巴比伦街那道门。除非隔着花园的栅门看到他们,否则很难猜到他们住在普吕梅街。

    那道铁栅门始终关着。冉阿让有意抛荒,不管理花园,以免引人注目。

    然而,他这样想也许错了。

    三 叶茂枝繁[631]

    这座园子荒废了半个多世纪,变得非同一般,别有一番美妙的景象。四十年前,打这条街经过的人,常常驻足观赏,却想不到葱翠深深所掩藏的秘密。两根霉绿的柱子中间,立着一道上了锁的古老铁栅门,铁条已扭曲,摇摇晃晃,门楣上的阿拉伯装饰图案也已模糊不清;当年漫步遐想的人走到门前,不止一个从铁柱之间向里张望,神思贸然深入进去探幽。

    花园一角有一张石椅、两三尊青苔被覆的雕像,还有几个葡萄架,年深日久钉子脱落了,倾颓在墙上腐烂;整个园子已不辨路径,也没有草坪,到处长满了绊脚草。园艺离开,大自然回来。杂草闯入这块可怜的园地,纷纷争奇斗艳。桂竹香花会,色彩绚烂。园中万物繁盛,神圣的勃勃生机毫无阻难,欣欣向荣如在家园。树梢俯下来接近荆棘,荆棘往上拔节去够树枝,藤蔓攀援上去,枝条垂下来,匍匐在地上的去会见在空中开放的,而迎风招展的则俯就在青苔间爬行的;树干、枝丫、叶子、纤维、花簇草丛、蜷须、嫩枝、荆棘,全都穿插纠缠,结织错乱;这块三百尺见方的园地,在造物主满意的目光下,植物深情地紧紧抱在一起,庆祝完成了它们神秘的友爱,并象征人类的友爱。这花园不复为花园,赫然成了一片榛莽之地,可以说,难以穿越如丛林,密密麻麻如城市,瑟瑟抖动如鸟巢,幽邃阴暗如教堂,独立孤寂如坟茔,生趣盎然如众生。

    到了花开季节,这一大片榛莽,在铁栅门里和四面围墙之间,无拘无束,进入发情期,暗中普遍奋发蕃息,在阳光下激动,几乎像一只野兽,嗅到了天地间求爱的气息,感到4月的汁液在脉管里升腾,于是扬起头来,迎风抖动浓密纷披的绿发,向湿润的地面、剥蚀的雕像、楼前颓毁的台阶,乃至僻静街道的路石,撒下繁星般鲜花、珍珠般露珠,撒下繁丰、美丽、生命、喜悦、芬芳。中午,千百只白蝴蝶躲进园中,在绿荫丛间漫舞飞旋,宛如有了生命的夏雪,那景象真是神仙境界。在那里,在绿荫快活的幽暗中,一群天真的声音,向灵魂软语倾诉,而啾啾鸟语遗漏,则由嗡嗡虫声弥补。夜晚,园中飘逸出梦幻似的水蒸气,笼罩全园,仿佛覆盖了雾气织成的殓布,覆盖了清绝静谧的惆怅;忍冬和牵牛花各处飘香,令人醉倒,好似无比醇美的毒酒;你能听见旋木雀和鹡鸰在枝叶下入睡时最后几声呼唤,你能感到鸟雀和树木那种神圣的亲密无间;白天,鸟的翅膀娱悦树叶,夜晚,树叶保护鸟的翅膀。

    到了冬天,荆丛变黑了,湿漉漉的,枝条横斜散乱,临风抖瑟,那栋小楼也就隐约可见了。现在满目所见,已不是枝头的繁花、花间的清露,而是在由黄叶铺成的又冷又厚的地毯上,鼻涕虫留下的长长银带。不过,无论什么景象,也无论春夏秋冬哪个季节,这块小小的园地总透出伤感、沉思、孤寂、悠闲,总不见人影,而唯有上帝;那道锈迹斑斑的老铁栅门,仿佛在说:这园子是我的。

    尽管这一带周围全是巴黎的铺石马路,尽管瓦雷纳街古雅豪华的府邸仅隔两步路,残废军人院的圆顶近在咫尺,众议院也相去不远,尽管勃艮第街和圣多米尼克街车水马龙,炫耀排场,黄色、褐色、白色、红色公共马车,也在下一个十字路口往来如梭,可是,僻静冷清仍然盘踞在普吕梅街;旧时的房主早已故去,又经历一场革命,豪门世家衰微破败,人去楼空,遗忘、抛弃并闲置达四十年之久,这足以使这块风流宝地重又长满了蕨草、毒鱼草、毒芹、蓍草、毛地黄、长茅草,以及叶子硕大浅绿、茎秆凸凹生纹的高大植物,还有蜥蜴、金龟子等警觉快速的昆虫;这足以使一种难以描摹的蛮荒的物景,从深深的地下破土而出,在四堵墙里再现壮观的气象;这足以使大自然,——一贯打乱人为的狗苟蝇营,既可附在蝼蚁身上也可附在鹰身上,随意全面扩展的大自然,——终于在巴黎一个鄙陋的小园里焕发神采,既犷悍又壮伟,俨然在新大陆的原始森林。

    诚然,什么都不是渺小的;善于深入大自然探幽的人,全明白这一点。虽然在确定前因还是在限定后果方面,哲学根本得不到完满的解决,但是鉴于各种分解的力量总要复归一统,沉思者仍不免陷入无止境的冥想。一切都为一个整体运行。

    代数可以运用于云层,日光有利于玫瑰,哪个思想家也不敢断言,山楂的芳香对星体毫无益处。谁又能计算出一个分子的行程呢?我们怎么能知道星体不是陨落的沙粒形成的呢?谁又能够了解无限大和无限小相反相成,始因在物体的深渊中回响,以及宇宙形成时的大崩溃呢?一条小虫也不容忽视,小即大,大即小;在必然性中,一切都处于平衡状态;对思维来说,真是骇人的幻象。在生物和物体之间,有奇异的关系;在这永不穷尽的整体中,从太阳到蚜虫,谁也不能藐视谁,彼此都相互依存;阳光不会糊里糊涂将地上的芳香带上碧空,夜色也将星体的精华散发给睡眠中的花朵。飞鸟的爪子无不系着无限世界的绳索。万物化育,会因为一颗流星的出现、乳燕的破壳而变得复杂,并同样导引一条蚯蚓的出生和苏格拉底的问世。望远镜丧失效力之处,显微镜则开始起作用。哪一种视野最广呢?选择吧。一个霉点就是一束鲜花;一片星云就是一个星体的蚁穴。精神的东西和实体的现象同样错综复杂,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元素和法则彼此混杂、交融、结合,相益相长,结果产生同样光明的物质世界和精神世界。现象永远返归自身。在天体广泛的交汇中,宇宙生命呈未知数量,往来如梭,将一切卷人各种气息的无形神秘中,并且利用一切,连一次睡眠的一场梦也不放过,在这里播下一个微小动物,又在那里粉碎一个星球,摇摇晃晃,斗折蛇行,将光化为力,将思想化为元素,到处扩散又无形无影,分解一切,独有“我”这个几何点例外;还将一切引回到原子灵魂,让一切在上帝身上焕发异彩,还将一切活动,从最高级到最低级,交织在一种炫目的机制的昏蒙中,将一只昆虫的飞行系于地球的运转上,将彗星在天宇的运行纳入,谁知道呢?哪怕是由于法律的同一性吧,纳入纤毛虫在一滴水中的旋转。精神构成的机体。无比巨大的齿轮传动系统,其最初动力是小蝇,而最末的齿轮是黄道。

    四 换了铁栅门

    这园子,当初建成放荡秘事的掩蔽所,后来似乎改变,适于用来庇护纯洁的秘事了。庭园中,摇篮、草坪、花棚、石窟,都已不复存在,唯见一片葱茏,枝蔓扶疏纷披,好似各处垂下的帷幔。帕福斯[632]重又恢复伊甸园。但不知是什么悔恨净化了这处幽居。这个卖花女,现在向灵魂献花了。这座风流园,从前名声很坏,现在又回到处子贞洁的状态。一位法院院长由一名园丁当帮手,后来一个家伙自认为接过拉姆瓦尼翁[633]的衣钵,而另一个家伙也自认为是勒诺特尔[634]的继承人,他们都整理这园子,剪枝,扭曲,修饰,打扮,只为博得美人的欢心;可是,大自然又把它夺回来,满园撒下绿荫花影,布置成爱的圣地。

    这座幽园里,也有一颗准备好的心,只待爱前来相见。这里有一座寺庙,由绿树、青草、苔藓、鸟的叹息、缠绵的幽暗、摇曳的树枝建造而成;这里也有一颗灵魂,由柔情、信念、纯真、希望、憧憬和幻想构筑而成。

    珂赛特离开修院时,几乎还是个孩子;她才十四岁过一点,正处于“青春期”;我们说过,除了那双眼睛,她那模样不仅算不上美,反而有点丑,倒不是说五官不端正,只是显得笨拙,瘦弱,既不大方,又毛手毛脚,总之是个大女孩儿。

    她的教育已然完成,也就是说,接受了宗教,尤其是虔诚的教育;还学了“历史”,即修院里这样称呼的东西,地理、语法、分词、法兰西国王,学一点音乐,学画一个鼻子等,其余的一无所知,这样既是可爱之处,又包含一种危险。一个少女的心灵,不能让它蒙昧无知,否则以后会产生过分突然而强烈的幻景,如同久在黑屋子里那样。它应当逐渐地、谨慎地接触光亮,先接触现实生活的反光,而不是直接刺眼的光芒。有益的朦胧之光,肃穆而优美,能消除幼稚的恐惧,并防止失足跌跤。唯有慈母的本能,包容处女时的回忆和婚后的经验那种卓绝的直觉,才知道如何并用什么发出这种朦胧之光。什么也取代不了这种本能。要培育一个少女的心灵,世间所有修女加起来,也抵不上一位母亲。

    珂赛特长这么大没有母亲,只有许许多多的嬷嬷。

    至于冉阿让,他心里充满无限慈爱、无限关怀,但他毕竟是个根本不懂的老人。

    要让一个女性做好迎接人生的思想准备,这是一种教育事业,是一种严肃的事情,需要多少真知灼见,来同所谓的天真,那种莫大的愚昧做斗争啊!

    让一名少女酝酿痴情的地方,莫过于修道院。修院把人的思想引向未知世界。一颗心退守封闭,无法扩展,便向内挖掘,不能开放,便往深进取。从而产生种种幻象、种种臆想、种种推测,从而构思离奇的故事,盼望冒险奇遇,这些光怪陆离的营造,这些在内心深处黑暗中建起的海市蜃楼,全是隐秘的幽居,一旦铁栅门打开,狂热的情欲就会进驻。修院是一种压制,要压服人心,就必须终生保持压力。

    珂赛特离开修院,搬到普吕梅街,再也找不到比这适意,也更危险的住所了。这是孤寂的继续,又是自由的起始;一座幽闭的园子,却有茂盛鲜美、醉人心魄的自然景物;依然是在修院中的那些梦想,却能瞥见青年男子的身影;虽有一道铁栅门,却又临街。

    然而,再重复一遍,她初到这里,还是个孩子。冉阿让将这座荒园交给她,说道:“你在这里愿干什么就干什么。”珂赛特非常开心,她拨开所有草丛,翻动所有石块,要找“虫子”;她喜欢这园子,眼下因为能在脚下杂草中找见昆虫,以后就要因为举头能从树枝间望见星光了。

    此外,她一心爱她父亲,就是说爱冉阿让;她出于天真的子女亲情,把老人当作一个可心而又可爱的伴侣。我们还记得,马德兰先生看书很多,冉阿让则继续阅读,结果也就善于言谈;他是个谦虚而实在的聪明人,通过自学提高了文化素养,蕴蓄了丰富的知识,说话头头是道。他还保留了几分粗鲁,足以中和他的厚道;他这个人看似粗犷,内心却很善良。在卢森堡公园里,爷儿俩促膝交谈,他总能从阅读的书籍和苦难经历中汲取知识,向她娓娓讲解各种各样问题。珂赛特一边倾听,一边游目四望。

    这个淳朴的人能满足珂赛特的思想,正如这座荒园能满足她的嬉戏。她追够了蝴蝶,气喘吁吁跑到他跟前,说道:“噢!再也跑不动啦!”这时,他便亲一亲她的额头。

    珂赛特爱戴这位老人,总是如影随形跟在身后。冉阿让在哪里,哪里就给人舒服之感。他既不住在小楼,也不待在园子里,因此,珂赛特虽有开满鲜花的园子,却更爱去那铺石地面的后院,她虽有镶了壁毯、摆着软垫圆椅的大客厅,却更爱去那间只有两张草垫椅的小屋。有时,冉阿让被她纠缠得好不惬意,就笑呵呵地嗔怪道:“还不回你自己屋去!让我一个人清静一会儿!”

    女儿也耍起娇来,憨态十分可爱,反而柔声责怪父亲:

    “爸,我在您这儿冻得要死,屋里为什么不铺块地毯,安个火炉呀?”

    “亲爱的孩子,多少人比我强多了,头上连一块瓦都没有呢。”

    “那么,我屋里为什么生火,什么也不缺呀?”

    “因为你是女的,还是个孩子。”

    “嗳!男的就该挨冻受苦吗?”

    “有些男人就该这样。”

    “好吧,那我就总来这儿,就叫您非生起火不可。”

    珂赛特还问他:

    “爸,为什么您吃这样差劲的面包?”

    “不为什么,孩子。”

    “那好,您吃我也吃。”

    这样,为了不让珂赛特吃黑面包,冉阿让也吃白面包了。

    珂赛特只是模模糊糊记得一点童年生活。她早晚都为她不认识的母亲祈祷。在记忆中,德纳第夫妇好似梦里见到的两张狰狞面孔。她还能想起“有一天夜晚”,她去树林里打水。她以为那地方离巴黎很远。她恍惚从前生活在地洞里,是冉阿让把她从洞里拉出来的。童年在她的印象中,是她身边爬满蜈蚣、蜘蛛和蛇的时期。她不大明白怎么会是冉阿让的女儿,他又怎么会是她父亲,晚上入睡之前,她就想这事,想象是她母亲的灵魂附在这老人身上,来跟她待在一起的。

    在他坐着的时候,珂赛特常把脸贴在他那白发上,悄悄掉下一滴眼泪,心中暗道:这男人,也许就是我母亲吧!

    还有一点,说起来尽管很怪:珂赛特是在修院长大的姑娘,什么也不懂,而在童贞时期,也绝难理解母性,结果就想象她几乎等于没有母亲。那位母亲,她连名字都不知道,每次她问起她母亲叫什么,冉阿让总是默不作声。她若是再问一遍,他就笑而不答。有一次,她非要追问到底不可,逼得没法儿,那微笑就终于化作一滴泪水。

    冉阿让守口如瓶,用夜幕将芳汀罩住了。

    在珂赛特小时候,冉阿让总爱跟她谈她母亲;现在长成大姑娘,就不能那样做了,他觉得再难张口了。是顾忌珂赛特吗?还是顾忌芳汀呢?他产生一种宗教式的敬畏,不敢让这阴魂进入珂赛特的头脑,不敢让这死者作为第三者进入他们的命运。在他心目中,这幽灵越是神圣,就越显得可怕。他一想起芳汀,就感到压抑得只能缄口。他仿佛看见黑暗中有什么东西,像是一根按在嘴唇上的手指。芳汀身上的整个廉耻心,在她生前负气而去,难道在她死后又回到她身上,悲愤地守护死者的安宁,警惕地守护她的坟墓吗?冉阿让不知不觉中,是不是受到这种压力呢?我们相信鬼魂,因此不会拒绝这种神秘的解释。这就是为什么,即使在珂赛特面前,也不能提芳汀这名字。

    有一天,珂赛特对他说:

    “爸,昨晚我做梦,看见我母亲了。她有两只大翅膀。我母亲生前,应当达到圣女的品级了。”

    “通过殉难达到的。”冉阿让回答。

    珂赛特同他一道出门时,总爱偎依着他的胳臂,又自豪又幸福,感到心满意足。冉阿让看出这温情的种种表示,仅仅对他一个人,十分可心,就感到自己的思想融入幸福之中了。可怜的人沉浸在天使般的快乐中,乐得浑身颤抖;能这样度过一生,他喜不自胜,心想他所受的苦难,而不配得到如此美好的幸福;因此,他由衷地感谢上帝,感谢上帝让他这个微不足道的人,得到这个天真孩子的热爱。

    五 玫瑰发现自己是武器

    有一天,珂赛特偶然照照镜子,诧异了一声:“咦!”她几乎觉得模样挺美,心里顿时产生一种特别的烦恼。直到现在,她根本就没想过自己的脸蛋儿。她照镜子也不瞧自己。况且,她常听人说她长得丑;只有冉阿让轻声说:不对!不对!不管怎样,珂赛特一直认为自己长得丑,丑就丑吧,小时候也不在乎,她就带着这种念头长大。不料现在,镜子也像冉阿让那样,突然对她说:不对!她这一夜没睡着觉。“我长得美又怎么样呢?”她心中暗道,“真滑稽,我也会长得美!”于是,想起她伙伴中长得好看的,在修院里就引人注意,不禁思忖道:“怎么!难道我也像某某小姐那样!”

    次日,她又照镜子,这回可不是偶然举动,但是怀疑起来:“我犯傻啦?”她说道,“不,我长得丑。”其实很简单,她没睡好觉,眼睛有了黑圈,脸色也苍白了。前一天,她认为自己美,也没有怎么兴高采烈,可是不这样看了,倒有点伤心。她不再照镜子,一连两个多星期,她竭力背对着镜子梳头。

    晚上吃过饭之后,她多半在客厅里做绒绣,或者做点从修院学来的针线活,冉阿让在一旁看书。有一次,她从活计上偶尔抬起眼睛,发现父亲看她的那种不安神色,不禁大吃一惊。

    另一次,她在街上走,分明听见后面说的话,但没有看见说话的人:“这女人好漂亮,可惜穿得差劲。”她心中暗道:“嗳!不是说我。我穿得像样,长得不好。”

    还有一天,她在园子里,听见可怜的都圣大妈说:“先生,小姐越长越漂亮,您注意到了吗?”珂赛特没听见父亲回答什么,但是,都圣的话好像震动了她,她当即逃出花园,上楼回房间,跑向三个月没照面的镜子,惊叫了一声。她自己都感到光艳照人。

    她又美丽又清秀,不能不同意都圣和镜子的看法。她的身段成型了,肌肤白净,头发光润,蓝眼珠里燃起从未有过的神采。一时间,她对自己的美貌深信不疑了,如同太阳放射的耀眼光芒;而且,别人也注意到了,都圣说了出来,街上那个行人显然也是指她而言,这一点再也无可怀疑了。她又下楼回到园子里,俨然以王后自居。听鸟儿歌唱,虽然时值冬令,她望着金灿灿的天空、树木之间的阳光、荆丛里的花朵,不禁心花怒放,心情说不出来有多欢畅。

    然而,冉阿让那边,却抓心搔肝,心情说不出来有多沉重。

    事出有因,一段时间以来,他怀着恐惧的心理,注视珂赛特可爱的脸蛋儿上,这种美貌日益焕发夺目的光彩。这曙光,在所有人看来都明媚可喜,在他看来却凄惨可悲。

    珂赛特觉察之前,容貌早就变美了。这出乎意料的阳光缓缓升起,逐渐被覆这少女的全身;殊不知从第一天起,这道阳光就刺痛了冉阿让忧郁的眼睛。他感到这是幸福中的一种变化。生活太幸福了,他一动也不敢动,生怕打乱了什么。这人一生饱受苦难,创巨痛深,至今还涔涔流血,从前几乎堕落成恶人,现在几乎变为圣徒,他在苦役犯牢中拖曳锁链之后,现在又拖曳着无名耻辱的无形但沉重的锁链;对这个人,法律并没有松懈,随时可能抓住他,把他从他德行的黑暗中拉出来,重新投到公开羞辱的光天化日之下;这个人接受一切,原谅一切,宽恕一切,祝福一切,善待一切,而他向老天,向世人,向法律,向社会,向大自然,向世界,只要求一件事:让珂赛特爱他!

    让珂赛特继续爱他!上帝不要阻止这孩子的心向他,留在他身边!得到珂赛特的爱,他就会感到治愈、康复、平静、满足,得到报偿,胜似做国王。得到珂赛特的爱,他就觉得很好!此外别无他求。假如有人问他:你还要更好吗?他一定回答:不要。假如上帝问他:你要上天堂吗?他一定回答:得不偿失!

    凡有可能触及这种现状,即使擦擦表面的东西,他就心惊胆战,以为另一种东西冒头了。他始终不大了解一个女人的美貌是怎么回事,但他通过本能知道那非常可怕。

    这女孩天真而又令人生畏的额头,就在他身边,就在他眼前,越来越焕发光彩夺目的美,而他却蜷缩在自己的丑陋、年迈、烦恼、抵触和颓丧的深处,瞪着惊恐的眼睛注视。

    他心中暗道:“她多美啊!而我呢,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正是他的爱和母爱之间的差异。他见了便惶恐不安的东西,母亲见了会心中欢喜。

    初期征兆不久就显现出来。

    “毫无疑问,我长得美!”从她这样自言自语的第二天起,珂赛特就留心打扮了。她想起街上行人的那句话:“漂亮,可惜穿得差劲。”这话好似神风,从她身边吹过,虽然消失得无影无踪,却已在她心上播下要占据女人一生的两颗种子之一,即爱俏。另一颗则是爱情。

    对自己的美貌一旦有了信心,女性的整个灵魂就会焕发出异彩。珂赛特厌恶了粗呢衣裙,戴绒帽也觉得丢人了。父亲从来没有拒绝过她任何要求。她也一下子就掌握了选择帽子、衣裙、短斗篷、皮靴、袖套、合适布料、适当颜色等一整套学问,也正是这套学问将巴黎女人变成极为迷人、极为深奥,又极为危险的尤物。“勾魂女人”这个词,就是为巴黎女人造出来的。

    还不到一个月,小珂赛特虽然隐居在巴比伦街,却不但跻身巴黎最漂亮的女人之列,这已实属不易,而且进入巴黎“穿得最好”的女人之列,这尤为难得了。她真希望再碰见“当初那个行人”,看他还有什么可说的,也好“教训教训他”!事实上,她仪容修美,无处不曼妙迷人;就连是热拉尔帽店还是埃尔博帽店的帽子,她都分辨得清清楚楚。

    冉阿让惶恐不安地注视这种千娇百媚。他感到自己只配在地上爬行,顶多立起来走路,可是,他却眼看珂赛特长出翅膀了。

    不过,一个女人只要稍微瞧一瞧珂赛特的装束,就会看出她没有母亲。一些小规矩,一些特殊习惯,珂赛特就没有遵照。母亲若在跟前,就会告诉她,一个女孩子不能穿锦缎。

    珂赛特穿上黑花缎衣裙,披上黑花缎披肩,戴上白皱呢帽子,头一天出门,上前挽住冉阿让的胳臂,真是兴高采烈,神采飞扬。“爸,”她问道,“我这么打扮,您觉得怎么样?”冉阿让答道:“真美!”但声调却像眼红的人那样酸溜溜的。他们还像往常一样散步,回到家里,他又问珂赛特:

    “你不想再穿那件衣裙,再戴那顶帽子了吗?你知道我指的什么。”

    这话是在珂赛特房间讲的。珂赛特转向挂她那身寄读学生服的衣橱。

    “这身怪衣裳!”她答道,“爸,您怎么想得出来?哦!当然不了,这样难看的东西,我绝不再穿了。这玩意儿扣在头上,我就成了疯狗太太了。”

    冉阿让长叹一声。

    从这时候起,他注意到珂赛特总张罗出门了;而从前,她总要待在家里,总说:“爸,我同您在这儿更开心。”是该出去,如果不显示,那么长一张漂亮脸蛋,有一身高雅的打扮又有什么用呢?

    他还发现,珂赛特也不再那么喜欢后院了。现在,她爱待在花园里,还有兴致在铁栅门那儿走来走去。冉阿让怕见人,就不踏进花园,像狗一样待在后院。

    珂赛特一意识到自己漂亮,便丧失了那种浑然不觉的美妙情态,因为,美丽再由天真增色,就美不胜收了;一位天真少女光彩照人,手里拿着钥匙走向天堂还不知道,这比什么都更可爱。不过,她丧失的天真情态,又从深沉的柔媚补回来。她整个人洋溢着青春、纯洁和貌美的欢乐,又流露出一种令人销魂的忧郁。

    隔了六个月,正是到这个阶段,马吕斯又在卢森堡公园遇见她了。

    六 开战

    珂赛特也像马吕斯那样,幽独自守,但是心里一团火,一触即发了。命运总是那么从容不迫,神秘莫测而又无法抗拒,现在将两个人慢慢拉近,这两个人都满负激情的暴风雨雷电而倦慵,这两颗灵魂都负载着爱情,如同两块乌云负载着雷电,只需一道目光,就像乌云中一道闪电,便会接触而扭结在一起。

    爱情小说中把目光写得太滥,结果没有分量了,现在不大敢说两个人一见钟情了。然而,人就是这样,也仅仅是这样相爱的。此外就是此外,是随后发生的事。两颗灵魂交换这种闪光时,给予对方的强烈震撼,比什么都真实可信。

    正是在这种时刻,珂赛特有了这种能让马吕斯神魂颠倒的目光,自己却不知道,马吕斯同样没有意识到,自己也有了能让珂赛特神魂颠倒的目光。

    他给她造成同样的烦恼和同样的欣慰。

    珂赛特早就看见他了,并且端详他,不过,姑娘观察人总像若不经意。还在马吕斯觉得珂赛特是个丑姑娘的时候,珂赛特就觉得马吕斯好看了。但是,那个青年根本不注意她,因此在她眼里也就无所谓了。

    然而,她心里总不免琢磨,认为他头发美,眼睛美,牙齿美,听他跟同学谈话,觉得他声音也美妙,如果真要挑毛病的话,那么他走路的姿势不好看,但是有自己的风致,一点也不显得蠢笨,他整个人体现出高尚、温柔、朴实和自豪,看样子贫寒,但举止不俗。

    到了这一天,二人的目光相遇,终于用目语,突然相互传递了模糊而难以言传的最初感觉,但是,珂赛特并没有一下就明白,回到西街住宅还若有所思;当时冉阿让正按照习惯来西街住六个星期。次日醒来,珂赛特又想起这事,想到那个陌生的青年多久以来,态度一直冷漠,视若未见。现在似乎注意她了,但是,这种注意丝毫也没有给她带来愉快,心里甚至有点恼火,怪那个英俊青年瞧不起人,于是内心蠢蠢欲动,要较量一番,觉得终于有机会报复了,从而感到一种还未脱孩子气的欣喜。

    她知道自己美,就感到有了一件武器,尽管这种意识还不十分明晰。女人玩弄自己的美貌,正如孩子舞刀弄枪,迟早要伤了自己。

    我们还记得,马吕斯迟迟疑疑,躲躲闪闪,战战兢兢,总坐在长椅上,不肯靠近。珂赛特对此又气又恼,有一天她对冉阿让说:“爸,咱们往那边走走吧。”她见马吕斯不过来,自己就干脆过去。碰到这种情况,每个女人都像穆罕默德那样[635]。说来也怪,真正爱情的最初征兆,小伙子往往变得胆怯,而姑娘则往往显得大胆。这令人惊诧,其实道理非常简单:两性相互接近时,采纳对方的品格了。

    那天,珂赛特一个秋波,就让马吕斯发狂,而马吕斯一瞥,也令珂赛特发抖。马吕斯满怀信心走了,而珂赛特心里却七上八下。从那天起,他们俩就相爱了。

    珂赛特首先产生的感觉,就是一阵惶惑而深沉的忧伤。她觉得自己的灵魂一天天变黑,连自己都辨认不出了。少女灵魂的洁白,是由冷淡和喜悦构成的,跟雪一样,一照见它的太阳——爱情,就融化了。

    珂赛特还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她从来没有听人按照世俗的意义讲这个词。在修院采用的世俗音乐教材里,“爱情”一词用“鼓声”或“大兵”代替。这就成了谜语,锻炼那些大姑娘的想象力,例如:“啊!鼓声多么惬意!”或者:“怜悯不是大兵!”不过,珂赛特离开修院时年龄尚小,还没有怎么关心“鼓声”。因此,她现在感受到的东西却叫不上名称。难道不晓得病名就不害那种病了吗?

    她爱而不懂,也就爱得更加炽热。她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有益还是有害,必要还是致命,长久还是短暂,允许还是禁止;她在爱,仅此而已。假如有人对她说:“您睡不着觉吗?这样可不准啊!您吃不下饭吗?这样可不好啊!您感到胸闷心跳吗?这样可不成啊!您望见绿荫小道那端出现一个穿黑衣服的人,脸就红一阵白一阵吗?这样可丢人啊!”她听了会感到奇怪,莫名其妙,很可能要这样回答:“这样一件事,我无能为力,又根本不懂,怎么能怪到我头上呢?”

    呈现在她面前的爱,又恰好最适合她的心态。那是一种远距离的崇拜、一种默默的仰慕、一个陌生人的神化。那是青春对青春的幻象,是化为传奇又止于梦乡的夜晚之梦,是久盼而终于有了血肉之躯的幽灵,但是还没有名称;没有过错,没有污点,没有要求,也没有缺陷;总之,是一个遥远的、停留在理想中的情人、一种有了形体的幻想。珂赛特还半没在修院弥漫出来的迷雾中,在这发蒙时期,任何更具体、更切近的接触,准会把她吓跑。女孩的各种担心和修女的各种担心,在她身上交织起来。她受修院精神熏陶了五年,这种精神还从她周身慢慢往外释放,使她周围的一切都颤抖不已。在这种情况下,她所需要的不是情人,甚至不是恋人,而是一种幻象。她开始崇拜马吕斯,只是把他当作迷人的、光灿的、不能获取的东西。

    极度天真总是邻近极度卖俏,珂赛特向他微笑,心里却十分坦然。

    每天她都焦急等待去散步的时刻,在那里见到马吕斯,便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欣悦;她对冉阿让这样说,就以为坦率地表达了自己的全部思想:“卢森堡这座公园多美妙啊!”

    马吕斯和珂赛特彼此还茫然无知。他们不交谈,不打招呼,只是相望,如同遥隔千万里的星辰,在相望中生存。

    珂赛特就这样逐渐成长,长成一个美丽多情的女人,她意识到自己的美貌,却不明了自己的爱情。由于天真,她尤其喜欢卖俏。

    七 你愁我更愁

    任何情况都有本能反应。古老而永恒的大自然母亲暗暗警告冉阿让,让他注意马吕斯的出现。冉阿让在内心最深处惊悸。他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不了解,可是,他却顽固地注意观察他黑暗的周围,就好像感到一方面有什么东西在形成,另一方面又有什么东西在瓦解。由于慈悲上帝的深奥法则,马吕斯同样得到大自然母亲的警示,要尽量避开“父亲”。尽管如此,冉阿让有几次还是看见他了。马吕斯小心起来鬼鬼祟祟,大胆起来又笨手笨脚。他不再像从前那样走近,而是坐在远处出神;手中倒是捧着一本书,假装阅读,但他装样子给谁看呢?从前,他来公园穿一身旧衣裳,现在却天天换上新衣服,他烫没烫发也很难说,眼神显得很古怪,还戴上了手套;总而言之,冉阿让从内心深处讨厌这个年轻人。

    珂赛特却讳莫如深。她摸不准自己的心事,但明确感到这事非同小可,必须隐瞒起来。

    珂赛特喜欢打扮了,那个陌生青年也改了习惯穿起新衣服,同时发生这两种情况,使冉阿让很不痛快。也许这是巧合,没错,肯定是巧合,但凶多吉少。

    他从不开口向珂赛特提起那陌生青年,然而有一天,他实在憋不住了,隐约怀着绝望的心情,忽然要探一探自己不幸的深度,就对她说:“瞧那个青年,一脸书呆子相!”

    如果在一年前,珂赛特还是个无动于衷的小姑娘,就会这样回答:“不嘛,他很讨人喜欢。”如果十年之后,她心里怀着马吕斯的爱,又会这样回答:“书呆子相,真没法儿看!让您说对啦!”可是,她在现实生活和感情的支配下,表情十分平静,仅仅说了一句:

    “就是那个青年?”

    就好像她头一次举目看他。

    “我真蠢!”冉阿让想道,“她还没有注意到那人,我却指给她看了。”

    啊,老人的单纯!孩子的深沉!

    这又是一条法则:少年初识痛苦和忧愁的滋味儿,初恋中同初遇的障碍进行激烈的斗争,姑娘就绝不上当,而小伙子则有当必上。冉阿让暗中向马吕斯开战了,而马吕斯蠢到了家,毫无觉察,表现出他这年龄热恋的特点。冉阿让给他设下许多陷阱:改时间,换座椅,遗落手帕,单独来卢森堡公园;马吕斯低着脑袋,钻进了所有圈套。冉阿让在他路上立了一块块问号牌,他都天真地回答:是的。而这期间,珂赛特表面上无忧无虑,泰然自若,掩饰得密不透风,致使冉阿让得出这样的结论:那傻瓜热恋珂赛特是单相思,珂赛特根本就不知道有他那么个人。

    尽管如此,冉阿让的心还是痛苦而震颤。珂赛特爱的时刻随时会到来。开头不全是无动于衷吗?

    珂赛特只失误了一次,把他吓得够戗。他们在长椅上坐了三小时,他起身要走,珂赛特却说了一句:“已经该走啦?”

    冉阿让没有中止去卢森堡公园散步,他不想有任何异样的举动,尤其怕促使珂赛特醒悟。一对恋人享受这无比温馨的时刻,珂赛特向马吕斯送去微笑,马吕斯则心醉神迷,在这世界已眼无余物,现在只有心上人那张神采飞扬的脸,而冉阿让却眼睛冒火,狠狠盯着马吕斯。他早以为自己再也不会产生恶念了,然而他看着马吕斯在那里,就觉得自己又恢复野蛮和凶残,感到昔日积满怒火的心灵重又张开,要向那青年喷出旧恨宿怨。他心上恍若又形成一座座陌生的火山口。

    什么!那个人,就在这儿!他来干什么?他来这儿转悠,东闻闻西嗅嗅,又察看,又试探!他分明在说:哼,有何不可呢?打着鬼主意,到他冉阿让的生活周围转悠,到他的幸福周围转悠,妄想夺走!

    冉阿让心中还想道:“对,准是这样!他来寻找什么?来寻乐子!他要干什么呢?要风流一下!风流一下!那么我呢?什么!我起初是最穷困的人,后来又成为最不幸的人。跪着生活六十年,受尽了人间的痛苦,没有青春人就老了;一辈子没有家庭,没有亲人,没有朋友,没有妻子,没有儿女;鲜血洒在所有石头上,所有荆棘上,所有路碑上,所有墙壁上;别人对我凶狠,我还要温顺,别人对我凶残,我还要和善;我不顾一切,要改邪归正,当个好人;我痛悔自己做的恶,也宽恕别人对我做的恶,我终于得到好报,终于熬到头,快要达到目的,得到我渴望的东西了,是啊,这很好,我付出了代价,终于得到了。可是,这一切又要飞走,这一切又要消失,我要失去珂赛特,我要失去我的生命、我的快乐、我的灵魂,就因为一个大傻瓜一时高兴,跑到卢森堡公园来游荡!”

    转念至此,他的眸子充满异样的凶光。这情景,已不再是一个男人怒视一个男人,不再是一个仇敌怒视一个仇敌,而是一条看家狗怒视一个盗贼。

    后来发生的事,我们已然知道。马吕斯没头没脑,继续乱闯,有一天尾随珂赛特到西街,还有一天向门房打听。门房又把话告诉了冉阿让,并且问他:“先生,一个好奇的小伙子打听您,他是干什么的?”第二天,冉阿让就狠狠瞪了马吕斯一眼,马吕斯总算看到了。一周之后,冉阿让便搬了家,暗暗发誓再也不跨进卢森堡公园一步,再也不去西街了。他回到普吕梅街。

    珂赛特没有发一声怨言,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问,也根本没想了解为什么;她已经到了心事怕人猜破,怕流露出来的人生阶段。对于这类隐秘,冉阿让毫无体验,而这正是唯一美妙的、他唯一没感受过的隐秘;因此,他根本不理解珂赛特沉默的重大含义,仅仅注意到她变得忧伤了,而他也变得郁闷了。双方较量,却都没有经验。

    有一回,他试探一下,问珂赛特:

    “去卢森堡公园走走好吗?”

    珂赛特苍白的脸顿时开朗了。

    他们去了公园。这已经是三个月之后的事了。马吕斯已不去那里。马吕斯不在公园。

    次日。冉阿让又问珂赛特:

    “去卢森堡公园走走好吗?”

    她忧伤而温顺地回答:

    “不想去了。”

    冉阿让见她这么忧伤不免诧异,见她这么温顺又不免伤心。

    这小脑袋瓜究竟怎么了,小小年龄就这么令人难以捉摸?脑袋瓜里究竟在想什么呢?珂赛特的灵魂究竟出了什么事?冉阿让有时不睡觉,就坐在破床旁边,双手捧着头,整夜整夜地冥思苦索:珂赛特的头脑究竟产生了什么念头?他竭力想珂赛特可能想的东西。

    噢!在这种时刻,他以多么痛苦的目光,回顾那修院,那贞洁的高峰,那天使的仙境,那高不可攀的美德冰山!他怀着多么痛惜的心情,出神地观赏那修院的园子,那满园人所不知的鲜花、与世隔绝的处女,全部芳香和所有灵魂,都径直飞上天空!他多么迷恋那永远关闭的伊甸园,而他却自愿离开,昏头昏脑地滑下来!他多么后悔克己为人,糊涂透顶,竟然把珂赛特带入尘世,做出自我牺牲的可怜英雄,反为自己的慷慨精神所误,进退维谷!他反反复复地想:“我干的是什么事?”

    不过,这一切没有向珂赛特透露半分。既没有发脾气,也没有变得严厉,始终保持那张安详和善的面孔。而且,冉阿让的态度,显得格外温和,格外慈祥了。如果有什么东西能令人猜出少了几分快乐,那就是他多了几分宽厚。

    而珂赛特却整天无精打采。当初能见到马吕斯,她就满心欢喜,现在见不到面,就黯然神伤,尤其是说不准究竟怎么回事。当时,冉阿让一反往常,不带她去散步了,女性的本能从心底向她暗示,不要显得过分看重卢森堡公园的散步,如果装作无所谓,那么父亲还会带她去。然而,一天天过去,几周、几个月过去了。冉阿让默默接受了珂赛特的默许。她后悔了,但悔之已晚。她重新回到卢森堡公园那天,马吕斯不在了。马吕斯已经消失;全完了,怎么办呢?还能再找见他吗?她感到一阵阵揪心,而且日甚一日,无法排遣;再也不管是冬还是夏,是晴还是雨,不管鸟儿是否鸣唱,是大丽花还是雏菊的开花季节,卢森堡公园是否比土伊勒里公园更宜人,洗衣工送回的衣服床单浆得太板还是不够,都圣“采购”的食品好不好;她从早到晚心灰意懒,怔怔地出神,只注意一个念头,目光失神而又专注,就好像夜里凝视一个鬼魂忽然隐没的黑洞洞的地方。

    不过,她除了苍白的面容,同样也没有让冉阿让看出什么,在他面前仍保持一副甜甜的笑脸。

    然而,这张苍白的面孔就足以让冉阿让操透了心。有时他问珂赛特:

    “你怎么啦?”

    她回答说:

    “没什么。”

    双方沉默了片刻,她猜出他心里同样愁苦,就问道:

    “您呢,爸,您有什么不高兴的事吗?”

    “我吗?没什么。”他答道。

    这两个人多少年来相依为命,彼此倾注了全部爱心,情深义长令人感佩,可是现在,虽然还厮守在一起,却各怀苦衷,都因对方而愁肠百结,双方相互隐忍不谈,毫无怨艾,还总是强颜欢笑。

    八 锁链

    他们二人最苦恼的还是冉阿让。青年人,即使伤心,自身总还有几个亮点。

    有时候,冉阿让忧闷到了极点,就变得幼稚起来。这正是痛苦的特点,能让成年人重现童稚的一面。他不由自主,总感到珂赛特要从他身边逃走。他很想搏斗,留住她,用身外闪光的东西振奋起她的精神。刚才说过,这种想法很幼稚,同时也是老糊涂,但是正因为带着孩子气,他通过这种念头比较准确地认识到,花边饰物对少女想象力的影响。有一回,他看见一位全副武装的将军、巴黎卫戍司令库塔尔伯爵,骑马从街上走过,他羡慕那个服饰金光闪闪的人,心想那身军装真是无可挑剔,自己若是能穿上该有多神气,珂赛特准会看花了眼,他再和珂赛特挽着胳臂,一同从土伊勒里宫铁栅门前经过,接受卫兵举枪致敬,这样一来,珂赛特也就会满足,不想把目光移向那些青年男子了。

    思想本来就很凄苦了,不料又受到一次震撼。

    他们过着孤寂的生活,自从搬到普吕梅街之后,就养成一种习惯,时常出去游玩看日出,这种恬然自乐,恰恰适合刚刚进入人生和行将离开人生的人。

    一大早起来散步,对于爱独来独往的人来说,不但等于夜间散步,还有大自然的野趣。街道空荡荡的,鸟雀鸣唱。珂赛特本来就是一只小鸟,愿意早早起来。头一天就准备好清晨的冶游。冉阿让提议,珂赛特接受。好像合谋干什么事情,天不亮就动身,每一次珂赛特都兴致勃勃。这种无伤大雅的古怪行为,最投青年人的口味。

    我们知道,冉阿让爱去人迹罕至的地方、偏僻的角落、被遗忘的场所。巴黎城关一带有些贫瘠的田地,几乎同市区犬牙交错,那里夏天长着瘦弱的麦子,秋收之后,空荡荡不像收割完,而像剃光一样。冉阿让喜欢光顾那种地方,珂赛特也一点不觉得无聊。他爱其僻静,而她则求得自由。一到那里,她又变成小姑娘,可以乱跑,几乎可以随便玩耍,她还摘掉帽子,放到冉阿让的双膝上,跑去采野花。她看着花上的蝴蝶,但并不去捉:随着爱情会产生宽厚怜惜之心,这姑娘心中有个抖瑟而脆弱的理想,就怜惜起蝴蝶的翅膀。她用虞美人编成花冠,戴到头上,阳光透进去映得火红,就好像她那粉红鲜艳的脸蛋儿上顶着一盆炭火。

    即使生活变得愁苦之后,他们仍然保留清晨散步的习惯。

    且说1831年10月的一天早晨,他们受到秋高气爽的天气诱惑,又出门游玩了,天蒙蒙亮就走到曼恩城关附近。刚刚拂晓,还没有曙光满天,是美妙的迷蒙时刻。泛白的深邃天空还有几颗星辰,大地一片漆黑,而天空一片白,野草微微抖瑟,在晨曦中无处不在神秘地震颤。一只云雀仿佛飞到星际之间,凌虚歌唱,那小生命对无限的颂歌,似乎使广宇宁静下来。在东方,惠恩谷黝黑的巨大身影,由铜色的天边衬出;耀眼的金星从那圆顶后面升起,就像从一座黑魆魆的建筑物中逃逸出来的灵魂。

    一切都平和静谧,街道上没有一个行人;两侧小道上隐约有几个赶去上班的工人。

    冉阿让坐在侧道工地门口堆放的房架上,脸朝大道,背对着曙光,把要升起的太阳置于脑后,完全沉浸在冥想中;这种冥想集中全部神思,相当于四堵墙,连目光都给围住了。有些凝思可以说是垂直的:一直深入到底之后,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返回地面。当时,冉阿让就是陷入这样的冥思苦索中。他想到珂赛特,想到如果没有什么插到他们中间,就可能享有的幸福,想到她用以充实的生活的这种光明,他的灵魂赖以呼吸的光明。他在这种沉思中几乎感到幸福。珂赛特站在他身边,望着渐渐呈现玫瑰色的云霞。

    珂赛特突然高声说道:“爸,那边好像有人来了。”冉阿让举目张望。

    珂赛特没有看错。

    大家知道,这条街道通向曼恩老城关,是塞夫尔街的延续部分,由内环马路垂直切断。就从这条街道和内环路的拐角,也就是分岔的地方,传来这种时刻很难解释的声响,而且出现一团模模糊糊的东西,说不出是什么形状,刚从内环路拐进这条街道。

    那东西越来越大,仿佛有秩序地移动,浑身长满了刺,微微颤抖,看似一辆大车,但是看不清车上装着什么。有马匹、车轮、喊叫和鞭响。那东西虽然还隐没在黑暗中,轮廓却逐渐分明了。果然是一辆大车,刚从内环马路拐进这条街道,朝着离冉阿让不远的城关驶来。随后第二辆,而且一模一样,接着第三辆、第四辆,总共七辆大车,陆续拐进这条街,马头接车尾连成一长串。车上人影攒动,点点闪光在晨曦中依稀可见,好像出了鞘的战刀,还传来哗啦哗啦的声响,仿佛牵动锁链,那长列向前行进,声响渐渐大起来,真是触目惊心,恍若从魔窟中钻出来的。

    那长列越来越近,形状也清晰了,从树后出来,像鬼魂一样青灰色,继而渐渐发白,天色也越来越亮,照见那一大群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只见身影上面的脑袋变成一张张死尸的面孔。实际情况如下:

    街道上一溜儿七辆车向前行驶。头六辆构造奇特,好像运酒桶的长车,是两个车轮上安了长梯,梯杆的前端便是辕木。每辆车,说得准确些,每道长梯,由排成一长串的四匹马拉着。长梯上拖着人,也排成奇特的长串。晨光熹微,只能猜出是人,还看不真切。每辆车上有二十四名,每边各十二名,背靠背,脸对着行人,双腿悬空耷拉着。那些人就是这样赶路;他们背后有哗啦哗啦响的东西,那是铁锁链,脖子上有闪亮的东西,那是枷锁。枷锁每人各有一个,锁链则是共有的。因此,二十四人若是下车行走,就不得不一致行动,那情景就像一条大蜈蚣,以锁链为脊椎在地上爬行。每辆车前后各站着一个挎枪的人,脚踏着锁链的一端。枷锁是方形的。第七辆是安了车栏的大货车,但是没有篷,有四个轮子,套着六匹马,车上装了一大堆颠得直响的熟铁锅、生铁锅、铁炉子和锁链,乱东西堆里还躺着几个人,全捆绑着,看样子是病号。那辆车虽有栅栏,却支离破碎,好像是老式囚车。

    车队行驶在马路中间,两侧各有两行恶俗不堪的押解卫队,头戴高筒三角帽,好似督政府时期的士兵,帽子满是污痕破洞,肮脏极了,全身是花子装:残废军人的制服和掘墓工的长裤,半灰半蓝,几乎破成布条,还戴着红肩章,挎着黄背带,配备砍菜刀、步枪和木棍,真像一帮随军仆役。这些打手,似乎兼有乞丐的卑劣和刽子手的专横。那个队长模样的人,手里挥着长马鞭。所有这些细节,在熹微的晨光中本来模模糊糊,随着天色渐亮才越来越清晰。车队的前头和末尾,有一些骑马的宪兵,他们手握马刀,神情冷峻。

    这支队伍拉得很长,第一辆车驶到城关,最后一辆才刚从内环路拐过来。

    不知从哪儿来了一大群人,转瞬间蜂拥而至,挤在街道两侧看热闹,这是巴黎常有的事。附近街巷里人声相呼,此起彼伏,菜农跑来看热闹,木鞋嗒嗒响成一片。

    堆在车上的那些人任凭颠簸,全都一声不吭,在清晨的寒气中脸色灰白。他们穿着粗布裤,光脚穿着木鞋。至于衣裳帽子之类,无不穷凑合,有啥算啥,五花八门,又怪诞又丑陋,再也没有比这种烂市片的百衲衣更凄惨的了。透了顶的破毡帽、油污的鸭舌帽、不成样子的毛绒帽,同短褂和臂肘磨穿的黑礼服搭配;还有一些戴着女帽或柳条筐;衣不蔽体,露出毛乎乎的胸脯、文身的图案:爱神庙、火焰心、丘比特等,还露出疮疤和红斑。有两三个人将草绳系在车的横木上,在下面兜住脚,就像踩着马镫一样。他们中间有一个人,拿着一块黑石头似的东西送进嘴去啃,那就是他们吃的面包。那一双双眼睛枯涩无神,或者放射凶光。押解队一路骂骂咧咧,囚犯们则敛声屏息;时而听见棍棒打在肩胛或脑袋上的声响;他们当中有几人打哈欠;一个个破衣烂衫,双脚垂在半空,肩膀不停摇晃,脑袋相撞,锁链哗哗响,眼里冒着怒火,手握成拳头或者像死人那样张开不动;车队后面尾随一帮哄笑的儿童。

    不管怎么说,这支车队惨不忍睹。显然,到明天,或者过一小时,就可能下一场暴雨,紧接着一场又一场,他们这些破衣烂衫就会淋透,衣服一湿就再也干不了,身子一冻僵就再也暖和不过来,湿漉漉的粗布裤会粘在骨头上,木鞋里也会灌满水,鞭子抽下来,也阻止不了他们牙齿打战,他们的脖颈仍要戴着枷锁,双脚仍要垂在半空。这些人被锁住,在秋天凄冷的乌云下,像树木石头一样,任凭风吹雨打,任凭狂飙袭击,谁目睹这情景都要不寒而栗。

    棍棒击打,即使躺在第七辆车上的病号也不能幸免;他们手脚捆住动弹不得,丢在那里,就像装满苦难的麻袋包。

    太阳突然出来,从东方射出万道光芒,就好像把这些粗野人的头烧着了。舌头又能活动了。顿时爆发一阵嬉笑怒骂和歌声,如同熊熊燃起大火。一大片平射的阳光将整个队列截成两半,照亮了头和上身,而把脚和车轮留在黑暗中。每张脸上又出现了思想活动;这一时刻实在可怖:一群魔鬼原形毕露,一群恶鬼赤条条现形。即使在阳光下,这帮人也阴惨惨的。有几个情绪很快活,嘴上叼着鹅毛管,将一条条蛆吹向围观的人,特别瞄准妇女;在朝霞中,阴影部分更黑,这些凄惨的形貌也就更加鲜明;他们无一不被深重的苦难压成了畸形,而且怪异到极点,就好像将日光变成电闪。打头那辆车上的人扯着嗓门,以粗野欢快的声调,拼命唱起德索吉埃的《贞女》,当时一首非常出名的集成曲;树木都为之凄然抖瑟,而站在路边小道上的有产者一脸呆相,都津津有味地听这种鬼哭狼嚎的淫歌秽曲。

    这乱哄哄的队列呈现所有苦难,那里有各种野兽的面孔:老人、青少年、秃脑壳、花白胡子、狰狞的怪样、含怒的隐忍相、咧开大嘴的笑脸、疯癫的狂态、戴着鸭舌帽的猪拱脸、鬓角垂着螺旋形鬈发的女儿脸、尤为可怕的娃娃脸、仅余一口气的骷髅头。头一辆车上有个黑人,可能当过奴隶,那样子比得上锁链。降到最底层,这些人的额头都打上了耻辱的烙印;屈辱到了这种地步,在最深层全都发生最深刻的变化;变为呆痴的愚昧无知,就等于化为绝望的聪明睿智。这些人被视为渣滓中的精华,不可能再筛选了。这个龌龊的队列,无论哪个军官押解,显然都不会把他们分成三六九等。这些人全拴在一起,排列混杂,也许没有按照字母顺序,胡乱装上车的。不过,丑恶的东西聚在一起,总要产生一种合力;不管多少不幸的人,加起来就有一个总和;每条长链都出现一颗共同的灵魂,每一车人都有一个共同的面貌。有一车人爱唱,旁边那车人爱叫嚷,第三辆车人向人乞讨,还有一车人全咬牙切齿,另一车人威胁行人,还有一车人诅咒上帝,而最后一车则死寂如坟墓。但丁见了,会以为七层地狱在行进。

    这是从判刑走向行刑,队列阴森可怕,尤为凄惨的是,他们没有坐《启示录》所说的电光大战车,而是坐着游行示众的囚车。

    押解的士兵中,有一个手持尖端带钩的木棍,不时挥舞威胁这一堆堆人类的残渣余孽。围观的人群里有个老太婆,指着让一个五岁的男孩看,对他说:“小坏蛋,看你还学不学好!”

    歌声和咒骂声越来越大,那个押解队长模样的人啪地打了一声响鞭,这信号一发出,一阵猛烈的棍棒,也不问青红皂白,兜头盖脑朝这七车人打下去,噼里啪啦跟下冰雹似的;许多人怒吼狂叫;那些像逐臭苍蝇的野孩子,就更加兴高采烈。

    冉阿让的眼睛变得可怖了,那已不是眼珠儿,而是在某些不幸者身上代替眸子的深邃玻璃,仿佛视而不见现实,却映现恐怖和灾难的强烈反光。他看到的不是眼前的景象,而是一种幻象。他想站起来,跑开,逃掉,却一步也迈不动。有时,我们会被眼前的东西吓住,动弹不得,他就是一时愣住,定在原地,好似木雕泥塑一般,心中有说不出来的惶恐,弄不清这惨绝人寰的迫害究竟意味什么,这追逐他的乱舞的群魔是从哪儿来的。他猛地抬手按住额头,这是人恍然忆起往事的习惯动作,他想起这里的确是必经之路,要走通往枫丹白露的大路可能惊动王驾,照例得绕这段弯路,而三十五年前,他也是经过了这道城关。

    珂赛特也同样惊恐,但情况有所不同。她不理解是怎么回事,一时不敢出大气,只觉得眼前的景象不可能是真的,她终于大声问道:

    “爸!那车上装的是什么呀?”

    冉阿让答道:

    “苦役犯。”

    “他们去哪儿?”

    “去苦役场。”

    这工夫,一百多根棍棒打得越发起劲,还杂以刀背的砍击,形成鞭抽棍打的风暴;苦役犯全俯首了,酷刑压服的一种丑恶场面,他们全住了声,但那眼神却像锁住的恶狼。珂赛特浑身颤抖,又问道:

    “爸,他们还算人吗?”

    “有时还算吧。”这不幸的人答道。

    那一批押解的犯人,天亮之前就从比塞特出发,走勒芒大道,以便避开国王去游玩的枫丹白露。这样一改道,可怕的旅程就要多走三四天;不过,为了不让国王看到这一惨景,多走几天路也不算什么。

    冉阿让回到家里,情绪十分沮丧。遇到这种事是沉重打击,留下的印象类似巨大的震撼。

    冉阿让带珂赛特回巴比伦街,一路上根本没有注意她又问起刚才看到的情景,也许他精神过于颓丧,无心旁顾,听不见她说的话,也无从回答。不过到了晚上,珂赛特离开他要去睡觉,嘴里嘀咕的话让他听见了:“我在生活的道路上,若是遇到那样一个人,哪怕近前看一眼,我也觉得自己非吓死不可!”

    幸好,在那凄惨一天的次日,正赶上国家庆典,记不清是什么节日了,巴黎组织庆祝活动:演武场上阅兵,塞纳河上比武,香榭丽舍大街上唱大戏,星形广场上放焰火,处处悬灯结彩,冉阿让狠了狠心,打破自己的习惯,带着珂赛特去开开心,以此冲淡前一天给她留下的印象,用全巴黎欢乐热闹的场面,抹掉在她眼前发生的那一幕惨剧。用阅兵仪式点缀这次节庆,街上自然有许多戎装的军人来来往往;冉阿让也换上他那套国民警卫队制服,但心里隐约总有一种避难的感觉。总的来说,这次游逛似乎达到了目的。珂赛特投父亲所好,这已是她的行为准绳,况且她看什么场景都新鲜,因而欣然同意出去看热闹,显示青年人随意轻松的情致,而且面对所谓公共节日的那种俗而又俗的欢乐,也没有嗤之以鼻,结果冉阿让真以为一举成功,消除了那可怕幻视的痕迹。

    过了几天,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们二人都在对着花园的台阶上,这又是一次破例:冉阿让违反了自定的规则,珂赛特则打破了因忧伤而爱待在屋里的习惯。珂赛特穿着浴衣站在那里,少女裹着晨衣好似云霞拥着太阳,一副美妙的情态,头沐浴在阳光里,因睡了好觉而面色红润,接受老人怜爱的温柔目光。她在一片一片揪一朵雏菊的花瓣,但她不知道这迷人的口诀:“我爱你,爱一点,热恋……”然而谁能教给她呢?她出于本能,天真地揉搓这朵花,并没有意识到揪一朵雏菊的花瓣,就是剥露一颗心。如果有第四位美惠女神,名为“忧伤仙女”,并微微含笑,那么她就是这仙女的模样。冉阿让呆呆望着这朵花上的小手指,一时心醉神迷,在这少女的光艳中将一切置之脑后。一只红喉雀在旁边的荆丛中啁啾。片片白云欢快地掠过天空,就好像自由放飞了似的。珂赛特还在聚精会神地扯花瓣,仿佛想什么事,不过想的一定是美事。忽然,她以天鹅似的优美姿态,慢悠悠地转过头来,对冉阿让说:“爸,苦役场是怎么回事呀?”

    第四卷 人助也许是天助

    一 外伤内愈

    他们的生活就这样日益暗淡下来。

    只剩下一种消遣方式,也就是从前一种幸福的事:给挨饿的人送面包,给受冻的人送衣服。珂赛特常陪冉阿让去访贫问苦,从中能找回一点他们往日的情感交流。有时,一天下来很有成绩,帮助了不少穷人,温饱了不少小孩儿,到了晚上,珂赛特的情绪就快活一些。正是在这一时期,他们走访了容德雷特的那间破屋。

    走访的次日早晨,冉阿让来到小楼,还和往常一样平静,可是左臂膀却有一大块创伤,红肿得厉害,相当严重,像是烧伤,他随便解释了一句。这次受伤,他发烧长达一个月,不再出门,也不肯请医生,有时珂赛特催得急了,他就说:“找个狗大夫来吧。”

    珂赛特早晚给他包扎,神态那么超凡,能为他尽力而流露莫大的欣慰,冉阿让深有所感,觉得自己的担心和惶恐烟消云散,往日的快乐又全部回到心头,他凝望着珂赛特,常说道:“嘿!伤得好啊!嘿!疼得好啊!”

    珂赛特见父亲病了,就抛弃小楼,又爱待在小屋和后院了,几乎每天守在冉阿让身边,给他念他挑选的书,主要是游记。冉阿让恢复了生趣,他的幸福重又焕发异彩;什么卢森堡公园、那个在周围转悠的陌生青年、珂赛特变得冷淡的态度,这些乌云全从他心头消散。他有时就想:“那一切,全是我想象出来的。我真是个老疯子!”

    他感到无比幸福,就连在容德雷特的破屋,意外遭遇德纳第那样的险事,也可以说从他身上滑过去了。他逃脱了,而且甩掉了跟踪,余下的事,就无所谓啦!他再想起来,只觉得那帮歹徒可怜,心想他们关进大牢,此后再也不能为非作歹,不过那家人陷入绝境,未免太悲惨了。

    至于在曼恩城关那惨不忍睹的一幕,珂赛特再也没有提起。

    在修院时,珂赛特上过圣梅蒂德嬷嬷的音乐课,她天生一副黄莺似的好嗓子,富有感情,到了晚上,在这受伤的老人小屋里,她有时就唱起忧伤的歌曲,大大娱悦了冉阿让。

    春天来临,每年到这个季节,园中景色十分迷人,冉阿让就对珂赛特说:“你总不去园子了,我要你去走走。”珂赛特回答:“听您的就是了,爸。”

    她顺从父亲的意思,又恢复到园中散步的习惯,但多半独自一人,我们指出过其中的缘故:冉阿让几乎从不去花园,大概是怕铁栅门外有人瞧见。

    冉阿让的创伤,倒为他消愁解闷了。

    珂赛特见父亲痛苦减轻,创伤渐渐平复,似乎有了喜色,她的心情也就欢畅了,但自己并没有注意到,因为这种心境来得十分舒缓而自然。继而进入3月份,白天逐渐延长,冬季离去,而且总带走我们的一部分感伤;接着便到4月,这是夏季的黎明,像每天拂晓一样清爽,像每个童年一样欢快,有时也像初生婴儿一样啼哭。在这一月里,大自然将明媚的春光,从天空,从云彩,从树木,从草地,从鲜花传入人心。

    珂赛特还太年轻,不能不让同她相仿的4月的喜悦沁入心脾。不知不觉中,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她头脑中的黑影消失了。忧伤的心灵在春天也敞亮,正如地窖在正午也明亮一样。珂赛特也如此,已经不那么忧郁了。这是实际情况,但她没有觉察出来。每天吃过早饭,将近十点钟,她搀着父亲受伤的手臂,拉他到台阶前的花园里,在阳光下走一刻钟,这工夫她动不动就咯咯笑起来,显得非常快活,而自己却丝毫也不觉得。

    冉阿让见她脸色又变得红润鲜艳,心中也喜不自胜。

    “嘿!伤得好哇!”他低声重复道。

    他甚至感激德纳第夫妇。

    伤治好之后,他又恢复夜间独自散步的习惯。

    独自到巴黎无人居住的地段散步,如果以为不会碰到意外,那就想错了。

    二 普卢塔克大妈自有说法

    一天晚上,小伽弗洛什没有吃东西,他还记得昨天晚饭就没有吃,总这样下去可受不了,就决定去找顿夜宵,便到妇女救济院那一带,在人迹罕至的地方转悠;在那里会有意外收获:没有人的地方往往能找到东西。他一直走到几户人家聚居点,好像是奥斯特利茨村。

    他来这儿游荡过,有一次就注意到有一座老园子,只有一个老头和一个老太婆出没,园中那棵苹果树还说得过去;苹果树旁边有个关不严实的鲜果箱,从里边也许能掏出个苹果来。一个苹果,就是一顿晚餐;一个苹果,就能救人一命。害了亚当的东西,也许能救了伽弗洛什。园子隔着一道篱笆便是小街,小街没有铺路石,两边杂草丛生。

    伽弗洛什朝园子走去,找到小街,认出那棵苹果树,看到那个鲜果箱,察看了一下篱笆:一道篱笆,抬腿就能跨过去。天色黑下来,小街连只猫都不见,正是好时候。伽弗洛什刚要起跳,猛地又停下。园中有人说话。伽弗洛什从篱笆缝儿往里窥视。

    那边的篱笆脚下,离他两步远,恰好在他打算跨过豁口的着地点,平放着当凳子坐的一块条石,园中的那个老头坐在上边,对面站着那个老太婆。老太婆絮絮叨叨。伽弗洛什也不管那一套,偷听起他们的谈话。

    “马伯夫先生!”老太婆说道。

    “马伯夫!”伽弗洛什想道,“这名字好滑稽。”[636]

    被呼唤的老头一动不动。老太婆又叫了一声:

    “马伯夫先生!”

    老头眼睛没有离地,终于决定应声:

    “什么事,普卢塔克大妈?”

    “普卢塔克大妈!”伽弗洛什想道,“又一个滑稽的名字。”[637]

    普卢塔克大妈又说下去,老头却勉强答话。

    “房东不高兴了。”

    “为什么?”

    “欠了人家三个季度房租。”

    “再过三个月,就欠四个季度了。”

    “他说要把您赶到街上睡。”

    “走就走。”

    “果品店老板娘也要付账,她不肯再赊给木柴了。今年冬天您拿什么取暖?我们一点木柴都没有了。”

    “有太阳呢。”

    “肉店老板也不肯赊账,不愿卖给肉了。”

    “不卖正好。吃肉我消化不良。太腻了。”

    “那吃什么呢?”

    “吃面包。”

    “面包铺老板也要清账,他说不拿现钱不卖面包。”

    “好吧。”

    “那您吃什么?”

    “我们这棵树上还有苹果。”

    “可是,先生,没有钱,往下没法儿活呀。”

    “我没钱。”

    老太婆走了,老头独自留下,他开始考虑。伽弗洛什也考虑起来。天几乎全黑了。

    伽弗洛什考虑的头一个结果,就是蹲在篱笆脚下,不想跨过去了。绿篱脚下枝条稀薄一点。

    “咦,”伽弗洛什心中惊叹道,“一个小窝!”于是他蜷缩进去,后背几乎靠到马伯夫老爹的石凳。他听到那八旬老人的呼吸。

    就这样,他想用睡觉代替晚餐。

    猫睡觉,只闭一只眼。伽弗洛什一边打盹儿,一边窥伺。

    暮晚天空的白光照白了大地,在两排幽暗的荆棘之间,小街呈现出一条灰白线。

    忽然,在灰白带上出现两个身影,一前一后,相隔不远。

    “来了两个人。”伽弗洛什咕哝道。

    头一个身影像个老市民,弓背低头沉思,衣着十分简朴,因上年纪而步履缓慢,披着星光夜游。

    第二个是细高挑儿,身子挺拔,正按前边那个人调整自己的步伐,有意放慢速度,但能让人感到他的动作灵活敏捷。不知为什么,这个身影显得凶险而令人不安,他整个仪表正是当时所谓的时髦青年:帽子是好式样,紧身燕尾服剪裁得体,大概是上等料子的。他的头高扬,既健壮又高雅;那顶帽子下面,少年的一张苍白侧脸,在暮色中隐约可见。那侧脸嘴上叼着一朵玫瑰。第二个身影伽弗洛什熟识,那就是蒙巴纳斯。

    关于另外那个人,伽弗洛什只看出是个老头,此外一无所知。

    伽弗洛什立即注意观察。

    这两个行人,显然有一个要对另一个图谋不轨。伽弗洛什处于有利位置,便于观察事态的发展。这个小窝恰好成了掩蔽体。

    蒙巴纳斯在这样时刻,到这种地方打猎,那是非常危险的。伽弗洛什这个流浪儿感到心生怜悯,暗暗为那老人叫苦。

    怎么办?插手吗?一个弱小去救助一个老弱!那只能让蒙巴纳斯笑掉大牙!伽弗洛什明明知道,那个十八岁的强盗特别凶残,那一老、这一小,两口就会让他吞掉。

    伽弗洛什这边心里还在犯合计,那边已经开始凶猛的袭击。那是猛虎袭击野驴,蜘蛛袭击苍蝇。蒙巴纳斯一下吐掉那朵玫瑰,扑向老人,揪住他的衣领,狠狠掐住他的脖子,伽弗洛什差点喊出声来。过了一会儿,一个就把另一个压在下面,用坚如石头的膝盖顶住胸口,下面那个拼命挣扎,但是已经气短力竭。不过,情况完全不像伽弗洛什预料的那样。被打倒在地的,是蒙巴纳斯;压在上面的,是那个老头。

    这一场面,就发生在离伽弗洛什几步远的地方。

    老人受袭击,立刻还击,而还击之猛烈,转瞬间,攻击者和被攻击者就调换了位置。

    “好一个勇猛的老将!”伽弗洛什心中赞道。

    他不由得鼓起掌来,但是掌声单弱,传不到相搏的两个人那里:二人气喘吁吁,正全力拼搏,听不见周围的动静了。

    那场面戛然静止了。蒙巴纳斯不再挣扎。伽弗洛什不免嘀咕一句:“他死了吧?”

    那老人一句话未讲,一声也未喊,他直起身来,伽弗洛什听他对蒙巴纳斯说:

    “起来。”

    蒙巴纳斯爬了起来,但仍被老人揪住,他又羞又恼,那狼狈样子,恰似被绵羊咬住的一条狼。

    伽弗洛什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尽量用听力加强视力,他觉得开心极了。

    作为旁观者,他的担心得到了报偿,能捕捉住他们的对话;而这场对话借助于黑暗,具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悲剧腔调。老人盘问,蒙巴纳斯回答:

    “你多大年龄?”

    “十九岁。”

    “你有力气,身体又好,为什么不干活呢?”

    “我觉得无聊。”

    “你是干什么营生的?”

    “游手好闲。”

    “说话正经点。能帮你什么忙吗?你想做什么?”

    “做强盗。”

    二人沉默片刻。老人仿佛在沉思,他一动不动,但是没有放开蒙巴纳斯。

    那年轻的歹徒又健壮又敏捷,像一只被捕兽器夹住的野兽,不时乱蹦几下。这时,他猛然一挣,来个勾脚,双手拼命扭动想挣脱。老人全然不觉,只用一只手抓住他的两个手腕,就像掌握了一种绝对力量那样毫不在意。

    老人凝思了片刻,眼睛又盯住蒙巴纳斯,在这昏天黑地,他声调和蔼,语重心长地规劝一番,字字都传入伽弗洛什的耳中:

    “我的孩子,你因为懒惰,就进入了最辛苦劳累的生涯。唉!你说你游手好闲!那还是准备劳动吧。有一种可怕的机器,你见过吗?那叫轧机。要特别当心,那可是个险恶的东西,它只要咬住你的衣襟儿,你整个人就会搅进去。那种机器,就叫无所事事。止步吧,趁现在还来得及,赶紧逃开!要不然,就完蛋了,不用多久,你就会给搅进齿轮里,一旦卷进去,就没救了。那就要把你累死,懒骨头!再也没有停歇的时候。苦役的无情铁手死死抓住你。还是自谋生路,找一份活干,履行一种职责,你不愿意!像别人那样,你觉得无聊!那好吧!你就要成为另外一种样子。劳动是法则。谁厌烦推开劳动,谁就要受劳动的刑罚。你不愿意当工人,那就得当奴隶。劳动从这一端放开你,只为了从另一端抓住你;你不肯当它的朋友,那就要当它的黑奴。哼!你不愿意要老实人的疲劳,那就得下地狱去流汗。在别人唱歌的地方,你只能哀号哭泣。你在底层远远望见别人劳动,就觉得他们是在休息。耕地的人、收割的人、水手、铁匠,都在光明里,在你看来就像天堂中快乐的人。铁砧放射多美妙的光芒!扶犁,捆麦子,又是多么快乐。船在风中自由行驶,该有多么痛快!而你,懒家伙,你就刨吧,拖吧,滚吧,行进吧!戴上你的笼头,你成了地狱里拉重载的牲口!哼!什么也不干,这就是你的目的。好吧!你就要每一周,每一天,每一小时都累得筋疲力竭。你搬起什么东西都要战战兢兢。熬过的每一分钟,都会让你的筋骨咯咯作响。对别人轻如羽毛的东西,对你就要重如岩石。最简单的事情,就要变得比登天还难。你周围的生活将变成恶魔。走一步路,喘一口气,无不变成沉重的劳动。你就觉得自己的肺承受百斤重负。走这边还是走那边,也要变成极难解决的问题。任何人想出去,推一下门就行了,跨出门槛就到了户外。而你呢,若想出去,你就得在墙壁凿开洞。要想上街,大家都怎么办呢?走下楼梯就行了;而你,还得撕开床单,一段一段拧成绳子,再从窗口下去,你抓住绳子吊在深渊上面,还要在黑夜里,趁着狂风暴雨,飞沙走石的天气,万一那根绳子太短,你就只有一个办法下去,松手往下掉,盲目掉进深渊,究竟有多深,究竟掉在什么上面?反正掉在下面,掉在未知的东西上。要不然,你从烟囱爬出去,冒着烧死的危险,或者从排粪沟爬出去,冒着淹死的危险。我还要告诉你,挖出的洞必须掩盖起来,洞口的石头,每天不知有多少回取下再安上,挖出的灰土要藏在草垫里。门上有一道锁,市民兜里有锁匠给打的钥匙。可是你呢,若想通过,就不得不造出一件惊人的杰作;你得弄一个大铜钱,剖成两个薄片,用什么工具呢?你自己发明去吧,这是你的事。然后,你将两片的里面挖空,要小心别损坏表面,再把周边刻出螺纹,两片合起来能严丝合缝,就跟盒底盒盖一样。上下两片拧紧,谁也看不出来。你虽然受监视,但是看守会以为是枚大铜钱,而对你来说却是个小盒。盒里装什么呢?装一小段钢条。怀表的一段发条,你已经在上面凿了许多齿,成为一把小钢锯,有别针那么长,藏在铜钱里,可以用来锯断锁舌、门插销、挂锁的梁、你窗上的铁条、你脚上的锁链。这件杰作完成了,这件奇物造出来了,在艺术、技巧、灵活、耐心方面显示这么多奇迹,可是一旦让人发现是你干的,你会得到什么报酬呢?关进地牢。这就是前途。懒惰,追求享乐,多么凶险的悬崖峭壁!无所事事,就是要自讨苦吃,你知道吗?依赖社会物质,游手好闲地生活!做个无用的人,也就是有害的人!那只能把人直接引到悲惨的绝境。要当寄生虫,就要遭大难!就要成为蛆!哼!你不喜欢干活!哼!你只有一个念头:吃好,喝好,睡好。到那时你只能喝凉水,吃黑面包,睡木板,手脚还要戴上锁链,让你夜晚皮肉感到冰凉!你要挣断锁链,要逃跑,那很好。可是,你得在荆棘丛中爬行,像森林野人一样吃草,最后还要被抓回去。那样一来,就要把你投进地牢关几年,用铁链拴在墙上,你得摸黑找水罐喝水,啃一块连狗都不吃的恶心的黑面包,吃那种虫蛀的蚕豆。你变成地窖里的甲虫!唉!可怜你自己吧,不幸的孩子,小小年纪,断奶还不到二十年,母亲一定还活着!我劝你,听听我的话。你要穿优质黑呢子衣服,穿薄底皮鞋,要烫头发,给鬈发涂上香喷喷的发蜡,要讨女人喜欢,要英俊漂亮。可是到那时,你就得剃成光头,戴红囚帽,穿木鞋。这会儿你要戴戒指,到那时你脖子上得戴枷锁。你若是瞧一眼女人,就得挨一棒子。你二十岁进去,五十岁才能出来。你进去时非常年轻,面色红润,皮肤细嫩,眼睛炯炯有神,牙齿雪白,一头少年的美发;可是出来的时候,人垮了,背驼了,皮肤皱了,牙齿掉了,头发白了,样子难看极了!唉!我可怜的孩子,你走错了路,懒惰给你出了坏主意;最艰苦的劳动,就是抢劫。相信我,不要干当懒汉那种苦差使。成为一个坏蛋,并不怎么舒服,还不如做诚实人那么自在。现在你走吧,想一想我对你说的这番话。对了,刚才你要我什么东西?我的钱袋,给你吧。”

    老人放开蒙巴纳斯,将钱袋放在他手上。蒙巴纳斯托在手上掂了掂,然后像偷来似的,以机械的动作,小心翼翼地揣进燕尾服的后兜。

    老人说完这番话,又做完这件事,便转过身去,继续悠然地散步。

    “老傻瓜!”蒙巴纳斯咕哝一声。

    那老人是谁?想必读者已经猜到。

    蒙巴纳斯怔怔地望着他消失在暮色中。他这一呆望又倒霉了。

    老人那边走远,伽弗洛什这边却凑近了。

    伽弗洛什往旁边瞧了一眼,看清马伯夫仍坐在石凳上,大概睡着了,他就从荆丛窝里钻出来,沿着黑地朝愣着不动的蒙巴纳斯背后爬去,爬到身边,蒙巴纳斯没有看到,也没有听见;于是,流浪儿伸手,悄悄探进那优质黑呢礼服的后兜,抓住钱袋,抽回手来,又爬开了,像游蛇一样溜进黑暗中。蒙巴纳斯毫无理由警惕周围,而且有生以来,这是他头一回思考问题,也就一点也没有发觉。伽弗洛什回到马伯夫老爹旁边,从篱笆上边把钱袋扔过去,撒腿跑掉了。

    钱袋落到马伯夫老爹脚下,把他惊醒了。他俯下身拾起钱袋,一时莫名其妙,便打开看看。那钱袋分为两格,一边有点零钱,另一边有六枚拿破仑金币。

    马伯夫先生大吃一惊,赶紧送给老保姆。

    “这是天上掉下来的。”普卢塔克大妈说道。

    第五卷 结局不像开端

    一 荒园和兵营相结合

    四五个月前,珂赛特还心痛欲碎,黯然神伤,不知不觉中,她的心情平静下来了。大自然、春天、青春,对父亲的爱、鸟儿和鲜花的喜悦,不知把什么类似遗忘的情绪,一天一天,一点一点,一滴一滴,注入这颗贞洁而年少的灵魂。在这颗灵魂中,火完全熄灭了吗?还是仅仅覆上一层灰烬呢?反正她几乎没有忧心如焚的感觉了,这也是实际情况。

    一天,她忽然想起马吕斯,自言言语道:“怪啦!我不再想他了。”

    就在那个星期,她发现一名英俊的枪骑兵军官从园子铁栅门前走过,只见那人蜂腰身段,军装十分标致,头戴漆布军帽,手臂下一把战刀,脸蛋像姑娘,胡须上了蜡油,再看那金黄色头发、金鱼眼睛、圆圆的脸,那副样子又庸俗,又放肆,又漂亮,正是马吕斯的反面形象。他嘴里还叼根雪茄烟。珂赛特心想:那军官一定是驻扎在巴比伦街部队的。

    次日,她又望见那军官经过,并留心注意时间。

    从那时起,她几乎天天看他经过,难道这是偶然的吗?

    那军官的伙伴也发现,在那难看的老式铁栅门里,“管理不佳”的花园中,有一个漂亮妞儿,每当英俊的中尉经过时,几乎总待在那地方。那名中尉,读者并不陌生,他就是特奥杜勒·吉诺曼。

    “嘿!”他们对他说,“那儿有个小妞儿,向你飞眼呢,瞧瞧啊。”

    “凡是看我的姑娘,都让我瞧瞧,我有那个工夫吗?”枪骑兵军官回答。

    正是在这种时候,马吕斯心灰意冷,走到死亡的边缘,嘴上反复念叨:“死之前哪怕再见她一面也好啊!”他的意愿若是实现,他若是看见在这种时刻,珂赛特正瞄准一个枪骑兵,那他就会哑口无言,痛苦而死。

    这是谁的过错呢?谁也没有错。

    马吕斯这种性情,陷入苦恼就不能自拔,而珂赛特沉下去却能浮上来。

    再说,珂赛特正经历一段危险时期,即女性耽于梦想而易失足的阶段;在这种时候,一个孤寂的少女的心,好似葡萄藤的卷须,不管遇到的是大理石柱头,还是酒馆的木柱,都同样会攀附。这一稍纵即逝的严重时刻,对任何没有双亲的孤女,无论其贫富,都是具有决定性的关头,因为富有并不能防止错误的选择。错误的结合往往发生在社会上层,而真正的错误结合是灵魂的错误结合。多少默默无闻的青年,出身微贱,没有名望,也没有财产,却是大理石柱头,能支撑一座伟大感情和伟大思想的庙宇;反之,一个上流社会的男人,踌躇满志,腰缠万贯,穿的靴子油光锃亮,说的话光滑流利,然而,如果不看他外表,而看他内心,即他给妻子保留什么,那就不难看出他不过是个蠢物,心里装满卑污狂妄的淫欲邪念,是酒馆的一根木柱。

    珂赛特灵魂里有了什么呢?有平静下来或入睡的痴情;处于漂浮状态的爱;表面清澈明亮,在一定深度混浊,到深底幽暗的某种东西。那英俊军官的形象映现在表面。深处有没有一种记忆呢?——幽底呢?——也许吧。珂赛特并不知道。

    这期间,突然出了一件怪事。

    二 珂赛特的恐惧

    4月份的前半个月,冉阿让出了一趟门。我们知道,每隔很长一段时间,他就要旅行,离家一两天,顶多三天。他去哪里呢?任何人,甚至连珂赛特也不知道。不过有一次他出门,珂赛特乘出租马车一直送到一条死巷口,看见角上的牌子:小板巷。他在那里下车,让马车把珂赛特送回巴比伦街。冉阿让这种短期旅行,往往安排在家里缺钱的时候。

    晚上,珂赛特独自一人待在客厅。为了解解闷,她揭开管风琴盖,边弹边唱,弹唱的是《厄里安特》[638]中《迷失在森林中的猎人》,这也许是整个音乐中最美的乐段。她弹唱完了,就坐在那儿想心事。

    忽然,他仿佛听见园子里有脚步声。

    不会是她父亲,父亲出门了;也不会是都圣,都圣睡下了。已是晚上十点钟。

    她走过去,耳朵贴到客厅关好的窗板倾听。

    仿佛是男人的脚步,但是走路极轻。

    她急忙上楼回卧室,打开窗板上的小气窗,张望花园。正值望月,园里明如白昼。

    花园没有人影。

    她打开窗户。园中寂静无声,街上也同往常一样阒无一人。

    珂赛特心想自己听错了,原以为听见脚步声,那只是韦伯那段阴森怪异的合唱曲所引起的幻觉。那乐曲向人的思想展示幽邃可怕的意境,犹如骇人的密林震撼视觉,仿佛听见猎人在苍茫的暮色中不安地徘徊,踏得枯枝咯咯作响。

    她不再想这事了。

    况且,珂赛特天生就不大知道害怕,她的脉管中流淌着光脚闯荡的吉卜赛女人的血液。不要忘记,她是云雀,而不是白鸽。她的秉性粗犷而勇敢。

    第二天,没有那么晚,天刚黑下来,她在园中散步,心里正胡思乱想,仿佛又间歇听见昨晚那种声响,就像离她不远的树下幽暗中有人走动,不过她想,两根摇曳的树枝相摩擦,比什么都像草丛里的脚步声,于是不再注意了。况且,她什么也没有看到。

    她从“荆丛”里走出来,再穿过一小块绿草坪,就能回到楼前台阶。月亮从她身后升起,在她走出树丛时,将她的身影投射在面前的草地上。

    珂赛特恐怖地站住。

    在她影子旁边的草地上,月光又清晰地投下一个特别瘆人、特别可怖的影子,一个戴圆帽的影子。

    好像是个男人的影子;那人在珂赛特身后几步远,站在树丛边上。

    她一时说不出话,叫不出也喊不出来,动不了也回不过头去。

    终于,她鼓起全部勇气,毅然决然转过身去。

    一个人也没有。

    她再瞧瞧地上,那影子也消失了。

    她又回到树丛,壮着胆子搜寻每个角落,一直到铁栅门,但什么也没有找到。

    她真感到脊背冒凉气。难道又是错觉?什么!连续两天?一次错觉,也就罢了,还会产生两次错觉?令人不安的是,那肯定不是鬼影。鬼魂一般不戴圆帽。

    次日,冉阿让回来了。珂赛特向他讲了她以为听到和看到的,本以为父亲会耸耸肩膀,让她放心,会对她说:你真是个小疯丫头!

    不料,冉阿让却忧虑起来。

    “难说没有什么事。”他说道。

    他找了个借口走开,到园子去了。珂赛特望见他仔细检查铁栅门。

    珂赛特半夜醒来,这回没错,她听得清清楚楚,窗下台阶附近有人走动。她跑过去,打开小气窗,果然看见园中有个人,手持一根粗木棒。她正要喊叫,又瞧见月光照亮那人的侧影,原来是她父亲。

    她又睡下,思忖道:他确实很担心啊!

    冉阿让一夜待在园中,随后又连守了两夜。珂赛特从小气窗看见他。

    第三天夜晚,月亮由圆到缺,升起的时间也迟了,约莫半夜一点钟,珂赛特忽听有人哈哈大笑,又听见父亲喊她的声音:

    “珂赛特!”

    她跳下床,穿上便袍,去打开窗户。

    她父亲站在下边的草坪上。

    “我把你叫醒,是要让你放心,”他说道,“瞧,这就是你说的戴圆帽的影子。”

    他指着月光投射在草坪上的影子让她看,那确实像戴圆帽之人的鬼影,却是邻居屋顶一个戴帽子的铁皮烟囱的影子。

    珂赛特也笑起来,所有不祥的推测不攻自破,次日她同父亲吃早饭时,还当笑话说起铁烟囱影子闹鬼的园子。

    冉阿让的心情又完全平静下来。至于珂赛特,她也不大注意,那铁烟囱是否在她看到或以为看到的影子的方位,月亮是否在天空的同一点上。她心中也丝毫没有产生疑问,那铁烟囱怎么那样古怪,还怕被当场捉到,一有人瞧它的影子,就赶紧缩回去了,因为那天晚上,珂赛特转身的工夫,那影子就消失了,对此她觉得很有把握。珂赛特完全放心了:这种解释很圆满,说什么傍晚或半夜园子里有人走动,这完全是她的臆想。

    然而又过了几天,又发生了一件怪事。

    三 都圣添枝加叶

    那园子临街铁栅门旁边,有一条石凳,由一道绿篱挡住好奇者的视线;不过,过路的人要从栏杆和绿篱缝儿伸进手臂,还真能摸到石凳。

    还是这个4月份的一天傍晚,冉阿让出去了;日落之后,珂赛特坐在石凳上。树木间清风习习,珂赛特在想心事,一种无名的忧伤逐渐袭上心头,暮晚的愁绪无以排遣,谁知道呢?也许是这种时刻半开的坟墓一种神秘力量引起的吧。

    芳汀也许就在这昏暗中。

    珂赛特起身,绕园子漫步,踏着缀满露水的青草,仿佛梦游人,忧伤地自言自语:“真的,这个时辰在园子里走,非得穿木鞋不可。容易感冒。”

    她又回到石凳。

    她正要坐下,忽然发现座位上放了一个大石块,明明刚才是没有的。

    珂赛特凝视这块石头,一时莫名其妙。她猛然想到,石头不会自己跳上石凳,是有人放上的,刚才肯定有一条胳膊从铁柱之间探进来。一产生这个念头,她就害怕了,这回可真怕了。无可怀疑,石块就摆在面前;她没有碰,赶紧逃开,也不敢回头看一眼,一直逃回房间,立刻关上台阶上面的窗板和落地窗,插上闩,上了锁。

    她问都圣:

    “我父亲回来了吗?”

    “还没有,小姐。”

    (都圣口吃,我们已经指出,就不再赘述了。请允许我们不再强调这一点,我们讨厌将人的一种缺陷录成乐谱。)

    冉阿让是个爱沉思和夜游的人,往往深夜才回家。

    “都圣,”珂赛特又说道,“晚上您可要仔细关好窗板,至少园子那边插好,将小铁件插进铁环里,关严实了,好吗?”

    “好!放心吧,小姐。”

    都圣不会马虎,珂赛特完全清楚这一点,但她还是忍不住补充一句:

    “这地方太偏僻了!”

    “这话不错,”都圣说道,“在这要是遇害,恐怕连哼一声都来不及!而且,先生还不住在楼里。不过,您一点也不要害怕,小姐,我把窗户关好,就像堡垒一样。只住两个女人!真叫人提心吊胆!您能想象出来吗?半夜里,看见几个男人闯进您房间,对您说:不许出声!他们上前割您脖子。死倒不怕,死就死呗,谁都清楚反正得死,可是,感到那些男人碰您,那太可恶了。还有,他们那些刀子,肯定割起来也不痛快!上帝啊!”

    “别说啦,”珂赛特说道,“门窗全关好!”

    珂赛特让都圣即兴的惨剧台词吓破了胆,也许又想起上星期见鬼的事,因此她都不敢对保姆说:“您倒是去瞧瞧有人放到石凳上的石头!”就怕再一打开对着园子的那扇楼门,会让“那些男人”闯进来。她让都圣仔细关严所有门窗,让她把整个小楼,从地窖到阁楼全检查一遍;她回到卧室,插好房门,又瞧了瞧床底下,这才上床,还是睡不安稳。一整夜,她都看见那块石头像座大山,到处是“洞穴”。

    次日太阳升起,——日出的特点,就是令我们对夜晚的种种恐惧哑然失笑,失笑的程度又往往同有过的恐惧成正比,——太阳升起,珂赛特也醒来,一场虚惊,仿佛做了一场噩梦,心中想道:“我想到哪儿去啦?又像上周那样,半夜三更,以为听见园子里有脚步声!又像上次那样,看到的是铁烟囱的投影!现在,我快要变成胆小鬼了吧?”阳光从窗板缝儿射进来将花缎窗帘映成紫红色,她完全放下心来,那些胡思乱想,就连那块石头,都从她脑海里烟消云散。

    “石凳上不会有石块,正如园里没有戴圆帽的男人一样;石块和别的东西,全是我梦见的。”

    她穿好衣裳,下楼来到花园,跑到石凳跟前,不禁出了一身冷汗。石块还在那儿。

    这不过是一瞬间的反应。夜晚的恐惧,到白天就变成好奇心了。

    “怕什么!”她说道,“瞧瞧看。”

    石块相当大,她搬起来,看见下面有样东西,好像是一封信。

    那是个白纸信封,珂赛特拿起来一看,正面没有写姓名地址,背面也没有火漆封印。信封虽然敞着口,却不是空的,里面露出几张纸。

    珂赛特伸进手去掏。她感到的已不是恐惧,也不是好奇,而是有些惶惑了。

    珂赛特从信封里抽出一小叠纸,每页标了号,写了几行字,她心想,字迹很娟秀。

    珂赛特找了半天,不见一个名字,也没有署名。是写给谁的呢?大概是寄给她的,既然有一只手将信放到她坐过的凳子上。是谁写来的呢?她受到极大的诱惑,无法抗拒,几页信纸在手里发抖,想移开目光,望望天空,望望街道,又望望沐浴在阳光中的刺槐、邻家房顶上飞旋的鸽子,继而,目光又蓦地垂到手书上,心想应当看看信中写了什么。

    信的内容如下——

    四 石头下面一颗心

    将宇宙缩小到唯一的人,将唯一的人扩展到上帝,这便是爱。

    爱,就是天使向星辰膜拜。

    灵魂若为爱而忧伤,该是何等忧伤!

    不见那独自就填满世界的人,该是何等空虚!啊!心爱的人变为上帝,该是何等真实!不难理解上帝也会忌妒,假如万物之父不是显然为灵魂而创造出世界,为爱而创造出灵魂。

    只要远远望见紫飘带绉纱白帽下粲然一笑,就足以让灵魂进入梦幻的宫殿。

    上帝在万物的后面,万物掩蔽上帝。事物是黑色的,人也不透明。爱一个人,就是使其透明。

    某些思想就是祈祷。有时,不管身体姿势如何,灵魂却在下跪。

    相爱而分离的人,能凭借千百种虚幻而真实的事物相见。有人阻止他们见面,也不准相互写信;但是,他们能找到无数神秘的办法互通音信。他们互送鸟儿的鸣唱、鲜花的芳香、孩子的欢笑、太阳的光芒、清风的叹息、星辰的闪光,互送天地万物。有何不可呢?上帝创造出来的东西全是为爱服务的。爱有足够能量委托大自然传递信息。

    春天啊,你就是我给她写的一封信。

    未来还主要属于心灵而不是思想。爱,是唯一能占据并充满永恒的东西。只有永不枯竭,才能满足无限。

    爱,具有灵魂的特质。两者本质相同。同灵魂一样,爱也是神的火花,同灵魂一样,爱也不可腐蚀,不能分割,不会干涸。爱,是我们身上的火点,永生永世,无穷无尽,任何东西也不能熄灭,任何东西也不能局限。我们感到它一直燃到骨髓,看见它的光芒直达天际。

    爱哟!崇拜!两情相悦,两心相契,两副目光相渗透!幸福哟,你会到我这儿来,对吧!二人并肩在僻静无人的地方散步!幸福灿烂的日子!有时我梦见,时间脱离天使的生活,来到凡尘度过人的命运。

    上帝若给相爱的人增添幸福,别无他法,只能给他们无穷无尽的岁月。爱的一生之后,便是爱的永生,这的确是一种增长;不过,若想从此生开始,就要从强度上增加爱给予灵魂的那种难以描摹的幸福,这是不可能的,甚至上帝也办不到。上帝,是上天的饱和;爱,是人的饱和。

    你仰望一颗星,有两种动机,因为星既明亮,又参悟不透。你身边有一种更柔和的光辉和一种更大的神秘:女人。

    无论是谁,我们全有可供呼吸的东西;如果缺少,就像缺少空气一样,我们就会窒息,从而死去。因缺少爱而死,尤为惨烈。灵魂的窒息症!

    爱一旦将两个人融合为一个天使般的神圣体,他们便找到生活的真谛,他们便成了同一命运的两端,同一神灵的两翼。爱吧,翱翔吧!

    一个光彩照人的女子,从你面前走过,从那一天起,你就完了,你就爱了。你别无选择,只有一件事好做:集中神思想她,结果驱使她也想你。

    爱开始做的事,只能由上帝去完成。

    真正的爱,能为丢失一只手套而伤心,或为找回一条手帕而欢喜;爱要把忠诚和希望寄托于永生永世。爱既由无限大、又由无限小构成。

    你若是石头,就做磁石吧;你若是草木,就做含羞草吧;你若是人,就做痴情人吧。

    什么也不能满足爱。有了幸福,又想乐园;有了乐园,又想天堂。

    你哟,不管你爱谁,这一切都在爱中。你要善于在爱中找到。爱有上天所有:凝望;爱有上天所无:情欢。

    “她还会来卢森堡公园吗?”“不会来了,先生。”“她是在这座教堂做弥撒,对吧?”“现在她不来了。”“她一直住在这楼房里吗?”“她搬走了。”“她搬哪儿去住了呢?”“她没有讲。”

    不知道自己灵魂的居所,多么惨苦啊!

    爱有稚气的一面,其他狂热的感情有渺小的一面。可耻啊,把人变得渺小的情感!光荣啊,把人变成孩子的情感!

    这是件怪事,你知道吗?我处于黑夜中。因为一个人走了,带走了天空。

    噢!并排躺在同一个墓穴里,手拉着手,在黑暗中,不时相互轻轻抚摩一下手指,这就足以维持我的永生。

    你因为爱而痛苦,还要加倍爱吧。因爱而死,就是为爱而生。

    爱吧!在幽幽的星光中,这种折磨伴随着脱胎换骨。垂死中的心醉神迷。

    鸟雀欢乐啊!因为鸟雀有窝有歌。

    爱就是呼吸天堂的圣洁空气。

    深邃的心灵啊、明智的思想啊,接受上帝所创造的生命吧。这是长久的考验,是为未知的命运所做的不可理喻的准备。这种命运,真正的命运,人从跨进坟墓的第一步就开始了。于是,他眼前会出现某种东西,他开始分辨出恒定。恒定,想一想这个词。活着的人能望见无限;而恒定,只有死者才看得见。大限之前,还是爱并忍受痛苦吧,还是希望并憧憬吧。不幸啊!只爱躯壳、形体、表象的人,唉!死亡,会把这一切夺走!尽心尽意爱灵魂吧,将来你还能再见到。

    我在街上遇见一个非常穷苦的青年。他在爱,他的帽子破旧,衣服破损,臂肘磨出洞;水能透进他的鞋底,但星光也射进他的灵魂。

    被人爱,这是多么重大的事情!爱人,是多么更为重大的事情!心充满激情而变得英勇无畏。这颗心除了纯洁什么也不容纳了,除了高尚和伟大什么也不依赖了。邪恶之念再也不能在这颗心上萌发,正如冰山上不能长荨麻。高尚而宁静的灵魂,超脱了凡俗的情欲和冲动,俯瞰人间的乌云和黑影、疯狂和谎言、仇恨和虚荣、狗苟蝇营,高踞青天之上,只能感到来自命运深层的撼动,就像山峰感知地震一样。

    如果没有人在爱,太阳就会熄灭。

    五 珂赛特看信之后

    珂赛特读着信,渐渐进入梦想,看到手稿最后一行,她抬起眼睛,恰是那位英俊的军官从铁栅门前经过的时刻,她望见他那得意扬扬的样子,觉得俗不可耐。

    她重又品味这手稿。字体非常秀美,珂赛特心想,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但墨迹不同,有地方很浓,有地方浅淡,好像墨水瓶里搀了水,可见写的日期不一样。这是有感而发,记下一声声感叹,没有筛选,纷乱无序,也没有目标,是随笔式的。珂赛特从来没有看过这类文字。这份手稿并不晦涩,她大多看明白了,给她的印象好似门微启的一座圣殿。这神妙的文字,每一句都放射耀眼的光芒,使她的心沐浴在奇异的光辉里。从前受的教育,总是向她谈论灵魂,但从来没有提过爱,近乎只讲炽炭而绝口不提火焰。这十五页手稿娓娓讲述全部爱、痛苦、命运、生命、永恒、初始和终了,一下子全向她揭示出来。仿佛有一只手猛地张开,朝她抛来一大把阳光。从这数行文字中,她感觉到一种深挚、火热、豪迈而善良的性情,一种巨大的痛苦和巨大的希望,一颗缠绵悱恻的心,一种心醉神迷的憧憬。这手稿是什么呢?是一封信。信上却没有地址,没有收信人姓名,没有日期,没有署名,情词恳切而又无所希冀,是由句句真话组成的谜语,是由天使传递给贞女看的情书,是定在世外的幽会,是孤魂写给野鬼的爱语。仿佛是一个衰惫已极的男人,从容地要到死亡中避难,给远方的女子寄去命运的奥秘、生命的钥匙、爱情。这是脚踏进坟墓里,手指高举在天空上写出来的。这一行行落在纸上,可以称作点点滴滴的灵魂。

    现在要问,这手书来自何人?是出自谁的手笔?

    珂赛特毫不犹豫。只有那一个人。

    是他。

    他心中豁然开朗。当初的情景,全又浮现在眼前。她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喜悦和一种深深的焦虑。是他!是他写给她的!他来啦!是他的手臂从铁栅中间探进来!就在她把他渐渐遗忘的时候,他又找到她啦!不过,难道她真把他忘了吗?没有!绝没有忘!她一时昏了头,才这么以为。她始终爱他。始终仰慕他。在一段时间,这心中的火覆盖了一层灰,但她看得很清楚,是往深处蔓延,现在又燃烧起来,将她团团围住了。这份手书好似一点火星,从另一颗心灵落入她的心灵,于是她感到又要燃起熊熊大火。手稿一字一句拨动她的心弦。“正是啊!”她说道,“这一切我多么熟悉呀!这一切,我都从他眼中阅读过。”

    她第三遍看完手书的时候,特奥杜勒中尉又从铁栅门前经过,踏着铺石街道,弄得马刺啪啪响。珂赛特不得不抬头望一眼,只觉得他俗气、愚蠢、笨拙、无用,还自命不凡,不识进退,放肆无礼,而且面目可憎。那军官认为应当冲她笑一笑。可是她却扭过头去,心中又羞愧又恼怒,真想抓起什么东西朝他头上砸过去。

    她逃回房间,关起门来,要反复阅读手书,好能背下来,以便仔细思考。她看完了,又吻了吻,将手稿塞进胸衣里。

    这下子完了,珂赛特重又坠入深挚而纯洁的爱情中。伊甸园的深渊又洞开了。

    一整天,她都处于陶醉状态,思绪纷乱如麻,考虑不了什么问题,也猜测不了什么情况,只是在颤抖中期望,期望什么呢?她不敢向自己许诺什么,也不敢拒绝什么。她的脸色一阵阵发白,身体一阵阵战栗,有时恍若步入幻境,心中提出疑问:“这是真的吗?”于是摸摸衣裙里边的心爱的手稿,并紧紧按在胸口,感到纸角刺着肌肤,眼神流溢出前所未有的喜悦的光彩,不禁想道:“对呀!正是他!这是他给我送来的!”在这种时刻,冉阿让若是见到她这种快乐神情,一定会不寒而栗。

    珂赛特心想,把他还给我,这是天意,是天使相助。

    爱情的美化哟!奇思异想哟!所谓天意,所谓天使相助,不过是那个面包团,由一名盗匪从查理大帝院子抛过强力监狱的房顶,扔给狮子坑的另一名盗匪。

    六 老人往往走得好

    黄昏时分,冉阿让出门了。珂赛特开始梳妆打扮,她把头发梳成最合自身的式样,又换上一件衣裙。这件衣裙的领口多裁了一剪子,能露出颈窝,照姑娘的说法“有点不正经”;其实根本谈不上正经不正经,只不过比原先更漂亮了。她这样打扮起来,却不知道为什么。

    她要出门吗?不是。

    她要接待客人吗?也不是。

    天黑下来,她下楼到园子里。都圣正在厨房干活,而厨房对着后院。

    她从树下走过去,有些枝杈很低,不时要用手拨开。

    她来到石凳跟前。

    那块石头仍在原地。

    她坐下来,将又白又嫩的手放到石头上,仿佛要爱抚并感谢它。

    忽然,她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虽然看不见,却能觉出背后站着一个人。

    她转过头去,随即站起来。

    正是他。

    他光着头,脸色显得苍白,人消瘦了。几乎分辨不出他的衣裳是黑的。暮色中,他那俊美的额头映得发青,眼睛蒙上黑影。他身披无比柔和的雾纱,真有点像夜间出没的亡魂。他的脸上残留白昼熄灭的余晖和魂魄临走的一念。

    他那形象尚未成鬼,但已非人了。

    他的帽子扔在几步远的杂草中。

    珂赛特站立不稳,但是没有叫一声,只觉得受他吸引,便缓缓后退。而他却一动不动。她看不见他的眼睛,却能感到那目光,感到包围过来的难以名状的忧伤情绪。

    珂赛特往后退,碰到一棵树,赶紧靠住,否则就要瘫倒了。

    这时,她听见他的声音,这种声音,她确实从来没有听到过,是窃窃私语,比树叶微颤的声响大不了多少:

    “请原谅我来这儿。我的心难受极了,再像这样活不下去,就来到这里。我放在凳子这儿的东西,您看了吧?您认出我一点了吧?不要怕我。您还记得您望我一眼的那天吗?已有很久了,那是在卢森堡公园里,在角斗士雕像附近。还记得您从我面前走过的那天吗?那是6月16日和7月2日。过去快有一年了。有很长时间我见不到您的面了。我问过公园出租椅子的那个老妇人,她说也见不到您了。当时您住在西街的一栋新楼里,是临街四楼上,您瞧我知道吧?我呀,跟随您来着。我能有什么办法呢?后来,您又消失了。有一回,我在奥德翁剧院柱廊下看报,忽然瞧见您走过,赶紧追上去,一看不对,是一个跟您戴同样帽子的人。夜晚我到这儿来,别害怕,谁也没有看见我。我走近您的窗户观望。我的脚步很轻,不让您听见,您听见也许会害怕。有一天晚上,我站在您身后,等您回过头来,我就逃走了。还有一次,我听见您唱歌,心里高兴极了。我隔着窗板听见您唱歌,对您有什么妨碍吗?对您一点妨碍也没有。没有吧,对不对?要知道,您是我的天使,让我来看您吧。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您哪儿知道啊!我呀,多么崇拜您!请原谅,我跟您说话,却不知所云,也许我惹您生气了,我惹您生气了吗?”

    “噢!母亲啊!”珂赛特说道。

    她说着身子一软,仿佛要死去。

    他急忙上前搀扶,见她身子瘫软下去,就干脆抱住,搂得紧紧的,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他抱住她,自己身子却摇摇晃晃,头脑也晕晕乎乎;一道道闪光从他睫毛之间射出,而意念全都化为乌有;仿佛自己要完成一项宗教仪式,反而犯了亵渎神灵之罪。不过,他胸口感到这美妙女郎的形体,心中没有一点欲念。他爱到了心醉神迷的程度。

    珂赛特抓住他一只手,把它按在她的心口窝儿上。他感到放在里面的那叠纸,便结结巴巴地说:

    “看来您爱我啦?”

    她回答的声音极低,好似一股清风,几乎听不见:

    “别问啦!你明明知道!”

    她羞红的脸,赶紧埋在这个得意而陶醉的青年怀里。

    他身子一沉,坐到石凳上,她挨着坐下。二人再也不说话了。天上的星斗开始闪闪发光。他们的嘴唇是如何相遇的呢?鸟雀如何鸣唱起来,冰雪如何融化了,玫瑰如何开放了,5月如何呈现万紫千红的景象,曙光又如何在萧瑟的丘冈上黝黯树木后边泛白的呢?

    一吻,一切都迎刃而解。

    两个人都浑身战栗,他们明亮的眼睛在昏暗中对视。夜凉,石凳冷,泥土潮湿,青草也湿漉漉的,他们都浑然不觉,只顾四目相对,心中千言万语。他们早已手拉着手,同样浑然不觉。

    珂赛特没有问他,连想都没有想问他是从哪儿进来的,是怎么闯进这园子里的,她觉得他到这儿来是极其自然的事情!

    马吕斯的膝盖不时触碰到珂赛特的膝盖,两个人都颤抖了一下。

    隔一会儿,珂赛特就讷讷说一句话。她的灵魂在唇边颤动,宛如花朵上的一滴露珠。

    他们慢慢交谈起来。体现心满意足的沉默过后,又开始倾吐衷肠了。头上的夜空静谧而灿烂。这两个像精魂一样纯洁的人,现在畅所欲言,彼此谈了美梦、陶醉、思念、幻想,以及心慌意乱,谈了他们如何遥相渴慕,如何遥相祝愿,见不到面之后又如何痛不欲生。他们推心置腹,亲密无间到了无以复加的理想程度,各自将内心最隐蔽最秘密的东西,也都和盘托出。他们怀着在幻想中所具有的天真的信念,相互讲述爱情、青春和几分孩子气使他们产生的种种念头。这两颗心彼此倾注交流,仅过了一小时,小伙子就有了姑娘的灵魂,姑娘也有了小伙子的灵魂。他们彼此渗透,彼此诱惑,彼此迷恋了。

    他们倾诉完了,全都讲出来了,她就把头偎在他的肩头,问他一句:

    “您叫什么名字呀?”

    “我叫马吕斯。”他回答,“您呢?”

    “我叫珂赛特。”

    第六卷 小伽弗洛什

    一 风的恶作剧

    从1823年起,蒙菲郿客栈渐渐败落,虽未跌进破产的深渊,却陷入一笔笔小额债务的泥坑里。在这期间,德纳第夫妇又添了两个孩子,全是男孩。这样,总共有五个了,三男两女,未免太多了。

    两个晚生的还很小的时候,德纳第婆娘就把他们抛弃了,心里觉得特别松快。

    用“抛弃”这个字眼很恰当。这个女人天性残缺,不过,这种现象也并非只此一例。德纳第婆娘同德·拉莫特—乌当库尔元帅夫人[639]一样,做母亲只限于爱自己的女儿。她的母爱在女儿身上竭尽了,而她对人类的仇恨则从儿子身上开始。冲儿子那一面,她的狠毒是陡直的,她的心在此处形成一道阴森的绝壁。正如我们所见,她讨厌大小子;也憎恶另外两个子。为什么呢?不为什么。最可怕的缘由和最无可争辩的回答,就是:“不为什么。”

    “我可不想养活一大窝孩子。”这个母亲如是说。

    德纳第夫妇如何甩掉两个小儿子,甚至从中捞点好处,现在来解释一下。

    在前几页中,我们提过一个叫马侬的姑娘,她从吉诺曼老头那里争得了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当时她住在切莱斯廷河滨路小麝香老街拐角:那条街已竭尽全力,要将自己的臭名声变成香气[640]。大家还记得三十五年前,塞纳河沿岸街区流行白喉,医学界还利用那次机会,大规模试验明矾喷雾剂的疗效;后来,那种疗法由更为有效的外用碘酒所取代。就在那场传染病流行期间,马侬姑娘两个男孩年龄很小,早晨一个傍晚一个,一天当中就全死了。这是一次沉重打击。两个孩子是母亲的宝贝,他们代表每月八十法郎的收益。那八十法郎按时领取,由吉诺曼先生的年息代理人,住在西西里王街的退休公证人巴尔日先生付给。两个孩子一死,抚养费也就随之埋葬了。马侬姑娘得赶紧想法子。她所在的邪恶的黑社会中,大家什么都知道,但又相互保密,而且相互援助。马侬姑娘急需两个孩子,德纳第婆娘恰好有两个。都是男孩,年龄又一样。这一边好交代,那一边也好安置。两个小德纳第就成了两个小马侬。马侬姑娘从切莱斯廷河滨路搬到钟孔街。在巴黎,一个人从一条街迁到另一条街,身份也就改变了。

    民政部门没有接到任何申报,也无从干预,冒名顶替便一举成功。只有德纳第提出要求,出借孩子每月收十法郎费用,马侬姑娘接受了,并按期付钱。自不待言,吉诺曼先生继续尽抚养义务,每半年来看看孩子,没有觉察出有什么变化。“先生,他们长得多么像您!”马侬每次都这么说。

    德纳第也不难更名改姓,他趁此机会摇身一变,成了容德雷特。关于他两个女儿和小伽弗洛什,几乎没有工夫注意还有两个小弟弟。人穷困到了一定程度,相互就十分冷漠,视同游魂野鬼,就连自己最亲近的人,也往往成了朦胧的影子,在生活模糊的背景中难以分辨,容易同无形的东西混淆起来。

    德纳第婆娘原本就想永远抛弃两个小儿子,可是交付给马侬姑娘的当天晚上,她忽然顾虑起来,或者故意装样子。她对丈夫说:“这么干,可就是遗弃孩子呀!”德纳第却大言不惭,用这种话打消她的顾虑:“让—雅克·卢梭干得更绝!”做母亲的人从顾虑转为不安,她说道:“警察若是来找麻烦怎么办?德纳第先生,你说说看,我们这么干,能允许吗?”德纳第则回答:“干什么都允许。谁看这事,都会觉得跟天空一样明朗。再说了,对这种身无分文的孩子,谁也没有兴趣上前关心一下。”

    马侬姑娘是犯罪集团中的漂亮妞儿,很爱打扮,家中的陈设既矫饰又寒酸。跟她合居的一个法籍英国姑娘,是一个非常高明的女贼,和一些富贵人家来往,颇有口碑,同图书馆勋章和马尔斯小姐的钻石首饰失窃有极为密切的关系,后来在刑事罪犯档案中相当有名。大家都叫她“密斯姐儿”。

    两个孩子落到马侬姑娘手中,却一点也不委屈。他们有八十法郎的保举,就像任何可供盘剥的东西一样,自然受到照顾,穿得一点不坏,吃得也一点不糟,几乎被当成“小先生”一样侍敬,跟假母亲比跟真母亲过的日子好多了。马侬姑娘也总摆出贵妇的派头,在孩子面前不讲黑话。

    他们就这样过了几年。德纳第还真有预见性。有一天,马侬姑娘来付十法郎的月钱,他就对她说:“当‘父亲的’应当给他们点教育。”

    两个可怜的孩子,甚至受到厄运的保护,一直得到温饱,不料猛丁给抛进人生,不得不自谋生路了。

    像在容德雷特贼窝那样大批逮捕歹徒,必然导致一连串搜捕和拘留。这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灾难,降临到秘密生活在公共社会下面的丑恶的反社会;犹如一场狂风骇浪,冲垮了这个黑暗世界的许多地方。德纳第的灾难,也殃及了马侬姑娘。

    关于普吕梅街的那张字条,由马侬姑娘交给爱波妮不久,有一天,钟孔街突然来了一帮警察,抓走了马侬姑娘和密斯姐儿,整栋楼里形迹可疑的人也都一网打尽。当时,两个小男孩正在后院玩耍,根本没有看到这场洗劫;到了要回家的时候,他们才发现家门封了,整栋楼房都空了。对面铺子的一个补鞋匠招呼他们,将“他们母亲”留下的一张字条交给他们。纸上有个地址:“西西里王街8号,年息代理人巴尔日先生。”补鞋匠对他们说:“你们不住在这儿了。去那儿吧。路很近。左边的第一条街就是。拿着这张字条,问问路就行了。”

    两个孩子手里拿着引路的字条,大的牵着小的走了。天气很冷,小手冻僵了,字条也抓不紧,走到钟孔街拐角的时候,让一阵风给吹跑了,天又黑下来,没法儿找到了。

    他们就这样流落到街头。

    二 小伽弗洛什借了拿破仑大帝的光

    巴黎春天常刮起凛厉的寒风,吹在人身上不完全是寒冷,而是冰冻。这种寒风能给晴朗的天气陡增凄冷的气氛,恰如从不严实的门窗缝里吹进暖室的冷空气。冬季那扇阴森的门仿佛还半开着,一阵阵风吹进来。本世纪欧洲第一场大规模流行病,就是在1832年春天爆发的;那年春寒料峭,凛冽寒风格外刺骨:那扇门比冬季半开的门还要寒冷,简直就是一道墓门。人们感到那种寒风挟着霍乱的气息。

    从气象学角度看,这种寒风还有一种特点,就是丝毫也不排除强电压。这个季节常起大风暴,伴随着疾雷闪电。

    一天晚上,这种寒风吹得更起劲,仿佛又回到了一月份,有钱的人重又穿上大衣;而小伽弗洛什还穿着那身破布片,立在一家理发店门前出神,冻得愉快地打着哆嗦。他当作围巾围在脖子上的,不知是从哪儿弄来的一条女式羊毛披肩。小伽弗洛什那副样子,好像在由衷地欣赏橱窗里的一个蜡人新娘,看那新娘敞胸露怀,头戴橘花冠,在两盏灯之间旋转,向行人投来微笑,而其实,小家伙眼睛瞄着店铺,看看能不能顺手牵羊,从柜台“摸走”一块香皂,好拿到郊区理发店那里卖一苏钱。他时常靠一块香皂吃顿饭。这种活计他挺拿手,说是“给理发师刮胡子”。

    他的眼睛一边欣赏新娘,一边瞟着那块香皂,嘴里还一边咕哝:“星期二。……不是星期二。……是星期二吗?……也许是星期二。……对,就是星期二。”

    谁也没有弄明白过,这种自言自语究竟是什么意思。

    这种自言自语,也许偶然涉及他最后那顿饭的日期,那就意味着三天没吃饭了,因为这天已是星期五。

    店里有一炉旺火,暖烘烘的,理发师正给一名顾客刮脸,他不时瞥过一眼,瞧瞧那个敌手,那个冻得发抖、双手插兜、心里显然在打鬼主意的没脸皮的野孩子。

    伽弗洛什正端详新娘、橱窗和温德索香皂的时候,忽然来了两个穿戴相当整齐的孩子,他们一高一低,比他个头还矮,看样子一个有七岁,一个有五岁,胆怯地拧动门把手,走进店铺,不知道问什么事,也许是请求施舍,说话哼哼唧唧的,不像祈求倒像呻吟。他们两个同时开口,话又讲不清楚,小的抽抽搭搭语不成句,大的又冻得牙齿咯咯打战。理发师转过身,满脸怒气,右手还举着剃刀,左手推着大的,用膝盖顶着小的,将两个孩子赶到街上,关上店门,恨道:

    “闲着没事,来把人家屋子都倒腾冷啦!”

    那两个孩子一边哭一边往前走。这时,天上吹来一片乌云,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小伽弗洛什追上去,招呼他们说:

    “你们怎么啦,小鬼?”

    “我们没有地方睡觉。”大的回答。

    “就为这个?”伽弗洛什说道,“这可不得了。这也值得哭鼻子吗?两个都是傻瓜怎么的!”

    伽弗洛什一副略带嘲笑的高傲态度,以怜惜的权威口吻,柔和爱护的声调说:

    “小娃娃,跟我来。”

    “是,先生。”大的说道。

    于是,两个孩子跟他走了,就像跟随大主教似的。他们不再哭了。

    伽弗洛什领着他们,沿圣安托万街朝巴士底广场方向走去。

    伽弗洛什边走边回头,狠狠瞪那家理发店一眼。

    “那条老鲭鱼[641],简直没长人心,”他咕哝道,“他是个美国佬。”

    伽弗洛什打头,他们三人鱼贯而行;一个姑娘见了格格大笑起来,未免对这一伙人失敬了。

    “你好,公共马车姐儿。”伽弗洛什回敬她一句。

    过了一会儿,他又想起那个理发师,改口说道:

    “那畜生我叫错了,他不是鲭鱼,而是一条蛇。理发匠,等着吧,我去找个锁匠师傅,给你的尾巴安上一个铃铛。”

    他跟那个理发师怄气,见什么都发火。他跨过一条水沟时,碰见一个长了胡须的看门婆,看她拖着扫把那样子,真够资格上布罗肯峰[642]去会浮士德,于是,他就吆喝一句:

    “夫人,您这是骑马出门啊?”

    话音刚落,他又一脚踏下去,将泥水溅到一个过路人的亮皮靴上。

    “小坏蛋!”那过路人十分恼火,嚷了一声。

    伽弗洛什鼻子从围巾里抬起来,问道:

    “先生要告状吗?”

    “告你!”过路人说。

    “衙门关门,我不接案子了。”伽弗洛什答道。

    然后,他沿着这条大街继续往前走,瞧见一个大门洞下有个十三四岁的女叫花子,浑身冻僵了,衣裙太缺,双膝都露在外面。小女孩开始长大,腿不该露出来。年岁增长往往这样捉弄人,恰恰到了赤裸显得不雅观的时候,裙子变短了。

    “可怜的姑娘!”伽弗洛什说,“恐怕连条裤衩都没得穿。接着,先围上这个吧。”

    他说着,将暖乎乎围在脖子上的羊毛围巾解下来,扔到女叫花子冻紫了的瘦肩头上;这样,围巾又变回去,成了披肩。

    女孩怔忡地望着他,接受披肩却未吭一声,人穷苦到了一定份儿上,往往麻木迟钝了,受苦不再呻吟,受惠也不再道谢了。

    这样一来:

    “嘚嘚嘚嘚!”伽弗洛什发出声来,抖得比圣马尔丹更厉害:圣马尔丹至少还留下半件大衣[643]。

    他这一“嘚嘚”,阵雨越发恼火,下得更凶了。这种天气太坏,还惩罚善行。

    “真可恶!”伽弗洛什嚷道,“这是什么意思?雨又下起来啦!仁慈的上帝呀,再这样下下去,我可要回娘胎里了。”

    他又往前走。

    “左右都一样,”他说着,望了一眼蜷缩在披肩下面的女叫花子,“她那身大衣还不赖呢。”

    他抬头望了望乌云,嚷了一声:

    “没辙啦!”

    两个孩子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他们经过安了密实铁丝网的橱窗,显见是面包铺,因为面包和金子一样,要用铁栏保护起来。伽弗洛什转过身:

    “对了,小娃娃,晚饭吃了吗?”

    “先生,”大的回答,“早饭之后,到现在没吃东西了。”

    “你们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怎么的?”伽弗洛什郑重其事地又问道。

    “先生不要乱说,我们有爸爸妈妈,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住在哪儿。”

    “有时候,知道还不如不知道。”伽弗洛什说道,表明他很有头脑。

    “我们走了有两个钟头了,”大的接着说,“我们找过好多墙角旮旯,可是什么东西也没有找到。”

    “我知道,”伽弗洛什又说,“全让狗给吃光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

    “嘿!我们把自身的作者丢了。我们都不知道把他们怎么着了。这样不应该呀,孩子们。把老一辈人给弄丢了,这也太糊涂了。哎呀,对啦!总得吃点什么呀。”

    此外,他再也没有向他们提什么问题。无家可归,这再明白不过了。

    两个孩子中那个大点的变得也快,几乎又完全恢复童年那种无忧无虑,他惊叹道:

    “说起来真怪。妈妈还说过,到了圣枝主日那天,她带我们去拿祝福过的黄杨枝呢。”

    “神经。”伽弗洛什应了一声。

    “妈妈是位夫人,”大的又说,“跟密斯姐儿住在一起。”

    “好家伙。”伽弗洛什又应了一声。

    这工夫他站住了,搜索身上破衣烂衫的每个角落,摸了好半天。

    他终于抬起头,那神情本来只想表示满意,而实际却得意扬扬了。

    “放心吧,娃娃。这不有了,够三个人吃晚饭了。”

    说着,他从一个兜里掏出一苏硬币。

    他没容两个孩子惊得目瞪口呆,就推着他们进了面包铺,将一苏钱往柜台上一放,喊道:

    “伙计!五生丁面包。”

    面包师傅本人就是店铺老板,他拿起一个面包和一把刀。

    “切成三块,伙计!”伽弗洛什又说道,接着又郑重其事地补充一句:

    “我们是三个人。”

    面包师打量完三个吃晚饭的人,便操起一个黑面包;伽弗洛什见此情景,就把一根手指深深插进鼻孔里,猛然吸气,仿佛指尖有一小撮弗雷德里克大帝的鼻烟,冲面包师的脸气愤地嚷了一句:

    “克斯克啥?”

    伽弗洛什冲面包师嚷的这句话,我们读者中如果有人以为是俄语或波兰语,甚或以为约维斯人和博托库多人[644]在荒江隔岸相呼的蛮声,我们就应当指出,这是他们(我们的读者)每天讲的一句话,即:“这是个什么?”面包师完全听懂了,他回答说:

    “怎么!这是面包呀,极好的二等面包。”

    “您是说粗拉通[645]吧,”伽弗洛什镇定而轻蔑地反驳道,“要白面包,伙计!要细拉通!我请客。”

    面包师不禁微微一笑,他一边切白面包,一边以怜悯的目光打量他们,这又冒犯了伽弗洛什。

    “喂,小伙计!”他说道,“您干吗呀,这样丈量我们?”

    其实,他们三个叠起来,也不到一丈高。

    面包师切好面包,收了钱,伽弗洛什就对两个孩子说:

    “磨吧。”

    两个小男孩都愣住了,瞪眼看他。

    伽弗洛什笑起来:

    “哦!真的,还听不懂,人还太嫩了点!”

    他又改口说:

    “吃吧。”

    他说着,递给他们每人一块面包。

    他又想到,这个大点的似乎更有资格同他交谈,值得另眼看待,应当多吃点,于是他克服犹豫的心理,拣了最大的一块面包递给他,又补充一句:

    “这个,塞进你的枪筒里。”

    他把最小的一块留给自己。

    包括伽弗洛什在内,几个可怜的孩子真饿极了,大口大口咬面包;他们既已付了钱,再待在面包铺里就显得碍事,得不到面包师的好脸色了。

    “咱们回街上去。”伽弗洛什说道。

    他们又朝巴士底广场方向走去。

    他们不时碰到有灯光的店铺,那个小的每次都停下,拿起用绳子套在颈上的铅表,瞧瞧钟点。

    “真是个小活宝。”伽弗洛什说道。

    接着,他若有所思,又喃喃说道:

    “不管怎么说,我若是有孩子,准比这照看得好多了。”

    他们吃完面包,正走到阴惨的芭蕾舞街的拐角,能望见小街尽头强力监狱那道低矮吓人的边门。

    “嘿,是你呀,伽弗洛什?”一个人说。

    “哦,是你呀,蒙巴纳斯?”伽弗洛什应道。

    招呼这个流浪儿的是个男人,戴了一副蓝色夹鼻眼镜,伽弗洛什一眼就认出来,正是化了装的蒙巴纳斯。

    “好家伙,”伽弗洛什继续说,“你披了一身麻籽酱色的皮,又像大夫一样戴着蓝眼镜,老实说,真够派头呀!”

    “嘘,别这么嚷嚷!”蒙巴纳斯说道。

    他急忙将伽弗洛什拖出店铺的亮地儿。

    两个小孩手拉着手,不由自主地跟在后面。

    他们走进通车的黑糊糊的拱顶门洞里,人看不见,雨浇不着了。

    “你知道我要去哪儿吗?”蒙巴纳斯问道。

    “去不愿登修道院[646]。”伽弗洛什说。

    “耍贫嘴!”

    蒙巴纳斯接着说道:

    “我要去会巴伯。”

    “哦!”伽弗洛什说,“那女郎叫巴伯。”

    蒙巴纳斯压低声音:

    “不是女的,是男的。”

    “唔!巴伯呀!”

    “对,是巴伯。”

    “他不是给关起来了吗?”

    “他又打开了。”蒙巴纳斯答道。

    他简要地对这流浪儿讲了事情的经过:当天上午,巴伯被押往险属监狱的路上,经过“预审走廊”,本应向右拐,他却溜向左边跑掉了。

    伽弗洛什十分赞赏这个机灵劲儿。

    “真是老滑头!”他赞道。

    蒙巴纳斯讲巴伯如何越狱,又补充了几个细节,最后来了一句:

    “唔!还有好戏看呢。”

    伽弗洛什一边听,一边抓住蒙巴纳斯拿着的手杖,下意识地抽出上半截,只见露出匕首的利刃。

    “嗬!”他说着,赶紧插回去,“你还带着便衣警察。”

    蒙巴纳斯眨了眨眼睛。

    “哎呀!”伽弗洛什又说道,“你要跟冲子交手啊?”

    “难说,”蒙巴纳斯满不在乎地回答,“身上带根别针总没坏处。”

    伽弗洛什又追问一句:

    “今儿晚,你到底要干什么呀?”

    蒙巴纳斯又拨动低音弦,含混答道:

    “干点事。”

    他突然改变话题:

    “对啦!”

    “怎么啦?”

    “几天前发生的一件怪事。想想看,我遇到一个有钱的主儿,他赏给我一顿教诲和他的钱袋。我把钱袋放进兜里;过了一会儿,我摸摸衣兜,什么也没有了。”

    “只剩下教诲了。”伽弗洛什接口说道。

    “你呢,”蒙巴纳斯又说,“你这是去哪儿?”

    伽弗洛什指着受他保护的两个孩子,说道:

    “我带孩子去睡觉。”

    “睡觉,睡哪儿?”

    “睡我家里。”

    “你家在哪儿?”

    “在我家里。”

    “你有住处啦?”

    “对,有住处了。”

    “住在哪儿?”

    “大象肚子里。”伽弗洛什答道。

    蒙巴纳斯天生不爱大惊小怪,这回也不免惊叹:

    “大象肚子里!”

    “对呀,没错,大象肚子里!”伽弗洛什又说道,“克克啥啊?”

    这又是一句谁也不这么写,但人人都这么讲的话,意思就是:这有什么啊?

    流浪儿深刻的指责,又把蒙巴纳斯拉回到平静的常理上。他对伽弗洛什的住处,似乎有了更好的体认。

    “可不是嘛!”他说道,“对,大象……住在那里舒服吗?”

    “很舒服,”伽弗洛什答道,“在那里,真的,顶呱呱,不像在桥洞下,没有穿堂风。”

    “你怎么进去呢?”

    “就那么进去。”

    “有洞口啊?”蒙巴纳斯问道。

    “还用问!这可不能说出去啊。是在前腿中间。那些拷壳[647]没看到。”

    “你要爬上去喽?不错,我明白了。”

    “一搭手的工夫,克利,克拉,行了,人影也不见了。”

    伽弗洛什停了一下,又补充一句:

    “这两个娃娃,我得弄一个梯子。”

    蒙巴纳斯笑起来:

    “见鬼,你是从哪儿弄来的小崽子?”

    伽弗洛什随口答道:

    “两个小宝宝,是一个理发师赠送给我的。”

    这时,蒙巴纳斯有了心事。

    “刚才,你不费劲儿就认出我来。”他咕哝道。

    他从兜里掏出两件小东西,是裹了棉花的两根鹅翎管,往每个鼻孔塞了一根,鼻子就完全变样了。

    “你模样变了,”伽弗洛什说道,“不那么丑了。这玩意儿应当总放在里边。”

    蒙巴纳斯是个美少年,可是伽弗洛什就爱嘲笑人。“别开玩笑,”蒙巴纳斯问道,“现在你觉得我怎么样?”

    说话的声音也完全变了。转瞬之间,蒙巴纳斯变得叫人认不出了。

    “嘿!给我们演一场木偶戏吧!”伽弗洛什嚷道。

    那两个小孩只顾用手指掏鼻孔,一直没有注意听他们说什么,现在一听说木偶戏,就赶忙凑上来,看着蒙巴纳斯那样子,脸上开始流露出喜悦和赞赏的神色。

    可惜蒙巴纳斯这会儿心事重重。

    他将手掌按在伽弗洛什的肩上,一字一句加重语气对他说:

    “听我说,孩子,假如我在广场上,带着我的道格、我的达格和我的地格,假如你们递给我十个苏钱,我倒不会拒绝耍个把场,但现在不是过狂欢节。”

    这句怪诞的话,对这个流浪儿产生奇特的效果。他急忙转身,两只明亮的小眼睛凝神搜索周围,发现只离几步远的地方,有一名警察的背影。伽弗洛什“哎呀!”一声刚出口,又立刻憋回去,他摇了摇蒙巴纳斯的手,说道:

    “好吧,晚安,我带着小乖乖去见我的大象。万一哪天夜晚你用得着我,就到那儿去找。我住在一、二楼中间的夹层,没有门房,你找伽弗洛什先生就行了。”

    “好吧。”蒙巴纳斯说道。

    他们分了手,蒙巴纳斯朝河滩广场走去,伽弗洛什则前往巴士底广场。伽弗洛什和大小兄弟俩,一个拉着一个;五岁的小弟几次回头,望那走远的“木偶”。

    蒙巴纳斯发现警察,用黑话通知伽弗洛什,也并没有什么奇妙的,只是运用“狄格”的半谐音,变法儿重复五六遍。“狄格”这两个音不是孤立地发出来,而是巧妙地嵌在一句话里,要表示:“当心,不能随便说话。”此外,蒙巴纳斯这句话还有一种文学美,超出伽弗洛什的理解:“我的道格、我的达格和我的地格”,在神庙街区一带的黑话中意味“我的狗、我的刀和我的女人”;须知在莫里哀创作和卡洛绘画的那个伟大世纪,小丑和红尾巴[648]圈子里常讲这种话。

    在巴士底广场东南角,靠近沿古狱堡护城壕挖掘的运河码头,曾有一个奇特的建筑物,二十年前还能见到,如今已从巴黎人的记忆中消失,但是值得在那里留下一点痕迹,因为,那是“科学院院士、埃及远征军总司令”的构想。

    虽说只是一个模型,我们还是称作建筑物。作为拿破仑一个意念的巨大遗体,这个模型本身就是个庞然大物。连续经过两三场狂暴,它越来越远离我们,变成历史的遗迹,一反当初临时性构筑的形象,具有某种说不出来的永久性了。那头大象有四丈来高,木架和灰泥结构,背上驮着一座塔,好似一座房舍,当年由泥瓦匠刷成绿色,现在已由天空、风雨和时间涂成黑色了。广场那一角空旷萧飒,而那巨兽宽额、长鼻、巨牙、高塔、宽大的臀部、圆柱似的四条腿,身影映在星光闪烁的夜空,的确惊魂动魄。一般人不知道那意味什么。那是民众力量的一种象征。黝黯、神秘而壮伟。不知那是什么具有神力的有形魂体,耸立在巴士底广场无形幽灵的旁边。

    极少有外来人参观这一建筑,行人也不望一眼。它渐渐倾圯,一年四季都有灰泥从腹部剥落,伤痕累累,不堪入目。文雅行话中所谓“市政大员”,从1814年起就把它遗忘了。它始终待在那个角落,病恹恹的,摇摇欲坠,四周圈的木栅栏也已朽烂,随时受到醉醺醺的车夫的糟蹋。它的腹部龟裂,尾巴上支出一根木条,腿之间杂草丛生;由于大城市地面总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升高,而它周围广场的地势,三十年来也高出许多,它就好像陷入凹地中,地基下沉了似的。它那样子恶俗不堪,受人轻蔑和厌恶,但是又卓然独立,有产者觉得丑陋,思想者看着忧伤。它近乎要清除掉的一堆垃圾,又类似要被斩首的一位君王。

    前面说过,夜晚景象就变了。夜晚是一切黝黯东西的真正归宿。夜幕一降临,那头老象就焕然一新;在黑暗的一片静穆中,它换上一副沉稳而凶猛的神态。它属于过去,因此属于黑夜;夜色同它的魁伟相得益彰。

    这座建筑粗陋、矮壮、笨重、凶猛、冷峻,形体几乎怪异,然而确实庄严,凛凛然有几分雄伟和狂野,如今已不复存在,好让一个烟囱高耸的巨型火炉[649]君临清平世界,取代阴森森的九塔楼堡垒,颇为类似资产阶级取代封建制度。用一个火炉来象征锅炉容涵力量的时代,是极其自然的事情。这个时代行将过去,也已开始过去了;人们开始明白,如果说锅炉能产生能量,那能量也只能是在头脑中产生出来的;换言之,带动世界前进的,不是火车头,而是思想。把火车头套在思想的列车上,固然很好,但是不要将马当作骑手。

    扯回话题,不管怎么说,在巴士底广场上,用灰泥建造大象的建筑师,成功地表现了伟大;而建造火炉烟囱的建筑师,却用青铜塑造出渺小。

    这个火炉烟囱还起了个响亮的名字,叫作七月圆柱,这是流了产的一场革命的拙劣纪念碑,直到1832年,非常遗憾还被覆着巨大的构架,围着一大圈木板栅栏,彻底孤立了那头大象。

    流浪儿带领两个娃娃,正是走向由远处一盏路灯微光照见的这个广场角落。

    请允许我们在此打断一下,提醒一句,我们讲述的完全是事实。二十年前,轻罪法庭根据禁止流浪和破坏公共建筑的法令,就抓到并判处一个睡在巴士底广场大象里的儿童。

    交代了这一史实,我们继续往下谈。

    到了大象跟前,伽弗洛什看出无限大对无限小产生的影响,就说道:

    “小乖乖!不要怕。”

    说着,他从一处豁口儿跳进大象的栅栏里,又扶着两个孩子跨进去。两个孩子有点害怕,跟着伽弗洛什一声不响,完全信赖这个衣衫破烂的小保护人,只因他给他们面包吃,又答应给他们住处。

    有一条梯子靠着木栅栏倒放在地上,那是附近工地的工人白天用的。伽弗洛什以罕见的力量搬起梯子,竖到大象的一条前腿上。只见梯子顶端正好靠近巨兽肚子的一个黑洞。

    伽弗洛什指着梯子和洞口,对两个客人说:

    “爬上去,进去吧。”

    两个小男孩恐惧地面面相觑。

    “你们害怕呀,小乖乖!”伽弗洛什高声说。

    随即他又补充一句:

    “你们瞧我的。”

    他不屑用梯子,双手抱住粗糙的象腿,眨眼间爬到破洞口,好似游蛇钻了进去;不大工夫,两个孩子隐约望见黑洞口探出他的头,仿佛一个白里透青的形体。

    “喂,”他喊道,“小家伙,倒是爬上来呀!上来一看就知道,这儿有多舒服!”他又对着那个大的说:“上来,你!我拉你一把。”

    两个孩子用肩头相互推着,流浪儿又是吓唬又是劝勉,再说,雨也下得很大。大的冒险往上爬。小的见哥哥爬上去,独自一个留在巨兽的大腿之间,想哭又不敢哭。

    大的摇摇晃晃,一磴一磴往上攀登。伽弗洛什一路给他鼓劲儿,像武术教练教徒弟,或老骡夫赶骡子那样吆喝:

    “别怕!”

    “就这样!”

    “接着上!”

    “脚放在那儿!”

    “把手给我!”

    “大胆点!”

    等他能够得着了,就猛地一把抓住,拉着胳臂,一使劲将孩子拉上去。

    “真棒!”他说道。

    那孩子钻进豁口儿。

    “现在,等我一下,”伽弗洛什说道,“请坐吧,先生。”

    他像先头钻进去那样,又从洞口钻出来,顺着象腿溜下去,跟猕猴一样轻捷,等双腿一着草地,就拦腰抱起那五岁的孩子,送到梯子正中,跟在后面往上爬,一边喊那个大的:

    “我往上推,你往上拉他。”

    转瞬间,小家伙让人又推又拉,又送又拖,上了梯子,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就给塞进洞里,随后伽弗洛什也跟进来,又一脚将梯子踢翻在草地上,拍起巴掌嚷道:

    “我们到啦!拉法耶特将军万岁!”

    他欢呼完了,又补充一句:

    “小家伙,你们到我家了。”

    伽弗洛什的确到家了。

    无用东西的意外用途啊!庞大事物的慈悲啊!巨人的善良啊!这个巨大的建筑原是拿破仑皇帝一念的产物,现在成了一个流浪儿的栖身之所。巨人收养并庇护一个孩童。盛装打扮的有产者,经过巴士底广场,瞪着金鱼眼睛,轻蔑地打量那头大象,往往抛出一句:“那东西有什么用?”它就用来让一个无父无母、无衣无食又无家的小孩,免遭寒风冷雨、霜雪冰雹的袭击,使他避免睡在泥地里而发烧,避免睡在雪地里而冻死。它就用来收容社会所抛弃的无辜。它就用来减轻公众的错误。这就是敞开的洞穴,接纳处处吃闭门羹的人。这头老象惨不忍睹,摇摇欲坠,被人抛弃、判决和遗忘了,还被虫豸侵害,遍体鳞伤,满身尽是疮痍霉斑,好似一个巨人乞丐,立在十字街头,徒然祈求行人抛来和善的目光,可是它却反而可怜另一个乞丐,可怜这个脚下无鞋,头上无房顶的穷小子。巴士底广场大象就有这种用场。拿破仑的这一构想,为人类所鄙弃,却为上帝所拾取。原本只想建成显赫辉煌的东西,却变为令人肃然起敬的东西了。要实现皇帝的构想,就得使用斑岩、青铜、铁和金子、大理石;要实现上帝的意图,用老式办法,将木板、木条和灰泥拼凑起来就足够了。皇帝产生一个天才的梦想,建造一头无比巨大、无比神奇的大象,高扬着鼻子,全身披挂,驮着宝塔,四周围着活跃欢快的喷泉,要用这样一头大象来象征人民;上帝却把它变成更伟大的东西,给一个童栖身。

    伽弗洛什出入的那个豁口儿,前面说过,隐蔽在象肚子下,从外面几乎看不见,而且极窄,只有猫和小孩能勉强通过。

    “先要嘱咐门房,就说我们不在家。”伽弗洛什说道。

    他就像熟悉自己的房间的人那样,胸有成竹,钻进黑暗中取来一块木板,堵上了洞口。

    伽弗洛什又钻进黑暗中。两个孩子听见火柴插进磷瓶中吱啦的响声。当时还没有化学火柴,代表那个时代进步的是福马德打火机[650]。

    突然出现光亮,晃得他们直眨眼。伽弗洛什点着一根火绳;这种浸了松脂的火绳叫作地窖老鼠,点起来亮小烟多,只能隐隐约约照见大象里面。

    伽弗洛什的两位客人瞧瞧四周,他们的感觉有点像装进海德堡大酒桶里的一个人,说得更准确点,好似《圣经》所说吞进鲸鱼肚里的约纳斯。眼前赫然出现一副巨大骨骼,将他们包围起来。上面一条褐色大梁很长,每隔一段距离,就连下来两根弓形粗木肋条,这就构成了脊柱和肋骨;石膏流成钟乳石状,犹如内脏垂悬在那里;巨大的蜘蛛网从一端拉到另一端,成为挂满灰尘的横膈膜。只见各个角落一团团黑糊糊的东西,仿佛是活物,仓皇地窜来窜去。

    从大象后背腔落到腹部的灰泥填平了凹面,走在上边就像铺了地板。

    那个小的靠着哥哥,悄声说道:

    “这么黑呀。”

    这话把伽弗洛什惹火了。两个孩子神情沮丧,必须振作一下。

    “你们胡说些什么呀?”他嚷道,“要开玩笑吗?要摆出什么都看不上眼的架子吗?非得住土伊勒里宫不成吗?说说看,难道你们是傻瓜蛋?我可先告诉你们,别把我算在傻瓜堆里。难道你们是哪个大老爷的孩子吗?”

    在惶恐不安的情绪中,粗鲁一点有好处,能稳住局面。两个孩子又向伽弗洛什靠拢了。

    伽弗洛什受到如此信赖,像当父亲似的心软了,口气由“严厉转为和蔼”,对那个小的说:

    “小傻瓜,”他用爱抚的声调加重这句骂人话的语气,“外面才黑呢。外面下雨,这里不下雨;外面冷得很,这里一点风也没有;外面人很多,这里一个外人没有;外面连一点月光也不见,我这儿有蜡烛,他妈的!”

    两个孩子再看这房子,就不那么恐惧了,不过,伽弗洛什也不容他们仔细观赏。

    “快。”他说了一声。

    紧接着,他就推着他们,走向我们非常高兴能称作内室的地方。

    那里摆着他的床铺。

    伽弗洛什的床铺应有尽有,也就是有床垫、被子,以及拉着帷幔的凹室。

    床垫是草席,被子是一条大幅灰色粗羊毛毯,很暖和,有七八成新。凹室的情况如下:

    三根长木杆稳稳插在地上灰渣里,即插在大象的肚皮上,前边两根,后边一根,顶端用绳子捆在一起,成为三角支架;上面罩了一面黄铜丝网,和铁丝巧妙地扎牢,这就把三角架包得严严实实,周围贴地面的网边,又用大石块压住,什么也钻不进去了。这个网罩,不过是动物园里蒙鸟栏的一块铜丝网,伽弗洛什的床铺也就像放在鸟笼子里。整个网架类似爱斯基摩人的帐篷。

    正是这网罩充当帷幔。

    伽弗洛什搬开压在前面的几块石头,掀开两片重叠的纱网,说道:

    “小家伙,爬进去吧。”

    他小心翼翼地把两位客人送进笼子里,自己也跟着爬进去,再合上幔帐,搬回石头压严实了。

    他们三人躺在草席上。

    他们尽管都很矮,可是在凹室里谁也站不直身子。伽弗洛什始终拿着那根火绳。

    “现在睡吧!”他说道,“我要熄灭蜡烛了。”

    “先生,”那个大的指着铜纱网罩,问伽弗洛什,“这是什么东西呀?”

    “这个嘛,”伽弗洛什一本正经地答道,“这是防耗子的。睡吧!”

    不过,他觉得应当多说几句,指点指点这两个黄口小儿,又说道:

    “这是植物园里的东西,是给野兽用的。满满一库房。只要翻过一道墙,爬进一扇窗户,再从下面钻过一道门,那就要多少有多少。”

    他边说边给那个小的裹上一角毯子。那小的喃喃说道:

    “唔!真好!真暖和!”

    伽弗洛什满意地凝视毯子。

    “这也是从植物园弄来的,”他说,“我是从猴子那里拿来的。”

    他又指了指身下手工精细的厚厚草席,又对大的说道:

    “这玩意儿,原先是给长颈鹿用的。”

    他停了一下,接着说道:

    “这些东西,野兽全有,让我给抄来了,也没有惹它们发火。我对它们说:这可是大象要用。”

    他又停了一下,才接着说道:

    “翻过墙头,根本不理睬政府的规定。就是这样。”

    两个孩子又敬畏又愕然,望着这个无所畏惧而又足智多谋的人,他同他们一样流浪,一样孤苦伶仃,一样枯瘦羸弱,但是虽然穷苦,却显得无所不能,仿佛是超人。他像老江湖那样满脸怪相,又总挂着极天真极可爱的笑容。

    “先生,”那个大的怯生生地问道,“您就不怕警察吗?”

    伽弗洛什只是这么回答一句:

    “娃子!我们不说警察,而说冲子。”

    那个小的瞪着眼睛,但是一声不吭。他躺在草席边上,他哥在中间,伽弗洛什像母亲那样,给他掖好被子,又拿一团破布垫在头部的草席底下,给他当枕头,然后才扭头对大的说:

    “怎么样?这里舒服得很吧!”

    “是啊!”大的答道,眼睛注视伽弗洛什,那表情真像得救的天使。

    两个可怜的孩子全身湿透,身子现在才开始暖和了。

    “对了,”伽弗洛什又问道,“刚才你们干吗哭鼻子?”

    他指指小的,对大的说:

    “这么大点的娃娃,我没什么说的;可是,像你这么大了,还哭鼻子,也太傻了,就像个小牛犊子。”

    “嗳,”那孩子说,“那会儿,我们没住所了,不知道去哪儿。”

    “小家伙!”伽弗洛什又说道,“我们不讲住所,而是讲‘飘来’。”

    “再说,我们也害怕,黑夜里只有我们两个人。”

    “我们也不讲黑夜,而是讲‘锁哥儿’。”

    “谢谢,先生。”那孩子说道。

    “听我说,”伽弗洛什接着说道,“往后,不要动不动就这样哭哭咧咧的。我会照顾你们。你会明白该有多开心。夏天,我们和萝卜,我的一个伙伴,一起去冰库,去码头洗澡,到奥斯特利茨桥旁边,我们光屁股在驳船上跑,逗那些洗衣服的娘儿们发火。她们怒冲冲,大喊大叫,瞧她们那才好笑呢!我们还要去看骨骼人。他还活着,住在香榭丽舍。那是个教民,瘦得皮包骨头。还有,我要带你们去看戏,带你们去见弗雷德里克—勒迈特尔。我能弄到门票,我认识不少演员,有一回我还上场演出了。我们全是这么高的小鬼,在大布下面跑来跑去,就像海上波浪。我可以吸收你们加入我的剧院。我们还要去看野人。那些野人不是真的。他们穿着肉色的紧身衣,一动就起皱纹,胳膊肘也能看出白线缝的缝儿。看完野人,我们再去歌剧院,跟捧场队一起进去。歌剧院那儿的捧场队组织得特别好。我不会跟大街上捧场的人混在一起。想想看,在歌剧院,有些人肯给二十苏,不过,那是些傻瓜蛋,都管他们叫洗碗布。……还有,我们去看处决人。我让你们瞧瞧那个刽子手,桑松先生,住在沼泽街,他家门上有一个信箱。嘿!那个开心呀,痛快极啦!”

    这时,一滴蜡油掉在伽弗洛什的手指上,使他回到现实生活中。

    “见鬼!”他说道,“这捻儿烧得真快,注意啦!我的照亮钱,每月不能超过一苏。躺到床上,就应当睡觉,我们可没有时间看什么保罗·德·柯克[651]先生的小说。再说,灯光会从大门缝儿透出去,冲子一眼就能发现。”

    “还有呢,”那个大的胆怯地指出,唯独他还敢答腔,跟伽弗洛什交谈,“火星儿可能掉到草席上,小心别把房子给烧了。”

    “我们不说烧房子,”伽弗洛什指出,“而是说‘火折碎矿机’。”

    外面风雨更紧了,在滚滚雷声之间,能听见暴雨击打巨兽后背的声响。

    “大雨呀,冲吧!”伽弗洛什说道,“瓶子满了,水从房子的大腿淌下去,让我听着特别开心。冬天是个笨蛋,白往外甩货,白费那个劲儿,浇不湿我们了。让它赌气去吧,这个送水老倌!”

    伽弗洛什以19世纪哲人的态度,接受雷雨的全部后果,他提到雷电的话音未落,只见强光刺眼的闪电从裂缝透进象肚子里,紧接咔擦一声,打了个响雷,吓得两个孩子惊叫一声,猛地坐起来,差点撞开网罩;可是,伽弗洛什脸上了无惧色,转向他们,借着雷声大笑起来。

    “镇静,孩子们。别把屋子撞翻了。不错,这雷打得真漂亮!不是眨眨眼睛的那种雷电。真棒呀,仁慈的上帝!他妈的!跟杂剧院差不多啦!”

    说罢,他把网罩整理好,轻轻地把两个孩子推到床头,再按他们的膝盖,让他们身子躺直,又高声说道:

    “既然仁慈的上帝点亮了他的蜡烛,我这支就可以吹灭了。孩子嘛,就应当睡觉,我的小伙子呀。不睡觉就太不像话了。这样你就会‘先令走廊’了,或者按照上流社会的说法,就是口臭。快把被子盖严实了,我可要熄灯了。好了吗?”

    “好了,”大的喃喃说道,“我这儿很舒服,脑袋就好像枕着鸭绒枕头。”

    “我们不讲脑袋,而讲圆木头。”伽弗洛什高声纠正。

    两个孩子紧紧靠在一起,伽弗洛什最后让他们睡在草席上,把毯子一直拉到他们耳边,又第三次用圣事语言命令道:

    “睡吧。”

    同时,他吹灭了火绳。

    光亮刚熄灭,罩住三个孩子睡觉的纱网就出奇地震动起来,是无数窸窣的摩擦发出的金属声音,仿佛爪子在抓,牙齿在咬铜丝,同时伴随各种轻微尖叫声。

    五岁那孩子听见头上一片喧扰,吓得魂不附体,就用胳膊肘捅他哥哥,可是,他哥哥已经按伽弗洛什的指令睡了。小孩吓得实在受不了,才胆敢叫伽弗洛什,但是屏住呼吸,声音很小:

    “先生?”

    “嗯?”伽弗洛什刚闭上眼睛,答应一声。

    “这是什么声响?”

    “是耗子。”伽弗洛什回答。

    他抬起的头又放回草席上。

    大象的躯壳区确实繁衍了成千上万的老鼠,正是先头我们提到的黑糊糊的斑点,有光亮的时候,它们还老实一点,烛光一熄,这黑洞便是它们的城池了,它们闻到了杰出的童话家贝洛所说的“鲜嫩肉味”,便蜂拥扑向伽弗洛什的帐篷,一直爬到顶上,嗑这铜丝网,势必要穿透这新型的玩意儿。

    然而,那小的睡不着。

    “先生!”他又叫道。

    “嗯!”伽弗洛什应了一声。

    “耗子是什么东西?”

    “就是小老鼠。”

    听了这种解释,孩子稍许放点心。他在生活中见过小白鼠,并没有害怕。可是,他又提高嗓门叫道:

    “先生!”

    “嗯?”伽弗洛什又应了一声。

    “您怎么没养猫呢?”

    “养过一只,”伽弗洛什回答,“我抱来一只,可是让它们给吃了。”

    这第二个解释又破坏了第一个解释的效果,那小孩浑身又发抖了。他和伽弗洛什又进入第四轮对话:

    “先生!”

    “嗯?”

    “是谁给吃掉了呀?”

    “猫啊。”

    “是谁把猫给吃了呀?”

    “耗子。”

    “小老鼠吗?”

    “对,耗子。”

    小孩惊讶不已,小老鼠居然把猫吃了,他又问道:

    “先生,那些小老鼠,会把我们吃掉吗?”

    “当然啦!”伽弗洛什答道。

    孩子恐惧到了极点。不过,伽弗洛什又补充说道:

    “别怕!它们进不来。有我在这儿呢!喏,抓住我的手,别吱声了,睡吧。”

    说话的同时,伽弗洛什在那哥哥身上抓住那孩子的手。孩子把他的手紧紧搂在怀里,心中感到踏实多了。勇气和力量也能像这样神秘地传递。耗子被他们说话的声音吓跑,周围又静下来;过了几分钟,它们再回来闹翻天也不妨事,三个孩子酣然入睡,什么也听不见了。

    夜晚的时辰流逝。空旷的巴士底广场一片昏黑,寒风冷雨一阵阵袭来,巡逻队各处察看门户、便道、园地、暗角,寻找夜间活动的流浪汉,他们悄声从大象跟前走过去;而这怪兽却屹立不动,在黑暗中睁着眼睛,一副沉思的神态,仿佛行了善事而心满意足,庇护进入梦乡的三个可怜孩子,免遭风雨和人的袭击。

    为了弄清随后发生的事情,这里要提醒一句,在那个时期,巴士底守卫队设在广场的另一头,因此,大象附近有什么情况,那边岗哨既望不见,也听不到。

    就在拂晓前的时刻,有个人从圣安托万街走出来,穿过广场,又沿着七月纪念柱大围栅走去,溜进大象围栏里,一直到大象肚子下面。假如这时有光亮照在那人身上,从他那浑身湿透的样子,我们不难看出他淋了一夜雨。他走到大象下面,便发出一种怪异的呼叫;这种呼叫不属于任何人类语言,唯独鹦鹉才可能仿效。他连续叫了两遍,下面不过是近似的文字记录:

    “叽里叽叽呜!”

    喊第二遍的时候,一个清亮欢快的少年声音,从大象肚子里答应:

    “来啦。”

    几乎同时,堵洞的那块木板移开了,一个孩子抱着象腿滑下来,轻捷地在那汉子身边着地。下来的正是伽弗洛什,那汉子正是蒙巴纳斯。

    至于“叽里叽叽呜”的叫声,一定表示这孩子先头所说的:“你找伽弗洛什先生就行了。”

    伽弗洛什听见喊声,立刻惊醒,掀开一角网罩,从他“凹室”爬出来,再把网罩仔细合上,然后打开洞口,滑了下来。

    在夜色中,那人和孩子相互默认之后,蒙巴纳斯只说了一句话:

    “我们需要你,去帮我们一把。”

    流浪儿也不问什么事。

    “走吧。”他说道。

    二人又沿蒙巴纳斯来的原路走向圣安托万街,步履匆匆,正遇见赶早市的一长串运菜车,他们左拐右拐从中间穿过去。

    菜农都蜷缩在车上的蔬菜堆里,半睡半醒,又由于大雨滂沱,他们的大罩衣连眼睛都遮住了,连看也没有看一眼两个奇怪的行人。

    三 越狱的波折

    同一天晚上,强力监狱里发生了这种情况:

    巴伯、勃吕戎、海口商量好越狱;德纳第虽然关在单人囚室,但也参与其谋。巴伯当天就办完自己分内的事;通过蒙巴纳斯向伽弗洛什的叙述,读者已然了解了这一点。

    蒙巴纳斯则是他们的外援。

    勃吕戎受惩罚,禁闭了一个月,他利用这段时间做了两件事:一是编好了一根绳子,二是考虑成熟一个计划。从前监狱惩罚囚犯,就是把他们单独关起来,那种严酷的地方叫“地牢”,由四堵石墙构成,上面石顶棚,下面石板地,放一张帆布床,只有一扇小铁窗通气,却安了两道铁门;普遍认为地牢太残酷,现在改为禁闭室,有一道铁门、一扇铁窗、一张帆布床、石板地、石屋顶、四堵石墙,快到中午能透进一点阳光。禁闭室不叫地牢了,但有一点不便之处,就是让本来应当干活的人去动脑筋。

    勃吕戎动了脑筋,带了一根绳子出了禁闭室。查理大帝庭院公认他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于是把他送进新楼牢房。他到新楼发现的第一样东西是海口,第二样东西是一根钉子。海口意味犯罪,钉子意味自由。

    关于勃吕戎其人,应当有个完整印象了。他看上去弱不禁风,一副沉思忧郁的神态,是个彬彬有礼、聪明而狡黠的年轻人,那眼神温柔,而笑容却残忍。眼神是他意志的窗口,微笑则是他本性的流露。他最先研习的技艺就是上房顶,运用所谓“处理牛百叶”之法,大大发展了掀掉铅皮房盖和流水槽的技巧。

    当时越狱是个有利时机,那一阵,屋面工正给监狱一部分房顶翻新青石瓦。这样,圣贝尔纳庭院,同查理大帝庭院和圣路易庭院,就不再完全隔绝了。房顶上有不少木架和梯子,换句话说,有了通往自由的桥梁和楼梯。

    新楼是整个监狱的薄弱点,到处都是裂纹,破旧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墙壁被硝酸严重腐蚀,囚室棚顶不得不加了一层保护板,因为拱顶时有石块脱落,砸着在床上睡觉的囚犯。监狱管理处错就错在,新楼已然破旧不堪,还关那些最好闹事的囚犯,照监狱的语言说,关那些“重罪犯人”。

    新楼上下有四层囚室,还有一个叫作气爽楼的阁楼、一个大烟囱。大烟囱可能通当年强力公爵的厨房,从底层建起,好似一根扁平的立柱,纵穿上边四层,将每层囚室分隔为二,并且从房顶冒出去。

    海口和勃吕戎分在同一囚室。为谨慎起见,把他们俩安排在二楼。他们的床头恰巧抵着壁炉的烟囱。

    德纳第又恰巧在他们的头顶,关在那间叫作气爽楼的阁楼里。

    行人走过消防队营房,沿圣卡特琳园地街[652]走到浴池的大门前站住,就能望见摆满盆栽花木的院子,院子里端有一个带两翼的白色小圆亭,镶着绿色窗板,富有让—雅克田园梦幻的情调。还不过十年前,那圆亭背靠着一堵高高耸立的黑墙;那光秃秃难看的高墙,正是强力监狱的围墙巡逻道。

    圆亭背后那道围墙,好似贝尔干身后的弥尔顿[653]。

    尽管那道围墙很高,但是从外面仍能望见更黑的房顶越过墙头,那便是新楼的房顶。上面四扇铁窗清晰可见,那便是气爽楼的窗户。一根烟囱从楼顶冒出来,那便是贯穿几层楼囚室的烟囱。

    气爽楼建在新楼的房顶,是一大间顶楼,安了三道铁栅门,还有包了铁皮并用大铆钉铆住的重木门。从北面进去,左首便是那四扇铁窗,右首对着铁窗,有四个方形大铁笼,由狭窄的过道隔开。铁笼下半截是齐胸高的砌墙,上半截粗铁条直连屋顶。

    从2月3日夜间起,德纳第就单独关在一个铁笼里。后来始终未能查明,他同谁勾结,如何弄到一瓶麻醉药酒。据说由德吕发明的那种药酒,因“迷魂”匪帮使用而出名了。

    好多监狱都有吃里扒外、半官半匪的狱吏,他们协助囚犯越狱,又向警方报告假情况,既邀功又捞油水。

    就在小伽弗洛什收留两个流浪儿的那天夜晚,勃吕戎和海口已得知,巴伯在那天上午逃走,要同蒙巴纳斯在大街上接应,他们就悄悄起床,用勃吕戎拾到的铁钉挖通靠床头的烟囱,让灰渣落在勃吕戎的床上,以免人听见动静。这工夫,雷电交加,雨骤风狂,监狱中的门扇户枢震得噼啪山响,真是天助。惊醒的囚犯也都佯装重新入睡,任凭海口和勃吕戎干去。勃吕戎灵活,海口有力气。狱卒就睡在同牢房隔一道铁栅门的寝室里,还未等他听见一点声响,两个悍匪就打穿侧壁,从烟囱里爬上去,捅开烟囱口的铁丝网,来到房顶。风雨越发猛烈,房顶很滑。

    “这是抽筋儿多好的锁哥儿呀!”[654]勃吕戎说道。

    他们和巡逻墙道之间,横隔一道六尺宽、八十尺深的鸿沟。他们往沟底望去,只见一个岗哨的枪支在黑暗中闪光。他们将勃吕戎在地牢里编的绳子,一头拴在烟囱口上刚被他们折弯的铁条上,另一头从巡逻墙道上面抛过去,抓住绳子一跃越过鸿沟,双手抓住围墙边,先后滑落到连着浴池房的一个小屋顶,再抽回绳子,跳到地上,穿过浴池房大院,推开门房室门上的小窗,伸进手去拉一下门绳,便打开大门,来到街上了。

    他们在黑暗中,手里拿着铁钉,脑袋装着一个计划,从起床到越狱,还不到三刻钟。

    不大工夫,他们便会合了在附近游荡的巴伯和蒙巴纳斯。

    他们那根绳子抽回时拉断了,还留一段拴在楼顶烟囱口上。他们手掌皮几乎全磨掉了,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受伤。

    这天夜晚,德纳第没有睡,他已得到通知,但是通过什么方式,狱吏却未能查明。

    将近凌晨一点钟,夜一片漆黑,他从铁笼对面的天窗望出去,狂风暴雨击打楼顶,忽见闪过两个人影,其中一个在窗口还略微停了一下,但只是一眨眼的工夫。那是勃吕戎。德纳第认出他来,当即就明白了。这就足够了。

    德纳第被指控为黑夜行凶杀人的强盗,受到监视囚禁。铁笼前总有一名值勤士兵,荷枪实弹走来走去,每两小时换一班。气爽楼里照明,只有一盏壁灯。囚犯脚腕儿还锁着五十斤重的一对铁球。每天下午四点钟,一名狱卒带两条獒犬,还按当时的办法来到囚笼,在他床前放下两斤重的面包、一罐凉水、一满碗漂着几粒蚕豆的清汤,然后检查脚镣,再敲敲囚笼的铁条。到夜晚,此人带着獒犬还要来视察两次。

    德纳第曾得到允许,给他留下一根铁扦子,一头插着他的面包,一头插进墙缝里,说是“要防耗子给吃了”。既然有人时刻监视他,那么留下铁扦子就没有什么不妥。后来大家才想起,当时有个狱卒就说过:

    “给他留根木扦子恐怕更好些。”

    凌晨两点钟换班,一名新兵换走了一名老兵。过了一会儿,那个狱吏带狗来巡视,觉得那个“丘八”太嫩,又“土里土气”,除此并没有什么异常情况,也就离去。过了两小时,到了凌晨四点钟,来换班的人发现那个新兵倒在德纳第的铁笼旁边,像石头一样睡得死死的,而德纳第却不知去向,方砖地上丢着他那折断的脚镣。囚笼的顶端有个破洞,上面屋顶也有个破洞。他的一块床板撬掉,不翼而飞,再也没有找到,想必被他带走了。在牢房里还找到半瓶迷魂药酒,那士兵被药酒麻醉,他的刺刀也不见了。

    发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大家都以为德纳第已经逃之夭夭;殊不知他逃出新楼,还处于非常危险的境地,越狱远没有得逞。

    德纳第到了新楼的房顶,发现勃吕戎拴在烟囱顶罩上的那半段绳子,可惜太短,他不能像勃吕戎和海口那样,越过巡逻墙道逃出去。

    从芭蕾舞街拐进西西里王街,几乎立刻就能看到右首有一块肮脏不堪的洼地。上世纪那里有一栋楼房,现在只残留一堵后墙,有四层楼高,立在其他楼房之间,确是破楼的危墙。那道残垣断壁不难辨识,上面有两扇大方窗户,如今还能望见;中间靠右山墙那一扇,上面有一条虫蛀了的方木横梁。从前,透过那些窗口能望见一道阴森森的高墙,那正是强力监狱的一段巡逻墙道。

    那楼房拆毁之后,临街留下一块空地,只有半边围着木栅栏。栅栏由五根石柱扶撑,木板已朽烂,中间开了一道门,几年前还只插了一根木门闩。栅栏里紧靠危墙脚,隐蔽着一间小木棚。

    凌晨三点过后不久,德纳第就是到了那围墙顶上。

    他是如何到了那上面呢?谁也不理解,也无法解释。看来,闪电对他既有妨碍,又有帮助。也许他利用铺瓦工的那些梯子和木架,从一个房顶到另一个房顶,从一道围墙到另一道围墙,从一个院落到另一个院落,大概从查理大帝院楼房到圣路易院楼房,再到巡逻墙道,从那里移到西西里王街那道断壁上的吧?然而,这样一条路线,中间有几处不可能连起来。也许他用床板搭成桥,从气爽楼到巡逻道墙头,再沿墙头绕着强力监狱爬行,直到那断壁上的吧?然而,强力监狱巡逻道边墙筑有雉堞,而且起伏不平,邻近消防队营房那一段低下去,到浴池房的那一段又高起来,一路有几处还被建筑物隔断,靠拉姆瓦尼翁府邸那一段和对着石路街那一段,高度就不一样,处处可遇陡坡和直角;况且,那些岗哨也会看到逃犯的黑影,因此,德纳第走这条路线,几乎同样说不通。这两种逃跑的方式都不可能。德纳第极度渴望自由,也就情急智生,将深渊化为浅沟,铁栅化为柳篱,双腿残疾化为运动健将,足痛风患者化为飞鸟,迟钝化为本能,本能化为智慧,智慧化为天才,他是否灵机一动,发明了第三种方法泥?这事一直是个谜。

    越狱的奇迹,不可能都弄得清楚。再重复一遍,一个人要逃脱绝境,就有灵感。在越狱的神秘闪念中,往往有星光和闪电;奋力求生和振翅向崇高,都同样令人惊讶;人们谈起一个越狱的匪徒,就会说:“他怎么翻过那个屋顶的呢?”同样,人们谈到高乃依,也会说:“他怎么想出‘让他死忘吧’这句妙语呢?”

    不管怎么说,德纳第逃到那里,照孩子们形象的说法,伏在那堵危墙的“刃儿”上。他大汗淋漓,浑身被雨浇透,手掌擦破了皮,臂肘流血,双膝也磨破了,已然筋疲力尽,同铺石街面还隔着四层楼高的峭壁。

    他身上带的那根绳子太短了。

    他面如死灰,气力耗尽,满怀的希望也破灭了,只好在那里等待,眼下还有夜色掩蔽,可是心想很快就要天亮,就要听到附近圣保罗教堂报四点的钟声,监狱里换岗的人就要发现那哨兵在酣睡,屋顶捅了个大窟窿,德纳第转念至此,不禁惊恐万状,再借着昏暗的灯光往下瞧,高度骇人,更是吓得魂不附体,那湿漉漉黑糊糊的铺石街道,既渴望又可怕,既意味自由,又意味送命。

    他心中嘀咕,那三个同谋越狱是否成功,是否在等他,会不会来搭救他。他倾听周围的动静。自从他到了那上面,除了过去一个巡逻队,街上就再也没见一个行人。从蒙特伊、夏罗讷、万森和贝尔西来赶早市的菜农菜贩,几乎全走圣安托万街。

    报四时的钟声响了。德纳第胆战心寒。不大工夫,监狱里就乱了套,发现有囚犯越狱所必然爆发的惊慌失措的喧闹,牢门开开关关响成一片,铁栅门吱咯尖叫,看守乱作一团,狱卒嘶哑的嗓门呼唤,枪托撞击庭院的石板地,嘈杂的声响一直传到他的耳畔。灯火在牢房铁窗上下移动,一支火把在新楼房顶奔跑,隔壁消防队员也调来了,火光映照他们的头盔冒雨在房顶来来往往。与此同时,德纳第又望见巴士底广场那个方向,阴惨惨的天边开始泛白了。

    而他呢,趴在十寸宽的高墙上,背后浇着大雨,身下左右两侧都是深渊,动弹不得,害怕头一晕就可能摔下去,又恐惧肯定要被抓回去,他的神思就像钟锤,在两个念头之间摆来摆去:掉下去就没命,待在这儿就要被逮住。

    街道还一片漆黑,德纳第正自万分惶恐,忽然看见一个人从石路街过来,溜着墙根儿,走到德纳第悬空的下边空地站住。随后跟上来一个人,走路同样十分小心,接着又来第三个,第四个人。四个人会齐之后,其中一个拉开栅栏门闩,一齐走进有木棚的栏圈里,正巧停在德纳第的下方。他们选择这块空地来谈话,显然是要避开行人和几步之外强力监狱边门岗哨的耳目。应当交代一句,这时哨兵正躲在岗亭里避雨。德纳第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但侧耳细听,这个自知要完蛋的可怜家伙,在绝望中特别注意他们的谈话。

    那些人讲的是黑话,德纳第听了,眼前仿佛闪现一线希望。

    第一个人声音很低,但是清楚地说道:

    “蹽吧。咱们在这里个化什么妆?”[655]

    第二个回答道:

    “老天哭得连鬼火都要浇灭了。再说,色狼要过来,那边有个老憨儿在卖呆儿。咱们别在这里卡让人给打包了。”[656]

    “这里个”和“这里卡”,是“这儿”的两种说法,前一种是城关一带黑话,后一种是神庙街一带黑话,这对于德纳第来说,等于两道光亮。听“这里个”,他认出城关一带的飞贼勃吕戎;听“这里卡”,他认出巴伯:巴伯什么行当都干过,曾在神庙街一带卖过旧货。

    17世纪的古老黑话,只有神庙街区还有人讲讲,甚至可以说,唯独巴伯还能讲得地道。他要是没讲“这里卡”,德纳第也绝认不出来,因为他完全改变了声调。

    这时,第三个人接口道:

    “急什么,再等一等。怎么能断定他不需要我们呢?”

    这句话是正常的法语,德纳第听出是蒙巴纳斯讲的:此人高雅之处,就是能听懂各种黑话,而他却不讲任何一种。

    第四个人没有开口,但是那宽阔的双肩却将他暴露了,德纳第一眼就看出那是海口。

    勃吕戎始终压低声音,但是有几分激烈地反驳道:

    “你跟我们胡嘞什么?地毯商很可能没有抽好筋。这行道他不懂,怎么的!扯鼻涕虫,割安扒肤,好改编一条麻筋,给重门打脚手洞,接连法票,改编豆荚,割硬家伙,将麻筋吊到外面去,隐身,变脸,必须油一点!老家伙干不来,他不懂这一套!”[657]

    巴伯始终像蒲拉叶和卡尔图什那样,讲一口规范的古典黑话,而勃吕戎则大胆突破创新,使用一种色彩鲜明的新奇黑话,两者的差异,就好像拉辛的语言同安德烈·舍尼埃的语言相比。巴伯补充道:

    “你诺格地毯商在楼梯就炒了栗子。非得有点道行不可。他还是小把戏。他让人套上笼头了,上了老警的当,甚至上了套乡亲的小探的当。竖起配搭儿,蒙巴纳斯,学校里哗哗的罗筛,你听见了吧?那些枝条你也看见了。算了,他跌了跤。要拉二十条缰绳才能了事。我并不塌,我可不是塌夫,这谁都鸽派。现在只能晒太阳,要不就得受人摆弄了。别埋怨了,跟我们格走吧,一道去抿一瓶老窖。”[658]

    “朋友有难,总不能丢下不管。”蒙巴纳斯咕哝道。

    “我跟你吹他病啦!”勃吕戎又说道,“敲这个点的时候,那个地毯商不值一根钉子了!咱们也毫无办法。还是开溜吧。我觉得随时会来个冲子,一把抓住我。”[659]

    蒙巴纳斯只是有气无力地坚持了。事实上,这些匪徒相互绝不抛弃,他们四人怀着这种忠实的态度,不顾任何危险,在强力监狱周围转悠了一整夜,期望看见德纳第从一处墙头出现。然而,这个夜晚变得实在太美好了,大雨滂沱,把街道浇得空无一人,他们也透心儿凉,成了落汤鸡,衣裳湿透,鞋底洞穿,而且,监狱里闹腾起来,叫人惶恐不安,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又撞到一伙伙巡逻队,希望渐渐消逝,恐惧却渐渐返回,这种种情况,都迫使他们撤退。蒙巴纳斯也许多少算点德纳第的女婿,连他也退让了。再过一会儿,他们就全走掉了。德纳第趴在墙头气喘吁吁,就像美狄斯号船海难者站在木排上那样,望着一条船渐渐消失在天际。

    他不敢呼叫,叫声让人听见就全完了,在危急关头,他眼睛一亮,有了个主意,也是最后一招儿了;他从衣兜里掏出勃吕戎拴在新楼烟囱上的那截绳子,投到栅栏里边。

    绳子正巧落到他们跟前。

    “一个寡妇。”[660]巴伯说道。

    “是我的麻筋。”[661]勃吕戎也说道。

    “客栈老板在上面呢。”蒙巴纳斯接口道。

    他们抬头望去,而德纳第也把脑袋探出来一点。

    “快!”蒙巴纳斯说道,“另一截子还在你身上吗,勃吕戎?”

    “还在。”

    “将两截绳子接起来抛上去,他拴在墙上,还够长,能下来。”

    德纳第冒险提高嗓门说:

    “我冻僵了。”

    “会给你暖和过来的。”

    “我动不了。”

    “你顺着滑下来,有我们接住。”

    “我两手都木了。”

    “把绳子绑在墙上总归行吧。”

    “不行。”

    “我们得有个人上去。”蒙巴纳斯说道。

    “四层楼高!”勃吕戎来了一句。

    从前木棚里生火炉,有一根灰泥烟囱,贴着那堵墙砌上去,接近德纳第所在的墙头,烟囱灰泥早已脱落,还看得出痕迹,管道满是裂纹开缝,里面相当狭窄。

    “可以从那里上去。”蒙巴纳斯说。

    “钻那烟筒?”巴伯高声说,“一架管风琴[662]!没门!需要一个米瓮[663]。”

    “需要一个馍母。”[664]勃吕戎说道。

    “到哪儿去找个小孩?”海口接口道。

    “等一等,”蒙巴纳斯说,“我有办法。”

    他轻轻把栅栏门推开一条缝儿,看清街上没有行人,就悄悄出去,回手带上门,撒腿朝巴士底广场方向跑去。

    七八分钟过去了,对德纳第来说真像过了八千个世纪,巴伯、勃吕戎和海口都紧咬牙关;栅栏终于又打开了,蒙巴纳斯气喘吁吁,带着伽弗洛什进来了。雨还下个不停,街上阒无一人。

    小伽弗洛什走进栅栏,从容地打量这几个匪徒的面孔,雨水从他头发往下淌。海口先同他打招呼:

    “娃娃,你是条汉子吗?”

    伽弗洛什耸了耸肩膀,答道:

    “像俺自格这样一个馍母,就是一架管风琴,像你们札伊这些管风琴,就全是馍母。”[665]

    “这米瓮真会耍痰盂!”[666]巴伯高声说道。

    “庞丹的馍母,可不是肥兰丝装扮起来的。”[667]勃吕戎附和道。

    “你们找我什么事?”伽弗洛什问道。

    蒙巴纳斯答道:

    “从这烟筒里爬上去。”

    “带着这个寡妇。”巴伯说道。

    “将这麻筋拴在上边。”勃吕戎接口说。

    “拴在攀登骑上。”[668]巴伯跟着说。

    “拴在风档木上。”[669]勃吕戎补充道。

    “还有呢?”伽弗洛什问道。

    “就这些。”海口回答。

    流浪儿瞧了瞧绳子、烟囱、墙壁和窗户,嘴唇噗噗噗发出难以言传的轻蔑声响,分明表示:

    “就这点事!”

    “那上边有个人,要你救下来。”蒙巴纳斯又说道。

    “行吗?”勃吕戎问道。

    “傻瓜!”孩子回了一句,就好像他从未听到这种问题;他随即脱掉鞋子。

    海口抓住伽弗洛什,一只胳膊就把他举到木棚顶上,再把勃吕戎趁蒙巴纳斯去找人时结好的绳子递上去。孩子脚下虫蛀的棚顶板弯下去,他一步步走向那烟囱,而烟囱挨棚顶处有一个大豁口儿,钻进去很容易。这工夫,德纳第看见来了救星,又有了生路,脑袋便探出墙头,初现的曙光照见他那汗水淋漓的额头、灰白色的颧颊、细长野蛮的鼻子、扎煞散乱的花白胡子;伽弗洛什正要钻进豁儿往上爬,抬头望了望,一眼便认出他来:

    “咦!”他诧异道,“是我那老爸!……嗳!管他是谁呢。”

    他用牙齿咬住绳子,毅然决然地开始攀登。

    他爬到顶,便骑在那老墙头上,将绳子牢牢系在窗户上面横木上。

    过了一会儿,德纳第便回到街面。

    他双脚一沾铺石路面,一感到自己脱离了危险,疲惫之意就顿消,浑身也不再麻木战抖了;他所经历的凶险,刚一脱身,就烟消云散了;他那怪异而残忍的整个聪智一苏醒,一站立起来,得到自由,就准备进取了。此人开口头句话就是:

    “现在,我们要去吃谁呢?”

    这个极为透明的字眼无需解释,同时意味凶杀、谋害和抢劫。“吃”,真正的词义是:“吞噬”。

    “咱们聚拢点,”勃吕戎说道,“三两句话就解决问题,然后就立即分手。普吕梅街好像有一桩好买卖,那条街冷冷清清,孤零零一栋房子,花园有一道朽了的古老铁栅门,孤孤单单住着女人。”

    “好哇!为何不干一把呢?”德纳第问道。

    “你那仙女[670]爱波妮,已经到现场看过。”巴伯回答。

    “她给马侬送去一块饼干,”海口补充说,“那儿没有什么可改装的了[671]。”

    “仙女可不落夫[672],”德纳第说道,“然而,还是应当瞧瞧去。”

    “对,对,应当瞧瞧去。”勃吕戎附和道。

    这工夫,几个大人似乎谁也不注意伽弗洛什了。伽弗洛什靠坐在栅栏的一根支撑石柱上,看着他们谈话,等了一会儿,也许等他父亲朝他回过身来,继而,他又穿上鞋子,说道:

    “事完了吧?你们这些大人,你们的事解决了,用不着我了吧?那我就走了,还得去叫我那两个娃娃起来呢。”

    说罢,他就走了。

    五条汉子也鱼贯走出木栅栏。

    伽弗洛什拐进芭蕾舞街不见了,这时,巴伯把德纳第拉到一旁,问道:

    “你注意看那个孩子了吗?”

    “哪个孩子?”

    “就是爬上墙头、给你送绳子的那个孩子。”

    “没怎么留意。”

    “对了,我也说不好,那好像是你儿子。”

    “嗳!你这么认为?”德纳第说道。

    说罢,他也走了。

    第七卷 黑话

    一 源

    Pigritia[673]是一个可怕的词。

    这个词孕育出一个世界,la pègre[674]意味“盗窃”和一个地狱,la pégrenne意味“饥饿”。

    因此,懒惰是母亲。

    她有一个子,叫盗窃,有一个女儿,叫饥饿。

    此刻我们谈到哪儿啦?谈到黑话了。

    黑话是什么?既是民族又是方言,是人民和语言这两方面的盗窃。

    这个悲惨而沉重的故事的叙述者,三十四年前,在同一主旨写的另一本书中[675],曾描述过一个讲黑话的强盗,当时引起一片哗然!——“怎么!干什么!黑话多么丑恶呀!这种话是囚犯讲的,是在苦役牢中,监狱里,社会上最卑劣的人讲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我们始终不理解这类异议。

    后来,两位笔力遒劲的小说家,巴尔扎克和欧仁·苏,一个是人心的深刻观察者,一个是人民的大无畏的朋友,他们也像1828年《死囚末日记》的作者那样,在各自的作品中让盗匪自然讲话,这又引起同样的指责。那些人重复道:“这些作家,使用令人作呕的土话,究竟要干什么呢?黑话太丑恶啦!黑话叫人毛骨悚然!”

    谁否认呢?毫无疑问。

    要检查一个伤口,要探测一个深渊或一个社会,从什么时候起,又有谁说过,下去太深,探到底是错误的呢?我们倒始终认为,追本穷源往往是一种勇敢的行为,至少也是一种朴实而有益之举,同尽职尽责一样值得称许。不彻底探索,不彻底研究,半途而废,为什么呢?停顿是探测的特点,而不是探测者的作风。

    自不待言,深入社会秩序的底层,深入实土结束而污泥开始的地方搜寻,进入那稠糊糊的浊流中探索,捕捉那流着烂泥汤的恶俗不堪的话语,捕捉那字字像暗角阴沟的虫豸一节节难看的躯体那样、脓血模糊的词汇,抓出来,活生生抛在阳光下的大街上,这既不是一件吸引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任务。在思想的光照下,这样观看赤裸裸的黑话闹腾攒动,比什么景象都更凄惨。那确实像从污水坑捞出的一只夜间活动的怪物,仿佛一团活了的可怕荆棘在抖瑟,蠕动,摇晃,要奔回暗处,气势汹汹看着周围。这个词像一只利爪,那个词像一只流血的瞎眼,某句话又像蟹夹一般开合。这一些赖以生存的,正是在无序中组合的那些事物的丑恶生命力。

    现在我们要问,从何时起,丑恶的事物排除了研究呢?从何时起,疾病驱逐医生呢?一名自然科学家,拒绝研究毒蛇、蝙蝠、蝎子、蜈蚣、蜘蛛,见着就扔回黑暗中去,并且说:“哼!太丑啦!”能想象有这种自然科学家吗?思想家不理睬黑话,犹如一名外科医生不治脓疮或肿瘤;又好比一位语文学家不肯研究语言的一种实况,一位哲学家不肯探究人类的一种实况。因为,必须告诉不明真相的人,黑话既是一种文学现象,又是一个社会产物。确切地说,黑话是什么呢?黑话是穷苦的语言。

    说到这里,有人会打断我们,会推而广之,虽然这样做有时要冲淡这种事实;他们会对我们说,各行各业,一切职业,等级社会中的各个阶层、智力的各种表现形式,几乎一无例外,都有各自的行话,也就是黑话。商人说:“蒙佩利埃备用;马赛优质。”证券经纪人说:“延期交割,溢价,本月底。”赌博的人说:“全不理睬,黑桃重开。”诺曼底岛屿的执达吏说:“在扣押财产放弃人的不动产期间,接收地产者不得要求收获成果。”通俗笑剧作家说:“观众把熊给逗了。”[676]喜剧演员说:“我砸锅了。”哲学家说:“现象三重性。”猎人说:“雾哇西阿来,雾哇西逃走。”骨相家说:“性和善,性好斗,性诡秘。”步兵说:“我的单簧管。”[677]骑兵说:“我的小火鸡。”[678]剑术师说:“三式,四式,后撤。”排字工人说:“说说巴条。”所有这些人,排字工人、剑术师、骑兵、步兵、骨相家、猎人、哲学家、喜剧演员、通俗笑剧作家、执达吏、赌客、证券经纪人、商人,全都讲黑话。画家说:“我的艺徒。”公证人说:“我的跑腿的。”[679]理发师说:“我的伙计。”鞋商说:“我的呢压夫。”[680]等等,他们也在讲黑话。严格来说,如果非要这样的话,表示左右的不同说法,如海员所说的“左舷”和“右舷”,舞台布景工所说的“庭院侧”和“花园侧”,教堂执事所说的“圣徒侧”和“福音侧”,全是黑话。从前有女才子的黑话,如今有矫揉造作的女郎的黑话。郎布耶府邸靠近奇迹宫[681]。公爵夫人之间有黑话,例如,复辟王朝时期,一位非常高贵非常美丽的夫人,在一封情书中写了这样一句话:“您在这些泼天中,能找出诸多说明我放纵的理由。”外交数字和密码也是黑话:教廷掌玺大臣称罗马为26号,称使臣为grkztntgzyal,称德·莫代讷公爵为abfxustgrnogrkzutuXI,讲的是黑话。中世纪医生称胡萝卜、小红萝卜和白萝卜,就说:“卡夫他没药、卜夫萝吃努末、匍匐他木丝、龙卡托利苦末、安琪萝鲁末、后末膏鲁末”,这些讲的也是黑话。糖厂老板说:“细条糖、大头糖、透明糖、巴掌糖、清糖、蜜糖、小圆糖、大众糖、焦糖、块糖”,这位诚实的厂主讲的是黑话。二十年前,文学批评界就有一派人这样说:“半个莎士比亚是文字游戏。”讲的是黑话。如果德·蒙莫朗西先生不懂诗和雕塑,那么诗人和艺术家就会称他为“一个市侩”,讲的也是黑话。古典派的学士院院士称鲜花“福罗拉”,称果为“波莫那”,称海为“尼普顿”,称爱情为“烈火”,称美貌为“诱惑”,称马为“坐骑”,称白色或三色帽徽为“柏洛娜的玫瑰”[682],称三角帽为“马尔斯的三角”,这些古典派的院士讲的全是黑话。代数、医学、植物学,各自都有黑话。航船上所使用的语言,若望·巴尔、杜凯斯纳、苏夫朗和杜佩雷讲过的那种极其完整、极其生动的出色语言,伴随着帆索的呼啸、传声筒的喊叫、拢岸钩斧的撞击,伴随着船身的摇摆、狂风的怒吼、大炮的轰鸣,那完全是英勇而响亮的黑话,比起鬼蜮的粗野黑话来,则有雄狮和豺狼之别。

    这些毋庸置疑。然而,不管怎么说,这样理解黑话是推而广之,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至于我们,还要保留这个词明确、限定、确指的旧有涵义,把黑话限定在黑话的范围里。真正的黑话,纯粹的黑话,假如可以搭配这两个修饰语,从远古以来就自成一个王国的黑话,我们再重复一遍,无非是苦难的语言,无非是丑恶、疑惑、阴险、奸诈、歹毒、残忍、晦涩、卑劣、深奥而致命的语言。堕落和苦难到了极端,就会起而反抗,铤而抗争,从总体反对美满的事物和统治的权利。这种斗争十分残酷,时而诡诈,时而猛烈,既阴险又凶残,既用邪恶的毒针骚扰,又用犯罪的重棒打击社会秩序。为了这种斗争的需要,苦难就创造了黑话这种战斗的语言。

    人类说过的任何一种语言,即组成文明或使之繁丰的一种因素,无论其好坏,哪怕濒临湮灭,已然残缺不全,只要它浮在遗忘的深渊之上,存留下去,那就是扩展了观察社会的资料,就是为文明本身效力。普劳图斯有意无意中效过力,让两名迦太基士兵讲腓尼基语;莫里哀也效过力,让他剧中的许多人物讲东方语言和各种方言。说到这里,有人又要提出异议:腓尼基语,妙极啦!东方语,也好哇!甚至方言,也还说得过去!这些总归是某些民族或某些省份的语言。然而,黑话呢?有什么必要保留黑话呢?有什么必要让黑话“存留下去”呢?

    对此,我们只回答一句话。一个民族或一个省份使用的语言,固然值得重视,但是还有更值得重视和研究的东西,那就是受苦受难的人所讲的语言。

    举例来说,这种语言在法国就讲了四百多年,讲这种语言的不止一个穷苦阶层,而是整个穷苦阶层,人类之中可能有的整个穷苦阶层。

    况且,我们还要强调指出,研究社会的畸形和残疾,揭示出来加以治疗,这种工作根本不容选择。比起记述重大事件的历史学家,记述风俗和思想观念的历史学家所负的使命同样严肃。前者浮在文明的表层,描写王位之争、王子的诞生、国王的婚姻、战事、议会、名人、阳光下的革命,描写整个表象。后者却深入内部,深入底层,描写受苦受难并翘首以待的劳动人民、饱受折磨的妇女、奄奄待毙的儿童、人与人的暗斗、隐秘的暴行、成见、约定俗成的不公道、法律在地下的反响、心灵的秘密演变、民众的细微惊悸、饿殍、赤足者、裸臂者、无依无靠的人、孤儿、不幸者和卑贱者,描写所有在黑暗中游荡的孤魂野鬼。这样的历史学家要满怀同情心,抱着严肃的态度,一直下到密不透风的暗道秘穴,以兄弟和法官的身份,去接近那些流血的人和行凶的人,那些哭泣的人和诅咒的人,那些挨饿的人和大口吞噬的人,那些逆来顺受的人和胡作非为的人,总之,去接近乱哄哄在那里爬行的所有人。记述心灵的这些历史学家,难道不如记述外部事件的历史学家责任重大吗?但丁所要表述的事情,难道比马基雅弗利少吗?文明的底层,难道因为太深太幽暗,就不如表层重要吗?不了解山洞,能很好认识高山吗?

    顺便指出,从上面几句话能推断出两类历史学家,而这种截然划分,在我们思想上并不存在。研究明显可见的、有目共睹的人民大众生活的历史学家,如果不在一定程度上,也谙熟他们深藏隐秘的生活,就不算一个优秀的历史学家;同样,内在事物的历史学家,如果在需要的时候不能成为表象事物的历史学家,也不能算一个优秀的历史学家。习俗和思想观念的历史,渗透到大事件的历史中,反之亦然。这两类不同的事实此呼彼应,始终相互关连,还经常互为因果。上天在一个国家表面上划出的所有线条,在深层无不有对应的平行线,虽然暗淡却很分明;反之,深层的任何动荡,也必然引起表面的波动。真正的历史既然涉及一切,那么真正的历史学家也要关注一切。

    人不只是一个中心的圆圈,而是有两个中心的椭圆形。一个中心点是事实,另一个中心点是思想。

    黑话无非是语言要干坏事时的化妆室。语言在这化妆室里戴上语词的假面具,穿上隐喻的破衣烂衫。

    这样,语言就变得面目可憎了。

    人们几乎辨认不出来了。难道这真是法兰西语言,人类的伟大语言吗?它要粉墨登场,陪同罪行排练台词,而且在罪恶剧目中适于扮演各种角色。它再也不正常走路,而是要一瘸一拐的,架着奇迹宫的拐杖,架着那随时变成大头棒的拐杖,自称丐帮。所有魑魅魍魉都是它的服装员,把它打扮成奇形怪状;它时而爬行,时而挺立起来,具有蛇的这样两种姿态。作伪者把它装成斜眼,下毒者给它染上铜绿,放火者给它抹上黑灰,杀人犯给它涂上胭脂,从此它就能扮演各种角色了。

    诚实这边的人站在社会门口,就能听见外面人的对话,能分辨出一些问话和答话,捕捉到刺耳的叽咕声而不懂,听来颇似人声,但近乎嗥叫而不像说话。这就是黑话。词语全都扭曲变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声调,仿佛是怪兽发出来的,让人以为听见九头蛇怪在说话。

    这是黑暗中不可理解的鬼声,吱吱聒噪,沙沙作响,给扑朔迷离的暮色添上谜一般的色彩。在苦难中,天昏地暗;在罪恶中,更是昏天黑地。两种昏黑相混杂,便构成黑话。氛围昏暗,行为昏暗,语声昏暗。穷苦人的正午,迷雾茫茫,饱含阴雨、黑夜、饥饿、邪恶、谎言、不公、赤裸、窒息和严冬,而可怖的癞蛤蟆语言,在这片迷雾中往来窜跳和爬行,吐着唾沫,疯狂地躁动。

    要同情受惩罚的人。唉!我们本身又是什么人呢?此刻我同你们说话;你们听我说话,而我是什么人,你们又是什么人呢?我们从何而来?谁能肯定我们出世之前什么也没有干过呢?地球同监狱也不是毫无相似之处。谁能说人就不是天庭的累犯呢?

    仔细观察一下人生吧。人生这种状况,让人感到处处受惩罚。

    你是人们所说的一个幸福者吗?好吧,然而,你天天都要犯愁,每天都有大忧伤或小烦恼。昨天,你为一个亲人的健康发抖,今天为自己的健康担心,明天又要为钱财忧虑,后天可能遭人诽谤,大后天又可能得知一位朋友的不幸消息;往后的日子,不是什么物品打破了,就是丢失了,寻一点欢乐,不是良心不安,就是身子受损,继而,还会出现公事进展的问题,且不说内心的种种苦恼。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一片乌云散去,又形成一片乌云。一百天当中,难得有一天能充满欢乐和阳光。而你还属于少数幸福的人!至于其他人,头顶就总压着漫漫长夜。

    善于思索的人,很少用幸福者和不幸者这种说法。尘世显然是另一世界的门厅,这里没有幸福的人。

    真正划分人类,应为光明人和黑暗人。

    减少黑暗人的数量,增加光明人的数量,这就是目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呼吁:教育!科学!学识字,就是点亮灯光;读出一个音节,就迸发一点火星。

    不过,光明并不一定意味快乐。人在光明中仍会痛苦;光过分强烈会烧灼。火焰与翅膀为敌,翅膀燃烧还不停飞翔,那是神奇的事情。

    你一旦明了事理,有了爱心,还会有痛苦。曙光在一片泪水中出现。哪怕仅仅为黑暗人,光明人也要泫然泪下。

    二 根

    黑话是黑暗人的语言。

    思想往往从最幽深之处开始涌动,而面对备遭蹂躏、又总顽抗的谜一般的方言,社会哲学不得不极为沉痛地思考。这种方言明显受了刑罚,每个音节都留下了烙印。通常语言的词语在这里一出现,就仿佛让刽子手的红烙铁烫得皱缩了;有些好像还在冒烟。有的句子给你的感觉,酷似一名盗匪突然脱光衣服而露出有百合花烙印的肩膀。思想几乎拒绝用这种罪犯词语来表述。这里面运用的隐喻极为厚颜无耻,让人觉得是上过刑枷的。

    然而,尽管如此,也正因为如此,这种奇特的语言也像锈铜币和金奖章那样,有权在人称文学的这个公正的巨大收藏柜里,占据一格的位置。这黑话,不管你认同与否,自有它的句法和诗意。这也是一种语言。一些词语呈现畸形,固然能让人认出是经过了芒德兰[683]的咀嚼,但是一些借代所放射的光彩也能让人感到维庸讲过这种语言。

    这行十分美妙的名句:

    往年积雪今安在?[684]

    就是一句黑话诗。Antan来自ante annum,是图讷地方黑话的一个词,原意为“去年”,引申意思为“往年”。就在三十五年前,1827年那次押解大批犯人的时期,在比赛特监狱的一间牢房里,还能看见判处去服苦役的图讷王用钉子刻在墙上的名言:Les dabs d’antan trimaient siempre pour la pierre du Coësre。这句话的意思是:“从前,国王无不前往接受加冕。”在这一王者的思想里,加冕,就是服苦役。

    Décarade这个词,表示重载车辆开始奔驰的意思,据说是来源于维庸,两者倒也相配。这个气势磅礴的拟声词,让马的四只铁蹄迸出火花,也概括地表达了拉·封丹的这行杰出的诗句:

    六匹骏马拉着一辆旅行车。

    从纯文学角度看,也很少有比黑话的研究课题更加妙趣横生的了。这是语言中的一整套语言,是一种瘿瘤,一种生出赘疣的不良嫁接,是一种寄生植物,根须扎在高卢老树干中,而狰狞的枝叶爬满法语的整整一面。这可以说是黑话的初识的面目,即通俗面目。然而,对于以研究语言为己任,像地质学家研究地球那样的人来说,黑话的确像一片冲积层,往下挖掘,就能在黑话中发现古老的法兰西民众语言,再往下又会发现普罗旺斯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东方语,即沿地中海各港口的语言,罗曼语的三个分支:法兰西罗曼语、意大利罗曼语、罗曼罗曼语,再往下会发现拉丁语,最后则有巴斯克语和克尔特语。深邃而奇特的结构。所有受苦受难的人共同营造的地下建筑。每一个受诅咒的种类都投放自己的一层,每一种苦难都丢下自己的一块石头,每颗心都添上自己的砂石。无数邪恶、卑鄙或愤怒的灵魂度过了人生并永远寂灭,但又几乎全部留下来,凭借一个怪词儿的形式隐约可见。

    要谈谈西班牙语吗?西班牙语中也麇集大量的古老哥特语黑话。例如:风箱一词boffette,来源于bofeton;而窗户一词,先为vantane,后为vanterne,则来源于vantana;猫一词gat,来源于gato;油一词acite,来源于aceyte。要谈谈意大利语吗?例如:剑一词spade,来源于spada;船一词carvel,来源于car-avella。要谈谈英语吗?例如:主教一词bichot,来源于bishop;间谍一词raille,来源于rascal,rascalion,意为混蛋;盒子一词pilche,则来源于pilcher,意味鞘或套子。要谈谈德语吗?例如:侍者一词caleur,来源于kellner;主人一词hers,来源于herzog(公爵)。要谈谈拉丁语吗?例如:打破一词frangir,来源于fran-gere;偷盗一词affurer,来源于fur;链子一词cadène,来源于catena。有一个词表现出强大的力量和神秘的权威,出现在欧洲大陆的各种语言中,就是magnus这个词:苏格兰语用来构成mac一词,意为族长,如Mac-Farlane、Mac-Callummore,即大Farlane、大Callummore[685];黑话用来构成meck,后来又演变为meg,即上帝。要谈谈巴斯克语吗?例如:gahisto鬼一词,来源于gaïztoa,意为坏的;sorgabon晚安一词,来源于gabon,意为晚上好。要谈谈克尔特语吗?例如:blavin手帕一词,来源于blavet,意为喷泉;ménese女人一词(贬意),来源于meinec,意为满身宝石;barant溪流一词,来源于baranton,意为泉水;goffeur锁匠一词,来源于goffe,意为铁匠;guédouze死神一词,来源于guenn-du,意为白和黑。还要谈谈历史吗?黑话称埃居钱币为maltaises,是回忆在马耳他服苦役的桨帆船上流通的钱币。

    上述种种,是黑话的语言学方面的来源,此外还有更为自然的根源,可以说直接来自人的意识。

    首先是直接造词,这是语言的一种神秘现象。用来描述事物的词,不知怎么又为什么有那种形象。这是人类任何言语的原始基础,不妨称为花岗岩。黑话中充斥这类词:这类词不拘材料直接构成,不知从哪儿又是由谁造出来的,没有词源,没有类语,也没有派生词,孤零零的,野腔粗调,有时丑陋不堪,却有一种特殊的表现力和生命力。例如:刽子手,le taule;森林,le sabri;恐惧,逃跑,taf;仆人,le larbin;将军,省长,部长,pharos;魔鬼,le rabouin。既掩饰又表露,再也没有什么比这类词更奇特的了。有些词,例如le rabouin,又粗俗又可怕,真像魔怪做的一个鬼脸。

    其次是隐喻。一种语言既要全部表达又要全部遮掩,其特点就是大量运用修辞。隐喻就是一种谜语,是阴谋逞凶的盗匪、企图越狱的囚犯的掩避所。黑话比任何方言都更富于隐喻。Dévisser le coco[686],扭断脖子;tortiller[687],吃;être gerbé[688],受审判;un rat[689],一个偷面包贼;il lansquine,下雨,这是非常形象的古老修辞,多少带有当年的烙印,将斜雨长线比作倾斜林立的雇佣兵的长矛,一个词就包容了“下刀子”这一通俗借代法语句。有时,黑话从初期进入第二阶段,有些词也从原始野蛮状态转化为隐喻的意义。魔鬼不再是le rabouin,而变成le boulanger[690],即往烤炉里送东西的人。这样更精妙一些,但气势减弱了,颇似高乃依之后的拉辛,埃斯库罗斯之后的欧里庇得斯。黑话中有些语句,体现两个时期的特点,兼有野蛮性和隐喻性,就类似魔术幻影。——Les sorgueurs vont solliciter des gails à la lune(贼黑夜将去盗马)。这就像鬼影在头脑里飘过,不知所见是什么东西。

    第三是权宜之计。黑话凭借语言生存,便随意利用,信手拈来,必要时干脆简单粗暴地加以歪曲。这样改变形体的常用词来杂纯黑话词,有时就构成一些生动鲜明的短语,让人感到是上述直接创造和隐喻这两种因素的混杂:——Le cab jaspine,je marronne que la roulotte de Pantin trime dans le sabri;狗汪汪叫,我猜想巴黎的驿车正通过树林子。——Le danb est sinve,la dabuge est merloussiere,la fée est bative;老板愚蠢,老板狡猾,姑娘漂亮。为了迷惑视听,最常用的办法,黑话不加选择,给所有词加上aille,orgue,inergue,或者uche这样难听的词尾。例如:Vousiergue trouvaille bonorgue ce gigotmuche?您觉得这羊腿可口吗?这句话是匪首卡尔图什对监狱边门的看守讲的,问他对帮助越狱的好处费是否满意。添加mar这样的词尾,则是近年来的事情。

    黑话是腐蚀性的方言,自身也就很快腐蚀。此外,黑话总是极力掩饰,一旦觉得让人识破,就立刻改头换面。它一接触阳光就死亡,同植物恰恰相反。因此,黑话一直不断地破败并重新组合,这种变化既隐秘又迅捷,从未停止过。它十年所走的路,比正常语言十个世纪所走的路还长。就这样,larton[691]变成lartif;gail[692]变成gaye;fertanche[693]变成fertille;momignard[694]变成momacque;siques[695]变成frusques;chique[696]变成égrugeoir;colabre[697]变成colas。魔鬼,起初为gahistro,继而为rabouin,后来又变成boulanger;教士起初为ratichon,继而变为sanglier[698];匕首起初为vingt-deux(二十二),继而为surin(野生苹果幼树),后来又变成lingre;警察起初为railles,继而为roussins(战马),后变为rousses(棕发女人),再变为marchands de lacet(卖鞋带的小贩),又变为coqueurs,接着又变为cognes(冲子);刽子手起初为taule,继而为Charlot,再变为atigeur,又变为becquillard。在17世纪,斗殴是se donner du tabac(互敬鼻烟),到19世纪则成为se chiquer la gueule(互敬口嚼烟),在这两种极端之间,还有过二十来种变异的说法。在拉斯奈尔听来,卡尔图什讲的是希伯来语。这种语言的所有词语,跟讲这些词语的人一样,总是无休无止地逃避。

    然而,由于变来变去,古老的黑话不时会再现。翻旧成新了。黑话有保存自己的据点。神庙街区保存了17世纪的黑话;比赛特还是监狱的时期,保存了图讷黑话,在这种黑话里,还能听到古代图讷人讲话用的字尾:anche。Boyanches-tu?(你喝吗?)Il croyanche(他相信)。尽管如此,永无休止的变动仍是一条法则。

    一位哲学家如能固定一段时间,观察这种不断消失的语言,就会陷入痛苦而有益的深思。再也没有任何研究比这更富有教益了。黑话中每个隐喻、每个词源,无不蕴涵一堂课。那些人交谈,“打”表示“假装”,说他“打”病;他们的力量在于狡诈。

    在他们看来,人的概念和黑暗的概念分不开。Sorgue表示黑夜,orgue表示人。人是夜的派生词。

    他们早已习惯把社会视为屠戮他们的一种氛围,残害他们的一种力量。他们谈论自己的自由,就像别人谈论自己的健康。一个被捕的人是一个“病人”,一个判了刑的人是一个“死人”。

    囚犯埋葬在四堵石壁中,最怕的莫过于那种冷冰冰的贞洁,他们称地牢为castus[699]。在那种阴森可怕的地方,外界生活总是以最欢乐的面目出现。囚犯拖着脚镣,也许你以为他在想别人用脚走路吧?不对,他在想别人用脚跳舞;因此,他一锯断脚镣,头一个念头就是,现在他能跳舞了,而他管小钢锯叫“小酒店舞厅”。一个“名称”便是一个“中心”,两者深深地同化了。强盗有两颗脑袋:一颗脑袋思索,终生引导他行动,另一颗脑袋长在肩上,为赴刑那天准备的;唆使他犯罪的那颗脑袋,他称作“索邦神学院”,为他抵罪的那颗脑袋,他称作“圆木头”。一个人身上只剩下破衣衫,心中只剩下恶念,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都已堕落到“无赖”一词的双重含义,他也就到了犯罪的边缘;他成了一把锋利的刀,而且有双刃儿:穷困和凶恶;因此,黑话中不讲“一个无赖”,而是一个réguisé[700]。苦役牢是什么呢?是地狱,是炼狱的火坑,苦役犯则叫作“柴捆”。最后,歹徒给监狱起了什么名字呢?叫“学府”。一整套惩罚可以从这个词里产生出来。

    盗贼也有炮灰,即可以窃取的物质:你、我、任何人都行;le pantre。(Pan,所有人。)

    苦役犯大部分歌曲,在特殊词汇中称为lirlonfa的那种叠歌,要知道是从哪儿唱起来的吗?请听我讲讲下面的情况。

    巴黎夏特莱堡有一个长长的大地牢。地牢紧挨着塞纳河,比水面低八尺,既没有窗户,也没有通风孔,唯一的通口就是门,人能进去,空气却进不去。上面是石砌的拱顶。地下有六寸深的稀泥;地面当初铺了石板,但是让水浸糟了,处处龟裂。离地面八尺高有一根粗大的长梁,纵贯整个地牢。横梁每隔一段距离,就垂下一根三尺长的铁链,吊着一副刑枷。判了刑的苦役犯在押往土伦之前,就关在这座地牢里。囚犯被推到横梁下面,黑暗中每人都在摇摆着等待他的铁链铁枷。铁链是垂下的胳膊,铁枷是张开的手掌,掐住这些不幸者的脖子。刑枷一铆住,就把他们丢在那里。铁链太短,他们无法躺下睡觉。他们一动不动,待在地牢里,待在这黑夜中,几乎被吊在横梁上,要用尽全身力气才够得着面包和水罐,头上压着石拱顶,下面稀泥没到半截腿,粪便就顺着双腿流下去,累得浑身散了架,要休息一下,就得屈膝沉胯,双手抓住铁链,只能站着睡觉,又时时被刑枷卡醒,而有的人再也醒不过来了。要吃东西,就得用脚跟将丢在烂泥中的面包够过来,顺着大腿推送到手中。他们在这种状态中要等待多久呢?一个月,两个月,有时可能半年,有一个甚至待了一年。这里是苦役桨帆船的门厅。偷猎王家一只野兔,就要给投进来。他们在这坟墓地狱中干什么呢?在坟墓中所能干的,就是等死,在地狱中所能干的,就是唱歌。须知凡是绝境就必有歌声。在马耳他海域上,有桨帆船驶来,总是先闻歌声后听到桨声的。那个可怜的偷猎者苏尔万桑,就在夏特莱堡地牢里关押过,他说:“当时是曲调帮我撑下来。”诗歌无用。曲调又有什么用呢?几乎所有黑话歌曲,都是在这地牢里产生的。蒙戈梅里桨帆船上那忧伤的叠歌:Timaloumisainetimoulamison,就来自巴黎夏特莱大堡的地牢。这些歌多半悲切凄惨,只有几支欢快的,也有一首温柔的:

    这里卡伊是舞台,

    小射箭手[701]上台来。

    你枉费心机,消灭不了永存人心的爱。

    在这行为隐秘的世界里,人人都保守秘密。秘密,这是所有人的东西。对这些受苦受难的人来说,秘密就是一致,是用来团结的基础。泄露秘密,无异于从这个凶恶的共同体每个成员身上夺走一点东西。用黑话有力的表达,“告发”说成“吃那块儿”。就好像告发者夺取共有的一点东西据为己有,吃了每人身上一块肉。

    挨耳光是什么滋味呢?通俗的隐喻回答说:“看见六十六支烛光。”而黑话则接口道:Chandelle,camoufle。这样,日常用语就把camouflet当作耳光soufflet的同义词。也正是这样,黑话借助隐喻这条无法估量的轨道,自下而上渗透,由岩洞上升到学士院。普拉耶就说:“我点着我的camoufle(蜡烛)。”伏尔泰也写下:“朗勒维勒·拉·博迈勒该挨一百个camouflets(耳光)。”

    发掘黑话,步步会有发现。深入探究这种奇特的方言,就会步步走向正常社会和受诅咒社会的神秘交点。

    黑话,就是变成苦役犯的语言。

    人的思维要素竟然被压制到那么低下,竟然让命数的黑暗暴力拖到那里捆住,竟然让莫名的绳索系在那深渊里,这确实令人骇怪。

    苦难的人们可怜的思想啊!

    唉!难道谁也不肯来拯救这黑暗中人的灵魂吗?它的命运,难道就是永远在黑暗中等待吗?等待神灵、解放者、骑着飞马和鹰马的天神、鼓翅从天而降身披朝霞的斗士、代表未来的光彩炫目的骑士吗?它向理想之光呼救,难道永远徒劳吗?难道它永远打入黑暗的深渊中吗?在深渊中,惶怖地听见恶魔逼过来,隐约望见那魔头张牙舞爪,口吐白沫,鼓胀的环身在浊水中游动,越逼越近吗?难道它就注定待在那里,没有一线光明,也没有一线希望,隐约嗅到魔怪气势汹汹地逼进,只能坐以待毙,就像凄惨的安德洛墨达[702]那样,洁白的身子赤裸在黑暗中,心惊胆战,头发蓬乱,双臂拼命地挣扎,永远锁在幽冥的岩石上!

    三 哭的黑话和笑的黑话

    看来整个黑话,无论是四百年前还是今天的黑话,都渗透了晦涩的象征精神,那些词时而神态忧郁,时而面目狰狞。从中我们能感到,当年那些乞丐在奇迹宫打纸牌时愤怒而忧伤的情绪。纸牌是他们独创的,有几副保存至今。例如那张梅花八,画了一棵大树,有八大片梅花瓣叶,树脚下,三只野兔抬着叉了一个猎人的铁叉在火堆上烧烤,树后还有一堆火,上面吊着一口热气腾腾的锅里露出狗头。纸牌画上火烧走私者和水煮伪币制造者,这种报复方式比什么都更阴森可怕。在黑话王国里,思想无论采取什么不同形式,即使唱歌,即使嘲笑,即使威胁,也无不具有这种无可奈何的颓丧特点。所有歌曲都低声下气,悲悲切切,往往催人泪下,其中有些曲调收集保存下来了。强人匪类称为“可怜的强人匪类”,总像要躲藏的野兔,要逃窜的老鼠,要惊飞的鸟儿。刚要抱怨,便又克制住,转为叹息;我们就听到这样一句哀吟:“我真不明白,人类的父亲,上帝,怎么能这样折磨他的子孙,怎么能听他们呼号而不痛苦呢?”[703]穷苦人每当有工夫思考,在法律面前总矮半截,在社会面前也总心虚气短,总是五体投地哀求,转而乞怜,让人感到他自知理亏。

    约莫上个世纪中叶,情况就变了。牢狱的歌曲,盗匪唱的老调,可以说摆出一种放肆而欢快的姿态。拉里夫拉曲,取代了哀怨的摩吕雷曲。18世纪那些桨帆船歌曲、苦役场和监狱歌曲,几乎都有一种谜似的疯狂喜悦。听到这样尖厉跳跃的叠歌,就好像闪着磷光,是由吹木笛的鬼火扔在森林里的:

    密尔拉把臂,苏尔拉把抱,

    密尔力查洞,乐蹦乐摆特,

    苏尔拉把臂,密尔拉把抱,

    密尔力查洞,乐蹦又乐抱。

    在地窖或密林里掐死人的时候,就要唱这种歌。

    症状严重。这些悲苦阶级的古老忧伤,到了18世纪就消解了。他们开始笑了,开始嘲笑上帝和国王。举路易十五来说,他们把这位法兰西国王叫“庞丹侯爵”[704]。他们几乎快活起来。一道微光从这些悲惨的人中间透出来,就好像他们良心上没有重负了。生活在黑暗中的这些凄苦的氏族,不仅在行动上有视死如归的胆量,而且在精神上也有了无所顾忌的胆量。这表明他们丧失了罪恶感,觉得从一些思想家和空想家那里,得到某种说不清的不自觉的支持。这也表明偷盗和抢劫的行径进入某些学说和诡辩术的论题,略减一点本身的丑恶,却给那些诡辩术和学说增加不少丑恶。这还表明,这种情绪如果得不到排遣,那么不久就会猛烈爆发出来。

    稍停一下。我们在此指控谁呢?18世纪吗?它的哲学吗?18世纪的事业是健康的,也是好的。以狄德罗为首的百科全书派、以杜尔哥为首的重农学派、以伏尔泰为首的哲学家,以及以卢梭为首的空想主义者,组成了四支神圣大军。人类长足走向光明,应当归功于他们。他们是人类走向进步的四个主要目标的四路先锋:狄德罗趋向美,杜尔哥趋向功利,伏尔泰趋向真理,卢梭趋向正义。然而,这些哲学家的旁边和下面,还有诡辩派,那是混杂在香花中的毒草,原始林中的毒芹。一方面,刽子手在法院的主楼梯上,焚毁那个世纪宣扬解放的伟大书籍,另一方面,今天被遗忘的一些作家得到国王的特许,发表莫名其妙的作品,具有特殊的破坏性,供穷苦人如饥似渴地阅读。说来也怪,这类作品有些还受一位王爷的保护,收藏在“秘密图书馆”里。这些情况深奥隐晦,又鲜为人知,在浮面上是看不到的。一件事实的危险性,往往就在于鲜为人知。鲜为人知,是因为发生在地下暗处。所有这些作家,在民众之间挖掘最有害地道的一个,也许要算雷斯蒂夫·德·拉勃列东[705]。

    这种作用波及全欧洲,在德国所造成的危害,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严重。在德国,由席勒在他名剧《海盗》中概括的那个时期,偷盗和抢劫的行为充当起抗议的角色,反对财产和劳动,并且吸收某些最简单的、似是而非的思想,用这些表面正确实则荒谬的思想包装起来,几乎不露痕迹,取一个抽象的名称,进入理论范畴,以这种方式在厚道的劳苦大众之中广为流传,甚至瞒过不慎配制这种混合剂的化学家,甚至瞒过接受这种东西的民众。这种情况每次发生都很严重。苦难孕育愤怒。富贵阶级盲目乐观,高枕无忧,总之闭上眼睛,而穷苦阶级却接触在角落里梦想的忧伤或险恶的意识,点燃仇恨的火把,开始审视社会。仇恨一开始审视,那确实可怕!

    如果时逢多事之秋,就要发生从前所谓的雅克团那样的大动乱,比起这种大动乱,纯政治性的动荡不过是儿戏,那已不是受压迫者反对压迫者的斗争,而是困穷反对殷富的暴动。那样就会同归于尽。

    雅克团是民众的大地震。

    将近18世纪末年,这种危险在欧洲也许迫在眉睫,却被法国革命这一惊天动地的义举阻断了。

    法国革命无非是用利剑武装起来的理想,它挺立猛然一击,既关闭了恶门又打开了善门。

    法国革命排除了问题,宣布了真理,驱散了疫气,净化了世纪,给人民加冕了。

    可以说,法国革命再次创造了人类,赋予人类以第二颗灵魂,即人权。

    19世纪继承并利用其成果,到了今天,我们刚才指出的那种社会灾难,根本不会发生了。只有瞎子才会惊呼大难临头!只有傻子才会惶惶不可终日!革命是预防雅克团的疫苗。

    幸而爆发这场革命,社会状况才有所改观。我们的血液里清除了封建君主制的病毒,我们的肌体也排掉了中世纪。当今时代,再也不会天下汹汹,麋沸蚁动了,再也听不到脚下滚滚的暗流,再也见不到文明表层突起鼹鼠地道的踪迹,再也见不到地面龟裂,岩穴顶端洞开,突然探出妖魔鬼怪的脑袋。

    革命观就是一种道德观。人权感一经发扬,就能发扬义务感。全民的法律,就是自由;根据罗伯斯庇尔令人叹服的定义:自由止于他人自由的起始。自从1789年以来,全体人民以崇高化的个体成长壮大。穷人无不因为有了人权而有了理智;快要饿死的人也怀有对法兰西的忠诚;公民的尊严是内心的盔甲;谁有自由,谁就审慎;谁有选举权,谁就是统治者。由此而产生拒腐蚀性,因此而窒息,利欲贪心,面对诱惑,人的眼睛就要英勇地垂下去。革命的净化作用成效极佳,例如7月14日,例如8月10日,一朝解放,就再也没有贱民了。陡然感悟而变得伟大的群众,第一声呼喊就是:处死盗贼!进步是体面者,理想和绝对真理不容鸡鸣狗盗的勾当。1848年,运载土伊勒里宫财宝的那些货车,是由什么人押送的呢?是由圣安托万城郊区那些捡破烂儿的人押送的。破烂儿给财宝当警卫。那些衣衫褴褛的人,有了品德就焕发光彩。货车上的箱子有些没有关严,有的甚至半敞着口,在许多金光耀眼的珠宝匣中间,有那顶古老的法兰西王冠,王冠镶满钻石,额头那颗代表王权和摄政的红宝石价值三千万。他们赤着脚,守卫着那顶王冠。

    可见,再也不会有雅克团了。我为那些机灵人深表遗憾。往昔的恐惧也就是最后一次起点作用,此后就退出政治舞台了。吓人的红发鬼的大弹簧断了。现在已经众所周知,吓人的玩意儿再也吓唬不了人了。鸟儿同稻草人已经混熟,稻草人上的鸟粪生了虫子,市民都当作笑谈。

    四 两种责任:关注和期望

    这样说来,社会危险完全消除了吗?当然没有,但绝不会再发生雅克团暴动了。这一方面,社会可以放心,血液不会冲上头脑而发怒;不过,社会必须调整呼吸。不必担心中风,但是肺痨还未治愈。社会肺痨就是贫穷。

    慢性病侵害和急症突发,同样致人以死命。

    我们要不厌其烦地反复强调,首先要想到一贫如洗的劳苦大众,减轻他们的痛苦,给他们空气和光明,爱护他们,为他们扩大光明灿烂的视野,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向他们大量提供受教育的机会,为他们树立劳动的典范,绝不提供游手好闲的榜样,减轻个人的重负,以便加强他们对总目标的认识,限制穷困而不限制财富,创造人民共同活动的广阔天地,像布里亚柔斯[706]那样,一百只手伸向四面八方,救助弱者和饥寒交迫的人,发挥集体力量来履行这一重大责任,即为所有的劳动手臂开设工厂,为各种天分的人开办学校,为各种聪明才智设立实验室,还要增加工资,减轻刑罚,保持收支平衡,换句话说,要调整福利和劳动之间,温饱和需求之间的比重,总而言之,要开动社会机器,为受苦和无知的人发更多的光,提供更多的福利,但愿富有同情心的人不要忘记,这是人类博爱的首要义务,但愿自私自利的人也了解,这是政治上的第一需要。

    还应指出,这一切不过是开端。真正的问题在于:劳动不作为一种权利,也就不可能成为一条法则。

    这里不是探讨这个问题的地方,我们就不详谈了。

    如果说大自然称作天意,那么社会就应当称作先见之明。

    提高才智和精神,同改善物质生活一样,都是不可或缺的。知识是人生旅途的食粮,思想是第一需要,真理是养料,如同小麦。一个人的理性,如果缺乏科学和智慧的营养,就会消瘦下去。精神跟肠胃一样,不吃东西实在可怜。濒临饿死的躯体惨不忍睹,如果说还有更加惨不忍睹的事,那就是要死于见不到的光明的灵魂。

    进步的总趋势是解决问题。有朝一日,人们会诧为奇事。既然人类往高处走,那么处于深层的人将走出苦难的区域,也是极其自然的。仅仅由于整体水平提高,贫穷就消灭了。

    这种妥善的解决办法,有人若怀疑那就错了。

    诚然,过去的势力,至今还很强大,还要卷土重来。一具僵尸焕发青春,确实令人吃惊。它向前挺进,俨然一个胜利者;这具僵尸是个征服者,它率领迷信军团,挥舞专制主义利剑,高举愚昧无知大旗,开到这里;近来,它打了十次胜仗。它气势汹汹,向前挺进,它狂笑着,来到我们门口。至于我们,不要气馁。干脆卖掉汉尼拔扎营的营地。

    我们有信念,还怕什么呢?

    江河不会倒流,同样,思想也不能倒退。

    不想争取未来的人们,可要好好考虑一下。他们不要进步,判决的绝不是未来,而是他们自身。他们染上暗疾,给自己接种了“过去”这个疫苗。只有一种办法可以拒绝明天,那就是呜呼哀哉。

    然而,任何死亡都不好,躯体的死亡尽量推迟,灵魂永远也不要死,这才是我们的愿望。

    不错,谜底终将揭示,斯芬克司终将开口,问题终将解决。不错,人民,由18世纪粗制出来,将由19世纪加工完成。对此白痴才会怀疑!普天下的温饱生活,在将来,不久的将来就会成为现实,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众志成城,共同推动人类的各种事物,在一定时间内,全部推向合乎逻辑的状态,即达到平衡,达到公正。一种天地合成的力量产生于人类,并统治着人类;这种力量最能创造奇迹,无论起伏跌宕的剧情,还是美妙的结局,它都能轻而易举地安排。它借助于来自人世的科学和来自上天的事变,从容面对庸人感到无法解决的各种问题所呈现的矛盾,既善于比较各种思想而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又善于比较各种事态而得到教益;这种进步的神秘力量,可以令人期望一切,甚至有一天,能让东方和西方在幽深的墓穴中相逢,能让伊斯兰教国家君主和波拿巴在大金字塔里对话。

    然而目前,在思想的滚滚洪流中,不要止步,不要游移,也不要停歇。社会哲学主要还是国泰民安的科学,其目的和追求的效果,就是通过研究对立面而消弭愤怒。它在研究,探索,分析,然后重新组合。它以削减的办法解决问题,消除全部仇恨。

    一个社会在降临到人民头上的风暴中崩溃,这种情况屡见不鲜;历史上多少人民和国家遭到灭顶之灾;习俗、法律、宗教,一日之间,就被骤然袭来的飓风吹得无影无踪。印度、迦勒底、波斯、亚述、埃及等文明,都一个接着一个消失了。为什么?我们不得而知。这些灾难是怎么引起的呢?我们并不了解。当年,那些社会有可能保住吗?是它们自身的过错吗?它们是不是陷入邪恶中不能自拔,结果自取灭亡呢?一个国家和一个种族暴亡,自杀的因素占多大比重呢?种种疑问都没有答案。阴影遮盖了这些覆灭的文明。它们既然沉下去,就化作水了,再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了。回顾以往,实在惊心动魄:那一艘艘船,诸如巴比伦、尼尼微、塔尔苏斯、底比斯、罗马,经不住黑暗张开巨口吹出的恶风,沉没到人称为过去的大海中,沉没到世纪岁月的滔天骇浪之下。然而,那里黑暗,这里却光明。我们不知道古文明所患的病症,但是了解现代文明的残疾。我们有权让它处处见到阳光,欣赏它的美丽,也暴露它的丑恶。它哪里有病痛,我们就诊断,病症一旦诊断清楚,研究病因就好对症下药了。我们的文明是二十个世纪的成果,它既鬼模怪样,又超群绝伦,值得救治,也一定能救治好。减轻它的病痛,就相当不错,启发它就更好了。现代社会哲学全部研究,都应当集中到这个目标上。如今,思想家一项重大职责,就是给文明诊断。

    我们再强调一遍,这种诊断起鼓舞作用;我们也正是强调这种鼓舞,来结束一个悲惨故事的这几页严肃的插入语。我们可以感到,社会必死无疑,而人类却不会灭亡。譬如地球,虽有火山喷发的那种伤口,虽有硫气喷射的那种癣疥,也绝不会死掉。疾病要不了人民的命。

    话虽如此,谁诊断社会都会不时地摇头。最坚强的人、最温柔的人、最讲逻辑的人,也有气馁的时候。

    未来真能到来吗?眼前一片可怖的黑暗的时候,人似乎总要产生这样的疑问。自私者和穷苦人面面相觑,那情景实在可悲。自私者那方面有种种偏见,受发财致富的教育而蒙昧无知,贪婪的胃口越来越大,沉迷于荣华富贵而昏昏噩噩,有的害怕受苦竟到了憎恶受苦人的地步,不择手段地满足自己欲望,自我膨胀到极点而闭塞了灵魂;而贫苦人这方面,看着别人享乐,又垂涎,又眼红,又仇视,人身上的兽性蠢蠢欲动以求满足,心中迷雾弥漫,充满忧伤、需求、命数、不洁而单纯的无知。

    还要继续仰望天空吗?清晰可辨的那个光点,是不是趋于熄灭的一个星体呢?理想,在深邃的天穹,孤零零的幽微缥缈,闪闪发光,但周围如山堆积狰狞的黑影,望去情势十分凶险,然而并不比乌云口中的一颗星处境更危险。

    第八卷 销魂与忧伤

    一 充满阳光

    读者已经明白,爱波妮受马侬的派遣,去普吕梅街,透过铁栅门认出住在那里的姑娘,首先转移那些匪徒的目标,再把马吕斯带去;马吕斯神魂颠倒,在铁栅门前张望几天之后,就像铁块受磁石吸引一样,这个恋人也被心上人所住的石楼吸引过去,终于钻进珂赛特的园子,恰似罗密欧进入朱丽叶的园子。当年,罗密欧要翻越一道围墙才能进去,而马吕斯却省劲多了,铁栅门年久锈坏,铁条松动摇晃,就跟老年人的牙齿一样,他一用力就拉开一根,瘦长的身子很容易挤进去了。

    这条街没有行人,况且,马吕斯直到夜晚才钻进园子,不可能被人瞧见。

    两颗灵魂一吻订了婚,从那幸福而神圣的时刻起,马吕斯便每晚必到。珂赛特经历生活的这一阶段,如果爱上了一个轻率行事的浪荡男人,也就肯定失足了,须知雅量高致的女子容易委身,而珂赛特正属于这种天性。女子宽宏大量的一种表现,就是退让顺随。爱到绝对高度时,就不知怎的多了一层超凡入圣的色彩,盲目地保持贞操。然而,心灵高尚的人啊,你们要冒多大危险啊!你奉献的是一颗心,而别人所取的往往是肉体。你的心留下来,而你干看着它在暗地战栗。爱情绝无第三种结果:不是福就是祸。人的整个命运就是这样非此即彼。任何方面的命数都不像爱情这样,最严酷地遵循这种非福即祸的规律。爱情,不是生就是死;既是摇篮,也是棺木。同一种感情,在人心中可以说是,也可以说否。上帝创造的万物中,唯有人心最能施放光明,可惜!也最能制造黑夜。

    上帝保佑,珂赛特所遇到的,是一种福佑的爱。

    1832年整个5月份,在这野趣盎然的小园子里,在这日益芬芳繁茂的荆丛,每天夜晚,总有两个人在黑暗中彼此发光照亮;他们无比贞洁,又无比天真,心中洋溢天大的幸福,简直飘飘欲仙,他们显得那么清纯,那么笃厚,满面春风,陶醉在情爱之中。珂赛特看马吕斯仿佛戴了一顶王冠,而马吕斯看珂赛特就像罩在光环里。他们相互抚摩,四目相对,手拉着手,偎依在一起,然而,他们中间有一段距离没有超越,并不是多么遵守,而是不知道有这样一段距离。马吕斯感到有一道屏障,即珂赛特的贞洁;珂赛特也感到有所依赖,即马吕斯的忠诚。头一吻也是最后一吻。从那以后,马吕斯只限于用嘴唇拂拂珂赛特的手、她的围巾或发鬈。在他看来,珂赛特是一股香气,而不是一个女子。他只是呼吸她这香气。她无所拒绝,他也别无所求。珂赛特喜不自胜,马吕斯也心满意足。他们处于销魂的状态,这种状态可以称为迷魂,两颗灵魂相互迷惑。这是两个童贞在理想中永世不忘的初次拥抱。两只天鹅在少女峰上相逢。

    在这相爱的时刻,陶醉显示巨大威力,欲念也就绝对缄默了,马吕斯,纯洁高尚的马吕斯,就是去找一个青楼女子,也绝不肯把珂赛特的长裙撩到脚腕上边。有一回在月光下,珂赛特弯腰去拾地下一个什么东西,领口裂开一点,露出颈窝,马吕斯就立刻移开目光。

    这二人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呢?什么事也没有。他们倾心相恋。

    夜晚他们在一起的时候,这园子就成了生意盎然的圣地,周围鲜花怒放,送给他们阵阵芳香;他们也敞开灵魂,流溢到花间。草木情意浓浓,汁液饱满而生机勃勃,围着这两个谈情说爱的天真人,也不免醉意醺醺,微微战栗。

    他们讲什么话呢?不过是些气息。仅此而已。但是这种气息就足令整个这片景物激动不已。这种谈话好似轻烟薄雾,让枝叶下的风吹散,如果是在书本上读到,很难理解这话语的巨大魔力。从这对恋人的窃窃私语中,如果去掉像竖琴伴奏一样发自心灵的韵律,那就只剩下一团模糊的阴影了。你会怪道:什么!不过如此!不错,就是一些孩子话,说了又说,无来由的欢笑,就是一些废话、傻话,但又是人间最崇高最深刻的东西!是唯一值得讲一讲,也值得听一听的东西!

    这种傻里傻气的话,这种平淡无奇的话,谁从来没有听过,也从来没有讲过,那必是个蠢货和恶人。

    珂赛特对马吕斯说:

    “你知道吗?……”

    (他俩满怀超凡拔俗的童贞,在谈话中,谁也说不清不知怎的又你我相称了。)

    “你知道吗?我叫欧福拉吉。”

    “欧福拉吉?不对,你叫珂赛特。”

    “噢!珂赛特这名字好难听,是我小时候别人随便给起的。其实,我的真名叫欧福拉吉。欧福拉吉这名字,你不喜欢吗?”

    “怎么不喜欢……可是,珂赛特并不难听。”

    “你觉得比欧福拉吉好吗?”

    “嗯……对。”

    “那我也更喜欢珂赛特。真的,珂赛特,挺美的。你就叫我珂赛特吧。”

    这种对话再伴随她那粲然的笑容,真比得上天国林苑的牧歌。

    还有一次,她定睛看着他,高声说道:

    “先生,你生得美,长得漂亮,人又聪明,一点也不笨,您的学问比我高多了,然而,要说‘我爱你’这句话,我可敢跟您比一比!”

    马吕斯正神游太空,真以为听到一颗星唱的情歌。

    再譬如,他咳嗽了一声,她就轻轻拍他一下,说道:

    “请不要咳嗽,先生。没有我的同意,在我这里不准咳嗽。咳嗽非常不好,还叫我担心。我希望你身体健康,因为,你身体若是不好,首先我就非常痛苦。你叫我怎么办呢?”

    这种话语只应天上才能听到。

    有一次,马吕斯对珂赛特说:

    “想想看,有一段时间,我还以为你叫玉秀儿呢。”

    他俩为这事笑了一个晚上。

    在另一次交谈中,他忽然高声说:

    “哈!有一天,在卢森堡公园,我真想把一个残废老兵的脑袋砸烂!”

    不过,他又戛然住口,没有说下去。要说就得向珂赛特提起吊袜带,这是他绝难启齿的。这涉及一个陌生的领域:肉体,而这个无比痴情的天真恋人,一涉及这个问题,就怀着一种神圣的畏惧而退却了。

    马吕斯想象同珂赛特一起生活就是这样,没有别的事情,每天晚上来到普吕梅街,移开法院院长那扇铁栅门上一根成人之美的旧铁条,并排坐在这张石凳上,透过枝叶仰望入夜闪烁的星空,自己膝部的裤子褶纹跟珂赛特肥大的衣裾同居,抚摩她拇指的指甲,跟她说话以你相称,二人轮流闻一朵鲜花,就这样地久天长,永无尽期。在这种时刻,云彩从他们头上飘过。每一阵风吹走天上的云彩,也吹走更多的人世幻梦。

    这一贞洁的爱情近乎朴拙,绝不是毫无殷勤献媚的表现。“恭维奉承”自己所爱的女人,是爱抚的最初方式,是五分胆量的试探。奉承,颇似隔着面纱亲吻。欲念藏匿其间,伸出温柔的指尖。为了更好地爱,心在欲念面前退却了。马吕斯的甜言蜜语充满了幻想,可以说是天蓝色的。天上的飞鸟同天使比翼时,可能听见这种话。然而,话里话外也有生活、人情,以及马吕斯的整个务实方面。这是在岩洞里讲的话,是卧室中情话的前奏曲;这是内心柔情的抒发,歌与诗的混杂,斑鸠咕咕声的亲热夸张,热恋崇拜的锦心绣口插成的一束花,吐放沁人心脾的天香,也是唧唧哝哝的两颗心难以描摹的二重唱。

    “啊!”马吕斯喃喃说道,“你真美!我都不敢看你了,只能瞻仰。你是一位美惠女神。也不知道我怎么了,只要看见你的衣裙下露出鞋尖儿,我就心慌意乱。再有,你的思想一微微开启,就放射出多么迷人的光芒!你讲道理令人惊奇。有时我觉得你是梦幻里的人。说话呀,我听你说,我赞赏你。珂赛特啊!多么奇特,又多么迷人,我真的如痴如狂了。小姐,您令人爱慕。我观察研究你的脚要用显微镜,观察研究你的灵魂要用望远镜。”

    珂赛特听了就答道:

    “从今天早晨起到现在,每过一刻,我就多爱你一分。”

    这种交谈随意问答,但是总能达到爱情的契合,如同钉住的接骨木小雕像。

    珂赛特整个人,完全体现了天真、纯朴、透明、洁白、率直、光亮。可以说珂赛特就是明媚的,给人的感觉如见4月春光,如见拂晨曙色。她眼睛里有晶莹的露珠。珂赛特是曙光凝聚而成的女人形体。

    马吕斯崇拜赞赏她,是极其自然的。况且事实上,这个刚从修院磨炼出来的小寄宿生,说起话来确实微妙而有穿透力,无论说什么话,往往又真实又美妙,谈话充满天真幼稚的絮语。她看得准,无论什么事都不会弄错。女子感觉和说话,凭着一颗心温柔的本能,总是万无一失。谁也不如一位女子那样,说话既温柔又深刻。温柔和深刻,这就是整个女性,这就是整个王国。

    在这种销魂的时刻,他们随时都会流泪。一只踩死的金龟子、从鸟巢掉下的一片羽毛、折断了的一根山楂树枝,他们见了就要伤心,沉浸到微微的惆怅中,那出神的情态真好像要潸然泪下。爱情极度的症状,就是容易触景伤情,往往控制不住。

    所有这些矛盾现象,不过是爱情的闪电游戏,除此而外,他们倒是动不动就哭起来,那种无拘无束的样子十分可爱,有时又那么亲密无间,几乎像两个小男孩。然而,尽管两颗心沉醉在贞洁中,不容忘记的天性却始终存在。天性就在身上,带着它那又粗野又崇高的目的;即使在这种最顾羞耻的厮守中,两颗灵魂再怎么天真无邪,也能让人感到有一种令人赞叹的神秘差异,能区别一对情侣和两个朋友。

    他们相互敬若神明。

    永恒不变的东西依然存在。二人相爱,相视而笑,相对大哭,还噘起嘴唇,相互做出娇嗔之态,手指相互勾在一起,而且你我相称,这些并不妨碍永恒。两个情人躲进夜晚,躲进暮色中,躲进看不见的地方,同鸟儿相伴,同玫瑰相伴,心意深情倾注在眼神里,在幽暗中彼此吸引迷惑,他们唧唧哝哝,窃窃私语;就在这段时间,巨大摇曳的星体充斥太空。

    二 美满幸福醉倒人

    他们处于幸福的痴迷状态,恍恍惚惚地生活,甚至没有发觉那个月正在巴黎肆虐的霍乱。他们尽量讲些体己话,但是并没有怎么超越各自的身世。马吕斯对珂赛特说,他是孤儿,名叫马吕斯·彭迈西,当律师,靠给书商写东西生活,父亲是上校,而且是个英雄,而他马吕斯,却同他那位富有的外祖父闹翻了。他也透露一句他是男爵,不过,这话丝毫没有引起珂赛特的反应。马吕斯男爵?她不明白,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马吕斯就是马吕斯。珂赛特也告诉马吕斯,她是在小皮克普斯修院培养起来的,同他一样,母亲早已去世,父亲叫割风先生,是个大好人,向穷人大量施舍,而他本人也很穷。自己省吃俭用,却什么也不让她缺着。

    说来也怪,自从见到珂赛特之后,马吕斯就生活在一种交响乐中,过去的事情,甚至刚过去的事情,都变得十分模糊而遥远,他听到珂赛特的讲述就心满意足了。他甚至没有想到向她提起,那天晚上在德纳第破屋里发生的凶险,她父亲如何烙伤臂膀,态度如何怪,又如何奇特地逃走。这一切,马吕斯都暂时忘记了,就连早晨做的事,午饭在哪儿吃的,有谁跟他说过话,到晚上就想不起来了;他耳朵里只有情歌,其他思想一概听不见,唯有见到珂赛特的时候,他才存在。他的神思既然在天上,自然也就忘了尘世。非物质快感的重负,压得他们二人终日精神恹恹的。人称为恋人的这些梦游者,就是这样生活的。

    唉!所有这些情景,谁没有感受过呢?为什么到了一定时候,要离开那蓝天呢,此后为什么生活还要继续下去呢?

    爱几乎替代了思想。爱情特别健忘,忘掉周围的一切。你问问狂热的爱情有什么逻辑吧。宇宙结构中没有完美的几何图形,同样,人心中没有绝对的逻辑联系。在珂赛特和马吕斯看来,世上除了马吕斯和珂赛特,什么也不存在了。他们周围的宇宙已经掉进黑洞里。他们生活在黄金一刻。无论在此之前还是在此之后,什么也没有了。马吕斯几乎没有想珂赛特还有父亲,他头脑里一片耀眼辉光,把什么都抹掉了。这对情侣,究竟谈些什么呢?上文已经看到了,他们谈花,谈燕子,谈落下去的夕阳,谈升起来的月亮,谈所有重要的事情。他们一切都谈了,又什么也没有谈。情侣的一切,就是目空一切。不错,那个父亲、那些事实、那间破屋、那帮匪徒、那场惊险,何必再提呢?就那么肯定这场噩梦确有其事吗?他们两个人,相亲相爱,只有这一点是真的,其余任何事情都不存在。我们一进入天堂,身后的地狱很可能就自然消失了。谁又见过魔鬼呢?真有魔鬼吗?曾经发过抖吗?曾经受过苦吗?全都置之度外了。那上面只有一朵玫瑰色彩云。

    他们二人就生活在这种状态,飘然高举,仿佛脱离尘世了;既不在天底,也不在天顶,位于世人和大天使之间,在污泥之上,清虚之下,在云端流连;已经过分高洁,难以在尘世路上行走,但是人情味儿还太浓,难以融入碧空,犹如原子沉落之前的那种悬浮状态;表面上看似超越了命运,不知有昨天、今天、明天这样的常规;又惊又喜,昏昏然,飘飘然;有时轻盈得要逃向无限之中,几乎随时要永远飞逝。

    他们俩睁着眼睛,睡在这温柔梦乡中。销魂迷性的昏睡哟,现实已被理想所压服!

    不管珂赛特有多么美,马吕斯在她面前有时也闭上眼睛。合目是注视灵魂的最好方法。

    马吕斯和珂赛特都没有想过,这样会把他们引向何处;他们自以为到了归宿。要让爱情引向什么地方,这是人的一种奇特的奢望。

    三 阴影初现

    冉阿让却毫无觉察。

    珂赛特不像马吕斯那样迷醉,那样神不守舍,只是显得喜气洋洋,这就足令冉阿让感到幸福了。珂赛特虽有心事,思想总萦念这份恋情,灵魂为马吕斯的形象所占据,但这无损于她那无比纯洁的形象:美丽的额头仍然那么贞洁而开朗。她正在青春妙龄,正是处女孕育爱情、天使怀抱百合花的年龄。因此,冉阿让尽可放心。况且,一对恋人只要默契融洽,就总能一帆风顺,采取所有情侣惯用的一些谨慎的小手段,就能完全蒙蔽有可能惊扰他们爱情的第三者。珂赛特就是这样,在冉阿让面前从不提出异议。他要出去散步吗?好,我的小爸爸。他要待在家里吗?很好。晚上睡觉前这段时间,他要在珂赛特身边度过吗?那她高兴极了。由于一到十点钟他准回去睡觉,每逢这种时候,马吕斯就等到十点之后,在街上听见珂赛特打开台阶上的落地窗门,才进园子里。自不待言,马吕斯白天绝不露面。冉阿让连想都不想世上还有个马吕斯。只有一次,一天早晨,他对珂赛特说:“咦!你背上蹭了这么多白灰!”那是因为头天晚上,马吕斯一时冲动,将珂赛特紧紧挤在墙上。

    老女仆都圣睡得早,一干完活就想睡觉,她跟冉阿让一样蒙在鼓里。

    马吕斯从不进屋,他和珂赛特一起的时候,就躲在台阶旁边一个凹角里,免得让街上的行人瞧见或听见。他们坐在那里,眼望着树枝,每分钟相互握手不下二十次,就算是交谈了。在这种时刻,一个人的梦想凝神专注,深深潜入另一个人的梦想中,就是三十步远落下一个霹雳,也不会惊动他们。

    清澈透明的纯洁,完全洁白的时辰,几乎全都一模一样。这种爱情就是百合花瓣和白鸽羽毛的收集品。

    他们和街道之间隔着整个一座园子。马吕斯每次进出,总要细心将铁栅门那根铁条安好,看不出一点移动的痕迹。

    他通常待到将近午夜十二点才离开,回到库费拉克的住所。库费拉克对巴奥雷说:

    “你信不信?现在,马吕斯要到凌晨一点钟才回来!”

    巴奥雷则回答:

    “有什么办法呢?就是一名修士,也总要干点荒唐事嘛。”

    有时,库费拉克叉起手臂,正色对马吕斯说:

    “小伙子,您可够能折腾的!”

    库费拉克是个讲求实际的人,看不惯无形的天堂在马吕斯身上的反光,也看不惯这种从未见过的热恋,他有点不耐烦了,不时规劝几句,要把马吕斯拉回到现实中。

    一天早晨,他又这样告诫马吕斯:

    “亲爱的,瞧你现在这副样子,真像置身在月亮上,那可是梦想的王国,虚幻的国度,肥皂泡京城啊。说说看,要乖一点,她叫什么名字?”

    然而,根本无法“撬开”马吕斯的口。就是拔出他的全部指甲,也逼不出“珂赛特”这神圣名字的一个字来。爱情跟拂晓一样明亮,跟坟墓一样沉寂。不过,库费拉克还是看出,马吕斯有所变化:沉默中透过一团喜气。

    在这明媚的5月间,马吕斯和珂赛特尝到了这种无限的幸福:

    争执并以“您”相称,过后只能更加亲热;

    花好多时间,详详细细地谈论与他们毫不相干的人,这一点再次表明,在人称爱情的这出美妙歌剧中,脚本是无足轻重的;

    马吕斯就是听珂赛特谈衣饰;

    珂赛特就是听马吕斯谈政治;

    二人促膝倾听马车驶过巴比伦街道;

    观赏天上同一颗星辰,或者草丛同一只萤火虫;

    相对默默无语,比交谈还要甜美;

    等等,等等。

    这期间,各种麻烦事也悄悄逼进。

    一天晚上,马吕斯去赴约会,走在残废军人院大街,他走路总低着头,正要拐进普吕梅街时,忽听有人在身边叫他:

    “晚上好,马吕斯先生。”

    马吕斯抬起头,认出是爱波妮。

    这使他产生一种奇特的感觉。是这姑娘把他引到普吕梅街的,从那天起,他一次也没有想起她,也没有再见到她,已经完全把她置于脑后,对她唯有感激之情。多亏了她才有他今天的幸福,可是碰见她又颇不自在。

    有一种误解,认为幸福纯洁的爱情能把人带进完美的境界,其实不然,正如我们看到的,这种爱情只能把人带进遗忘的境界。人进入这种境界,既忘记干坏事,也忘记做好事了。感激之情、责任感、纠缠不休的主要回忆,都烟消云散了。换别种时候,马吕斯对待爱波妮会大不一样。现在,他的心思全放在珂赛特身上,甚至没有明确意识到,这个爱波妮姓德纳第,而这个姓氏写在他父亲的遗嘱中,正是几个月前他还十分感念的。我们如实地描述马吕斯。此刻,他的爱情光辉灿烂,就连他父亲的形象,在他心中也多少淡漠了。

    他颇为尴尬地答应:

    “哦!是您吗,爱波妮?”

    “您对我为什么又称起‘您’啦?我有什么事招惹您了吗?”

    “没有。”他答道。

    毫无疑问,他对爱波妮毫无不满之处。远非这个缘故。不过他感到,现在他对珂赛特称“你”,对爱波妮就别无他法,只能称“您”了。

    爱波妮见他沉默不语,就高声说:

    “您倒是说呀……”

    她又戛然住口,仿佛一时语塞,而从前,这姑娘多么随便,多么大胆。她想强颜笑一笑,可是笑不出来,只好又说道:

    “怎么的?……”

    她随即又住了口,垂下眼睛呆了一会儿。

    “晚安,马吕斯先生。”她突然说了一句,就匆匆离去。

    四 Cab[707],英语是滚,黑话是叫

    次日是6月3日,即1832年6月3日,这个日期应当指明,因为这个时期像乌云压城那样,严重的事变垂悬在巴黎的天际。这天傍黑儿,马吕斯沿着头天晚上所走的路线,心中同样喜不自胜;忽见爱波妮从大街旁的树木之间朝他走来。接连两天,未免太过分了。他猛然转身离开大街,改变路线,取道亲王街前往普吕梅街。

    可是,爱波妮一直跟到普吕梅街,她还从来没有这样干过。在此之前,她只是在他经过大马路的地方守望,甚至不想上前打个招呼。直到昨天傍晚,她才试图同他讲话。

    爱波妮跟在后边,没有让他发觉,看见他拉开铁栅门的一根铁条,钻进园子里。

    “咦!”她咕哝道,“他进人家里啦!”

    她也走到门口,逐根摇撼门上的铁条,不难找到马吕斯移动的那根。

    她凄惶地低声说道:

    “别这样,珂赛特!”

    于是,她坐到铁栅门的石基上,仿佛在旁边守卫那根铁条;那正是铁栅门和邻墙相接处,爱波妮完全隐身在那个幽暗的角落里。

    普吕梅街一天也只有三两个行人,将近晚上十点钟,一个迟归的老市民步履匆匆,经过这个僻静而声名狼藉的地段,走到铁栅门和围墙构成的角落时,听见一个低哑的声音恨恨说道:

    “说他每晚都来我也不奇怪。”

    那行人游目四望,不见有人,又不敢瞧那黑暗的角落,就加快了脚步。

    那过路人幸而赶快走开,因为不大工夫,就来了六个人,他们一个跟一个,前后隔一段距离,顺着墙根儿走进普吕梅街,真像一组夜间巡逻队。

    打头的走到园子的铁栅门就止步了,等候其余几个人,转瞬间,六个人就会齐了。

    他们开始低声交谈。

    “正是这里,卡伊。”其中一人说道。

    “园子里有cab[708]吗?”另一个人问道。

    “不知道。没关系,我抬起[709]一个面团,扔给它磨光[710]就行了。”

    “你有敲玻璃的油灰[711]吗?”

    “有。”

    “铁栅门很旧了。”第五个人用腹音说道。

    “好极了。”刚才第二个说话的人又说道,“这种门在家伙[712]下,不会筛[713]得那么凶,也不难收割[714]。”

    第六个人还未开口,他开始察看铁栅门,就像一小时之前爱波妮所做的那样,逐根抓住铁条,小心地摇撼,到了马吕斯移动过的那根,正要抓住,不料黑暗中突然伸出一只手,击中他的胳臂,他还感到让人当胸猛推了一把,同时听一个嘶哑的声音压低来冲他喝道:

    “有狗。”

    与此同时,他看见一个面孔苍白的姑娘站在面前。

    事出意外,那人不免一惊,立刻毛发倒竖,丑态毕露;猛兽受惊的样子最为可怕,那副惊恐之态特别吓人。他倒退一步,结结巴巴地说道:

    “哪儿来个怪娘们儿?”

    “是您女儿。”

    那正是爱波妮同德纳第说话。

    爱波妮一出现,其余五人,即囚底、海口、巴伯、蒙巴纳斯和勃吕戎,都一齐围上来。他们悄无声响,不慌不忙,一句话也不讲,显示这些夜间行动的人阴鸷而沉稳的特点。

    只见他们手持凶器,但不知为何物。海口拿着盗匪称为包头巾的一把弯嘴铁钳。

    “哦,怎么,你在这儿干什么?你来捣什么乱?疯了吗?”德纳第尽量压低声音吼道,“您干吗跑来碍我们的事呢?”

    爱波妮笑起来,扑上去搂住他的脖子。

    “我的小爸爸,我在这儿就是我在这儿。怎么,现在不准人家坐在石头上啦?倒是你们不该到这里来。你们知道这是块饼干,还来干什么?我早就告诉过马侬了。这儿没什么可干的。嗳,您倒是亲亲我呀,我的小爸爸,好爸爸!多久没有见到您啦!这么说,您出来啦?”

    德纳第要挣脱爱波妮的手臂,咕哝道:

    “好了,你亲过我了。不错,我出来了,已经不在里边了。现在,走开吧。”

    可是,爱波妮还不放手,反而搂得更紧了。

    “我的小爸爸,您是怎么出来的?您一定费尽心机,才能从那儿出来。说给我听听呀!还有我妈呢?我妈在哪儿?把我妈的情况告诉我。”

    德纳第答道:

    “她还好,我不知道。别缠我,跟你说,走开吧。”

    “我就是不愿意走开。”爱波妮说道,像惯坏的孩子一样撒娇,“有四个月没见着了,刚刚亲您一下,就要赶我走。”

    她又搂住父亲的脖子。

    “怎么这样呢,犯什么傻!”巴伯说道。

    “快点!”海口说,“色狼[715]可能要来了。”

    那个用腹音说话的人念了这两句诗:

    没到新年先别忙,

    不要吻爹又吻娘。

    爱波妮转向五个匪徒,说道:

    “哟,是勃吕戎先生啊。——您好,巴伯先生。您好,囚底先生。——怎么,海口先生,您不认得我了吗?您也好吗,蒙巴纳斯?”

    “嗳,都认出你啦!”德纳第说道,“您好,晚安,说完就走吧!让我们安静点。”

    “这是狐狸活动,而不是母鸡活动的时间。”蒙巴纳斯说道。

    “你明明看到,我们在这里格要干事安[716]。”巴伯也说道。

    爱波妮抓住蒙巴纳斯的手。

    “当心!”蒙巴纳斯说道,“你别割着手,我拿着一把开单[717]。”

    “我的小蒙巴纳斯,”爱波妮柔声细语地回答,“要信得过人。也许,我是我父亲的女儿吧。巴伯先生,海口先生,本来是派我侦察这桩买卖的。”

    显而易见,爱波妮没讲黑话。自从认识马吕斯之后,她就觉得,这种丑恶的语言说不出口了。

    她那枯骨一般瘦弱的小手,紧紧握住海口又粗又硬的手指,接着说道:

    “您非常清楚,我不是个蠢货。平常,我说什么大家都信。我给你们办了不少事。这回,我也调查过了,要知道,你们没必要白白冒这个险。我敢保证,这个住宅里没什么油水可捞。”

    “这儿只住着女人。”海口说道。

    “没人了,都搬走了。”

    “蜡烛可没搬走,绝没搬走!”巴伯说道。

    他指给爱波妮看,透过树梢儿,只见一点亮光在小楼的阁楼上移动。那是都圣在夜晚晾衣服床单。

    爱波妮最后还要争一下。

    “就算没搬走,”她说道,“可是那些人很穷,那破房子里没有钱。”

    “见鬼去吧!”德纳第嚷道,“等我们把那房子翻个个,把地窖翻上来,阁楼翻下去,我们再告诉你,那里有圆圆、板板,还是钉钉[718]。”

    他推开爱波妮,要冲过去。

    “我的好朋友蒙巴纳斯先生,”爱波妮说道,“求求您了,您可是好孩子,不要进去!”

    “当心啊,别割破你的指头!”蒙巴纳斯回敬一句。

    德纳第又拿出他惯有的断然的声调:

    “滚开,小妖精,别妨碍男人的事。”

    爱波妮本来又抓住蒙巴纳斯的手,现在放开,又问道:

    “你们一定要进那房子里?”

    “有那么点意思!”用腹音说话的人冷笑着说道。

    于是,她背靠到铁栅门,面对六个武装到牙齿、由夜色给挂上鬼脸的强盗,低声而坚决地说:

    “可是,我,我不愿意。”

    六个强盗全愣住了。这工夫,用腹音说话的人也不冷笑了。爱波妮接着说道:

    “朋友们!听我说。不是这么回事,现在我说说。首先,你们胆敢闯进这园子,胆敢碰一碰这扇门,我就叫喊,我就砸门,把人都叫醒,叫来巡逻警察,把你们六个全逮住。”

    “她干得出来。”德纳第悄声对勃吕戎和用腹音说话的人说道。

    爱波妮摇晃脑袋,又补充一句:

    “头一个就逮我父亲。”

    德纳第靠上来。

    “别靠这么近,老头!”她喝道。

    德纳第往后退,嘴咕哝道:“她到底怎么啦?”接着又骂了一句,“母狗!”

    爱波妮狞笑起来。

    “随你们怎么说,反正你们不能进去。要知道,我不是狗的女儿,而是狼的女儿。你们六个人,又能把我怎么样呢?你们都是男子汉。哼,我是个女人,算啦,你们吓唬不了我。告诉你们,你们就是不能进这宅院,因为我不愿意。你们一靠近,我就狂叫。跟你们说了,狗,就是我。我才不管你们那一套呢。快走你们的路,你们把我惹烦啦!你们去哪儿都成,就是别到这儿来,我不准许!你们要动刀子,我就抡鞋底,我豁出去了,你们就上吧!”

    她朝那伙匪徒逼进一步,样子凶极了,她又哈哈大笑:

    “哼,当真!我不怕。今年夏天,我要挨饿,冬天,我要受冻。这些蠢男人,开什么玩笑,以为能吓唬住一个姑娘!怕!怕什么?走呀,怕得要命!就因为你们供养的泼妇,听你们一吼叫就钻到床下去,不就是这码事吗?哼,我什么也不怕!”

    她定睛注视着德纳第,又说道:

    “连你也不怕!”

    她那幽灵似的血红眼睛又扫视几个匪徒:

    “我让父亲用刀戳死,明天在普吕梅的铺石马路上,有人给我收尸,还是一年以后,在圣克卢或天鹅洲河段,有人用网捞起的一堆烂瓶和死狗中,发现我的尸体,这对我又有什么区别呢!”

    她一阵干咳,不得不住口,那狭小瘦弱的胸膛呼噜呼噜喘着粗气。

    继而她又说道:

    “只要我一喊叫,人就来了,劈里啪啦!你们六个人,而我呢,有所有的人。”

    德纳第朝她移动一下。

    “别靠近!”她大喝一声。

    德纳第立刻停下,和颜悦色地对她说:

    “没,没有,我不靠近,可你说话也别这么大声呀。我的女儿,你要阻止我们干活吗?我们总得挣口饭吃呀。你对你爸爸就一点交情也不讲啦?”

    “我讨厌你。”爱波妮说道。

    “我们总得活呀,总得吃饭呀……”

    “饿死活该。”

    说罢,她又坐到铁栅门的石基上,哼唱起来:

    我的胳臂胖乎乎,

    双腿长得人羡慕,

    可惜岁月已空度[719]。

    她的臂肘撑在膝上,用手抚着下颏,满不在乎地摇着一只脚。她的衣裙破了洞,露出干瘦的锁骨。附近的路灯照见她的侧影和姿态,那神情异常坚决,异常惊人。

    让一个姑娘给搅了,六名歹徒束手无策,哭丧着脸,走到路灯下的暗影里,一边商量一边耸肩膀,真是又羞又恼。

    这工夫,爱波妮神态平静,目光凶狠地盯着他们。

    “她一定有什么事,”巴伯说,“事出有因。难道她爱上了这里的狗啦?就这样落空,实在太可惜。这儿只有两个女人,一个老头住在后院;挂的窗帘还真不错。估计那老家伙是个机拿儿[720]。我认为是一笔好买卖。”

    “那好,你们就进去吧,”蒙巴纳斯高声说道,“去干吧,我留下看着这姑娘,她敢动一动……”

    他从袖口里抽出刀来,往路灯光下亮了亮。

    德纳第一言不发,仿佛要随大流。

    勃吕戎有几分权威,我们知道,“买卖是他提供的”,他还没有开口,好像在考虑。大家知道,什么也吓不退他,有一天,只是为了充好汉,他就洗劫了一个警察派出所。此外,他还写诗编歌,这极大地提高了他的威望。

    巴伯问他:

    “勃吕戎,你什么也不说?”

    勃吕戎依然沉默了一会儿,继而,他以不同的姿势摇晃脑袋,终于决定开口了:

    “是这样:今天早晨,我看见两只麻雀打架;今天晚上,我又撞上一个找茬儿吵架的女人。这是坏兆头。咱们走吧。”

    他们离去。

    蒙巴纳斯边走边咕哝:

    “大家愿意,我无所谓;我本可以动她一指头。”

    巴伯回敬道:

    “我不干。我不跟女人斗。”

    他们走到街角又站住,像打哑谜一般低声交谈:

    “今晚咱们去哪儿睡觉?”

    “庞丹[721]底下。”

    “你带了铁栅门的钥匙吗,德纳第?”

    “当然了。”

    爱波妮目不转睛,望着他们沿原路走了。她又站起身,顺着墙根和房舍匍匐向前,一直尾随到大马路,看见那六条汉子在那里分手,渐渐隐没,仿佛融化在夜色中了。

    五 夜间之物

    匪徒走后,普吕梅街又恢复夜晚平静的景象。

    这条街刚才发生的一幕,在森林中并不稀奇。那些参天大树、茂密的灌木林、荆丛、交织错杂的枝条、高高的野草,全都幽幽生存;麇集的野生物,在那里能瞥见无形者的突然显现;在人之下者,在那里透过迷雾,能分辨在人之外者;我们在世所不了解的东西,夜间在那里相见比照。鬣毛倒竖的野兽,感到超自然物接近就会胆战心惊。黑暗中的各种力量相识相知,相互之间达到神秘的平衡。利齿和利爪惧怕捕捉不到的东西。嗜血的兽性、寻觅猎物的饿鬼般食欲、只为果腹而长了利爪牙齿的本能,惴惴不安地窥视并嗅着那幽魂鬼影,只见它穿着抖瑟的衣裙伫立,披着白殓布游荡,形影朦胧,十分可怖,仿佛厉鬼闯到人间。这些纯物质的野蛮粗暴的东西,隐约害怕接触由无边的黑暗凝集而成的未知体。一个黑影挡住去路,猛兽就会突然站住。从坟墓里出来的东西,能让洞穴里出来的东西胆怯和惶怖;残暴者惧怕阴险者;狼碰见吸血女鬼,也要连连后退。

    六 马吕斯回到现实,住址给了珂赛特

    这个人面母狗守住铁栅门,一个姑娘吓退了六名强盗,而在这工夫,马吕斯则守在珂赛特身边。

    这天晚上,星空格外灿烂,格外迷人,树木格外震颤激动,青草芳香格外沁人心脾,睡在枝头的鸟儿的啁啾格外甜美,整个天宇静谧和谐,也格外应和了爱情心声的音乐;马吕斯也格外痴情,格外幸福,格外陶醉,可是,他却发现珂赛特神色忧伤。珂赛特哭过,眼睛还发红。

    在这场美梦中,这是第一片乌云。

    马吕斯头一句话就问道:

    “你怎么啦?”

    珂赛特却回答:

    “没怎么。”

    接着,她坐到台阶旁边的长凳上,等马吕斯浑身颤抖着挨她坐下,她才继续说道:

    “今天早晨,我父亲要我做好准备,他说要去办事,我们也许就要走了。”

    马吕斯从头到脚一阵战栗。

    人的生命要完结的时候,死就叫作走;人在刚开始生活的时候,说走,就表明死。

    六周以来,马吕斯一点一点,缓缓地,逐步地,日益拥有了珂赛特。这种拥有纯属理想的,但又刻骨铭心。我们已经讲过,初恋时,人先取灵魂而后要肉体;到后来,就先要肉体而后取灵魂,有时干脆不顾灵魂了。弗布拉斯[722]和普吕多姆之流甚至还补充说:“因为不存在灵魂”;幸而这种论调是一种亵渎。因此,马吕斯拥有珂赛特,就像精灵那样占有,他用自己的整个灵魂将她裹住,以难以置信的信念,万分小心地抓住她。他拥有她的微笑、她的气息、她的芳香、她那蓝色眸子的幽深光芒,他触摸她手时也拥有她肌肤的温馨,还拥有她脖颈上可爱的斑记、她的全部思想。他俩曾经约定,睡觉时必须梦见对方,而且还真信守诺言。这样,他也拥有珂赛特的每场梦。珂赛特颈后有几根短发,他往往目不转睛地观赏,有时用气儿吹拂,并声称每一根都属于他马吕斯。他也赞赏并喜爱她的穿戴服饰:缎带花结、手套、套袖、短筒靴,自认为是这些神圣物品的主人。他常想,他就是她插在头发上那把美丽的玳瑁梳的主子老爷,心里甚至还念叨——这是情欲初动时含含糊糊的嗫嚅——,她衣裙上的每条线、袜子上的每个网眼、内衣上的每个皱褶,无一不是属于他的。他待在珂赛特的身边,就感到他是在自己财产的旁边,在自己物品的旁边,在自己的君主和奴隶的旁边。他们二人的灵魂似乎完全交混在一起,若取回来都难以辨认了。“这灵魂是我的。”“不对,是我的。”“我敢说你弄错了。肯定是我。”“嗳,你把我当成你了。”马吕斯成了珂赛特的组成部分,而珂赛特也成了马吕斯的组成部分。马吕斯感到,珂赛特就生活在他身上。拥有珂赛特,占有珂赛特,这对他来说,跟呼吸没有什么分别。他在这种信念中正自陶醉,正自耽于这种闻所未闻的绝对贞洁的占有,耽于这种绝对权力,忽然听到抛来这几个字:“我们要走了”,如同听到现实粗暴的声音冲他喊:“珂赛特不是你的!”

    马吕斯惊醒了。我们说过,六周以来,马吕斯脱离了生活;走!这个词又狠狠地把他拉回来。

    他无言以对。不过,珂赛特觉得他的手冰凉,反过来问他了:

    “你怎么啦?”

    他答话的声音极小,珂赛特几乎听不见:

    “我不明白你说的话。”

    珂赛特又说道:

    “今天早晨,我父亲要我收拾日常衣物,准备妥当,他要把他的衣服交给我,好装进箱子里,还说必须出一趟远门,不久我们就动身,要给我弄一只大箱子,给他弄一只小的,一周之内全准备好,也许我们要去英国。”

    “哎呀,这太可怕啦!”马吕斯大声说道。

    此刻在马吕斯的头脑里,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任何暴力,最大的暴君的任何恶行,布西里斯[723]、提比略或亨利八世的任何举动,无疑都比不上这件事残忍:割风先生要办事,就带女儿去英国。

    他有气无力地问道:

    “你什么时候动身?”

    “他没有说什么时候。”

    “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没有说什么时候。”

    马吕斯站起身,又冷淡地问道:

    “珂赛特,您去吗?”

    珂赛特一双秀目转向他,神色惶惶不安,失态地答道:

    “去哪儿?”

    “英国吧?您去吗?”

    “为什么你又用‘您’称呼我?”

    “我问您去不去?”

    “我有什么办法?”她合拢手掌说道。

    “这么说您要去啦?”

    “如果我父亲要去呢?”

    “这么说您要去啦?”

    珂赛特没有回答,抓起马吕斯一只手,紧紧握住。

    “好吧,”马吕斯说,“那我就去别的地方。”

    珂赛特没听明白,但是感觉到这句话的含义。她大惊失色,在黑暗中脸顿时惨白。她讷讷问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马吕斯看看她,然后慢慢举目仰望天空,答道:

    “没什么。”

    他垂下目光时,看见珂赛特冲他微笑。心爱女子的微笑能发光,黑夜里瞧得见。

    “我们多傻!马吕斯,我有个主意。”

    “什么主意?”

    “我们走,你也走啊!回头我告诉你什么地方,你去那里找我呀!”

    现在,马吕斯完全清醒了。他又跌回现实中,高声对珂赛特说道:

    “同你们一道走?你疯了吗?那得有钱啊,可是我没有。去英国?现在我还欠人家钱呢,不知道多少,欠库费拉克少说十路易金币,那是我一个朋友,你不认识。喏,我有一顶旧帽子,值不上三法郎,这件外衣前边纽扣还掉了,衬衣破烂不堪,袖肘都磨出了洞,靴子底下进水。这六个星期,我不想这个了,也没有对你讲。珂赛特!我是个穷光蛋。你只是在夜间看见我,把你的爱给了我;假如是在白天,你见了我会给一个铜子儿的!去英国!唉!连办护照的费用我都付不起!”

    他扑向旁边的一棵树,双臂抱住头,脑门顶在树皮上,既感觉不到树干擦破皮肤,也感觉不到血冲击太阳穴怦怦狂跳,立在那里一动不动,犹如一尊绝望的雕像,随时会翻倒在地。

    他这样待了许久。坠入这种深渊,很可能永无出头之日。他听见身后一阵伤心的细微的饮泣声,终于转过身去。

    是珂赛特在哭泣。

    她哭了有两个多小时了,而马吕斯一直在旁边冥思苦索。

    马吕斯走到她跟前,跪下来,又慢慢俯下身子,抓住她探出裙摆的脚尖亲吻。

    她默默地由他做去。有时,女子就像一位忧郁隐忍的女神,接受爱的膜拜。

    “别哭了。”马吕斯劝道。

    珂赛特抽泣着说:

    “我可能要走,而你又不能一道去!”

    他又问道:

    “你爱我吗?”

    她边抽泣边回答,而这句天堂丽语只有透过眼泪才无比美妙:

    “我崇拜你!”

    他以无法形容的一种爱抚声调继续说:

    “别哭了。唉,你能为了我不哭吗?”

    “你呢,你爱我吗?”她也问道。

    他拉起姑娘的手:

    “珂赛特,我害怕发誓,也从未向任何人发过誓言。我觉得我父亲就在我身边。好,现在我向你发下最神圣的誓言:如果你走了,我就一死。”

    他讲这话的声调忧伤,但十分庄严而沉静,珂赛特听了不寒而栗,感到就像真有一个阴魂经过时带来的寒气。她这样一恐惧,就不再哭了。

    “现在,听我说,”马吕斯说道,“明天你不要等我了。”

    “为什么?”

    “后天再等我吧。”

    “噢!为什么呀?”

    “到时候就明白了。”

    “一整天见不到你!这可不能。”

    “我们就舍掉一天吧,也许能换来一辈子呢。”

    马吕斯又喃喃自语:

    “这个人绝不会改变习惯,天黑才接待客人,绝不破例。”

    “你说的哪个人啊?”珂赛特问道。

    “问我吗?我什么也没有说。”

    “你到底有什么指望呢?”

    “等后天再说吧。”

    “你一定要这样?”

    “对,珂赛特。”

    珂赛特用双手抱住他的头,踮起脚好同他齐高,想从他眼神里看出有什么希望。

    马吕斯接着说:

    “对了,我想,应当把我的住址告诉你,可能出现意外情况,很难说,我住在一个叫库费拉克的朋友那里,在玻璃厂街16号。”

    他摸摸衣兜,掏出一把折叠小刀,用刀尖在石灰墙皮上刻了“玻璃厂街16号”。

    这工夫,珂赛特重又注视他的眼睛。

    “告诉我,你有什么想法。马吕斯,你有个想法,告诉我吧。哎!告诉我呀,好让我睡个安稳觉!”

    “我的想法,是这样:上帝不可能要拆开我们。后天,你等着我吧。”

    “在那之前,我怎么办呢?”珂赛特说道,“你呢,在外面,东奔西走。男人该有多幸福啊!而我呢,独自一个人待在家里。唉!我会多么伤心啊!明天你做什么,说呀?”

    “一件事,我要去试试。”

    “那我就祈求上帝,在这段时间想着你,盼望你成功。既然你不愿意,我就不再问了。你是我的主人。明天晚上,我就唱《欧里安特》曲,这是你爱听的,有一天夜晚你在我的窗板外面听我唱过。不过到后天,你要早点来。晚上九点钟我准时等你,事先可告诉你了。上帝呀!天这么长,真愁死人啦!听明白了吧,九点钟,我准时到园子里。”

    “我也准时来。”

    两个人虽然没有言明,但是受到同一思想的推动,受到促使情人不断交流的那种电流的牵引,甚至在痛苦时还陶醉在爱情的快感中,相互拥抱在一起,不知不觉地嘴唇接触了,眼睛满噙泪水,仰望星空,一时心醉神迷。

    马吕斯出去时,街上阒无一人;当时,爱波妮正尾随那伙强盗,一直跟到大马路。

    马吕斯头抵树干冥思苦索那工夫,脑海里闪过一个念头;一个念头,唉!连他自己都认为荒唐而不可能。他还是决定贸然走一趟。

    七 年老心和年轻心开诚相见

    这年,吉诺曼外公已满九十一岁。他同大女儿一直住在受难会修女街6号自家的老房。我们还记得,他是个老古董,高龄压不弯,忧伤也折不断,直挺挺地立着等死。

    然而近来,他女儿却说:我父亲矮下去了。他不再打女佣的耳光;巴斯克迟迟不来开门时,他用手杖戳楼道,也没有当初那种猛劲儿了。七月革命激起他的怒火,也仅仅持续六个月就消下去了。在《政府公报》上,他看到“韩伯洛—孔代先生,元老院元老”这种搭配,也几乎无动于衷了。其实,这老人已经意志消沉。他从不屈服,从不退让,在天生的体质和精神上都能做到这一点,然而,他感到自己心力开始衰竭了。四年来,他等马吕斯浪子回头,可以说毫不动摇,深信迟早有一天,这个混账小子会来敲门;现在,他黯然神伤的时候,心里甚至念叨,马吕斯再迟迟不来……他无法忍受的并不是死亡,而是恐难再见到马吕斯的这个念头。在此之前,再也见不到马吕斯的这个念头,片刻也没有进入他的头脑,现在却出现在他面前,令他胆战心寒。忘恩负义的孩子轻易离家出走,外公见不到他,对他的爱只能增加,自然而真挚的感情往往如此。在气温降到十度的12月份夜晚,就特别想念太阳。尤其吉诺曼先生作为长辈,不能或者自认为不能向外孙迈出一步。“宁死我也不干。”他说道。他觉得自己一点错也没有,然而,他思念马吕斯,确实像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那样,怀着深情的怜悯和无言的绝望。

    他的牙齿开始脱落,忧伤的心情又加重了几分。

    吉诺曼先生心中却不肯承认,其实他爱哪个情妇,也不如爱马吕斯。想起来他会怒不可遏,又羞愧难当。

    他让人在他卧室床头挂了一幅画像,醒来好头一眼就能看到,那是他另一个女儿十八岁时的旧画像,即死了的那个彭迈西夫人。他总看不够,有一天看着画像,随口说了一句:

    “我觉得他长得像她。”

    “像我妹妹吗?”吉诺曼小姐接口说道,“可不是像嘛。”

    老人补充一句:

    “也很像他。”

    有一次,他双膝并拢,眼睛微闭,一副颓丧的姿势坐在那里,他女儿大着胆子对他说:

    “父亲,您还总这么怨恨吗?……”

    她住了口,没敢说下去。

    “怨恨谁?”他问道。

    “怨恨可怜的马吕斯吗?”

    他抬起苍老的头,枯瘦皱巴的拳头砸在桌子上,狂怒厉声吼道:

    “可怜的马吕斯,您说的!那位先生是个怪人,是个无赖,是个爱虚荣、没心肝的小子,是个没灵魂、目中无人的恶棍。”

    他随即扭过头去,免得让女儿瞧见他眼里滚动的泪珠。

    到了第四天,他缄默了四小时,突然开了口,劈面对他女儿说:

    “我早就荣幸地请求过吉诺曼小姐,永远也不要向我提起他。”

    吉诺曼姨妈完全放弃了努力,并做出这样深刻的判断:“自从我妹妹干了那件蠢事,父亲就一直不太爱她了;显然他憎恶马吕斯。”

    所谓“自从干了那件蠢事”,就是指自从她嫁给了上校。

    此外,大家也猜测到了,吉诺曼小姐要让她的宠儿,那个枪骑兵军官顶替马吕斯,这种企图已告失败。顶替者特奥杜勒根本没有得手。吉诺曼先生不接受冒牌货:心中的空位置,绝不让人来滥竽充数。而特奥杜勒本人,虽然嗅到遗产,但是也厌恶讨人欢心的这种苦差事。枪骑兵见老头就心烦,老头见枪骑兵也看不顺眼。特奥杜勒中尉固然是个快活的家伙,但是好耍贫嘴,为人浮浪、庸俗;他固然是个随和的人,但是交了些狐朋狗友;他有不少情妇,这不错,而且还大谈特谈,这也不错,但是谈得实在糟糕。他的每一个长处,与不同缺陷相抵消。他讲述在巴比伦街兵营周围的各种艳遇,唠唠叨叨,听得吉诺曼先生厌烦极了。而且,特奥杜勒中尉前来探望,有时还穿着军装,戴上三色绶带,这就更糟,让人无法容忍了。吉诺曼先生终于对女儿说:“特奥杜勒让我厌烦了。你乐意就接待他。在和平时期,我不大赏识军人。我不知道比起挎战刀的人,我是否更不喜欢挥舞战刀的人。不过,战场上兵刃砍杀声,听起来终究不像战刀鞘拖在街道上的声响那么可怜。况且,挺起胸膛像个勇猛的斗士,腰身又扎得像个小娘们儿,铠甲里面穿件女人紧身衣,这就倍加可笑了。一个男子汉要把握住自己,既不愣充好汉,也不忸怩作态,既不逞强好胜,也不甜言蜜语。把那特奥杜勒留给你自己吧。”

    他女儿还白费唇舌,说什么:“他毕竟是您的侄孙呀。”殊不知吉诺曼先生做外祖父做到了家,根本做不来叔祖父了。

    其实,吉诺曼先生是个聪明人,他做了比较,特奥杜勒所起的作用,只能令他更加痛惜失去马吕斯。

    一天晚上,那是6月4日,吉诺曼先生还照样有一炉好火,他已打发女儿到隔壁房间做针线活,独自待在糊了牧羊图壁纸的房间里,双脚搭在壁炉柴架上,身后围着半圈科罗曼德尔制造的九折大屏风,整个人深深仰在锦缎面的太师椅中,臂肘支在桌子上,桌上点着两支有绿色灯罩的蜡烛,手里拿着一本书,但并不阅读。他按照自己的方式,穿着奇装异服,酷似加拉[724]的旧肖像。他若是这样上街,身后准会跟一群人,因此,他女儿总给他罩一件主教式肥袍。他在家中,除了早晚起床和上床,一向不穿睡袍。“穿睡袍显老。”他常这么说。

    吉诺曼外公满怀深情和苦涩想念马吕斯,往往苦涩的味儿更重些。他那变得苦涩的深情,到头来总要沸腾,并转化为恼恨。到这一步,他只能死了这条心,接受撕肝裂胆的痛苦。他开始明白了,时至今日,再也没有理由指望了,马吕斯要回来早该回来了,不能再盼了,应当尽量习惯于这种想法:事情无可挽回,到死也不会再见到“那位先生”了。然而,他的整个天性却起而抗争,他那古老的亲情也不肯罢休。“怎么!”他常说,这已成为他痛苦时的口头禅,“他不会回来啦!”说罢,他的秃头就垂到胸前,失神地凝视炉膛里的灰烬,眼神凄迷而忧愤。

    他正沉浸在这种幽思中,老仆人巴斯克忽然进来禀报:

    “先生能接见马吕斯先生吗?”

    老人猛地直起身,脸色灰白,好似受电击而挺起的尸体;周身血液涌入心房,他结结巴巴地问道:

    “马吕斯先生贵姓?”

    “不知道。”巴斯克见主人那神情深感意外,胆怯地回答,“我没有见到人;是妮珂莱特刚告诉我的。她说,有个年轻人求见,您就说是马吕斯先生。”

    吉诺曼外公讷讷说了一句:

    “请他进来吧。”

    他保持原来的姿势,脑袋微微摇动,眼睛盯住房门。房门重又打开,走进一个年轻人,正是马吕斯。

    他衣衫褴褛,幸而烛光让灯罩遮住,昏暗中看不出来,只能分辨他那张平静而严肃,但又异常忧伤的面孔。

    吉诺曼外公又惊又喜,一时愣住,半晌只看见一团光亮,就仿佛碰见了鬼神。他几乎要昏倒,是透过炫目的光芒才看见马吕斯的。那正是他,正是马吕斯!

    终于盼来啦!已经四年啦!这回算抓住他了,可以说一眼就完全把他抓住了。他觉得他英俊、高贵、人品出众,长大了,也成人了,仪态端庄,样子十分可爱。他真想张开手臂,招呼他,起身冲上去,他的五脏六腑都融化在喜悦中,亲热的话语胀满胸膛,要流溢出来。总之,这一片慈爱之心萌发了,已经到了唇边,然而禀性难移,从他口里出来的反而是一句狠话。他口气生硬地问道:

    “您到这儿来干什么?”

    马吕斯尴尬地答道:

    “先生……”

    吉诺曼先生真希望马吕斯投入他的怀抱。他对马吕斯不满,也对他自己不满。他感到自己的态度太生硬,马吕斯的态度太冷淡。这老人感到内心充满了温情和哀怨,而表面又只能显得那么冷酷,这真叫他气恼和难以忍受。苦涩的滋味又上来了。他口气粗暴地打断马吕斯的话:

    “您到底为什么还来这儿?”

    “到底”这个字眼儿表明:“如果您不是来拥抱我的话。”马吕斯望着老外公,只见他脸色苍白,好似大理石雕成。

    “先生……”

    老人又以严厉的声音说:

    “您是来请求我原谅的吗?您已经认识了自己的过错吗?”

    他以为这样指点一下,马吕斯这“孩子”就屈服了。马吕斯浑身一抖:这是要求他否认自己的父亲。他垂下眼睛回答:

    “不是,先生。”

    “既然不是,您又来找我干什么?”老人心如刀绞,义愤填膺,疾言厉色地说道。

    马吕斯合拢双手,跨上前一步,声音微弱而颤抖地说:

    “先生,可怜可怜我。”

    这话触动了吉诺曼先生,如果早点说,就能让他心软下来,可惜说得太迟了。老外公立起身,双手扶着手杖,嘴唇没了血色,额头颤动,但是他个头高,可以俯视躬身低头的马吕斯。

    “可怜您,先生!一个青年,却要一个九十一岁的老头可怜!您走进人生,我就要退出去了;您去看戏,去跳舞,去咖啡馆,去打弹子,您有才华,能讨女人喜欢,您是个俊俏的小伙子,而我呢,大夏天对着炉火吐痰;您富有,拥有世间唯一的财富,而我穷苦,拥有老年的全部穷苦:疾病、孤独;您有三十二颗牙齿、一副好肠胃、一双明亮的眼睛,您有力气,有胃口,身体健康,一天喜气洋洋,还有满头浓密的黑发,而我呢,甚至连白发也没了,我的牙齿掉了,腿走不动了,记忆力也丧失了,有三条街名我总弄混:夏洛街、寿姆街和圣克洛德街,我落到这种地步了;您的前途充满灿烂的阳光,而我已经深入黑夜,什么也看不见了;您喜欢追女人,这是自然的,而我在世上没人爱,您却求我可怜!不用说,莫里哀都没想到这一点。律师先生们,你们在法庭上若是开这种玩笑,我就由衷地祝贺你们。你们也太怪了。”

    接着,九旬老人又声色俱厉地问道:

    “说说看,您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先生,”马吕斯说道,“我知道您见到我就不高兴,不过,我来只是求您一件事,说完马上就走。”

    “您真是个糊涂虫!”老人说道,“谁说要您走啦?”

    这话表明他内心的这句温情话:“快请我原谅啊!快来搂住我的脖子啊!”吉诺曼先生感到再过一会儿,马吕斯就要离开他,是他不欢迎的态度令马吕斯气馁,是他的冷酷无情把他赶走,他心中想到这一切,痛苦又增添几分,而痛苦随即又化为愤怒,他就更加显得冷酷无情了。他多么希望马吕斯领会他的心意,可是马吕斯又偏偏不理解,这就让老人心头火起。他又说道:

    “您让我,让您这外公想念,您离开我家,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您让您那姨妈多伤心啊!可以想象得出来,您是去过单身汉生活,这就方便多了,当个花花公子,要什么钟点回家都行,可以吃喝玩乐。可是,您连信儿也不给我捎来点,欠了债也不让我偿还,您就是要胡闹,当个砸人家玻璃的捣蛋鬼。过了四年,您才回来找我,没别的话,只求我一件事!”

    用这种粗暴的方式来感化外孙,只能说得马吕斯哑口无言。吉诺曼先生叉起胳臂,他做出这种姿势显得特别蛮横,冲马吕斯喝道:

    “赶快了结!您来求我什么事,这是您说的吧?到底什么事?什么呀?说吧。”

    “先生,”马吕斯说,他那眼神真像要从绝壁掉下去的人,“我来请您允许我结婚。”

    吉诺曼先生拉了拉铃,巴斯克应声推开房门。

    “让我女儿来一下。”

    不大工夫,房门重又打开,吉诺曼小姐出现在门口,但是没有进屋。马吕斯垂着手臂,立在那里一声不吭,一副犯了罪的样子;吉诺曼先生在屋里踱来踱去。他转身对女儿说:

    “没事。这是马吕斯先生。您向他问声好。先生要结婚。就这事,您走吧。”

    老人的声音短促而嘶哑,说明他气愤到了极点。姨妈惶恐地看了看马吕斯,仿佛不大认识了,她没有打一个手势,也没有讲一句话,让她父亲一口气吹走,比狂风吹一根麦秸还快。

    这时,吉诺曼外公转回去,背靠着壁炉,说道:

    “您要结婚!年仅二十一岁!您都安排好啦!就差请求允许啦!只是一个程序。请坐吧,先生。自从我无幸同您见面以来,你们搞了一场革命。雅各宾派占了上风。您一定很得意。您当上男爵的同时,不是也成了共和派吗?这方面您很会调和,用共和给男爵头衔当调料。七月革命您得了勋章吗?卢浮宫那里您也走动走动吧,先生?就离这儿不远,在诺南—狄埃尔街对面的圣安托万街,有一颗圆炮弹嵌入一栋房子的四楼墙上,题铭为:1830年7月28日。您不妨去开开眼,特别长见识。哼!您那帮朋友,他们干的好事!对了,他们在贝里公爵先生的纪念碑原址,不是建了一座喷泉[725]吗?这么说,您要结婚啦?同谁结婚?问问对方是谁,恐怕不算冒昧吧?”

    他住了口,但是不容马吕斯回答,又粗暴地补充一句:

    “这么说,您有了职业啦?也挣了份财产?您干律师这行挣多少钱呢?”

    “一文钱也不挣。”马吕斯坚决而干脆,几乎粗鲁地答道。

    “一文钱也不挣?您只靠我给的那一千二百利弗尔生活喽?”

    马吕斯缄口不答,吉诺曼先生接着问道:

    “唔,我明白了,是因为那姑娘富有吧?”

    “她同我一样。”

    “怎么!没有嫁妆?”

    “没有。”

    “有望继承财产喽?”

    “我认为不见得。”

    “赤条条!那么,她父亲是干什么的?”

    “不知道。”

    “她怎么称呼?”

    “割风小姐。”

    “割什么?”

    “割风。”

    “哎呀呀!”老人说道。

    “先生!”马吕斯叫了一声。

    吉诺曼先生打断马吕斯的话,但他的口气又像自言自语:

    “正是这样,二十一岁,无职无业,每年一千二百利弗尔,彭迈西男爵夫人要去摊儿上买两苏的香芹。”

    “先生,”马吕斯又说道,他见最后一线希望要破灭,不禁惊慌失措,“我恳求您!看在上天的分儿上,我合拢手掌祈求您,先生,我跪到您脚下,请允许我娶她吧。”

    老人哈哈大笑,透过尖厉而瘆人的笑声,他边咳嗽边说:

    “哈!哈!哈!您在心里一定这么念叨:没错!我去找那个老古董,找那个老糊涂虫去!真可惜我还不满二十五岁!否则的话,看我怎么抛给他一份措辞恭敬的催告书!看我怎么摆脱他!管他呢,我会对他说:老蠢货,你能见到我,应该乐疯了,我打算结婚,打算娶随便哪个小姐,随便什么先生的女儿,我没有鞋穿,她没有衬衣,没关系,我的事业、前途、青春、我这一生,全投进水中;我情愿脖子上拴个女人,一头扎进苦海里,这是我打定的主意,你必须赞成!而老化石一定赞成。好吧,我的孩子,随你便,把石头系在你脖子上,娶你那个什么吹风,你那个什么砍风……绝不行,先生!绝不行!”

    “外公!”

    “绝不行!”

    听他说“绝不行”的声调,马吕斯明白毫无希望了,他垂着头,身子摇摇晃晃,缓步穿过房间要离去,但是更像要死去的人。吉诺曼先生眼睛盯着他,就在马吕斯打开房门要出去的当儿,他不顾高龄,显出骄横惯了的老人那种急躁,几步跨上去,一把揪住马吕斯的衣领,用劲把他拉回房间,扔到扶手椅上,对他说道:

    “这事,你跟我聊聊吧!”

    这种突变,仅仅是马吕斯脱口而出的“外公”这个称呼引起的。马吕斯目瞪口呆,怔怔地望着老人。吉诺曼先生那张变幻无常的脸,现在完全是一副难以描摹的朴拙和善的神态。严厉的老祖宗变成慈祥的外祖父。

    “来吧,聊聊,说说看,把你那风流事说给我听听,侃一侃,全讲出来!活见鬼!年轻人简直太傻啦!”

    “外公!”马吕斯又叫了一声。

    老人那张脸豁然开朗,露出难以形容的喜悦的神采。

    “好,这就对啦!叫我外公,回头你就瞧好吧!”

    同样还是粗声大气,可是现在却让人感到那么和善,那么温纯,那么坦率,那么慈祥。而马吕斯本已灰心丧气,忽又有了希望,这种转变来得太突然,他一时晕头转向,又激动万分。他坐到桌子旁边,烛光正巧照见他那身破衣烂衫。吉诺曼老头诧异地端详。

    “好吧,外公。”马吕斯说道。

    “怎么这副样子?”吉诺曼先生接口说,“您真的一贫如洗啦?你这身穿戴像个小偷。”

    他立刻翻抽屉,掏出一个钱袋,放在桌上:

    “喏,这是一百金币,拿去买顶帽子吧。”

    “外公,”马吕斯继续说道,“我的好外公,您哪儿知道,我多爱她呀!您想象不出,我同她初次相遇,是在卢森堡公园,她常去那里;起初我没大注意,后来不知怎么回事,我就爱上她了。唉!这下子把我弄得好痛苦啊!现在行了,每天见面,我去她家,她父亲还不知道。您想想,他们要启程走了,我们是夜晚在花园里见面,不料,她父亲要带她去英国。于是我心里就合计:我得去见见外公,把事情跟他说说。他们若是真走了,首先我就要发疯,我会死的,我会一病不起,也会投水自尽。无论如何我得娶她,否则我就要发疯。这就是全部事实,原原本本,我想没有什么遗漏。她住在一座花园里,有一道铁栅门,是普吕梅街,靠近残废军人院。”

    吉诺曼老头坐到马吕斯身边,现在他眉开眼笑,边听边品味马吕斯的声调,同时也深深品味一撮鼻烟。他听到普吕梅街的名字,就停止嗅鼻烟,余下的烟屑撒落在膝上。

    “普吕梅街!你是说普吕梅街吗?……让我想想……那附近不是有一座兵营吗?……不错,正是那儿。你表哥特奥杜勒向我提过。就是那个枪骑兵,那个军官。……一个小姑娘,我的好朋友,那是个小姑娘呀!……没错,是普吕梅街,从前叫布洛梅街。……现在想起来了。普吕梅街那道铁栅门里的小姑娘,我听说过。在一座花园里。是一个帕梅拉。你的品位不错。据说她生得白白净净的。咱们私下讲,枪骑兵那个傻小子,还有那么点意思追过她呢。我不清楚事情到了什么程度。反正无所谓。再说,也不能相信他的话。他就爱吹牛。马吕斯!你这样一个青年爱上个姑娘,我觉得是件大好事。在你这年龄非常自然。我情愿你恋爱,也别去当雅各宾派。我情愿你爱上一条短裙子,哪怕爱上二十条,也别爱上罗伯斯庇尔先生。平心而论,在不穿短裤的人中[726],我一向只爱女人。美丽的姑娘终究是美丽的姑娘,见鬼!这没有什么可说的。至于这个小姑娘,她瞒着爸爸接待你,这也是正常的。我也一样,有过类似的艳遇。不止一次。你知道怎么办吗?不要操之过急,不要闹出事来,也不要订婚,去见什么挎绶带的市长先生。表面上傻乎乎的,其实是个聪明的小伙子。头脑保持清醒。世人啊,要一滑而过,不要结婚。来找外公就对了,其实外公是个好好先生,在老抽屉里总有几卷路易;只要对他说一声:外公,是这码事。外公就会说:这还不简单。青春要过,老年要折。我有过青春,你也会老。去吧,我的孩子,将来你把这话教给你孙子。这是二百皮斯托尔[727],痛快玩去吧,小子!这再好不过!事情就是应当这样进行。绝不结婚,但这不碍事,该怎么玩就怎么玩。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马吕斯呆若木雕,直摇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老头放声大笑,挤了挤老眼,拍他膝盖一下,直视他的眼睛,神情诡秘而又得意扬扬,极温柔地耸着肩膀说道:

    “傻小子!让她做你的情妇吧。”

    马吕斯脸刷地白了。刚才,他根本没有听懂外公讲的那一套。什么布洛梅街、帕梅拉、兵营、枪骑兵,唠唠叨叨,一件件像幻影一般,从马吕斯眼前掠过。珂赛特是百合花,同这些一件也连不上。老人在胡诌八扯。然而一阵胡诌八扯,最后落到一句话,这回马吕斯听明白了,认为这是对珂赛特的极大侮辱。“让她做你的情妇吧”,这句话如同一把利剑,刺进这个严肃的青年的心中。

    他站起来,从地上拾起自己的帽子,步子沉稳而坚定地走向房门,到了门口转过身,向外公深施一礼,然后扬起头说道:

    “五年前,您侮辱了我的父亲;今天,您又侮辱了我爱的女人。我再也不求您什么事了,先生。永别了。”

    吉诺曼外公惊呆了,他张开嘴,伸出手臂,想站起来,一句话还未讲出口,房门已经重又关上,马吕斯不见了。

    老头仿佛遭了雷击,半晌未动弹,既说不出话,也喘不上来气,就好像有个拳头卡住喉咙。终于,他挣扎离开座椅,这个九十一岁的老人以他最快速度冲向门口,开了门喊道:

    “救命啊!救命啊!”

    他女儿闻声赶来,用人也都来了。他声音嘶哑,又凄怆地说道:

    “快追他去!把他追回来!我怎么招惹他啦?他疯啦!他走啦!噢!上帝啊!噢!上帝啊!这次,他再也不会回来啦!”

    他跑过去,用颤抖的双手打开临街的窗户,大半个身子探出去,巴斯克和妮珂莱特只好从后边拉住。他连声喊叫:

    “马吕斯!马吕斯!马吕斯!马吕斯!”

    可是,马吕斯听不见了,此刻他拐进圣路易街。

    九旬老人神情惶恐不安,连续两三回双手举到太阳穴,踉跄着后退,瘫到一张扶手椅上,没了脉息,没有声音,没了眼泪,只是晃着头,翕动着嘴唇,一副痴呆的样子,眼里和心里全空了,只剩下类似黑夜的黝黯而深邃的东西。

    第九卷 他们去哪里?

    一 冉阿让

    就在同一天下午,将近四点钟的时候,冉阿让来到演兵场,独自坐在一条最清静的斜坡背面。近来,他不大同珂赛特一道出门,也许这是出于谨慎,或者想静心思考,也许是每人生活中都不知不觉发生的习惯逐渐改变的缘故。他穿一件工装外衣、一条灰色粗布裤,戴一顶遮住面孔的长舌帽。现在,他对珂赛特倒是放心并满意了,一度引起他忧惧和苦恼的情况已然消失;然而,他又产生了另一种性质的疑虑。一天,他在大马路上散步,忽然发现德纳第,幸亏他化了装,没让德纳第认出来;不料此后又多次遇见,现在他可以肯定,德纳第总在这个街区转悠,这就足以令他拿定一个大主意。德纳第一来,这就危机四伏。

    此外,巴黎的局势也不平静,政治混乱给隐瞒身世的人带来麻烦:警察变得特别戒忌而多疑,他们追捕佩潘或莫雷[728]那种人,很可能发现冉阿让这样一个人。

    从这几方面考虑,冉阿让都不免忧心忡忡。

    最后,刚发生一件费解的事,他十分诧异,一直悬挂在心,也更加警觉起来。就在这天早晨,全家唯独他起床,珂赛特的窗板还未打开,他在花园里散步,突然发现墙上有一行字,大概是用钉子刻的:

    玻璃厂街16号。

    显然是新刻上的,老墙皮早已发黑,而刻出的字是白色的。墙脚一簇荨麻叶上还有新落的细白粉末。很可能是昨天夜晚刻的。是什么意思呢?是个地址吗?是给别人留的暗号吗?是给他发的警告吗?无论怎样,这园子有人闯进来,不知什么人摸进来过。他还记得不久前惊扰这所房子的怪事。他的思想总往这个牛角尖里钻,因此,他怕唬着珂赛特,就绝口不提有人用钉子往墙上刻字的事。

    冉阿让反复斟酌权衡之后,决定离开巴黎,甚至离开法国,干脆到英国去。他让珂赛特有个准备,打算一周之内启程。他坐在演兵场的斜坡上,头脑里思绪万千:德纳第、警察、刻在墙上的那行奇特的字、这次远行,以及办护照的困难。

    他正陷入这种思虑,忽见太阳从背后把刚上坡顶的一个人影子投射过来,正要回头瞧一瞧,又有四折的一张纸落到膝上,就好像是由一只手从他头顶扔下来的。他拾起纸,展开一看,只见上面用粗铅笔写的大字:

    快搬家。

    冉阿让急忙站起来,土坡上一个人也没有;他四面张望,只见一个人比孩子稍高,又比成年人稍矮,穿一件灰布外衣和一条泥土色灯芯绒裤子,正跨过栏杆,滑进演兵场的护沟里。

    冉阿让立刻回家,一直心事重重。

    二 马吕斯

    马吕斯离开吉诺曼先生的家,心中十分懊丧。他进门时抱着极小的希望,带出来的却是极大的失望。

    不过,什么枪骑兵、军官、傻小子、特奥杜勒表哥,在他思想上没有留下一点阴影。丝毫没有。观察过人心初状的人,能够理解他这一点。剧作诗人看到外公突然向外孙透露的情况,就可能追求表面效果,编造出一些复杂情节。然而,戏剧性增加,真实性就受损。在马吕斯这个年龄,根本不相信人会作恶,以后到了一定年龄,才会相信人什么都干得出来。猜疑就像皱纹,青少年时没有。搅乱奥赛罗的心的事,触动不了老实人[729]。怀疑珂赛特!对马吕斯来说,大量犯罪还容易些,绝不能怀疑珂赛特。

    他开始在街上游逛,这是排遣苦恼的办法。他能回忆起来的事情一概不想。凌晨两点钟,回到库费拉克的住所,他和衣倒在床上,直到日上三竿,才昏昏沉沉睡过去,但思绪在头脑里仍然穿梭往来。醒来睁眼一看,只见库费拉克、安灼拉、弗伊和公白飞站在屋里,都戴着帽子,正准备上街,显得很匆忙。

    库费拉克对他说:

    “给拉马克将军送葬,你去不去?”

    他仿佛听库费拉克在讲中国话。

    他们走后不久,他也出门了。他一直留着2月3日那次事件沙威交给他的两支手枪,还上着子弹,这次出门揣在兜里。很难说他带上枪,心里有什么隐秘的打算。

    他在街上游荡了一整天,却不知身在何处,有时下雨也全然不觉;他进面包铺,花一苏钱买一根小长面包做晚餐,揣进兜里就忘了。他恍惚在塞纳河里洗了个澡,但是毫无印象了。有时,脑壳下面就像生了个火炉。马吕斯又面临这种时刻,他再也不抱什么希望,再也不惧怕什么了;从昨晚起,他就跨出了这一步。他心急火燎等待天黑,只有一个清晰的念头:九点钟同珂赛特见面。现在,他的整个前途就是最后这点欢乐了,此外一片黝黯。他走在最僻静的大马路上,不时恍若听见市区传来奇特的喧嚣,于是从冥想中探出头来,不禁说道:“莫不是打起来啦?”

    他按照答应珂赛特的话,在夜幕刚刚降临,九点钟准时到达普吕梅街,一走近铁栅门,就把一切置于脑后。已有四十八小时未同珂赛特见面,现在又要见到她,其他念头一概消失,只有一种闻所未闻的由衷的喜悦了。这几分钟恍若度过几个世纪,总有至高无上而又美不胜收的意味,每逢这种时刻,整个心灵就全投进去了。

    马吕斯挪开那根铁条,急忙钻进花园,珂赛特却不在她往常等他的地方。他穿过繁枝密草,走向台阶旁边的凹角,心想:“她在那儿等我呢。”那里也不见珂赛特。他举目望望,只见小楼的窗板全关上了。他在园中转了一圈,园子寂无一人。于是,他又回到楼前,因爱情简直发了狂,像醉了一般,又因痛苦和不安而惊慌失措,气急败坏,好似回家时候不当的主人那样,拼命敲窗板,敲了这扇敲那扇,敲了又敲,也不怕看见窗户打开,那个父亲探出阴沉的面孔问他:您要干什么?不过,比起他隐约看到的情景,这根本不算什么。他敲过之后,又高声呼叫珂赛特。“珂赛特!”他喊叫。“珂赛特!”他越喊越凶。可是没人答应。完了。园子里无人,房子里也无人。

    马吕斯失望的眼睛盯着这阴森的房子,觉得它跟坟墓一样黝黑和岑寂,而且更加空荡荡的。他看了看石凳,他曾坐在石凳上,在珂赛特身边度过多少美好的时辰。继而,他坐到台阶上,心中充满温情和决心,在思想深处为他的爱祝福,默默说道:既然珂赛特走了,他就只有一死。

    忽然,他听见有人喊他,喊声好像从街上穿过树木传来:

    “马吕斯先生!”

    他站起来,应了一声:

    “唉?”

    “马吕斯先生,您在那儿吗?”

    “在这儿。”

    “马吕斯先生,”那声音又说,“您那些朋友在麻厂街的街垒那儿等您呢。”

    马吕斯听那声音并不完全陌生,像是爱波妮那沙哑而粗鲁的声音。马吕斯跑向铁栅门,移开活动的铁条,脑袋钻出去,看见一个人跑开,像个小伙子,很快消失在夜色中。

    三 马伯夫先生

    冉阿让的钱袋,对马伯夫先生毫无助益。马伯夫先生严于律己近乎稚气,但十分可敬,他决不接受星辰的礼物,也绝不允许一颗星能铸造路易金币。他没有猜出,从天上掉下来的东西是来自伽弗洛什。他把钱袋送交本区派出所,当作失物让人认领。那钱袋还真的成了失物。不用说无人去认领,但也根本没有救济马伯夫先生。

    就这样,马伯夫先生还继续走下坡路。

    靛青的试验栽培,无论在他那奥斯特利茨园子还是植物园,都没有取得成效。上一年,他的女佣的工资还欠着,现在房租又欠了几个季度。《植物志》铜版当了十三个月,就被当铺拍卖,由锅匠买去当料做平底锅了。《植物志》还有不成册的印张,现在铜版没了,也就无法补印配齐了;那些插图和散页,只好当作废纸便宜处理给了旧书贩子。他毕生的著作,至此也就荡然无存了。他靠卖残册的钱生活,发现这点微薄的收入很快就枯竭了,便放弃了园子,任其荒芜了。从前,很久以前,他隔三差五还能吃上两个鸡蛋和一块牛肉,后来也放弃了,只吃面包和土豆。最后几件家具也卖掉了,接下来,床单被褥和衣服,凡有双份儿的,以及植物标本和版画,全都变卖了;不过,他还保留最宝贵的藏书,其中有一些珍本,诸如:1560年版的《圣经历史故事四行诗》[730],彼得·德·贝斯著的《圣经名词索引》[731],约翰·德·拉艾伊著的《玛格丽特的菊花》,并有赠给纳瓦尔王后的亲笔题词,德·维利埃—奥曼著的《论使臣的任务和尊严》[732],1644年版的《犹太诗选》,一本1657年版的提布卢斯的作品,并印有“威尼斯,马奴丘[733]出版”的著名文字,还有一本1644年在里昂印行的拉埃尔特的第欧根尼[734]作品,这个版本收录了13世纪梵蒂冈411号手抄本的著名异文,以及威尼斯393号和394号两种手抄本的著名异文,全由亨利·艾蒂安卓有成效地校阅过,书中还收录了用多利安方言写的所有段落,这只有在那不勒斯图书馆12世纪的有名手抄本上才能查到。马伯夫先生的房间从不生火,他日落就上床睡觉,以免点蜡烛。他似乎连邻居也没有了,发觉他出门时,人家总避开他。一个孩子受穷,能引起一个当母亲的同情;一个小伙子受穷,能引起一个年轻姑娘的同情;而一个老人受穷,却得不到任何人同情。这是各种穷困中最凄凉的境况。然而,马伯夫老爹并没有完全丧失孩子特有的宁静,他注视自己藏书的时候,眼睛就明亮快活起来,一欣赏第欧根尼的孤本,脸上就泛起笑容。他那镶玻璃的书柜,是他必不可少的物品之外保留下来的唯一家具。

    一天,普卢塔克大妈对他说:

    “没钱买东西做晚饭了。”

    她所说的晚饭,就是一个面包和四五个土豆。

    “赊账呢?”马伯夫先生答道。

    “您知道人家不肯赊给我。”

    于是,马伯夫先生打开书柜,就像一位父亲被迫要交出一个孩子去砍头,不知挑哪个好似的,他一本一本端详全部藏书,久久不决,最后狠心抄出一本,夹在腋下出去了。两小时之后回来,腋下的书不见了,他把三十苏硬币往桌上一放,说道:

    “拿去买东西做晚饭吧。”

    从这时候起,普卢塔克大妈看出,老人那张憨厚的脸罩上了阴影,宛如放下的面纱再也不掀起来了。

    第二天,第三天,每天都得重演一遍。马伯夫先生带一本书出去,带一枚银币回来。旧书商见他非卖书不可,就只出二十苏收购他当初花二十法郎买的书。有时,卖出又收购是同一个书商。一本接一本,整个书柜就倒腾空了。有时他咕哝道:“我可是八十岁的人了。”言下之意,仿佛要说他的时日会在他的藏书之前完结。他越来越忧伤了。不过,他也乐了一次。他带一本罗贝尔·艾蒂安[735]版的书出门,在马拉凯河滨路卖了三十五苏,又在河滩街花四十苏买了阿尔多[736]版的书回家。“我还欠五苏呢。”他兴高采烈地对普卢塔克大妈说。这天,他没有吃上饭。

    他是园艺学会的成员,有的会员了解他穷苦的境况。会长来看望,表示要把他的情况向农业和贸易大臣谈谈,而且言出必行。“怎么会这样!”大臣提高声音说道,“我认为应该!一位老学者!一位植物学家!一位与世无争的老人!应该帮帮他!”次日,马伯夫先生收到一份大臣邀他吃饭的请柬。他乐得发抖,拿请柬给普卢塔克大妈看,说道:“我们有救啦!”到了日子,他前往大臣府上。他发觉自己破布条似的领带、过分肥大的旧礼服、用鸡蛋清擦亮的皮鞋,叫那些听差见了十分诧异。没人跟他说话,连大臣也没有理睬他。将近晚上十点钟,他还一直等人家跟他说句话,忽听那位大臣夫人,令他敬而远之的一位袒胸露背的美妇问道:“那位老先生是什么人啊?”他半夜冒雨徒步回家。他为了乘马车去赴宴,卖掉了一本埃勒泽维尔[737]版的书。

    他已养成习惯,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总拿起拉埃尔特的第欧根尼著作看几页。他相当精通希腊文,能品味出他拥有的这个文本的妙处。现在,他再也没有别的乐趣了。就这样又过了几周。有一天,普卢塔克大妈忽然病倒。比没钱买面包更可悲的事,就是没钱抓药。一天傍晚,大夫开了一剂很贵的药。而且病情恶化了,需要找一名看护。马伯夫先生打开书柜,里面空空如也,最后一册书也拿走了,只剩下他那部拉埃尔特的第欧根尼著作。

    他把这个孤本夹在腋下出门了,这天是1832年6月4日,他去圣雅克门罗约尔书局的继承人那里,带回来一百法郎。他将一摞五法郎的银币往老用人的床头柜上一放,一言未发就回自己屋了。

    次日天刚亮,他就进园子里,坐到翻在地上的路石上,从绿篱上面可以望见,整整一上午,他坐在那里纹丝不动,额头低垂,眼睛失神地凝视着凋残的花坛。有时下一阵雨,老人似乎全然不觉。到了下午,巴黎市区爆发出异乎寻常的喧嚣,听来好像枪声和人众的呼噪。

    马伯夫老爹抬起头,瞧见一个园丁经过,便问道:

    “出什么事啦?”

    那园丁背了一把铁锹,以极为平静的口气答道:

    “暴动了。”

    “什么!暴动啦?”

    “对。两边干起来了。”

    “为什么要干起来呢?”

    “嗐!天晓得!”园丁说道。

    “是在哪一带?”马伯夫先生又问道。

    “在军火库那边。”

    马伯夫老爹回屋戴上帽子,又下意识地要抓本书夹在腋下,却没有找到,便说了一句:“哦!对了!”随即懵懵懂懂出门去了。

    第十卷 1832年6月5日

    一 问题的表象

    暴动包含什么呢?什么也没有,又什么都有。有一点点施放的电、猛然喷出的火焰、飘游的一种力、刮过的一阵风。这阵风遇到思考的头脑、幻想的神智、痛苦的灵魂、燃烧的激情、呼号的苦难,都一并席卷而走。

    去哪里?

    漫无目的。穿越政府,穿越法律,穿越他人的奢华和狂傲。

    激怒的信念、挫伤的热忱、激起的义愤、压抑的好斗本能、狂热的青年勇气、侠义的盲目性、好奇心、见异思迁的倾向、期待意外事件的心理,以及爱看新戏报,爱听剧院布景工哨子声的情趣;还有种种无名的恼恨积怨、种种失意、认为命运舛错的虚荣、种种苦恼、想入非非、危机四伏的野心、在崩摧中寻觅出路者;在最底层,还有泥炭,这种能燃烧的污泥,凡此种种,都是暴动的成分。

    最伟大的和最渺小的、在一切之外游荡并等待时机的人、居无定所的人、无业游民、街头流浪汉、夜晚睡在人家稀少的地段、只以寒云冷雾为屋顶的人、每天乞讨面包而不肯劳动的人、贫苦无告和身无长物的人、赤臂赤足者,这些都属于暴动。

    任何人在心中蠢蠢欲动,要起而反抗国家、生活或命运的某件事,都贴近暴动,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激动得开始发抖,感到自身被旋风卷起来。

    暴动是社会大气的一种龙卷风,它是在一定的气温条件下突然形成的,旋转着升腾奔驰,隆隆作响,无论碰到庞大的还是细弱的自然物、坚强的人还是意志薄弱的人、大树干还是小草茎,都要卷起来,一扫而光,摧毁,连根拔起,一齐带走。

    它卷走的人,它碰到的人,无不遭殃!它会让他们相互撞击而粉身碎骨。

    不知它把什么特殊的威力传给它抓住的人,让随便什么人充满力量去造时势。它把什么都变成投掷物,把砾石变成炮弹,把脚夫变成将军。

    如果相信阴谋政治的某些断言,从政权角度来说,发生一点暴动倒是好事。推论是:暴动只要推翻不了政府,就能巩固政权。暴动能考验军队,凝聚资产阶级,拉动警察的肌肉,检视社会构架的坚固程度。这是一种体操锻炼,几乎是一种清洁运动。政权经过暴动,就像人体经过按摩一样,会更加健康。

    每件事都有一种自诩“通情达理”的理论;费兰特反对阿尔赛斯特[738];在真理和谬误之间进行调解;解释,训诫,打折扣还显示点高姿态,因为混杂了谴责和谅解,就自以为十分高明,往往是不折不扣的迂腐之见。标榜不偏不倚的任何政治学派,都是从这里派生的。在冷水和热水之间,还有温水党派。这种学派貌似精深,实则浅薄,只剖析后果,不追究起因,站在半科学的高度,一味斥责广场上的骚乱。据这种学派称:“暴动给1830年的事件添乱,削减了几分这一伟大事件的纯洁性。七月革命是民众的一阵好风,刮过之后,天空骤然晴朗。然而,暴动又使天空阴云密布,这场一致拥护的革命本来十分出色,结果在争吵中大为减色了。七月革命同任何急促的进步一样,筋骨多处受了内伤,一经暴动触碰就疼痛难忍了。人们可以说:‘噢!这处断裂了。’七月革命之后,人们只感到解放了。暴动之后,人们则感到灾难。

    “每逢暴动,店铺就关门,资金就减少,证券交易就萧条,生意就中止,企业就停顿,结果纷纷破产,现金短缺,私人财产受到威胁,国家信贷动摇了,工业生产紊乱,资本紧缩,工资降低,各地人心惶惶,殃及每一座城市。这样,全国就危机四伏。有人计算过,暴动每一天,法国损耗两千万,第二天四千万,第三天六千万。持续三天的暴动,就损失一亿两千万,也就是说,仅从财政后果来看,就等于一场大灾难,即洪水泛滥,或者吃一次大败仗,一支拥有六十艘战舰的舰队被歼灭。

    “当然,从历史角度而言,暴动自有它的美;论场面宏伟和悲壮,石垒战并不逊于丛林战;一种有森林的灵魂,另一种有城市的心灵;一种有约翰·朱安,另一种有贞德。暴动将巴黎性格的最突出特质:慷慨、忠勇、乐观和豪放,映得通红,显得十分壮观,照见表明勇敢是智慧的一部分的大学生、毫不动摇的国民卫队、店铺商贩的野营、流浪儿的堡垒、藐视死亡的行人。学校和宪兵团相冲突。双方的战士之间,归根结底只有年龄的差异;他们是同一种类,全是坚忍不拔的人,二十岁为理想而牺牲,四十岁则为家庭而死。在内战中,军队总是愁眉不展,以谨慎克制对付英勇果敢。暴动既显示了民众的大无畏精神,也训练了中产阶级的勇气。

    “这固然不错。可是,这一切就值得流血吗?岂止流血,前途也暗淡了,进步受到损害,最善良的人惴惴不安,正直的自由派失望了,外国专制主义看到革命自我伤害便幸灾乐祸,而1830年的战败者又神气起来,说什么:‘我们早就有言在先!’还有,巴黎也许扩大了,但是法国肯定缩小了。还有,干脆把话说透,自由变得疯狂,维护秩序的力量则变得野蛮凶残,往往大肆屠杀,虽然战胜了自由,却也染上了不光彩的血污。总而言之,暴动总是祸国殃民。”

    那些近乎明智的人士这样讲,而中产阶级,那些近乎民众的人,也乐得吃这颗定心丸。

    至于我们,我们要摈弃“暴动”一词:这个词意思太宽泛,使用也太随便。我们要区分一场民众运动和另一场民众运动。且不说一次暴动的耗费是否超过一场战役。首先要问一问:为什么要打仗?这里就提出了战争的问题。战争这种祸患,难道就比暴动这种灾难轻吗?7月14日革命,即使耗费一亿两千万,那又怎么样呢?让菲力浦五世[739]在西班牙登基,法国耗资二十亿。即使代价一样,我们也宁愿用在7月14日上。况且,我们也排除这些数字:数字貌似论据,其实只是空话。既然是一次暴动,那么我们就剖析暴动本身。上述这套空论式的异议,也只谈及后果,而我们却要追究起因。

    我们阐明如下。

    二 问题的实质

    有暴动,还有起义,这是两种愤怒:一种不当,另一种正当。唯一建立在公正上的民主政体,有时也会发生一小撮人篡权的情况,于是全体起而攻之,要讨回权利,必要时还拿起武器。凡是属于集体主权的问题,全体对部分的战争是起义,部分对全体的进攻是暴乱;要看土伊勒里宫容纳的是国王还是国民公会,才能决定对它的进攻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同一门瞄准人众的大炮,在8月10日[740]是错的,在葡月14日[741]则是对的。表象类似,本质不同;瑞士雇佣军保卫错误的东西,波拿巴则保卫正确的东西。全体在自由和主权的情况下决定的一切,不能由街头暴乱来改变。纯属文明的事物也是如此;民众的本能,昨天清醒,明天又可能混乱。同样的愤怒,反对特雷就是正当的,反对杜尔哥[742]就是荒谬的。破坏机器,抢劫仓库,拆毁铁路,捣毁船坞,聚众闹事,不公正地对待进步的人民,学生杀害拉缪[743],有人用石头将卢梭赶出瑞士[744],这些行为就是暴乱。以色列反对摩西,雅典反对福基翁[745],罗马反对西庇阿[746],巴黎反对巴士底狱,这些都是起义。士兵反对亚历山大,海员反对哥伦布,都是同样的反抗,大逆不道的反抗。为什么呢?因为亚历山大用剑为亚洲所做的事,正是哥伦布用指南针为美洲所做的事;亚历山大同哥伦布一样,发现了一个世界。将一个世界赠送给人类文明,这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了光明,因此任何抗拒都是犯罪。有时,人民就曲解对自我的忠诚。群众背叛人民。例如:私盐贩子不惜流血长期抗争,为正当利益长期反抗,可是到了关键时候,到了得救的日子,即人民胜利的时刻,他们却投靠王室,转变为朱安党,从反抗王室的起义转为拥护王室的暴动,这岂非咄咄怪事!愚昧无知的可悲杰作!私盐贩子逃脱了王朝的绞刑架,脖领上还套着一段绳索,就戴上白徽章。“打倒盐税局”的口号却生出“国王万岁”的口号。圣巴泰勒米节惨案的杀手、九月惨案的凶手、阿维尼翁惨案的刽子手;杀害科利尼的凶手、杀害德·朗巴勒夫人的凶手、杀害勃吕讷的凶手[747];米克莱[748]、绿徽章[749]、辫子兵[750]、热愚帮[751]、袖章骑士[752],这些全是暴乱。旺岱是天主教的一次大暴乱。

    人权行动的声响可以辨识,并不一定总是发自骚乱群众的颤抖;有疯狂的愤怒,有破裂的铜钟;不见得警钟都能发出青铜之音。狂热和无知的骚动,绝非进步的震荡。“起来”,这没错,但是要为了成长壮大。指给我看看你要走的方向。只有向前才算起义。任何别种“起来”都不好。凡是猛然倒退就是暴乱;倒退,就是反对人类的一种暴行。起义就是真理的震怒。起义掀起的马路石块,迸发出人权的火花。这些路石只给暴乱留下烂泥。丹东反对路易十六是起义;埃贝尔反对丹东则是暴乱。

    由此可见,正如拉法耶特所讲的,在一定条件下,如果说起义可能是最神圣的义务,那么暴动就可能是滔天大罪。

    热量的程度也有差异:起义往往是火山,暴动往往是草火。

    我们说过,反抗有时出现在政权内部。波利尼亚克是暴乱者;卡米尔·德穆兰是治理者。

    有时,起义即起死回生。

    一切问题由全民公决,这完全是现代方式;在此之前四千年的历史,充满了人权遭践踏、人民受苦难的事实,每个时期都附有可行的抗议。在专制君主统治时期,没有起义,却有尤维纳利斯[753]。

    “愤怒”[754]接替了格拉库斯[755]兄弟。

    在专制君主统治下,有发往赛伊尼的流放者[756],也有写《编年史》的人物[757]。

    且不说帕特莫斯的那个巨大的流放者[758],他也同样,以理想世界的名义,强烈抗议现实世界,将幻觉化为一种惊天动地的讽刺,将世界末日的烈焰反光投向罗马—尼尼微、罗马—巴比伦、罗马—塞多姆[759]。

    约翰站在岩石上,犹如斯芬克司蹲在基座上;世人可能不理解他:他是犹太人,用的是希伯来文;然而,撰写《编年史》的是拉丁人,说得准确些,他是罗马人。

    尼禄之流的暴君统治一片黑暗,就应当用同样的色调描绘出来。单凭刻刀雕刻出来,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必须为之上色,将凝练犀利的散文倾入刻痕里。

    独裁者有助于思想家的思索。受束缚的言论别具一种威力。君主强迫民众缄默的时候,作家就两倍三倍地加强自己的文笔。一种神秘的丰满,从这种缄默中产生出来,在思想中过滤,并凝固成为青铜体。历史上的高压政策,在历史学家身上压制出精确性。某一名作如花岗岩一般坚硬,无非是暴君重压的结果。

    在暴政统治下,作家被迫缩小范围,从而也就增聚了力量。西塞罗的和谐复合句,在威勒斯案件[760]上勉强够用,用在卡利古拉身上就会显得迟钝了。语句紧缩,就增加了打击力度。塔西陀收缩着手臂思考。

    一颗伟大心灵的正直,在正义和真理上高度凝结,具有雷霆万钧之力。

    顺便说一句,要知道在历史上,塔西陀和恺撒并没有同世遇合。给塔西陀保留了提比略之类的皇帝。恺撒和塔西陀是相继出世的两位人杰,仿佛避免相遇,这是掌握岁月舞台上下场的主宰的神秘安排。恺撒是伟人,塔西陀也是伟人;上帝不让这两个伟人相互撞击。伸张正义的审判官若是抨击恺撒,就可能做得过火,有失公正。上帝不愿意如此。非洲和西班牙的伟大战争、消灭奇里乞亚[761]海盗的行动、将文明带给高卢、布列塔尼和日耳曼的功绩,这一系列的光荣遮蔽了鲁比科内河事件[762]。这其中显示一种微妙的天公地道,不忍放手让铁面无私的历史学家去评说杰出的侵略者,让塔西陀饶过恺撒,向这位天才提供减轻罪过的情节。

    当然,即使由天才的独裁者统治,专制主义依然是专制主义。在杰出的专制者统治下,也有腐化问题;不过,在寡廉鲜耻的专制者统治下,这种精神瘟疫就更加丑恶了。在这些朝代,毫不掩饰无耻的行径;而由塔西陀和尤维纳利斯这类创制典型事例的人,鞭挞这种无可辩驳的卑鄙无耻,对人类则更有裨益。

    罗马在维特利乌斯[763]统治时期,比在苏拉[764]统治时期感觉还要糟。在克劳狄[765]和多米蒂阿努斯[766]统治时期,卑鄙下流变成畸形,同暴君的丑恶相得益彰。奴隶的卑劣是专制者一手造成的;散发臭气的这些腐烂心灵,正是主子的写照;政权污浊,心胸狭窄,天良平庸,灵魂恶臭;卡拉卡拉[767]朝代如此,康茂德[768]朝代如此,埃拉加巴卢斯[769]朝代也如此;然而在恺撒朝代,罗马元老院中只散发出鹰巢所特有的粪味。

    于是,塔西陀和尤维纳利斯这类人物出世了,尽管表面看来迟了些;到了昭然若揭的时刻,宣教者才出现。

    不过,尤维纳利斯和塔西陀,跟圣经时代的以赛亚和中世纪的但丁一样,都还是个人行为;而暴动和起义,则是群体行为,有时错误,有时正确。

    一般情况下,暴动的缘起是一种物质因素,而起义总是一种精神现象。暴动,就是马萨尼埃洛[770],而起义则是斯巴达克思。起义接近头脑,而暴动靠近肠胃。肚子发火了;当然,并不是每次肚子都错了。在饥饿问题上,暴动,例如比藏赛[771]那次,出发点正确,令人同情也符合正义,但仍旧还是暴动。为什么呢?因为实质有理,而形式错误。虽然有理,但是野蛮凶残;虽然强大,但是胡作非为,如同一头失明的大象横冲直撞,一路留下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尸体,让安分的百姓和无辜的人死于非命,还不知道为什么。为民求食,目的很好,而滥杀无辜,方式极糟。

    凡是拿起武器的抗议行动,即使完全正当,即使像8月10日那样,像7月14日那样,起初都难免有些混乱。在正当权利显示出来之前,总是波涛汹涌,泥沙泛起。起义的初期是暴动,正如江河的源头是激流。暴动通常要流入革命这片海洋。然而有时,起义由绝对纯洁的理想白雪构成,俯临精神天际、正义、明智、理性和人权,从高山出发,水如明镜映现蓝天,从岩石倾泻到岩石,流经越远越壮阔,汇集百川,形成气势磅礴的壮观景象,不料忽又注入资产阶级的泥潭,如同莱茵河流入沼泽。

    这一切已成过去,未来当是另一番景象。全民公决的高妙之处,就是能从原则上消除暴动,又把投票权给了起义,从而解除了起义的武装。这样,战争就化解了,既没有街垒战,也没有边境战争了,这就是必然的进步。不管今天情况如何,明天就是和平。

    而且,起义在什么方面与暴动不同,地道的资产者不大了解这种细微差异。在他们看来,全是叛乱,不折不扣地犯上作乱,是豢养的狗起而反抗,要咬主人,因此必须惩罚,锁起来关进窝里,任其狂吠和嚎叫,直到有一天,狗的脑袋突然大起来,在昏暗中隐约变成了狮子头。

    于是,资产者高呼:人民万岁!

    明确了这一点,那么,对历史而言,1832年6月运动,究竟是一场暴动呢?还是一场起义呢?

    这是一场起义。

    从这可怕事件的场面来看,我们很可能说这是暴动,但仅仅为了指明表面现象,而我们始终区分暴动形式和起义实质。

    1832年这场运动爆发得迅疾,止息得凄惨,显得极其伟大,就连认为这无非是一场暴动的人,也不能不以尊敬的口气谈论。在他们看来,这相当于1830年的余波,说什么激发起来的想象力,一日工夫不可能平静下来。一场革命不可能陡直切断,总要拖一段波动,直至平复状态,譬如高山逐渐趋缓而接平原。有阿尔卑斯山脉,则必有汝拉山脉;有比利牛斯山脉,则必有阿斯图里亚斯山。

    近代史上这场激动人心的危机,巴黎人称为“暴动时期”留在记忆里,在本世纪历次暴风雨的时日中,这肯定是最有特色的一段。

    最后再讲几句,就进入情节了。

    我们要讲述的事情,属于这种富有戏剧性的活生生的现实,但因时间和空间有限,往往被历史学家所忽略。然而,我们却要着重介绍,这恰恰是生活,是人的悸动和震颤。我们似乎讲过,小事情,可以说是大事件的枝叶,逐渐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而这类小事,在所谓暴动时期数不胜数。司法进行了调查,但是出于另种原因,而不是为了历史,没有全部披露,也许没有查到底。有些特殊情况公布了,已为人所共知,但是还有些事情根本无人知晓,还有些事实,经历者不是遗忘,就是故去了,我们要揭示出来。这些壮丽场面的角色,大多数已经下世了;而且事后第二天,他们就沉默了;不过,我们要讲述的情况,可以说都是我们亲眼所见。有些名字变了变,因为历史旨在讲述,而非告发,但我们描绘的是真事。囿于本书的条件,我们只能指明1832年6月5日和6日的一个侧面、一段插曲,当然是鲜为人知的。我们掀起黝黯的幕布,力图让读者瞥见这场可怕的社会风波的真相。

    三 一次葬礼:再生之机

    1832年春季,霍乱肆虐了三个月,人们的思想变得冰冷,躁动的情绪也平静下来,一片说不出来的死气沉沉。尽管如此,巴黎早就孕育着一场大动荡。我们说过,这座大都市好似一门大炮,即已上好炮弹,只需落下一点火星,炮弹就会发射出去。1832年6月份,这颗火星,就是拉马克将军[772]之死。

    拉马克是个有名望有作为的人物。在帝国时期和王朝复辟时期,他相继表现出两个时期所需要的英勇:战场上的英勇和讲坛上的英勇。当年他在战场上骁勇无敌,后来在讲坛上也辩才无双,让人感到他的谈锋是把利剑。他同前任伏瓦[773]一样,先是高举令旗,后又高举自由的旗帜,因为能抓住未来的契机而受人民爱戴,又因为效忠过皇帝而受民众爱戴。他同杰拉尔和德鲁埃两位伯爵一样,是拿破仑“心中”[774]的元帅。1815年的条约,就仿佛冒犯了他本人,气得他火冒三丈。他同威灵顿不共戴天,这种切齿的仇恨深得民心;而且,十七年来,他几乎不关心发生什么事件,始终威严地保持滑铁卢战役的那副忧伤神态。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在弥留之际,他还紧紧抱着百日军官们赠给他的那把剑。拿破仑临终的话是:“军队”;拉马克临终的话则是:“祖国”。

    他的死原在意料之中,但是人民怕他死,认为是一大损失,而政府也怕他死,认为是一次危机。他的去世令人悲痛。如同一切悲伤的事,这次悲痛就可能转化为反抗。而且果然出现了这种情况。

    确定6月5日安葬拉马克,在头天夜里和这天早晨,灵车要经过的圣安托万城郊区就呈现一副凶相。这里纵横交错的街巷人声沸腾。大家有什么拿什么,武装起来。有些细木工把刨床的铁夹取下,“好用来砸门”。其中一个人弄了一个鞋匠的铁钩,砸掉钩子,磨尖铁柄,做成了一把匕首。另一个人“攻击”心切,一连三天穿着衣服睡觉。一个同行问一个叫龙比埃的木匠:“你去哪儿?”“真的!我还没有武器呢。”“那怎么办?”“我去工地拿我的卡钳。”“干什么用呢?”“不知道。”龙比埃答道。一个叫雅克林的送货员看见工人经过,就招呼一声:“喂,过来一下!”他花几苏请人家喝酒,又问道:“你有活干吗?”“没有。”“那你就去菲勒皮埃尔家,在蒙特伊城关和夏龙城关之间。到那儿能找着活干。”在菲勒皮埃尔家能找到子弹和武器。有些知名的头头在“赶驿站”,就是挨家奔走,召集他们的人员。在王位城关附近的巴泰勒米酒吧,在卡佩勒馆、小帽子馆,喝酒的人相互攀谈,表情都非常严肃。只听他们说道:“你的手枪在哪儿呢?”“掖在外衣里面。你的呢?”“掖在衬衣里面。”在横街,罗兰作坊前面,焚屋的院子里,还有在贝尼埃工具厂前面,一伙伙人在窃窃私议。可以注意到,一个叫马伏的人最激烈,他在一个车间干活从来超不过一周,准被老板打发走,“因为每天都得跟他争吵”。第二天,马伏在梅尼蒙当街被杀害了。马伏的助手卜雷托,也在斗争中丧命。有人问:“你的目的是什么?”他就回答:“起义。”一群工人聚集在贝尔西街角,等待一个名叫勒马兰的人,即派到圣马尔索城关的革命委员。他们几乎公开对口令。

    且说6月5日这天,时而下雨,时而出太阳,拉马克将军的出殡队列穿行巴黎,动用了正规的军队仪仗队,并为预防不测而增加了一点兵力。护送灵柩的有两个营官兵,军鼓都披着黑纱,枪口朝下背着枪;还有挎着战刀的一万名国民卫队队员,以及国民卫队的炮队。灵车由一队青年拉着行进,残废军人的军官手持月桂树枝,紧紧跟在后面。随后便是浩浩荡荡的群众队伍,乱纷纷,闹哄哄,一个个神态怪异,有人民之友社成员、法学院和医学院的学生,还有各国的流亡者,打着西班牙、意大利、德国、波兰等国旗帜,还打着横条三色旗,以及五花八门的旗号,孩子们挥动着青树枝。石匠和木匠这时候也罢了工,有些人头戴纸帽,一看便知是印刷工人,他们三三两两,边走边叫喊,几乎每个人都挥舞着棍棒,有几个人还挥舞着战刀,队伍时而混乱,时而成行,没有秩序,但是却万众一心。一伙伙人自行挑选出头头;一个公然别着两把手枪的男子,仿佛在检阅其他人,而队列在他面前都自动闪避。在大马路的横街,只见树上,阳台上,窗口,屋顶上人头攒动,有男人、妇女和儿童,他们眼里充满不安的神色。武装起来的群众走过,惊恐不安的群众观望。

    政府也密切注视,而且手按着剑柄注视着。人们望得见路易十五广场那边,有四队骑兵,军号手在排头,个个挎着装满的弹盒,长短枪子弹上了膛,跨马立鞍,只待一声令下就进发;拉丁区和植物园那边,还有保安警察,布置在每条街上;酒市场那里有一队龙骑兵,第十二轻骑团半数守在河滩广场,半数守在巴士底广场,第六龙骑兵团布置在切莱斯廷河滨路,卢浮宫院内也驻满炮队。其余部队在军营里待命,这还不算巴黎周围布防的各团队。政府心惊胆战,在市内掌握两万四千军队,城郊掌握三万军队,将这些兵力悬在气势汹汹的群众头上。

    送葬队伍中流传各种消息。有人谈论正统派的阴谋诡计;有人谈论赖希施泰特公爵[775],正当群众指望他重振帝国大业的时刻,上帝却要夺去他的性命。一个没有暴露身份的人物宣布,到了预定时间,两个被争取过来的工头,要向人民打开一个兵工厂的大门。大多数参加者没有戴帽子的额头上,最突出的表情是略显疲惫的激动。群众激动万分,但又正义凛然;当然也能看到队列里混着几张十足歹徒的嘴脸,他们口出秽言:去抢啊!有时搅动沼泽底,水中就升起云状的浑汤;这种现象,对“干练的”警察来说毫不陌生。

    送葬队列从灵堂出发,以缓慢而激动的步伐,沿着大马路一直走到巴士底广场。天上不时落一阵雨,但是群众毫不在意。接连发生好几次意外事件:灵柩围着旺多姆纪念柱绕一周时,有人望见费茨—詹姆斯公爵[776]头戴帽子,站在阳台上,便向他投石块;一只高卢雄鸡[777]被人从一面民间旗帜上拔下来,扔到泥坑里;在圣马尔丹门,一名宪兵被人用剑刺伤;第十二轻骑团的一名军官高声说道:“我是共和派”;综合工艺学院学生冲破禁令[778],突然出现,引起一阵阵高呼:综合工艺学院万岁!共和国万岁!这些都是送葬途中的插曲。看热闹的人群气势汹汹,拉成长长的队伍,从圣安托万城郊大街下坡,到巴士底广场同送葬队伍汇合,一时群情激昂,开始沸腾起来了。

    只听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瞧见了吧,那个留红山羊胡子的人,就是他下令什么时候开枪。”后来在另一次暴动,即格尼赛事件[779]中,那个红山羊胡子似乎又执行同样任务。

    灵车过了巴士底广场,沿着运河走一段,过了小桥,到达奥斯特利茨桥头空场,便停下来了。此刻若是鸟瞰,这一群众场面真像一颗彗星,头在桥头空场,长长的尾巴沿着布尔东河滨路扩展,覆盖巴士底广场,再由大马路一直拖到圣马尔丹门。灵柩围了一圈人。乱哄哄的场面静下来。拉法耶特致悼词,向拉马克告别。这是感人而庄严的时刻,每个人都脱下帽子,每颗心都怦怦跳动。忽然,人群中出现一个黑衣骑马人,手中举着一面红旗,有人说是长矛挑着一顶红帽子。拉法耶特转过头去。艾克塞尔曼[780]离开送葬队列。

    那面红旗掀起一阵风暴,旋即消失。从布尔东大马路到奥斯特利茨桥,人声鼎沸,犹如汹涌的浪涛。两声喊叫异常洪亮:“拉马克去先贤祠!拉法耶特去市政厅!”在群众的喝彩声中,一伙青年拉起拉马克的灵车,上了奥斯特利茨桥,另一伙青年将拉法耶特扶上一辆公共马车,牵着沿莫尔朗河滨路驶去。

    在围住欢呼拉法耶特的人群中,有人发现一个德国人,就指给大家看;那人叫路德维格·斯尼德尔,参加过1776年战争,在华盛顿麾下在特伦顿打过仗,还在拉法耶特麾下在布兰迪万[781]打过仗,后来一直活到一百岁。

    这时,守在河左岸的保安警察马队动起来,堵住桥头通道,右岸的龙骑兵也开出切莱斯廷,沿着莫尔朗河滨路布列。人群牵着拉法耶特乘坐的马车,拐上河滨路时,忽然发现那些骑兵,就连声喊道:“龙骑兵!龙骑兵!”龙骑兵默默地缓步前进,脸色阴沉地等待着,但是手枪还装在皮套里,马刀还插在鞘中,短枪托还由马鞍上的皮套托着。

    距小桥有二百步远时,他们勒马停下。拉法耶特乘坐的马车迎头朝他们驶去。龙骑兵队列分开,让过马车又合拢来。这时,龙骑兵和群众遭遇了。妇女们都惊慌逃散。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发生了什么事?谁也说不清楚。这是两片乌云相交混的阴暗时刻。有人叙述说,听到武器库那边吹起了冲锋号,还有人叙述说,有个孩子用匕首刺了一名龙骑兵。事实上是突然开了三枪:第一枪打死了骑兵上尉绍莱,第二枪打死孔特卡普街上一个正关窗户的聋老太婆,第三枪擦破了一名军官的肩章。有个女人喊了一声:“动手太早啦!”形势陡变,只见莫尔朗河滨路对面,一队留在兵营的龙骑兵冲出来,挥动马刀,横扫巴松石街和布尔东大马路。

    至此,风暴骤起,势态已成定局了。投掷的石块如雨点一般,枪声大作,许多人冲到河岸下面,跨过如今已填塞的一条小河汊,上了卢维埃岛[782]的工地。这个现成的巨大堡垒,立即布满了战士,他们有的拔木桩,有的打手枪,霎时间一条街垒就起来了。被赶回的青年拖着灵车,又跑步过了奥斯特利茨桥,向保安警察冲去;骑警赶来,龙骑兵挥舞马刀。人群四处逃散,巴黎四面八方响起战争的喧嚣,人人高喊:拿起武器!众人奔突,跌跌撞撞,逃跑的逃跑,抵抗的抵抗。愤怒煽起暴动,如同火借风势。

    四 沸腾的场面历历在目

    世上的奇事,莫过于一场暴动的初发。四面八方一齐发难。早有预见吗?不错。早有准备吗?不对。从哪儿爆发的?街道。从哪儿降临的?自天而降。在此处,起义具有密谋性质,在另一处又是自发的。随便一个人把握住群众的潮流,就可以随意引导。乍一开始,大家惊恐万状,又异常兴奋。先是喧闹鼓噪,店铺关门,摆摊的商贩纷纷撤离;继而零星几声枪响,有人逃跑,枪托砸大门咚咚山响,宅院里传出女用人的笑声和话语:“这回可有热闹看啦!”

    不过一刻钟的工夫,在巴黎多少地点,几乎同时发生这种情况。

    布列塔尼会圣十字街,二十来名留胡子蓄长发的青年,走进一家咖啡馆,不大工夫又出来,打了一面横条三色旗,旗上系条黑纱,三个拿着武器的人领头:一个手持马刀,一个端着步枪,第三个扛着长矛。

    在诺南提埃街,有一个中产阶级模样的人穿戴相当体面,腆着肚子,嗓音洪亮,已经秃了顶,留着黑胡子,髭须硬硬地翘起,他就公然向过路人散发子弹。

    在圣彼得—蒙马特街,一伙赤臂的汉子扯着一面黑旗行走,旗上写了几个白字:“共和或死亡”。在守斋者街、钟面街、骄山街、芒达街,都出现一伙伙人,挥动旗帜,只见上面写着带数字的“分部”。其中有一面旗帜,红蓝两色之间,夹着一条窄得几乎瞧不出来的白色。

    在圣马尔丹大街,一个武器工厂遭抢劫,还有三家武器店被抢:一家在美堡街,第二家在米歇尔伯爵街,第三家在神庙街。群众上千只手,几分钟的工夫,就抢走了二百三十支步枪,几乎全是双响的,还抢走了六十四把马刀、八十三支手枪。为了武装更多的人,就一人拿步枪,卸下刺刀给另一个人。

    在河滩广场路对面,一些拿短枪的青年到妇女家中去射击,其中一人还有一支转轮短枪。他们拉门铃,进人家里上子弹。经历这种事的一名妇女叙述说:“原先我不知道子弹是什么东西,还是我丈夫告诉我的。”

    在圣母升天会老修女街,一帮人冲进一家古玩店,抄走了土耳其弯刀和武器。

    一个泥瓦匠被枪打死,尸体就躺在珍珠街头。

    继而,右岸、左岸、河滨路、大马路、拉丁区、菜市场街区,一群群人气喘吁吁,有工人、大学生、居民,他们念公告,高喊:“拿起武器!”打碎路灯,给拉车的马卸套,翻起铺路的石块,砸开人家的大门,拔起树木,搜索地窖,滚动着推出酒桶,堆起石块、碎石子、家具、木板,造起一道道街垒。

    人们强迫有产阶级帮忙。他们闯进住户,要主妇把外出的丈夫的刀枪交出来,并用白垩粉在门扇写上:“武器已交出。”有的人拿了刀枪,还在收条上“签了名”,并交代一句:“派人明天去市府领取。”街头单独执勤的岗哨、前往市府的国民卫队队员,全被解除了武装。军官的肩章也被扯掉。在圣尼古拉公墓街,一名国民卫队军官,被一群挥舞棍棒和花剑的人追得走投无路,好不容易才躲进一户人家,直到天黑才换了装溜走。

    在圣雅克街区,一群群大学生从公寓出来,沿着圣雅散特街上坡去进步咖啡馆,或者沿马图林街下坡去七球台咖啡馆。有些青年在那里,站在门前的石桩上分发武器。有人赶到特朗斯诺南街的工地,抢走材料去建街垒。只有一处居民抵制,在圣阿乌瓦伊街和西蒙—勒弗朗街的拐角,他们动手拆除了街垒。只有一处起义者退却了,他们在神庙街同国民卫队的一个支队交火后,便丢下刚开始构筑的街垒,沿着制绳场街逃跑了。那个支队在街垒里拾得一面红旗、一盒步枪子弹和三百发手枪子弹。国民卫队将红旗撕成条条,挑在他们的刺刀尖上。

    我们在这里从容逐个叙述的事件,当年却是在一片喧嚣沸腾声中,在城中各处同时爆发的,犹如一大阵滚雷声中无数道闪电。

    不到一小时,仅在菜市场街区,就有二十七道街垒拔地而起。位于中心的那栋五十号楼房,正是雅纳[783]和一百零六名战友的堡垒,一侧有圣梅里街街垒,另一侧有摩布埃街街垒,从而控制三条街:阿尔西斯街、圣马尔丹街,以及正对面的欧伯里屠户街。两道折尺形的街垒,一道从骄山街折向大丐帮街,另一道从乔弗鲁瓦—朗日万街折向圣阿乌瓦伊街。这还不算巴黎其他二十个区,沼泽区、圣日内维埃芙山的无数街垒;梅尼蒙当街街垒上,有一扇卸下来的大门;在天主医院小桥附近那道街垒,是由卸了套并掀翻的苏格兰大车等构筑的,离警察总署才三百步。

    在乡村乐师街街垒那里,有一个穿戴体面的男子在向工人发钱。在格雷内塔街街垒,来了一个骑马的人,他将一卷东西,好像是一卷钱币,交给街垒头领模样的人,说道:“喏,拿去花吧,买葡萄酒什么的。”一个没有扎领带的金发青年,从一个街垒到另一个街垒传达口令。另一个青年手提马刀,头戴警察蓝帽,正在分派岗哨。街垒里侧的酒馆和门房,全改为警卫室。此外,暴动的举措,完全符合最高明的军事战术。选择的街道令人赞叹,又狭窄又不平整,曲里拐弯,斗折蛇行;尤其菜市场周围,街巷如网,比一片森林还要错综复杂。在圣阿乌瓦伊街区领导起义的,据说是人民之友社。一个人在蓬索街遇难,从他身上搜出一张巴黎地图。

    暴动的真正领导者,是弥漫空间一种莫名的狂热情绪。这次起义突如其来,一只手筑起街垒,另一只手占领了驻军的几乎全部据点。起义群众就像燃烧的一条火药长蛇,迅速蔓延,不到三小时,在右岸就侵占了武器库、王宫广场区政府、整个沼泽区、波潘库尔兵工厂、加利奥特厂、水塔、菜市场左近的所有街道;在左岸侵占了老军营、圣佩拉吉、摩贝尔广场、双磨坊火药库和全部城关。到了傍晚五点钟,他们又控制了巴士底、内衣和床上用品商业区、白外衣商业区;他们的侦察员摸到了胜利广场,威胁到法兰西银行、小神父兵营、驿站旅馆。巴黎三分之一的区域属于暴动者。

    每一处斗争规模都很大:解除军人武装,搜查住宅,火速夺取武器商店,总之,投掷石块开始的战斗,必然用刀枪继续下去。

    将近傍晚六点钟,鲑鱼巷变为战场。暴动者占一端,军队占另一端。双方从一扇铁栅门向另一扇铁栅门射击。一个观察者,梦幻者,即本书的作者,曾靠近火山观看,恰巧落入那条小巷,受到两面火力的夹击,只有间隔店铺的那种鼓起的半圆柱可避子弹,他在那尴尬的境地待了半小时左右。

    这期间,国民卫队队员听到集合鼓声,都急忙换上制服,拿起武器,宪兵队从区公所出动,步兵团队也出了兵营。在船锚巷对面,一名军鼓手挨了一匕首。另一名军鼓手在圣拉扎尔谷仓街被干掉。在米歇尔伯爵街,接连倒下三名军官。好几名市府卫队士兵,走到伦巴第人街被打伤,又赶紧退回去。

    在巴塔夫死巷前,国民卫队的一个小分队发现一面红旗,旗上写着“共和革命第127号”的字样。这果真是一场革命吗?

    这次起义将巴黎中心区变成内部错综复杂、迂回曲折的巨大堡垒。

    那儿就是核心,那儿显然就是问题的症结。其余地方只不过是小冲突。表明那里决定全面的,正是那里还没有开始战斗。

    有几团军队士兵情绪不稳,这就给这场危机增添几分令人心惊胆战的晦暗。他们还记得1830年7月,民众多么热烈欢呼五十三团保持中立。两个久经大战考验的英勇无畏的人,德·洛博元帅和比若将军,一主一副,指挥各部军队。由几营兵力组成的巡逻大队,在国民卫队几个连的护卫下,由一名挎着绶带的警官开路,前往起义地带的街道侦察。起义者这方面,也在十字街头的拐角布置了前哨,还大胆地往街垒外面派遣巡逻队。两边营垒相互审视观望。政府方面,手中掌握军队,但还在犹豫。天快黑了,只听圣梅里教堂开始敲警钟了。当时的国防大臣苏尔元帅,曾经参加过奥斯特利茨战役,他阴沉着脸注视这局面。

    这些老水兵只习惯正规布军作战,他们的方法和指导只有战术这一打仗的指南针,现在面对所谓众怒的这种万顷浪涛,就完全不知所措了。革命的风向无法掌握。

    郊区的国民卫队匆忙赶来,一片混乱。第十二轻骑兵团一个营从圣德尼快马赶到,第十四团队也从弯道赶来;一门门大炮则从万森炮台拉下来。

    土伊勒里宫却一片孤寂。路易—菲力浦处之泰然。

    五 巴黎的古怪

    我们说过,两年以来,巴黎不止一次见识过起义。在一场暴动期间,一般来说,除了起事的街区,巴黎外观总是平静得出奇。无论出现什么情况,巴黎总能很快适应——无非是一次暴动——巴黎百业繁忙,哪有工夫为这点小事分神。唯独这类大都市,才能呈现这种景象。唯独这类巨大的城池,才能同时容下内战和莫名其妙的宁静。每次爆发起义,每当听见军鼓声、集合令和总动员令,店铺老板通常总说一声:

    “圣马尔丹街好像又闹起来了。”

    或者说:

    “圣安托万城郊那边。”

    他还往往漫不经心地补充一句:

    “反正那一带吧。”

    过了一阵,又清晰传来密集的枪声,令人肝胆俱裂的凄厉喧扰,店铺老板则说:

    “事情严重啦?咦,事情严重啦?”

    再过一会儿,如果暴动的势头更大,渐渐迫近了,他就慌忙关闭店门,赶紧套上制服,也就是说,确保货物安全,拿生命去冒险。

    在十字街头,在通道上,在死巷里,双方对射,争夺街垒,夺取又丢掉,再夺回来;鲜血流淌,房舍的门脸打得弹痕累累,有人在内室也被流弹打死,尸体堵塞街道。然而,离那儿只有几条街,咖啡馆里还传出打弹子的声响。

    在那些战火纷飞的街道两步远的地方,看热闹的人又说又笑;剧院还开门,照样演出闹剧。出租马车还揽客行驶;有人进城去赴宴,有时就去正在打仗的街区。1831年那次,有一处射击停止了一会儿,好让婚礼的队列过去。

    1839年5月12日那次起义,一个有残疾的小老头在圣马尔丹街上推一辆小车,车上装着盛满饮料的玻璃瓶,用一块三色破旗布盖着,他从街垒走到军队,又从军队走到街垒,不偏不倚,时而向政府,时而向反政府供应一杯杯椰子汁。

    简直怪极了,而这正是巴黎暴动的特色,在任何其他国都也见不到。这必须具备两种条件:巴黎的伟大及其欢快。必须是伏尔泰和拿破仑的城市。

    然而1832年6月5日这次,刚一动武,这座大都市就感到有什么比它更强大的东西,于是害怕了。只见各处门窗和窗板在大白天都关着,连最偏僻和最“无关”的街区也不例外。勇敢的人拿起武器,胆小鬼就躲起来。只顾去办事而漠不关心的行人不见了。许多街道都空荡荡的,就好像凌晨四点钟。大家传递着引起人心惶惶的情况,传播着凶多吉少的消息,说什么:“他们已经占领了银行”;“仅仅在圣梅里修院,就有六百人,以教堂为雉堞固守”;“防线并不牢固”;“阿尔芒·卡雷尔去见克娄泽尔元帅,元帅说:‘首先设法争取一团人马’”;“拉法耶特病了,但是他对他们说:‘我听你们的吩咐,只要有放一张椅子的地方,追随你们到哪儿都行’”;“千万当心,夜晚有人抢劫巴黎偏僻角落的散居人家”(从这里能看出警察的想象力,那位同政府勾结的安娜·拉德克利夫[784]);“欧伯里屠户街布置了大炮”;“洛博和比若一同商榷,决定午夜,最迟拂晓,组织四路人马同时向暴动的中心进发,第一路从巴士底出发,第二路从圣马尔丹门出发,第三路从河滩广场出发,第四路从菜市场出发;部队也许撤离巴黎市区,退到演兵场”;“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情况,但是可以肯定,这次来势凶猛”。——“苏尔元帅还游移不决,大家对此深为忧虑。”——“为什么他不立刻进攻?”——“可以肯定他深谋远虑。那头老狮子,在昏暗中仿佛嗅到了一个怪物。”

    到了晚上,剧院不开门了;巡逻队气势汹汹,在街上走动,盘查行人,逮捕形迹可疑者;刚到九点钟,就抓起来八百多人;警察署监狱爆满,裁判所附属监狱爆满,强力监狱爆满。尤其裁判所附属监狱,在那人称巴黎街道的长长地道里,全铺上了麦秸,躺着一堆堆囚犯,而里昂人拉格朗日[785]无所畏惧,正向囚犯们演讲。所有人一动弹,打地铺的麦秸哗哗响,就像下一阵暴雨。别处监狱更惨,囚犯相互偎依,就睡在院子里。到处人心惶惶,这种动荡的气氛,在巴黎是少见的。

    居民在家里把门窗紧闭;做妻子和母亲的都提心吊胆;听到的全是这种话:“噢!上帝啊!他还没回家!”远处难得传来车辆行驶的声响。居民站在门口,倾听外面的喧闹、呼喊、乱哄哄的嘈杂声,低沉而难以分辨,他们听见点什么就说:“那是马队。”或者:“那是弹药车在飞跑。”军号声、鼓声、枪声,而圣梅里教堂的警钟尤为凄厉。人们已有所料,等着打响第一炮。武装人员出现在街头,连声喊道:“全回家去!”旋即就不见了。居民都急忙插好门闩,嘴上直嘀咕:“这要闹到什么地步呀?”夜幕逐渐降临,暴动的火光映红巴黎的夜空,显得越来越凄惶了。

    第十一卷 原子同风暴称兄道弟

    一 伽弗洛什的诗来源的几点说明,一位学士院院士对此诗的影响

    送葬的群众紧跟着灵车,队列长达几条大马路,可以说像潮水似的压向前队,而当人民和军队在军火库前一发生冲突,起义的前队就反弹回来,冲乱群众队列,形成令人惊骇的大退潮。一时间万众动摇,队列瓦解,大家都奔跑起来,向前冲的向前冲,逃散的逃散,有人呐喊进攻,有的面无人色急忙逃窜。覆盖大马路的滔滔河水,转瞬间分流横溢,就像开了闸门似的,同时注入左右二百来条大街小巷。这时,一个衣衫褴褛的男孩,沿着梅尼蒙当街下坡走来,手里举一枝刚在美丽城高地折的金雀花,看见一家旧货店的橱窗里摆一把老式手枪,就扔掉花枝,嚷了一句:

    “老东西大妈,您这玩意儿借给我用用。”

    他抓起手枪就跑掉了。

    过了两分钟,一群惊恐万状的有产者沿阿姆洛街和下街逃窜,遇见了这个挥着手枪唱歌的孩子:

    黑夜什么看不见,

    白天什么都明显。

    绅士收到匿名信,

    乱抓头发傻了眼。

    劝君行事讲点德,

    裙子短短帽尖尖。

    他正是小伽弗洛什,赶着去参战。

    他在大马路上正走着,忽然发现手枪没有扳机。

    他用来伴随步伐的这首歌,以及他走路时爱唱的每首歌曲,究竟是谁编的呢?我们不得而知。谁晓得呢?也许是他自编自唱吧。要知道,伽弗洛什熟悉民间流行的各种小调,再加上他随口哼唱的东西;他是小精灵,又是调皮鬼,爱把天籁之音和巴黎之声一锅烩,也爱把鸟儿的演唱和工厂的演唱编成一台戏。他认识几个绘画的学徒,那伙人同他这伙人意气相投。他好像还在印刷厂学艺三个月。有一天,他甚至为一位院士,巴乌尔—洛尔米安先生送过一封信。伽弗洛什是个有文学修养的流浪儿。

    在那凄风苦雨的夜晚,伽弗洛什替天做好事,安置两个孩子住进大象肚里,却万万没有想到他接待的是自己的亲兄弟。夜晚救助了两个弟弟,凌晨又救助了他父亲,一夜就是这样度过的。天蒙蒙亮的时候,他离开芭蕾舞街,急忙赶回去,又巧妙地从大象肚里拉出那两个孩子,随便弄点早饭一起吃了,然后跟他们分手,把他们托付给大街,也就是差不多把他本人拉扯大的这位好妈妈,临走时约他们晚上在老地方见,还向他们做了一篇告别演说:“我折断一根手杖,换句话说,我要开溜,或者按照王宫的说法,我告便了。小乖乖,你们再找不见爸爸妈妈,晚上还回这儿来。我包你们有晚饭吃,有地方睡觉。”然而,两个孩子没有回来,也许让警察收容去关进拘留所,或者让跑江湖的给拐走,再不然只是走丢了,迷失在巴黎这个巨大的七巧板中了。当今社会的底层遍布这类失踪。伽弗洛什再也没有见到他们。那天晚上之后,十来周过去了,仍无消息。他不止一次搔着头皮,咕哝道:“见鬼,我那两个孩子跑哪儿去啦?”

    这回,他手握着枪,走到白菜桥街,发现整条街只有一家店铺开门,而且值得深思的是,那是一家糕点铺。真是天赐良机,在进入未知世界之前,还能吃上一块苹果酱馅饼。伽弗洛什停下脚步,摸摸两侧,掏掏坎肩小兜,又翻翻外套口袋,什么也没有翻出来,连一苏钱也没有,便大叫起来:“救命啊!”

    最后这块馅饼吃不上,确实叫人难以忍受。

    过了两分钟,他来到圣路易街,穿过御花园街时,他还耿耿于怀,吃不着苹果酱馅饼也要找点补偿,就在大白天,痛痛快快地撕了一通剧院海报。

    再往前走一点,他遇见一帮脑满肠肥、财主模样的人,便耸了耸肩膀,随便吐了一口颇有哲理的苦水:

    “这帮吃年息的,养得肥粗老胖!就知道胡吃海塞,脑袋扎进大鱼大肉里。问问他们,钱都花哪儿去了,他们准张口结舌答不上来。他们吃掉了,还说什么!可劲儿往肚子里装。”

    二 伽弗洛什向前进

    拎着一把没有扳机的手枪,也能招摇过市,简直神气极了,伽弗洛什感到越来越起劲。他高唱《马赛曲》的片段,还断断续续地叫嚷:

    “一切顺利。我的左爪子疼得厉害,我让痛风给整惨了,但是,公民们,我很高兴。资产阶级只好硬撑着,我可要打喷嚏,喷给他们几首颠覆歌。密探是什么东西呢?是一群狗。狗杂种!对狗不要失敬。还有,我真希望我这手枪也有个狗子[786]。朋友们,我从大马路来,大马路烧热了,开锅了,要煮熟什么东西。该撇去锅里浮上的沫子了。男子汉,向前进!让肮脏的血浇灌我们的田垄!我要为祖国献出生命,我再也见不到我那小姘头,特—欧—头,到了头,对,到了头!这也无所谓,欢乐万岁!他妈的,我们战斗吧!专制主义让我受够了。”

    这时,国民卫队一名枪骑兵从旁边经过,忽然马失前蹄。伽弗洛什就把手枪扔在马路上,上前扶起那人,又搭手㨄起那匹马,然后他拾起手枪,继续赶路。

    托里尼街一片岑寂。沼泽区这种特有的麻木状态,同周围那一片喧嚣形成鲜明的对照。四个婆娘在一家门口扎堆聊天。苏格兰有巫婆之重唱,巴黎则有长舌妇四重唱;在阿莫伊荒原上,有人对麦克白讲的“你将为王”的这句话,在博杜瓦耶十字路口也要抛给波拿巴[787],听来同样阴森可怕,仿佛乌鸦的一声聒噪。

    托里尼街这些婆娘只关心自己的事。她们当中三个是看门的,一个是背篓子拿钩子拾破烂儿的。

    她们似乎站在人生暮年的四角,即衰老、凋残、败落和凄凉。

    拾破烂儿的女人低声下气。立在风中的这圈人里,拾破烂儿的恭恭敬敬,看门的则给予照顾。这是因为护墙石角落有多少油水,全取决于看门人往堆上倒垃圾时手头的宽严。扫帚下面也有善德。

    这个背篓子拾破烂儿的女人总是感恩戴德,她对着三个看门婆满脸堆笑,那是何等胁肩谄笑啊!她们闲聊这类事情:

    “哦,对了,您那只猫,还一直那么凶吗?”

    “上帝啊,提起猫来,您也知道,猫天生就是狗的对头。倒是狗叫苦不迭。”

    “人也叫苦不迭。”

    “不过,猫身上的跳蚤不往人身上跳。”

    “狗倒不碍事,但是危险。记得有一年,狗多得成灾,不得不在报上讨论。那时候,土伊勒里宫里还有大绵羊,拉着罗马王[788]的小车。您还记得罗马王吧?”

    “我呀,我还是喜欢波尔多公爵。”

    “我呀,我见过路易十七,我更喜欢路易十七。”

    “猪肉太贵了,帕塔贡大妈。”

    “唉!别提了,肉铺真可恶,可恶极了,只卖骨头和筋头巴脑的东西。”

    捡破烂儿的便插嘴说:

    “各位太太,这生意不好做了。垃圾堆可怜巴巴的。谁也不扔什么东西,全都吃光了。”

    “还有比您更穷的呢,瓦古莱姆家的。”

    “唔,这话倒也是,”拾破烂儿的婆子恭敬地答道,“我总还算有个职业。”

    话说到这里停顿一下,拾破烂儿的婆子受人爱炫耀的心理的支配,又说道:

    “早晨回家,我就检查篓子,经理一阵(大概是说清理)。我屋里一堆一堆东西。我把布头捡到筐里,菜帮果心捡到小桶里,破衣物捡到壁橱里,毛线的东西捡到五斗柜里,废纸捡到窗脚下,能吃的东西就捡到盆里,碎玻璃片捡到壁炉里,破鞋烂袜子捡到门背后,骨头捡出来就放在我床下。”

    伽弗洛什站到身后,听完就说了一句:

    “几位老太婆,你们谈论政治想干什么?”

    四张嘴组成一排炮,一齐向他射击:

    “又来一个短命鬼!”

    “他那小爪子拿个啥玩意儿?手枪!”

    “要干什么,你这小叫花子!”

    “这帮小子,不推翻官府,就不会安稳。”

    伽弗洛什不屑还击,只用拇指顶起鼻尖,同时张开手掌。

    捡破烂儿的婆子嚷道:

    “光脚丫子的小坏蛋!”

    刚才替帕塔贡大妈回答的那个老婆子,现在拍起巴掌,气愤地说道:

    “要出大乱子啦,没错。旁边住一个留山羊胡子的小坏种,每天早晨我看见他从这儿走过,胳膊挎着一个戴粉红帽子的姑娘,今天我又看见他走过去,胳膊却挎着一杆大枪。巴舍婆说,上星期闹了一场革命,是在……在……在……什么鬼地方!唔,在蓬图瓦兹。还有,你们瞧见了,这个浑小子也拿一把手枪!听说,切莱斯廷那儿架满了大炮。仁慈的天主啊,当年,我瞧见那位可怜的王后坐在囚车里过去,那真是大灾大难。现在刚刚过上点安生日子,这帮坏种又变着法儿把这世界搅乱,政府又能怎么样呢?这一闹,烟叶又得涨价。简直太缺德啦!总有一天,我会看见你上断头台,坏蛋,没好下场!”

    “你淌鼻涕了,我的老相好,”伽弗洛什说,“擤擤你那鼻涕吧。”

    说罢,他扬长而去。

    走到铺石街,他又想起那个捡破烂儿的婆子,便来了一段独白:

    “墙护石角落婆子,你不该辱骂革命者。这把手枪,是卫护你的利益,是要让你篓子里有更多好吃的东西。”

    忽然,他听见背后有声音,原来看门人帕塔贡婆跟上来,远远地向他挥拳头嚷道:

    “你是个十足的小杂种。”

    “这话,”伽弗洛什说,“我打心眼里不在乎。”

    过了一会儿,他从拉姆瓦尼翁府前经过,又发出这种号召:

    “动身去战斗!”

    这时,他感到一阵忧伤,用责备的神态注视他的手枪,仿佛尽量感化它。

    “我出发了,”他对手枪说,“可是,你却发不出去。”

    一条狗可以转移他对枪狗子的注意。一条皮包骨的卷毛小狗从他身边走过。伽弗洛什不禁心生怜悯。

    “我可怜的嘟嘟,”他对狗说,“你吞了一个大酒桶吧,要不怎么全身都是桶箍。”

    然后,他又朝圣热尔维榆树走去。

    三 理发师的正当愤怒

    先前,那两个孩子被理发师赶走,才由伽弗洛什收留在大象慈父般的腹腔里。那位可敬的理发师,此刻正给一个帝国时期的老军人刮胡子,边干边聊天;他自然同这位元老谈起这次暴动,接着话题转到拉马克将军,再从拉马克转到皇帝身上。一个理发师和一名老兵的这场谈话,普吕多姆若是在场听见,复述出来,肯定要添枝加叶,并且题为:《剃刀和马刀的对话》。

    “先生,”理发师问道,“皇帝骑马的技术怎么样?”

    “不好。他不会滚鞍下马,因此,他也从来没有滚下来过。”

    “他有不少骏马吧?他一定有不少骏马吧?”

    “他授给我十字勋章那天,我注意瞧了他那坐骑。那是一匹善跑的骒马,浑身一抹白,两只耳朵叉得很开,腰身下沉,脑袋细长,有一颗黑星,脖子特别长,膝骨很粗,两肋突出,双肩倾斜,臀部非常健壮,有十五掌尺[789]多高。”

    “好马呀。”理发师赞道。

    “是皇帝陛下的坐骑嘛。”

    理发师感到,听了这句话,应当肃静一会儿才对,于是照此行事,然后又问道:

    “皇帝只伤过一次,对吗,先生?”

    老兵以过来人的平静而庄严的口吻回答:

    “伤在脚跟,在雷根斯堡。我从未见过他的穿戴像那天那么好,好似一枚崭新的铜钱。”

    “那么,您老先生呢,您大概经常挂彩吧?”

    “我吗?”老兵回答,“嗳!小意思。在马伦戈,我的后颈挨了两刀,在奥斯特利茨,右臂吃了一颗子弹,在耶拿,左屁股也吃了一颗,在弗里斯兰又挨了一刺刀……伤在这儿……在莫斯科,挨了七八下枪尖,也没个准地方,在卢塞恩,让一块弹片崩掉一根手指……唔!还有,在滑铁卢,我这大腿上又挨了一火铳。就这些。”

    “嘿,多棒!”理发师以夸张的语调高声说,“死在战场上,该有多棒啊!老实说,依我看,与其病病恹恹,又是吃药,贴膏药,打针,看医生,身体一天天垮下去,躺在床上慢慢死去,还不如肚子吃一颗炮弹!”

    “你的胃口还真不小!”老兵说道。

    他的话音刚落,只听咔嚓一声巨响,震撼整个店铺,橱窗一块玻璃突然开了花。

    理发师面无人色。

    “上帝啊!”他嚷道,“说着就来啦!”

    “什么呀?”

    “一颗炮弹。”

    “就是这个。”

    老兵说着,拾起一件正在地上滚动的什么东西。原来是一颗石子。

    理发师跑向打碎的玻璃,望见伽弗洛什正朝圣约翰市场飞跑。伽弗洛什从理发店门前经过时,心中惦念那两个孩子,就按捺不住,要向理发师问声好,往他的玻璃窗投了一石子。

    “您瞧见了!”理发师的脸由白变青,吼道,“为干坏事而干坏事,那个野小子,谁招惹他啦?”

    四 孩子惊遇老人

    圣约翰市场的哨所已被缴械。一伙人由安灼拉、库费拉克、公白飞和弗伊率领,这时伽弗洛什也加入进来。他们都有点武器。巴奥雷和约翰·普鲁维尔也找来,从而扩大了队伍。安灼拉有一支两响猎枪;公白飞有一支注明番号的国民卫队步枪,没有扣好的礼服里还露出别在腰带上的两支手枪;约翰·普鲁维尔有一支老式马枪;巴奥雷有一支卡宾枪;库费拉克挥动一根去了套的手杖剑。弗伊握着一把出了鞘的战刀,走在前头,高喊:“波兰万岁!”

    他们没扎领带,没戴帽子,从莫尔朗河滨路赶来,一个个气喘吁吁,浑身让雨淋湿,但是眼睛却放射着光芒。伽弗洛什从容地上前搭话:

    “我们去哪儿?”

    “跟着走吧。”库费拉克说道。

    巴奥雷跟在弗伊后边,走路不像走路,而是蹿蹿跳跳,恰如暴动激流中的一条鱼。他穿一件鲜红色坎肩,说出话来横扫一切。一个过路人被他的坎肩吓坏了,惊恐万状地嚷道:

    “红党来啦!”

    “红党,红党!”巴奥雷反驳说,“资产者,怕得真怪。我就不然,面对一株虞美人绝不会发抖,小红帽也绝不会引起我的恐惧。资产者,相信我的话,还是把恐红症留给那些生角的动物吧。”

    巴奥雷瞅准墙角上张贴的公告,那是最平和的一张纸,写着在封斋节期间,巴黎大主教恩准他的“羔羊”吃蛋类。

    他高声说:

    “哼,羔羊,是蠢蛋的文雅称呼。”

    他一把将公告从墙上撕下来。这一行为令伽弗洛什佩服。从这时起,伽弗洛什就注意观察他的一举一动了。

    “巴奥雷,”安灼拉指出,“你这可不对。不应当理睬那公告,那不是我们的对头。你白白地发怒火,还是留着点你的储备吧。无论内心的精力还是枪弹的火力,都不要乱消耗。”

    “各有各的脾气,安灼拉!”巴奥雷回敬道,“主教那份文告,我看着就刺眼,我要吃鸡蛋,用不着别人允许。你这人,是内热外冷型的,而我呢,我爱玩玩。况且,我没有耗费什么,而是引发起劲呢;我撕了那份文告,赫拉克勒斯[790]!正是要开开胃口。”

    听了“赫拉克勒斯”这个词,伽弗洛什不禁一愣,他不放过任何机会汲取知识,因而敬佩这个撕公告的人,便向他求教:

    “赫拉克勒斯是什么意思?”

    巴奥雷回答:

    “这是拉丁语,是指该死的狗东西。”

    说到这儿,正好经过一扇窗口,他看见里面站着一个脸色苍白、留黑胡子的小伙子望着他们,大概认出是ABC朋友会的人,便冲那人喊道:

    “快,子弹!para bellum[791]。”

    “美男子!不错。”伽弗洛什附和道,他现在也懂拉丁语了。

    喧闹的群众队列簇拥着他们,有大学生、艺术家、艾克斯的库古尔德社成员、工人、码头工人,各持家伙,有的拿棍棒,有的拿刺刀,还有几个像公白飞那样,腰上别着手枪。这伙行进的人群中,还有一位看样子十分苍老的老人,他手里一样武器也没有,尽管他一副沉思的神态,却紧倒腾脚步,唯恐落伍。伽弗洛什发现了他,就问库费拉克:

    “克克是个啥?”

    “是个老人。”

    那是马伯夫先生。

    五 老人

    谈谈事情的经过。

    就在龙骑兵冲击的时候,安灼拉和他的朋友沿布尔东大马路正走到粮库附近。安灼拉、库费拉克、公白飞和其他许多人,先前沿着巴松石街边走边喊:“到街垒去!”走到莱迪吉埃街,他们遇见一位行路的老人。

    那老人走路一溜歪斜,仿佛喝醉了酒。此外,尽管雨下了一早晨,而且当时还下得很大,他的帽子却拿在手里。库费拉克认出那是马伯夫先生。他能认出来,是因为马伯夫先生多次送马吕斯到门口。库费拉克也了解,这位当过教堂管理员并喜欢藏书的老人一贯爱清静,胆小怕事,现在却见他混在乱哄哄的人群里,离乱冲乱撞的马队只有两步远,几乎就在枪林弹雨当中,冒雨光着头,迎着子弹漫步,这年轻人十分诧异,就上前打招呼。于是,一个二十五岁的起义者,同一位八旬老人进行了这样一场对话。

    “马伯夫先生,快回家去吧。”

    “为什么?”

    “这里要闹起来了。”

    “好哇。”

    “马刀逢人就劈,见人就开枪啊,马伯夫先生。”

    “好哇。”

    “还要用炮轰。”

    “好哇。你们呢,你们去哪儿啊?”

    “我们去把政府扳倒在地。”

    “好哇。”

    于是,他就跟他们走了。从这以后,他再也没讲一句话,但是,他的步子突然变得稳健了,有工人要搀他走,也被他摇头拒绝了。他几乎走在队伍的前排,看动作是向前进,看面孔却像在睡觉。

    “好一个怒发冲冠的老头!”大学生们窃窃私议。这队伍里传开了,说他当年是国民公会代表,……说这老头当年投票赞成处死国王。

    这一大群人又走上玻璃厂街。小伽弗洛什走在前头,他扯着嗓门唱歌,简直就像吹进军号。他唱道:

    那边月亮露了头,

    我们何时林中走?

    夏洛问问夏洛特。

    嘟嘟嘟

    去夏都。

    我只有

    一个上帝一个王,一个小钱一只靴。

    清早飞来两只雀,

    百里香枝找露喝,

    喝了又喝醉如泥。

    吱吱吱

    去帕西。

    我只有

    一个上帝一个王,一个小钱一只靴。

    可怜两只小狼崽,

    醉得像那两斑鸫;

    洞中老虎笑咧咧。

    咚咚咚

    去默东。

    我只有

    一个上帝一个王,一个小钱一只靴。

    你发誓来我赌咒。

    我们何时林中走?

    夏洛问问夏洛特。

    当当当

    去庞丹。

    我只有

    一个上帝一个王,一个小钱一只靴。

    他们朝圣梅里走去。

    六 新战士

    队伍时刻在壮大。快到劈柴街那里,一个头发花白的大汉加入行列;库费拉克、安灼拉和公白飞,都注意到他那犷悍而大胆的相貌,但是谁也不认识他。伽弗洛什只顾唱歌,吹口哨,叽里呱啦乱叫,只顾往前冲,用没有扳机的手枪托敲打商店的窗板,也没有注意那汉子。

    他们进入玻璃厂街,正巧从库费拉克住所的门前经过。

    “正好,”库费拉克说道,“我钱包忘带了,帽子也丢了。”

    他随即离开大拨人,三步并成两步跑上楼,回房间取了钱包和一顶旧帽子,又扒开一堆脏衣物,取出藏在里面的一只有大号手提箱那么大的方箱子,正跑步下楼,却被门房叫住了。

    “德·库费拉克先生!”

    “门房太太,您尊姓大名啊?”库费拉克反唇相讥。

    问得门房目瞪口呆。

    “这您清楚,我是看门的,叫伏万大妈呀。”

    “那好,如果您再叫我德·库费拉克先生,我就叫您德·伏万大妈了。现在您说吧,怎么的?有什么事?”

    “有个人要同您谈谈。”

    “谁?”

    “我不认识。”

    “在哪儿?”

    “在门房里。”

    “活见鬼!”库费拉克咕哝了一句。

    “人家等您回来,可等了一个多钟头了!”看门人又说道。

    这时,从门房里走出一个青工模样的人,身材瘦小,脸色发青,有不少雀斑,穿一件破了洞的外套、一条侧面摞了补丁的丝绒长裤,不像男人,倒像个扮成男孩的姑娘,说话的声音却相反,一点也没有女人味儿。

    “请问,马吕斯先生在吗?”

    “不在。”

    “今晚他能回来吗?”

    “我也不清楚。”

    库费拉克又补充一句:

    “反正我回不来。”

    那年轻人凝视着他,又问道:

    “为什么回不来?”

    “就是回不来。”

    “您要去哪儿?”

    “你问这个干什么?”

    “您要我替您背这箱子吗?”

    “我要去街垒。”

    “您能让我跟您一道去吗?”

    “随你便,”库费拉克回答,“大街自由通行,铺路石块也是大家的。”

    说罢他就跑开了,等追上他那些朋友,就把箱子交给其中一个人。又过了一刻多钟,他才发现那年轻人果然跟来了。

    一大拨人要去哪儿就没准了。我们说过是一阵风吹走的。他们过了圣梅里,不知怎么就到了圣德尼街。

    第十二卷 科林斯

    一 科林斯创业史

    巴黎人如今从菜市场拐进郎布托街,就会看到右首正对着蒙德图尔街的地方,有一家篾匠铺,挂了一个用柳条编的拿破仑大帝模拟像的招牌,上面写道:

    拿破仑完全是柳条编的

    过路人恐难想到,不过三十年前,这里曾目击了惨绝人寰的场面。

    这就是当年的麻厂街,古时写成“蔴廠”。这里有一家名叫科林斯的著名酒馆。

    大家还记得前面讲过,这里筑起的街垒又被圣梅里街垒遮住,如今更是坠入沉沉黑夜中;我们正是要稍微说明一下麻厂街这道著名的街垒。

    让我们讲得清楚些,还是采用叙述滑铁卢战役时用过的简便方法。当年,在菜市场东北角,靠近圣厄斯塔什教堂尖端处,即如今朗布托街的入口,住户的房舍杂乱无章,要有一个比较准确的布局,就不妨设想一个N形,上接圣德尼街,下连菜市场,左右两竖是大丐帮街和麻厂街,中间斜线是小丐帮街;蒙德图尔街则斗折蛇行,横穿这三条街道;结果四条街纵横交错,赛似迷宫。就在东起圣德尼街,西至菜市场,北起天鹅街,南至布道修士街这一百平方图瓦兹的地段上,有七个由楼房组成的小岛,仿佛建筑工地上随意乱放的石堆,奇形怪状,大小不一,中间只隔着窄窄的缝儿。

    我们说窄缝儿,因为没有更确切的字眼儿来表示这些阴暗、逼仄、曲曲折折的小街。小街两侧的九层楼房破烂不堪,在麻厂街和小丐帮街,甚至用粗木横在中间撑住面对面的楼房。街道狭窄,但流水沟很宽,路面终年潮湿,行人来往只好贴近店铺。店铺像地窖一般昏暗,门旁立着打了铁箍的护墙石,垃圾堆积如山,小道口安有上百年铁栅大门。修建朗布托路时,就将这些一扫而光。

    蒙德图尔这名称原意为“我绕弯”,足以描绘出这种街道曲里拐弯的形貌。再远一点,有一条街通入蒙德图尔街,名叫陀螺街,就更为形象了。

    行人从圣德尼街走进麻厂街,就会发现街道越走越窄,仿佛钻进狭长的漏斗里。麻厂街很短,走到尽头,只见紧邻菜市场的一排高楼挡住去路,如果不注意发现左右各有一条黑糊糊的小通道,还真以为闯进了死胡同。这条通道便是蒙德图尔街,一头连着布道修士街,另一头通天鹅街和小丐帮街。在这条看似死巷的街尾右角,有一幢比周围矮些的楼房,临街好似海上的岬角。

    就在这幢仅有三层的楼房里,开了一家三百年的老店,一直红火的著名酒楼,里面充满欢声笑语,老特奥菲勒[792]写的两句诗指的就在这个地方:

    情郎痛绝悬梁尽,

    尸骨摇荡尤骇人[793]。

    这地点不错,酒家就世代传下来。

    在马图兰·雷尼埃[794]时代,这家酒楼名号为“玫瑰花盆”。当时猜字谜成风,酒楼的招牌便是一根漆成粉红色的柱子[795]。到了上个世纪,那位杰出的纳图瓦尔[796],如今受僵硬画派贬低的奇想画派大师之一,就多次醉倒在当年雷尼埃痛饮的餐桌上。他还为了感谢酒家,在粉红柱上画了一串科林斯[797]葡萄。酒家乐不可支,就改成招牌,在葡萄下方写了这样几个金黄大字:“科林斯葡萄酒楼”。这便是“科林斯”号的来历。自不待言,酒鬼们喜欢省略,词句省略有如蹒跚的脚步。科林斯渐渐将玫瑰花盆赶下宝座。最后这代店主,叫于什卢老爹,甚至不了解这种渊源,雇人将柱子漆成蓝色了。

    柜台设在楼下餐厅,楼上大厅安有球台,一条螺旋形楼梯冲破棚顶通到二楼,餐桌摆了葡萄酒,墙壁烟熏火燎,白天还点着蜡烛,这便是酒楼的概貌。楼下餐厅的地板有个活门,掀起来便是通地窖的阶梯。三楼房间是于什卢一家的卧室,要从二楼一道暗门里登着名为楼梯,实则梯子上去。楼顶还有两间阁楼,是女用人的窝。厨房同柜台厅堂一样,都在楼下。

    于什卢老爹也许天生是个化学家,诚然,他当了厨师;到酒楼来的顾客不仅喝酒,还要吃饭。于什卢发明一道独家风味菜,即肉馅鲤鱼,他称为“大肉鲤鱼”。吃这道菜,要坐在钉了漆布以代替台布的餐桌上,借着羊脂烛或路易十六时代油灯的光亮。有的顾客慕名远道而来。于什卢认为有必要推荐他的“风味”菜,招揽过往行人,一天早上他心血来潮,拿起一支画笔,蘸着黑颜料罐,在墙上写了几个醒目的大字,但他的拼写同他的烹调一样独特:

    CARPES HO GRAS

    一个冬天的风雨也招揽而来,随意冲掉头一个词尾S和第三个词头G,结果只剩下:

    CARPE HO RAS

    这样一来,一个菜谱的普通广告,由于天气作美,就变成一种引人深思的劝告[798]。

    于什卢老爹本不会写法文,却居然会拉丁文,从烹调中引出哲理,他本来只想取消封斋节,却一举同贺拉斯并驾齐驱了。尤为令人惊叹的是,这句话也意味:快进酒楼。

    如今,这一切已不复存在。从1847年起,蒙德图尔迷宫就被剖腹,动了大手术,现在也许消失了。麻厂街和科林斯酒楼,全都埋葬在朗布托大街的路石下面了。

    前面讲过,对于库费拉克和他的朋友们来说,科林斯不仅是联络地点,也是聚会地点之一。是格朗太尔发现了科林斯,先是冲着贺拉斯那句话进去的,继而又冲着大肉鲤鱼再次光顾。进酒楼喝酒,吃饭,大叫大嚷,花费不多,有时少付,有时干脆不付钱,但始终受欢迎。于什卢老爹是个大好人。

    于什卢这个大好人,如我们所说,是个留着两撇胡子的酒店老板,样子很滑稽。他总阴沉着面孔,仿佛要吓唬常客,看见有人进门就嘟囔,那神态不像接待顾客用餐,倒像寻衅吵架似的。不过,我们还是这个话,顾客始终受欢迎。这个怪人吸引来大量顾客,前来光顾的年轻人就这样想:去听听于什卢老头“发牢骚”吧。他当过击剑教练。有时突然大笑,声音爽朗,显然是个厚道人。别看这种一脸苦相,其实却非常滑稽可笑。他巴不得让人害怕,颇像手枪形状的鼻烟盒,响声不过是引起的喷嚏。

    他老妻于什卢大妈,是个生了胡须的丑女人。

    约莫1830年,于什卢老爹死了。大肉鲤鱼的秘法也随即失传。他的遗孀伤心不已,继续营业,但是菜肴大不如前,几乎难以下咽了,酒本来就糟糕,现在就更差了。然而,库费拉克和朋友们还照样去科林斯。博须埃常说:“这是念旧。”

    于什卢寡妇患气喘症,讲起乡下生活的往事就变声,而奇特的音调就消除了她话语的乏味。她叙事的独特方式,就是给她在乡下的青春记忆增添些作料。她肯定地说,从前她的一大乐趣,便是听“吱(知)更鸟在三(山)楂林里歌唱”。

    楼上的“餐厅”是个长方形大厅,摆满了圆凳、方凳、靠背椅、条凳和餐桌,还摆了一张瘸腿的旧球台。大厅的角落有个方洞,好似航船的舱口,楼下的人要走一条螺旋形楼梯,从这洞口上来。

    餐厅只有一扇窄窗户透光,整日点着一盏煤油灯,显得很破烂。所有四条腿的桌椅,都好像只有三条腿着地。白灰墙壁毫无装饰,只见一首献给于什卢大妈的四行诗:

    十步貌惊人,两步吓死人。

    何来一肉瘤,贸然入鼻孔;

    最怕擤鼻涕,肉瘤抛给您,

    鼻子垂欲坠,迟早落口中。

    这诗是用木炭写在墙上的。

    于什卢大妈酷似这一形象,然而从早到晚,她在这四行诗前边来回走动,总是那么泰然自若。两名女用人,一个叫水手鱼,一个叫烩兔肉,不知道是否还有别的名字,她们给于什卢大妈当帮手,把劣酒罐子搬上餐桌,往饿鬼的陶盘里盛杂碎汤。水手鱼肥胖,身子滚圆,红头发,爱大喊大叫,相貌奇丑无比,超过神话中的任何妖怪,却是于什卢老爹生前宠幸的妃子;不过,女仆照例总立在主妇的身后,她的丑相又不如于什卢大妈了。烩兔肉瘦长,身子娇弱,肌肤呈现淋巴质的白色,黑眼圈,眼皮终日耷拉着,总显得疲惫不堪,可以说害了一种慢性疲劳症;每天她头一个起床,最后一个睡觉,侍候所有人,甚至侍候另一个女仆,但总是不言不语,慢条斯理,脸上挂着疲惫的笑容,就像睡梦中嘴角泛起的那种微笑。

    柜台上方安了一面镜子。

    进入餐厅之前,只见门上有库费拉克用粉笔写的一行诗:

    肚大便畅饮,胆大可饱餐。

    二 先议为快

    我们知道,赖格尔·德·莫住在别处的时候少,住在若李宿舍的时候多。他有个住处,正如鸟儿有一根树枝。两个朋友同吃同住,一起生活,一切都共有,有点不分彼此,就像侍从修士所说的“一对儿”[799]。6月5日上午,他们去科林斯吃饭。若李正患重伤风,鼻子不通气,开始传染给赖格尔。赖格尔的衣服已经破旧,但若李却衣着齐整。

    大约早上九点钟,他们推开科林斯店门。

    他们登二楼。

    水手鱼和烩兔肉前来招呼客人。

    “牡蛎、奶酪和火腿。”赖格尔说道。

    他们在餐桌落座。

    酒楼空荡荡的,只有他们两个顾客。

    烩兔肉认识若李和赖格尔,便往餐桌上放了一瓶葡萄酒。

    他们刚吃几只牡蛎,一个脑袋就从楼梯口钻上来,说道:

    “正巧路过这儿,从街上就闻到布里奶酪的香味,我就进来了。”

    来人正是格朗太尔。

    格朗太尔抄了一张圆凳,凑到餐桌坐下。

    烩兔肉看见格朗太尔来了,就往桌上添了两瓶葡萄酒。

    这样,一桌就有三个人了。

    “怎么,这两瓶酒你要全喝下去?”赖格尔问格朗太尔。

    格朗太尔答道:

    “人人都有天赋,唯独你天真。两瓶酒从未吓倒过一个男子汉。”

    这两个已经吃上了,格朗太尔就先喝酒,一下子就灌下去半瓶。

    “你这胃有洞是怎么的?”赖格尔又问道。

    “你这胳膊肘上倒有个洞。”格朗太尔回敬。

    他干下一杯,又说道:

    “哦,对了,悼词大师赖格尔,你这身衣服也太旧了。”

    “这正中下怀,”赖格尔答道,“衣服旧了,同我才相安无事,也最合身儿了,一点也不妨碍我,随我的身子怎么扭曲,怎么动作,没说的,只因为暖和,我才感到身上穿着衣服。旧衣服跟老朋友是一码事。”

    “这话说得对,”若李也插进来,高声说道,“一件旧衣裳,就是一个老盆(朋)友。”

    “尤其是从一个鼻子不通的人嘴里说出来。”格朗太尔说道。

    “格朗太尔,”赖格尔问道,“你是从大马路过来的吗?”

    “不是。”

    “我和若李,刚才看见送葬队列的排头走过去。”

    “那场面真叫人禁(惊)奇。”若李说道。

    “这条街多平静啊!”赖格尔叹道,“谁能想到,巴黎已经闹得天翻地覆呢?可见,从前这里全是修道院!杜勃勒尔和索瓦尔,还有勒贝夫神父,都列过名单。从前,附近这一带全是修士,就像一群群蚂蚁,有的穿鞋,有的光脚,有的光头,有的留胡子,黑的、白的、花白胡子,有方济会修士、最小兄弟会修士、嘉布遣会修士、加尔默罗会修士、小奥古斯丁教派修士、大奥古斯丁教派修士、老奥古斯丁教派修士……哎呀呀,到处都是。”

    “别谈修士啦,”格朗太尔打断对方的话,“一提起修士,就叫人浑身发痒。”

    接着,他又大发感慨:

    “呸!我吞下一个坏牡蛎。我的疑心病又犯了。这些牡蛎全臭了,女招待全是丑八怪。我恨人类。刚才我走在黎塞留街上,从那个大型公共图书馆前经过。所谓图书馆,就是一堆牡蛎壳,我一想就恶心。用了多少纸张!用了多少墨汁!乱涂乱画!乌七八糟的东西全写出来!说人是没有羽毛的两足动物,是哪个粗野的家伙说的啦?此外,我还遇见我认识的一个姑娘,长得跟春天一样美,配得上花神的名称,一天高高兴兴,欢欢喜喜,快活得像天使,真不幸啊,只因昨天有个银行家,那个满脸麻坑的丑鬼看上了她!唉!女人窥伺老财,不亚于窥伺花花公子;猫既捉老鼠,也捕鸟儿。这个小妞儿,不到两个月前,她还老老实实待在阁楼上,将一个个小铜环缝在胸衣的扣眼上。你们说这叫什么?叫作针线活。她睡在帆布床上,旁边有一盆花,她很满意。现在,她成了银行家太太。这种转变是昨天夜晚发生的。今天早上,我遇见她,这个受害者却兴高采烈。可恶的是,这个坏女人,今天还像昨天那样美丽。她那银行家的丑态,从她脸上看不出来。玫瑰就比女人多这么一点,或者少这么一点:看得见毛毛虫给花留的痕迹。噢!这世上没有道德可言;作为爱情象征的爱神木,作为战争象征的桂树,作为和平象征的橄榄树这个蠢材,还有果核险些卡死亚当的苹果树,以及裙钗的祖父无花果树,都可以引来作证。至于法权,你们想了解什么是法权吗?高卢人觊觎克吕斯,罗马则保护克吕斯,并质问高卢人,克吕斯怎么冒犯他们了。布伦努斯[800]回答:就像阿尔巴怎么冒犯你们,菲登札怎么冒犯你们,埃克人、沃利斯克人、沙宾人又怎么冒犯你们了。只因他们是你们的近邻。克吕斯则是我们的邻邦。我们对待邻邦的态度同你们一样。你们夺取了阿尔巴,我们就占领克吕斯。罗马说:你们休想占领克吕斯。于是布伦努斯就拿下罗马,并且高呼:让战败者遭殃[801]!这就是法权。哼!在这世界上,有多少猛禽猛兽!有多少鹰隼!有多少鹰隼啊!一想到这情景,我就起一身鸡皮疙瘩!”

    他递过去酒杯,让若李给斟满,随即喝下去,说话几乎未间断,没人觉察,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喝了这杯酒。

    “攻占罗马的布伦努斯是只雄鹰,占有那个年轻女工的银行老板,也是雄鹰。这种事同那种事一样,都毫无廉耻。可见,什么也不要相信。只有一件事实实在在:喝酒。不管持什么见解,你们都要像圩里镇那样对待瘦公鸡,或者像格拉里镇那样对待肥公鸡,怎么都无所谓,还是喝酒吧。你们向我提起大马路,提起送葬队列等等。看样子,还要来一场革命是怎么的?慈悲的上帝也这样穷对付,着实令我吃惊。事件之间的切槽,要随时上润滑油才行,否则就会卡住,停止运行了。快来一场革命吧。慈悲的上帝双手沾满这种油污,总是黑糊糊的。换了我是上帝,我就简单从事,用不着时时刻刻上紧发条,我会干净利落地引导人类,像打毛线那样,一针一针将事件编织起来,还不弄断线,根本不用采取什么应急措施,也不会做出临时性的安排。你们所说的进步,靠两种动力往前运行:人和事变。不过,可悲的是,有时总难免出现特殊情况。无论对事变还是对人来说,常规部队还不足以解决问题;人当中必出天才,事变当中必出革命。重大变故就构成规律;事物的顺序安排,离不开这种规律;只要看见出现彗星,就会相信老天也需要角色上场表演。上帝往往出乎人意料,突然在苍穹的壁上张贴一颗流星的广告。多怪异的星啊,拖着巨大的尾巴。恺撒就是出现彗星死的,布鲁图斯刺他一刀,上帝给他一颗彗星。啪的一声,出现一片北极光,发生一场革命,出来一个伟人;是用特号字体写出的1793年、大出风头的拿破仑、在广告牌上居首的1811年彗星。嘿!多么美观的蔚蓝色广告牌,闪烁着奇妙的光焰!砰!砰!无比灿烂的景象。无事闲逛的人,举目观望吧。天上的星辰同人间的事情一样,全都杂乱无章。仁慈的上帝,这太过分,但是又不足。这种迫不得已的手段,看上去光彩夺目,其实却可怜得很。朋友们,连天主都穷于应付了。一场革命,又能证明什么呢?只能证明上帝也捉襟见肘了。他搞一次政变,以解决现在和将来衔接的问题,因为他这个上帝,未能把两端接起来。真的,这也证实了我对耶和华的财富的估计,只要看一看上界和下界有多么拮据,天上和人间那么斤斤计较,那么小气,那么吝啬,那么穷困,小鸟儿吃不到一粒粟米,而我也没有十万年金;只要看一看疲惫不堪的人类命运,甚至脖子套了绞索的王公贵族的命运——让人吊死的孔代亲王便是明证;只要看一看冬天的景象——完全是寒风怒吼的一条裂缝;只要看一看山冈上鲜艳的紫红色朝霞中那么多破衣烂衫,看一看那假冒珍珠的露水、假冒琼玉的霜冻;只要看一看分崩离析的人类、七拼八凑的事件,太阳有那么多黑点,月亮有那么多窟窿;只要看一看到处饥寒交迫,我就怀疑上帝并不富有。不错,他大面上还过得去,但是我感到他很窘迫。于是,他就发动一场革命,正如钱柜空了的商人举行一场舞会。不要从外表去判断那些神灵。在金光灿烂的天空下,我看到的是一个贫穷的世界。万物的创造有失败之处。因此,我深为不满。喏,今天是6月5日,天差不多黑了;从今天早晨起,我就等待白昼到来。白昼没有来,我敢打赌这一整天也不会来了。像一个薪水很低的职员那样不准时。对,全都错了位,相互不配搭,这个古老的世界整个歪歪斜斜,我站在对立面。一切都七扭八歪,宇宙专爱捉弄,就像孩子一样,想要的得不到,不想要的却全有。总之,叫我火冒三丈。此外,赖格尔·德·莫这个秃顶,看着也叫我难受。一想到我和这秃头同龄,就觉得受了奇耻大辱。不过,我只是批评,并不侮辱。世界还是原来的样子。我讲这些并无恶意,良心上过得去。永恒之父,请接受我的崇高敬意。啊!我以奥林匹斯山的所有神仙、天堂的所有天神发誓,我生来不适合当巴黎人,也就是说,不能像羽毛球那样,永远在两把拍子之间弹来弹去,忽而落到闲逛的人群中,忽而落到喧闹的人堆里!我生来适合当个土耳其人,终日观赏东方娇憨的女郎跳美妙而淫荡的埃及舞,如同一个正人君子在做梦,或者适合在博斯地区当个农民,在威尼斯当个由贵妇围着的贵族,或者在德意志当个小王公,将半个步兵交给日耳曼联邦,自己悠闲自在,洗了袜子晾在篱笆上,也就是说晾在国境线上。这才是我生来的命运!对,我说过当土耳其人,绝不改口。我真不明白,一般人怎么那样憎恶土耳其人;穆罕默德有可取之处,应当尊敬这个美女后宫和女奴天堂的创始人!不要侮辱伊斯兰教,这是唯一用鸡窝装饰的宗教!说到这里,我还坚持主张喝酒。尘世是个大蠢物。看来,所有这些傻瓜要动起手来,要打个头破血流,要相互厮杀,其实,在这初夏的牧月,他们本可以挽着女郎去田野,畅快地吸着天大的茶碗里割下的牧草的清香。千真万确,人净干蠢事。刚才,我在一家旧货店看见一盏破灯笼,不禁想到:该给人类照照亮了。对,我又伤心啦!就像让一个牡蛎或一场革命卡住嗓子的感觉!我又沮丧了!噢!这惨不忍睹的旧世界!大家在这世上闹腾,相互倾轧,相互糟蹋,相互屠杀,而且习以为常!”

    格朗太尔一阵高谈阔论,接着又一阵高声咳嗽,自作自受。

    “提起革命,”若李说道,“看样子,巴(马)吕斯肯定在念(恋)爱。”

    “知道爱上谁了吗?”赖格尔问道。

    “不什(知)道。”

    “不知道?”

    “真的不什(知)道!”

    “马吕斯的爱情!”格朗太尔提高嗓门,“想象得出来。马吕斯是一片雾气,大概找到了一股水汽。马吕斯属于诗人类型。所谓诗人,就是疯子。庙中阿波罗[802]。马吕斯同玛丽,或者玛丽亚,或者玛丽埃特,或者玛丽蓉,肯定组成一对怪情侣。不用瞧我也知道是怎么回事。完全陶醉,连亲吻都忘了。在大地上冰清玉洁,但是在无垠的天空却男欢女爱。他们两人的灵魂有感官。他们要到星云中共眠。”

    格朗太尔正在消受他那第二瓶酒,也许还要高谈阔论,忽见楼梯口方洞又冒上来一个人。那是个不到十岁的男孩,穿一身破烂,个子矮小,脸皮黄黄的,嘴巴尖尖的,眼珠子滴溜乱转,头发特别厚,让雨淋透了,那样子却很快活。

    那孩子显然不认识这三个人,但是他一上来,便毫不犹豫地问赖格尔·德·莫:

    “您就是博须埃先生吧?”

    “这是我的别号,”赖格尔答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是这样,一个黄头发大个子的人,在大马路上对我说:‘你认识于什卢大妈吗?’我回答说:‘认识,就是麻厂街那个老头的寡妇。’他又对我说:‘你去一趟,见到博须埃先生,就转告他:A—B—C。他这是同您开玩笑,不是吗?他给了我十苏钱。”

    “若李,借给我十苏。”赖格尔说,扭头又对格朗太尔说:“格朗太尔,借给我十苏。”

    赖格尔一共借了二十苏,全给了男孩。

    “谢谢,先生。”小男孩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赖格尔问道。

    “我叫小萝卜,是伽弗洛什的朋友。”

    “留在我们这儿吧。”赖格尔说道。

    “同我们一起吃点饭。”格朗太尔也说道。

    那孩子答道:

    “不成,我编在送葬队列,规定我喊打倒波利尼亚克。”

    他一只脚向后拉一大步,表示最高的礼节,就转身离去。

    等孩子一走,格朗太尔又大发议论:

    “这是地道的流浪儿。流浪儿族中,种类繁多。公证人类型的流浪儿叫小跑腿的,厨师类型的流浪儿叫小沙锅,面包师类型的流浪儿叫烟囱帽,侍从类型的流浪儿叫格鲁姆[803],海员类型的流浪儿叫泡沫[804],士兵类型的流浪儿叫小军鼓,画家类型的流浪儿叫小艺徒,商人类型的流浪儿叫小伙计,大臣类型的流浪儿叫莫南[805],国王类型的流浪儿叫太子,神仙类型的流浪儿叫小精灵。”

    这工夫,赖格尔在思索,喃喃说道:

    “A—B—C,这就意味:拉马克的葬礼。”

    “黄头发的高个子,”格朗太尔指出,“那是安灼拉,他派人来通知你。”

    “咱们去不去?”博须埃问道。

    “下雨了,”若李说道,“我已经发过誓,宁愿蹈火,也不赴汤。我可不想再感报(冒)了。”

    “我就待在这儿,”格朗太尔也说道,“我要午饭,不要棺材。”

    “结论:咱们不动窝儿。”赖格尔又说道,“好吧,接着喝酒。再说了,错过送葬,不见得错过暴动。”

    “啊!暴动,算我一个。”若李嚷道。

    赖格尔搓着双手:

    “这回,要修理修理1830年革命了。那场革命确实叫人民浑身不舒服。”

    “依我看,你们的革命也无所谓。”格朗太尔说道,“我并不厌恶现政府,那是套上软布帽的王冠,权杖也安了雨伞。对了,我倒是想,今天这样的天气,路易—菲力浦的王权可以有两种用途,权杖一端对付百姓,撑开雨伞的一端对付老天。”

    餐厅昏暗,大片乌云完全遮住了阳光。酒楼里空荡荡的,街上空荡荡的,所有人都去“看热闹”了。

    “现在究竟是中午还是半夜?”博须埃嚷道,“什么也瞧不见,烩兔肉,拿个亮儿来!”

    格朗太尔愁眉苦脸,继续喝酒。

    “安灼拉瞧不起我。”他咕哝道,“安灼拉肯定这样说:若李病了,格朗太尔醉了。因此,他派小萝卜来,是找博须埃。若是来找我,我倒会跟着去。算他安灼拉没长眼睛!我不会去给他送葬。”

    做出这样决定之后,博须埃、若李和格朗太尔就泡在酒楼,不想动弹了。泡到将近下午两点钟时,他们那张餐桌就摆满了空酒瓶。桌上点着两支蜡烛,一支插在裹了一层绿锈的铜烛台上,一支插在破瓶瓶口上。格朗太尔把若李和博须埃引向杯中物,而博须埃和若李则把格朗太尔拉回到快活中。

    至于格朗太尔,从中午起,他就不限于葡萄酒了。葡萄酒是梦幻的平庸的源泉,在那些叫真儿的醉汉来说,葡萄酒仅仅受行家赏识。酒醉人之力,可分妖术和神术,而葡萄酒只有神术。格朗太尔贪恋醉乡,是个无所畏惧的酒徒。醉酒的妖魔在他面前张着血盆大口,非但吓不住他,反而吸引他。他丢下葡萄酒瓶,又操起大啤酒杯。大啤酒杯,就是无底洞。他手头没有鸦片,也没有大麻,要让脑子进入朦胧和迷茫的状态,就只好乞灵于由烈酒、黑啤酒和苦艾酒调成的混合酒。这种混合酒劲头十分猛烈,能极度迷醉人的神经,而灵魂也就像铅块一样,沉入啤酒、烈酒和苦艾酒这三种酒气中。这是三重黑暗,天上的蝴蝶也会沉溺其间,在这凝聚为蝙蝠膜翅状的迷蒙烟雾中,化出三个无声的疯魔,即梦魇、夜魅和死神,盘旋在沉睡的普绪喀[806]的头上。

    然而,格朗太尔远没有醉到这样可悲的程度,却快乐得像个神仙,博须埃和若李则凑趣助兴,三人频频碰杯。格朗太尔还摇唇鼓舌,大肆发表奇谈怪论,同时手舞足蹈;只见他领带解开,两条腿骑在圆凳上,左拳头神气十足地顶在膝盖上,左胳臂弯成折尺状,举着一满杯酒,冲着肥胖的女用人水手鱼,庄严地发出命令:

    “将殿堂的大门敞开!让所有人都进入法兰西学士院,都有权拥抱于什卢大妈!干杯。”

    他转身又冲于什卢大妈嚷道:

    “一脉相承的古代女人,请靠近点,让我瞻仰你的容貌!”

    若李也跟着嚷道:

    “水手鱼和烩兔肉,不要塞(再)给格朗太尔上酒了。他吃下去多少钱!今天炒(早)晨,他就大市(肆)挥霍,吞下去两法郎九十五生丁。”

    格朗太尔又说道:

    “没有得到我的准许,是谁把天上的星星摘了下来,放在桌子上当蜡烛?”

    博须埃也有十分醉了,但还能保持平静。

    他坐在窗台上,让雨水从敞着的窗口飘进来,浇湿他的后背,眼睛则注视着他的两个朋友。

    突然,他听见背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喧闹声,有人高喊:“拿起武器!”他回过身去,望见麻厂街连接的圣德尼街上,过来一大群人:安灼拉拿着一杆步枪,伽弗洛什举着一把手枪,弗伊挥着一把战刀,库费拉克挥着一把剑,普鲁维尔操着一支马枪,公白飞拿着一杆步枪,而巴奥雷则端着一支卡宾枪,后面跟随着激昂的人群,也都各执武器。

    麻厂街不长,也就只有卡宾枪的射程。博须埃双手立刻凑到嘴边,做成扩音筒喊道:

    “库费拉克!喂!库费拉克!”

    库费拉克听到喊声,见是博须埃,便拐进麻厂街,走了几步,同时喊了一声:“干什么?”正好同另一边“你去哪儿?”的问声相交错。

    “去造街垒。”库费拉克回答。

    “那就在这儿吧!这儿位置好!就在这儿造!”

    “说得对,赖格尔。”库费拉克说道。

    库费拉克一挥手,那伙人就蜂拥闯进麻厂街。

    三 夜色逐渐笼罩格朗太尔

    这地点的确选得好极了:街口开阔,越往里越窄,形成一条死胡同,科林斯则卡住咽喉,左右两侧的蒙德图尔街极容易堵死,因此,敌方只能从圣德尼街进攻,也就是说,从正面毫无隐蔽的地段进攻。别看博须埃喝醉了,这眼光不亚于饥饿的汉尼拔。

    这群人一闯进来,整条街的居民都惊慌失措,行人无不纷纷退避,转眼工夫,街头巷尾,左右两侧的商店、铺子、过道栅门、窗户、百叶窗、阁楼、大小窗板,从楼下一直到楼顶,全都关闭了。一个老太婆吓坏了,把一张床垫绑在两根晾衣竿儿上,挡在窗口以防流弹。只有酒楼还开着,原因很简单,那伙人已经冲进去了。

    “我的天主啊!我的天主啊!”于什卢大妈连声叹气。

    博须埃下楼去迎库费拉克。

    若李坐到窗口,喊道:

    “库费拉克,你应当打把雨伞。你这样要感报(冒)的。”

    就在这几分钟的工夫,酒楼前面的铁栅门就有二十来根铁条给拔走,街道也有二十来米长地段的石块给掀起来;伽弗洛什和巴奥雷拦住石灰商昂索的平板马车,将车推翻,将车上运的三桶石灰撒在石块下面;安灼拉掀开地窖的活门,让人将于什卢寡妇的所有空酒桶搬出来支撑石灰桶;弗伊那十根手指善于给精巧的扇骨着色,现在也贴着桶和车子,巧妙地码起两大堆砾石。砾石和其他东西全是临时凑起来,不知道是从哪儿弄来的。铺在酒桶上面的几根立柱,则是从附近一幢房子的门脸拆下来的。等博须埃和库费拉克回来再一看,半条街已经筑起一人多高的壁垒。什么也比不上群众的双手,能用拆除的东西建造起一切。

    水手鱼和烩兔肉也加入这一工程的行列。烩兔肉往返搬运瓦砾,她那种疲惫相,也帮助建街垒,递送石块,还像给顾客上酒那样,是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

    两匹白马拉着一辆公共马车驶过街口。

    博须埃见了,立刻跨过石堆,跑过去拦住车夫,让旅客全下车,还搀扶“女士”下来,将车夫打发走,便拉着缰绳,连车带马弄了回来。

    “公共马车不准经过科林斯。‘公众不准靠近科林斯’[807]。”

    片刻之后,那两匹马卸了套,从蒙德图尔街放走了,公共马车推翻在街上,就把路口完全堵死了。

    于什卢大妈吓得魂飞魄散,上二楼躲起来。

    她眼睛失神,视而不见了,要呼喊又把声音压得极低,惊叫声憋在喉咙里,不敢喊出来。

    “这真是世界末日。”她咕哝着。

    若李在于什卢大妈又粗又红的脖子皱皮上亲了一口,对格朗太尔说:

    “哦,亲爱的,我还一直认为,女人的脖子无比细嫩呢。”

    然而此刻,格朗太尔正抵达酒神颂歌的最高境界,他见水手鱼又上二楼来,就拦腰将她抱住,冲着窗户大笑不止。

    “水手鱼真丑啊!”他嚷道,“水手鱼的丑相梦里才有!水手鱼就是一只怪兽。喏,这就是她出生的秘密:一名哥特人给大教堂塑造流水槽口的魔头像,忽然有一天早上,他像皮格马利翁[808]那样,爱上了其中最丑恶的一个塑像,祈求爱神赐给它生命,于是就生了水手鱼。公民们,瞧瞧她这样子吧!她的头发跟提香[809]的情妇一样,是铬酸盐的铅灰色。她是个好姑娘,我敢打保票,她一定能英勇战斗。每个善良的姑娘都蕴涵着一个英雄。就连于什卢大妈,也是个英勇无畏的老太婆,瞧瞧她嘴上的胡须!那是继承她丈夫的。嘿,名副其实的一名巾帼骑兵!她也会英勇作战。她们两个人,就能威震整个巴黎城郊。同志们,我们一定能够推翻政府,没错,正像十七烷酸和甲酸之间,还有十五种酸那样确切无疑。其实,这与我毫不相干。先生们,我父亲一直讨厌我,怪我弄不懂数学。我只懂爱情和自由。我是好孩子格朗太尔!我从来就没有过钱,也就没有养成有钱的习惯,因而从来不缺钱;不过,假如我富有了,那么世上就没有穷人啦!这是明摆着的事!哦!假如心肠好的人都有大钱包!那么世上一切会好得多!我时常想象耶稣—基督像罗思柴尔德[810]那样富有!他会做多少善事!水手鱼,拥抱我呀!您又多情又羞怯!您的脸蛋呼唤姐妹的吻,您的嘴唇呼唤情人的吻!”

    “住口,大酒桶!”库费拉克说道。

    格朗太尔回敬道:

    “我是花花太岁!”

    安灼拉端着步枪,扬着他那英俊的面孔,挺立在街垒顶端。要知道,安灼拉那形象颇似斯巴达人和清教徒,他可以同莱奥尼达斯并肩战死在温泉关[811],也可以和克伦威尔一起焚烧德罗赫达[812]。

    “格朗太尔!”安灼拉喊道,“快走开,到别处灌酒去。这是陶醉的地方,而不是迷醉的地方。不要玷污街垒!”

    这句怒斥在格朗太尔身上产生了奇效,就好像迎头泼了一盆冷水,一下子将他浇醒了。他挨着窗口坐下来,臂肘撑在桌子上,以难以描摹的和蔼神情望着安灼拉,对他说:

    “你知道我信服你。”

    “走开。”

    “让我在这儿睡一会儿吧。”

    “到别处睡去。”安灼拉嚷道。

    然而,格朗太尔那双温柔而惶遽的眼睛始终注视着他,答道:

    “让我在这儿睡吧……一直睡到我死去。”

    安灼拉以藐视的目光端详他:

    “格朗太尔,你什么也做不来,信仰,思考,意愿,生和死,统统不行。”

    格朗太尔声音严肃地回答:

    “走着瞧吧。”

    他还咕哝了几句,但话语不清,脑袋随即重重地倒在桌子上,进入常见的酩酊大醉的第二阶段。他是让安灼拉猛然粗暴地推入这种状态,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四 力图安慰于什卢寡妇

    巴奥雷看着街垒,狂喜地喊道:

    “这条街赤膊上阵啦!真棒啊!”

    库费拉克一边拆掉点酒楼的东西,一边力图安慰孀居的老板娘。

    “于什卢大妈,那天您不是抱怨说,只因烩兔肉在您窗口抖了抖毯子,您就接到违法罚款单吗?”

    “是啊,库费拉克我的好先生。噢,天主啊,怎么,您还要把我这张桌子扔到你们的垃圾堆上吗?抖毯子不行,还有一次,一个花盆儿从阁楼掉到街上,政府就罚了我一百法郎。再往下扔桌子,不是更得挨宰!”

    “嗳!于什卢大妈,我们这是为你报仇呢。”

    于什卢大妈似乎不大明白,她在这种补偿中能得到什么好处。有个类似的故事:一个阿拉伯女人挨了丈夫一耳光,跑去向她父亲告状,吵着要父亲替她报仇:“爸,你对我丈夫应当以牙还牙。”她父亲问道:“他扇了你哪半边脸?”“左半边。”于是,她父亲给了她右半边脸一巴掌,说道:“现在你该满意了。去跟你丈夫说,他打了我女儿,我就打了他老婆。”于什卢大妈所得到的就是这种满足。

    雨停了。又添了些生力军。一些工人用罩衫遮着,带来一桶火药、一篮子瓶装的硫酸、两三支狂欢节用的火把、一筐三王节用剩的纸灯笼。三王节是在5月1日,新近才度过的。这些作战物资,据说来自圣安托万城郊大街,是由一个叫佩潘的食品杂货店老板供应的。麻厂街唯一的路灯、遥对的圣德尼街的那盏路灯,以及蒙德图尔街、天鹅街、布道修士街、大小丐帮街这些邻近街道的路灯,全都砸毁了。

    安灼拉、公白飞和库费拉克指挥一切行动。现在,两座街垒同时建造,全背靠科林斯,构成折尺状。大街垒封死麻厂街,小街垒封住靠天鹅街一侧的蒙德图尔街。小街垒很窄,只用酒桶和街道石块造起来的。那里大约有五十名工人,其中三十来人有步枪,他们在来的路上,把一家武器店的枪支一股脑儿借来了。

    这支部队五花八门,形形色色,奇特到了极点。有一个人穿着短外套,拿一把马刀和两支手枪;另一个人只穿衬衫,戴一顶圆边帽,侧身吊着一个火药壶;第三个套了用九层灰皮纸做的护胸罩,拿一把马具匠用的大铁锥当武器。有一个人高喊:“让我们统统歼灭,一个不留,让我们死在自己的刺刀下!”这样喊的人却没有刺刀。还有一个在礼服外面扎了一副国民卫队的宽皮带和子弹盒,而护盖上有红毛线绣的“治安”两个字。许多步枪上都有部队的番号,有几根长矛。戴帽子的人不多,没有一个人扎领带,大多袒胸露臂。此外,各种年龄、各种相貌的人都有,如脸色苍白的小青年、紫红脸膛的码头工。大家都争先恐后,你帮我助,边干边议论事态的变化:凌晨三点钟援兵就可能赶来,肯定会来一团人马,巴黎全城就可能暴动。这种血腥的话题,讲起来却这样愉快轻松。他们素昧平生,彼此未通名姓,来到一起却亲如兄弟。巨大的危险所显示的壮美,就是能让互不相识的人焕发出友爱精神。

    厨房里生起一炉旺火,酒楼里的水罐、匙子和叉子等锡器全搜罗来,放在模子里熔化了做子弹。他们边干边喝酒。餐桌上胡乱放着酒瓶封皮、大粒霰弹和玻璃酒杯。于什卢大妈、水手鱼和烩兔肉全都吓得失了态,但表现不同:一个变傻了,一个喘不上来气,还有一个吓醒了;她们待在有球台的餐厅里,撕旧布做绷带,有三名起义者当帮手;那三个人留着长发和胡须,他们用洗衣女工一般的手指,清理并抖开布条。

    先前在劈柴街拐角,库费拉克、公白飞和安灼拉加入行列时注意到的那个高个子,现在参加筑小街垒,相当卖力气。至于另外一个青年,就是曾在库费拉克住处等候,并向他打听马吕斯先生的那个青年,大约在推翻公共马车那工夫不知去向了。

    伽弗洛什兴高采烈,就像生了翅膀,他主动担起鼓劲打气的任务,不住脚地来回奔忙,上上下下,不住嘴地大喊大叫,妙语连珠。他在这里,就仿佛给所有人带来鼓舞。他有刺激针吗?当然有,就是他的穷苦。他有翅膀吗?当然有,就是他的快乐。伽弗洛什是一股旋风。无处不见他的身影,无处不闻他的声音。他无处不在,充满空间,简直就是激奋的无所不在的神灵,跟随他就不可能有停顿。巨大的街垒感到他就在它臀部上。他妨碍闲逛的人,鼓动懒惰的人,激励疲惫的人,催促沉思的人,让这些人快活起来,让那些人紧张起来,还让另一些人激愤起来,让所有人行动起来,刺激一个大学生,敲打一个工人,这儿一停,那儿一站,旋即又离开,盘旋在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之上,从这一堆人跳到另一堆人,就像巨大的革命马车上的一只苍蝇,发出嗡嗡的声音,骚扰所有马匹。

    永不停歇的活动来自他那瘦小的胳臂,无休无止的喧闹出自他那瘦小的胸腔:

    “加油干呀!还要石块!还要大桶!还要东西!哪儿还有?来一筐石灰碴,给我把这个洞堵死。你们这街垒,真够小巧玲珑的。还得往上垒。所有东西全放上去,全投上去,全抛上去。将那幢房子拆了。一座街垒,就是吉布大妈的茶会。嘿,那儿还有扇玻璃门呢。”

    工人听了都叫起来。

    “一扇玻璃门!小不点,要玻璃门顶什么用?”

    “你们这些大块头!”伽弗洛什反击道,“街垒放一扇玻璃门,那棒极了。它虽然不能防止敌人进攻,但是能妨碍敌人攻占。你们就从来没有爬过有玻璃瓶碴儿的墙头偷苹果吗?街垒上有一扇玻璃门,国民卫队要爬上去,脚上的老茧准会给割破。老天!玻璃可是阴险的家伙。在这方面,同志们,你们的想象力也太不丰富啦!”

    此外,他特别恼火自己的手枪没有扳机,逢人就要求:“一杆步枪!我要一杆步枪!干吗不给我一杆步枪呢?”

    “给你一杆步枪!”公白飞说道。

    “嗯!”伽弗洛什回敬道,“有什么不行的?1830年,跟查理十世吵起来那时候,我就有过一杆!”

    安灼拉耸了耸肩。

    “等大人都有了,再分给孩子。”

    伽弗洛什傲慢地转过身,顶他一句:

    “如果你比我先死,我就接过你的枪。”

    “野小鬼!”安灼拉说道。

    “毛头小伙子!”伽弗洛什回敬道。

    一个衣冠楚楚的人迷了路,转到这条街口,分散了他们的注意力。

    伽弗洛什冲那人喊道:

    “年轻人,加入我们的行列吧!怎么,对这古老的祖国,你就不打算出点力吗?”

    那个盛装的人赶紧跑掉。

    五 准备

    当年一些报纸称,麻厂街的街垒有两层楼那么高,“几乎是一座无法攻克的建筑”,这种说法不对,其实平均高度也不过六七尺。这座街垒的造型,旨在向战士提供方便:他们可以隐蔽,也可以从里侧由石块砌起的四级台阶,登上垒脊并控制整个街垒,甚而跨越出去。街垒外侧是由石块和木桶堆起来的,还用木柱和木板别在昂索的那辆平板车和公共马车轮子上,连成一个整体,外观犬牙交错,支棱八翘。离酒楼不远的这座大街垒,一端和楼房的墙之间留了个豁口,仅能容一人通过。公共马车的辕木直竖起来,用绳索绑住,顶上挂了一面红旗,在街垒上空迎风飘扬。

    蒙德图尔街那座小街垒,隐在酒楼背后,是望不见的。两座街垒合起来,这条街就成为名副其实的堡垒了。安灼拉和库费拉克认为,经由布道修士街通往菜市场的那段蒙德图尔街,不必再筑街垒,无疑是要留一条与外面的通道,而布道修士街很狭窄,又艰难险阻,不大可能遭受敌人的攻击。

    这条自由通道,也许正是弗拉尔[813]在战略论述中所说的交通一道,如果这条通道和麻厂街的那个豁口忽略不计的话,街垒里面,除了酒楼的突角之外,就呈现一个完全封闭的四边形。大街垒和街尾那排高楼,相距只有二十来步,可以说街垒背靠着那排高楼,而楼内全有住户,但是从上到下门窗紧闭。

    整个工程进展顺利,没用一小时就完成了;而在此期间,这一小帮胆大妄为的人没望见一顶皮帽或一把刺刀。倒是有几个资产阶级,在暴动这个时候,还贸然逛到圣德尼街,朝麻厂街望了一眼,一见街垒,就加快脚步走开了。

    两座街垒业已完成,红旗也挂起来,他们又从酒楼里抬出一张桌子,库费拉克跳上去,打开安灼拉搬来的方箱子。箱子里装满了子弹。大家一见子弹,连最勇敢的人也不禁一抖,全体顿时静下来。

    库费拉克面带微笑,开始分发子弹。

    每人分到三十发子弹。许多人有火药,用刚铸的弹壳又造了些枪弹。至于那整桶火药,则留作备用,放在酒楼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

    军队集合的鼓号声响彻巴黎,此伏彼起,结果完全成了一种单调的声响,引不起他们的注意了。那声响时远时近,音调十分凄厉。

    他们神态庄严肃穆,全都从容地给步枪和卡宾枪上子弹。安灼拉往街垒外面派了三个岗哨:一个在麻厂街,第二个在布道修士街,第三个到小丐帮街的拐角。

    街垒建成了,各就各位,子弹上了膛,哨兵也派出去了,然后,他们就独自待在可怕的街道上,行人不见了,四周楼房静悄悄的,仿佛死了一般,毫无人活动的声响,天色也黑下来,阴影越扩越大,把他们笼罩了,他们在黑暗和寂静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凄惨和可怕,他们与外界隔绝,感到有什么东西逼来,但是他们握紧武器,坚定不移,镇定自若地等待着。

    六 等待

    等待的时候,他们做什么呢?

    我们应当谈谈,因为这是史实。

    男人这边做子弹,女人那边缠绷带;只见一炉旺火上,一口大锅里准备注入弹头模子的熔锡和熔铅,正冒着青烟;前哨端着枪在街垒上守望,安灼拉聚精会神注视着前哨,而公白飞、库费拉克、约翰·普鲁维尔、弗伊、博须埃、若李、巴奥雷,以及另外几个人,相邀聚在一起,像太平日子里同学聊天那样,离他们筑起的堡垒只有两步远,坐在改为掩蔽所的酒楼的角落里,把装好子弹的枪支靠在椅背上,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这些意气风发的青年开始朗诵情诗。

    什么诗呢?请看下面:

    你可记得甜美的生活?

    我们正是青春的花朵,

    满心里只有一种渴望:

    相亲相爱又穿得漂亮。

    当时你我二人的年纪,

    加在一起也不过四十;

    在我们简陋的小家中,

    即使冬天也春意融融。

    日子多美!马努埃矜持,

    帕里斯坐在圣餐宴席,

    弗伊撒手雷,而我乱动,

    让你胸衣的别针刺痛。

    我这无人问津的律师,

    带你去普拉多用餐时,

    无不赞赏你,你多娇艳,

    连玫瑰也扭脸不敢看。

    只听他们说:她多漂亮!

    满身香气!长发像波浪!

    翅膀藏在半短大衣下,

    标致小帽像初开的花。

    我挽着你柔臂逛街头,

    是一对幸福的小两口,

    行人以为爱神受迷惑,

    将四月妹嫁给五月哥。

    躲在小屋生活闭房门,

    大吃爱情禁果好销魂;

    一件事我还未说出口,

    你心先就回答愿接受。

    大学城是牧歌好园地,

    我能从晚到早崇拜你。

    看来情种学习也灵活,

    拉丁区却变成爱情国。

    莫贝广场啊多芬广场!

    我们的陋室里满春光,

    你往修长腿上拉长袜,

    我见一颗亮星放光华。

    攻读柏拉图也无收获,

    你拿一朵鲜花送给我,

    上天美意我就能领悟,

    胜读拉姆奈[814]等学者书。

    你顺从我哟我顺从你,

    陋室放金光啊两相依!

    见你身穿睡衣来回走,

    晨起旧镜映出春容秀!

    曙色星夜花丛好时光,

    彩带轻纱绫绮怎能忘!

    时光美好只因情意浓,

    爱到口吐村言更见情!

    花园就是一盆郁金香,

    你用衬裙当帘挂窗上;

    土陶大烟斗我手中拿,

    日本瓷碗给你沏的茶。

    还有灾难我们哈哈笑!

    你香围巾手笼又烧焦!

    一天我们为了用晚餐,

    卖掉了珍藏的莎翁[815]像!

    我是乞丐而你好施舍,

    我偷吻你鲜艳圆胳膊。

    打开但丁大作当桌子,

    我们开心大嚼一百粟。

    我在那欢乐的破楼中,

    第一次吻了你烫嘴唇,

    你脸红又散发离开时,

    我脸苍白开始信上帝。

    记住我们无数的幸福,

    还有这些破烂丝绸布!

    从这无限忧伤的心中,

    多少叹息飞向那苍穹!

    此时此地,追寻青春时代的种种往事,几颗晚星初跃,在天空开始闪烁,附近街道寂无一人,笼罩着阴森森的气氛,而险象环生,正是一发千钧,总之,此情此景,约翰·普鲁维尔这个温柔诗人,在暮色中低声吟诵这些诗句,就别有一种凄美的魅力。

    这工夫,小街垒那边点亮了一盏彩纸灯笼;大街垒里也燃起一支蜡铸的火炬,上面说过,火炬是从圣安托万城郊区弄来的。这类火炬在封斋节前星期二狂欢节上常见,举在满载戴面具的人向库尔蒂勒进发的马车前面。

    那支火炬插在三面避风的石块垒起的笼里,光亮集中射在那面红旗上。这样,街道和街垒仍没在黑暗中,唯见那面红旗,仿佛由巨型暗灯照射,蔚为壮观。

    火炬光映照鲜红的旗帜,就呈现出一种说不出来的骇人的紫红色。

    七 在劈柴街入列的那个汉子

    天色完全黑下来,一点情况也没有发生,只听见隐约的喧闹声,以及从远处零零星星传来的枪声。这种间歇时间延长,表明政府在从容调集兵力。这五十人在等待六万人。

    安灼拉同所有意志坚强的人一样,临危不惧,只是感到焦急,他去找伽弗洛什。伽弗洛什在楼下大厅里造枪弹。火药撒在桌子上,考虑到安全,两支蜡烛放在桌子上,烛光昏暗,不会射到外面。起义者还特意关照,楼上不点灯。

    此刻伽弗洛什心事重重,倒不是因为枪弹。在劈柴街加入队伍的那个汉子刚才走进楼下大厅,拣光线最暗的一张桌子坐下,他弄到的一杆大型步枪夹在两腿之间。伽弗洛什的心思一直放在“好玩”的事情上,甚至没有看到这个汉子。

    伽弗洛什见他进来,目光不由得追随那杆枪,心中好不羡慕,等那人坐下,这流浪儿却站起来。在此之前,有人若是监视那人的行动,就会发现他在街垒里和起义者中间,特别注意观察了一切;然而,他走进楼下大厅之后,又陷入沉思冥想,仿佛视而不见周围发生的情况了。这流浪儿凑到他跟前,踮着脚围着那思索的人绕来绕去,好像怕把他惊醒似的。伽弗洛什那张稚气的脸,此刻表现又放肆又严肃,又轻率又深沉,又快活又伤心,像老人的脸那样做出各种怪相,依次表示:“啊,怎么!……”“不可能啊!……”“我看花眼啦!……”“我是在做梦吧!……”“难道他就是?……”“嗳,他不是!……”“不对,肯定是!……”“不对,肯定不是!”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伽弗洛什身子摇来摇去,两只小手插在兜里紧紧握成拳头,像小鸟儿一样扭动着脖子,下嘴唇的精明劲儿全部用在老大一个撇嘴上。他不胜惊愕,又把握不稳,不敢贸然断定,却又深信不疑,简直乐不可支。他那得意的神态,就像太监总管在奴隶市场的一群胖女人中发现一个维纳斯,又像一位鉴赏家在一堆粗劣的画中认出拉斐尔的一幅真迹。他全身都调动起来,用本能去嗅,用智力去分析判断。显而易见,伽弗洛什碰到一件大事。

    安灼拉来找他时,他全神贯注,正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

    “你个头小,不会让人发现,”安灼拉说道,“你到街垒外面去,溜着房舍的墙根走,几条街都张望张望,回来再跟我说说外边的情况。”

    伽弗洛什收起胯骨,挺起身子。

    “小个还有用场!真够幸运的!我这就去。不过,您信得过小个,可要提防大个……”伽弗洛什抬起头,压低声音,眼睛瞄着劈柴街的那个汉子,又说道,“您看见那个大个子了吗?”

    “怎么样呢?”

    “他是密探。”

    “你有把握?”

    “有一回,我在御桥石栏外突饰上乘凉,就被他揪着耳朵提上去,这事还没过半个月。”

    安灼拉立刻离开这个流浪儿,小声对正好在旁边的一个酒码头工人说了几句话。那工人走出大厅,旋即又带三个工人回来。这四个彪形大汉若无其事,走到劈柴街那人臂肘撑着的桌子后面,丝毫也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们显然摆好架势要扑向他。

    这时,安灼拉走到那人跟前,问道:

    “您是什么人?”

    突然这一问,那人猛地一抖,他的目光探到安灼拉坦诚眸子的深处,似乎看透了那里的念头,他就微微一笑,那笑容极为傲慢,极为坚定有力,同时凛然答道:

    “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嗯,不错!”

    “您是密探?”

    “我是公职人员。”

    “您怎么称呼?”

    “沙威。”

    安灼拉递了眼色,还未等沙威回身,那四人就揪住他的衣领,转瞬间就把他按倒在地,捆了起来,搜了全身。

    从他身上搜出一张粘在两片玻璃之间的小圆卡片,只见一面印有铜版的法兰西国徽和铭文:“监视和警惕”;另一面注明:沙威,警探,五十二岁,并有在任的警察总监吉斯凯先生的签字。

    此外,还搜出一只怀表和一个有几枚金币的钱包。怀表和钱包当即还给他了。不过,在他怀表下面的兜里还搜出一个信封,安灼拉从信封里抽出一张纸,展开一看,有警察总监亲笔写的几行字:

    “沙威警探一完成政治任务,应立即专门查明塞纳河右岸耶拿桥附近,是否确有歹徒滋事。”

    搜查完毕,他们又把沙威拉起来,把他反绑在柱子上。当年酒楼的字号,正是得自于那根著名的柱子。

    伽弗洛什从头至尾目睹这一场面,默默点头表示赞许,这时他靠上来,对沙威说:

    “小耗子逮住老猫啦。”

    这件事干得干净利落,结束之后,酒楼周围的人才发觉。沙威一声也没有叫喊。一见沙威绑到柱子上,库费拉克、博须埃、若李、公白飞,以及分散在两座街垒那里的人,都纷纷跑来了。

    沙威背靠柱子,让许多道绳子捆得结结实实,身子动弹不得,他像从不说谎的人那样,神态自若,无所畏惧地昂着头。

    “他是个密探。”安灼拉说道。

    他又转向沙威:

    “这座街垒被攻占之前两分钟,就把您枪毙。”

    沙威声调极为急切地答道:

    “为什么不立刻动手?”

    “我们要节省弹药。”

    “那就一刀结果算了。”

    “密探,”英俊的安灼拉说道,“我们是审判官,而不是凶手。”

    接着,他招呼伽弗洛什。

    “说你哪!快去干你的事!照我刚才对你说的去干。”

    “这就去。”伽弗洛什高声说。

    他刚要走,又站住了:

    “对了,把他的步枪给我呀!”他又补充一句,“我把这音乐家留给你们,但是我要那单簧管。”

    那流浪儿行了个军礼,高高兴兴从大街垒的豁口出去了。

    八 关于也许名不副实的勒·卡布克的几个问号

    伽弗洛什走后,紧接着又发生一个凶暴的事件,不啻一种骇人的壮举,这里若是略去不谈,那么我们所描绘的悲壮画卷就不完整,而读者看不到准确真实的凸起部分,也就无法认识革命在痉挛奋力中分娩的社会阵痛的伟大时刻。

    大家知道,聚众举事就像滚雪球,形形色色的人都卷进去,他们彼此并不询问各自的来历。安灼拉、公白飞和库费拉克率队沿途吸收的行人中,有一个醉汉模样的野蛮人。他身穿肩头磨破了的搬运工装,说话粗声大气,手舞足蹈,名字或绰号叫勒·卡布克,而自称认识他的人也根本不了解他。他同几个人将一张餐桌搬出酒楼,坐在外面喝得醉醺醺的,或者佯装醉态。这个勒·卡布克一边向同他比试的人劝酒,一边好像若有所思,凝望在街垒里端对着圣德尼街的那幢俯瞰整条街的六层楼,他忽然嚷道:

    “伙计们,你们知道吗?应当从那楼里往外射击。如果我们在楼内守住窗口,有人若能从街上前进一步,那才活见鬼呢!”

    “对,可是楼门关了。”其中一个喝酒的人说道。

    “去敲门!”

    “不会给开门的。”

    “那就把门砸开!”

    勒·卡布克跑到楼门前,拉起大门锤就敲了一下。楼门没有开。他又敲了一下。还是没人应声。敲了第三下。仍然没有一点声响。

    “楼里有人吗?”勒·卡布克喊道。

    没有一点动静。

    于是,他操起一杆步枪,开始用枪托砸门。这扇古老的通道拱形门又窄又矮,全是橡木的,用铁件加固,里侧还包了一层铁片,非常结实,名副其实是一道城堡门。枪托撞击,震动整个楼房,却动摇不了这扇门。

    然而,很可能惊动了楼里的居民,只见四楼一扇小方窗终于有了亮光,并且打开,探出一支蜡烛和一个脑袋:那人花白头发,满脸惊愕惶怖,他正是门房。

    撞击门的人停下来。

    “先生们,”门房问道,“你们有什么事?”

    “开门!”勒·卡布克说道。

    “先生们,不能开。”

    “要你开就得开!”

    “不成啊,先生们!”

    勒·卡克布举起步枪,瞄准门房;不过,他站在下面,周围一片漆黑,门房根本没有看见。

    “到底开不开?”

    “不行,先生们。”

    “你说不行?”

    “我说不行,我的好……”

    门房这句话还未说完,枪就响了,子弹从他下巴打进去,穿过喉头,从后颈出去。老人一声未吭就倒下了,蜡烛也失落熄灭了,只见窗沿儿上耷拉着一个不动的头和一缕升上屋顶的白烟。

    “找死!”勒·卡布克说着,将枪托又重新杵到地上。

    他话音刚落,就感到一只手像鹰爪一样,重重地抓住他的肩头,并且听见一个人对他说:

    “跪下。”

    杀人凶手扭过头,看见安灼拉那张苍白冷峻的面孔。安灼拉握着一支手枪。

    他听见枪声,立刻赶来。

    他左手揪住勒·卡布克的衣领、工作服、衬衣和背带。

    “跪下。”他重复说道。

    这个二十岁的单弱青年,以无比威严的动作,将那膀阔腰圆的脚夫像折芦苇似的压下去,逼使他跪在泥地上。勒·卡布克还企图抗拒,但是他仿佛让一只超人的巨掌抓住了。

    安灼拉衣领敞着,面色苍白,头发散乱,那张女性的脸,此刻说不出有多像古代的忒弥斯[816]。他那鼓起的鼻孔、低垂的眼睛,赋予他那铁面无私的希腊型轮廓这种愤怒的表情、这种贞洁的表情,而从古代风尚的角度看,这恰恰符合司法。

    街垒里的人全跑来了,他们远远地围成一圈,面对即将目睹的场面,每人都感到难置一词。

    勒·卡布克服软了,不再挣扎,只顾全身发抖了。安灼拉放开他,掏出怀表。

    “静下心来,”安灼拉说道,“要么祈祷,要么思考。你只有一分钟。”

    “饶命啊。”凶手咕哝一句,然后低下头,结结巴巴而又含混不清地咒了几句。

    安灼拉目不转睛地看着表,等一分钟过去,便把表放回坎肩兜里,接着一把揪住勒·卡布克的头发,手枪顶在他的耳朵上;勒·卡布克则怪声号叫,蜷缩在他的双膝前。这些大无畏的人,十分镇定地投入这场极为可怕的冒险,此刻大多都扭过头去。

    只听一声枪响,凶手前额着地倒在街道上。安灼拉抬起头,自信而严峻的目光扫视周围。

    继而,他踢了踢尸体,说道:

    “把这丢到外边去。”

    那无赖刚死,尸体最后还机械地抽搐。三个汉子抬起尸体,从小街垒上扔到蒙德图尔街上了。

    安灼拉站在那儿若有所思。谁也不知道是何等壮丽的黑暗扩展开来,慢慢覆盖他那可怕的平静。突然,他亮开嗓子。全场静下来。

    “公民们,”安灼拉说道,“那个人干的事是凶残的,而我干的事则是可怕的。他杀了人,因此我杀了他。我只能这样做,因为起义要有自己的纪律。在这里杀人,比在别处罪过更大;我们受革命的监视,是共和的传教士,要为职责作出牺牲,绝不能给人以话柄来诽谤我们的战斗。因此,我审判并处死了这个人。至于我,这样做是迫不得已,又深恶痛绝,我也审判了自己,过一会儿你们就会看到,我给自己定了什么罪。”

    大家听了这话,都不寒而栗。

    “我们和你共命运。”公白飞朗声说。

    “好吧!”安灼拉又说道,“我再讲几句。我处决那人是服从强迫性,而强迫性正是旧世界的一个恶魔;强迫性也叫作因果报应。然而,进步的法则,就是让恶魔在天使面前消失,因果报应在博爱面前消失。现在说出‘爱’字,的确不是时候。无所谓,反正我说出来了,还要颂扬爱。爱,你是未来。死,我利用你,但是我憎恨你。公民们,在未来的时代,既没有黑暗,也没有雷击,既没有凶残的愚昧,也没有血腥的报复了。既然没有了撒旦,除魔大天使也就不存在了。到了未来,彼此再也不会杀戮,大地将阳光灿烂,人类就只有爱心。公民们,那一天必定会到来,到那时候,一切都融洽、和谐、光明、快乐和生机勃勃,那一天一定能来到。我们正是为此才献出生命。”

    安灼拉住了口。他那处女般的嘴唇又闭上了,在流过血的地方站了半晌,好似一尊雕像伫立不动。他的眼神凝注,致使周围的人说话也都压低声音。

    约翰·普鲁维尔和公白飞在街垒的角上,紧紧握住手靠在一起,怀着深深的同情和赞许,默默地凝视这个既是行刑者又是神父,既像水晶一样明洁、又像岩石一样坚定的青年。

    让我们现在就谈谈事后发现的情况。这场风波过后,尸体都运到停尸房,经搜查发现,勒·卡布克身上有个警察证。本书作者在1848年,还掌握一份1832年呈给警察总监的此案专门报告。

    还应补充一点,当时有一种说法,很可能有根据,按照警方惯用的奇特手段,勒·卡布克是囚底的化名。事实也如此,勒·卡布克一死,就再也没有囚底的消息了。囚底下落不明,无迹可寻,就好像忽然化为乌有了。他的身世黝黑一片,他的下场更是漆黑一团。

    且说这件惨案如此迅速地审明,又如此迅速地了结,起义群众还在激动不已的时候,库费拉克在街垒里,又瞧见早晨去他住所打听马吕斯的那个小青年。

    这小伙子看样子很闯荡,无所顾忌,他天黑时来投起义队伍。

    第十三卷 马吕斯走进黑暗

    一 从普吕梅街到圣德尼区

    暮色中喊马吕斯去麻厂街街垒的声音,在他听来就像命运的召唤。他正欲一死,机会果然就来了;他正敲墓门,黑暗中就伸出手来递给他钥匙。在绝境的黑暗中出现的这种阴森的出路,很有吸引力,马吕斯立即移开多次容他通过的铁条,出了园子,说了一声:走吧!

    马吕斯痛苦到了发疯的程度,头脑里再也没有丝毫明确固定的念头,他在青春和爱情的陶醉中度过两个月之后,再也接受不了任何别的命运;他被绝望的种种妄想所压倒,此刻只有一种渴望:尽快了结。

    他开始急冲冲地赶路,恰巧身上有武器,别着沙威的那两支手枪。

    马吕斯出了普吕梅街,经过大马路,再穿过残废军人院大广场和大桥,穿过香榭丽舍、路易十五广场,便到了里沃利街。这里商店还开着门,拱廊下点着煤气灯,妇女在店铺里买东西,有人在莱特咖啡馆里吃冰淇淋,在英国糕点店里吃小点心。只有几辆邮车从亲王旅馆和莫里斯旅馆启程,奔驰而去。

    马吕斯从德洛姆过道走进圣奥诺雷街。这条街上的店铺都关门了,那些店铺老板在虚掩的门前议论,街上还有来往行人,路灯点亮了,楼上每层窗户都有灯光,还同往常一样。王宫广场上有马队。

    马吕斯沿着圣奥诺雷街往前走,离开王宫越远,亮灯光的窗户越稀少,店门紧闭,也没有人在门口聊天了,街道越来越暗,人群反而越来越密集。人群中没人讲话,却传出一种低沉的嗡嗡声。

    离枯树池不远有几伙人,黑糊糊的,在来往行人中伫立不动,犹如中流的砥石。

    到了普鲁韦尔街口,人流就不往前走了。这里人群如堵,密集紧凑,挤得严严实实,推拥不动,几乎密不透风,那些人都在低声交谈。这里几乎不见黑礼服和圆礼帽了,唯有罩衫、工作服、鸭舌帽、蓬头垢面。这一大片人在夜雾中隐隐浮动,他们窃窃私语如沙沙的风雨声。虽然没人走动,却听见在泥地里踏步的声响。在这厚厚人群的另一边,在滚木街、普鲁韦尔街和圣奥诺雷街的延伸地段,只有一扇窗户有烛光了。眺望那些街道,还能看见一串串灯笼,但是孤零零的,越来越稀少。当年的灯笼,形同吊在绳子上的大红星,投到街面上的影子好似大蜘蛛。那几条街并不是空荡无人,可以清晰看到架在一起的步枪、晃动的刺刀和宿营的部队。哪个好奇的人也没有越过那个界线。到了那儿交通中断,行人止步,军队驻地开始了。

    马吕斯是不再抱希望的人,也就勇往直前。既然有人召唤,他就应该前往。他设法穿过人群,穿过部队的营地,避开巡逻队,避开岗哨。他绕了个弯儿,到达贝蒂西街,朝菜市场走去,拐进布尔道奈街,就没有灯笼了。

    通过了人群密集的路段,又越过部队的前沿,他只身到了特别瘆人的地点。不见一个行人,不见一名士兵,不见一点灯光,阒无一人。冷清清,一片岑寂,夜色弥漫,让人不由得浑身打冷战。走进一条街,恍若走进地窖。

    他继续往前走。

    走了几步,有人从身边跑过。是男人?还是女人?有好几个吗?他也说不清楚。

    绕来绕去,他钻进一条小街,以为是陶器街,走到中段,撞到了什么东西,伸手摸摸,原来是一辆翻倒的小车,脚下到处是水洼、泥坑、乱石堆,那里有一座未建成便丢弃的街垒。他穿过乱石堆,到了街垒的另一边,靠近墙角石,摸着墙壁往前走,没出多远,眼前恍惚有白色的东西晃动,近前一看,原来是两匹白马。那两匹马,正是早上博须埃从公共马车上卸下来的,在街上游荡了一整天,最后流落到这个地方,疲惫不堪,但又显示了畜生的巨大耐性,弄不懂人的行为,正如人弄不懂上苍的行为那样。

    马吕斯将马丢在身后,又踏进一条街,想必是社会契约街,这时忽然一声枪响,不知从哪里射来,子弹穿越黑暗,擦耳呼哨而过,射穿他头上的理发店招牌——一个刮胡子用的铜盘。直到1846年,在社会契约街靠菜市场排柱的拐角,还能看到那只有弹洞的铜盘。

    这一枪总还表明有人,此后他再也没有遇见什么。

    整个这条路线,就好像在黑暗中走下阶梯。

    马吕斯还是照样往前走。

    二 巴黎鸟瞰图[817]

    这种时刻,有人若是长了蝙蝠或枭鸟的翅膀,在巴黎上空盘旋,就会看到一片惨淡的景象。

    他会看到菜市场这个老街区,就像在巴黎中心挖出的无比巨大的黑洞:这座城中之城,由圣德尼街和圣马尔丹街纵贯,又有无数条纵横交错的小街巷,现在成了起义者的堡垒和阵地。目光投下来好似深渊。这一带由于路灯砸烂,住户门窗也紧闭,就没有了一点光亮,没有一点声息和动静。暴动的无形警察监视各处,维持秩序,也就是维持黑夜。为数不多的人隐没在广阔的黑暗中,每个战士利用黑暗所提供的条件,成倍地增加战斗力,这就是起义必须采取的战术。天黑之后,凡有烛光的窗户都挨了一枪。烛火熄灭了,有时居民也中弹丧命。于是再也没有动静了。住户里只有惶恐、哀伤和惊愕,街上笼罩着一种神圣的恐怖气氛。就连一排排窗户、一层层楼房、犬牙交错的烟囱和屋顶都看不见了,就连泥泞路面的微弱反光都看不见了。从天空俯瞰这一大片黑暗,也许能看见每隔一段距离有点亮光,虽然零零星星、影影绰绰,却映现一些怪异的曲折线条、一些古怪建筑物的侧影,以及类似在废墟上来回飘动的磷光的东西,那正是街垒所在的地方。其余地段则是一片幽暗的湖水,雾气弥漫,显得滞重而凄惨,上面还挺立几个高大的黑影,阴森森的静止不动,那是圣雅克塔、圣梅里教堂,以及另外两三座这类高大的建筑;那些人造的巨灵神,在黑夜里就成了鬼怪。

    在这冷清清而令人不安的迷宫四周,在巴黎特有的车水马龙尚未完全断绝、还残留几盏路灯的街区,那位在上空盘旋的观察者可能望见战刀和刺刀的金属闪光、炮车的无声滚动,以及分秒都在默默扩大的营队;这便是在暴动的周围慢慢合拢收紧的可怕包围圈。

    遭受封锁的街区完全成了狰狞的洞穴,那里一切仿佛在沉睡,毫无动静,正如刚刚看到的情景,平时行人可至的一条条街道,仅仅呈现一条条黑影。

    凶险的黑影,布满陷阱,布满隐秘而可怕的埋伏,要想进去就心惊肉跳,在里面停留更是惶恐不安;要想进去的人,面对等待他们的人瑟瑟发抖,而等待的人,面对即将到来的人也不寒而栗。街道的每个角落都埋伏着看不见的战士;沉沉的黑夜中,隐藏着要把人拖入坟墓的圈套。大局已定。从此以后,除了枪口的火光休想再看见别的光亮,除了突然来临的死亡,休想再遇见别的什么。死亡从何处来?如何前来?什么时候到来?不得而知,但又确切无疑而不可避免。在这进行较量的特定地方,政府和起义,国民卫队和社团组织,资产阶级和暴动群体,双方都摸索着接近。无论哪一方,都同样有此必要。要么战死,要么成为胜利者,从此只可能有一种结局。局势危殆到极点,黑暗深到极度,就连最胆怯的人都觉得决心已定,最胆大的人也觉得不胜惊骇。

    再者,双方都同样气冲牛斗,都同样激烈,视死如归。对这一方来说,前进就是死,但是谁也没有想到后退;对另一方来说,留在那里就是死,但是谁也没有想到逃走。

    不管这一方还是那一方胜利,也不管起义成为一场革命,还是仅仅一次斗殴,反正明天这一切必须了结。政府和那些社团都明白这一点,连最普通的资产者也有同感。因此,在这行将决定一切的街区,一种惶惶不安的思想搀进了无法穿透的黑暗;因此,在这即将发生一场灾难的沉寂四周,焦急的情绪有增无已。这里只听见一种声响,圣梅里教堂的警钟,如临终喘息一样令人心碎,如诅咒一样令人心惊。那口钟绝望狂敲的声音,在黑暗中哀鸣,比什么都更令人胆战心寒。

    常有这种情景:天象仿佛配合人要做的事情。什么也打乱不了这种一致的悲惨的和谐。星光完全消失。天空层层叠叠,布满大块大块愁惨的乌云。穹隆黑如锅底,罩住这些死寂的街道,好似巨幅裹尸单,盖在一座巨型的坟墓上。

    当此之时,在这久经革命风暴冲击的地方,正酝酿一场还仅限于政治的战斗,而青年、秘密社团、学校以主义学说的名义,中产阶级则以利益的名义,正在靠拢,要冲撞、较量和厮杀,每个人都在催促和呼唤这场危机的最后决定时刻,当此之时,在这凶险的街区外面和远处,在逐渐消失在幸福繁荣的巴黎辉煌之下的穷困老巴黎,在深不可测的洞窗深处,能听到民众切齿痛恨的隐隐怨声。

    可怕而神圣的声音,由猛兽的吼叫和上帝的话语构成,能吓坏弱者,警告智者,既像狮吼来自下界,又像雷鸣来自上苍。

    三 边缘

    马吕斯走到菜市场。

    比起附近那些街道,这里更宁静,更幽暗,更加静止不动,就好像墓穴的冰冷的宁静钻出地面,弥漫在空间。

    然而,从圣厄斯塔什教堂方向堵住麻厂街的那排高楼房顶,由一片红光鲜明地映现在黑暗的天空上。那正是科林斯街垒里燃着的那支火炬的反光。马吕斯朝红光走去,一直走到甜菜市场,隐约望见布道修士街黑洞洞的路口。他走了进去。起义的哨兵守在这条街的另一头,没有发现他。他感到他来找的地点近在咫尺,于是踮起脚往前走,到达那小半截蒙德图尔街的拐角;我们记得,这是安灼拉保留与外界的唯一通道。马吕斯走到左侧最后一幢楼房的拐角,探过头去,张望这半截蒙德图尔小街。

    他隐没在麻厂街投下的一大片暗影中,望见小街和麻厂街的黑暗拐角靠里一点,街道上有点亮光,看见酒楼一角,以及后面在一道畸形墙壁里眨眼的一盏灯笼,还看见枪放在膝上蹲着的一伙人。那一些同他相距仅有十图瓦兹。那就是街垒的内部。

    小街右侧那些楼房遮挡,他望不见酒楼的其余部分,也望不见大街垒和红旗。

    马吕斯只须再跨一步。

    这不幸的青年却拣一块墙角石坐下,叉起胳臂,开始想他父亲。

    那个彭迈西上校十分英勇,曾是多么自豪的战士,在共和时期守卫了法国的边境,还跟随皇帝到达亚洲的边界,他见过热那亚、亚历山大城、米兰、都灵、马德里、维也纳、德累斯顿、柏林、莫斯科,他在欧洲每一个胜利的战场都洒了鲜血,也就是马吕斯脉管里流淌的血,他一生过着军旅生活,腰扎武装带,肩章的穗子飘在胸前,硝烟熏黑了军徽,头盔将前额压出皱纹,在木棚、军营、露营地、战地医院里打发日子,东征西讨二十年,未老先衰,头发已经斑白,脸上带着刀疤,回到家乡,总是笑容满面,平易近人,又安分,又令人敬佩,像孩子一样纯洁,为法兰西贡献出了一切,没有做过一点损害祖国的事情。

    马吕斯又想道,现在又轮到他了,他的时刻终于来到,他要继承父志,也同样英勇顽强,无所畏惧,冲进枪林弹雨,用胸膛去迎刺刀,不怕流血牺牲,扑向敌人,扑向死亡,现在轮到他投入战争,奔赴战场了,然而,他奔赴的战场,却是街道,他要投入的战争,却是内战!

    内战在他面前张开大口,犹如无底洞,他就要掉进去。

    想到这里,他不禁打了个寒战。

    他想起父亲那把剑,竟然让外祖父卖给旧货店,令他痛惜万分。现在他思忖道,那把英勇而贞洁的剑,逃脱他的手,负气隐遁到黑暗中,不失为明智之举;它这样避世隐居,是聪明的表现,预见到未来,预感到暴动,即水沟的战争,街巷的战争,地窖通风口的射击,从背后的偷袭并遭受的袭击;它是从马伦戈和弗里斯兰归来,就不愿意去麻厂街了,它随同那位父亲作战之后,就不愿意跟这个子来打仗啦!马吕斯还想道,那把剑此刻若是在这里,当初在父亲临终的榻前,他若是接过来,敢于握在手中,带去投入法国人之间在十字街头的这场战斗,那么毫无疑问,那把剑就会烧灼他的手,就会像天使的剑那样,在他面前化为烈焰!他暗暗庆幸那把剑不在跟前,已不知下落,这样很好,天公地道,他外祖父才真正捍卫了他父亲的荣誉,上校的那把剑给拍卖掉,卖给旧货商,丢进废铁堆里,总比今天用来让祖国流血强得多。

    想着想着,他伤心落泪了。

    这实在太可怕了。可是怎么办呢?没有珂赛特还活下去,这他办不到。既然珂赛特走了,他只有一死。他不是向她保证过,情愿一死吗?她深知这一点,却还是走了,表明她并不把马吕斯的死活放在心上。而且,她明明知道他的地址,却没有告诉他一声,没有留下一句话,也没有写封信,显然她不爱他啦!现在他何必活着,还活在世上干什么?再说了,已经到了这个地方,怎么,还要后退!已经接近危险,还要逃离!已经前来看了街垒里的情景,还要躲避!战战兢兢地躲避,同时说道:的确,这样我可受不了,我看到了,这就足够了,这是内战,我还是走开!他的朋友们在等待他,也许正需要他,他却丢下不管!他们一小撮人对付一支军队!全都弃置不顾:爱情、友谊、自己的诺言,全都抛开!以爱国为借口掩饰自己的怯懦!绝不能这样做,他父亲的幽灵,如果此刻就在这黑暗中,看见他后退,肯定要用剑背抽打他的腰,怒斥他:向前进,胆小鬼!

    他受纷乱思绪的困扰,慢慢低下头去。

    猛地他又抬起头来。他的头脑刚刚进行一场大规模的矫正。接近坟墓的人,思想就要膨胀,临死的人,看得更加真切。也许他感到即将投身的行动所产生的幻象,在他看来不再是可悲的,而是高尚的。不知内心起了什么作用,在思想的慧眼前,街垒战忽然变了模样。沉思默想中的所有纷纷扰扰的问号,重又蜂拥而至,但是不再使他心烦意乱了。每个问号他都回答了。

    想想看,他父亲为什么要气愤呢?在某种情况下,起义难道不会升华为替天行道吗?他是彭迈西上校的儿子,如果投入眼下的战斗,又怎么会降低人格呢?固然,这里不是蒙米赖,也不是尚波贝尔[818],而是另外一回事。现在要捍卫的不是神圣的领土,而是神圣的思想。不错,祖国在呻吟,然而人类却欢呼。况且,祖国真的在呻吟吗?法兰西流血,然而自由却微笑了;而面对自由的笑容,法兰西就忘记伤痛了。如果从更高的角度观察事物,内战又如何解释呢?

    内战?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还有一种外战吗?人之间的任何战争,不全是手足之间的战争吗?战争只能以其目的定性,既谈不上外战,也谈不上内战,只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只要人类还没有进入大同世界,战争就可能是必要的,至少,急促的未来推动拖延的过去的那种战争是必要的。那种战争有什么可指责的呢?唯有用来扼杀人权、进步、理智、文明和真理的时候,战争才变得可耻,利剑才变成匕首,无论内战还是外战,都是非正义的,统统是犯罪。除了正义这个神圣的尺度,战争的一种形式有什么权利贬斥另一种形式呢?华盛顿的利剑有什么权利否认加米尔·德穆兰[819]的长矛呢?莱奥尼达斯[820]抵御外族,提莫莱昂[821]反抗暴君,哪一个更伟大呢?一个是捍卫者,一个是解放者。能不分青红皂白,一概谴责城市内部的武装之举吗?那么,布鲁图斯、马塞尔[822]、布兰肯海因的阿诺德[823]、科利尼[824],不是全可以称为歹徒吗?荆丛战吗?街巷战吗?有何不可呢?这正是昂比奥里克斯[825]、阿特威尔德[826]、马尼克斯[827]、佩拉吉娅[828]所进行的战争。不过,昂比奥里克斯是为反抗罗马而战,阿特威尔德是为反抗法国而战,马尼克斯是为反抗西班牙而战,佩拉吉娅是为抵抗摩尔人而战。要知道,君主制,就是外族;压迫,就是外族;神权,也是外族。武力侵犯地理疆界,而专制制度则侵犯精神疆界。驱逐暴君或驱逐英国人,这两者都是收复国土。到了一定时候,仅仅抗议就不够了;谈罢哲学,则需行动;思想开路,武力完成。《被缚的普罗米修斯》开场,阿里斯托吉通[829]收场;百科全书照亮灵魂,8月10日激发灵魂。埃斯库罗斯之后,则有色拉西布洛斯[830];狄德罗之后,则有丹东。人民大众,总有接受主子支配的一种倾向。乌合之众沉积暮气。一群人凑在一起就容易唯唯诺诺。对待他们,必须推动,鞭策,用解放自身这样利益去激励,用真理刺痛他们的眼睛,向他们大把大把投去强烈的光。必须用同他们性命攸关的问题敲打他们,用这种电闪雷鸣促使他们猛醒。因此,警钟和战争是必不可少的。必须有伟大的战士挺身而起,以英勇的精神照耀各国人民,摇撼笼罩在神权、武功、威力、信仰狂热、不负责任的政权和专制君主阴影下的可悲人民:浑浑噩噩的众生,只一味欣赏黑暗势力的辉煌所展现的暮色壮景。打倒暴君!这是什么话呀?究竟指谁呢?把路易—菲力浦称为暴君吗?不对,他不见得比路易十六更专制。他们两位都是历史习惯称作好国王的人;然而,原则不容阉割,真理的逻辑是直线条的,其特性恰恰是绝不迁就,绝不退让,任何践踏人的行为都必须扼制;路易十六身上有神权,而路易—菲力浦则有波旁血统;在一定程度上,他们二人都代表了践踏人权的势力,为了全面清除篡夺的权力,就必须打倒他们;势在必行,因为法国一贯是开路先锋。君主一旦在法国倒台,就会在各国纷纷倒台。总之,重树社会真理,将宝座还给自由,将人民还给人民,将主权还给人,将紫金冠重新戴到法兰西的头上,彻底恢复理智和公正,让每人恢复自我,根除一切敌对的苗头,扫荡君主制在通往世界大同的路上设置的障碍,重新让人类掌握人权,请问,还有什么比这更正义的事业呢?还有什么比这更伟大的战争呢?这类战争能创建和平。一座由偏见、特权、迷信、谎言、敲诈、流弊、暴力、罪恶和黑暗构成的巨大堡垒,连同它的仇恨的塔楼,还屹立在这个世界上。必须将它摧毁。必须将这庞然大物夷为平地。在奥斯特利茨打胜仗,意义固然重大,但是攻克巴士底狱,意义则无比深远。

    谁都有这种切身体验,即使陷入极为凶险的绝境,灵魂也能保持冷静,从容地思考,这种奇特的性能正表明灵魂复杂而奇妙:既着附肉体又无所不在;往往有这种情形,在悲痛欲绝、激愤无望时,在极度沮丧的悲切自语中,灵魂还能分析事理,探讨问题。思绪纷乱尚有逻辑,在思想的狂风暴雨中,推理的线索飘荡而不中断。这正是马吕斯的精神状态。

    马吕斯万念俱灰,横下一条心,但还有点犹豫。总之,面对自己要采取的行动,心中不免悸动,他一边这样思前想后,目光一边在街垒里游荡。起义者一动不动,在那里边低声交谈,这种近乎寂静的氛围,令人感到已进入等待的最后阶段。马吕斯还注意到,在他们上方四楼的一个窗口,有一个观望者或者目击者,那神态特别凝注。那正是勒·卡布克杀害的看门人。仅凭插在石头中的火炬的光亮,从下面望去,只能影影绰绰看见那个脑袋。那张惊骇而灰白的脸静止不动,头发倒竖,两眼圆睁,定睛注视着,嘴张得老大,俯瞰着街道,一副看热闹的姿势,在昏惨惨的光亮中,那形象怪异到了极点。可以说那是死者在凝望将死的人。那脑袋流出的血长长的一条,好似暗红的线,从四楼窗口一直淌到二楼才凝止。

    第十四卷 绝望的壮举

    一 旗——第一幕

    敌方还没有动静。圣梅里教堂的钟敲过十点了,安灼拉和公白飞拿着卡宾枪,走到大街垒豁口附近坐下。他们没有交谈,只是侧耳细听,竭力辨别极远极微弱的行进的脚步声。

    在这阴森的寂静中,忽听一个青年的愉快清亮的声音,仿佛从圣德尼街那边传来的,清晰地唱起古老的民间小调《月光下》,结尾一句的叫声类似鸡鸣:

    我这鼻子淌眼泪。

    我的朋友好布若,

    为劝眼泪别伤悲,

    把你士兵借给我。

    蓝色大衣身上披,

    鸡冠顶上[831]戴军帽,

    这不已经到郊区!

    喔喔啼来咯咯叫!

    安灼拉和公白飞握了握手。

    “那是伽弗洛什。”安灼拉说道。

    “是给我们的警报。”公白飞也说道。

    一阵急促的跑步声惊扰了寂静无人的街道,只见一个人比杂耍演员还敏捷,从公共马车身上爬过来,伽弗洛什一下跳进街垒里,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我的枪呢?他们来了。”

    一阵寒噤像电流传遍了街垒,只听伸手摸找枪支的声响。

    “你要我这卡宾枪吗?”安灼拉问流浪儿。

    “我要那杆大枪。”伽弗洛什回答。

    说着,他操起沙威那支步枪。

    两名哨兵撤回来了,几乎同伽弗洛什前后脚回到街垒。一个是设在街道另一头的观察哨,另一个是放在小丐帮街的前哨。放在布道修士街的前哨还留在原地,这表明河桥和菜市场方向没有情况。

    在映照红旗的那支火炬的反光中,麻厂街只有几块铺路石隐约可见,就好像在弥漫的烟雾中,对着起义者洞开的一道大黑门。

    每人都守住战斗岗位。

    安灼拉、公白飞、博须埃、若李、巴奥雷和伽弗洛什都算在内,总共四十三名起义者,全都半跪在大街垒里,头略微探出一点,将步枪和卡宾枪的枪管搭在街垒石上,如同守着堡垒的枪眼,一个个敛声屏息,神情专注,随时准备射击。弗伊率领六个人,守在科林斯两层楼的窗口,枪托都抵在肩上。

    又过了半晌,就听见从圣勒方向传来人数众多的整齐沉重的脚步声。那脚步声响起初微弱,继而清晰,越来越近,也越来越重越响了,一路持续不断,不停也不歇,沉稳得令人心惊胆战。寂静中只听见这声响。听来就像巨大的骑士雕像在行进,又沉静又喧响,然而,这石像的脚步又不知怎的,却倍增而无限扩大,给人的感觉既像千军万马,又像一个幽灵。真让人以为听见可怕的军团雕像走来。脚步越来越近,戛然停止。他们仿佛听见街口人数众多的喘息,可是什么也看不见,只觉得那边厚厚的黑暗中,有无数细如绣花针的金属丝在晃动,但是极难捕捉,好似人合目刚要入睡时,在初起的迷雾中所见的难以描摹的荧光网。那是火炬的光亮隐约照见远处的刺刀和枪筒。

    又间歇片刻,就好像双方都在等待。突然,那黑暗深处一声断喝,因看不见人而尤为可怖,仿佛是那黑暗本身在喊话:

    “口令!”

    同时传来举枪的劈啪撞击声。

    安灼拉以高亢的声音回答:

    “法兰西革命!”

    “开火!”那声音又断喝。

    一道闪电,照亮街旁房舍的门脸儿,就好像一座大熔炉的门突然一开,随即又关上似的。

    街垒上一片骇人的爆炸声。那面红旗倒了。这阵射击来得十分凶猛密集,将那旗杆,即那辆公共马车的辕木尖头打断了。有些枪弹打在房舍的楣檐上,反弹到街垒里,伤了好几个人。

    这第一排枪的射击令人胆战心寒。攻势确实凶猛,足令最有胆量的人心生顾忌。显而易见,他们至少要对付整整一团人马。

    “同志们,”公白飞嚷道,“不要浪费弹药。等他们进入这条街,我们再还击!”

    “最要紧的,”安灼拉说道,“重新把旗帜竖起来。”

    他拾起碰巧掉在他脚前的旗帜。

    街垒外面又传来通条插枪管的声响:那部队又上子弹了。

    安灼拉接着说道:

    “这儿谁有胆量?谁能把这面旗帜再挂到街垒上边?”

    无人应声。街垒显然是再次射击的目标,在这种时候上去,无疑是送死。明知去送命,连最勇敢的人也迟疑。就是安灼拉本人也不禁心悸,他重复问道:

    “没人愿去?”

    二 旗——第二幕

    起义者一到科林斯,就开始建造街垒,没怎么注意马伯夫老爹。然而,马伯夫先生并没有离队,他走进酒楼的楼下大厅,就坐到柜台里面了,可以说坐在那里圆寂了,不再看什么,也不再想什么。库费拉克,还有别人,曾三番两次到他跟前,说这里危险,要他避开,而他好像什么也没有听见。没人跟他讲话时,他的嘴唇却蠕动,仿佛在回答什么人的话,可是一有人来劝他,他的嘴唇就不动了,眼神也无生意了。街垒遭到攻击之前几小时,他两个拳头抵着双膝,头朝前探,好像俯瞰危崖绝壁,再也没有改变这种静坐的姿势。什么情况也未能把他从这种状态中拉出来,他的神思似乎不在街垒里。等到每人都进入战斗岗位,楼下大厅只剩下他马伯夫、绑在柱子上的沙威,以及手持军刀看守沙威的一名起义战士。攻击一开始,枪声大作,马伯夫的躯体受到震动,好像醒过神儿来,他霍地站起身,穿过大厅,就在安灼拉重复“没人愿去?”这一号召的当儿,只见老人出现在酒楼门口。

    起义队伍看见他出现,都不免惊讶,有人喊道:“他是投票赞成处死国王的人!他是国民公会代表!他是人民代表!”

    也许他并没有听见。

    他径直朝安灼拉走去。起义者怀着敬畏的心情,给他闪开一条路,安灼拉也不禁愕然,退了一步。这个八十岁老人,从安灼拉手中夺过红旗,他脑袋不住抖动,脚步却很坚定,沿石级缓慢地登上街垒,场面十分悲壮,周围的人谁也没敢上前阻拦,也没敢上前搀扶,都纷纷冲他喊:脱帽致敬!老人头发斑白,面颊削瘦,宽阔的秃额头爬满皱纹,眼眶凹陷,嘴巴惊愕地张着,老朽的手臂举着红旗,他一级一级攀登,从黑暗里出现,进入火炬的血红的光亮中,那身影越来越高大,令人震惊,大家真以为看见1793年的幽灵,手举恐怖的大旗,从地下走出来。

    他登上最高一级,这个幽灵挺立在乱石堆上,面对一千二百个看不见的枪口,面对死神,似乎比死神还强大,浑身颤颤巍巍又凛然难犯,在这种时刻,整个街垒在黑暗中,就呈现为一副超自然的高大形象。

    这时一片沉寂,只有要发生奇迹的时候,才会出现这种氛围。

    在这片寂静中,老人挥动着红旗,高呼:

    “革命万岁!共和国万岁!博爱!平等!宁死不屈!”

    街垒里的人听到一阵急促细微的声音,好像着急的神父在念一段祷文,很可能是在街道另一头,警官在督促部队。

    继而,先头喊“口令”的那个人又厉声喝道:

    “躲开!”

    马伯夫先生脸色惨白,神态怔忡,失神的眼睛燃着凄惨的火焰,他将红旗举到额上,再次高呼:

    “共和国万岁!”

    “开火!”那声音命令道。

    第二阵齐射好似霰弹,纷纷打在街垒上。

    老人双膝一弯,随即又挺起来,旗帜从手中滑落,双臂交叉成十字,身子像一块木板,直挺挺仰倒在街道上。

    他身下流出几条血溪,那张灰白忧伤的老脸仿佛凝望天空。

    起义者义愤填膺,一时忘记了自卫,都向尸体靠拢,心中又惊愕又崇敬。

    “判处国王的人真是好样的!”安灼拉说道。

    库费拉克凑到安灼拉的耳边:

    “这话只说给你一个人听,我可不想扫大家的兴。要知道,他根本不是投票赞成判处国王的代表。我认识他。他叫马伯夫老爹。我也不知道他今天怎么了。他是个勇敢的老傻瓜。瞧瞧他那脑袋。”

    “傻瓜脑袋,布鲁图斯的心。”安灼拉答道。

    接着,他高声说道:

    “公民们!这是老年人给青年做出的榜样。刚才我们还在迟疑,他却挺身而出!我们后退,他却勇往直前。这就是因年迈而颤抖的人,如何教育因恐惧而颤抖的人。在祖国面前,这老人非常崇高。他活得长久,死得壮烈!现在,让我们把遗体安放好,我们每人要像保卫在世的父亲一样,保卫这位死去的老人,但愿他在我们中间,使街垒坚不可摧!”

    这些话激起一阵低沉而有力的共鸣。

    安灼拉俯下身,托起老人的头,愤然地吻了吻额头,再把他的手臂掰开,动作很轻,非常小心,就好像怕把它弄疼了似的,又把它的衣裳脱下来,指给大家看衣裳的所有血洞,说道:

    “现在,这就是我们的旗帜。”

    三 当初伽弗洛什还不如接受安灼拉的卡宾枪

    有人将于什卢寡妇的一条黑色长披巾拿来,盖在马伯夫老爹的身上。六人用步枪排成一副担架,将尸体放上去,由众人脱帽陪同,缓步庄严地抬进楼下大厅,安放在一张大桌子上。

    这些人全身心投入这件严肃而神圣的事,竟然把危险的处境置于脑后。

    遗体从始终泰然的沙威身边抬过时,安灼拉对密探说:

    “等一下就轮到你啦!”

    这工夫,只有小伽弗洛什没有离开战斗岗位,留在原地守望,他恍惚看见有人偷偷摸近街垒,就突然大喊一声:

    “有情况!”

    库费拉克、安灼拉、若望·普鲁维尔、公白飞、若李、巴奥雷、博须埃等所有人,闻声便乱哄哄从酒楼冲出来。几乎来不及了,只见黑压压一片刺刀在街垒顶端起伏闪动。身材高大的保安警察,有的跨过那辆公共马车,有的从豁口钻进来,一齐朝那流浪儿逼去;那孩子往后退,却不逃跑。

    形势万分危急。这是洪水泛滥的可怕的最初时刻,河水上涨与堤岸齐平,水从堤坝所有缝隙渗出来。刹那之间,街垒就要被攻占。

    巴奥雷冲向头一个进来的保安警察,贴身一卡宾枪打死那人,而第二名警察一刺刀又刺死巴奥雷。另一个敌人已将库费拉克打倒在地,只听库费拉克高喊:“快救我!”保安警察队中个头最高的那人,挺着刺刀逼向伽弗洛什。伽弗洛什两条小胳膊端起沙威那杆特大号步枪,坚决地抵在肩上,对准那巨人射击。可是枪没有打响。沙威没有给他的步枪上子弹。那个警察哈哈大笑,朝孩子举起刺刀。

    未等刺刀碰到伽弗洛什,那杆步枪就从那大兵手中脱落了:那名警察脑门上中了一枪,仰身倒下了。第二颗子弹打中攻击库费拉克的那名警察的胸口,将他撂在街道上。

    是马吕斯刚冲进街垒。

    四 火药桶

    原来,马吕斯一直躲在蒙德图尔街的拐角,浑身颤抖,还犹豫不决,目睹了这场战斗的第一阶段。然而,可以称作深渊的呼唤的那种极度神秘的眩晕,他未能抵制多长时间。面对千钧一发的危难,面对马伯夫先生谜一般的惨死、巴奥雷的遇害、库费拉克的呼救、那孩子受到的威胁,总之,面对亟待援救或为之报仇的朋友们,他的疑虑一扫而光,手握两把枪便冲进混战的圈里,第一枪搭救了伽弗洛什,第二枪解救了库费拉克。

    进攻的部队听到枪声,听到遭受打击的保安警察的叫喊,就端着枪,蜂拥登上街垒,现在已经露出大半截身子,有保安警察、正规军、城郊国民卫队的士兵。他们已经覆盖了街垒的三分之二,但是没有跳进包围圈里,仿佛还犹豫不决,怕落入陷阱。他们像窥视狮子洞一样,观望黑糊糊的街垒里面。火炬的光亮只照见他们的刺刀、佩戴羽毛的军帽和不安而愤怒的上半张脸。

    马吕斯丢掉两支空手枪,没有武器了,但是他瞧见楼下厅堂门旁的火药桶。

    马吕斯正半转过身去看那个方向,一名士兵却端枪瞄准他,正要射击的当儿,忽然一只手伸过去,抓住枪管并堵住枪口。冲过去堵枪口的人,正是那个穿线绒裤子的青年工人。枪响了,子弹打穿那工人的手掌,也许还打中身体,只见人倒下去了,而马吕斯却安然无恙。在弥漫的硝烟中,这情景影影绰绰,看不清楚。马吕斯正往楼下厅堂冲去,也没大细看,只是隐约望见对准他的枪口,以及堵住枪口的那只手,并且听到了枪声。不过,在那种时刻,事情瞬息万变,目光不会停留在任何细节上,只模模糊糊地感到自身被推向更黑暗的地方,周围乌云密布。

    起义者受到突然袭击,但并不畏惧,他们又聚拢在一起。安灼拉喊道:“等一等!不要乱开枪!”的确,在初次交锋的混乱中,很可能打伤自己人。大部分起义者上了二楼和阁楼,在窗口居高临下同进攻的敌人对阵。最坚决的几个人,同安灼拉、库费拉克、若望·普鲁维尔和公白飞一起,排在街尾那排横向的楼房前,毫无屏障,大义凛然,面对着一排排站在街垒上的士兵和卫队员。

    厮杀之前从容不迫,完成这一系列部署,显示了一种奇特的严肃和夺人的气势。两方都举枪瞄准待发,而且相距极近,彼此可以问答。就在这一触即发之际,一个高衣领大肩章的军官举起佩剑,高声喝道:

    “放下武器!”

    “开火!”安灼拉答道。

    两边同时枪声大作,硝烟吞没了一切。

    在令人窒息的刺鼻浓烟中,伤员和奄奄一息的人在爬行,发出微弱低沉的呻吟。

    等到硝烟散去,只见双方的战员稀少了,但是仍留在原地,都默默地重新压子弹。

    突然,一个声音雷鸣般吼道:

    “你们滚开,要不我就炸掉街垒!”

    众人都一齐朝那声音望去。

    原来是马吕斯,刚才他冲进楼下厅堂,抱起火药桶,趁着街垒圈里硝烟弥漫,仿佛下了浓雾一般,就沿着街垒一直溜到插火炬的石笼旁边。他拔出火炬,将火药桶放在一摞石块上,往下一压,桶底就穿了,真是易如反掌,俯仰之间,马吕斯就做完了这件事。现在,国民卫队、保安队、军官、士兵,在街垒的另一端挤作一团,全都惊恐地望着马吕斯,只见他站在乱石堆上,手持火炬,照亮那张慷慨激昂而义无反顾的脸庞,只见他垂下火炬的烈焰,伸向乱石堆中清晰可辨的漏底的火药桶,同时发出令人丧胆的这一吼声:

    “你们滚开,要不我就炸掉街垒!”

    马吕斯继八旬老人之后,也屹立在街垒上,那是继老一代革命之后新一代革命的形象。

    “炸掉街垒!”一名军士说,“你也同归于尽!”

    马吕斯答道:

    “对,同归于尽!”

    他说着,就将火炬伸向火药桶。

    这工夫,街垒上的人全跑光了。进攻的部队抛下死伤人员,乱哄哄地撤向街道的另一端,重又隐没在夜色中。这是仓皇逃窜的场面。

    街垒解围了。

    五 若望·普鲁维尔诗的终句

    大家都围住马吕斯,库费拉克搂住他的脖子。

    “你可来啦!”

    “太让人高兴啦!”公白飞说道。

    “来得正是时候!”博须埃也说道。

    “没有你,我就死定啦!”库费拉克又说道。

    “没有您,我也早就给人抓走啦!”伽弗洛什补上一句。

    马吕斯问道:

    “首领在哪儿?”

    “你就是首领。”安灼拉答道。

    这一整天,在马吕斯的头脑里像一炉火,现在又化为一场飓风。这场飓风从内心而起,又好像刮到体外,将他席卷而去。他身子飘摇,恍惚离开生活很远很远了。这两个月相爱欢乐的光明日子,却陡然通到这骇人的绝壁。他不知珂赛特的去向,这里筑起街垒,马伯夫先生为共和而牺牲,他自己成了起义者的首领,这一系列事情,对他来说真像一场怪异的噩梦。他不得不极力收拢心思,好回想一下周围的事情是否真实存在。马吕斯还少不更事,想不到最迫近发生的事,往往是认为不可能的事,而始终应当预料的,则往往是出乎意料的情况。他观看自己这场戏,就好像在观赏一出看不懂的戏。

    他的神思处于迷离恍惚的状态,都没认出沙威来。沙威一直捆在柱子上,即使在街垒遭受攻打的时候,他的头也没有动一动,只是以殉难者的隐忍和法官的威严态度,看着叛乱者在他周围骚动。而马吕斯甚至没有瞧见他。

    这工夫,进攻的官兵没有行动,只听他们在街口来回走动,脚步杂沓,却不见他们再来冒险。他们或许在等待命令,或许在等待增援,然后再冲向这个攻不破的堡垒。起义者又布置了岗哨,几名医科大学生开始包扎伤员。

    酒楼的餐桌,除了用来做绷带和子弹的两张,以及停放马伯夫老爹的一张,其余的全搬出去堆街垒了;他们又把于什卢寡妇和两名女佣的床垫搬到楼下,权当桌子,将伤员安放在上面。至于住在科林斯的三位女人,已不知去向。不过后来还是发现,她们躲在地窖里。

    大家刚为街垒解围而高兴,忽又为一件事忧心如焚。

    起义队伍集合点名时,发现少了一个人。少谁呢?少一个最亲近、最英勇的,若望·普鲁维尔。在伤员中间没有找见,在死者中间也没有找见,显然他被抓走了。

    公白飞对安灼拉说:

    “我们的朋友落到他们手中,但是我们也抓住他们的人。你还一定要处死这个密探吗?”

    “对,”安灼拉答道,“但是他远远抵不上若望·普鲁维尔的命。”

    这场对话,就是在楼下厅堂绑沙威的柱子旁边进行的。

    “那好,”公白飞又说道,“我就在手杖上系一条手帕,以代表身份前去,拿他们的人换回我们的人。”

    “你听。”安灼拉用手按住公白飞的胳膊,说道。

    街口传来一下扣动扳机的声响,很能说明问题。

    只听一个男子汉的声音高呼:

    “法兰西万岁!未来万岁!”

    大家听出正是若望·普鲁维尔的声音。

    火光一闪,随即一声枪响。

    接着,又复归沉寂。

    “他们把他杀害了。”公白飞高声说道。

    安灼拉注视沙威,对他说:

    “你的朋友刚才把你枪毙了。”

    六 生也苦死也苦

    这类战争有个独特之处:几乎总是从正面进攻街垒,一般来说,攻方不用迂回战术,或怕遭遇伏击,或怕陷入曲折的街巷。因此,这些起义者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大街垒上,显而易见,这方面时刻受到威胁,也必然是再次争夺的焦点。然而,马吕斯却想到了小街垒,并前去巡视。小街垒静寂无人,石堆里只有一盏摇曳的彩灯在守卫。就连蒙德图尔小街、小丐帮街和天鹅街那些岔道,也都静悄悄的。

    马吕斯视察完了,正要返回,忽听黑暗中有人喊他名字,但声音很微弱:

    “马吕斯先生!”

    他惊抖一下,听声音,正是两小时前,在普吕梅街隔着铁栅门叫他的那人。

    不过现在听来,那声音只剩下一口气了。

    他游目四望,却不见有人。

    马吕斯以为听错了,大概是神经产生的错觉,混杂到他周围相冲突的异乎寻常的现实中。他跨了一步,要走出街垒所处的凹角。

    “马吕斯先生!”那声音又叫道。

    这次听得清清楚楚,无可怀疑了,他瞧了瞧四周,什么也没有看见。

    “就在您脚旁边。”那声音又说。

    马吕斯俯下身,这才发现黑暗中有个形体朝他爬来。向他说话的,正是匍匐在街道上的那个形体。

    在彩灯光下,只见一件罩衣、一条撕破的粗绒长裤、一双赤脚,以及好似血泊的模模糊糊的东西。马吕斯也隐约看见一张苍白的脸,抬起来对他说:

    “您认不出我来了吗?”

    “认不出来。”

    “爱波妮呀。”

    马吕斯急忙蹲下去。果然是那不幸的女孩儿。她女扮男装了。

    “您怎么在这儿呢?您在这儿干什么?”

    “我要死了。”爱波妮说道。

    有些话和事件,就是能把人从委顿的状态中唤醒。马吕斯仿佛惊醒似的,嚷道:

    “你受伤啦!让我来把您抱到楼里去,好给您包扎。伤得重吗?我怎么抱才不会弄疼您呢?您哪个地方疼!救人啊!我的天哪!真不明白,您到这儿来干什么?”

    他手臂试着插到她身下,好把她㨄起来。

    他㨄她起来时碰到她的手。

    她衰弱地叫了一声。

    “我把您弄疼啦?”马吕斯问道。

    “有点。”

    “可是,我刚碰到您的手。”

    她抬手给马吕斯看。马吕斯看见她手心有个黑洞。

    “您这手怎么啦?”他问道。

    “打穿了。”

    “打穿啦!”

    “对。”

    “什么打的?”

    “子弹。”

    “怎么打的?”

    “那会儿,您没看见一杆大枪瞄准您吗?”

    “看见了,还看见一只手堵住枪口。”

    “那就是我的手。”

    马吕斯浑身一抖。

    “真是胡闹!可怜的孩子!谢天谢地,如果只伤着手,还不要紧。让我把您抱到床上去。有人会给您包扎,一只手打穿了,死不了人。”

    爱波妮喃喃说道:

    “子弹打穿手,又从我的后背出去。不必把我移走了。让我来告诉您怎样做,会比外科医生给我包扎得更好。您挨着我坐到这块石头上。”

    马吕斯照办了。爱波妮的头枕在马吕斯的膝上,眼睛并没有看他,说道:

    “哦!真好!这样真舒服!就这样!我的伤不疼了。”

    她沉默了片刻,接着费力地转过脸,望着马吕斯。

    “您知道吗,马吕斯先生?我让您进那个园子,简直捉弄自己,我也太傻了,把那栋房子指给您,可是想来想去,我还是应当明白,像您这样一位青年……”

    她戛然住口,心中无疑还有许多伤心话,都略过去了,她凄然一笑,又说道:

    “您觉得我长得丑吧,对不对?”

    她接着说下去:

    “您瞧,您保不住命啦!现在,谁也休想从这街垒出去。是我引您来这儿的,哼!您要死了。我就指望这样。可是,我一瞧见有人瞄准您,就赶紧用手堵住那枪口。简直太怪啦!其实,我是想比您先死一步。我挨了那一枪,就爬到这里,没让人看见,也没让人收走。就在这儿等您,我自言自语:他就不会来吗?噢!您哪儿知道,我疼得好厉害,嘴紧紧咬住罩衣!现在好了。您还记得吗?有一天,我走进您的房间,还照了您的镜子;还有一天,我在大马路上遇见您,旁边还有不少女工。当时,鸟儿叫得多欢啊!事情过去没有多长时间。您给我五法郎,我对您说:我不要您的钱。那枚银币,您至少拾起来了吧?您不是有钱的主儿。当时我没有想到提醒您一声,把钱拾起来。那天太阳多好,一点也不冷。您还记得吗,马吕斯先生?啊!我真幸福!大家都要死了。”

    她好像丧失了理智,神态又严肃又令人伤心。她的胸口从撕破的罩衣里袒露出来。她说话时,就用子弹射穿的手捂住胸口上另一个洞,只见洞里不时涌出一股鲜血,犹如拔掉木塞的桶口冒出的葡萄酒。

    马吕斯怀着深切的同情,注视着这个不幸的姑娘。

    “噢!”她忽然又说道,“又来了。我要憋死啦!”

    她抓起罩衫,用嘴狠狠咬着,两条腿在路面上也开始僵硬了。

    这时,街垒里响起伽弗洛什那小公鸡嗓音。那孩子登上一张桌子,正往枪里压子弹,同时愉快地唱着当时广泛流行的歌曲:

    拉法耶特一露面,

    军警丧胆连声喊:

    赶紧逃!赶紧逃!赶紧逃!

    爱波妮欠身谛听,然后低声说:

    “是他。”

    随即又转向马吕斯:

    “我弟弟在这儿呢。别让他瞧见我。他一瞧见就会责备我。”

    “您弟弟?”马吕斯问道,他又想起父亲要他报答德纳第一家人的遗嘱,心中万分痛苦,“谁是您弟弟?”

    “那孩子。”

    “唱歌的那个?”

    “对。”

    马吕斯身子动了一下。

    “噢!您别走!”她说道,“挨不了多长时间了。”

    她几乎坐起来,但是声音很低,因倒气说话断断续续。她的脸尽量靠近马吕斯的脸,表情很怪,又补充说道:

    “听我说,我不愿意捉弄您。我兜里有一封给您的信。还是昨天的事,人家要我投递,我却把信扣住,不愿意让您收到。可是,等一会我们再相见的时候,也许您要埋怨我。人死了还会见面的,对不对?把您的信拿去吧。”

    她那有弹洞的手仿佛感觉不到疼痛了,痉挛地抓住马吕斯的手,拉进她罩衣兜里。马吕斯果然摸到一张纸。

    “拿去吧。”她说道。

    马吕斯拿了信,爱波妮满意地点了点头。

    “现在该酬劳我了,请答应我……”

    她住了口。

    “答应什么?”马吕斯问道。

    “先答应我!”

    “我答应。”

    “请答应我,等我一死,您就在我脑门上吻一下。——我会感觉到的。”

    她的头又倒在马吕斯的双膝上,眼皮儿合上了。马吕斯以为,这颗可怜的灵魂已经离去,他见爱波妮一动不动,以为她长眠了,可是突然,她又慢慢睁开眼睛,露出的却是幽眇深邃的死亡之光,对他说话的温柔声调,也仿佛来自彼界了:

    “喏,还有,马吕斯先生,我觉得我早就有点爱上您了。”

    她又勉颜一笑,便溘然长逝。

    七 计程能手伽弗洛什

    马吕斯履行诺言,在她淌着冷汗的苍白额头吻了一下。这不是对珂赛特的一次不忠行为,而是怀着温情的怀念,向一颗不幸的灵魂告别。

    他从爱波妮的手中拿到信,内心不禁为之震颤,他当即感到事关重大,急不可耐,要拆开看看。人心天生如此,不幸的姑娘刚刚合目,马吕斯就想看信。他把爱波妮轻轻放在地上,便走开了。有一种感觉提醒他,不能在这尸体面前念这封信。

    他走进楼下厅堂,凑近一支蜡烛。这是一封小柬,折封精细,显然出自女子之手。信封也是女子的娟秀字体,只见地址写道:

    “玻璃厂街16号,库费拉克先生转马吕斯·彭迈西先生收。”

    他拆开信,念道:

    “我心爱的,唉!我的父亲要同我立刻动身。今天晚上,我们要住到武人街7号。再过一周,我们就去英国。——珂赛特。6月4日。”

    他们的爱情纯真到如此程度,马吕斯连珂赛特的笔体都不认得。

    事情的经过,几句话就能交代清楚。全是爱波妮一手制造的。经历了6月3日夜晚的事件,她有了个主意,一箭双雕,既挫败她父亲同匪徒抢劫普吕梅街那户人家的计划,又拆散马吕斯和珂赛特。她碰见一个要男扮女装寻开心的青年,就用她的破衣裙换来男装穿上。也是她,在演武场向冉阿让提出明确的警告:“快搬家。”冉阿让一回到家,果然就对珂赛特说:“今天晚上我们就走,同都圣到武人街去。下周,我们就前往伦敦。”事起突然,珂赛特一时惊呆了,就匆忙给马吕斯写了两行字,但是信如何投寄呢?她从来不单独出门,交给都圣吧,又怕她诧为怪事,肯定要拿给割风先生看。珂赛特正在焦虑,隔着铁栅门忽见男装打扮的爱波妮,而近来爱波妮总在那园子附近游荡。珂赛特叫住那“青年工人”,给他五法郎和信件,并对他说:“请按照这个地址立刻把信送去。”爱波妮揣起信。第二天6月5日,她去库费拉克住处找马吕斯,但不是为了送信,而是“去瞧瞧”,这种行为,任何嫉妒的情人都能理解。她在那里等待马吕斯,至少等待库费拉克,始终为了瞧一瞧。她听库费拉克说:“我们去街垒!”就灵机一动,计上心来。反正也是一死,不如投入街垒的战斗,同时也把马吕斯推进去。她跟随库费拉克,看准要筑街垒的地点,就去普吕梅街等候马吕斯,料定她把信扣住,马吕斯未收到任何通知,必然像每天晚上那样,天一黑就去赴约会,于是,她以马吕斯的朋友的名义,向他发出那声召唤,心想这一定能把他引到街垒那里去。她这种把握,完全基于马吕斯找不见珂赛特而产生的悲观绝望的情绪,也的确没有估计错。然后,她又回到麻厂街,在街垒的行为,我们刚才也看到了。嫉妒的心就是这样,惨死也高兴,拖着心爱的人同归于尽,心说:谁也别想得到!

    马吕斯吻遍了珂赛特的信。看来她还爱他!有一阵工夫,他考虑自己不必再寻死了,继而他又思忖:她走了,她父亲带她去英国,我那外祖父也拒绝这门婚事。这种命运安排丝毫也没改变。马吕斯这种梦幻类型的人,一消沉就走极端,做出悲观绝望的决定。活得太累,无法忍受,还不如一死了之。

    于是,他想还有两个责任要尽到:一是把他的死讯告诉珂赛特,给她寄去诀别信;二是要从即将发生的这场灾难中,救出那可怜的孩子,即爱波妮的弟弟和德纳第的儿子。

    他身上带着活页夹子,当初他写下许多对珂赛特爱慕之情的记事本,就曾放在那夹子里。他撕下一张活页,用铅笔在上面写了几行字:

    “我们不可能结婚。我向外祖父请求过,他不同意;我没有财产,您也一样。我跑到你家没有找见你。你知道我对你发的誓,我信守。我决意一死。我爱你。等你读这封信的时候,我的灵魂会到你的身边,冲你微笑。”

    他没有信封,就只好把那张纸折成四折,写上地址:

    “武人街7号,割风先生宅,珂赛特·割风小姐收。”

    信折好之后,他又若有所思,再拿出夹子打开,用同一支铅笔,在第一页上写了几行字:

    “我叫马吕斯·彭迈西。请把我的尸体运到我外祖父家:沼泽区受难会修女街6号吉诺曼先生。”

    他把活页夹放回外衣兜里,就喊伽弗洛什。那流浪儿听到马吕斯的喊声,赶紧跑来,那神气又快活又殷勤。

    “你肯给我办点事吗?”

    “什么事都成,”伽弗洛什答道,“仁慈上帝的上帝!说真的,没有您,我早就让人扔进汤锅里了。”

    “这封信你看清楚啦?”

    “看清楚了。”

    “拿着。立刻离开街垒(伽弗洛什隐隐不安,用手指开始搔耳朵),明天早上,你把信送到这个地址,武人街7号割风先生宅,交给珂赛特·割风小姐。”

    英勇的孩子回答:

    “行啊,可是,在这段时间,街垒让人家攻占,我却不在场。”

    “看样子天亮之前,不会攻打街垒了,明天中午之前,也攻打不下来。”

    敌军再次给街垒留下的喘息时间,的确在延长。这类休止在夜战中屡见不鲜,继而总是更加猛烈的进攻。

    “那好,”伽弗洛什回答,“明天早晨,我把信送去还不行吗?”

    “那就太迟了。等到那时候,街垒很可能被封锁,所有街道也都有人把守,你就出不去了。你马上就走吧。”

    伽弗洛什无法反驳,但还站在原地犹豫不决,愁眉苦脸地直搔耳朵。突然,他就像小鸟常有的动作,一下子抓去信。

    “好吧。”他说了一声。

    他扭头从蒙德图尔小街跑开了。

    伽弗洛什有了个主意,才下了决心,但是他又怕马吕斯反对,就没有说出来。

    他有了个这样的念头:

    “现在刚刚半夜,武人街又不远,我这就把信送去,回来还能赶得上。”

    第十五卷 武人街

    一 吸墨纸,泄密纸

    比起灵魂的骚动,一座城市的痉挛又算什么呢?人心比民心还要深邃。就在这种时候,冉阿让的心卷入惊涛骇浪。往昔的深渊恶谷,全在他面前重新洞开。他和巴黎一样战栗,因为都同时走到吉凶莫卜的一场大变革的门槛。几个小时就足矣。他的命运和心境突然布满了阴影。无论对他还是对巴黎,我们都可以说:两种观念同时显现。白天使和黑天使,就要在深渊的桥上狭路相逢,展开一场肉搏战。谁能把另一个推下去呢?谁能占上风呢?

    6月5日这天的前夕,冉阿让带着珂赛特和都圣,搬到武人街来住。在那里等待他的,却是一场出乎意料的突变。

    珂赛特不愿离开普吕梅街,也不是没有力争。自从珂赛特和马吕斯相依为命以来,珂赛特和冉阿让还是第一次各有各的意愿,虽未冲突,至少相左。一个提出异议,另一个绝不改变。一个陌生人突然给他“快搬家”的劝告,足令冉阿让固执己见了。他以为有人发现并追踪他。珂赛特只好让步。

    他们前往武人街的路上,都闭口无言,各自想心事。冉阿让极度不安,竟无视珂赛特的愁苦神态;珂赛特则极度愁苦,也无视冉阿让的不安情绪。

    这次,冉阿让带着都圣,这是他从前外出时从未有过的情况。他已经估计到,恐怕再难回普吕梅街了,丢下都圣不合适,把秘密告诉她也不成。再说,他觉得都圣又忠实又可靠。仆人出卖主人,往往从好奇心开始。然而,都圣一点也不好奇,仿佛天生就该给冉阿让当用人。她说话口吃,又讲巴讷维尔乡下土话:我是一样一样的;我事情我干;总起来不是我的活。(我就是这样;我干自己的活;其余的事同我无关。)

    这次,冉阿让几乎是仓皇逃走,离开普吕梅街时,只带着珂赛特称为“形影不离”的那只熏香小箱子。若是装得满满的大箱子,就非得雇人搬运不可,而搬运工就是见证人。他们叫来一辆马车,从巴比伦街那道门上车离去。

    都圣费了好大劲儿,才获准包了几件衣物和梳妆用品。珂赛特只带上文具和吸墨纸。

    冉阿让要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安排天黑才离开普吕梅街的小楼,这样一来,珂赛特就有时间给马吕斯写信了。他们到了武人街,天就完全黑了。

    他们悄悄睡下了。

    武人街那套房子位于后院,在三层楼上,有两间卧室、一间餐室,以及连着餐室的一间厨房,还有一间小阁楼,里边放一张帆布床,是给都圣预备的。餐室也是过厅,将两间卧室隔开。房中生活必需品一应俱全。

    人的天性如此,既好无故惊扰,又好无故宽心。冉阿让一到武人街,焦虑的情绪就减轻许多,并且渐渐消除了。有些地方起镇静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自然就影响人的精神。街道幽暗,居民平静,冉阿让来到老巴黎的这条小街,就觉得受了莫名的宁静的感染。这条街十分逼窄,两根柱子固定一块厚木板,横在街上,禁止车辆通行,虽然处于喧闹的市井,却又寂静无声,即使大白天也昏暗惨淡,两侧百年高楼,犹如老人相对无言。这条街停滞着遗忘。冉阿让来到这里,就松了一口气。还有办法把他从这里找出来?

    他关心的头一件事,就是把那“形影不离”的放在身边。

    他睡得很香。常言道:黑夜生主意;也不妨加一句:黑夜令人安。次日早晨醒来,他的心情差不多快活起来,连丑陋不堪的餐室,他也觉得很可爱。餐室里摆一张旧圆桌、一个矮矮的食品橱、一张有虫蛀的扶手椅和几把椅子,橱上还放着一面前倾的镜子。都圣的几个包裹放在椅子上,有一个裂开了缝儿,露出冉阿让的国民卫队的军装。

    至于珂赛特,她让都圣送去一碗菜粥,直到傍晚才露面。

    这次简单的搬家,都圣出出进进忙了一整天,下午将近五点钟,她才往餐桌上摆了一盘凉鸡。珂赛特只是为了向父亲表示恭顺,才肯瞧一眼这盘菜。

    晚饭后,珂赛特借口一直偏头痛,就向父亲道了晚安,躲回卧室去了。冉阿让胃口不错,吃了一只鸡翅,然后双肘撑在桌子上,心情渐渐平静下来,重又有了安全感。

    这顿晚饭很简单,他在餐桌上有两三回,隐约听见都圣结结巴巴地说:“先生,外面闹得很欢,巴黎城里打起来了。”但是他心事重重、正冥思苦想,也没有注意,老实讲,他甚至没有听见。

    他站起身,开始踱步,从窗户走到门,又从门走到窗户,心情也越来越平静了。

    心情一旦平静下来,他唯一关切的人珂赛特,便重又在他脑海中浮现。他倒不是多么担心这次偏头痛,发一点神经质,少女赌气,一时飘来一片乌云,一两天就会烟消云散;他是想未来的日子,而且像往常那样,想得很美。归根结底,在他看来,恢复幸福的生活并没有什么阻碍。有的时候,一切都仿佛不可能了;然而在另一些时候,一切又好像容易了;这会儿,冉阿让就觉得什么都顺心。一般来说倒霉一阵,就会时来运转,如同黑夜过后便是白天,这种更替反差的法则乃是大自然的本质,浅薄的人称之为对衬。冉阿让避居到这条宁静的街巷,就渐渐摆脱近来困扰他的种种事件,正因为见到了一片黑暗,他才开始望见一点蓝天。安然无事就离开了普吕梅街,这已经是顺利地跨出一步。

    也许应该再明智一点,到国外去,到伦敦去,哪怕只逗留几个月。去就去吧,只要有珂赛特在身边,留在法国还是去英国,又有什么关系呢?珂赛特就是他的家园。有了珂赛特,他的幸福就足够了;然而有他,珂赛特不见得足以幸福,这种念头,从前令他焦灼失眠,现在甚至没有在他头脑里闪现。他的忧心惨痛全已过去,现在完全知足常乐了。他觉得珂赛特既然留在他身边,也应该如此;一般人看问题都会产生这种印象。他心里盘算好了,同珂赛特一道去英国容易得很,他在梦想的前景中看到,无论到哪儿,他的幸福都会重新实现。

    他缓步走来走去,目光忽然落到一样奇怪的东西上。

    他看见对面橱上前倾的镜子里,清晰地映现几行字:

    “我心爱的,唉!我父亲要同我立刻动身。今天晚上,我们要住到武人街7号。再过一周,我们就去英国。——珂赛特。6月4日。”

    冉阿让惊呆了,戛然止步。

    珂赛特到达的时候,就随手将吸墨纸丢在橱上的镜子前,心中正愁肠百结,就把它忘在那里,甚至没有注意吸墨纸摊开了,正巧翻在她昨天写信用的那一页,信是交给路过普吕梅街的那个“青工”送去,而几行字却印在吸墨纸上。

    镜子又把字迹映现出来。

    这就产生了几何上所谓的对衬图像,印在吸墨纸上的反字,在镜子里又正过来,恢复原形了。这样一来,冉阿让就看到昨天珂赛特写给马吕斯的信。

    这事又简单,又给人以致命的打击。

    冉阿让走近镜子,又看了那几行字,却不相信这是真的,看上去就好像是闪电光中显现的,是一种幻视。然而这不可能,也根本不是幻觉。

    辨识越来越真切了,他看着珂赛特的吸墨纸,又恢复了真实感。他拿起吸墨纸,说道:原来是这上面的。他焦躁不安地察看吸墨纸上的反体字迹,觉得既笨拙又怪异,毫无意义,于是心中暗道:这什么也说明不了,根本不是文字。他长出了一口气,一时感到无比宽慰。在极为险恶的时刻,谁没有过这种愚蠢的喜悦呢?只要幻想还没有完全破灭,灵魂就不会向绝望投降。

    他拿着吸墨纸左看右看,一副傻乎乎的高兴样子,想到自己上了幻觉的当,简直要笑起来。突然,他的目光又落到镜子上,便又看到了幻象,几行字映现出来,再清晰不过了。这回可不是幻觉了。一错再错的幻象,就是一种现实了,是触摸得到的,是由镜子复原的书写文字,他明白了。

    冉阿让踉跄一下,吸墨纸从手中失落,身子一下便瘫倒在橱边的旧扶手椅上,脑袋耷拉下去,眼睛怔怔失神了。他心想,这是明摆着的事,人世的光明永远消失了,珂赛特给一个人写了这些话。这时,他听见自己的灵魂又变得凶猛,在黑暗中发出沉雷般的吼声。快去夺回落入狮笼的爱犬!

    事情真是又怪异又可悲,这时候,马吕斯还没有收到珂赛特的信,而偶然的机缘却阴差阳错,将信先传给冉阿让了。

    到现在为止,冉阿让经住了考验。他一直接受各种各样可怕的试探;厄运对他也无所不用其极,而残暴的命运以社会的各种制裁和偏见为武器,向他这个目标猛烈进攻。然而,在任何逆境面前,他也没有退却,没有屈服。必要的时候,各种极端的迫害,他都容忍了,连重新赢得的人格不可侵犯性也牺牲了,连自由也放弃了,甚至冒着掉脑袋的危险,什么都丧失了,什么都忍受了,一直清心寡欲,舍己为人;有时真让人相信他忘我到了殉道者的程度。他的良心罹难重重,经受千锤百炼,仿佛变得坚不可摧了。然而此刻,有人若是洞察他的良心,就不能不看出这良心在削弱。

    这是因为命运长期拷问他所施加的各种酷刑,这一次才是最可怕的。还从来没有夹得这样紧的刑枷。他感到最深挚的情感全被神秘地搅动了,感到一种撕肝裂胆的异样剧痛。唉,说穿了,人生最严峻的考验,无与伦比的考验,就是失去所爱的人。

    可怜的老冉阿让爱珂赛特,无非像父亲爱女儿那样;不过前边指出过,他弧身生活,就把各种类型的爱引入这种父爱中。他把珂赛特当作女儿来爱,也当作母亲来爱,还当作妹妹来爱;而且,由于他一生既没有情人,也没有娶妻,而人的天性又像个不肯接受兑付证书的债权人,这种情感最难割舍,也搀杂到其他情感中;这种情感又蒙眬,又无知,因其盲目性而纯洁,无意识的,天真、高尚而神圣,说是情感更像本能,说是本能更像吸引,难以捉摸又无影无形,却又真实存在;确切地说,这种爱在他对珂赛特的无限温情中,好比大山中的金矿脉,未经开采,深藏在黑暗中。

    请读者回想一下我们曾指出过的这种心态。他们绝不可能结合,连灵魂的结合也不可能,然而毫无疑问,他们的命运已然结合了。除了珂赛特,也就是说除了一个孩子,冉阿让一生也没有体验过什么是爱。热恋与爱情更迭嬗变,人过五旬,如树木入冬,叶子由嫩绿转为暗绿,这是人所共见的;可是冉阿让却没有经历这种嬗变。总而言之,我们也一再强调,这颗心的整个聚合,这个整体,是高尚品德的结晶,最终把冉阿让变成珂赛特的父亲。奇特的父亲,是由冉阿让身上体现的祖父、儿子、兄弟和丈夫熔铸而成的;这种父爱中甚至包含母爱,这个父亲爱珂赛特,并且崇拜她,他把这孩子视为光明,视为寄身之所,视为家庭,视为祖国,视为天堂。

    因此,他一看到大势已去,珂赛特要脱离,从他手中溜走,要逃避,他一看到这已成烟云,已成流水,这种令人心碎的明显事实一摆在他眼前:她的心另有所属,她的终身另有所托;她已另有所爱,而我只是个父亲,对她来说不存在了;他再也无可怀疑,心里叨咕:她就要离开我,远走高飞了!于是,他感到的痛苦超过了极限。他全部付出之后,却落到这种下场!怎么,最后一场空!因此,正如我们刚才讲的,他的心奋起抗争,从头到脚一阵颤抖。一直到头发根他都感到自私心理的大觉醒;在这个人的深渊,自我吼叫起来。

    心灵崩溃是常有的事。绝望的念头一旦确信无疑,潜入人心,势必排除并摧毁往往构成人本体的一些要素。痛苦一旦到极限,良心的所有力量就溃不成军了。这是难以避免的劫数。经历这样的劫数,还能保持本色,坚守天职,这种人可以说寥寥无几。痛苦过了头,最坚定的信念也要迷惑。冉阿让重又拿起吸墨纸,再次确认这一事实。他身子前倾,眼睛直瞪瞪的,仿佛被这不容置疑的几行字压垮了;显然他的内心乌云翻滚,看来他的灵魂世界完全崩溃了。

    他通过幻想的放大镜,审视泄露的文字,那神态又平静又可怕,须知人平静到了雕像那样冷峻的程度,就特别骇人了。

    他衡量命运在他毫无觉察时跨出惊人的这一步,又想起去年夏天来得怪也排除得怪的疑惧。现在又看到峭壁绝谷,还是原来的峭壁绝谷,只不过这次冉阿让不再是濒临峭壁,而是坠入绝谷了。

    这种情况前所未闻,又令人心碎,他还毫无觉察就掉下去了。他生活的光明完全消失,而他原以为能永远见到太阳呢。

    他的本能毫不迟疑。他把一些场景、一些日期、珂赛特脸色红白的几次变化,都联系起来看,于是心中暗道:就是他。绝望之心的猜测,是百发百中的一张神弓。他一下便猜中了马吕斯。当然,他还不知道这个名字,但是立刻确定了这个人。他无情地搜索记忆,清晰地看见卢森堡公园里那个游荡的陌生人,那个拈花惹草的可恶家伙,那个无所事事的浪荡哥儿,那个蠢货,那个无赖,因为,走过来对着父亲身边的爱女挤眉弄眼,就是无赖的行为。

    冉阿让是个脱胎换骨的人,他曾苦修自己的灵魂,竭力将整个一生、整个苦难和整个不幸,化为一颗爱心,现在明白这事背后全是那青年在作祟,他再反视内心,就看见一个鬼怪:仇恨。

    巨痛深悲能将人压垮,令人绝望轻生。这种痛苦一旦侵入内心,人就感到有什么东西退出了。青少年时遭遇痛苦,只是悲伤,老人再遭遇,就极为凶险了。唉!一个人血还是热的,头发还乌黑,脑袋还挺立在肩头,犹如火炬的火焰,而命运的厚薄才刚翻过几页,心还充满爱的渴望,还有要引起共鸣的跳动,一个人还有充分时间弥补过失,满目所见,还尽是女人,尽是笑脸,还是整个未来、无限远景,就在他生命力还十分旺盛的时候,如果绝望都是一件可怕的事情,那么岁月流逝,人到了凄凉晚景,暮昏中已望见初跃的坟墓之星,又该如何呢?

    冉阿让正这样凝思,忽见都圣走进来,他便站起身,问道:

    “在哪一带?您知道吗?”

    都圣愣住了,只能反问一句:

    “什么事啊?”

    “刚才您不是跟我说过打起来了吗?”

    “哦!对,先生,”都圣回答,“是圣梅里教堂那一带。”

    有时,我们不知不觉中有一种机械的冲动,那正是来自最幽深的思想。毫无疑问,冉阿让几乎没有意识到,他正是由于这种冲动,五分钟之后就上了街。

    他光着头,坐在楼房门口的护墙石上,仿佛在侧耳倾听。

    夜幕降临了。

    二 流浪儿敌视路灯

    他这样待了多长时间?这种冥思苦索的浪涛如何起伏激荡?他还能重新站起来吗?他就这样屈服了吗?他被压得筋断骨折了吗?他还能挺立起来,在良心上找个实处立足吗?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街上空荡荡的,几个惶惶不安的市民赶路回家,也没有注意他。在危难的时刻,都各顾各的。路灯管理工像往常一样,前来点亮正对着7号门的路灯之后便走了。此刻,谁要是在这黝暗中观察冉阿让,就会觉得他不像个活人。他坐在大门旁的护墙石上,一动不动,真像个冻成冰的鬼魂。人在绝望中,往往凝固僵硬了。远处传来警钟和隐约的风暴似的喧嚣。在长鸣的警钟的鼓噪紊乱交混中,圣保罗教堂打响了报时钟,庄重从容地敲了十一下,因为,警钟是人,时钟是上帝。冉阿让僵坐不动,丝毫不受时间流逝的影响。差不多就在这时候,菜市场那边突然响起一阵枪声,继而,又是一阵枪声,比头一阵更猛烈;那大概是进攻麻厂街街垒,前面我们已经看到是如何让马吕斯吓退的。这两阵射击,由惊愕的夜空扬声,显得格外激烈,冉阿让猛然一抖,霍地站起身,转向枪声的方向,随即重又坐到护墙石上,叉起手臂,脑袋又慢慢垂到胸前。

    他又继续同自己的凶险对话。

    他忽然抬起眼睛,街上有行人,他听见附近有脚步声,便借着路灯光亮,朝通向档案馆的一边街道望去,看见一张灰白脸的快活少年。

    伽弗洛什走进了武人街。

    伽弗洛什扬着头东张西望,好像在寻找什么。他明明看见了冉阿让,却视若未见。

    伽弗洛什扬头寻找半晌,又低头寻找;他踮起脚,去摸楼下临街的门窗;门窗全关着,插好锁上了。试了五六座这样森严壁垒的楼房门脸之后,那孩子耸了耸肩,自言自语冒出一句话:

    “没错呀!”

    接着他又往上瞧。

    若在前一阵工夫,冉阿让处于那种心境,对谁也不会答理,可是现在他却按捺不住,主动同那孩子搭话。

    “小不点,你怎么啦?”他问道。

    “我饿啦,”伽弗洛什干脆地回答。他又回敬一句:“您才是小不点。”

    冉阿让摸坎肩的兜儿,掏出一枚五法郎银币。

    伽弗洛什就像一只鹡鸰,从一个动作过渡到另一个动作极快,他已经拾起一块石块。他早就瞟上路灯了。

    “咦!”他说道,“你们这儿还点着路灯。朋友们,这可违反规定,不遵守秩序,给我砸烂。”

    他投出石块,咔嚓一声,路灯玻璃哗啦掉下来,躲在对面楼里的窗帘后面一些市民,闻声惊呼:

    “又是93年啦!”

    路灯猛一摇晃,随即熄灭。街道突然变得漆黑一片。

    “就得这样,老街道,”伽弗洛什说,“戴上你的睡帽。”

    然后,他又转向冉阿让:

    “街那头的那座大楼,你们叫什么啦?叫档案馆,不是吗?那些大个头石柱子,弄巴弄巴,堆个街垒倒不赖。”

    冉阿让走到伽弗洛什跟前。

    “可怜的孩子,他饿了。”他咕哝道,仿佛自言自语。

    他将面值一百苏的银币塞到孩子手里。

    伽弗洛什觉得这枚铜板个头真大,不免惊奇,便仰起鼻子,在黑暗中瞧了瞧,见这大铜钱白光闪闪,认出是听人说过的五法郎银币,他早就想见识见识,非常高兴能拿一枚仔细看看。他说道:“欣赏欣赏老虎。”

    他赏玩一会儿,然后转身,将钱递给冉阿让,庄严地对他说:

    “老板,我还是喜欢砸路灯。这只猛兽您收回去,谁也休想腐蚀我。这家伙有五只爪子,可是休想抓破我一点皮。”

    “你有母亲吗?”冉阿让问道。

    伽弗洛什回答:

    “也许比您的多呢。”

    “那好,”冉阿让又说,“这钱留给你母亲吧。”

    伽弗洛什心受感动,况且他刚注意到,跟他说话这人没戴帽子,这就增加了他的信任感。

    “真的,”他说道,“不是为了阻止我砸路灯吧?”

    “你爱砸什么砸什么。”

    “您真是个好人。”伽弗洛什说道。

    于是,他将五法郎的银币塞进兜里。

    他的信任感增加了,就又问了一句:

    “您住在这条街吗?”

    “是啊,问这干吗?”

    “您能告诉我7号吗?”

    “找7号干什么?”

    说到这里,孩子住口了,担心话已经说多了,手指用力插进头发里,只回答一句:

    “哦!不干什么。”

    冉阿让灵机一动,有了个主意。人惶恐不安,往往有这种清醒头脑。他对孩子说:

    “我正等一封信,是派你给送来的吧?”

    “您?”伽弗洛什说,“您又不是女人。”

    “信是给珂赛特小姐的,对不对?”

    “珂赛特?”伽弗洛什咕哝道,“对,我想是这个怪名字。”

    “那好,”冉阿让又说,“信要由我转交。给我吧。”

    “要是这样,您就该知道,我是街垒派来的。”

    “当然知道。”冉阿让说。

    伽弗洛什将小手插进另一个兜里,掏出四折的一张纸。

    他随即又行了个军礼。

    “向这信件致敬,”他说,“这是由临时政府发出的。”

    “给我吧。”冉阿让说。

    伽弗洛什将那张纸高高举过头顶。

    “您不要以为这是一封情书。这是写给一个女子的,但也是写给人民的。我们那些人,正在战斗,我们尊重女性。我们那儿不像上流社会:上流社会的狮子总把小母鸡赠给骆驼。”

    “给我吧。”

    “不错,”伽弗洛什继续说,“您看样子像个好人。”

    “快点给我。”

    他这才把信交给冉阿让。

    “您要赶快送去,啥赛先生,因为,啥赛特小姐正等着呢。”

    伽弗洛什造出这个词儿,心中好不得意。

    冉阿让又问了一句:

    “回信要送到圣梅里吗?”

    “您这是要做什么糕点,”伽弗洛什嚷道,“要做俗称的傻帽蛋糕。这封信是从麻厂街街垒送来的,我还要回那儿去。晚安,公民。”

    伽弗洛什说罢,就扬长而去,说得形象些,他就像出笼的小鸟儿,又朝他原来的地方飞去。他又钻进黑暗中,就好像一颗疾飞的子弹,把黑暗打出个洞;武人街复归寂静冷清。眨眼工夫,这个身披阴影和梦幻的怪孩子,就隐没在这一排排黝黑楼房之间的迷雾中,好似一股黑烟融入黑暗里,真让人以为他化为乌有了,不料几分钟之后,又是咔嚓一声,路灯玻璃哗啦落地破碎的声响,忽又把气愤的市民惊醒:那是伽弗洛什经过茅屋街。

    三 在珂赛特和都圣睡梦之时

    冉阿让拿着马吕斯的信回家。

    他摸黑上楼,庆幸周围一片黑暗,犹如抓获猎物的猫头鹰;他开门关门极轻,谛听是否有动静,根据整个情况判断,珂赛特和都圣睡着了,便用福马德打火机打火,但是手抖得厉害,往打火机瓶里插三四根火柴,才算打出一点火星儿,实在是做贼心虚。蜡烛终于点亮了,他双肘支在桌子上,展读这封信。

    人特别激动的时候,是读不下信的,而是攥在手里,像对待牺牲品一样,紧紧按住,用力揉搓,出于狂怒或狂喜,指甲都抠进去了,而且一眼就冲到末尾,再跳到开头;注意力也会发高烧,大致明白,主要的内容能抓住个大概,往往抓住一点不及其余。在马吕斯给珂赛特的信中,冉阿让只看见这两句话:

    “……我决意一死。等你读这封信的时候,我的灵魂就会到你身边。”

    他面对这两行字,一时眼花缭乱,仿佛被内心情绪的剧变压垮了;他惊喜交集,完全陶醉,注视着马吕斯的信,眼前出现仇人毙命的灿烂景象。

    他高兴得在内心狂呼一声。——这下子,事情了结了。结局来得真快,当初真不敢这样期望。他命运中的克星消失了。这克星是自己离去的,是心甘情愿、自动离去的,而他,冉阿让,根本没插手,“这个人”要死了,而这中间没有他一点过错。也许他已经一命呜呼了。——想到此处,他那发烧的头脑计算一下。——不行,他还没有死。写这封信,显然是让珂赛特明天早晨看的;从十一点到午夜之间,听见那两阵枪声之后,再也没有发生任何情况;等到天亮,街垒才会受到猛攻;不过无所谓,既然“这个人”参加了这场战争,他就完了,就绞进齿轮里了。——冉阿让感到解脱了,又能重新单独和珂赛特一起生活了。竞争已然停止,未来又重新开始。他只要把这封信揣在自己兜里,珂赛特就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人”的下落。“只要听其自然,事情就解决了。这个人性命难逃,如果现在还没有死,他迟早总要死掉。多幸福啊!”

    他在内心讲了这番话,神色却黯然了。

    继而,他下楼叫醒门房。

    约莫一小时之后,冉阿让换上全套国民卫队制服,携带武器出门了。门房不难在附近给他配齐了装备。他有一支上了子弹的步枪,一个装满子弹的弹盒。他朝菜市场方向走去。

    四 伽弗洛什的过度热忱

    这工夫,伽弗洛什又有一次险遇。

    伽弗洛什走到茅屋街,一丝不苟地用石块砸烂路灯之后,就踏上圣母升天会老修女街,连只“猫”都不见,觉得时机不错,可以把他会的那支歌全套唱出来。他的脚步并没有放慢,反而伴着歌声加快了。他沿着酣睡或吓坏了的住房,一路播下这些煽动性的歌:

    榆林小鸟在咒骂,

    硬说昨天阿达拉,

    私奔跟个俄国佬。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我友彼罗紧呱嗒,

    因为那天小米拉,

    唤我用劲把窗敲。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恶毒女人甜嘴巴,

    施毒让我中魔法,

    奥菲拉[832]也要灌倒。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我爱情爱和吵架,

    阿涅丝和帕梅拉,

    莉丝煽我把手烧。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从前我见披头纱,

    苏赛特和泽依拉,

    我的灵魂纱纹绕。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阴影中爱放光华,

    给洛拉戴玫瑰花,

    我入情网劫难逃。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对镜穿衣小雅娜,

    一天我心飞走啦!

    想必雅娜你得到。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晚上四组欢舞罢,

    我就指着丝泰拉,

    对星星说:瞧一瞧。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伽弗洛什边唱边即兴表演。手势为叠句的支点。他那张脸赛似脸谱库,变化无穷,比大风中飘动的床单破洞,还要扭曲痉挛并变幻莫测。可惜只有他一个人,又是黑夜,既看不见也无人看见,这样精彩的表演全部埋没了。

    他猛地停住。

    “浪漫曲暂停。”他说了一句。

    他那双猫眼睛瞧见一个大门洞里,有绘画上所说的一幅人物画,即一个人和一个静物:静物是一辆手推车,人是躺在车里睡觉的一个奥弗涅人。

    车把着地,奥弗涅人的头枕着车挡板,他的身体随着倾斜的车身蜷曲着,双脚接触地面。

    伽弗洛什见多识广,一眼便看出那人喝醉了。

    那人可能是这一带送货的,既贪酒又贪睡。

    “嘿,”伽弗洛什心想,“夏天夜晚就是有好处。这不,奥弗涅人在车上睡着了。让我来把小车送给共和国,把奥弗涅人留给王朝。”

    他的头脑豁然开朗,有了这样的主张:

    “这辆推车弄到我们街垒上,那才带劲呢。”

    奥弗涅人鼾声不断。

    伽弗洛什轻手轻脚,从后面拉车,从前面拉人,即拉奥弗涅人的双脚;过了一分钟,奥弗涅人便安安稳稳躺在街道上了。

    小推车解放出来了。

    伽弗洛什有个习惯,什么东西都总带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他伸手摸一个兜儿,掏出一张纸片和一截从木工那儿偷来的红铅笔头。

    他写道:

    法兰西共和国

    收到你的推车一辆。

    他还签上名字:“伽弗洛什”。

    他写完,见奥弗涅人一直打鼾,就把纸片塞进他丝绒坎肩的兜里,双手抓起车把,推着车朝菜市场方向飞跑,胜利凯旋的喧闹声响彻一路。

    这样干颇为冒险。伽弗洛什没有想到,王家印刷局那儿有一个哨所,正由城郊国民卫队驻守。那一小队人被吵得渐渐醒来,有几个人还从行军床上抬起头来。两盏路灯接连给砸烂,以及怪吼怪叫唱的这支歌,确实有些过分了;须知这几条街的居民全都胆小怕事,太阳一落就想睡觉,早早就用罩子熄灭蜡烛。可是,这个流浪儿像钻进玻璃瓶里的苍蝇,在这平静的街区吵闹有一个小时了。城郊国民卫队中士侧耳倾听,还在等待,他是个小心谨慎的人。

    小推车咕隆隆狂响,叫人忍无可忍了,中士决定出去侦察一下。

    “他们有一大帮人!”他说道,“咱们悄悄过去。”

    显然,无政府主义的九头蛇妖出洞了,来到这个街区兴妖作怪。

    中士壮着胆子,蹑手蹑脚走出哨所。

    伽弗洛什推着小车,正要走出圣母升天会老修女街,突然迎面碰到一身军装、一顶军帽、一支翎毛和一支步枪。

    他这是第二次猛地停住。

    “咦,”他说道,“是他呀。晚上好,公共秩序。”

    伽弗洛什的惊慌时间很短,很快就化解。

    “上哪儿去,小流氓?”中士喝道。

    “公民,”伽弗洛什回敬道,“我还没叫您资产者呢。您为什么要侮辱我?”

    “上哪儿去,小坏蛋?”

    “先生,”伽弗洛什又说道,“您昨天也许是个聪明人,可是今天早晨让人给撤职了。”

    “我问您上哪儿去,小无赖?”

    伽弗洛什又回敬道:

    “您讲话真文雅。的确,看不出您有多大年纪。您应当把头发全卖掉,每根一百法郎,总还能赚五百法郎呢。”

    “上哪儿去?上哪儿去?上哪儿去?强盗!”

    伽弗洛什又答道:

    “这话可就有点下流了。再给您喂奶的时候,得把您的嘴巴擦干净些。”

    中士端起刺刀。

    “到底说不说,上哪儿去,恶棍?”

    “我的将军,”伽弗洛什说道,“我去请大夫,给我的老婆接生。”

    “操家伙!”中士喊道。

    用坏事的东西解救自己,这才是能人的高招儿;伽弗洛什一眼就认清了整个形势,是小车招来麻烦,还要用小车保护自己。

    那中士正要扑向伽弗洛什,不料小车用力一送,就变成炮弹,直冲过去,正撞着中士的肚子,把他撞个仰面朝天,摔在水沟里,步枪的子弹也打飞了。

    哨所的卫队员听见中士的喊声,乱哄哄地拥出来,跟着第一枪也都胡乱射击,然后装上子弹再射击。

    这种捉迷藏游戏似的射击足足持续了一刻钟,击毙了几块窗玻璃。

    这工夫,伽弗洛什往后狂跑,跑出去五六条街才停下,坐到红孩街拐角的护墙石上喘口气。

    他侧耳细听。

    他喘息一阵之后,转身朝着枪声密集的地方,左手抬到鼻子的高度,往前投三次,右手同时拍后脑勺。巴黎流浪儿这种极端的举动,集中表达了法兰西式的嘲讽,而且流传了半个世纪,显然卓有成效。

    一个苦恼的念头,突然搅扰了这种兴致。

    “好嘛,”他咕哝道,“我只顾在这儿笑,笑得直不起来腰,只顾自己开心,却不想一想耽误了路程,还得绕个弯子。但愿我能及时赶回街垒!”

    说罢,他又拔腿跑起来。

    他边跑边说:

    “嗯,刚才我唱到哪段了呢?”

    他又接着唱那支歌,同时飞快钻进街巷里,歌声在黑暗中越来越淡远了:

    巴士底还没拿下,

    我找官兵和警察,

    制止他们胡乱闹。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九木柱戏谁玩耍?

    大球一滚谁不怕,

    旧世界呀全垮掉。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卢浮宫里帝王家,

    百姓举杖一通打,

    一命呜呼旧王朝。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王宫铁栅连根拔,

    查理十世害了怕,

    那天仓皇赶紧逃。

    美丽姑娘走啥道,

    隆啦啦。

    哨所一役还颇有战功:占领了一辆小推车,俘获了那个醉汉。头一件没收充公,另一个后来送上军事法庭,当作同谋犯审讯。审判这种案件,检察机构总是不知疲倦,热忱地保卫社会。

    伽弗洛什的这次险遇,在神庙街区传为佳话,而且在沼泽区的老朽资产阶级的记忆中,也是最骇人听闻的一件大案:夜袭王家印刷局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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