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辅导读本18讲-民主法治建设: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的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制度保障核心提示: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快了民主法治建设的步伐。早在1979年,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我们要在大幅度提高社会生产力的同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发展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和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新世纪以来,世情民意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国共产党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可以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所取得的一切成就都离不开民主法治,民主法治建设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

    当前,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四川作为祖国大家庭的一员,9000万巴蜀儿女同全国人民一道,正在奋力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民主法治既是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中国梦和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的制度保障。

    一、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论述

    (一)党的十八大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论述

    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民主法治建设做了深刻阐释,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并进一步提出了怎么样支持和支持什么,即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支持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这就是说,党要转变执政方式和领导方式,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十八大报告强调,“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这表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必须不断拓展协商民主的新形式、新空间、新作用,以更好地协调关系、化解矛盾、汇聚力量。

    在基层民主方面,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事关人民的民主权利,事关执政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在实践中,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同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新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做了明确部署,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尤其是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重申: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表明,我国依法治国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这实际上是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法治对人民民主的根本保障作用。

    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十八大提出了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改革目标。特别强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在权力监督方面,要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出了“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新要求。只有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才可能得到保障,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才有保证。建立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机制,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构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的立体监督体系。

    (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论述

    省委书记王东明在省委十届三次全会讲话中指出,“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支持人大、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能、发挥更大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里强调了人大和政协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人大应充分发挥立法监督职能,根据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修订、制定相关法规;政协充分发挥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职能,推进协商民主的丰富和发展;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依法行政、透明行政,努力建成为民、务实、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司法机关要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公平正义。

    此外,在社会管理方面,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在民族宗教方面,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旗帜鲜明地开展反分裂斗争,保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促进长治久安。”可见,新形势下四川省各项工作都体现了民主要求,贯穿了法治精神。

    二、民主与法治的科学内涵及相互关系

    (一)民主的基本含义

    “民主”一词来源于古希腊,意指“人民的权力”,或“多数人的统治”,是相对于君主政体、独裁统治、贵族政体、寡头统治等的概念。到了近现代,“民主”一词被赋予了“民主原则”、“民主精神”、“民主作风”等多种涵义。列宁指出“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这表明民主首先是国家制度,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政治制度。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则,根据多数人的意愿作出决定的机制和制度。无论是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还是作为一种理念,越来越成为人们政治、经济生活,乃至文化和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甚至已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

    (二)法治的基本含义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的一个概念,是一种治国的原则和方法。其基本含义就是依据法律治理,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强调法律至上,正如亚里斯多德所主张的“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法治还包含法律精神、法治思维,强调“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在社会各种调控措施中,法治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

    (三)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民主是法治的前提。在民主制度下,人民直接或间接通过民主机制制定的各种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如果不被尊重和严格遵守,特别是不被政府所尊重和遵守,民主制度就形同虚设。因此民主制度本身在运行过程中也内含了法治原则。

    法治是民主的保障。民主需要规则,需要秩序,这就要靠法治来规范和保障。而民主制度要发生实际作用而不被束之高阁,实现民主价值和目标,也需要法治来推动和保障。也就是说,民主必须制度化和法律化,才有可靠的保障。

    三、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必须始终坚持。民主法治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制度保障。

    第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保障科学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深化改革开放的客观要求。我国民主法治建设是在深入总结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丰富实践经验基础上进行的,民主法治建设及其进步,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环境,发挥积极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

    第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需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按照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通过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权利意识、法律观念,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两个一百年”宏伟目标,必须保持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和谐稳定大局,就必须重视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正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为此,不仅需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手段,更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广大民群众的权益,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保障科学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

    第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党的意志和路线方针政策规范化、程序化、法律化,落实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是党能够有效应对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的必然要求,是党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内在要求。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深刻指出的:“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四、四川省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不足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党的十六大以来,四川省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切实保障了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法治建设,注重法治精神和法治观念的培育,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极大地推进了“法治四川”的建设。人大政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履行职责,在推动地方立法、民主建设和监督工作中,成效明显。在人大的监督下,“一府两院”工作依法有序展开,实现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良好,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权利,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民主法治建设的成效

    1.完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本质。四川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等职权,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中央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十一五”期间,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5件,修改56件,废止9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64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3个,开展了15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备案审查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1052件,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84人(次),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制度保障,有力推动了四川民主法治建设。

    2.充分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积极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四川省政协在中共四川省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突出团结民主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推进了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十一五”期间,省政协开展各种层次的协商议政活动143次,提交专项建议报告184份;开展专题调研114项,提交调研报告108份;组织常委、委员视察116次,提交视察报告83份;征集提案5303件,立案5088件,办复5075件,办复率99.74%;编报社情民意信息4572期,全国政协和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用1473条。共得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703件次。省政协积极发挥协同建设作用,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以实干助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为夺取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的重大胜利、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

    3.充分发挥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统领作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依法行政方面,在省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省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四川省各级政府认真履行工作职能,依法行政,全省经济社会建设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12年全省生产总值23849.1亿元,经济总量排全国第8位。民生投入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逐年提高,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农村低保老人提前全部纳入新农保。新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藏区“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和彝区“彝家新寨”建设进展顺利,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社会建设和管理取得新的进步。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深入推进,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纵深推进“大调解”工作,突出“事要解决”,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开展“平安四川”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不断健全。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工作扎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工程治理取得重大成效,防灾救灾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成效显著。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市场经济秩序逐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切实加强。

    公正司法方面。全省各级法院突出“服务大局、能动司法”的工作主线,深化量刑改革,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让民众参与司法;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开展巡回审判,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讼。“十一五”期间,全省各级法院办结各类案件452098件,同比上升4.31%;其中,省法院办结各类案件5947件,同比上升17.23%。

    (二)民主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

    尽管四川省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四川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建设方面。人民民主建设主要体现在人大制度建设、职能发挥和人大工作实践。就四川省来看,还存在如下一些不足:人大履行职能中还存在常委会工作与省委要求和全省人民期望有一定差距;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法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方式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实效需要进一步增强;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方面尚需进一步加大力度;规范四川省各类市场秩序,以及经济发展的重大目标等还需要进一步纳入立法监督;行政、司法职能作用尚需进一步发挥;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立法、灾后重建立法等需要进一步加强。

    2.人民政协和协商民主建设方面。协商民主建设的体制机制有待健全和完善,还存在政协民主监督还不够有力,监督范围还不够宽,配套制度不完善,协同落实力度不够等问题。还存在实施民主监督的方式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委员和界别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问题。

    3.基层民主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城市社区基层民主和党内基层民主无论是在实践中还是在理论上都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乡村关系、街道社区关系、两委的关系等,都有待进一步厘清理顺。此外,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等方面也还存在诸多问题,基层协商民主的形式、内容、方式等都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4.民主法治观念不强,能力不足。十八大倡导的“民主”、“法治”观念无论是在政府还是在社会层面,都尚未普遍形成,也未在实践中全面践行,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法治精神和法治观念都还不强,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比较欠缺。在民主法治宣传教育中,重知识普及,轻精神培育;重组织动员,轻效果测评;重民众教化,轻公权制约。这些都不利于民主法治建设,甚至是阻碍民主法治建设。

    五、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是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实现四川“两个跨越”目标,必须有民主法治作保障。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议上,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王东明在讲话中强调,未来五年四川省民主法治建设要突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为四川由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跨越、由总体小康向全面小康跨越提供保障。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代表省政府发言表示,“我将始终把法治放在心中,忠于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常委会的工作监督,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四川,已然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

    (一)加强新形势下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障,体现了社会主义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因此,要加强四川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充分发挥人大立法和监督职能,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推动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一是结合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法治为基础的地方执政机制,塑造以法治为基础的文明政治生态。按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依照宪法法律的规定,进一步从制度与程序上规范党委与人大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现行宪法实施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二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民主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正确履行职责,把省委的重大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三是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保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注重立法与四川改革发展实际相结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民生立法,使立法更加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开展人大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五是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树立法治观念,培育公民的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推动公民自觉有序政治参与,增强公民政治参与的广泛性有序性,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健全和扩大人民民主。

    (二)加强新形势下民主法治建设,为四川省顺利实现“两个跨越”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在全国经济版图中,四川省已进入“2万亿”俱乐部,成为经济大省,但从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看,与东部发达地区还存在较大差距,还不是经济强省。实现“两个跨越”需要法治的坚强保障,正如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在“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动员会讲话所指出的,“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需要坚守法律,让经济发展在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运行,让人民群众在宽松愉悦的社会氛围中生活。我们必须恪守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坚持依法办事,用法律来保障人民权利、管理社会事务、规范人们行为;用法律来解决社会矛盾、匡扶社会公正;用法律来推进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四川“两个跨越”落实在人大立法和监督上,就是要围绕政府决策、重点项目、生态保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矿产安全等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省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十项民生工程”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围绕宏观经济运行、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协调法治、城镇化法治体制机制、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投资领域、预算决算、“三农”工作、资源环境保护、重要领域改革等加强立法工作。同时,适时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全省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和发展环境,促进全省市场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三)加强新形势下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推进和保障协商民主建设

    在实现四川“两个跨越”目标的进程中,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保障政协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的充分发挥,保障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主渠道作用的充分发挥,更好地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大力推进协商民主的发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关于发展政协工作和协商民主的要求,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确定的各项任务上,增进共识,务实而为。二是要按照十八大关于“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新部署,着力健全政治协商民主制度机制。不断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主渠道作用;细化内容、形式、程序,明确具体可行、衔接配套的操作规范,健全科学管用的制度体系,有效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总体布局出发,围绕十八大提出的新观点、新论断,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中心,加强政协理论研究。三是要继续切实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切实加强思想、组织、能力、作风和制度建设,为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有力保障;全面加强党派、委员、界别、专委会、机关建设,发挥其履行职能的主体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搞好宣传教育工作,不断营造有利于政协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新形势下民主法治建设,推动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

    现代社会中,政府影响不可避免地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相比于普通个体,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在法治四川建设中有着重要示范作用。一是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政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重大问题专家咨询、社会公示、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听证等机制和程序,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以及政协的民主监督。做好“六五”普法和法律援助工作。强化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司法监督,重视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二是大力推进效能建设。巩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成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和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覆盖全省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促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在省、市、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府绩效管理,优化目标绩效考核。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任务落实的督导。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快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行政机关建设。三是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完善惩防体系,积极开展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完成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努力建成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制止奢侈浪费,整治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行为,抓好公务用车规范管理。加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的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抓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五)加强新形势下民主法治建设,营造文化强省的法治环境

    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民主法治建设是文化强省的重要保障。民主法治建设在文化建设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放宽准入和完善市场管理,支持民营文化企业、民间资本兴办和投资文化产业重大项目,激发文化市场活力;深化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巩固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成果,加快转企改制文化单位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深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二是加强文化监管立法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伟大抗震救灾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开展扫黄打非,抵制低俗文化。三是切实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法制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网络融合,大力发展新型文化业态,积极培育影视剧制作、图书报刊、电子音像制品、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市场和新兴市场。

    (六)加强新形势下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推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

    民主法治是加强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重要保障,十八大提出“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的目标。可见,法治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中的地位和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一是加强网络依法规范有序管理,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二是加强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三是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健全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和运行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四川”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专项打击和整治行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四是完善防灾减灾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各类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工作方针,强化依法管理,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

    (七)加强新形势下民主法治建设,推动依法重建、科学重建

    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应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尤其要借鉴汶川大地震制度建设经验,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立法工作。当前要切实做好芦山地震灾区重建规划,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城乡居民房屋、基础设施和产业等重建工作;进一步完善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抢救、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及时的法治保障;结合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实践新情况,制定志愿服务条例,引导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修改防震减灾条例,对捐建、援建工程项目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者拆迁、拆除等要作出明确规定;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开展监督;对价格法和省价格管理条例、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促进灾区物价平稳、社会稳定和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发展的攻坚阶段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四川正处在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新的阶段,新的使命。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进程中,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的人民民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民主与法治阳光的照耀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将实现!

    (执笔人:侯水平廖冲绪)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