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27日,成都宣布和平解放。南下的人民解放军,陆续派遣联络员进城,驻进被接管单位了解情况。30日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入城式。
1950年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不久,我被派参加接管国民政府四川高等法院和成都地方法院工作,现仅就记忆所及略述如后。
军管会司法处成立
军管会司法处,是后来人们对它的简称。全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司法处”。
1950年1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代表兼司法处处长樊建德率领干部杨烈楠、高波、高振中、邓涛、马杰、解育文、靳自武等,由马杰带领一排武装警卫战士,各自背着背包,从督院街国民四川省政府出发,徒步到正府街国民政府四川高等法院和成都地方法院(简称高地两院),着手接管工作。
高地两院内部是互通的。四川高等法院的大门面向正府街,成都地方法院的大门面向文圣街(现文武路),地方法院的看守所设在进大门左侧。高等法院的模范监狱设在宁夏街。
军代表樊建德率领一行人,进入高等法院楼上大办公室,各自卸下背包,随行人员将事前在西安就准备好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司法处”的布制吊牌,挂在正府街四川高等法院大门右边,宣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司法处”正式成立。
当时,高地两院留守人员很少,里面显得冷冷清清,迎接他们的,是成都地方法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李曙萍(女,中国民主同盟会盟员)和地下党员唐会昌在法院发展的外围组织——“新民主主义同志会”成员陈鹏、游克斌、张国宾、李少屏(女)等少数几个人。李曙萍初见到军代表樊建德,深深一鞠躬,随即说:热烈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前来接管。樊对她(他)们几位的政治身份,早有所闻,由他们陪同巡视高地两院一周,边走边向军代表介绍情况。高地两院在一个星期前,大部分的人就没有按时前来上班了。四川高等法院院长苏兆祥,成都地方法院院长陈楫以及各庭庭长、推事、检察官等,思想上有顾虑,未敢前来迎接。
第二天,军管会司法处依靠地下党在两院发展的外围组织成员,成立接管委员会,指定陈鹏任主任委员,游克斌、张国宾任副主任委员,李少屏等为委员。接管委员会成立后,两院院长及各庭、处、室、科的负责人,因无人留守,接管工作无法进行。樊即告诉接管委员会成员,通知苏兆祥、陈楫、高院代理书记官长冯某等互相转告各庭庭长、推事、检察官以及各处、室、科的负责人,于1月4日上午9时到高院楼上大办公室开会。
届时,到会的旧人员,只有两院总人数的10%,30多人。有的未得到通知,有的得到通知,思想上有顾虑,仍未来。如地院院长陈楫等。到会的有苏兆祥、民一庭庭长宋维经、推事王敬信等,地院的首席检察官李曙萍、刑庭庭长邓维高、推事李崇、郭超、检察官朱有道(女)、王维新、杨先智等。高院检察处的首席检察官徐尔僖早已逃到台湾去了。
那天晚些时候,苏兆祥在他的贴心交际书记官廖某的陪同下(实际为苏壮胆)来到大办公室。先到会的旧人员见苏进入会场,习惯性地起立相迎。当时南下干部都在场,苏兆祥感到很尴尬,表情紧张地不断打手势,示意大家坐下。他心里在说:我现在已不是你们的院长了,是国民党的败兵之将,是来订城下之盟,接受改造处分的,你们还搞这一套。
那天的会场好像浓雾一般的阴沉。平时见人就点头、打拱、哈腰,一开口一个哈哈的廖某,一扫过去的活跃,表情严肃紧张地与大家静悄悄地坐在一起。
快10时了,由高振中同志主持会议,宣布开会。请樊建德讲话。
身材魁梧的樊建德站起来,声音洪亮地向大家宣布:“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司法处”已于1月1日正式成立。本人任司法处处长,杨烈楠同志任民事组组长,高波同志任刑事组组长,高振中同志任行政组组长,邓涛同志任总务组组长,秘书组组长暂时未到,马杰同志任看守所所长,模范监狱,暂时由联络员张子玉、张兴负责。军管会司法处正式对上述四个单位进行接管。随即宣读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的形式公布的《约法八章》:
1.保护全体人民的生命财产;
2.保护民族工商农牧业;
3.没收官僚资本;
4.保护一切公私学校、医院、文化教育机关、体育场所和其他一切公益事业;
5.除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和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外,凡不持枪抵抗、不阴谋破坏的国民党各级政权组织的人员一律不加俘虏,不加逮捕,不加侮辱;
6.一切散兵游勇,均应向当地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政府投诚报到,交出武器;
7.有准备、有步骤地废除封建的十地所有权制度,逐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改善人民生活;
8.保护外国侨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樊建德接着说,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对两院及监狱、看守所旧人员的政策是,通过学习,量才使用。希望今天到会的人员互相转告,没有来的人员赶快到司法处报到,参加学习,听候安排。
樊建德讲话后,苏兆祥带着紧张的表情站起来代表两院所有旧人员向樊建德深深地一鞠躬,表示坚决遵守《约法八章》,坚决拥护共产党和毛主席,坚决跟共产党走。把四川高等法院和成都地方法院所有档案文书材料和所有财产毫无保留地全部交给军管会司法处接管。
接管与组织旧人员学习
第二天,两院的旧人员开始陆续到司法处报到,参加学习。司法处干部一边组织学习,一边开始分头接管各庭室处科的文书档案材料,逐一进行清点造册登记。
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旧法院内部组织机构。法院设有检察处。检察处与法院的关系似隶属又非隶属关系。检察处的行政业务与同级法院是独立的,直受上一级检察处领导监督,同级法院无权干涉。检察处首席检察官与法院院长是平起平坐的,不是上下级关系。
法院除设独立的检察处外,内设民事庭、刑事庭(或设民一庭、民二庭、刑一庭、刑二庭)、书记室。书记室下设文牍科、民事科、刑事科、监狱科(或看守科)、法警队。与书记室平行的室有人事室、会计室、统计室、调解处、执行处、公证处。
移交工作由各庭室处科的原负责人,分别向接管委员会的成员陈鹏、游克斌、张国宾、李少屏等办理清点交接。
在接管过程中,还有一个插曲。陈鹏等为了尽快摸清两院主要成员的政治、历史背景材料,邀请苏兆祥手下掌握人事大权的人事室主任冯某喝酒聊天,有意轮流向他敬酒,将其灌醉。冯某酒后吐真言,把平时对外保密的一些情况全部倒了出来。这些为军管会司法处对旧人员的安排处理提供了重要资料。
1月中旬,川西区党委组织部了解到我和傅桢同志在做地下党工作时都是朝阳学院法律系毕业的,而且我过去曾在成都地方法院和四川高等法院工作过,对两院情况熟悉,即派我和傅桢两人到军管会司法处协助樊建德搞接管工作。以上情况,是后来陈鹏、游克斌等同志向我提供的。
我和傅桢两人到司法处时,回到法院的旧人员已超过200人,占总人数的70%左右。樊处长向我们两人讲,你们两人对高地两院情况比较了解,要尽量提供情况,共同把接管工作搞好。法院是国家机器,是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是社会上层建筑。国民党的法统被我们废除了,国民党的法院被我们砸烂了,留下这个烂摊子,情况很复杂。我们要在这个烂摊子上重新建立人民的法院这个新的国家机器,新的专政工具,百废待兴,任务繁重而艰巨,组织上派你们两位同志来,我们齐心协力,共同完成这一艰巨任务。现在你们两位同志参与各小组领导旧人员学习,摸清旧人员的思想情况,以便对他们进行安排处理。
我们先后布置大家学习讨论《约法八章》《人类社会发展史》。为了搞活学习气氛,利用间隙时间教大家唱革命歌曲。
这段时间,接管工作紧张地进行。行政组的同志日以继夜地查阅接管下来的人事档案材料和收集的活材料。
对旧人员的安排处理
通过一段短时间的学习,摸清了每个人的基本情况。总的一句话,情况是相当复杂的。有国民党、三青团骨干分子,有反动党派分子,有特务,有旧社会袍哥大爷。不过党团组织比较松散,每年开一次年会。推事、检察官全部都是国民党党员,有的是被迫参加的挂名党员。因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规定,司法官必须是国民党员,否则不能充当司法官。书记官中部分亦是国民党员,由于部分党员长期不交党费,后由上级党部硬性规定,每月由会计室从党员薪俸中扣交,统一由会计室交上级党部。一般人员中,有部分是三青团员。
根据掌握的这些情况,分四种对待处理。
1.年龄较轻、身体状况良好、政治上无大问题的,分两批送革命大学(简称“革大”)学习。第一批,送成都“革大”学习。地址在纯化街原四川省国民党党部。3月初送第二批到川北行署,南充“革大”。通过短期学习,分派工作。
2.政治问题比较复杂严重的国民党骨干、个别推事、检察官,送成都军管会政训班学习。地址在华西医科大学校内,原四川省主席张群住的公馆,采取封闭式学习,实际是隔离审查。当时得到通知的个别人,还未意识到自己问题的严重性,认为自己的职位高人一等,未与一般人送“革大”学习,而享受高一级政训班学习待遇,而沾沾自喜。
3.政治上比较可靠的,作为依靠对象,留下来继续工作。比较年轻的一般工作人员留得多些,推事、检察官留下的,是个别的。高院推事中,只有王敬信一人留下,他年龄虽大(已逾花甲),但他是老同盟会会员,任推事多年,为人正直清廉,常说劳动人民是他的衣食父母。地院检察处首席检察官李曙萍(女),民盟盟员;朱有道(女),民革成员;推事李少屏(女)地下党外围组织成员等五六人。
4.年老体弱有病的一般人员和政治上不可信赖的大部分推事、检察官,发给路费或临时生活费,遣散回家,自谋生路。
模范监狱和看守所
模范监狱是四川高等法院直属下级单位,设在宁夏街。27日,成都宣布和平解放当天,驻在驷马桥准备30日举行“入城式”的解放军部队即派联络员进城,驻进被接管的部分单位。张子玉和张兴奉命驻进模范监狱。他们二人身着灰布棉军装,头戴红星军帽,腰间插着手枪,走进监狱,大门口站岗的警卫见他们是解放军,未加阻拦。他们直到办公室,室内空无一人。当年近50岁的典狱长得知解放军来了,十分紧张地跑来迎接,并陪同他们在监内巡视一周。张子玉告诉典狱长,将所有监管人员集合到办公室开会。人到齐后,全部只有十几人。张子玉和张兴先向典狱长了解情况,然后,宣传党的政策,解除思想顾虑,要求大家安下心来,继续工作,把被监管的服刑犯人监管好,把所有档案材料和一切财产保管好,不准搞任何破坏。
二张驻进监狱后,与旧人员同吃同住。为了监管服刑犯人,旧人员手中仍然掌握有武器,他们二人初来乍到,对典狱长、看守长的思想情况一点未掌握,反使他们思想上产生一种顾虑,担心晚上熟睡中被人“干掉”。他们二人同住一室,为了提高警惕,二人商量,采取轮流睡觉守夜,一个睡上半夜,一个睡下半夜。就这样度过了好几个夜晚。
模范监狱仍由张子玉和张兴二人看管。几天后由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处派张炳鑫任模范监狱典狱长,崔明玉任看守长,杨鸣皋、李宁任预审科正副科长,带领公安警卫战士前往监狱进行正式接管。着手对服刑犯人进行清理,该释放的释放,该继续服刑的继续服刑。但释放的较多,继续服刑的较少。另一方面组织旧人员学习。
成都地方法院看守所于1月1日成都市军管会成立时,马杰带领一排人的警卫排驻进看守所并任所长,旧看守所所长刘引直暂时留下作移交。该所拘押的犯罪嫌疑人30多名,其中女犯罪嫌疑人3人,大部分予以释放。所长刘引直通过学习被遣散回家。其他看守人员,部分送“革大”学习,部分遣散回家。
张子玉后调看守所任看守长兼警卫排长。
军管会司法处对四川高等法院和成都地方法院的接管工作,在接管委员会的紧张工作下,按原计划于1月16日顺利完成,并于当天由接管委员会主任陈鹏与苏兆祥代表两院在清单上举行签字仪式。从此,审判权便掌握在劳动人民手里。
签字仪式完后,樊处长叫苏兆祥到他办公室谈话。肯定他事前没有搞破坏,一切档案材料保存完好,鼓励他今后要以实际行动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重新做人。苏兆祥正准备站起来,樊立刻叫他坐下谈。他感谢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他的宽大,坚决拥护共产党和毛主席,坚决以实际行动响应党和政府的一切号召,坚决跟共产党走。在清匪反霸、减租退押运动中表现不错,后被安置在省文史馆任馆员。
人民法院的成立
接管工作结束后,成都市军管会司法处于同日(1月16日)奉令将民事组改为民事审判庭,庭长由杨烈楠担任,刑事组改为刑事审判庭,庭长由高波担任,正式受理成都市辖14个区的民、刑诉讼案件。
接管使命完成后,接管委员会随之撤销,所有成员陈鹏、游克斌、张国宾、李少屏、朱有道等,转入民、刑事审判庭。我和傅桢在3月初送走第二批旧人员到南充川北行署革大学习后,亦充实到民、刑事审判庭办案,傅桢在民庭,我在刑庭。这时原成地院检察处检察官邱光姜(地下党员)在1949年10月离开检察处赴眉山、彭山一带,组织游击队,堵截企图从西昌逃往台湾的国民党溃退的胡宗南部队。这时,他也回到司法处参与办案。当时一些大案要案,为了及时结案,时间紧、任务重,几乎每天晚上加班到12时以后,甚至有时通宵达旦。
3月17日,成都市军管会司法处第一次公开审判持枪抢劫匪首孙元清、刘品山等12名罪犯,判处孙元清、刘品山死刑,立即执行,其余10名罪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
4月29日,成都市军管会司法处第二次公审持枪抢劫犯翁肇华、吕世明、郑金贵、易文卿、曾海云、刘世成死刑,立即执行。
5月,成都市14个区设置司法助理员,处理简易民事案件;司法处召开全市第一次司法会议,确立成立成都市各区调解股。
由于民、刑诉讼案件与日俱增,事多人少,准备成立两级人民法院。樊处长经请示上级批准,与四川大学协商,将该校法律系四年级应届毕业班全部一锅端,提前毕业,到司法处实习,协助办案,以补充新鲜血液。
9月26日,川西区人民行政公署批准成立川西区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人民法院。
10月1日,川西区人民法院和成都市人民法院召开成立大会。川西区人民法院院长由川西区行署副秘书长杜桴生兼任。樊建德、裘千昌(民主人士)任副院长,杨烈楠任民事审判庭长,高波任刑事审判庭长;成都市人民法院院长樊建德兼任,赵念非(民主人士)、张中林任副院长。傅桢任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庭长缺),董品瑄任刑事审判庭庭长,陈鹏任副庭长;游克斌任川西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张国宾任川西区人民法院温江分院秘书,邱光姜任华阳县人民法院院长。
经过9个月的艰苦努力,无产阶级专政工具,这个新的国家机器,终于建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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