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我爱你叫作某人-布达拉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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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总是这样,无奈地去选择等待,又在等待中点燃希望。

    而希望里的时间,在这燃烧中落羽成灰,被匆匆的脚步带得尘土飞扬。

    1

    关于旅游,从过去到现在,我对这件事情已经感悟得非常透彻。

    它往往从向往自由与平静开始,也总有一天,要毁在自由与平静的手里。

    然后,假以时日,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那种对自由与平静的向往,将会再次死灰复燃。

    类似恶性循环的一个圈套,套中人很苦恼,但也无能为力。

    所有的决定都事出有因,而真正的原因在决定之初往往都不是显性的。

    也就是说,你当时根本就没有能力去做一些深刻的理解,而真正的答案往往会时隔数年之后才会浮出水面,长着奇怪的触角,或是拖着毛绒绒的尾巴,像个怪物那样趴到你脚下,吓你一大跳。

    你一直在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但你防不胜防。

    比方说,当年我从课堂上趴下身子从后门溜出去,然后买了一张票便去了南方。

    当时我还认为这缘于对那个无节操教授的痛恨,他在课堂上说——

    其实,苏轼和柴可夫斯基一样,都是同性恋。

    当时,我刚刚犯了瞌睡,这一句话直接把我说精神了。

    于是我在那一刻变得非常紧张,紧张的来源:一是对自己后半生命运的担忧。

    因为我不确定学这些东西对我有什么积极的作用,我所能确定的是苏轼和柴可夫斯基已经死掉很久很久了,我不会认识他们,也不关心他们的性取向。

    二是我突然发现我正暗暗发力,要上去把那老头揪下讲台。

    但事实上就算我把他揪下来了,也保不齐下一堂课还会有后来者会大言不惭地说李白和陀思妥耶夫斯基其实也一样,也都是同性恋。要知道没人会去管那些老教授的嘴巴,他们越是诌得骇人听闻,别人越觉得他们造诣很深。

    那一刻,我发现教室的窗外有一只小小狗,不知道它看到了什么,叫了一声跑掉了。

    我跟那只惊慌失措的小小狗一样,也受了惊吓。

    于是我趴下身子,放弃了将老教授揪下来的打算,然后怀揣着满心满肺对后半生的担忧和对自由与平静的向往从后门溜了出去,随便买了一张票便去了南方。

    那是我第一次逃课去旅游。

    当时,也包括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将对那个教授毫无节操的言论的痛恨当成我出行的原因。

    然而,时间所带给我们的礼物跟普通的礼物一样,也都是被精心包裹了的。

    只有在时光的慢慢研磨之下,我们才能一层一层地打开它,看到它本来的面目。

    时隔多年之后的一次同学聚会上,一个不太熟的面孔突然朝我开口。

    他说我还欠他五百块钱。

    甚至于他结婚的时候都没见我将那五百块钱的老账用红纸包包还给他。

    我在那一刻稍微有点茫然。

    随即而来的却是排山倒海般的恍然大悟,过去的一切如同海啸般扑面涌来——

    我突然回想起来,当我趴下身子溜出那个教室之后,我先在绿荫如盖的教学楼前面抽了一根烟,不知道要干什么,然后就那么无头无脑地围着旁边的一棵树转了三圈,最后不知不觉间又回到了上课的那个教室门口。正当我不知如何是好且脑袋里非常混乱的时候,一个男生以同样低俯的身姿从后门溜了出来,他与我打了个照面,然后借给了我五百块钱。我不知道跟他说了些什么,能让他当场借给我五百块钱,或许之前他也从我这里借过钱且我表现得非常慷慨,但这样的猜测都无从考证了。让我无法更改的事实是,他在那次同学聚会上提出的我还欠他五百块钱这件事情,我提不出任何能往自己脸上抹金添彩的佐证,所以显得我不仅算不上什么慷慨之士,相反还有借钱不还的小人之嫌。

    不管怎么样,他的一句话让我想到了一个人——于佩。

    我于是拨云见日般想起来,当时逃了课借了钱就是去看她了。

    也可以这么理解:我为了去看她,所以才跟那个男生借了盘缠。

    若不是那次同学聚会,我将会彻底地遗忘那段往事,蒙在鼓中垂垂老去,只有苏轼和柴可夫斯基的性取向问题像个笑话那样偶然地将我折磨,却再也看不见隐藏在面纱当中的她的脸庞。

    我有一个很难更改的毛病,那就是——假如我借的钱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困境而花掉了,这样的情况我会记得非常清晰,也都能够好借好还,然而假如我借的钱花在了别人的身上,我就会很容易遗忘,可能是自己没有受惠,没有切肤体会的缘故。

    这么想来,一切都对上了——

    我逃出教室之后,又不知所措地走了回去,然后从一个男生那里借了五百块钱,买了车票去了一趟南方,花在了一个叫于佩的女孩身上。

    当然,那次同学聚会,我并没有把我的恍然大悟说出来。

    我只是假装醉掉了,看看酒杯又看看灯泡,看完了灯泡又看着他边上的人说:

    什么五百块钱?真是开玩笑。那时候谁能有五百块钱?

    所以,所谓慷慨之士只不过是我毕生要努力达到的一种精神境界罢了。

    很多时候我都难于遵循那种高尚的准则。多年社会底层经验的洗礼,我的心里已是填满了五成无赖,外加四成无动于衷,剩下的那一成至今都不知道是什么。

    现在我已无法否认,却不敢再往深处想。

    因为我知道,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公平又好说好散的故事。

    所以,我不能闲来无事地将往事重提。

    所以,我才挤着时间到处去旅行。

    在每一次的旅程上清洗自己的身心,给自由和平静留下尽量多的生长空间。

    2

    对于旅行,很多人都有自己的时间计划,我不清楚这是不是一种优点。

    但我很明白,我自己做不到这一点。我从小到大就没有什么时间观念,看起来低眉顺眼,实际上无法无天。我的血型也是AB型,从骨子里就是一个矛盾体——

    一是崇尚自由又安土重迁。

    所以我常常外出最终必定要回到起点,完全不能洒脱地去当一个真正的浪人。

    二是期望与人沟通又固执己见。

    所以我爱来爱去,还是一个人生活,十分地活该。

    我的旅行不是用时间表来规定的,也不以假期为准,而是从一幅图画在心中浮出来开始。

    这么说听起来会很奇怪,但事实上就是如此。

    那幅图画是这个样子的——

    在一大片水波荡漾的湖中心,有一座从远处望去十分平坦的小岛,那上面有一棵榕树苗破土而出,慢慢地长得粗壮起来,最后长成一棵盘根错节遮天蔽日飞鸟环绕的如同一座城堡般的巨树。然后我便会听到阳光打在树叶上的声音,加上飞鸟的呢喃,那就是一首催促我启程的交响曲了。

    后来我发现,这幅神秘的图画或许源于我小学时的记忆,与巴金笔下那棵美丽的南国之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年轻的巴金当年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幅图画——

    榕树茂盛的时期,好像是把它全部的生命力展示给我们看。那么多的绿叶,一簇堆在另一簇上面,不留一点缝隙。那翠绿的颜色,明亮地照耀着我们的眼睛,似乎每一片绿叶上都有一个新的生命在颤动。

    巴金老先生也仙去好久了,首先我很尊重他。

    要说我是在借尸还魂可能就不太容易让人接受。

    但我对同样是在湖泊中央长着一棵茂盛大榕树这样的画面的强调,是意在说明我没有时间观念这件事情对于旅行来说可能算不上一件坏事。

    因为有点高雅的美,毕竟进了教科书。

    所以,平时我跟正常人无异。

    但当我发现那幅图画开始在心中冉冉升起的时候,我就会想方设法地溜掉。

    这种情况的出现完全随机,不受我的控制。

    而我也会悉听尊便,它一出现,我就会找个理由跑掉。

    我的理由多种多样,没有哪个领导能够阻挡住我。

    比方说脑残级的理由会是:肚子疼。

    领导说:喝点热水嘛,坚强一点嘛。

    我的是加强版:肚子巨疼,有胃穿孔病史,经常大出血,每次都会在生命线上挣扎数日。

    领导满脸惊恐,顿时恩准。

    比方说脑残级的理由还有:表哥结婚。

    领导说:傻×,人家结婚你积极个毛,还要花钱。

    我的是美特斯邦威(不走寻常路)版:表哥死了,那其实是我亲哥,当时家里穷,过继给我二舅的。

    领导眼角湿润,顿时恩准。

    于是,我一直能够过得自由自在。

    去过了很多的地方,见过了无数的美景,也吃过了各种各样苦辣酸咸的小吃。

    照片贴满墙壁,纪念品排了摆了满满一屋。

    所有这些美景小吃照片还有纪念品,都具有药丸的功效,一粒可得片刻的宁静,时时洗刷着身心的污秽,时时提醒自己要活在当下,时时跟自己说现在很幸福,而长此以往下去会更加幸福。当药丸的功效减退之后,那棵湖泊中央的大榕树又会长出来,我便背起行囊,说走就走,去一处新的地方,架炉烧火,修炼仙药。

    3

    棗

    它往往从向往自由与平静开始,也总有一天,要毁在自由与平静的手里。

    然后,假以时日,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那种对自由与平静的向往,会再次死灰复燃。

    类似恶性循环的一个圈套,套中人很苦恼,但也无能为力。

    这是我对旅游的判定,我时常从自己的主观出发对一些事情进行判定。

    于是我才能自由自在地活在自己构建的世界当中。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就要让自己变成一个固执己见的人,不要受别人的影响。

    等那个世界被一块块固执己见的砖头砌好之后,便可以收拾一下住进去了。

    变得不愿离开,变得安土重迁。

    显而易见,这是我一个人的世界,我也打算长久地待下去。

    但我忽略了一件事情,那就是——

    我可以不辞辛苦夜以继日地去打扫清理它,并不断地为它添砖加瓦,但却阻挡不住我的世界之外那些疯狂生长的人和事。

    因为再如何坚固的城堡,也会有老鼠洞。

    现在想来,那个叫大锤的家伙就是这样一只无孔不入的硕鼠。

    他在一个非常普通的早晨没有得到我的允许就大摇大摆地走进了我的城堡。

    然后跟我说:哥们儿,我是不是在哪儿见过你?

    第一句套磁就让我的城堡摇摇欲坠,我的心也随之碎了一地。

    有人说,人到了一定年纪就要筛选自己的朋友圈了。

    我觉得说这话的人肯定是个狗头军师,跟我之前那位说苏轼和柴可夫斯基都是同性恋的老教授一样大言不惭,缺乏特殊的人际交往,他肯定不知道有些人是甩也甩不开的。

    大锤这只肥硕的老鼠,浑身上下满是黏稠的毛发。

    他从刚开始就黏上了我,把我的生活搞得一塌糊涂。

    我从来不愿跟人介绍他是我的同事,那样做我的心里会血流成河。

    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把他归入我的朋友行列,因为他最大的特点就是——

    成我事不足,败我事有余。

    往往在不知不觉间将我拉进泥潭,无法自拔。

    比方说,大锤后来常常跟我出门办事,我负责拧车钥匙,他负责开车载收音机。

    发动机一轰鸣,FM一响,我就会听到他的喋喋不休——

    哇!好友推背感啊!

    哇!发动机是从玛莎拉蒂上拆下来的吗,声音好酷!

    我说:你丫闭嘴成吗?开了二十万公里的伊兰特你又不是第一次坐。

    他当然闭不上他的嘴,所以有好几次我都问他:

    你丫小时候是不是发过高烧,烧坏了语言控制系统?

    我超车的时候,他还喜欢下意识地挨个儿跟人家比中指。

    结果有一次,人家开着一辆比我的车还破的捷达轻松追上来,在我车前一别,停下,后备箱一开,一健硕小哥便抽一木棍而至。

    健硕小哥留一杀马特,声音倒是很温柔:我惹你了吗?

    大锤挺着大肚腩走出去,擤了一把鼻涕,往衣服上擦擦:没有啊,刚才我弹鼻屎呢。

    健硕小哥嘴角一弯:哦,弹鼻屎呢,那就误会了。

    本来事情就该结束了,大锤补充一句:我朝你弹鼻屎呢。

    于是,那天的伊兰特少了一面挡风玻璃,我添了一副拐杖,他却毫发无损。

    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对他抱有幻想。

    因为我觉得他首先是一个洪水猛兽一般的人。

    若是一开始就武断地排斥他,便会有滞洪的危险。

    那样做有可能让他东冲西决将我吞噬淹没。

    所以我打算对这道洪水开开口子,跟他谈谈理想。

    那一次,当海风吹动着我头发的同时也吹动出他肚腩的时候,我们有过以下讨论——

    我说,我想当一名潜水员,他说一定要去百慕大,那边美人鱼多。

    我说,我想当一名西点师,他说他有朋友进口越南鸡爪子,冷冻了比叉子都好使。

    我发了狠,我说,我想当一个摸金校尉,他就小声告诉我他老家有一个山包,粗略观察,藏风纳气,不是村支书的就是县长的。

    于是,我彻底失望,被他拽进深渊,觉得我俩都不算什么有出息的人。

    于是,又过了一阵子,我惊恐地发现,我对我的旅游生活以及我对我的世界的判定,在不知不觉间已变成了一个假命题。也就是说,由追求自由与平静而开始的旅游生活及我的世界,这个前提和条件一直都未曾变化过,但最后的结论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它们没有毁在自由与平静手里,而是毁在了这个叫大锤的洪水猛兽的手里。

    这个结论比刚开始的那个恶性循环来得更加让人触目惊心。

    正如我之前所说,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把这个家伙归入我的朋友行列。

    但很显然,他没有这样的困惑,他把我当成了他的至交好友。

    那一次他甚至毫不避嫌地拉我去跟她的前女友吃火锅。

    刚开始,他守着我问人家:你最近过得好吗?

    前女友抱着孩子说:有点累。

    他厚颜无耻地继续问:你觉得我到了结婚的年龄了吗?

    前女友抱着孩子看了他一眼:差不多了吧。

    大锤就说:吃菜吃菜。

    前女友说:等等他吧。

    那是我吃过的最尴尬的一顿饭。

    我真是穷极我所有的脑细胞都无法体会大锤是怎么想的,要攒这么一个局。

    他在前女友的老公到位之前告诉她:我可能要恋爱了。

    前女友依旧低着头:有我漂亮吗?

    大锤说:还是你漂亮。

    刚咽下去一半的菠菜又让我伸手从嗓子眼儿里拽了出来,呛得泪水涟涟。

    前女友问:她是干什么的?

    大锤说:农学专家,养蘑菇的。

    前女友老公到位,这男人十分热情,一坐下就进入气氛。

    袖子一撸,伸出大手招呼我们:来来,吃蘑菇吃蘑菇。

    前女友盯着蘑菇说:你要好好把握。

    那时候,我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醋味,但很快就消失了。

    回去的路上大锤问我:上次她来海边找我,是不是就说明她爱上我了?

    我的世界就此走向回旋往复,变得暗流翻涌。

    那天,我什么也没有回答他。

    因为我发觉当大锤说完那句话的时候,我的世界开始变得暗流涌动。

    我的城堡也慢慢地开出了树杈一般的裂缝。

    那些裂缝越来越大,无法弥合。

    那些被我刻意阻挡的过去像潮水般彻底扑到了我的面前。

    于是,我再次看到了那一株榕树苗在一大片水波荡漾的湖中小岛上拼命地钻出脑袋,又拼命地摇晃着身姿拔地而起,漫天蔽日的飞鸟从里面啁啾着飞出来,太阳在云翳和鸟的翅膀中间穿梭,透落下来的光斑敲打着那些抖动不已的树叶……

    信号已经很明显,我已迫不及待地要离开。

    在我第二天通过一如往常的野路子被领导恩准之后,我便踏上了新的旅程。

    在这期间,大锤的话像中了邪一样不断地重复着往我的脑海里发简讯——

    上次她来海边找我,是不是就说明她爱上我了?

    上次她来海边找我,是不是就说明她爱上我了?

    …………

    我心惊胆战地坐在飞机上,开始慢慢看清我所谓的旅游生活——

    我发现,我去过了很多的地方,见过了无数的美景,也吃过了各种各样苦辣酸咸的小吃。

    照片贴满墙壁,纪念品排了摆了满满一屋。

    但没有一处是来自于西藏。

    而西藏则是我最最想去的地方。

    除此之外,我也在不断地确认昨日那幅画面的可靠性。

    直到最后,我发现我已无法忽视其中的一个细节。

    那个细节或许一直存在,从始至终都在那里,我不敢正视,又束手无策——

    每当我心中的那汪湖泊中央开始生长出一棵巨大的榕树的时候,在错落的枝丫中间,在密集的飞鸟影子里,都会有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姑娘出现。她像一朵云彩那样在我的心中飘飘忽忽,时而躲在树的后面,时而又在湖泊上留下安静的影子。

    我想那不是别人,正是于佩。

    于是,那一次的旅行变得与以往迥然相异。

    我感到那些美景还未曾收纳进我的相机便开始涣散,像散逸在房间中的烟线,那些小吃让我感到难以下咽,那些琳琅满目的纪念品突然换上了同一副面孔,毫无新鲜感,一切都对我失去了吸引力,统统提不起我任何的兴致。

    我背着双肩包行走在异乡绿荫如盖飒飒作响的林荫道下。

    我听到风声中裹挟着很多沉重的碎片在我的头顶聚集,它们发出萤火虫般的光芒,相互交织,相互碰撞,发出了海潮一般的呼啸声,我就在那个时候彻底停下了脚步。

    我坐在长椅上,被那些海潮声压得喘不过气来,夕阳在远处变得又大又圆。

    我看到它慢慢地收敛光辉。在它彻底坠入西山之前,我起身离开了那条依旧绿荫如盖飒飒作响的林荫道。

    然后打了的士,直奔机场。

    深夜里,大锤从机场接我去了一家夜宵店。

    里面装修得很温馨,外面开始下起雨来。

    大锤一坐下就问我:这次这么快?你真的是去参加葬礼啦?

    我吃着碗里的剁椒牛肉面,摘下被雾气熏花了的眼镜,将头埋进去,不理他。

    他硕大的脑袋又垫在桌面上抛媚眼:哟,眼睛红了哎,你的朋友真的死掉啦?

    我本想让他滚,但店里的旧音响里却突然响起了《再见二丁目》——

    无论于什么角落/不假设你或会在旁

    我也可畅游异国/放心吃喝

    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我一人未发觉

    音乐流淌进我的耳朵,再次变成了那股海潮一般的呼啸声。

    我就那么挂着满嘴的面条掉了进去。

    开音响的姑娘对我的表现很满意,欣慰地微笑着向我点头,然后旋大了音量。

    我的眼泪就在那时很不争气地掉下来。

    我看到无数个于佩长着洁白的翅膀,从对面雨光璀璨的街道上笑着朝我飞来。

    她们挤满了整个夜宵店,倚在墙上的,停在半空当中的,轻轻用脚尖踮着地的……

    她们的翅膀上面长满柔软细长的羽毛,连同她们望着我的眼神,让我无力抽身,彻底沉湎其中。

    小姑娘慌了,叫老板过来看情况。

    老头儿掀起围裙一边擦手一边过来瞧:小伙子,是不是辣椒放多了?

    大锤伸手挡住他们:别问了,这次,他的朋友估计真的死掉了。

    4

    上次她来海边找我,是不是就说明她爱上我了?

    我记起来,我曾在海边给那个叫于佩的姑娘穿了一次鞋子。

    对于于佩,我想说的是——

    我曾在几年前的一个初冬的夜晚,在无人打扰的海滩上,与她徜徉又徜徉,最后相拥在一起。

    时在深夜,大海唱着自己的催眠曲,城市里的人们都已暖进了梦里。

    那一夜星光稀疏,海风散发出冷峭又清新的味道,我把头埋进了她温暖又散发着香气的头发里跟她说了一些话,她也趴在我的耳朵上跟我说了一些话。

    那些话肯定很重要,但时至如今我已经记不起来许多。

    我所能记起来的是,那些话里肯定没有什么誓言。

    我十分地确信,我并没有向着大海发过什么毒誓,从来都没有。

    一直以来,所有人都认为大海是恒久最好的见证,我却有另外的一个观点——

    在大海面前,连时间都不值一提,我怕一张口,大海就会将我的话全部淹没。

    又因为有那么多的人都跑过来向它起誓,而在那些起誓的人里又免不了食言者。

    所以,一直以来,我都觉得大海很累,从来都没想过要麻烦它。

    所以,我只是最后扔掉了为她拎着的鞋子,抱起她来,沿着海岸线,在柔软的沙滩上奔跑起来。然后,在暗淡幽蓝的夜空下,我跟她一同看到了不远处那一条条飘舞过来的白丝纱。

    那天的最后,我们离开海边,她坐在沙滩边上的栈道上,我帮她穿上了鞋子。

    以上都是后来才发生的事情,而我第一次遇见于佩却是跟辣椒有关。

    所以,那天晚上我下了飞机,在一个温馨的夜宵店里坐下,点了一份剁椒牛肉面。

    当我看到碗里躺着的红彤彤的辣椒丁时,便悲伤得不能自已。

    而雨夜和那首杨千嬅的《再见二丁目》不过是加重了我的情感,并没有太多直接的关系。

    店老板掀起围裙一边擦手一边过来瞧,并说:小伙子,是不是辣椒放多了?

    大锤伸手挡住他们:别问了,这次,他的朋友估计真的死掉了。

    而我擦一把眼泪告诉老板:还不够多,再给我加一点吧。

    好多年前,我跟几个同学被学校派到成都去与当地高校交流挑战杯(小挑,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项目。到达的第一天,穿着红色羽绒服的于佩便请我们吃了一顿浇满了红彤彤的辣椒丁的伤心米粉,我们几个人看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却越吃越开心。

    那次交流项目,听起来很长脸,事实上并没有那么光彩。

    因为我们的创业项目,内容相当不靠谱——

    我们打算吸引500万的风投去承包一个鱼塘,要养基围虾。

    而我们小组四人,只有一名同学家里是做买卖的。

    他家是世代沿袭的渔民,家里有一艘小船,对养虾卖虾之道十分精通。

    所以那个项目计划书我们写得煞有介事,包括重量都用草市上的市斤制进行核算,而非千克,看起来既专业又接地气,外行人一般都会看傻。

    所以,后来才能侥幸在学校里蒙混过关。

    但我们四个人,都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

    学校团委从学院里打听清楚情况之后,很不乐意将我们推荐出去与成都高校交流。

    不怕我们自己丢人,就怕我们丢了学校的脸。

    我们却蠢蠢欲动,因为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我们没有一个人去过天府之国成都。

    于是,直到我们答应自己承担路费后学校才同意推荐,只写了一个介绍函交给我们,便不再管这件事情,让我们自生自灭。

    那天,我们怀揣着介绍函从学校团委兴高采烈地走出来的时候,天空中飘下了洋洋洒洒的雪花。我们走过学校的大操场,看到主席台上的校训——

    弘毅(红衣)博学(薄雪),有容(有容)乃大(奶大)。

    于是四个人百感交集,并对这趟远行的目的达成了统一的意见——

    不要拿什么名次,尽量解决个人问题,不能给学校丢脸。

    我们默念着至高无上的校训,坐上火车。

    一路越过高山,越过平原,跨过奔腾的黄河长江,到达了一千六百公里之外的成都。

    然后梦想成真,我们真的看到了一个穿着红色羽绒服的女生在出站口打着牌子迎接我们。

    虽然成都没有下雪,但我们四人已经认为这很明显就是一趟奇迹之旅了。

    对于奇迹而言,我们都没有理由不去认同,我们也都没有理由不去把握。

    在我们枯燥乏味的生活当中,最缺少的就是那种叫作奇迹的不可思议的东西。

    而成都,就是这样的一座盛产奇迹的城市。

    比方说,于佩在去接我们之前已经喝了半斤白酒,接到我们之后,在锦里又跟我们喝了半斤白酒,最后把我竟然都喝吐了,她却还能帮我们拍照。我一路吐到杜甫草堂,然后被管理员骂:龟儿子,吐哪里咯,吐到香炉里去咯!

    比方说,于佩从来没有见过大海,甚至很少吃虾,根本不知道何为基围虾,在跟我们谈她的机器人项目时,脸上流露出信心不足的自卑来。而在第二天的答辩上她又一败涂地,机器人项目被我们的基围虾项目超越,因为答辩老师也从来没有见过大海,甚至很少吃虾。

    比方说,当天我们住进了她学校的招待所,而我发现于佩竟然住在我们的对面。

    比方说,在我们等候答辩的时候,在我身边坐着的于佩突然跟我咬耳朵,她说:我想去看大海,你到时候带着我吧。

    比方说,我最后发现,我喜欢上了她……

    比赛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从招待所走出来抽烟,发现了同样站在外面的于佩。

    在她的脚下是无数张散落着的小姐的电话卡片。

    招待所在学校的外面,这种情况不能避免。

    我踩着那些小姐的卡片走过去,想问问她白天答辩的时候说要去看大海,是不是真的。

    她却先于我开口,她笑着说:你今天晚上是不是又喝酒了,山东人?

    我承认当时我们四个人确实喝了一些酒,因为我们根本没有想到我们那劣质项目能够获得答辩组的青睐,这让我们几个平时不学无术的坏学生感到信心爆表。

    但我没有喝大,我走过去拉起了她的手。

    她继续看着我笑:要不要再去吃一碗米粉?

    我说:伤心米粉?

    她说:对,伤心米粉。

    锦里夜色阑珊,伤心米粉浇满红彤彤的辣椒丁摆在我们面前。

    我用筷子一根一根地吃到嘴里,一边看着她一边咽进肚子里。

    她问我:哎,你怎么不说话?

    第一次吃伤心米粉,我们都不会感到伤心,相反,我们吃得很快乐。

    第二次吃伤心米粉,我却隐隐地感到伤心,因为我明天就要离开你了。

    想你,从你在我身边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你问我为什么不说话,因为在我的感觉里,时间已经到了明天。

    而明天,我就要走了。

    所以,我要练习一下,习惯一个人,免得到时候更加伤心。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打包行李离开。

    我去她房间找她的时候,她还没有洗漱。

    但她打开门,很放心地让我走了进去。

    屋子里都是她的味道,我感到眩晕,好像还没有睡醒。

    她穿着睡衣说:你要走啦?

    我说:嗯。

    她说:那你有什么话要跟我说吗?

    我突然缺氧,觉得十分瞌睡,于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说:山东人,你跟个孩子一样。

    这是一种很可怕的说法,“跟个孩子一样”这句话,从另一个角度上基本就可以这么理解——山东人,你还不够成熟。

    我很想反驳,我想告诉她,这是感情最本真的状态。

    我想跟她说,这是感情的自然流露,虽然听起来会很没有说服力。

    不过那个时候我依旧处于大脑缺氧的状态,浑身上下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如何才能跟她告别。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唯一能做的事情大约就是立即躺在她的床上再补上一觉。

    据说,人在睡眠的时候所需要的氧气量比正常情况下要少180升。

    所以,我觉得躺在她的床上补上一觉会让我的大脑清醒许多。我之前习惯一个人睡觉,并不代表我讨厌旁边有个人晃悠着。

    正相反,我一直希望在我睡觉的时候,旁边会有那么一个该忙什么忙什么的人。

    我觉得在那样的情况下,我会睡得更加香甜。

    但这些都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我马上就要走了,我已没有时间去睡觉。

    同时,虽然我跟她共居一室,但那个时候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大早上。

    我要是一声不吭地躺倒在她的床上,会给她留下一个流氓的印象。

    这又是我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我于是只好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一言不发地玩着遥控器。

    她说:是不是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我说:实际上,真的是这个样子。

    她就笑了:那你出去吧,我要换衣服啦。

    于是,我就出去了。

    她一直把我们送进候车室,然后检票口开始检票。

    那个时候,我的手心不断地滋出细密的汗珠,我不知道是不是要再拉一拉她的手。

    可是其余几个同学还在边上,我只能像来时一样与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开玩笑。

    我说:要不这次跟我们一起走吧。

    她说:不了,我还有好多事情要做。

    同学A:我们不放心你,怕我们一走,你就名花有主。

    同学B:我不想走了,于佩,你带我回去。

    同学C:我也不想走了,于佩,你也带我回去。

    她问我:你呢,还想走吗?

    我拎起行李来:我要回去。

    然后其余三人也都拎起了行李,随着人潮朝着检票口缓缓而行。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伸出了手,将我的手拉到了背后。

    于是,我触电一样放慢了脚步,让身体慢慢地朝后靠去。

    一边用后背挡住那相扣的十指,一边跟那三个同学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

    等我背着行李进了安检通道,才不得已松开了手。

    我一边往下走一边看到她一直站在人群的旁边,在我下楼之前,我好想看到她已走到了我所能看到的最远处。在人流的缝隙里,我看到她看了我一眼,然后就消失不见了。

    一路上,我整个人都空了。

    时间越走越慢,我离着于佩也越来越远。

    我突然发现了距离的含义,我发现有种遥远不是因为距离,而是因为时间。

    因为我跟她认识的时间并不长,这十分让我灰心丧气。

    我走到车厢连接处,看着一路飞驰而去的风景,点了一根烟。

    我看到世界在玻璃上变幻着无穷的光景,让竖着流下来的眼泪无法阻挡。

    回到学校之后,我恢复了原来的生活。

    平常打打球,然后认识了一个名叫刘冉的医学院女孩。

    而于佩只是零零散散地跟我联系了几下,没有再深层次地沟通。

    我跟她认识的时间并不长,那么短的时间放进大学时光里,就如同石掷大海。

    我当时过得很狼狈,可能没有精卫的勇气,但我却常常回忆起我与她在车站作别的那一幕——

    她伸出手将我的手拉到了背后,我触电一样放慢了脚步,让身体慢慢朝后靠去。

    一边用后背挡住那相扣的十指,一边跟那三个同学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

    然后我上了车,在车厢连接处抽了一根烟。

    后来我发现,实际上我在抽烟的时候看到了世界在玻璃上变幻着无穷的光景,却没有从玻璃上看到任何的泪水。所谓眼泪,是我之前错误的估计,因为我根本没有流眼泪,一滴也没有。

    甚至在我剪完票往楼下走去的时候,我还跳着高朝她做鬼脸。

    而她那时一直捂着嘴笑,直到笑弯了腰,我才彻底走下去。

    后来,我跟刘冉说起这些的时候,她根本无法体会我当时的心情。

    她说:那其实是你的一厢情愿。

    我说:我真的牵过她的手。

    她说:我还牵过我弟的手呢,那是爱情吗?

    于是我很生气,扭头走掉了。

    事实上,可能女人会更懂女人的心,但按我自己看来,我更乐意去相信自己的感觉。

    首先,刘冉并不是当事人,她没有去成都参加过挑战杯。

    其次,虽然那时刘冉不是我的女朋友,但毕竟有这种苗头,备不住她会吃醋,说些风凉话。

    第三,事后我每逢跟她联系都会问她:什么时候来看大海,我带你去啊。而她的答复是:总有那么一天的。我认为这是一种积极的态度,所以我对此充满希望,并且一直在等待。

    直到那一天,我睡眼惺忪地从课堂上醒来,听到了那个老教授大言不惭地说——

    其实苏轼和柴可夫斯基都一样,都是同性恋。

    我于是变得非常紧张,然后看到教室的窗外有一只跟我一样紧张的小小狗,它叫了一声就跑掉了,而我则俯下身子溜了出去,在门外转了两圈又回去问一个不太熟的男生借了五百块钱,随便买了一张开往南方的火车票。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我只是想出去转转。

    但想来想去,不知要去哪里好。

    我除了去过一趟成都,从来都没有去过别的南方城市。

    从那个时候算来,离第一次去成都已经快过去两年多了。

    也就是说,那个时候我快要毕业了。

    但那一次,我并没有见到于佩,甚至连她的手机都打不通了。

    这么想来,当时我借的那五百块钱是有遗忘的理由的。

    因为那五百块钱,我既没有给自己花,也没有给别人花,我花给了火车。

    火车花掉了我借的钱,我就更没有切肤的体会了。

    我循着当年所了解的她的学院一路问去,才知道她不久之前就已经出国了。

    于佩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

    我翻看手机里留下的与她沟通的短信记录,最后一条都在一个月之前了。

    最后一条上,她给我回复——

    总有那么一天的。

    但那一天,直到我毕业的时候都没有来临。

    那天毕业典礼的时候,我们跑到操场上排成方阵看人家那些优秀毕业生受奖。

    我没有心思去记住那些优秀的面孔。

    我在人群中间看到了主席台上的那句校训——

    弘毅(红衣)博学(薄雪),有容(有容)乃大(奶大)。

    于是,对这座我即将要离开的大学,感到了深深的惭愧。

    5

    大锤那个将我的生活搅得一塌糊涂的家伙,不久之前离职了。

    他真的跟她那个农业专家的新女友去种蘑菇了。

    这件事情很难让我接受。

    首先,我想起了当时他攒的那个火锅局。

    他前女友的老公落座之后十分地热情。

    他袖子一撸,伸出大手就招呼我们:来来,吃蘑菇吃蘑菇。

    前女友也盯着蘑菇说:你要好好把握。

    但我记得大锤自始至终都没有吃一块蘑菇,估计他是否爱吃蘑菇都是个问题。

    同时,我还知道他有严重的脚气,若是不加防护地去搞真菌类的东西,备不住会种出人命来。

    这么说很无厘头,但前两天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大锤背着喷雾器浑身长满蘑菇朝我扑来。

    我问他:你想干吗?

    他说:借点银子,买农药!

    所以说,我的担心并非没有缘由。

    他的离职让我感到些许的轻松。

    毕竟我现在超车的时候,副驾驶上不会再有一个脑残给人家比中指。

    我的生命安全系数顿时高了不少,我很欣慰。

    但他走后,也让我损失了很多东西。

    也就是说,大锤这个家伙从刚开始进入到我的城堡里就开始打砸抢掠。

    比方说,当我被大锤这个没有什么梦想的家伙所影响,觉得我们彼此都不会有什么出息之后,我跟他说了一个计划,那就是——

    我想买一条渔船,去包一片海塘,养养基围虾什么的。

    我跟他说,我有一定的理论知识。

    我还跟他说,二八大集的时候,我们还能互相当个托儿。

    但是现在看来,这个计划已经没有照进现实的希望了。

    因为大锤去养蘑菇了。

    除此之外,他还将我的旅游生活彻底地打碎,让我不可遏制地想起了于佩。

    大锤的那句话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

    上次她来海边找我,是不是就说明她爱上我了?

    我不知道于佩在那一年是从哪里找来的我的手机号码。

    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让我猜猜她是谁。

    刚开始,我没有听出来。

    她说:今晚去你那儿,我要去看大海,请做好接待工作。

    久违的声音从多年之前的天府之国穿越时空再次回到我的耳畔。

    久到我都快要把她的声音忘掉了。

    然后那声音变成了一块强烈的磁铁,将我的所有心绪全部吸走。

    在那一刹间,我变得空空荡荡的,仿佛只有裤脚和衬衫在透窗而过的风里飘飘扬扬。

    以至于我在跟老总请假的时候变得口齿不清。

    我一路鸣笛飞驰到机场,然后倚在车门上看着眼前这幢宏大的建筑。

    面前的距离,是我万万不敢想象的距离。

    近到唾手可得,近到再过上几个小时,我只要走两步便能看到她的眼睛。

    后来,我看到她款款地走出来后,跟她说:你把我都吓坏了。

    她说:给你个惊喜,喜欢吗?

    我说:喜欢。

    我们将上次说的再见很自然地忘掉,又把这一次的你好很自然地省略。

    晚饭后,她把我领进房间,让我等一会儿,如同多年之前那个离别的早上。

    我再次突然缺氧,觉得十分瞌睡,于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说:山东人,你怎么还是跟个孩子一样啊!

    我说:怎么可能?

    我说:去海边要罩外套。

    夜幕笼罩,海边空寂无人,我与她徜徉又徜徉,最后相拥在一起。

    当我再次牵住她的手时,我感到她的手像海风一样冰冰凉凉。

    于是我将她拥进怀中,紧紧地抱着。

    大海在周围唱着自己的催眠曲,城市里的人们都已暖进了梦里。

    那一夜星光稀疏,海风散发出冷峭又清新的味道,我把头埋进了她温暖又散发着香气的头发里跟她说了一些话,她也趴在我的耳朵上跟我说了一些话。

    我跟她说:我将一整年的运气加起来也无法换来与你的一次相遇。

    我说:别低头,我再看一会儿。

    她说:看吧看吧。

    我说:我的眼睛怎么就不能是照相机呢?

    她说:就刻在脑海里吧。

    在离开沙滩之前,我给她穿上了鞋子。

    后来,我发现就算穿着袜子,踩过沙滩,脚指头缝里也会沾满沙子。

    那都是一些细细的沙子,像面粉一样。

    晚上我没有洗脚,想就这样一直留着它们。

    就这么一天天地留着,直到它们都找到各自的归宿。

    不是我喜欢面粉一样的细沙,而是陪我走过海滩的她已经离开了。

    在她的袜子里,我相信也会沾满像面粉一样的细沙。

    那一夜,她依偎在我的怀里告诉我——

    明天我就走啦,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来看看大海。

    不过不要伤心,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于佩走后,我独自蜷缩在沙发里,泪痕未干就已经笑了。

    然后又慢慢地渗出热泪,直至睡去。

    如同真的睡去一样,我想醒来的时候会对这个美丽的梦说一句早安。

    然后留在这座被她渲染过的城市里继续自己的生活。

    爱情是什么样子的,一亿个人有一亿种理解。

    剩下的几十亿人则不屑于理解。

    但爱情肯定是多种多样的,这一点应该是可以确定下来了。

    我真的不知道有没有一种爱情比爱情更像爱情。

    这个显得拗口的阐释听起来会让人觉得是在无理取闹。

    其实,仔细想一下,我是理解的,因为所谓的爱情定义并不适用于所有的人群。

    有些爱情里,彼此的认识是直到在一起的那一刻才真正开始的——

    粉黛褪去,面目全非。

    有些爱情里,彼此的认识则会像永动机那样——

    从开始到以后都是一个样子,不会改变,不休不止。

    而我跟于佩之间,这两者都不属于。

    之前我说过,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绝对公平又好说好散的故事。

    现在想来,我和于佩之间也不尽然这样。

    我们根本就没有什么还不清的债,我们一直很公平。

    所以,我和于佩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我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

    或许可以这样去理解——

    人生总是这样,无奈地去选择等待,又在等待中点燃希望。

    而希望里的时间,在这燃烧中落羽成灰,被匆匆的脚步带得尘土飞扬。

    如我之前所说,一直以来我都算不上什么慷慨之士。

    且很多时候我都难于遵循那种高尚的准则。

    再加上多年社会底层经验的洗礼,我的心里已是填满了五成无赖,四成无动于衷,剩下的那一成至今都不知道是什么。

    那只是当时我不乐意承认罢了。

    因为那一成是残存的记忆,是对于佩的等待,也是微不足道但一直犹如星星点灯的希望。

    因为等待的时间太长远,又因为相聚的时间太短暂。

    所以我不乐意去揭开它,我只能将它压缩,放进心底。

    总之,于佩终于来看了大海。

    而从她走后,我便开始设计我的旅游生活。

    每次旅行,都如同开着一辆没有倒挡的碰碰车,只能愉快地往前开。

    手握方向盘,到新鲜的地方去看陌生的面孔,简简单单,快快乐乐。

    我一边洗涤身心,为那星星灯火搜集着永续的力量,又日日夜夜不辞辛劳地打扫那座城堡。

    坚守住那一成阵地,不让那年深日久滋生的无赖和无动于衷所侵蚀。

    虽然中间被一个叫大锤的胖子搅扰得一塌糊涂,但我相信假以时日,一切都会恢复常态。

    关于我为什么去过了那么多的地方,见过了那么多的美景,也吃过了各种各样苦辣酸咸的小吃,照片贴满墙壁,纪念品摆了满满一屋,但却没有一处是来自于西藏这个问题,我想有这么两个原因——一是,当年我们在成都的小吃街上跟于佩第一次吃伤心米粉,我们却越吃越开心。

    那时正值夕阳西下,西天被火烧云装饰出了七彩的颜色。

    我们这几个没见过世面的北方男生坐在棚搭的小店里,问她:这里是不是离西藏很近啦?

    于佩看着夕阳,脸上贴满金色:是啊,你看那晚霞都是从布达拉宫反照过来的。

    我们于是很兴奋地嚼着辣椒丁,看着那又大又圆的落日说:果然是日光城!

    于佩捂着嘴笑:骗你们的。

    我们问:你去过吗?

    于佩说:还没有……我要以后跟心爱的人一起去。

    第二个是,于佩曾经告诉我,说我曾经给她寄过三毛的书。

    关于这一点,我已经不确定了。

    我所知道的是,在我们回去之后,我不间断地给她寄过去了很多书。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并不是那本三毛的,因为我不想让她被三毛与荷西的悲情故事所影响。

    悲情灌之于人身上,就无法做现时的事情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我曾经送给她一本关于西藏的书。

    在我们从成都返程的列车上,我曾经认真地思考过那抹夕阳所喷薄出的晚霞。

    以至于它在我的心中留下了永恒的印记,一直光芒万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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