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时期社会管理创新实例与启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第一节 社区矫正:在探索中前行

    这是一个开放的法制课堂,这是一个人性化的教育场所,这是一种有效的矫正方式,这是一条和谐之路。服刑人员再也不用担心孩子失学,不用担心老人无人赡养,不用担心家庭婚姻破裂。不脱离家庭,不脱离社会,在专门的机构和志愿者的帮助下,有针对性地对服刑人员进行教育,能有效增强他们矫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减轻了社会的负担。

    社区矫正作为一个舶来品,在我国已走过6年,让我们把视野投向这个领域,探索和总结其中的经验和不足。作为一项贯彻落实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而进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改革,社区矫正经过6年的试点探索,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在探索中前行。

    一、暖意融融的帮扶举措让服刑人员开始新生活

    2009年的一天,河南省滑县半坡店乡闫某从当地信用联社工作人员手中接过1万元小额就业贷款时激动地说:“真不知道说啥了。我虽然还在服刑期,但有信心开始新的生活。”

    2007年6月,闫某因诬告陷害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开始接受社区矫正。在社区服刑与在监狱服刑不一样,除了不时接受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对他进行法制教育,以及每周以电话形式报告自己的思想和活动情况,离开半坡店乡时须到司法所请假外,他和其他村民一样,种地、收麦,天天忙碌着。

    2008年3月,闫某的档案被送到乡司法所,开始接受社区矫正。在矫正期间,乡司法所成立监督矫正小组,由村支书任组长。

    诬告陷害的起因多是猜忌和多疑,司法所长欧阳俊峰针对闫某的犯罪情况,制定了监管计划。从矫正其不良的心理行为入手,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多次的疏导、教育,闫某慢慢在变,从被动服从监管到严格遵守矫正纪律,并且还积极参加乡司法所组织的法律宣传等公益活动。

    村支书也明显地看到了他的变化;遇到问题时,闫某不再像以前那样猜忌中伤别人、草率行事了,而是主动与村干部商量解决办法。日常生活中闫某也更热心,愿意帮助别人,和邻居关系逐渐和睦起来。

    2009年5月初的一天,在一次谈话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闫某想办一个小型养殖场,正在为资金发愁。结合闫某的日常表现,司法所工作人员经过研究,认为这对闫某的教育非常有利,通过创业可以帮他重新树立信心,改正以前的恶习。乡司法所将闫某作为重点帮扶对象,经多方努力,与当地信用联社积极协调,帮他解决了小额就业贷款问题。

    闫某只是全国正在社区服刑的16.7万人中的一员。截至2009年4月底,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在27个省(区、市)的164个地(市)、1122个县(市、区)、12120个乡镇(街道)展开,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已在全辖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工作覆盖全国近30%的乡镇(街道),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1.7万人,解除矫正15万人。

    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背景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服刑人员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对社区矫正的性质、适用范围、工作任务、部门职责、工作要求等做出规定,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几年来,试点地区围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等工作任务,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矫正方法。在教育矫正方面,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服刑人员参加打扫社区卫生、照顾孤寡老人等公益劳动,培养其社会公德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类型、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分类教育和个别教育;一些地区还探索了心理矫正方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咨询和治疗等,帮助其消除不良心理和情绪,增强了教育改造效果。在监督管理方面,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报到、迁居、外出请销假等多项监管制度,成立了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社会志愿者等组成的监督考察小组,通过谈话、走访等方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在帮困扶助方面,司法行政机关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籍社区服刑人员落实责任田,免费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其提高就业谋生能力,解决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实践证明,这些教育矫正和帮扶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绝大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能够认真接受改造,顺利回归社会。试点以来,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一直控制在0.2%左右。

    三、修正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出台社区矫正法

    试点以来,各地按照“积极稳妥、依法规范、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框架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但是,从全国情况来看,各试点地区还存在对法律文书送达、社区服刑人员报到时限、公益劳动时间长短等一些执行程序的规定不统一等情形,需要相关法律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内容、工作流程等做出统一详细的规定,以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运行。

    为此,有专家建议研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先采用法律修正案方式,推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条文作出修改,明确社区矫正的适用对象、执行机关及基本的矫正工作制度,确立社区矫正法律制度。

    在认真总结社区矫正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我国实际,专家建议待条件成熟时再考虑制定一部专门的社区矫正法,为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奠定法律基础。

    第二节 弱势群体:如何走进“春天里”

    2010年,人民日报关于弱势群体的讨论引来广泛关注。一些新闻事件,也让更多人把目光投注到社会的这一群体身上。

    农民工版《春天里》走红网络,唱哭了众多“80后”、“90后”网友;河南郑州城管掌掴76岁菜农,10余万微博网友“接力”关注,媒体纷纷跟进报道……

    “弱势群体”不是新词汇。早在2002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就正式使用了“弱势群体”一词。从“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到以共享为要义的“包容性增长”;从不断扩大的社会保障范围,到着力进行收入分配改革,改变弱势群体生存状况,在最大程度上实现公平正义,一直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心所在。

    也要看到,不管是经济的贫困,还是发展能力的贫困;不管是不断蔓延的“弱势感”,还是切实存在的贫困人群,弱势群体的产生,是我们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一个问题,也是必须通过加快发展才能逐步解决的问题。

    社会结构怎样的变动,导致了弱势群体的出现和变化?如何在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认识弱势群体的存在?如何更好地面对社会转型期带来的各种问题?这些问题是社会管理者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防止弱势群体停留在“发展边缘”

    经济的持续增长,也令不公平问题日益凸显。防止弱势群体扩大化、积弱化、复杂化的趋势,成为当下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让弱势群体享受平等的权利、机会和社会福利,是公共服务型政府最重要的责任之一。

    弱势群体是权利缺失的一个群体,也是最应该被社会关注的一个群体。如何认识弱势群体,怎样去关怀和帮扶他们,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话题。

    除了收入贫困,在很多维度上,都有不同的弱势群体。他们受各种形式贫困的困扰:或在教育、健康、住房、就业等方面机会不平等;或在知识获取和交流等方面权利较少;或者生存资源与环境条件恶劣;或者利益表达机会缺乏等。

    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大国,在连续保持30多年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创造人类经济奇迹的同时,不平等和不公平的现象并未完全消除。弱势群体的存在,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之一。

    中国正在经历着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多重转型,既有经济体制转型,又有社会、政治的转型,也有开放转型。这些转型相互联系、相互交织、相互作用,构成了中国转型与发展的独特之处。但发展并不总是水平向前,发展过程中一定会存在着落差,落差越大,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冲击就会越大。

    这些落差导致当前社会不仅出现经济权利的分化,而且也出现了各方面权利分化的趋势,有的人不仅在经济上处于弱势,而且在其他方面也处于弱势:表达意愿和诉求的渠道还不畅通,影响力、话语权较弱,甚至成为社会排斥、社会歧视的对象。

    弱势群体正是在这样的社会分化过程中逐步积淀、形成,甚至有扩大化的趋势。弱势群体扩大化是转型期的弊病之一,这不仅是单一群体的扩大,而且弱势群体间的关联性相对较大,使得弱势群体总体人口特征更加复杂化,如与农民工群体相应的是留守儿童群体、留守农村妇女及老年人群体、失地农民等。

    中国经济的转型与发展带来持续的经济增长,也令不公平问题日益凸显。防止弱势群体扩大化、积弱化、复杂化的趋势,成为当下和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正如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中所表述的,“人是一个国家的真正财富,发展的基本目标就是为人创造一个能享受长寿、健康和有创造性生活的环境。人类发展即是扩大人的选择范围的过程。”缩小社会发展地区差距和缩小弱势群体应该是发展的重要目标,是发展质量的重要表征。

    发展应“以人为本”,在中国就是以十几亿人口的经济和社会净福利最大化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公平作为发展的中心,确保十几亿人口的所有人(而不是一部分人)个人权利、政治权利和财产权利得到制度上的保障。

    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当前世界上受益人口最多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一直保持举世瞩目的高速增长,但与此同时,一些过去被经济高速增长掩盖的民生问题开始集中凸显。转型过程中市场机制、公共政策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使得机会不平等已成为阻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党和政府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让发展成果惠及中国十几亿的人口。建设小康社会,必须防止进一步扩大的区域差距和收入差距,必须防止弱势群体停留在发展的边缘。

    “共同分享”是我们发展的基本原则、基本思路,也是发展的主要目标。它有三个方面的含义:首先是共同发展,即国家为所有人、所有地区提供共同的发展机会;第二是共同分享,就是要让所有人都可以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第三是共同富裕,要避免贫富差距过大,这也是我们改革开放的最终目标。

    可以说,科学发展观也是社会公平观和共同分享观。让弱势群体享受平等的权利、机会和社会福利,是公共服务型政府最重要的责任之一。

    防止弱势群体停留在发展的边缘,需要在全社会树立公平观,要有计划地采纳适宜中国国情的帮扶与发展方案,使得他们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首先,需要从收入分配机制上加以保障,政府应当将收入再分配问题置于突出位置,对低收入阶层和弱势人群给予特别的关注;第二,要赋予不同群体公平的就业机会和发展机会,在公共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上要形成合理机制;第三,要科学设计社会阶层流动机制,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税收和财政收支体制、利益表达机制等方面确保弱势群体的权利,通过制度变革使国家最大限度地代表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

    通过政府及全社会的努力,共同分享的阳光将会普照中国的每位公民。在和谐互助的社会氛围中,弱势群体也将获得更多积累社会资本的机会,将获得更充分利益表达渠道和利益维护途径。

    二、弱势群体尤须得到制度性扶助

    弱势群体可以定义为:在经济资源、政治资源、文化资源以及社会资源上,明显占有较少以至不占有的人群。因体制变革、城市规划、大型工程项目产生的弱势群体,社会救助常常出现制度滞后,很多涉及“不公正”问题,应给予更多关注。

    所谓弱势群体,传统上指在健康生理方面或社会因素方面,力量较弱的人群,比较接近于我们过去常说的“老弱病残”。但是,近年来,弱势群体的涵义却远远超出了传统的“老弱病残”范围。

    弱势群体涵义的变化,与我国这些年来的社会变迁、社会分化、社会转型有着密切的关系。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社会剧变,社会变化的速度令人震惊。变化好的方面是经济实力剧增。但是,变化也有负面的因素,这就是,一些人或社会群体相对地被边缘化了。比如,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国有企业转制,很多原来不属于弱势群体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被下岗”、“被离岗”、“被内退”、“被买断”,等等,他们中的很多人,在失去原单位的依靠以后,一下子变成了弱势群体。类似的弱势群体还有很多,比如,一些因建设工程、项目、开发区等而迁居、移民的人群;再比如,我国处在城市化发展的高峰期,城市迅速扩张,占了农村的土地,失地农民虽然也得到了补偿,转变为城市户籍,但是,很多人还无法适应城市的生活,他们原有的农业技能在城市里失去了功能,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于是落入弱势群体的队伍。

    在社会转型期,从产生的原因看,可以将弱势群体分为两类:一类是因个人能力、竞争能力较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不过那些强者而相对弱势。另一类,则不是因为他们个人能力的原因,而是因为制度变革、政策变化而变为弱势的。这一类往往是整体发生的,如上文提到的征地、拆迁等。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区分,两种类型常常会交织在一起。

    关于第一类弱势群体,只要有市场竞争,就会有强者和弱者的分化,所以,虽然产生了弱势群体,还属于合理竞争,一般不涉及“不公正”的问题。而第二类弱势群体的产生,却与体制变迁、制度漏洞等密切相关。比如,一些下岗职工,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不勤劳,而是由于企业本身都不存在了;再比如,很多失地农民,不是他们不想从事农业劳动,也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农业技能,而是由于土地被城市或工程项目占去了。在我国当前,第二类弱势群体发生的概率较高,常常因为企业改制、城市规划、大型工程项目,这些群体地位下降几乎是在一夜内发生的,由于下降速度太快,人们当然难以适应。对于这类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也常常出现制度滞后,很多涉及了“不公正”的问题。对此,我们更应该给予关注。

    任何社会都难以将一切经济利益拉平,但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应该是弱势群体得到充分关注和关心的社会。否则,将导致这些经济上、健康上有些困难的人群,对于生活前景失去信心。

    怎样解决或缓解我国转型时期出现的弱势群体问题呢?首先我们应该看到,各级政府首先地就应该帮助弱势群体。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就是要在财富的占有上、财富的分配上做得更公平一些,要让弱势群体也能够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其次,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弱势群体问题上是可以大有作为的,因为国有即全民所有,既然是全民所有当然也有弱势群体的一份,就好比一个大家庭,如果提供帮助的话,当然是先要帮助那个经济最困难的孩子。最后,弱势群体的问题相当复杂,绝不是仅仅靠政府、企业就可以解决的。社会各界都应该在帮助弱势群体问题上有所作为。各种慈善组织、民间组织,甚至每一个老百姓,都有必要伸出援助之手,都可以在经济上、精神上、法律上、舆论上,帮助弱势群体。

    第三节 湖南省长沙市实践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

    作为首批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之一,近年来,湖南省长沙市不断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把“自由人”变成“组织人”,把“组织人”变成“社区人”,把“社区人”变成“城市人”。

    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陈润儿说:“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要做到‘服管’和‘会管’。对流动人口而言,‘服管’是一种认同和接受;对管理机构而言,‘会管’是一种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你对流动人口的感情有多深,他对你的认同就有多深。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靠服务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群众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

    一、变“自由人”为“组织人”,增强认同感

    2011年8月12日上午,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街道责任区民警喻朝晖带着一名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来到威胜集团。“刘总,昨天有一家企业因防范不到位,财务室被盗,希望你们加强防范,以免发生类似案件。还有一件事,近两天的人口信息采集表你们还没有报送给我,得抓紧点。”“感谢您的提醒。信息表我们正在做,会尽快给您。”说这话的是威胜集团负责安全保卫的刘世华。这样的工作,喻朝晖和协管员每天都要做。

    位于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威胜集团有3000多名职工,非长沙籍的外来职工占绝大多数,流动性也很大。公司对所有招聘对象,要求身份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三证”齐全,公司在办理录用手续后,对外来职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再由公司每月两次统一到社区进行人口登记。同时,社区民警和协管员每天都要到公司核查流动人口的变化信息。

    企业和社区就这样相互配合,做到了“以业管人”。这种“管”中又蕴含着服务,蕴含着温情。

    来自贵州的小蒙2010年7月来到威胜,作为一名生产一线的检验员,她对威胜充满了感激,“公司有员工扶助基金,我父亲有病,家庭生活困难,我刚刚领到了公司发的2000元扶助金。尽管我是一个外来妹,但对这里有很强的认同感。”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仅麓谷街道辖区内就有1100家企业,威胜集团只是其中之一。威胜集团自2000年成立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刑事案件。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单大勇说:“流动人口到城市来,既无工作又无住房,属于自由人,只有通过就业,才能变为有组织的人。”

    通过“以业管人”也能打击和防范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高桥大市场是中南地区最大的国家级综合批发市场,这里有700多家物流企业、10多万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很大。雨花公安分局高桥派出所对物流企业的发货人、收货人、运送人等人员的信息进行采集、分析,一旦发现有违法犯罪前科劣迹的,就有针对性地上门对人员和货物进行检查。

    2011年2月,在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收货人有吸毒前科,发货渠道也可疑,后来通过侦查手段,在发动机内发现了毒品。

    二、变“组织人”为“社区人”,增强归属感

    2011年8月11日,长沙县湘龙街道协管员李治军敲开了辖区内一家新住户的门。“这是您的居住证,请收好!”“我以前住在别的地方也登记过,材料递上去几个月都没有下文,没想到在这里只用7天就办好了,而且你们还亲自送上门。”户主李某觉得很不好意思,因为以前对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工作还存有误解。

    按照流动人口与协管员400∶1的比例,长沙市统一组建了协管员队伍,截至8月5日,协管员已达4273名。协管员主要协助公安、住建、地税、计生部门,实时登记、采集、录入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基本信息,办理居住证和出租屋登记备案等。

    李治军只是4000多名协管员中的一员。他们在采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时,还注意了解流动人口想得到哪些服务,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为避免协管员上门找不到房东和承租人,有的地方还制作了《预约通知单》,让居民预约协管员上门服务。这些小细节处处体现着一种温馨服务。除了协管员队伍外,科技手段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的应用也无处不在。

    8月13日,记者来到天心区青园街道办事处,被“天心区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所吸引。管理人员只要点击显示屏上任何一栋楼宇,每个单元、房间的性质(自住、租赁等)、每户及每个人的基本信息,都一目了然。同时,在显示屏上只要输入任何一个该街道居民的姓名,他(她)所居住的房屋位置也会立即显示出来。

    以房查人,以人查房,这两种不同的方式,让街道对居住在这里的人口信息了如指掌。“以‘不动的房产’管理‘流动的人’,以不变应万变。这样的信息管理,可以说是一览无遗,只有这样,才能让我们对人口的管理服务做到心中有数。”天心区区委书记夏建平对此深有体会。

    为便于管理,雨花区高桥街道还将辖区内所有出租屋进行分类,实现“以房管人”。房东李杰对记者说:“以前租房不签合同,更不到社区备案,对承租方不了解,总是怕出事。现在协管员上门跟我讲要登记备案,出了事可以找到人,同时出租屋又有不同的类别,我心里也踏实多了。”在雨花区区委书记周杏武看来,这些“以房管人”的手段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变化的是人口,不变的是服务。”

    三、变“社区人”为“城市人”,增强幸福感

    “只要办证,就能享受到服务。”这是在长沙流动人口中口口相传的一句话。2011年8月11日下午,天心区青园街道政务大厅,在流动人口与出租屋申报登记处,来自宁乡的打工妹周伟林正在办理居住证。当被问到为什么要办居住证时,周伟林笑了笑说:“办了证有好处。我马上要考驾照,小孩要上学,都得用居住证。没有居住证,我们这些外地人就享受不到这些待遇。”

    从2010年4月开始,长沙市全面实施以“亲情化服务、市民化待遇、社区化管理”为内容的流动人口“融入工程”,推进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将居住证办理与各项公共服务结合在一起,在就业培训、子女入学、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等方面推行公共服务均等化。

    小小的一张居住证是保障流动人口享有平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依据,这些服务包括:培训就业服务方面,流动人口务工就业的歧视性政策被清理限制,能依法享受公共就业机构提供的免费就业服务,参加政府部门提供的各类免费培训;住房保障服务方面,流动人口被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子女入学服务方面,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与常住人口实行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服务方面,从2011年1月1日起,全市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并轨……

    从2010年3月推行居住证制度以来,长沙已发放76万张居住证。据介绍,只要在长沙连续居住、工作,并按规定办理了居住证和缴纳养老保险3年以上的,就可以迁入户口。居住证制度增进了流动人口的幸福感,实现了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参与、同管理、同享受”的市民化待遇。

    第四节 上海社工团体助特殊人群扬起生命风帆

    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能否不再重新犯罪?戒毒人员能否彻底脱离毒品,回归正常人的生活?“失学、失业、失管”的社区闲散青少年能否重新扬起生命的风帆?以往,他们或许只在社区的公安派出所、居委会留下信息片断,或许已经被社会忽略。

    自2003年开始,上海以新的社会管理方式,关注这些人群。他们建立起自强、新航、阳光三个社团,政府购买社团的服务,三个社团的社工分别对吸毒人员、刑释解教及社区服刑人员、社区闲散青少年给予帮助。

    上海市政法委书记吴志明说,运行6年多来,三个社团的社工艰苦努力,使相当数量的工作对象弃恶扬善、遵纪守法、融入社会,有力促进了平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关注“被遗忘的人”,帮他们找到未来之路

    “你以前接触过这样的人吗?”王秋玲至今还记得,司法局的社工招聘会上,工作人员问她的话。个子不高的司法社工王秋玲,在上海新航社区服务总站普陀工作站长风分站工作,是上海第一批矫正社工。

    也许有不少人在意他们的过去,却很少有人关注他们的未来。“这样的人”,指的是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在6年多的工作中,王秋玲深深体会到,任何人都需要被尊重、被理解,进而帮助他们找到未来之路。

    王秋玲负责联系不少曾经有过暴力型犯罪的对象。阿柱就是一例,第一次进监狱4年,是因为打伤了女朋友的父亲;第二次进监狱9年,是因为强奸前妻。出狱后,他还时刻扬言要报复前妻。阿柱长得非常高大,加上有“案底”,许多人都不敢和他接触。

    王秋玲以矫正社工身份介入,开始艰难的倾听——为什么要报复前妻?在听完阿柱的不满后,王秋玲开始冷静地为他分析,前妻独自抚养你们的小孩,无限辛苦……回忆和反省被悄悄引发,阿柱幡然醒悟:“如果再去伤害前妻,自己再度犯罪不说,孩子以后谁来照看?”

    王秋玲说,以前,刑释解教人员回到社区,顶多居委会的治保主任会去走访一次,此后可能就没人再去关心了解情况。在社工深入开展耐心细致的工作后,他们常常首先感到“在社会上还有人关心我”,而家属亲友也获得了帮助他们重建生活的巨大信心。

    社工开展工作,强调“六位一体工作法”,即派出所民警、司法机构、居委会干部、志愿者、刑释解教人员的家属、社工“一个都不能少”,共同开展工作。“社工某种程度上就是其中穿针引线的人”,王秋玲说。从整合各类资源,信息互通,到挖掘对象的潜力,引导他们积极向上,社工的角色至为关键。

    二、“彩虹”用专业方法帮助社区青少年

    2003年10月,社工王卉从一名警察成为专业青少年社工。2005年5月,作为上海市首批优秀社工,赴香港学习考察。

    在香港,王卉到一家又一家的社工机构如饥似渴地去听、去看、去记,并深入思考。王卉感到:“凭着热情做社会工作,尽管也能做出一些事,满足社会的需要。但是从社会工作的发展来看,只有走专业化的道路,才能适应新形势,做出更多社会更需要的事”。

    香港有很多富有特色的青少年活动空间,这使香港的社会工作显得朝气蓬勃。对比之下,上海当时为青少年准备的公益活动空间基本为零。

    王卉希望在上海建一家以社工专业为主导的公益青少年活动中心。联洋青少年彩虹中心于2005年7月在多方面的支持下建立,开始艰难的创业。筹办“彩虹”缺经费,他们和志愿者将一些单位淘汰的旧办公设备找来,一点一滴地凑上基本的办公用品;他们为联洋社区报和媒体写豆腐块文章,赚一点微薄的稿费,作为活动经费;随着“彩虹”影响的扩展,上海浦东新区团委、文明办和花木街道给予了一定经济支持……

    彩虹中心建起了一条由专业心理咨询师接听的彩虹热线;彩虹中心探索建立了大陆第一个青少年中途宿舍;2009年彩虹中心成为浦东未成年人关护实验点。彩虹中心活动丰富,有青少年成长辩论赛、自编自演小话剧、知识讲座、英语角、烹饪、舞蹈、书画、纸工、少儿芭蕾、钢琴演奏、跳绳、篮球等活动。这些活动吸引了众多的青少年和志愿者。

    “无论未来路上有多少困难在等待我们,‘彩虹’人坚信,‘彩虹’的精彩才刚刚开始”王卉说。

    三、“希望印社”的希望,工作对象已经离不开社工了

    毫无疑问,上海市三个成规模社团中,自强社会服务总社工作难度最大。禁毒社工面对的是已经被毒品控制心灵的无助者。

    “禁毒社工人才大量流失,即使是‘明星禁毒社工’,也不例外”。陈士嘉是自强社会服务总社康健街道社工点的负责人,资深戒毒社工。他介绍说,四五年前,一些当时被宣传的成功戒毒的典型,也很难长期坚持。而对象一旦复吸,付出诸多艰巨努力的社工也会深具挫败感。

    虽然如此,也有禁毒社工取得不错的业绩。陈士嘉在社工点负责103个曾经吸毒的人员,去年这些对象只有一个复吸。

    陈士嘉有一个绝招——培养工作对象的业余爱好,书法、诗歌、绘画、篆刻、棋牌等,陈士嘉都进行了尝试,迄今为止,篆刻最成功。陈士嘉认为,这是因为篆刻成本低、不占空间、方便开展,同时入门之后易学难成,很能磨练性情。

    在陈士嘉带领他们入门后,不少人逐渐对篆刻爱不释手。康健街道社工点,挂牌的“希望印社”已成为社工工作的品牌,每天都有十几名工作对象沉溺于此,这些对人生一度绝望、眼中只有毒品的人,也谈论起齐白石、吴昌硕……他们的作品有的还在市场上销售。一名戒毒者雄心勃勃,拟刻岳飞的《满江红》,“这可一共有99字呢”!

    “做了6年下来,很多对象已经离不开社工了。”但陈士嘉也经历了工作深入之后的“崩溃”——小小的社工站,天天有对象来吵闹,拍桌子,还经常目睹毒瘾控制之下人性的阴暗面……如今,陈士嘉与不少社工同行更多面临一种“工作倦怠”,“一天说话5到7个小时”陈士嘉说。倦怠与此项工作本身的艰难繁复以及巨大挑战性有关,也与社工职业发展空间不足有关。

    “星星点灯”这个名字浪漫的专项服务,在上海凉城地区开展,青少年社工卞华说,这是开创性的为社工服务的组织。2009年10月建立以来,他们为社工进行专业培训,拓展训练,开设各种讲座,也同时为志愿者提供心理支持。

    “有时候我们去聚会,就是大家一起释放在工作中产生的消极情绪”,卞华说,社工平时独自面对众多工作对象,心理压力很大,大家都很珍惜这种难得的交流、培训机会。

    6年来,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以上海市禁毒办、市社区矫正办和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作为政府主管部门,推动自强、新航、阳光三个民办非企社团开展工作,初步形成了一套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的工作模式和方法。无数像阿柱这样的个人,得到了社工的援助。不少犯罪易发、多发人群,就此建立自信,远离犯罪,走向自立。

    截至2009年底,三个社团都成绩斐然:自强社会服务总社的禁毒社工,与服务对象累计接触48.6万人次,已认定的三年以上未复吸人数5062人;新航社区服务总站的社区矫正社工,接触服务对象65万余人次,使五年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56%,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为0.15%;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的社区青少年社工,共对全市16岁至25岁的6.6万余名社区青少年开展了专业工作,使上海市户籍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呈不断下降态势,2008年比2004年下降了27.4%。

    与此同时,三个社团还初步建立了犯罪多发、易发人群的信息平台,为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供了信息支持。这项工作近期还在向外地来沪人员群体延伸。

    “现有预防和减少犯罪体系建设中还有许多不足的地方。”吴志明认为,这表明现在,政府购买服务不规范、社会组织自主运作能力偏低、社工职业化进展较慢、社会工作缺乏力量支撑。为此,上海市将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对相关对象的教育、服务和管理;逐步建立开放、有序和适度竞争的体系建设新格局;扩大体系建设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社会参与度。

    吴志明说,上海还将充分发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合同的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避免出现“养人、养机构”,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资金使用效率。对社会组织社工科学公正考核,同时,也将完善社工职业培训,完善任职资格评价和认证、注册制度,完善职业进阶,拓展社工职业发展空间。“要形成有利于优秀社工脱颖而出,社工队伍保持相对稳定的职业发展环境。”

    第五节 山东省着力实施“教育改造”

    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山东省近年来采取多种手段、多种途径,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强服刑在教人员职业培训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监狱也是所大学校”

    “这小伙子不错,我们要了!”2010年9月14日下午,一场特殊的招聘会在山东省青岛监狱举行,青岛市某公司负责人老侯在桌上顿了顿手里的一份材料,不无期待地看了对面的小李一眼。再过3个月,26岁的小李就刑满释放了,崭新的生活正在向他招手。

    “我的专业是车工,2007年就拿到了高级车工证书。”面对记者,小李的脸上有掩不住的自信。9年前,初中毕业不久的他因年少无知,一时失足受到法律的惩罚,没想到高墙内的生活给了他学校所没有的技术培训。“刚入狱时,我进入了初级班学习机械制图、车工、电工等技能,后来觉得自己对车工比较感兴趣,就通过连续学习获得了中级车工和高级车工的证书。”小李回顾自己几年的服刑生活,不无感慨地说:“监狱也是所大学校。”

    “他还获得过监狱里车工技术比武第一名呢。”旁边的青岛市市南区司法局安置帮教科干部于彦忍不住补充道。

    在这场“青岛监狱2010年狱内职业推介招聘大会”现场,记者看到,近百名即将刑满释放人员正有序地等待和企业进行洽谈。就业意向书一式四份,甲方为用人单位,乙方为刑满释放人员,丙方为当地司法局,丁方为青岛监狱。“我们区司法局主要负责联系用工企业和之后的安置帮教,监狱负责提供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等材料。”于彦介绍,该区司法局联系的企业当天下午在1个小时内就达成了4个就业意向。

    “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前提是这些人要有一定的劳动技能。”山东省司法厅厅长程辉说,“山东省监狱、劳教系统一直将服刑在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作为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牛鼻子’来抓。”

    据了解,近5年来,山东省监狱、劳教机关主动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整合教学资源,在监所内开展机械、纺织、养殖、医学和服装加工等专业技术培训,及时向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服刑在教人员颁发资格证书。截至目前,全省服刑在教人员获证率已分别达到应参训人数的90%和80%以上。

    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山东省有8万余名服刑在教人员获得各类职业技术证书。这些证书成为他们就业时非常有用的“敲门砖”。

    从监所到社会“无缝衔接”衔接率达90%以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一直控制在2%以内。

    在高墙内学到技艺,出高墙外未必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如何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从监所到社会的“平稳过渡”,衔接机制是关键。在山东省,服刑在教人员在服刑劳教期间和刑释解教后,受到社会各界的“无缝隙”关照。

    “如果不是这么多部门帮助我,真不敢奢望自己能重新走上正道。”文登市徐某深有感触地说。几年前,徐某刑满释放后,由于独身且找不到工作,一直在社会上游荡,结交了一些不良人员。当地司法所帮教人员在与他谈心时,发现他有烹饪的特长,随即与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协调联系,帮徐某办理了相关营业证件,开办了饮食摊点。眼下,他已经靠自食其力成家立业。

    淄博市谭某刑满释放后,面临虽然有手艺但缺乏启动资金的问题。在地方安置帮教组织的支持下,通过贷款支持、自筹资金方式,他办起了一家建材公司。几年来,该公司已拥有固定资产1500万元,年产值超过450万元,实现利税60万元,安排就业50余人。谭某成了当地致富带头人,被授予淄博市十佳“青年创业能手”。

    目前,山东省在省、市、县、乡四级均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1886个司法所全部设立了安置帮教工作站,依托村(居)和帮教单位建立帮教小组7万余个;将公安、检察、法院、民政、财政、人保、工商、税务等部门统一纳入成员单位,赋予相应的责任和义务。通过这一举措,构筑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社会化帮教工作网络体系。

    据介绍,自2007年山东省全面推广“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以来,全省10万名安置帮教人员,衔接率达90%以上,其中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占衔接人员的87%和99%。有了完善的安置帮教网络和过硬的措施,山东省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一直控制在2%以内,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山东省安置帮教工作连续4年名列前三名。

    “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实际上是一项针对特殊人群的社会管理机制创新。党委政府通过搭建一体化‘大戏台’,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这台‘大戏’里来,彻底改变以往司法行政机关唱‘独角戏’的尴尬境况,最终将监所教育改造与社会安置帮教融为一体,实现‘大墙内外资源共享,监所社会双向互动’的良好局面。”山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说。

    二、多方救助特困群体

    救助基金救助1.3万名服刑在教人员,帮助3835名服刑在教人员的辍学子女重返校园。

    对那些特别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来说,解决最低生活保障,是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3年前,刚刚走出监狱的青岛籍青年张鹏差点又走回犯罪的老路。“父亲已经过世,母亲又没有生活来源,我好不容易开了一家网吧,却遭到举报。当时真想绑了炸药和举报者同归于尽。”张鹏说。最后是青岛市四方区宣化路工商所所长郭静帮了他。“在查处张鹏无证经营的过程中,我们了解到他的特殊身份和实际困难,认为不能简单查处了事,必须伸出援助之手。”郭静说,“我们联合了区文化局、税务局、公安局等‘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的成员单位,为他办理了各项手续,并嘱咐他应该守法经营。”

    “我们通过搭建社会救助平台,对特殊困难人员实施多方救助。”程辉说,对城镇籍安置帮教对象中无劳动能力的,由民政部门安排在城市社会福利机构;对农村籍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等人员,符合“五保”条件的纳入“五保”范围;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民政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符合社会保险申领或接续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保险待遇或继续参保缴费。

    目前,监狱系统通过设立服刑人员特困家庭救助基金等方式,救助1.3万名服刑在教人员,帮助3835名服刑在教人员辍学子女重返校园。

    “除此之外,监狱系统还探索建立了服刑人员刑释短期生活保险机制,根据自愿原则,从服刑人员的奖金中拿出一部分,监狱按照一定比例划拨一部分,作为保险金,设置基础保险、奖励保险和配置保险三个档次:符合条件的服刑人员可入基础保险;表现突出的服刑人员给予数额不等的奖励保险;作为奖励,监狱按服刑人员投保比例给予一定数额的配置保险。服刑人员刑释后可凭保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一定数额的保险金,为稳定刑释人员思想,自觉遵纪守法,走向致富新生奠定了基础。”程辉介绍。

    “近几年来,山东省的实践进一步说明了‘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将大有可为。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在畅通安置帮教渠道,引导整合更多的社会资源方面作进一步的实践和探索,通过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社会的长治久安。”柏继民表示。

    第六节 江西:六大措施破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难题

    江西自2004年以来连续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省,而重点人群管理,可以说是江西工作的一个亮点,特别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更是成绩非凡,2010年12月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江西省政法部门负责人对江西省近年来政法工作经验作了介绍,引起很大反响。

    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舒晓琴在谈及江西省政法部门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方面的经验时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只要管好了人,也就管好了社会、管好了治安。在人口管理中,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相对特殊、敏感的群体。过去,由于监所与社会工作脱节,导致部分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下落不明,有的重新犯罪。为了破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这一难题,江西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从而创造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一、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新思路

    江西省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来创新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第一,破解信息联通难题,在全国率先研发建设全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库,实现监所与社会信息联通共享、工作“无缝对接”。第二,破解人员交接难题,建立期满出监所人员凡出必接机制,由省、市财政解决接人经费。第三,破解过渡安置难题,依托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安置帮教基地,做好过渡安置工作。第四,破解就业帮扶难题,通过政府出资组织就业培训等方式,积极扶持他们就业创业。第五,破解社会保障难题,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面纳入保障范围,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第六,破解接茬帮教难题,采取结对帮教、分类帮教、跟踪帮教、示范帮教等措施,防止帮教脱节。这些措施实行后,效果很好,江西省刑释解教人员接回率达到98.86%、帮教率达到96.7%、就业率达到92.44%、重新犯罪率仅为1.67%。

    二、主动出击,转化和遏制社会消极因素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只是全省政法机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突破口之一,实际上,江西省政法部门在很多方面作了积极探索,也取得了一些好的成效。比如,在执法司法工作领域,按照落实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要求,依法通过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措施,使1396名老病残服刑人员提前回归社会,受到社会广泛好评。还有,稳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提高了教育矫正效果,全省1万多监外执行人员交由社区矫正以来无重新犯罪。加大清理执行积案力度,梳理29490起执行积案并全部结清,提高了执法公信力。投入资金开展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让很多有理无钱的人同样感受到了社会公平正义。着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完成了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提高了社会治安动态管控能力。应该说,通过这些举措,有效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多渠道化解社会矛盾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会带来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当前江西正处在进位赶超、加速发展的时期,这也是各类社会矛盾的多发期、高发期。面对日益增多的社会矛盾江西省政法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进一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突出抓好两个着力点:一个是继续抓好“大走访”活动,另一个是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调处机制。抓好“大走访”,就是要通过深入开展“政法干警下基层大走访”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防范排查、教育疏导、调处化解工作,推动走访联系群众、化解矛盾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社会矛盾进行多元化调处,就是要通过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手段有机衔接起来,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使社会矛盾得以在第一时间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速裁等领域探索建立行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并取得很好效果。

    四、平安社会,政法队伍建设是关键

    公正廉洁执法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政法机关的公信力首先来自于公正廉洁执法。为此江西省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制约力度。这实际上也就是江西省实现公正廉洁执法的两大保障:所谓规范执法,就是要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改革和完善审查逮捕制度,规范刑罚变更执行程序;健全接处警和执法办案规定,防止执法的随意性。所谓严格监督,就是要落实执法公开要求,全面实行“阳光执法”;健全执法考评机制,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完善内外部的各项监督制度,加强政法机关的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特别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来实现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督全程化,确保公正廉洁执法落实到位。

    在政法队伍建设上,江西省按照从严治警的要求,从四个方面下功夫:第一个是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江西省政法部门围绕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依托江西丰富独特的红色资源,集中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政法队伍的忠诚本色。第二个是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率。以深入开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为载体,坚持访评结合,切实把评判权交给群众,以民意为导向推动政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率。第三个是激发队伍生机和活力。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以竞争性选拔为主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畅通上下交流渠道,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让政法队伍的活力充分迸发。第四个是整肃队伍纪律作风。在队伍日常管理的每个环节力求精细化,特别是进一步把队伍的“铁规”、“禁令”落实到位,严肃查处干警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令行禁止、风清气正。通过在这四个方面采取一系列硬措施,努力把政法队伍带好建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江西政法队伍的新变化、新气象。

    第七节 风吹柳花满店香

    ——南通市创新外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纪实

    随着南通的持续开放,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多项全国、省、市重点工程纷纷上马,吸引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的涌入,在为南通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的同时,也给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课题。南通市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城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得到了省委书记和省长的批示,该市探索了一套加强外来人员服务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较好地破解了这一难题,记者欣然前往一探究竟。

    一、创新理念,管理“体系化”

    据统计,南通市共有外来人口100多万,每年在以20%的速度递增。面对如此庞大的人群,如何为他们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成为摆在南通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课题。为此,南通市委、市政府树立“共居一地、共建家园、共创繁荣、共享和谐”新理念,积极谋划,把对外来人员的服务管理当作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系统工程来建设。

    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社会管理创新领导小组副组长陈斌介绍说,南通市从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手段方法上探索外来人员服务管理新格局,注重理念创新,健全服务管理体系,在管理中融入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管理。出台外来人员服务管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健全和完善惠及外来人员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制度,加大外来人口管理工作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中的比重,将外来人员居住房建设纳入住房保障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多渠道多途径解决外来人员居住房问题,形成了政府主导推动、企业主体运作、部门合力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的促进外来人员居住问题解决的良好局面。全市进一步健全了市、县(市)、镇(街道)三级外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在县城镇、市区街道和外来人员2000人以上的乡镇建立120多个外来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在社区、村组和重点企业建立了服务管理工作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85名,专职协管员1911名,为辖区外来人员提供信息采集、登记办证、政策咨询、房屋租赁、劳动就业、权益维护等“一站式”服务,使之真正成为外来人员的“娘家”、流动人员的“管家”、工厂企业的“亲家”。

    优化的人文环境,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创业者、建设者和投资者,新市民积极投身南通建设的热情日益高涨。荣获如皋市首届“文明新市民”称号的安徽小伙苑明星在如皋打工5年,现已准备在如皋安家。从2008年开始,市政法综治系统牵头,每年度组织开展“双争一评”活动,选树“文明新市民”典型,如皋市首届评选出30名,其中最佳外来投资者、最佳科技创新者和最佳外来务工者各10名,以此激励更多的新市民更好地融入南通经济社会发展大潮。

    二、以人为本,待遇“市民化”

    服务与关怀,是贯穿南通外来人员服务管理的一条主线。南通将外来人员住房建设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明确责任主体,整合各方力量,加强政策引导,推动措施落实。全市各地注重以人为本、真诚关爱,加大投入,为他们营造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外来务工人员在感受到政府关怀的同时,对南通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他们在这里能找到家的感觉。

    “能在城市安家,不仅让我们这些新市民能留在这座城市,更会把心留下来!”。3月25日,南通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外来务工人员李世波,开心地领到了位于港闸区的和谐怡园佳苑小区的住房钥匙,这套面积为72.68平方米的两室一厅住房,总价不到23万元。李世波是南通享受城市经济适用房保障的首批19名外来人员之一,也是第一个拿到住房钥匙的新市民。去年,南通经适房保障首次向外来优秀农民工敞开大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称此举在全国开了先河。

    李师傅只是南通全面实施外来人员住房保障的一个缩影。今年南通将再次拿出45套经济适用房,供应给外来民工,比去年增加一倍多。今后,南通将逐步解决市区优秀农民工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10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让更多的外来人员在南通扎根。

    据介绍,到2012年,南通外来人员将全面实现“市民化”,无论在户籍准入、医疗服务、子女教育,还是社会保障、民政救助、卫生防疫、权益保障等各个方面,外来人员均给予同城待遇,使他们真正融入到南通这个“大家庭”里来。

    三、关爱到位,服务“精细化”

    流动的是人口,不变的是服务。当我国沿海地区纷纷出现“用工荒”的时候,南通在服务管理好外来务工人员上下功夫、花气力,以精、细、实的服务留住了人才,赢得了信任。

    以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的规范管理是南通不断探索和创新的又一途径。全市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的社会化采集,积极建设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共享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即时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各地探索性成立了“房东会”、“长安服务队”等居民自治组织,主动配合申报登记外来人员信息。社区民警探索出以房屋中介QQ群为平台的以房管人的新路子,通过以房管人、人房关联、房人通管、信息共享的方式达到人户一致的管理实效。

    安其身使外来人口安居乐业。全市按“市场化运作、产业化经营、社会化管理”的思路,广泛推行外来人员“集中住宿、集中管理、集中服务的”三集中模式,全市“三集中”率达到60%。

    走进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南通市首个大型人才公寓——四海家园,也是南通外来人员“三集中”示范点,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排排整齐的公寓楼,在一块块绿地的衬托下俨然是一个美丽的住宅小区,启用一年来,不仅让外来务工人员住得放心、安心,各种周到服务还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在如皋长寿集团打工的泰州姑娘小石告诉记者:以前在南京、苏州等地打工,解决住宿就要支付不少的工资,而现在单位统一安排在如皋开发区职工(人才)公寓,单位承担大部分费用,自己只需承担小部分,每月一百多元即可,方便又省心。“我已经住了快一年,这里物业齐全,设施先进,感觉就像住在家里。”

    市区20.6万平方米的港口工业三区职工公寓、崇川区的39.2万平方米的观音山镇外来人员配套用房、如皋市30万平方米的引凤苑、12万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正陆续投入使用,全市将解决近50万外来人员的居住问题。全市大中型企业也基本都建设了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集中居住区不仅设施物业齐全,配备有空调、电视、热水器、冰箱、洗衣机、厨具等生活设施和部分家具,提供“拎包式”入住,还建设了健身房、棋牌室、电子阅览室、超市等,新市民们可以免费使用。定期组织文体活动,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在区内还专门建立了警务室、调解室、监控室、党员活动室、邮局、综合服务中心和服务管理大厅,实现外来人员“平安到门、服务到家、和谐到心、智富到脑”。

    春雨润物细无声。三年来,南通共为外来人员解决子女入学13700多名,为7岁以下儿童免疫接种40370多人,为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检查61840多人,协调解决劳资纠纷和家庭矛盾4450多起,维权11300多件,挽回经济损失1.3亿。

    随着优惠政策的进一步加大,南通正成为外来人员工作和生活的一片乐土,将会吸引更多的外来人员到这片充满魅力的土地上发展、创业,为南通的开发开放贡献一份力量。

    第八节 协同共进 琴瑟和鸣

    ——泰安市不断创新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工作

    泰安市是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综合试点城市。全市现有闲散青少年15654人,农村留守儿童19703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310人,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5100人,近三年受民政部门救助流浪乞讨儿童4204人次。根据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不同情况,泰安市创新工作思路,实施分类管理,分别从服务、救助、关爱、帮教、司法入手,积极搭建了五个平台,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协同共进,琴瑟和鸣,着力提升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帮助工作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以服务为主,搭建“培训就业平台”。由人社局和教育局牵头,制定完善了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项目制度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城市和农村的闲散青少年,制定了专门的培训计划:在城市以实施“下岗失业青年创业培训计划”为重点,开展定向性和订单式培训,着力提高城市青年职业转换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在农村开展“百万农村青年培训行动”,重点围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工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青年农民工创业、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劳动预备制培训等方面开展培训。去年以来,泰安市以职业技工学校为主阵地,建立了240多个青少年学习教育“阳光课堂”,累计开课737场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5期,对1620名闲散青少年进行了劳动技能培训。同时,通过青春创业基地、小额贷款等载体和手段,积极为适龄青少年就业创业提供方便,累计帮助470人实现就业和创业。

    二是针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以救助为主,搭建“保护关怀平台”。由市民政局、团市委牵头,制定了“青春护航——12355帮扶教育规划”,建立了高标准的流浪儿童保护教育中心,投资1800多万元,占地11.5亩,建筑面积4800平米,设计床位110张。中心集救助、预防、管理、教育、矫治等功能于一体,内设接待室、观察区、餐厅、厨房、医务室、学习室、图书室、技能培训室等多个功能室,是山东省首家以城乡流浪儿童救助为主,兼顾成年人救助、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庇护、受灾家庭临时应急救助及救灾物资存储为一体的综合性救助平台。投入使用以来,已接收187人次进入中心(站)。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关怀活动,如依托“泰山爱心人慈善协会”、“泰山义工”等慈善组织,定期举办“希望工程山城认亲会”、“朝阳助学圆梦行动”等活动,对流浪儿童进行“亲情”关怀。今年以来,希望工程山城认亲会救助留守儿童90名,捐款36000元;朝阳助学圆梦行动募集资助金220462元,帮助105名学生圆了上学梦。

    三是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以关爱为主,搭建“爱心温暖平台”。由妇联、教育部门牵头,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普遍存在“无人看管、缺乏关爱”等问题,依托中小学校,采取寄宿制办法,由政府每人每年补贴学校800~1500元,解决他们的生活和管理问题。同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和心理疏导,促进其与外界的交流,提升他们的自我认同感。目前,在全市各类学校设立农村留守儿童“福彩公益亲情连线”电话50部,建立“市级留守流动儿童活动站”20个,对留守儿童进行全方位的辅导和关爱。

    四是针对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以帮教为主,搭建“帮扶成长平台”。实行“五帮一”志愿结对帮扶行动,即对每一名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分别由团干部(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管辖所在社区或村的公安干警(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援助)、五老人员(对青少年进行生活和思想上的监督和引导)、社会义工(对青少年进行心理咨询与疏导,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和教师(对青少年传授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等五名人员进行专门帮扶,形成各司其责、各尽所能的工作局面。同时,对在校的,由教育部门牵头,督促和指导所在学校营造平等的教育氛围,并联系高等院校心理学教授和权威心理咨询师定期开展心理疏导,提升他们的自信心。对高中毕业后未能继续求学的,由辖区内的“阳光课堂”对其进行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时间半年至一年半不等。目前,已帮助50余人实现就业。同时,定期组织辖区教师和社区干部关心孩子们的日常生活,帮助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生活有困难的,实施相应救助。

    五是针对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以司法为主,搭建“矫治救助平台”。市综治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泰安市辖区内,被泰安市两级法院作过有罪宣告,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轻罪罪犯中,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认罪悔罪的,可适用犯罪记录封存;被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且认罪悔罪的,可适用犯罪记录消灭。根据“教育先行、健康成长”的要求,市法院系统先后分批对符合条件的13名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轻罪罪犯记录,做出了封存和消灭处理,有效缓解了问题青少年的思想压力,减轻了这部分群体对社会的对抗心理。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