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路,才是用来回家的-小路,才是用来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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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路是少有人走的路,幽僻清冷。但是,只有小路,才是用来寻找的;只有小路,才是用来深爱的;只有小路,才是用来回家的。

    母亲

    过年回家,有一种东西总在堵着我的喉咙。

    我们是在黄昏时刻到家的。从车窗里望见系着旧抹腰的母亲,孤单地等候在院门外的那一刻,我第一次发觉,一生中最先学会、叫得最多、最了不起的称谓,竟然无法叫出声来。是女儿趴在怀里,冲着奶奶,响亮而又深情地替我叫了一声生命中最爱的母亲。母亲灿烂的笑容,分明是冬日苍茫中最美丽的景致。我的心却紧得很,阵阵酸楚直往眼底涌:国庆节放长假我们曾经回来过,才三个月时间,母亲又老了,并且老得格外厉害。许多次,我在电话中一边同母亲说话、一边想象母亲苍老的模样,眼见为实的母亲让我惊讶不已。在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不去看女儿绕在奶奶膝前撒娇并撒欢的模样,只用耳朵去听她们一声声“好奶奶——好孙女——”地相互叫着,并相互说着:我好想你呀!在听来的这些动静中,让我略感宽慰的是母亲的笑声,在女儿的亲昵下,甚至还透露出一丝逝去多年的娇媚。

    这么多年,记忆中唯一没变的是系在母亲身上的抹腰。母亲四十几岁时就病退在家,此后的三十年中,一件又一件的抹腰,也就是别处称之为围裙的东西,就成了她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时装。回家之前,妻子拉着我特意去商场为母亲买了一件枣红色绣花中长棉外套,我们非常满意,拿给母亲试穿,母亲也非常满意。初一早上,母亲走出睡房后的模样,竟然没有一个人及时看到。临近中午,大家在院子里晒太阳,我问母亲为何不穿那件新衣服。话刚说完,我就发现,那件新衣服其实早已穿在母亲身上。只是母亲在穿上新衣服的同时,亦随手系上那件沾着油腻、补有补丁的抹腰。

    母亲过分的苍老,主要原因在于父亲。腊月底,二叔带着二婶来武汉医治青光眼,见面后聊起家事,二叔二婶毫不客气地表示,八十一岁的父亲在所有事情上越来越任性而为,完全是母亲宠坏的。父亲将自己可以有些作为的岁月,全部献给了他曾百般信任的乡村政治。如今回过头去看,父亲这辈子从未弄懂过什么是政治。离休后第一个十年,父亲结交了一批钓鱼的朋友。第二个十年,父亲不能再钓鱼,只能打打小麻将,于是就有了一批老赢他钱的牌友。第三个十年开始后,父亲的体能只够在院子里养养花,仅仅剩下两位爱花的老朋友就成了必然的事。于是,已到了“现在的事记不得、过去的事记得清”阶段的父亲,就用那貌似清醒明白的糊涂,开始了对母亲仿佛不近情理的导演。越来越靠潜意识生活的父亲,迫切需要有人来出演往日工作与生活中相伴过的那些角色。譬如他不让母亲洗被子,母亲没有听信,父亲便夺过被子,放到砧板上,用菜刀剁得稀烂。譬如,锅里的饺子煮好后,两位孙子像请示工作一样去问他,可以吃几个。几经反复,他才哼一声:八个。那样子十分像小时候看战斗故事片,日本人伸着手指比画:八路的有?

    母亲是天下最常见的那种任劳但不一定任怨的妻子,心里有委屈,就会在儿女的面前一一数落。吃着母亲亲手做的饺子,心中塞满了母亲这辈子太多的辛苦、辛劳和辛酸。不由得,我们也会跟着母亲抱怨父亲几句。然而,母亲往往不给我们哪怕一丁点的过渡,只要父亲那里有任何动静,她便即刻赶过去,那种敏捷与由衷,让满屋子的晚辈每每自叹弗如。

    到家的第二天,我抢先起床,打算做一顿早饭给母亲吃。正在忙碌,母亲出现了。她笑我这么多年没烧煤了,还能记得如何生煤炉子。我也笑,却没有说,因为怕生不着煤炉子,而比她多用了两倍以上的引火木炭。母亲说她整个冬天都不敢烧煤,她那手像豆腐渣,不晓得为什么,只要一沾煤,就会裂得大口子连着小口子。

    我想起前年母亲在武汉过年。母亲当时之所以同意在外面过年,是因为那一身折磨她多年的疾病实在不能再拖下去,答应我们年后上同济医院彻底治一治。为了陪伴母亲,我们要了一间温馨病房。手术之后的母亲从麻醉中醒来,顾不上疼痛就开始后悔,治病哪能像住宾馆。无论我的稿费来得容易和不容易,在母亲看来都不应该如此为她花费。母亲住院的那半个月,是迄今为止,我对她最为孝顺的日子。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坐长途客车来看望的大姐,捧着母亲的手说,真像是姑娘的手。那一刻,母亲笑得十分满足。

    母亲的手是那乡村沃土,只要一场雪,就会变得风姿绰约光洁照人,然而沃土之意义不是妩媚其表,而在于内里长久的奉献。此时此刻,不烧煤的母亲双手上那些隐约带血的裂口子,只是稍细了些,会不会少一些都说不准。

    大清早,母亲一边和我说着话,一边随手将我正在做的各种事顺手接了过去。而我也像以往每次回家那样,不自主地就顺从了母亲。直到这顿早饭做好后端上桌子,我才重复着从前,在心里责备自己,怎么连这么小的一点事情也替不了母亲哩!守岁的那夜,过了零点,我一再吩咐母亲初一早上好好睡一觉,那些该做的事,由我起床做。一夜好觉被邻居家的鞭炮惊醒,匆匆起来也放了一大串迎新年的开门吉响。我真的不晓得,做儿子怎么会如此滥用母亲的慈爱,无论我如何告诫自己,到头来一切如故,母亲轻轻地走近来,不用费力争夺,只需稍一抬手,我就放弃了为母亲分担点什么的诺言。

    就这样,我伤心地发现一个可能属于天下所有男人的秘密:不要相信儿子对母亲的承诺,不是儿子们不孝顺,只因为母爱太伟大了,做儿子的到老也离不开。

    在家的那几天,母亲曾问她的孙女:“我到你家去住好吗?”女儿想了想才回答:“我家住七楼,奶奶你上得去吗?”女儿没有笑,我也没有笑,唯有母亲在那里开心地笑着,一切答案仿佛都与己无关,就像母亲这辈子所走过的,七十岁、八十岁和一百岁都不是目的,真正属于她的只有这些日复一日,让我这做儿子的想得心疼的实在小事。那一天,我将女儿叫到身边,故作神秘地问,将你的奶奶借给我当母亲好不好?女儿明白我在逗乐,一边说奶奶本来就是你的母亲,一边像小猫小狗一样快乐地跑开了。所有的青春少女都是在快乐中渐行渐远,直到无影无踪,留下来陪伴终生的都是不再将爱字说出口来的老母,那才是每一个人的至亲。

    抱着父亲回故乡

    抱着父亲。

    我走在回故乡的路上。

    一只模模糊糊的小身影,在小路上方自由地飘荡。

    田野上自由延伸的小路,左边散落着一层薄薄的稻草。相同的稻草薄薄地遮盖着道路右边,都是为了纪念刚刚过去的收获季节。茂密的芭茅草,从高及屋檐的顶端开始,枯黄了所有的叶子,只在茎干上偶尔留一点苍翠,用来记忆狭长的叶片,如何从那个位置上生长出来。就像人们时常惶惑地盯着一棵大树,猜度自己的家族,如何在树下的老旧村落里繁衍生息。

    我很清楚,自己抱过父亲的次数。哪怕自己是天下最弱智的儿子,哪怕自己存心想弄错,也不会有出现差错的可能。因为,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抱起父亲,也是我最后一次抱起父亲。

    父亲像一朵朝云,逍遥地飘荡在我的怀里。童年时代,父亲总在外面忙忙碌碌,一年当中见不上几次,刚刚迈进家门,转过身来就会消失在租住的农舍外面的梧桐树下。长大之后,遇到人生中的某个关隘苦苦难渡时,父亲一改总是用学名叫我的习惯,忽然一声声呼唤着我的乳名,让我的胸膛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温厚。那时的父亲,则像是穿堂而过的阵阵晚风。

    父亲像一只圆润的家乡鱼丸,而且是在远离江畔湖乡的大山深处,在滚滚的沸水中,既不浮起,也不沉底,在水体中段舒缓徘徊的那一种。父亲曾抱怨我的刀功不力,满锅小丸子,能达到如此境界的少之又少。抱着父亲,我才明白,能在沸水中保持平静是何等的性情之美。父亲像是一只丰厚的家乡包面,并且绝对是不离乌林古道两旁的敦厚人家所制。父亲用最后一个夏天,来表达对包面的怀念。那种怀念不只是如痴如醉,更近乎于偏执与狂想。好不容易弄了一碗,父亲又将所谓包面拨拉到一边,对着空荡荡的筷子生气。抱着父亲,我才想到,山里手法,山里原料,如何配制大江大湖的气韵?只有聚集各类面食之所长的家乡包面,才能抚慰父亲五十年离乡之愁。

    怀抱中的父亲,更像一枚五分硬币。那是小时候我们的压岁钱。父亲亲手递上的,是坚硬,是柔软,是渴望,是满足,如此种种,百般亲情,尽在其中。

    怀抱中的父亲,更像一颗砣砣糖。那是小时候我们从父亲的手提包里掏出来的,有甜蜜,有芬芳,更有过后长久留存的种种回甘。

    父亲抱过我多少次?我当然不记得。

    我出生时,父亲在大别山中一个叫黄栗树的地方,担任帮助工作的工作队长。得到消息,他借了一辆自行车,用一天时间,骑行三百里山路赶回家,抱起我时,随口为我取了一个名字。这是唯一一次由父亲亲口证实的往日怀抱。父亲甚至说,除此以外,他再也没有抱过我。我不相信这种说法。与天下的父亲一样,男人的本性使得父亲尽一切可能,不使自己柔软的另一面,显露在儿子面前。所谓有泪不轻弹,所谓有伤不常叹,所谓膝下有黄金,所谓不受嗟来之食,说的就是父亲一类的男人。所以,父亲不记得抱过我多少次,是因为父亲不想将女孩子才会看重的情感元素太当回事。

    头顶上方的小身影还在飘荡。

    我很想将她当作是一颗来自天籁的种子,如蒲公英和狗尾巴草,但她更像父亲在山路上骑着自行车的样子。

    在父亲心里,有比怀抱更重要的东西值得记起。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一辈子都在承受父亲的责骂,能让其更有效地锤炼出一副更能够担当的肩膀。不必有太多别的想法,凭着正常的思维,就能回忆起,一名男婴,作为这个家庭的长子,谁会怀疑那些聚于一身的万千宠爱?

    抱着父亲,我们一起走向回龙山下那个名叫郑仓的小地方。

    抱着父亲,我还要送父亲走上那座没有名字的小山。

    郑仓正南方向这座没有名字的小山,向来没有名字。

    乡亲们说起来,对我是用“你爷爷睡的那山上”一语作为所指,意思是爷爷的归宿之所。对我堂弟,则是用“你父亲小时候睡通宵的那山上”,意思是说我那叔父尚小时夜里乘凉的地方。家乡之风情,无论是历史还是现世,无论是家事还是国事,无论是山水还是草木,无论是男女还是老幼,常常用一种固定的默契,取代那些似无必要的烦琐。譬如,父亲会问,你去那山上看过没有?莽莽山岳,叠叠峰峦,大大小小数不胜数,我们绝对不会弄错,父亲所说的山是哪一座!譬如父亲会问,你最近回去过没有?人生繁复,去来曲折,有情怀而日夜思念的小住之所,有愁绪而挥之不去的长留之地,只比牛毛略少一二,我们也断断不会让情感流落到别处。

    小山太小,不仅不能称为峰,甚至连称其为山也觉得太过分。那山之微不足道,甚至只能叫作小小山。因为要带父亲去那里,因为离开太久而缺少对家乡的默契,那地方就不能没有名字。像父亲给我取名那样,我在心里给这座小山取名为小秦岭。我将这山想象成季节中的春与秋。父亲的人生将在这座山上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称为春,一部分叫作秋。称为春的这一部分有八十八年之久;叫作秋的这一部分,则是无边无际。就像故乡小路前头的田野,近处新苗茁壮,早前称作谷雨,稍后又有芒种,实实在在有利于打理田间。又如,数日之前的立冬,还有几天之后的小雪,明明白白提醒要注意正在到来的隆冬。相较远方天地苍茫,再用纪年表述,已经毫无意义!

    我不敢直接用春秋称呼这小山。

    春秋意义太深远!

    春秋场面太宏阔!

    春秋用心太伟大!

    春秋用于父亲,是一种奢华,是一种冒犯。

    父亲太普通,也太平凡,在我抱起父亲前几天,父亲还在挂惦一件衣服,还在操心一点养老金,还在渴望新婚的孙媳何时为这个家族添上男性血脉,甚至还在埋怨那根离手边超过半尺的拐杖!父亲也不是没有丁点志向,在我抱起父亲的前几天,父亲还要一位老友过几天再来,一起聊一聊“十八大”;还要关心偶尔也会被某些人称为老人的长子,下一步还有什么目标。

    于是我想,这小山,这小小山,一半是春,一半是秋,正好合为一个秦字,为什么不可能叫作小秦岭呢?父亲和先于父亲回到这山上的亲友与乡亲,人人都是半部春秋!

    那小小身影还在盘旋,不离不弃地跟随着风,或者是我们。

    小路弯弯,穿过芭茅草,又是芭茅草。

    小路长长,这头是芭茅草,另一头还是芭茅草。

    轻轻地走在芭茅草丛中,身边如同弥漫着父亲童年的炊烟,清清淡淡,芬芬芳芳。炊烟是饥饿的天敌,炊烟是温情的伙伴。而这些只会成为炊烟的芭茅草,同样既是父亲的天敌,又是父亲的伙伴。在父亲童年的一百种害怕中,毒蛇与马蜂排在很后的位置,传说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鬼魂,亲身遇见过的荧荧“鬼火”都不是榜上所列的头名。被父亲视为恐怖之最的正是郑仓垸前垸后,山上山下疯长的芭茅草。这家乡田野上最常见的植物,超越乔木,超越灌木,成为人们在倾心种植的庄稼之外,最大宗的物产。八十年前的这个季节,八岁的父亲正拿着镰刀,光手光脚地在小秦岭下功夫收割芭茅草。这些植物曾经割破少年鲁班的手。父亲的手与脚也被割破了无数次。少年鲁班因此发明了锯子。父亲没机会发明锯子了。父亲唯一的疑惑是,这些作为家中柴火的植物,为什么非要生长着锯齿一样的叶片?

    芭茅草很长很逶迤,叶片上的锯齿锋利依然。怀抱中的父亲很安静,亦步亦趋地由着我,没有丁点犹豫和畏葸。暖风中的芭茅草,见到久违的故人,免不了也来几样曼妙身姿,瑟瑟如塞上秋词。此时此刻,我不晓得芭茅草与父亲再次相逢的感觉。我只清楚,芭茅草用罕有的温顺,轻轻地抚过我的头发,我的脸颊,我的手臂、胸脯、腰肢和双腿,还有正在让我行走的小路。分明是母亲八十大寿那天,父亲拉着我的手,感觉上有些苍茫,有些温厚,更多的是不舍与留恋。

    冬日初临,太阳正暖。

    这时候,父亲本该在远离家乡的那颗太阳下面,眯着双眼小声地响着呼噜,晒晒自己。身边任何事情看上去与之毫无关系,然而,只要有熟悉的声音出现,父亲就会清醒过来,用第一反应拉着家人,毫无障碍地聊起台湾、钓鱼岛和航空母舰。是我双膝跪拜,双手高举,从铺天盖地的阳光里抱起父亲,让父亲回到更加熟悉的太阳之下。我能感觉到家乡太阳对父亲格外温馨,已经苍凉的父亲,在我的怀抱里慢慢地温暖起来。

    小路还在我和父亲的脚下。

    小路正在穿过父亲一直在念叨着的郑仓。

    有与父亲一道割过芭茅草的人,在垸边叫着父亲的乳名。鞭炮声声中,我感到父亲在我怀里轻轻颤动了一下,父亲一定是回答了。像那呼唤者一样,也在说,回来好,回到郑仓一切就好了!像小路旁的芭茅草记得故人,二十二户人家的郑仓,只认亲人,而不认其他。恰逢家国浩劫,时值中年的父亲逃回家乡,芭茅草掩蔽下的郑仓,像芭茅草一样掩蔽起父亲。没有人为难父亲,也没有人敢来为难父亲。那时的父亲,一定也听别人说,同时自己也说,回到郑仓,一切就好了。

    随心所欲的小路,随心所欲地穿过那些新居与旧宅。

    我还在抱着父亲。正如那小小身影,还在空中飞扬。

    不用抬头,我也记得,前面是一片竹林。无论是多年前,还是多年之后,这竹林总是同一副模样。竹子不多也不少,不大也不小,不茂密也不稀疏。竹林是郑仓一带少有的没有生长芭茅草的地方,然而那些竹子却长得像芭茅草一样。

    没有芭茅草的小路,再次落满因为收获而遗下的稻草。

    父亲喜欢这样的小路。父亲还是一年四季都是赤脚的少年时,则更加喜欢,不是因为宛如铺上柔软的地毯,是因为这稻草的温软,或多或少地阻隔了地面上的冰雪寒霜。那时候的父亲,深得姑妈体恤,不管婆家有没有不满,年年冬季,都要给侄儿侄女各做一双布鞋。除此之外,父亲他们再无穿鞋的可能。1991年中秋节次日,父亲让我陪着走遍黄州城内的主要商店,寻找价格最贵的皮鞋。父亲亲手拎着因为价格最贵而被认作是最好的皮鞋,去了父亲的表兄家,亲手将皮鞋敬上,以感谢父亲的姑妈,我的姑奶奶,当年之恩情。

    接连几场秋雨,将小路洗出冬季风骨。太阳晒一晒,小路上又有了些许别的季节风情。如果是当年,这样的季节,这样的天气,再有这样的稻草铺着,赤脚的父亲一定会冲着这小路欢天喜地。这样的时候,我一定要走得轻一些,走得慢一些。这样的时候,我一定要走得更轻一些,更慢一些。然而,竹林是天下最普通的竹林,也是天下最漫不经心的竹林,生得随便,长得随便,小路穿过竹林也没法不随便。

    北风微微一吹,竹林就散去,将一座小山散淡地放在小路前面。

    用不着问小路,也用不着问父亲,这便是那小秦岭了。

    有一阵,我看不见那小小身影了,还以为她不认识小秦岭,或者不肯去往小秦岭。不待我再多想些什么,那小小身影又出现了,那样子只可能是落在后面,与那些熟悉的竹梢小有缠绵。

    父亲的小秦岭,乘过父亲童年的凉,晒过父亲童年的太阳,饿过父亲童年的饥饿,冷过父亲童年的寒冷,更盼过父亲童年对外出做工的爷爷的渴盼。小秦岭是父亲的小小高地。童年之男踮着脚或者拼命蹦跳,即便是爬上那棵少有人愿意爬着玩的松树,除了父亲的父亲,我的爷爷,父亲还能盼望什么呢?远处的回龙山,更远处的大崎山,这些都不在父亲期盼范围。

    父亲更没有望见,在比大崎山更远的大别山深处那个名叫老鹳冲的村落。蜿蜒在老鹳冲村的小路我走过不多的几次。那时候的父亲身强体壮,父亲立下军令状,不让老鹳冲因全村人年年外出讨米要饭而继续著名。那里小路更坚硬,也更复杂。父亲在远离郑仓,却与郑仓有几分相似的地方,同样留下一次著名的伫立。是那山洪暴发的时节,村边沙河再次溃口。就在所有人只顾慌张逃命时,有人发现父亲没有逃走。父亲不是英雄,没有跳入洪水中,用身体堵塞溃口。父亲不是榜样,没有振臂高呼,让谁谁谁跟着自己冲上去。父亲打着伞,纹丝不动地站在沙堤溃口,任凭沙堤在脚下一块块地崩塌。逃走人纷纷返回时,父亲还是那样站着,什么话也没说,直到溃口被堵住,父亲才说,今年不用讨米要饭了。果然,这一年,丰收的水稻,将习惯外出讨米要饭的人,尽数留了下来。

    我的站在沙河边的父亲!

    我的站在小秦岭上的父亲!

    一个在怀抱细微的梦想!

    一个在怀抱质朴的理想!

    春与秋累积的小秦岭!短暂与永恒相加的小秦岭!离我们只剩下几步之遥了,怀抱中的父亲似乎贴紧了些。我不得将步履迈得比慢还要慢。我很清楚,只要走完剩下几步,父亲就会离开我的怀抱。成为一种梦幻,重新独自伫立在小秦岭上。

    小路尽头的稻草很香,是那种浓得令人内心颤抖的酽香。如果它们堆在一起燃烧成一股青烟,就不仅仅为父亲所喜欢,同样会被我所喜欢。那样的青烟绕绕,野火燎燎,正是头一次与父亲一同行走在这条小路上的情景。

    同样的父亲,同样的我,那一次,父亲在这小路上,用那双大脚流星追月一样畅快地行走,快乐得可以与任何一棵小树握握手,可以与任何一只小兽打招呼,更别说突然出现在小路拐弯处久违的发小。那一次,我完完全全是个多余的人。家乡对我的反应,几乎全是一个“啊”字。还分不清在这唯一的“啊”字后面,是画上句号,还是惊叹号?或许是省略号?那一次,是我唯一见过极具少年风采的父亲。

    小秦岭!郑仓!张家寨!标云岗!上巴河!

    在那稍纵即逝的少年回眸里,凡目光触及所在,全属于父亲!父亲是那样贪婪!父亲是那样霸道!即使是整座田野上最难容下行人脚步的田埂,也要试着走上一走,并且总有父亲渴望发现的发现,渴望获得的获得。

    如果家乡是慈母,我当然相信,那一次的父亲,正是一个成年男子为内心柔软寻找寄托。如果大地有怀抱,我更愿相信,那一次的父亲,正是对能使自身投入的怀抱的寻找。

    小路,只有小路,才是用来寻找的。

    小路,只有小路,才是用来深爱的。

    小路,只有小路,才是用来回家的。

    八十八年的行走,再坚硬的山坡也被踩成一条与后代同享的坦途。

    一个坚强的男人,何时才会接受另一个坚强男人的拥抱?

    一个父亲,何时才会没有任何主观意识地任凭另一个父亲将其抱在怀里?

    无论如何,那一次,我都不可能有抱起父亲的念头。无论父亲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也无论父亲说什么和不说什么,更遑论父亲想什么和不想什么。现在,无论如何,我也同样不可能有放弃父亲的念头。无论父亲有多重和有多轻,也无论父亲有多冷和有多热,更别说父亲有多少恩和多少情。

    在我的词汇里,曾经多么喜欢“大路朝天”这个词。

    在我的话语中,也曾如此欣赏小路总有尽头的说法。

    此时此刻,我才发现大路朝天也好,小路总有尽头也罢,都在自己的真情实感范围之外。

    一条青蛇钻进夏天的草丛,一只狐狸藏身秋天的谷堆,一片枯叶卷进冬天的寒风,一片冰雪化入春天的泥土。无须提醒,父亲肯定明白,小路像青蛇、狐狸、枯叶和冰雪那样,在我的脚下消失了。父亲对小秦岭太熟悉,即便是在千山万壑之外做噩梦时,也不会混淆,金银花在两地芳菲的差异;也不会分不出,此处花喜鹊与彼处花喜鹊鸣叫的不同。

    小路起于平淡无奇,又始于平淡无奇。

    没有路的小秦岭,本来就不需要路。父亲一定是这样想的,春天里采过鲜花,夏天里数过星星,秋天里摘过野果,冬天里烧过野火,这样的去处,无论什么路,都是画蛇添足的多余败笔。

    山坡上,一堆新土正散发着千万年深蕴而生发的大地芬芳。父亲没有挣扎,也没有不挣扎。不知何处迸发出来的力量,将父亲从我的怀抱里带走。或许根本与力学无关。无人推波助澜的水,也会在小溪中流淌;无人呼风唤雨的云,也会在天边散漫。父亲的离散是逻辑中的逻辑,也是自然中的自然。说道理没有用,不说道理也没有用。

    龙回大海,凤凰还巢,叶落归根,宝剑入鞘。

    父亲不是云,却像流云一样飘然而去。

    父亲不是风,却像东风一样独赴天涯。

    我的怀抱里空了,却很宽阔。因为这是父亲第一次躺过的怀抱。

    我的怀抱里轻了,却很沉重。因为这是父亲最后一次躺过的怀抱。

    趁着尚且能够寻觅的痕迹,我匍匐在那堆新土之上,一膝一膝,一肘一肘,从黄坵一端跪行到另一端。一只倒插的镐把从地下慢慢地拔起来,三尺长的镐把下面,留着一道通达蓝天大地的洞径,有小股青烟缓缓升起。我拿一些吃食,轻轻地放入其中。我终于有机会亲手给父亲喂食了。我也终于有机会最后一次亲手给父亲喂食。是父亲最想念的包面,还是父亲最不肯马虎的鱼丸?我不想记住,也不愿记住。有黄土涌过来,将那嘴巴一样,眼睛一样,鼻孔一样,耳郭一样,肚脐一样,心窝一样的洞径填满了。填得与漫不经心地铺陈在周边的黄土们一模一样。如果这也是路,那她就是联系父亲与他的子孙们最后的一程。

    这路程一断,父亲再也回不到我们身边。

    这路程一断,小秦岭就化成了我们的父亲。

    天地有无声响,我不在乎,因为父亲已不在乎。

    人间有无伤悲,我不在乎,因为父亲已不在乎。

    我只在乎,父亲轻轻离去的那一刻,自己有没有放肆,有没有轻浮,有没有无情,有没有乱了方寸。

    这是我第一次描写父亲。

    请多包涵。就像小时候,我总是原谅小路中间的那堆牛粪。

    这是我第一次描写家乡。

    请多包涵。就像小时候,我总是原谅小路中间的那堆牛粪。

    此时此刻,我再次看见那小小身影了。她离我那么近,用眼角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她是从眼前那棵大松树上飘下来的,在与松果分离的那一瞬间,她变成一粒小小的种子,凭着风飘洒而下,像我的情思那样,轻轻化入黄土之中。她要去寻找什么只有她自己清楚。我只晓得,当她再次出现,一定是苍苍翠翠的茂盛新生!

    我是爷爷的长孙

    过去和现在,我读过的经典和非经典著作,难有一个精确的数字,其中有我喜爱的和我并不喜爱的,综合起来对我的影响也是一个很难说清楚的问题。我能确定的是,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可能进入经典,甚至连非经典都算不上的爷爷,对我写作上的影响是巨大的。也包括我正在修养的书法,从2011年腊月十八开始与水墨共舞,略有长进后,连一向熟悉的家人和朋友都认为我一定有过童子功。我只能说那一定也是爷爷在天之灵在暗中传授,爷爷虽然只读过三年私塾,却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小时候,我家的椅子、水桶、扁担等时常外借的生活用具上,爷爷都会用正楷写上他的长孙的名字。

    这样的举动在当时是很普遍的,就像现在我们会在自己的电脑或者手机上设定一个密码。很小的时候我就晓得爷爷的名字,至今还记得当初对爷爷名字的感觉:爷爷就是爷爷,爷爷怎么可以有名字呢?稍大一些,自己又像很有文化一样,暗地里不喜欢爷爷的名字,觉得俗气加古怪。当年,我却不高兴,爷爷为什么不将他自己的名字写在那些物品上?我不高兴的原因还在于,那时候,我的名字经常被说成是带有封建主义思想,而受到同伙们一定程度上的歧视。

    爷爷的名字如今赫然刻在老家一座小山上。在那块刻着爷爷名字的石碑面前,我年年都要下跪祭拜。石碑后面的那杯黄土是爷爷永远的故事,那些故事曾经让我心中五味俱全,并且终生难忘。每一次祭拜之后,我站在小山之上,望着山下那口浅浅的水塘,心里总也免不了要问,当然不是问大梦千年与万岁的爷爷,而是问自己:这么一口平常的水塘,如何装得下爷爷那千变万化、常说常新的故事?星光下,火盆旁,那些故事曾是一大群孩子的快乐与梦幻所在,也是惊悚与胆怯的根源。

    一定是爷爷对我的影响。从能听故事时起,我就不喜欢那类不是捉弄就是卖弄的所谓机智人物的故事。我喜欢爷爷讲的不知是真是假,在形式与内容上绝对具有亲历性的那类故事。爷爷的故事人物是有形象的,爷爷故事的内容是有某种喻世规劝作用的,爷爷的故事起始是有命运感的!这大约是我更喜欢长篇小说的写作,而在短篇小说上不够下力的最初原因。一如在《往事温柔》中神秘而残忍的笑刑,还有那只一直在记忆中游荡、却找不到契机为其写作的死而复生的鸭子。

    讲故事是小说的天性,写小说是故事的修养。故事不灭,小说就不会消亡。那种摈弃故事的小说写作,无异于取消加减乘除的数学。直到今天,我还在向记忆中的爷爷学习,希望在某个夏天里,用自己的故事来取悦自家的孩子,让他们远离手机、电脑或者电视机,在夜空下,一边默数着星星,一边听着那些能够绵延一个接一个的夏夜,既不重复自己也不模仿他人的独一无二的美妙故事。

    女儿是父亲前世栽下的玫瑰

    所写博客文章《大人们真不好玩》,本是针对最近发生的一场小说官司而发的一些感慨。没想到这么受大家欢迎。读到客人们如此温暖的留言,真的很感动。特别是在悄悄话中劝我将女儿的照片撤下来的那一位,其话简直说到我心坎里去了。为了孩子的安全,有时候我们不得不多几个心眼。

    我还要告诉大家,女儿刚才读了上面的大部分评论与留言,她觉得最有趣的是“扬州菲鸟”说:“五岁就戴上眼镜了?可怜的小宝宝。”她没有觉得自己可怜,反而站在电脑前面笑个不停。的确,女儿刚刚戴上眼镜上幼儿园时,班上的小朋友都很羡慕,有的小朋友甚至还吵着要爸爸妈妈也为其配一副像我女儿那样的眼镜。

    再来说说女儿的趣事吧。昨天晚餐时,她突然对我们说,班上的小朋友在一起议论哪个妈妈最美丽时,被老师听到了。老师干脆就让小朋友们公开评论,结果全班的小朋友中除了一个例外地说自己的妈妈最美丽,其余的小朋友全体一致地认为我女儿的妈妈最美丽。坦率地说,尽管女儿的妈妈开心极了,以一个成年男人的目光来看,她绝对不是三十几位妈妈中最美丽的。我们不解地继续问,有没有评选最帅的爸爸。女儿说:“当然评啦,就是你!也是只有一位小朋友说自己的爸爸最帅,别的小朋友都认为我爸爸最帅。”我当即举几位小朋友的爸爸为例,说他们肯定比我长得帅。女儿说:“可小朋友们觉得他们不是作家,而你是作家。”到这时我才明白,这帮五岁左右的孩子,已经晓得看人美丑不光是外表了。于是我对女儿的妈妈说,冲着这一点,我也要好好珍惜做作家这一行。

    写小说对我来说真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且不说小说本身的妙不可言。它给了我太多的意想不到,对世事的发现,对人的发现,对自己的发现。就说这部《圣天门口》,无论我有多少想法,也不管这种想法是如何天花乱坠,甚至还有哗众取宠、自吹自擂的嫌疑。其实,最真实的目的是这六年间,女儿这个小生命太可爱,她的成长需要有成年人在一旁监护。人到中年,得一个宝贝女儿,自己哪里愿意远走一步呀。去年秋天,《文艺报》的王山,来武汉参加一个活动,因飞机误点,半夜过后才到。一屋子的人都在对他说些慰劳的话,他却充耳不闻,径直冲着我走过来,说:“醒龙,我也生了个女儿!今天刚满月!”在众人的一片惊愕中,年纪相仿的两个男人紧握着手放声大笑。一部好小说总是独特得非要天马行空才行。而一部小说再好,也会命中注定是一个必须在尘俗中打滚的东西。我的书写到了何等程度,我的思想境界穿透了哪一重天,在一分钟一分钟度过的日子里,谁也看不见,我自己也同样摸它不着。用一百万个汉字来打熬六年,最能让自己信服的理由只有一个,做这样一件可以耗掉更多时间的事,使得自己可以终日面对那可爱的小生命,也让一步也舍不得走远的世俗念头,披上障人眼目的外衣。男人非要到四十岁以后才懂得,如何做父亲,如何善待女性。才能体会到女儿是父亲前世最爱的情人。至于小说,我相信自己永远也不明白它是什么,那样的小说才会使人始终保持着前所未有的兴趣。用我家里的话来说,小说是放养的,小说家是圈养的。

    2005年夏天,刚满两岁的女儿接连三次住院,一天里,光是一瓶红霉素打下来,便至少要六个小时。因为红霉素导致的胃部难受,女儿一刻也不肯离开爸妈的怀抱,只能是一个人抱着她,另一个人举着点滴瓶子,在病房的走廊上不停地走动。每当大夫同意女儿出院时,我的眼睛就会潮湿得不敢看人。现在想来,我相信这是一种命定。正如上天在我临到中年时,赐给我一个聚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女儿。在年纪上《圣天门口》与女儿一般大。所以,我只能相信,如果不是女儿的降临,就不会有这部作品。尽管很多年前我就在为这部小说做准备,然而一切都是那样清楚明白,没有女儿带给我的安宁,就不会有六年中一以贯之的写作状态。

    在写作的后期,从襁褓中一天天长大的女儿,时常从腋下钻进我的怀里,站在我和电脑之间,大声念着显示屏上的文字,遇到她认为可笑之处,便用五岁的嗓门放声大笑。2005年元月二十一日,是小说最终完稿的日子。女儿听到这个消息时,高兴地大声说,爸爸终于可以跟我玩了。翻开那一天的日记,是这样写的:“太太送女儿上幼儿园后,因有小朋友发水痘,又带了回来。她很乖,几乎没有打扰我,一直在看书。中午吃饭时,她突然指着窗外问:爸爸,那是什么?回头一看,竟然大雪悄悄落了下来。一时很兴奋,这是今年入冬以来的第二场雪。《圣天门口》经过再次修改,下午四点半正式完稿。”有天使一般的小生命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蜿蜒前行,谁都没有理由不好好享受安宁。我的心情,就像长途跋涉后来到一座驿站。如此符合人性的写作,也足以成为我灵魂的驿站。

    在今天的晚餐餐桌旁,女儿又讲了她班上的事,这一次老师见孩子们喜欢在一起说些“吹牛”的笑话,就让大家集中起来进行“吹牛”比赛。女儿所在组别竟然得了冠军。女儿的搭档是个小男孩,他先吹牛说,自己在妈妈肚子里就认识很多字,读了很多书。女儿接着“吹牛”:她能用一张牛皮弹奏出很优美的音乐。大约是小朋友们认为他们最会“吹牛”,顿时鼓起掌来,老师一下子就给他们加了一百分。孩子们的想法,有些我们永远也无法想象。能想到的是孩子们的心灵是这个世界上最健康最干净的,哪怕让他们去吹牛,听起来也是那样甜蜜与可爱。

    自从有了女儿,我越来越觉得,身为男人,其情感中最伟大、最动人的不是对女性的爱,而是对女儿的爱。一个连自己女儿都不会爱,或者干脆不爱的男人,肯定是不合格的男人。就我来说,有许多东西是女儿教会的。当然,这种教会在某种意义上看,也可以说成是对那种洁净纯美的响应,和从麻木沉睡中的苏醒。女儿总在说,而我也非常愿意听女儿说:我不怕爸爸凶,爸爸一凶我就撒娇。女儿真撒娇时,我不是没辙,而是感觉到有一种无边无际的爱在铺天盖地。女儿是父亲前世的情人,无论别人信不信,在我这里早已是不需要重新证明的真理。

    荒野随风

    传说是照亮人生阴暗的一盏松明子或梓油灯,我之所以不用其他照明用具是因为松明子与梓油灯很难被人看见了,所以它们最接近于传说。现在,在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也出现了一些关于我的传说。当然是与文学有关。一旦将我与文学相剥离,传说于我就很走样。人观历史总比观现实清楚准确,传说也有一种历史的意味,人对它却特别地感情用事,譬如那个关于陈世美的传说,其实只是一群嫉恨小人的编造。这类的传说,本不该叫传说,而叫谣传更准确。

    我想本应该成为传说的是爷爷。老人家活了八十八岁。在他八十三岁时,一头牛将他自公路旁的高岸撞落,胯骨摔成粉碎性骨折。所有的人都认为他必死无疑,半年之后他竟扔掉拐棍,每天步行到城南的几条小街上逛一趟。虽不是对死亡的反讽,也是对生命的张扬。老人家年轻时曾在汉口遭日本兵毒打,抬回乡下时,胸口上的大洞中昼夜不停地向外流脓水,那个洞直到他闭上眼睛,几十年里一直没有闭合。当年林彪尚不叫林彪、老人家也不是老人家时,他曾在林家做过八年雇工。爷爷的这一经历在“文革”中差一点祸及全家。爷爷没有看到、也没有料到,在他死后的第五年也就是1991年里,被他的长孙追认为自己的文学启蒙者。在我最早的那些有关大别山的神秘故事里,爷爷总是化作一个长者,在字里行间起着点化作用,如同幼年时躺在夏夜的竹床上和冬日的火塘旁,听老人家讲述那些让人不信不行的故事。那时,一切的别人都是无关紧要的,唯有我爷爷例外。这种判断在现在来看,确实准确而真切。然而,这些却没有人来传说。那些播送传说的人以为这样就可以将他们渴望的东西强加于我,却没有料到爷爷可以永远八十八岁地守护着我心灵的笔调,别的人则是永远不可能做到这些。

    爷爷是一种心灵的传说,这种传说可以鄙视一切庸俗的私利与卑劣的嫉恨。它其实无须对别人诉说,只要能够永远流传在爷爷的长孙心中就行。

    没有我爷爷,谁能再造一个作家!这是足以使我自豪的一句响亮的话!

    谁能相信,作为鄂东著名帮会“汉流”的红旗老五,年轻力壮的爷爷在丧妻以后一直没有再娶,孤身一人将他的三儿一女养大成人。而后来他又差不多依然是孤身一人地将他的长孙与另外一个孙子和三个孙女抚养大。七十多岁时,爷爷还跑到离家二十几里的大山上砍柴。八十多岁时,爷爷读《参考消息》不用眼镜。爷爷还将他小时候听来的长篇说书,在六十、七十、八十的老年时光里,一夜接一夜地说给邻居那些孤独的老人和天真的孩子。这都是传说啊!喜欢传说的人们,无论如何编织我的传说,请不要异化我的爷爷。现在的幼童已经对自身的孙子角色很陌生了,这样我对爷爷的怀想应该比别的传说更有价值、更真实也更富人情味!

    还有,对于一个想具备浪漫艺术家气质的男孩来说,“爷爷”比任何教养都重要。对于女孩来说,当然是奶奶了。这是真心话,同时也是一种传说。

    谁比妈妈更伟大

    面对女儿那总也没有止境的古怪问题,我终于想到一个可以好好考一考她的问题。那天早上,女儿刚刚醒来,正在床上瞪着眼睛不知想何事情时,我赶紧问她:谁比妈妈更伟大?女儿一笑,有些轻蔑地回答说:当然是地球呀!这样说不是没有道理,当今的孩子个个信奉绿色懂得环保,晓得地球是全人类共同的母亲。可我说的是家里的人,让女儿选择的也只是家庭中有着血缘关系的这一群人。于是女儿在我面前轻轻地撒了一个娇然后说,那就是爸爸你呗!于是我也对她说,你也有答不对的问题吧,你最早学唱的一首歌谣,有这样一句话,妈妈的妈妈叫什么?女儿赶紧说是外婆。是呀,世界上只有妈妈最伟大,那生下妈妈的外婆不是更伟大吗?女儿明白过来,直往我怀里拱,用一只毛茸茸的后脑勺,顶着我的下巴。这是她在害羞时惯用的方法。

    曾经写过这样的一段文字:

    感觉里,“外婆”是在雪花飘飘的季节来到这个世上,又在雪花飘飘的静谧里安详地长睡而去。外婆一生对雪如痴如醉,常常让我在盯着她看时亦如痴如醉。外婆临去前的那个冬天,下了一场几十年不遇的大雪。雪是从头天傍晚时开始落下的,望着鹅毛雪片,外婆用一种我从未听见过的娇柔声音轻轻地自语:明早可以睡个懒觉了。我相信这话不是对我们说的,而是说给那个已随岁月远去的人。第二天早上醒来屋里不见外婆,开门后,见一行脚印孤零零地伸向雪野,在脚印的那一端,包着红头巾的外婆,化作一个小红点,无声无息地伫立着。家里人都没去惊动她,甚至连她踏过的雪地也不去打扰,任软茸茸的一串小小脚窝,几分优美、几分凄婉地搁在那里。外婆年轻时的照片在过去的流亡生涯中全部遗失。但是,下雪的那个早上,我又一次让自己肯定了外婆少女时代那超凡脱俗的美丽。我曾不止一次想象着美丽的外婆冲出闺阁的小楼,穿着白色裙裾,不顾父母的反对,翩翩迈进女子师范学校时的风姿。我曾想象,外婆与英俊潇洒的外公相遇相亲相爱,并结为连理的浪漫情怀,我甚至大胆地假设,外婆与“外公”一定是在雪地里相识的,在我想到这一点时,我清楚地感觉到那两道目光碰撞的那一瞬间的震颤。难以想象的是,在外公早逝之后,外婆坚强地满怀悲怆生活下来的景况。

    失去了外公的外婆,从此住在一幢大房子里,潜心培育着父亲,直到解放后,外婆的房产被当时政府没收,搬进平民区,从此过起俭朴的日子。光景不长,这种自食其力的平淡日子便被打破了,随着一场又一场政治斗争及运动的频频席卷,外婆和父亲开始了流浪生涯。具有双重坏出身的父亲,理所当然地成了改造对象。

    父亲遭批判,外婆便每天跟着他走街串巷。看儿子在台上被人苦打侮骂,外婆便用针刺自己的大腿,仿佛这样便可将父亲身上的疼痛转移到自己身上。父亲在很长时间内不知道,当他得知这事以后,曾跪在外婆的面前将他这一生的眼泪都哭干了,直到外婆死,他也再没有落过一颗泪。父亲像老鼠被猫玩够了,那些人便将外婆和父亲下放到北方一个偏僻的乡村,住在一间茅草棚里相依为命。在夹在山沟中的垸子里,于深闺书香中长大的外婆开始学着做各种农活:养鸡、种地、挖野菜,过着往往只有在米饭中夹着野菜、番薯、豆类等才得一饱的日子。

    奇怪的是,在那群山起伏、鸡犬相闻的宁静中,外婆比以前更加丰润美丽起来,岁月的风霜一点也没有摧去她那美丽的气韵与高贵的风范。甚至外婆养的鸡也比别人养的鸡下蛋勤,外婆种的白菜萝卜个头也比别人家的大。

    外婆的这份美丽,很快使得自己必须带着父亲第二次踏上流浪生涯。外婆并不惧怕强人。村里的强权人物曾数次将父亲安排去看地瓜或修水利,然后便在一个深夜来到外婆的茅草屋里坐下来。一开始是以将外婆安排到村里的仓库去住为利诱,随着便是有权有势的男人对付弱女子惯用的强暴。外婆用她那只纤细的手指着门口,再从牙缝里迸出三个字:请出去!那种气质的力量,使得他再也不敢上门。

    这段文字出现时,女儿还没有出生。甚至连她妈妈在哪里我都无从知晓。

    之所以必须有这样的文字,完全是因为内心需要。

    多年之后,女儿的妈妈终于出现在我的生活里。有一天,她无意中读到这段文字后,马上指出“父亲”只能由“奶奶”生出,“外婆”养育的当然只能是“母亲”。她的话让我对自己的文字产生莫大诧异,这种不可能犯的错误,到底是如何发生的,自己太不明白了。

    当然,后来我还是明白了。

    成长到如今,许多的岁月过去,许多曾经让我心动与心碎的羡慕都无法持久,譬如,小时候,我最羡慕的是有朝一日我要独自一人吃一碗蒸鸡蛋。让我持之以恒,从未有过改变的,是我对别人的外婆的羡慕。因为,我这辈子再无可能冲着一个女人,叫一声“外婆”了。在我们这一代出生之前,奶奶和外婆便早早大行。成年之前我一直认为,天下最美妙的称谓只能是外婆。这种无法弥补的遗憾,在我成年之后,反而愈演愈烈。稍早的那些时间里,这种情感上的缺陷总是被人从我的小说中阅读出来。

    所以,那篇虚拟的文章还要继续往下写:

    在童年中,周围的老人几乎都是不识字的,唯有外婆是个例外。外婆不仅识字而且还挺有学问。上小学时,有一阵我怎么也分不清鲜和艳字,总是将它们搞混了,用鲜作艳,用艳作鲜。为这事外婆揪着我的小耳朵说过几次,可我仍然转眼就忘了。

    那一回,当我又写错了以后,外婆真的生气了,罚我将每个字写五百遍。我哭哭啼啼的半夜才写完。一直没作声的外婆,这时将我拉到怀里,一边给我洗脸,一边对我说:“饿了吗,想吃什么?”我说:“不想吃!”外婆说:“那就喝点汤。”外婆说着就端来一碗汤,我尝了一口,味道真是好极了。我问外婆这是什么汤,外婆让我猜。我猜了半天没猜着。外婆才告诉我,说这是用鱼肉和羊肉混合后做的汤。

    外婆说:“鲜吗?”我说:“真鲜。”外婆说:“你再想想它为什么鲜,因为它是用鱼和羊做的!”外婆这解释真是妙极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写错“鲜艳”二字。用现在的话来说,外婆具有大专学历。外婆小时候,上过小学,读了几年家里就不让她读了。后来,外婆碰上了将要成为我外公的那个人,他极力劝外婆去读女子学校。外婆同家里说时,遭到一致反对,都说女孩子读点书识点字就行,关键是要将针线活学好。外婆不和他们吵,自己把自己关进房,拿了一块布一门心思地绣起花来。

    外婆绣的是黛玉葬花,她在房里一坐就是三天三夜,不吃饭不喝水也不睡觉,甚至也不流眼泪,见人来劝时她反而先笑,笑得劝的人反倒落起泪来。饿了三天的外婆,越发楚楚动人,见到她的人没有不生怜惜的,长辈们没办法只好发话任外婆去,并说看她读那么多书日后有什么用处。外婆毕其一生,只爱读一本《红楼梦》,连她自己也说不清读了几百几十遍。外婆不爱贾母,也不爱王熙凤,唯独对林黛玉特别钟爱。她常常对我和妹妹说,年轻时,她将林黛玉当作自己的姐姐和妹妹;生了父亲以后,她慢慢将林黛玉当作自己的女儿;现在她又将林黛玉当作自己的孙姑娘。

    外婆称赞女孩子时,从来只用一句话,说你长得真像林黛玉。由于外婆特别的气韵,她在女孩子心中显得很了不起,她们也跟着外婆说,你是个薛宝钗。外面的人不晓得,这是一句贬人的话。读《红楼梦》时,每逢到了黛玉葬花那一回,外婆便哭得死去活来,常常两天不思茶饭,只知道长吁短叹。所以,一家人里谁都怕那个第九十八回,一旦外婆拿起《红楼梦》,不管是谁外出,一到家总要先打听还差多少读到九十八回。

    从我记事起,外婆这样的“死”,每隔一阵就要来一回。只要外婆翻开九十八回,再晴的天气,我们家也是一片忧郁的愁云。父亲很小时,周围的人就问外婆将来给他找个什么样的媳妇,外婆说,不管怎么样,我决不当贾母。父亲长到二十岁时,便开始领女孩子上门来请外婆认定。外婆看过之后,总是说,这是个王熙凤,那个是薛宝钗。父亲知道外婆要的是林黛玉。他又找了一个女孩领回来。这之前,他请别人评价过,大家都说这是一个活生生的林黛玉。谁知外婆见了以后,却说她不是林黛玉,而是秦可卿。直到有一天父亲将母亲领进家门,那时母亲刚刚从大病中恢复过来,脸上的嫩红还可以看出那痛苦的痕迹。母亲穿着一身素色衣裤,一副纤瘦文弱的样子一出现在屋里,外婆便忽地眼睛一亮,禁不住地走上前来,拉着母亲的手,也不知是悲是喜,眼窝竟真的潮湿起来。不过,外婆当时并没有称她什么,只是说了一句:这一生只要我在,就决不会让你再受人欺负。

    母亲后来对我们说,当年外婆讲的那话,她一直认为实该是对林黛玉讲的。天下的真女孩只有黛玉一人,这是外婆毕其一生而得出的结论。

    坦率地说,后来与女儿的妈妈第一次见面,第一次看她一眼,她也第一次看我一眼,我便在那一瞬间里决定,这就是我这辈子要娶的女人,根本原因也在这里。在过去的日子里,我心里积淀了太多对外婆的向往。包括虚拟中外婆对一个男孩子的关爱与抚育。在与太太相爱之后,才晓得太太真的有过一位神似我那虚拟记忆中的外婆。她给我看过那张仅存下来的相片,外婆与外公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模样,竟是如此熟悉。就此开始,外婆在我心里也变得实在起来。

    第一次随太太去浙江义乌探亲时,我就在太太的外婆曾经住过的旧房子外面久久徘徊。正是黄昏时分,那种感觉竟然分不清眼前所见所闻是真是假,是自己走进了自己的写作里,还是写作中的梦想所布下的一个美丽陷阱。正是那一次,让我下定决心,婚后一定要一个女儿。再次见到那所旧房子时,女儿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了,旧房子已经更旧了,那魅力一点也没有减少。

    我很清楚,用不了多久,女儿就会懂得如下的文字:

    一个人的一生倘若能真正做到淡泊名利、清心处世,实在是不容易。然而,外婆却用其一生的品行实现了这一点。出身富贵却历经盛衰无常的外婆,对人生得失领悟成定数。她曾说《红楼梦》只有两个人不是俗人,那就是宝王、黛玉,其他的人多为铜臭所惑。

    外婆的嫁妆里被她视为最珍贵的是十几幅清代字画和一些古瓷器。后来房子被没收,这些心爱之物也在辗转迁徙之中一点点地流失了,最后保存下来的只有四五幅字画和两个青花瓷瓶。然而,在那个年代里,面对抄家的威胁,外婆一气之下将几幅价值很高的字画埋进屋外的荒地里,并用石块垒了一座无言的墓碑。那时,满面泪水的外婆面对父亲惊疑的目光说,我宁肯自己亲手毁掉这些珍宝,也不让那些人玷污了它。而这些事情,外婆在后来的岁月里只字未提,哪怕是那些文物贩子当着外婆的面说某某的画值多少万元时,她仍是那样似乎一切都不曾有过地沉默着。

    外婆也并非对一切都不在乎,凡是她真正视为生命的东西如果被损坏了,则后果不堪设想。八岁那年,我趁外婆不在家时,翻开了她那只平常不让我们靠近的红色小皮箱。皮箱里有她出嫁时的首饰,有几幅年轻时与外公合拍的照片。翻了一阵,我被一只白色雕花烟斗吸引住了。我想外婆又不吸烟,留着这东西做什么呢?

    我将它装进口袋一溜烟地跑出去,在同伴中炫耀一阵后,又和同伴一起打起了水仗。当我回家后准备将烟斗放还到皮箱里时,才发现那烟斗不见了。我不敢声张,偷偷地问小伙伴们是否拾到,当我一无所获后,又想这没用的东西丢了外婆不会知道的。

    谁知外婆第二天下午就发现了。她那惊慌失措的样子就连父亲也是第一次见到。那天我放学一进门,见外婆端坐在竹椅上,脸上的那种惨白让人不敢看第二眼。一旁的父亲冲着我大声呵斥:“是不是你拿走了皮箱里的烟斗?”我犹豫了一会儿,眼见躲不过便只好说了实话。当外婆知道事实以后,立即绝望地大声唤了一人的名字,然后就昏死过去。外婆醒后说的第一句话是:烟斗不是掉的,是他拿走的,他想我,要我过去陪他!

    为了找烟斗,爸爸和妈妈动员了所有邻居的孩子,光是送给他们的水果糖就有两三斤,然而,烟斗再也没有回到外婆身边。外婆用那游丝般哀怨的声音说:“人啦,我以为可让留有你气息的东西伴我入土,看来这最后的希望也没有了。”为了安慰外婆,父亲专门到省里找了一家文物商店,请人做了一只与先前那只相差无几的烟斗,然后对外婆说烟斗找到了。外婆看着烟斗,努力地对父亲笑了笑。

    那一年,外婆终于彻底衰老了。病危之际,外婆最后拿出那只假烟斗,反复看了一阵后说:“我很爱这个烟斗,就让它伴我入土吧,我这一生有缘和你们组成一家,并得到大家的爱,我都心领了!”这话让我们立时哭起来,明白外婆其实早就晓得烟斗的秘密。外婆在雪夜里安详地睡去,那场大雪是我从未见到过的,原野上洁白得见不到一处灰暗。我上书店里买了一套油墨喷香的《红楼梦》,将它们折成纸钱模样,然后一张张地烧化在外婆的灵前。我在心里告诉外婆,往后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送一套新书让她细细地阅读。

    前不久,与朋友聊起来,说起外婆,几个大男人立即收拾起嘻嘻哈哈的表情,一个个充满神往地说,外婆是所有孩子的天堂。这样的天堂对我来说从未有过真实的存在。想不到,女儿也将终生带着这样一种缺失。如果她有一个真实的外婆,以她那滴溜溜转得飞快的小心眼,肯定会联想到,只有外婆才会比妈妈更伟大。所以,我坚决不让女儿去读那删节得只剩下铜臭的所谓儿童版的《红楼梦》,我担心女儿会由此混淆童话里的狼外婆,与比妈妈还要伟大的外婆的区别。尽管曾经有过这样或者那样的说法,但我还是相信,只要不是另有所图,天下之青少年,没有不喜欢《红楼梦》中贾母对黛玉以及金陵十二钗的疼爱。只要是孩子,能有这样一位外婆为什么就不是幸福哩?即便是被我念念不忘的这些文字,时至今日也还令我感动不已,并且每翻看一遍,就会有一种由衷的满足。从未有过外婆的我和今后也不可能拥有外婆的女儿,只要懂得外婆在我们的生命中所象征的意义,也许并不比别人少太多。

    果园里的老爸头

    太太的父亲从高级畜牧师位置上退休有两年了。

    在他尚可称为年轻时,就被膝下的儿女叫作老爸头。

    大年初一,我们打电话拜年,得知老爸头骑着摩托车,又去了他的果园。

    有果园之前老爸头的模样我见得很少。我那聪明美丽能歌善舞的岳母,更因为早逝,而只存在于家人年复年、日复日的追忆里。按照太太的理解,大别前的最后一刻,岳母挂在眼角的那颗迟迟不肯落下的泪珠,是对老爸头的放心不下——岳母在世时,时常会逼着老爸头做些她认为的事业。就是这样,老爸头还是在知识分子难得受到重用的那几年里,坚决地回避了种种当领导的可能。老爸头的确不会管理人。自从丧母之后,太太兄妹几个,几乎全都早早离开老爸头,过上各自的日子。想起这些,太太就会说,如果妈妈在,家里肯定不会是这种离散的样子。

    第一次随太太回娘家时,一家人冒着密密麻麻的小雨,出了安远城,爬上风景果然不同凡响的三百山,去看那滋润香港一带生灵的东江源。一路上说起老爸头的称谓,大家异口同声地指认太太,都说是她叫响的。即使没有这样的指认,就凭这样的称呼,也能让我轻而易举地断定,除了太太,世代居住在那闻名遐迩的赣南土围子里的谢家,没有第二个人能有这样的才华。就像现在整天缠着不肯放太太离开的女儿的爱称,已被太太随心所欲地叫出差不多十种花样。这样的统计只包括经常叫的。因为全家人少有的齐聚,老爸头难得时髦一回,带着全家近二十口人上酒店去吃团圆饭。趁着人多,我试着像大家那样叫了一声。看着四周的反应,我一点感觉也没有,隔一会儿,我又叫了一声。这一次感觉是有了,却不怎么好。作为这个家庭的一员,我的加入有些晚。其他儿女媳婿习以为常的东西,在我看来竟像对长者的不恭。

    实际上,老爸头是一个极随和的人。

    在数千里之外的武汉,太太每每提起老爸头的随和,深爱之下还含着一种深刻的不满。在太太眼里,“文革”之前大学毕业的父亲,对自己的日常起居太随意了。几乎到了有什么穿什么,有什么用什么,有什么吃什么,只要手边没有的,他就不去想,更不会去找去寻,更别说开口要了。我曾经对太太说,如果老爸头不随和,我们能叫他老爸头吗?太太没有改变她的心情,反而连我一起数落,说我和老爸头一样,喜欢将吃得精光的菜碗用开水淘一淘,掺成一大碗汤,津津有味地喝下去。老爸头的这种习惯,太太提过好几次,最动情的那次,声音没出来,泪花先出来了。刚开始我还安慰说,特别是青菜,哪怕只剩下几滴菜汁,用开水掺一掺,好喝极了。真的如老爸头所说,是神仙汤。后来不再这样说,是因为我也知道这样的菜汤,都是苦日子逼的。太太有兄妹四人,她没喝菜汤是因为比我家少一人。我家过去的日子更艰难些,所以在父母要求之下,我得挺身出来喝那菜汤。前年过年,太太正怀着身孕,我们一起去商场,买了一件挺不错的大衣寄回去。去年过年,我们带着十个月大的女儿回安远时,那件大衣还在老爸头的箱子里原封未动地放着。要不是赶上与广东接壤的这座小城难得下了一场雪,要不是太太记着这事盯着追问,老爸头仍旧不会拿出来穿。一群都不算小了的儿女,七手八脚地将老爸头打扮一番,穿上新大衣的老爸头露出一脸的不好意思。男人中喜欢穿新衣服的少,一件衣服只要没有不能再穿的理由,男人总是觉得穿着越久越舒服。不过,让老爸头舍不得脱的那身旧衣服,明显存在着太多不可再穿下去的问题,老爸头差一点就将新大衣脱下来。那天是大年初一,老爸头还想去果园看看,虽有儿女们的一致反对,中午过后,老爸头还是悄悄地去了一趟果园。不过他没有将身上的新大衣脱下来。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老爸头不随和,他那爱女与我的爱情,会不会顺利地发展成婚姻?由于一些非常态的现实情况,在没有得到老爸头的首肯之前,开在我们心头的那朵玫瑰,总也摆不脱不时就会袭来的风雨。第一次见到老爸头是在开往三峡的长途汽车站门外。那是太太的主意,她想趁着这趟旅游,让我和老爸头认识一下,顺便看看我们有没有翁婿缘分。太太向老爸头介绍我时,紧张得连我的姓名都忘了说,只说我是一个朋友。老爸头没有握我的手,也没有追问我的姓名,就像见到自己的孩子一样,慈善地笑一笑。直到现在我还在同太太开玩笑,如果那时老爸头要握我的手,或者客客气气地将对平常人的称呼给了我,太太的老爸头就不是我的老爸头了。老爸头有一副人们常说的慈眉善眼,又与日常的慈眉善眼不大相同:老爸头的眉心有一颗黑里透红的痣,平时不太明显,每逢老爸头的眉眼被笑容淹没时,那痣就会变得异常醒目。当老爸头以他一贯的行事方式默许我们婚事的时候,那颗痣在额头上所有皱纹的簇拥之中,平静如常地微笑着,看不出与头一回见面时有何变化。而对于老爸头,那颗痣更像他的为人。

    除了笑,老爸头的脸上很难出现别的表情:那也是老爸头对人最多的话语,不管是在奔向三峡的长途汽车上,还是在往来川江的游轮上,老爸头总是用笑来回答;对人是这样,对那倾心太久的鬼斧神工的自然风光也是这样。说不上是淡泊,也说不上是大度,其中确有一种视万物万事皆如常态的意境。船过新滩古镇,太太犹豫着错过了在第一时间告诉老爸头,我写过一部以此地为背景的惊世骇俗的长篇小说。站在船舷边的老爸头同样笑得让人心动。船又过新滩,已经知道我的写作的老爸头,还是将一样的笑留在因为枯水而格外空旷的峡谷里。正是这些带有亘古意味的笑,让我提前在尚为女友的太太面前早早得出结论:老爸头心里已经接纳了我。

    果然,从三峡归来的第三天,老爸头让太太约我上她的住处吃晚饭。那晚的电灯有些暗,一点也不亚于总也温情的烛光。这样的气氛反而让我和太太变得格外没主意,不知如何将我们的事向第二天就要回安远老家的老爸头提起。微光之下,我们的目光一次次地碰得火星四溅,那些在世俗观念中很难被破除的婚姻障碍,在这样的时刻更加令我们忧心忡忡。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第一杯酒刚喝完,老爸头忽然同我们谈起计划中的果园。岁月在老爸头身上留下的痕迹也是恰如其分地平淡,五十九岁的老爸头看上去也就五十九岁。那些实岁五十五,看上去像五十的人可以退休,老爸头却不行,单位里将他当作骨干,留到五十九,单位再也没办法了。老爸头已经写好了未来果园的计划书,包括投资在内,什么都想好了。他知道远离身边的女儿担心的是什么,计划书里还有请两个帮工的安排。老爸头的计划百密无疏,最后一条说的是柑橘三年试果,四年挂果,到了第四年秋天,他要请所有的儿女,包括远在武汉的,去果园尝新。谈笑之间,俨然没有比果园更重要的事。趁着高兴,我向老爸头敬了许多次酒。老爸头只回了一次,而且还不是单独的。正是通过这杯酒,老爸头将一枚定海神针放在我们心头。老爸头端起酒杯,一边示意,一边天高云淡地叫着我们的名字,只用一句简单的话,就将我们提心吊胆了很久的婚姻决定下来。老爸头没说将女儿托付给我,也没说要我们往后甘苦与共,更没说对我们共同生活的考虑与希望。老爸头极目云天地一举酒杯,舒缓地说了句:祝你们健康平安,幸福美满!说完便先将红玛瑙一样的酒一饮而尽。激动之中我已记不得当时说了些什么,但我肯定没有叫老爸头。

    等到我也能当面叫老爸头时,女儿已经知道谁亲谁疏了。出生才十个月,又正好生着病的小家伙,一见到外公,居然毫不犹豫地张开双臂,扑了过去。女儿在她的外公怀里美美地待着,连妈妈都不要了。此前她的舅舅姨父们试着抱了多次,女儿硬是躲在充满母乳芳香的怀里不肯就范。老爸头一点也不会哄他的小外孙女,抱在手中只知道乐和,偶尔想起来了,也只是唤一声她的乳名。女儿却不客气,转眼间就在外公怀里干了一件所有孩子都会干的小小坏事。天生一副笑佛模样的老爸头,出乎意料地说了句,屎(时)来运转!赣南一带的方言隔着一条河便相互听不懂,因为我,一屋的人都说着普通话,老爸头也是这样说的,虽然其中方言味道很重,却能让我听明白。更因为老爸头的普通话是那些总在身边的儿女从未听见过的,满屋子的欢笑,一时间盖过了街上迎春的鞭炮声。

    老爸头的快乐与幽默,不只是在语言上。此时,他离职快一年了。正是别人大闹退休综合征的时候,六十岁的老爸头,踏着江西著名的红土地独自出行,去那离城四十余里的谢家老屋附近,买下一片荒山,按部就班地挖出一道道沟,一座座坑,栽上用他的专业技术认定过的最好的柑橘树苗。被老爸头用六十岁人生开垦出来的果园里,还盖有一栋两层的小楼。小楼旁边,养有近二十头猪的猪圈,也是老爸头老来的事业。在更远的山沟里,老爸头只是动用少许少年时便拥有的知识,就修起一座几米高的水坝。有了细细铁管的引导,天赐清泉自行而来,或到橘园,或到猪圈,或到屋里,无须再加任何人力。就是那些有腿没手的猪,口渴要水喝时,也不用主人帮忙。老爸头在猪圈里安了几只特别的龙头,大小猪们用嘴一碰,那水就哗哗流入嘴中。老爸头从不赶时髦用绿色当说法,也不去刻意体现环境保护,老爸头只在意对自己毕生所学知识的尊重。在这样的尊重面前,所有的发展都会自行体现持续性。老爸头建圈养猪,是因为种柑橘用猪粪做肥料最好。老爸头还建了一座处理猪粪的沼气池,所有点灯烧灶的问题全都在里面解决。更为奇妙的是,养在圈里的家猪竟然引来一头野猪。野猪来了,不肯再走。老爸头又多了一样想法。用野猪和家猪杂交,这对大学里就是学畜牧专业的老爸头来说,就像是一种幽默,就像他在城内新华书店旁边开的那家兽药店,有做相同生意的人背后说他是外行那样,老爸头只是快乐地笑一笑,再也不肯多说一句。新生在果园里的一切,有时候真像是老爸头内心深处的一种满足。在职的时候,老爸头总在将与此类似的东西教给别人,几十年了,真正学到刻骨铭心程度的人并不多,更多的人只是出于种种原因在他面前装装样子。老来的老爸头如此倾心一座果园,那是对自己毕生喜爱事业的归结哩。

    在老爸头的词典中,汉语中许多常用的词都被剔除了。别人说去吧,他只说去。别人回答好的,他只回答好。如果涉及果园,不管有多少事,尚在城里的老爸头绝对只会用三个字:去果园。老爸头说的话都是不可或缺的,那些用来练嘴皮子的词语句子,在他看来实在毫无意义。

    自从有了果园,老爸头的话比从前多了起来。也是有了果园,太太往日那种隔山隔水温情脉脉的抱怨也消失了。太太不再说老爸头本不应该生活成这样,特别是老爸头在果园那边屋子里装上电话后,太太对老爸头的想念总能及时缓解。每次听她和老爸头说话时,都能听到老爸头在那边邀请我们回去吃橘子,太太则在电话这头嚷着一遍遍问什么时候才会挂果。这时候的太太终于接受了早先我对她说过的话:凡事只要老爸头觉得高兴就行,如果老爸头不高兴,就是做成天大的事业又怎么样?能在自己所爱的生活中享受个性的自由,当然就是幸福了。

    我那永无相见可能的岳母去世数年后,在南昌上过大学的太太,意外碰到岳母在江西“共大”的一位最要好的女同学。像亲人一样的南昌阿姨,如今也退休了,可整个人依旧风姿绰约容光焕发,说起岳母,南昌阿姨不胜慨叹,其中既有对岳母当年比她更富魅力的神往,也有对岳母后来嫁给老爸头的遗憾。按照她的说法,岳母的初恋被那个时代丑陋的政治生生扼杀了。对于“共大”文艺宣传队女报幕员的爱情归宿,南昌阿姨的不满显然不是针对我们的老爸头,可南昌阿姨在说老爸头每次见她都会不好意思时,还是表现出某种遗憾。作为浙江女子,岳母当年报考“共大”时,首要因素是听说“共大”有饭吃。读上“共大”的岳母,的确从每顿饭里省出一些,晒成米干,寄回地美田肥却饥荒连连的义乌老家。在那样的时代,岳母最终将自己的爱情之果,结在根正苗红的老爸头身上,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1999年的春天,为着我和他女儿的婚礼,老爸头再次来到武汉。“共大”毕业后,一直在南昌工作的岳母的女同学也来了。两位前辈坐在一起,没见到老爸头身上有不自在的地方。话不多的老爸头依然不多说话,总在微笑的老爸头依然笑容可掬。老爸头还将后来的妻子带在身边。他将对我们说的有关果园的一切,新鲜如初地对南昌阿姨说了一遍。他那样子让我们这些听过多次的,也觉得新鲜如初。南昌阿姨后来说,要是她那最要好的女同学、我们的岳母还活着,老爸头绝不会这么一把年纪了还去经营什么果园。为了他的果园,老爸头比南昌阿姨先起程回江西。送他的时候,南昌阿姨开玩笑地对老爸头说,骑摩托车时小心点,别以为自己还是小伙子。老爸头笑一笑,没有正面回答。限于尊讳,我没有将心里想到的话说出来。

    有了果园的老爸头买回一辆时尚的摩托车,每天都会骑上它,穿过南方的小城安远,去到那个被称作果园的一天比一天葱绿的地方。关于骑摩托车的老爸头,太太一说起来,眼睛就笑成一弯弦月,就像听到我对她说那最亲密的一句话,就像老爸头的果园在她心里每分钟都轮换一下春华秋实。如果没有果园,肯定不会有老爸头的摩托车。有了果园,有了摩托车,老爸头一下子变得青春勃发起来。本来,一过六十岁,无论身体如何,都不可能合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为了果园,一辈子生活在各种规矩里的老爸头,敢于从这个制约中走出来,这在他的儿女看来,简直是天大的奇迹。“头”“古”之类的后缀语是安远一带对男孩的昵称。被后辈叫作老爸头,本是太太小时候没大没小的顽皮淘气,随和的老爸头不以为忤。今日我们在喊老爸头时,言语中自然多了一层敬重与亲近。我那想说而没说出来的话是:不管岳母在和不在,她都会爱这个和果园一起成长的老爸头。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还能挤在年轻人的道路上,骑着摩托车风驰电掣;还能将只长杂草的处女地,开垦成鸟语花香的果园,我们能不喜欢并热爱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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