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名著-马吕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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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从其原子看巴黎

    一 小不点

    巴黎有个小孩儿,而森林有只小鸟;小鸟叫麻雀,而小孩儿叫流浪儿。

    这两个概念,一个包含整个大火炉,一个包含全部曙光,两个概念结合起来,巴黎和童年这两点火星儿相撞,就会迸射出一个小家伙。若按普劳图斯[324]的说法,就是小人。

    这小家伙乐乐和和。他不一定每天都吃上饭,可是他只要愿意,每天晚上就去看演出。他身上没穿衬衫,脚下没穿鞋子,头上没有屋顶,这些一样没有,就好似空中的飞虫。小家伙的年龄,在七岁至十三岁之间,过着群体生活,终日在街上游荡,露宿街头,穿着父亲的一条旧裤,裤角拖在鞋后跟,头戴另一个父亲的一顶破帽,一直扣到耳朵上,只挎着一条黄边背带,总是跑来跑去,东瞧瞧,西望望,到处耗时间,烟斗抽得挂满烟炱,满嘴脏话,搅扰酒馆,结识盗贼,亲近窑姐儿,会讲黑话,哼唱淫荡小曲,而心地却没有一点邪恶。这是因为他心灵里有一颗珍珠:天真无邪,珍珠不会融化在污泥里。人只要处于童年,就天真无邪,这是天意。

    假如有人问这大都市:“那是什么东西?”就能得到这样回答:“那是我的孩子。”

    二 他的一些特征

    巴黎的流浪儿,就是女巨人生的小豆子。

    无须夸张,这个在水沟边长大的小鬼,有时也穿衬衫,但只有一件;有时他也穿鞋,但是没有鞋底;有时他也有住处,而且挺喜爱,因为到那里能找见母亲;但是他更喜欢街头,因为在街头能找到自由。他有自己的一套把戏,有自己的一套诡计,而那套诡计是基于对有产者的仇恨;他也有自己的一套隐喻,人死不说死了,而叫作“吃蒲公英的根”;同样,他有自己的一套行业,替人叫马车,给人放下车踏板,在瓢泼大雨中收取过街费,他称作“艺术桥赏”,大声宣扬当局对法兰西人民有利的讲话,给铺路石块剔缝儿;他也有自己的一套货币,是从街上拾来的各种各样小铜片。那种奇特的钱叫作“破布片”,在这群流浪儿中始终流通,有固定的面值。

    最后,他还有自己的一系列动物,而且在各个角落细心观察:圣体虫、骷髅头蚜虫、盲蛛、“鬼虫”,即扭动双尾吓人的黑虫子。他有自己传奇的怪物:腹下有鳞片又不是蜥蜴,背上长癞又不是蟾蜍,住在旧石灰窑洞或干涸的污水坑里,黑不溜秋,毛烘烘黏糊糊的,爬行时慢时快,不会叫,但是瞪眼瞧你,样子十分可怕,谁也没有见过,他管那怪物叫“聋子”。到石头缝里找聋子,是一件非常吓人的开心事。另外一件开心事,就是猛地掀起一块石头,瞧瞧躲在下面叫鼠妇的甲虫。巴黎每个区都有点名堂,能发现有趣的玩意儿。玉树林工场有钻耳虫,先贤祠有千足虫,演武场水沟里有蝌蚪。

    至于辞令,这孩子比得上塔列朗[325]。比较起来,他同样厚颜无耻,但是更为诚实。不知怎么,他天生就有一种出人意料的快活劲头;他突发一阵狂笑,弄得店铺老板目瞪口呆。他开的玩笑非常精彩,从高级喜剧到闹剧,能表现各种不同的风格。

    看见出殡的队列经过,送葬的人中有一名医生,一个流浪儿就嚷道:“嘿!打什么时候起,医生还要把自己的活计护送回去!”

    另一个流浪儿混在队伍里。一个戴眼镜、身上挂着小饰物的严肃男人,突然回过身来,恼火地说:“流氓,你摸了我的女人的腰!”

    “说我,先生!搜我的身好啦。”

    三 他有趣

    这“小人”[326]总有法儿弄到几个铜板,晚上便去看戏。一跨进那道神奇的门,他就变了一副模样:从流浪儿一变而为“弟弟”[327]。戏院犹如底舱翻到上面的船。弟弟就挤在底舱里。弟弟之于流浪儿,恰如飞蛾之于幼虫,同是飞翔的生物。只要他在场,有他那洋洋的喜气,有他那热烈欢快的劲头,有他那鼓翅般的鼓掌,这个狭窄、恶臭、昏暗、肮脏不堪、污秽丑陋、令人作呕的底舱,就能称得上天堂了。

    你把无用的东西给一个人,再从他那儿取走必需的东西,你就有了一个流浪儿。

    流浪儿对于文学不是一点感受能力也没有。不过,我们相当遗憾地指出,他对古典主义毫无兴趣,天生与学院派没有什么渊源。举个例子来说吧,在这群能闹翻天的孩子中间,马尔斯小姐[328]名气特别大,简直具有讽刺意味。野孩子都叫她“妙煞”小姐。

    小家伙总是吵闹,嘲笑,戏弄,打架,形容花哨像个孩童,衣衫褴褛又像个哲人,在污水沟里捕鱼,在垃圾场里打猎,从肮脏污秽的东西中寻乐子,在街头巷尾找激情,冷嘲热讽,又吹哨又唱歌,又是喝彩又是叫骂,用淫调浪曲来冲淡天主颂歌,而且从“深渊底”到“狗上床”,什么节律音调都能唱,无论什么,他不寻就能找见,不了解也会知道,顽强到了不择手段,疯狂到了冷静明智,多情到了追腥逐臭,上能蹲在奥林匹斯神山顶,下能滚在粪堆里,而出来却满身星辰。巴黎的野孩子,就是小时候的拉伯雷。

    他不满意自己的裤子,除非裤子上有个表袋。

    他不轻易大惊小怪,更不会惊慌失措,用歌谣讽刺迷信的东西,用舌剑戳破妄言诳语,嘲笑神秘怪异,对着鬼魂伸舌头,剥掉空架子上的华彩,画一画浮夸虚饰的丑相。这并不是说他缺乏诗意,远非如此,而是他以滑稽的怪诞代替庄严的幻象。假如巨人阿达马托尔出现在面前,流浪儿也要说:“哼!吓唬小孩子的妖怪!”

    四 他可能有用

    巴黎以闲汉始,以流浪儿终,这两类人是任何别的城市所难具备的:前者是满足于观望的被动接受,后者表现出无穷无尽的主动性;一个是普吕多姆[329],一个是伏义乌[330]。唯独巴黎在其自然发展史中,拥有这两种人物。整个君主制体现在闲汉身上。整个无政府主义则体现在流浪儿身上。

    巴黎城郊的这个孩子脸色灰白,在苦难中生活并成长,开花结果并“长个”,面对社会现实和人间事物,他看在眼里,并若有所思。他自以为无忧无虑,其实不然。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叫成见也好,叫流弊也罢,叫厚颜无耻也好,叫压迫、不公道、专制也罢,叫不义、狂热也好,叫暴政也罢,你可得当心愣头愣脑的流浪儿。

    小家伙要长大的。

    他是什么材料做成的呢?随便一点污泥。一把泥土、吹一口气,就有了亚当。只须哪位神仙过一下。而流浪儿身上总有神仙经过的痕迹。命运在塑造这小家伙。我们这里所说的命运,有点偶然侥幸的意思。这个用普通泥土捏出来的小人,既无知又不识字,既傻里傻气,又粗俗低下,将来他能成为英才还是蠢物呢?等着瞧吧,“制陶轮子旋转”[331],巴黎的精神,这个恶魔凭偶然造孩童,凭命运制造成人,它与拉丁陶土不同,能把粗瓦罐变成精陶瓮。

    五 他的疆界

    流浪儿爱城市,也爱荒野,他身上有贤哲的影子。像伏斯库斯那样,“是城市的情人”[332];也像弗拉库斯那样,“是乡野的情人”[333]。

    大凡哲人,总好边走边想,即信步游荡,这是消磨时间的好办法;尤其某些大城市,特别是巴黎周围的郊野,由两种景物合成,类似杂种,既丑陋又怪异。观赏城郊,如同观赏两栖动物。树木终止即屋顶的开始,荒草终止即铺石路的开端,垄沟终止即店铺的起始,辙沟终止即欲望的前奏,天籁终止即尘嚣的先声,因此特别引人注目。

    也正因为如此,思考者漫无目的,爱到这种缺乏魅力、又被过路人冠以“凄凉”的永久别号的地方散步。

    写下这一行行文字的人,就曾在巴黎城郊久久徘徊,至今这还是他深长回忆的源泉。那浅草地、那石子小径、那白垩土、那泥灰石、那白灰墙、那单调刺眼的荒地和休耕地、突然瞧见洼地中栽种的时鲜蔬菜,还有那野趣和市民气的混杂景物、那大片荒僻的角落、军营战鼓咚咚以打仗为儿戏的地方、那白天的旷野而夜晚打劫的凶险之地、那笨拙旋转的磨坊风车、采石场上的轮盘、墓地角上的酒馆,还有那黝黯的高墙切断大片阳光灿烂、蝴蝶纷飞的空场所具有的神奇魅力,那一切无不吸引他。

    世上几乎没人了解这些奇特的地方:冰窖村、排水沟城关、格雷奈勒街区弹痕累累而难看的墙壁,帕纳斯山、豺狼坑街区、马尔纳河畔的欧比埃镇、蒙苏里村、伊索瓦坟、夏蒂荣石台:那里有个旧采石场,废弃不用,改种蘑菇了,齐地面的井口盖了一道朽了的活板门。罗马周围的乡村是一种景象,巴黎的郊区是另一种景象;举目眺望,如果只见田野、房舍和树木,那就是停留在表象;须知事物的各种面貌都体现上帝的思想。原野和城郭的结合部,总有一种令人销魂的莫名的惆怅。在那种地方,大自然和人类同时对你说话;那里也就显现出地方特色。

    我们四周的郊野,可以称为巴黎的边缘;谁同我们一样在那里游荡过,就会在最偏僻的地方,最意想不到的时候,撞见一群面黄肌瘦、头发蓬乱、衣衫褴褛、满身灰尘的孩子,聚在一起吵吵嚷嚷,一个个头戴矢车菊花冠,躲在一道稀疏的树篱后面,或在一个阴森的墙角进行赌博游戏。他们穷苦人家跑出来的孩子,城外大道是他们的自由天地,郊野是他们的地盘。那是他们永久逃学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天真地唱着成套的下流歌曲。他们待在那里,更确切地说,他们在那里生存,远离别人的视线,沐浴着五六月明媚的阳光,跪在地上,围着小坑弹球,要赌几文钱的输赢,大家什么也不放在心上,无拘无束,快活极了;可是,他们一瞧见你,就想起自己的行当,得挣钱,于是向你兜售一只爬满金龟子的旧毛袜,或者一把丁香花。碰见这些怪孩子,是游巴黎郊区的一件特别有趣又令人痛心的事。

    在男孩儿堆里,也时有女孩儿,那是不是他们的姐妹呢?几乎是大姑娘了,瘦瘦的,显得急躁不安,两手黝黑,脸上有雀斑,头上插着黑麦穗和虞美人,光着脚,又快活又粗野。还有的在麦田里吃樱桃。夜晚,能听见他们的笑声。那一伙伙孩子,在中午的太阳下暖烘烘的,或者在暮色中隐约可见,那景象在沉思的漫步者心头久久萦绕,同他的遐想交织起来。

    巴黎,市中心,城郊,周遭,那就是那些孩子的整个世界。他们从不贸然出界。鱼儿离不开水,同样,他们也离不开巴黎的空气。对他们来说,城关以外两法里就什么也没有了。伊弗里、让蒂伊、阿尔克伊、美丽城、欧贝维利埃、梅尼蒙唐、苏瓦西王、比扬库尔、默东、鸽城、罗曼城、夏图、阿尼埃尔、布吉瓦勒、南地、昂菲安、努瓦西旱地、诺让、古尔奈、德朗西、戈奈斯[334],那就是天尽头。

    六 一点历史

    本书故事发生的时期,几乎是现代了,但还不像今天这样,巴黎每个街口都有个警察(这是善政,但还不是讨论的时候),那时,到处都是流浪儿。据统计,警察巡逻队在没有围墙的空场上、建造中的房屋里和桥拱下面,平均每年要收容二百六十名孩子。他们的巢穴有一处名声远扬,养育了“阿尔科勒桥的燕子”。当然,那是社会最严重的病兆。人类的全部罪恶,都是从儿童的流浪生活开始的。

    不过,巴黎自当别论。尽管我们提起那种往事,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将巴黎列为例外还是对的。可以说在任何一个大城市里,一个流浪儿就是一个毁掉的成人,儿童放任自流,就要不可避免地染上社会的种种恶习,丧失天生的诚实和良心,几乎无处不是如此;然而,我们还要强调指出,巴黎的流浪儿,表面上看再怎么粗野,再怎么学坏了,可是内心差不多却完好无损。这种现象确实壮观,在我们历次民众革命所显示的光明磊落中大放异彩。巴黎空气的氛围,就像海水中的盐一样,能产生拒腐蚀性。呼吸巴黎的空气,能保持心灵的纯洁。

    我们这样讲,绝不表明我们遇见那样一个孩子不会感到揪心:在他们周围,似乎漂浮着离散家庭的游丝。现代文明还远非完善,一些家庭抛弃亲骨肉,将子女丢进黑暗,丢在大马路上,不知所终,这种事情也绝非极不正常。这样就命运难卜。这种可悲的事还形成固定的说法,叫作“扔在巴黎石马路上”。

    附带说一句,旧朝君主制绝不禁止丢儿弃女的现象。城郊下层人的行为有点像埃及和吉卜赛,倒合乎城里上层人的口味,给那些有权有势的人解决问题。仇视平民百姓孩子的教育,原就是一种信条。何必培养“半瓶子醋”呢?这就是当年的口号。因此,无知儿童必然成为流浪儿。

    况且,君主制有时需要儿童,于是就在大街上搜罗。

    不必追溯得太远,就说路易十四在位的时候,国王要建一支舰队,自有其道理。主意不错,再看看办法如何。帆船是风的玩物,必要时还得牵引,如果仅有帆船,而没有以桨或蒸汽为动力,随意航行的战船,就谈不上舰队。当年海军的桨帆船,就相当于今天的蒸汽舰。因此,必须造桨帆船,而桨帆船航行要靠桨手,也就需要当桨手的苦役犯了。柯尔柏授意各省总督和高等法院尽可能多制造苦役犯。司法官员都积极配合。在宗教仪式行列走过时,一个人不脱帽,就表明是新教徒,就要送去当桨手。儿童只要到十五岁还流离失所,在街上撞见就送去当桨手。圣朝盛世啊!

    在路易十五统治时期,巴黎街头的孩子消失了,让警察劫走,秘而不宣,不知弄去干什么了。老百姓恐怖万分,窃窃私议,推测国王洗红水浴那种骇人听闻的事。巴尔比埃[335]也直书其事。有时,孩子供不应求,军警就抓那些有父亲的孩子。父亲悲痛欲绝,跑去向军警讨还。于是法院出面干涉,判处绞刑。绞死谁呢?绞死军警吗?不是,要绞死父亲。

    七 在印度等级中,也许有流浪儿的地位

    巴黎流浪儿差不多构成一个阶层。也可以说,哪个阶层也不要。

    流浪儿gamin这个词,到1834年才初次印成文字,从大众语言进入文学语言。那是出现在题名为《无赖汉克罗德》的大书里[336],当即引起轰动。这个词也就得到公认了。

    流浪儿之间赢得敬重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我们认识并与之交往的流浪儿,有的特别受到尊敬和钦佩。其中一个是因为见过有人从圣母院的钟楼顶摔下来,另一个是因为钻进残废军人院的后院,从暂时存放在那儿的大圆顶的塑像身上“抠”了一块铅,第三个是因为见过一辆驿车翻车,还有一个是因为“认识”一个险些打瞎一位绅士眼睛的士兵。

    这就是为什么巴黎流浪儿动不动就嚷一句:“上帝的上帝!我真倒霉!都没见过有人从六楼摔下来!”(“我真”说成“我整”,“六楼”说成“流楼”。)这种含义深刻的感叹,那些俗物听不懂,只能笑一笑。

    当然,乡下人也能出语惊人:“我说老爹,您老婆害病死了,您干吗不去请医生呢?”“有什么办法呢,先生,我们这些穷人,自己死自己的就完了。”如果说这句话完全表明了乡下人那种揶揄的消极态度,那么下面这句话则完全包含郊区孩子自由思想的无政府状态。一名死犯在囚车里听忏悔师说教,巴黎的孩子就嚷道:“他还跟狗教士说话!哼!这只草鸡!”

    在宗教事物上胆大妄为,能提高流浪儿的身价。保持极强的个性非常重要。

    去看处决犯人是一种天职。他们指着断头台,又说又笑,给那些起了各种各样的绰号:喝光的菜汤、咕哝鬼、蓝天(升天)妈妈、最后一口等等。那种热闹场面,他们什么也不愿漏掉,都纷纷上墙头,上阳台,上树,钩住铁栅栏,搂住烟囱。流浪儿天生是水手,也天生是盖瓦匠。在他们看来,上房顶并不比爬桅杆可怕。什么节日也不如河滩广场热闹。桑松和蒙泰斯神父的名字的确妇孺皆知。对于要处决的犯人,他们用嘘声给鼓劲儿,有时也发出赞美声。拉斯奈尔[337],当年就是流浪儿,目睹悍匪都屯勇敢就刑,说过这样一句预示未来的话:“看着真叫我眼红。”流浪儿不知伏尔泰为何人,却都了解巴巴乌瓦[338]。他们把“政客”和杀人犯混为一谈。所有死犯临刑的装束,大家都口耳相传。他们知道,托勒龙头戴一顶炉工帽,阿夫里尔头戴水獭鸭舌帽,卢威尔头戴圆帽,老德拉波特是个秃头,没戴帽子,卡斯坦皮肤鲜红,非常好看,博里斯留着浪漫派的山羊小胡,若望—马尔丹还穿着有吊带的裤子,勒库弗勒还同母亲吵嘴。“别再相互埋怨啦!”有个流浪儿冲他们嚷了一句。另外一个人要看德巴克经过,挤在人群中个子太矮,瞧见河沿儿的路灯杆,都要爬上去。旁边一名站岗的警察皱起眉头。“让我上去吧,警察先生!”那孩子说,为了打动那执法官,他又赶紧补充一句:“我不会摔下来的。”“我管你摔不摔下来呢!”那警察回答。

    在流浪儿中间,一件难忘的意外事特别受到重视。一个人割了深口子,如果“伤到骨头”,那么受人尊敬就会达到顶峰。

    拳头也是令人敬畏的一种不可忽视的因素。流浪儿常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哼,我这儿可够块儿的!”左撇子特别受人羡慕。对眼也会得到高度的评价。

    八 末代国王的妙语

    到了夏天,流浪儿就变成青蛙;黄昏时分,夜幕降临的时候,流浪儿不顾任何廉耻和治安条例,在奥斯特利茨桥和耶拿桥的前边,脑袋朝下,从煤炭船队和洗衣女工船的上方扎进塞纳河。然而,城区警察总在监视,有时就发生极富戏剧色彩的情况,例如有一次引起令人难忘的呼喊,约莫在1830年,那声情同手足的呼喊十分出名,是流浪儿向流浪儿发出的战略性的警告,那节奏跟荷马的诗句一样铿锵有力,那韵味几乎跟雅典娜节日上埃莱夫西斯人朗诵一样难以描摹,颇有祭酒神欢呼声的古调。那声呼喊是这样:“噢唉,弟弟,噢唉!恶鬼来啦!警棍来啦!小心点,快溜啊,溜进阴沟里去!”

    流浪儿自称小鬼,这小鬼有时还识字,还会写字,总能胡乱写出来。不知道是什么互教互学的秘法,他们能掌握各种各样本领,有利于公益事业:从1815年到1830年,他们都模仿火鸡叫;从1830年到1848年,他们又往墙壁上画梨。夏天一个傍晚,路易·菲力浦步行回宫,瞧见一个小不点,踮着脚在讷伊铁栅门的一根柱子上画一个巨型的梨,累得满头大汗,国王继续了亨利四世的和善性情,帮孩子把梨画完,又给一枚路易金币,说了一句:“这上边也有一个梨。”[339]流浪儿爱起哄,爱采取激烈的态度。他们痛恨“神父”。有一天在大学街,那样一个淘气鬼对着69号大门,右拇指顶着鼻尖并摇动其余四指[340]。一个过路人问道:“你干吗对着这道门这样做?”孩子回答:“里面住一个本堂神父。”那里确实住着教廷的使臣。然而,不管信奉什么伏尔泰主义,如果有机会当唱诗童子,流浪儿也可能接受,而且会规规矩矩地做弥撒。有两件事,对他们来说总是可望而不可即:推翻政府和补好自己的裤子。

    流浪儿熟知所有治安警察,碰到一张面孔就能叫上名字。他们掐着指头能一一点出来,还研究他们的脾气,对他们各有各的评价。他们就像翻看书一样,了解警察的内心,能一口气流畅地告诉你:“某某阴险,某某非常凶狠,某某伟大,某某可笑……”(阴险、凶狠、伟大、可笑,所有这些词,在他们嘴里都有特殊意义)“这家伙自以为新桥是他的,不许人家到栏杆外边桥沿上散步;那家伙有个怪癖,爱揪别人的耳朵。”等等,等等。

    九 高卢古风

    菜市场的儿子波克兰[341]的作品中,有这种孩子,博马舍的戏剧中有这种孩子。这种调皮相是高卢精神的余韵。调皮搀入良知,有时能给良知增添力量,如同葡萄酒搀了酒精一样。有时,这种调皮是缺点。荷马总是翻来覆去,不错;伏尔泰,则可以说是调皮。加米尔·德穆兰[342]是郊区人。尚皮奥奈[343]出身巴黎街头,对神迹毫不客气,他在很小的时候,就随人潮到博维的圣约翰和山上圣艾蒂安两座教堂,“淹没那里的回廊”;他对圣日内维埃芙[344]的圣体盒相当不敬,还向圣让维埃的圣血瓶发号施令[345]。

    巴黎流浪儿既恭敬,又好嘲弄,又特别放肆。他们的牙齿难看,因为营养不良,肠胃有病;他们的眼睛美丽,因为他们有智慧。他们当着耶和华的面,能单脚跳上天堂的台阶。他们的拳脚很棒,无论什么情况都能发育成长。他们在水沟里嬉戏,一遇骚乱就挺身而出,面对枪林弹雨也狂放不羁,既是顽童,又是英雄,就像庇比斯城的孩子,敢于揪住狮子的皮毛摇晃。军鼓手巴拉[346],当初就是巴黎流浪儿;他高呼:前进!正如《圣经》中的马叫一声:哗!眨眼工夫,他就由猴崽子变成巨人。

    污泥中的孩子也是理想的孩子。衡量一下从莫里哀到巴拉所包容的范围吧。

    总之,一言以蔽之,流浪儿因为受苦,才是寻开心的人。

    十 瞧这巴黎,瞧这人[347]

    再简而言之,今天巴黎的流浪儿,就是昔日罗马的希腊小瘪三,即额头有古国皱纹的孩子大众。

    流浪儿是民族的一颗美痣,同时也是一种病症。是病就得医治。如何医治呢?通过光明。

    光明能消灾除病。

    光明能发智启蒙。

    社会上一切善行义举,都是科学、文学、艺术和教育放射的光芒。培养人,培养人。开启他们的心智,好让他们给你温暖。全民教育的光辉问题,迟早要以绝对真理的不可抗拒的威力提出来。到了那时,在法兰西思想监督下统治国家的人,就必须做出选择:要法兰西的儿女还是巴黎的流浪儿;要光明中的火焰还是黑暗中的鬼火。

    流浪儿表示巴黎,而巴黎表示世界。

    因为,巴黎是个总和,巴黎是人类的顶棚。这座奇异的城市,是已死和现存的各种习俗的缩影。谁见到巴黎,就以为见到全部历史的内幕,以及缝隙间的天空和星辰。巴黎有座卡皮托利山[348],就是市政厅;有座巴特农神庙,就是圣母院;有座阿文蒂诺山[349],就是圣安托万城郊;有个阿西纳驴路,就是索尔邦[350];有座潘提翁神殿[351],就是先贤祠;有一条神圣大路,就是意大利大街;有座风塔[352],就是舆论。巴黎还丑化地取代了罪犯暴尸示众场[353]。巴黎的马若叫法罗[354],它的河对岸人[355]叫郊区人,它的哈马尔[356]叫菜市场的壮工,它的拉杂罗尼[357]叫盗贼,它的柯克内[358]叫花花公子。别处有的,巴黎无不具备。杜马尔塞的卖鱼妇可以反驳欧里庇得斯的卖草妇,踩绳人弗雅努斯转世为绳技演员弗里奥索[359],士兵特拉朋戈努斯挽着御林军士瓦德朋克尔[360]的胳臂,古董收藏家达马西普斯[361]肯定喜欢逛巴黎的旧货店;万森会抓住苏格拉底,正如阿戈拉[362]能囚禁狄德罗;格里莫·德·拉雷尼埃尔发现羊脂牛排,正如库尔提卢斯发明了烤刺猬[363];我们看见星门的气球下面又出现普劳图斯剧中的高空杂技,阿普列乌斯在坡西勒遇见的吞剑人[364],就是新桥上的吞刀人;拉摩的侄儿和寄生虫库尔库利翁[365]是孪生兄弟;埃尔加西勒斯由埃格尔费伊介绍,会到康巴塞雷斯[366]家做客;罗马四大公子:阿勒塞西马库斯、佛德罗穆斯、狄亚博卢斯和阿尔格里普[367],乘坐拉巴士的邮车,从库尔蒂勒[368]驶过来;欧吕—惹勒在孔格里奥面前停留的时间,并不比查理·诺地埃在波利希奈勒[369]面前停留的时间长;马尔通不是母老虎,但帕尔达利斯卡[370]也绝非一条龙;庞托拉布斯那个滑稽家伙,在英国咖啡馆嘲弄享乐的家伙诺门塔努斯[371];赫尔摩热努斯[372]是香榭丽舍的男高音歌唱家,而且,在他周围,乞丐特拉西乌斯装扮成博贝什[373]行乞;你走在土伊勒里公园,被一个讨厌鬼揪住衣扣,不得不停下脚步,又重复两千年前台斯普里翁的惊呼:“我正有急事,是谁拉住我的衣襟?”[374]苏雷纳酒滑稽地模仿阿尔伯酒;德索吉埃的红滚边正配巴拉特龙[375]的大礼服;拉雪兹神父公墓在夜雨中发出埃斯琪利公墓那种磷光;购置用五年的穷人墓穴,比得上奴隶租用的棺材。

    找一找巴黎没有的东西吧。特罗弗尼乌斯的桶里所装的,无一不在梅斯迈[376]的小木桶里。埃尔伽菲拉斯在加格利奥斯特罗身上还魂;婆罗门僧人梵隆方塔转世为圣日耳曼伯爵;圣梅达尔公墓[377]同大马士革乌姆密埃清真寺一样显灵。

    巴黎也有个伊索,名叫马耶[378];也有个卡妮狄,名叫勒诺尔芒小姐[379]。巴黎同德尔菲[380]一样,在幻视的耀眼现实前惊慌失措;它转动桌子,正像多多纳转动三脚架一样[381]。它让轻佻的年轻女工坐上宝座,如同罗马让妓女坐上宝座;总而言之,如果说路易十五比克劳狄还差劲,那么杜巴丽夫人却比梅萨琳[382]要好些。巴黎将希腊的裸体、希伯来的脓疮和加斯科涅的嘲笑合起来,造出一个前所未闻的家伙,一个确曾存在并同我们擦肩而过的人。巴黎将第欧根尼[383]、约伯和帕雅斯[384]糅杂一起,用《立宪报》的旧报纸做衣裳,给一个幽灵穿上,装扮出肖德吕克·杜克洛[385]。

    普卢塔克尽管说过:“暴君不易老”,但是罗马在苏拉统治下,正如在多米蒂安统治下一样,最能忍气吞声,情愿往酒中搀水。台伯河是一条迷津,假如我们相信瓦鲁斯·维毕斯库有点空泛的赞扬:“我们有台伯河对付格拉克库斯。喝了台伯河水,就会忘记反叛。”[386]巴黎每天要喝一百万公升水,尽管如此,时机一到,它总要吹号紧急集合,敲钟进入警备状态。

    除开这一点,巴黎是个好孩子,豁达大度,什么都能容下,在维纳斯的问题上也从不挑拣,把霍屯都[387]女郎奉为美神;巴黎只要情绪好,就能宽谅一切,见了丑陋就高兴,见了畸形就发笑,见了恶行就开心;你的行为怪诞吧,就可以成为一个怪人;即使见了虚伪这种极端的无耻,巴黎也不会反感;它酷爱文学,见到巴西尔[388]不会捂上鼻子,见到达尔丢夫[389]的祈祷,也不会比贺拉斯听见普里阿普斯的“嗝逆”[390]更为憎恶。全世界面貌的线条,巴黎身影上一根也不少。马比勒舞会跳的不是雅尼古卢姆山上的波吕许尼亚[391]舞,不过,卖化妆品的女贩,眼睛盯着漂亮而轻佻的女人,恰似媒婆斯塔菲拉拿眼瞟着处子普拉内修姆[392]。搏斗城关不比罗马斗技场,但是这里的人十分凶狠,就好像恺撒在观赏。叙利亚老板娘比萨盖大妈[393]风流多了,然而,如果说维吉尔光顾罗马酒馆,那么,大卫·德·昂热、巴尔扎克和夏尔莱则泡巴黎小酒馆。巴黎君临天下。在巴黎,天才俊士大放异彩,红尾小丑兴旺发达。阿多纳伊[394]乘坐十二轮雷鸣闪电车经过巴黎,西勒诺斯[395]骑着母驴进城。西勒诺斯,就是指朗波诺[396]。

    巴黎是宇宙的同义词。巴黎是雅典、罗马、锡巴里斯、耶路撒冷、庞丹[397]。这里有所有文明的缩影,也有所有野蛮的缩影。巴黎若是没有断头台,就会太遗憾了。

    来一点河滩广场就好。没有这种调料,这一桌永不散的筵席会成什么样子呢?我们的法律高明而齐备;多亏了法律,这断头大斧就能在狂欢节上滴血了。

    十一 嘲笑,统治

    巴黎的边界,根本没有。任何城市也不像巴黎这样,不但统治,还往往嘲弄自己所控制的人。“要赢得你们的欢心,雅典人啊!”亚历山大叹道。巴黎不只制定法律,还制造风尚,也不只制造风尚,还制造常规。巴黎若是愿意,可以成为傻瓜;有时,它就这样任性奢侈一下;于是普天下都跟着它傻了;继而,巴黎清醒过来,揉揉眼睛,说道:“我可真愚蠢!”并且冲人类的面孔哈哈大笑。这样一座城市实在绝妙。事情怪就怪在,雄伟壮丽和荒唐可笑并行不悖,而这种滑稽模仿毫不妨害崇高的尊严,同一张嘴,今天能吹响末日审判的号角,明天又能吹奏葱管笛子!巴黎有一种君主帝王式的快活。它的欢欣如同霹雳,它的戏谑持着权杖。它的风暴有时起于一个鬼脸怪相。巴黎的发作、纪念日、杰作、奇迹、丰功,一直波及天涯海角,它的胡言乱语也传到天涯海角。巴黎的笑口就是火山口,熔浆飞溅全球。它的插科打诨就是火花。它的讽刺夸张和理想,都同样强加给别国人民。人类文明的最高丰碑,都接受它的嘲讽,任由它戏弄自己的永世盛名。巴黎的确出色:它有一个能解放全球的神奇的7月14日;它促使所有民族都像网球厅[398]那样宣誓;它的8月4日夜晚仅用三小时就废除了一千年的封建制;它将自己的逻辑变成万众一心的力量;它分身化为各种各样的崇高形象;它的光辉普照华盛顿、柯斯丘什科[399]、玻利瓦尔[400]、博察里斯[401]、里格[402]、贝姆[403]、马宁[404]、洛佩斯[405]、约翰·布朗[406]、加里波第[407];凡是点亮未来的地方都有它的身影,1779年在波士顿[408],1820年在莱翁岛,1848年在佩斯,1860年在巴勒莫;它对着聚在哈佩渡口渡船上的美国废奴运动者的耳朵,对着聚在海边戈兹客栈门前阿尔齐暗地里的安科纳爱国者的耳朵,轻声传播这有威力的口号:自由;它创造出卡纳里斯[409],创造出基罗加[410],创造出比萨卡纳[411];它的伟大光辉射到全球;正是受它灵气的吹拂,拜伦去迈索隆吉翁,马泽[412]去巴塞罗那献出生命;它在米拉博脚下是讲坛,在罗伯斯庇尔脚下是火山口;它的书籍、戏剧、艺术、科学、文学、哲学,都是人类的教科书;它有帕斯卡尔、雷尼埃、高乃依、笛卡儿、卢梭、伏尔泰,这些都是须臾不可少的人物,而莫里哀则是世代不可少的人物;巴黎让全世界都讲它的语言,这种语言成为圣言;它让每人的头脑都树起进步的思想;它铸造的解放信条,是世代人的床头剑,而1789年以来各国人民的所有英雄,都是由它的思想家和诗人的灵魂陶冶出来的;尽管如此,它还照样顽皮;人称巴黎的这个巨大天才,在用它的光明改变世界的同时,还去忒修斯神庙,把墙上布吉尼埃的鼻子涂黑,还往金字塔上涂写:“盗贼克雷德维尔。”

    巴黎总露出牙齿:它不是吼叫,就是咧嘴笑。

    这个巴黎就是如此。它房顶的炊烟是整个世界的思想。若说这是一堆烂泥和石头也未尝不可,但是,最主要的它有一种精神;它不仅伟大,而且还无边无际。为什么呢?就因为它敢作敢为。

    敢作敢为,这就是进步的代价。

    任何卓越的成就功绩,都多少取决于胆识。要革命,单凭孟德斯鸠预感,狄德罗宣扬,博马舍宣布,孔多塞测算,阿鲁埃筹备,卢梭策划,还是不够的,必须有丹东敢作敢为。

    “要有胆量!”这一喊声就是一句“要有光”。人类要前进,就必须高瞻远瞩,不断进行关于勇气的自豪教育。大无畏行为彪炳千古,是人的一束强光。晨曦升起时,就敢于冲破黑暗。尝试,闯荡,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矢志不移,同命运肉搏,处变不惊而反令灾难惊怪,时而抗拒多行不义的势力,时而羞辱欣喜若狂的胜利,站得稳,顶得住,这就是人民所需要的榜样,这就是激励他们的电光。正是这神奇的闪电,从普罗米修斯的火炬传到康伯伦[413]的烟斗。

    十二 人民潜在的未来

    至于巴黎民众,虽已成年,但始终是个顽童;描绘这个孩子,就等于描绘出这座城市;正因为如此,我们才通过这只无拘无束的麻雀来研究这只雄鹰。

    应当着重指出,巴黎人种尤其出现在城郊,那是纯种,是真正的相貌;巴黎人在那里劳作和受苦,而苦难和劳作则是人的两副面孔。那里众生芸芸,默默无闻,麇集着形形色色的奇人怪客,从拉培的卸货工到鹰山的屠夫。“城市的渣滓。”[414]西塞罗叫嚷。“贱民。”柏尔克咬牙切齿地补充。群氓,乌合之众,贱民,这些字眼,随口就说出来。就算如此,又有何妨?他们赤脚走路又怎么样呢?他们不识字,那也只好认倒霉。难道因此就要丢弃他们吗?难道还要诅咒他们受了苦难吗?难道光明就不能透进这密集的人群吗?我们要再次高呼:光明!我们坚持追求光明!光明!光明!谁敢说有朝一日,这重重黑暗不会变得通明透亮呢?革命不就是改观吗?干吧,哲学家们,要教导,要启发,要点燃,要把想法讲出来,要高声讲话,要欢欣鼓舞奔向伟大的太阳,去熟悉广场,宣布好消息,不惜苦口婆心,要宣扬人权,高唱马赛曲,要散播热情,折下橡树的青枝条。要把思想变成旋风。这民众就可以升华。我们要善于利用原则和美德的烈火,到了一定时候,这烈火就劈啪作响,抖动跳跃,势成燎原。这些赤足、这些赤臂、这些破衣烂衫、这种种愚昧无知、这种种卑贱下流、这重重黑暗,都可以利用来争取实现理想。你深入民众里观察,就会发现真理。任人践踏的毫无价值的沙子,如果投进炉里熔化沸腾,就会变成光彩夺目的水晶,而伽利略和牛顿正是借助于这种水晶,才发现了那些星球。

    十三 小伽弗洛什

    在这个故事第二部分叙述的事件发生后八九年,在神庙大街和水塔一带,常能看见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嘴角挂着他那年龄所常有的笑容,正是前面勾画的流浪儿典型的化身,相当准确,只是他的心灵完全凄苦而空虚。那孩子确也穿一条成人长裤,但不是接他父亲的;他确也穿一件女人上衣,但不是接他母亲的。一些普通人行善,给他穿上了破衣烂衫。然而,他却有父有母。不过,父亲想不到他,母亲根本不爱他。有父母而又成为孤儿,他这种孩子真值得可怜。

    他一向觉得,待在街上最自在。铺路的石块也不如他母亲的心肠硬。

    他父母早就一脚将他踢进人生。他干脆独自起飞了。

    这孩子脸色发青,爱吵闹,也爱嘲笑人,他又敏捷又机警,一副病态而又快活的样子。他来来往往,哼唱歌曲,玩赌铜板,掏水沟,有时还偷点东西,但是就跟馋猫和鸟雀一样,只为好玩,听人叫他淘气鬼,他就嘻嘻笑,听人叫他流氓,他就恼火。他没有住处,没有面包,没有爱,但是他很快活,因为他自由自在。

    这些可怜的孩子一旦长大成人,几乎总要滚进社会秩序的磨盘,被磨碎;不过,他们只要还是孩子,因为小就能逃脱。有一点点小洞就能救他们。

    这个孩子,尽管完全被抛弃,但每隔两三个月,他还会说一句:“咦,我得去瞧瞧妈妈!”于是,他离开大街,离开马戏场、圣马尔丹门,来到河滨马路,过了桥,往郊区走去,到了硝石库,到达什么地方呢?恰恰是读者所熟悉的戈尔博老屋50-52那个双号。

    当时,50-52老屋常年空着,总挂着“房屋出租”的牌子。有时里边也住了几个人,但这种情况是罕见的;那些人之间毫无关系,也不来往,这在巴黎也是常事。他们全属于穷困潦倒的阶层,原本是生活艰难的小市民,在社会底层越混越悲惨,最终沦为清淤泥的阴沟工和收破烂的小贩:这两类人最后接收人类文明的所有物质的残渣。

    冉阿让居住时的那个“二房东”已经死了,接替的人也一模一样。不知哪位哲学家说过:什么时候也不缺老太婆。

    新来的老太婆叫布尔贡太太,她一生没有任何值得一提的事,唯有三只鹦鹉的王朝,曾相继统治她的心灵。

    老屋住户最穷困的是一个四口之家:父母领两个已经长大的女儿,四人挤在一间破屋里,那种单间屋我们已经介绍过了。

    头一眼望去,这家人除了一贫如洗,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租房时,户主自称容德雷特。他搬家的情景,出奇地像二房东讲的一句令人难忘的话,借用来就是:“什么也没搬进来。”二房东可以当他的长辈,既看门,又打扫楼道;容德雷特住下不久,就对老太婆说:“我说大妈,万一有人来找一个波兰人,或者意大利人,再或者西班牙人,那就是找我。”

    这就是那个赤脚的快活小孩儿的家。他到了家里,看到的是穷困、愁苦,更可悲的是见不到一丝笑容;炉膛是冷的,亲人的心也是冷的。他一进门,家里人就问他:“你从哪儿来?”他回答:“从大街上来。”他要走时,家里人又问他:“你到哪儿去?”他回答:“到大街上去。”母亲还对他说:“你到这儿干什么来啦?”

    这孩子就生活在这种缺乏亲情的环境里,就像地窖里长出的苍白的小草。他这样并不难过,也不怨恨任何人。他还弄不清楚父母应该是什么样子。

    况且,他母亲爱他姐姐。

    我们忘记说了,在神庙大街上,大家管这孩子叫小伽弗洛什。为什么叫伽弗洛什呢?大概是因为他父亲叫容德雷特吧。

    割断骨肉关系,这似乎是一些穷苦家庭的本能。

    容德雷特住的那间屋,位于戈尔博破房走廊的最里端。隔壁的单间住一个很穷的小伙子,名叫马吕斯。

    下面谈谈马吕斯先生是何许人。

    第二卷 大绅士

    一 九十岁和三十二颗牙

    布什拉街、诺曼底街和桑东日街,现在还有几个老住户,都记得一个叫吉诺曼先生的老人,提起他来还都津津乐道。在他们年轻的时候,那老人就年事已高。对于惆怅地回顾所谓往昔那朦胧的憧憧黑影的人来说,那老人的身影,还没有完全消失在神庙一带迷宫似的街道里。在路易十四时代,那些街是用全国行政省来命名,正如今天,蒂沃利新区[415]街道以欧洲各国首都命名一样。附带说一句,这种进展,其中进步意义是显而易见的。

    在1831年,那位吉诺曼先生活得十分健朗,他仅仅因为活得长久而成为引人注目的奇人,也因为从前像所有人而今不像任何人则成为老怪物。那老人确实特别,是另一个时代的人,是个有点18世纪傲慢的十足的绅士,还一成不变地保持他那老绅士派头,犹如侯爵保持那爵衔和领地。他过了九旬高龄,走路还挺直腰板,说话声音洪亮,眼睛看得清楚,能喝酒,也吃得多,睡得好,睡觉还打呼噜。他三十二颗牙齿完好无损,看书不用戴花镜。而且,他还有香艳的情怀,不过他说,十年来,他已经毅然决然放弃了女人。他说他再也不能讨人欢心了,还补充一句“我太穷”,而不是“我太老了”。他还常说:“假如我的家道没有衰败的话……哼,哼!”的确,他只剩下大约一千五百利弗尔年金了。他梦想继承一笔遗产,能有十万法郎年金,好找几个情妇。可以看出,他绝不像伏尔泰先生那样,一辈子半死不活,是个恹恹瘦损的八十老翁;也不像满身残疾、风烛之年的老寿星,这位顽健的老人身子骨始终硬实。他看事肤浅,又风风火火,容易动怒,动辄大发雷霆,却往往违拗情理。谁反驳他的话,他就举起手杖;他时常打人,就好像还生活在伟大的世纪[416]。他有个五十出头的女儿,未结过婚,他发火时就痛打女儿,恨不能用鞭子狠抽,还拿她当八岁的孩子。他还时常恶狠狠地骂用人,说什么:“哼!烂货!”他的骂人话有一句是:“蠢货中的蠢东西!”有时候,他又沉静得出奇;他天天让人给刮脸,那理发匠害过疯症,非常讨厌吉诺曼先生,有点吃醋,因为他那女人、理发店老板娘又漂亮又风骚。吉诺曼先生特别欣赏自己对一切事物的分辨力,自称明察秋毫,他这样说过:“老实讲,我还有点洞察力,我能说出叮我的跳蚤,是从哪个女人跳到我身上来的。”他常挂在口头上的字眼是:“敏感的男人”和“天性”。他所说的“天性”,没有我们时代所赋予的主要含义,而是按照他自己的意思,将这个词用在他的俏皮话里。“天性,”他说,“就是让文明什么都有点,甚至带点有趣的野蛮的标本。欧洲有亚洲和非洲的一些样品,只是尺寸小点。猫是沙龙的老虎,壁虎是袖珍鳄鱼。歌剧院的舞女是玫瑰色的蛮女,她们不吃男人,只是诈取男人。也可以说,她们是巫婆,将男人变成牡蛎,再把他们吞下去。加勒比蛮婆吃人只剩下骨头,而她们只剩下贝壳。这就是我们的风尚。我们不吞食,只是啃噬;我们不屠戮,只是撕抓。”

    二 有其主,必有其屋

    他住在沼泽区受难会修女街6号。房子为他所有。那所房子后来拆毁重建,门牌号可能也改了,顺应巴黎街道大排号的潮流。他在二楼占用一大套老式房间,一面临街,一面靠花园,墙壁直到棚顶,全镶了戈伯兰和博维生产的大幅牧羊图案的壁毯;天棚和镶壁的图案,又缩成微幅出现在扶手椅上。一扇九折柯罗曼德尔[417]漆画长屏围住床铺。窗口垂帘披散修长,那几折几弯的大褶纹显得十分美观。窗外便是花园,由把角的一扇落地窗外的台阶连接起来,那十二至十五级台阶,老人每天都健步上上下下。卧室隔壁是书房,此外还有一间小客厅,非常雅致,最受他的青睐,墙围麦黄色壁布十分华美,上面有百合花和其他花卉图案,是路易十四的帆桨战舰上的产品,由德·维沃纳先生为他情妇向苦役犯定做的。这东西是吉诺曼先生从一个脾气古怪、活了百岁的姨祖母继承来的。他结过两次婚。他的举止介乎于朝臣和法官之间,但他从未做过朝臣,本来可以却也没有当法官。他终日兴致勃勃,愿意的时候对人很亲热。他年轻时,属于总受妻子欺骗而从不受情妇欺骗的那种男人,因为他们既是最讨厌的丈夫,又是最可爱的情夫。在绘画方面他是行家,他卧室里挂一幅约尔丹斯[418]的作品,不知是何人的肖像画,笔势纵恣,配有无数细腻的处理,看似杂乱,仿佛随意涂抹的。吉诺曼的衣着不是路易十五时期,甚至也不是路易十六时期的式样,而是督政府时期新潮青年的奇装异服。到了这个年头,他还自以为非常年轻,还在赶时髦。他的薄呢礼服有肥大的翻领、长长的燕尾和大号钢扣。下身穿礼服短裤,脚上穿着带搭扣的皮鞋。他的双手总插在坎肩兜里。他时常武断地说:“法兰西革命是一堆无赖。”

    三 明慧

    他十六岁那年,一天晚上在歌剧院,有幸受到两个成年美人用观剧镜的注视:处于伏尔泰歌颂过的著名的卡玛戈和萨莱[419]两面火力的夹击,他勇敢地退下阵,去找一个他爱上的跳舞小姑娘;那个姑娘名叫娜安丽,和他一样正当二八妙龄,也像猫一样默默无闻。往事历历,回忆不尽。他时常高声说道:“她真美啊,那个吉玛尔[420]—吉玛尔狄妮—吉玛尔狄乃特,最后一次我在龙尚跑马场看见她,那一往情深式的鬈发、那快来瞧式的绿松宝石首饰、新来人式的花衣裙,还有那急不可待式的手笼!”青少年时,他穿过一件伦敦矮子呢的外衣,后来总是津津乐道。他常说:“那年头,我打扮得像一个东方日出的土耳其人。”他二十岁那年,德·布弗莱夫人偶然瞧见,称他是“疯狂的美少年”。他看到政界和当权人物的所有名字,都认为又卑贱又庸俗。他看报纸,即他所说的“新闻”、“小报”,每每忍俊不禁,放声大笑。“哈!”他说道,“这都是些什么人!科比埃尔!于曼!卡西米尔·佩里埃[421]!这些东西也叫大臣!我这样设想,报上刊登吉诺曼先生,大臣!这可能被看成是恶作剧。好哇!他们愚蠢透顶,才会出现这种情况。”任何事物的名称,不管干净不干净,他都直呼出来,有女士在场也毫无顾忌。他谈论各种粗俗、淫荡和污秽的事情,却还那么泰然自若,不以为怪,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文雅之态。这是他那时代不拘小节的作风。应当指出,那个时代诗歌迂回隐晦,散文也粗糙生涩。他的教父就曾预言:将来他能成为才华横溢的人,而且替他取名用这样两个含义隽永的字:明慧。

    四 长命百岁

    他生于穆兰城,小时在穆兰中学得过几项奖,是他称为讷韦尔公爵的尼韦泰公爵亲自授予的。无论国民公会、处死路易十六、拿破仑,还是波旁王朝复辟,都丝毫未能从他的记忆中抹掉那次授奖仪式。在他的心目中,“讷韦尔公爵”才是那个世纪的伟人。他常说:“多么和蔼可亲的大老爷,佩戴着圣灵勋章多么神气!”在吉诺曼先生的眼里,卡特琳娜二世花三千卢布,向贝图切夫买了金酒的秘方,就算补赎了瓜分波兰的罪恶。他提起这个话题非常兴奋,抬高嗓门说:“金酒,那是贝图切夫的黄酊,是拉莫特将军的琼浆,在18世纪,每半两瓶装卖一个路易金币,那是医治情场失意的灵丹妙药,是对付爱神维纳斯的万灵药方。路易十五就赠送给教皇二百瓶。”假如有人对他说,金酒不过是过氯化铁,他一定会怒不可遏,暴跳如雷。吉诺曼先生崇拜波旁王室,憎恶1789年。动不动他就叙述一遍,他在恐怖时期如何逃脱,又如何强颜欢笑,见机行事,才没有被人砍掉脑袋。假如哪个年轻人胆敢在他面前称赞共和制度,他会气得脸色发青,甚至背过气去。有时他影射自己的九十高龄,说道:“但愿我不要两度碰见九十三[422]。”有时他又向人暗示,他打算活到一百岁。

    五 巴斯克和妮珂莱特

    他有一套理论。举例来说:“一个男子贪恋女色,自己有妻室又不大放在心上,因为妻子长得丑陋,脾气又糟糕,但有合法地位,享有各种权利,稳坐在法典上,必要时还要争风吃醋,那么,当丈夫的要想解脱,要想安宁,只有一个办法,就是把财权交给妻子。拱手让权,换取自由。于是,太太就有了营生干,整天热衷于摆弄钱,手指都染上铜绿,她还用心培养佃户,训练长工,召见诉讼代理,主持公证人会议,指导公证事务人员,拜访法官,出席法庭判案,草拟租契,口授合同,感到自己掌家理财,卖出买进,处理问题,发号施令,许诺又收回许诺,合作又分手,出让,租让,转让,安排好,又打乱安排,聚敛资财,挥霍浪费;她干了不少蠢事,却又趾高气扬,自鸣得意;她从中得到安慰。就在丈夫不屑理睬她的时候,她把丈夫弄破产而心满意足。”这一理论,吉诺曼先生躬行实践,也就成了他的一段身世。他的夫人,即那个续弦,为他管理财产,管到他成为鳏夫那一天,剩下的产业仅够他维持生活了;他几乎将所有东西抵押出去,才能拿到一万五千法郎的年金,其中四分之三还要随他离世而注销。他没有犹豫,也并不怎么在乎留遗产。况且他见识过遗产遭遇了变故的情况,例如转变为“公有财产”;他也见识过有保证的公债的神话,不大相信那公债的大账本;他说:“全是甘康普瓦街[423]的那套把戏!”我们说过,他在受难会修女街住的是自己的房子。他有两个用人,“一公一母”。用人受雇进门的时候,吉诺曼先生总要给人家更改名字。男用人,他按省籍称呼:“尼姆人、孔泰人、普瓦图人、庇卡底人”。最后那个男用人五十五岁,终日气喘吁吁,显得疲惫不堪,跑不动二十步,但他生在巴约讷城,吉诺曼先生就叫他巴斯克人。女佣则统统叫妮珂莱特(甚至后文要谈的马侬大妈也是一样)。有一天来了一位很自负的厨娘,是个高明的厨师,属于门房种类的佼佼者。“您想每月挣多少工钱?”吉诺曼先生问道。“三十法郎。”“您叫什么名字?”“奥林匹。”“你可以挣五十法郎,但名字要叫妮珂莱特。”

    六 略谈马侬及其两个孩子

    在吉诺曼身上,苦痛往往表现为恼怒;他失望的时候更是火冒三丈。他有各种各样偏见,而又放荡不羁。组成他外表特色和内心满足的一种表现,正如我们刚刚指出的,就是老当益壮,风流不减,并且极力给人这种印象。他管这叫“声华卓著”。有时,他那卓著声华会意外地给他引来奇货。一天,有人往他家送来一只装牡蛎的筐子,装的却是一个初生的胖娃娃;那男婴包得严严实实,大哭大叫,是半年前一个被赶走的女佣送还给他的骨肉。当时,吉诺曼先生已是十足的八十四岁老人了。四邻都很愤慨,高声谴责。这个厚颜无耻的坏女人,想让谁来相信这种鬼事呢!真是胆大妄为!真是可恶透顶的诬陷!然而,吉诺曼先生却不气不恼,他笑呵呵地看着襁褓,就像受诬陷而开心的老好人,对围着的一圈人说:“嗳!干什么?怎么啦?这有什么?有什么不得了的?你们这样大惊小怪,实在无知到了极点。昂古莱姆公爵先生,就是查理九世陛下的私生子,到了八十五岁,还同一个十五岁的傻大姐结了婚[424];魏吉纳耳先生,德·阿吕伊侯爵,苏尔迪红衣主教的兄弟,波尔多的大主教,到了八十三岁,还同雅甘院长夫人的侍女生了一个子,那是名副其实的爱情结晶,后来成为马耳他骑士和御前军事参赞;本世纪一个伟大人物,塔巴罗神父,就是八十七岁老头生的儿子。这种事平常得很。《圣经》里还有那么多呢!说过这些,我声明这个小先生不是我的。大家来照看他吧。这不是他的过错。”这种方式倒显得很宽厚。那个女人叫马侬,下一年又给他送来一份礼。同样是一个男婴。这样一来,吉诺曼先生让步了。他将两个孩子交还给那母亲,答应每月出八十法郎抚养费,但不许她再故伎重演。他还补充说:“我要求那母亲精心照料孩子。我要不时去看望。”他的确去看望过。他有一个做神父的兄弟,三十三岁当上普瓦捷大学校长,七十九岁去世。吉诺曼先生常说:“他那么年轻,就丢下我走了。”那个兄弟给人留下的记忆不多,为人平和而悭吝,认为自己既然是神父,遇到穷人就应当布施,但出手一向只给几个小钱,或者贬了值的铜板,那是他找到的通过天堂之路下地狱的途径。至于老大吉诺曼先生,他施舍起来并不计较,出手既痛快又大方。他那人性情粗暴,但是心肠好,乐善好施,他若是富有,会做得更加出色。凡是涉及他的事情,哪怕是欺诈的行为,他都要求做得有气派。例如有一天,在继承财产一事上,他让一个代理人给骗了一笔,而且手段又拙劣又露骨,就当场郑重其事地发了一通感慨:“呸!这事干得太不地道啦!这种鼠窃狗盗的伎俩,真让我感到羞愧。当今时代,什么都退化,连恶棍也退化了。见鬼!向我这样的人窃取,绝不该用这种手段。我就像树林里给人抢了,可是干得太糟糕。‘森林总得无愧于一个执政官!’[425]”

    我们讲过,他一生结过两次婚,同头一个妻子生个女儿没有出嫁,同续弦也生个女儿;二女儿嫁过人,活了三十岁,不知由于爱情还是偶然,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她嫁给一个走运的军人。那人在共和国和帝国的军队里效力,在奥斯特利茨战役中得过勋章,在滑铁卢战役中晋升为上校。“这是我的家丑。”老绅士常说。他的鼻烟瘾很大,用手背拂一拂花边胸饰,动作特别文雅。他不大信上帝。

    七 规矩:晚上才会客

    明慧·吉诺曼先生就是这样,他一点也没有脱发,也只是花白而未斑白,总梳成狗耳朵式发型。总之,尽管如此,他还是可敬的人。

    他从18世纪继承了轻浮和高贵。

    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头几年,吉诺曼先生住在圣日耳曼城郊,圣绪尔皮斯教堂附近的塞旺道尼街,当时还很年轻,1814年刚满七十四岁;到了八十出头好一阵,他才退出社交界,到沼泽区隐居了。

    他虽然离开社交界,但仍然恪守老习惯。主要习惯就是白天闭门谢客,这条规矩雷打不动,不管什么人,也不管有什么事情,只有等到晚上才接待。他五点钟用晚餐,餐后就敞开大门。这是他那个世纪的风尚,他绝不肯放弃。“阳光是恶棍,”他说,“只配吃闭门羹。有教养的人,要等苍穹点亮星光,才点燃自己的智慧。”他森严壁垒;任何人,哪怕国王也不接待。这是他那时代的古雅之风。

    八 两个不成双

    我们刚才提到吉诺曼先生的两个女儿。她们相差十来岁,年轻时长得就很不相像,无论从相貌还是性格上看,简直不像姊妹俩。妹妹是个可爱的姑娘,目光总转向光明的事物,心思总放在鲜花、诗歌和音乐上,整个人翱翔在光辉灿烂的空间,她又热情又纯洁,童年时就怀着理想,许身给一个朦胧的英雄人物。姐姐也有自己的幻想,她望见蓝天上有个商人,是个和善的胖家伙,富有的军火商,望见一个顶呱呱的傻丈夫,百万堆成的一个男人,或者一位省督;他还望见省府的招待会、颈上挂着链子的前厅执达吏、官方举办的舞会、市府里的演说,以及做“省督夫人”,这些情景在她的想象中萦绕回旋。两姊妹在青春年少时,各做各的美梦。她们都有翅膀,但是一个像天使,另一个像鹅。

    任何抱负都不会百分之百地实现,至少在人间是这样。在这年头,什么地方都不可能变成人间天堂。那妹妹嫁给了意中人,却好命不长,而那姐姐根本没有嫁出去。

    她在我们叙述的故事中上场的时候,已是一位老贞女,一个烧不着的死木头疙瘩,那尖鼻子见所未见,那钝脑袋也闻所未闻。一件很典型的事例:除了家里极少几个人,从来没人知道她的昵称。大家都叫她吉诺曼大小姐。

    在假装正经方面,吉诺曼大小姐要胜过任何一个英国小姐。她一生中有件往事,一想起来就不寒而栗:有一天,一个男人瞧见了她的吊袜带。

    那种无情的羞耻心,只能随着年岁而增长。她总嫌自己的胸衣不够厚实,总嫌开领不够高。衣裙上谁也想不到看一眼的部位,她也密密麻麻加了搭扣和别针。假正经的特点,就像越不受威胁而越设防的堡垒。

    这种老妪贞洁的秘密,谁能解释呢,然而,她让在长矛骑队当军官的侄孙特奥杜勒亲吻,却是不无快感的。

    尽管有这样一个心爱的长矛骑兵,我们给她贴上“假正经”的标签,还是绝对适合的。吉诺曼大小姐的心灵颇为晦暗。假正经也是五分贞洁,五分邪恶。

    假正经加上笃信上帝,恰好互为表里,相得益彰。她是圣母会的信女,每逢某些节日就戴上白面纱,喃喃念着特定的经文,拜“圣血”,拜“圣心”,待在不对一般信徒开放的小教堂里,面对洛可可—耶稣式祭坛静思几小时,让她的灵魂在大理石的小片云烟之间飞旋,穿过漆金柱子的巨大光线。

    她在小教堂交了一个朋友,也是老处女,名叫伏布瓦小姐,绝对痴呆。吉诺曼小姐与她交往,能尝到自己成为鹰的乐趣。伏布瓦小姐那点脑子,除了念上帝羔羊经和圣母经之外,就只会做果酱的几种方法。她是她那类人的完美形象,愚蠢得好像白鼬皮,毫无聪明的斑点。

    应当说,吉诺曼小姐进入老境,所得多于所失。这种现象发生在天性被动顺随的人身上。她对人从无恶念,这就是一种相对的善良;而且,岁月磨平了棱角,久而久之,她也变得温和了。她一副忧伤的神态,是淡淡的忧伤,连她自己都不知其来由。她整个人透出人生还未开场就已结束的那种惊愕。

    她为父亲料理家务。吉诺曼先生身边有这个女儿,正如前文看到的,卞福汝主教身边有他妹妹。由一个老头子和一个老姑娘组成的家庭并不罕见;两个年老体弱的人相依为命,那情景总是非常感人的。

    家里除了老姑娘和老头之外,还有一个孩子。那小男孩到了吉诺曼先生面前总发抖,不敢吭声,吉诺曼先生跟他讲话也一向声色俱厉,有时还扬起手杖:“站起来!先生!——孽种,淘气精!到近前来!回答我,小坏蛋!——让我瞧瞧你,促狭鬼!”等等,全是这类话,可是在心里,他却把孩子当宝贝。

    孩子是他外孙。下文我们还会见到。

    第三卷 外祖和外孙

    一 古老客厅

    吉诺曼先生住在塞旺道尼街时,经常出入几处高雅华贵的沙龙。他是资产者,虽非出身世族,却受到接待。他有双倍的智慧,一是本来有的,二是别人以为他有的,因此,有人甚至主动邀请和款待他。而他也只去他能控驭全场的沙龙。有些人不惜一切代价造成影响,引起别人的关注,他们所到之处,不能语惊四座,也要充当小丑。吉诺曼先生可不是这种性情,他光顾保王党人沙龙,能掌握整个场面,又毫不损及自己的尊严。他到处都谈锋甚健,有时还同德·保纳尔先生,甚至同班吉—普伊—瓦莱先生分庭抗礼。

    约莫1817年,他每周必到附近费鲁街德·T男爵夫人府上,消磨两个下午,那是位高尚可敬的夫人。她丈夫德·T男爵在路易十六时期,曾出任法国驻柏林大使;他生前迷恋通灵玄想和幻视,流亡期间家道破败而死,留下的财产只有十册红色山羊皮面切口涂金的精装手稿,是关于迈斯梅尔及其小木桶的珍奇的回忆。男爵夫人考虑到尊严,没有拿出去发表,只靠不知怎么残留下来的一小笔年金度日。她疏远朝廷,说那是“鱼龙混杂的场所”,自己过着孤独而高尚,清贫而自豪的生活。几个朋友每周两次聚到这位孀妇的炉火旁,组成一个纯粹的保王派沙龙。大家一起喝茶,随着风向低沉或激烈,发几声哀叹,或者怒斥这个世道,怒斥宪章、布奥拿巴分子、授勋给资产者的出卖行为、路易十八的雅各宾主义,随后又窃窃私议,寄希望于后来成为查理十世的御弟。

    他们兴高采烈地传唱将拿破仑称作尼古拉的粗俗歌曲。一些公爵夫人,世上最文雅最可爱的女子,也都忘情地高唱,例如唱这首针对“联盟军[426]军人”的歌:

    你们别拖衬衣尾,

    赶快塞进裤子里。

    免得人说爱国者

    已经投降举白旗!

    他们玩弄自以为非常可怕的同音异义的词句,玩弄自以为非常恶毒实则无伤大雅的文字游戏,戏作四行诗,甚至戏作对子,例如,以德索勒内阁,有德卡兹和德塞尔[427]参加的温和内阁为题,作了一个对子:

    要从基础上巩固动摇的宝座,

    必须更换土壤换温室和间格[428]。

    要不然,他们觉得“元老院的雅各宾气味太浓”,就排列元老名单,巧妙地将名字连成语句,例如连成这样一句话:达马斯、沙白朗、古维雍·圣西尔[429]。整个排列过程乐趣无穷。

    在那种场所,他们滑稽地模仿革命的事物,不知怀着什么意图,从反方向激发同样的愤怒。他们改唱《一切都会好》,变成自己的小调:

    啊!一切都会好啊!一切都会好!

    布奥拿巴分子路灯柱上高高吊[430]!

    歌曲好似断头台,今天砍这个脑袋,明天砍那个脑袋,视同儿戏。这可不是一种变异。

    弗阿代斯案件[431]发生在1816年,正是那个时期;他们都站在巴斯莘德和若西翁一边;只因弗阿代斯是“布奥拿巴分子”。他们称自由派为“兄弟朋友会”,这是最恶毒的侮辱了。

    如同一些教堂的钟楼,德·T男爵夫人的沙龙也有两只雄鸡:一只是吉诺曼先生,另一只是德·拉莫特—华卢瓦伯爵。他们谈到那位伯爵,总带着几分敬佩耳语道:“您知道吧?就是项链事件[432]的那个拉莫特呀!”朋党之间,总是特别宽谅。

    补充一点:资产阶级择交过于轻率,就会损及自己的声誉地位;必须注意交往的对象:近低贱者损声望,近衣寒者耗热量。而上流社会的世族,则超越这条规律和一切规律。蓬巴杜夫人的兄弟马里尼,是苏比兹亲王府的常客[433]。不管身份?不管,自有原因。伏贝尼埃夫人的教父杜巴里,在黎塞留元帅府上极受欢迎[434]。那个社会是奥林匹亚神山。墨丘利和盖梅内亲王在那里如在家中。只要是个神,窃贼也能接纳[435]。

    德·拉莫特伯爵,到1815年,已是七十五岁的老人,显得突出的是那副沉默寡言又好训人的样子、那张棱角分明的冷面孔、那种彬彬有礼的举止、那件一直扣到领结的礼服,以及那总翘着的二郎腿。他穿着锡耶纳[436]焦土色的宽松长裤,一如他的脸色。

    这个拉莫特先生因其“名气”,算是这个沙龙圈子里的人,而且,说来奇怪,却又千真万确,这也是由于他的姓氏华卢瓦[437]。

    至于吉诺曼先生,他所受到的尊敬完全货真价实。他起权威作用,就因为他起权威作用,不管多么轻浮,他还是有一种派头,显得威严、高雅而正直,但这又毫不妨碍他的快活;当然,他的高龄也起了几分作用,人活一个世纪,不会没有烙印。悠悠岁月最终要给一个人的头罩上可敬的光环。

    此外,他说出话来,绝似古石的火花。例如,普鲁士王帮助路易十八复辟之后,又假冒德·吕潘伯爵前来拜访,路易十四的这位后裔接待他的方式,有点像对待勃兰登堡侯爷,态度颇为傲慢,又让人挑不出一点理来。吉诺曼先生赞赏这种态度,他说:“除了法兰西国王而外,其他所有王只能算地方王。”还有一天,有人在他面前这样一问一答:“《法兰西邮报》的那名编辑,是怎么判的?”“停职(A etre suspendu)。”“sus是多余的。”[438]吉诺曼先生指出。这类话就能给人赢得地位。

    在庆祝波旁王室复国的周年大弥撒上,他看见塔列朗先生走过,就说“恶大人驾到”。

    通常陪同吉诺曼先生出门的有两个人:一个是他女儿,当时,那个瘦高的小姐年过四十,却像五十岁的人了;另一个是七岁的小男孩,生得白净漂亮,脸蛋粉红鲜艳,一双眼睛又喜幸又亲近人,他一走进客厅,就听见周围的人纷纷议论:“这孩子真俊!多可惜呀!可怜的孩子!这孩子就是我们刚才提到的那个。”他们称他“可怜的孩子”,只因为他父亲是“卢瓦尔河的匪徒”[439]。

    那个卢瓦尔河强盗是吉诺曼先生的女婿,前面讲过,也就是吉诺曼先生所说的“家丑”。

    二 当年一个红鬼

    那个时期,有人若是经过小城维尔农,在美丽壮观的石桥上游览——也许不久,那石桥就要被一座丑恶不堪的铁索桥取代了——,在桥上凭栏俯瞰,就会看见一个五十岁左右的汉子。他头戴皮革鸭舌帽,身穿灰色粗呢布外衣和长裤,衣襟上缝着原本是红绸带的黄色东西,脚穿木底鞋,皮肤晒成深褐色,脸色几乎黧黑,头发几乎全白了,一道宽宽的刀伤疤从额头延至面颊,整个人弯腰驼背,未老先衰;他拿着一把锄或一把剪枝刀,整天徘徊在小庭园里。那类小庭园靠近塞纳河左岸桥头,像链子似的排开,全是由围墙隔开的土台;栽植的花木,十分悦目。那些庭园再大些可以叫花园,再小些可以叫花坛。那类庭园全都一侧通河边,一侧通房舍。上面提到的那个穿外套和木鞋的人,在1817年前后,就住在这种最狭窄的一座庭园,最简陋的一所房屋里。他过着孤苦无依,默默无言的生活,有一个不老不少、不美不丑、不是农妇也不是市民的女人侍候。他管那一方块园地叫花园,因为他栽植的花卉特别鲜艳,在小城里很有名气。养花是他的营生。

    他勤于侍弄,坚持不懈,又特别细心,及时浇灌,终于继造物主之后,创造出似乎被大自然遗忘的几种郁金香和大丽花。他心灵手巧,在苏朗日·博丹[440]之前,就合成绿肥小土堆,用来培植美洲和中国稀有珍贵的木本花卉。夏季天刚亮,他就在庭园小径上忙着插苗、修枝、薅草、浇水,在花间走动,那副样子又和善,又忧伤,又温柔,有时沉入遐想,一连几小时不动窝,倾听树上一只鸟儿鸣叫,倾听人家一个孩子的咿呀学语,或者凝视草茎尖上被阳光化为宝石的露珠。他一天粗茶淡饭,多喝牛奶少喝酒。小孩子能支使她,女佣也常申斥他。他非常胆怯,好像怕见人,极少出门,只会见来敲他家窗户的穷人和本堂神父,一个和善的老人。不过,本城居民或者外地人,无论是谁,若是想观赏他的郁金香和玫瑰,前来敲他小房的门,他就开门笑迎客人。他就是那个卢瓦尔河匪徒。

    在同一时期,有人若是看了军事回忆录、各种传记、《导报》,以及大军战报,就可能注意到乔治·彭迈西的名字经常出现,并留下深刻印象。这个乔治·彭迈西少年从戎,在圣东日团当兵。革命爆发了。圣东日团编入莱茵军团;须知君主制废除之后许久,旧团队还保持各省的命名,直到1794年才统一改为旅建制。彭迈西先后在斯皮尔、沃尔姆斯、诺伊斯塔特、蒂克海姆、阿尔蔡、美因茨[441]等地打过仗。在美因茨一役中,他参加了乌沙尔率领的二百人断后部队。他们十二人小分队在安德纳赫[442]古城墙里面,阻击赫斯亲王所部的大军,直到敌军炮火从墙垛到护墙斜面打开缺口,他们才撤离,回归大部队。他在克莱伯麾下到过马谢纳城[443],在帕利塞尔山战斗中,被火铳打伤一条胳膊。后来,他又调到意大利边境,和茹贝尔一起,共三十名精壮军人守卫坦德山口,战功卓著,茹贝尔升为准将,彭迈西则升为少尉。在洛迪激战那天,彭迈西不离贝尔蒂埃左右,冒着炮火东奔西突;拿破仑见了那情景,说道:“贝尔蒂埃当过炮兵、骑兵和榴弹兵。”在诺维,他眼看着他的老长官茹贝尔将军举起战刀,高呼“前进!”的时候倒下去。为了战事军需,他率连队乘快帆船,从热那亚出发,不知要去哪个小港口,途中逢险,遭遇七八艘英国帆船。热那亚船长主张将火炮抛进海里,士兵躲进中舱,扮成商船悄悄混过去。然而,彭迈西却将三色旗高高升到桅杆上,骄傲地冲过英国舰队的炮火。行驶二十来海里,他越发胆大,以他的快帆船攻击并俘获英国一艘大型运输舰。那艘英舰往西西里岛运送部队,装满了兵员马匹,一直拥到舱口围板。1805年,他隶属马勒师,从菲尔迪南大公手中夺取了金茨堡。在韦廷根[444],他冒着枪林弹雨,双手抱住受了致命伤的第九龙骑队队长莫普蒂上校。在奥斯特利茨战役中,他立下战功。参加了迎着敌军炮火英勇前进的梯队。俄皇禁卫军骑队践踏第四步兵团一个营时,彭迈西参加反击,重创了敌军骑队。皇上授予他十字勋章。彭迈西先后在曼托瓦[445]俘获沃尔姆塞,在亚历山大[446]俘获梅拉斯,在乌尔米[447]俘获马克。他还参加了莫尔蒂埃指挥的第八军团,攻占了汉堡。后来,他调入原佛兰德团的第五十五团。埃伊洛[448]之役,他在墓地作战,当时,本书作者的叔父路易·雨果上尉,率领八十三人孤军死守两小时,阻击敌军大部队的猛攻。守墓地法军仅存活三人,彭迈西即是其中一个。他转战弗里德兰,看见莫斯科,又到别列津诺、吕岑、包岑、德累斯顿、瓦豪、莱比锡[449],继而穿越盖尔恩豪森隘道;继而又转战蒙米赖、蒂耶里堡、克拉翁、马尔纳河畔、埃纳河畔,以及拉昂[450]可怕的阵地。在阿尔奈勒迪克,他是上尉,挥战刀砍翻了十名哥萨克骑兵,救的不是他的将军,而是他的下士。在这场战斗中,他遍体鳞伤,动手术仅从左臂就取出二十七块碎骨。巴黎投降的前一周,他同一个战友对调,参加了骑兵。他像旧朝代所说的有“两手儿”,也就是说,当兵既会用刀,也能使枪,当官既能指挥骑兵队,也能指挥步兵营。某些特殊兵种,例如龙骑兵,就有这种才干,并通过军事教育得到提高,既是骑兵也是步兵。他随拿破仑去了厄尔巴岛。在滑铁卢战役中,他是杜布瓦旅的铁甲骑兵队长,正是他夺取了月亮堡营的军旗。他将那面军旗掷到皇上脚下,站在那儿浑身是血,他夺旗时脸颊挨了一刀。皇帝见了心头大悦,冲他高声说:“你是上校,你是男爵,你是荣誉团军官!”彭迈西回答:“陛下,我代表我的寡妻感谢您。”一小时之后,他掉进奥安的凹路沟里。现在要问一句:这个乔治·彭迈西是什么人呢?正是那个卢瓦尔河匪徒。

    他的经历,我们已经略知一点,还记得,滑铁卢战役之后,彭迈西被人从奥安凹路中扒出来,又辗转回到部队,从战地一个急救站转到另一个急救站,最后到了卢瓦尔河营地。

    复辟王朝当局将他编入领半军饷的人员中,继而遣送到居住地维尔农,也就是说监视起来。百日政变期间的政令决定,国王路易十八认为一概无效,因此既不承认彭迈西的荣誉团军官称号,也不承认他的上校军衔和男爵爵位。然而他却不失时机,总签署“上校男爵彭迈西”。他只有一套蓝色旧军服,上街总佩戴玫瑰花形荣誉团勋章。当地检察官派人警告他,再“非法佩戴这枚勋章”,法院就要予以追究。来转达这个通知的是一个非正式的中间人,彭迈西当即苦笑一下,回答说:“我简直弄不明白,究竟是我听不懂法语了,还是您不再讲法语了,反正我听不懂您的话。”接着一连八天,他戴着勋章上街溜达。谁也没敢找他麻烦。国防部和省军区司令给他写来两三封信,他一见信封上写着“彭迈西少校先生收”,就原封不动地退回去。与此同时,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也以同样方式对待赫德森·洛[451]爵士写给“波拿巴将军”的信件。恕我们直言,到头来,彭迈西嘴里的唾液跟皇上的一样。

    同样,从前罗马有一些迦太基士兵俘虏,他们还有点汉尼拔的灵魂,不肯向弗拉米尼努斯[452]致敬。

    一天早晨,彭迈西在维尔农街上碰见检察官,就走过去对他说:“检察官先生,允许我脸上带着这条刀伤疤吗?”

    彭迈西一无所有,仅靠微薄的骑兵队长半饷度日。他在维尔农租了所能找到的最小的房子,独自生活,我们看到了过的是什么日子。在帝国时期,他抓住战争的间歇,同吉诺曼小姐结了婚。那位老绅士心中愤恨不已,又不得不同意,连声叹气说道:“什么样的高门巨族,碰到这种事也只好认了。”彭迈西太太是个有教养的难得的女人,同他丈夫十分匹配,各方面都很出色,可惜1815年去世,留下一个孩子。那孩子本来可以成为上校孤寂中的欣慰,可是老外公硬要讨去,扬言不交到他手里,他就取消外孙的财产继承权。父亲为了孩子的利益只好让步,他身边失去孩子,就移情爱起花木。

    再说,他什么都放弃了,既不想活动,也不想密谋,整个心思分摊到现时做的简单的事情和从前做的伟大的事情,时间也花在盼望一株新香石竹或回忆奥斯特利茨战役。

    吉诺曼先生同他女婿毫无来往;在他看来,上校是“匪徒”,而在上校眼里,他则是个“老傻瓜”。吉诺曼先生绝口不提上校,只是偶尔影射嘲笑两句“他那男爵爵位”。双方明确约定:彭迈西永远不得企图看望儿子,不得同儿子说话,否则就取消孩子的财产继承权,赶回他父亲家去。吉诺曼一家人把彭迈西看成瘟疫患者,他们要按自己的意愿教育孩子。也许上校错了,不该接受这种条件,但是他容忍了,以为这样做得对,只牺牲他个人。吉诺曼老头的财产微不足道,而吉诺曼大小姐却能留下大宗遗产。那位没有出嫁的姨妈很有钱,是从母亲的本家继承来的,她的继承人自然是她妹妹的孩子。

    那孩子叫马吕斯,知道自己有个父亲,此外一无所知。谁也不在他面前多嘴。然而,在外公领他去的场所,别人的窃窃私议、半吞半吐的话语、相互交换的眼色,久而久之,那含义在孩子的头脑里渐渐清晰,终于使他多少明白一点;而且,那些思想和见解,可以说是他的生活环境,由于潜移默化的作用,他自然而然接受了,结果他一想到父亲,就不免又羞愧又伤心。

    在他这样成长的过程中,每隔两三个月,上校总要偷偷溜到巴黎,好似违反规定的累犯,趁吉诺曼姨妈领马吕斯去做弥撒的工夫,守候在圣绪尔皮斯教堂里,躲在柱子后面不敢喘大气,战战兢兢,害怕那姨妈回头发现。这个脸上挂刀痕的汉子,还真怕那个老姑娘。

    也正是这个缘故,他结交了维尔农的本堂神父马伯夫先生。

    那位可敬的神父的兄弟,是圣绪尔皮斯教堂的财产管理员。那管理员多次看见那汉子凝望那孩子,注意到他脸上有刀伤,眼里噙着大滴泪水,觉得他样子像个硬汉子,流泪又像个女人,心下十分诧异,那张面孔也就印在他脑海里。有一天,他到维尔农看望兄弟,在桥上遇见彭迈西上校,认出正是在圣绪尔皮斯教堂听见之人。管理员对本堂神父讲了此事,二人便找了个借口去拜访上校。于是彼此开始往来。起初,上校还不肯透露,到后来才和盘托出,本堂神父和财产管理员终于了解整个这件事,明白彭迈西为了孩子的未来如何牺牲个人幸福。从那以后,本堂神父对他特别敬重,特别亲热,上校也特别喜欢本堂神父。况且,一位老神父和一名老战士,碰巧二人都很诚恳善良,那彼此就最容易沟通,最容易契合了。在骨子里,那原本是一个人。一个献身于尘世的祖国,一个献身于上天的祖国,此外没有别的差异。

    每年两次,逢元旦和圣乔治节[453],马吕斯才给父亲写信,那是应酬的信,由姨妈口授,很像从尺牍抄来的;吉诺曼先生只容忍这一点;而孩子的父亲的回信却充满感情,可是老外公收到连看也不看,就塞进衣兜里了。

    三 愿他们安息[454]

    马吕斯·彭迈西所认识的全部世界,就是德·T夫人的沙龙。那是他窥视人生的唯一窗口。那个窗口很昏暗,而那天窗给他送来的寒气却多于温暖,夜色却多于阳光。这孩子刚进这个奇怪的社会圈子,还完全是快乐和光明的,然而时过不久,他的神情就变得忧伤了,尤其同他年龄不相称的是,他的神态也变得严肃了。周围的人都那么威严而奇特,他观看四周,目光里流露出极大的惊诧。全都聚拢来增加他内心的这种惊愕。德·T夫人的沙龙里,有几位非常可敬的老贵妇,名叫马德安、挪亚、改呼利未的利未斯、改呼康比兹[455]的康比斯。那一张张古老的面孔、那一个个《圣经》上的名字,在孩子的头脑里,同他背诵的《旧约》搅在一起。她们围着奄奄欲熄的炉火,坐在绿纱罩微弱的灯光下,那肃穆的身影朦朦胧胧,头发花白或全白,身穿旧时代的长裙只能分辨出惨淡的颜色,偶尔打破沉默,讲一两句又庄严又刻薄的话,而小马吕斯眼神惶恐地注视她们,真以为见到的不是妇人,而是古人先贤,不是真人而是幽灵。

    这些幽灵中还杂有几位教士和贵族,都是这古老沙龙的常客。其中有德·贝里夫人[456]的戒律秘书德·萨斯奈侯爵;用笔名查理·安托万发表单韵颂歌的德·瓦洛里子爵;相当年轻而头发已花白的博夫尔蒙王爷,带着一个身穿金丝条低领口朱红天鹅绒衣裙、令那些黑影惊慌失措的漂亮聪明的女子;还有法兰西最懂“礼节分寸”的德·柯里奥利·德斯皮努斯侯爵;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先生德·阿芒德尔伯爵;以及德·波尔·德·居伊骑士,所谓御书房的罗浮宫图书馆的台柱子。德·波尔·德·居伊先生秃了顶,年事不高人却很老,他讲述1793年他十六岁那时候,因抗命关进苦役牢房,同米尔普瓦主教,一个八十岁老头关在一起;那主教也是个抗命者,不过,他的罪名是逃避兵役,而那主教则是拒绝宣誓[457]。当时关在土伦,他们的任务是夜晚到断头台上,去收白天处决的犯人的头颅和尸体,背着血淋淋的躯干,苦役犯红帽子后面凝了血块,早晨干了,晚上又湿了。德·T夫人沙龙里讲述的这类惨事数不胜数,而且拼命咒骂马拉,还居然赞扬起特雷斯塔永[458]来。沙龙里还有几个活宝,打惠斯特牌的议员:蒂博尔·杜夏拉尔先生、勒马尚·德·戈米库尔先生,以及右派中以嘲笑著称的柯尔奈—丹库尔先生。德·费雷特大法官穿着超短裤,露出两条瘦腿,他去塔列朗先生府上的途中,有时也到这沙龙走走。他是德·阿尔图瓦伯爵[459]寻欢作乐的朋友,但不像亚里士多德那样对着康帕丝佩卑躬屈膝,而反让吉玛尔五体投地,从而向世世代代表明,一名大法官为一个哲学家雪了耻。

    至于教士,有阿尔马神父,他编《雷霆》时的合作者拉罗兹先生这句话,就是对他讲的:“哼!谁没有五十岁?几个嘴上没毛的人,也许吧!”还有国王讲道师勒图尔奈神父;弗雷西努斯神父,当时他既不是伯爵,也不是主教,既不是大臣,也不是元老,身穿一件缺纽扣的旧道袍;另一位克拉夫南神父,圣日耳曼草场区本堂神父;教皇使臣,当时叫马齐大人的尼西比斯大主教,后来当上红衣主教,最引人注目的是给他一副思索相的那个长鼻子;另一位大人这样称呼:帕尔米里院长,教廷内侍,圣廷七名秘书之一,利比里亚大教堂司铎,圣徒的辩护士,这就与封圣有关,相当于天堂部的审查官了[460];最后,还有两位红衣主教:德·拉吕泽尔纳先生和德·克莱蒙—托奈尔先生。德·拉吕泽尔纳红衣主教先生是位作家,几年之后,他有了名望,能在《保守派》上同夏多勃里昂并排发表文章了。德·克莱蒙—托奈尔红衣主教先生是图卢兹大主教,时常到巴黎来休假,住在当过海军和陆军大臣的侄儿德·托奈尔侯爵府上;他是个快活的小老头,常常撸起道袍,露出红色长袜;他专门痛恨百科全书,专门爱打弹子;当年夏天晚上,有人经过德·克莱蒙—托奈尔府所在的夫人街,常站住倾听弹子相击的声响,以及红衣主教那尖嗓门,只听他冲卡里斯特名义主教、教皇选举人的随员柯特雷大人高喊:“记分,神父,我连击两球!”德·克莱蒙—托奈尔红衣主教是由德·罗克洛尔先生带到德·T夫人府上的,那是他最亲密的朋友,当过桑利斯的主教,是四十位学士院院士中的一个。德·罗克洛尔先生值得注意的是他身材高大,去学士院最勤。图书馆隔壁大厅是学士院举行会议的地方,每逢星期四,好奇的人就可以隔着大厅的玻璃门,观看桑利斯的前任主教,只见他像往常那样,假发新扑了粉,穿着紫长袜,背对着门站立,显然是为了让人更清楚地看到他那小打褶颈圈。所有这些教士,尽管大多数既是朝臣又任教职,却都给德·T夫人沙龙增添严肃的气氛,而五位法兰西元老院元老,德·维伯雷侯爵、德·塔拉吕侯爵、德·埃布维尔侯爵、当伯雷子爵和德·瓦朗蒂努瓦公爵,又加强了显贵的气派。那位瓦朗蒂努瓦公爵,虽说是摩纳哥王公,即外国君主,却把法兰西和元老称号看得特别高,并从这两个角度观察一切事物。他常说:“红衣主教是罗马的法兰西元老,勋爵是英格兰的法兰西元老。”不过应当指出,在本世纪中,革命无处不在,这座封建的沙龙,也正如我们讲过的,是由一个资产者控制的。吉诺曼先生在其间起主导作用。

    那是巴黎白色社会精英荟萃的地方。有名气的人,哪怕是保王派,在那里也会受到孤立。夏多勃里昂走进那里,也会给人以“傻大爷”的印象。不过,几个归顺分子[461]得到宽待,跻身那个正统的社会圈子。伯纽[462]伯爵同意接受改造才得以进去的。

    如今的“贵族”沙龙,已非当年那种沙龙了。圣日耳曼城郊区,现在就有柴薪的气味。眼下的保王派,说得好听一点,不过是哗众取宠。

    在德·T夫人府上,宾客显贵,趣味高雅脱俗,又特别彬彬有礼。他们的行为习惯,不自觉体现出雅人深致,不愧是已然埋葬的旧朝的活风范。有些习惯,尤其所讲的语言,听起来很怪。有的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把仅仅陈旧的东西当成外省的俗话。一位女子叫“将军夫人”、“上校夫人”的称谓,并没有完全弃绝不用。那位可爱的德·莱翁夫人就喜欢这种称呼,而不用她的公主头衔,无疑是念念不忘德·龙格维尔和德·舍夫勒兹[463]二位公爵夫人。同样,德·克雷齐侯爵夫人也让人叫她“上校夫人”。

    正是这个上流社会小圈子,为土伊勒里宫发明了考究的字眼,在私下同国王交谈时,总以第三人称说“国王他”,绝不说“陛下您”,认为“陛下您”的称呼已“被篡位者玷污”。

    他们在那里品评时事和人物,嘲笑这个时代,这就免得去理解。他们竞相大惊小怪,彼此交流所有的知识。马图扎莱姆[464]向埃庇米尼得斯[465]传授;聋子向瞎子通报。他们声称科布伦茨[466]之后的时间是无效的。路易十八奉天承运,在位已是二十五个年头[467],同样,流亡者正当二十五岁的少壮时期,也是理所当然的。

    那里一切都是那么和谐,什么也不显得过火;话语顶多像一股气息;报纸也同沙龙协调一致,好似一种纸莎草纸刊物。那里也有年轻人,但都死气沉沉。前厅里那些号服十分老气。那些完全过时的人,由同样类型的仆人侍候,那样子全都像早已故世又不肯进坟墓。保存、保守、守旧,差不多是他们词典的全部词汇。“要有香味”,这就是问题之所在。那种遗老圈子的见解中,的确有香料,而他们表达的思想,则散发香根草的气味。那是一个僵尸的世界,主人全用防腐香料保存躯体,仆人也都制成了标本。

    一位年迈可敬的侯爵夫人,流亡并破产之后,仅有一个女仆,还继续说:“我的仆役们。”

    在德·T夫人的沙龙里,他们干什么营生呢?当极端保王派。

    当极端保王派,这种说法,尽管其含义也许没有消失,但如今却没有意义了。让我们来解释一下。

    当极端保王派,就是要过火,就是以王位之名攻击王权,以神坛之名攻击教权。就是拉车又不好好行驶,在辕套里乱蹦乱跳;就是在烧死异端的火势上挑剔柴堆;就是责怪偶像缺少崇拜;就是敬重过分而辱骂起来;就是觉得教皇神威不足,国王王威不足,而黑夜又太明亮;就是以白色之名不满雪花石,不满白雪,不满白天鹅和百合花;就是赞同某些事物又反成仇敌;就是过分拥护以致反对了。

    极端思想成为复辟王朝初期的鲜明特点。

    历史上任何时期都不像这一时刻。从1814年起始,约莫到1820年右派实干家德·维莱勒先生上台为止,那六年是个非常时期,既沸反盈天,又死气沉沉;既欢天喜地,又愁眉苦脸;既像晨曦照耀那样明朗,又覆盖着仍然充塞天际并渐渐没入过去的大灾大难的乌云。在那光亮和黑影中,有那么一个小圈子人,他们既新又老,既滑稽又悲伤,既少壮又衰朽,揉着惺忪的眼睛,再也没有像还乡这样如梦初醒;一小撮人气哼哼地瞧着法兰西,法兰西则投去讥笑的目光;满大街都是好玩的老猫头鹰侯爵、还乡的人和还魂的鬼,那些旧贵族,见到什么都大惊小怪,那些勇敢而高贵的绅士,回到法兰西又是笑又是哭泣,因为重又见到祖国而欢欣鼓舞,又因再也见不到他们的王朝而悲痛欲绝;十字军时代的贵族笑骂帝国时期的贵族,也就是军人贵族;历史悠久的世族丧失了历史概念;查理大帝战友的子孙蔑视拿破仑的战友。正如我们讲的,双方的剑相互辱骂;封特努瓦的剑未免可笑,完全成了一块锈铁;马伦戈的剑也很可恶,不过是一把战刀。往昔无视昨天。人的情感已无所谓伟大,也无所谓可耻了。有个人曾把波拿巴称为司卡班[468]。那个世界不存在了。再说一遍,如今什么也没有留下来。我们若是随意拣出一个人物,试图让他在我们头脑中复活,就会觉得奇怪,仿佛那是大洪水之前的世界。的确,那个世界也被大洪水吞没了,消失在两次革命的下面。思潮是多大的洪流啊!何等迅速地覆盖了它负有使命摧毁并埋葬的一切,又何等快捷地冲出惊人的深度!

    这就是那久远而天真的沙龙的面貌,在那里,马尔坦维尔[469]先生远比伏尔泰有才智。

    那种沙龙有自己一套文学和政治。那里推崇菲耶维[470]。阿吉埃[471]先生在那里发号施令。那里评论柯尔奈[472]先生,马拉凯河滨路的旧书商和政论家。那里把拿破仑完全视为科西嘉的吃人魔怪。后来,将德·布奥拿巴侯爵先生写进历史,称为王国军队少将,那还是向时代精神做出的让步。

    那种沙龙的纯洁没有保持多久。一到1818年,有几个空论家[473]在那里开始亮相,那是令人不安的苗头。那些人的作风,既为保王派,又感到歉疚。在极端派神气十足的地方,空论家有点惭愧。他们有头脑,也能金人缄口;他们的政治信条适当附了一层自负的色彩;他们一定能够成功。他们的领带特别洁白,衣冠特别整饬,而且,这种仪容相当有用。空论派的过错或不幸,就在于要创造老青年。他们摆出智者的姿态,梦想将一种温和政权嫁接到过激的绝对原则上,有时还表现出少见的机智,以保守型的自由主义反对破坏型的自由主义。时常听见他们这样讲:“饶了保王主义吧!保王主义还是有不少功劳的。它带回来传统、崇拜、宗教、尊敬。它体现了忠实、勇敢、骑士精神、多情和忠诚。它尽管遗憾,还是把君主制数百年的荣誉,搀进民族新的荣誉中。它错在不理解革命、帝国、光荣、自由、年轻的思想、年轻一代和这个世纪。然而,它错待我们,我们有时不也错待它吗?我们是革命事业的继承者,而革命应当理解一切。抨击保王主义,就是同自由主义背道而驰。大错而特错!简直糊涂透顶!革命的法兰西不尊敬历史的法兰西,也就是说不尊敬自己的母亲,不尊敬自身。9月5日之后,如何对待君主时期的贵族,7月8日[474]之后,就如何对待帝国时期的贵族。他们对雄鹰曾经不公正,我们对百合花也不够公正。人们总要废除点什么!除掉路易十四王冠的镀金层,抠掉亨利四世徽章的光彩,这类举动有什么益处呢?我们嘲笑德·伏布朗先生抹掉耶拿桥的N字母!他那算什么行为呢?我们也正是那样干的。布维讷[475]属于我们,马伦戈也属于我们。百合花同字母N一样,都是我们的,都是我们的遗产。为什么要贬低呢?无论过去的祖国还是现在的祖国,都不应当否认。为什么不接受全部历史呢?为什么不爱整个法兰西呢?”

    空论派就是这样既批评又保护保王主义的,而保王主义者既因受批评而不满,又因受保护而恼羞成怒。

    极端派是保王主义第一阶段的标志,圣会[476]则构成第二阶段的特点。灵活代替狂暴。简要的描述就到此为止。

    本书作者在叙述过程中,遇到现代历史的这一奇特时期,不免顺便瞥上一眼,同时勾画几笔,再现如今已感陌生的这个社会的怪模样。不过,他匆匆走笔,毫无挖苦或嘲笑之意。这些记忆关系他母亲,因此充满感情和尊敬,并把他同这段过去联系起来。况且,未尝不可以说,即使这个小小社会,也自有它伟大之处。提起来笑一笑倒是可以,但是既不能蔑视,也不能仇视它。那是从前的法兰西。

    马吕斯·彭迈西跟所有儿童一样,好歹学习点什么。他从吉诺曼姨妈的手里出来,又由外公托付给一个最地道的老学究。这颗刚刚发蒙的童心从一个虔婆转到一个学究手中。马吕斯念完中学,又进法学院。他成了保王派,既狂热又冷峻。他不大喜欢外公,讨厌他那快活神气和厚颜无耻,想到父亲又心情忧郁怅惘。

    不过,这个小伙子内心热情而表面冷淡,品格高尚而慷慨,又自豪又虔诚,有一股激情;严肃到了冷酷无情的程度,又纯洁到了未开化的状态。

    四 匪徒的下场

    马吕斯读完中学古典学科,恰巧是吉诺曼先生退出社交界的时候。老人告别了圣日耳曼城郊区,告别了德·T夫人的沙龙,迁往沼泽区受难会修女街,住进自己的房子里。他的用人除了门房之外,还有接替马侬的那个清扫女工妮柯莱特,以及前面提过的那个患气喘病的巴斯克人。

    到1827年,马吕斯刚满十七岁。一天傍晚,他回到家,看见外公手里拿着一封信。

    “马吕斯,”吉诺曼先生说,“明天,你往维尔农走一趟。”

    “干什么?”马吕斯问道。

    “去看看你父亲。”

    马吕斯惊抖了一下,他什么都想过,就是没有想到会有一天他要去看父亲。对他而言,没有比这更突然,更意外,可以说更讨厌的事情了。这是被迫去接近疏远的感觉。这不是一件苦恼的事,不是的,而是一件苦差事。

    除了政治上对立的因素之外,马吕斯还确信,他父亲,正如吉诺曼先生在心平气和时所称呼的,那个武夫,并不喜爱他,这是显而易见的,否则就不会这么抛弃他,丢给别人不管了。既然感到别人根本不爱他,他也绝不爱别人。这道理再简单不过了,他心里这样想。

    当时他十分惊诧,竟没想到问一问吉诺曼先生。外公倒是又说了一句:

    “他好像病了,要见见你。”

    他停了一下,又补充说:

    “明天早晨动身吧。我想,水泉大院有一辆车,每天六点钟启程,傍晚到达。你就乘那辆车吧。他说要赶紧去。”

    说罢,他把信揉成一团,塞进衣兜里。马吕斯本来当天晚上就可以动身,次日早晨赶到父亲身边。当时,布卢瓦街有一趟驿车,夜间驶往鲁昂,经过维尔农。无论吉诺曼先生还是马吕斯,谁也没有想到去打听一下。

    次日,马吕斯在暮色中到达维尔农。住户开始上灯了。他逢人打听“彭迈西先生的住所”。要知道,他在思想上同意复辟时期的举措,也一概不承认他父亲的男爵和上校头衔。

    他来到人家指点给他的住所,拉了门铃;一位妇人端着一盏小油灯,来给他开门。

    “彭迈西先生在吗?”马吕斯问道。

    那妇人站立不动。

    “是这儿吧?”马吕斯又问道。

    那妇人点了点头。

    “我能跟他谈谈吗?”

    那妇人又摇了摇头。

    “我可是他儿子呀!”马吕斯又说,“他正等着我呢。”

    “他不等您了。”那妇人说道。

    马吕斯这才发现她在流泪。

    她指了指一间矮厅的门,让马吕斯进去。

    一根羊脂烛放在厅里的壁炉上,照见三个男人:一个站立,一个跪着,另一个身穿衬衣,直挺挺躺在方砖地上。躺在地上的人便是上校。

    那二人,一个是大夫,一个是在祈祷的神父。

    上校害了大脑炎有三天了;刚一发病,他就感到情况不妙,给吉诺曼先生写了信,要求见见儿子。病情恶化了,就在马吕斯到达维尔农的这天傍晚,上校突然发作,进入谵妄状态,他从床上起来,推开女用人,嚷道:“我儿子还不到!我就迎他去!”接着,他走出房间,摔倒在前厅的方砖地上。他刚刚咽气。

    早就有人去叫大夫和本堂神父。大夫来得太迟了,神父来得太迟了。同样,他儿子也来得太迟了。

    在昏暗的烛光中,只见上校躺在地上,脸色惨白,眼里流出一大滴泪:眼睛已无神采,泪珠还没有干。那滴眼泪,是因为儿子迟迟不到。

    马吕斯注视他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的这个人,这张令人钦敬的男子汉的脸,这双睁着而不视人的眼睛,这一头白发,这健壮的肢体,只见肢体上刀伤留下的一道道疤痕、弹洞留下的一颗颗红星。他端详着给这张面孔增添英雄气概的巨大创伤、上帝给这张面孔打上的善良的印记,心想这个人就是他父亲,这个人死了,而他却显得很冷静。

    他所感到的悲哀,也是面对任何躺着的死者就会产生的悲哀。

    然而,这屋里人都在哀悼,沉痛地哀悼。女用人在角落里抹眼泪,本堂神父听得出在抽噎着祈祷,大夫在擦眼睛,死者本身也流泪了。

    大夫、本堂神父和那女人,在悲痛中看着马吕斯,谁也没有讲一句话;这里他才是外人。马吕斯无动于衷,不免感到惭愧,持这种态度也很尴尬,便让手中拿的帽子失落到地上,以便让人相信他十分痛苦,连拿帽子的气力都没有了。

    同时他又感到几分内疚,蔑视自己这种行为。然而,这是他的过错吗?他不爱父亲,就是这样!

    上校什么也没有留下。变卖家具的钱只勉强够丧葬费。女用人发现一张破纸,交给了马吕斯,纸上有上校亲笔写的几句话:

    “吾儿亲览:皇上在滑铁卢战场上亲口封我为男爵。既然复辟政权否认我用鲜血换来的这一爵衔,吾儿就应当承袭过去。毫无疑问,吾儿是当之无愧的。”

    上校在后面还补充几句:

    “就在滑铁卢那场战役,一名中士救了我的命。那人叫德纳第。近来,我恍惚听说,他开一家小客栈,在巴黎附近一个村庄,晒勒或者蒙菲郿。吾儿若遇见那个德纳第,万望尽力报答。”

    马吕斯接过纸条,紧紧握在手里,他倒不是多么崇敬父亲,而是对死者产生一种泛泛的尊重;须知这种尊重,在人心里总是不可遏制的。

    上校的遗物什么也没有留下。吉诺曼先生派人把他的佩剑和军服卖给旧货商。左邻右舍将他的园子掠夺一空,窃取了稀有花草。其余花木变成了杂草丛生的荆棘或者死掉。

    马吕斯在维尔农只逗留了四十八小时。等安葬一结束,他就回到巴黎,继续修法律,并不怀念父亲,就好像世上从来没有他那个人似的。上校两天就葬入地下,三天就被人遗忘了。

    马吕斯帽子上多了一条黑纱。仅此而已。

    五 去做弥撒能变成革命派

    马吕斯保持了童年养成的宗教习惯。一个星期天,他去圣绪尔皮斯做弥撒,那正是他小时由姨妈带去做弥撒的圣母堂。那天,他比平常更加心不在焉,神不守舍,随意跪在一根柱子后面的椅子上;那张乌得勒支丝绒面的椅子靠背上写着这个名字:“本堂财产管理员,马伯夫先生。”弥撒刚刚开始,一位老人走过来,对马吕斯说:

    “先生,这是我的席位。”

    马吕斯赶紧让开,老人这才就座。

    弥撒结束后,马吕斯站在几步远的地方,还在想心事。老人又走上前来,对他说:

    “先生,我请您原谅刚才打扰您,现在又来打扰您;您大概觉得我这人不讲情理,我有必要向您解释一下。”

    “先生,不必了。”马吕斯说道。

    “不行!”老人又说道,“我不愿意给您留下坏印象。您看到了,我特别看重那个座位,觉得在那个位置上做弥撒好得多。为什么呢?让我来告诉您。一连好几年,每隔两三个月,我总看见一个可怜的好父亲来到这里,就坐在那个位置上,看望他的孩子;除此以外,他没有别的机会和办法,因为家里达成协议,不准他接近自己的孩子。他及时赶来,掌握什么时候有人带他儿子来做弥撒。那孩子并不知道他父亲来了。天真的孩子,也许他都不清楚自己还有个父亲!那父亲怕被人瞧见,就躲在这根柱子后面,一边望他孩子一边流泪。那可怜的人,他多么喜爱那孩子呀!那情景我见到了,因此在我的心目中,这里变得神圣了,我来这里做弥撒已经形成习惯。我是本堂财产管理员,有权坐功德凳,但我更喜欢这里。我还多少了解一点那位不幸的先生。他有个岳父,有个富有的大姨子,还有几个亲戚,我就不大清楚了,他们威胁不准他这个做父亲的看儿子,否则就取消孩子的财产继承权。他牺牲了个人,好让儿子有朝一日又有钱又幸福。他们是因为政治见解拆散那对父子的。当然,我同意政治见解,但是有些人不懂得适可而止。上帝啊!一个人只因到过滑铁卢,总不能就说是魔怪,不能为了这个就把父亲和孩子拆开。他是波拿巴的一名上校,听说已经死了。当时他住在维尔农,那里有我一个任本堂神父的兄弟;他好像叫什么彭迈里,或者彭派西……好家伙,他脸上有一大道刀伤。”

    “叫彭迈西!”马吕斯脸刷地白了,说道。

    “一点不错。彭迈西。您认识他吗?”

    “先生,”马吕斯答道,“那是我父亲。”

    那位老管理员合拢双手,高声说道:

    “哦!您就是那个孩子!对,是这样,现在该长成大人了。嘿!可怜的孩子,您可以说,您有个非常爱您的父亲!”

    马吕斯让老人挽住胳臂,一直送他回到住所。次日,马吕斯对吉诺曼先生说:

    “我们几个朋友约好去打猎,您能准许我出去三天吗?”

    “四天吧!”外公回答,“去吧,痛快玩一玩。”

    接着,他眨了眨眼,低声对他女儿说:

    “去会小妞儿啦!”

    六 遇见教堂财产管理员的后果

    马吕斯去什么地方,稍后就会知晓。

    马吕斯出去三天,返回巴黎,又径直去法学院图书馆,借阅《政府公报》的合订本。

    他读了《政府公报》,读了共和国和帝国的全部历史、《圣赫勒拿岛回忆录》、各种回忆录、报纸、战报、公告;他饱览一切。他在大军战报上头一次遇见他父亲的名字,就整整发了一周的高烧。他去拜访乔治·彭迈西曾在麾下效过力的那些将军,其中有H伯爵。他又去看过本堂财产管理员,那位马伯夫神父向他讲述了上校退休,在维尔农的生活,栽种花草和孤单的日子。马吕斯这才完全了解他父亲那个人,那个少有的杰出而温厚的人,那个猛如雄狮又驯如羔羊的人。

    这期间,他全部时间和整个心思,都用来研究文献,几乎不怎么见吉诺曼家的人,只到吃饭的时刻才露面,饭后再找他就不见了。姨妈开始咕哝起来。吉诺曼老头则微微一笑,说道:“嗳!嗳!这是追小妞儿的时候嘛!”有时,老人还补充一句:“我还以为随便玩玩呢,看样子还真迷上啦!”

    的确迷上了。

    马吕斯开始着迷地崇拜他父亲。

    与此同时,他的思想发生了异乎寻常的变化。这种变化有许多阶段,也是逐步进行的。这也是我们时代许多人的思想历程,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一步一步追踪,逐个勾画出这些阶段。

    这段历史,他刚投上几眼就大为惊骇。

    头一个反应便是眼花缭乱。

    直到那时,共和国、帝国这些字眼,对他来说十分可怕。共和国,是黄昏中一个绞刑架;帝国,是黑夜里一把战刀。可是,他投眼望去,本以为只能看见一片黑暗的混沌,不料望见闪闪发光的星辰、冉冉升起的太阳,真是万分惊讶,又喜又怕;那些星辰是米拉博、韦尼奥、圣茹斯特、罗伯斯庇尔、加米尔·德穆兰、丹东,而那太阳就是拿破仑。他晕头转向,连连后退,只觉得辉光耀眼。继而,一阵惊愕过后,他渐渐适应这一道道灿烂的光芒,注视那些行动而不目眩,审视那些人而不恐惧了;革命和帝国通明透亮,远远出现在他幻视的目光前面;他望见那两组事件和人分别概括在两个巨大的事实中:共和国的事实,就是归还给民众的民权取得崇高地位;帝国的事实,就是强加给欧洲的法兰西思想取得崇高地位。他望见从革命里出现人民的伟大形象,从帝国里出现法兰西的伟大形象。他在内心里宣布,这一切都是好的。

    这种初步评价还太笼统,他一时目眩所忽略的方面,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在此指明。须知,这是人的思想进展中的状态。进步不可能一蹴而就。这话对上文和下文都适合,交代了这一点,我们再往下说。

    于是他发觉,直到那时候,他既不了解自己的国家,也不了解自己的父亲。无论祖国还是父亲,他都毫无认识,真好像故意让夜幕蒙住自己的眼睛。现在,他看见了:对祖国他赞美,对父亲他热爱。

    他心里充满懊悔和愧疚,现在他百感交集,只能向一座坟墓诉说了,想想怎不悲痛欲绝!唉!如果他父亲还在人世,如果他还拥有父亲,如果上帝大慈大悲,还让这位父亲活着,那么,他会怎样飞速跑去,会怎样扑向父亲,会怎样高喊:“父亲!我来啦!是我呀!我有你这样一颗心!我是你儿子呀!”他会怎样拥抱父亲的头,泪水洒满他的白发,他会怎样瞻仰父亲的刀伤,紧握父亲的双手,会怎样欣赏父亲的衣服,亲吻父亲的双脚!唉!这位父亲,为什么早早就离世,还没有上年纪,还没有得到公正待遇,还没有得到儿子的爱呀!马吕斯心中无时不在饮泣,无时不在唉声叹气!与此同时,他变了,变得真的更加严肃,真的更加深沉,真的更加确信自己的信念和思想了。真实的光芒时刻照来,充实他的理念。他内心仿佛成长起来,感到自身壮大了,那是两种新事物,他的父亲和祖国给他带来的。

    一旦有了钥匙,什么门都能打开;同样,马吕斯也弄明白了他从前所仇恨的,洞悉了他从前所憎恶的;从此他清晰地看到,别人教他鄙视的那些伟大事物,别人教他诅咒的那些伟大人物所体现的天意、神意和人意。原来的见解不过是昨天的事,现在想起来却恍若隔世,他心中又气恼,又哑然失笑。

    他转变了对父亲的看法,接着也自然改变了对拿破仑的看法。

    不过应当指出,改变对拿破仑的看法,不是一帆风顺的。

    他从小脑袋里就灌满了1814年党人对拿破仑的评价。复辟王朝的各种偏见、全部利益和本能,都极力歪曲拿破仑。王朝憎恨罗伯斯庇尔,更憎恨拿破仑,而且相当巧妙地利用了国家的疲敝和母亲的怨恨,把波拿巴描绘成了近乎传说中的魔怪;正如我们刚才指出的,民众的想象类似儿童的想象,为了按照民众的想象来描绘拿破仑,1814年党人陆续抛出形形色色的骇人脸谱,从可怕而不失为伟大的直到可怕转而可笑的,从提比略[477]直到吓唬孩子的妖怪。因此,一提起拿破仑,只要泄愤,就可以号啕大哭,也可以纵声大笑。对于人们习惯称呼的“那个人”,马吕斯的头脑里从来没有别的看法。而那种看法又同他的倔强秉性相结合,他身上附了一个憎恨拿破仑的顽固小人。

    在阅读历史,尤其通过文献和材料研究历史的过程中,在马吕斯眼中遮盖拿破仑的幕布渐渐撕开了。他隐约望见无比巨大的影像,怀疑起自己直到这时为止,就像看错其他事物一样,也看错了拿破仑;他一天比一天看得清楚了,并开始一步一步缓慢地攀登,起初还颇为遗憾,继而兴奋起来,仿佛受到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力所吸引,他步上的是狂热崇拜的梯阶,开头很昏暗,渐渐才有了亮光,最后终于光明灿烂了。

    一天夜晚,马吕斯独自待在顶楼的小卧室里,双肘支靠在敞着窗口的桌子上,借着烛光阅读。各种各样的幻想自天而降,同他的思想交织起来。夜景多么奇妙!不知从什么地方隐隐传来声响,比地球大一千二百倍的木星好似一块火炭,闪耀着红光,幽暗的苍穹星光闪烁,真是奇妙无比。

    他在翻阅大军战报,那是在战场上写出来的荷马史诗般的诗篇;他时而遇见父亲的名字,随处可见皇帝的名字,眼前就出现整个大帝国;他胸中的海潮汹涌上涨,有时觉得父亲像一股清风,从他身边经过,对着他耳朵说话;他越来越变得怪异了,恍若听见战鼓声、炮声、军号声、营队行进的整齐步伐、远处骑队奔驰的隐约马蹄声;他不时抬起眼睛眺望天空,凝望无垠的深邃中闪耀着巨大的星辰;继而目光收回到书本,他看见另一些巨大的事物影影绰绰地晃动。他的心缩紧,激动起来,浑身开始颤抖,呼吸也急促了,突然,他站起来,不知心里想到什么,也不知在顺从什么,双臂却伸到窗外,凝望那巨影、那沉寂、那幽邃的无限、那茫无垠际的永恒,高喊了一声:皇帝万岁!

    从这时起,大势已定。什么科西嘉的吃人魔怪,什么篡位者,什么暴君,什么同胞妹乱伦的禽兽,什么跟塔尔马学艺的小丑,什么在雅法下毒的罪犯,什么老虎,什么布奥拿巴,这一切统统化为乌有,在他头脑里让位给一片浩茫而灿烂的光芒,在那光芒中高不可攀的地方,挺立一尊恺撒大理石像,好似惨白的幽灵。在马吕斯父亲的心目中,皇帝还仅仅是人们所敬佩并愿为效命的亲爱的统帅;而在马吕斯看来,他是继罗马人之后,法国人统御世界的命定的设计师,他是一个崩溃世界的伟大建筑师,继承了查理大帝、路易十一、亨利四世、黎塞留、路易十四,以及公安委员会,当然他也有污点,有过错,甚至有罪恶,就是说他是人;不过,他在过错中仍不失庄严,在污点中仍不失辉煌,在罪恶中仍不失英伟。他是上天派的人,来迫使所有国家说:“伟大的国家。”他做得还要出色:他是法兰西的化身,以他手中之剑征服欧洲,以他放射的光明征服世界。在马吕斯看来,波拿巴是个闪闪发光的幽灵,始终屹立在边境线上,保卫着未来。他是独裁者,却是狄克推多[478],是从一个共和国诞生出来并概括一场革命的独裁者。在马吕斯看来,拿破仑成为人民的人,正如耶稣成为神人一样。

    可以看出,他的行为酷似新皈依一种宗教的人,因自己的皈依而极度兴奋,急不可待地投进去,而且走得太远。他天性如此,一旦从斜坡往下滑,就很难收住脚了。对武力的狂热占据了他的头脑,使他对思想的热忱变得复杂了。他丝毫也没有意识到,他崇拜天才,也夹杂着崇拜武力,换句话说,他往自己偶像的两个格子里,分别安放了神圣的东西和野蛮的东西。在许多方面,他也出了别的差错。他什么都接受。在追求真理的路上,有可能遇到谬误。他有一种强烈的诚心,什么都囫囵吞下去。他走上新的道路,无论审判旧制度的错误,还是衡量拿破仑的光荣,他都忽略了应当打折扣的情况。

    不管怎样,飞跃了一步。他看到从前君主制衰败的地方,现在法兰西崛起了。他改变了方向,落日变成日出的地方。他掉了个头。

    这一系列转变在他身上完成,而他家人却毫无觉察。

    在这种隐秘的变化中,他完全蜕掉波旁和极端派的那层旧皮,抛掉了贵族、雅各[479]派和保王派,变成完全的革命派、彻底的民主派,而且接近革命派了,于是,他到金银河滨路的一家刻字店,定制了一百张“马吕斯·彭迈西男爵”的名片。

    他围绕着父亲在内心所发生的变化,这仅仅是极合逻辑的一种后果。可是,他不认识任何人,又不能把名片散发到人家的门房,就只好揣在自己的衣兜里。

    还有一种自然的后果,就是他越接近他父亲及其名望,越接近上校为之战斗二十五年的事物,就越疏远他外公。我们说过,他根本不喜欢吉诺曼先生的性情,这情况由来已久。在这个严肃的青年和这个轻浮的老人之间,处处都不合调儿。老东西的快活刺激并加剧维特的忧伤。只要政治见解和思想一致,就等于有一座桥梁,马吕斯可以在上面和吉诺曼先生相会。一旦这座桥梁坍毁,就出现鸿沟了。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吉诺曼先生出于愚蠢的动机,无情地把他从上校的身边夺走,既让父亲失去孩子,也让孩子失去父亲,马吕斯一想到这事,心里对吉诺曼先生就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激愤。

    马吕斯对父亲实在太敬重了,结果对老外公几乎产生了厌恶的情绪。

    我们已经提过,这一切丝毫也没有流露出来,只是他变得越来越冷淡了,在餐桌上寡言少语,也不大待在家里。姨妈为此责备过他,他回答的口气非常温和,总说有事,研究,上课,考试,听讲座等等。老外公总脱离不开他那把握十足的判断:“有了心上人!这事我懂!”

    马吕斯不时要外出。

    “他总走,到哪儿去呢?”姨妈问道。

    他外出旅行,时间总是很短,有一次去了蒙菲郿,那是遵从父亲的遗言,去找从前在滑铁卢那个中士,客栈老板德纳第。德纳第破了产,小客栈关了门,下落不明。马吕斯离家寻访了四天。

    “毫无疑问,他什么也不顾了。”老外公说道。

    有人仿佛看到,他胸前衬衫里有什么东西,吊在他颈上的一条黑带上。

    七 追小妞儿

    我们提过一个枪骑兵。

    他是吉诺曼先生的侄孙,一向离家在外,也远离所有居家住户,过着军营生活。特奥杜勒·吉诺曼中尉具备所谓英俊军官的全部条件。他有一副“仕女的身段”,有一种拖曳战刀的英武姿势,还有两撇向上翘的小胡子。他极少来巴黎,就连马吕斯也从未见过。这对儿表兄弟彼此仅仅知道名字。我们好像说过,特奥杜勒是吉诺曼姑妈的宠儿。只因见不到,姑妈才特别喜欢他。见不到面的人,就会令人想得非常完美。

    一天早晨,吉诺曼大小姐回到屋里,一副平静惯了所能表露出来的激动神情。刚才,马吕斯又请求外公准许他外出短期旅行,并说打算当天晚上就动身。“去吧!”老外公回答。吉诺曼先生随即又转过身,两道眉毛挑到额头上,旁白了一句:“在外留宿,屡教不改。”吉诺曼小姐上楼回房,在楼梯上抛出这样一个感叹句:“太过分啦!”还抛出这样一个疑问句:“他到底去哪儿呢?”她隐约猜出多少难于启齿的一次艳情,隐约看到暗中有个女人,是一次约会,一次偷情;她很想借助眼镜仔细瞧瞧。领略一下偷情,就像乍见一场风波那样新鲜;圣洁的灵魂也绝不厌恶,虔诚的心曲也有密室,装着对丑闻的好奇。

    因此,她隐约渴望了解这样一件事的经过。

    这种好奇所引起的躁动稍微打乱她的习惯,为了转移注意力,她就往自己的手艺中逃避,开始把剪布图案绣在布上;那种剪接绣满车轮图案的饰物,在帝国和王朝复辟时期非常流行。腻烦的活计,烦躁的绣工。吉诺曼小姐已经坐了好几个小时未动窝,忽然房门打开,她扬起鼻子,看到特奥杜勒中尉站到面前,正向她行军礼。她高兴得叫起来。一个女人老了,又一贯正经、虔诚,又是姑妈,不过,看到一名枪骑兵走进房间,总归是件快活的事。

    “你到这儿啦,特奥杜勒!”她惊叫道。

    “是顺道看看,姑妈。”

    “倒是快点拥抱我呀。”

    “好哇!”特奥杜勒回答。

    他上前拥抱了吉诺曼姑妈。姑妈走到写字台前,打开抽屉。

    “你至少陪我们一周吧?”

    “姑妈,今天晚上我就得走。”

    “怎么可能!”

    “一点不错!”

    “留下吧,我的小特奥杜勒,求求你啦。”

    “心要留下,可是军令不行。事情很简单。我们要换防,原先驻扎在默伦,现在转移到加永。从老防地去新防地,要经过巴黎。我就说:我要去看看姑妈。”

    “喏,这是你的辛苦费。”

    她往侄儿手中塞了十枚金路易。

    “您是说给我的娱乐费吧,亲爱的姑妈。”

    特奥杜勒再次拥抱姑妈,而老姑妈脖子让他军服的饰带划了一下,产生一阵快感。

    “一路上,你是随着团队骑马走吧?”姑妈问他。

    “不,姑妈。我打定主意来看您,得到特殊允许。我的勤务兵把我的马带走了,我乘驿车去。对了,我要问您一件事。”

    “什么事?”

    “我那表弟马吕斯·彭迈西,他也要外出吗?”

    “这事你怎么知道?”姑妈说;一句问话突然搔到她好奇心的最痒处。

    “我刚一到,就去驿站定了一个下座。”

    “那又怎么样?”

    “有个旅客来过,定了一个上层座。我在单子上见到他的名字。”

    “叫什么?”

    “马吕斯·彭迈西。”

    “坏小子!”姑妈嚷道,“哼!你那表弟可不像你这样规矩。在驿车上过夜,成什么体统!”

    “跟我一样。”

    “你不一样,是执行任务;而他呢,是去胡闹。”

    “好家伙!”特奥杜勒说道。

    说到这里,吉诺曼大小姐灵机一动,有了个主意。她若是个男子汉,一定会拍拍额头。她责备特奥杜勒:

    “你知道吗?你那表弟都不认识你!”

    “不知道。我是见过他,可是,他从来不屑仔细瞧我一眼。”

    “你们是要同车旅行啦?”

    “他在上层座,我在下层座。”

    “那趟车去哪儿呢?”

    “去昂德利斯。”

    “马吕斯要去那儿吗?”

    “除非跟我一样中途下车。我到维尔农换车去加永。马吕斯的路线,我根本不知道。”

    “马吕斯!这名字难听死了!怎么能想到起马吕斯这名字呢!而你,叫特奥杜勒,至少说得过去!”

    “我倒更愿意叫阿尔弗雷德。”军官说道。

    “听我说,特奥杜勒。”

    “我听着呢,姑妈。”

    “注意。”

    “我注意了。”

    “准备好了吗?”

    “好了。”

    “告诉你,马吕斯时常不回家。”

    “嘿,嘿!”

    “他时常旅行。”

    “哦,哦!”

    “他时常在外面过夜。”

    “嗬,嗬!”

    “我们想了解这里面有什么名堂。”

    特奥杜勒像老练而麻木的人那样,平静地回答:

    “有条短裙子吧。”

    接着,他皮笑肉不笑,显得把握十足,又补充一句:

    “有个小妞儿吧。”

    “显而易见。”姑妈高声附和。她听那口气,真像吉诺曼先生说的话:叔公和侄孙几乎以同样的腔调说出“小妞儿”这个词,这就使她确信无疑了。她又说道:

    “请你帮我们一个忙,盯着点马吕斯;这事容易做,他不认识你。既然有小妞儿,那就设法瞧瞧那小妞儿。然后写信来,向我们讲讲这段有趣的故事,让他外公开开心。”

    对这种跟踪钉梢儿的事,特奥杜勒不大感兴趣;不过,他接了十路易金币,非常感动,觉得以后还可能哗哗地跟来。于是,他接受使命,说道:

    “听您的吩咐,姑妈。”但他心下又暗说一句:“这下子我成了老保姆了。”

    吉诺曼小姐亲了他一下。

    “你呀,特奥杜勒,你可不会干那种荒唐事。你遵守纪律,是营规的奴隶,是安分尽职的人,你绝不会离开家,去会那种女人。”

    枪骑兵做了个鬼脸,那种满意的神色,就像伽尔图什[480]听人称赞他奉公守法一样。

    在这次谈话的当天晚上,马吕斯上了驿车,根本想不到会有人监视他。至于那位监视人,他做的头一件事就是呼呼大睡,可以说高枕无忧,完全进入梦乡。阿耳戈斯[481]鼾声响了一整夜。

    天蒙蒙亮的时候,车夫嚷道:“维尔农!维尔农站到啦!到维尔农的旅客下车啦!”特奥杜勒中尉醒来。

    “对,”他还处于半睡状态,咕哝道,“我是在这儿下车。”

    继而,他完全醒来,头脑也渐渐清晰了,这才想到他姑妈、那十路易,以及他肩负的使命,要汇报马吕斯的举动。想到这里他笑了。

    他一边重新把紧身军衣扣上,一边想道:也许他不在车上了。他到普瓦西就可能下去了,到特里埃尔就可能下去了;他若是没在默朗下车,就可能在芒特下车,除非到罗勒布瓦兹下去了,或者一直到帕西,再换车往左边去埃夫勒,或者往右边去拉罗什—吉永。你在后边追吧,我的姑妈。鬼晓得我写信向那个老太婆说什么?

    正在这时候,从顶层车厢下来一条黑裤子,出现在下层车厢的窗口。

    “会是马吕斯吗?”中尉说道。

    正是马吕斯。

    车下有个农村小姑娘,混在马匹和马伕当中,正向旅客叫卖鲜花:“鲜花送给您的太太小姐吧。”

    马吕斯走上前,买了她篮子里最美的鲜花。

    “这下可把我的劲头挑起来!”特奥杜勒说着,跳下底层车厢,“见鬼,这些花,他要送给谁呢?这样一束美丽的花,只有一个绝色女子才配。我要见她一面。”

    于是,他开始跟随马吕斯,但并不是顾念什么使命,而是受好奇心的驱使,就好像猎犬为自己捕猎了。

    马吕斯根本不注意特奥杜勒。驿车上下来几位衣着华丽的女子,而他旁若无人,连看也不看一眼。

    “他可真够痴情的!”特奥杜勒想道。

    马吕斯朝教堂走去。

    “好极了!”特奥杜勒心下暗道,“教堂!正是。情侣约会,加点弥撒当佐料,就最有味道了。从仁慈上帝的头顶抛送秋波,再也没有比这更美妙的事了。”

    马吕斯走到教堂,却没有进去,而是绕到后殿,过了半圆后殿的一个墙垛就不见了。

    “露天约会,”特奥杜勒咕哝道,“瞧瞧那小妞儿。”

    他踮起长统靴,朝马吕斯拐过去的墙角走去。

    到了那儿,他惊愕地站住了。

    马吕斯双手捧着额头,跪在一座坟茔的杂草中,他揪下那束鲜花的花瓣撒在坟前。坟墓一端突出的部分,表明是坟头,插着一支黑色木十字架,上面白色的字是这个名字:“上校彭迈西男爵”。只听马吕斯痛哭失声。

    那“小妞儿”就是一座坟茔。

    八 大理石碰花岗岩

    马吕斯头一回离开巴黎,就是来这里。后来吉诺曼先生每次说他在外留宿,他也是来这里。

    特奥杜勒中尉不料碰上一座坟墓,真是惊诧不已,产生一种特殊的不快,这种感觉难以分析,既有对一座坟茔,也有对上校的敬意。他退回去,丢下马吕斯独自待在公墓里;这种后撤也是遵守纪律的表现。眼前出现的戴着大肩章的死者,他差一点行了个军礼。他不知道该如何给姑妈写信,就干脆不写了;如果不是偶然中常见的那种鬼使神差,使维尔农这一场面立即在巴黎掀起一场风波的话,马吕斯的爱被特奥杜勒发现,大概也不会造成任何后果。

    第三天大清早,马吕斯从维尔农返回外公家。在驿车上过了两夜,他感到十分疲惫,需要去学一小时游泳才能补偿睡眠,于是匆忙上楼回房间,脱下旅行装,摘下脖子上的黑带子,就赶往浴场。

    吉诺曼先生同所有健康的老人一样,早早就起床,听见外孙回来,就迈动两条老腿,以最快的速度爬楼梯,到马吕斯住的阁楼拥抱他,问问情况,了解一下他从什么地方回来。

    可是,小伙子下楼比八旬老人上楼用的时间少得多,等吉诺曼老头走进阁楼房间,马吕斯已经不在了。

    床铺没有动过,上边随意摊着那身旅行装和那条黑带子。

    “有这东西更好。”吉诺曼先生说了一句。

    过了一会儿,他走进客厅,只见吉诺曼大小姐已经坐在那儿,正绣她那车轮图案呢。

    吉诺曼先生进来得意扬扬。

    他一手拎着旅行装,一手提着脖颈带子,进门就嚷道:

    “胜利啦!我们就要探到秘密啦!我们就要弄个水落石出啦!我们就要摸到这个鬼鬼祟祟的小子的风流事啦!我们掌握了他的浪漫故事。我拿到了肖像!”

    果然,颈带吊着一个黑色驴皮圆盒,颇像一枚大勋章。

    老人拿起小盒,先不忙打开,赏玩了一阵,那神态就像一个可怜的饿鬼,眼看一顿丰盛的晚餐从自己鼻下给别人端去;真是又欣喜若狂,又心头火起。

    “里面装的显然是肖像,这事我内行,这东西情意缠绵地挂在胸口。他们也太傻啦!很可能是个丑八怪,见了叫人不寒而栗!如今的年轻人呀,口味儿也太差劲啦!”

    “先拿出来瞧瞧吧,父亲。”老小姐说道。

    按一下弹簧盒子就开了,可是里面只有仔细折叠好的一张纸。

    “老一套,”吉诺曼先生哈哈大笑,说道,“我知道是什么玩意儿。一封情书!”

    “哦!那就念念吧!”老小姐说道。

    说着,她戴上眼镜。他们打开那张纸,只见上面写道:

    “吾儿亲览:皇上在滑铁卢战场上亲口封我为男爵。既然复辟政权否认我用鲜血换来的这一爵衔,吾儿就应当承袭过去。毫无疑问,吾儿是当之无愧的。”

    父女二人的感觉真是难以言传,浑身仿佛让骷髅头吹的寒气冻僵了。他们没有交换一句话,只有吉诺曼先生好像自言自语,低声说道:

    “正是那个武夫的笔迹。”

    老小姐翻来覆去地检查那张纸,然后放回小盒里。

    与此同时,一个长方形的蓝纸包从旅行装的一个兜里掉出来。吉诺曼小姐拾起,打开蓝纸包。那正是马吕斯的一百张名片。吉诺曼先生从她手里接过一张,念道:“马吕斯·彭迈西男爵”。

    老人拉铃叫来妮珂莱特,拿起颈带、小盒和旅行装,全扔到客厅中央的地上,说道:

    “把这些破烂儿都拿走!”

    在沉默中整整过去了一小时。老头子和老姑娘背对背坐着,各自想心事,也许在想同样的事。一小时过后,吉诺曼姨妈说了一句:

    “精彩!”

    又过了一会儿,马吕斯回来了。他刚一到,还未跨进客厅的门,就看见他外公手里拿着他的一张名片;外公一同他照面,就摆出高人一等的绅士派头,带几分蔑视的口气,大声嘲笑道:

    “嗬!嗬!嗬!嗬!好家伙,现在你是男爵啦!恭贺你呀。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马吕斯的脸微微一红,答道:

    “这就是说,我是我父亲的儿子。”

    吉诺曼先生收敛冷笑,厉声说道:

    “你父亲是我!”

    “我父亲,”马吕斯垂下目光,神态严肃地接着说,“是个低微而英勇的人,他为共和国和法兰西光荣地效过力,他是人类最伟大的历史时期的伟大的人,他在野营中度过四分之一世纪,白天冒着枪林弹雨,夜晚冒雨睡在雪地泥地,他夺过两面敌军军旗,受过二十几处伤,死后遭人遗忘和背弃,他一生只有一个过错,就是过分爱了两个忘恩负义的东西:他的国家和我!”

    吉诺曼先生哪能容忍这种话,他一听到“共和国”,就霍地起来,说得更恰当些,挺身而立。马吕斯说的每一句,都像鼓风炉吹旺火的热气,扑到那老牌保王派的脸上。只见他那张脸由阴沉变红,由红变紫,又由紫变得燃烧起来。

    “马吕斯!”他吼道,“你这可恶的孩子!我不知道你父亲是什么东西!我也不想知道!我不知道他干了什么,也不知道他那个人!而我所知道的,就是他们那伙人当中,全都是无耻之徒!他们那些人,全是无赖、杀人凶手、红帽子党徒、盗匪!我说全是!我说全是,但我一个也不认识!我说全是!听见了吗,马吕斯!你明白了吧,你是男爵,就跟我这拖鞋一样!他们全是为罗伯斯庇尔卖命的匪徒!全是为布—奥—拿—巴卖命的强盗!他们全是逆贼,背叛,背叛,背叛!背叛了他们合法的国王!他们全是胆小鬼,在滑铁卢见到普鲁士和英国人望风而逃!我就知道这个。令尊大人也在那里,我不得而知,我很遗憾,算他活该,恕在下直言!”

    马吕斯一听这话,面颊也变成炭火,而吉诺曼先生却成热风了。马吕斯浑身颤抖,脑袋冒火,不知道该怎么办,如同眼睁睁看人将圣饼扔一地的神父,又像干看着行人唾其偶像的僧人。在他面前说出这种话,绝不能不受惩罚。可是怎么办呢?刚才当着他的面,把他的父亲践踏了一阵,是谁践踏的呢?是他外公。怎么能为一个雪耻而又不冒犯另一个呢?他不可能辱骂外公,同样不可能不为父亲雪耻。一边是一座神圣的坟墓,另一边是白发苍苍的脑袋。这一切在他头脑中回旋翻腾,他一时像醉了一样,站立不稳;继而,他抬起头,眼睛盯着老外公,像打雷一般吼叫一声:

    “打倒波旁王室,打倒肥猪路易十八!”

    老人本来涨红的脸陡然变色,比头发还白了。他转向摆在壁炉上的德·贝里公爵半身像,以庄严得出奇的姿态深鞠一躬。接着,他从壁炉到窗口,又从窗口到壁炉,缓步默默地走了两个来回,如同一尊石雕像行走那样,踏得地板咯咯山响。走第二趟的时候,到了在冲突面前像老绵羊一样惊得发呆的女儿跟前,他便俯过身去,面带近乎平静的微笑说道:

    “一位像先生那样的男爵,一个像我这样的市民,是不能住在同一个屋顶下的。”

    他猛地直起身,面无血色,额头因盛怒的骇人光芒而扩大了,颤抖地朝马吕斯举起手臂,吼道:

    “滚出去!”

    马吕斯离开了住宅。

    第二天,吉诺曼先生对他女儿说:

    “每六个月,您寄六十皮斯托尔[482]给那个吸血鬼,今后,您永远也不要向我提起他。”

    还有满腔怒火无处发泄,他就连续三个多月用“您”称呼女儿。

    马吕斯也气冲冲地走了。应当指出,有一个情况更加激怒了他。这类意外的小误会,总要使家庭风波变得更复杂。各人过错实际上虽然没有增加,可是怨恨却加深了。那个妮珂莱特遵照老外公的吩咐,急忙将那些“破烂”送回马吕斯的卧室,无意中将珍藏上校遗书的黑色圆皮盒失落,大概掉在昏暗的顶楼楼梯上。那张纸和圆盒再也没有找见。马吕斯断定是“吉诺曼先生”——从这天起,他不再以别的称谓叫他——把“他父亲的遗嘱”烧了。上校写的几行字都记在他心里,因此一个字也没有丢掉。然而,那张纸、那笔迹,是神圣的遗物,是他整个一颗心。而别人怎么那样对待呢?

    马吕斯走了,没说去哪里,也不知道去什么地方,身上只有三十法郎、一只表,以及装着日常衣物的一个旅行包。他登上一辆出租马车,说好按时计费,便漫无目的地朝拉丁区驶去。

    马吕斯后来的情况如何呢?

    第四卷 ABC朋友会

    一 几乎载入史册的一个团体

    那个时期表面上风平浪静,而暗中却激荡着一股革命潮流。1789年和1792年幽谷的气流,又吹回到空中。青年一代,请允许我们使用这个字眼,正在“蜕变”。他们几乎毫无觉察,就随着时间的流动而改变了。表盘上行走的时针,也在心灵里行走。每人都不可避免地迈出前进的脚步。保王党人变成自由派,而自由派则变成民主派。

    那就像一次大海潮,只见无数浪涛起落流转,而浪涛起落流转的特点就是大交汇,那便是蔚为奇观的思想大汇合:人们同时崇拜拿破仑和自由。在此我们谈一点历史。这正是那个时期的幻景。观点和主张经过不同阶段。伏尔泰保王主义,这一奇特的变种,也有同样怪异的类似物,就是波拿巴自由主义。

    另外一些思想团体较为严肃。有的探讨原理,有的看重人权。有的热衷于绝对真理,放眼可望实现的无限远大的目标;绝对真理,以其自身的刚硬严苛,把人的思想推向霄汉,在无限空间里漂浮。信条比什么都更能令人产生梦想;而梦想又比什么都更能孕育未来。今天的乌托邦,就是明天的骨肉。

    先进的主张有双重背景。一种神秘的端倪威胁了“既定秩序”,显得可疑而诡秘。这是最为革命的一种标志。当权者的意图,在坑道里同人民的意图狭路相逢。酝酿起义正好道出密谋政变。

    当时,法国还没有德国道德团[483],或者意大利烧炭党那样庞大的地下组织;然而,有些地方,挖掘的暗道正伸展蔓延。艾克斯那儿的苦古德社[484]已见雏形;巴黎这类社团中,有一个叫ABC朋友会。

    何谓ABC朋友会呢?是一个团体,其宗旨,表面上为教育孩子,实际上为培训成人。

    他们自称为ABC的朋友。ABC就是民众[485]。他们要把民众拉起来。双关语的文字游戏,谁要嘲笑就错了。这种文字游戏,有时在政治上相当严肃。例如:“阉人上战场”[486],就使得纳尔雷斯当上将军;再如:“野蛮人所不为,巴尔贝里尼干出来”[487];再如:“自由和家”[488];再如:“你是石头,在这石头上我要建造……”[489]等等。

    ABC朋友会成员不多,是一个处于萌芽状态的秘密团体,几乎可以说是个小集团,当然要有小集团能产生英雄的含义。他们在巴黎聚会有两个地点:一个是“科林斯”酒馆,在菜市场附近,以后还要谈到;另一个是穆赞咖啡馆,在先贤祠附近圣米歇尔广场[490]边上,那家小咖啡馆如今已然拆毁。两个聚会地点,前一个接近工人,后一个接近大学生。

    ABC朋友会经常在穆赞咖啡馆后间秘密聚会。后间离店铺相当远,由很长一条走廊相通,有两扇窗户和一道后门,出后门下一道暗梯,便是砂岩小街[491]。他们聚在那里抽烟,喝酒,打牌,说说笑笑,纵论天下大事,谈到某些事又压低嗓门。墙上钉着一幅共和时期的法国旧地图,这一标志就足以唤起警探的嗅觉了。

    ABC朋友会的成员大部分是大学生,他们同几个工人关系十分密切,主要人物的名字如下:安灼拉、公白飞、若望·普鲁维尔、弗伊、库费拉克、巴奥雷、赖格尔或飞鹰、若李、格朗太尔。在一定程度上,他们成为历史人物了。

    这些青年极重友情,成为一家人了。除了赖格尔,他们全是南方人。

    这伙人很出色,但是,他们已经消失在我们脑后无形的深渊中了。故事叙述到这里,趁读者还未目睹他们坠入一场悲壮冒险的黑暗中,也许有必要移过去一束光,照一照这些年轻的面孔。

    安灼拉是有钱人家的独生子,以后会明白我们为什么头一个提到他。

    安灼拉是个可爱的小伙子,但厉害起来也很吓人。他像天使一样俊美,是安蒂诺乌斯[492]再世,但又桀骜不驯。看他那沉思眼神的反光,可以说他在前世就经历过革命的大风暴。他以见证人的身份继承了革命传统,了解这件大事的全部细节。他天生仪态威严,而又勇武好斗,这集于青年一身,简直不可思议。他既是主祭,又是斗士;以直接的观点来判断,他是民主的战士,如果超越当时的运动来看,他是宣扬理想的教士。他目光深邃,眼睑微红,下嘴唇厚实,容易做出鄙夷之态,而额头则显得高耸。一张面孔上额头高耸,就像天际上一片晴空,如同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少年得志的一些人,他的青春也跟少女一样,奔逸而鲜艳,尽管也有略显苍白的时候。他已成年,却还像个孩子。他到了二十二岁,却还像十七岁的少年。他十分严肃,就仿佛不知道天下还有所谓女人。他只有一种迷恋,就是人权;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清除障碍。他在阿文蒂诺山上会是格拉库斯[493],在国民公会里会是圣茹斯特。他视而不见玫瑰,不理睬春天,也听不见鸟儿歌唱;他看见爱娃德奈裸露的酥胸,也不会比阿里斯托吉通更为动情,在他眼里,就像在哈尔莫狄乌斯眼里那样,鲜花只配掩藏利剑[494]。他在欢乐中也不苟言笑。凡遇同共和无关的事物,他总怕被玷污似的垂下目光。他是自由女神大理石雕像的情人;他的语言直穿胸腔,像圣歌一般娓娓动听。难以预料他什么时候张开翅膀。哪个多情女子去试探他,那就自找倒霉!康伯雷广场或圣让·德博维街的年轻女工,见到这张逃学的中学生面孔、这副少年侍从的模样,见到这金黄的长睫毛、这蓝眼睛、这迎风蓬乱的头发、粉红的脸蛋、鲜艳的嘴唇、洁白的牙齿,如果要饱餐这整个曙光,走到安灼拉面前搔首弄姿,那她就从一副惊人而凶狠的目光中突然看到深渊,从而明白不该把以西结的威猛天使,同博马舍的风流天使[495]混为一谈。

    安灼拉这边代表革命的逻辑,而公白飞那边则体现革命的哲学。革命的逻辑和哲学之间,唯一的差异就是它的逻辑能导致战争的结论,而它的哲学则能达到和平的结果。公白飞补充并修正安灼拉,个头没有那么高,肩膀却要宽些。他主张往人们的头脑里灌输总体思想的广泛原则;他常说:革命,其实就是文明;他在悬崖峭壁的山峰周围,展示了辽阔的碧空。因此,在公白飞的全部主张里,有些切实可行的东西。公白飞倡导的革命,要比安灼拉所倡导的容易让人接受。安灼拉宣扬革命的神圣权利,公白飞则宣扬自然的权利。前者追慕罗伯斯庇尔,后者接近孔多塞[496];对于大众生活,公白飞要比安灼拉体验多。这两个青年若能留名青史,那么一个是义人,另一个则是贤哲。安灼拉更多阳刚之气,公白飞更多人情味儿。“人”和“成年人”[497],这正是两者之间的细微差异。安灼拉严厉,公白飞则不同,由于天性纯洁而显得温和。他喜欢“公民”这个词,但是更爱“人”这个词,还好故意像西班牙人那样讲:Hombre[498]。他博览群书,常去看、去听公共课,听阿拉戈[499]讲解光的极化,特别爱上若弗鲁瓦·圣伊赖尔[500]的课,听他讲外颈动脉和内颈动脉的两种功能,一个管面部,一个管大脑;他密切注视并了解科学的发展,对比分析圣西门和傅立叶的学说,解读古代象形文字,砸开鹅卵石推测地质,凭记忆能画出蚕蛾,指出法兰西学院词典中法文的错误,还研究普伊塞古和德勒兹[501],什么也不肯定,连奇迹也不例外,什么也不否定,连鬼魂也一样,还浏览政府《公报》合订本,而且总爱思索。公白飞宣称,未来掌握在教师手中,他特别关心教育问题。他希望社会要不懈地努力,提高人民的才智和道德水平,推广使用科学,传播思想,使青年增长智慧;他担心目前的教学方法太贫乏,文学观点太浅陋,仅仅局限于两三个世纪的所谓古典主义,学阀专断的教条肆虐,以及种种经院的偏见和陈规,这一切要把我们的学校搞成牡蛎[502]的人工培植场。他学识渊博,什么都讲求纯正、精确,又多才多艺,有开拓精神,同时又善思索,正如友人所说,“简直到了想入非非的程度”。所有这些梦想:建造铁路,动手术免除疼痛,暗室里固定影像,打电报,气球定向行驶,他都深信不疑。不仅如此,他也不畏惧由迷信、专制和成见在各处建造的反对人类的堡垒。他这种人认为,科学迟早要扭转局面。安灼拉是首领,公白飞则是导师。人们愿意跟随前者战斗,跟随后者前进。这并不是说公白飞不能战斗,他遇到障碍照样展开肉搏,奋力猛攻;但是,他更喜欢通过原理的教育和颁布切实可行的法规,逐步让人类同命运协调一致;在两种光明中,他倾向于光照而不是火焰。熊熊大火固然能映红半边天,但是何不等日出呢?火山爆发也能照亮,但是毕竟不如曙光。公白飞欣赏壮丽的红焰,也许更看重美的白色。混杂着烟尘的光明、由暴力换取的进步,只能给这个温和而严肃的人带来一半儿满足。像1793年那样,让人民从悬崖直坠真理之谷,他望而生畏,然而,他更憎恶一潭死水的状态,能嗅出那里的恶臭和死亡。总而言之,他喜欢飞沫而讨厌瘴气,喜欢激流而讨厌污水坑,喜欢尼亚加拉瀑布而讨厌鹰山湖。一句话,他既不愿停顿,也不愿过激。他那些闹哄哄的朋友,一个个威武雄壮,力主完美绝对,赞赏并呼唤波澜壮阔的革命冒险行动,而公白飞却倾向于自然的进步:这种有益的进步也许显得平静,但是很纯洁;也许显得按部就班,但是无可指摘;也许显得冷漠,但是不可动摇。他不惜跪在地下,双手合拢,祈求未来以其完全纯洁的面貌到来,又丝毫不打扰人民向善的巨大进程。“善必须是纯洁的。”他反复这样强调。的确,如果说革命的伟大,就是凝视光彩夺目的理想,利爪携着血和火,穿越雷电向它飞去,那么进步的美,就是保持纯洁无瑕;华盛顿代表一个,丹东体现另一个,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长着天鹅翅膀的天使,另一个是长着鹰翅膀的天使。

    若望·普鲁维尔的色彩比公白飞还要柔和。一段时间他任点性,叫作“若安”,当时正研究一场强有力的深刻运动,那对于了解中世纪是必要的。若望·普鲁维尔很重情,他侍弄盆花,喜欢吹笛子,作诗,热爱民众,可怜妇女,为儿童流泪,同样相信未来和上帝,责备革命砍了一个王者的头,即安德烈·舍尼埃[503]的头。他的声音平时很轻柔,有时又突然雄壮起来。他是文人,博古通今,可以说通晓东方事物。他的最大长处就是心地善良;他作诗气魄恢弘,这对于深知善良和伟大相近的人来说,是极其自然的事。他会意大利文、拉丁文、希腊文和希伯来文;他会这些文字,只用来读四位诗人的作品:但丁、尤维纳利斯、埃斯库罗斯和以赛亚。至于法国诗人,他喜欢高乃依超过拉辛,喜欢阿格里帕·德·奥比涅超过高乃依。他爱在长满野燕麦和矢车菊的田野里游荡,关心云彩不亚于关注时事。他的精神有两种姿态,一种对人,一种对上帝;他不是研究探索,就是瞑思静观。他整天都深入考虑社会问题,诸如工资、资本、信贷、婚姻、宗教、思想自由、爱好自由、教育、刑罚、贫困、结社、财产所有权、生产和分配、昏昧蒙蔽芸芸众生的底层之谜;到了夜晚,他观望星相,观望那些巨大的天体。他跟安灼拉一样,是富家的独生子。他讲话慢声细语,低着头,垂下目光,局促不安地微笑着,神态不自然,样子笨拙,动不动就脸红,性情十分腼腆。然而,他却英勇无畏。

    弗伊是制扇子工人,自幼父母双亡,每天干活勉强挣三法郎,却只有一个念头:解放全世界。他还关心一件事:学习;他说这也是自我解放。他自学读书写字,他获取的知识全靠自学。弗伊为人慷慨仗义,胸襟豁达。这个孤儿却收养了民众。他想念母亲,就思考祖国。他不希望有一个人没有祖国。他来自民众,具有远见卓识,心中蕴涵着今天所说的“民族意识”。他自修历史,就是要了解情况,有的放矢地表示愤慨。这小圈子乌托邦青年特别关注法国,唯独他面向国外,专门了解希腊、波兰、匈牙利、罗马尼亚、意大利。他以理所当然的顽强态度,总提起这些国名,也不管场合适当不适当。土耳其对希腊和色萨利的侵犯,俄罗斯对华沙,奥地利对威尼斯的侵犯,这些暴行令他义愤填膺。尤其1772年的那场大暴行[504],更令他切齿痛恨。愤慨中所包含的真确,是最有威力的雄辩;他的雄辩就是这种类型。他滔滔不绝地谈论1772这个无耻的年份,论谈这个被出卖的高尚而勇敢的人民,这种三国共同犯下的罪行;这种骇人听闻的阴谋诡计,竟然成为消灭别国的模式,从那之后有多少高尚的民族遭殃,可以说被勾销了出生证。现代社会的全部行凶犯罪,无不是从瓜分波兰的行动中派生出来的。瓜分波兰已成为定理,现在所有政治暴行全是它的推论。近百年来,所有独裁者、所有叛逆,无一例外,都参与策划,在合谋瓜分波兰书上签字画押了。要查阅近代叛卖案件的档案,这便是头一卷。维也纳会议[505]先参照了这一罪案,才完成自己的罪行。1772年吹响出猎的号角,1815年则吹响分赃的号角。这就是弗伊常说的一套话。这位可怜的工人充当起正义的保护者;正义作为回报也使他伟大。这是因为正义中的确有永恒。华沙绝不会变成鞑靼城,同样,威尼斯也绝不能成为条顿的国度。那些君主枉费心机,只能名誉扫地。沉没的国家迟早要浮出水面。希腊还要恢复为希腊,意大利还要恢复为意大利。伸张正义而反对暴行,会永远坚持下去。掠夺一国人民的暴行,也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一笔勾销。这种大规模的诈骗毫无前途。绝不可能像从一块手帕上撕掉商标那样,抹掉一个国家的名称。

    库费拉克有位父亲,人称德·库费拉克先生。复辟王朝时期,资产阶级在贵族问题上有个认识错误,就是太相信这个小小的“德”字。众所周知,这个词在这里毫无意义。然而,在《密涅瓦》[506]刊行时期,资产者把这个可怜的“德”字估计得过高,认为必须取消。德·肖夫兰改称肖夫兰先生,德·科马尔丹先生改称马尔丹先生,德·孔斯唐先生改称孔斯唐先生,德·拉法耶特先生改称拉法耶特先生。库费拉克也不愿意落伍,去掉一切累赘,只叫库费拉克。

    关于库费拉克,说这一点就差不多了,余下的只补充一句:欲知库费拉克,请看托洛米埃[507]。

    库费拉克有一种青春活力,可以说是机灵鬼的慧美。过了一段时间,整个这种慧美,就跟小猫的娇媚一样消失,如果原来是两只脚的,就会成为绅士,如果原来是四条腿的,就会成为老猫。

    这种鬼机灵,通过读书的一届一届学生,通过服兵役的一批一批青年,几乎总是以同样方式相互传递,就像接力赛跑一样;因此,正如我们指出的,谁在1828年听库费拉克讲话,就会以为听到托洛米埃1817年的讲话。不过,库费拉克是个诚实的小伙子,表面上看两个人都显得同样聪明,但差异却很大,两者身上潜在的成年人,截然不同。托洛米埃身上蕴藏着一名检察官,库费拉克身上蕴藏着一名勇士。

    安灼拉是首领,公白飞是导师,库费拉克是中心。其他人多发光,而他则多发热。他的确具备一个中心的所有品质:圆形和辐射。

    巴奥雷参加了1822年6月小拉勒芒[508]出殡时的流血冲突。

    巴奥雷性子好,修养差,人很诚实,手上留不住钱,他挥霍的程度近于慷慨,健谈的程度近于口若悬河,大胆的程度近于放肆无礼,真是最优质的当魔鬼的料儿;身穿怪模怪样的坎肩,持有鲜红色的见解;他是起哄大王,最喜欢争吵,只要还不是一场暴乱,也最喜欢暴乱,只要还不是一场革命;随时准备砸玻璃,接着掀起街道的石块,再接着搞毁政府,就是要看看行动的效果。他上了十一年学,嗅嗅法律,但又不修。他的座右铭是:律师绝不干;他的徽章是:一个床头柜,里边露出方形睡帽。他难得去法学院,偶尔去一下,便扣好礼服的纽扣儿(须知当时还没有发明短外套),并采取一点卫生措施。他对学校大门说:多标致的老头!见到院长戴万库尔先生就说:多雄伟的建筑!他在课本里时常发现歌曲的题材,在教师身上时常发现漫画的原型。他无所事事,干吃着相当一大笔生活费,每年差不多三千法郎。父母是农民,这儿子很有一套,反复向他们表示敬意。

    他常这样说他们:他们是农民,不是资产阶级;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聪明一些。

    巴奥雷是个任性的人,要去好几家咖啡馆;别人都有习惯的固定地方,他则不然,喜欢游荡。流浪是人类的特点,游荡是巴黎人的特点。表面上看不出来,其实他洞察事理,很有头脑。

    在ABC朋友会和后来逐渐成型的一些团体之间,他起纽带作用。

    在这个青年的团体中,有一个秃顶的成员。

    德·阿瓦雷侯爵在路易十八逃亡那天,把国王扶上一辆出租马车,当即被封为公爵。他讲述一件事,1814年国王返回法国,在加来上岸,一个男子递上一份申请书。国王问道:“您有什么请求?”“陛下,想要一个驿站。”“您叫什么名字?”“赖格尔。”[509]

    国王皱起眉头,看了看申请书上的签字,见到名字是这样写的:Lesgle。这种缺乏波拿巴色彩的写法打动了国王,他开始面露笑容。“陛下,”申请人又说,“我的祖先是宫廷饲养狗的仆从,绰号叫‘赖狗儿’。这个绰号成为我的姓氏,我就叫‘赖狗儿’,简写为‘赖格儿’,又错写成‘赖格尔’。”听到这里,国王终于笑了。后来,不知是特意还是失误,国王还真的委派那人管理莫城驿站。

    这个团体的秃顶成员就是那个赖狗儿或赖格儿的儿子,署名为赖格尔·德·莫。伙伴们都简化叫他博须埃[510]。

    博须埃是个倒霉的快活的小伙子。他的特长是一事无成。反之,他却嘲笑一切。到二十五岁便秃了顶。他父亲终于置了一所房子和一块田产;可是这个子却急不可待,在一次失算的投机交易中,一下子将房产地产赔进去了,什么也没有剩下。他人聪明,又有学识,就是办不成事。他事事落空,处处上当;他搭起来的架子,倒塌在自己身上。他若是劈木柴,准会剁掉自己的手指;他若是有一个情妇,就会很快发现又多了个男友。他随时都会碰到倒霉事,因此,他总是那么快活。他常说:“我住的房子总往下掉瓦。”他不以为怪,因为对他来说,意外事件全在意料之中;他对晦气泰然处之,对命运的戏弄一笑置之,就像善解玩笑话儿的人那样。他钱袋空空如也,而口袋里的好兴致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往往出现这种情况,他很快就用到最后一文钱,但是从未发出最后一声大笑。他见厄运进门,就热烈欢迎这个老相识;他见灾星降临,也会拍拍灾星的肚子;他同命运混得极熟,甚至用小名称呼,常说:“你好,倒霉鬼!”

    他受命运的迫害多了,就增长了创造力,一肚子鬼点子。他身无分文,但只要高兴,就会“大肆挥霍一通”。一天夜晚,他跟一个傻大姐吃饭花掉“一百法郎”,席间突发灵感,讲了这么一句值得回忆的话:“五路易姑娘[511],给我脱靴子。”

    博须埃缓步走向律师那一行业,他修法律,学习态度同巴奥雷一样。博须埃没有什么住处,有时根本没有,时而住这人家里,时而住那人家里,往若李家投宿的次数最多。若李攻读医学,比博须埃小两岁。

    若李是个疑心害了病的青年。他学医所得,当患者比从医更够格。年仅二十三岁,他就认为百病缠身,整天对着镜子照舌苔。他断言,人体同针一样能磁化,因此将卧室的床摆成头朝南脚朝北,以便夜晚睡觉时,血液循环不受地球巨大磁流的阻碍。每逢暴风雨,他就给自己把脉。不过,他比谁都快活。年轻、乖僻、病弱、快活,这些毫不相干的属性,却在他身上和睦相处,结果他成了一个既古怪又可爱的人,而喜欢连发轻快辅音的伙伴都叫他若勒勒勒李。“你可以用四只翅膀飞翔了。”[512]若望·普鲁维尔对他说。

    若李爱用手杖头戳自己的鼻子,这是头脑机敏的一种标志。

    所有这些青年尽管各不相同,却有同一种信念,谈论他们只能以严肃的态度。

    他们全是法兰西革命的亲儿子。一提起1789年,最轻浮的人神情也都变得庄严了。他们的生身之父曾经是,或者仍然是君主立宪派、保王派,还是空论派,这已无关紧要;从前发生的混乱,同这些年轻人毫不相干;道义的血液在他们的脉管里流淌。他们色调一致地信奉不受腐蚀的正义和绝对的职责。

    现在,他们参加了秘密团体,暗中开始描绘理想的蓝图。

    在这些满腔热忱、坚信不疑的人中间,却有一个怀疑派。他是进去的呢?连带进去的吧。这个怀疑派名叫格朗太尔,好用字谜式的签名:R[513]。格朗太尔特别当心,绝不相信什么。在巴黎求学的大学生,他是学得的东西最多的人,知道最好的咖啡是在朗索兰咖啡馆,最好的台球设施是在伏尔泰咖啡馆,知道在曼恩大道[514]的隐士居有美味的烘饼和美妙的侍女,在萨盖大妈店有烤子鸡,在居奈特城关有水手鱼[515],战斗城关有一种自酿的白葡萄酒。无论什么东西,他全知道哪里的最好。此外,他还会拳击、踢打术,会跳几种舞蹈,棍术也很有造诣,还尤其嗜酒。他的长相丑得出奇;当时最漂亮的制鞋女工伊尔玛·布瓦西,挺恨他那副丑相,说了这样一句精辟的话:“格朗太尔没法儿看。”然而,格朗太尔自命不凡,对此并不介意。他多情地注视所有女人,那神气仿佛是说无论她们哪一个:“只要我愿意!”而且,他也极力让伙伴们相信,到处都有女人追他。

    所有这些词语:民权、人权、社会契约、法兰西革命、共和、民主、人道、文明、宗教、进步,等等,在格朗太尔看来都毫无意义,他总是一笑置之。怀疑主义,人类智慧的这种干性骨疡,没有给他的头脑留下一个完整的思想。他以嘲笑的态度对待生活,这便是他的原则:“我的酒杯满着,只有这一点是真实可信的。”无论何党何派的何种忠心,他都一概嘲弄,不管兄弟辈还是父老辈,也不管青年罗伯斯庇尔还是洛瓦兹罗尔。“他们可真够激进的,全都死了。”他时常高声这样说。他对耶稣受难十字架的评价是:“这才是个成功的绞刑架。”他好色,爱赌博,放荡不羁,经常醉醺醺的,还不怕惹那些爱思考的青年讨厌,不停地哼唱:“我爱姑娘爱美酒”,正是《亨利四世万岁》曲[516]。

    不过,这位怀疑主义者却表现出一种狂热。狂热的对象既不是一种思想,也不是一种教条,既不是艺术也不是科学,而是一个人,即安灼拉。格朗太尔佩服、喜爱并崇拜安灼拉。这个无政府的怀疑者,在思想绝对的这圈儿人中间,究竟归顺谁呢?最绝对的人。安灼拉又是如何控制他的呢?是通过思想吗?不是。是通过性格。这种现象常能见到。一个怀疑主义者归附于一个有信仰的人,这就像互补色的规律简单。我们缺少的东西吸引我们。谁也没有像盲人那样喜爱阳光。矮女人崇拜高大的军鼓手。癞蛤蟆的眼睛总望天空,为什么?为了观望鸟飞。格朗太尔有怀疑趴在背上,就爱通过安灼拉看信念飞翔。他需要安灼拉。他迷恋这个贞洁、健康、坚定、正直、刚强而天真的性格,自己也不明白其中的缘故,也不想弄清楚,只是出于本能钦羡自己的反面。他的畸形而病态的思想软绵绵的,支离破碎而不成形状,就把安灼拉当作脊椎紧紧着附。他的精神支柱要依靠这个坚定不移的人。格朗太尔在安灼拉身边才有个人样。况且,他本身是由两种表面上互不相容的成分构成。他既爱嘲弄人,又很热情。他态度冷漠,又有所喜爱。他的头脑抛开了信仰,可是他的心却离不开友情。莫大的矛盾,须知一种感情也是一种信念。他的天性如此。有的人生来仿佛就是当背面,反面,对立面。他们是波吕丢刻斯、帕特洛克罗斯、尼索斯、厄达米达斯、埃菲斯蒂翁、佩什梅雅[517]那类人物,只有背靠另一个人才能生活;他们的姓名是接续部分,总写在连词“和”的后边;他们的存在不属于自己,而是他人命运的另一面。格朗太尔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是安灼拉的反面。

    几乎可以说,这种投契是以字母开始的。在字母序列中,O和P是分不开的。您随便讲,说O和P可以,说俄瑞斯忒斯和皮拉得斯[518]也可以。

    格朗太尔是安灼拉的名副其实的卫星,他寄居在这伙青年的圈子里,在那里生活,只喜欢跟他们在一起,他们走到哪里就跟到哪里。他的乐趣就在于在酒气中望着那些身影来来往往。大家冲着他的好情绪才容忍他。

    安灼拉有信念,瞧不起这个怀疑派,他生活有节制,也瞧不起这个醉鬼,仅仅以高傲的态度对他表示一点怜悯。格朗太尔想做个皮拉得斯,可是对方根本不接受。他总受安灼拉呵斥,粗暴地赶开,但是斥退又复来;他说安灼拉:“多美的大理石雕像!”

    二 博须埃悼勃隆多的诔词

    一天下午,发生了上边所讲的巧合事件,下面就会看到详情。赖格尔·德·莫在穆赞咖啡馆,淫荡地靠在门框上,好似一根女像石柱,一副百无聊赖的样子,脑袋里除了幻想空无一物,眼睛注视着圣米歇尔广场。背靠门框站着,是站立睡觉的一种方式,也不为思考者所憎恶。赖格尔·德·莫在想一件倒霉事,但并不伤心:那是前天在法学院发生的事情,打乱了他的未来计划,当然他那计划也并不十分明确。

    遐想并不妨碍马车经过,也不妨碍遐想的人注意那辆马车。赖格尔·德·莫的目光漫无目的地游荡,蒙蒙眬眬中望见一辆双轮马车在广场上缓缓行驶,仿佛没有明确的方向。那辆马车怪谁呢?为什么那样慢悠悠的呢?赖格尔注意一看,只见车上一个青年坐在车夫身旁,前面放着一个大旅行袋。旅行袋上缝了一张卡片,行人可以看见写着黑体大字:马吕斯·彭迈西。

    赖格尔一看到这个名字,便改变姿势,直起身来,冲马车上的青年喊道:

    “马吕斯·彭迈西先生!”

    喊声叫住了马车。

    那青年似乎也在沉思,这时抬起眼睛,应了一声:

    “嗯?”

    “您是马吕斯·彭迈西先生吧?”

    “不错。”

    “我正找您呢。”赖格尔·德·莫又说道。

    “有什么事?”马吕斯问道。那青年的确是马吕斯,他刚刚离开外公家,就碰见一张新面孔。“我不认识您。”

    “我也一样,根本不认识您。”赖格尔回答。

    马吕斯以为碰见一个爱开玩笑的人,以为大街上要搞什么鬼名堂。当时,他可没有闲心凑趣,便皱起眉头。赖格尔·德·莫并不理会,接着问道:

    “前天您没上学吧?”

    “可能没有去。”

    “肯定没去。”

    “您是大学生吗?”马吕斯问道。

    “对,先生,跟您一样。前天,我偶然走进学校;您也知道,人有时会产生这种念头。老师正在课堂上点名。您应当清楚,教师在点名时很可笑,连叫三声没人答应,就把人从名单上划掉。六十法郎学费也就白扔了。”

    马吕斯开始注意听了。赖格尔继续说道:

    “点名的老师叫勃隆多。您认识,勃隆多那个鼻子特别尖,又特别灵,喜滋滋地嗅着缺课的人。他阴险地从P字头开始。这个字母同我毫不相干,我也就没有注意听。点名挺顺利,没有一个被除名的。全世界的人都来了。勃隆多神情沮丧。我心下暗想:勃隆多,我的心肝儿,今天,你找人开刀,连鬼影子也抓不到。突然,勃隆多点到马吕斯·彭迈西。没人应声。勃隆多满怀希望,又提高嗓门叫了一遍:马吕斯·彭迈西,同时拿起笔。先生,我这人心肠好,当时就想:一个好小伙子要被除名了。注意,那可是个不准时的大活人,算不上个好学生,但绝不是个铅屁股,不是个用功的人,不是精通科学、文学、神学、哲学的小书呆子,也不是用别针将自己别在四个学院的书虫,而是个可敬的懒家伙,喜欢东游西逛,游山玩水,喜欢教导青年女工,追求漂亮姑娘,此刻也许正在我的情妇那里。要救他一命,让勃隆多死去!这时,勃隆多将沾有除名墨迹的鹅毛管笔插进墨水瓶,那凶恶的目光扫视课堂,第三次喊道:‘马吕斯·彭迈西!’我应声回答:‘到!’就这样,您没有被除名。”

    “先生!……”马吕斯说。

    “而我,却被除名了。”赖格尔·德·莫补充道。

    “我不明白您这话。”马吕斯说道。

    赖格尔接着说:

    “这再简单不过了。我的座位靠近讲台便于应到,也靠近门口便于溜走。那教师注视我片刻。勃隆多一定是布瓦洛所说的鬼精灵鼻子[519],他突然跳到L字头,恰恰是我名字的开头字母。我叫赖格尔·德·莫。”

    “赖格尔!”马吕斯接口说道,“好漂亮的名字!”

    “先生,勃隆多那家伙点到这个漂亮的名字,喊道:‘赖格尔!’我答应一声:‘到!’于是,勃隆多用老虎那种温柔的神色望着我,微笑着说道:‘您既然是彭迈西,就不是赖格尔。’这话您听了也许刺耳,但仅仅给我带来悲惨的后果。他说着,就把我的名字划掉了。”

    马吕斯叹道:

    “先生,我实在汗颜无地……”

    “首先,”赖格尔接口说道,“我请求用几句由衷的赞语裹住勃隆多,以防腐烂;我假定他死了。我这样假定,并不冤枉他那身皮包骨、那张苍白的脸、那冰冷的神气、那僵硬的姿态,以及那股臭味。于是我说道:‘要调查清楚,人间的法官。’[520]勃隆多在此长眠,鼻子勃隆多,勃隆多长鼻猴,讲纪律如老牛,守纪如老牛[521],执行命令像牧羊狗,课堂点名当天使,又公正,又耿直,又准确,又严厉,相貌丑陋却诚实。上帝划掉他的名字,正如他划掉我的名字。”

    马吕斯又说:

    “实在抱歉……”

    “年轻人,”赖格尔·德·莫说道,“这事是给您的一次教训。今后应当准时。”

    “真是万分抱歉。”

    “今后再也不要害得别人被除名。”

    “我真是万分遗憾……”

    赖格尔放声大笑。

    “而我却喜出望外。我正在顺坡滑向律师的职业,这一除名便救了我。我放弃法庭上的荣耀风光,不用去保护什么寡妇,也不必去攻击什么孤儿。不用穿法袍,也不必见习了。我终于获准除名啦。多亏了您啊,彭迈西先生。我打算到府上拜访,郑重向您表示感谢。您住在哪里?”

    “就在这车里。”马吕斯答道。

    “阔气的标志,”赖格尔平静地又说道,“祝贺您。您这住所,每年要付九千法郎租金。”

    这时,库费拉克走出咖啡馆。

    马吕斯苦笑道:

    “我在这租的地方待了两小时,正打算离开呢。可是,说来话长,我还不知道去哪儿。”

    “先生,”库费拉克说道,“去我家吧。”

    “本该我优先邀请,”赖格尔指出,“不过,我没有家。”

    “住口,博须埃。”库费拉克又说道。

    “博须埃,”马吕斯怪道,“您好像叫赖格尔。”

    “赖格尔·德·莫,”赖格尔答道,“别号博须埃。”

    库费拉克登上马车,说道:

    “车夫,去圣雅克门旅馆。”

    当天晚上,马吕斯就到圣雅克门旅馆,在库费拉克的隔壁房间住下。

    三 马吕斯的惊奇

    相处几天,马吕斯便成了库费拉克的朋友。青春是创伤愈合最快的季节。马吕斯在库费拉克身边能自由地呼吸,这对他来说是件颇为新鲜的事。库费拉克不问他什么,甚至连这种念头也没有。在这种年龄,什么事都立刻表现在脸上,用不着说话。可以说,有一种青年脸上话很多。彼此一见面,就相互了解了。

    然而,一天早晨,库费拉克劈头问一句:

    “喂,您有政治见解吗?”

    “这还用问!”马吕斯说,他觉得对方问得有点唐突。

    “您是什么派的?”

    “波拿巴民主派。”

    “灰色调,安心的小老鼠。”库费拉克说道。

    次日,库费拉克带他去穆赞咖啡馆。然后,他面带微笑,凑到耳边轻声对他说:“我应当把您引入革命的门。”于是,他把马吕斯带到ABC朋友会那间大厅,介绍给其他伙伴,并低声说了一句简单而马吕斯却听不懂的话:“一名学生。”

    马吕斯落入才气横溢的一伙人的蜂窝里。不过,他尽管神态严肃而寡言少语,但是既不少翅膀,也不少螫针。

    基于习惯和情趣,马吕斯一直落落寡合,喜欢自言自语和个别谈话,乍一进入这伙青年的圈子,不免有点惶遽畏怯。这里各种各样的首创精神同时吸引着他,又同时争夺着他。这些思想又自由又活跃,乱纷纷地来来往往,也把他的思想卷入旋荡中。有时他六神无主。思绪跑得极远,几乎难以追寻了。他听见别人议论哲学、文学、艺术、历史、宗教,而议论的方式却出乎意料。他隐约看到一些奇特的景象,由于没有放在远景上观望,就未免觉得一片混乱。他从外公的观点转到父亲的观点上,就自以为稳定下来了;可是现在他怀疑并没有稳定,对此心里隐隐不安,又不敢承认。他观察任何问题的角度重又开始移动,头脑中的全部视野好像也随之晃动起来。这内心的翻腾来得奇特,他几乎感到痛苦。

    在这些青年的眼中,似乎没有什么“定论的东西”。无论什么话题,马吕斯都听到别出心裁的言论,令他那还有几分胆怯的思想颇不自在。

    一张剧院海报赫然在目,那一出悲剧的花体字标题,正是所谓古典主义的老剧目。巴奥雷喊道:“打倒资产阶级喜爱的悲剧!”马吕斯却听见公白飞反驳道:

    “你错了,巴奥雷。资产阶级喜爱悲剧,在这一点上,就不要打扰他们的清兴了。人物戴假发的悲剧,自有它存在的道理。我绝不像某些人那样,以埃斯库罗斯的名义否认它的存在权利。自然界里有的初具形体,万物中有的完全是滑稽的模仿:鸟嘴不是鸟嘴,翅膀不是翅膀,鳍不是鳍,爪子不是爪子,痛苦的叫声令人发笑,这就是鸭子。不过,既然家禽与鸟类共存,那么我就看不出,为什么古典主义悲剧就不能同古代悲剧共存。”

    还有一次,马吕斯走在安灼拉和库费拉克中间,碰巧经过让—雅克·卢梭街。

    库费拉克抓住他的胳臂,说道:

    “注意。这是石膏窑街,只因六十年前,这里住过一对奇怪的夫妇,今天就叫让—雅克·卢梭街了。那对夫妇叫让—雅克和泰蕾丝,不时生孩子,泰蕾丝只管生,让—雅克只管放生。”

    安灼拉立刻喝斥公白飞。

    “在让—雅克面前不要说三道四。这个人我敬佩。不错,他遗弃了自己的孩子,可是他收养了人民。”

    这些青年中,谁也不讲“皇帝”这个词。唯独若望·普鲁维尔有时称“拿破仑”,其他人都叫“波拿巴”,安灼拉则称作“布奥拿巴”。

    马吕斯心中暗暗称奇。“智慧的初萌。”[522]

    四 穆赞咖啡馆后厅

    在这些青年的谈话中,马吕斯有时也插上两句,有一次谈话当真震撼了他的思想。

    那是在穆赞咖啡馆后厅。ABC朋友会的成员,那天晚上几乎到齐了,郑重其事地点上了大油灯。大家随便闲聊,谈兴不高,嗓门却很大。只有安灼拉和马吕斯沉默不语,其他人都多少东拉西扯。伙伴之间的谈话有时就是这样,既心平气和,又吵吵嚷嚷。一种嬉戏,一种胡闹,也相互谈话。大家你抛一句,我抛一句,再赶紧追上话茬儿。他们从四角交谈。

    女人不准进入后厅,只有洗杯盘的女工路易松例外,她从洗碗间到“配膳室”,要穿过后厅。

    格朗太尔已经酩酊大醉,在占据的角落叫嚷,那声音震耳欲聋。他翻来覆去拼命地论争:

    “我渴了。世人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海德堡的大酒桶突然中了风,于是放上十二条蚂蝗吮吸,我就是其中之一。我要喝。我渴望忘掉人生。人生,不知道是谁的丑恶发明。人生一晃就过去,而且毫无意义。为了生活累死累活。生活这个布景极少可通行的门窗。幸福也只是一面上油漆的旧木框。《传道书》中说:一切都是虚荣。我跟这个传道的老兄看法一样,也许世上从来没有他那个人。零,不愿意赤条条地出去,就穿上虚荣的外衣。虚荣啊!用大话美饰一切的外衣!厨房叫配膳室,跳舞的称老师,街头卖艺的是体操家,打拳的称拳击家,卖药的称化学家,理发的叫艺术家,和泥工称建筑师,赛马手叫运动员,甲壳虫叫鼠妇。虚荣有正反两面:正面傻,是浑身挂满彩色玻璃珠子的黑人;反面蠢,是满身破衣烂衫的哲人。我要为一个流泪,为另一个发笑。所谓的荣誉和尊严,就算是荣誉和尊严吧,一般来说也是混杂的东西。帝王拿人的尊严当玩物。卡利古拉[523]曾把一匹马封为执政官,查理二世把一块牛排封为骑士。现在,你们就到‘飞驰’[524]执政官和‘牛排’小爵士中间炫耀自己吧。至于人的自身价值,也不见得多受两分尊重。听一听邻居是怎么赞扬邻居的吧。白对白残酷得很;百合花若是有口说话,不知会把白鸽糟蹋成什么样子!一个虔婆嚼舌头说一个信妇,那话比蛇蝎还要恶毒。可惜我是个不学无术的人,要不然,就给你们举出一大堆这类事情;可是,我什么也不知道。其实,我一直挺聪明;当初我在格罗门下学绘画,就不愿意胡乱涂抹,有时间就去偷苹果吃;艺人和强人,不过一字之差。这对我合适;至于你们这些人,跟我也不相上下。我才不在乎你们的完美、优点和长处。任何长处都会陷入一种短处:节俭接近吝啬,慷慨类似挥霍,勇敢近乎逞能;谁说十分虔诚,就表明有点虚伪;美德中的罪恶,恰恰跟第欧根尼[525]袍子上的洞一样多。你们赞赏谁,被杀者还是杀人者?恺撒还是布鲁图斯?一般来说,人总是拥护杀人者。布鲁图斯万岁!他杀了人。这就是美德。是美德吗?就算是吧,但也是疯狂。那些伟大人物身上总有些奇怪的污点。杀了恺撒的那个布鲁图斯,爱上了一个小男孩的雕像。那尊雕像是希腊雕塑家斯特隆吉利翁[526]的作品,他还雕塑了一个骑马女子的形象,名叫厄克纳莫斯,又称美腿,尼禄常携带着旅行。那个斯特隆吉利翁只留下两尊雕像,就使布鲁图斯和尼禄结为同好:布鲁图斯爱上一个,尼禄爱上另一个。整个历史就是不厌其烦地重复。一个世纪是另一个世纪的翻版。马伦戈战役是彼得那战役[527]的仿作。克洛维斯的托尔皮亚克战役[528]和拿破仑的奥斯特利茨战役,就像两滴血似的一模一样。愚蠢的行为莫过于征服;真正的胜利是说服。真的,还是尽量证明点什么吧!你们只满足于成功,多么庸俗啊!只满足于征服,多么可怜啊!唉,虚荣和卑怯到处泛滥。什么都得服从成功,连语法也不例外。贺拉斯就说过:“如果这是约定俗成。”[529]因此,我鄙视人类。难道我们要从总体降到局部上吗?难道要我赞赏人民吗?请问哪一国人民呢?是希腊吗?雅典人就像古代的巴黎人,杀了福基翁[530],正如巴黎人杀了柯利尼[531],而且谄媚暴君,阿纳塞福雷甚至说:庇西斯特拉特[532]的尿能引来蜜蜂。五十年间,希腊最重要的人物就是那位语法家菲勒塔斯,可是他身子极小极矮,怕被风刮跑,鞋底不得不灌了铅。在科林斯的最大广场上,有西拉尼翁[533]雕的一尊石像,曾由普林尼收入总汇,那是埃庇斯塔特的雕像。埃庇斯塔特是干什么的呢?他发明了一种勾腿绊。这就概括了希腊和光荣。再谈谈别的人民。我会赞赏英国吗?我会赞赏法国吗?赞赏法国?为什么呢?是因为巴黎吗?刚才对你们讲了我对雅典的看法。赞赏英国吗?为什么呢?是因为伦敦吗?我恨迦太基。再说,伦敦,作为穷奢极欲的大都市,也是贫穷困苦的首府。仅仅在查林—克罗斯教区,每年就饿死一百人。阿尔比翁[534]就是这样。再补充一点,更有甚者,我目睹一个英国女郎戴着玫瑰花冠和蓝眼镜跳舞。因此,去它的英国吧!我若是不赏识约翰牛,难道就赏识约拿单[535]。那个买卖奴隶的弟兄,不大合乎我的口味。去掉“时间就是金钱”[536],英国还剩下什么呢?去掉“棉花就是王”[537],美国还剩下什么呢?德国嘛,那是淋巴液;意大利嘛,那是胆汁。我们是不是对俄罗斯倾倒呢?伏尔泰赞赏俄罗斯,他也赞赏中国。我承认俄罗斯有美的东西,其中就有一种牢固的专制主义;不过,我可怜那些专制君主。他们弱不禁风。有一个阿列克赛丢了脑袋,有一个彼得被刺杀,一个保罗被勒死,另一个保罗被靴子踏成肉饼,好几个伊凡被掐死,好几个尼古拉和瓦西里被毒死,这一切表明,俄罗斯皇宫明显处于有害健康的状态。所有文明的民族无不让思想家欣赏战争这种东西;然而战争,文明战争,把强盗抢掠的各种形式,从贾克萨山口雪茄走私者的欺诈,到柯曼什印第安人在险隘道的掠夺,全都汇总用上了。哼!你们要对我说,欧洲总比亚洲强些吧?我承认亚洲很滑稽;然而,你们这些西方人,你们时髦的盛装艳服附有高贵的各种污秽,从伊萨伯拉王后的脏衬衫到太子的便桶无不具备,我想不通你们还有什么资格嘲笑大喇嘛。称作人的先生们,告诉你们,完蛋啦!要知道,布鲁塞尔消费的啤酒最多,斯德哥尔摩消费的烈酒最多,马德里消费的巧克力最多,阿姆斯特丹消费的刺柏子酒最多,伦敦消费的葡萄酒最多,君士坦丁堡消费的咖啡最多,巴黎消费的苦艾酒最多:这就是全部有用的知识。总的来说,巴黎占了上风。在巴黎,连旧货商贩都花天酒地。第欧根尼在比雷埃夫斯当哲学家,也许同样愿意在摩贝尔广场卖破烂儿。还要学学这些:卖破衣烂衫的商贩喝酒的地方,都叫劣质酒馆,最有名的有‘炒锅’酒馆和‘屠宰场’酒馆。因此,啊!城郊酒家、宴席馆、小酒店、小小酒馆、大众咖啡馆、小酒家、酒馆舞厅、醉仙楼、破烂商贩去的劣质酒店、哈里发沙漠旅行队客栈,向你们说明了这些,要知道我是个爱享乐的人,常去理查饭店吃四十苏的份儿饭,我需要一块波斯地毯,在那里裹上赤条条的克娄巴特拉!克娄巴特拉在哪儿?哦!是你呀,路易松。你好。”

    格朗太尔醉到十二分,待在穆赞咖啡馆后厅的角落里,就这样喋喋不休,又撩逗经过这里的洗杯盘女工。

    博须埃伸手指他,试图让他住口,而格朗太尔越发起劲了:

    “莫城的鹰,收起你的爪子,你那样对我不起一点作用,那姿势就像希波克拉底拒绝阿尔塔薛西斯的陈词滥调。你就不必费劲儿劝我安静。况且,我正伤心,让我对你们讲什么呢?人是坏东西,人是畸形的;蝴蝶是成功之作,人是做坏了,上帝没有把这种动物创造好。人群里一个比一个丑陋,碰到一个就是无赖。女人下流无耻。是啊,我害了忧郁症,既忧伤,又思乡,还神经衰弱,心中烦躁,好发急,好打哈欠,好憋闷,好厌倦,好无聊!让上帝见鬼去吧!”

    “住口,大R!”博须埃又说。他正同周围的人讨论一个法律问题,一句法学界行话讲了大半,下面是收尾:

    “……至于我,虽然还难以称上法学家,顶多是个业余检察官,但我却支持这一点:根据诺曼底的习惯做法,每年到圣米歇尔节,无论业主还是遗产被扣押者,除了其他义务之外,所有人以及每个人,都要向领主缴纳一笔等值税,这适用于长期租约、普通租约、自由地产、教产租约和公产租约、典押契约……”

    “回音,哀怨的仙女。”格朗太尔低声吟咏。

    格朗太尔身边有一张桌子相当安静,上面放着一张纸、一个墨水瓶和一支笔,两边各摆一只小酒杯,这表明正在酝酿创作一出闹剧。两颗运转的脑袋靠在一起,正低声商量这件大事。

    “先拟定角色的名字。有了名字,就找到主题了。”

    “不错。你说吧,我来写。”

    “多利蒙先生?”

    “吃年息的?”

    “当然。”

    “他女儿,赛莱丝汀。”

    “……汀。还有呢?”

    “圣瓦尔上校。”

    “圣瓦尔这名字太旧了,叫瓦尔散吧。”

    挨着两个想当闹剧作家的,还有一伙人,他们趁着别人喧嚷,正小声谈论一场决斗。一个三十岁的老手教导一个十八岁的青年,向他介绍他所碰到的对手。

    “见鬼!您可得当心。那是个出色的剑手,剑术很精,善于攻击,招不虚发,手腕有力,腾闪灵活,动作疾如闪电,招架恰到好处,反击准确无误,呱呱叫!而且,他还是左撇子。”

    若李和巴奥雷在格朗太尔对面的角落,一边玩骨牌一边谈论爱情。

    “你呀,多幸福啊,”若李说道,“有一个总爱笑的情妇。”

    “这正是她的缺点。”巴奥雷回答,“当人情妇不要总笑,总笑就鼓励人欺骗她。看见她高兴,你就不会感到内疚;反之,看见她伤心,你就会受到良心的责备。”

    “真没良心!一个爱笑的女人该有多好!你们两个绝不会吵嘴。”

    “这是因为我们有协定。我们组成小小的神圣同盟的时候,就划定了每人的边界,我们从不超越。北侧属于沃地区,南侧属于热克斯地区[538]。于是就相安无事了。”

    “相安无事,这种幸福是可以消受的。”

    “你怎么样,若勒勒勒李,你同那姑娘闹别扭,闹到什么程度啦?……你知道我指的是谁。”

    “她倒沉得住气,狠心跟我赌气。”

    “你可是个情种,肯为心上人憔悴。”

    “唉,是啊!”

    “换了我,就让她一边儿待着去。”

    “说说容易。”

    “做起来也不难。她不是叫穆西什塔吗?”

    “对。噢!我可怜的巴奥雷,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姑娘,很有文学修养,小手小脚,特会穿戴打扮,生得又白净又丰满,有一双用纸牌给人算命的女人的眼睛。我迷上她了。”

    “亲爱的,那就应当讨她的欢心,衣着要漂亮些,装作无精打采的样子。到斯托伯商买一条高质量皮裤吧。也有出租的。”

    “要多少钱?”格朗太尔嚷道。

    第三个角落的人正热烈地议论诗歌。世俗的神话与基督教神话相互较量。若望·普鲁维尔正是基于浪漫主义而拥戴奥林匹斯山。别看他平时很腼腆,一旦激动起来,他就会慷慨陈词,进入兴奋状态,情绪越发高涨,显得既欢快又抒情。

    “不要亵渎神仙,”他说道,“那些神仙也许并没有走。朱庇特丝毫没有给我以死去的印象。你们总说,神仙是幻象。然而,即使在自然界,在幻象消失之后今天的自然界,还能重新找到所有古老而伟大的世俗神话。有的轮廓像城堡的山,例如维尼马尔峰,在我看来还是席柏勒[539]的发髻;也没有什么能向我证明,夜晚潘神不会来吹中空的柳树干,并用手指轮番按树洞;我还始终相信,伊娥[540]同牛溲瀑布有点关联。”

    最后那个角落在谈论政治,抨击御赐的宪章。公白飞支持宪章也软弱无力,库费拉克攻势很猛,已经打开缺口。那著名的图盖宪章[541]也该倒霉,正好有一份摆在餐桌上;库费拉克抓在手里,一边阐述他的观点,一边抖得那张纸刷刷作响。

    “首先,我不要国王。哪怕是单从经济观点来看,也不要国王。国王是寄生虫。世上没有无偿的国王。听听这一点:国王的糜费。弗朗索瓦一世死的时候,法兰西公债为三万利弗尔;路易十四死的时候,公债为二十六亿,二十八利弗尔合一马克,据德马雷说,在1760年合四十五亿,在今天则合一百二十亿。其次,请公白飞别见怪,一部御赐的宪章,是文明的一种糟糕的措施。什么拯救过渡,缓和过程,减少动荡,通过宪章虚幻的条文,要国家在不知不觉中从君主制转为民主制,这些全是拙劣的理由!不行!不行!绝不能用虚假的光去照耀人民。立国之道,在你们立宪的地窖里,定会枯萎衰败。不要变种,不要折中,不要国王恩赐给人民。在所有恩赐的条款里,就有一个第十四款[542];一只手赠给,旁边还有一只爪子要收回。我坚决拒绝你们的宪章。宪章是个假面具,下面掩藏着谎言。人民接受宪章就等于拱手让位。只有完整,人权才成其为人权。不行!不要宪章!”

    正值寒冬,两段劈柴在壁炉里劈啪作响,颇具诱惑力;库费拉克按捺不住,将那可怜的图盖宪章搓成一团,扔进火里。纸团燃起来了。公白飞以哲人的冷静态度望着路易十八的杰作燃烧,仅仅说了一句:

    “宪章化为火焰。”

    挖苦奚落,俏皮风趣,冷嘲热讽,这类东西在法国叫活跃,在英国叫幽默,不管趣味高低,由头好坏,谈锋好似钻天的烟火,一齐发射,在大厅的各个角落相交叉,在头上形成一种快乐的轰击。

    五 扩大视野

    青年的思想互相撞击,有一种奇妙的现象,就是绝难预见会迸出什么火花,也绝难预测激发何等闪电。等一会儿要迸发什么呢?无从知晓。动情的谈话中突然爆发一阵笑声。在插科打诨的时候,忽又进入严肃的气氛。随便一句话就能引起冲动,每人都受兴致的主宰,一句俏皮话就足以别开生面。这种交谈峰回路转,景象往往瞬息万变,而偶然则是这种谈话的巧妙安排者。

    这天,格朗太尔、巴奥雷、普鲁维尔、博须埃、公白飞和库费拉克,他们舌剑唇枪,混战一场,突然,一个严肃的思想奇怪地出现,穿过嘈杂的话语。

    在交谈中,一句话是怎么出现的呢?又是如何凭自身引起听者的注意呢?刚才我们说过,谁也弄不清楚。在喧闹声中,博须埃接着公白飞的一通指责,突然说出这个日期:

    “1815年6月18日:滑铁卢。”

    马吕斯旁边放着酒杯,臂肘支在餐桌上,他听到这个名称,便把手腕从下颏抽开,开始凝视在座的人。

    “没错,”库费拉克嚷道(当时,“当真”已经不大讲了),“18这个数字很特别,总令我吃惊。这是波拿巴的命数。把路易放在这个数字前边,把雾月放在这个数字的后边[543],你就看到了这个人的整个命运,特点也很突出:开场后面紧跟着终场。”

    安灼拉一直未讲话,这时打破沉默,冲库费拉克说了一句:

    “你是说罪行后面紧跟着惩罚吧。”

    马吕斯听人突然提到滑铁卢,就深受触动,“罪行”这个词则超出了马吕斯可能接受的限度了。

    他站起身,从容走向墙上挂的法兰西地图,用手指按住地图下方有个岛屿的单独方格上,说道:

    “科西嘉,一个使法兰西变得伟大的小岛。”

    好似吹来一股冷风。大家都戛然住口,感到要发生什么事情。

    巴奥雷昂首挺胸,正要回击博须埃,这时也放下架子倾听。

    安灼拉的蓝色目光没有落到任何人身上,仿佛凝注虚空,他并不看马吕斯,答道:

    “法兰西要伟大,不需要什么科西嘉。法兰西伟大,就因为她是法兰西。‘因为我叫狮子[544]。’”

    马吕斯毫无退却之意,他转向安灼拉,以发自肺腑的洪亮声音说:

    “我绝不想贬低法兰西!不过,将拿破仑同她合起来,绝没有贬低她。哦,这个问题,倒可以谈一谈。我是新来到你们中间的,但是老实说,你们叫我惊讶。我们处于什么状态?我们是什么人?你们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我们就来谈谈皇帝吧。我听你们讲布奥拿巴,就像保王派那样突出‘乌’音。可以告诉你们,我外公讲得更地道,他说布奥拿巴特。我原以为你们是青年。可是,你们的热情到底放在什么上面呢?到底用来做什么呢?你们不敬佩皇帝,那么敬佩谁呢?你们还要求什么呢?这个伟人你们都不要,那么还要什么伟人呢?他什么都具备,是个完人,头脑里装有人类才智的立方。他跟查士丁尼一样制定了法典,跟恺撒一样治理;他的谈话兼有帕斯卡尔的闪电和塔西陀的雷霆;他既创造历史,又写历史,他的战报就是史诗,他组合了牛顿的数字和穆罕默德的象喻,身后在东方留下了如金字塔一般巨大的话语;他在蒂尔西特[545]教导帝王们如何保持尊严,在科学院反驳拉普拉斯[546],在国务会议上同梅尔兰[547]分庭抗礼,给一些人的几何学注入灵魂,也给另一些人的诡辩注入灵魂;他跟检察官在一起就是法学家,跟天文学家在一起就是星相家;如同克伦威尔两根蜡烛要吹灭一根那样,他也去神庙街为窗帘的一个坠球讨价还价;他无所不见,无所不知,尽管如此,他笑起来,也像守着小孩摇篮的天真汉那样;猛然间,惊慌的欧洲开始倾听了,大军浩浩荡荡,炮队滚滚向前,浮桥在河上伸延,骑兵飞驰,如同暴风中翻滚的乌云,呐喊声、军号声,各国宝座都动摇了,各王国的边界在地图上晃动,忽听一只超人的宝剑出鞘的声响,只见他在地平线上站起来,手中烈焰熊熊,眼里金光闪闪,两只翅膀在雷电里展开,即大军和老御林军,那便是战争大天使!”

    全场默然,安灼拉低着头。沉默总有点默许或无言以对的意味。马吕斯几乎没有缓气儿,更加激动地继续说:

    “朋友们,大家要公正!有这样一个皇帝的帝国,这是人民多么光辉灿烂的命运!尤其是法兰西人民,能把自己的天才加入此人的天才中!纵横驰骋,节节胜利,到各国首都宿营,让手下的士卒当国王,宣布各个王朝覆灭,以冲锋的步伐改换欧洲的面貌;你一发威,就让人感到你手握上帝的宝剑;跟随的这一个人,却是汉尼拔、恺撒和查理大帝的化身;做一个用捷报每天为你报晓的人的人民;以残废军人院的大炮为闹钟;让马伦戈、阿科莱、奥斯特利茨、耶拿、瓦格拉姆这些神奇的词彪炳千古!随时让胜利之星跃上千秋万代的苍穹,使法兰西帝国同罗马帝国旗鼓相当;成为伟大的民族,孕育伟大的军队,派军飞赴世界各地,如同一座山峰遣雄鹰飞向四方,去战胜,去控制,去摧毁,在欧洲成为因荣耀而金光闪闪的人民,奏响穿越历史的天人的音乐,凭武功和叹服两次征服世界,这真是无与伦比,还有什么更伟大的呢?”

    “自由。”公白飞说道。

    这回,轮到马吕斯低下头。这个简单而冰冷的词儿,宛如一把钢刀,刺透他的慷慨陈词,他立时感到内心的激情化为乌有。等他又抬起眼睛的时候,公白飞已经不在了,大概驳斥了这通高论而心满意足,随即走开;除了安灼拉之外,其他人也随他而去。大厅一下子空了。只留下安灼拉独对马吕斯,神色严肃地看着他。然而,马吕斯并不认输,他稍微收拢一下思想,那内心激动的余波自然要表露出来,要同安灼拉展开论战,这时,忽听有人边下楼边歌唱。那正是公白飞,只听他唱道:

    恺撒如相赠

    光荣与战争,

    并要我离开

    母亲那份爱,

    我要对伟大的恺撒说:

    收回你那权杖和战车,

    我更爱母亲,咿呀嗨!

    我更爱母亲。

    公白飞声调温柔而粗犷,赋予这段歌一种奇特的雄浑气势。马吕斯若有所思,望着天花板,几乎下意识地重复道:“母亲?……”

    这时,他感到安灼拉的手搭到他肩上。

    “公民,”安灼拉对他说,“母亲,就是共和国。”

    六 窘境[548]

    这次晚间聚会深深震动了马吕斯,给他心灵留下一片忧伤的阴影。他的感受,也许就像大地被铁犁破开并播下麦种那样,只感到伤痛,要等以后才能尝到萌芽的颤动和结实的喜悦。

    马吕斯心情沉重。一种信念刚刚树立起来,难道就要抛弃了吗?他心里明确说不行,明确说他不愿意怀疑,可是,他又不由自主地开始怀疑了。处于尚未走出和尚未走入的两种信仰之间,是难以忍受的;这种黄昏的暮色,只有蝙蝠那种心灵才喜欢。而他马吕斯心明眼亮,需要见到真正的光,受不了怀疑的半明半暗。他要留在原地,固守在那里,这种愿望不管多么强烈,他也抵挡不住另一股力量,不得不继续前进,不得不验证思考,走得更远。那股力量要把他引向何处?他走了多少路才接近他父亲,现在怕是又要一步一步远离而去。思潮翻腾,越想越苦恼。只见周围出现悬崖峭壁,无路可通。他既不赞成外公的思想,也不同意他朋友的观点;他在前者眼中大胆冒进,而在后者看来又落伍了;于是他承认自己既脱离了老一辈,又脱离了年轻一代,从两方面都是孤立的。他不再去穆赞咖啡馆了。

    他的思想处于这种混乱状态,就不大考虑生存的一些实际问题。而生活的现实却不容忽视,突然来捅他一臂肘。

    一天早晨,客栈老板走进马吕斯的房间,对他说道:

    “库费拉克先生为您担保。”

    “对。”

    “可是,我得收房费了。”

    “请库费拉克来跟我谈谈吧。”马吕斯说道。

    老板请来库费拉克,便离去了。马吕斯和盘托出他还没有想到告诉库费拉克的情况,说他父母双亡,在世上孤单一人。

    “那您打算怎么办呢?”库费拉克问道。

    “毫无打算。”马吕斯答道。

    “您打算做什么呢?”

    “毫无打算。”

    “您有钱吗?”

    “有十五法郎。”

    “要我借给您一些吗?”

    “绝不。”

    “您有衣服吗?”

    “就这些。”

    “您有首饰吗?”

    “有一只表。”

    “银的?”

    “金表。就是这只。”

    “我认识一个服装商人,他会收购您的燕尾服和长裤。”

    “很好。”

    “这样,您就只剩下一条长裤、一件坎肩、一件上衣和一顶帽子。”

    “还有这双靴子。”

    “什么!您总不至于打赤脚吧?真够阔气呀!”

    “有这些就够了。”

    “我还认识一个钟表商,它会买您的怀表。”

    “很好。”

    “嗳,好什么,今后您怎么办呢?”

    “怎么办都行,反正要老老实实做人。”

    “您会英文吗?”

    “不会。”

    “会德文吗?”

    “不会。”

    “那就算了。”

    “问这干什么?”

    “我有个朋友是书商,他要出版一种百科全书。您若是行,就可以翻译德文或英文词条。稿费很少,但总可以糊口。”

    “那我就学习英文和德文。”

    “学习期间呢?”

    “学习期间,我就变卖衣服和表。”

    服装商人找来了,他出二十法郎买下那身旧衣裳。两个青年又去钟表店,将那只表卖了四十五法郎。

    “还不赖,”回到客栈,马吕斯对库费拉克说,“加上我这十五法郎,一共八十法郎。”

    “还有客栈的账单呢?”库费拉克提醒道。

    “哦,我倒忘了。”马吕斯说道。

    “见鬼,”库费拉克又说道,“您学英语期间用五法郎吃饭,学德语期间用五法郎吃饭。这就意味课本要狼吞虎咽,或者一百苏钱要细嚼慢咽。”

    这期间,吉诺曼姨妈终于摸到马吕斯的住处,其实她心地相当善良,不忍看别人落入凄凉的境况。一天上午,马吕斯从学校回来,发现姨妈的一个封信和六十银币,即封在盒里的六百金法郎。

    马吕斯将钱如数退还给姨妈,并附了一封措辞恭敬的信,说他已有谋生手段,今后足能维持生活了。当时,他身上只剩下三法郎。

    拒绝收钱的事,姨妈只字未提,怕外公一气之下永绝亲情。况且他发过话:“永远也不要向我提起这个吸血鬼!”

    马吕斯不愿负债,就离开了圣雅克门旅店。

    第五卷 苦难的妙处

    一 马吕斯穷困潦倒

    马吕斯生活艰难了。卖掉衣服和表糊口,还不算什么,他又尝到了难以言传的东西,所谓的“贫穷生活”。可怕的东西,这其中包含白天没有面包,夜晚失眠,晚间无烛光,炉膛无火,一周周虚度,未来希望渺茫,衣服袖肘磨破了,旧帽子惹姑娘们笑话,因为欠房租而夜晚吃闭门羹,门房和客栈老板傲慢无礼,邻居讥笑,受人白眼侮辱,尊严遭到践踏,为了糊口什么活都得干,饱尝生活的厌恶、苦涩和沮丧。马吕斯学会了如何吞下这一切,如何总吞下同样的东西。人生到这个阶段需要自尊,因为需要爱情,可是,他却感到衣衫褴褛而受人蔑视,感到自己穷苦而显得可笑。人到青春的这个年龄,心胸充满了冲天的自豪,而他却总要低头去瞧脚上磨出洞的靴子,体验到了穷困的不公正的耻辱和刺心的羞惭。可赞而又可怕的考验,考验过后,意志薄弱的人会变得无耻卑鄙,意志坚强的人则变得超凡脱俗。穷困是一个熔炉,每当命运需要一个坏蛋或一个神人,就把一个人投进去。

    须知在细小的搏斗中,会有许多伟大的行动。在黑暗中对付生计和丑恶的致命侵犯,要步步防卫,表现出坚忍不拔而又鲜为人知的勇敢。高尚而隐秘的胜利,不为人所见,不能扬名,也没有鼓乐欢迎。生活、不幸、孤独、遗弃、穷困,无一不是战场,无一不产生英雄;无名英雄,有时比著名的英雄更伟大。

    罕见的坚强性格就是这样创造出来的;穷困,几乎总是后母,有时还是亲娘;困苦往往孕育心灵和精神的力量;艰苦是志气的乳母;不幸是哺育高尚之人的好乳汁。

    马吕斯生活中有个时期,自己打扫楼道,去果品店买一苏钱的布里地区奶酪,要等天黑下来才溜进面包铺,买一块面包,悄悄带回阁楼,就好像是偷来的。偶然也有人看见一个笨拙的青年,腋下夹着书本,钻进街角的肉铺里,挤入爱挖苦人并推搡他的厨娘中间,那样子又胆怯又气恼,一见面就摘下帽子,露出流汗的脑门,冲着惊奇的老板娘深施一礼,又冲肉店伙计鞠了一躬,要一块羊排骨,付六七苏钱,用纸包起来,夹到腋下的书本中间,然后离去。他就是马吕斯。他自己做好那块排骨,要吃三天。

    头一天吃肉,第二天吃肥油,第三天啃骨头。

    吉诺曼姨妈多次设法给他那六十皮斯托尔,马吕斯总是把钱退回去,说他什么也不缺。

    前边讲过他思想发生了革命,当时他还为父亲服丧,后来就一直没有离开那套黑服装。然而,衣服却离他而去。终于有一天,衣服没有了。那条长裤还过得去。怎么办?库费拉克念他帮过几次忙,便送给他一件旧上衣。马吕斯花了三十苏,让一个看门人给翻了新。不过,那衣服是绿色的,他只好等天黑再出门,看着就像黑色衣服了。他要一直服丧,就只能披上夜色了。

    经过这一段生活,马吕斯应聘为律师,他声称住在库费拉克那间客房:那个房间比较体面,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再加上七拼八凑的小说帮着撑门面,书房也就算合乎规格了。他让人往库费拉克那里给他写信。

    马吕斯当上律师,就写信告诉他外公,信的口气很冷淡,但措辞极为恭顺,充满敬意。吉诺曼先生颤抖着拿起信,看完撕成四片,扔进废纸篓里。过了两三天,吉诺曼小姐听见她父亲在卧室独自高声说话,他每次特别激动时就有这种情况。她附耳听见父亲说道:“你若不是个蠢才,就应当知道,人不能同时既是男爵,又是律师。”

    二 马吕斯清贫寒苦

    贫穷同其他事物一样,最终能成为自然存在,逐渐形成并定形。一种清苦生活,只要维持生命,人就能生长发展。请看马吕斯·彭迈西是如何安排这种生活的。

    他走出间不容身的逼仄小路,前面逐渐宽了一点。他十分勤奋,表现出非凡的勇气、恒心和意志,终于凭劳动每年能挣约七百法郎。他学会了德文和英文,由库费拉克推荐给开书店的朋友,就在文学书店里充当有用的小角色,撰写新书介绍,翻译报刊文章,注释一些著作,编纂作者的年谱,等等。收入稳定,不管丰年歉年,总是七百法郎,他能维持生活,日子过得还不错。情况如何呢?我们来谈谈。

    马吕斯住到戈尔博老屋,每年付三十法郎年租金。那是一间没有壁炉的破屋,名为办公室,却只有必不可少的一点家具。家具是他本人的。他每月付给二房东老太婆三法郎,让她来打扫陋室,每天早晨送点开水、一个鲜鸡蛋和一苏钱的面包。面包和鸡蛋就是他的午餐,要花两苏到四苏钱,要看鸡蛋的售价涨落而定。晚上六点钟,他沿圣雅克街走下去,到马图兰街拐角巴赛版画店对面卢梭餐馆吃饭。他不喝汤,只要六苏的一盘肉、三苏的半盘蔬菜和三苏的甜点心。花三苏钱,面包随便吃。他以水代酒。饭后到柜台付账时,他给伙计一苏小费,端坐在柜台里的始终肥胖、但风韵犹存的卢梭太太冲他微微一笑。然后他就离去。花十六苏钱,能看到一张笑脸,吃一顿晚饭。

    卢梭餐馆里,喝空的酒瓶极少,倒空的水瓶极多,那既是餐馆,更是放松休憩的地方,现今已不复存在。餐馆老板有个漂亮的绰号,称为“水族卢梭”。

    这样算起来,午餐四苏,晚餐十六苏,每天吃饭花二十苏,一年下来便是三百六十五法郎。再加上三十法郎的房钱,给那老太婆三十六法郎,再加上点零用钱,总共四百五十法郎的花销,马吕斯吃住解决了,还有人给料理家务。礼服花费一百法郎,内衣花五十法郎,洗衣费五十法郎,总共也不过六百五十法郎,还能余富五十法郎。他有钱了,有时还借给朋友十法郎;有一次,库费拉克缺钱,能从他那儿借到六十法郎。至于取暖,屋里既然没有壁炉,马吕斯就把这事“简化”了。

    马吕斯总有两套外衣,一套旧的,每天出门穿,另一套新的,重大场合穿。两套全是黑色的。他只有三件衬衣:一件身上穿着,一件放在五斗柜里,另一件在洗衣店里,等破得不能穿了,再一件件换新的,一般撕破口子还穿着,将外衣纽扣全扣上遮住。

    马吕斯要经过好几年,才达到开始兴旺的境况。这几年十分艰难,困难的年头,有些要穿越,有些要跋涉。马吕斯一天也没有泄气。忍饥挨饿,他全经受住了;除了借债,他什么都干过。他问心无愧,从不欠人一文钱。在他看来,借债就是奴役的开端。他甚至想,一个债主比一个主人还糟糕,因为主人只拥有你的人身,而债主却占有你的尊严,可以糟蹋你的尊严。他宁肯饿肚子,也不愿借钱。有不少日子他吃不上饭,感到事物的极端无不相接,如不小心,命运沦落能导致灵魂堕落,于是他十分审慎,唯恐丧失自尊。有的话和举动,如在寻常情况下,他觉得只是礼貌尊敬的表示,在这种处境就认为有点卑躬屈膝了,因此,他反而挺起胸膛。他不愿退却,什么事也不图侥幸,脸上显露一种略带红晕的严峻神色,胆怯到了不近情理的程度。

    每逢严重关头,他就感到内心有一股秘密的力量在鼓舞,有时甚至推动他。灵魂翼助肉体,在某种时刻,还能将肉体带起来。这是唯一能支持鸟笼的鸟儿。

    马吕斯心中刻着两个名字:他父亲和德纳第。他天性热情而严肃,在思想上给他父亲的救命恩人,那个在滑铁卢枪林弹雨中救了上校的大无畏的中士,罩上一圈光环,在记忆中从不把这人同他父亲分开,而是一起崇敬,就好像两个等级的崇拜:大龛供上校,小龛供德纳第。他了解到德纳第陷入悲惨境地,想想那情景,就备加铭感于心。马吕斯到过蒙菲郿,听说那个不幸的客栈老板亏本破产了。从那之后,他便做出极大的努力,寻找德纳第的踪迹,到他沉入的穷困的黑暗深渊中探访。马吕斯走遍了那一带地方,到过晒勒、朋地、古尔奈、诺让、拉尼。一连三年,他积极查访,花掉了他积攒的一点钱。没人能向他提供德纳第的消息,有人以为他去外国了。那些债主也在追寻,虽然少些感情的因素,但是同样锲而不舍,都没有抓住他的影子。马吕斯没能找到人,就责备自己,几乎怪罪自己。这是上校留下的唯一债务,马吕斯决心践约偿还,他心中暗道:“怎么,我父亲躺在战场上奄奄一息,德纳第并不欠他什么,却能从硝烟和枪林弹雨中找到他,将他背走,而我,欠德纳第这么大恩情,却不能在他呻吟待毙的黑暗中找到他,同样把他从死亡中救出来!哼!我一定要找到他!”的确,要能找到德纳第,马吕斯断掉一条臂膀也在所不惜,要能把他从苦难中救出来,流尽自己的鲜血也在所不惜。见到德纳第,帮他做点什么,并且对他说:“您不认识我,可是,我认识您!有我在,要我干什么,请吩咐吧!”这是马吕斯最甜最美的梦想。

    三 马吕斯长大成人

    这时,马吕斯二十岁了,离开外公已有三年,彼此还保持原来的关系,谁也无意接近和好,也没有谋求见面。况且,见面又有什么好处呢?再相互冲突吗?谁又能硬得过谁呢?马吕斯是铜钵,吉诺曼老头是铁罐。

    老实说,马吕斯误解了外公的心,以为吉诺曼先生就没有爱过他,觉得这个老人生硬、粗暴,好嘲笑人,总斥骂,叫嚷,发脾气,并扬起手杖,对他顶多具有喜剧中老辈人物那种既肤浅又严厉的感情。马吕斯想错了。天下有不爱子女的父亲,绝没有不宠爱自己孙子的祖父。我们说过,吉诺曼先生从内心里喜爱马吕斯,但有自己的喜爱方式,不时拿话敲打,甚至搧耳光;等这孩子一走,他就感到心中一片空虚黑暗。他不许别人再向他提起马吕斯,可是私下又遗憾别人那么听话。起初,他还抱有希望,这个布奥拿巴分子,这个雅各宾党徒,这个恐怖分子,这个九月暴徒,肯定能回来。然而,一周又一周,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过去了,这个吸血鬼没有再露面,真叫吉诺曼先生心痛欲碎。“然而,我别无他法,只能赶他走。”外公时常这样想。同时他还问自己:“如果事情从头开始,我还会这么干吗?”他的自尊心立即回答会的,可是,他那颗苍老的头却默默摇晃,悲伤地回答不会。有时候他十分颓丧,心中想念马吕斯。老人需要感情,如同需要阳光,也就是温暖。不管他性情多么倔强,他失去马吕斯,内心多少发生了变化。他死也不肯朝这个“小鬼东西”走一步,但心中苦不堪言。他住在沼泽区,越来越深居简出了。他虽然还像从前那样,又快活又狂暴,但是那种快活显得生硬而逞强,仿佛里面有痛苦和恼怒,而他狂暴一通之后。总是进入一种沮丧状态,显得温和而沉郁了。有几次他这样说:“哼!他若是回来,看我怎么搧他耳光!”

    至于那位姨妈,她不大想事,也就谈不上有多少爱;在她的心目中,马吕斯仅仅成了一个模模糊糊的黑影了;到后来,他对马吕斯还不如对猫和鹦鹉那么关心了,顺便说一句,她很可能养过猫和鹦鹉。

    吉诺曼老头把痛苦完全埋藏在心里,一点也不让人看出来,这就备加痛苦了。他的忧郁犹如新近发明的火炉,连烟都燃尽。有时,一些献殷勤的人不识趣,向他询问马吕斯的情况:“您的外孙先生在做什么?”或者:“您的外孙先生近况如何?”老绅士如果大伤心,就叹口气,如果要装出高兴的样子,就弹一弹衣袖,说一句:“彭迈西男爵先生正在什么地方,为人打小官司呢。”

    老人那边深自悔恨,而马吕斯这边则拍手称快。不幸的遭遇消除了他心中的怨恨,心地善良的人无不如此。他想到吉诺曼先生时,就只有温情了,但是,他始终坚持不再接受“对他父亲不好”的人的一钱一物。这是他最初的愤恨和缓之后,现在所表现的情绪。而且,他高兴受过苦并还在受苦。这是为了纪念他父亲。生活艰苦,他感到又满足又喜欢。有时,他带着几分欣悦自言自语:“这是最起码的”;这本身……就是一种赎罪;如果不这样,而是对他父亲,对这样一位父亲,抱不敬的冷漠态度,那么日后他就会受到别种惩罚;父亲饱受苦难,而他一点苦也不吃,这就不正直了;况且,比起上校的英勇一生来,他的辛劳和清苦又算什么呢?归根结底,他要接近父亲,要像父亲的样子,唯一的方式就是以上校杀敌的那种勇敢对付穷苦生活;而上校留下的这句话:“他会当之无愧……”无疑就想表达这种意思。上校的话,由于遗书已丢失,马吕斯不能佩戴在胸前,却刻在心上了。

    况且,外公赶他走的那天,他还是个孩子,现在则长大成人了。他自己也有这种感觉。我们还是要强调这一点,穷困对他来说是好事。青少年清贫,到成功之日方显出妙处:能把人的整个意志引向发奋的道路,把人的整个灵魂引向高尚的追求。贫穷能立刻把物质生活剥露,显示其丑恶面目,从而激发人以无比冲劲奔向理想生活。阔少则不同,有各种各样出色而庸俗的娱乐:赛马,打猎,养狗,抽烟,赌博,宴饮,等等,在这类消遣中,灵魂的低劣部分损害高尚部分。穷苦的青年要花费气力,才能挣来面包吃,吃过之后,就只有幻想了。他去观赏上帝组织的免费演出,欣赏蓝天、空间、星辰、鲜花、儿童、他在其间受罪的芸芸众生,以及他在其间放光彩的自然万物。他观望久了芸芸众生,就看见了灵魂;他观望久了自然万物,就看见了上帝。他幻想,于是感到自己伟大;他再幻想,又感到自己温柔了。他从受苦人的自私心转向思索者的同情心。一种令人赞叹的情感在他身上焕发:忘记自我并悲悯世人。一想到大自然无私提供的不可胜数的乐事,给予敞开的心灵而拒绝封闭的心灵,他这个精神的百万富翁,就可怜起那金钱的百万富翁了。随着他的头脑一片光明,全部怨恨也从他心中离去。再说,他是不幸的人吗?不是。一个青年的穷苦绝不悲惨。随便一个小伙子,不管怎么穷,有他那健康、力量、轻快的步伐、明亮的眼睛、沸腾的热血、黑黑的头发、鲜艳的脸蛋、粉红的嘴唇、雪白的牙齿、纯净的呼吸,总要让一个老皇帝羡慕不已。每天早晨,他都要重新开始挣面包;他靠双手挣面包吃,同时他的脊梁骨也挣来自豪,他的头脑也挣来思想。他干完了活计,又回到那难以描摹的陶醉,沉入静思和喜悦;他活在世上,双脚绊在苦难和障碍中,停留在铺石路上,踏在荆丛里,有时陷入泥中,但是那颗头却高举在光明里。他显得那么坚定、泰然、温和、平静、专心、严肃,知足长乐,善气迎人;他也特别感谢上帝给了他富人所没有的两种财富:使他得到自由的劳动,使他保持尊严的思想。

    这正是马吕斯身上所发生的情况。一句话,他偏爱沉思甚至有点过分了。他的生计差不多有了保障之后,便停下来,觉得还是安贫为好,减少工作,以便多多思索。这就是说,有时他一连几天思考,沉浸在静思和内心光照的无言愉悦中。他这样安排生活问题:尽量少做物质劳动,尽量多做难以捉摸的劳动,换句话说,费几个小时用在实际生活上,其余时间全用在对“无限”的思索中。他自以为吃穿不愁了,却没有发觉他这样理解的沉思,结果要成为一种懒惰的形式,没有发觉他满足于生活最低需要,过早地歇手不干了。

    显而易见,对这个禀性刚强而豪迈的人来说,这只能是一种过渡状态,一旦撞击不可避免的复杂的命运,马吕斯就会觉醒。

    眼下,他虽是律师,也不管吉诺曼老头怎么看,他却既不接大案,也不为人打小官司。他沉于梦想,就远离了辩论。纠缠公证人,随庭听审,寻找作案动机,这些事实在烦人。何必这样呢?他想不出有任何理由改变现在的谋生方式。这家不知名的印书馆终于给他一份稳定的工作,正如我们解释过的,他干点活就足够了。

    雇用他的一个书商,我想是叫马其梅尔先生吧,曾提出雇他当全工,向他提供舒适的住所和固定的工作,年薪为一千五百法郎。舒适的住所!一千五百法郎!当然是好差使。可是要他放弃自由!当一名雇员!当一个雇佣文人!马吕斯考虑一旦接受,他的境况既改善又变坏:生活优裕了,尊严却丧失了。这是完整而美好的不幸变成丑恶而可笑的窘境,好比盲人变成独眼龙。他谢绝了。

    马吕斯独来独往。什么事他都喜欢置身局外,而且上次争论还心有余悸,他决计不参加安灼拉领导的团体。大家还是好朋友,必要时也都能尽力相助,但仅此而已。马吕斯有两个朋友,一老一少,少者库费拉克,老者马伯夫先生。他与老者更为投契。首先,多亏那老者,他的思想才发生巨大的变化;其次,也多亏那老者,他才了解并爱戴他父亲。他常说:“他给我切除了眼中的白内障。”

    毫无疑问,那位教堂财产管理员起了决定性作用。

    然而,在这件事情上,马伯夫先生只不过受命运的派遣,是一个冷静而无动于衷的使者。他照亮了马吕斯的心扉,纯属偶然,是不自觉的行为,如同一个人举着的蜡烛;他是那支蜡烛,而不是那个人。

    至于马吕斯内心产生的政治变革,马伯夫先生根本理解不了,也根本不可能祈望和引导。

    以后还要见到马伯夫先生,因此有必要交代几句。

    四 马伯夫先生

    马伯夫先生对马吕斯说过:“当然,我完全赞同政治观点。”那天他的确表达出他思想的真实状态。对所有政治见解,他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不加区别而一概同意,只要让他清静就成,正如希腊人统称复仇女神为“美丽的、善良的、可爱的”,欧墨尼得斯[549]。马伯夫先生所持的政治观点,就是酷爱花木,尤其酷爱书籍。他跟所有人一样,也隶属一个“派”,须知在那年头,无派之人简直没法儿活;然而,他既不是保王派,也不是波拿巴派,既不是宪章派,也不是奥尔良派,更不是无政府派,他是书迷派。

    世上有那么多青苔、芳草和绿树,可供观赏,有那么多对开本和三十二开本的书可供浏览,他不明白世人为什么要为宪章、民主、正统、君主制、共和制等空话而相互仇视呢。他特别注意自己别成为无用的人;拥有书籍并不妨碍他阅读,成为植物学家并不妨碍他侍弄园子。他认识彭迈西的时候,对上校之间就产生一种好感,上校如何培育花卉,他就如何培植果树。马伯夫先生用播种方式结出的梨,同圣日耳曼梨一样鲜美。如今非常出名的十月黄香李,同夏熟黄香李一样香甜,据说就是他通过杂交培育出来的一种。他去做弥撒,与其说出于虔诚,不如说出于温和的性情,也是因为他喜爱人的面孔,而厌恶人的声音。只有在教堂里,他才能看到人聚在一起而静默,感到自己应当择业,于是选中了教堂财产管理员的生涯。他从来没有像爱一个郁金香鳞茎那样爱任何女人,也从来没有像喜欢一个埃尔泽菲尔版本那样喜欢任何男人。他早已年过六旬,有一天忽然有人问他:“您一辈子就没有结过婚?”他回答:“我把这事忘了。”也有过这种情况,这种情况谁没有过呢?他说:“唉!当年我若是有钱!”他讲这话的时候,绝不会像吉诺曼老头那样,盯着看一个漂亮姑娘,而是欣赏一本古书。他独身生活,家中只有一个年老的女用人。他患轻度的手痛风,睡觉时僵硬的老手指在被里总弯曲着。他编写并出版了《科特雷地区植物志》,有彩色插图,书颇受好评,他拥有铜版,并且自己销售。每天总有两三个人来买书,到梅齐埃尔街敲他的家门。每年售书能有两千法郎的收入,差不多这就是他的全部家当。虽说贫穷,他却凭借耐心、节俭和时间,得以收藏不少各种珍本。他出门腋下总夹着一本书,回来往往夹两本书。他住在楼下,有四间屋和一个小园子,家中唯一的装饰就是镜框里装的植物标本和大师的版画。他一看见刀枪之类的兵器就不寒而栗。他一生也没有走到一尊大炮跟前,甚至到残废军人院也是如此。他的胃还过得去,满头白发,无论嘴里还是头脑里都没牙齿了,浑身总颤抖,说话带着庇卡底口音,笑起来像孩子,容易受惊吓,一副老绵羊的模样。他有一个当本堂神父的兄弟,除此之外,在世人中只有一个常来往,名叫鲁瓦约尔,是在圣雅克门开书店的老先生。他还有一个梦想,将靛蓝植物移植到法国来。

    他那女用人也是一个老天真。可怜而和善的老太婆还是个老处女。她的老雄猫名叫苏丹,能在西斯丁小教堂喵喵唱阿莱格里作曲的《上帝怜我》的圣诗,也占据了女主人整个一颗心,足够她寄托心中的全部感情。她的梦想没有一个接触到男人,她也始终未能超越她这只猫。她跟猫一样,嘴上都长了胡须。她的光轮在她总保持洁白的软帽里。星期天做完弥撒,她就点数箱子里的衣物消磨时间,将买来却始终没送出去做的衣裙料子摊在床上。她能看书,马伯夫先生给她起个绰号叫“普卢塔克大妈”。

    马伯夫先生喜欢马吕斯,因为马吕斯又年轻又温存,能温暖他那颗老迈的心,又不会惊吓他的胆怯性情。对老人来说,温和的青年好似无风的太阳。马吕斯脑子灌满了军人的光荣、大炮火药、进攻和反攻,灌满了他父亲挥刀杀敌并受伤的各次大战役,然后去看望马伯夫先生,马伯夫先生则从花卉的角度同他论英雄。

    大约1830年,他那任本堂神父的兄弟去世,这对马伯夫先生来说,好像黑夜忽然降临,整个天地全暗下来了。公证人的一次背信弃义,剥夺了他应有的一万法郎,这是他兄弟二人名下的全部财产。七月革命又引起图书业的一场危机。困难时期,植物志这类书首当其冲,《科特雷地区植物志》顿时无人问津,几周不见一名顾客。有时门铃声响,马伯夫先生不禁一抖。“先生,”普卢塔克大妈愁眉苦脸对他说,“是送水的。”终于有一天,马伯夫先生辞掉财产管理员的职务,脱离圣绪尔皮斯教堂,离开梅齐埃尔街,卖掉一部分……不是他的藏书,而是他的版画,这是他最容易撒手的……搬到蒙巴纳斯大街的一座小房子;但是他在那儿只住了一个季度,这有两个原因,一是那楼下住房和小园子租金三百法郎,而他用于房租不敢超出二百法郎,二是那里靠近法图射击场,整天枪声不断,叫他无法忍受。

    他带走他的《植物志》、铜版、植物标本、活页夹和藏书,又搬到妇女救济院附近,住进奥斯特利茨村一座茅屋里,年租五十埃居,共有三间屋和一座围着篱笆带水井的园子。他趁这次搬家,几乎把家具全卖了。他迁入新居那天特别高兴,亲自往墙上钉钉子,好挂版画和植物标本,余下的时间又给园子翻土,到了晚上,他见普卢塔克大妈愁眉不展,心事重重,就拍拍她的肩,微笑着对她说:“没关系!我们有靛蓝呢!”

    他只准许两个客人,圣雅克门那个书商和马吕斯,来茅舍看望他,说穿了,他觉得奥斯特利茨这个村名就够喧嚣讨厌的了。

    再者,正如我们所指出的,头脑钻进一种智慧或一种妄想中,或者同时钻进智慧和妄想中——这也是常有的事——对生活事物的反应就特别迟缓。他们觉得自己的命运还很遥远。这种专心致志的状态会产生出一种被动性,而这一被动性如果合乎理智,就类似哲学了。一个人衰退,下降,颓败,直到颓败还不大明白。当然,终有觉醒的一天,但是太迟了。在那之前,人在赌祸福的赌局中仿佛处于中立状态。自身就是赌注,却冷眼旁观。

    马伯夫先生就是这样,周围逐渐昏黑,而希望一一破灭,他还始终泰然自若,虽说有点幼稚,但是非常深沉。他的思维习惯如同钟摆来回摆动,一旦由幻想上了发条,即使幻想破灭了,还要走很长时间。一个座钟,不会恰恰在上发条的钥匙失落的时候,就戛然停摆了。

    马伯夫先生有些纯真的乐趣。这些乐趣不需要什么代价,往往意外得之,一点偶然的机会就能向他提供。有一天,普卢塔克大妈在房间角落看一本小说。她高声念出来,觉得这样能理解透些。高声朗读,就是确认自己所读的东西。有些念书声音特别高,那神态就像为他们所读的内容打保票。

    普卢塔克大妈手捧小说,就是以这种劲头阅读。马伯夫先生则闻而不听。

    普卢塔克大妈念到这句话,是关于一名龙骑兵军官和一位美人的故事:

    “……那美人弗悦,而龙……”

    念到这里,她停下来擦拭眼镜。

    “佛爷和龙,”马伯夫先生低声接话说,“对,确有其事。从前是有一条龙,住在山洞里,口中喷火焰烧天空,好几颗星辰都燃烧了。那条怪龙还长着猛虎的利爪。佛爷走进龙洞,说服龙皈依了。普卢塔克大妈,您看的是一本好书。没有比这更美的传奇故事了。”

    马伯夫先生随即沉入美妙的梦幻中。

    五 穷是苦的睦邻

    马伯夫先生慢慢看到自己陷入穷困,越来越感到惊奇,不过还没有怨天尤人。马吕斯喜欢这个天真老汉。他时常遇见库费拉克,但总是主动去拜访马伯夫先生,然而极少见面,每月顶多一两次。

    马吕斯的乐趣是独自长时间散步,走在环城大道上,或者演武场上,或者卢森堡公园的幽径上。有时,他花半天时间去看菜园子,看生菜畦、粪堆上的鸡群和拉水车的马。过路人以惊奇的目光打量他,有的人还觉得他衣着可疑,面目不善。其实,他不过是个穷苦的青年,站在那儿出神遐想。

    正是在一次散步中,他发现了戈尔博老屋,受到那僻静的地点和便宜的房租的吸引,便搬过去住了。那里的人知道他叫马吕斯先生。

    有几位前朝的将军和他父亲的老同事,认识他之后,就邀请他去做客。马吕斯没有谢绝,那是谈论他父亲的好机会;因此,他不时去府上拜访巴若尔伯爵、贝拉维恩将军,去残废军人院拜访弗里利翁将军。在那里聚会,或是演奏音乐,或是跳舞。马吕斯总穿上新装去参加晚会。然而,不是天寒地冻的日子,他绝不去参加晚会或舞会,因为他付不起车钱,而上门时又想保持皮靴油光锃亮。

    他有时这样讲,但毫无刻薄之意:“人天生就是这样,进人家的客厅,浑身是泥都没有关系,唯独鞋子不能脏。要人家热情地接待你,只需有一样东西无可指摘:是良心吗?不对,是靴子。”

    不是发自内心的各种热情,在幻想中无不化为乌有。马吕斯的政治狂热就是这样风流云散了。1830年革命,在给他满足和安慰的同时,在这一点上也起到了推动作用。除了好激愤这一面,他仍保持老样子,观点还是原来的观点,只是温和多了。确切地说,他只讲好感,而不持什么观点了。他属于什么党派呢?属于人类党。在人类中,他选择了法兰西;在国家中,他选择了人民;在人民中,他选择了妇女。那是他怜悯的主要走向。现在,他看重一个思想超过一种事实,看重一位诗人超过一个英雄;比起马伦戈战役那样的事件来,他更欣赏像《约伯记》那样一本书。而且,他沉思遐想一整天,傍晚沿环城大道回家,透过树枝窥见无垠的空间、无名的光亮,窥见幽邃、黝黯、神秘,就感到一切人事都十分渺小了。

    他自以为认识了,也许的确认识了生命和人生哲学的真谛,结果他眼无余物,几乎只望天空了:天空,是真理在井底唯一能望见的东西。

    这并不妨碍他做出许多计划、方案、构想、未来的蓝图。马吕斯处于这种梦想状态,哪只慧眼如若洞察他的内心,就会惊叹这颗灵魂有多纯洁。的确,我们的肉眼若能看见别人的意识,那么判断一个人,凭他的梦想比凭他的思想更可靠。思想中有意志,梦想中没有。梦想完全是自发的,即使梦想宏伟的和理想的东西,也还是显示并保持我们头脑的本相;我们灵魂深处最直接最坦率的流露,莫过于对光辉命运的不假思索而失当的憧憬。主要是在这类憧憬中,而不是在那种经过综合、推敲和整理的思想中,才能找出一个人的真实性格。我们的幻象酷似我们自己。每人都按自己性情梦想未知而不可能的事物。

    1813年六七月份之间,给马吕斯做家务的老妇人对他说,他的邻居,容德雷特那户穷苦人家要被赶走。马吕斯几乎整天在外面游荡,不大清楚他还有邻居。

    “为什么要赶走他们呢?”他问道。

    “因为他们没付房租,拖欠了两个季度。”

    “欠多少钱?”

    “二十法郎。”老妇人回答。

    马吕斯有三十法郎备用钱,放在一个抽屉里。

    “拿着吧,”他对老太婆说,“这是二十五法郎。替那家可怜的人付房租,剩下五法郎给他们,不要说是我给的。”

    六 替身

    特奥杜勒中尉所属的团队,碰巧又调防到巴黎。借此机会,吉诺曼姨妈又生一计。头一回,她想象出让特奥杜勒监视马吕斯;这回,她又策划让特奥杜勒替代马吕斯。

    老外公很可能有一种朦胧的需要,家中应有一张年轻面孔,这种晨曦有时能温暖废墟,因此,另外找一个马吕斯,也不失为一种办法。“就这么办,”吉诺曼姨妈想道,“就跟我在书中看到的勘误表一样,马吕斯改为特奥杜勒。”

    侄孙也相当于外孙;一名律师走了,就抓来个枪骑兵。

    一天早晨,吉诺曼先生正看《每日新闻》一类的报纸,他女儿走进屋,拿出最温柔的声音同他讲话,因为事关她的宠儿:

    “父亲,特奥杜勒今天早晨要来给您请安。”

    “特奥杜勒,是谁呀?”

    “您的侄孙。”

    “唔!”老人哼了一声。

    他随即又看起报,不再想那侄孙,管他那特奥杜勒呢,而且,工夫不大,他就憋一肚子气了,几乎每次看报都是这样。自不待言,他看的是保王派报纸,上面刊登一则消息,次日风雨无阻,又要发生一个小事件,那时的巴黎天天有类似的事件发生:法学院和医学院的学生,中午十二点将在先贤祠广场集会……要进行辩论……辩论一个现时问题:国民卫队的炮队,以及关于罗浮宫院内停放大炮一事,国防大臣和“民兵总部”之间的冲突。大学生要辩论这类问题,无需看别的新闻,只此一条就让吉诺曼先生满腹怒气了。

    他想到马吕斯,马吕斯是大学生,很可能跟别人一道去,“中午在先贤祠广场辩论”。

    他想到这里,心中正难受,特奥杜勒中尉进来了,是由吉诺曼姑妈悄悄引进屋的。这名枪骑兵换上便装,这也不失为机灵之举;他心中早有盘算:老祖宗大概没有把全部资财换成养老金,这样,就值得他不时乔装打扮,换上便装。

    吉诺曼小姐高声对父亲说:

    “特奥杜勒,您的侄孙。”

    她又低声对中尉说:

    “说什么你都点头。”

    她随即退出去了。

    中尉不大习惯会见德高望重的老人,不禁有点胆怯,结结巴巴地说:“您好,叔公!”同时行了一个不三不四的礼:下意识的以军礼开头,再以俗礼结尾。

    “哦!是您啊,好,请坐吧。”老人说道。

    应酬一声,他就完全把枪骑兵置于脑后了。

    特奥杜勒坐下,吉诺曼先生却站起来。

    吉诺曼先生开始来回踱步,他双手插进坎肩兜里,一边高声说话,一边用烦躁的老手指揉搓兜里的两只怀表。

    “这帮流鼻涕的小崽子!居然还要到先贤祠广场集会!瞧那份儿德性!一帮猴崽子,昨天还吃奶呢!若是捏他们的鼻子,准有奶水流出来!就他们,明天中午要辩论!这成什么世道?这成什么世道?显然世界走向末日啦。那些无衫党人[550]就是把我们带向那里!国民炮队!辩论国民炮队!为了国民卫队的联珠屁,跑到广场上去信口开河!他们到那儿,要跟什么人混在一起呢?瞧瞧,雅各宾主义要发展到什么地步。我敢打赌,赌多少都成,去那里的准都是累犯和释放的苦役犯,我输了给一百万,赢了分文不取。共和派和苦役犯,就是鼻子和手绢的关系。加尔诺说过:‘叛徒,你要让我往哪里去?’富歇回答:‘随你便,蠢货!’这就是共和派。”

    “的确如此。”特奥杜勒说道。

    吉诺曼先生半转过头,瞧见特奥杜勒,继续说道:

    “一想起这东西全无心肝,竟然去当烧炭党徒!你为什么离开家?要去投共和派。算了吧。首先,人民不要你那共和制,人民不稀罕,他们通情达理,完全清楚自古以来就有国王,将来也永远有国王,完全清楚归根结底,人民只不过是人民,你那共和制,他们嗤之以鼻,你明白吗?小傻瓜!那么任性,也真够坏的!迷上的杜舍纳老爹[551],向断头台送秋波,在93号[552]的阳台下面弹吉他,唱情歌,这帮青年多么愚蠢,真该唾他们!他们全是一路货。一个也不例外。只要吸一口街上的空气,就会鬼迷心窍。19世纪是毒药。随便一个顽皮小子留起山羊胡子,就当真自以为奇人了,丢下家里的长辈不管了。这就是共和派,这就是浪漫派。浪漫派,究竟是什么东西呢?请赏脸告诉我,究竟是什么东西?荒唐透顶。一年前,他们还去为《文那尼》捧场。我倒要问问,《艾那尼》!什么对比法,语句糟透了,写的简直不是法文!还有,罗浮宫院子里停放大炮。这年头的强盗行径就是这样。”

    “您说得对,叔公。”特奥杜勒说道。

    吉诺曼先生又说道:

    “博物院的庭院里陈列大炮!干什么呀?大炮,你想干什么?要炮轰贝尔韦代雷的阿波罗[553]吗?弹药筒要跟梅迪奇的维纳斯[554]打什么交道?哼!如今这些年轻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他们的邦雅曼·龚斯当[555],根本不管什么!他们不是坏蛋,就是笨蛋!他们什么都干得出来,总出丑,穿的衣裳也难看,还惧怕女人,他们围着花裙子转,却是一副乞讨的样子,让那些傻丫头看了都大笑不止;老实说,他们就像为爱情害羞的可怜虫。他们一个个奇形怪状,又用笨头笨脑的样子来弥补;他们拾人牙慧,重复梯埃斯兰和波蒂埃的文字游戏,他们穿着布口袋似的衣服、马伕的坎肩、粗布衬衣、粗呢裤子、粗革皮靴,身上的图案就跟鸟毛一样。他们的粗话可以垫他们的破靴底。就这群愚蠢的娃娃,居然还有政治见解。就应当禁止有政治见解。他们杜撰制度,改造社会,推翻君主制,将所有法律都抛在地下,将顶楼放到地窖的位置,将我的门房送上国王的位置;他们把欧洲搞得底儿朝天,还要重建世界;他们的艳福,就是鬼鬼祟祟偷看上车的洗衣女工的大腿!噢!马吕斯!噢!小无赖!到广场上去信口开河!讨论,争论,采取措施,公正的神灵啊,管那叫措施!胡作非为,又大大地缩小,变成愚昧无知。我见识过天下大乱,现在看到的是胡闹捣乱。小小的学生讨论国民卫队的问题,这种事情,在奥吉布瓦蛮人那里,在卡多达什野人那里,也不见得有!那些赤条条的野人,那些头发梳成羽毛球状、拿着木棒的野人,也不如这些学生野蛮!一群毛头小伙子,不知天多高地多厚!自以为了不起,还要发号施令!还要辩论,夸夸其谈!真到了世界末日。这个可怜的地球显然要完蛋了。这最后的一个嗝,由法兰西打出来。小子们,讨论吧!只要他们还在奥德翁剧院拱廊下看报,这类事情就会发生。他们看报,只花一苏钱,但是他们也得赔上理性,赔上智慧,赔上心,赔上灵魂,赔上精神。从报里出来,就要抛弃家庭。所有报纸都是瘟疫,无一例外,连《白旗报》也算上!说穿了,马丹维尔是个雅各宾党人。噢!老天有眼!你让老外公痛苦万分,这回可以炫耀啦,你!”

    “这是明摆着的事。”特奥杜勒说道。

    枪骑兵趁吉诺曼先生喘口气的机会,又庄严地补充一句:

    “除了《政府公报》,不应当有别的报纸;除了《军事年鉴》,也不应该有别的书。”

    吉诺曼先生继续说道:

    “就像他们的席埃耶斯!一个弑君贼,结果还当上元老院元老!要知道,最后总爬上那种地位。他们以你我相称公民,相互砍伤脸,然后又让人称为伯爵先生,跟胳膊一样粗细的伯爵先生,那些九月的屠夫!席埃耶斯,哲学家!说句公道话,所有那些哲学家的哲学,我从来没有看得比梯沃利做鬼脸的眼镜更重要!有一天,我看见元老院元老经过马拉凯河滨路,他们披着绣有蜜蜂的紫红丝绒斗篷,头戴亨利四世式的帽子,那样子丑陋不堪,就像老虎朝廷上的猴子。公民们,我向你们宣布,你们的进步是一种疯狂,你们的人道是一种幻想,你们的革命是一种罪恶,你们的共和是一种怪物,你们的年轻法兰西,是从妓院出来的婊子,这种看法,我敢在所有人面前坚持,不管你们是什么人,不管你们是政治家,经济学家,还是法学家,也不管你们是否比断头台的铡刀更了解自由、平等和博爱!我向你们指出这一点,我的娃娃们!”

    “当然啦,”中尉嚷道,“这话对极啦!”

    吉诺曼先生中断刚开始打的手势,回身定睛注视特奥杜勒,对他说:

    “您是个笨蛋!”

    第六卷 双星会

    一 绰号:姓氏形成方式

    这时期,马吕斯已长成英俊青年,他中等身材,头发乌黑,额头饱满而聪颖,鼻孔张扩而热情,那副神态又坦诚又稳重,整个相貌透出难以描摹的高傲、凝思和纯真。他的周身线条圆润,但不乏坚定有力,具有经由阿尔萨斯和洛林渗入法兰西相貌中的那种日耳曼式的柔和,而绝无西康伯尔族[556]区别于罗马人、鹰族区别于狮族的那种棱角。他所处的年龄段,正是爱思考的人头脑中,深沉和天真几乎等分,各占一半。碰到危急关头,他很可能显得愚不可及,然而只要一拧钥匙,他又表现出不同凡响。他的举止神态有点矜持、冷淡,彬彬有礼,并不开朗。不过,他的嘴很可爱,嘴唇特别红,牙齿特别白,微微一笑就能冲淡他那外貌严肃相。他那纯洁的额头和性感的嘴唇,有时形成奇特的对比。他的眼睛小,视域却很宽。

    他在最穷苦的时候,注意到年轻姑娘路上相遇还回头看他,他就急忙走掉,或者躲到一旁,心如死灰。他以为她们看他是因为他衣衫破旧,存心嘲笑他,殊不知她们是看他仪容俊秀,并且梦寐求之。

    他和过路的漂亮姑娘之间的无言的误会,越发使他胆小怕生。那些姑娘他一个也没有选中,其绝妙的原因就是他见到哪一个都逃窜。拿库费拉克的话来说,他就是这样无限期“愚蠢地”活着。

    库费拉克还对他说过:“你别追求别人的敬重(现在他们以‘你’相称,这是青年之间友谊发展的必然结果)。老弟,给你个忠告:不要总钻在书本里,要多瞧一瞧那些轻浮的姑娘。马吕斯呀,风骚女人身上可有好东西!你见着就逃跑,就脸红,时间一长就成傻瓜蛋了。”

    还有几回,库费拉克遇见他,便对他说:

    “您好,神父先生。”

    马吕斯每次听库费拉克这样讲,就有一周越发回避女人,不管年轻还是年老的,尤其回避库费拉克。

    然而,在芸芸众女人中有两个,马吕斯既不逃避也不留意。实际上,如果有人告诉他那是女人,他还会大吃一惊。一个是给他打扫房间的长胡须的老太婆,库费拉克见了还打趣地说:“马吕斯见女佣留了胡子,自己一根也不留了。”另一个是小姑娘,他却视而不见。

    一年多以来,在卢森堡公园一条靠苗圃护墙的幽径上,马吕斯注意到一个男人和一个很年轻的姑娘,他俩在这条路径靠西街最僻静的那端,几乎总是并排坐在同一条椅子上。偶然性往往参与目光移向内心的人的散步,马吕斯每回由偶然性引上这条幽径,几乎每天他都看见那一老一少在那里。那男人约有六旬,神情忧伤而严肃,整个外表是一副退役军人那种强壮而疲惫的样子。如果他戴一枚勋章,马吕斯就会说:他从前是个军官。他面目和善,但善气并不迎人。他的目光从不与别人的目光对视。他穿着蓝裤子,蓝色礼服,戴一顶宽沿儿帽,衣帽好像总是新的,扎一条黑领带,穿一件教友派式的衬衫,也就是说白得耀眼,但是粗布的。有一天,一名轻佻的年轻女工从他身边走过,说了一句:好一个洁净的老光棍。他的头发雪白了。

    那小姑娘头一次同他来的时候,他们似乎就选定了这张座椅。她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孩,浑身精瘦,简直有点难看了,举止笨拙,一无可取,只有那双眼睛将来也许会挺美,但是抬起来的时候,总有一种令人讨厌的自信的神色。她的穿戴像修道院寄宿生那样,既老气又幼稚,那件黑色粗毛呢衣裙剪裁不合体。看样子他们是父女俩。

    这个还未年迈的老头和这个还未成人的女孩,马吕斯观察了两天,随后就不注意了。而他们更甚,仿佛没有看见他。他们平静地谈话,根本不理睬周围。女孩喋喋不休,又说又笑。老人话不多,不时抬头注视她,眼里充满难以描摹的父爱的神色。

    马吕斯不自觉养成一种习惯,总往这条路上散步,每次总能见到他们。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

    马吕斯最喜欢从遥对他们座椅的小路那端走过来,整段路走完,从他们面前经过,再掉头回到起点,每次散步如此往返五六趟,而这样的散步每周又有五六回,可是,他和他们二人彼此却从未打过招呼。这个人物和这个少女,好像有意避开别人的目光,尽管如此,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就自然引起五六个大学生的注意,其中有的是课后,有的是打完弹子,到这里沿着苗圃散步的。库费拉克就是后一种情况,他观察他们二人一段时间,但觉得姑娘相貌丑陋,很快就不声不响避开了。他像帕尔特人[557]善射回马箭那样,逃跑时回头射了个绰号。他印象最鲜明的是那女孩的衣裙和那老人的头发,于是称他们父女为“黑小姐”和“白先生”,况且无人知道他们的姓名,绰号也就通用了。那些大学生常说:“嘿!白先生在他那椅子上落座啦!”马吕斯同其他人一样,也认为叫那陌生先生为白先生很方便。

    为叙述方便起见,我们也照样,称他为白先生。

    头一年就是这样,马吕斯几乎每天在同一时间见到他俩,他看那老头挺顺眼,而看那女孩却很差劲儿。

    二 有了光[558]

    第二年,就在读者看到故事的这个阶段,马吕斯自己也不大清楚为什么,忽然打破这种习惯,将近半年没踏进卢森堡公园,到这条小径散步了。后来有一天,他又旧地重游。那是夏天的一个晴朗上午,马吕斯就像人逢好天气那样,心情特别快活,心里仿佛充满他所听见的鸟儿的歌声、他从树叶缝间所望见的点点蓝天。

    他径直走上“他的小路”,走到那一端,看见那熟悉的一对仍坐在那张椅子上。不过,他走近了仔细一瞧,那男子虽然还是原先那个男子,但那女孩好像不是原先那个女孩了。现在眼前是个修长美丽的姑娘,正是女子初成的特定时刻,具有最妙丽的全部形貌,又保留女孩儿最天真的全部情态;这一转瞬即逝的纯洁时刻,只能用两个词表示:十五岁。那头美发,栗色间有金黄色纹理;那额头仿佛是大理石雕成的,那脸颊宛如玫瑰花瓣儿长成的,红里透白,白里透红;那芳唇妙口,粲然一笑好似阳光,婉转一语如同音乐;那颗头,拉斐尔会赋予圣母玛利亚;那脖颈,让·古戎会赋予维纳斯;而那鼻子算不上美,却很俏丽,好让那张光艳照人的脸完美无缺了;那鼻子不直不弯,既非意大利型,也非希腊型,而是巴黎型的,也就是说有几分灵秀,有几分娇丽,稍欠规整,但显得纯洁,足令画家失望,却叫诗人着迷。

    马吕斯从她身边走过时,看不到她那双始终低垂的眼睛,只见那褐色长睫毛投下暗影,饱含羞赧。

    那美丽的女孩尽管羞赧,还是边微笑边听白发老人说话;迷人莫过于低垂双眼的这种清纯笑容。

    马吕斯乍一见,以为是同一个男人的另一个女儿,大概先头那个的姐姐。可是,他遵循不可改易的散步习惯,第二次走到那座椅跟前时,就注意打量那姑娘,这才认出是同一个人。半年工夫,小姑娘变成少女了,仅此而已。这种现象太常见了。女孩儿好似蓓蕾,时候一到,眨眼间就开放,忽然变成一朵朵玫瑰花。昨天还把她们当成孩子视而不见,今天再一照面,就觉得她们能勾走人的魂儿了。

    这姑娘不仅长大,而且还出落个理想的模样。正如4月份,有些树木三天工夫就鲜花满枝头,六个月就足够她换上美妆了。她的4月艳阳天到了。

    有时能见到这种情况:一些可怜而庸俗不堪的人仿佛一觉儿醒来,从赤贫骤然变成巨富,开始奢华糜丽,一时挥霍铺张,讲究起排场。这是因为一大笔年金进了腰包,昨天到期取款了。那姑娘也领到了半年度的金额。

    再说,她已不是头戴长毛绒帽子,身穿粗呢衣裙,脚穿平底鞋,双手通红的寄宿生;人美衣着也漂亮了,一身穿戴十分优雅,又朴素又华丽,毫不矫揉造作:一件黑锦缎衣裙、一条同样料子的披肩、一顶白皱呢帽子。她的白手套衬出一双纤巧的手,手中把玩着中国象牙柄的阳伞,而她的锦缎靴则显出一对纤足。从她跟前走过时,能闻到她周身散发的沁人心脾的青春香气。

    至于那男子,还是原来的模样。

    马吕斯第二次走到她跟前时,那少女抬起眼帘。那眼睛一片幽深的天蓝色,而在那迷蒙的蓝天里,还只有童稚的眼神。她若不经意地看了看马吕斯,就好像望望在槭树下玩跑的那个孩子,或者望望影子投到椅子上的那个大理石承露盘。马吕斯则继续散步,心里想别的事。

    他又从那少女坐的椅子旁边经过四五趟,目光甚至没有转向她。

    后来几天,他还和往常一样到卢森堡公园散步,还像往常一样见到“父女俩”在那里,但是他不再留意了。姑娘丑的时候他没有多想,长得美了他也没有多想。他总是离姑娘坐的椅子很近的地方经过,因为那是他的习惯。

    三 春天的效力

    有一天暖融融的,卢森堡公园沐浴在阳光绿影中,仿佛清晨时分,天使将全园洗了一遍,鸟雀在栗林深处啾啾鸣啭。马吕斯向大自然敞开心怀,不再想什么,只是在生活,在呼吸,他又从那张椅子前经过,那少女抬起眼睛,二人的目光相遇。

    这一回,年轻姑娘的眼神里有什么呢?马吕斯说不上来。什么都有,什么也没有。那是一道奇异的电光。

    那姑娘又垂下眼睛,而他还继续散步。

    他刚才所见,不是一个孩子的天真单纯的目光,而是一个微微张开,又猛然合上的神秘的深渊。

    凡是少女,都有这样看人的一天。谁碰上谁就要倒霉!

    一颗还不自知的心灵的头一瞥,宛若天空的曙光,那是某种光灿的、陌生的东西的苏醒。这出人意料的微光,突然从绝妙的黑暗中显亮,由现时的全部纯真和未来的全部情爱合成,其危险的魅力,什么语言也描绘不出来。这是一种尚不明晰的柔情,偶一流露并有所期待。这是纯真无意中设下的陷阱,捕捉人心,但既非有意,又不知道自己所为。这是一个像成年女子看人的处子。

    这种目光落到哪里,不引起无限遐想的情况则很少见。这束命运的天光,比风骚女人功夫最深的媚眼更具魔力,能促使人称爱情的这朵饱含芳香和毒汁的幽暗的花,在一颗心灵的深处突然开放。

    那天晚上,马吕斯回到陋室,瞧了瞧自己的衣服,头一次发觉穿这身“日常”服装,也就是说戴一顶绦带旁已经折破的帽子,穿一双车夫的粗大靴子、一条膝头磨白的黑裤、一件臂肘磨白的黑上衣,这么不整洁、不体面,就跑到卢森堡公园去散步,简直是愚蠢透顶。

    四 大病初发

    第二天,到了习惯的时刻,马吕斯从五斗橱里拿出新上装、新裤子、新帽子和新靴子,全套武装,又戴上手套——惊人的奢侈品,这才前往卢森堡公园。

    路上遇到库费拉克,他却装作没看见。库费拉克回到家里,对朋友说:“刚才我撞见马吕斯的新帽子和新衣裳,还有包在里边的马吕斯。他肯定是去考试,一副呆头呆脑的样子。”

    马吕斯到了卢森堡公园,绕着大水池转了一圈,注视水上的天鹅,接着又站到脑袋霉黑并缺个胯骨的一尊雕像前,久久地端详。水池旁边,有个四十来岁大腹便便的绅士,手拉着一个五岁的小男孩,他对孩子说:“要避免过分。儿子,对专制主义和无政府主义,你要保持等距离。”马吕斯听那绅士说话,接着又围着水池绕了一圈,这才朝“他的小径”走去,但步子缓慢,就好像去那里极不情愿,就好像有人既强迫又阻拦他去似的。这一切,他自己毫无意识,还以为跟每天一样散步。

    他走上那条小径,就望见另一端,白先生和那姑娘坐在“他们的椅子上”。他把上衣纽扣全扣好,再挺起腰板,免得衣裳出褶儿,又带着几分满意的心情,审视一番裤子的光泽,然后便向那座椅挺进。这种步伐有进攻的意味,自不待言,也期望旗开得胜。我说:朝那座椅挺进,这就等于说:汉尼拔向罗马挺进。

    不过,他的动作完全是机械的,他也没有中断精神和学习上习惯性的思虑。此刻他想道:《中学毕业会考手册》是一本荒唐的书,一定是由罕见的笨伯编写的,因此选取分析的人类思想杰作,有拉辛的三篇悲剧,而只有莫里哀的一篇喜剧。他渐渐走近那座椅,就抚平衣服的皱纹,眼睛盯住那姑娘,就觉得她发出幽幽蓝光笼罩了小径的那一端。

    他越走越近,脚步也越来越慢了。离那座椅还有一段距离,远没有到小路的尽头,他就停下脚步,连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掉头往回走,而心中根本没想过不要走到头。那姑娘只能远远望见他,未必能看清他穿上新装的风采。然而,他还是挺直身板儿,好显得十分精神,以防背后有人看他。

    他走到小路另一边终点,又返回来,这回朝那座椅走近了一些,甚至到了只有三段树间距的地方,就又犹豫起来。他仿佛看见那姑娘的脸转向他。于是,他拿出男子汉的勇气,振作一下,控制住犹豫的情绪,继续往前走。几秒钟之后,他从那张座椅前经过,身子挺直,神态坚定,但是脸却红到耳根子,眼睛不敢左顾右盼,像政界人物一样双手插在兜里。他从那大理石承露盘下经过的时候,只感到心怦怦狂跳。而那姑娘还像昨天一样,身穿锦缎衣裙,头戴皱呢帽子。马吕斯听见一种难以形容的声音,那一定是“她的声音”了。她正在安安静静地聊天儿。她模样很美。马吕斯能觉出这一点,尽管没有试图瞧她一眼。他心中暗道:“不过,她一旦知道论马可·奥贝贡·德·拉龙达那篇文章的真正作者是我,就不能不敬重我了;那篇论文,弗朗索瓦·德·讷沙多先生据为己有,当作他出版的《吉尔·布拉斯》的前言!”

    他走过了那张长椅,再走不远就到小径尽头,然后转身返回,又从美丽的姑娘面前经过。这回他脸色刷白了,而且只有一种极为不快的感觉。他从那张长椅和那姑娘跟前走开,在转过背去的时候,想象那姑娘在看他,走路就不禁踉踉跄跄了。

    他不想再走近那座椅了,到半路就停下来,而且还坐下,这是从未有过的情况;他坐在那里不时瞥过去一眼,思想深处模糊不清,心想不管怎么说,我欣赏人家的白帽子和黑衣裙,人家对我的发亮的裤子和新上装,就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

    过了一刻钟,他站起身,好像又要走向那张罩着光环的长椅;然而,他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十五个月以来,他头一次想到,每天同他女儿坐在那儿的先生,肯定也注意他了,也许觉得他来得这么勤有点蹊跷。

    他还头一次感到,用白先生这一绰号,即使在他思想隐秘处,去称呼那个陌生人,也未免有些不敬。

    他这样低头待了几分钟,手中拿根小木棒往沙地上画图案。

    继而,他猛一转身,背向那长椅,背向白先生和他女儿,径直回家去了。

    这天,他忘了去吃晚饭,到了晚上八点钟才发觉,但为时太晚,不能去圣雅克街了,感叹一声:“怪啦!”只好啃一块面包。

    他用刷子刷净衣服,再仔细叠好,然后才上床睡觉。

    五 布贡妈连遭雷击

    第二天,布贡妈——库费拉克就是这样称呼戈尔博老屋那个兼为门房、二房东和清洁工的老太婆,其实她叫布尔贡大妈,这情况我们已经知道,可是库费拉克那个捣蛋鬼对什么都不尊重,——布贡妈不禁大吃一惊,注意到马吕斯先生又穿新衣裳出门了。

    马吕斯又去卢森堡公园了,可是,他在小径上只走了一半路,没有越过他那椅子一步。他像昨天那样坐下,远远观望,能清楚地看见那顶白帽和那条黑衣裙,尤其那片蓝光。他没有动地方,直到公园关门才回家。他没看见白先生父女出公园大门,从而断定他们是从公园临西街的铁栅门出去的。几周之后,他再回想,却怎么也忆不起来那天晚上他是在哪儿吃的饭。

    次日,也就是第三天,布贡妈又如雷轰顶:马吕斯穿着新衣裳出去了。

    “接连三天!”她嚷道。

    她企图跟踪,但是马吕斯脚步敏捷,大步流星;她就像河马追羚羊,两分钟工夫就不见人影了,只好气喘吁吁地回家,惹起喘病憋个半死,真是气急败怀,恨恨说道:“是不是昏了头,天天穿上新衣裳,还害得别人跟着白跑一趟!”

    马吕斯去了卢森堡公园。

    那姑娘同白先生已在那里。马吕斯佯装看书,尽量靠近些,可是离得还很远就站住,接着又返身,坐到他那张椅子上,一坐就是四个钟头,看着自由自在的麻雀在小径上蹦跳,就觉得是在嘲笑他。

    半个月时间就这样流逝了。马吕斯到卢森堡公园不再是去散步,而是去闲坐了,不知道为什么总坐在同一地方,一到那儿就不动弹了。他每天早晨穿上新衣裳,却又不想显示,第二天再周而复始。

    毫无疑问,那姑娘长得佳妙无双。唯一能指出来近乎批评的一点,就是她那忧伤的眼神和欢快的笑容形成矛盾,给她的脸平添两分精神恍惚的神态,结果她那张脸虽然始终柔丽迷人,有时表情却显得古怪。

    六 被俘

    第二周的后几天,有一次马吕斯跟往常一样,坐在长椅上,手里捧着一本书,打开两小时却没有翻一页。他猛然惊抖一下,小路那边有情况:白先生父女离开座位,女儿挽着父亲的手臂,二人缓步朝马吕斯所在的小路中段走来。马吕斯当即合上书,接着又打开,竭力收拢心思阅读。他浑身颤抖:那光环径直朝他走来。“噢!上帝呀!”他心中暗道,“我怎么也来不及摆好姿态了。”这工夫,白发男人和那姑娘越走越近。他觉得这情景持续了一个世纪,又觉得这不过一秒钟。“他们来这儿干什么呢?”他心中琢磨。“怎么!她要到这儿来!她的双脚要走在这沙地上,走在离我只有两步的小路上!”他心慌意乱,多么希望自己非常英俊,多么希望自己戴着勋章。他听见他们轻柔而有节奏的脚步声渐近,不禁想象白先生一定朝他抛来气愤的目光。“难道这位先生要问我话?”他心中思忖,随即低下头,等他又抬起头来的时候,他们走到跟前了,那姑娘走过,边走边看他。她凝眸注视他,那若有所思的温柔神态,令马吕斯从头到脚都酥软了。那姑娘似乎责备他这么长时间没去她那里,似乎对他说:只好我过来了。面对那双蓄满光芒又如深渊的眸子,马吕斯目眩神摇。

    他感到脑子里燃着一块炽炭。那姑娘来救他,真叫人喜出望外!而且,她是用什么眼神看他呀!他觉得她比以前更美了。是一种兼美,即女性美和天使美的综合;还是一种完美,足令彼特拉克歌颂,但丁拜倒。他恍若遨游碧空,同时又十分懊恼,只为靴子上有灰尘。

    马吕斯确信她也看他靴子了。

    他目送她,直到她消失不见了。接着,他发疯似的,在卢森堡公园里狂走,有时很可能还独自大笑,高声说话。他从带孩子的小保姆身边走过时,那副想入非非的样子,让她们每人都以为他爱上她了。

    他出了卢森堡公园,希望在街上能再见到那姑娘。

    在奥德翁剧院的拱廊下,他却撞见库费拉克,就说了一句:“跟我去吃晚饭。”于是,他们一道去卢梭餐馆,吃了六法郎。马吕斯狼吞虎咽,赛似饕餮,给了伙计六苏小费。上甜食的时候,他对库费拉克说:“你看过报了吧?欧德里·德·庇拉伏[559]那篇演说真精彩!”

    他坠入情网,神魂颠倒了。

    晚饭后,他对库费拉克说:“我请你看戏。”于是,他们又去圣马尔丹门,欣赏弗雷德里克主演的《阿德雷客栈》。马吕斯看得十分开心。

    与此同时,他越发显得孤僻。从剧院出来时,他不屑于看一个跨过水沟的制帽女工的吊袜带,而且,听库费拉克说:“我情愿把这女人收进我的队伍里。”他几乎感到恶心。

    次日,库费拉克回请吃午饭,马吕斯跟他去伏尔泰咖啡馆,比昨天吃得还多。他满腹心事,却又显得非常快活,就好像要抓住每个机会开怀大笑。他还热情地拥抱了介绍给他的一个不相干的外省人。他们的餐桌围了一圈大学生,大学生议论国家花钱请冬烘先生,到索邦大学讲坛上大放厥词,继而又谈到各种词典和齐什拉韵律学的谬误和纰漏。马吕斯高声打断大家的讨论:“真的,戴上勋章那才神气呢!”

    “这话真滑稽!”库费拉克低声对若望·普鲁维尔说。

    “哪里呀,”若望·普鲁维尔应道,“这话很认真。”

    这话的确很认真。马吕斯正处于热恋初始的冲动而陶醉的时刻。

    一眼就引起这一连串后果。

    一旦火药装好,导火线齐备,事情就再简单不过了。一瞥就是一个火星。

    这下完了。马吕斯爱上一个女人。他的命运进入了未知难测的阶段。

    女人的眼神好比某些齿轮,表面平静实则可怕。我们天天从旁边经过,坦然自若,也毫无妨害,没有什么感觉,有时甚至忘记这种东西的存在,只管来来往往,沉思默想,或者有说有笑。可是突然,你感到被绞住了。全完了。齿轮绞住你,那眼神勾住你。眼神勾住你,不管勾在哪儿,也不管如何勾住的,反正勾住你悠长神思的一角,或者勾住你一时的走神。你算完了,整个身子要绞进去。一种神秘力量的机关装置将你咬住,你挣扎也是徒然,人力再也救不了啦。你从一道齿轮落进另一道齿轮,从一种惶遽落进另一种惶遽,从一种折磨落进另一种折磨,你本身、你的精神、财产、前程和灵魂,无一幸免;要看你落入性情凶悍的女人手中,还是心地善良的女人手中,你从这种可怕的机制里出来,或者因蒙羞而变形失态,或者因热恋而焕然一新。

    七 猜测U字谜

    孤独,超脱一切,骄傲,特立独行,喜爱大自然,摆脱日常物质活动,沉浸于内心生活,为保持贞洁而进行的隐秘搏斗,与整个造物为善并迷醉,凡此种种,都养成马吕斯易于受所谓痴情控制的性格。他对父亲的崇拜渐渐化为一种宗教,而且同所有宗教一样,退隐到灵魂深处去了。可是眼前近景要有东西充实,于是爱情应运而生。

    整整一个月过去了,在此期间,马吕斯天天去卢森堡公园。时间一到,什么也拉不住他。“他上岗去了。”库费拉克这样讲。马吕斯喜不自胜,生活在美梦中。那姑娘肯定注视他了。

    他的胆子终于大起来,又逐渐靠近那些座椅,但是不再从前面走过,这是恋人遵从胆怯的本能和谨慎的本能;他认为不必引起“那父亲的注意”。他运用老谋深算,在树后和雕像基座后面选了几个据点,躲在那里,尽量让那姑娘看见,又尽量不让那位老先生发现。有时,他躲在一尊莱奥尼达斯雕像的阴影里,或者随便一尊斯巴达克斯雕像的阴影里,一待就是半小时,手里捧着书,眼睛却微微抬起,去寻觅那美丽的姑娘,而姑娘那边也隐隐含笑,朝他转过那迷人的倩影。她一边极其自然、极为平静地同那皓首之人聊天,一边又以处女的炽热目光将全部梦想寄托在马吕斯身上。这是自古以来的老把戏,夏娃从世界诞生之日起就知道,任何女人从出生之日起也都知道!她的嘴应付一个人,她的眼神却回答另一个人。

    不过,也应当相信,白先生终于有所觉察,因为,等马吕斯一到,他往往站起身,开始散步了。他离开他们坐惯的地方,走到小径的另一头,捡了那个角斗士雕像旁边的长椅坐下,以便观察马吕斯是否跟来。马吕斯一点不明白,犯了这个错误。那“父亲”又开始不准时了,也不再天天带他“女儿”来。有时他独自一人来公园。马吕斯见此情景,也就不久待了。又犯一个错误。

    马吕斯根本不注意这些征象,又从胆怯阶段跨入盲目阶段,这是自然而命定的进步。他的爱情与日俱增,他每天夜晚都做美梦。而且,他还碰到一件意想不到的喜事,不啻火上浇油,使他倍加盲目了。一天黄昏时分,他在“白先生父女”刚离开的长椅上,拾到一块手帕。那是极普通的手帕,没有绣花,但细布洁白,似乎散发着无法形容的香味儿。他一阵狂喜,赶紧抓在手里,只见手帕上标着U·F两个字母;马吕斯对那美丽的女孩儿一无所知,她的家庭、姓名和住址都无从知晓;这两个字母是他得到她的头一样东西,美妙极了,肯定是姓名的开头字母,他立刻在这上面搭起建筑的脚手架。U显然是名字。“玉秀儿!”他想道,“多么甜美的名字!”他捧着手帕又吻又嗅,白天贴身放在胸口,夜晚放在嘴边睡觉。

    “从这上面,我感到她整个一颗心灵!”他感叹道。

    手帕是那位老先生的,不过是从他兜里失落罢了。

    拾到手帕之后几天,他一到卢森堡公园就吻手帕,并按在胸口。那美丽的女孩莫名其妙,只是用难以觉察的手势眼神向他示意。

    “这么害羞!”马吕斯咕哝道。

    八 残废军人也有乐子

    我们既然提到“害羞”这个词,既然无需隐瞒什么,那么就应当讲出来,他正沉浸在美好的憧憬中,有一次他的“玉秀儿”却给他一个严重打击。那几天,她说服了白先生离开座位,在小路上散步。那天正值牧月[560],和风劲吹,摇动梧桐树的枝头。父女二人挽着胳臂,刚从马吕斯的座椅前走过,马吕斯就站起身,在背后目送他们,人处于神魂颠倒的状态自然会这样。

    突然,一阵风格外快活,大概负有春天的使命,从苗圃飞来,扑向小路,缠住那姑娘,使她浑身一抖,那美妙的姿态,胜似维吉尔的山林仙女和忒奥克里托斯[561]的农牧神女,不料那风掀起她的衣裙,竟然掀起比伊希斯[562]的仙袂还神圣的衣裙,几乎掀到吊袜带的高度,露出那曼妙标致的腿。马吕斯看见了,他心头火起,义愤填膺。

    那姑娘像惊慌的女神那样,赶紧拉下衣裙。然而,马吕斯并没有因此就息怒。——不错,小路上只有他一个人。可是,还可能有人啊。万一有旁人呢!这种事怎么能让人理解!她这么干太不像话啦!——唉!可怜的姑娘什么也没有干,唯一有罪的是风;马吕斯这个薛侣班身上却附有霸尔托洛[563],蠢蠢欲动,一心要表示不满,甚至连自己的影子都忌妒。肉体的这种强烈而奇特的醋意,的确就是这样在人心里萌生的,甚至无缘无故就肆虐。况且,即使抛开忌妒不谈,马吕斯看到那迷人的腿,丝毫也没有快意,他可能更乐意看随便一个女人的白袜子。

    至于“他的玉秀儿”,走到小路的那一头,又同白先生原路返回,从马吕斯的座椅前面经过,马吕斯则狠狠瞪了她一眼。那姑娘微微向后挺了挺身子,同时眼皮儿往上一挑,分明是说:咦,到底怎么啦?

    这是他们的“初次争吵”。

    马吕斯刚朝姑娘瞪了一眼,就有一个人穿过小路。那是个伤残军人,驼着背,满脸皱纹,头发全白了,还穿着路易十五时期的军装,胸前挂着一块椭圆形红呢小牌,牌上有两把剑交叉的图案,那便是士兵的圣路易十字章,此外,身上还装饰着一只没有胳膊的衣袖、一副银护下颏和一条木腿。马吕斯仿佛看出那人一副十分得意的神情,甚至觉得那不要脸的老家伙一瘸一拐从他身边走过时,还特别亲热特别快活地朝他挤了挤眼睛,就好像他们俩偶然串通一气,共同偷尝了一盘野味佳肴。这个战神的残渣余孽,什么事这么高兴呢?这条木腿和那条腿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呢?马吕斯忌妒到了极点,他心中嘀咕:“刚才也许他在那儿!也许他看见啦!”想到这里,他恨不得把那伤残军人干掉。

    时间一长,什么尖利的东西都能磨钝。马吕斯对“玉秀儿”的这股怒气,再怎么有理,再怎么正当,也会消下去。他到底宽恕了,但是毕竟费了好大劲儿:他赌了三天气。

    这期间,通过这件事,也正因为这件事,恋情激增,越发痴迷了。

    九 失踪

    上文看到,马吕斯是如何发现,或者自以为发现她叫“玉秀儿”的。

    胃口越爱越大。了解她叫玉秀儿,这已经相当不错了,但还是太少。这一幸福,马吕斯吞食了三四周,又想得到另一种幸福,要知道她的住址。

    他犯了头一个错误:在角斗士雕像旁的座椅那儿中了埋伏。又犯了第二个错误:见白先生独自去公园,他没有久留。还要犯第三个错误,天大的错误:跟踪“玉秀儿”。

    她住在西街,那地段行人极少,是一栋外观极普通的四层新楼。

    从这时起,马吕斯又增添一种幸福:除了在卢森堡公园见她面,又一直跟到她家。

    欲望越来越大。他已经知道她叫什么,至少知道她的小名,那可爱的名字,一个女人的真正名字;又了解了她住的地方,还要弄清她是什么人。

    一天傍晚,他一直跟到他们家,看着他们进了大门不见了,便随后进去,大着胆子问门房:

    “刚回来的是二楼上的那位先生吧?”

    “不是,”门房回答,“是四楼上的那位先生。”

    又跨进一步。马吕斯得了手,胆子更大了。

    “临街的房屋吗?”他又问道。

    “当然啦!”门房说道,“这房子只有临街这面。”

    “那位先生是干什么的?”马吕斯追问一句。

    “他靠年金生活,先生。是个大好人,虽然不富,总能帮助不幸者。”

    “他叫什么名字?”马吕斯又问道。

    门房抬起头,反问道:

    “先生是密探吧?”

    问得马吕斯好尴尬,他只得走开,但心里乐不可支。事情又有进展。

    “很好,”他心中暗道,“我知道她叫玉秀儿,父亲有年金,就住西街这儿,在四楼上。”

    第二天,白先生父女到卢森堡公园,逗留时间很短,天还大亮就离去。马吕斯尾随到西街,这已经成为他的习惯。走到大门口,白先生让女儿先进去,他进门之前,却回过头去,定睛注视马吕斯。

    次日,他们没有去卢森堡公园。马吕斯白白等了一天。

    天黑下来,他就去西街,望见四楼窗户有灯光,便在窗下散步,直到熄灯。

    又到次日,他们谁也没有去卢森堡公园。马吕斯等了一整天,晚上又到窗下去守候,一直守到十点钟,晚饭就随它去了。病人以高烧为食,恋人则以爱情为食。

    这种情景持续了八天。白先生父女不再去卢森堡公园。马吕斯胡乱猜测,总往坏处想,又不敢在大白天去窥视大门,只好到晚上去仰望玻璃窗映红的灯光,有时看见窗里人影走动,他的心便怦怦直跳。

    到了第八天头上,他又来到窗下,却不见灯光。“咦!”他咕哝道,“还没有点上灯,可是天黑了呀。难道他们出门啦?”他还是等候,直到十点钟,直到午夜,直到凌晨一点钟。四楼窗口没有亮灯,没有人回屋。他灰心丧气,只好离去。

    第二天——须知,他现在只靠一个接一个的第二天活着,可以说今天对他不存在——第二天,他到卢森堡公园,还是没有见到人,等到天黑,又去那小楼下面。窗户没有一点亮光,窗板关着,四楼一片漆黑。

    马吕斯敲了大门,走进去问门房:

    “四楼上那位先生呢?”

    “搬走了。”门房回答。

    马吕斯两腿发软,有气无力地问道:

    “什么时候搬走的?”

    “昨天。”

    “现在他住哪儿?”

    “不知道。”

    “他没有留下新地址吗?”

    “没有。”

    门房扬起鼻子,认出马吕斯。

    “咦!又是您!”他说道,“看来没错,您准是个探子啦?”

    第七卷 咪老板

    一 坑道和坑道工

    人类社会无不有剧院中所说的“地下第三层”。社会土壤无处不挖了坑道,或为行善,或为惩恶。坑坑道道相互重叠,有上层坑道和下层坑道之分。黑暗的地下层也有高低之分,在文明的重压下往往坍毁,而我们践踏在上面却无动于衷,无忧无虑。上个世纪,百科全书几乎是露天坑道。黑暗——原始基督教义这种晦隐的孵化器,只待机会成熟,就会在帝王的宝座下爆发,以光流淹没人类。因为,在神圣的黑暗中潜伏着光明。火山饱含能化为烈焰的黑暗。熔岩初始无不呈现夜色。最初举行弥撒的地下墓穴,不仅仅是罗马的地下穴道,也是世界的地下穴道。

    社会建筑这种奇迹,也像破房那样复杂,下面有各种各样的挖掘工程。有宗教坑道、哲学坑道、政治坑道、革命坑道。挖掘坑道的镐,有的是思想,有的是数字,有的是愤怒。从一条坑道到另一条坑道,人们相呼应答。形形色色的乌托邦,就是在这地下道里行进,朝四面八方蔓延伸展,有时相遇,彼此亲如兄弟。让—雅克·卢梭将尖镐借给第欧根尼,而第欧根尼则将灯笼借给让—雅克。有时不同的乌托邦也相互搏斗。加尔文揪住索齐尼[564]的头发。然而,所有这些力量都朝既定目标进展,大规模的活动同时进行,在黑暗的坑道里来来往往,上上下下,从下面缓慢地改变上面,从里面缓慢地改变外面,这种鲜为人知而又无限的蝇营蚁动,什么东西也挡不住,什么东西也阻断不了。社会几乎没有觉察到这种给它留下表面、却换掉它五脏六腑的挖掘。地下有多少层,就有多少不同的工程,就有多少内脏被摘除。从这一系列深深挖掘中,究竟要挖出什么呢?未来。

    越往深挖,挖掘工越神秘。直到社会哲学家能承认的程度,这种劳作还是好的;超过这个度数,事情就变得可疑而混杂了。到了一定深度,那里的坑道文明的精神渗透不进去了,超过了人呼吸的极限,可能开始有怪魔了。

    放下的梯子也很奇特,每一级都通向哲学可以立足的一个地下层,在那里能碰见工人,也许是非凡的,也许是丑恶的。在扬·胡斯[565]下面有路德;路德下面有笛卡儿;笛卡儿下面有伏尔泰;伏尔泰下面有孔多塞;孔多塞下面有罗伯斯庇尔;罗伯斯庇尔下面有马拉;马拉下面有巴贝夫[566]。这情况还要继续,再往下就模糊了,到了看不清和看不见的分界线,还会另有所见:一些也许尚未存在的幽黯的人影。昨天的已成幽灵,明天的还是鬼魂。慧眼能够隐隐约约看出他们。未来萌芽的工作,是哲学家的一种幻视。

    在鬼蜮中处于胎儿状态的一个世界,该是多么离奇的轮廓!

    圣西门、欧文、傅立叶也都在那儿,在侧面坑道里。

    所有这些地下先驱,虽然不知道被一条看不见的神链连在一起,并不孤立而几乎总自以为孤立,但是他们的工作确很不同,这些人的光明同另一些人的烈焰形成鲜明对照。这些人属于天堂,那些人属于悲剧。然而,不管反差多大,所有这些劳作者,从最崇高到最卑微,从最明智到最疯狂,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无私忘我。马拉跟耶稣一样忘记自己,将自己撂在一边,一笔勾销,丝毫不予考虑。他们看到别的事物而无视自身。他们有眼光,那眼光在寻找绝对真理。头一个,眼里是整个天空;而最后那个,不管多么神秘莫测,在眉毛下面也有无极的淡淡的光。无论是谁,无论做什么,只要有眸子闪着星光这一特征,就应当受到尊敬。

    另外一种特征,就是眸子充满暗影。

    恶从这一特征开始。碰到没有目光的人,就应当深思,就应当发抖。社会秩序有其黑色的坑道工。

    有那么一个分点,再往下就是埋葬,光明熄灭了。

    在上述所有那些坑道下面,在所有那些通道下面,在进步和乌托邦那广布的地下网络下面,还要往地下深入许多,比马拉还低,比巴贝夫还低,再往下,再深许多,同上面那几层毫无关系,还有最低一层坑道。那是非常可怕的地方,是我们所称的“地下第三层”。那是黑暗的坑道,那是盲人的巢穴。地狱[567]。

    那里通向深渊。

    二 底层

    到了底层,无私忘我的精神消失了。魔鬼隐约初具形体;在那里各自为己。没有眼睛的自我吼叫,寻找,摸索并啃啮。人类社会的乌格里诺[568]就在那深渊里。

    狰狞的形体在那深层坑道里游荡,近似恶兽,也近似鬼魅,它们不关心普遍的进步,不懂思想和文字,只想一己的餍足。它们几乎没有意识,内里挖空而可怕。它们有两个母亲,全是后娘:愚昧和穷困。它们有一个向导:欲求;而满足的所有形式归结为一个:食欲。它们贪食到了残暴的程度,也就是凶残,但不像暴君,而像猛虎那样。这些鬼怪从受苦走向犯罪,这也是命里注定的演变关系、骇人听闻的生殖、黑暗的逻辑。在社会底下第三层匍匐的,不再是绝对真理窒息的呼声,而是物质的抗议了。在那里,人变成了恶龙。饥饿、干渴,就是出发点;成为撒旦,就是终点。拉斯奈尔就是从那地窟里钻出来的。

    刚才在第四卷中看到上层坑道一个区,即政治、革命和哲学的大坑道。正如我们所指出的,那里无不高尚、纯洁、可敬、诚实。当然,那里也可能有人出错,而且真的错了;但错误只要包含英雄主义,在那里就令人敬佩。那里的工作总括来说,可以名之曰:进步。

    现在是时候了,应当看看别的深度,那丑恶不堪的深层。

    还要强调指出,只要一天不消除愚昧无知,社会底下巨大的恶窟就存在一天。

    这一窟穴在其他窟穴之下,也同所有窟穴为敌。那是一无例外的仇恨。这个窟穴没有哲学家,这里的匕首从未削过笔。它这黑色不能跟高尚的墨迹同日而语。在这压抑窒息的棚顶下面,黑夜的手指蜷曲着,却从未翻阅过一本书,也未打开过一份报纸。在卡尔图什眼里,巴贝夫是个剥削者!在辛德汉[569]看来,马拉还是个贵族。这一窟穴旨在让整个建筑坍毁。

    全坍毁。包括它所痛恨的那些上层坑道。它在丑恶的蚁动蝇营中,不仅破坏现存的社会秩序,而且还破坏哲学,破坏科学,破坏法律,破坏人类思想,破坏文明,破坏革命,破坏进步。它干脆就叫盗窃、卖淫、谋害和凶杀。它就是黑暗,它就是要混乱。它的顶棚由愚昧无知构成。

    在它上面所有那些窟穴,也只有一个目的:将它消灭。哲学和进步同时启动全部机制,既通过改善现实又通过憧憬完美,正是要奋力达到这个目标。摧毁愚昧无知窟穴,就是摧毁罪恶渊薮。

    简而言之,社会的唯一危害,就是黑暗。

    人类即同类。人人都是用同样的黏土做成的,毫无差异,至少在下界宿命如此。生前为同样魂影,在世是同样肉体,死后化为同样灰尘。然而,捏人的泥团里搀进愚昧就变黑了。这种难以清除的黑色,进入人心便成为恶。

    三 巴伯、海口、囚底和蒙巴纳斯

    从1830年至1835年,一个四人匪帮,囚底、海口、巴伯和蒙巴纳斯,统治着巴黎地下第三层。

    海口是个降级的大力士。他的老巢在玛丽蓉拱桥街的阴沟里。他身高六尺,胸如石雕,臂如铜铸,鼻息赛似山洞风声,身躯像巨人,而脑袋如鸟雀。看他那样子,真像法尔内塞的赫拉克勒斯穿上了布裤和棉绒上衣。海口的躯体犹如巨型雕塑,本可以伏妖降魔,却觉得自己当个妖魔更痛快。他的额头低矮,脸颊宽阔,未到四十岁眼角就有了鱼尾纹,毛发又短又硬,两颊平刷髯须,下巴长着野猪胡子;由此想见其人。他浑身肌肉要求干活,而他愚蠢的脑袋却不愿意。那是个懒惰的大力士,因懒散而成为杀人凶手。有人认为他是克里奥尔人[570]。他可能与布吕讷元帅有点关系,1815年在阿维尼翁城当过搬运夫。这段见习生活之后,他便改行当了强盗。

    巴伯的精瘦和海口的肥壮形成鲜明对照。巴伯瘦小而博学。他是透明的,却又叫人看不透;透过他的骨头能看见光,但是透过他的眸子却什么也看不见。他自称是化学家,从前,在博贝什戏班当过小丑,在博比诺戏班当过滑稽演员,还在圣米歇尔山演过闹剧。此人自命不凡,而且能言善辩,突出他的笑容,强调他的手势。他的行当就是露天摆摊儿,叫卖“政府首脑”半身石膏像和画像。此外,他还给人拔牙。他在集市上让人看一些古怪的东西,还有一辆带喇叭的木棚车,贴着这样的广告:“巴伯,牙科艺术家,科学院院士,在金属和非金属物上做物理实验,给人拔牙,治理他的同行抛弃的残牙断齿。费用:拔一颗牙,一法郎五十生丁;两颗牙,两法郎;三颗牙,两法郎五十生丁。不要错过机会。”(“不要错过机会”这句话的意思是:要尽量多拔牙。)他结过婚,也有过孩子,却不知道妻子儿女的下落。他把他们遗失了,就像丢一块手绢一样。巴伯看报,这在他那黑界中是杰出的例外。还在家人同他生活在流动货车上的时候,有一天他看《信使报》,读到一条新闻:有个女人生了个能够成活的牛嘴婴儿,就大声感叹道:“那可是棵摇钱树!我老婆就没有那种智慧,给我生一个同样的孩子!”

    从那以后,他就全部丢开,去“闯巴黎”。这是他的原话。

    囚底是什么东西?那是黑夜。他要等天空全抹黑了才露面。他在一个洞里昼伏夜出。那洞在什么地方?谁也不知道。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跟同伙说话,他也是背对着人。他名叫“囚底”吗?不对。他说:我叫“绝没有”。若是突然有烛光,他就戴上面具。他肚子能说话。巴伯说:“囚底是二声部的小夜曲。”囚底有影无踪,飘忽不定,极为可怕。很难说他有名有姓,囚底只有个绰号。很难说他能发出声音,他的肚子比他的嘴说话的时候多。也很难说他有一张脸,从来没有人看到,只见过他的面具。他忽而不见,仿佛消逝了一般,每次出现,就好像从地下钻出来的。

    还有一个阴森可怕的人,名叫蒙巴纳斯。蒙巴纳斯是个毛头小伙子,还不到二十岁,脸蛋儿很漂亮,嘴唇好似樱桃,一头黑发很美,眼睛闪着明媚的春光;然而,他占尽了邪恶,还渴望无罪不犯。干了坏事又作恶,胃口越来越大。他从流浪儿变成流氓,又从流氓变成强盗。他带点女人气,温文尔雅,却很强健,浑身软绵绵的,却凶猛残忍。他按照1829年的式样,左边帽沿儿卷起,露出一绺头发。他以行凶抢劫为生。他的礼服剪裁得最好。蒙巴纳斯,简直是一幅式样图,因穷困而图财害命。这个少年屡屡犯罪,唯一的动机就是要一身好穿戴。头一个对他说“你真美”的青年女工,就往他心上投了黑点,把这个亚伯变成了该隐。既然长得美,他就想要风雅,而风雅的首要一点,便是悠闲自在;穷人的悠闲自在,就是犯罪。神出鬼没的强盗,很少像蒙巴纳斯那样令人畏惧。到了十八岁,他身后就留下好几具尸体。不止一个行人手臂张开,脸朝血泊,倒在这恶徒的身影下。头发烫了弯,上了发蜡,腰身和臀部跟女人一样,胸膛则像普鲁士军官,他走在街头,周围的姑娘都啧啧称赞,上衣扣眼插着一朵鲜花,兜里却装着行凶的短棒:这便是索命的花花公子。

    四 黑帮的组成

    这四名强盗结为帮伙,成了变幻无常的海神,在警探的缝隙中迂回周旋,“用不同的外貌、树木、火焰、喷泉”来掩饰,极力逃脱维道克[571]的敏锐目光,相互借用姓名和诀窍,藏匿在自身的阴影里,也相互提供秘密巢穴和避难所,像在化装舞会上取下假鼻子那样改头换面,有时几个人干脆化为一个,有时又一人化为许多人,连可可—拉库尔都错以为他们是一大群强盗。

    这四人绝非四人,而是长了四颗脑袋的一个神秘大盗,专门在巴黎大肆活动,也是作恶的巨大章鱼,栖息在社会的底下层中。

    巴伯、海口、囚底和蒙巴纳斯伸展蔓延,结成地下关系网,通常在塞纳省拦路打劫,对行客下黑手。在这方面点子多的人,富于黑夜想象的人,往往找他们付诸实施,向这四人帮提供脚本,由他们排练上演。只要是杀人越货,有利可图,需要助一臂之力,他们总能派出适当的人手。一桩犯罪活动寻求助援,他们就提供帮凶。他们掌握一个黑暗的戏班子,能演出各种匪窟的悲剧。

    他们通常在睡醒的时刻,即天黑时到妇女救济院一带草地上碰头,商议事情。他们眼前有十二个黑钟点,要安排用场。

    “咪老板”,这是送给四人帮地下通用的称号。在日渐消亡的古老怪诞的民间语言中,“咪老板”是清晨的意思,正如“犬狼之间”这句成语表示黄昏一样。咪老板这一称号,大概是由结束活计的时刻而来:天一蒙蒙亮,这些幽灵就消失了,这些强盗就分手了。四名强盗以这个绰号闻名。重罪法庭庭长到监狱看拉斯奈尔,追问他否认的一桩罪案。“那么是谁干的?”庭长问道。“也许是咪老板吧。”拉斯奈尔的这种回答,在法官听来像谜语,而警察却很清楚。

    有时,从人物表能猜想一部剧,同样,从匪徒名单几乎也能看出一个匪帮。下面这些名字由特别讼状保存下来,是咪老板主要同伙相应的称号:

    邦灼,别号春生儿,又称比格纳伊。

    勃吕戎(有一个勃吕戎家族,有机会我们还会提到)。

    布拉驴儿,已经露过面的养路工。

    寡妇。

    非你私台。

    荷马·荷古,黑鬼。

    星期三晚。

    快讯。

    福恩王,别号卖花女。

    光荣汉,刑满释放的苦役犯。

    煞车杠,别号杜蓬先生。

    南苑。

    捕杀力夫。

    短褂子。

    克吕铜钱,别号怪罗。

    吃花边。

    脚朝天。

    半文钱,别号二十亿。

    等等。

    我们只列举这些,也不是最坏的。这些名字均有所指,不仅代表个人,而且代表一个个类型。每个名字,都对应文明下面滋生的怪形毒菌中的一种。

    这些人轻易不肯露出真面目,不是常见在街头来往的人。夜晚逞凶之后疲倦了,白天他们就去睡觉,有时睡在石灰窑里,有时睡在蒙马特高地或红山遗弃的采石场里,有时干脆睡在地下水道里。他们躲藏起来。

    这些人怎么样了呢?他们一直存在。他们始终存在。贺拉斯这样谈论他们:“吹笛子卖艺的班子、卖药的郎中、募捐者、滑稽剧演员[572]……”只要社会还是老样子,他们也就总是这样。他们在窟穴的黝黯棚顶下,从社会渗漏的潮湿里滋生不息。

    这些幽灵去而复来,总是老样子,仅仅换了名字,换了一层皮。

    一个个成员剔除了,部族仍然存在。

    他们始终保持原来的技能。从流浪汉到剪径强人,一直保持纯种儿。他们能猜出衣兜里的钱包,能嗅出坎肩兜里的怀表。对他们来说,金银都有气味。一些资产者挺天真,可以说一看样子就值得一偷。那些人总是耐心地跟着这些有钱的主儿。他们若是看到一个外国人或外省人走过,就会像蜘蛛一样惊喜得浑身战栗。

    那些人,半夜时分若是在僻静无人的街上遇到或望见,就叫人心惊胆战。他们不像人,而是雾气成精幻化的形体,仿佛他们常用黑暗融为一体,分辨不出来,除了阴影并没有别的灵魂,即使暂时闯出黑夜,也不过几分钟,干一下魔鬼的营生。

    怎样才能驱除这些魑魅魍魉呢?要有阳光。要有强烈的阳光。哪只蝙蝠也抗拒不了曙光。要从底层照亮社会。

    第八卷 坏穷人

    一 马吕斯寻觅一个戴帽子姑娘却遇到一个戴鸭舌帽的男子

    夏季和秋季相继过去,冬天来临了。无论白先生还是那姑娘,都没有再步入卢森堡公园。马吕斯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再见到那张温柔可爱的脸蛋儿。他一直寻找,到处寻找,却一无所获。曾几何时,马吕斯还是个满怀激情的梦想者,是个果断、热情而坚定的男子汉,是个头脑构筑一个个未来、大胆向命运的挑战者,是个富有种种雄图、方略、豪情、理想和志愿的有为青年,而现在却成了一条丧家之犬。他极度悲伤,眼前一片黑暗。完了。工作觉得心烦,散步觉得疲惫,独自一人又觉得无聊;曾几何时,广阔的自然还五彩缤纷,充满各种形体、光亮和声音,充满启迪、教育、远景和前途,而现在却向他展示一片空虚,仿佛这一切全都消逝了。

    他还一直在思考,舍此也干不了别的事,但是思考中已无乐趣可言了。而思考不断低声向他提出的种种建议,他每次都黯然回答:有什么用呢?

    他百般责备自己。为什么我要跟随她呢?当时只要看见她,我就满心欢喜啦!她不时瞧我一眼,难道这不已经很可观了吗?看她那神气是爱我,这不已经足够了吗?我还要怎么样呢?到此为止,不会再有什么,我也太荒唐了,是我的过错,等等诸如此类的想法。他的心事丝毫没向库费拉克吐露,这是天性使然;可是,库费拉克猜得八九不离十,这也是天性使然。起初,他祝贺马吕斯有了意中人,同时也诧为奇事,后来见马吕斯十分忧伤,就终于对他说:“我看你这家伙简直是个蠢货。嘿,到郊外茅庐去走走吧。”

    9月有一天,马吕斯见风和日丽,便打起了精神,让库费拉克、博须埃和格朗太尔拖到索镇舞会,期望也许能在那里找见那姑娘,真是白日做梦!自不待言,他没有见到他寻找的人。“怪事,凡是丢失的女人,都能在这儿找到啊。”格朗太尔独自咕哝道。马吕斯丢下朋友,离开舞会,步行回家去,他孤单一人,又疲倦又焦躁不安,在夜色中眼睛模糊而忧伤,身旁驶过一辆车,满载着从舞会归来的欢乐歌唱的人们,他让这喧嚣和尘土弄得头晕目眩,实在心灰意冷,只好吸着路边核桃树的刺鼻气味来清醒头脑。

    他的生活又恢复旧观,越来越孤独、迷惘而沮丧,完全沉浸在内心的惶惑中,在自己的痛苦中来回徘徊,如同落入陷阱的狼,怀着一片痴情,到处搜寻那不见踪影的姑娘。

    还有一次,他遇见一个人,立即产生异样的感觉。当时,他走在残废军人院大道旁边的小街上,迎面碰见一个头戴鸭舌帽、一身工人打扮的男子。马吕斯惊叹那帽下露出的几绺白发美得出奇,又注意打量那人,只见他步履迟缓,仿佛忧心忡忡,沉浸在冥思苦索中,说来也怪,他似乎认出那是白先生,同样的头发、同样的身影,只是多了一顶鸭舌帽,走路的姿势也一样,只是显得更加忧伤。可是,为什么换上这身工人装束呢?这是什么意思呢?这种乔装打扮意味什么呢?马吕斯十分诧异,等他缓过神儿来,头一个举动就是跟上去,说不定他终于能抓住他寻觅的踪迹呢?总之,应当靠近再瞧瞧那人,解开这个谜。然而,他这个念头来得太迟,那人已经不见了。马吕斯走进一条横巷,未能找见那人。这次相遇,在他脑海里萦绕了数日才消失。他心中暗道:“说到底,那人很可能只是外表相像罢了。”

    二 发现

    马吕斯一直住在戈尔博老屋,对谁也不留意。

    当时那座破房子的住户,也的确只有他和容德雷特一家;他为那家人付了一次房租,但无论同那父亲,同那母亲,还是同那两个女儿,他都没有讲过话。其他房客不是搬走就是死了,或是因拖欠房租而被赶出去。

    那年冬季的一天下午,太阳露了一下面,那是2月2日,正是古老的圣烛节,而不讲信义的太阳,却预报了六周的寒冷天气,并引发马蒂厄·朗斯堡[573]的灵感,使他写出堪称古典名句的两句诗:

    大晴或小晴,

    老熊回山洞。

    那天,马吕斯从自己的洞里出来。夜幕降临,正是去吃晚饭的时候,唉!还得吃饭,胸怀多少理想激情的人,也有这种弱点啊!

    他刚跨出门槛,就听见扫地的布贡妈讲出这段令人难忘的独白:

    “现在,有什么东西便宜?全那么贵。世上只有痛苦便宜;这世上的痛苦,真是一钱不值!”

    马吕斯沿着大街,缓步朝城关走去,以便拐上圣雅克街。他低着头,边走边想心事。

    在夜雾中,他突然感到被人撞了一下,扭头一看,却是两个衣裙褴褛的年轻姑娘,一个瘦长,一个稍矮,二人气喘吁吁,神色慌张,飞快跑过去,就好像要逃命似的。刚才她们迎面跑来,没有看见他,交叉而过时撞了他一下。在暮色中,马吕斯看见她们脸色苍白,披头散发,戴着破烂不堪的软帽,穿着破成布条的裙子,光着脚。她们边跑边说话。那个高的低声说道:

    “冲子[574]来了,差点把我铐住!”

    另一个说:“我一看见他们,就蹽了,蹽啊,蹽啊!”

    马吕斯从这种凶恶的黑话中听出,宪兵或市警差一点抓住那两个女孩儿,两个女孩儿还是逃脱了。

    她们钻到他身后路旁的树木下面,那白色的身影,在黑暗中还依稀可见,过了一会儿才消失。

    马吕斯站住望了片刻。

    他正要继续往前走,忽见脚下有个灰色的小包,便俯身拾了起来,看似一个信封,里面好像还有纸。

    “唔,”他自言自语,“大概是那两个不幸的女孩儿失落的!”

    他掉头往回走,连声呼唤,但没有找见她们,心想她们已经走远,便揣进兜里,前去吃晚饭。

    他走到穆夫塔尔街的一条小径上,看见一口儿童棺木,蒙着黑色殓布,架在三把椅子上,由一支蜡烛照亮。暮色中的两个女孩儿重又浮现在他的脑海。他想道:

    “可怜的母亲!还有比看见自己的孩子死去更伤心的事,那就是看着他们活受罪。”

    继而,这些令他触景伤情的影子,都离开他的头脑里,他重又沉浸在习惯的思虑中,重又想到在卢森堡公园的芳树下,那露天沐浴阳光的爱情和幸福的六个月。

    “我的生活变得多么暗淡忧伤!”他心中暗道,“我的眼前总有年轻姑娘出现。不过,从前全是天使,现在全是女鬼。”

    三 四面人[575]

    晚上,他脱衣裳要睡觉时,手触到他在路上拾起放进衣兜里的小纸袋。他早已置于脑后,这时想到,应当打开看看,也许里边有那两个女孩儿的住址,如果真是她们的东西,不管是谁的,找到线索就好归还给失主。

    他打开信封。

    信封并没有封住,里面装有四封信;也都没有封上。

    每封信上都有姓名地址。

    四封信都散发一股烟草的辛辣气味儿。

    第一封信的姓名地址写道:“夫人收,德格吕贝雷侯爵夫人,议会对面广场第……号”。

    马吕斯心想,信上很可能查到他要找的线索,况且有信没有封,看一看似无不妥。

    信的内容如下:

    侯爵夫人:

    悲天恫(悯)人之心是更加紧密团结社会的美德。移动您的基督教徒的感情和慈悲的目光,看一看这个不辛(幸)的西斑(班)牙人吧。他忠实于正桶(统)的神圣事业,现(献)出自己的鲜血和全部钱财,以便悍(捍)卫这一事业,结果自己糟(遭)难,如今落到一贪(贫)如洗的地步。夫人是令人敬佩的人,无移(疑)能给予救挤(济),以使一个骗(遍)体怜(鳞)伤、受教育有荣誉的军人,在及(极)度困苦中保全生在(存)。侯爵夫人,事先就似(仰)仗您满怀的人道,以及您如此不辛(幸)的国家发生的兴趣。他们的祈祷不会图(徒)劳,而他们的敢(感)机(激)之情永远保留美好的回意(忆)。

    夫人,请接受在下的敬意,有此荣辛(幸)的

    堂·阿尔瓦雷兹 西斑(班)(牙)泡(炮)兵上尉,到法国避难的保王党人,正为祖国奈(奔)波,又因缺少经挤(济)来原(源)而奈(奔)波无法继续。

    信上虽署了名,却根本没写地址,马吕斯希望能从第二封信上找到。第二封信姓名地址为“夫人收,德·蒙维尔内白(伯)爵夫人,珠宝街九号”。

    马吕斯念道:

    白(伯)爵夫人:

    写信人是一个不辛(幸)的母亲,有六个孩子,最小的才八个月。自从上次分免(娩)以来,我就一直生病,又被丈夫扔(抛)弃有五个月了,毫无经挤(济)来原(源),进入及(极)度贪(贫)困境地。

    满怀深深敬意,并一心指望白(伯)爵夫人,有此荣辛(幸)的

    妇人巴利扎尔

    马吕斯再看第三封,还是求告信。信中写道:

    巴布尔若先生,选举人,针织品批发商,圣德尼街和马蹄铁街拐角。

    我贸然给您写信,请求您同晴(情),给予针(珍)贵的照顾,关心一个刚给法兰西剧院送了剧本的一个文人。那个剧本是历史提(题)材,故事发生在帝国时期的奥维涅。自(至)于风格,我认为是自然的、简练的,可能有点特色。还有四个地方的几个唱段。滑机(稽)、严肃、出人意料,再加上人物性格多样性,再加上点梁(染)全剧的浪慢(漫)主义色彩,而整个剧晴(情)又神密(秘)地进展,曲折跌当(宕),几经突变才结束。

    我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满足逐渐机(激)发本世纪人的种种裕(欲)望,也就是说“时毛(髦)风上(尚)”。这是一种认(任)性古怪的风信旗,几乎总随着新刮的风变化。

    尽管有这么多优点,我还是有理由担心,那些享有特权作者又疾(忌)妒又自私,让剧院拒决(绝)采用我的剧本,因为我深知人总要让初出道者吃尽受挫的苦头。

    巴布尔若先生,您是文学坐(作)家的贤明的保护人,我久闻大名,因此大胆派我女儿去向您沉(陈)述在这炎(严)冬时节,我们机(饥)寒交迫的苦状。我之所以请求您接受我把这个剧本和今后写的剧本全敬现(献)给您,就是要向您证明我多么渴望有辛(幸)得到您的屁(庇)护并用您的大名为我坐(作)品增光。如不见气(弃),多少赏我一点,我就立刻着手写一部湿(诗)剧,以表示我的敢(感)机(激)。这部湿(诗)剧,我要尽量写得完美,先成(呈)送给您,然后再编入那部历史剧的开头并般(搬)上舞台。

    向巴布尔若先生和夫人志(致)以最深切的敬意。

    尚弗洛 文学家

    又及:哪怕只给四十苏。

    请原谅派小女前去,我不能亲玲(聆)教悔(诲),唉!说来原因真可怜,衣关(冠)难以见人……

    最后,马吕斯又打开第四封信。姓名地址为:“高台阶圣雅克教堂的行善先生”。内容有如下几行文字:

    善人:

    您若肯劳动大架(驾),陪小女来一趟,就会看到贪(贫)困的灾难场面,我也可以向您出示我的证书。

    您看到这些文字,康(慷)概(慨)的灵魂一定会动侧(恻)隐之心,因为,真正的哲学家总会产生强烈的冲动。

    富有同晴(情)心的人,您会承认,人到了机(饥)寒交迫不甚(堪)忍受的地步,为了得到点救挤(济),要让当局同意实在是痛苦的事,就好像我们贪(贫)困等救挤(济)的时候,连啼机(饥)号寒和饿死的自由都没有了。命运对一些人残哭(酷)无晴(情);而对另一些人却无比康(慷)概(慨),爱护备自(至)。

    我等待大架(驾)位(莅)临,或者您的捐曾(赠),如果您肯行好的话,那么我请您赏面子,真正高上(尚)的人,接受我的敬意,怀此敬意有辛(幸)做您的

    十分卑微并

    十分恭顺的仆人

    P.法邦杜 戏剧艺术家

    马吕斯看完四封信,还是不甚了了。

    首先,没有一个署名人留下地址。

    其次,这些信仿佛出自堂·阿尔瓦雷兹、妇人巴利扎尔、诗人尚弗洛、戏剧艺术家法邦杜这四个不同人之手,然而奇怪的是笔体一模一样。

    如果说四封信不是一个人写的,那又怎么解释呢?

    此外,还有一点表明这样猜测很贴近,全是同样粗糙发黄的信纸,全是同样的烟草味儿;尽管写信人明显力求变换笔调,但是同样的错别字却堂而皇之地反复出现,文学家尚弗洛和西班牙上尉,都同样未能避免。

    费心猜测这一小小谜团徒劳无益。这东西如果不是拾来的,倒真像是一场捉弄人的把戏。马吕斯太忧伤,即使一个偶然的玩笑也无心凑趣,无心参加仿佛马路要同他玩的游戏。这四封信就好像在嘲笑他,同他捉迷藏。

    况且,毫无迹象表明,这些信属于马吕斯在大路上碰见的那两个姑娘。总之,这显然是毫无价值的废纸。

    马吕斯又把信装回信封里,整个扔到角落里,便上床睡觉了。

    约莫早晨七点钟,他刚起床用过早饭,正要开始工作,忽听有人轻轻敲他的房门。

    他一无所有,从不锁门取下钥匙,只有少数几次有急活才例外。而且,他即使出去,也往往把钥匙留在门上。“有人会偷您东西的。”布贡妈常说。“偷什么?”马吕斯回答。还真言中了,有一天,一双旧靴子被偷走,让布贡妈好不得意。

    又敲了一下门,很轻,还像头一次那样。

    “请进。”马吕斯说道。

    房门打开了。

    “有什么事,布贡妈?”马吕斯问道,但他眼睛并没有离开桌上的书稿。

    回答的却不是布贡妈的声音:

    “对不起,先生……”

    那声音低沉、微弱、哽塞而嘶哑,是个老头子喝烧酒烈酒过量的破嗓子。

    马吕斯急忙回过头去,却看见一个少女。

    四 贫穷一朵玫瑰花

    一个非常年轻的姑娘,半打开房门站住。陋室的天窗正对着房门,惨淡的天光透进来,照到姑娘的脸上,只见她面色苍白,身子羸弱枯瘦,只穿着一件单衣和一条裙子,赤条条的躯体在里边冻得瑟瑟发抖。一根绳子当作腰带,另一根绳子就当发带;尖突的双肩从衬衣顶出来,肌肤白里透黄。好似淋巴液色,锁骨积了泥垢,双手通红,嘴半张开,黯然无色,里边牙齿不全,两眼无神,又大胆又猥贱,整个形象是个先天不足的少女,而那眼神却像个堕落的老妇人;五十岁和十五岁相混淆,这种人集软弱和可怕于一身,叫人见了不落泪就会不寒而栗。

    马吕斯站起来,神情愕然,打量眼前这个人,觉得她酷似穿越他梦境的那个身影。

    这个姑娘生来并不丑,却落到这种丑样,叫人见了格外痛心。她幼年时期,模样一定还很美。青春的光彩尚在抗拒因堕落和贫困而未老先衰的丑态。残存的美,在这十六岁的脸上奄奄一息,犹如冬天早晨的白日,就要在狰狞的云雾中消失。

    这张脸并不完全陌生,马吕斯恍惚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

    “有什么事吗,小姐?”他问道。

    姑娘回答的声音像醉鬼苦役犯:

    “这是给您的一封信,马吕斯先生。”

    她叫出马吕斯的名字,那就无疑是找他来的;然而,这姑娘是谁?她怎么知道他的名字呢?

    她未等主人发话就走进来,毫不迟疑,走进来又扫视整个房间和凌乱的床铺,那泰然自若的神态看着真叫人难受。她光着脚,裙子有大洞,露出长腿和瘦膝盖。她瑟瑟发抖。

    她真的拿着一封信,递给马吕斯。

    马吕斯拆信封,注意到用来封口的面包糊又宽又厚,还是湿的,信不可能从很远的地方送来。他念道:

    可爱的邻居,年轻人!

    我知道您为我做的好事,半年前替我付了一季度房钱。年轻人,我为您祝福。我大女儿会告诉您,进(近)两天来,我们四口人,连一快(块)面包也没有,我老半(伴)有病了。如果说我在思想上毫不决(绝)望,也是因为我相信可以指望您康(慷)概(慨)之心,您看到这种沉(陈)述,一定会有人道之举,并渴望保护我,大肚(度)布失(施)给我一点点恩会(惠)。

    我向您致以人类的恩人应得的祟(崇)高的敬意。

    容德雷特

    又及:我女儿等待您的分(吩)付(咐),亲爱的马吕斯先生。

    从昨晚起,马吕斯就陷入迷魂阵里,看了这封信,如同地窖里有了烛光,顿时全明白了。

    这封信和另外四封信是同一出处:笔迹一样,风格一样,错别字一样,信纸一样,连烟草味儿也一样。

    五封信,五个故事,五个名字,五种署名,却只有一个署名者。西班牙上尉堂·阿尔瓦雷兹、不幸的母亲巴利扎尔、诗剧作家尚弗洛、老戏剧家法邦杜,四个人全叫容德雷特,假如容德雷特本人真叫容德雷特的话。

    马吕斯住进这栋破房子有好长一段时间了,我们说过,他极少有机会看见,乃至瞥见他那寥寥无几的邻居。他心不在焉,目光也随神思而转移。应当说,在走廊里或楼梯上,他不止一次同容德雷特家人擦肩而过;但在他眼里,那不过是些人影,他根本不注意,因而昨天晚上在大马路撞见容德雷特家姑娘,却没有认出来,那显然是她们姐儿俩,而这一个刚才进屋来,他在厌恶和怜悯中,也只是恍惚记得在什么地方见过。

    现在,他一目了然了,明白他这邻居容德雷特生活艰难,就靠投机取巧,利用行善人的施舍谋生,搞来地址,用假名字给他认为有怜悯心的富人写信,让女儿冒险送去;须知这个当父亲的到了穷途末路,不惜拿女儿冒险,当作赌注,跟命运进行一场赌博。马吕斯还明白一点,从昨天傍晚她们气喘吁吁、仓皇逃窜的情景,从她们讲的黑话来判断,这两个不幸的女孩还可能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她们堕落到如此地步,全是这一切造成的,她们在人类的现实社会中,既不是孩子,也不是少女,也不是成年妇女,而是贫穷制造出来的又淫荡又纯洁的怪物。

    可悲的生灵,无名无姓,无年龄,无性别,也无善恶之分了,走出童年,在这世上就丧失一切,既无自由,无贞操,也无责任。这灵魂,昨天才吐放,今天就枯萎,宛如失落街头的鲜花,沾满了污泥,只等车轮碾碎。

    这工夫,马吕斯以惊奇而痛苦的目光注视她,而姑娘则像幽灵一样肆无忌惮,在破屋里走来走去,毫不顾忌难以蔽体的衣裙,有时,她那未扣好的破衬衫几乎滑落到腰上。她搬动椅子,弄乱放在五斗柜上的盥洗用具,还摸摸马吕斯的衣服,各个角落都搜索遍了。

    “嘿!”她说道,“您还有镜子呢!”

    她旁若无人,哼唱闹剧中的唱段、轻佻的小曲儿,那沙哑的喉音实在惨不忍闻。然而,这种毫无顾忌的行为,却透出一种说不出来的窘迫、不安和屈辱的意味。无耻即可耻。

    看着她在屋里乱冲乱闯,或者说打转转,就好像见了阳光惊飞或折了翅膀的小鸟,这场面比什么都惨不忍睹。但是这又能让人感到,如果换一种命运,受了教育,那么,这个少女欢快活泼的举动,倒会给人以温柔可爱的印象。在动物中间,生而为白鸽,绝不会变成白尾海雕。这种情况只有在人类中间才会发生。

    马吕斯这样想着,由着她做去。

    姑娘走到桌前,说道:

    “嘿!这些书!”

    她那暗淡的眼睛亮了一下,又说道:

    “我呀,我识字。”

    她的声调表达出能炫耀点什么的那种高兴劲儿,任何人听了都不会无动于衷。

    她急忙抓起在桌子上摊开的一本书,相当流利地念道:

    “……博端将军接到命令,要他率所部旅的五营人马,攻占位于滑铁卢平原正中的乌戈蒙古堡……”

    她停下来,说道:

    “啊!滑铁卢!这我知道。当年在那里打过仗。我父亲参加了。当时我父亲在军队服役。我们一家人不含糊,全是波拿巴派,真的!滑铁卢,就是打英国人。”

    她放下书,又拿起笔,嚷道:

    “我也会写字!”

    她蘸了墨水,转身对马吕斯说道:

    “您想看一看吗?喏,我来写几个字给您瞧瞧。”

    她未等马吕斯回答,就在桌子中央的一张白纸上写了:“冲子来了。”

    写罢掷下笔,说道:

    “没有错别字。您可以瞧一瞧,我和妹妹,我们受过教育。我们从前可不是这个样子,天生并不是……”

    她话说半截儿住了口,无神的眸子盯着马吕斯,继而又哈哈大笑,说了一声:“算啦!”那声调包含了极度恬不知耻所压抑的极度惶恐。

    接着,她又开始用欢快的曲调哼唱这样歌词:

    我饿呀,爸爸。

    没有吃的。

    我冷呀,妈妈。

    没有穿的。

    哆嗦吧,

    小洛洛!

    啼哭吧,

    小雅克!

    她刚唱完这一段,又马上嚷道:

    “马吕斯先生,您有时去看戏吗?我呀,就常去。我有个小弟弟,他同艺术家交上朋友,时常给我门票。老实说,我不喜欢侧面的条凳座。坐在那儿别扭,不舒服,有时还很挤。那些人身上的味儿也真难闻。”

    接着,她一副怪样子,端详马吕斯,对他说:

    “马吕斯先生,您知道自己长得很美吗?”

    二人同时想到一点上,姑娘微笑起来,马吕斯脸却刷地红了。

    她凑上来,一只手搭到马吕斯的肩上。

    “您没有注意我,可我认识您,马吕斯先生。我在这儿楼梯上遇见您,还有几回,我到奥斯特利茨那边溜达,看见您走进一个叫马伯夫老爹的家里。您头发乱糟糟的,这样倒是很好看。”

    她的声音有意发得十分轻柔,结果只是变得十分轻微,有些字从喉头到嘴唇的路上丢失了,如同在一个缺音的琴键上弹奏。

    马吕斯微微往后退一下,以冷淡而严肃的口气说:

    “小姐,我这儿有一小袋东西,想必是您的,请允许我交还给您。”

    说着,他把装有四封信的纸袋递给姑娘。

    姑娘拍手嚷道:

    “我们到处找啊!”

    她一把抓过纸袋,边打开边说:

    “上帝的上帝!我和妹妹好找啊!哪儿知道让您捡去啦!是在马路上捡的吧?大概是在马路上吧?要知道,我们是跑的时候丢掉的。是我妹妹那死丫头干的蠢事。我们回到家里才发现不见了。我们不想挨打,打也没用,一点没用,绝对没用,所以我们回家就说,信全送到了,人家对我们说:‘滚蛋!’这些可怜的信,原来在这儿!您怎么看出来是我们的呢?哦,对啦!是看字体!这么说,昨天傍晚,我们跑过时撞到的是您呀。这也不奇怪。没有看见。我还对妹妹说呢:是位先生吧?我妹妹说:‘我想是位先生!’”

    这工夫,她打开了一封寄给“高台阶圣雅克教堂的行善先生”的求告信。

    “咦!”她说道,“这封是给去做弥撒的那个老头。对了,正是时候,我给他送去。也许他能给我们点钱吃饭。”

    她又笑起来,补充道:

    “我们今天要是能吃上饭,您知道算什么吗?就算我们前天的午饭、前天的晚饭,也算昨天的午饭、昨天的晚饭,都留在今天上午一顿吃了。哼!少废话!狗东西,你们还不满意那就饿死!”

    马吕斯听了这话,才想起不幸的姑娘来他这儿寻求什么。

    他摸摸坎肩兜,什么也没有摸到。

    那姑娘还讲个没完,就好像忘了马吕斯在跟前。

    “有时,我晚上出去;有时干脆不回家。搬到这儿来之前,那年冬天,我们就躲在桥洞下面。大家紧紧挤在一块儿,免得冻僵。我小妹妹冻得直哭。水,多么凄凉!我想到投水淹死,可心里嘀咕:不行,那太凉了。我一个人随便乱跑,有时就在沟里睡觉。您知道吗?半夜里,我走在大马路上,看见树木像刀叉,看见漆黑的房子那么高大,就像圣母院的钟楼,在我的想像中,那白墙就是河流,我心里嘀咕:咦!那儿也是水。星星好似彩灯,仿佛冒烟,要被风吹灭,我都看呆了,耳边好像有许多马呼呼喘气;尽管大半夜了,我还听见手摇风琴的声音和纺纱机的声响,是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以为有人向我投石子,我弄不清怎么回事,赶紧逃跑,什么东西都旋转,什么东西都旋转。人没有吃东西,就是这种鬼样子。”

    她失态地注视马吕斯。

    马吕斯搜索所有衣兜,挖掘好一阵,终于凑了五法郎十六苏,眼下这是他的全部财富。“够今天吃晚饭的就行了,”他心想,“明天再说明天的。”于是,他留下十六苏,将五法郎给那姑娘。

    她一把抓起钱币,说道:

    “嘿,出太阳啦!”

    这太阳好像能融化并在她头脑里引起雪崩,她讲出一连串黑话:

    “五个法郎!亮晶晶的!大头币!在这破洞里!可真邪门!您是个好娃子。我可以把我这老跳掏给您。宝贝真棒呀!够两天吃喝的啦!吃肉的穆升啦!吃烩大马尔啦!可劲儿吃啦!穷得好舒服呀!”

    她将衬衫拉上肩头,朝马吕斯深施一礼,又亲热地打了个手势,边说边朝门口走去:

    “您好,先生。说什么没关系。我得去见老人家了。”

    她经过五斗柜,发现上面有一块在灰尘里发霉的干面包,就扑过去,抓起来边啃边说:

    “挺好吃嘛!真硬!要把我的牙硌坏啦!”

    说着,她出去了。

    五 天赐的窥视孔

    五年来,马吕斯一直生活在贫穷、清苦乃至困境中,现在才发觉他根本不了解真正的贫困。真正的贫困,刚才他见到了,就是刚刚从他眼前走过的那个鬼魂。只见识过男人的贫困,其实还不算什么,应当见识一下女人的贫困;只见识过女人的贫困也不算什么,应当见识一下孩子的贫困。

    一个男人到了穷途末路,那就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了。他周围那些没有自卫能力的人,也就跟着遭殃!工作、薪金、面包、炉火、勇气、善良,一下子全没有了。外面的阳光仿佛熄灭了,内心精神之光也熄灭;在一片黑暗中,男人遇到处于软弱境地的妇女儿童,便凶暴地逼迫他们去干卑鄙的勾当。

    这样,什么伤天害理的事都干得出来。围住绝望的壁板又薄又脆,每一面都对着邪恶和犯罪。

    健康、青春、荣誉、初长成的肉体圣洁的顾忌、心灵、童贞、廉耻,灵魂的这层护膜,全遭受这种摸索出路的行为所控制和残害,而这种摸索碰到污秽便安于其状。父母、儿女、兄弟、姊妹、男子、妇女、少女,全都聚合混杂,不分性别、亲缘、年龄,也不分卑污和纯洁,几乎像矿物结构层。他们挤作一团,蜷缩在一种命运的破巢里,面面相觑,陷入悲苦凄惶之中。那些不幸的人啊!他们脸色多么惨白!他们多么冷啊!他们好像住在离太阳比我们远的一个星球上。

    在马吕斯看来,这姑娘就是从阴间派来的。

    她向他宣示了黑暗世界整个丑恶的一面。

    马吕斯几乎自责,不敢想入非非,陷入儿女情长,结果时至今日,连邻居都没有瞧一眼。为他们付房租,只是一种机械的举动,人人都做得到,而他马吕斯,本应做得更好。怎么!他同这些贫苦无告的人,仅有一墙之隔,他们被排斥在世人之外,在黑夜中摸索着生活,他同他们摩肩擦背,可以说是他们所接触的人类链条的最后一环,他听见他们在身边过活,更确切地说苟延残喘,而他却视若未见!隔着墙壁,每日每时他都听见他们走动,来来往往,说话,而他却闻若未闻!他们话语中有呻吟之声,而他却听也不听!他的神思飞往别处,飞向梦想,飞向不可能有的光芒,飞向虚无缥缈的爱情,飞向痴心妄想的情恋;然而有些人,他在耶稣—基督那里论称的兄弟,他在民众间的同胞兄弟,就在他身边奄奄一息!就要白白死去!他甚至也有份儿,造成他们的苦难,加剧了他们的苦难。因为,假如他们换个别的邻居,换一个少些幻想多些关心的邻居,一个好善乐施的普通人,那么显然,他们的穷困就会受到注意,他们苦难的迹象就会被发现,也许他们早就得到救济,脱离困境了。毫无疑问,看上去他们非常无耻,非常下作,非常龌龊,甚至令人憎恶,不过,他们是为数不多摔倒而未完全堕落的人;况且,不幸的人和无耻之徒到了某一点,就混淆起来,只用一个词,一个命里注定的词来称呼:丑类;这究竟是谁的过错呢?再说,跌落得越深,慈悲不是应当更大吗?

    马吕斯跟所有真正诚实的人一样,碰到情况往往自我教育,责己过严,这次他一边教训自己,一边注视同容德雷特一家的隔壁墙,就好像他那充满怜悯的目光能透过墙壁,去温暖那些穷苦的人。间壁墙很薄,是钉的板条抹了灰泥,正如前所说,对面说话和每人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只有像马吕斯这样驰心旁骛的人,才一直没有觉察。间壁墙无论容德雷特一边还是马吕斯一边,都没有糊纸,光秃秃看得见粗糙的墙面。马吕斯几乎下意识地察看间壁墙;梦想有时跟思想一样,也能察看,观察,审视。他猛地站起来,刚刚注意到墙上方,靠近天棚有个三角形洞眼,是三个板条构成的空隙,塞空的灰泥已经剥落。登上五斗柜,对着洞就能看见容德雷特的破屋。仁慈的心也好奇,而且应当好奇。这是现成的窥视洞。为了救助而偷看不幸是允许的。马吕斯心想:“瞧瞧这家人的情况,究竟到了什么地步。”

    他登上五斗柜,眼睛凑到小洞口,往里观瞧。

    六 人兽窟

    城市如森林,也有最凶恶最可怕的东西藏匿的洞穴;只不过城市里隐藏的东西凶残、邪恶而短小,也就是说丑恶;森林中隐藏的东西凶残、野性而伟壮,也就是说美观。同为巢穴,但是兽穴胜过人穴,岩洞优于破屋。

    马吕斯见到的是一间陋室。

    马吕斯贫穷,他的房间也四壁萧然,但是他人穷志不穷,室陋也洁净。然而,此刻他所目睹的破屋恶俗不堪、臭气熏天,又黑暗又肮脏。全部家具只有一把草垫椅子和一张破桌,几个破瓶烂罐,两个屋角各有一张无法描述的破床;全部光线来自挂满蜘蛛网的四块方玻璃天窗,透过来的光线恰好把人脸照成鬼面。墙壁像害了麻疯病,百孔千疮,好似因恶疾破了相的一张脸,上面潮湿渗出黄脓水,还有木炭画的粗俗猥亵的图形。

    马吕斯住的房间还是砖铺地面,尽管有些残破;可是,隔壁这屋既没有铺砖,也没有镶地板,人走上面直接踩在原来的灰泥地面,踏得黑糊糊的。地面高低不平,满是永驻的尘土,只有从一个角度看还是处女地,就是从未接触过扫帚;满地都是旧鞋、烂拖鞋和破布片,仿佛撒的满天星斗。屋里还有个壁炉,因而年租多要四十法郎。壁炉上应有尽有:一个炒勺、一个火锅、几块截断的木板、钉子上挂的布片、一只鸟笼、灰烬,甚至还有一点火。两块焦柴在炉膛里凄惨地冒着烟。

    这屋显得格外恶俗,还有一个缘故,就是间量很大,有不少凸凹之角,有不少黑洞、斜顶、海湾和地岬。因而构成许多幽深难测的骇人角落,里边可能蜷缩着拳头大的蜘蛛、脚掌宽的鼠妇,说不准还躲藏着妖人怪物。

    两张破床,一张靠门,一张靠窗,但是都有一头顶着壁炉,并且正对着马吕斯。

    临近马吕斯窥视洞的一个角落,墙上挂着镶在黑木框中的一幅彩色版画,下方写着“梦境”两个大字。画上一名女子和一个孩子在睡觉,孩子枕在女子的膝上,云中一只鹰衔着一个花冠,那女子在睡梦中用手将花冠从孩子头上推开;远处拿破仑罩着光轮,背靠着一根带黄顶的蓝色大圆柱,柱上刻着这样几行字:

    马伦戈

    奥斯特利茨

    耶拿

    瓦格拉姆

    埃洛特

    画框下方,一个长方形的大木牌就地斜靠在墙上,好似反放的一幅画,或是反面涂坏了的画布框,抑或从墙上摘下来的一面穿衣镜,丢在那里准备再挂上去。

    马吕斯望见桌上放着鹅毛管笔、墨水和纸张,旁边坐着一个六十来岁的男子,身材矮小精瘦,脸色苍白,眼神惶恐,样子狡猾、凶狠而惴惴不安,是个面目可憎的无赖。

    拉瓦特尔[576]若能端详这张脸,就会看出秃鹫和检察官的混合相:猛禽和讼棍相互丑化,相互补充,讼棍让猛禽丑恶,猛禽使讼棍可怕。

    那人满脸灰白长胡须,上身穿一件女衬衫,露出毛茸茸的胸脯和竖着寒毛的赤臂,下身穿一条沾满泥垢的长裤,脚上穿一双靴子,脚趾全探出来了。

    他嘴上叼着一根烟斗,正吸着烟。破家里没有面包了,但是还有烟叶。

    他正在写什么,也许在写马吕斯看过的那一类信。

    只见桌子一角放着不成套的一本旧书,好像一本小说,是从前租书铺的那种十二开的旧版本,淡红色封面,印着大字体书名:上帝、国王、荣誉和贵妇杜克雷—杜米尼尔著

    1814年。

    那人边写边高谈阔论,马吕斯听他说道:

    “哼!世上就是没有平等,死了也一样!瞧瞧拉雪兹神父公墓吧!大人物,那些阔佬,全葬在上头,槐树夹护的铺石路;马车一直能驶上去。小人物,那些穷光蛋,可怜虫,没说的!全埋在下边,那里烂泥浆没到膝盖,就埋在泥坑里,埋在湿土里,埋在那里好快点烂掉!要去那里扫墓,就非得陷进土里不可。”

    说到这里,他住了口,往桌上猛击一拳,咬牙切齿地补充一句:

    “哼!这世界,我恨不能一口吃掉!”

    一个胖女人在壁炉边,半坐在自己的赤脚上,看样子有四十岁,也可能上百岁了。

    她上身也穿一件衬衫,下身穿一条针织裙子,好几处补了旧呢布,还扎着一条粗布围裙,将裙子遮住大半。她虽然蜷缩成一团,仍看得出她身高马大,跟她丈夫一比,简直就是个巨人。她那头发黄不黄,红不红,已然花白,难看极了,她那扁平指甲的油污发亮的大手不时抬起来拢一拢。

    她身边也有一本书摊在地上,同另一本版面同样大小,也许是同一部小说的一册。

    马吕斯瞥见一张破床上坐着一个瘦长的小姑娘,她几乎光着身子,脸色惨白,双脚垂下去,那样子既不听说话,也不看东西,不像活人。

    想必她就是刚才到他屋来的那个姑娘的妹妹。

    她好像有十一二岁,但是仔细瞧一瞧,就能看出准有十五岁。她正是昨晚在大马路上说“我就蹽啊!蹽啊!蹽啊!”的那个女孩儿。

    她属于那种病态的女孩儿,长期停滞发育,然后突然猛长起来。人类植物的这种可悲状况,正是贫困造成的。这些生灵既没有童年,也没有少年。到了十五岁还像十二岁,刚过十六岁又像二十岁了。今天是少女,明天就成了少妇,就好像她们跨越年龄,要快些结束一生。

    此刻,这人还是个孩子模样。

    再者,这家庭没有任何劳作的迹象,没有织机,没有纺车,连一件工具也没有。在一个角落倒有几件废铁,难说是不是工具。整个景象,正是绝望之后坐以待毙的那种死气沉沉。

    马吕斯观望半晌,这屋里比墓穴还要阴森可怖,因为让人感到有人的灵魂在晃悠,有生命在悸动。

    陋室、地穴、深坑,这是一些穷苦人在社会建筑匍匐的最底层,但还不是墓穴,而是墓室的前室;世间,富人往往将最富丽堂皇的东西陈列在候见厅,而与之毗邻的阴间,死亡似乎把最破烂不堪的东西摆在前室。

    那男人住了口,那女人不说话,那姑娘似乎连气儿都不喘,只听鹅毛管笔划纸的刷刷声响。

    那男人不停地写,嘴里也不停地咕哝:

    “混蛋!混蛋!全是混蛋!”

    所罗门感喟[577]的这种变体,却引起那女人的叹息,她说道:

    “小朋友,消消气儿,别气坏了身子,宝贝。给那些人写信,你这人也太好了,老头子。”

    人受穷就像挨冻一样,身子紧紧靠在一起,但是心却远离了。从整个表面看来,这个女人以仅有的爱心,一定爱过这个男人,然而,全家在巨大苦难的重压下,不免天天相互责备,因此,她心中的那点感情很可能熄灭,只剩下死灰了。不过,亲昵的称呼还往往延续。如叫他“心肝儿、小朋友、老头子”等等,只是动动口,却不动心了。

    那男的又写开了。

    七 战略战术

    马吕斯胸口实在憋闷,正要从临时瞭望台下来,他的注意力忽被一声响动吸引过去,便留在原地未动。

    刚才,破屋的房门猛然打开。

    大女儿出现在门口。

    她穿一双男人的大鞋,满是泥点,都溅到冻红的脚脖子上,身上披一件破烂不堪的旧斗篷;一小时前马吕斯没看见她披斗篷,也许是她要引起更大的怜悯,进屋时放在门外,出去时重又披上。这回她气喘吁吁,走进来随身带上房门,站住缓了口气,这才又得意又欢喜地嚷道:

    “他来啦!”

    父亲扭过眼珠,老婆扭过脑袋,小姑娘一动未动。

    “谁?”父亲问道。

    “那位先生啊!”

    “那个慈善家吗?”

    “对。”

    “圣雅克教堂的那个?”

    “对。”

    “那个老头?”

    “对。”

    “他要来啦?”

    “紧跟在我后边。”

    “你有把握吗?”

    “有把握。”

    “是真的吗,他来啦?”

    “他乘马车来的。”

    “乘马车。他是银行家呀!”

    父亲站起身。

    “你怎么就有把握呢?他若是乘马车来,你怎么先到了呢?至少,家里地址你对他说准了吧?有没有说明白在走廊尽头右手最后一扇门?但愿他别认错门!你是教堂里找见他的吗?他看了我写的信吗?他对你说了些什么?”

    “得,得,得!”女儿说,“看你这么急,老人家,问话像连珠炮!情况是这样:我走进教堂,看见他坐在老地方,就冲他施了个礼,把信交给他。他看完信,就问我:‘孩子,你家住在哪里?’我回答说:‘先生,我带您去。’他又对我说:‘不必,把你家地址告诉我。我女儿要去买东西,我叫一辆车,会跟你同时到你家的。’我就把地址告诉他了。他一听我说这栋房子,好像有点吃惊,犹豫了一下,才说:‘行吧,我去一趟。’做完弥撒,我看见他父女俩走出教堂,登上马车。我跟他说得一清二楚,是走廊尽头右手最后一个门。”

    “你怎么就知道他会来呢?”

    “刚才我看见那辆车到了小银行街,因此,我就急忙跑回来。”

    “你怎么知道是同一辆马车呢?”

    “因为我注意看了车牌号了嘛!”

    “多少号?”

    “440。”

    “很好,你是个聪明姑娘。”

    女儿理直气壮地看着他父亲,指了指她脚上穿的鞋子!

    “一个聪明的姑娘,可能是这样。不过我说,我再也不穿这双鞋了,不愿意穿了,首先考虑身体,其次是清洁。这双破鞋,底子总出水,一路咕唧咕唧,比什么都叫人恼火。我宁肯打赤脚。”

    “你说得对。”父亲答道,他和蔼的口气,同他女儿的粗暴声调形成鲜明对照,“不过,打赤脚,不会让你进教堂。穷人得穿着鞋。……去拜访慈悲的上帝,总不能打赤脚吧。”他尖刻地补充一句,又回到惦念的事情上,“这么说你有把握,肯定他能来啦?”

    “他在我脚后就跟来了。”她答道。

    那男人挺起胸,脸上简直容光焕发。

    “老婆呀!”他嚷道,“你听见了。慈善家来了。快把火灭掉。”

    母亲愣住了,一动不动。

    父亲像耍把戏的一样敏捷,从壁炉上一把抓起破水罐,往焦柴上泼水。

    接着,又对大女儿说:

    “还有你!把椅垫的草掏出来!”

    女儿根本不明白什么意思。

    父亲抓起椅子,一脚踹漏椅座,连腿都进去了。

    他一边往外拔腿,一边问女儿:

    “天儿冷吗?”

    “很冷。下雪了。”

    父亲转过身去,对着坐在靠窗的床上的小女儿,像打雷一般吼道:

    “快点!下床,懒蛋!一点事你也不干!敲碎一块玻璃!”

    小姑娘哆哆嗦嗦跳下床。

    “敲碎一块玻璃!”他重复道。

    孩子吓呆了。

    “听见我的话了吗?”父亲又说一遍,“跟你说敲碎一块玻璃!”

    孩子惊恐万状,只好服从,她踮起腿,对准玻璃就是一拳。玻璃碎了,哗啦掉下来。

    “很好!”父亲说道。

    他神态严肃,说话生硬,目光迅速扫遍了破屋的每个角落。

    他那神气,俨然一位将军,要开战时做最后布置。

    母亲一直没开口,这时终于站起来,问道:

    “宝贝,你要干什么呀?”

    她的声音又缓慢又低沉,说出来的话仿佛凝固了似的。

    “你上床躺下。”男人说道。

    那口气不容置辩,老婆子只好顺从,大坨子沉甸甸地倒在一张破床上。

    这时,一个角落里传来抽噎声。

    “怎么啦?”父亲大嗓门问道。

    丫头蜷缩在角落里,她没有从黑地里出来,只是伸出血淋淋的拳头。她打碎玻璃时划破了,就来到母亲床边偷偷哭泣。

    这回,做娘的又坐起来,嚷道:

    “瞧见了吧!你干的蠢事!你叫她砸玻璃,手都伤啦!”

    “好极啦!”男人说,“早就料到了。”

    “什么?好极啦?”女人重复道。

    “住口!”父亲反驳道,“我取消言论自由。”

    接着,他从自己穿的女人衬衫上撕下一条,当作绷带,迅速给小丫头流血的手腕缠上。

    缠好之后,他又满意地瞧了瞧撕破的衬衫,说道:

    “这衬衫也行了。现在全像样了。”

    一阵寒风从破玻璃窗吹进来,带进户外的烟雾,好似白絮一般扩散,仿佛由无形的手指撕开。透过破玻璃窗能望见外面正下雪。昨天圣烛节的太阳预示的寒冷果然降临。

    父亲扫视一下周围,仿佛要确认他什么也没有忽略。他拿起一把旧铲子,用炉灰将浇湿的焦柴完全盖上。

    然后,他直起腰,靠到壁炉上,说道:

    “现在,我们可以接待那位慈善家了。”

    八 光明照进陋室

    大丫头走过来,把手放在父亲的手上,说道:

    “摸摸我冻得冰凉。”

    “嗳!”父亲回答,“我比你这手还要凉得多。”

    母亲激烈地嚷道:

    “你呀,无论什么,总比别人强!就连遭的罪也一样。”

    “住口!”男人说道。

    母亲见盯着她的目光很凶,就不再吭声了。

    陋室寂静了一会儿。大女儿满不在乎的样子,正从斗篷下摆往下抠泥巴,小女儿还在哭泣;母亲双手搂住小女儿的头,连连亲吻,同时低声对她说:

    “我的小宝贝,求求你,没事,别哭了,要惹你爸爸发火的。”

    “不!”父亲嚷道,“正相反!哭吧!哭吧!哭哭好哇。”

    接着,他又对大丫头说:

    “这通折腾,怎么,他还不到!万一他不来呢?我浇灭炉火,蹬穿了椅子,撕了衬衫,打碎了玻璃,就白折腾啦!”

    “还白伤了小妹呢!”母亲咕哝道。

    “你们知道吗?”父亲又说道,“这破房子鬼地方,冷得都能冻死狗!那人万一不来呢?噢!对了!他是让人恭候啊!他心里说:好吧!他们会等我的!他们待在那儿就是为了这事!——哼!我恨透了那些阔佬,恨不能把他们一个个全掐死,我心里才痛快,才满意!那些所谓的善人,装作特别虔诚,去做弥撒,迷信耍嘴皮子的狗教士,迷信那些装神弄鬼的家伙,还自以为高我们一等,前来侮辱我们,说是给我们送衣服来,说得好听!还不是一钱不值的破烂儿,还送什么面包!这帮恶棍!我要的不是这些东西,而是要钱!哼!要钱!没门!他们说什么我们拿了钱就去喝酒,我们是酒鬼,是懒汉!可是他们呢?究竟是什么东西,从前是干什么的呢?是盗贼!不偷不盗他们发不了财!哼!就像揪住台布四角那样,把整个社会往空中一抛,全都摔个稀巴烂,有这种可能,但至少人人都成了穷光蛋,这样也算划得来!——真的,你那行善的牛嘴巴先生,他究竟干什么呢?到底来不来?那畜生也许把地址忘啦!我敢打赌,那老牲口……”

    这时,有人轻轻敲了一下门;这个人急忙冲过去,将门打开,连连深鞠躬,万分敬仰地满脸堆笑,高声说道:

    “请进,先生!我的尊敬的恩人,以及这位可爱的小姐,光临寒舍,屈尊请进。”

    破屋门口出现一个年迈的男人和一个年轻姑娘。

    马吕斯没有离开他窥视的位置,此刻他的感受难以言传。

    那是“她”呀。

    爱过的人都知道,这简单的一个“她”字,包含多少光辉灿烂的意思。

    的确是她。马吕斯眼里立时浮起亮晶晶的水雾,看不太清楚,勉强辨出那是久违的意中人,是照耀他六个月的那颗星,是那对明眸、那个额头、那张嘴,是走了便留下黑夜的那张消失的俏脸。幻象隐没之后又重现啦!

    她重现在这昏暗中,在这陋室里,在这畸形丑恶的破屋里,在这不是人待的地方!

    马吕斯止不住浑身颤抖。怎么!是她!心怦怦狂跳,害得他眼睛发花,感到眼泪就要涌出来了。怎么!寻找了这么久,终于又见到她的面!他仿佛又招回了迷魂。

    她的容颜依旧,只是脸色略显苍白,清秀的脸蛋儿镶嵌在一顶紫色帽子里,腰身则掩藏在黑缎斗篷中,只见长袍下方露出穿着紧帮缎靴的一双纤足。

    她仍由白先生陪伴。

    她往屋里走了几步,将一个挺大的包裹放到桌上。

    容德雷特家大姑娘退到门后,以阴沉的目光注视这顶丝绒帽、这件缎斗篷,以及这张可爱幸福的脸。

    九 容德雷特几乎挤出眼泪

    这破屋十分昏暗,从外面乍一走进来,就会以为下到地窖。两位新客看不清周围模糊的形体,脚步难免有点迟疑,而住在这里的人,眼睛早已习惯昏暗,看得清清楚楚,自然就仔细打量他们。

    白先生眼神和善而忧郁,走到男当家的容德雷特跟前,说道:

    “先生,这包里装了几件日常穿的衣服,是新的,还有袜子和毛毯,请您收下。”

    “我们天使般的恩人,对我们关心备至,”容德雷特说着一躬到地,他又趁着两位客人观察这破烂不堪的家居,急忙俯过身去,悄声对他大女儿补充道:

    “嗯?刚才我怎么说的?破衣裳!不给钱。他们全是一路货色!对了,给这个老笨蛋的信签的什么名?”

    “法邦杜。”女儿回答。

    “戏剧艺术家,对!”

    容德雷特问得真及时,恰好这时,白先生转身对他说话,那神情好像在回想对方的名字:

    “看来……先生,你们的生活状况真令人同情……先生……”

    “法邦杜。”容德雷特急忙应道。

    “法邦杜先生,对,正是,我想起来了。”

    “戏剧艺术家,先生,还颇有成就。”

    说到这里,容德雷特认为,抓住这个“慈善家”的时机显然到了,于是他操起集市上耍把戏的那种大言不惭,以及大道旁行乞的那种苦苦哀求的混合腔调,提高嗓门说道:

    “是塔尔马的弟子,先生!我是塔尔马的弟子!从前,我也有过走运的时候。唉!现在却倒运啦。您瞧瞧,我的恩人,没有面包,没有火。两个可怜的丫头没有火!只有一张椅子也坐穿啦!坏了一块窗玻璃!正赶上这种天气!我的妻子病了,卧床不起!”

    “可怜的女人!”白先生叹道。

    “我的孩子也受了伤!”容德雷特补充道。

    那孩子见来了外人,便分了心,停止哭泣,端详起那位“小姐”。

    “你倒是哭啊!嚎啊!”容德雷特低声道。

    他说着,就掐了一把她那只受伤的手,这一系列动作显出扒手的本领。

    小姑娘疼得哭号起来。

    那个光彩照人的姑娘,即马吕斯私心里称为他的“玉秀儿”,急忙走上前去,说道:

    “可爱的孩子真可怜!”

    “您瞧,美丽的小姐,”容德雷特继续说道,“她的腕子还流血呢!为了每天挣六苏钱,她在机器下面干活,结果出了事故。再这样干下去,说不定胳膊要给切掉!”

    “真的吗?”老先生惊慌地问道。

    小姑娘信以为真,哭得越发厉害了。

    “唉!对呀,我的恩人!”那父亲回答。

    这阵工夫,容德雷特注视“慈善家”,神情有点异常,他一边说话,一边仔细打量对方,就好像在搜索记忆。他趁来客关切地询问伤了手的小姑娘的时机,突然走到床前,对他那样子颓丧迟钝的老婆,低声快速地说了一句:

    “留心看那个男的!”

    随即他又转向白先生,接着诉苦:

    “您瞧,先生!我只穿一件衬衫,还是我妻子的!全撕烂啦!又到了隆冬季节。我没有衣服,连门都出不去。但凡有点衣服穿,我就会去拜访马尔斯小姐,她认识我,也非常喜欢我。她不是一直住在夫人塔街吗?我们曾经一同到外省演过戏,您知道吗,先生?她获得桂冠,也有我的一份儿功劳。赛丽曼娜[578]会来救助我的,先生!艾耳密尔也会向贝利塞尔[579]施舍的。可是不然,什么也没有!家里一个铜子也没有!我妻子病了,一个铜子也没有!我女儿受了伤,很危险,一个铜子也没有!我妻子呼吸困难,有时气闷,是年纪关系,神经系统也有毛病。她需要救护,我女儿也一样!可是,请大夫!可是,去抓药!怎么付钱呢?连一文钱也没有!先生,对着一个大钱,我情愿下跪!艺术贬低到什么地步呀!我的迷人的小姐,还有您,我的慷慨的保护人,你们体现美德和慈善,给那座教堂带去芬芳,你们知道吗,我可怜的女儿也去祈祷;天天看见你们?……因为,先生,我培养女儿信教,不愿意让她们去演戏。噢!女孩子呀,让我看着她们失足!我呀,可不是开玩笑!我总向她们灌输荣誉、道德、操行这些观念!问问她们就明白了。人要走正路。她们有父亲,而不是那种苦命的女孩儿,早早就没了家,结果就嫁给了大众;没名没姓的姑娘,又成为“众人”太太。当然啦!法邦杜家绝没有这种事!我要教育她们懂得廉耻,正经做人,要文雅,要信奉上帝!活见鬼!……然而,先生,我尊贵的先生,您知道明天会出现什么情况吗?明天,是2月4日,是要命的日子,是房东给我的最后期限,如果今晚我交不上房钱,那么明天,我大女儿、我本人、我这发烧的妻子、受伤的小女儿,我们四个人就要从这里给赶出去,赶到大街上,赶到大马路上,冒着雨雪,没有避身的地方。情况就是这样,先生。我欠了四个季度,整整一年的房租!也就是说六十法郎。”

    容德雷特说谎。四个季度房租只有四十法郎,而且,他也不可能欠上四个季度,马吕斯替他付了两个季度,这事过去还不到半年。

    白先生从兜里掏出五法郎,放到桌上。

    容德雷特抓住这个空隙,又对着大女儿的耳朵咕哝一句:

    “无赖!他给这五法郎让我干什么呢?还不够赔我的椅子和玻璃钱呢!一定得把本钱捞回来!”

    这时,白先生脱下套在蓝色礼服上面的棕色大衣,搭在椅背上。

    “法邦杜先生,”他说道,“我身上只有这五法郎了;不过,我把女儿送回家,今天傍晚再来一趟;今晚您一定得付房租,对不对?”

    容德雷特的脸豁然开朗,现出一种奇特的表情。他忙不迭地回答:

    “对,我尊敬的先生。八点钟,我就得去见房东。”

    “我六点钟到这儿,给您带来六十法郎。”

    “真是我的大恩人!”容德雷特无比激动地高声说道。

    紧接着,他又悄声补充一句:

    “老婆,仔细看看他!”

    白先生挽上那美丽姑娘的手臂,朝房门走去,说道:

    “今晚见,朋友们。”

    “六点钟吧?”容德雷特问道。

    “六点整。”

    这时,放在椅背上的大衣引起容德雷特大女儿的注意。

    “先生,”她说道,“您忘了穿大衣了。”

    容德雷特狠狠瞪女儿一眼,同时狠命地耸了耸肩。

    白先生转过身,微笑着回答:

    “我没有忘,是留下的。”

    “啊,我的保护人,”容德雷特说道,“我的崇高恩人,我真是感激涕零!请允许我一直送您上车。”

    “您若是出去,”白先生又说道,“就把这件大衣穿上吧。天气确实冷得很。”

    容德雷特不等人说第二次,急忙穿上棕色大衣。

    他们三人一道出去,容德雷特给两位客人带路。

    十 包车每小时两法郎

    这一场景的始末,马吕斯全看在眼里,而实际上却又什么也没有看见,眼睛只顾盯住那姑娘,也可以说他那颗心,从姑娘一走进破屋,就将她抓住并整个裹起来。在姑娘停留的这一段时间,他完全陶醉了,感官知觉停顿,整个灵魂扑在一点上。他瞻仰的不是那个姑娘,而是披缎斗篷戴丝绒帽的一团光辉。就是天狼星进入这屋子,也不会令他如此目眩神摇。

    当时,姑娘打开包裹,摊开衣服和毛毯,又和蔼地询问那母亲的病情,怜爱地询问那小姑娘的伤势,那一举一动他全窥见,那一言一语他也凝神聆听。他熟悉她的眼睛、额头,她的容貌、身材和举止,但是还不了解她的声音。有一回在卢森堡公园,他隐约捕捉到她讲的几句话,可又不十分真切。如能听见她的声音,心灵上如能留下一点这种音乐,就是减寿十年他也在所不惜。然而,她的话语,完全淹没在容德雷特的诉苦和怪叫声中了,真叫马吕斯又欣喜又恼火。他贪婪地看着姑娘,不敢想象在这破烂不堪的房子里,在这帮恶俗不堪的人中间,他所见到的真是这个天仙一样的姑娘。

    等姑娘离去,他只有一个念头,要紧紧跟踪,直到弄清她的住址才放手,至少在如此巧遇之后,绝不能再失去她。他跳下五斗柜,戴上帽子,伸手拉门闩,正要出门,忽一转念,又停下来。走廊很长,楼梯极陡,容德雷特话又多,白先生恐怕还没有上车;万一在走廊里,或在楼梯上,或在车门口,白先生回过头来,瞧见他马吕斯住在这所房子里,那会警觉起来,设法再次摆脱他,那么事情就又搞糟了。怎么办呢?稍等片刻?可是在这工夫,马车可能走了。马吕斯一时左右为难,最后心一横,冒险走出房间。

    走廊里阒无一人。他跑到楼梯,也不见人影,于是跑下楼,来到大街,刚好望见一辆马车在小银行家街拐弯,驶回巴黎市区。

    马吕斯朝那个方向追过去,到了大马路的拐角,又望见那辆马车沿着穆夫塔尔街下坡路疾驶,已经跑得很远了,根本追不上。怎么办?跟在马车后边跑?那不行,况且,从车上肯定能看见有人拼命追赶,那老头会认出他来。只有一个办法,登上旁边这辆车去追赶另一辆。这样非常稳妥,既有效又无危险。

    马吕斯向车夫招手停车,冲他喊道:

    “按钟点包车!”

    马吕斯没有打领带。穿的是少纽扣的旧工作服,衬衣大襟打褶处还撕破一条。

    车夫停下车,挤了挤眼睛,向马吕斯伸出左手,轻轻搓着大拇指和食指。

    “什么意思?”马吕斯问道。

    “先付钱。”车夫说道。

    “多少钱?”他又问道。

    “四十苏。”

    马吕斯这才想起他身上只有十六苏。

    “我回来再付。”

    车夫不屑回答,吹起《拉帕利斯》小调,并且冲马抽了一鞭。

    马吕斯愣愣地望着马车驶远。只差二十四苏,他就丧失了欢乐、幸福和爱情!他重又跌进黑夜中!刚见光明,重又变成盲人!他冥思苦索,老实说,他万分后悔,那五法郎,早上真不该送给那个穷丫头。有那五法郎,他就能得救,就能再生,就能走出迷惘和黑暗,摆脱孤独和忧伤,结束单身汉的生活;可是,那条美丽的金线在他眼前飘动,未待他重新结上他那命运的黑线,就再次断了。他痛不欲生,回到陋室。

    按说他应该想到,白先生答应傍晚还来一趟,这回只要准备好跟踪就是了;然而,当时他看出神了,几乎没有听见那句话。

    马吕斯正要上楼,忽见容德雷特在大马路的另一头:他身上裹着那位“慈善家”的大衣,沿着戈伯兰城关街那堵人迹罕至的墙根,正同一个面目不善的人交谈;那种人可以称作“城关盗贼”,面目可疑,言语晦涩,一副存心不良的样子,往往白天睡觉,这就意味黑夜行动。

    那两个人冒着鹅毛飞雪,站在那里谈话;那样一伙人,城区警察见了准会注意,而马吕斯却不大留心。

    不过,他再怎么黯然神伤,也还是不禁想到,同容德雷特说话的那个城关盗贼,好像是一个叫邦灼的人;那人外号叫春生儿,又叫比格纳伊,有一回库费拉克指着那人让他瞧,说那家伙相当危险,夜间常在这一带出没。这个人的名字,在上一卷见过。这个有春生儿和比格纳伊两个绰号的邦灼,后来屡次犯罪,作恶多端,成为名闻遐迩的歹徒。如今,他在盗匪圈子里已成为传奇人物,大约在前朝末期创立新派。傍晚天要黑下来的时候,在强力监狱的狮子沟里,犯人三五成群,低声交谈,往往谈论他。监狱有一条排粪便的阴沟,从巡逻道下面通到外边,1843年那起越狱大案,大白天三十名犯人逃走,就是从粪沟出去的;盖粪沟的石板上面能看到“邦灼”的名字,那是有一次他企图越狱时,大胆刻在墙上的。1832年,他还没有正式出道,就有警察密切注视了。

    十一 穷苦为痛苦效劳

    马吕斯缓步登上老屋的楼梯,正要回到自己的独居室,忽见容德雷特家大姑娘从走廊跟过来。在他眼里,那姑娘十分讨厌,正是她拿走了他的五法郎,再向她讨还已为时太晚,要租的轻便马车走了,要追的那辆轿车早已驶远。况且,她也不会还钱。至于刚才来的那二人的地址,问她也没用,显然她不知道,因为签署法邦杜的那封信上写的是:“高台阶圣雅克教堂行善先生收”。

    马吕斯走进屋,回手关门。

    门却关不上,他回头一看,只见有一只手顶住半开的房门。

    “怎么回事?”他问道,“是谁呀?”

    正是容德雷特家大姑娘。

    “是您?”马吕斯几乎气势汹汹,又问道,“您总缠着!要干什么?”

    她似乎若有所思,未予回答。早上那副泰然自若的神态不见了,她站在走廊的暗地里,并不进屋,马吕斯只能从门缝瞧见她。

    “啊,怎么不回答?”马吕斯说道,“您要干什么?”

    姑娘冲他抬起无神的目光,眼里仿佛隐隐闪现一点光芒,她说道:

    “马吕斯先生,看您伤心的样子,有什么心事吧?”

    “我?”马吕斯重复道。

    “对,是您。”

    “我没什么。”

    “不对!”

    “是没什么。”

    “跟您说不对!”

    “让我安静点吧!”

    马吕斯又要把门推上,可她仍然顶住。

    “喏,”姑娘说道,“您不该这样。您虽然不是有钱人,但今天早上非常和善;现在,您还是和善点吧。您给了我吃饭的钱,现在告诉我您有什么事。您这样伤心,这一眼就能看出来。我不愿意看您伤心。怎么做就好了呢?我能帮上忙吗?要我干什么就说吧。我并不问您的秘密,您也不必告诉我,总之,我可能帮上忙。我完全可以帮帮您,既然我能帮父亲干事。送个信啦,去到什么人家啦,挨门打听啦,找谁的住址啦,跟踪哪个人啦,这些事我全能干。怎么样,有什么事尽可告诉我,我把话传给那人家。有时候让人捎个话,他们就知道了,事情也就全解决了。您就吩咐吧。”

    这时,马吕斯灵机一动,有了个主意。一个人觉得要掉下去的时候,抓住哪根树枝还有挑拣吗?

    他往前凑了凑,对容德雷特家姑娘说:

    “你听着……”

    姑娘眼里闪现喜悦的光芒,打断他的话。

    “哦!这就对了,您和我说话,就称‘你’吧!这样我更喜欢。”

    “好吧,”马吕斯接着说,“是你把那位老先生父女带到这儿的……”

    “对。”

    “你知道他们的住址吗?”

    “不知道。”

    “替我找到。”

    容德雷特姑娘的眼神,刚才由暗淡转为喜悦,现在又由喜悦转为阴沉。

    “您就想知道这个?”她问道。

    “对。”

    “您认识他们吗?”

    “不认识。”

    “这就是说,”她急忙接口说,“您不认识她,但是想要认识。”

    将“他们”改为“她”,这其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苦涩,意味深长。

    “到底行不行?”马吕斯问道。

    “替您找到那位漂亮小姐的住址吗?”

    “漂亮小姐”这种说法,又有令马吕斯不自在的意味。他又说道:

    “怎么说都无所谓!父亲和女儿的住址。有什么,他们的住址嘛!”

    姑娘定睛看着他。

    “您拿什么回报我呢?”

    “你要干什么都行!”

    “我要什么都行吗?”

    “对。”

    “我准能给您搞到住址。”

    她垂下头,继而突然一下将门拉上。

    马吕斯又独自一人了。

    他仰身倒在椅子上,头和双肘则放在床沿儿上,沉浸到纷乱的思绪中,头晕目眩,什么也抓不住。从今天早晨起所发生的种种情况,那位天使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这个姑娘刚才对他说的话,无限失望中又漂浮一线希望之光,这一切乱纷纷充斥他的头脑。

    他正自胡思乱想,突然又猛醒过来。

    他听见容德雷特那凶狠的大嗓门讲了一句话,对他具有极特殊的利害关系:

    “跟你说,没错,我认出他了。”

    容德雷特讲的是谁?他认出谁啦?认出白先生吗?他的“玉秀儿”的父亲?怎么!难道容德雷特认识他?难道就这样突如其来,情况就要全部明了,免得他马吕斯稀里糊涂过一辈子吗?难道他终于要知道他爱的人是谁,那姑娘是谁,她父亲是谁吗?遮掩他们的极度浓厚的阴影,已经到了清朗起来的时候啦?幕布就要撕开了吗?天啊!

    他急不可待,不是爬上,而是纵身跳上五斗柜,又回到隔墙窥视的小洞的位置。

    他又看见容德雷特的破家。

    十二 白先生那五法郎的用场

    那家里的样子毫无变化,只是那母女三人分光了包里的东西,穿上了袜子和毛线衣,将两条毛毯扔到两张床上。

    容德雷特呼吸还急促,显然刚刚从户外归来。两个女儿坐在靠壁炉的地上,姐姐在给妹妹包扎手。那女人好像瘫在挨壁炉的破床上,满脸惊诧的神色。容德雷特在破屋里大步走来走去,两眼神色异常。

    在丈夫面前,那女人仿佛惊呆了,有点胆怯,试探着说道:

    “怎么,真的吗?你有把握吗?”

    “有把握!那是八年前的事啦!不过我认出他啦!哈!我认出他啦!我一眼就认出他来!怎么,你就没有看出来?”

    “没有。”

    “我不是跟你说了嘛:注意瞧瞧!还是那个头,还是那张脸,没怎么见老,有些人就是不老,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搞的,说话还是那嗓音。只有一点,他穿得好些罢啦!哼!老家伙,神秘的鬼东西,好了,我抓住你啦!”

    他停下脚步,对两个女儿说:

    “你们两个,给我滚开!——真怪了,你就没有看出来。”

    两个女儿挺听话,赶忙站起来。

    做母亲的讷讷地说:

    “她的手不是受伤了吗?”

    “冷空气对她有好处,”容德雷特说道,“走吧。”

    显而易见,这个人在家里说一不二。两个女儿出去了。

    就在她们出门的时候,父亲一把拉住大丫头的胳膊,以特别的声调说道:

    “你们准五点钟回这儿。两个都回来。我要用你们。”

    马吕斯更加注意了。

    屋里只剩下容德雷特和他老婆了,他又开始走起来,转了两三圈没有吭声,接着花了几分钟,往裤腰里掖他那件女人衬衫的下摆。

    他猛地转向他女人,叉起双臂,高声说道:

    “有件事要我告诉你吗?那小姐……”

    “哦,怎么!”他女人接口说,“那小姐?”

    马吕斯确信,他们说的准是她。他心急火燎,侧耳细听,全部精力都集中到耳朵上。

    然而,容德雷特却俯下身,低声对他女人说了几句话,最后直起腰,才高声说道:

    “就是她!”

    “那东西?”女人说。

    “是那东西!”丈夫说。

    那母亲一句“那东西”的意味,任何语言都难以表达。其中有惊讶、气恼、仇恨、愤怒,混杂而成为一种恶狠狠的声调。丈夫在她耳边说了点什么,无疑说出了名字,那肥胖女人就从昏昏沉沉的状态中醒来,从丑相变为凶相了。

    “不可能!”她嚷道,“我女儿打着赤脚,连一件衣裙都穿不上,我一想到这一点,怎么!她又是披缎斗篷,又是戴丝绒帽,又是穿缎子靴,行头齐全!要置办得二百多法郎!简直像个贵妇人!不可能,你看错啦!先从长相说,那一个是丑八怪,而这一个却不赖!长得真不赖!不可能是她!”

    “跟你说准是她。你就等着瞧吧。”

    如此坚信不疑,容德雷特婆娘一听,就仰起那张又红又黄的大宽脸,注视天花板,那神态丑极了;此刻在马吕斯看来,她比她丈夫还吓人,那是虎视眈眈的一头母猪。

    “什么!”她又嚷道,“那个讨厌的漂亮小姐,用可怜的样子看着我的丫头,她竟然是那个小叫花子!哼!我真想一鞋跟儿将她的肠子给踹出来!”

    她跳下床,只见她头发蓬乱,鼻孔鼓张,嘴半咧开,握紧的两个拳头抛到身后,这样站了一会儿,又一仰倒在破床上了。那男的走来走去,根本不注意他女人。

    沉默了一阵之后,容德雷特又走到他女人跟前站住,像刚才那样叉起胳膊。

    “还要我告诉你一件事吗?”

    “什么事?”女人问道。

    他低声干脆地回答:

    “我发了一笔财。”

    婆娘凝视他,那眼神分明表示:跟我说话的这个人难道疯啦?

    他继续说道:

    “天打五雷轰!在这个‘有火会饿死——有面包也会冻死的教区’里,我当教民的时间已经够长的啦!穷日子也过够啦!我活受罪,别人也受罪!不开玩笑了,我不再觉得这有趣了,游戏玩够了,老天爷呀!别再捉弄人了,永恒的天父!吃饭我要吃个够,喝酒我要喝个痛快!足吃足睡!什么也不干!嘿,也该轮到我享享福!在一命呜呼之前,我要尝尝百万富翁的滋味儿!”

    他在破屋里兜了一圈,又补充一句:

    “跟别人一样。”

    “你想说什么呀?”他老婆问道。

    他摇头晃脑,挤挤眼睛,提高嗓门,像街头卖艺人要表演似的:

    “我想说什么?听好!”

    “嘘!”容德雷特婆娘咕哝道,“别嚷嚷!要是那种事,就不能让人听见!”

    “嗳!谁听见?那个邻居?刚才我看见他出去了。再说了,那个大傻瓜,他听得见吗?话又说回来,告诉你,我眼见他出去的。”

    不过,容德雷特出于本能,还是放低了声音,然而马吕斯尚能听得见,他听清了整个谈话,还多亏一个有利的情况,就是马路上积雪减轻了过往车辆的声响。

    马吕斯听到这样的对话:

    “听清楚了。逮住他了,那个阔佬!就等于逮住了。这事板上钉钉了,全都安排妥当。我见了几个人。今晚六点钟他会来,送那六十法郎,老混蛋!我瞧见了,我那六十法郎、房东、2月4号的日期,我是怎么给你们诌出来的!这可不是一个季度!傻不傻!这样,他六点钟就到。那时候,邻居正好去吃晚饭,布贡妈也正好进城去洗杯盘。这房子里没人了。邻居十二点之前从不回来。两个丫头放风。你也可以下手帮我们。他会就范的。”

    “他要是不就范呢?”女人问道。

    容德雷特险恶地劈了一下手,说道:

    “那就打发他。”

    说着,他哈哈大笑。

    这是马吕斯头一回看见他笑,那笑声冷森森而平稳,叫人不寒而栗。

    容德雷特打开壁炉旁边的壁橱,取出一顶旧鸭舌帽,用衣袖擦了擦,便扣在头上。

    “现在,我出去一趟,”他说道,“我还要见几个人,几个好把式。等着瞧吧,这事准能得手。我尽快赶回来。这是一桩好买卖。你看好家。”

    说罢,他把两个拳头插进裤兜里。站着想了一会儿,又大声说道:

    “你知道吗,也亏了他没认出我来!他若是认出我,就不会再来,就会从我们手中溜掉!是我这胡子救了我!我这浪漫派的山羊胡子!我这漂亮的浪漫派小山羊胡子!”

    他又笑起来。

    他走到窗前。雪下个不停,涂掉了天空的灰色。

    “什么鬼天气!”他说道。

    说着,他抿起大衣。

    “这大衣太肥了。不过没关系。”他又补充说,“那老混蛋,把大衣留给我,还真干了一件大好事!没它我出不了门,这桩买卖也就做不成!鬼使神差,天下的事也真怪!”

    说罢,他将帽舌拉到眼皮上,出门去了。

    他出去没走几步,房门忽又开了,门缝里又探进来他那猛兽般狡狯的身影。

    “忘了件事,”他说道,“你准备一炉子煤。”

    接着,他把“慈善家”给他的五法郎,扔到女人的围裙里。

    “一炉子煤?”婆娘问道。

    “对。”

    “买几斗煤?”

    “两满斗。”

    “那得三十苏。剩下的钱还够我买东西做晚饭。”

    “见鬼,那不行。”

    “干吗不行?”

    “这钱不能花。”

    “干吗不能花?”

    “我还要买东西。”

    “买什么?”

    “买点东西!”

    “要花多少钱?”

    “这附近有五金店吗?”

    “穆夫塔尔街上有。”

    “哦,对了,就在同另一条街的拐角,那店铺我有印象。”

    “你买东西要花多少钱,总可以告诉我吧?”

    “五十苏到三法郎。”

    “给晚饭剩下的可就不多了。”

    “今天谈不上吃饭。还有更好的事要干。”

    “也将就了,我的宝贝。”

    他婆娘说完这话,容德雷特又带上房门,这回,马吕斯听见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远,先穿过老屋走廊,又快速下楼。

    这时,圣梅达尔教堂正打一点钟。

    十三 在僻静地方单独相对,想必他们不会念“天父”[580]

    马吕斯尽管总好沉思默想,但是正如我们指出的,他的性格既坚强又刚毅。独自思索的习惯,发展了他的同情心和怜悯心,与此同时,也许消磨了他好动肝火的性情,却毫未减损他那见义勇为的气概。他既有婆罗门教徒的善心,又有法官的严厉。他不忍伤害一只蛤蟆,但是能踏死一条毒蛇。而他现在窥视的,正是一个毒蛇洞,眼前正是一个魔窟。

    “这帮无赖,应当踏上一只脚。”他心中暗道。

    他期望弄清的谜团,非但一个也没有解开,也许神秘层反而加厚了;他并没有进一步了解卢森堡公园邂逅的那个美丽的女孩儿,以及他称作白先生的那个男人,只知道容德雷特认识他们。他听到的话十分晦涩,只能听出一件事,就是这里正在设置陷阱,设置一个隐秘而凶险的陷阱,他们父女二人面临巨大危险,也许她能免遭于难,但她父亲要遭毒手,一定要搭救他们,挫败容德雷特一家人的阴谋诡计,扯断这些蜘蛛结的网。

    他又观察一会儿,只见容德雷特婆娘从角落里拖出一个旧铁炉子,又在废铁堆里翻找什么。

    马吕斯轻手轻脚,从五斗柜下来,尽量不弄出一点声响。

    他看出策划的这场阴谋,心中不免惶恐,对容德雷特一家人深恶痛绝,但是想到在这样事情上,也许他能为他所爱的人帮上忙,又不禁感到一阵喜悦。

    然而,怎么办呢?给两个受到威胁的人通风报信吗?但是到哪儿去找他们呢?他不知道他们的住址。他们在他眼前重现了片刻,随即又沉入巴黎的汪洋大海里。傍晚六点在门口守候,等白先生一到就告诉他有埋伏吗?可是,容德雷特及其同伙一定会发现他,这地方僻静无人,他们比他健壮,有办法抓住他,或者把他赶走,那么他要救的人也就性命难保。一点的钟声刚刚敲过,他们六点钟下手,马吕斯还有五个小时。

    只有一个办法。

    他穿上还看得过去的衣服,往脖颈上结了一条领巾,又戴上帽子,悄悄溜出去,毫无响动,就好像赤脚走在青苔上。

    他出了楼门,便走上小银行家街。

    这条街中段路边有一道矮墙,有几处人能跨越,墙里是一片空地。马吕斯心中有事,走得很慢,踏着雪地也没有什么声音;忽然,他听见身边有人谈话,便扭头瞧瞧,寂静的街道不见一个人影,现在又是大白天,然而,他却清清楚楚听见了人语。

    于是,他想到探头瞧瞧墙里面。

    果然有两个人,靠墙坐在雪中,低声交谈。

    那两张面孔他从未见过:一个汉子满脸胡须,身穿罩衣,头戴希腊式圆帽;另一个汉子衣衫褴褛,没戴帽子,长头发里落了雪花。

    马吕斯再往里探探,在他们的头上方能听见谈话。

    长发汉子用臂肘捅捅对方,说道:

    “跟咪老板干,不可能失手。”

    “你这么看?”络腮胡子说道。

    长发汉子又说:

    “每人得五百法郎的一张票子,就是触霉头,大不了五年,六年,顶多十年!”

    另一个颇为迟疑,手伸进希腊帽子搔头发,答道:

    “这件事倒实实在在,碰到这种事总不会背过身去。”

    “跟你说嘛,这事失不了手,”长发汉子又说道,“老家伙的两轮车会套上牲口的。”

    接着,他们又谈起昨晚他们在娱乐剧院看的音乐剧。

    马吕斯继续往前走。

    他觉得那两个人好奇怪,躲在墙后,蜷缩在雪地里,讲些莫名其妙的话,恐怕跟容德雷特的罪恶计划不无关系。也许就是“那桩买卖”。

    他走向圣马尔索城郊区,一碰到店铺就打听哪有警察派出所。

    人家告诉他在蓬图瓦街14号。

    马吕斯赶往那条街。

    他经过一家面包铺时,买了两苏面包吃,估计晚饭吃不上了。

    他边走边感谢上天,心想他那五法郎,早上如不给容德雷特家姑娘,他就能乘车跟踪白先生,因而无从了解这一切,也就无从阻止容德雷特的阴谋,白先生必然遇害,他女儿也难幸免。

    十四 警察给律师两个“拳头”

    马吕斯来到蓬图瓦街14号,上了二楼,请求见派出所所长。

    “所长先生不在,”一个办事员回答,“有位探长代替他工作。您要跟探长谈谈吗?有急事吗?”

    “有急事。”马吕斯说道。

    于是,办事员将他带进所长办公室。一道铁栅里面,有个身材高大的人靠炉子站着,他身穿三叠领的大外套,双手提着外套的下摆。那人方脸盘,嘴唇薄而坚毅,花白颊髯浓密而凶悍,那目光能搜遍人的衣兜,可以说,那目光只能搜索,不能洞彻。

    那人凶恶可怕的样子,并不怎么逊于容德雷特;有时见到恶狗,几乎跟遇见狼一样,叫人心惊胆战。

    “您有什么事?”他对马吕斯说,连句先生也不称。

    “所长先生吗?”

    “他不在,我替他办公。”

    “我要谈一件很机密的事。”

    “那就谈吧。”

    “非常紧急。”

    “那就快点谈。”

    这人又冷静又生硬,叫人见了又害怕又放心。他能让人产生畏惧和信赖。马吕斯向他叙述了这个意外事件,说有个男子,他只见过面而不相识,当晚要遭毒手,而他本人,马吕斯·彭迈西,身为律师,就住在那魔窟的隔壁,隔墙听到了全部阴谋;设置陷阱的主谋,是个叫容德雷特的家伙,他有同谋,大概是城关的盗贼,其中有个叫邦灼的,外号春生儿,又叫比格纳伊;容德雷特的女儿在外面放风;根本无法通知那个生命受到威胁的人,因为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总之,这起图财害命的案犯要在当晚六点钟下手,那济贫院大道最僻静的地点,在50-52号那栋房子里。

    探长听到这个门牌号,便抬起头,冷冷地说:

    “就在那栋房子走廊的最里端喽?”

    “正是。”马吕斯说道,他又问一句,“您熟悉那栋房子?”

    探长沉默了片刻,接着,他把靴子后跟举到炉口烤火,答道:

    “有点印象。”

    他继续从牙缝里咕哝,主要不是对马吕斯,而是对他自己的领带说话:

    “那里面恐怕有咪老板的行迹。”

    马吕斯听了这话很惊讶,说道:

    “咪老板,我的确听他们提过这个名字。”

    于是,他向探长讲述了在小银行家街墙后的雪地里,那个长发汉子和那个络腮胡子的话。

    探长咕哝道:

    “那长发一定是勃吕戎,那络腮胡子一定是半文钱,外号二十亿。”

    他又垂下眼帘思考:

    “至于那老东西,我也能猜出个大概。哎呀,我这外套烤糊了。这该死的炉子,火总是太旺。50-52号,从前是戈尔博的房子。”

    接着,他又注视马吕斯。

    “您只见过络腮胡子和长头发吗?”

    “还见过邦灼。”

    “您没看见一个花花公子模样的小魔头,在那儿转悠吗?”

    “没有。”

    “也没看见一个又高又壮,跟植物园大象似的大块头吗?”

    “没有。”

    “也没看见像过去红辫子小丑那样一个滑头吗?”

    “没有。”

    “至于第四个,谁也见不到,就连他的打手、伙计和爪牙也见不到。您没有发现他,倒不足为怪。”

    “没见到。那些家伙是干什么的?”马吕斯问道。

    探长则答道:

    “不过,现在还不是他们活动的时候。”

    他默然片刻,才接着说道:

    “50-52号,那房子我了解。我们藏到里面,没法躲过那些艺术家的眼睛。一有情况,他们就停止演戏。他们谦虚到了极点,见了观众就不自在!这样不成,这样不成。我要听他们歌唱,让他们跳舞。”

    一段独白之后,他又转过身,定睛凝视马吕斯,问道:

    “您害怕吗?”

    “怕什么?”马吕斯问道。

    “怕那些人吗?”

    “也超不过怕您!”马吕斯生硬地回了一句,因为他开始注意到,这名警探还没有称过他一声先生呢。

    这时,警探更加目不转睛地盯住马吕斯,以训导式的庄严口气又说道:

    “听您这话,像个有胆量的人,也像个诚实人。勇气不畏罪恶,而诚实也不畏官家。”

    马吕斯接口说道:

    “是啊,那么您打算怎么办呢?”

    探长仅仅这样回答:

    “那栋房子的住户都有万能钥匙,夜间回家开门用。您也应当有一把。”

    “有一把。”马吕斯说道。

    “带在身上吗?”

    “带在身上。”

    “交给我吧。”探长说道。

    马吕斯从坎肩兜里掏出钥匙,交给探长,又叮嘱一句:

    “您若是相信我的话,就多带几个人手去。”

    探长瞥了马吕斯一眼,那神色,就像伏尔泰瞧一个向他建议一处韵脚的外省学士院院士;他两只大手一下子插进外套特大号的兜里,掏出两支人称“拳头”的小钢枪,递给马吕斯,急促而干脆地说道:

    “拿着这个,您回家去,就藏在房间里,要让人以为您出去了。枪都上了子弹,每支上两颗。您要注意观察。您对我说过,墙上有个洞。等那些人到了,就让他们多少行动一下。您判断等了一定火候,应当制止了,就开一枪。不能过早。接下来的事情由我管。朝空中开一枪,对着天花板,对着什么地方都行。千万注意不能过早。要等到他们开始行动之后,您是律师,明白为什么要这样。”

    马吕斯接过两支手枪,塞进外衣旁边的兜里。

    “这样鼓鼓囊囊,太明显了,”探长说道,“还是放在坎肩兜里吧。”

    马吕斯将手枪分别藏在坎肩的两个兜里。

    “现在,”探长接着说道,“谁都不能再耽误一分钟了。几点钟啦?两点半。他们预定七点钟动手吗?”

    “六点钟。”马吕斯说道。

    “还有时间,”探长又说道,“不过,时间刚好。我对您说的话,一句也不要忘了。砰!开一枪。”

    “放心吧。”马吕斯答道。

    马吕斯抓住门闩正要出去,探长又冲他嚷道:

    “还有,事发之前,您要是需要我,亲自来还是派个人来,说一声要找沙威探长就行了。”

    十五 容德雷特采购

    过了一会儿,将近三点钟,库费拉克由博须埃陪同,偶然经过穆夫塔尔街。大雪满天,下得更紧了。博须埃正在对库费拉克说:

    “瞧着这一团团雪降落,真像漫天飞舞的白蝴蝶。……”博须埃忽然望见马吕斯样子古怪,顺着这条街朝城关走去。

    “咦!马吕斯!”博须埃嚷道。

    “我看见了,”库费拉克说道,“不要叫他。”

    “为什么?”

    “他忙着呢。”

    “忙什么?”

    “他那副神态你没看见吗?”

    “什么神态?”

    “他那样子就像跟踪什么人。”

    “那倒是。”博须埃说道。

    “瞧他那双眼睛!”库费拉克又说道。

    “见鬼,他跟踪谁呢?”

    “跟踪哪个花花—帽子—咪咪—小妞儿吧!他恋爱呢。”

    “可是,”博须埃指出,“这街上,我没有看见什么咪咪,什么小妞儿,也没看见什么花花帽子。一个女人也没有。”

    库费拉克望了望,又嚷道:

    “他跟踪一个男人!”

    那确是个男人,头戴鸭舌帽,走在马吕斯前边二十来步远,虽然背向,却能看出他那花白胡须。

    那人穿一件过分肥大的崭新大衣、一条沾满泥点而破烂不堪的长裤。

    博须埃哈哈大笑。

    “那是个什么人?”

    “那个吗?”库费拉克接口说,“是个诗人吧。诗人就爱穿兔皮贩子卖的旧裤、法兰西元老院元老的大礼服。”

    “瞧瞧马吕斯去哪儿,”博须埃说道,“瞧瞧那人去哪儿,跟踪他们,好吗?”

    “博须埃呀!”库费拉高声说,“莫城的鹰!你真是天下第一糊涂蛋。跟踪一个跟踪另一个男人的男人!”

    他们掉头往回走。

    刚才,马吕斯确实看见容德雷特经过穆夫塔尔街,于是钉梢窥伺。

    容德雷特只顾往前走,没料到被人盯上了。

    马吕斯望见他离开穆夫塔尔街,走进优雅街一栋极其破烂的房子,停留有一刻钟,又回到穆夫塔尔街,走进当年在皮埃尔—龙巴尔街拐角开设的五金店,几分钟后从店铺里出来,拿着一把白木柄的冷錾,并藏掖在大衣里,走到小尚蒂伊街往左拐,急匆匆走上小银行家街。天色渐渐黑下来,雪停了一会儿又下起来了。小银行家街一向僻静无人,马吕斯就躲在拐角,没有往前跟踪,幸而如此,否则就坏事了;因为,容德雷特走到刚才马吕斯听到长头发和络腮胡子谈话的墙根,忽然回头张望,看看是否有人跟踪,确定身后无人,这才跨过墙头不见了。

    墙里那片荒地通向一家旧出租车行的后院,那个业主名声不好,已经破产,但是车库里还有几辆破车。

    马吕斯忽然想到,趁容德雷特不在,最好赶紧回家;再说,时间也不早了,每天傍晚,布贡妈都进城去洗杯盘,黄昏时分走时,照习惯总锁上楼门。马吕斯已将钥匙交给了警探,因此要赶快回去。

    夜幕降临,暮色几乎弥合,唯独寥廓的天边还有太阳照亮的一点,那便是月亮。

    红红的月亮,从妇女救济院的矮圆顶后面升起。

    马吕斯大步流星赶回50-52号,到达时楼门还开着。他踮起脚上楼,顺着走廊墙根溜回房间。大家还记得,走廊两侧的破屋当时全空着,没有租出去;布贡妈通常总让房门敞着。马吕斯经过一扇房门时,仿佛看见空屋里待着不动的人头,让透进天窗的残照余光映得隐隐发白。马吕斯怕被人瞧见,不便细察,悄无声息回到房间,没有让人发现。回来得正是时候,不大工夫,他就听见布贡妈离开,并锁上楼门。

    十六 又听见套用1832年英国流行曲调的一首歌

    马吕斯坐到床上,现在约莫五点半,再有半小时他们就动手了。他听见自己脉管怦怦直跳,就像黑暗中听见怀表的滴达声响,联想到此刻,两种行动正分头并进:罪恶从一个方向逼近,法律则从另一个方向赶来。他并不害怕,但是一想即将发生的事情,就难免不寒而栗。正如遭受意外事件突袭的人那样,他经历这一整天,仿佛做了一场梦,而且为了证实自己不在梦魇中,他需要感受一下兜里两支钢枪的凉意。

    雪不下了,月亮穿破暮霭,越来越明亮,那清光同雪色相辉映,给房间增添一种黄昏的景象。

    容德雷特那巢穴里有亮光,从那墙洞射过来,马吕斯看那红光就像血色。

    那样的红光,实际上不可能由一支蜡烛发出来。况且,容德雷特家里毫无动静,没人走动,也没人说话,连点声息都没有,一片冷寂沉静,若是没有那亮光,真像同坟墓为邻。

    他轻轻脱掉靴子,推到床底下。

    过了几分钟,马吕斯听见下面楼门开启的声响,接着,沉重的脚步急速上楼,穿过走廊,隔壁破屋当啷一声拉起门闩,是容德雷特回来了。

    立即响起好几个人的声音,原来全家人全在破窝,不过当家的不在,都一声不吭,如同老狼出去时的一窝狼崽子。

    “是我。”容德雷特说。

    “晚上好,老爸!”两个女儿尖叫。

    “怎么样?”妈妈问道。

    “爸爸一切顺利,”容德雷特答道,“可是,我的脚要冻僵了。好,就这样,你换了花衣服。这样也好让人家放心。”

    “全准备好了,说走就走。”

    “我教你的话,一句也没忘吧?你全能照办吗?”

    “你就放心吧。”

    “要知道……”容德雷特说道,但是话未说完。

    马吕斯听见一件重东西撂在桌上,大概是买的那把冷錾。

    “唉,你们吃了点东西吗?”容德雷特又问道。

    “吃了,”那母亲答道,“有三个大土豆,加点盐吃了。就这炉火烤熟的。”

    “好,”容德雷特又说道,“明天,我带你们下馆子,要整只鸭子和配菜。你们可以像查理十世那样大吃大喝。一切顺利!”

    接着,他压低点声音补充道:

    “捕鼠笼子打开了。猫全到了。”

    他再压低点声音说道:

    “把这放进炉火里。”

    马吕斯听见用火钳或铁器捅煤块的声响。容德雷特继续说:

    “房门折页涂上油了吧?别让门出声音。”

    “涂上了。”那母亲回答。

    “几点钟啦?”

    “快六点了。圣梅达尔教堂已经敲过半点的钟声。”

    “见鬼!”容德雷特说道,“两个小丫头该去放风了。你们俩过来,听我说。”

    接着一阵耳语之声。

    容德雷特又提高嗓门:

    “布贡妈走了吗?”

    “走了。”那母亲回答。

    “你有把握隔壁没人吗?”

    “他一整天没回来,你也清楚这是他吃晚饭的时间。”

    “你有把握?”

    “有把握。”

    “不管怎么说,到他屋看看他在不在,总没什么坏处。”容德雷特又说道,“大丫头,拿着蜡烛,过去瞧瞧。”

    马吕斯赶紧趴下,手膝并用,悄悄爬到床下。

    他刚蜷缩在床底下,就看见门缝里射进光亮。

    “爸爸,”一个声音喊道,“他出去了。”

    他听出是那大姑娘的声音。

    “你进屋了吗?”父亲问道。

    “没有,”女儿回答,“这不钥匙在门上,他肯定出去了。”

    父亲喊道:

    “还是进去瞧瞧。”

    房门推开了,马吕斯看见容德雷特大姑娘端着蜡烛走进来。她还是早晨那模样,不过烛光一照显得更吓人了。

    她径直朝床铺走来,马吕斯惶恐之状难以描摹;其实,床旁边墙上挂了一面镜子,她是奔镜子去的。她踮起脚,对着镜子顾盼。隔壁房间传来翻破铜烂铁的声响。

    她用手掌抚平自己的乱发,冲着镜子微笑,同时用那阴森可怕的破嗓门哼唱:

    我们的情爱,持续整一周,

    幸福的时刻,该有多短暂!

    相爱八昼夜,人生欲何求!

    情恋的时间,应当到永远!

    应当到永远!应当到永远!

    这工夫,马吕斯抖得厉害,他觉得那姑娘不可能听不到他的喘息声。

    她走向窗口,朝外张望,同时拿出她那疯疯癫癫的样子高声说话。

    “巴黎穿上白衣衫,该有多丑啊!”她说道。

    她回到镜子前,又忸怩作态,从正面,再从两个侧面,接连自我欣赏。

    “怎么样!”父亲喊道,“你在那儿干什么呢?”

    “我在看床下,桌椅下边,”她一边回答,一边继续拢头发,“哪儿都没人。”

    “笨丫头!”父亲吼道,“还不快回来!别在那儿磨蹭了。”

    “这就回去!这就回去!”她说道,“在这破家里,干什么都没时间!”

    她又哼唱:

    你就离开我,要去建功业,

    可怜我的心,随你走天涯。

    她对着镜子又最后望了一眼,这才出去,随手带上房门。

    过了一会儿,马吕斯听见走廊里两个姑娘赤脚的声响,以及容德雷特冲她们的喊叫:

    “千万留心!一个在城关那边,一个守在小银行家街拐角。紧紧盯住这个楼门,一眼也不要放松,发现一点点情况,就赶紧跑回来!三步并作两步!你们带上一把进楼门的钥匙。”

    大女儿咕哝道:

    “光着脚,站在雪地里放哨!”

    “明天,你们就有闪光缎子靴穿啦!”父亲说道。

    她们走下楼梯,几秒钟之后,下边的楼门咣的一声关上,这表明她们出去了。

    现在,这栋房子里只剩下马吕斯和容德雷特夫妇了;也许还有那几个神秘人物,刚才在昏暗中,马吕斯瞥见他们躲在一间空屋的门后。

    十七 马吕斯那五法郎的用场

    马吕斯认为到了重新观察的时候,便凭着年轻人的敏捷,一眨眼跳上观望台,凑近墙壁的小洞。

    他往里张望。

    容德雷特家中景象异常,马吕斯这才看清刚才引起他注意的奇特的亮光。一个生了铜锈的烛台上点着一支蜡烛,然而照亮整个破屋的并不是烛光,而是炉火的反光。一个相当大的铁皮炉子,正是容德雷特婆娘早上准备的那个,挪到壁炉里,满炉煤火烧得正旺,铁皮全红了,蓝色火焰在欢跳,看得见容德雷特在皮埃尔—龙巴尔街买来的那把钢錾,深插在烈火中烧红的形状。还看见靠门的角落有两堆东西,好像一堆铁器和一堆绳子,仿佛有用场特意放在那儿的。一个根本不了解这场阴谋的人,看到这种情景,思想会漂浮于非常凶险和非常简单的两种念头之间。这个巢穴让炉火一照,像个地狱口,更像个铁匠炉,然而,容德雷特映着那火光,样子三分像铁匠,七分倒像魔鬼。

    炉火温度极高,桌子上那支蜡烛烤化半边,结果呈斜面燃烧。

    壁炉上放一盏有遮光罩的旧铜灯,配得上变成卡尔图什的第欧根尼。

    铁炉放在壁炉膛里,挨着几根将熄的焦柴,煤烟从壁炉烟囱冒出去,并没有散出气味。

    月亮有清辉,从四块窗玻璃射进红光闪耀的破屋,即使在这要行动的时刻,马吕斯头脑里也还是充满诗情,联想到这情景好似天空来参与大地的梦魇。

    冷风从打碎玻璃的窗口吹进来,既驱散了煤烟味,也掩饰了火炉。

    读者若是还记得前面介绍戈尔博老屋的情况,就会明白容德雷特选择这个巢穴作案,是再合适不过了。这个房间位于最孤立房子的最里端,又地处巴黎最偏僻的大街。即或还未有过绑票的案例,这里也会发明出来。

    这栋房子往里延长很深,因此,这巢穴由许多空房间同大道隔开,而唯一的窗户又对着有围墙和栅栏的大片空场。

    容德雷特已点着烟斗,坐在草垫破了的椅子上吸烟。他老婆低声跟他说话。

    若不是马吕斯,而换了库费拉克,也就是,换了在生活中随时随地都能发现笑料的人,一看到容德雷特婆娘那副打扮,肯定要哈哈大笑。她头上戴着那顶插羽翎的帽子,颇像查理十世祝圣大典上武士的军帽,身上穿的那条针织裙子上边,又扎了一条格子花呢的特大围巾,脚下穿的那双男鞋,正是早上她女儿不屑穿的那双。就是这身穿戴引出容德雷特一句称赞:“好!你换了衣服!做得对,这样也好让人家放心!”

    至于容德雷特,他没有脱下白先生给他的那件过分肥大的新大衣,还保持新大衣和破裤子所形成的鲜明对照,也正是在库费拉克眼中所谓诗人的典型。

    突然,容德雷特提高嗓门:

    “对啦!我想起来了。这样天气,他会乘车来的。你点上灯笼,提到楼下去,守在门后。一听到停车声,你就立刻开门,给他照亮上楼,穿过走廊;等他一进这屋,你再赶紧下楼,付了车钱,将出租马车打发走。”

    “拿什么付车钱?”那婆娘反问道。

    容德雷特搜索裤兜,掏出五法郎给她。

    “这是哪儿来的?”她高声问道。

    容德雷特神气十足地回答:

    “就是今儿早上邻居给的那个银币。”

    他又补充道:

    “知道吗?这儿需要两张椅子。”

    “干什么?”

    “坐呀。”

    “成啊!我把隔壁的给你搬过来。”容德雷特婆娘平静地说道。

    马吕斯听了这话,脊背一阵冒凉气。那婆娘动作很快,打开破家的门,就冲到走廊。

    马吕斯纵有天大的本事,也来不及跳下五斗柜,钻进床底下躲起来。

    “拿着蜡烛!”容德雷特嚷道。

    “不用,”她说道,“拿着还碍事,我要搬两张椅子呢,有月亮光就行了。”

    马吕斯听见容德雷特婆娘那只笨重的手,在黑暗中摸索找他的钥匙。房门打开了。他惊呆了,定在原地。

    容德雷特婆娘走进来。

    天窗射进一束月光,夹在两大片黑影之间。马吕斯背靠的墙壁正巧笼罩着一片黑影,因而他隐没在里边了。

    容德雷特婆娘抬起眼睛,却没有看见马吕斯,她操起马吕斯仅有的两把椅子走了,随手重重地带上房门。

    她回到破家:

    “两把椅子拿来了。”

    “给你灯笼,”她丈夫说道,“快点下去。”

    她急忙照办,屋里只剩下容德雷特了。

    容德雷特将两把椅子摆到桌子两侧,又翻了翻炉火中的钢錾,搬一道旧屏风来,放到壁炉前遮住火炉,然后又走到放了一堆绳子的角落,弯下腰仿佛察看什么。马吕斯这才看清刚才以为的一堆烂绳子,原来是一条结得很好的软梯,有一根根木横杆和两个搭钩。

    这副软梯和几件地道的大头铁棒的大家伙,胡乱放在门后的废铁堆上,今天早晨还没有见到,显然是在下午马吕斯外出时,搬进容德雷特这里的。

    “那是铁匠用的家什。”马吕斯想道。

    马吕斯在这方面若是稍微多点见识,就会看出他认作的铁匠家什中,有些是撬锁开门的工具,还有些砍杀的工具;这两类凶器,盗贼分别称为“小兄弟”和“收割器”。

    壁炉、桌子和那两把椅子,正对着马吕斯。火炉遮住了,照亮屋子的就只有蜡烛了;桌上或壁炉上一点点破瓶烂罐,都映出巨大的影子。一个豁嘴水罐的影子就占了半面墙壁。屋里的平静气氛却有一种难以名状的险恶,令人感到即将发生骇人听闻的事情。

    容德雷特又回到原座,烟斗熄灭他也不管,这是他专心想事的重大标志。在烛光中,他那张脸凶狠狡猾的棱角显得十分突出,紧皱着眉头,右手掌猛地张开,就好像他心中暗自盘算,最后拿定主意。他这样反复盘算中,有一回忽然拉开桌子的抽屉,取出藏在里边的一把长长的厨刀,在手指甲上试了试锋刃,然后又放回去,关上抽屉。

    马吕斯这边也一把抓住放在坎肩右兜里的手枪,抽出来将子弹推上膛。

    子弹上膛发出一个清脆的声响。

    容德雷特惊抖一下,从椅子上欠起身。

    “谁呀?”他喊道。

    马吕斯屏住呼吸。容德雷特侧耳听了片刻,继而笑起来,说道:

    “我怎么糊涂啦!是隔壁墙迸裂的声音。”

    马吕斯仍握着手枪。

    十八 马吕斯的两把椅子相对摆着

    忽然,远处传来令人惆怅的钟声,震动了窗玻璃。圣梅达尔教堂敲起六点钟。

    容德雷特点头数着钟点,等第六响一敲过,他就用手指掐灭烛芯。

    然后,他开始在屋里踱步,走几步,听听走廊的动静,又走几步,又听听,嘴里咕哝道:“但愿他来!”继而,他回到座椅。

    他刚坐下,房门就打开了。

    容德雷特婆娘推开门,但是还停留在走廊里,提灯一个洞透出的光亮,从下面照出她脸上做出的狰狞媚态。

    “请进,先生。”她说道。

    “请进,我的恩人。”容德雷特急忙起身重复道。

    白先生出现在门口。

    他神态安详,格外显得令人敬重。

    他把四枚路易金币搁在桌上。

    “法邦杜先生,”他说道,“这钱您先用来付房费和应急,下一步再说。”

    “上帝保佑您,我的慷慨的恩人!”容德雷特说着,急忙凑近他老婆:“把出租马车打发走!”

    她趁着丈夫一再点头哈腰,给白先生让座的工夫,就赶紧溜掉,不大工夫又回来,对着丈夫的耳朵悄悄说:

    “行了。”

    从早晨起雪就未停,积了很厚,没人听见马车来去的声响。

    这时,白先生已经落座。

    容德雷特则占了白先生对面的那张椅子。

    现在,要想对即将发生的场面有个概念,读者就必须想象一个严寒的夜晚,妇女救济院那一带偏僻的地方覆盖了雪,在月光下一片惨白,好似巨幅的殓尸布,路灯点点红光,映照着凄凉的大道和黝黑的长排榆树,方圆一公里大概也没有一个行人,戈尔博老屋更是岑寂、黑暗而可怖到了极点,而在这老屋里,在这僻静的地方,在这昏黑的环境中,只有容德雷特这间大屋子点着蜡烛,这间破屋里有两个男人坐在桌子两边,白先生神态安详,容德雷特满脸堆笑而面目可憎,他的老婆那条母狼则待在角落里,而马吕斯则隐身在隔壁墙后,站着不动,手里握着枪;眼睛注视隔壁房间,不漏掉一句话,也不漏掉一点举动。

    马吕斯毫不畏惧,只感到一种强烈的憎恶。他紧握手枪柄,就像吃了定心丸。“这个坏蛋,我随时都可以阻止他。”他心中暗道。

    他也感到,警察就埋伏在附近,只等一发信号就动手。

    此外,他还希望,容德雷特和白先生的这场冲突,能透露出点情况,有助于他了解他所感兴趣的一切。

    十九 心系暗处

    白先生刚坐下,目光便移向那两张空了的破床。

    “那可怜的小姑娘受了伤,现在怎么样啦?”他问道。

    “不好,”容德雷特又伤心又感激地笑了笑,回答,“很不好,尊敬的先生。她姐姐带她上淤泥街医院包扎去了。她们过一会儿就回来,您能见到。”

    白先生瞧了瞧身穿奇装异服的容德雷特女人,只见她站在他和房门之间,仿佛守住出口,摆出一副威胁的、近乎要搏斗的架势,紧紧盯着他,于是又问道:“看样子,法邦杜太太身体好多啦?”

    “她就剩下最后一口气了,”容德雷特答道,“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先生?这个女人呀,干起事来不要命!她哪儿是个女人,简直是头公牛。”

    容德雷特婆娘受到称赞深为感动,像妖魔受到爱抚一样怪叫道:

    “你对我总是好得过头,容德雷特先生!”

    “容德雷特!”白先生说道,“我还以为您叫法邦杜呢!”

    “法邦杜,又称容德雷特,”丈夫急忙接口说,“艺术家的别号!”

    同时,他朝老婆耸了一下肩膀,但是没让白先生瞧见,接着又拿出夸张而动听的声调,继续说道:

    “哦!没的说,这个可怜的人和我,我们总是非常和睦!我们若是没有这种情分,还剩下什么呢!我可敬的先生,我们太不幸啦!人家有胳膊有腿儿的,就是没活干!人家有勇气,就是没有工作!我不知道政府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但是讲老实话,先生,我不是雅各宾派,先生,也不是民主派,我不想攻击政府,不过,假如我是大臣,我以最神圣的东西发誓,局面肯定不一样。喏,比方说,我本想让两个女儿去学糊纸盒的手艺。您会对我说:什么!学手艺?对呀!一门手艺!一门简单的手艺!挣口面包吃!沦落到什么地步,我的恩人!跟我们从前的状况比较,降低到什么层次啦!唉!当年我们兴旺的时期,什么也没有留下来!只剩下一样东西,是一幅油画,我特别珍视,但又不得不割舍,人总得活下去!还是这句话,人总得活下去!”

    容德雷特显然语无伦次,但毫未损减他那面目的审慎而精明的表情。在他东拉西扯的时候,马吕斯抬起目光,忽然发现屋子里端有个人,是他没有见过的。那汉子刚进来,而且开门极轻,谁也没有听见响动;他穿着紫色针织旧坎肩,又破又脏,每一条皱褶都张着口,下身穿一条肥大的棉绒裤,脚下穿一双垫木屐的鞋套,没有穿衬衣,脖颈裸露,两条赤臂纹了图案,满脸抹了黑灰。他叉着手臂,坐在靠近的那张床上一声不响,正好在容德雷特婆娘身后,因而仅仅隐约可见。

    直觉具有磁性,往往能警告视觉,白先生几乎跟马吕斯同时扭过头去,不禁惊抖一下,这没有逃过容德雷特的眼睛。

    “哦!我明白!”容德雷特一副殷勤姿态,边结纽扣边说,“您是瞧您这大衣吧?我穿着挺合身!真的,我穿着挺合身!”

    “那人是谁?”白先生问道。

    “他吗?”容德雷特答道,“是个邻居,不要管他。”

    那邻居样子很怪。不过,圣马尔索城郊区有不少化工厂,许多工人的面孔都可能熏黑。况且,白先生整个人都体现出一种憨厚而无畏的信赖。他又说道:

    “对不起,刚才您对我说什么来着,法邦杜先生?”

    “刚才我对您说,先生,我亲爱的保护人,”容德雷特接着说道,同时双肘撑在桌上,用蟒蛇似的温和而凝注的眼睛盯住白先生,“刚才我对您说,我有一幅画要出手。”

    房门轻微响了一下,又进来一个汉子,坐到容德雷特婆娘身后的床上。他跟头一个人一样,也赤裸着手臂,脸上涂了墨或者抹了烟灰。

    那人虽是溜进屋,却没法避开白先生的目光。

    “您不必理睬,”容德雷特说道,“他们都是这里的房客。刚才说,我还剩下一幅画,一幅珍贵的画……就是这个,先生,您瞧瞧。”

    他起身走过去,把我们提过的戳在墙根的那个画板翻个面,仍戳在那里。烛光多少照见一点,那确实像一幅油画。但是,有容德雷特在中间挡着,马吕斯根本看不清楚,只隐约望见那粗劣的画面:一个主要人物色彩刺眼,类似集市上兜售的画或屏风上的绘画。

    “这是什么呀?”白先生问道。

    容德雷特赞叹道:

    “这是大师的绘画,一件价值极高的作品,我的恩人!我就像对待两个女儿一样珍视它,它能唤起我许多往事!但是,我跟您说过了,说过就不改口,我的命太苦了,不能不把它卖掉!”

    也许是偶然,也许是开始戒惧了,白先生看着看着画,目光又移向屋子另一端。现在已经有四条汉子了,三人坐在床上,一个立在门框旁边,四个全都赤臂,一动不动,全都抹成了黑脸。坐在床上的三人中,有一个合目靠着墙,好像睡着了。那是个老家伙,白发耷拉在黑脸上,形象十分可怕。另外两个显得年轻,一个胡子拉碴,一个长头发。谁都没有穿鞋,不是穿鞋套,就是光着脚。

    容德雷特注意到,白先生目不转睛,看着那些人。

    “他们是朋友,是邻居。”他说道,“他们的脸那么黑,是因为整天在煤堆里干活。他们是通烟囱的,您不必管他们,我的恩人,还是买我的画吧。可怜可怜吧,我这么穷苦。我不会向您卖高价。您估一估,多少钱?”

    “嗳!”白先生说道,他直视容德雷特的眼睛,好像进入戒备状态的人,“这是客栈的招牌呀,也就值三法郎。”

    容德雷特和气地答道:

    “钱包您带了吧?我只要一千银币。”

    白先生站起来,背靠墙壁,目光迅速扫视整个房间,左侧靠窗户一边有容德雷特,右侧靠门一边有容德雷特婆娘和那条汉子。那四人没有动弹,甚至就像没有看见他;容德雷特又诉起苦来,那眼神极为迷惘,那声调极为凄惨,白先生简直以为,眼前这个人只不过是穷得发了疯。

    “亲爱的恩人,如果您不买我的画,那么我就没路了,只好跳河自杀。”容德雷特说道,“我早就想让两个女儿学糊半精致的纸盒,就是逢年过节的那种礼盒。想想那么容易啊?要有设备,先得在屋子里端放一张桌案,要带一块挡板,免得玻璃东西掉到地下;还得有个特制的炉子,一个里面有三格的钵子,好装三种粘度不同的浆糊,分别用来糊木面、纸面和绸面;此外,还得有一把裁纸板刀、一个校正的模子、一把钉铁皮的锤子,还有刷子,还要什么鬼玩意儿,我怎么知道?摆这么一大摊子,只为每天挣四苏钱!还得干十四个钟点!每个盒子在女工手里要经过十三道工序!把纸弄湿,又不准弄上脏点!还得用热浆糊,不能冷掉!跟您说,真是鬼差使!每天挣四苏,让人怎么活呀?”

    容德雷特这样唠叨,眼睛并不看白先生。白先生定眼看着他,而他的眼睛却盯着房门。马吕斯一颗心悬着,目光来回注视他二人。白先生仿佛在考虑:难道这是个白痴吗?容德雷特则变换声调,有气无力地哀求,重复两三遍:“我只好投河自杀了,有一天,在奥斯特利茨桥附近,我朝水里走下三个台阶!”

    他那暗淡的眼神突然亮起来,射出凶光,这矮个子男人挺起胸膛,变得气势汹汹,朝白先生逼进一步,雷鸣般的声音冲他喊道:

    “这些全不着边!您认出我来了吗?”

    二十 陷阱

    破屋的门猛地打开,出现三条汉子。他们身穿粗布蓝罩衫,脸戴黑纸面具:头一个精瘦,手操一根包铁皮的长木棒;第二个彪形大汉,手握斧柄中间倒提一把屠牛斧;第三个膀阔腰圆,不像头一个那么瘦,也不像第二个那么高大,手中攥一把大钥匙,不知是从哪个监狱偷来的。

    看来,容德雷特就等着这几个人,他同拿木棒的那个瘦子迅速地对了几句话。

    “全准备好啦?”容德雷特问道。

    “好啦。”那瘦子回答。

    “怎么不见蒙巴纳斯?”

    “小伙子停在那儿,跟你闺女聊天呢。”

    “哪一个?”

    “大闺女。”

    “楼下有出租马车吗?”

    “有。”

    “那辆车套好牲口了吗?”

    “套好了。”

    “两匹好马?”

    “棒极了。”

    “是在我指定的地点等着吗?”

    “对。”

    “很好。”容德雷特说道。

    白先生面无血色,显然他明白自己落到什么境地,便注意整个屋里的动静,头在脖颈上缓缓扭动,注视他周围的一颗颗脑袋,那神情又专注又诧异,但并无畏惧之色。他把桌子当作临时防御工事;这人,刚才还是一副和善老人的样子,却赫然变成一个威武斗士,粗大有力的拳头放在椅背上,那姿势着实令人胆战心惊。

    这老人面临巨大危险,仍然如此坚定而勇敢,仿佛天性如此:勇敢和善良一样,都是那么自然而然的。我们爱一个女子,绝不会把她父亲视为路人;同样,马吕斯也为这个尚未结识的人感到骄傲。

    容德雷特称为“通烟囱的”那三个赤臂汉子,也都从废铁堆里操起家伙:一个拿了一把大剪刀,另一个拣了一根铁杠杆,第三个挑了一把大锤;他们全都一声不吭,挡住出门的路。那老家伙仍坐在床上,只略睁一下眼睛。容德雷特婆娘坐在他旁边。

    马吕斯心想,再过几秒钟,就该是他干预的时候了,他举起右手,枪口指向靠走廊一侧的天棚,随时准备开火。

    容德雷特同那个拿包铁皮棒子的人对完话,又转向白先生,伴随他那低沉、克制而又可怕的笑声,重复问道:

    “您认不出我了吗?”

    白先生面对面瞧着他。答道:

    “不认识了。”

    于是,容德雷特一直走到桌子前,俯身凑到蜡烛上面,叉起双臂,那棱角突出的凶狠的下巴,伸向白先生那张平静的脸,尽量逼近,但没有吓退白先生,他就保持猛兽要捕食的这种姿势,吼道:

    “我不叫法邦杜,也不叫容德雷特,我叫德纳第!就是蒙菲郿的那客栈老板!听清楚了吧?德纳第!现在,您认出我了吧?”

    白先生额头掠过一丝难以捕捉的红晕,他的声音既不发抖,也没有提高,仍像平时那样沉着地回答:

    “还是认不出来。”

    马吕斯没有听见这句回答。此刻,谁若是瞧见,就会发现他在黑暗中那么惊愕、怔忡而震悚。当容德雷特说“我叫德纳第”的时候,马吕斯浑身抖起来,只觉一阵心寒,仿佛利剑刺进去,他赶紧靠在墙上,准备开枪打信号的右臂也缓缓放下,当容德雷特重复“听清楚了吧?德纳第!”的时候,马吕斯手指一软,手枪险些失落。容德雷特揭示自己的身份,并没有触动白先生,却大大震动了马吕斯。德纳第这个姓名,白先生似乎不认识,马吕斯却认识。让我们回想一下,这名字对他究竟意味什么!这名字,写在他父亲的遗嘱里,更铭刻在他的心上!这名字,他铭刻在思想深处,记忆深处,在这神圣的遗嘱中:“一个名叫德纳第的人救了我的命。吾儿若遇见他,望尽力报答。”我们记得,这名字是他灵魂的一个敬仰,同他父亲的名字并列受他崇拜。怎么!这人就是德纳第,这人就是他久寻不见的蒙菲郿那个客栈老板!现在终于找到了,怎么会是这样!他父亲的救命恩人竟然是个强盗!马吕斯渴望效命的这个人,竟然是个魔鬼!彭迈西上校的这个搭救者正在行凶,虽然马吕斯还看不清楚是什么方式,但是很像要谋财害命。天主啊,要害谁的命呀!真是劫数啊!命运的嘲弄多么惨苦啊!父亲在棺木里命令他全力报答德纳第,而且四年来,他也一心想偿清父亲的这笔债,讵料,他正要协助法律逮捕一个行凶的强盗时,命运却向他大喝一声:这是德纳第!在滑铁卢的英勇战场上,人家把他父亲从枪林弹雨中救出来,他终于能够报答了,却报答人家一个断头台!他曾许下心愿,一旦找见那个德纳第,他一定要跪拜,而现在果然找到了,却要把人家交给刽子手!父亲对他说:“要救助德纳第!”而他却要毁掉德纳第,以这种行为来回答那至爱神圣的声音!这个人冒着生命危险,把他父亲从死亡中抢出来,他马吕斯却告发父亲托付给他的人,让父亲从坟墓里观赏将这人押赴圣雅克广场受刑!多少年来,他心中牢记父亲写下的遗愿,现在却背道而驰,这该有多么荒唐可笑啊!然而,从另一方面说,目睹发生一场命案而不加以制止!什么,坐视不管有人受害,让凶手逍遥法外!对这样一个歹徒,难道还能一味知恩图报吗?马吕斯四年来的全部念头,仿佛被这意外的打击彻底搅乱了。他浑身战栗,全取决于他了。眼前这些气势汹汹的人,却不知道全控制在他手里,他一开枪,白先生就会得救,德纳第就完蛋了;如不开枪,白先生就要遭殃,而德纳第,谁知道呢?也许会逃之夭夭。抛弃这一个,还是让另一个倒下?左右为难,都要受良心的责备。怎么办呢?何去何从呢?背弃刻骨铭心的记忆,背弃从内心深处许下的诺言,背弃最神圣的职责,背弃最为珍视的遗书!违背父亲的遗嘱,还是纵容犯罪?两难之间,他仿佛听见这边他的“玉秀儿”为她父亲恳求他,那边上校则叮嘱他照顾德纳第。他感到自己要发疯了,两条腿发软,站立不稳。眼前的事态急转直下,根本不容他仔细斟酌。这真像一场旋风,他自以为处于主动,却身不由己裹卷而去,眼看就要昏倒了。

    这工夫,德纳第——此后我们不再用别的名字称呼他了——在桌子前走来走去,神态失常,得意到了疯狂的程度。

    他一把操起烛台,啪的往壁炉上一撂,用力极猛,烛芯差点震灭,蜡油也溅到墙上。

    随即一转身,面目狰狞,冲白先生狂叫:

    “火烧的!烟熏的!千刀万剐!扒皮抽筋!”

    接着,他又走起来,同时大肆发泄,如雷吼道:

    “哼!我总算找到你了,慈善家先生!穿破衣烂衫的百万富翁!送布娃娃的好先生!老傻瓜!哼?你认不出我来啦!怎么,八年前,1823年圣诞节那天晚上,不就是你到蒙菲郿,到我的客栈吗?不就是你从我家带走芳汀的孩子云雀的吗?不就是你穿一件黄外套?不是吗?手里还拎一大包破烂衣裳,就像今天早晨一样到我家来!你说说,老婆子!看来,他有这口瘾,到别人家去,总带着装满毛线袜子的包裹!老慈善家,算啦!难道你是开衣帽袜店的吗,百万富翁先生?你这圣徒,专门把店底货送给穷人!真会耍把戏!哼!你认不出我啦?好吧,我却认出你,我呀,一见你这牛鼻子伸进这里,我当即就认出你来。哼!这回瞧瞧吧,就这样随便闯进别人家里,不是什么好事,借口那是客栈,穿着破衣烂衫,装出一副穷相,好像让人给一个铜子钱也是好的,瞒骗人家,再摆出慷慨的派头,把人家饭碗夺走,还在树林子里威胁人,赖着这笔账,等人家破落了,才送来一件太肥的大衣、两条医院病床用的破毯子,老无赖,拐骗儿童的老贼!”

    他停下来,一时仿佛自言自语,火气也消了,就好像罗讷河水流进地洞里;继而,他又像要高声讲完他低声自语的事情,一拳击在桌子上,嚷道:

    “还摆出一副老好人的样子!”

    他指着白先生,又说道:

    “当然喽,从前你耍了我!你是我这全部苦难的根源。你花了一千五百法郎,把在我那儿的一个女孩带走;她肯定是有钱人家的孩子,当时已经给我挣来不少钱,本来我可以靠她过一辈子;那姑娘本来可以把我开店赔的钱全捞回来。在我那可恶的大车店里,别人大吃大喝,我却像个傻瓜,把全部家当吃进去了!哼!但愿他们在我店里喝的全是毒药!算了,没关系!说说看,当初你把云雀带走,一定觉得我很可笑吧!那时在树林子里,你拿一根短木棍,可以逞凶。现在一报还一报,王牌攥在我手里啦!你完蛋了,我的老儿!哈,今天该我笑了,真的,我要开怀大笑!这回他可落入圈套啦!我跟你说,我是演戏的,我叫法邦杜,曾经跟马尔斯小姐、穆什小姐同台演出,我说明天2月4日,房东要收我房租,你却一点也没有看出来,是1月8日,而不是2月4日到一个季度!愚蠢透顶!给我送来这可怜巴巴的四枚金币!恶棍!心肠真狠,连一百法郎都不肯凑足!我那一阵恭维,还真把他给迷惑住了!叫我好不开心。我心里想:傻瓜蛋!嘿,这回让我逮住了。今天早晨,我舔你的爪子,今天晚上,我就要啃你的心!”

    德纳第住了口,他气喘吁吁,那狭小的胸膛呼哧呼哧像拉风箱。他的眼神充满了下流的喜悦,表现出怯懦而凶残的小人终于能击败自己所畏惧的人,终于能凌辱自己所恭维的人了,那是侏儒站到巨人头顶的喜悦,也是豺狗遇到一头病得不能自卫、但还有口气儿能感知疼痛的公牛,开始撕咬时的喜悦。

    白先生没有打断他的话,等他住了口才对他说:

    “我不明白您要说什么。您认错人了,我是个很穷的人,根本不是什么百万富翁。我不认识您。您把我当成另外一个人了。”

    “哼!胡扯!”德纳第嘶哑的嗓子嚷道。“这场玩笑你还要开下去!老兄,你还垂死挣扎!嗯!你想不起来啦?你看不出我是谁!”

    “对不起,先生,”白先生回答,那礼貌的口吻在此刻显得既有力又特别,“我看出您是个强盗。”

    众所周知,丑类也有触怒的地方,魔怪也有怕痒的部位。听到“强盗”这个字眼,德纳第婆娘腾地跳下床;德纳第也一把抓住椅子,好像要把它弄个稀巴烂。“别动,你!”他冲老婆喊道,然后又转向白先生:

    “强盗!对,我知道,富有的先生们,你们就这样称呼我们!嘿!不错,我破了产,躲藏起来,没有面包,身上连一个铜子也没有,我是个强盗!我一连三天没吃饭了,我是个强盗!哼!你们那些人,脚上穿得暖暖的,穿萨哥斯基制造的薄底皮鞋,像大主教那样穿着棉大衣,你们住在有门房的楼房的二楼,你们吃块菰,1月份吃四十法郎一把的芦笋,吃豌豆,总之你们肥吃肥喝,而你们要想知道天气冷不冷,还得看报上登的舍瓦利埃[581]工程师的寒暑表记录。我们呀!我们本身就是寒暑表!我们就用不着跑到河滨路的钟楼脚下,看看冷了多少度;我们觉得出身上的血液凝结了,冰块钻进心里,于是我们说:这世界没有上帝!现在,你来到我们的洞穴,对,来到我们的洞穴,管我们叫强盗!好吧,我们要吃掉你!好吧,我们这些穷小子,要把你吞下去!百万富翁先生!告诉你一个情况:当初我是有经营的人,也有执照,也是选民,也是个绅士,我!可你呢,很可能就不是!”

    德纳第说到这里,朝守住门口的那几个跨了一步,颤抖着补充一句:

    “一想到他跑到这儿来,竟敢像对待补鞋匠的那种口气跟我讲话!”

    随即他又转向白先生,倍加狂暴地说:

    “慈善家先生!你还应当了解这一点:我不是个形迹可疑的人,我!我不是个没名没姓、拐人家小孩的人!我是个法兰西老军人,本应该荣获勋章!我呀,参加了滑铁卢战役!在战斗中,我还救了一个叫什么伯爵的将军!他倒是向我报了名字,但那鬼声音太微弱,我没有听清楚,只听见“美谢”。谢不谢没关系,我宁愿知道他的姓名,好能找到他。你看见的这幅画,是大卫在布鲁克塞尔[582]画的,你知道画的是谁吗?画的是我。大卫打算让这一功绩流芳百世。我背这个将军,穿过枪林弹雨。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那个将军,按说什么也没有为我做,他也不比别的将军强什么!可是,我照样冒着生命危险救了他一命,我口袋里装满了这类证件。我是滑铁卢的一个士兵,上帝他祖宗的!我好心把情况全告诉你了,现在就把这事了结,我要钱,要很多钱,要一大笔钱,不给钱,就要你的命,我以天雷发誓!”

    马吕斯焦虑的情绪稍能控制住了,他侧耳细听,心中最后一点疑云消散了:此人确是遗嘱所说的那个德纳第。听他谴责父亲忘恩负义,马吕斯不禁浑身颤抖,真觉得责无旁贷,应当承认人家言之有理。他越发首鼠两端,不知如何是好了。再说,有一种像罪恶一样可憎、像真情一样揪心的东西,体现在德纳第的每句话里,体现在他那声调、手势和使字字迸出火花的眼神里,体现在那种火暴性子一吐为快的喷发中,体现在那种大吹大擂和卑鄙下流、高傲和渺小、狂怒和愚妄的混杂中,体现在真怨恨和假感情的糅合里,体现在一个恶人品尝肆虐快感的那种粗鄙中、一颗丑恶灵魂的那种无耻暴露中,体现在全部痛苦和全部仇恨交织的竞相宣泄中。

    读者已然猜出,他要卖给白先生的那幅所谓名作,大卫的绘画,只不过是他那车马店的招牌,我们还记得是他自己画的,也是他在蒙菲郿破产后唯一保留下来的残物。

    这时,德纳第不再遮挡马吕斯的视线,马吕斯可以仔细观赏那涂抹的东西,还真看出画的是战场,背景硝烟弥漫,画上一个男人背着另一个男人。那两人正是德纳第和彭迈西,救命恩人中士和被救者上校。一时间,马吕斯仿佛喝醉了,觉得他父亲在画上活了,那不再是蒙菲郿客栈的招牌,而是复活的场面,一座坟墓裂开,一个幽灵从墓穴里站起来。马吕斯听见太阳穴上脉搏的跳动,耳畔回响着滑铁卢的炮声,他父亲满身鲜血,模模糊糊画在这凶险的画板上;令他胆战心寒,那丑陋的身影仿佛定睛凝视他。

    德纳第缓过气来,那双血红的眼睛又盯住白先生,低声而干脆地对他说:

    “在我们把你灌醉之前,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白先生沉默不语。在这寂静中,走廊里响起一个破锣嗓子,开了这样一句瘆人的玩笑话:

    “要劈木头,看我的!”

    是那个手持屠牛斧的汉子在寻开心。

    话音未落,门口出现一张黑不溜秋、毛发竖起的大宽脸,笑口咧得吓人,露出满嘴獠牙。

    这正是手持着牛斧那汉子的嘴脸。

    “你干吗拿下假面具?”德纳第怒气冲冲地对他嚷道。

    “笑起来痛快。”那人回答。

    有一阵工夫,白先生似乎密切注视德纳第的一举一动,而德纳第却被自己的狂怒弄得头晕目眩,在那巢穴里走来走去,觉得稳操胜券:房门有人把守,他们有家伙,逮住一个手无寸铁的人,而且九个对付一个,假如德纳第婆娘也算一个人的话。德纳第转身呵斥手持大斧的人,正好背对着白先生。

    白先生抓住这个时机,一脚踢开椅子,又一拳推开桌子,身形敏捷得出奇,不待德纳第转身,一个箭步就蹿到窗口,打开窗户,跳上窗台,跨到窗外,只用一秒钟的工夫;半截身子已经出去了,却又被六只有力的大手揪住,硬把他拖回破屋里。扑上去抓住他的人,是那三个“通烟囱的”。德纳第婆娘也同时上去揪住他的头发。

    其他强盗听到蹿动声,纷纷从走廊跑来。那个坐在破床上仿佛喝醉酒的老家伙,也跳下床,手持养路工用的铁锤赶到。

    烛光正好照见一个“通烟囱的”,那张脸虽然抹黑了,马吕斯还是认出他是邦灼,外号春生儿,又叫比格纳伊;那人拿着铁棒两端安铅球的双头锤,举在白先生的头顶。

    这场景马吕斯不忍看下去,他心中暗道:“父亲啊,宽恕我吧!”同时他的手指摸向手枪扳机,正要开枪时,忽听德纳第又喊了一声:

    “不要伤着他!”

    受害者这种绝望的挣扎,非但没有激怒德纳第,反而令他平静下来。他身上有两个人,一个凶残,一个精明。直到这一刻,面对束手就擒的猎物,他得意忘形,是凶残的人得了逞;而他看到受害者要拼死一搏,身上那个精明人又出来占了上风。

    “不要伤着他!”他重复道。可他却没有想到,这话的头一个效果,就是制止了欲发的一枪,喝住了马吕斯。马吕斯觉得,紧急情况已过,出现新局面,再观望一下也未尝不可;况且谁知道呢?也许会出现转机,把他从两难境地解脱出来,不必眼睁睁看着“玉秀儿”的父亲遇害,也不必毁掉上校的救命恩人。

    这时,展开了一场恶斗。白先生当胸一拳,把那老家伙送到屋子中央打滚,随即又反手两掌,将另外两个袭击者打倒在地,两个膝头各按住一个,像石磨盘一般,压得两个坏蛋喘不上气来;然而,其余四个家伙抓住这令人生畏的老人臂膀和脖颈,把他压在两个倒地的“通烟囱的”身上。这样一来,白先生既制人又为人所制,把人压在身下,而身上又被人死死压住,使尽全身力气也摆脱不掉,完全让一帮可怕的强盗给糊住了,就像一头野猪被一群狂吠的猎犬糊住一样。

    他们终于把他拖到靠窗户的那张床上,掀翻了按住。德纳第婆娘揪住他的头发不放。

    “你呀,别搀和了,”德纳第说道,“你的围巾要撕破了。”

    德纳第婆娘服从了,嘴里还咕哝两句,就像母狼服从公狼一样。

    “你们几个,搜搜他的身。”德纳第又说道。

    白先生似乎放弃反抗。众人上下搜他全身,只搜出一条手绢、一个仅装六法郎的皮钱袋。

    德纳第将那条手绢揣进自己兜里。

    “什么!没有钱包吗?”他问道。

    “连怀表也没有。”一个“通烟囱的”答道。

    “也没什么关系,”那个戴面具手拿大钥匙的人,用腹部发音咕哝道,“这是个老滑头!”

    德纳第走到门后角落,拿起一盘绳子,扔给他们。

    “把他捆到床脚上。”他说道。继而,他瞧见挨了白先生一拳躺在屋中间不动的老家伙,又问道:

    “布拉驴儿死了怎么的?”

    “死倒没死,他喝醉了。”比格纳伊回答。

    “把他扫到角落去。”德纳第又说道。

    两个“通烟囱的”用脚把醉鬼踢到废铁堆边上。

    “巴伯,干吗带这么多人手来?”德纳第低声问手持木棒的汉子,“没必要。”

    “有什么办法呢?”手持木棒的汉子回答,“他们都要入伙。现在是淡季,没什么生意。”

    白先生刚才被掀倒在床上,现在任他们摆布。那是医院用的破木床,四条粗腿几乎没有怎么加工;强盗们让他站在地下,把他牢牢捆在离窗口最远、靠壁炉最近的床腿上。

    等最后一个结打好,德纳第搬来一把椅子,几乎面对着白先生坐下。转瞬间,德纳第变了个人,那副面孔由气势汹汹转为温和狡猾,刚才还唾沫横飞、近乎野兽的那张嘴上,忽然浮现办公室人员那种礼貌的微笑,马吕斯简直认不出了,他注视这种令人不安的幻变,心中骇然,那种感觉就像目睹一只猛虎摇身一变而为律师。

    “先生……”德纳第开口了。

    他摆了摆手,将几个揪住白先生的强盗挥退。

    “你们站远点,让我跟这位先生谈谈。”

    众人退向门口。他接着说道:

    “先生,您错打主意了,不该跳窗户,那会摔断腿的。现在,您若是允许的话,咱们就心平气和地聊聊。首先我要告诉您,我注意到一个情况,就是您一声也没有叫喊。”

    德纳第说得对,情况的确如此,只是马吕斯心慌意乱,没有看出来。白先生仅仅说了几句话,并未提高嗓门,甚至在窗口同六名强盗搏斗时,他也一声不吭,实在怪得很。

    德纳第继续说道:

    “上帝呀!您本来可以喊一两嗓子‘捉贼呀’,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妥!在这种情况下,就是喊:‘抓凶手啊!’在我看来,也绝不是无理取闹。谁落到信不过的一帮人当中,都要叫喊一阵,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您若是喊起来,不会有人制止,甚至不会把您的嘴堵上。让我来告诉您为什么吧。这间屋子非常隔音,它只有这一点好处,但好处终归是好处。这是个地窖,哪怕丢一颗炸弹,离这里最近的巡警也会以为是醉鬼打鼾。在这里,大炮也只是噗的一下,打雷也不过嘭的一声。这住房很实用。总而言之,您没有叫喊,这样很好,令我敬佩;我也要告诉您,我从中得出的结论:亲爱的先生,您一叫喊,会喊来谁呢?喊来警察。跟随警察而来的呢?是司法。而您没有喊,可见您跟我一样,也不想看到司法警察前来。可见,这一点我早有觉察,您要隐藏什么,这对您挺重要。就我们而言也同样重要。因此,咱们能够谈得拢。”

    德纳第嘴上这么说,眼睛则紧紧盯住白先生,眸子里仿佛射出两支利箭,要穿透他这俘虏的意识。再者,他使用的语言,也涂了一层险诈放肆的色彩,但很有分寸,几乎字斟句酌,让人感到这坏蛋刚才还是一副强盗的嘴脸,现在完全像个“受过教育要当神父的人”了。

    这个被擒获的人保持沉默,有生命危险也不喊叫,采取了一种谨慎的态度,抵制本能的反应,我们应当指出,马吕斯一注意到这种情景,就感到不对头,又惊讶又难以接受。这个由库费拉克抛给绰号的白先生,是个严肃而奇特的人,本来就藏匿在厚厚的神秘中,又经德纳第指出这一确凿的事实,在马吕斯看来,他就更加神秘莫测了。然而,不管他是什么人,现在他被绳索绑缚,又陷于刽子手的重围,可以说半截身子陷入坑中,每时每刻都往下沉,但是面对德纳第咆哮也好,和颜悦色也罢,他始终毫不动容,在这种时刻,那张面孔还神情忧郁,仪态非凡,不能不令马吕斯暗中赞叹。

    显而易见,这样一颗灵魂不会恐惧,也不知惊慌失措为何物。这种人善于驾御出乎意料的绝境。形势再怎么危急,灾难再怎么不可避免,他也绝不像要淹死的人那样,在水下睁开惶恐万状的眼睛。

    德纳第这回毫不做作,起身走向壁炉,挪开挡板,把它立在一旁的破床边上,显示一铁炉子旺火,而被绑缚的人也能清清楚楚地看到,火中有一根钢錾烧到白热化,周围散布点点小红星。

    然后,德纳第又回到白先生对面坐下。

    “我接着讲。”他说道,“咱们能谈得拢。和和气气把这事解决了。刚才我不该发火,一时犯糊涂,未免过分,说了过头的话。例如,因为您是百万富翁,我就说向您要钱,要许多钱,要大笔钱。这样讲不合情理。我的上帝,您有钱也不行,还有负担呢,哪个人没有负担呢?我并不想把您搞得倾家荡产。说到底,我不是个贪得无厌的人,也不是那种得势不让人而显得可笑的人。喏,我让一让,从我这方面做出点牺牲。我只要二十万法郎。”

    白先生还是一声不吭。德纳第继续说道:

    “您瞧,我这酒里搀了不少水了。我不了解您的财产状况,但是我知道您不在乎钱,况且,像您这样一位慈善家,拿出二十万法郎,给一个境况不好的户主,是完全可以的。不用说,您也是个通情达理的人,总不会认为我像今天这样劳神,组织晚上这件事,而且这些先生会一致同意安排得很好,费了这么大劲,您总不会认为是要向您讨点小钱,好去德奴瓦耶店,喝喝十五法郎一瓶的红葡萄酒,吃吃小牛肉吧。二十万法郎,值这个数。这点小意思,只要从您口袋里掏出来,我向您保证完事,您不必担心谁碰您一根毫毛。您会对我说:可是,我身上没带二十万法郎啊。唔!我可不是没有分寸的人。我没有要求这样,只要求您一件事:劳驾照我说的写下来就成了。”

    说到这里,德纳第顿了顿,朝小火炉抛了个笑脸,一字字加重语气说道:

    “先告诉您,我不能允许您说不会写字。”

    宗教裁判所大法官见了他那笑脸,也要艳羡不已。

    德纳第把桌子推到白先生跟前,又拉开抽屉,拿出一个墨水瓶、一支笔和一张纸,让抽屉半敞着,露出一把雪亮的长尖刀。

    他将纸放到白先生面前,说道:

    “写吧。”

    被捆住的人终于开口了:

    “这么捆着,您叫我怎么写呀?”

    “不错,对不起!”德纳第说道,“您说得太对了。”

    他随即转向比格纳伊:

    “给先生的右胳膊松绑。”

    邦灼,外号春生儿,又叫比格纳伊,执行了德纳第的命令。等捆住的人右臂解开之后,德纳第便拿起笔,蘸了墨水递给他,说道:

    “仔细看清楚了,先生,您由我们掌握,由我们支配,完全由我们支配,任何人力都不能把您从这里救走,要是逼得我们采取极端的行动,造成不愉快,那我们的确非常遗憾。我不知道您的姓名,也不知道您的住址;不过我要事先告诉您,派去送您这封信的人不回来,绝不会给您松绑。现在,请写吧。”

    “写什么?”被绑的人问道。

    “我说您写。”

    白先生拿起笔。

    德纳第开始口授:

    “我的女儿……”

    被缚的人浑身一抖,抬眼看看德纳第。

    “写上‘我亲爱的女儿’吧。”德纳第说道。白先生照写了。德纳第继续口授:

    “你马上来一趟……”

    他停下来,问道:

    “平时您是以‘你’称呼她的,对吧?”

    “谁?”白先生问道。

    “还用问!”德纳第说道,“那小姑娘,云雀呀。”

    白先生毫不动容,答道: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您就往下写吧。”德纳第说着,又继续口授:

    “您马上来一趟,缺你不可。送这便函的人,是我派去接你的。我等着你。放心来吧。”

    白先生写完,德纳第又说道:

    “哦!划掉‘放心来吧’!这句话可能让人猜想事情不简单,还可能产生戒心。”

    白先生便划掉这四个字。

    “现在,请签名吧!”德纳第接着说。

    被缚的人放下笔,问道:

    “这信是送给谁的?”

    “您完全清楚,”德纳第答道,“送给小姑娘的。刚才不是跟您说了嘛。”

    显然,德纳第故意不讲出那姑娘的名字,他只说‘云雀’,只说‘小姑娘’,就是不提名字。这是机灵人的谨慎,在同谋面前保守秘密;一讲出名字,就等于把“整桩买卖”交给他们,告诉他们不该了解的事情。

    他又说道:

    “签字吧。您叫什么名?”

    “玉尔班·法伯尔。”被缚人答道。

    德纳第像猫一样,一伸爪子,从兜里掏出刚才从白先生身上搜来的手绢,寻找标志,凑近烛光。

    “是U.F.,正对。玉尔班·法伯尔。好吧,签上U.F.吧。”

    被缚人签了名。

    “折信得用两只手,还是由我代劳吧。”

    德纳第折好信,又说道:

    “写上地址。法伯尔小姐,您家的地址。我知道您的家离这儿不远,在高台阶圣雅克教堂那一带,既然您每天都去那里做弥撒,但我不清楚在哪条街。看来您明白自己的处境,在名字上没有说谎,想必也不会说个假地址。还是您自己写上吧。”

    被缚人想了一下,才拿起笔来写道:

    “圣多米尼克—唐斐街17号,玉尔班·法伯尔先生寓所,法伯尔小姐收。”

    德纳第好像急不可待,一把抓过那封信,喊了一声:

    “老婆子!”

    德纳第婆娘赶紧跑来。

    “给你信。你知道该怎么办。楼下有马车,快去快回。”

    他又转向手持大斧的人:

    “你呢,既然取下了面罩,那就陪老板娘去一趟。你上去站在车后面。车停在哪儿你知道吗?”

    “知道。”那人回答。

    他将大斧放在一个角落,便跟德纳第婆娘往外走。

    等他们出去,德纳第又从门缝儿探出头,冲走廊喊道:

    “千万别把信丢啦!别忘了,你身上带着二十万法郎!”

    德纳第婆娘的沙哑声音回答:

    “放心吧,我把信放进肚子里了。”

    还未过一分钟,便传来鞭声,而且声音渐弱,很快就听不见了。

    “很好!”德纳第咕哝道,“他们走得好快,照这样赶路,只要三刻钟,老板娘就能返回。”

    他搬一把椅子,挨壁炉坐下,叉起胳膊,朝铁炉子伸出两只带泥的靴子。

    “我脚冷了。”他说道。

    这破屋里只剩下德纳第和被缚人,以及五名强盗。这几个人脸上戴着面具,或者抹了黑胶,装扮成煤炭工、黑人或者鬼怪,借以吓人,然而他们那种样子,又迟钝又没精神,让人感到他们做案犯罪就像干活计,不紧不慢,既不气愤也不怜悯,只是有点无聊。他们挤在一个角落里,一声不吭,好似一群没开化的人。德纳第在烤脚。被缚者重又陷入沉默。这间破屋刚才喧哗鼓噪,沸反盈天,现在忽然平静凄清了。

    烛芯结了个大烛花,炉火也暗淡了,昏光难以照亮空荡荡的破屋子,墙壁和天花板上映出那些魔头鬼脑的怪影。

    没有一点响动,唯闻熟睡的那老醉鬼平和的呼吸。

    马吕斯等待着,这里发生的一切,无不加剧他的焦灼心情。这个谜团更加解不开了。那个“小姑娘”,德纳第还称为“云雀”,究竟是谁呢?难道是他的“玉秀儿”吗?被缚的人听到“云雀”这称呼,似乎毫不动容,而是极其自然地回答一句:我不明白您的意思。另一方面,U.F.这两个字母有了解释,是玉尔班·法伯尔的简写,“玉秀儿”不叫玉秀儿了。只有这一点,马吕斯看得最清楚了。他观察俯瞰整个场面,受到极大的迷惑,钉在原地不动,仿佛看到眼前的恶行,精神一时极度沮丧,几乎失去了思考和行动的能力,根本集中不起来思想,茫然失措,只是立在那里等待,企盼发生点情况,无论发生点什么情况也好。

    “不管怎样,”他心中暗道,“如果云雀就是她,反正德纳第那老婆子一会儿就会把她带来,我马上就能弄清楚;到那时候,如果有必要,我献出鲜血和生命,也一定要把她救出去!什么也阻挡不了我。”

    就这样约莫过了半小时。德纳第仿佛沉浸在晦暗的思索中。被缚者一动不动。然而,有好一阵工夫,马吕斯似乎断断续续听见轻微的窸窣声,是从被缚者那边传来的。

    突然,德纳第呵斥被缚者:

    “法伯尔先生,听着,干脆现在就向您挑明了吧。”

    这句话好像开场白,接着要澄清事情了。马吕斯倾耳细听。德纳第继续说道:

    “我老婆快回来了,您不要着急。我想,云雀真的是您的女儿,您把她留在身边,我也认为是极其自然的。不过,听我说两句。我老婆带着您的亲笔信,一定能找到她。我早就告诉老婆换上衣裳,这您也看到了,好让您家小姐不难跟她走。她们二人登上出租马车,那后边有我的伙计。在城关外不远处,还停一辆套两匹好马的双轮小马车。您家小姐乘车到了那儿,就下车,同我那伙计上小马车,我老婆回到这儿,对我们说一声:办好了。至于您家小姐,不会有人伤害她的,双轮马车把她带到地方,就让她安安稳稳待在那儿;等您一把区区二十万法郎交到我手,我们就把她还给您。您要是让人抓我,我那伙计就会动那云雀一手指头。情况就是这样。”

    被缚者一句话也不讲。德纳第停了一下,又继续说道:

    “您瞧,就是这么简单。您不想出事,就不会有事。我都交代给您,事先说明白,好让您心中有数。”

    他住口了,但被缚者仍不打破沉默,德纳第接着说道:

    “等我老婆一回来,跟我说一声:云雀上路了,我们就放了您,您可以随便回家睡觉。您瞧,我们并没有恶意。”

    马吕斯脑海中掠过一幕幕可怖的景象。什么!那位姑娘,他们要劫走,而不是带到这儿来?这些魔鬼中有一个要把她劫持到阴暗的角落?何处?……万一就是她呢!显而易见,那肯定是她!马吕斯感到心停止跳动了。怎么办呢?开枪示警吗?将所有这些恶棍绳之以法吗?可是,拿板斧那个悍匪挟持那姑娘,还照样逍遥法外。马吕斯想到德纳第讲的这句话,觉出其血腥意味:“您要是让人抓我,我那伙计就会动那云雀一手指头。”

    马吕斯感到,现在阻止他行动的,不仅是上校的遗嘱,还有他的恋情,以及他的意中人所面临的危险。

    这样险恶的形势已经持续了一个多小时,而且变幻莫测。但是,马吕斯仍有勇气,做出种种撕肝裂胆的推测,绞尽脑汁,也看不到一线希望。他脑海中的喧腾同这魔窟的死寂,恰成鲜明的对比。

    在这寂静中,忽听楼门开闭的声响。

    被缚人在绳索中动了一下。

    “老板娘回来了!”德纳第说道。

    他的话音未落,德纳第婆娘果然冲进屋,她气喘如牛,满脸涨红,两眼冒火,用两只肥大的手掌同时拍着大腿根,嚷道:

    “假地址!”

    她带去的那个强盗也跟着进来,过去又操起板斧。

    “假地址?”德纳第重复道。

    她又说道:

    “一个人也没有!圣多米尼克街17号,根本就没有玉尔班·法伯尔先生!人家不知道他是谁。”

    她停了一下,缓了口气,才又说道:

    “德纳第先生!这老家伙让你白等啦!你心肠太好了,知道吧!要是换了我,我先就把他那张嘴撕成四瓣!他要是再逞凶,我就活活把他煮熟!他必须讲出来,说他女儿在哪儿,那猴子在哪儿!换了我,就这么干啦!怪不得有人说,男人比女人蠢呢!一个人影也没有!17号!那是一道通车的大门!圣多米尼克街,根本没有法伯尔先生这个人!赶这趟快车,给车夫小费,还有全部花销!我问了门房夫妇,那女的倒长得又结实又漂亮,他们都不认识这个人!”

    马吕斯长出一口气。她,“玉秀儿”或“云雀”,不知该怎么称呼的姑娘,还是脱险了。

    就在他老婆气急败坏,大喊大叫的时候,德纳第坐到桌子上,摇荡着右腿,一副粗野的沉思神态望着火炉,半晌没有讲一句话。

    终于,他慢悠悠地,声调特别恶毒地对被缚者说:

    “给个假地址?你想得到什么?”

    “争取时间!”被缚者声音洪亮地嚷道。

    同时,他抖开已然割断的绳索,唯有一条腿还绑在床脚腿上了。

    那七人还未省过神儿来扑上去阻挡,他已经俯过身去,手伸向壁炉中的火炉,接着又直起身;这下子,德纳第和他女人,以及那七名歹徒,全都吓得退向破屋里边,惊愕地望着他,只见他几乎挣脱,将一根烧红而凶光逼人的钢錾举在头顶,那姿势好不吓人。

    后来法院调查戈尔博老屋谋财害命案,就记录了警察进入现场之后,在床上发现半片经过特殊加工的大铜钱。那是一种精巧的奇物,是在苦役监狱黑暗中,耐心磨制出来的,为了在黑暗中使用,不过是越狱的工具。那种奇异的艺术品,又丑恶又精致,放到珠宝店里,犹如黑话隐语纳入诗歌。在苦役监狱中有邦伏努托·塞利尼[583]之辈,同样,文坛上也有维庸[584]一类人。狱中不幸的囚犯渴望自由,便千方百计,用木柄小刀或旧砍刀,有时根本没有工具,把一枚大铜钱锯成两个薄片,将中间挖空,但毫不损坏币面的花纹,两片钱币的边沿又刻上螺纹,可以通过旋钮扣合和开启,成为一个小盒,小盒里藏一条怀表的弹簧,而弹簧加了工,能锯断铁链环和铁条。别人以为这个不幸者不过拥有一个大铜钱;其实不然,他拥有自由。事发后警察检查现场,在那巢穴靠窗的破床下,找到两片这样的大铜钱。他们还发现一根蓝钢小锯条,能藏在铜钱里面。估计当时情况是这样:那帮歹徒搜身时,受害者暗中将身上的大铜钱握在手中;后来,他的右手松了绑,就乘机拧开铜钱,取出锯条,割断绑缚的绳索,正是这个缘故,才有窸窣的声响和不易觉察的动作,引起马吕斯的注意。

    当时,被缚者怕暴露,不敢弯腰,也就没有割断左腿上的绳索。

    几个强盗起初惊慌失措,现在又镇定下来。

    “放心吧。”比格纳伊对德纳第说,“他有一条腿还绑着哪,跑不掉。我敢打保票,那蹄子是我给绑上的。”

    这时,被缚者朗声说道:

    “你们都是穷苦人,其实我的命也一样,保不保不吃劲。你们以为一动硬的,就能逼我说话,就能逼我写我不愿意写的,说我不愿意说的话……”

    他撸起左衣袖,补充一句:

    “你们瞧。”

    说着,他伸出左手臂,右手握着木柄,将灼热的钢錾压到赤臂的肉上。

    只听肉烙得吱吱响,破屋里登时弥漫刑拷室的气味。马吕斯唬得魂飞魄散,站立不稳,歹徒们也都不寒而栗,只见红錾嵌进肉中,而那怪老头若无其事,一副凛然的神态,脸上的肌肉仅仅微微抽搐,那双并不噙恨的秀目,紧紧盯住德纳第,痛苦完全化入威严肃穆的神色中了。

    在天生伟大而崇高的人身上,肉体和感官因疼痛而产生的反应,往往促使灵魂显露在眉宇间,如同士兵哗变迫使军官出面一样。

    “你们这些可怜虫,”他说道,“我不怕你们,你们也不必怕我。”

    他随即将钢錾从伤口拔出来,挥臂抛出敞着的窗口;那烧红而骇人的工具翻了几个筋斗,消失在夜色中,远远落在雪地上熄火了。

    被缚者又说道:

    “你们随便怎么处置我吧。”

    他放弃了武器。

    “抓住他!”德纳第嚷道。

    两名强盗按住他的肩膀,戴面具并用腹声说话的那个人,冲到他面前,等他动一动,就用大钥匙敲碎他的脑壳。

    这时,马吕斯听见在他下方墙根窃窃私语,但因靠隔壁墙太近而看不见,只听他们说道:

    “只有一个办法了。”

    “把他劈两半!”

    “就这么干。”

    是那对夫妇在商量。

    德纳第缓步走向桌子,拉开抽屉,取出尖刀。

    马吕斯攥紧了手枪圆柄,为难到了极点。两种声音在他头脑里萦绕了一小时,一个吩咐他遵从父亲的遗嘱,另一个呼吁他救那被缚的人。两个声音争斗不休,将他置于极度苦恼的境地。他一直隐隐抱着一线希望,能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却没有出现一点可能性。然而,现在千钧一发,观望已经超过极限,德纳第手持尖刀在考虑,离被缚者只有几步远。

    马吕斯六神无主,眼睛四面扫扫,这种机械动作是人在绝望时的最后一招。

    他突然一抖。

    圆月的一束亮光,正好射在他脚下旁边的桌子上,似乎照见一张纸,上面有德纳第家大姑娘早晨写的几个大字:

    冲子来啦

    马吕斯心头一亮,有主意了,这正是他要寻找的办法,解决一直折磨他的这个难题:既姑息凶手,又搭救受害者。他跪到五斗柜上,伸手臂抓起那张纸,又从夹壁墙上轻轻剥下一个小灰泥块,裹在纸里,从墙洞投到隔壁破屋中央。

    真玄啊。德纳第已经克服了最后的恐惧或顾虑,正朝那被缚者走去。

    “什么东西掉下来啦!”德纳第婆娘嚷道。

    “是什么?”她丈夫问道。

    那女人冲过去,拾起纸包的灰泥块。

    她回头将纸包交给丈夫。

    “是从哪儿来的?”德纳第问道。

    “见鬼!”他女人说,“你说能从哪进来呢?是从窗口飞来的。”

    “从我眼前飞过。”比格纳伊附和道。

    德纳第急忙把纸打开,凑到烛光下。

    “这是爱波妮的字。见鬼啦!”

    他打了个手势,老婆赶忙过去,他指着纸上写的那行字给老婆看,又低声补充道:

    “快!准备软梯!把肥肉留在老鼠笼子里,咱们快溜吧!”

    “不割了这家伙的脖子啦?”德纳第婆娘问道。

    “来不及了。”

    “从哪儿溜?”比格纳伊也问道。

    “走窗户,”德纳第答道,“既然爱波妮从窗口丢进这石块,这就表明房子那面没人围着。”

    戴面具并用腹音说话的那个人,把大钥匙往上一扔,朝空中举起双臂,一句话不讲,双手迅速合拢三下。这好比向海员发出启航的信号。按住被缚者的那两个歹徒,也都放开手;眨眼间,软梯就从窗口放下去,由两个铁钩牢牢卡在窗台上。

    被缚者并不注意周围发生的情况,他仿佛在遐想或祈祷。

    软梯一固定,德纳第就嚷道:

    “走!老板娘!”

    他立刻冲向窗口。

    他刚要跨上去,比格纳伊就一把狠狠揪住他的衣领。

    “别急,嗳,老滑头!让我们先走!”

    “让我们先走!”那帮强盗吼道。

    “你们耍小孩子脾气,”德纳第说道,“我们这是耽误工夫,冤家对头跟上来了。”

    “好吧,”一个强盗说,“咱们抽签,看谁头一个下。”

    德纳第呵斥道:

    “你们疯啦!神经出毛病啦!真是一帮蠢货!白耽误工夫,对不对?抽签,对不对?猜手指头!抽草茎!写上我们的名字!放进帽子里!……”

    “要用我的帽子吗?”有人在门口喊道。

    众人回头看去:沙威来了。

    他手拿帽子,微笑着举过去。

    二十一 还应先捉受害人

    夜幕降临时,沙威已布置好了人手,他本人则守在大马路另一边,躲在戈尔博老屋对面戈伯兰城关街的树后。他一上来就“敞开口袋”,要把在巢穴外围放风的两个姑娘兜进去,但是仅仅捉住阿兹玛。爱波妮不在岗位上,溜号了,因而没有被他擒住。随后,沙威便埋伏下来,侧耳等待约定的信号。他看到那辆出租马车往返行驶,心中七上八下,实在耐不住性子,“算定那儿有个巢穴,是一笔大买卖”,也认出进去的一些歹徒的面孔,终于决定不等枪声就上楼去。

    我们还记得,他拿着马吕斯那把万能钥匙。

    正在节骨眼儿上,他赶到了。

    匪徒们惊慌失措,又纷纷抓起要逃跑时丢在各个角落的凶器。不到一秒钟的工夫,七条汉子聚在一起,摆出抗拒的架式,一个手持屠牛斧,一个手举大钥匙,另一个手握铅头棍,其余的则操起钢凿、铁钳和锤子,德纳第还握着那把尖刀,张牙舞爪十分吓人。德纳第婆娘在窗口脚下,就顺势搬起平时给女儿当凳子坐的一大块铺路石。

    沙威又戴上帽子,朝屋里跨了两步,叉起胳膊,剑不出鞘,手杖也夹在腋下。

    “不许动!”他说道,“你们不要跳窗户,还是从房门出去,这样危险小些。你们七个,我们十五个。咱们别像大老粗那样动手,大家客气一点吧。”

    比格纳伊抽出藏在罩衫里的手枪,塞进德纳第手里,对着他耳朵说:

    “他是沙威。我不敢朝这个人开枪。你敢吗?”

    “当然敢啦!”德纳第答道。

    “那就开枪吧。”

    德纳第接过手枪,对准沙威。

    沙威只离三步远,定睛注视他,仅仅说了一句:

    “算了,别开枪!你打不中。”

    德纳第扣动扳机,一枪打飞了。

    “我有言在先啊!”沙威说道。

    比格纳伊将铅头棍丢在沙威脚下。

    “你是魔鬼的皇帝!我投降。”

    “你们呢?”沙威问其他匪徒。

    他们答道:

    “我们也投降。”

    沙威又平静地说道:

    “对了,这样才好,我不是说了嘛,大家要客气点。”

    “我只要求一件事,”比格纳伊又说道,“关在那里的时候,要给我烟叶抽。”

    “同意。”沙威应道。

    他回头冲身后喊道:

    “现在,你们进来吧。”

    一小队人,持剑的宪兵和拿着警棍大头棒的警察,听到沙威招呼,就一拥而入。他们将匪徒绑起来。烛光昏暗,这一大群拥进魔窟,黑压压一片。

    “把他们全铐上!”沙威喊道。

    “你们上来试试!”有人吼道,那不是男人的声音,但也不能说是女人的声音。

    德纳第婆娘退守到窗口一角,这一吼声正是她发出来的。

    宪兵警察纷纷后退。

    她还戴着帽子,但已甩掉围巾;丈夫蜷缩在她身后,几乎让脱落的围巾盖住;她用身体护住丈夫,双手将铺路石举过头顶,猛力一晃,赛似要抛掷山石的女巨人。

    “小心!”她喊道。

    众人退向走廊。破屋中间空出一大块地方。德纳第婆娘朝束手就擒的一帮强盗瞥了一眼,用沙哑的喉音骂了一句:

    “胆小鬼!”

    沙威笑容可掬,走到空地,而德纳第婆娘两个眼珠子则瞪着那地方。

    “别上来,滚开,”她嚷道,“要不我就砸扁了你!”

    “好一个榴弹大兵!”沙威说道,“老大妈,你像男人一样长胡子,我也跟女人一样有利爪。”

    他继续往前走。

    德纳第婆娘头发披散,气势汹汹,叉开两条腿,身子往后一仰,用尽全力将路石朝沙威的头抛去。沙威一弯腰,大石块从头顶飞过,撞到对面墙上,撞下一大块墙皮,又弹回来,从一个角落滚到另一个角落,幸而这破屋人几乎躲空,最后滚到沙威脚前不动了。

    这工夫,沙威已赶到德纳第夫妇面前,两只大手掌一只抓住那妇人的肩膀,另一只按住那丈夫的脑袋。

    “铐起来!”他喊道。

    警察又蜂拥进来,转瞬间就执行完沙威的命令。

    德纳第婆娘气力耗尽,望望自己和丈夫的手全铐住了,便一屁股坐到地上,号啕大哭,嘴里还嚷着:

    “我那两个闺女啊!”

    “全看起来了。”沙威说道。

    这时,警察看见在门后酣睡的醉鬼,就上前用力摇他。他醒来,结结巴巴问道:

    “完事了吗,容德雷特?”

    “完事了。”沙威答道。

    六名双手铐起的歹徒站开,他们还保持鬼怪的模样:三个抹黑脸,三个戴面具。

    “戴着面具吧。”沙威说道。

    接着,他以弗雷德里克二世在波茨坦阅兵的目光,检阅一遍,对三个“通烟囱的”说:

    “你好,比格纳伊。你好,勃吕戎。你好,二十亿。”

    继而又转向三个戴面具的人,他对刚才手持屠牛斧的汉子说:

    “你好,海口。”

    又对刚才拿铅头棍的人说:

    “你好,巴伯。”

    又对用腹音说话的人说:

    “嘿,囚底。”

    这时,他发现了受害者;自从警察进来之后,让歹徒绑起来的那个人总低着头,一句话也没有讲。

    “给这位先生松绑!”沙威说道,“谁也不准出去。”

    说罢,他傲然端坐到桌子前,桌上已有烛光和写字用品,他就从兜里掏出一张公文纸,开始写报告。

    他写完头几行套话之后,抬起眼睛,说道:

    “把这些先生刚才捆绑的那位先生带上来。”

    警察四下张望。

    “怎么,”沙威问道,“他人哪?”

    歹徒们抓到的人,那位白先生,玉尔班·法伯尔先生,玉秀儿或者云雀的父亲,人忽然不见了。

    房门有人把守,但是窗口没人注意。受害者一见给自己松了绑,沙威正在写报告,屋里烛光昏暗,人员拥挤,喧闹混乱,一时没人盯着他,他就趁机跳窗逃走了。

    一名警察跑到窗口察看,外面不见人影。

    那副软梯还在轻微晃动。

    “见鬼!”沙威咕哝道,“跑掉的也许是个大家伙!”

    二十二 在第三卷啼叫的孩子[585]

    在救济院大道那栋老屋出了上述事件,次日,有个男孩,仿佛从奥斯特利茨桥那边过来,顺着大道右侧的平行便道,朝枫丹白露城关走去。天色已黑,那孩子面无血色,骨瘦如柴,身上衣裳破成烂布条,2月里还穿一条布单裤,但他却声嘶力竭地唱歌。

    他走到小银行家街的拐角,撞到借路灯光弯腰翻垃圾堆的一个老太婆,就边后退边嚷道:

    “咦!我还以为是老大个,老大个的一条狗呢!”

    他重复“老大个”的那种挖苦刻薄的声调,只有用大号黑字体才能表达出几分:老大个,老大个一条狗!

    老太婆直起腰,火冒三丈。

    “该死的小鬼!”她骂道,“我要不是弯着腰,看我不找准地方给你一脚。”

    可是,那孩子已经走开。

    “哎呀呀!哎呀呀!”他说道,“还别说,刚才我也许没有看错。”

    老太婆气急败坏,完全直起腰,那张青灰脸正好迎着发红的路灯光,只见布满棱角和皱纹,沟壑纵横,眼角的鱼尾纹连到嘴角。她整个身子隐没在黑暗中,只露出一个脑袋,真好像在黑夜中一道光切下来的衰老形象的面具。那孩子打量她,说道:

    “夫人,这样的绝色不合我的眼光。”

    他继续赶路,重又放声歌唱:

    国王“尥蹶子”,

    有兴去打猎,

    要去猎乌鸦……

    刚唱三句,歌声就中断了,他到了50-52号门前,一看楼门紧闭,便用脚踹,踹得又响又凶,但是那猛劲儿发自他那双大人鞋,而非来自他那两只孩子脚。

    他在小银行家街拐角撞见的那个老太婆,这工夫,在后面追上来,她连声喊叫,双手拼命地挥舞。

    “干什么?干什么?上帝救世主啊!要砸破门啦!要砸破房子啦!”

    小孩子照旧踹门。

    老太婆扯破嗓子喊叫。

    “如今,就是这样照料房子的吗?”

    老太婆戛然住口,她认出了那孩子。

    “怎么!是你这个小魔头!”

    “咦,是老人家呀!”孩子说,“你好,布贡老妈妈。我来瞧瞧我那两位老人家。”

    老太婆做了个鬼脸,表情十分复杂,是借助衰朽和丑陋所即兴表示的仇恨,非常精彩,可惜让黑暗给埋没了,她答道:

    “一个人也没了,小牛犊子。”

    “哦!”孩子又说,“我老爸在哪儿?”

    “在强力监狱。”

    “咦!那我老娘呢?”

    “在圣拉扎尔监狱。”

    “嗬!那我两个姐姐呢?”

    “在玛德洛奈特监狱。”

    那孩子搔搔耳根,瞧了瞧布贡妈,说了一声:

    “噢!”

    他旋即掉头走了,门前台阶上只剩老太婆一人;过了一会儿,只听他那年少清亮的歌声,从在冬夜寒风中抖瑟的黝黑榆树下传来:

    国王“尥蹶子”,

    有兴去打猎,

    要去猎乌鸦,

    踩着高跷子。

    要从胯下钻,

    两苏买路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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