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我爱你叫作某人-让我执迷不悔,任性地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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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我应该放弃,应该睁开眼。我用我的心,去看,去感觉。

    你并不是我,又怎能了解。就算是执迷,让我执迷不悔。

    1

    我手腕断过,所以每周末去那所大学体育场打篮球时只挡拆,很少抢球。

    于是,辗转腾挪之际,可以看到旁边的游泳馆关门之后,大伦会推着媚子回家。

    轮椅在大伦的手中往往会变成一个玩具,而媚子就像坐在玩具里乐呵呵的孩子。

    大伦颠着小碎步推着轮椅做变速跑,小路上花香袅袅,媚子的脸和灌木丛上都晒着夕阳洒下的温暖。

    一周七天,五天我忙成催命鬼,另外两天,我想当水鬼。

    海大游泳馆一年四季对外营业,连冬天室内都会暖到30度。

    快乐的水鬼潜在清澈凉柔的水底不出来,全神贯注,屏气凝神,可以屏蔽掉一周的电话铃声和公司边上24小时叫不停的“玉米大粥,免费小咸菜”。

    阳光穿过馆顶的遮阴板,穿过碧波荡漾的水面,打在我的手臂和脊梁上,舒服得很。

    我在水底双手合十,打坐练气功,每当头顶上滑过鱼一样扭动着身子的姑娘,我都会睁开眼睛。运气好的话,可以看到沉下来的耳塞和蛔虫一样的头发。

    运气不好的话,头顶上会啪啪地摔下两只拖鞋。

    那时候我必须双脚踮地,类似于如来神掌升空,跃出水面。

    然后,抹一把脸,就会看到池边那两个抖动的大脚趾:

    这次我都给你数到500了!

    你作死啊!

    你还上来干什么?!你淹死自己得了,靠!

    大伦是游泳馆的教练,骂人时青面獠牙,嗓门很大。

    媚子是他的女朋友,在游泳馆前台卖泳衣,大伦靠在媚子身边时又是一副可怜巴巴的小贩样:

    你看这条怎么样?豹纹的,很性感……

    哎,怎么会是女式的呢?绝对是男式的!

    最后一条了,七折给你还不行吗?

    我曾经一个月买了他七条裤衩儿,原本想他能对老客户收敛一下小暴脾气。

    可每次我还没在水底待够,就会被他用拖鞋拍上来。

    我多次找机会给他分烟抽,跟他套近乎,让他不要再拍我了,我说我那是在休息。

    他抽着我的烟,大眼一睁:

    我都给你数到500了!

    你作死啊!

    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趴在前台夸媚子:

    哎,你今天的裙子真好看,大伦给你买的吧?哈哈哈哈。

    大伦的眼光真好,我要是个女的,我也给他当女朋友!哈哈哈哈。

    大伦是个好男人啊,若他的脾气再改改,别再朝水里扔拖鞋砸我就完美了。

    媚子把手上的书一放,拧着轮椅就去找大伦算账,然后我一整天都平安无事。

    一天,我上班要迟到,早饭没吃,饿得头昏眼花,抓着公交车的吊环摇摇欲坠。

    突然,车厢里弥漫出一股诱人的香气。我没猜错的话,那是西葫芦馅儿的水饺。

    前门正往里挤人,我在司机的呵斥声中,迷迷糊糊地从后门一路了过去。

    一直到那个凉鞋里的大脚趾,把我拉回残酷的现实。

    抬头一看,是大伦,他怀里抱着一个白瓷缸,挤在人群中。

    我强忍住拧成一团的肚子,咽着口水问他:

    好香啊,自己包的还是买的?

    哪里买的?怎么会这么香?

    咦,你的路线不对啊,你今天不用去游泳馆吗?

    大伦被身后的人群挤到我面前。

    他怀抱着香气弥漫的白瓷缸,没法抓吊环,我就用手扶住他。

    我看到他低着头,眼泪大把大把地滴到我的手臂上。

    公交车在市立医院站停下,大伦再次被人流带下去。

    一路上,他只说了一句话:媚子病了。

    透过车窗,我看到他颤颤巍巍地抱着白瓷缸里的早点,低着头穿过医院前面成排的自行车和蝉鸣聒噪的龙爪槐,背影柔软得就像一块陈旧的海绵。

    2

    一直刚强的人突然变得软弱起来,就会让我受不了。

    泰森咬人耳朵了,我就不崇拜他了。

    卡拉什尼科夫拿出小梳子梳头了,我也不崇拜他了。

    可大伦哭了,我还是觉得他是一个为了原则能青面獠牙破口大骂的汉子。

    为此,在那个阴沉溽热的下午,我跟他成了朋友。

    傍晚下班往回走,路过市立医院对面的车厢餐馆时,我再次看到了大伦。

    我把他从里面拉出来,看到大粒的汗珠在他额头上滚动,心里难受:

    在那里面吃饭,你想热死啊!

    出来,出来!马扎,坐下!喝两杯!

    身边吃排档的大都是病人的家属,匆匆地过来,扒拉两口饭,又神色慌张地离开。

    大伦没有喝酒,因为他过会儿还要回去给媚子送饭。

    大伦也没有急着要回去,他说,因为媚子的朋友们在那里。

    大伦揩一把脸,眼圈红着说:知道吗?她们以前是不支持我的。

    我说:谁们?

    大伦神情黯然地坐下,掏出皱皱巴巴的烟盒,从里面抽出一根弯弯曲曲的烟卷儿。

    他说:她们,媚子的朋友们。

    然后又把烟卷儿捋直,他侧过头点上。对面是慌慌张张的人群和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

    他呼一口烟说:还有我的朋友们。

    3

    当年大伦和媚子在海大的同一个系读书。

    媚子是一个南方姑娘,相貌和成绩都好到令人发指。

    不过,媚子当时在校外已经有了男朋友。

    大伦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只琢磨一个词汇:情敌。

    大伦的舍友跟他说:你小子没戏。

    媚子的舍友跟他说:他比你成熟。

    “情敌”这个词现在已经很少被人提起,它有一个很时髦的名字——“小三”。

    大伦无法分析两者的区别,因为都存在公平竞争。

    公平竞争很重要。当然,近水楼台先得月,也很重要。

    那时,大伦和媚子都在学院的合唱团里准备校庆的节目。

    合唱团老师选的曲目是王洛宾的《半个月亮爬上来》,无伴奏,四音部和声。

    大伦在男低音部,整个曲子只能唱一个闷声音阶:叨叨叨,叨叨叨,叨叨叨叨,叨叨叨。

    媚子在女高音部,排队的时候会站在大伦的右前方。

    每次排练,钢琴定音后,老师都会对他喊:喂!后面那个大个儿,把头正过来!

    校庆结束后,礼堂的人熙熙攘攘地散去,合唱团的同学都分了一张合影。

    大伦捏着合影,很紧张地问媚子:我作为一名男低音歌手,还算合适吧?

    媚子就捂着嘴笑:我听到背后,五音,都被你唱飞了四个。团中间,你的个子比较合适。

    大伦挠头:我觉得一个音阶“叨”,也能唱一首歌。

    媚子说:绝不可能。

    大伦就把她拉到角落里,清下嗓子,眉目含情地轻轻“叨叨”出了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

    一首下来,礼堂的人已经走空了,只剩下几个打扫卫生的同学在椅子中间起起伏伏。

    两个人恍若隔世,大伦红着脸看着她,媚子也红着脸看大伦。

    半晌后,媚子扑哧一声笑了:不说普通话,你的声音确实很好听。

    之后,大伦打了鸡血似的,每天都练普通话,还不知跟哪个江湖骗子学了一招——往嘴里塞了一颗鹅卵石。吃饭的时候都不吐出来。

    后来,他跟大家一张嘴,全是新闻联播腔,舌苔全无,满嘴都是血。

    大伦从来都没有见过媚子的男朋友。

    媚子也从来没有跟他提起过男朋友的事情。

    “男朋友”就像一个影子游荡在学校高墙的外面,偶尔在夜深人静时,偶尔在他给媚子打电话占线一个小时时,才会盘旋落上大伦的心头。

    有时,“男朋友”也会与大伦的心融为一体,伴随着梦乡柔软的甜蜜的前奏,喃喃地说:我要是她的男朋友就好啦。

    一年寒假,媚子因为在市里的电台兼职,回家晚。

    大伦也借故复习英语,留在了学校公寓里。

    学校的食堂早就停了,一到晚上,只能从楼管大爷那里蹭点儿饭吃。

    媚子在女生公寓也是一样,她那里甚至没有电。

    腊八那天,大伦用所剩不多的生活费买了一个豆浆机。

    他在楼管大爷那里打了第一杯豆浆,放在保温杯里暖着。

    然后就一个人跑到冷冷清清的学校大门外等啊等啊等。

    等到媚子从电台回来,呵着冻僵的手告诉她:去我那儿喝豆浆吧。

    媚子摘掉手套,捧起保温杯看着大伦点头:真暖和!

    楼管大爷也蹭了一杯热乎乎的豆浆,一边喝着一边听到外面此起彼伏的鞭炮声,不觉悲从中来。他提议,不如包顿水饺吃。

    大伦就撸起袖子擀皮儿,媚子也洗了手包馅儿。

    窗外有七彩的烟火升到半空中,绽放出璀璨的花朵,大伦看到媚子额前的刘海儿摩挲着一张温暖的脸。她包的水饺都是胖乎乎的麦穗儿,可爱得很。

    煮水饺的时候,媚子想参观男生公寓。

    大伦就把她带到了自己的宿舍里。

    媚子坐在大伦的床上,随手翻过一个笔记本来看。

    大伦挨着她坐着,低着头,不好意思地说:我的日记……里面都是你……

    媚子惊得睁圆了眼睛,咂咂嘴,摇摇头,笑着说:不会吧……那我还是不看为好……

    然后她赶紧把笔记本放到一边,打开他的电脑随便点着。

    大伦慌忙挤过身子,挡住电脑说:别看啦,里面有毛片!

    4

    说到这里,大伦取了一个倒扣着的空酒杯,说:我能喝一杯吗?

    我说:少喝一点,问题不大。

    大伦稍微抿了一口啤酒,突然眉目含情地笑起来:后来媚子告诉我,那晚我错过了一个大好的机会,哈哈哈哈。

    他把剩下的啤酒一口饮尽,我还要给他倒,被他用手挡住:不用了,就这一杯吧。

    然后呼一口气,眼圈依旧很红:不过,那年她回家的时候没有告诉我。

    他拿出钱包要起身。我大声疾呼:不用!还没吃完呢!我来!

    他被我摁下,钱包却掉到地上,里面蹦出一个亮闪闪的金属名片夹。

    我说:不好意思。

    他捡起来后,轻轻打开,擎在手里给我看:里面是一圈泛着暗红色的发丝,顺顺溜溜的。

    我说:这是什么东东?

    他说:头发呀,媚子的。

    我揉揉眼睛,看着那圈在微风中安静如梦的发丝,自愧不如。

    我说:大伦啊,突然间我很崇拜你啊。

    大伦满脸的幸福:这是那年我去北京看她的时候,她理发,我从地上捡的。理发师说,你男朋友可真有意思。

    我掐指数着大伦只喝了一杯酒,但不知道他已经抽了几根烟。

    我说:你好歹再吃点啊。

    看着满桌的小菜肴,他摆摆手。

    我说:要不我去给你买包泡面得了。

    他说:千万别,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吃泡面。

    5

    一个大男人的眼泪被一个柔情女孩,被一个自己喜欢着的柔情女孩拿手帕拭去,这是眼泪最好的归宿了。毕业前的那个周末晚上,大伦深深地体悟到了这个道理。

    他知道,这不是妈妈吐口唾沫,给他擦脸上干枯的鼻涕。

    他也知道,毕业之后意味着什么。

    一份感动,一份折磨,一时相聚,一时别离,哪能有不痛心的理由啊。

    他看着媚子说:我还有希望吗?

    媚子说:每个人都有希望。

    大学四年,大伦夹在媚子前仆后继的追求者中,一路踉踉跄跄。

    毕业散伙饭上,舍友喝得东倒西歪:我都换过五个女朋友啦,大伦要再跟我取经,就得打长途电话啦。

    媚子的舍友见到大伦也掏心掏肺地问:大伦啊,你有女朋友吗?

    大伦一肚子的懊悔和愤怒,青面獠牙,破口大骂:你们不知道吗?!

    毕业的那段日子,大伦早已不再考虑“情敌”这个词汇。

    他脑海中闪现的是鲁迅大叔很多年前摧肝裂胆吼出的“无物之阵”。

    无物之阵是那些每天都围着他欢颜笑语的朋友们,朋友们对他都很好,都劝他放手:别傻了。

    无物之阵是媚子最后摸着他的肚子说:等你的肚子瘦下去,我们就差不多了。

    无物之阵是大伦莫名其妙地盘问自己:作为朋友,为什么都不帮我,而是劝我放手呢?

    毕业快乐。这是媚子微笑着跟他说的。

    大伦再次问:我还有希望吗?

    媚子告诉他:让时间给我们一个定论吧,你我都挡不住它的步伐。

    可当时看起来,路是那么的长,长到没有尽头,长到不知如何是好。

    要走下这段长长的路,需要希望。

    希望是一颗具有魔力的种子。

    比方说,被大雪封在高原上。

    没有希望的会失望地等待死亡,而有希望的则有希望活下来。

    关键看你怎么想。因为,希望也是一只被你精心喂养的哨鸽。

    或许有朝一日,它会从遥远的山谷给你捎来幸福的消息。

    或许有朝一日,它也会迷失在天涯海角,再也等不到它回来。

    希望成瘾,变成执念,就戒不了,车到山前没有路时,可能会悬崖勒不住马。

    希望成山,变成幻想,就活不好,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当断不断会反受其乱。

    时间加上希望就是执着。

    而执着的人只有在执着夭折后,才会有人来褒誉这种精神。

    执着的人若是苦心孤诣却生龙活虎地执着,大都不受朋友们的待见。

    因为朋友之所以成为朋友,价值观起码是一致的,害群之马,另类分子必得唾弃。

    所以,执着者都被打上了“千辛万苦”“精神萎靡”的标签。

    没有人会说:谁谁谁执着着被人用八抬大轿抬出了十里地。

    所有人都会说:嘿!瞧这货衣衫褴褛地从桥东头,气若游丝地爬到了桥西头,真特么执着!

    执着加上时间,就是信仰,就是希望照进现实。

    三藏西天取经,九九八十一难,走背字儿是常有的事,可他一露面都是笑着说: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对佛的信仰。

    大伦暗恋媚子八年,半路上加起来的情敌数不胜数,可他还是说:有一种快乐叫作等待。而这就是对爱情的信仰。

    大伦一直记得媚子给他擦眼泪的那个悲情夜晚。

    大伦从指缝里看到了她同样湿润的眼眸,也看到了她碎掉的心,那些懊悔和愤怒都化成灰了。

    毕业后,媚子去了北京读研。每个情人节,每个生日,大伦都会跑去给她送花。媚子也都会招待他一顿排骨饭,媚子的手艺让他沉醉不已。

    闲暇的时候,大伦会不间断地给她快递一些东西:好看的书都会买两本,一本自己读,一本寄给她;自己写的毛笔字;新兴的电子产品;两块钱一包的糖豆。

    有时仅仅是突然的一个念头,大伦就会赶上夜里的航班,飞一个半小时去吃一顿排骨饭,然后再赶上深夜的飞机回到公司。

    他每次也都会请媚子吃大餐。

    因为有时候给媚子打电话,问她在干什么,媚子很多时候都告诉他:我在吃泡面。

    媚子坐在大伦对面,给妈妈打电话,咯咯地笑:就是那个大伦啊,毕业赚钱了请我吃大餐呢。

    大伦跟我说:其实,我那不是挥霍,我只是怕她一个人在北京舍不得吃好的。

    大伦说:我讨厌泡面。

    直到那一天,媚子在电话里泣不成声,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哭。

    大伦没有向老总请假就一路杀到了北京。

    情敌,那个多年萦绕在大伦心头的影子,终于灰飞烟灭。

    大伦却体会不到半点的轻松,他难受得要死。

    媚子哭着要去KTV唱歌,她泪眼婆娑嗓音喑哑地唱:

    他不爱我,牵手的时候太冷清,拥抱的时候,不够靠近。

    他不爱我,说话的时候不认真,沉默的时候,又太用心。

    大伦第一次把她抱进了自己的怀里,也第一次闻到了媚子发际间的芬芳。

    媚子号啕大哭,滚烫的泪水浸湿了他的衬衣,沾上皮肤,如同被火烧。

    大伦抚摸着媚子耸动的肩膀说:要不我帮你想想办法,把他追回来吧。

    那天,他和媚子都喝了很多的酒。直到凌晨,两个人才摇摇晃晃地走回她的学校。

    他记得,一路上他的手都紧紧地抓住了媚子的手,慢慢地走,慢慢地走。

    他怕一旦松开,蝴蝶就飞走了,只剩下他一株旷野里的无名草。

    他怕夜晚过去得太快,白昼来得太早,一切都变回原貌,不知该往哪里走。

    学校招待所的房间开了两个,对门。

    大伦把媚子安顿好,看着她安详的呼吸,就像怀揣着一只安静的小兔子。

    窗帘的缝隙里有银光泻下来,他再次回想起多年前在礼堂只用一个“叨”音哼出来的表白。

    他转身回去,把烟盒里剩下的烟全部抽完后,躺下睡着了。

    第二天,媚子回宿舍炖了排骨给他送来,问他:是不是耽误工作了?

    大伦说:早就不想干了。

    媚子说:昨晚上没给你开门,你没生气吧?

    大伦哼哧哼哧喝着香喷喷的排骨汤,一头雾水地问:什么开门?

    媚子告诉他:昨天晚上你抱着被子敲我的门呢,我没给你开。

    喝完排骨汤,大伦陪着媚子去理发店把长头发剪短了。

    理发师问她:多好的头发呀,干吗要剪了?

    媚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眼泪流下来:过去的都不要了。

    理发师看看坐在一边的大伦,皱着眉头安慰她:没关系,以后还会长起来的。

    头发大片地掉落在地上,大伦蹲下身,捡了一缕整齐的。

    倒出名片盒的卡片,把头发轻轻地放了进去。

    他起身的时候,看到媚子在镜子里破涕为笑。

    理发师也笑,对着媚子说:你男朋友可真有意思。

    大伦跟我说:那个晚上,她说我去敲她的门……这成了一个谜。

    大伦说:所以,我讨厌吃泡面,我喜欢喝她做的排骨汤。

    6

    媚子通过她能想到的一切决绝的方式向过去作别。

    媚子说:以前我只想吃他买的冰激凌,却要等好久好久,现在我想立即吃一大桶!

    大伦就把小卖部的冰激凌包圆儿了,两个人围着面前堆起的小山盘腿坐着,吸溜吸溜,大快朵颐,谁也不管谁。

    媚子说:以前我只穿平底鞋,怕比他高,现在我想怎么高就怎么高!

    大伦就拉起她的手飞奔进商场里,挑了七种颜色的七双高跟鞋,让她一天换一双,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俏媚。

    最后,媚子说:大伦,我想蹦极!

    起先,跳台上风声呼啸,两个人看看崖底,都不敢跳。

    教练告诉他们,要进行心理暗示。两个人就闭上眼睛各自沉思。

    大伦睁开眼睛问媚子:你想的是什么?

    媚子说:我想要重生。你呢?

    大伦说:在跳下去和失去你之间,我该怎么选择。

    说完,大伦微微一笑,张开双臂跳了下去,像一只起飞的雄鹰。

    媚子第二个跳了下去。半空中,大伦听到媚子喊:我也来啦——我也来啦——

    媚子的腿就是那时候摔坏的。

    绳子断了,她落到了崖底繁密的树丛上。

    媚子后来说,要是下面有水就好了。

    大伦选择从公司辞职,回到了母校,在游泳馆里当了一名教练。

    医生说,媚子需要多做双腿的康复运动,而游泳则是对伤腿最安全有效的方法。

    媚子呢,跟他一起在游泳馆里卖东西,闲暇里看书,准备考母校的博士。

    朋友们都知道了这个消息,纷纷回母校看望他俩。

    大伦的舍友跟他说:大伦啊,你太不容易了,你受苦啦。

    媚子的舍友跟他说:大伦啊,你太执着了,这才是真爱。

    大伦都是笑笑,不予置评。

    大伦扔掉那个皱巴巴的烟盒,看看时间,起身走了。

    我看到他穿过糟乱的大排档,挤进旁边的一家高档酒店,半晌后带着饭盒走出来,神情刚毅。

    走之前他跟我说:媚子的腿在这样的阴天里都会疼,医生说过,情况严重的话,很可能会有截肢的危险。然而,就算情况再糟糕,我依旧会照顾她,但我特别害怕她会怕截肢,因为那会让我心疼。

    我说:大伦啊,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7

    那天之后,我几次路经医院前面的车厢餐馆都没有看到大伦。

    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也不知道媚子的腿好些了吗。

    直到第二个周末,我去游泳馆,才再次看到了他们。

    那天,我没有潜水练气功,因为我只请他喝过一杯酒。

    我心里有数:一杯酒根本不可能让大伦违背原则,根本不可能让他不再拿拖鞋拍我。

    那天下午,一半的时间我都在蝶泳,出乎我自己的意料,没喝红牛,竟然蝶了十个来回,惹得坐在水边的姑娘们掌声连绵不绝。另一半的时间,我都是趴在泳池边上,透过玻璃看坐在前台读书的媚子和守在媚子旁边卖裤衩儿的大伦。

    一如往常的阳光,穿过馆顶的遮阴板,在碧波荡漾的水面漂荡,打在我的手臂和脊梁上,舒服得很。

    我希望从此以后,再也没有阴天。

    游泳馆下班后,我穿戴整齐请他俩吃饭。

    我再次看到大伦颠着小碎步推着轮椅做变速跑。

    小路上花香袅袅,媚子的脸和灌木丛上都晒着夕阳洒下的温暖。

    这让我想起了一首歌:

    这一次我执着面对,任性地沉醉/我并不在乎,这是错还是对

    就算是深陷,我不顾一切/就算是执迷,我也执迷不悔……

    别说我应该放弃,应该睁开眼/我用我的心,去看,去感觉

    你并不是我,又怎能了解/就算是执迷,让我执迷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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