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有文章觉天下-喻血轮:伤心最是中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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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国有两位文士,若见其名,便难忘怀。因这二人名中皆有一个“血”字。其一是江苏金坛人徐血儿,他是着名报人,曾担任《民立报》的主笔和主编;且是宋教仁的挚友,1913年3月20日晚,宋教仁遇刺,徐即随侍在侧。后撰讨贼文:“……以一死而可以雪三百年之大仇,报为奴为隶之深耻,男儿何乐而不为!以一死而可以为子子孙孙造万世之幸福,男儿何乐而不为!男儿当以一人之死,救千百万人之生!”宋教仁死后二年,徐血儿患肺结核病咯血而逝,年仅24岁。《民立报》的创始人于右任亲书挽联:“碌碌吾徒青山又损渔父,茫茫天道黄土忍埋血儿。”——渔父即宋教仁。且哭之以诗:“不哭穷途哭战场,耗完心血一徐郎,九州应共冤魂语,黄土无情葬国殇。”

    以血入名,似嫌不祥,徐血儿英年早逝,不知是否犯了此忌。当然这不能一概而论,湖北黄梅人喻血轮同样以血为号,却活了76岁,堪称高寿。尽管他的一生颠簸流离,千磨百折,最终沦落孤岛,客死异乡,然而生于乱世,能得善终,即是三世修来的天大福气。况且喻血轮之平生堪称传奇:少年投身革命,以笔为枪,中年浮沉宦海,而以文学终老。其在立言一面,纵然难称文豪宗师,却自有其可观之处。

    论文学派系,喻血轮当可归属鸳鸯蝴蝶派之列。不过今人品评此派作家及文学史,却极少提及喻氏之名,他连附于徐枕亚、包天笑、陈蝶仙、张恨水、严独鹤、周瘦鹃等名家之骥尾的资格都未落得,足见历史不公,造化弄人。自1917年起,喻血轮所作《芸兰泪史》《蕙芳秘密日记》《林黛玉笔记》等,不仅无比畅销(据喻氏追忆“一年中皆销至二十余版”),且开“日记体”写作之先河。这其中以《林黛玉笔记》最负盛名,曾被鲁迅先生当作批判的靶子加以讥讽:“我宁看《红楼梦》,却不愿看新出版的《林黛玉笔记》,它一页能够使我不舒服小半天。”——其实《林黛玉笔记》与《红楼梦》并不具几分可比性,一者是经典的树干,一者是诠释的枝节,鲁迅如此论调,反是抬举了喻血轮。

    林黛玉笔记

    写《林黛玉笔记》之时,喻血轮仅26岁,正值才情喷薄的盛年。故此书哀感顽艳,缠绵悱恻,乃是当之无愧的才子书。只是这种才子,到了鲁迅笔下,被讥为“原是多愁多病,要闻鸡生气,见月伤心”。这一批评用在喻血轮身上或无不当。因为一方面,《林黛玉笔记》受女主角之原型所严重限制,自然不大可能写出花木兰式的勇悍、柳如是式的决绝,开篇便只能是“夕阳西下,倦鸟投林,长堤衰柳千树,受斜日余光,惨红如血,秋风吹之,叶簌簌堕……”;另一方面,则基于喻血轮的性情,不说其他,但观他的雅号——绮情君、绮情楼主——便可知喻氏为何种人,擅写何种书。这就像琼瑶、亦舒等,必然对应言情,古龙、梁羽生等,必然对应武侠,前者的名字充满金粉气,后者的名字则潜藏刀光剑影。

    喻血轮既名绮情,后作《绮情楼杂记》,可谓名得其所。我最初睹此书名,还以为是《幽梦影》《浮生六记》一类着作,读后才知书中内容全是“硬通货”,其笔底龙蛇,质直浑厚,波澜老成,一字一句,一腔热血,一腔忧愤,洒向沦陷的故土与家国。文字背后,甚至还有一种金戈铁马的杀伐之气。别忘了,喻血轮不仅是才子,是言情小说大家,还是强项的报人,是敢言的志士,当年曾对抗强权,报道惨案之真相,差点命丧军阀之手。可想而知,在乱世浮沉数十年,心中若无一股硬气,恐怕早已随风摇落,化作炮灰。其于晚年,风雨之夕,写儿女悲欢离合,英雄扰攘纠纷,成此《绮情楼杂记》,足以说明那一份抱负与幽思,依旧在沧桑的肺腑激荡不息。

    《绮情楼杂记》的体例,应属历史笔记。誉者称其有《世说新语》之遗风,我们只能善意理解为广告言论。《世说新语》立意之高远,气韵之清雅,岂是寻常史家记言载笔所能及?质言之,这世间,只有一部《世说新语》,却可以有一万部《绮情楼杂记》。这么说并非刻意贬损喻血轮,而只想老老实实作对比。若论及近人的笔记体,则可分为两派,其一,已经称其为一门大学问,曰掌故学,代表人物如徐一士、郑逸梅诸先生;另一派,大多为当事人对历史风雷的见证记录,如胡思敬《国闻备乘》、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刘成禺《世载堂杂忆》、张一麐《古红梅阁笔记》等。细究起来,这后一派,仍可一分为二,一类是作者只记其所经历、所熟悉的历史人事,如《梦蕉亭杂记》;另一类,则以同时代人的身份,将所听所见,不管是耳闻目睹,还是道听途说,统统纳于笔下,《国闻备乘》《世载堂杂忆》皆属此列——若论可信度,自然以前者为高。

    相比之下,喻血轮《绮情楼杂记》更近于《世载堂杂忆》之流。其中大多笔记,所写的名人,所记的史事,作者并不亲近,亦未亲历,他之记述成文,或闻之友人,或阅之报章,或传之街巷。这样一来,与历史真相的距离,必定就越来越遥远。譬如《张佩纶一诗缔良缘》一则,写张佩纶读到李鸿章幼女李经璹吟咏马关战事的诗,涕泪横流,忽然跪下向李鸿章求亲,这显然是误听了野狐禅,以至于以讹传讹。因为张佩纶骄狂则已,却并不冒昧,如此唐突的事,他断然做不出来,更何况他当时乃是白衣之身,寄人篱下,更需时时谨言慎行。其后记:“女以张龄长,意颇不悦,李(鸿章)委婉谕之,亦即释然。”这更与史实不符。李经璹既然写出了“痛哭陈词动圣明,长孺长揖傲公卿;论材宰相笼中物,杀贼书生纸上兵……”这样十分体贴入微、令张佩纶感动不已的诗,足以说明她对张的观感之佳。我读到的说法则是,嫌张佩纶年纪太大,不是李经璹,而是她的母亲,李鸿章的夫人。只是后来被李氏父女说服了,才成就了一段金玉良缘。

    《易实甫之奇文怪诗》一则,记易顺鼎(字实甫)写诗嘲讽清宗室宝廷纳船女为妾:“宗室一家名士草,江山九姓美人麻。”这属于典型的张冠李戴。宝廷这一桩风流韵事,发生在1882年,其时易顺鼎年方24岁,连进士都未考取,还说什么给当朝红人宝廷寄诗,俨然老友故交?真正作此诗者,系李慈铭。原句本为“宗室八旗名士草,江山九姓美人麻”。喻血轮还记错了两个字呢。

    这些都是前朝旧事,发生之时喻血轮尚未出世,他所记出现偏差,情有可原。然而,另有一则《梁启超吼住龙济光》,据喻血轮所记:“此为梁氏民十一过汉时亲语予”,按理说应该非常可信,实则依然有误。其文如下:

    民五云南起义,推翻洪宪,主持之者,虽为唐继尧、蔡锷,而策动之者,实为梁启超。梁自发表《异哉所谓国体问题者》一文后,即化装由津搭某外轮,匿煤舱中,经越南入滇。旋组织军务院,梁任六总裁之一。时龙济光尚雄据粤东,效忠袁氏,梁遣门徒汤觉顿等赴粤,劝龙反袁,被龙刺死海珠。梁得耗,悲愤填膺,亟欲亲赴广州说龙,左右力阻,不听,唐继尧欲遣兵随之,梁亦峻拒,乃单身由肇庆乘一小轮入粤。龙闻梁且至,大为惊愕,佯表欢迎,阴欲杀之。梁至,迳赴督署,龙立召集军事会议,意欲以杀梁之谋,委之军事会议。梁入会议室,见卫士满布,荷枪实弹,与会军官,亦各握手枪,形色愠怒,梁知今日为生死关头,乃竭尽平生气力,狂吼一声,顿令全场震慑。梁遂亢声演说,力言帝制不可为,由世界大势,迄中国人心,一一剖析,断言袁氏必败。初演说半小时时,全场紧张形色,即告松驰;一小时时,众皆窃窃称是;迄一小时半演说毕,龙及与会军官,皆鼓掌欢呼,并与梁握手示敬意。于是龙氏决易帜反袁,粤局遂定矣。

    查梁启超年谱,此次广州之行,实在是一场杀机四伏的鸿门宴。然而,第一,梁启超并非单刀赴会,而是与李根源、张鸣歧等同行,张鸣歧与龙济光有旧,同仕于晚清,张任两广总督,龙在其属下任广东提督,有张鸣歧这样的大佬随行,梁启超便多了一道护身符;第二,危急关头,梁启超的确发表了演讲,慷慨激昂,“意气横厉”。狮子吼一事,却无记载。而且梁启超的演讲,效果并不明显,后来,“任公从间道出,始得无事归”——这相当于逃遁。“故返肇之后。有密电与蔡松坡,云鸿门恶会,仅乃生还,盖纪实也。”(吴贯因《丙辰从军日记》,《梁启超年谱长编》第784页)既如此,“龙及与会军官,皆鼓掌欢呼,并与梁握手示敬意”云云,或者是梁启超的自我美化,或者是喻血轮的过度诠释,距离实情则远矣。

    喻血轮是小说家出身,他的笔法难免有一些演义、滥情的成色,故细节之处,确有疏漏(另有一处,将小凤仙与小阿凤两位妓女搞混了,小凤仙随蔡锷,小阿凤随王克敏,原是二人)。然而这并不足以减损《绮情楼杂记》的价值。我自视略通近代史事,读罢《绮情楼杂记》,依然受益良多。游弋于传媒与政治之间的喻血轮不但恢奇多闻,而且有高识远见。这里且举两例:

    其一如《辛亥起义遗事》:

    辛亥八月十九日,武昌起义,人皆知为工程营熊炳坤放第一枪,然促成工程营起义,实为党人梅宝玑。梅为湖北黄梅人,清末任共进会鄂东支部部长,秘密吸收党人,共图革命。八月十七日汉口俄租界宝善里机关爆炸,梅曾在场,面部且受微伤,当晚渡江至武昌,匿阅马厂谘议局秘书长石山俨家。次日武昌大朝街机关破,彭杨刘三烈士就义,梅知事急,亟欲通知各方党人起事。乃于十九日晨,至工程营门前,坐一烤红薯摊贩处,伺工程营兵士出,以秘密信号探索同志,历数次,始获一人,因告以武汉机关被抄及彭杨刘死难各情,其人闻之,大为惊骇,亟问各册是否搜去?梅因欲激动党人,诡称名册已在宝善里搜去(其实当时名册并未搜去),并谓:“武昌城关已闭,瑞澂将按名索捕,营中各同志,如不速自为计,势成瓮中捉鳖。”其人闻语,沉吟久之,曰:“吾将通知营中同志,迅速起事。”是晚,工程营遂首先发难,造成光辉历史。故工程营举义,实梅宝玑报告消息有以促成之。后梅曾膺非常国会议员,抗战期间,在赣以贫病死!

    这一则恐怕为孤证,无法查对。由于是喻血轮的记言,却增加了三分可信度。因为当事人梅宝玑,乃是喻血轮的舅舅。这大约就是出身世家的好处。

    其二,秋瑾长诗“登天骑白龙,走山跨猛虎。叱咤风云生,精神四飞舞……”我以前读过,却不知标题。《绮情楼杂记》写秋瑾一则,则谓此诗名《东渡长歌》。《徐树铮之大胆》一则,写民国九年夏直皖战争,皖系兵败,直军逼近都城,“是晨树铮犹衣白夏布长衫,乘敞篷汽车,出宣武门至其主持之殖边银行,提取现款,转赴琉璃厂旧书店,偿还欠账。时都中均知皖军已败,直军瞬将入城,店主见树铮犹从容若无其事,颇为惊愕!频谓:‘此小事,何劳督办大驾。’树铮笑谓:‘此刻不来还,将成倒账矣。’迨其由琉璃厂转至东交民巷时,直军已蹑其后矣。”徐一士、刘成禺等所谈徐树铮皆未言此事。我在他处读过梗概,不曾想全景如此。另有《公民价值》一则,记民国六年公民团一事,录有公民王合新致《醒华报》的信函:“鄙人来京谋事未遂,前日由同乡合肥人陆军部秘书谭君毅甫介绍,加入公民请愿团,当时言定自十二点钟起,随大家包围议院,每点钟给大洋五角,散时立付,并云将名册造成,具报总理以后,可派一差使。鄙人如时而往,站至八点半始去,并被军警击一枪托,当晚往寻谭先生领取公费大洋四元二角五分,乃谭吝而不予。今早又往索取,谭先生避不见面,由一少年出见,大言恐吓,并云此事闹糟,总理不肯认账,恐怕要办凶手,嘱令闭门不出,不许再提此事。鄙人忿极,为此特请登出,俾知谭之欺人手段。”原来,“五角(毛)党”早有其源流。

    喻血轮此类杂忆,可补历史之阙。其人之见识,同样值得玩味。如写黄兴,“人多以军事人才目克强,其实克强诗文,实在其军事学术之上”。我倒不觉得黄兴的诗文有多好,不过,喻血轮作此对照,我却无比赞同。因为我一直认为,黄兴的军事才能严重被高估。他之成为民国柱石,凌烟阁上的排名仅次于孙文,是因其德行,而非才具。他这一生,打了多少仗,却几无胜绩,堪称“常败将军”。诚然,有时其麾下的兵力处于劣势,但对一个优秀的将军而论,他不仅要会打顺风仗,还得善于打逆风仗,善于以弱胜强,反败为胜。在打仗这一块,黄兴勇悍有余,战术、机变皆不足。民初的将星,第一流当是蔡锷与吴佩孚,黄兴最多是二流。

    喻血轮写《绮情楼杂记》那年,已经60岁,且随蒋氏父子逃亡台湾,身为逋客,回望家国,山川琳琅,日月光华,却似梦中旧物。按说,其笔下应该风雨苍茫,悲声不绝如缕。然而,喻血轮如老骥伏枥,依旧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故国之思,黍离之悲,在喻氏笔下,却化作坚忍一心、发扬蹈厉的风雷之气,跃然纸上,直击我的眼目,以至我读其中章节,竟有泪涔涔。这莫非是一种心疾吗?如喻血轮所写的北京某乞丐,徜徉街市,或歌或哭,一日登陶然亭,援笔题诗于壁上:“为感浮生亦太劳,可怜无地处英豪。伤心未是中原事,犹向狂流着一篙。”“此衷苦况向谁说,欲哭还歌泪几行。为问诸公心丧否?狂人犹自笑人狂。”

    对喻血轮而言,伤心最是中原事,欲哭还歌泪千行。

    2010年11月23日

    (此文系《绮情楼杂记》序。《绮情楼杂记》,喻血轮着,眉睫编注,中国长安出版社,2011年1月出版)

    补记:

    名中含“血”的民国文士,还有本名陈景韩的陈冷血。他有两重身份,一是报人,先后在《时报》与《申报》担任主笔,擅写时评,尤其是二三百字的短评,开一时之风气;二是小说家,着译双绝,据胡适回忆:“……《时报》出世以后每日登载‘冷’或‘笑’译着的小说,有时每日有两种冷血先生的白话小说,在当时译界中确要算很好的译笔。他有时自己也做一两篇短篇小说,如福尔摩斯来华侦探案等,也是中国人做新体短篇最早的一段历史。”这里的“冷”、“冷血先生”,即陈冷血。他是江苏松江(今属上海)人,享年88岁,比喻血轮还要高寿。

    2013年9月5日

    吴经熊的乡愁

    如果你在这两年来到吴经熊先生的家乡宁波,随处可见一块城市标语,曰“书藏古今,港通天下”,前半句颂文化之盛,后半句赞商贸之达。最聪明的宁波人,往往能融二者于一体,集大成者,如余秋雨。

    宁波文化最繁华的时节,当属明清。方孝孺、王阳明、范钦、朱舜水、黄宗羲、全祖望、万斯同等,这些名字宛如璀璨的星辰,照亮了皇权时代的夜空。至近代,家国多故,文运衰微,宁波所出土的文化人,随之沦为柔石、殷夫、巴人、苏青之流。不过,倘拓宽文化的边疆,而非局限于文史一域,那么,近代史上的宁波文化,依然蔚为大观。这其中明媚一脉,即是法学。

    只须把出生在宁波或籍贯为宁波的法律人胪列出来,默念一遍,你的舌尖霎时便沉重起来:吴经熊、桂裕、龚祥瑞、史久镛、江平、应松年……

    吴经熊排在这个谱系的第一位,并不仅仅因为,他诞辰最早:他生于1899年,早于龚祥瑞12年,早于江平31年。

    许章润尝论吴经熊:“中国现代法学发轫于清末变法,迄而至今,骎骎乎已历五代。然而,回眸百年生聚,整个二十世纪,真正享有世界级声誉的中国法学家,惟吴公经熊先生一人而已。世事云烟,百年后回头再看,论世道,察法意,究人心,还是吴公高瞻一俦。”言下之意,吴经熊俨然百年中国法学界第一人。

    但是,读吴经熊的书越多,就越发犹疑:他凭什么拥有了“世界级声誉”?盛名之下,其才学究竟几何?今人对他的称颂,到底是如望山斗,仰之弥高,还是别有肺肠,借吴氏之酒浇自我心中之块垒?

    吴经熊(左)与徐志摩

    吴经熊的天才,即便置于群星闪耀的民国,也是一流,绝不亚于他的大学同学兼好友徐志摩,我以为可比梁启超、张荫麟和钱钟书。结合他的经历,他的一生简直就是一个壮丽的传奇。1921年,22岁的吴经熊,仅用一个学年便获得了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J.D.);1923年,他到哈佛大学法学院任研究员,从事比较法哲学研究;1927年,任东吴法学院院长,被徐志摩戏称为“东吴法科的猴子王”;1929年,任上海特区法院院长;1933年,任立法院宪法草案起草委员会副委员长,代行委员长之职,在任上公布了《吴氏宪草》,并参与起草《五五宪草》,这两份宪法,虽为草案,在中国宪法史上却自有一席之地。1937年,正值盛年的吴经熊决然放弃了如日中天的政法事业,皈依天主教,投入神的怀抱,“演绎出近世中国法学史上的一桩名案”,这一急转,正符合传奇的叙事。

    空说无凭,且以文本为证。吴经熊的书写,横贯中西,这里的“中西”有两义,一指中西文化,譬如他一手研究中国法学,一手研究西方法学,一手研究老子(将《道德经》译作英文)、唐诗(着有《唐诗四季》)、禅宗(着有《禅学的黄金时代》),一手研究圣经(译有《圣咏译义》《新经全集》,前者系用古诗体例翻译《圣经》的诗篇);二指他既能用中文写作,也能用英语、法语、德语写作,论及他的法学着述,竟以西文居多,其代表作,仅《法律哲学研究》系中文,其余如《法学文选》《法律的艺术》《正义之源泉:自然法研究》《作为一种文化研究的法理学》《自然法哲学之比较研究》等,皆为英文。当然,吴经熊与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宁波人一样,不论说普通话,还是英语、法语、德语,都带有浓重的宁波口音(滕固向邵洵美介绍大名鼎鼎的“阿德哥”吴经熊,便说吴和所有宁波人一般,‘江山易改,口音难移’)。

    摆在我面前的这本《吴经熊法学文选》(以下简称《文选》),即从吴经熊早年的英文着作《法学文选》(1928年)、《法律的艺术》(1936年)编译而来。尽管在中国大陆法学界,吴经熊早已声名赫赫,然而国人对他的了解,更多源于事迹,而非文本。2005年3月,经许章润重新编订的《法律哲学研究》出版,据我所见,这是1949年后吴经熊的法律着作第一次在大陆公开发行。第二本为《吴经熊裁判集与霍姆斯通信集》,主要收录了吴经熊在上海担任法官时期所撰写的判决书,以及他与小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大法官的通信。《文选》只是区区第三本而已——吴经熊的法学着述,计有十余本之多。

    将《文选》与前两本书对照阅读,再次验证了我五年前的一个判断:“吴氏法学方面的成就,不在于他的理论之深刻,而在于他开一时之风气;不在于创造,而在于融合:他属于观念的二道贩子,将西方的经典学说运输到相对滞后的中国法学界;转译之时,他并没有尽信书式的生搬硬套,而不乏对元理论的拓展与批判,并试图使用中国的文化试剂融汇从西方舶来的法律食品。基于此,他的多数见解,都充满了深沉而悲怆的时代感……”

    这是比较客气的说法。直言之,吴经熊在法学尤其是他发力最深的法理学领域的成就,并不十分高明。无论他谈法律的一元论与多元论,还是谈自然法,那些精彩的段落大都是对西方法学家的引述。以“法律之一元论”一文为例,其第二节谈历史法学派,我数了下中译文,共75行,其中11行是霍姆斯的话,18行是萨维尼的话,32行是亨利·梅因的话,吴经熊的原创书写,仅占二成,而且几乎全是穿针引线的介绍性文字,这倒接近于本雅明所幻想的引文写作。吴氏的书写风格,大抵可总结为“引而不论”或“引多于论”;他的论,常常是卑之无甚高论。这么说,并非苛责,吴经熊那一代法学家,限于国情与时代性,研究现代法学,以引介为主,诠释为辅——中国正是不毛之地,如何凭空创造?

    相比之下,《文选》第二编所收录的吴经熊撰写的判例,更为可观。他是霍姆斯的信徒,霍姆斯留在法学史上的第一名言便是“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所谓经验,我们可以片面地理解为对法理的实践。由此而论,吴经熊的确不负霍姆斯的谆谆教诲,他当法官、当律师,都十分成功。“我的裁决得到中外报刊的良好评价。我感到,我正在用自己的法学观点塑造中国法律。”他曾审判一起定作物纠纷案,一家美国报纸报道称“所罗门王坐在审判席上”(Solomon Sits in Judgment),中文报纸则称他“吴青天”。他的盛名甚至惠及家人,其妻在外购物,竟因“您是吴法官的夫人”而“不用马上付现金”,可赊账。

    《文选》最精彩的章节应该是第四编“法学人物研究”,确切说,即霍姆斯与卡多佐研究。此编共七篇文章,四篇论霍姆斯,两篇论卡多佐。“霍姆斯大法官的心智”与“怀念霍姆斯法官”二文当属全书的华章,我读到这里,才觉得这本书没有白读。吴经熊对霍姆斯的诠释,是否契合霍姆斯的本意呢,我不敢确认;不过,可以确认的是,霍姆斯一定乐意接纳这种诗化与哲学化的解读,以及吴经熊对他的礼赞,将他与莎士比亚并论:“莎士比亚在文学上无人能及,霍姆斯在法学上领先群伦。”这样的颂扬,谁不爱听呢?

    作为一位法学家,吴经熊能在国际扬名,除了才学,他与霍姆斯、卡多佐、威格摩尔、庞德等人的交情,当是重要因素之一(也许是最重要的因素呢)。耄耋之年的霍姆斯视他为忘年交,14年来给他写了七十封信,一字一句总关情;卡多佐是他的密友;威格摩尔、庞德都为他写过揄扬的书评,称他是站在时代前列的法律哲学家……单是这一份资历,百年中国,无人能及。

    吴树德称其父吴经熊为“温良书生”,事实上,吴经熊身上并无几许书生气,学者只是他的一张面孔,法官、律师、立法者、外交官等则是他的另一张面孔;他的自传《超越东西方》虽侧重书写沐浴神恩的精神历程,从中却可窥见,他并不畏惧世俗,他自有一套待人接物的处世技巧。犹如胡适出身徽商家庭,孕育了他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性情,吴经熊出身甬商家庭(其父吴葭苍,是晚清时期宁波商界的风云人物,乾丰钱庄的经理,宁波商务总会的首任经理),宁波商人所特有的精明与果敢,遗传于他,令他在世俗的洪流之中游刃有余,周旋于霍姆斯、庞德等法学宗师之间而不失尊严。

    据吴经熊自传,他最后一次返乡,当在1949年三四月间(查宁波图书馆馆藏地方报纸,《宁波晨报》曾报道“吴经熊返甬省亲”,时为1949年3月25日,仅逗留二日,27日离开),八方风雨,山河飘摇,他深知,这可能是诀别,于是他去了母校,去了城隍庙,去了天主教堂。从此,宁波只能作为一种缥缈的乡愁,浮现于他在异邦的梦中。

    休对故人思故国,这块土地已经彻底遗忘了它荣耀的子民。如今你问宁波人,吴经熊是谁,答案恐怕是一脸惘然。然而,每当我走过荣华不再的念书巷,还是会想起他,正如每当我走过软红十丈的和义大道,还是会想起龚祥瑞先生,百年前,他们曾生于斯、长于斯,播下了法治梦的种子。我想起那个立志做中国孟德斯鸠的宁波青年,终究一步一步远离了法律,想起他未完成的法治梦,在故土之上开出了什么样的花朵呢。

    正寻思间,却听见一声高叫:拆迁地块,注意安全!

    参考文献:

    《吴经熊法学文选》,吴经熊着,孙伟、李冬松编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7月第一版

    《吴经熊裁判集与霍姆斯通信集》,孙伟编着,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2月第一版

    《法律哲学研究》,吴经熊着,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第一版

    《超越东西方》,吴经熊着,周伟驰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

    附:吴经熊的父亲与出生地

    吴经熊自传《超越东西方》第二章写“我的父亲”:

    “我几乎对我父亲的早年一无所知。他名叫葭苍(Chia-Chang),人都称他‘苍师傅’。他于1847年2月13日生于宁波一个穷人家里。他只受过三年的私塾教育。他先做学徒,后来成了米商。40岁时,成了一个银行家。50多岁时,是一家本地银行的总经理,并且是新开张的商会的首任主席。他死于1909年。”

    五年前我读到这一段,便开始查考吴葭苍,穷尽我所能触及的图书与网络,结果一无所获。

    问题出在哪里呢,原来,吴经熊的自传系用英语写成,后由周伟驰译作汉语。由中文到英文,再由英文到中文,百折千回,不免误差横生,尤其是那些地方性知识,如人名、地名、民谚。譬如一句嘲讽宁波话的俗语,曰“宁跟苏州人吵架,不跟宁波人说话”。吴氏自传提到此节,称“宁波方言听起来像最糟的爵士乐,以致上海曾有一个说法:跟苏州人吵架也胜过和宁波佬谈恋爱”。这一翻译,韵味全无。

    关于吴父的姓名,周先生显然译错了,不是吴葭苍,而是吴葭窗,一作葭牕,这是他的字,其名吴传基。

    吴经熊说他的父亲是一位银行家,一家本地银行的总经理,晚清的宁波,尚且不兴叫银行,而叫钱庄。吴传基所开的钱庄,名乾丰。当时,钱业发达,号称百业之首。乾丰钱庄则是宁波钱业的一大领头羊。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宁波商务总会成立,公推吴传基为第一任经理(吴经熊自传所言“新开张的商会的首任主席”,即指此事)。因吴传基“可谓当时的风云人物,上通官府,下达群商,人称‘仁厚长老’,连任二届”。时有记述:

    “吴传基,字葭牕,甬市中最称仁厚长者。(乡绅盛)炳纬深契其人,凡举公义,必与之偕,曰:惟吴君不为名役,可与谋也。清末宁波成立总商会,传基首被推为会长,前后凡两任,平亭息耗,变化有概。家不甚裕,而性好务义,尝曰:必待富有而后济,人之失济者众矣。其存心有如是者。”

    查彼时的《申报》,吴传基的名字曾出现数次。有一回被人指控,称他庇护延寿庵尼僧,阻止兴学,宁波府的长官喻庶三为他辩护,“查吴传基立品端正,此事未闻干涉,何得谓其庇尼阻学”。由此可知吴传基的品行,以及他与政府的关系。还有一回,宁波士绅公开致信官方,请求开镇江米禁以济民食,领头的人物,便有“花翎候选道吴传基”——可见吴传基曾捐过官。

    吴氏自传,还有一处可商榷的译名。吴经熊说他“生在宁波市一个叫做‘二十四院’的地方”。二十,宁波话念“廿”,二十四院即廿四院。我推测,其英文所指,应为“廿四间”。《鄞县通志》载:念书巷,旧名廿四间。《三字经》的作者、南宋人王应麟便诞生于此,此地更因他而得名。据《宁波市志》:“1927年,鄞县(今宁波市)成立以冯孟颛先生为首的‘街巷整理委员会’,将王应麟故居右首的小巷命名为‘念书巷’,以纪念这位先贤。”吴经熊生于1899年,1927年他不在宁波,未必知道改名之事,故其回忆录,照旧称“廿四间”。

    可为佐证的是,吴经熊六岁那年,便和与他同年出生的李德兰女士定亲。李女士的父亲李亭山,是宁波立丰钱庄的经理,虽与吴传基同行,却非相轻,而相交莫逆。立丰和乾丰更是比邻而居,都在江厦(宁波有两句老话:“走遍天下,不如宁波江厦”,“走过三关六码头,不如宁波江厦头”——这里的江厦,即现在的三江口一带,百年以来,一直是宁波最繁华的地方,当时钱庄大多聚集于此,如今仍保留宁波钱业会馆的古建筑)。在吴经熊十来岁的时候,他已经知道未婚妻住在哪里,少年思春,“有时放学回家,便绕一段路,好从太和桥她家门前经过,指望她倚在门口”。这里的太和桥,1914年宁波城厢图有标,大约在今之天一广场药皇殿西、开明街上,距离县学街的廿四间并不远,论直线距离,仅数百米之遥。然而,宁波虽早早港通天下,却一向讲究传统伦理,礼法的规约之下,咫尺即天涯,吴经熊与李德兰在结婚之前,并未见过一面。直到洞房花烛夜,喝完交杯酒,吴经熊才看清妻子的脸,“对她真是一见钟情”——“一见钟情”四字,何其真挚,何其辛酸。

    201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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