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拥挤的昼与夜-挺暧昧的一顿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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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我真不想去泽味轩,是李伟硬拉我去的,似乎并不成立,李伟比我个子矮,力气小,我要使出牛劲来不去,他是拉不动的。事实上,刚过11点,我就被李伟拉着下了楼,拉到街上,又塞进了出租车,他做得很顺畅。车到了饭店,他首先下车,付了钱,拉开车门,把我伺候得像个老总。我呢则皱着眉头把个脸弄得又黑又硬,我们的戏都演得自然到位,估计竞争奥斯卡最佳演员奖都有戏。直至看到胡小飞和一个女人推开饭店的门后,我们才恢复平常的嘴脸。

    在两人走近的过程中,李伟低声说:一个女人怎么也抵得上30双鞋吧,快做决定吧。我狠狠地说:胡小飞值三十双鞋。李伟说:你做梦,早是我的了。

    在饭店里,胡小飞一改在商场里的忙乱和懒散,她举止落落大方,眼睛弯弯的,不说话先有笑意,眼睛里一汪水,雪白的胸口上有一枚黑色的痣,风一吹,衣服的蕾丝边就把痣盖上,风停下,又露了出来,甚是可爱。胡小飞大概看出我走神了,叫我一声吴哥,突然笑了一下,里面盛着一些说不清的东西。她把身后的女友推过来,介绍给我和李伟,其实我知道主要是介绍给我。

    在我看来,那个女人就像一盘菜摆上了桌。但反过来想想,或者在她眼里我也是一盘菜,等着给人吃,只需要动筷子。

    本来小华准备坐在我和李伟的对面,结果被胡小飞叫过来。她把李伟和小华调了位置,她挨着李伟那边坐下来,小华就坐在我身边,挺有意思的排排坐吃果果游戏。我瞄了一眼那个叫小华的女人,发现她侧面要比正面好看。狡猾的胡小飞,真不可小看。再看胡小飞和李伟亲密的拌嘴,我知道胡小飞已成为过去式了,她不会再出现在我的未来。

    小华一直找机会寻问我的一些日常状况,像查户口一样。我随口应付,说不上讨厌,却也不喜欢这种谈话方式。

    寒暄、闲聊一番,菜上齐了,我们喝起酒来。人要喝上酒,就不再那么拘谨。小华一直侧着脸和我说话,这样我也得侧着脸应对她。我眼睛的余光看到胡小飞拍了李伟胳膊一下,我还感觉到李伟的手伸到桌子下面去了,我想他一定是摸胡小飞的腿或别的地方去了。此时,我眼光一扫而过,胡小飞接得精准,马上瞟过来,她似乎一直在那等着迎接,然后露出浅而飞扬的笑,这笑,这个女人身上的那股媚,恰到好处,不是每个男人都抵挡得了的。李伟说错了,胡小飞不会只属于他一个人的,难道她还能出现在我的未来?我突然间有点糊涂。

    小华正说到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事。她说喜欢这个爱情故事,只是不喜欢其中的一些情节,不喜欢梁山伯这个人,太愚钝,太懦弱,现在社会这样的人就是个窝囊废。她很能喝,她喝了大半杯啤酒,然后放下杯子,用筷子搅动泡沫重编了《梁祝》,她说祝小姐与梁兄干嘛非得弄得那么惨烈,一个窝囊死,一个殉情,变成一对蝴蝶,还惹得富家少爷马文才也变成沙沙虫跟在后面追?这不符合现实。小华因为说话时情绪高昂,小巧的鼻翼上沁出的细密汗珠,一闪一闪地发光。这新编故事里不吃亏的是女人,我听得出小华的暗示,在我们俩的事情上她把立场摆得清清楚楚。

    我们俩有什么事情吗?在几个人谈兴正浓时,我走神儿了,没走到小华和我的事情上来,却想到了“神形合一”这四个字。我想起了那些以出卖身体为职业的女人,她们的心与身体是分开的,“神”不在现场,在别处。只有身体在,可身体又是什么?只不过是一堆肉罢了。据李伟说情人的心是在场的,这是他前两天告诉我说的,我想他指的应该是胡小飞?可据我观察胡小飞的一心可以多用。她可以坐在李伟的腿上给我抛眼风。按照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的规律,那么推而论之,小华是不是也是一样的人?与女人,我一直没有牵肠挂肚的感觉,不知何为爱情,也没有经验可比照,我是一个荒芜的人。我总感觉情人和妓女大同小异,至多是蒙上几层透明的纱,你得花时间,还得用一把金制或银制或人民币做的工具去扯掉它。我知道胡小飞身上裹着的纱是李伟用5000元的房租和15000元的鞋档租金掀掉的,他把这些年挣的私房钱用去了大半。我不可能徒手摘花,我没那本事。而眼前这个不喜欢梁山伯,却做好准备给别人当情人的女人,与30双鞋相比,哪个对我更重要些?

    其实,我知道这事不仅仅是30双鞋就能解决的。小华虽有姿色,但与胡小飞没法比。如果是胡小飞,我已知道她的底价,即使她情我愿,想要挖墙脚总得比别人多出一把锹的成本,多一份穿透墙的力气啊,这个傻子都能看明白。还有,如果让我现在选女人,我准备充分了吗?如果情人和妓女没什么区别,我做这件事还有必要吗?

    我走神走得厉害,竟然听不到小华在说什么,我侧过头看胡小飞和李伟看我笑,看样子是大笑,我却听不到声音。我抬头看到另外靠窗一桌的食客拍桌子、蹾酒瓶子,却听不到他们的喧哗声。门口站着两个服务员细声交谈,捂着嘴,我听到她们咯咯的笑声在喉咙咆哮,翻滚,如果说我早上一进商场就感觉有一丝怪异的话,那么,中午那一刻,这种感觉就实实在在地被证实了。

    有人从门外进来,有人从洗手间出来。空气中是模糊的,因为模糊每个人都显得很柔软,很白嫩,似乎也轻飘了许多。在门口一棵长势茂盛的发财树后面,有一个小隔间,一张小桌子,只能容两个人就餐,这应该是一个半遮半掩的情侣间。那里面坐着一个女人,从我的位置只能看到她一点点的影子,一点点白,她的脸在树间隙里若隐若现,我看不全她的脸,看不到她的眼睛。但我想她透过叶子的缝隙是很容易看到屋子里的每个角落的。她面前的桌上有两个菜,一点没动过。她的对面还有一副餐具,人似乎一直没有来。我想起了早上,想起了那个白衣女人,我很想过去看看,可李伟绕到我身边,挡在眼前,使劲拍我,他说:大忠,咋喝多了,叫你半天没听见,快,给小华和小飞讲讲你上月上货遇到那档有意思的事儿。李伟不让我转头,不让我走神儿,他让我聚精会神地取悦两位女士,取悦他的女人和他为了30双鞋或者还有别的什么原因塞给我的女人。而我似乎在顺着他指的道路一直前进,就如从前他带我去洗头房桑拿浴一样地越走越远,他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我也不是一个没有主见与思想的庸人,可我们却在做同样的事。

    因为下雨,因为身边有两个女人,因为喝了酒,我们就有了充分的理由去KTV唱歌。在临出饭店门,我特意看了一下靠门口的桌子,没有人,只有两个菜,一个梅菜扣肉,一个红烧排骨,竟然都是我最爱吃的菜。而两副餐具整洁规整,一团角上带花的纸巾揉得皱皱的放在桌角,这是唯一的乱。

    在歌厅里,看到李伟和胡小飞在一起腻嗒嗒的样子,我心里突然变得满满的,有点闷,或者说还有点痒,想挠却挤不进手,够不到地方。在昏暗的灯光下,李伟的手明目张胆地放在胡小飞的胸前,或明晃晃的大腿上,胡小飞一脸陶醉。让我心里更难受的是她还时不时地看我一眼,似乎是挑衅,似乎又不是。小华一直跟我离得很近,有一次她要唱歌时,从沙发上起身,她如葱白一样的手指还按了我的腿一下。来而不往非礼也,在她越过我身边时,我趁机摸了她的腰,隆重而富有挑逗性。她的腰很软,是那种多肉的女人。她回头朝我笑了。其实我一点也不想这样做,一点也不想摸她,我发誓只是出于一种习惯,一种男人对女人的习惯。

    在这场四人聚会中,气氛暧昧而热烈,歌声不断,笑声不断,无疑除了我,其实三个都是可以挑起气氛的人。可不知怎么的,那一刻,我忽然感到了一种孤立,这种孤立是从来没有过的。胡小飞和小华一起出去在外面聊了好一会,然后是李伟和胡小飞一起又出去。他们走马灯似的在我面前预备合谋套牢我,而我在一旁眼睁睁地看着。我是最后被李伟叫出去的。在歌厅外面昏暗的走廊里,李伟说:小华对你特别满意,她说了要看你的表现了,以后要在一起了,一辈子对你好,不破坏你的家庭。其实大忠,女人很好搞定的,你听哥的……

    我突然感觉到了不舒服,胃里汹涌澎湃,忙跑进附近的洗手间。我呕吐起来,把中午的酒菜,下午的酒和水果都吐干净了。我从洗手间出来直接往楼梯那走,李伟追过来,我就对李伟说:我喝多了,太难受了,你陪她俩吧,小华的事,我没想好,明天告诉你。李伟说:你不能走。忙来拉我,我挣脱了。他在后面喊,我赶紧走。他越喊,我走得越快,最后出歌厅时,我已飞奔起来。

    咖啡!咖啡!

    我从来不喝咖啡,我只喝酒和茶。在柳城,我虽知道有几个咖啡屋,它们紧挨着饭店、旅店或歌厅,它们有明月、风情物语、水边等这样清新雅致的名字,虽然紧靠着喧嚣、污浊、暧昧的地方,可却如一只只不染的莲花,在雨后的池塘里静静地盛开。但每次当我走到那些如莲的地方时,便生出一种绕开的感觉,我常常这样做。仿佛静谧的咖啡屋里随时会冲出一些危险的猛兽来。可那天晚上收摊,当那个女人说要请我喝杯咖啡时,我就跟着去了,什么也没想。其实自我从歌厅回来后,整个人都在迷茫的状态,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

    其实我从歌厅顶着小雨跑出来,回到商场,又坚持了两个小时,我是希望再卖掉一双鞋,可没能如愿,我还是到了四点半以后才关的门。李伟一直没有回来,他只打来一个电话,让我替他关门。

    就在我关好门后,那个陌生女人出现了,她把我带到了咖啡屋。

    我是一个戒备心很强的人,可今天发生的这些事都那么复杂,以前可不是这样,以前我除一星期上次货,每天都努力卖鞋,多少天如一天一样过,即使第一次喝多了,冲动起来,和李伟去了洗头房找女人,已是三年前的事了,而且时间是那么短促,没来得及思考就结束了,虽然第一次也不安,可后来渐渐习惯,把这当成了生活的一部分来享用。而今天这种理性的思考多么荒谬而折磨人,这种绵长的拉锯式的奇怪气氛,对我内心的冲击很大,我进入了迷茫状态。傍晚,雨停后,当西边的天空出现隐约的晚霞时,我跟着早上窥视我的白衣女人走进了“水边”咖啡屋。

    那个女人在去咖啡屋之前是愤怒而绝望的。她邀请我时,我激怒了她。那时,我关完门,刚要转身走,她就站在我后面,离得很近,近到我能看清她的睫毛。她吓了我一大跳。我正愣神儿的工夫,她说:大忠,我来了。是外地口音,很好听。我迟疑地问:你……是谁?你……认识我?她愕然地看着我,往两边看看,又说:大忠,现在没人了,你怕什么?我也朝两边看看,说:我怕什么,我什么也不怕,不过,我——真不认识你,你是怎么知道我名字的?那女人眼里先前的光芒不见了,她呆在那里,两只眼睛黑黑的,包括眼圈也是,像两个深邃不见底的洞。她突然愤怒起来,目光直立着,像把刀竖在我面前,她呼呼地喘着粗气,可只持续了一会,她的眼睛就黯淡下来,转为哀怨,她继续说:我只是想请你喝杯咖啡而已。我说:我从来不喝咖啡。她抬起眼又垂下来,里面忽然充满了绝望和悲伤,她的声音明显小下去,仿佛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声音:你不会连杯咖啡都不敢喝了吧?

    我不知道她是谁,想干什么,但她的哀伤像块磁石,我是块无依无靠的铁。就这样我跟着她进了咖啡店,像一种惯性。

    当白衣女人坐到座位上时,已恢复了平静。只是眼里淤积着深厚的哀伤,这哀伤使她看起来很苍老,我坐在座位上猜测着她的年龄:三十八?四十?四十二?服务生把咖啡端上来后就退出了房间。这时,棚底一角的小音箱里响起了音乐,是《故乡的原风景》,我从来不听音乐,却知道是这首曲子,就像我从来不喝咖啡却能熟练地把方糖用夹子夹到杯里,并熟练地从盒子里那些精致繁杂的工具里,找出一只最合适的勺子搅动。我怀疑自己是个天才。

    女人说:六年了,你看起来没变多少。

    我停下搅拌咖啡的手,疑惑地问:你真认识我?你——到底是谁?

    女人定定地看着我,很漫长的时间,说:你为什么说不认识我?这里没有别人,我没有别的目的,只是太想你了,来看看你,我不会影响你什么?

    我呆愣了一会,或者是在这段时间里我狠狠地掐了一下自己的腿,以求证疼与不疼。猛喝了一口咖啡,一口就是一杯,我知道咖啡不是这样喝的,咖啡要一点点地品才好。可现在不是需要味道的时候,我需要一种神闲气定的状态,我镇定地问:你怎么证明我们认识?

    我一下子清醒多了,我知道这女人一定有什么目的,我要探个明白。女人的眼睛里突然滚出两滴泪来,我又被吓了一跳,今天我总是心惊肉跳,我没想到她说哭就哭了。停了一会,她接着说:你今天只卖了两双鞋,一双卖给一个戴眼镜的女人,一双卖给一个小姑娘。你中午和你邻居陪两个女人喝酒,两个女人都对你很好,你下午两点半从歌厅一个人出来,你很急,其实你什么急事也没有。你只是老老实实回到你的鞋摊前,这很像从前的你。可你回来后一直心神不宁,其实你今天一天都心神不宁,我知道为什么,是为了我。大忠!你为什么装作不认识我呢?我把我们的恋情看得比生命还珍贵,你却说不认识我。

    你一直在跟踪我?我几乎吼起来,脑袋有点短路的感觉。

    是,我是跟踪了你,我还跟踪了你老婆和孩子,我三天前就来这里了。我就住在幸福旅馆203房间。我还知道你的手机号及你家里的电话。白衣女人的眼睛发亮。

    我像根木头、像块石头一样挺在那里,如果李伟现在来拉我,即使把吃奶的劲儿使出来,我也不会动一点儿的。

    我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想起她话中的一句话,大声问:等等,等等!你说什么,我们的恋情?我和你的恋情?谁和你有恋情?

    和你!吴大忠。白衣女人狠狠地地吐出几个字,像咬住了钢铁一样硬。

    我说:开什么玩笑,我和你有……我怎么不知道。我突然急起来,火起来,嚷起来。

    女人一看我这样的嘴脸,呆愣了一会,突然双手捂住脸,呜呜呜地哭起来,我看见泪水不断地从她紧闭的指缝里流出来,仿佛她捧着的不是脸,而是个水龙头。

    我不敢再说什么,我怕再说话,她会哭得更凶,把外人招进来。

    哭了很久,或者她自己也感觉太久了吧,哭够了,她停下来,用纸巾仔细地擦着眼角,是那种角上有彩色印花的奶白纸巾。我突然想起了饭店角落里的那两个菜,我最爱吃的梅菜扣肉和红烧排骨。她把脸转向一边,不再看我,这是三楼,她对着窗外的一棵树枝开始喃喃自语:记得第一次看到你,你没有现在胖,你清瘦,但却显得俊朗。你去买烟(我不吸烟,我在心里小声争辩),站在超市的水泥台阶上,风把你的头发吹乱,吹起来,露出你光洁的额头。你的神情一下子打动了我。那时我就站在你身边,周六周日我都帮我爸打理饭店,那时我正在外面的台阶上洗菜。你吸完烟就从我身边走过,你侧着身子,还对我笑了笑,你是那么彬彬有礼,你进到饭店吃早餐,我每给你端上一样东西,你总是说谢谢。后来我捉弄你,就一个碟子,一双筷子,一个杯子的给你拿,你觉察到了,看见我就呵呵傻笑个不停。你的笑是那么迷人,那声音,那嘴角眉梢,那眼神……她的声音因为陶醉而变得温柔,细嫩,婉转。女人停下来,一脸向往地看着树。她的大半个侧面对着我,那脸、那睫毛、还有那眼睛被傍晚最后一抺阳光笼罩着,有一种釉质的光亮,这个女人是如此的美,现在,她似乎只有二十多岁的样子。

    我松弛下来,这种状态的女人,是不会有什么恶意的。我认真地听着,无论她是认错人还是有别的什么目的,至少她叙述时陶醉的语调让我有听下去的欲望,就做个安静的倾听者吧。

    记得那是春天,我们去采槐花。那女人接着说。你说老家母亲会做槐花面,特别好吃。我就缠着要你做,我家那边的槐树特别少,我们爬了两座山才找到一棵,你爬上树摘了好多。你坐在树桠上把花故意撒在我头发上,那花真香……她又停住了,微微仰起了头,仿佛在闻花香。

    我也被她打动,不禁说:你们真浪漫。

    不是你们,是我们,我和你。她转过来对着我,一字一句地强调着。

    我是一个爱撒谎的人,特别从服装厂出来以后,可对这样一个女人我撒不出来,我说:我也想成为你故事里的男主角,可我真的不是。再说你的爱情听起来并不深刻,很平常,至于让你这么多年还记得吗?

    你说什么?

    我看见女人的绝望像雾一样从搅动咖啡的手指上微颤着升起,当漫到眼睛时,我知道悲伤是这样强大,它能改变一个人,这个女人迅速地颓废而苍老,她的声音也随之改变:吴大忠!你是一个魔鬼!

    我看见女人的眼泪又开始从眼角流出来,奔流不息的,可她的声音却很平静,仿佛眼泪不关情绪,她说:你可以装作不认识我,你也可以反悔,可你不能对我们的爱情说三道四。你这样做在贬低你自己,你知道吗?你这么说把我打入了万劫不复之地呀,你知道吗?当初你可不是这样。开始,我总感觉我们没有结果,想要退缩,是你给了我爱的力量。你喝了酒,非常不理智,你用刀把大腿刺伤,缝了三针。那块疤是我们爱情的见证。我宁愿为你抛弃他,抛弃工作,我伤透了父母的心,我宁愿为你疼痛,为你堕胎,我们的孩子才三个月大,就没了……

    我突然冷了起来,想起右大腿外侧那道疤。那个地方很隐蔽,难道她是哪个洗头房的妓女,现在编故事,来勒索我?

    女人还在继续说,但声音越来越小,上气不接下气,看上去她的力气在一点点地消失:……你告诉我,你离不开我,你要回去和老婆离婚,给我一个未来。可你这一走就失去了音讯。我知道你回去一定后悔了,你舍不得离开你的妻子和孩子,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可你的责任感扼住我的爱。我日夜想念着你,受着炼狱般的折磨,你看我才三十一岁却成了这副模样。我每日在希望与失望中度过,盼你来消息,又怕你告诉我,我们结束了。六年过去了,六年啊!我实在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哪怕是你不爱我了,不要我,我都做好了准备,可你……可你竟然说不认识我?真是天大的耻辱!天大的笑话呀……

    女人缓慢地站起,没再看我一眼,往外走。就在走到门口时,我看到咖啡店挂着粉色的帘子被掀起,又放下,有些光钻进来,女人的旧白裙瞬间改变了颜色,变成了淡粉色,就连裙下摆那道发黄的折痕也变得很鲜艳,我的心突然狂跳起来,我一下子想起了常做的那个梦,那个桃花林深处,我追也追不上的背影。可那女人却没有像梦里一样转过头来,她“哗”地掀开帘子,走了。我没法叫她,我不知道她是谁,叫什么名字。

    我是谁?

    我被一杯咖啡迷失了方向,黄昏已至,在柳城的大街上,我不知自己是谁,该往哪里去。我分不清东南西北,漫无目的地走。天色早已暗下来,灯越来越多。我脑袋里装的全是那个女人的脸还有梦里的那个背影。我不敢把她们想成是真的,想成是一个人,如果是真的,那么我岂不成了假的?

    走着走着,我突然特别想吸烟。那种想没地方搁没地方放,特别难受。正好走到一家超市门口,我便走了进去。超市老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我说给我拿包烟。他问要哪个。我说随便。我准备付钱时才发觉钱夹不见了,里面有2000多块钱,有卡还有身份证及一些票据。我平时都带着一个黑色的钱夹,六年里已形成习惯,人在哪钱夹就在哪,钱对我如生命本身。现在我不知道它是丢在了商场,丢在了饭店,丢在了歌厅,还是丢在了咖啡店?我无暇顾及,我感觉眼前有比钱包更重要的事,比如烟。我在衬衣和裤子的衣袋摸了个遍,除了一个手机,身无分文。那男人也似乎看出了我的尴尬,他递给我一支烟,并掏出打火机为我点燃。我深深地吸了一口,这一口几乎吸去了半支,然后让烟在身体里回旋一圈,再慢悠悠地一吐,那烟从鼻腔、从喉咙里欢快地跑出来。超市老板看我的样子,笑笑,说:半天没抽了吧,憋成这样?我说:六年。那时,我确信那女人说我吸烟,是真话。那男人把手里那半盒烟递给了我。我揣上烟,又一头扎进柳城的夜幕里。

    我会吸烟,原来我真的会吸烟。我一根一根贪婪地吸着。吸得脑瓜清醒起来,凉意也钻进了骨髓里。

    走到一片空地,路灯下有两个卖菜的人正在收拾地上摆的菜。我看其中有一个是老朱太太。我想说话,却不知道说什么,只傻愣愣地看着她。最后还是她先开的口,她说这么晚了还没回家?我说朱姨记得你去我老家收鸡蛋时,遇到了雨,你坐在我家炕沿上吃面条时,给我和我哥讲的笑话不?老太太停下手里的活儿,看着我,然后说,大忠,你怎么了。她显然看出了我的反常。我赶紧调整自己的神态,笑笑说,没事,朱姨,我只是想起你去乡下收鸡蛋和山货时的那些事来。老太太说,大忠,你怎么了?喝酒了?我从没收过鸡蛋和山货啊。我一下子笑不下去了,像一辆行进的车突然出了故障。我想起眼前这个老太太十多年前的样子,她那时比现在年轻一些,眉毛比现在重,眼窝比现在浅些。或者皱纹也不像现在这样多。那时她的牙很整齐,她边嚼着黄瓜边称赞说还是自家产的黄瓜味儿地道。然后就给我们说了个笑话。把我哥逗得大笑。我清晰地记得她把我逗笑后,一脸得意洋洋,神情像个小孩子一样调皮,可现在她竟然说她从来没有去过我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和老朱太太争辩,然后又提起了一些事情,可这个老太太一概否认,她说我一定喝酒了,她甚至有点生气地说:我耳不聋眼不花,又没老糊涂,难道去没去过我自己还不知道吗?

    到底是哪里不对了?我到底是谁?我彻底糊涂了。

    这时,手机响了。我接通,是李伟的声音。李伟说:大忠,你在哪,我有话和你说。我说:啊!李伟继续说:我很难受,来陪我喝酒。我说:啊!李伟又说:胡小飞还有别的男人,被我抓到了。我继续:啊!李伟说:你来,我在老地方等你。我就关了电话,现在我不能确定和我说话的这个叫李伟的男人是不是真的存在。往裤兜里揣电话时,碰到了腿上的那块伤疤。隔着一层布,我仍能感觉到它的突兀,不平。它原来应该是整齐的,却因为缝了针而变得错落,有天洗澡时,我看到这伤疤就如一根遗落在沙滩上的紫红鱼刺。于是收回手后,我就回忆关于这块伤的事。一想吓了一跳,我发现我忽略了生活里的一些事情。比如我竟然想不起这块伤疤最初受伤时那瞬间的细节来——

    六年前,我出了一次车祸。当时昏迷了一会,醒来身上多出两块伤,头上和大腿,头上的伤轻些,缝了两针,腿上的伤重些,缝了八针。这都是我苏醒后红梅的叙述。或许事情就出在这里。我忙往家里拨电话。一会,里面传来娇娇的声音,问: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没有回答她,急切地问:你妈妈呢?把电话给妈妈!随即,红梅慵懒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我说:红梅,我大腿上的伤是车祸时碰的吗?红梅的声音清醒过来,说你怎么了,喝多了,怎么问这些?我几乎在大喊:你快说呀!电话那边一阵沉默。我知道红梅一定在隐瞒什么。我咆哮起来:如果你不说,我不会原谅你,现在就说!我捏着电话的手越来越凉,我尽量稳住手的抖动,艰难地等待,我知道红梅在思考。她很笨,也很慢。她的慢于我是一种惩罚。过了不知多久,电话那边传来红梅的声音:其实那次车祸,你昏迷了三天,不是二十分钟。我知道你早晚会想起来的,你想起她了……我“叭”的把电话按断,不敢再听。就在我按断时,我看到有条短信在闪,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打开短信,上面一行清晰的字:大忠,亲爱的!永别了,来世再见。我知道是她,我忙拨通那个号,里面传来一个柔和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我又拨,不停地拨,希望时间能停下来,倒回去,回到咖啡店里。哪怕给我一个机会,我不会再对她说:我不认识你。

    我想去幸福旅馆203房间找她,可我不认识路,在柳城的大街上,我看不到一辆出租车。这是怎么了?我竟然糊涂成这样,不知道自己是谁。不行,我要回家问问红梅,也许她们见过面,或留下了电话,我一定要找到她,如果我不见她,她一定会轻生,或者从此伤心一生。对,去问红梅,她一定什么都知道。她虽然笨,可这些年一直很从容,她一定有办法的。现在离家是最近的,过了这个胡同再拐过一栋楼就到家了。只能这么办了,我不想她出事。

    我加快了脚步向家的方向走。可转过楼,却是陌生的街道,我完全蒙了。耳朵里不时传来那女人哀伤而绝望的声音:大忠,亲爱的!永别了,来世再见。那声音持久绵延不绝。我推想也许穿过这条街就到家了。我急步的往前走,可转过一条街,依旧是陌生的地方。柳城很小,每条街路,每栋楼房我都熟悉,可今夜,我却找不到方向,不知道在哪,我不知道自己是谁。

    终于,我慢下来,站在路中央。我知道现在不可能找到家了。也许我的家根本就不在这座城市。看着对面楼房的一面白墙,就仿佛在乡下看电影时那面幕布。我的脑袋是部放映机,在街道昏暗的灯光下,在飞虫翻飞的夏夜里,从早上我一睁眼,一个又一个人就粉墨登场:

    我的妻子、女儿和我。

    那个花白头发的朱姨和我。

    商场里的李伟、胡小飞,那个陌生的女人和我。

    饭店、歌厅里的李伟、胡小飞、小华,那个陌生的女人和我。

    咖啡店里的那个陌生的女人和我。

    她们一一伸展,跳到幕布上,同我对视。然后她们又蜷缩起来,变成一个个透明的球,从上面飞下来,顷刻间就钻回到我脑子里。它们在膨胀,无限地壮大,拥挤不堪,最后“砰”的一声,我的脑袋炸开,在一地碎片中,我蹲下身来,仔细寻找自己,仔细寻找那个陌生女人。

    我想知道,亲爱的!你还在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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