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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缝纫机大战

    “如果你能发明一种缝纫的机器,用它来代替手工,那么你一定会发财的!”

    20岁的埃略斯·豪偷听到老板对一位发明家这样说道。他当时在波士顿的一家机器商店里当伙计。他就是在此时此地受到启发,决心试试自己的运气。

    为了节省一点钱,埃略斯一家搬进了他的朋友家。为了报答朋友的这番美意,埃略斯许诺,将来缝纫机问世后,他的朋友也有一份。为了支持埃略斯搞发明,他妻子整天手工缝制衣服,想方设法多挣点钱。

    埃略斯有时一坐几个小时守在妻子跟前,睁大眼睛观察妻子缝制衣服时双手的动作。他在想:用什么方法才能让机器来重复她的这些动作呢?他试制了许多架机器,可是都失败了。然而埃略斯并不灰心,他继续不断地试验。1846年,埃略斯终于制成一架会缝制衣服的机器。他用这台缝纫机缝制了两套西装,把其中一套送给了那位共患难的朋友。

    但是,当埃略斯想把这架机器卖给一位制造商时,他遇到了麻烦。首先,这台缝纫机制造起来费用很高;其次,它还有许多地方有待改进。这台缝纫机只能沿直线缝,而且每次只能缝短短的一段距离。所以他必须老是用手来移动布料。

    最糟糕的是,它工作起来老是断线。

    但是埃略斯并不气馁。他举办了好几次机器和手工缝纫比赛,每次都是机器获胜。前来观战的人很多,这台缝纫机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后,英国有一位专门制造雨伞和皮包的工厂主写信给埃略斯,说他对这架机器很感兴趣。这位发明家立刻打点行装,带着全家人一起坐船到了英国。

    但是没想到他抵达英国之后,却和那位制造商争吵起来,这笔交易也吹了。

    这时埃略斯几乎身无分文,他设法借了一点钱,让他家人乘下一班船回美国去。

    他自己没钱买船票,只好在一艘移民船上当厨师,这样好不容易才回到美国。

    他刚到纽约港,就得知妻子快要死了,全部行李也在海上丢失了。埃略斯觉得眼前一片漆黑。

    然而就在这时,他面前出现了一线曙光,美国人开始对他的缝纫机感兴趣了。

    好几家商店已经开始出售缝纫机,他们根本没有得到埃略斯的允许。埃略斯是个不买账的人,他立刻借了钱提出诉讼,这件案子被新闻界称作“缝纫机大战”。

    官司结束了,埃略斯是赢家。法官判定,埃略斯的机器是一切其他缝纫机的原型,在美国,谁要想出售一台缝纫机,就必须付钱给他。他一转眼功夫就成了一个阔人。

    埃略斯并不是唯一想用机器来代替人手缝制衣服的人,美国发明之父爱迪生也曾经做过这样的尝试,但结果却一败涂地。

    爱迪生设想的缝纫机是一切发明中最最想入非非的。它不是靠脚踏板带动的,而是靠人发出的声音驱动的!爱迪生在缝纫机旁边装了话筒,它能把缝纫者的声音化成能量来开动缝纫机。唯一的麻烦是缝纫者必须连续不断地大声说话——这比缝纫本身还要累!缝衣工人们高声地朗诵诗歌或者念小说,累得嗓子都哑了。再说,不同的音质和音调也会使机器运转起来时快时慢。

    “说话缝纫机”是爱迪生最惨的失败之一。

    神气十足的领带

    穿西服,系领带,原是西方人穿着的传统习俗。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人民也喜欢它了。可是,领带是谁发明的?它究竟有何作用?

    大约在500年前,欧洲的男人们喜欢留大胡子。吃饭的时候,胡子上面沾着菜汤和面包渣儿,很不好看。吃完了,他们只好拉起上衣的一角,在胡子上乱抹一气。这太不雅观了。有一家主妇想了想,吃饭前先在男人脖子下边挂一条长布,供擦嘴用,吃完饭就摘下来。当时并没想到这长布可以起装饰乃至更大的作用。

    16世纪,有一天,在法国巴黎的大街上走过一队骑兵,为了表明本队骑兵与别的骑兵不同,骑兵队长搞了个小花样——他让士兵们在脖子上系了红布条。马蹄声声,红布飘动。骑士们显得十分威武英俊。不少围观的年轻人格外羡慕,就开始模仿,上街时也在脖子上系起了红布条。

    后来,法国有位年轻的贵族,喜欢打扮自己,总想着在服装上与众不同。参 考系红布条的经验,他把一条花绸巾折了几下,在衬衣的领口上打了一个结,正好顶住他的喉结,然后穿上西服。因为胸前衬着这条领带,走路必须昂首挺胸,显得很有风度。法国皇帝路易十四看到了他这身装束,大加赞赏,认为很庄重、高雅和潇洒。并宣布:凡是出身高贵的人,都可以系领带。于是,宫廷内外的大小官僚,一个个都西装革履、以系领带为荣了。

    不过,普通老百姓是不许这样打扮的,否则就要抓起来问罪。

    又过了100多年,欧洲各国的皇帝纷纷倒台,贵族的特权大部被取消了,领带的禁令不再有效,男人们个个都可以系领带了。这不仅是穿着上的一次解放,也是精神上的一次解放。

    有人说:衫裤可以保护身体,鞋袜可以保护双脚,从实用性方面来看,领带完全是多余的东西,什么作用也没有。

    又有人说:妇女用紧身胸衣、裙子及首饰来表现自己。男人用什么呢?胸前的领带就是男性的饰物和标志。男人们系上领带,会给人一种端庄严肃、充满活力的印象;还能显示他的文化修养,具有丰富的社会内容。至今领带沿用了300多年,在一定时间里某个地区甚至几近绝迹,现在又重新兴起,并且继续下去。

    这种情况很值得深思。

    领带的制作是十分讲究的。在用料质量、印花款式和色彩选择上都精益求精。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对领带颜色有不同的好恶。法国人不用红、白、蓝三色混合的领带;荷兰人不喜欢橙色领带;阿拉伯人决不买绿色领带;日本人不要黑色领带。

    现在,世界上生产领带最多的国家是意大利,约占世界领带总产量的85%。

    在该国的米兰市还建有领带博物馆。

    妇女紧身胸衣

    设计妇女紧身胸衣来修饰和显示身体轮廓的想法,很可能是起源于米诺斯文化的克里特岛。那儿的“女蛇神”的塑像(公元前18世纪)说明了最早的妇女紧身胸衣的形状像什么样:它是用铜片做成的,使裙子紧贴在臀部上,突出腰部 的纤细与苗条。虽然从14世纪起,在法国和勃艮第的宫廷里时兴穿妇女紧身胸衣(一般都套在外面穿),但是大多数古代的妇女还是喜欢穿宽松的衣裳。此后不久,可能是在1550—1620年,西班牙的宫廷里出现了一种妇女穿的紧身围腰。围腰用木头和铁加强的材料做成,有时甚至完全用铁做成。需要用紧紧地贴在胸脯上的金属结构(胸脯低平的有另外的式样)来支撑宽大的裙子,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委拉斯开兹的画上看到。此后不久,据说路易十四的王后极力赶这种时髦,使自己的腰身缩小到了13英寸。

    妇女紧身胸衣的复出像是要在法兰西第一帝国的紧身围腰的身上报仇似的(除了妇女使用紧身胸衣外,男人也使用)。我们发现了一张1811年的关于妇女紧身胸衣的广告,说紧身胸衣可以使妇女显得腰身苗条,胸脯丰满。紧身胸衣基本上是一个钢性的壳。关于这方面的述说,赶时髦的太太们要穿这种玩意儿得经历一番痛苦的斗争。她们最不幸的努力之一,是要使自己的右肩变得比左肩稍大。

    1850年前后开始使用小的鲸骨。在此以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裙子的衬架变小,紧身胸衣就变得更突出了。1860年前后,理想的腰围是17至21英寸。大约在15年后,裙撑被淘汰,出现了长的紧身胸衣。除了喜欢看起来显得宽松的“美学”太太们外,大家都喜欢穿这种长的紧身胸衣。大约在1900年出现了前面平的妇女紧身胸衣,据说它可以使腹部变平。后来的妇女紧身胸衣甚至变得更长。有一首小曲说:“我不需要乡下的板凳,因为我坐不下去,根本不可能。”

    大约在1912年出现了妇女的紧身褡,它给妇女带来了自由。如果我们看一看从哈布斯堡王朝到20世纪20年代的巴黎的那些明信片,就可以看到妇女们怎样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系长袜。1958年左右出现的妇女紧身衣裤(不用提数年后妇女的解放),为人们敲响了妇女紧身胸衣的丧钟。现在只有特别想保持体形优美的人和一些中年人还在穿紧身胸衣。

    鼻梁上的眼镜

    眼睛,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珍贵、神圣和重要的。保护眼睛的眼镜,更是我们大家的朋友,从老花镜、近视镜、太阳镜,直到隐形眼镜等,花色品种不一 而足!

    眼镜在今天虽已不足为奇,但几百年前,它是个什么样子的呢?

    大约在13世纪以前,中国就出现了采用水晶石磨成椭圆状,嵌在龟甲或玳瑁框里,制成能放大字体的“眼镜”。不过,那时候是由手拿着,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眼镜,类似目前手持式放大镜。在欧洲,罗马皇帝尼禄则用绿宝石,放在眼前观看奴隶们在斗武场角逐。

    后来,人们因嫌手执麻烦,就试着把眼镜固定在帽子上。可是,脱帽后眼镜也跟着摘下了,还是不方便。最早的眼镜全是凸透镜,专供老年的贵族使用。因为眼镜的价钱昂贵,一般人用不起。1268年英国哲学家培根,把眼镜片拴在一条丝带上,捆在头部再移到眼前去阅读圣经,这副样子看上去相当滑稽。培根的这副眼镜据说是从意大利买来的。

    意大利是最早发明玻璃的国家之一。为了扩大玻璃的用途,他们仿照绿宝石片吹制了眼镜的镜片。但是,玻璃镜片怎么去安装却成了颇费周折的事情。早在1315年,意大利的阿鲁马达斯想出个“镜桥”的构思:把两个镜片用镜框连在一起,架在鼻梁上,再用皮带拉紧套在头上,使用时将它架在鼻子上,不用时便把它取下来。这样时间一长,鼻梁就不堪重负了,它被压得特别难受,使用者慢慢失去了信心。不过,阿鲁马达斯的眼镜样式却是现在眼镜的最早雏形。因此有人称阿鲁马达斯为眼镜的发明者,可谓“眼睛之前,鼻上之祖”。

    16世纪,天文学家开普勒揭开了视觉之谜。他解释道,人之所以能看清楚远近的景物,是靠眼睛里有两个凸起的透明晶体,恰当地调节透过来的光线而得到的。

    根据他的研究,矫正近视眼的凹透镜也应运而生了。凹透镜在正常视力者看来,一是可视物体相对缩小;二是镜片依度数高低出现“瓶底圈”。当这种眼镜运到英格兰销售的时候,遭到了普遍的嘲弄和讥笑。姑娘们一戴上它,羞得满脸绯红;小伙子也拒绝佩戴,宁可看不清远处的面孔;医生们连连摇头;牧师则激烈反对,声称制造这种“怪物”,诱惑人去恢复视力,是对上帝的亵渎。有人戴着凹透镜上街,被嘲笑为“四眼佬”!

    但是,冷嘲热讽,咒骂斥责于真理是无济于事的。眼镜帮助人们提高视力给人们带来的欢乐和愉快,日渐明晰,最终赢得了人心。人们的视野拓宽了,眼镜也从意大利开始,逐步走向世界。

    玻璃眼镜于我国明朝年间,由欧洲引入。当时叫的名字很怪。主要是“喜使 老者变少年”的凸透镜。清朝时,皇室昏庸,仍把水晶眼镜看成是宝贝。从透光性能方面讲,水晶比玻璃小许多,对视力不利。

    18世纪以后,眼镜的形式一直在不断地改进发展中,先有夹鼻眼镜,再就是目前广泛流行的架镜,用一双眼镜架脚挂到耳朵上。由于它舒适、方便,深受人们的青睐。

    我们纵观眼镜的发展过程,从阿鲁马达斯发明的第一副简单的眼镜,到安全、舒适、科学的现代眼镜,是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的,随着人们对它的不断探索,眼镜的材料质量将会有更大提高。

    话说肥皂

    肥皂是一种很平常的家庭用品。它的发明并不是由某一个人创造出来的,像发明拉链、圆珠笔那样的方式。实际上,肥皂是很重大的化学发明之一,它告诉人们:化学能产生奇妙的作用——使脏兮兮的手变得干干净净;使两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变成一种崭新的东西。

    肥皂的发明启迪人类去探索,世上可能有一种看不见的“魔力”,它能够昭示我们打开神秘的宝藏,制造许多新东西。然而,最早的肥皂是怎么诞生的呢?

    很久以前,在古埃及的皇宫里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国王大摆宴席招待客人。到了半夜,人去席散,厨房里的厨师们忙着收拾餐具。有人一不留神碰翻了灶旁的一盆食油,油流进灶里,混在灭了火的木炭上。有个高卢人(古法兰西人)厨师,担心引起火灾,慌忙把油乎乎的木炭捧到外面去。说也奇怪,当他洗手的时候,发现带油的手非常光滑,洗得比过去干净许多。他把这事告诉了同伴,引起了大家的好奇。于是大家如法炮制地试了试,一致感到:好极了。

    后来,他们就把灶里烧完了的木炭留出一些,浇上点油,等干完活用它洗手。国王知道了,也叫其他人这么做,并把它捏成圆棒状,拿起来方便,供宫里人洗手用。这就是最早的肥皂了。

    公元2世纪,高卢人流传下来的肥皂制造工艺已经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人们利用山毛榉树烧成木灰,再与山羊的脂肪混在一起,熬制成一种膏状物。肥皂 不仅仅是用来洗手的,也洗别的东西:衣服啦,餐具啦,头发啦。随着肥皂的广泛应用,肥皂生产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法国的马赛,意大利的萨沃纳等地,大大小小建立了很多肥皂作坊,因为这些地方出产橄榄油和碱,原料多。他们生产的肥皂还向别的国家销售。

    俄罗斯在国王彼得大帝当政时期才进口了肥皂。在沙皇时代,只有皇宫里的人和贵族才有权使用它,严禁农奴用肥皂,他们只能用碱水(把木柴灰放在水中煮后的清水)。如果违反,定遭处罚。

    直到1791年,法国的化学家路布兰发明了制碱方法,木炭混油洗手的秘密才被揭开。他说:把油脂与碱混合在一起,生成的化合物就是肥皂。木炭中含有一些碱,会和油污起作用,在水里就把脏污溶掉。这样一来,肥皂就可以大量生产了。

    肥皂的发明年代虽然久远,但是真正普遍使用还是在19世纪以后。无论用肥皂洗身体还是洗衣物,它的优越是不言而喻的。在河里或湖边洗衣服用肥皂要比洗衣粉强得多,肥皂不易使河水、湖水变得糟糕。因为它容易被水中的微生物消化吸收,也容易在污水中形成沉淀沉入水底。洗衣粉却不行。如果洗丝绸和毛料,肥皂比合成洗涤剂要好,它对面料的损伤性小。

    现在的日用洗涤剂花样很多,尤其洗衣粉广告大战使得洗衣粉的地位与日俱升。肥皂虽然古老,但是仍不过时。而且肥皂的独到之处,在日常生活当中,人们还是深有体会的,它不仅不会被其他洗涤品所替代,反而会有更大的发展和更广泛的运用。譬如,向肥皂中加进香料、药料研制而成的混合式肥皂就是很好的例证。

    冲水马桶

    现在,人们对于大小便都有些羞于启口,当你端着一个便盆在街上从人群中穿过,会觉得有失大雅。不过,现在在城市里不大会有这样难堪的事情发生。因为,大多数人的家里有了抽水马桶。

    是谁把人类从那种龌龊而又不便的情况下拯救出来的呢?那就让我们说说 厕所的发明史吧!古代人就懂得人的粪便是一种优良的肥料,于是农民便在地上挖坑来贮存粪便。而住在城市的人则把厕所的小木屋盖在小河上,让河水带走粪便,上厕所必须到离家很远的地方,晚上还会遇见坏人。14世纪,伦敦桥上的厕所,设计时将支柱伸到泰晤士河面上,脚踏的木板经常是腐朽的,上厕所就有掉到河里的危险。

    许多家庭大都有使用马桶的历史,每天早晨在河边经常可以看到有许多刷马桶的妇女。现在在我国南方的农村,这仍是司空见惯的事。污水横流,造成环境污染,疾病流传。

    世界上最早设计冲水马桶的人是英国伊丽莎白王朝的诗人约翰·哈林顿。

    1589年他在马里斯近郊自己的住宅里安装了世界上最早的冲水马桶,为此他还写了一本书,在书里详细地列出制作冲水马桶所需材料的一览表、建筑费。他是把鱼塘里的水引到住宅的一个贮水箱里,一拉坐便器的把手,打开阀门,水就会把污物冲到污水池里。为了防止从下水道中升起的臭味,和现在的方法类似,在排水管里总存留一定的水。

    这种方法尽管不错,但是哈林顿的冲水马桶并没有得到大家的重视,因为当时的英国人对卫生是非常不关心的。伊丽莎白女皇每个月洗一次澡,被大家认为是有卫生怪癖的人,而哈林顿则是一个每天都洗澡的人,对于他这种行动,他的朋友认为简直不可思议。所以,在当时实际上只有两处建造了这种冲水马桶,一处是哈林顿的那个,另一个是皇宫中女皇的。真正开始建造冲水马桶是在17世纪到18世纪初的事情,因为人们开始知道,流行的瘟疫不是上帝发怒的惩罚,而与不卫生有关。少数富有改革思想的人开始在自己的家里建造冲水马桶。1679年奥布雷在自己的日记上描述一个有冲水马桶的厕所:“这是一个保持厕所干净的好机械,用手一按,水就流到一个像石灰勺一样形状的装置内部,这个装置是靠重心来支持的,当水注满后,一定量的水就会冲下来。”最早开始批量生产冲水马桶的人是英国工人出身的发明家布拉马,他发明的新型铜锁曾大受欢迎,锁厂生意很好。后来,他对马桶发生了兴趣,于是,对马桶进行改进,并取得了专利,在1778年至1798年之间卖出去6000多台,现在我们使用的马桶基本上是布拉马式的。

    1830年欧洲流行霍乱,欧洲其他的一些国家看到冲水马桶可以控制霍乱的流行,才决心建造下水道和冲水马桶。此后冲水马桶又有许多改进。在1884年的健康博览会上,杰克宁斯改进的镶有木框架的带座的冲水马桶,作为“最完善的卫 生便器”受到极大的赞誉,并获得奖金。现在人们使用的椭圆形的冲水马桶座就是杰克宁斯发明的。这种绘有精致花边的椭圆框子,19世纪竟有人用来作为家庭肖像画的镜框,足见人们对于这一发明的赞许之情。

    照相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摄影已成为许多人的业余爱好之一。在节假日或旅游时,不少人带着各式各样的相机,随时将那美好的一瞬真实地记录下来,作为永恒的留念。有的人还自己动手冲洗、放大,将一幅幅照片变成光彩照人的艺术品。然而,照相机从诞生到变成目前的这种样子,经历了几百年的漫长岁月,很多人为它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1550年,德国有一个名叫卡丹的人,别出心裁地想出一种办法,在装有透镜的小箱子后面放一张白纸,使通过透镜出现的景色映在纸上,引起了人们的兴趣,纷纷前来观看。后来,意大利人波特在暗箱上安装了反射镜和透镜,将外面的景色映射在桌面上,这更使人们惊奇。这些都可以说是照相机的一些原始雏形。

    实际上,在这种暗箱出现之前,还流行着一种魔术暗箱。那是在一只小箱的箱壁上开一个孔,在孔对面的箱壁上贴一张白纸,用来观看外面的景色,或用来写生。这种暗箱像变魔术似的,将外面的景物映在箱子里,所以人们把它叫做“魔术暗箱”。这种暗箱实际上也是一种原始照相机,现在叫做针孔照相机,是一种玩具。外面的景色通过针孔照相机倒映出来,这在当时确实是很新奇的。此后很长时间,暗箱一直是供人娱乐的魔术道具。但也有人提出设想,希望把映射出来的景色记录下来,供人们长期观看。

    到了1727年,德国的舒尔茨博士就开始进行将映像记录下来的研究。他根据硝酸银和氯化银遇光变色的原理,进行着反复试验。

    舒尔茨先将硝酸银与石灰石混合,装在玻璃瓶里,在瓶的外面贴上刻有花和文字的黑纸。然后,把瓶子放在阳光下照射上一段时间,再将黑纸剥下来。这时,瓶内的石灰石变成了黑色,只有贴黑纸的地方仍保持白色,而且呈现出花和文字形状。显然,这就是照相机拍摄景物的基本原理,但还不是很完美的,有许多难题没 有解决。比如,当把黑纸剥下后,瓶子便全部暴露在阳光下,石灰石上仍保持着白色的部分,也很快变成黑色。所以说,照出来的花和文字像昙花一样,很快就消失了。这就要求研究出一种使照出来的景物能长久保存下来的方法。

    1802年,英国人韦奇伍德成功地发明了一种能使景物保存下来的方法。他用硝酸银和丹宁拍照了树叶的形状,效果比舒尔茨的还好,即使照片再经阳光照射,也不会变色消失掉。

    与此同时,德国人尼布斯也开始研究照相术。他把沥青粉溶化在薰衣草油中,接着将这种溶液涂在金属板上。干燥以后,再把用这种金属板制成的盒子放在摄影暗箱里,并进行长时间曝光。然后,取出金属板,放进石油与薰衣草油的混合液中。这时,未曝光部分的沥青全部溶解,而曝光部分的沥青则保留下来,结果,外面的景物便模模糊糊地出现在金属板上。

    虽然尼布斯用上述方法得到的照片很不清楚,但它受光照射时已不再消退。

    这样,尼布斯就成功发明了照片显影和定影技术。

    为了拍摄出更清晰的照片,尼布斯继续进行各种研究。他先后用了不同的油和金属板进行了试验,但总也拍不出清晰的照片。

    有一次,他听说法国人达盖尔也在研究照相术,就去请教达盖尔,两人商量一起进行研究。起初,他们将薰衣草油用乙醚和乙醇溶解,经过蒸馏,把剩下的黄色液体涂在镀银板上,装入摄影暗箱,使景象的光线照在板上,并录存下来。

    出人意料的是,用这种方法拍的照片,比尼布斯以前拍的要清晰得多。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把涂有液体的镀银板放在摄影暗箱中,需要长达8小时才能得到清晰的照片,即使在强烈的阳光照射下也需要3小时以上。这就是说,底片的感光时间太长了。当时要照一张相,得在阳光下曝晒几小时,那被照像的人也可能晒得晕头晕脑了。

    此后不久,尼布斯在拍照中发现,在磨过的板上镀银,再将碘蒸气喷到上面,使用这种板比用涂薰衣草油的板效果要好得多。他将这种方法告诉给达盖尔。

    1832年,尼布斯去世,达盖尔决定完成照相术的发明。他认为,尼布斯告诉他的在镀银板上喷涂碘,确实是个好方法,但仍需在摄影暗箱内放置很长时间。

    有一天,达盖尔在拍摄时像平常一样,将喷涂碘蒸气的镀银板放在摄影暗箱内3个小时后,取出放在装有各种药品的柜中保存。但是,第二天当他拿出照片一看,感到十分惊讶,板上的画面为什么变得这样清晰呢?他分析,一定是橱柜里的某种药品使画面变清晰的。于是,他对橱柜里的药品一一进行研究,结果发 现这是水银蒸气在施展本领。

    随后,达盖尔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试验,终于在1839年发明了利用水银蒸气的照相术,他将这种方法定名为“银板照相”。

    达盖尔发明的银板照相术,显然比使用薰衣草油时的摄影时间大大缩短,然而涂碘的镀银板仍需放在摄影暗箱内达半小时至一小时。如果是拍摄人头像,人要一动不动地等上这么长时间,那可真得有点耐心呢!

    面对这种情况,达盖尔是不满意的,他决心缩短摄影时间,改进摄影暗箱的镜头,研制感光更快的材料,使照相术进一步完善起来。

    达盖尔发明的银板照相术,是在镀银板上喷涂碘蒸气,在板上形成碘化银。

    感光时,曝光部分的银还原,变成黑色,而不曝光的部分仍为白色,经显影和定影后,就形成清晰可辨的白照片了。达盖尔在后来的研究中发现,用溴代替碘形成的溴化银,其感光速度比碘化银快得多。碘化银的感光时间达半小时以上,而溴化银只要2秒钟。因此,溴化银就取代了碘化银,成为照相用的主要感光材料。人们还把涂有溴化银的照相感光纸叫做溴化纸。此后,达盖尔发明的照相机和感光纸就流传开来,并为彩色照相术的发明创造了有利条件。

    就在达盖尔和尼布斯研制黑白照相机的同时,德国人塞贝克也在1810年开始研究天然彩色照相感光板。

    当时,拍摄出来的照片是不带颜色的。人们发现,只有蓝色和紫色光能在感光板上感光,而黄色和红色不能在感光板上成像。后来,人们就治好了感光板这种“色盲”病,使所有颜色都能在感光板上感光。然而,感光板本身还不能显示出颜色。为了使胶片带上彩色,只能通过照片着色法,即用特殊的彩色铅笔进行人工着色。

    塞贝克觉得人工着色太麻烦,也不能真实地反映出大自然本来的色彩。于是,他通过棱镜成功地将彩虹般的光色分别显现在涂有氯化银的纸上,但还不能显示在感光纸上。法国人贝克勒尔于1848年也进行了天然彩色照相术的研究,但进展不太顺利。

    法国人李普曼在1891年利用光的干涉原理解决了感光板显现彩色的难题,并获得1908年度诺贝尔奖。但是,李普曼的方法比较复杂,不能普遍推广应用。

    实际上,早在1861年英国人麦克斯韦就设计成功了一种产生三原色的天然彩色幻灯机。他是根据人的眼睛看东西时,通过红、绿、蓝三原色的重叠混合而感觉到各种颜色的原理,在照相机的镜头上安装只能使三原色中的一种光线入射的彩色玻 璃,进行负像拍摄;再轮流更换彩色玻璃,分别形成三原色的负像。再分别染成三色,把它们重叠起来用幻灯机来放映,就成为放映天然彩色的幻灯照片。

    1897年,英国人乔里利用麦克斯韦天然彩色幻灯机原理,制成了天然彩色底版。到了1907年,法国人鲁米埃尔也制成了类似的天然彩色照相底版。此后,美国人便发明了柯达彩色胶片,德国人发明了爱克发彩色胶片等,天然彩色照相技术便随之兴盛起来。

    纸币

    早在公元8世纪末或公元9世纪初,我国就已经发明了纸币。这种纸币非常轻,甚至能从手中被吹跑,所以人们称最初的钱为“飞钱”。严格地说,与其说它是钱币,还不如说它是一种汇票。商人们可以把钱存在京城,凭着存款收据便可在京城之外的各省兑换钱币。在不久之后的公元812年,这项私营性的商业活动被政府接受。此后,这种经商方式还被用来征集地方税和京城内的税收。同时流通的货币形式还有京城内的政府官员所发行的纸制“兑换券”,凭它可在京城之外的其他地方换取诸如盐、茶等商品。

    以现金储备为依据并用来作交换媒介的真正纸币,很可能在公元10世纪初起源于我国南部的四川省,它是以私营方式出现的。公元11世纪初,政府授权16户富商或“银庄”发行被称为“交子”的纸币。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政府强行接管了这项私营事业,禁止商人发行交子,而改由官方建立的专门机构发行。由此可大致确定,世界上第一个官办银行是由我国宋朝宋仁宗皇帝在公元1023年创建的。

    这家银行发行的交子,每次有一定限额,有效期限三年,谓之一届。这种时限作为我国货币的一大特点一直保持到公元19世纪。至公元1107年,纸币的印刷技术已发展到采用六色复合木版套印。

    官方发行的交子大大超过商品流通领域所需量,截至公元1126年,共计发行了7000万缗(一缗等于1000文现金),其中大量的交子并没有得到现金储备的支持与保证,终于导致了通货膨胀的发生。通货膨胀是伴随着纸币超量发行而出现 的,这是由于这些超量纸币没有得到其他像金属一样的等价物的支持而引起的。

    历史上其他一些形式的“通货膨胀”应该另当别论。纸币使用之前也有过物价上涨的情况,比如,罗马帝国统治时期,常因货币贬值而导致物价暴涨。罗马帝国因用低廉的金属制造具有固定价值的硬币而声名狼藉。

    当时已有了以“快速”著称、具有毒性的铸币工艺,政府与私营者都靠它来发行硬币并使之在流通中断绝与交子之间的关联。虽然这种硬币的价值在理论上保证一成不变,但其实际价值还是可贬值的。不过,硬币贬值和硬币的迅速投放这一矛盾,与我国发明纸币印刷技术、纸币发行所导致的通货膨胀是有区别的。

    在我国随着货币流通而出现的另一问题是伪造币。流通中的贵重金属硬币,其本身就具有硬币所代表的价值,制造伪币的唯一办法就是使用假金属。伪造货币的事件时有发生,这就大大地推动了当时炼金术和假金银的制造。由于纸币的面值不是它本身所具有的价值,而只是官方发行的一种价值符号,这一特性必然会引起伪造。因此,伪造者伪造的不是纸币的纸张本身,而是伪造货币假冒官方发行。自从个人能够印刷纸张以来,为防止伪造,官方制定了复杂的纸币生产工艺。相当早的时候,在制造纸币中就采用了复杂而保密的工艺过程,其中包括套色印刷、异常复杂的设计和在纸中掺杂特种纤维。币纸的基本制造原料采用桑树皮,有时也混合些蚕丝。人们只要交少量的工本费,就可把不能再使用的脏钱、破钱兑换成新币。

    有关一名公元118年侥幸活下来的货币伪造者的记述,使我们对当时的伪造活动有个粗略的了解。在此人被捕之前的6个月中,他印制了2600张伪钞。此人是个雕刻匠,他将真钞直接刻在梨木上,然后用三色套印。伪钞上还印有蓝色的顺序号码和红色印章。他只用了10天就制成了木版。但是伪造者在被捕之前往往没有很充分的时间来制造出更多的伪钞,等着他们的是死刑。

    当蒙古人统治我国时,发行了一种很大的纸币,称为“交钞”。交钞的发行储备以一捆捆的蚕丝为依据而不是贵金属。所有的旧式钱币必须兑换成交钞。交钞在全国各地得到流通,甚至传到国外。例如,在公元1294年,交钞已传播到了像波斯帝国那样遥远的地域。公元1965年,考古学家曾发现了两枚交钞。

    马可·波罗来中国时,交钞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书中专门用了一章篇幅详尽叙述了交钞从生产到流通的每个环节。在描述交钞发行的方式时,他发现所有的这些纸币都是非常庄严和具有权威性的,这些纸币如同纯金、纯银的一样。每张纸币都印有各个负责官员的名字和头衔以及他们的印章。之后再由元帝 任命的主管官员在纸币上盖上红色的官印,这些纸币就成了真正的货币。任何制造伪币的人都将被处以死刑。

    交钞在明朝晚期已失去它固有的作用,故明王朝于1375年发行了一种叫“大明宝钞”的新币。大明宝钞作为一种法定的货币沿用了两个世纪。虽然当时铜币也在流通,并为日常生活提供了必要的零用钱,但商业全部用它流通时还是有诸多不便。经过通货膨胀之后,大明宝钞最终失去了它的存在价值而被银币所取代。公元17世纪中叶,明王朝在近两个世纪的货币政策失误之后,曾试图恢复使用交钞,但难以实现,结果以导致更大的通货膨胀而告失败。全国通用的具有货币基础的纸币直到受欧洲影响,在近代才又开始使用。

    当发行纸币这种古老的方法开始为西方所认识时,它就对西方银行界产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影响。老汉伯格银行、瑞典银行系统就是沿用中国银行系统建立的。因此,一些西方国家的基本银行程序是直接从中国传去的。在西方,纸币最早是由瑞典在1661年发行的,美国在1690年,法国在1720年,英国在1797年,而德国直到1806年才有了自己的纸币。

    风衣的发明

    在今天,风衣已经成了服装中举足轻重的一大门类。可你知道吗?风衣的问世,才不过100年时间。

    在大约100年前,英国有个年轻的衣料商人托马斯·巴尔巴尼。巴尔巴尼自小在父亲的衣料商店里帮忙,长大以后从事经营服装和布料生意。巴尔巴尼并不满足于纺织厂提供的衣料,他渴望着革新、开发新品种。

    1886年,巴尔巴尼出了个新点子,他要研制一种看上去和普通布料一样,但又不像普通衣料那样容易被水淋湿的布料。在朋友和同行们的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反复试验,他终于试制成一种特别紧密的防水“加别丁”。它是一种带斜纹的棉织品。纱支细而密,再加上用很稀薄的橡胶溶液浸渍处理过,所以能防水。雨淋在上面就像荷叶上的露珠那样,不会湿透衣料。

    “加别丁”试制成功以后,巴尔巴尼又用它来试制衣服。制什么衣服好呢?

    当然是外套。因为万一下雨的话,人身上首先淋湿的不就是外套吗?经过和朋友们的讨论和研究,巴尔巴尼用“加别丁”制作了一批新的大衣。可惜,新大衣性能虽好,但没有呢大衣挺括,因此,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

    20多年过去了,“加别丁”还没多大的起色,是1914年爆发的第一次世界大战给了它大显身手的机会。

    1916年冬天,英国远征军和法国军在法国的伊普尔地区与德国军队相持不下。部队要守在战壕里,忍受着雨水和风雪的折磨,非常困难。消息传到国内,托马斯·巴尔巴尼觉得“加别丁”报效祖国、真正走向市场的机会到了。

    经过仔细调查后,托马斯·巴尔巴尼为适应士兵生活和作战的需要,设计了一种堑壕用防水大衣。它的款式是对开门襟双排纽扣,领子能开能合,有根腰带,插肩袖,肩部有副肩章,在胸部两侧和背部各有一块遮盖布,下部比较宽大。

    堑壕用的防水大衣做好以后,巴尔巴尼马上选了一批亲自送到前线去,给士兵们穿着,再听取士兵们的意见。士兵们都认为很好。能开能合的领子竖起来可以挡风雨,放下来能开阔视线,腰带一收,可使腰部以上不再受冻;遮盖布有两层,而且都在身体的上部,对于加强防雨水的效果非常好;宽大的下摆便于行动,不会妨碍作战时的动作。士兵们非常满意地认为这种堑壕大衣很适合在雨中作战穿用。于是在1918年,英军统帅部正式决定,采用它为英军的制式服装。一下子,巴尔巴尼接到了大量订货。

    战争结束了,士兵们带着堑壕大衣从前线回来了。碰到下雨天,他们不由自主地就穿着它走上了大街,走到了工厂和商店里。他们是凯旋的勇士,他们的服装自然成了不少人争相模仿的对象。于是,当年军人们穿着的堑壕大衣逐渐地成了人们的生活服装。当然,这后来被大家称作“风衣”的服装与堑壕大衣有所不同。它成了时装,但它的款式还是以堑壕大衣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70多年又过去了。托马斯·巴尔巴尼当年发明的风衣始终没有被淘汰,而且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了。在门襟设计上,由原先单一的双排扣发展到有双排扣,有单排扣,有单排门襟暗扣,还有斜开门襟扣等;在衣领设计上,现在有大“驳”开领、小“驳”开领、西装领、立领等很多样式;现代风衣的袖子也变得多种多样了,有插肩袖,有装袖,有蝙蝠袖,还有收口袖等等;最重要的是,风衣不再是男士的专利品了,女士们也穿起了风衣。随着风衣的时装化,面料也从单一的棉质“加别丁”发展到棉卡其、毛华达呢、哔叽、皮革等,装饰物更是层出不穷。

    近年来,风衣在我国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喜爱,成了我国人民衣着中的主要品种之一。

    耐磨结实的牛仔裤

    1850年,美国西部出现了淘金热。这时,远在德国的利维·施特劳斯的两位哥哥也想到美国去发财。大哥临走时对利维说:“我发了财,就来接你。”二哥动身时则劝利维不要着急:“我去美国碰碰运气,你等着。”就这样,两位哥哥先后离开了家,淘金去了。

    利维在家等待,一直等了5年,还不见两位哥哥回来。他心想:“我已长成大人了,还是自己去闯天下吧!”于是,他凑足了路费,也到美国去淘金。

    在美国纽约,他碰巧遇到了两位哥哥,可是,他们并没有当上百万富翁,还只是个小商贩。利维失望极了。他没有依靠了,只好四处寻找工作。由于他没有一技之长,又只会讲几句简单的英语,没有老板肯雇用他。做生意吧,自己没有本钱,也没有人和他合伙。这样,他也成了个小商贩。

    但是,利维和两个哥哥不同,人挺机灵,很快就积蓄了一笔钱,他听说旧金山附近发现了金矿,就准备贩货到那儿去做买卖。他对两位哥哥说:“金矿可是个淘金的好地方,那儿矿工多,做生意准能赚大钱。”

    两位哥哥谨小慎微,又劝利维说:“算了吧,别异想天开了,到哪儿都一样。”

    利维只好独自一人去了。他把积蓄的钱买了日用品和衣服等,装一帆船,运到了旧金山。果然不出所料,那儿的金矿区物品缺乏,他船上装的货物很快就售完了,赚了不少钱。

    货卖完了,他就到矿区了解矿工们还需要什么货。他看见矿工们的衣服都撕得开裂破碎,就和矿工聊天问情况。一位矿工抱怨说:“跑遍旧金山,买不到一条结实的裤子。”原来,矿工们在矿上采矿,经常会被那些棱角尖锐的石头划破和磨损,他们需要结实的裤子。

    利维听到矿工们诉说后,灵机一动,就把原来准备做帐篷用的留在船上的几卷粗帆布搬出来,并很快找来一个裁缝,用这些既结实又厚的帆布缝制成各种不同尺 码的裤子。几百条裤子做好了,矿工们很喜欢,一天工夫裤子就全部卖完了。

    他当然很高兴,很快又运来了许多粗帆布制作裤子。矿工们除了说出这种裤子的优点外,还提出了不足之处。他们对利维说:“这裤子好是好,就是裤子口袋不牢。”利维一了解,原来矿工们在口袋里装金砂和矿石,沉甸甸的东西常将口袋撕落下来。于是,利维就和裁缝商量,在口袋的四个角用铜铆钉将口袋固定住,这样口袋就不易撕落了。另外,还用皮革为口袋镶上边,又采用结实的线来缝制,使裤子结实耐穿。

    利维很有心计,经常听取人们对这种裤子的意见。如果发现青年矿工喜欢的新式样,就请裁缝学习仿制。这样,最初的裤子就改进成低腰身、兜紧臀部的样式,穿上看上去显得精悍、粗犷、有精神,立即受到矿工们的欢迎。这种本来专门为矿工设计的劳动裤子,渐渐地在美国西部被普遍接受,并流行起来,成为大众的新装,而且特别受到西部放牧青年的喜爱。此后,这种裤子便获得了一个新名字,人们都叫它“牛仔裤”。

    1871年,利维·施特劳斯为自己的牛仔裤申请了专利,并成立了“利维·施特劳斯公司”,专门制作销售牛仔裤。后来,这个牛仔裤公司发展成为国际性公司,产品遍及世界各地。

    超短裙的问世

    发明常常有偶然性。发明的构想并非人人都有,而发明的机会则更是可遇不可求。要紧的是抓住发明瞬间的火花,点燃,让它光芒四射,把温暖和喜悦送给人间。

    30多年前,巴黎有家时装店的女老板玛丽,经常发愁。她的资金不够,货物不多,铺面不大。上门的顾客寥若晨星,有的人进店瞧一眼就匆匆离去。因为货架上的服装,引不起购物者的兴趣,所以生意冷清。

    有一天,玛丽拿出一块布料,她想设计一件新式的服装。用尺量了一下,苦于布料不够,没法下剪刀了:“唉,这怎么办?”玛丽叹了一口气,两眼直愣愣地望向店外。这时,恰恰天空中飘起了阵阵细雨,她看见行人中有一个年轻的 姑娘提起长裙、露出大腿,奔跑而过,玛丽的眼睛一亮,脑子里顿时闪出一个火花:少女,短裙,真美!

    玛丽迅速地拿起了剪刀,按照当时所见的情景,咔嚓、咔嚓,剪出了最初的短裙式样。然后用缝纫机很快地做成了。一试穿,居然十分好看。她一阵欣喜,似乎有一种眩晕的感觉。用如此少的布料,可以做成新的时装,这可是赚钱的活计!几乎陷入困境的玛丽,由“山重水复疑无路”进入“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境地了。

    然而,事情并非如此简单,从样品到商品还要走很长的一段距离。玛丽设计的样式虽好,如何投入批量生产,采用什么面料,成本与售价的比例如何等等,她都难以很快解决。玛丽的发明,只限在她的时装店里,做几件样品供人观赏。

    1968年英国著名的女服装师匡特,来到法国与玛丽见面。匡特帮她改进了尺寸比例并将裙长延到大腿的中部,联系工厂订货。不久,一批五颜六色的短裙投放市场。

    有趣的是,直到订货时才弄明白还没有给这种短裙取一个正名。玛丽后来回忆时说道:“当初我裁剪这种裙子的时候,还联想到跟我童年的一次经历有关。

    大约在几十年前,我七八岁参加过一个舞蹈训练班。那时,见到一个同龄的女孩子,她妈妈给她缝了一身很别致的装束:紧身的黑毛衣、非常短的百褶裙、黑袜裤,再加上白短袜和黑皮鞋,一边跳踢踏舞,一边频频微笑。那个场面简直使我看呆了!几十年后,印象依然清晰如前。我想:这一定是很受欢迎的衣装。在一次意外的机会,我把布料不够和这种小短裙联系上了。因此,叫它mini裙。”

    根据匡特的建议:“迷你裙”的正式衣装名称是“超短裙”。玛丽后来也被人誉为“迷你裙”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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