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认真地说,我觉得他是真可怜。
我说,你懂个屁。
她没回我,低着头往下走。
我在后边教育她,喂喂喂,我觉得你是不是得安分一点呀,你又不赚钱还会乱花,你像是一个过日子的人吗,以后有人敢娶你吗。别总想着那么与众不同,知不知道。
知道了知道了。
后来,她果真上进了一点。往我单位跑得少了,同事们都问我那个丫头片子呢,怎么没影了,搞得我很不好意思。同事们都很喜欢姑娘,喜欢她说的各种各样的故事,从丽江到拉萨,从哈尔滨到内蒙古。天晓得她去过多少地方。问她是怎么去的,她不应,有的时候也掰着手指头跟我们数,卖画咯,献唱咯,好心人搭一程咯。有一次,她用藏文唱仓央嘉措情歌给我们听。有一天,有一个藏族小伙子追她,和她细数了家里的牛羊,唱了一个晚上的情歌。她全部用手机录了下来,一直听一直听,一首藏语歌全部的发音都记在了心里。
同事们始终当作故事听,回家后该煮饭的煮饭,该和老婆吵架的吵架,几乎没人相信这是真的。
姑娘的故事一讲就是两年。
/04
两年的时间不长不短,刚好够姑娘把我桌子上的野花换了一茬又一茬,刚好够她拉着我逛完一个又一个画展,刚好够我们吃遍了那条老街每一家的牛肉面,刚好够我们吵架又和好。
生活依旧是生活。我偶尔会思考老天丢一个姑娘来给我到底目的何在,不过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循规蹈矩地过我的生活,挤公交,剪片子,看电视,重复再重复。公交上依旧有人咒骂有人叫嚷有人抱怨,我也依旧空想我的人生。
路过老街的时候,我突然觉得烟火味道好像也没有那么浓了。幸福。我开始重新思考我思考过千万遍的主题。
我是一个不太喜欢说话的人,甚至有些孤僻,我讨厌小孩和老人,我以为我会从事一个相对艺术的工作,工作中有我热爱的绘画和音乐,有我追求的独立与自由。我从没想过我会为了生活这样东奔西走,放弃我热爱的所有。其实不是不爱,是不敢。
难道不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这样吗。我自言自语。
可是呀可是,为什么姑娘在过她想要的生活呢。
真讨厌。
/05
姑娘问我看过雪山吗。
我说,没有。
她说,怎么没有呢。
我说干吗要有呢。
女人总是这样奇怪,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然后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姑娘不知道,去看雪山是我一直以来的心愿。谁不想呢。蓝天,草甸,冰皑皑的雪山,骑着马儿吭哧吭哧跑的孩子,抱着被子吭哧吭哧洗的女人。我们最开始总以为生活就应该这样。
可是我说,你别像个孩子一样。
她瞪着眼睛急了,你这人世界观怎么这样呢!
我回了她一句,你懂个屁啊。
后来我们就吵架了。
姑娘憋红了脸,咬着嘴唇直愣愣地看着我。她激动起来说不上话就会这样。
“你!你自己活得很糟糕就以为大家都和你一样糟糕,以为这个世界和你一样糟糕!你根本就不敢面对生活。你就是懦弱!”
姑娘用尽全力朝我叫了起来,似乎还带着一点哭腔。她红着眼睛,像一只小兔子一样逃离了我的办公室。
只有我一个人沉默地站在原地。
是。我懦弱。我压根不敢追求梦想,所以我放弃了所有我热爱的东西,我害怕希望渺茫的东西。与其要最后放手,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拥有的好。于是我听惯了耳边的抱怨,庸庸碌碌地向生活妥协,哪怕它也并没有胁迫我什么。我过得很糟糕吗?这不就是大多数人的生活吗?
妈的。我狠狠地踢了一脚办公椅。
它毫无抵抗地猝然倒地。
/06
姑娘是个有名的缺心眼。我们大大小小吵了那么多次架,每次都是她又乐颠颠地跑来,只不过怀里多了一束野雏菊或一捧满天星。
可是这一次不太一样。
我依旧提着机子满城市跑着,可是怎么也不够。整个城市都是空空的。所有的人都是愚笨的。
再一次的耐心引导失败之后,我终于忍无可忍地朝他吼了起来:你到底会不会说,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写给你!
那个孩子好像被吓了一下,没有反应过来,怯生生地用大眼睛望着我。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在那个孩子的眼神里我丧失了最后一丝勇气,溃败得一败涂地。我把机子举起来,挡住了自己的脸,支支吾吾地胡乱敷衍了几句,逃也似的离开了现场。
说实在地,我有点想念姑娘了。不是有点,是很多很多。也许我是嫉妒她这样的人的,有一股拼劲,好像要把生命和别人分享。她的生活是不一样的。
可是你怎么能把我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又这么不负责任地走掉。
妈的,真是祸害。我想骂一句,但终究骂不出口。
有的时候你不得不承认,你讨厌一个人讨厌多了也会成为习惯,习惯有这样一个女孩子冷不丁从哪个角落里抱着一束难看的野花冒出来,习惯她拉着你在莫名其妙的画展中走来走去就是为了提高生活品位,习惯她噘着嘴把地球仪转来转去曳曳生风然后笃定地说我会到这里去,习惯她……就连她认真又唠叨地向你灌输那些大道理也是习惯的。
也许,她的生活才是生活的目的。那么,她说的,也是有那么一点点对的。当然,只是一点点。
那束野花在我的办公桌上枯成了一团乱草。
我突然有点想哭。
终于无力地顺着墙脚蹲了下来。
/07
我的邮箱里长年累月只有一封信。
姑娘说,这里天真蓝。贡嘎山真美。这才是你想要的生活。
而不是活着。
时间是2000年。
从此再无消息。
姑娘博客里的最后一张照片是像木棉花一样盛开的贡嘎山。那天,照片里的姑娘摆着幼稚的剪刀手,笑得一脸陶醉和寂静。她换了一件和雪一样白的羽绒服,却依旧冷得发抖。好像要融进雪里。
是的。我也看到了。贡嘎山很美。雪线像海浪一样,随着呼吸一起一伏,一直蔓延到像雪一样的天空中去了。
而我总还是会在雪一样的天空里看到姑娘。2000年她独自一人奔赴贡嘎,如同奔赴一个庄严的前生约定。
访客栏里我的头像每天都是最新的。
只是这个博客再也没有人更新过。
/08
2000年我向单位请了长假。我觉得我需要好好和生活谈谈。
我还是会习惯在列车上胡思乱想。
也许是我们活着活着,活得太久就忘记了生活。我想。
车窗外面是大片大片的草原,浩浩荡荡,让我有点想起之前城市里的一小块油菜花田。我看见天边的云彩挣扎出金边一样的霞光。最后一块落日把整个车窗裁剪成温润的红色,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宁。
我突然想下车看看。
可惜目的地依旧在远方。
孤独的犯罪者
武旭东
东兴中学/高三
连顺站在一摊呕吐物前,和它的主人搭话。
“挖出来没?”
“嗯……出来咯……我日他个仙人板板……”王叔回想起那堆腐肉,又吐了。
“真不真?人找着了?”连顺躬下身子,刻意压低了音量。
“我骗你……”王叔蹲在大茶树下,用掌心抹去胡茬上的呕吐物,随后揩在青苔遍布的树皮上,擤了一把鼻涕才开口:“人是找着了,在院子里头埋着,被天宝家的狗刨出来……造孽咯,那只被踹出门的野狗没人喂,等找着么,人都被吃掉一半咯!”
“警察来了?他媳妇呢?”
“警察倒是刚刚来,法医也要来,他媳妇么,你不要跟别人讲……听说是跑掉了……”
/1
木门被砸得梆梆响。雁玲在床上翻来覆去,她把头紧紧埋在褪色了的鸳鸯被里,五指死死揪着棉被。烦躁仿佛是勒住心脏的细线,用轻柔的力道反复摩擦着心肌,抽出她所剩无几的耐心。焦躁衍生出想要破坏的冲动,通过黑粗的指头泄放出来,指尖扭曲了针绣的“百年好合”四个字,以及彩绣的鸳鸯。
夜下的山坳里始终回响着木门被敲击的梆梆声,直到雁玲翻身起来猛地撤掉门闩,扔到石棉瓦上。她光着身子,嘴里止不住地吐出污秽的言语。
隔着门,雁玲就闻到了那股汗液与酒精混合的味道。她男人踉跄地从门槛外跌进来,不经意扯烂了贴在门上的秦叔宝门神画,被风雨漂洗得近乎白色的纸片被胶鞋碾碎。
一阵热辣的痛感随即在雁玲脸上烧起来,她男人给了她一巴掌。
“浸死算……”男人口齿不清,将雁玲推搡到木床边,骑在她身上打她。排解性欲的同时,用暴力巩固他在这场婚姻里的地位。
“死”这个字深深烙在雁玲心口,她便想起她的杀人计划,既恐惧又兴奋。
还是死了好……这种男人还是死了好,她想。她已不大记得谋杀计划是何时开始编织的了,兴许是在他养成酗酒后便打妻子习惯的时候,也可能始于他瘸了腿不再下田的那天,又或者是在很久前的某个下午,她提着半桶尿素,擦去额角汗渍,在会议室找到他,他与村长、莫建荣等几个闲人围在朱红的小方桌上打牌,脸似乎因频繁饮酒而变得红肿,痴痴笑着,嗑着瓜子。在雁玲眼里,这个男人在那时候就变成了一堆肥肉。她愈发厌恶这堆臃肿而肥腻的肥肉,每天踢打自己,抱着自己睡觉的,就是这样一堆令人作呕的肥肉。渐渐,雁玲意识里的他不再有生命,不再有作为生物存在的资格,除了行动力他一无所有。
那么,如果他消失了不是很好吗。
雁玲觉得眼前仿佛蒙了黑纱,微弱的月光托着尘埃,浮在土房里,在积灰的彩电显像板上打出了个蓝色的聚点。她男人的汗珠滴到她胸脯上,手也再无力气打她了。蚊帐仿佛银幕,放映着男人奋力蠕动的模样,仿佛老迈的野猪在进食。
“嫂嫂,你歇歇吧。”林子的声音忽然闯入雁玲的意识当中。啊!她差点叫出声来,对的!就是这个男人,彻底燃起了她的杀意。他在春天里回来,从北方回到这偏僻的山间洼地。
“真像电视里演的那样。”雁玲被带着阳光的气息震慑住,那是她与林子的重逢。林子从大城市归乡,气质自然是与众不同的了。他温柔地接过松香,对雁玲说烫猪毛不是女人干的活,指尖不经意划过雁玲手背,便羞得她脸颊发烫。
从此,对林子热切的情感便与日俱增,对她男人消失掉的渴望亦愈发迫切。
这一刻终于降临了。在男人把所有欲望都倾泻到雁玲身体里时,她放声笑了。男人仍旧伏在雁玲赤裸的身体上喘息,他来不及揣摩雁玲笑声里的意义,只感觉一条灵巧的小蛇攀上了自己的锁骨,继而攀上颈椎。气管被那条小蛇锁住,它舞动着冰凉的躯体,一圈圈缠住,而后猛然收紧!耳畔一直回荡着雁玲的笑声,甜美而恐怖的笑声化作泥水渗入皮下,濯湿了骨头。
前所未有的快感包裹了雁玲,她双手紧紧拉着缠住男人咽喉的灯线,她并不急于索取这个男人的性命,她只是在可控范围内慢慢收紧灯线。雁玲享受着男人破风箱般的急喘,欣赏他盛怒而又惊惧的表情,连他死命挣扎弄出的小小动静也使她感到无比愉悦。她实在抑制不住这种难以言表的兴奋,只有通过笑声才得以排解,亲手毁掉一个生命竟是那么的刺激,真快活啊。
她男人终于放弃了挣扎,双股紧绷,收紧的灯线连喘息的空间也没留给他,像被人扔进了深海,自己在恐惧的暗流上漂泊,行将溺死。一瞬间,仿佛死神的利爪紧紧捏住了自己的心脏,他从未想过就是这样一个被自己压在身下的、赤裸的女人,握住了自己生死的权柄。视觉神经已经接收不到光线了,于是他移开撕扯灯线的手,死死抓住雁玲的双臂。指甲嵌入肉里,墨红的血液便顺着臂膀流到了锁骨。雁玲自然地迎了上去,好让痛感进一步刺激她,她笑得更欢快了。
雁玲刻意延长了他的寿命,然而他还是死得太快,身体的一部分还留在雁玲体内。对她而言,这无疑是她所经历过的,最为惊险的交媾。
她几乎没怎么费力就勒死了他,她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变得壮实,她男人却在酒精的沉溺下日渐虚弱。雁玲意犹未尽地看着男人的尸体,久久凝视,抚摸他脖子上的勒痕。一切归于阒寂,连蝉也在沉默。偶尔会有野猫越过屋檐,凄厉的叫声在山坳里回荡。
鸡鸣第一声时,雁玲开始哭了。她望望男人臃肿的尸体,只觉得心疼,又觉得自己可怜。杀人了,杀了自己的丈夫。连她自己都觉得难以置信,那个欢笑着把人勒死的凶手正是自己。
死了……死了啊。那尸体怎么办呀?自首是不可能的,可警察总是会来的吧,十几个着黑警服的警察推门而入,围着尸体转来转去,给赤身裸体的自己戴上冰凉的手铐。在众目睽睽之下,自己走上空旷的法庭,在亲戚面前认罪,随后子弹打穿颅腔,脑浆四溅……
各种荒诞假设的片段像胶片一样在她脑里闪现,直到王叔来叫门,雁玲才从意识当中解放出来。糟糕!尸体还在!
“猴子——起来没有啊?莫睡咯,赶镇子去……”
“王叔,他……不知死哪里去了,一晚没归家。你昨天见着没有?帮我寻寻。”雁玲心惊胆战地撒了谎,她没穿衣服,只好隔着门喊。
“好呢好呢,这个龟儿子,我找着帮你收拾他。”王叔卷起沾满红土的裤腿,吃了闭门羹,当然要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哼着曲子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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