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赫哲族-赫哲族的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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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传统社会组织

    一、历史发展中的社会组织

    在远古,赫哲族是以民族为体系,以部落为结合体的传统社会组织。其统领这个组织的有酋长、部落长、族长等,随着各个朝代的向前推移和发展,这些不同阶层的首领也随着传统组织沿袭下来。

    赫哲族“哈拉”是姓氏之意,即氏族“哈拉达”是氏族长,“莫昆”是家庭之意,“莫昆达”即家族长。赫哲族一般称自己的氏族组织为“哈拉莫昆”。一个“哈拉莫昆”是由同姓有血缘关系的各家族所组成的,但同姓不一定是同一个“哈拉莫昆”的人。同一个“哈拉莫昆”内,有家族十二户到九户不等,或者是由更多的一些个体家庭所组成。松花江下游、三江口以下的街津口村有一孙姓“哈拉莫昆”由十户家庭组成,富锦县嘎忽当屯在二十世纪中期,有一苏姓“哈拉莫昆”由二十四户家庭组成。

    “哈拉莫昆”内部有严格的族规,就像无形的束缚维系着氏族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使氏族如向心力一样紧密团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氏族内部如果发生一切事件,均由“哈拉莫昆”内部来解决;若是发生的事件很重大或情节相当复杂和严重时,也可请求其他“哈拉莫昆”的族长或成员参议解决,不到迫不得已时,决不诉诸官府。赫哲族姓长则料理一些不平不法诸事,乡长则处置公议事件。

    世居在松花江中下游、黑龙江中下游的赫哲族氏族组织,以渔猎业发展为主。有着丰富的渔猎生产经验的“劳得玛发”(即“渔猎长者”或“把头”之意)一般被推选为“哈拉莫昆达”,他行使的职权是管理氏族内部婚姻、生活、生产丧葬等各项杂事。男女婚嫁都经“哈拉莫昆达”的同意,即便成了亲而事先没经“哈拉莫昆达”同意的也视为无效。在捕鱼劳动中或狩猎生产中,“哈拉莫昆达”会根据不同时节和生产对象,选择不同的生产措施,并施行合理的物质分配。“哈拉莫昆”的晚辈人如果得知年老长辈人逝世后没有及时赶回参加本村或部落举行的葬礼,就会受到“哈拉莫昆达”族规法定的责打十八或三十板子,以示其对长辈的不尊。

    在金朝,赫哲族先世的社会组织中,“谋克”是百户长,三百户为“谋克”,“猛安”是千户长,这是金朝初期设立的以户为单位的组织。一九七三年在黑龙江省境内发现的“恤品河窝母艾谋克印”铜印一枚呈正方形,印文是汉字阳文九叠篆书,背面有阴刻楷书汉字“大定十年六月”“少府监造”,侧面是“恤品河窝母艾谋克印”“系重吉猛安下”17。这些金印的出土,及记载,足以证明那个时期的社会组织典型的现状。由此可见,亨滚河口附近曾设置奴儿干城,其职能是管辖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的大部分赫哲族地区,黑龙江下游设合里宾(忒)千户,斡可(阿)临千户军官,哈州是在顿顿(亦称端端或敦敦)河(哈尔芬河)附近增设。

    早在元朝时期,即公元一二八六年(至元二十三年)就设有开元路,隶属辽东道宣慰司。现今绥芬河一带、乌苏里江上游及黑龙江口下游就是在其管辖之内的。当时,失宝赤万户府已经设置,是在瑗珲县境内,其管辖之范围是黑龙江中下游南北两岸的女真部落。

    二、传统的狩猎组织

    赫哲人远涉深山狩猎,一般都是多人合伙狩猎,是自发组织的只为狩猎而非自愿集合在一起的狩猎组织。这是因为单人出猎带有危险性,而多人的组织力量强大,再凶恶的野兽也能战胜。这个组织能相互依存,安全可靠。而当天回归的在附近掇些细毛小兽的猎人则单人行动即可,也可约上三五人。

    赫哲人合伙狩猎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二十几人不等。每至冬季狩猎,由一人或二三人发起,进行组织,联络一些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或知心好友汇合到一起,若有外人主动参加的也不拒绝,狩猎成员都是身强力壮,年轻机敏的男人,但也有初学狩猎的十六七岁少年和富有经验的老猎人参加,妇女们是不能参加的。

    在狩猎过程中,狩猎组织任务分工明确,各尽其职,有的砍柴做饭,有的喂马,主管宿营帐篷和一些杂事等,这些主要由无狩猎经验者或年老年少者承担,而一些有狩猎经验的青壮猎人则荷枪实弹的在外对要捕猎的野兽进行围攻,追击。在对捕猎的野兽进行分配时,有枪有马和没枪没马的分配是不同的。

    在这个狩猎组织中,权力最高者是“劳得玛发”(“把头”之意,与封建把头不同),他是众人推举产生的。“劳得玛发”一般选择德高望重,经验丰富且公平重义的赫哲人来担当。“劳得玛发”一般是年长者,他在组织中安排分工会选猎场,在狩猎过程中能力挽狂谰,解决狩猎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平时也对出猎时问长短,分配问题等一切事项做好公正权威的处理。

    每到一个狩猎场,都要搭好“撮罗安口”(撮罗子)或布帐篷,安营扎寨。如果是人多,则分成几个小组分散狩猎,少则集中狩猎。猎人们出猎早出晚归,如果野兽较多,猎取顺利,则在一个猎场可多住几天,如果觉得不太安全,就换一个地方狩猎。

    若是有的猎人单独行动迷失了方向,夜晚还不见归营,便在高处燃起事先约定的火把,以示方向,而迷失方向的猎人多是没有经验的年轻猎人。老猎手一般是不会迷失方向的,他会根据天上的星星、月亮、树木等准确无误地判断方向。猎人们有个不成文的习惯,前面的人在进行时想告知后面人的路线和他所去的方向,则在他走过的地方适当的距离插草把或挽草结或在大树干上砍下记号,以向后人指示方向,如果前面的欲知他人的行踪,便可在革把或树上用斧头或刀刻几道印痕。

    在狩猎过程前,老“劳得玛发”事先吩嘱一遍狩猎禁忌,并不厌其烦地告诉大家不准说大话和诳话。大家来到猎场时“劳得玛发”开始给大家讲出围时注意的事项,并且主动带头率领打猎的猎人们给山神爷磕头。山里的木桩子是山神爷的座位,不能坐。在山里还不可跨过烧过的火堆,不然,惹怒山神爷,火神和猎神就打不到野兽了等等,这些都得“劳保玛发”经常告诫的。

    狩猎的时间长短由被猎取对象的多少和携带粮食的多少而定。一般大至十多天左右,或多至一个月即结束这个狩猎阶段。

    狩猎组织是临时性的,一个时期的狩猎结束后,成员之间不一定再联系,下次狩猎时再重新组织。

    三、传统的捕鱼组织

    捕鱼不同狩猎,相对安全既自由又随意。赫哲族捕鱼,一般是个体的家庭。因为几户家都有大小不等的捕鱼工具,它需用人力少,一家有二三个劳动力就可进行捕鱼生产。每到春季冰融雪化之时,渔民自然地来到自己的捕鱼场地开始捕鱼。一家人不管老少,都到渔场,盖起简易临时的“撮罗安口”或“阔恩布如安口”进行居住捕鱼。到了深秋,就回原村过冬了。但也有的人家不回村,仍然捕鱼过冬,过冬要盖“胡日布”(地窨子),“胡日布”比其他临时房屋保暖且宽敞。冬季捕鱼,如果有的人家渔场离村较近,就不用盖临时房子了,早出晚归就可以了。

    有组织的捕鱼是在用较大型的网具的情况下,赫哲渔民自发自愿合伙组成的。如大拉网之类工具就需要四五个劳动力,甚至是五六十人,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一个家庭是不能承担的。于是便出现了传统的捕鱼组织。这种组织多半是网主事先请其亲属或朋友一起合伙捕鱼,也有没有生产工具的人家主动去找有网具的人家,要求合伙捕鱼的,所有合伙在一起捕鱼的渔民都不是固定和长期的,而是在捕鱼后就解散。如果有的把头捕鱼技术好,网主就与其处好关系,以便每次捕鱼都与其合伙,让其在组织内负责捕鱼技术的指导。而没有网具的渔民,为了正常的生存和捕鱼生产,也很早就与网主处好关系,为的是在下次再与网主合伙。

    网主自然是合伙捕鱼的“把头”,“把头”即是捕鱼组织的头人。头人自然在捕鱼的大事小情都由他主事,如果网主因事不能到场捕鱼指挥就会委托亲属或好朋友代之。在人多且又网具不足的情况下,可凑多家网具合起来共同使用。这样,多家有网的渔民就要从中推举一个代表作为这个捕鱼组织的领头人(把头),把头主要是指导捕鱼生产和教些技术方面的事情,如修补网具,指挥下网等等,在捕鱼过程中,大家都要听从捕鱼把头的指挥,而在平时,与大家一样,不分高低。

    赫哲族的男人和女人,在渔猎生活中,配合默契的沿袭着传统的生活方式。在合伙的组织内,男女老少都参加,虽然是以家庭为单位入伙,但在捕鱼劳动中,则主要以青壮年为主力,而少年、妇女、老年人只适合在村附近的渔场参加,如果去较远的渔场,妇女们一般跟随捕鱼组织,但不是去划船撒网,而是给捕鱼的人做饭,加工鱼,即将鱼炒成“鱼毛”(即鱼松),将大马哈鱼等加工成品后,腌制,或晾晒鱼干,或封闭贮藏起来,以备日后长期食用。

    四、山货采集组织

    采山组织一般都是由赫哲族妇女自发组织在一起,但有时其中也有男人或儿童,但极少,在采山组织内的“领头人”是自然显现出来的没必要推选“领头人”,大都是说话响响快快的、办事能张罗的、热心肠的妇女。“领头人”自然照顾好采山队伍的每个人不掉队,总是走前断后,一边采山一边观前照后。不只是“领头人”这样喊,每个人也都这样一边采一边隔一会儿就喊一嗓子,以免走远相互听不到找不到。这是在五六月份山高林密的深山里采蕨菜、木耳、猴头、黄花等其他种类的山货时的情景。如果在秋天八九十月份时,到山上,则会采集稠李子、樱桃、山丁子、山里红、山葡萄、山梨、榛子、核桃、蘑菇、猴头等。这时候的采山人就集中行动了,因为面对的大部分都是参天大树。采山货的人都是自采自得,早年是采了自家食用,而如今采了卖给收购商。

    第二节家庭礼仪

    赫哲人有尊老爱幼的优良风习,并在受封建礼教的影响时逐渐形成了不成文的族规家教,这些礼教家规极为森严任何人都不得违犯。这也是传统的“俣拉莫昆达”沿袭而来的结果,仍保持着家长的尊严。早年,来客吃饭菜肴中的鱼头先挟给客人,以示尊敬;在客饭中小孩不能上桌,大人吃完小孩才能上桌吃饭,平时儿媳不能与公婆同桌吃饭,吃饭时儿媳要待立门旁等候盛饭;吃饭时,老人先上桌吃饭,小孩才最后上桌吃饭,孩子吃饭要正襟危坐,不能东倒西歪拄炕吃;老人说话不对也要听,不然挨打;老人晚间没有睡下,儿媳及晚辈人不能先睡,得先给老人挡窗帘,铺被子,早晨要早起,还要给老人叠被子;叠被子时,女的被子要叠在下面,男的被子要叠在上面;弟媳不能与夫兄说话,如果有事商量,可找别人或妯娌转达;老人从屋外走进屋里时,晚辈人要赶紧起来让座;在晚辈远行从外归来时,一定要向父母兄嫂依次施礼问安,否则被视为不敬;若有来客,儿媳妇要递烟敬茶;据于血缘和肌肤之亲,父母狩猎成或捕鱼归来,或儿女外出回到家,父母都习惯亲吻子女的两睑和额头,以表达亲切和喜爱的悲情;不论在何时何地,年轻妇女都不能跨过男人的衣服,女人的裤子不能挂在屋子里;男女衣服不能在一起洗,先洗男的后洗女的,女人坐月子的衣服炕席、尿盆等一切用过的东西都不要,全部扔掉,因为嫌脏。

    解放后,随着新时代赫哲人民当家作主,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的风尚盛行,一些好的风习继读延续下来,而一些不良陋习却在人们中间不知不觉地消失了。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良好的、新的道德礼仪:

    1.家庭成员尊老爱幼,男女平等,互敬互爱;

    2.家庭事宜,夫妻共同商议,发扬民主;

    3.不分老幼男女,合家共桌同餐,其乐融融;

    4.在家庭中,男女劳动不攀比,以劳动为美,各尽所能;

    5.家庭成员中,不论辈分及任何关系,正常说话、亲切相处,无事而已,有事说事,没有多余的不必礼教;

    6.真情、善良和美好在家庭中维系亲情的崭新风尚,更是家庭幸福美满的崇高礼仪。

    第三节交往礼仪

    1.如果长辈和晚辈路遇相见,晚辈首先要向长辈跪拜施礼;

    2.对来客,要优礼相待,每逢来客必留吃饭、饮酒、用赫哲族最好的上等菜肴“刹生鱼”(塔尔卡)来招待客人;

    3.赫哲猎人在狩猎时,如在猎人打到猎物时被另一个人看到,猎人就会把猎物分给看到的人,即“见面分一半”;

    4.同部落或同村人如果谁家有大事小情,全村人都要帮忙,有钱出钱,有物帮物;

    5.人与人之间如果产生矛盾和打斗,但转身之间就得重归于好,互不记仇;

    6.渔民捕到鳇鱼,就地分割开来,分给全村人吃。

    第四节亲属称谓

    赫哲族分布在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三江平原上。由于居住地区有所不同,民族内部的称谓也略有不同。赫哲族居住的方位不同,相互之间也有各自不同的称谓。原居于下八岔以下地区和乌苏里江沿岸者自称“赫真”或“赫吉斯勒”(即赫真们之意)和“赫吉勒”。都是“东方”、“下游”之意。在赫哲祖失从黑龙江上游乘木筏南迁时,在勒得利以上地区散居下来的赫哲人自称“奇楞”。由此,“赫真”和“奇楞”由于地区不同,语言也随着地域的改变存在差异,虽然语言随着迁徙稍有差异,但“赫真”和“奇楞”同属赫哲这一统称。语言的稍有不同,亲属称谓也略见一斑。

    解放前,赫哲族妇女地位低,在各方面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她们默默的任劳任怨,不仅与男人们一样参加渔猎劳动,而且还承担一切家务,比男人们更辛苦。即便如此,人们还是认为妇女们天生“不干净”,特别是在生育之时。

    赫哲族妇女在怀孕期间,有很多正常时不能做的事情,比如孕妇不能用脚迈过骡马套、扁担和斧子,否则会难产。赫哲族妇女在怀孕期间也不间断从事各项劳动,或有的甚至比未怀孕期间还要做更多的事情,这是长辈人的授意,孕妇越多干活,骨缝就开得越好,以便将来生产顺利。

    孕妇做饭生火时,柴火不可倒头烧,否则怕孩子倒生;孕妇不能爬在窗子眼向外看人,如果这样,被认为生出的小孩肯定变成斜眼睛;长辈人是不准孕妇去看人家结婚因,为新婚夫妇最怕‘四只眼睛’在暗地里看到,如果孕妇看了,迷信的人就说新婚夫妇就要生病了;孕妇不能笑话别人长得难看,笑话人不如人,恐怕将来生的孩子长得丑;孕妇还不能劈砍鱼头,怕是将来生的孩会歪头;孕妇的口袋不能缝死,这意味着没有出口,因此,怀孕的女人有很多禁忌。

    人们认为生孩子很脏,所以孕妇生孩子在地上生,地上放些干草或草木灰,产妇便在其上双腿跪着、双手扶着炕沿在接生婆的帮助下生产。在正常情况下小孩出生后就用事先准备好的高粮篾片在离婴儿肚脐一寸长的地方割断脐带。用篾片是原始习惯,大多数用剪刀,剪刀剪完脐带后用红纸包起放在炕席下,等到婴儿脐带收缩好,才能拿出使用。剪完脐带后的小孩需用温水洗身,然后小心包裹起来。如果是非常情况下,小孩生下不哭,据说是小孩嘴里有血块堵塞,产妇或产婆就要用手抠出,抠出后小孩就哇哇大哭没事了;另一办法是如果生下的小孩不哭,则拍打婴儿屁股,直到哭出声来为止。

    对于接生婆,一般送给一些物品来表达一下感激之情就可以了。

    出生后的小孩,邻里乡亲都送些衣物用品及小米、红糖、猪肉、鸡蛋、鱼等来表达祝贺之意。

    如果小孩出生在冬季,则炕上垫上稍厚的被子以保证温度适宜,把包裹好的小孩放在其上酣睡;如果是在炎热的夏天,则用摇篮悠婴儿睡觉。摇篮是用桦皮缝制的,缝制摇篮的是皮绳或鱼皮绳,图案样式精美细致。

    割下来的脐带连同胎盘一起用布包起来埋在土里,等小孩脐带脱落后,用一块布将它包起来挂在摇篮上。小孩脐带是不能随意扔掉的。在小孩肚脐上抹上锅衣灰,以助恢复长好。

    产妇在坐月子期间,一般人是不能随意进产房的,更不能从产房将东西借出,这样会认为将奶水带走。

    产妇生产几天后就要自己做饭、推磨等一些家务劳动,但不能到屋外,这样会对身体十分危险的。

    产妇在产后几天里做些大米粥、小米粥或鱼汤,鱼汤最好是鲫鱼鱼汤和嘎牙子鱼汤,这两种汤下奶最好。这几天产妇可吃鸡蛋、面片、面汤等半流食,十几天后方可吃干饭之类。

    产妇在未满月之前是不能到滩地和渔船上的,因为人们认为产妇上过的船会打不到鱼;产妇在坐月子是还不能到别人家串门,人们认为会带来厄运;更不能允许的是产妇在未满月之内不准去井台打水,人们认为会把井弄脏,以至人们无法再饮用。

    诸如上述的种种陋习,在新中国成立后早已烟消云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乡县级卫生院的科学接生和医护,新时代的赫哲人开始进入了美满、幸福、安康的生活。

    第六节取名习俗

    赫哲人在孩子取名的事情上是很有讲究和妙趣的。有的是孩子的祖父母给起名;有的是婴孩的舅舅给起名;但多数是小孩的父母给起名。

    给小孩起名,都是先起乳名,然后再起学名。父母给自己的孩子起名一般都是把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的,所以名称也充满着憧憬之意。

    如在孩子出生之时,正巧赶上窗前园子里梨树开满洁白圣洁的花朵,这是个春天的美妙时光,如果是女孩,母亲就会触景生情毫不犹豫地取名叫梨花。梨花展示着春天的到来,一切未来的美好都在春天里开放。这时如果是生的男孩,母亲就会给他起名叫梨柱,梨树是参天大树,让人感到顶天立地遮风避雨,父母希望梨柱像大树一样在未来的日子里为家里的顶梁柱,接替父母的辛劳,或是在今后的日子里是父母的助手帮手。

    赫哲人是崇拜和喜爱猎犬的,在为婴孩取名上也常常寄希望于猎人,在婴儿出生时,如果看到了院落中的猎犬,父母就给婴孩取名“狗胜”,寓意希望人的精神赋予猎犬之勇气,猎犬在狩猎时,总是战胜野兽,保护猎人。

    还有的起乳名以“锁”为依附,把许下“长命百岁”的愿望“锁住”,即谐音取名“锁柱”,有的叫“锁玲”(即锁住“长命百岁”的年龄,等等)。

    赫哲人在起完乳名后,开始给孩子起学名,一般都是以周围环境为起名对象,如山、林、河、江和人们喜爱的季节“春”等都是作为人名应用的,但三个字的名字中间也很有讲究,一家人的子女中间的字要同一个字,这个字象征整齐划一和团结亲密,又富意着一种向心力的品质,如“玉”,“玉山”,如“金”,“金花”等等,都充满了对未来的一种想往高贵的向往和对未来美好的憧憬。

    第七节婚姻习俗

    古时,赫哲族青年男女恋爱和定亲非经族长同意不成。因此,很多束缚和枷锁造成恋人背井离乡、私奔、逃婚或双双殉情的悲剧发生,因为那时的青年男女根本没有婚恋的自由。

    赫哲族婚姻在早年有“比武择婿”的风习,即在多个小伙子追求女方的情况下“比武择婿”。“比武择婿”是在捕鱼狩猎方面比试,谁打的鱼和兽多,谁就是胜者的一方,岳父就把女儿许配给胜者为妻。但也有几种不同结亲方式,即媒人介绍,指腹为婚,换亲,甚至也有童养媳。封建社会婚姻制度的颓废,专治,使青年男女没有过问自己婚姻的权利,听之任之,导致夫妻双方婚后的不美满、不和谐。

    在封建社会,结婚的年龄没有一定的限制,但大多都是早婚,姑娘多是在十四至十七八岁出嫁,其中以十五、十六岁结婚居多,十八岁出嫁的就很少了,习惯上,男子一定要比女方大几岁,而新娘大于新郎的情况是极少的。

    赫哲族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但在旧社会也有一夫多妻的,这种情况大都是在富户和官吏范围之内。

    早年赫哲族以氏族为家庭体系,因而实行氏族外婚制,因为氏族内是有血缘关系的,只有男女双方不是一个氏族才能定亲,但非同一氏族而同姓者可以结婚。

    一、求婚、说谋、结亲

    媒人说亲,一般往往是男方事先看中了某家姑娘,才请媒人去到女方家说亲的,而从没有女方主动找男方的。男方请的媒人,不是专职的,而是临时为媒的,做媒的人大都是亲朋好友,且又是能说会道的精明人,媒人带着男方和男方亲属拎着酒肉到(第二本)女方家去,待喝酒喝到恰到好处时,才讲明来意,如果是彼此了解,姑娘的父母也相了男家的小伙子,那么亲事很快就说妥了,如果女方家没看上小伙子,则就此作罢。但也有好事多磨的,媒人到女方家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地去说亲,直到对方答应为止。但这种情况极少,一般在初次提亲不成,再选择另一家能够看中小伙子的女方。

    赫哲族结亲一向不注重门当户对,更不在乎贫富差异,姑娘和家人认为只要小伙子能下江勤捕鱼、上山会打猎,会关心爱护人,品行端正就行。而小伙子及男家对女方的要求也不过高,只要姑娘能秉持家务,会缝鱼兽皮衣裳、聪明贤惠长相一般就可以。

    二、过礼

    在亲事定下之后,媒人和男女方的家人就开始商议过礼之事了。过礼有过小礼和过大礼之分,也就是说先过小礼再过大礼。

    过小礼时,媒人和男方父母及家人择吉日前行到女方家中将携带的酒肉及送给姑娘的衣物礼品等交与女方家长。姑娘家中主要是父母接待,但一般都有女方至亲的血缘亲属、好友及邻居参加陪伴,在这个过程中姑娘是不能出面的。过小礼的内容是男女双方家在一起商议四件过大礼的事情,第一是商定男方送给女方的彩礼和数目;第二是商定过大礼时的日期;第三是商定交换男女双方订婚的媒帖(媒帖上写着男女双方的姓名、生辰八字过大礼的日期、彩礼种类及数目等等);第四是商定过大礼时男女双方参加的人数身份等。

    过大礼是过小礼和结婚之间的一种默契过度过程。过大礼自然是在女方家举行,有未婚夫的父母、媒人和其岳父母,还有两家的亲戚朋友,参加的人数明显比过小礼多,也很隆重热闹,过大礼叫“萨日来尼”。

    过大礼是在结婚的前几日举行,这时男方首先将过小礼时商定的全部彩礼、衣物送到女方家,这些彩礼一般都是衣服,首饰、家具、柜子、布匹等。过大礼时除把彩礼送到女家外,还要议定二件事,一是双方商定娶亲日期,此日期是双方商定的日期,不管什么人,无论如何是不能随意愿更改的,即便是届时刮风下雨也绝对不能更改结婚的大喜日子;二是商议女家陪送姑娘的嫁妆是多少,陪送的嫁妆是在结婚时随男方接亲送到男方家的。

    三、娶亲结婚

    过完大礼之后,紧接着就是娶亲结婚了,这时男方喜气洋洋地去女方家接亲。在夏季,如果是远路,双方居住在河边,这就要坐渔船去接亲;如果是旱路就要用马车或牛车;如果赶在冬季,那么就用好几挂狗拉雪橇(拖日乞)去接新娘子。此时,新郎身穿长袍,肩上斜披着红布,或乘货船或骑马,后面跟着新娘用的彩车或彩船。其中有一娶亲婆在总管和指挥娶亲的全过程,娶亲婆是由儿女双全者担任。娶亲队伍在天不亮就出发,在太阳还没有出来时就赶到女方家里。而此时,新娘才将发辫改梳发鬓在脑后,接着穿上红袄、红裤、头上戴上红花,再蒙上红布,打扮完之后由她的兄嫂或是她的弟弟抱着送上彩车或彩船。这时,新郎要向岳父岳母叩头拜谢后,在鞭炮齐鸣下,从撰撰攘攘的人群簇拥中打道回府。女方父母是不送亲的,只有新娘的兄嫂、弟妹等人才送新娘到男方家。

    新娘来到婆家时,被人抱下车或船,然后踏着事先铺好的红毡或麻袋再迈过马鞍子来到门槛外拜天地,拜完天地父母之后,新郎在前引路,新娘随其走向新房。当新郎已进门里,而新娘还站在门外之时,新郎回过身用枪架子挑去新娘头上的红布甩在前房屋檐上。此时,新郎的弟弟、妹妹、嫂嫂和其他亲人就把早已准备好的五谷杂粮向新娘头上撒去。同时,鞭炮燃响、锣鼓喧天,这意味着可以驱除一切妖魔鬼怪,使家宅和今后的日子吉祥平安。进入洞房以后,首先拜见祖宗三代,就在这时,会来一个非亲非故的老人,手拿缠着红布的烤鱼叉柔和地向新娘授意,授意的大意是新娘要孝顺公婆,待人要和气,尊敬丈夫,要勤劳持家,不要道听途说传瞎话,安分守已过好日子。

    在庆贺的喜筵上,新郎、新娘同时要按辈分及主次依桌敬酒。夜晚,筵席散后年轻人就开始闹洞房了。

    新婚夫妇在结婚的第二天,新娘要早早起来拜见公婆和其他长辈,然后再到院子里用陪嫁的小斧子劈木样子,劈出来的木样子要整齐划一,以示干家务活是一把好手。挑水做饭是家务劳动的开始,但赫哲人的习惯是新媳妇刚为人妻,还沉浸在姑娘时的感觉里,便让新娘玩几天再持家务,因此,公婆起初是不支使她们干活的。

    赫哲人也有回门的习惯,但比较随意,不一定三天回门。

    四、其他

    赫哲人也有入赘的,入赘为婿一般多是男方弟兄多者,勿需他供养家人而女方家又无劳力,将来岳父母亦其依靠养老者才入赘。

    赫哲人也有“换亲婚姻”也就是将某家女儿嫁给某家为媳,又将男方家女儿娶到女方家为媳。

    赫哲族中在近代的封建社会离婚是很少的,人们的观念认为离婚的人,不管哪一方都是有错误的。

    解放后,赫哲人的婚姻习俗大有改变,实行男女平等,青年男女摆脱了旧时的媒人牵线的陋习,可以自由恋爱,不仅废除了彩礼,而且结婚仪式也从简操办,以前只许在族内通婚,而现在可以在族际通婚,赫哲族的婚姻走向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第八节丧葬习俗

    赫哲族的丧葬都是采取传统的土葬,但也有其他方式,那是根据死者的不同情况而定。在狩猎时意外死于山中者则以桦皮或树枝裹尸架树上,待三至四年后埋葬;死在家中者待三日后埋葬;死于非命者隔日埋葬。一般人死后把尸体移至木板上,停放在屋地中间,尸体上全部覆盖黄布、黄纸或黑布,头西足东,在死者的头前置桌供祭品,三日内由亲友相继吊唁,死后第三天午前或午时入殓,入殓前由至亲好友二人抬头二人抬脚,二人抬腰,孝子捧头,抬尸在屋内由左向右转三圈,然后抬到屋外搭着棚子下的木棺里,盖棺时棺材头夹椴树皮一条。长纹五尺,死者家属拿着,萨满祷告完毕前断树皮,以表示死者阴魂不留家中。

    人死之后的停放天数不一样,尤其是老年人和青年人或冬天和夏天都是变化不定的。一般情况老年人停放三天,如果死于炎热夏天就只能停放一二天;如果死者是青年人,无一定停放时间,一般一两天即可。长辈死去晚辈要穿孝服,所殉葬的物品,一般为“谢达”枪、烟袋、吊锅、刀子、木碗等。

    出殡时一般在晌午起灵,打蟠、摔盆。抬棺的人有好几十人,这些人都是村内好友亲朋,一直抬到墓地,九十年代后就由人抬改为车拉了。

    棺材运至墓地后,再向死者祷告,大意是:老人家,这就是你的家了,好好地住在这里吧,虽然离开了生前的家,也要保佑全家大人小孩们的平安无事……祷告之后,司仪示意孝子首先动手挥镐创墓坑,他用铁锹在早已丈量好的土地中央挖出一块土放在旁边,待众人挖好坟坑把棺材抬入基中。棺材在基坑的位置是有讲究的,是将死者的头向西脚向东,埋土时也是先由死者子侄在棺材四角各填一锹土然后大家才一起填。埋成坟墓后上面放一张黄张,再压上一锹土块。

    所有帮忙的亲友都在完事后受筵,在吃饭前,必须洗手,表示洗手再也不干这事了。

    第九节节庆习俗

    和全国各民族一样,春节是赫哲人一年中最为隆重的节日。在农历二十七这天,首先在清早去上坟,摆上供品,新年即将来临,先给先人过节以示对故去的亲人的怀念,也有在道口烧纸对故去亲人寄托哀思的。

    春节,是赫哲人最为喜庆的日子,大人们在春节前十几天就开始忙活起来,杀猪、炒鱼毛、炸面食、蒸馒头,忙得热火朝天。人们开始吃好的穿好的,尤其是孩子们,兜里揣满糖果开始尽情的玩耍,大人们也不像平日那样严格约束了。男孩子们多玩捉迷藏、滑雪、滑冰等,女孩子们则玩翻花绳、老鹰捉小鸡,年轻妇女多玩狍子腿上的“嘎拉哈”。

    早年除夕晚上全家要给火神磕头,是请火神保护在新年里丰收,多打野物多捕鱼,还要保护小孩平安幸福吉祥。在早年春节最好吃的也只能是小米炖鱼的“和和饭”,而在解放之后就可吃大米白馒头和饺子。人们喜气洋洋,贴对联、放鞭炮。

    除夕的午夜时分,大人领着孩子们接神。在接神前成年人一般不睡觉,姑娘小伙子们甚至彻夜玩耍不眠。接神时在院中放一个凳子,其上放一碗饺子,然后再放一碗小米干饭,烧香磕头就是接神了。接完神要给“三代”和诸神磕头,然后再给家人拜年,依次从老年人开始,磕头拜年。平辈人互相问安,吃过年夜饭后,还要给屯中“哈拉莫昆”氏族家的人拜年。

    从春节开始至正月十五的半个月中赫哲族均停止劳动,正月十五以后就正常劳动了。

    赫哲人早年不过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后来与汉族杂居,相互交往密切,一些习惯也与汉族逐渐相同了,这些节日也一样同汉族兄弟一样过了。

    第十节禁忌习俗

    一、捕鱼禁忌

    1.捕鱼期间,不准在江上说怪话和谎话,怕触犯了神灵,打不着鱼。

    2.孕妇或是月经期间的妇女,不准到滩地或捕鱼船上“怕败了兴”,捕不到鱼。

    3.不管男女老少,都不能随意跨火堆,烧柴添火时柴根妻朝里,如稍朝里续柴,就会被认为妇女就会难产。

    二、狩猎禁忌

    1.妇女们不能随意坐或跨过猎枪,子弹和捕兽的各种工具,男人的衣服也不许妇女坐或跨过。

    2.在山上如果遇到锯剥下的大树桩子,不许坐在上面,人们认为大树桩子是“山神爷老把头”坐的,凡人是不能坐的。

    3.同是狩猎的人,如果在山上相遇务各请其到自己住处吃一顿饭,然后再行离去。

    4.在狩猎的帐蓬里吃饭后,要把篝火堆处理好,锅要扣得平稳些,吊锅子挂在树桩子上不许乱摇晃,更不许敲打器物弄出声响。绝对禁止用刀翻锅、铲锅,否则会认为是割断了打猎的好运气。

    5.在森林中,不许说怪话和谎话,如“明天我一定得多少多少的野兽”,是不行的。

    6.每到一个新的猎场“劳得玛发”竖上篝火剩余的木棍,率其狩猎成员跪求山神爷说:“保佑我们‘打围’(狩猎)顺顺当当的,‘快当些’(多指得猎物之意)”有些年轻人如果有说怪话,“山神爷要多担当些”(即原谅之意)。

    赫哲民族认为万物都是神在主宰,相信万物有灵,才产生了种种禁忌,但随着新时代的来到,过去一些禁忌也随之消失了,人们随着科学脚步向未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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