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外大道旁,一边是摸黑赶考的读书人,一边是连夜逃离的退休官员。前者着急踏入官场,拼搏一官半职,光耀门楣。当官在古代是名利双收的事情,“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家族出了一个中级官员,起码可以在故里显耀两三代人。但是,急于逃离北京的后者才知晓三更起床四更排队等着上朝的滋味,才明白前脚趾高气扬上朝去、后脚就被押送菜市口开刀问斩的恐惧,更能体味长年累月沉溺下僚小臣重复机械劳动的焦急、枯燥与无奈。
当官这个职业,个中滋味,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绝对的君主专制制度下,连皇帝都不得自由,连皇帝都是受害者,官员的日子不见得能好到什么地方去。
“书生意气”在官场乾隆时,福建人李梦登出任孝丰知县,不带师爷幕僚,带上三四个志同道合的人就去上任,准备为民服务。新任县官到任前要拜谒巡抚,巡抚衙门的门政索要贿赂,李梦登分文不给,因此被拒之门外。李梦登就在衙门门口架了个绳床,睡在上面,见不到巡抚不离开。他说:“我因为公事拜见巡抚,并非私事。等巡抚出来的时候,我就在门口把事情说清楚,门政奈何得了我?”门政勉强为他通报。巡抚看李梦登的做派,好言相劝:“我看你朴实无华,这固然不错,但对官场上的事情也要多熟悉、多适应。你赶紧找几个通晓规矩的人当幕僚随从,辅佐自己。”李梦登回答:“孝丰知县的俸禄,一年不过三十多两银子,我哪请得起幕僚啊?况且和我一起来的三四个好友,学问、人品俱佳,可以朝夕相处共事了。”巡抚被李梦登的回答雷倒了,竟然接不上话来,只好端茶送客。
李梦登上任后,衙门口没有门政、出入没有随从,百姓有事都可以直接找他。李梦登亲自为他们解答、办理事情,还限制属官和胥吏扰民。老百姓常常看到知县李大人一个人走在田野阡陌之间,有时与乡亲父老讨论农事,有时与俊秀子弟谈文论道。几次去外县办事,李梦登遇到哄闹、诉讼,也都停下来帮忙解决,丝毫不管当地官员的感受。孝丰的老百姓和邻县的老百姓都念李梦登的好处。不过还没到三个月,巡抚就借口李梦登“公文不合款式”,把他的知县给弹劾罢免了。
李梦登是个真正的读书人,带着满身书生意气闯入官场。真正的读书人具有两项基本元素:独立的人格、自由的思想。他们洋溢着“书生意气”:坚守信仰,坚持操守,真诚待人,不阿谀不攀附……这样的书生从政,结果往往并不如意。
书生从政后,往往实事求是,追求真理,很较真。在书生意气的人看来,世间之事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没有不对不错的灰色地带。明代大清官海瑞,曾针对当时官场贪腐横行的弊病,举出朱元璋时期剥贪官人皮装上草制成皮囊的刑法,以及洪武三十年制订的违法金额达到八十贯就判处绞刑的规定,建议恢复这样的刑法来惩治贪污。结果引起同僚们的激烈反对,纷纷说“刑罚过重”、“不人道”、“太血腥”。海瑞的建议最终石沉大海。没有人怀疑海瑞的动机,也没有人否认他的认真,但几乎没有官员会赞同他的建议。
许多道理是完全正确的,许多建议也是完全合理的,但是在官场当中就是一个传说。流传着说说可以,就是落不到实处。海瑞建议恢复朱元璋时期刑法的例子如此,清朝也有类似的例子。顺治皇帝曾下令:“今后贪官赃至十两者,免其籍没,责四十板流徙席北地方。”“衙役犯赃一两以上者流徙。”官员贪污10两就抄家,衙役贪污1两就流放,按照这个标准,清朝中后期吃一顿饭就要几十两银子、告别时候互赠上百两“别敬”、每年夏天和冬天地方给中央各部委送几千两“冰敬”“炭敬”的官场,人人都得抄家,就算就地斩首也不违反顺治的规定。好在,清朝中后期的官员们大可放心,没有人将顺治的“祖制”当回事了。
因为,古代官场上多的是灰色地带,介乎对错之间,裹挟着法律、人情、私利和各种当事人无法排除的未知因素。官员们很难抗拒这些灰色的事物,而这就成了“实事”。书生们往往不愿承认这些“实事”,而去执著地“求是”,难免碰壁。据说,民国山西军阀阎锡山评价别人的政治主张,分为“很对”和“很好”两种。一些书生意气的官员提出了道德上、法律上难以驳斥的建议或者意见,阎锡山认为“很对”。对于那些洞察世事、切实可行,却不一定那么规矩、道德的建议或者意见,阎锡山认为“很好”。而他真正采纳的,是“很好”的建议,而非“很对”的意见。
书生从政的第二大表现是为了真理,勇于任事。他们一心一意干事业,较少顾及环境与同僚的感受,埋头干事,不抬头看人,结果既干不成事又连累前途。
咸丰年间(1859年底),郭嵩焘奉命前往山东烟台等处查办关贸税收情况,李湘作为会办随行。到山东沿海后,郭嵩焘发现各县从知县到普通差役几乎无人不贪,税款横遭侵吞,而且存在严重的勒索,超过正税4倍之多。郭嵩焘立即雷厉风行地整顿税务,惩治腐败,并设厘金局统一征收新税,堵塞税收漏洞。这次整顿大有成效,查处了一批贪官污吏,增加了官府税收。但是,整顿有功的郭嵩焘却被查办惩处。原来,郭嵩焘整顿税务的时候,很少与山东巡抚文煜沟通,就是此行的会办李湘,郭嵩焘也很少与他商量。可李湘是当权的蒙古亲王僧格林沁的亲信,受命暗中监视郭嵩焘。李湘向僧格林沁汇报后,僧格林沁认为郭嵩焘目中无人,大为光火。恰好郭嵩焘成立的厘金局也发生了腐败,导致商民怒捣厘金局。僧格林沁就借口郭嵩焘独断专行激发民变,弹劾他。有人挑头,文煜、李湘跟着起哄。朝廷最后认为郭嵩焘办事不妥,给他“交部议处”处分。郭嵩焘灰溜溜地离开山东返京,悲叹“虚费两月搜讨之功”,“忍苦耐劳,尽成一梦”。他的仕途也受到重挫。
古代官场是一个庞大的“黑箱”,外人看不清楚,就是里面的人也不甚明了。各种关节和人物盘根错节,白纸黑字之外有数不清的潜规则。因此,中国人所谓的“公平竞争”,欧洲人所谓的“fair play”,在古代衙门里是不存在的。古代官员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成为黑箱的一分子,随波逐流。记得清朝初年,顺治规定御史办公事“不见客,不收书,不用投充书吏,不赴宴会饯送”,保证公正执法,杜绝腐败。但这项规定很快就沦为一纸公文。试想,如果御史不会客、不通信、不用书吏、不交际应酬,事事都亲力亲为,估计连官位都保不住了,更别说执法了。
书生从政的第三大表现是相信付出就有回报,相信正义总会战胜邪恶、清廉总要胜过贪腐、勤勉终将淘汰昏庸。殊不知,“投入—产出”定律在官场并不奏效。投入与产出并不成正比,甚至投入未必有产出。历史上,官场劣币驱逐良币的例子比比皆是。
郭嵩焘曾是皇帝青睐的官场新星,咸丰皇帝招他进南书房,对他说:“南斋司笔墨事却无多,然所以命汝入南斋,却不在办笔墨,多读有用书,勉力为有用人,他日仍当出办军务。”意思是要重点栽培他,相信有书生意气的人会在受宠若惊之余,更加忠君报国。其实,咸丰是在激励郭嵩焘为皇权效命。在权力来源自上而下的格局下,获得回报的关键是上级的肯定。而上级又是黑箱中的一分子,他对下级的提携也是有限的。就如咸丰,当郭嵩焘得罪整个官僚体制后,他也爱莫能助。
专制官场的可怕之处,在于任何人,包括达官显贵,面对的都是一个隐藏在黑暗中的庞然大物。官僚体制控制个人,而不是个人操纵体制;是体制决定个人的兴衰荣辱,而不是个人决定体制的死活。一件政务在衙门里传来传去,往往没有官员能够说清楚它的来由、深意和命运。文首的李梦登,三十出头就高中进士,虽算不上少年得志,入仕也是比较早、起点也是相当高的。进士及第后,优秀的去翰林院重点培养,中等的分派中央各部委,比较差的分配到地方担任知县。清代去地方的进士,被称为“老虎班”,意思是竞争力很强,遇缺即补,一般三五年就能担任实缺知县。但是,书生意气的李梦登愣是“候补”了十几年,才在年近半百时上任县令。其中的各种原因、各种阴谋阳谋,估计没几个人能说得清楚。因此,面对体制暗箱,坚信彩虹总在风雨后的书生们,难免要失望了。
综上所述,书生从政的种种表现,总是和官场格格不入。从根本上讲,是因为读书人的品格和官场的权力特性是相悖的。古代读书人,书要读得好,才能当官,可当了官和当好官之间,还有莫大的距离。真正的官场有为者,不是一心一意扑在政务上的人,而是明白人,通权达变,能在各种限制因素中排除干扰,达成目标的人。
以官场赈灾为例子。赈灾是相对简单的政务,首先它在道德上有优势,政治上正确,别人不便反对;其次,赈灾涉及的官场纠葛较少。赈灾一事的重点有三,第一是稳定局势,第二是赈灾物资的来源,三是发放要透明。我们看看成功的案例是什么样的:
道光年间,江忠源出任秀水知县。当时秀水大旱,进而米价飞涨,到处有饥民抢米。他刚到任,就接到20多起饥民抢米的案子,县牢里关着数以百计的饥民,官民关系极其紧张。江忠源应该怎么办呢?
按照正常的程序,申请支援,来不及;听任饥民劫富济贫,显然也不行。江忠源认为最迫切的还是遏制抢米风潮。他从监狱中拉出一名平时为害地方、如今参与抢米的囚犯,在烈日之下暴晒示众,结果死在了街头。正当其他抢米饥民战战兢兢之时,江忠源把所有的抢米行为都归结到死去的囚犯头上,其余人一概不问。这第一枪,既让江忠源对被抢的官绅富户们有所交代,又争取到了饥民们的好感。
接着,江忠源要彻底解决大饥荒。最可行的,还是要发动本地的富裕人家有粮的出粮,有钱的捐钱。江忠源邀请官绅一起去拜城隍神。他拿出誓神文,一一询问到场官绅,是否愿意在城隍面前署名救灾。在这样的场景下,就算再吝啬的官绅也只能签名表示愿意。然后,江忠源和大家同跪神前,朗声诵读誓文。随后,县衙大量制作两种牌匾,一种上书“乐善好施”四字,一种大书“为富不仁”,捐钱捐粮的人赠送第一种牌匾,不捐钱捐粮的就把第二种牌匾挂到他家的大门口。江忠源责令地保天天巡视,不许第二种人家藏匿牌匾。其实,根本就不需要巡视,因为江忠源公开宣布:凡是看到“乐善好施”的人家,百姓不得哄抢,否则一律处死。言下之意是,饥民哄抢“为富不仁”的人家官府就不管了。数日之间,秀水官绅和富裕人家踊跃捐钱捐粮,大家都想拿到一块“乐善好施”的护身符。很快,单单救灾银,秀水县就筹集到了十余万两。
接下去的工作就简单多了。江忠源亲自调查各乡镇饥民人数,分别造册救济。为了防止赈灾者贪污,江忠源允许出钱出粮的人自行联系饥民,面对面救济,官府随时抽查。同时江忠源对救济表册五日一核,随时抽查。救济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贪污腐败的案子。秀水的饥荒也顺利渡过了,没有造成大的伤亡,也没有酿成群体性事件。
分析江忠源的行为,许多游离在法律边缘,比如将囚犯暴晒致死、赦免抢粮饥民、用牌匾和默认饥民哄抢的方法逼富户赈灾等等。但是这些措施产生了正面效果,而且没有人告发:晒死的囚犯罪行累累无人同情、赦免饥民争取到了广泛同情还缓和了官民对立、真正的为富不仁者又没法告倒江忠源。江忠源并没有死守书生意气,既处理好了政务,又达到了书生们的崇高目的。而要实现从“书生意气”到“江忠源”的转变,书生们从认识到言行都有很长的道路要走。
在感情上,正常人都认可书生意气是好事。社会的发展离不开这些闪光的品质。但在古代官场,书生斗不过官僚,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悲哀。
做事还是做官,这是个问题
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古人十年寒窗,受的都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教育,一朝为官,正好实践“达则兼济天下”的圣人教诲,为民做主、实干报国。但在现实中,绝大多数的官员并不是踏实办公,而是一心钻营仕进,为什么他们不做事只求升官呢?
治官重于治民,是中国传统王朝的执政理念。那么庞大的一个帝国,皇帝不可能亲自治理、事必躬亲,必须要借助大批的官吏来治理,所谓“明主治国,纲举目张”是也。遍布各个层级、各个州县的官吏,就是君王统治天下的纲、线和关键。君王并不直接治民,官吏才治民。君王要做的,则是治官,把官僚队伍管好了,间接也把天下治好了。
这个理念本身没有问题,毕竟是客观需要。但在君主专制的大环境中,皇帝的一切行为以巩固皇权为目的。他治官,首先考虑如何保持官僚队伍的忠诚,遏制权臣的出现,让皇权永固、江山万年。所以皇帝把主要精力投在了监督、控制官员身上,而不是如何调动官员的积极性去办事。从没有皇帝对大臣开诚布公、绝对信任,历朝历代无不人为设计官僚机构的复杂性,让官僚内部相互牵制。
朝廷颁布了一部法令,皇帝就怕官员营私舞弊,再颁布一部新法令来监督官员;推行一件政务又怕执行的官员欺下瞒上,再推行另一件政务来预防。如此一来,政令和法律越来越多、越来越密,编织成了密密麻麻的针对官吏的法网。这张“治官之网”远远大于“治民之网”,也要远远密于治民之网。在古代法律体系中,“律”相当于法律,其中治官和治民的条款基本相当;而令、格、式、会典、则例等,几乎全部都是针对官员的。比如清朝监察、处罚官员的法规大全《吏部处分则例》,皇皇巨著,有52卷之多,内容涵盖官员可能犯的、不可能犯的所有错误及其惩罚。此外,清朝还有《漕运则例》、《军需则例》等治官之法和公文格式、行文规矩。正常人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研读这些条条框框。事实上,除了吏部的少数老书吏,全天下的官员都搞不清楚其中内容。这就便宜了少数书吏,在其中上下其手,生财有道。
置身密网中的官吏们,动辄犯错。官吏们犯的错误,分为私罪和公罪。私罪是指官员以权谋私或不道德的行为,如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生活腐化等等。公罪是指官员在执行公务中犯的错失和违法行为,比如办事错谬、怠忽职责等。明清时期,公罪多如牛毛,多到令人难以承受的地步。比如公文晚交了一天半天、公文用错了印信或者印信盖歪了盖倒了、没有按时侦破辖区发生的案件、辖区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极端违背儒家学说的案件(比如奸杀、弑父等)、没有完成朝廷交办的苛捐杂税等等。甚至清朝规定,辖区大街上出现扭秧歌、唱花鼓的妇女,也是父母官的一桩公罪。
少数公罪要被革职罢官,但绝大多数公罪的处罚很轻,只是罚俸、记过、申饬等等,但这些处罚会变为官员仕途上的污点,影响日后的升迁,就好似埋下了定时炸弹。
因此,官员上任之前无不早早就聘请一大批幕僚,协助应付种种治官之法。这是一项相当复杂、艰巨的工作,不是一般人能够胜任的,从业门槛很高,以至于成为一项专门的职业。明清时期,要想吃幕僚这碗饭,除了识文断字之外,要埋头钻研各种规章制度、惯例常规,还要在衙门阅历多年,进退有据。书吏和师爷等人一辈子吃衙门饭,子孙也往往重走父辈的老路,变为世袭的职业。许多衙门伎俩、政务潜规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且不方便和外人道来,子弟就成了最好的传授对象。同时,繁复的政令、层层叠叠的官场故事,不是一个人花几年时间就能学会的,需要从小学起。这一切,都导致了幕僚行业的世袭化。明清就有人总结为幕为吏的经验教训,编著成书,诸如《幕府举要》、《吏事必读》之类的小册子就在小范围内流传。又比如浙江绍兴地区,百姓有游幕四方,给长官当师爷的习惯,所以清朝衙门的师爷多数是绍兴人,人称“绍兴师爷”。其他地区的人想打进去吃这口饭,还真比较困难。
官员和幕僚,往好了说是雇主和雇员的关系,拉下来说是一根绳上的蚂蚱,利益相关、荣辱与共,往坏了说则是相互利用、相互提防的关系。读圣贤书、科举入仕的官员们,离不开幕僚、书吏帮忙打理政务,规避各种法规风险,应付各方面的显规则和潜规则。可是在实践中,官员显然掌控不住下面的僚、吏,弄不明白其中的弯弯绕绕。于是,僚吏们就窃取了实权,为自己谋取私利。晚清,僚吏们的实际收益竟然比官员老爷们还高,他们宁愿终身为吏,也不愿意花钱买官当。有官员就哀叹:“本朝与胥吏共天下矣!”殊不知,这样的局面是专制体制的必然结果。
宋朝大名人范仲淹有一句脍炙人口的名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他还留有另一句名言:“凡为官者,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后一句是从官员角度对前一句的注释,告诫官员们要勇于干事,锐意进取。
清朝末期,陈其元就是一个奉行“不可有私罪,不可无公罪”的官员。他在江苏南汇当知县的时候,上级衙门发文要求各县掩埋暴露各处的尸骸。陈其元尽心尽力,亲自到南汇所属的各处掩埋尸骸,历时三个月,共埋葬四万多棺,因故全县还有一万多具尸体没有掩埋。陈其元向上级领导申文汇报情况。公文要上报时,幕僚们粉饰其词,初稿写作“掩埋净尽”。陈其元十分认真地说:“如果这样的话,那下一年就不能再办,这一万多尸柩最终将暴露在外。”他坚持将实际情况上报。而邻县的知县仅掩埋一千七百棺尸骸,上报时却说“境内悉数葬尽”。上司的公文很快下来了,给掩埋一千七百棺尸骸的邻县知县记大功,给南汇知县陈其元申饬处分。经历此事后,陈其元终于相信“公事不可不作欺饰之语”,没有必要认真,像裱糊匠粉刷墙壁一样,糊弄一番就可以了。
虽然知道要明哲保身,但对有责任心、想有所作为的官员来说,很难舍弃责任、昧着良心干事。之后陈其元调任青浦县。一夜,县城里发现一起盗贼入室行窃,被主人发现后改偷为抢,劫财而去的案件。陈其元勘察后,定性为“入室抢劫”。第二天,事主主动上门,声称昨夜并未“遭劫”,而是“遭盗”。原来,“劫”案和“盗”案性质不同,劫案性质恶劣,侦破限期短,县政府官吏(包括陈其元在内)承受的压力大,所以青浦的书吏就连夜“暗示”事主改劫为盗。这对官吏们有利,陈其元沉思之后,坦然告诉事主:“你确实是遭劫,而不是遭盗。如果我不能按期侦破劫案,那是我的‘公罪’;但如果我明知是劫案,却改为盗案,就是我的‘私罪’,就是我官品、官德有问题了。”陈其元坚持定为劫案上报,结果上司催逼,他半年后没有侦破,按规定罚俸半年;一年后还没侦破,又被罚俸一年;一年半后还没侦破,陈其元就被撤职了。像他这样有责任心、认真工作的官员,终生蹉跎在州县小官上,没有得到提拔。而那些品德、能力都不如陈其元,却擅长明哲保身、文过饰非的官员,仕途要好得多。不知道陈其元当年看在眼里,有没有堵在心里?
多做多出事,少做少出事,不做不出事。大环境倒逼着古代官员明哲保身,事情能拖就拖、能推就推,少干事甚至不干事。
历朝历代都推出一批官员楷模来,正史中都专列有《循吏传》。所谓循吏就是那些奉公守法、治理一方卓有成效的官员,能入传者留名千古,令人羡慕。但细看之下,循吏大多数是中低级官员,在清明时期也就做到道台、知府为止,只有少数能做到省部级官员。《明史·循吏传》中的30位正传传主,只有4人最后做到了司(副省级)、道(省级直属机关)一级的官员,比例为13%;《清史稿·循吏传》中的57位传主,只有17位做到了司道官员,比例不到30%。其他循吏,不是长期徘徊在州县职位上,就是被人排挤、弹劾或主动辞职,离开了官场。为什么好官得不到提拔呢?相反,几乎所有的循吏,即便是那些最后升到高品上位的人,都有因为办实事、搞改革而遭到弹劾中伤、处分申饬,甚至罢官撤职的经历。
宋代以后,一个科举出身的官员,什么都不做,浑浑噩噩混日子,也能做到知府、道台退休。那么,做个“循吏”和做一个“昏官”有什么区别呢?
古代官场升迁,虽说不拘一格,实际上还是有一条条的硬杠杠卡在那里的。这些潜在的标准也倒逼着官员们不干事,一心钻营升迁。
以明朝要入内阁、清朝要入军机处为例,有一系列的隐性条件卡在官员面前。首先是必须科举出身,做过翰林者优先考虑。其次是年龄。55岁以上官员几乎就不提拔了,所以有心拜相的大臣必须低于55岁。再次是从政履历要完整。候选官员既要兼具地方、中央工作经验,又要当过一把手,担任过巡抚、知府等实职。假设一个有志仕途的青年,10岁开始启蒙读书,在25岁考中进士,先花三五年到翰林院镀金,然后到地方担任府县官员,再以三四年一品的速度提升,既当过省里的领导,又当作中央部委院的尚书、侍郎,平步青云,中间不能有任何处分、耽搁,才有可能在年过半百的时候具备丞相候选人的资格。一旦他科举失意一两次,或者中途遭人弹劾罢官,或者在某个职位上多耽搁了一个任期,就可能丧失候选资格。除非他有“非常手段”,能够破格升迁,才能把耽搁的时间弥补回来。
级别的高低,是古代官场评价官员成败和人生价值高低的唯一标准。官员们只能埋头钻营,用最少的时间混一份“超级简历”。熬资历,混履历,就成了官员们的理性选择,谁还去埋头办事啊?
后人分析明清时期高级官员的政治简历,能够梳理出一条大致相同的升迁之道:科举出身,从京官做起,升迁到中等品级后外放地方官,从知府或者道台做起,尽快升迁为省级官员,再经历几个省的“交流任职”后回任中央部委,最后谋求进入内阁或者军机处。其中的关键有两处,第一是年轻的时候当京官,尽量提高级别,之后“空降”地方做的官越高,最后能达到的品级就越高;第二是做到地方督抚或者尚书、侍郎后,如何竞争进入内阁或者军机处。那明清朝堂上的大学士、军机大臣,无不是京官出身,履历完整的老朽之辈,诚如梁任公在《少年中国说》中所言“非哦几十年八股,非写几十年白折,非当几十年差,非捱几十年俸,非递几十年手本,非唱几十年喏,非磕几十年头,非请几十年安”,不可能居其位、得其职。推而广之,“内任卿贰以上,外任监司以上者”,无不如此。只有到局势动荡的王朝末期,才会出现像袁世凯这样既没有科举出身,又是一步步从地方实干上来的军机大臣。即便如此,晚清军机处里也只有袁世凯这么一个另类。
这些人,“积其数十年之八股、白折、当差、捱俸、手本、唱诺、磕头、请安”,历经千辛万苦“始得此红顶花翎之服色,中堂大人之名号”。他们竭尽了毕生力量去当官,而不是办事。哪怕是他们想先当官再干事,可等权势到手,已经须白齿落,需要他人搀扶了,哪还有精力和时间去办实事、办大事?
然而,古代专制政体的一大特点就是揽权,权力越集中,官员们需要处理的政务就越多,责任就越大。他们又是如何卸去那如山般的政务和责任的呢?
古代官员总结出了两大法宝。第一就是唯上。权力来源是自上而下的,官员的升迁祸福取决于上级的意见,于是一切以上司的意见为准,唯上司马首是瞻,再配合逢迎拍马,就能顺利熬资历,混履历了。上级衙门传下命令和文件,能转发的,就依样画葫芦,转发给下级衙门办理;不能转发的,就揣摩上司的意见,给一个中规中矩却言之无物的回复。第二则是圆滑。做事不求实效,只求规避风险。为官只求一团和气,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久而久之,“团结”代替了奋进、“灵活”排挤了原则,“沉稳”埋葬了激情,所有官员的个性都被磨平,仿佛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不倒翁。而圆滑的最高境界,就是一事不做、呆坐终日。这样做,不一定是升官的捷径,却肯定是升官的坦途。
明代以后,很多官员将地方官职视为畏途,避犹不及。即使迫不得已要去混地方官的履历,也是抓紧做表面文章,争取早日高升。究其原因,是地方官职事务繁多,难免要去做事,容易出事,不利于升迁。官场人称:“州县官犹如玻璃屏,触手便碎。”新科进士,如果被分配当地方知县,如丧考妣,乃至有大祸临头、仕途绝望之感。被逼上任后,每日求菩萨保佑,保佑辖区内无灾无难、五谷丰登,保佑辖区内盗匪绝迹、路不拾遗,再以“钱粮完纳”、“刑狱已清”、“文教昌然”等好词蒙混上司。有矛盾有问题,没关系,只要别爆发在自己任期内就行。今日我任期已满,哪怕是洪水滔天、野兽遮道,也与我无关。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衙门口的差役千方百计阻止百姓击鼓鸣冤、出巡的县官为什么稳坐轿中紧闭窗帘对民情民意视而不见了。多一事就多一分风险,仕途压力巨大的官员们伤不起啊!
要想当官,就全心全意当官,别想干事,更别想什么“为民造福”、“锐意改革”了!这是中国古代官场的一大悲哀。
京官与外官,孰优孰劣?
京官与外官,前者为官在京城、处庙堂之高,后者在地方、居江湖之远。对于古代官员而言,到底是当京官好呢,还是出任外官好呢?
京官与外官,各有好处。外官常说:“我爱京官有牙牌。”京官则说:“我爱外任有排衙。”牙牌,是朝廷官员朝会时携带的三寸白牌,一般由象牙或者兽骨制成。官员用来记录奏事要点,备忘用。排衙,指的是地方官府的集会议事,通常仪仗大陈,煊赫热闹,后来引申为外官的官威官仪。
牙牌与排衙,读音颠倒,被用来指代京官和外官的优势。京官有牙牌,身处权力核心,能参与最高决策,这是埋首具体政务的地方官所不具备的。清朝,吏部的郎中、员外郎乃至普通主事,有事途经地方,总是能得到超规格接待。督抚藩臬等地方大员都免不了亲自接风与饯行。他们款待的,不是京官的品级,而是京官手中制定政策的权力。
外官有排衙,净道出巡,威严肃穆,声势显赫——这在一板砖能拍倒一个尚书两个侍郎三个御史的京城是难以想象的。京城里达官显贵、王公大臣密布,谁能乘马谁能坐轿,用几匹马坐几个人抬的轿子,可以带多少随从、使用什么仪仗,甚至谁与谁相遇,如何避让、如何行礼,面面俱到,都有繁琐得不能再繁琐的规定。稍微有一丁点违规,就是“僭越”,就是“非礼”,是要被御史老爷弹劾的。普通京官只能坐两人抬的小轿子,带一两个小厮随从,不得不低调。在州县,情况就不同了。普通知县出行,动静都能和京城的顶级权贵相媲美,首先是铜锣开道、衙役净街,接着是长长的仪仗:先是高高举起的“肃静”“回避”牌,再是“某年举人”“某年进士”“某县正堂”“七品顶戴”“加级记录”“赏戴蓝翎”或“某某嘉奖”等等牌子,谁都能拼凑出一溜来。走完仪仗才是老爷的轿子,四人抬是最普遍的,此外还有押轿的长随、紧随的幕僚。殿后的是官府的差役,能量稍大的外官还能“借”来正规的官兵。这阵势,不仅能吓住乡野村夫,也能把同品级甚至高品级的京官惊得目瞪口呆。
清代笔记《巧对录》转录杨仪《明良记》说,官员使用伞盖有严格的规定,明代京官只有考官入场、状元归第时才使用,其他时候不敢打伞。当时的南京作为明朝的“留都”,保留了一套京官序列。南京京官在用伞方面稍稍宽松一些,显贵的人平常敢打两檐青伞。曾经有南北两个京官互开玩笑,北京京官说南京同僚:“输我腰间三寸白。”(牙牌)南京京官就回道:“多君头上两重青。”(两檐青伞)在实践中,古代官员还是倾向于当京官。明清的新科进士,最优者选翰林,平常者谋求中央部院职位,劣等进士才被分配到州县。这里就有一个非常实际的考量:外官有排衙,可以摆官威官仪,但事务繁杂,升迁不畅,政治前途黯淡。按照投入和产出来说,当外官是付出多、回报少的一条路。
现实也的确如此,新科进士出任外官,沉溺州县几十年,很多人一辈子都只是知县、知州,少数人能够熬到知府、道台退休。至于升迁为巡抚、尚书的,简直是寥若晨星,屈指可数。其中的原因,大致是外官晋升的竞争远比京官激烈,且政务烦杂、责任重大,极易出错,耽搁前程。巡抚、尚书职位,几乎被进士出身的京官所垄断。明清政坛常见的“星光大道”是这样的:进士出身、入选翰林,几年后调任中央部院,再外放地方藩臬、道台(最不济也得是知府),在地方锻炼一两任后升迁为督抚藩臬或者回京任尚书、侍郎、九卿。通常只要二十年出头,一个新的达官显贵就诞生了。
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都想留京为官。一些人就热衷当外官。个中缘由,不能全归为排衙的魅力,还有其他诱惑:地方官缺一般比同等京官“肥”,实际收入高。清代一个知府的养廉银几乎与内阁大学士相当;地方州县生活压力小,外官生活质量较高,尤其是在一些风光旖旎的鱼米之乡。清代京官,外放一省学政,不仅一辈子吃喝不愁,还能收一长串的弟子,并且吟诗诵词,指点辖区景点,好不快活。外官在游山玩水之时,京城的同僚们说不定正驾着小驴车,奔走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进出各家当铺典当衣物呢!
说到游山玩水,这简直是外官的“工作”内容之一了。修缮辖下景点、挖掘人文内涵,搞好了不仅能提升辖区的知名度,这项工作本身还能名垂青史。比如,杭州要感谢白居易、苏东坡两位父母官,扬州二十四桥要感谢杜牧。如今,神州大地的很多景点,都得益于古代的文人官员的修缮、提炼。
唐朝大中年间,雍陶出任四川简州(今简阳)刺史。州北二里,有一桥,名“情尽桥”。雍陶一次送客至情尽桥,问左右:“何为名此?”回答说:“送行之地止此,故耳。”雍陶认为用“情尽”二字命名桥梁,未免有背人情,因此改名为“折柳桥”。并题诗:
从来只有情难尽,何事名为情尽桥!
自此改名为折柳,任他离恨一条条。
这一改名,很快成为了地方佳话和文坛趣事。历代文人墨客经过简州,就多了一项谈资和一个流连、题咏的地方。清朝乾隆年间,进士胡德琳出任简州知州,在折柳桥附近道旁广植杨柳,两行垂绿,直至折柳桥前,风景大增。他也写了一首七绝,说折柳桥:
夹道垂杨千万枝,春风长养碧参差;
桥边系马情难尽,折柳谁怜种柳时。
胡德琳就是一个文人官员,喜欢以诗文会友,为官每至一地,搜罗当地文献,编修地方志。他在四川、山东等地为官多年,主持编纂了多部志书,顺便自身也成了一个藏书家。
同样喜好诗文的赵熙,清朝末年在北京担任监察御史。公余,与一帮士大夫经常相聚于“广和居”酒家,谈诗文只是幌子,主要是对现状不满,一起来发牢骚、骂朝廷。聚会的都是士大夫、穷京官,没一个富豪权贵、上层人物,赵熙就自嘲大家是“下流社会”。
一次聚会,大家谈起直隶总督陈燮龙让妻子拜庆亲王奕劻为义父、安徽巡抚朱家宝让儿子拜奕劻的儿子为义父,都变相实现了自己给奕劻当儿子的“愿望”,认为这两人奔走权门,“无耻”。朱家宝和赵熙是同年进士,有很重的“年谊”。赵熙照骂不误,骂了不解气,还在“广和居”墙壁上题诗,讽刺“居然满汉一家人,干女干儿色色新”。店主惧祸,赵熙等人前脚刚走,后脚就叫伙计把诗给刮掉了。这事儿如果搁在地方州县,知府大人题写的诗句,就算狗屁不通,哪个店家敢刮、敢铲?
在游山玩水方面,苏东坡是一个典型。他历任外官多地,每到一地都留下了旅游和吃喝方面的佳话,菊酒、荔枝、东坡肉……一个也不能少。后人非但不说他“不务正业”,还觉得他是一个好官,顶多再说他“好吃”。说到吃,中华饮食博大精深,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饮食文化。宦游九州,绝对是“吃货”官员的最爱。我们就以四川成都为例子: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北方人贺伦燮任四川警察总监时,常在正兴园喜用北方味宴客,他喜大油好美器,人称“贺大油”。1909年的《成都通览》载:“席面之讲究者,只官正兴园一处。……其磁盘瓷碗,古色斑驳,菜亦讲究,汤味甚佳,所谓排场好而派头高也。”后来,浙江人周善培继任警察总监。他亦是个“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美食家。他的特点是求出新,常以扬帮菜味与川菜、川味相结合,烹制出“茄皮鳝鱼”、“芋头圆子”等菜品。还用新津县牧马山的大灯笼海椒,挖空瓤子,内填鲜虾,再掺入绍兴黄酒,使江浙菜略带四川辣味,达到“解酲未减黄柑美,隽味能欺紫蟹香”的美誉。(《益州集粹·川筵》)外官之中,多美食家、旅行家,这能否算是任职外官的一大吸引力呢?
不过话说回来,美食也好、风景也好,都不是评价政治成败的标准。成为美食家或者旅行家并不能为官员增加政坛斗争的筹码。“不务正业”的苏东坡在政治上就不太成功。要想平步青云,还得走京官路线。那么,为什么还有相当一部分官员热衷外任呢?我们可以将此理解为他们与权力欲的相对“绝缘”。他们不追求飞黄腾达,所以投向地方、投向村镇和山野。州县吸引他们的,固然有美食美景,有淳朴的民风,更有保持个体独立与自由的可能性。
古代官员编制非常之少,一个县里吃皇粮的人屈指可数。知县上任后,拥有极大的权威,可以号令一方。同时,古代交通不便、通讯不畅,在天高皇帝远的州县里,有心的地方官完全可以甩开羁绊,一展拳脚。清朝的方大湜,出身州县官员,在光绪年间历任直隶按察使、山西布政使,算是外官中的佼佼者。解职归田后,方大湜对亲友说:“官至两司,不如守令之与民亲,措置自如也。”在方大湜看来,省级的高官比不上州县的父母官,可以独立自主,施展平生所学、实现施政抱负。
如此的权威和独立,或许是那些怀抱着“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夙愿的父母官更在意的。如果说飞黄腾达和服务百姓,是两个不同的选择。当两者冲突的时候,历朝历代都有官员选择了服务百姓,舍弃前途。这是古代政治的一大闪光点。
古代官员的“红”与“专”
古代官员是一个专业要求很高的职业,每天都要处理很多业务。比如教抚百姓、征收钱粮、司法刑狱等常规工作,又比如水利、漕运、剿匪、实业等非常规工作,哪一桩哪一件不需要专门去学习,不要求负责官员掌握相应的业务能力?
但是,我们看到古代官员似乎都是全能王,全面发展,到处开花,今天抓教育明天管财政后天负责军事,甚至把吏礼兵刑民工六个部门的职务挨个当过去,令人叹为观止。“学在于长,业在于精”的规律在古代官场失灵了。为什么官员们都是全能王?他们就真的是样样精通吗?会不会“外行管内行”,对工作造成不良的影响呢?
“政治”第一业务第二
古代并没有针对行政或者做官的专门教育,有的是儒家理论的教育。客观地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和实际政务有很大的距离,对读书人入仕后的实际工作帮助不大。
而官府要录取的恰恰是没有经过专门教育的读书人,而不是那些在财税、水利、侦查、审讯方面有专长的人才。科举考试不考钱粮刑狱,却考君臣礼义。如果一定要找出和官场实践有关的录取标准,那就是唐宋之后选拔官员,要看能否写一手合格公文,往俗了说就是看候选者会不会打官腔、写官样文章。专业历史名词叫作“判”,公文判词能做到文辞通顺、没有纰漏、有说服力的候选人优先录取。
读书人初入官场,对于实际工作内容,完全是两眼一抹黑,一窍不通。他们所有的是满腹的四书五经、八股文章,能做的就是用儒家道德指导办公。比如明代大清官海瑞当父母官,审案的标准就是遇到财产纠纷,宁可委屈士绅尊长,也要站在百姓卑弱的一方;但是遇到名誉礼仪的官司,宁委屈百姓,也要维护士绅尊长的利益。这就是从儒家道德出发的审案标准。至于朝廷繁复的律法条文和种种判例,海瑞可能并不精通,很多官员甚至都没拿起来翻阅过,自然做不到“依法办事”了。
说到司法,古代官员常常会“法外施恩”或者“法外用刑”。对于贫苦孤独或者情有可原者,父母官常常减轻甚至免于刑罚;而对于残暴跋扈,激起民愤者,往往刑上加刑,动不动就先来四十大板杀威棍,甚至“立毙杖下”的记载也不绝于史。如此“有法不依”,古代官员非但不会受到处罚,反而留名青史,说不定离任时还会有绅民送“万民伞”,“脱靴遗爱”,来个挥泪相别。说到底,还是儒家道德在其中起作用。司法如此,民政、教育等其他政务也如此,维护儒家道德是官员们首要的考虑,业务成效倒在其次。
儒家道德的核心是“忠君”,是对君王忠义,在实践中表现为对皇权的绝对尊崇,听皇上的话、执行皇帝的命令。而皇帝考虑问题的首要目的是维护自己的威严,巩固自己的统治,而不是什么国计民生、百姓疾苦。他评价官员的首要标准,是忠诚,而不是业务能力。宁可用忠心的庸才,也不用异心的人才,是专制帝王用人的不二准则。就这样,帝王用人和官员办公,就找到了一个共同点:政治第一,业务第二。
古代官场任何制度都是围绕着君主专制而制定的,由于立法执法中的偏差以及君主个人的爱憎,所谓职官管理成为君主控制官员、维持皇权的手段。帝王的好恶决定着个人前途荣辱。于是,官员“阿旨曲从,则光宠三族;直情忤意,则参夷五宗”。(《后汉书·宦者列传序》)谁还去真正重视业务工作呢?
按照现代政治理论,政府职能可分为社会管理和政治统治两大类。历朝历代设官置衙,帝王都突出政治统治的衙门的分量。除了掌管具体业务、维持国家运转的六部之外,唐宋之后的历朝历代无不设置了名目繁多、规模庞大、叠床架屋般的其他衙门,比如通政司、翰林院、都察院、太仆寺、太常寺、鸿胪寺、光禄寺、国子监、詹事府、宗人府等等,更不用说校书、锦衣卫、粘杆处等等了。这些机构或许曾经掌管具体的业务,或许仍然经手些微事务,但基本上是闲职,主要是为了维护帝王的威严、保证体制的稳定和忠诚。皇帝离不开这些“冗、虚、闲”的衙门,在其中安插了数目并不亚于业务部门的官员。他用这些闲职来犒赏效忠自己的官僚,安排体制内部的冗员,监视官僚队伍的动向,或者考察、锻炼、栽培某个官员。这就告诉那些只会八股文章、不识人间疾苦、不分豆菽麦稻的官僚们,不学无术没关系,不会办事也没关系,只要效忠皇帝,仍然有大把的官位虚席以待。
政绩是浮云
如果官员都重政治轻业务,业务成绩(政绩)不好怎么办?比如钱粮征收不足额,辖区内治安不好,怎么办?这就涉及第二个问题:业务考核。
理想的业务考核能够优胜劣汰,奖励埋头实干有成绩的官员,淘汰那些不干实事甚至干不了事的庸官昏官,从而促使官员们都钻研业务、提升政绩。
可是,君主专制体制下的业务考核,是自上而下的考核,皇帝考核大官,大官考核小官。古代从来没有百姓考核官员的制度。既然皇帝用人的标准是政治第一业务第二,那么考核起来也是先讲政治,再看政绩,有时候甚至是政治压倒政绩。总之,皇帝觉得“忠心耿耿”的大臣、对维护体制稳定有用的大臣,哪怕政绩不行也能稳坐泰山乃至平步青云。“德才兼备”,“德”为先,“才”只是锦上添的花。这里的“德”,执行的标准就操纵在皇帝和上司的手中了。后者觉得被考核者有“德”,他没德也有德;反之,后者觉得被考核者失德,他再德才兼备也没戏。比如,唐宋官员考核标准都是“四善”,即德义、清慎(谨)、公平、恪勤,都是非常道德化、缺乏可操作性的大标准。实实在在的政绩和“四善”中的任何一项似乎都有关系,可又没有关系。
其次,官僚体制一旦建立,就摆脱人类控制,产生自己的逻辑,会根据自身利益和惯性运转下去。而保持体制的稳定是它的一大追求。实打实的考核产生的波动,显然不利于官僚群体的利益,也影响体制的稳定,是官僚体制不愿意发生的。因此具体到实践中,每个考核单位都要为自身的利益和稳定考虑,主持人多不愿秉公执法,破除情面。东汉王符在《潜夫论》里说:“尚书不以责三公,三公不以责州郡,州郡不以讨县邑,是以凶恶狡猾易相冤也。”考核制度的陋弊几乎是与该制度本身同步发展起来的。考核的结果,往往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极少有人会因为考核不合格而被贬官罢职。如果真出现那样的“反常”情况,人们总是习惯性地认为不合格者不是得罪了上司,就是人缘太差,在官场上得罪的人太多了,或者就是政治斗争、派系倾轧的牺牲品。
宋代是官员的“天堂”,考核官员采用磨勘法,即规定文官三年一秩,武官五年一秩,凡到期没有过失的人都可以升官,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考核就变成了论资排辈,结果造成官员“不求功实,而以日月为限,三年而迁一官,则人而无死,孰不可公卿者乎?”糊涂官只要活得足够长,就能列位公卿。如果你是宋代官员,你会去钻研政务、认真工作吗?
明朝户部十三个司,自孝宗弘治以来,借口公署不大,只留郎中一人治事,其余户部官员只在授官之日(也就是任命的时候)出席而已,实际上就是挂名不干活。《清稗琐缀》记载光绪、宣统年间,国事纷扰,京官们却浑浑噩噩、颓废得很,每天早晨到所在的衙门点个卯,不到中午就回来了,称之为“上衙门”,至于有多少时间在衙门、都干了些什么,自己都无所谓了,也没有人在乎。他们在乎的是上司的喜好、衙门的空缺和党同伐异的安危祸福。这些明清官员,相信其中绝大多数人年年考核合格,部分人还考核优异,该享受的待遇一样不落下,该升迁的照样升迁。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会有几个官员去扎扎实实地干业务,追求政绩呢?
总之,古代官场的业务考核流于形式,主要不是看政绩,而是看权力上端的好恶和体制的需要。政绩的作用,似乎如同浮云飘忽不定。
做官是世间最容易的事
既然业务考核形同虚设,让官员无心办公,那么业务上真出了什么必须解决的问题,怎么办?比如,每一年的钱粮总得征收上缴,辖区内出现了刑事案件必须去侦破,无心业务的官员们怎么应付这些问题呢?
古代官员的应对很简单:依样画葫芦。所谓的“葫芦”,第一指的是“故事”。清朝官场“非竞尚浮文,即虚应故事”,清人皮锡瑞说:“官场所务,唯在奉行故事。”这里的“故事”,就是惯例、传统和前任们的做法。晚清旧军操练最重虚文不重实用,带过兵打过仗的一代名将左宗棠就不客气地指出军队中种种行为都是“花法”,“如演戏作剧,何裨实用?”都进入热兵器时期了,将领们还沿用千百年来祖宗传下来的兵书阵法,不定期地带着兵丁们出来溜达几圈。《官场现形记》认为“比耍猴还要好看”。
葫芦的第二层意思是权力上端的心思、好恶和言行。下属当上司的传声筒是最保险的做法,古代官员善于揣摩上司的心意来处理问题,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传达文件,用讲话贯彻讲话。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或者上司没有明确态度或者没有前例可循的,温和的官员就套用“再商量”来敷衍,态度不好的官员就以“无例可循”为由加以搁置。
虚应故事也好,揣摩上意也好,本质都是敷衍。不求真正解决问题,不求实效,只希望把业务问题糊弄过去。晚清的李鸿章曾自嘲是朝廷的裱糊匠,所做的一切只是将政务裱糊一番,免得在自己手上崩盘。李鸿章是坦诚的,说出了许多同僚“只做不说”的秘密。
退一步说,如果出现亟待解决的突发问题,既没先例可循,又没有上司意见,官员怎么办?
真遇到什么不得不解决的问题,官员都有下属、幕僚们出谋划策。清朝地方父母官都有幕僚班子,少不了有刑名师爷和钱粮师爷处理政务,有的还有书启师爷处理文牍,此外还有数量可观的书吏、门子、随从,囊括了方方面面的政务。朝堂上丞相一级的高官,不过问具体政务,身边少了师爷和书吏,却多了门生、食客、帮闲文人等等来出谋划策。官员们依然不必有专门的业务知识,不需亲自处理政务,只需要在幕僚班子敲定的公文函件上签名盖章(有时,官员的印章都由幕僚、书吏负责封盖)。遇到决策时刻,官员们只需要对幕僚递交的决策建议,说“准”或者“否”就行了。不清楚律法条文没关系,不知道府库里钱粮金额没关系,遇到难题和突发情况也没关系,后面有一大帮子人会帮你解决。
到后来,官员连负责领域的制度条文、惯例先河乃至上司的意见和命令都懒得记了,统统推给幕僚们,遇到难题随时“征询”“顾问”,然后说几句“此议甚合本官心意”、“此事本该如此处理”,把幕僚的意见当做决策下达执行即可。
实际上,真正维持各个衙门运转的,不是满腹八股文章、几年一任“周游”各个职位的官员老爷们,而是几十年如一日在本衙门工作的胥吏差役们。比如明朝的户部十三司,一个郎中自然不能维持整个国家财政部的运转,只好放手胥吏。州县的官员则完全把政务推给幕僚和胥吏们,导致弊端百出。官员们对这些精通业务的地头蛇,既离不开又猜忌限制,有清朝官员就感叹:“本朝与胥吏共天下矣。”
反过来说,古代官员真的没有必要去认真刻苦地埋头钻研具体政务、提高业务水平,因为当官这个活实在是太简单了。不客气地说,哪怕是一个刚学会说话的黄毛小儿,也能干——当然,前提是他得当上官。难怪李鸿章说,做官是世间最容易的事,一个人如果连官都做不了,那就太没用了。
事实上,市场有市场的力量、社会有社会的逻辑,只要官府不横征暴敛,不妄加干涉,经济会自然发展,社会也会稳定进步。要相信市场和社会“自发”的力量,政府公权力并非时时处处都是不可或缺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古代官员的庸碌无为,有时未尝不是好事。
在古代,权力上端任命官员,首要要求是控制某个衙门、某个领域,巩固统治,业务方面的考虑倒在其次;官员上任,首要任务是维持所在衙门、负责领域的稳定,保证现有体制的统治,业务成绩也是次要的。真正搞业务的不是作为“一把手”的官员,而是幕僚、胥吏和差役们。这就造成了官员和业务的脱节,忙于当官。放眼看去,古代官员都是全能王,哪里有需要往哪跑。这是不负责任、不正常的现象,却是君主专制和官僚体制的伴生品。
御史们的“开口死”
任何事物多多少少都有自我清洁、自我纠错的机制,这是自然法则之一。表现在政治体制上就是监察制度的存在。中国传统王朝被视为专制政权,其中也存在历史悠久而体系完备的监察制度。
监察制度制约皇权,惩治官僚集团的劣行,产生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惩贪治恶的传奇故事和英雄人物。但是,古代监察制度并没有让传统王朝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常常沦为可有可无的点缀或者权力斗争的工具。王朝专制体制不能自我纠错,难以自我革新,是难逃覆灭的原因之一。
职责要求开口,开口却有危险
早在春秋战国,诸侯国就有专司监察的官员,之后逐渐发展为监察政府和百官的监官、规劝讽谏帝王的谏官两大系统。唐宋时期,王朝体制中逐渐形成了“台谏”制度,“台”指的是御史台,御史等人是专门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府和文武百官的;“谏”指的是谏官,有谏议大夫、拾遗、补阙、正言、纳言等。台谏之官被视为“清要”之职,遭人羡妒。因为他们不用承担繁重琐碎的政务,只要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因此被称为“言官”。
历代皇帝都高调宣称言官是“天子耳目”、“朝廷腹心”。监察工作关系天下长治久安,言官人选必须是一时俊彦,素养品行足以表率群伦。一般都是高中进士的饱学之士出任言官,科举名次低了还不行。言官们大多前途似锦,任职有年后出任地方大员,最终出将入相者不在少数。对读书人来说,“当言官”和“中进士”一样充满诱惑。
明清是传统王朝政体高度成熟的时期,形成了机构健全、体系清楚、规范周详的监察制度。监察机关对官府机构和官僚集团的监督范围十分广泛,大到谋逆不轨、结党营私,小到品行恶劣、办事拖沓、穿错衣服走错路,都在监督范围之内。言官们虽然级别不高(五品到七品),权力却很大。每个言官都有与自身品级不相称的权力,可以监督核查官府的日常行政、要求官府汇报工作;也可以公开、当面的弹劾检举他人;还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章,更可以要求密奏,除了言官和皇帝,其他人或者机关不得阻拦或者要求提供副本。此外,御史可以“奉旨查办”案子或者监督某事,受派遣到地方或者衙门当钦差大臣。清初顺治年间,御史王继文巡按陕西两年,一共弹劾文武官员40余人、查处虚冒钱粮案件7700多起。言官们“见官大一级”,权力相当了得,威势相当显赫。民间传说的“八府巡按”、“巡城御史”说的就是言官的威风。
然而,言官又是王朝政体中最危险的职位之一。
明朝是监察制度成熟、言官威严高涨的朝代,恰恰是言官受压抑、受侮辱,尊严扫地、人格变态的朝代。明朝廷杖威武,经常扒掉大臣的裤子打板子,而且是真打,往死里打。明朝,言官被杖毙的并不罕见。加上明朝宦官专权,权臣也不少,言官监督他们往往是凶多吉少。比如大太监魏忠贤当道期间,敢于揭露宦官恶行的言官为数众多,结果都是魏忠贤毫发无伤、言官们身死家灭,乃至株连亲朋好友。比如天启早期,左副都御史杨涟弹劾魏忠贤24大罪,反而被诬陷“受贿一万两”,历经拷打,惨死狱中。杨涟还只是遭到魏忠贤陷害的众多言官之一。
更早些的嘉靖二十年,大学士夏言、礼部尚书严嵩等指认一场小雪为“祥瑞”,作颂称贺,取悦嘉靖皇帝。监察御史杨爵直言天空飘几片雪花不是祥瑞,为此歌颂的大臣居心不良,进而告诉嘉靖皇帝“今天下大势,如人衰病已极。腹心百骸,莫不受患”,如果任由“遇灾变而不忧,非祥瑞而称贺,谗谄面谀,流为欺罔,士风人心,颓坏极矣”。嘉靖皇帝看后震怒,把杨爵投入监狱。杨爵被打得血肉横飞,死去活来。有关部门请求把杨爵送司法机关审判定罪,嘉靖皇帝不许(因为杨爵没有罪)。狱卒摸不透皇帝的心意,只好严密关押杨爵,不让家属探监,也不给饮食,杨爵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主事周天佐、御史浦鋐上疏为杨爵求情,竟然被“杖毙”。工部员外郎刘魁、给事中周怡两人也上奏言事,同样被嘉靖皇帝投入监狱,只折磨不定罪。杨爵和刘魁、周怡三人被关押了七年。最后,皇宫大火,嘉靖听到火光中似乎有人大呼杨爵三人是忠臣,这才下令释放三人。杨爵拖着病体回家,身份不明不白,两年后逝世。
清朝皇权高涨,极少出现权臣和大宦官,言官们的日子还是不好过。顺治时,御史张煊弹劾大学士陈名夏“十罪二不法”,被认为“挟私污蔑”,被处以绞刑;御史李森先弹劾大学士冯铨贪赃,被认为“无实迹”而遭解职。康熙时,御史炳文奏请考核言官的时候,只由直接上司都御史负责考核,去留听候钦定,免得其他势力插手言官考核,结果被认为“殊为错谬”,革职罚往伊犁效力赎罪。乾隆时的曹锡宝,是个前途看好的御史,上奏弹劾处于上升期的协办大学士和珅,最后被乾隆认为是“书生拘迂之见”,落了个“革职留任”的处分,郁郁而终。好在当时和珅还没到达权势巅峰,不然曹锡宝估计连“郁郁而终”都不可求了。 嘉庆时,御史罗家彦指出八旗制度已经落后,花大钱养闲人,反而“旗民生计艰难”,“老幼男妇皆以纺织为业”,结果遭到严厉训斥。皇帝认为“我朝列圣垂训”,八旗制度是“完美的”,八旗子弟都保持了骑射优良传统,怎么可能“皆以纺织为业”呢?最后,念罗家彦不是旗人,革职了事。
开口言事是言官们的职责。为了鼓励言官开口,一些皇帝还规定他们可以“风闻言是”,即可以捕风捉影,而不必拘泥于证据。但是,上述言官都是正常履行职责,却以悲剧收场。轻者革职,仕途结束,重者或斩首或杖毙,小命玩完,甚至要连累亲属。言官成了高风险的职位,使得在职者战战兢兢,不敢开口。
帝王为什么对言官明褒暗贬?
朝廷一再鼓励言官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是言官们不敢如此,帝王们也不希望他们如此。
作为王朝体制的顶层,皇权也在监察制度的监督范围之内。谏官系统就专为制约皇权而设。运转得好时,帝王不敢为所欲为,坏事还没做完言官指桑骂槐的奏章就递过来了。帝王自然不希望制约皇权的力量(而且还是制度性的力量)存在,连唧唧歪歪的声音都不希望留在耳边。于是,监察制度中的谏官系统一直处于皇权的压制状态下。明朝的朱元璋、朱棣父子,清朝的康熙、雍正、乾隆祖孙,都是精力超人、崇尚强权、力行专制的皇帝。谏官系统遇到这样的独裁者,就更文弱、更无力了。
谏官系统起作用,根源于他们可以监督最高权力的决策和出令程序,可以驳回有违理法违反程序的皇命,即“封驳诏书”的权力。这项权力行驶得好,皇权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皇帝想用个奴才,就只好绕开正常的发令程序。这样得到的官在唐宋被称为“斜封官”或者“墨封官”,有些难上台面的意思。可从明太祖朱元璋开始,废相权压制外朝,皇权急速膨胀。之前的发令程序被打破。对于实际事务,皇帝通过秘书班子内阁来决策和发令。清朝更是发展出“跪听圣谕”的军机处,通过军机处的奴才来发令。谏官系统能够接触到得只是例行公事和无关紧要的琐事,名存实亡。
即便如此,雍正还是觉得碍事,要裁撤尚且是独立机构的谏官系统——六科,把六科的谏官——给事中划归都察院。都察院属于监官系统,是监督政府和百官的。此举就取消了监察系统对皇权的制约,把谏官降级为监官的一部分,加大对百官和官府的监督。雍正撤并六科时,给事中们“连章争竞”反对,结果遭到“严加惩儆”。雍正既要保留谏官彰显自己“纳谏”之贤,又把谏官的监督目标转移为中央各部衙门,强化对臣僚的控制,可谓一举两得。
皇帝的屁股摸不得,各级衙门和文武百官也轻易动不得。言官们对衙门和他人的考核、弹劾,最终评判者是皇帝。皇帝对臣僚的评判标准,不是冷冰冰硬邦邦的白纸黑字,也不是言官们的理想与坚持,而是忠诚度,是臣僚的言行是否有助于巩固皇权、是否有利于维护皇帝的统治。
言官们说得最多的是衙门和百官们的贪赃枉法、腐化堕落等问题。在皇帝看来,贪腐并非大问题。早在南北朝时期,一代名臣苏绰就提出了“贪腐工具论”。北周奠基者宇文泰向他讨教治国之道,苏绰提出要“用贪官,弃贪官”。
苏绰的理由是“为君者,以臣工之忠为大”,忠诚是首位的,因为“臣忠则君安,君安则国安”。为了保持官吏们的忠诚,君王要允许他们“以权谋利,官必喜”。但是,官员们贪腐所得本质上都是君王的财富,如果听任官员贪污挪用,那君王不就做了“冤大头”了吗?所以,在“用贪官”的同时,还要“弃贪官”。第一,“凡不忠者,异己者,以肃贪之名弃之,则内可安枕,外得民心,何乐而不为?”君王惩治贪腐分子,“使朝野皆知君之恨,使草民皆知君之明”,既可以让百姓知道君主的英明伟大,又可以将许多责任推到贪官的头上,让天下人知道“坏法度者贪官也,国之不国,非君之过,乃官吏之过也”。第二,“官有贪渎,君必知之,君既知,则官必恐,恐则愈忠,是以弃罢贪墨,乃驭官之术也。”官员们有贪腐的把柄在君王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反腐”的大刀就要砍到自己头上,因此对君王谨小慎微,不敢有异动。
苏绰的结论是:“天下无不贪之官,贪墨何所惧?所惧者不忠也。”“贪腐工具论”虽然拿不上台面,但却是“权术之密奥”、“千古帝王之术”。一般人自然是不知道“帝王之术”的。所以,言官们和皇帝谈理想讲道理,皇帝和他们谈权力。言官告诉皇帝,如果不肃清吏治、不改革体制就会民不聊生,皇帝告诉他们,只要我大权在握,哪管什么民间疾苦?
因此,言官们上奏说的事,帝王们或许觉得很“对”,无法驳倒,却大不以为意,或置之不理,或嫌其多事,或大发雷霆,施以重拳。帝王们理想的言官,就是耳目喉舌、就是鹰犬爪牙,替皇权监督压制臣民。遗憾的是,读书人出身的言官们总是不能很好地领会圣意,帝王们只好对其明褒暗贬了。
如此一来,言官们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是工作风险很大,甚至可能张口得咎,一开口就有生命危险;另一方面是王法和职责都要求言官多开口、多说话,而且言而无私、言之有物。雍正元年还规定科道官一人一日一奏制度。说还是不说,这就成了大问题!
于是,绝大多数言官只能明哲保身,顾左右而言他,或者反复说官话、套话,不断重复帝王的意思,宣扬“皇上圣明”;或上奏说一些无关紧要、鸡毛蒜皮的事情;或者高谈阔论,离题千里,对行政与国计民生毫无裨益。除了这三种奏章,言官们还能怎么说呢?
政府设立监察机关,本意是为自己树立批评者。如今,言官们成了整齐划一的“歌颂者”,背离了制度的本意。言官们的文章都是“循例奏报”,像白开水一样没有味道、抓不住摸不着,想批评、想驳斥都找不到目标(“无所用其参驳”)。皇帝为此很头疼,他等于是花钱供养了一堆马屁精和懒人。(而臃肿的官僚机构并不缺马屁精和懒人。)皇帝们能做的,就是一再痛斥整个言官集团。
顺治皇帝谕都察院、六科、十三道曰:“近观尔等未尝明举一清廉持正之贤,未尝明劾一受贿贪赃之辈。然则朝廷设立风宪衙门,亦复何益!”“尔等自受职以来,凡有应陈奏之事,竟未一言,前已有旨申饬,今又数月矣,仍无一人言事。”康熙皇帝骂道:“科道为朝廷耳目之官,每览奏疏,实能为国有裨政事者甚少,草率塞责者甚多。”乾隆皇帝骂道:“至科道为朝廷耳目之官。朕广开言路,奖励多方,并令翰林郎中参领等官,皆得建言。原冀有裨国是,乃数年中条奏虽多,非猥琐陋见,即剿袭陈言,求其见诸施行,能收实效者为何事乎?近日即科道官敷奏亦属寥寥,即间有条陈,多无可采。”嘉庆皇帝则骂:“朕近阅臣工条奏,累牍连篇,率多摭拾浮词、毛举细故,其中荒唐可笑留中不肯宣示者,尚不知凡几。”
他们祖孙几代人,都没弄明白:制度塑造人,言官们的平庸无用是皇权专制体制造成的。
说还是不说,这是个大问题
明哲保身虽然安全,但对于那些追求高官厚禄的言官来说,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引起帝王的注意、要想捞取政绩和声誉,他们就必须开口谈些实质性的内容。那么,怎么开口呢?开口批谁、批什么事情呢?
言官们最保险的,也是最常见的做法,就是“痛打落水狗”。对那些罪恶昭彰、人皆可杀的罪臣叛逆,言官们群起而攻之,惟恐落后。比如魏忠贤当权时,言官们不是曲意奉承,就是缄口不言。等崇祯惩办魏忠贤后,言官们突然“勇敢”起来,前赴后继弹劾、揭发和痛骂“阉逆”,给魏忠贤罗列了数以十计的罪名。康熙前期,大学士明珠结党营私、贪赃受贿,却无人弹劾。等明珠开始失宠,才有御史郭琇弹劾。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和珅身上。翻看古代史,哪个权臣大奸不是在“圣眷日减”的下坡路上才遭人弹劾的?
痛打落水狗虽然安全,但干的人也多,竞争太激烈,而且显不出个人的眼光和胆魄来。所以,有追求的言官还是要找些其他实事来开口。这就要看言官个人的智慧了。
嘉庆初年,满族御史和靖额上奏,揭举一项人事制度不合理。朝廷旧例,满族举人如果连考三科都没有考中进士,可以直接授予低级别的京官。这本是对八旗读书人的照顾。而汉族举人多次考不中进士,则要经过吏部的“大挑”后才能出任州县小官。初看起来,八旗读书人多了一条入仕的捷径。但在实践中,满族举人越来越多,而北京各部委衙门的编制是一定的,不可能让所有落第举人都当上,所以大家得排队轮候,造成一些满族举人等了30多年,胡须都等白了还当不上官。和靖额就奏请嘉庆皇帝准许满族举人像汉族举人一样参加“大挑”,经过竞争选授县令等职。嘉庆皇帝觉得有理,准许了。《啸亭杂录》记载“百年弊政,一旦改之,人争颂其德”,以皆大欢喜结局。
和靖额的同事、汉族御史李仲昭也上奏,揭发长芦盐商造假谋取私利、勾结朝贵。之前,给事中花杰弹劾过长芦盐政的弊端,还点名道姓说大学士戴衢亨牵涉其中。结果查无实据,花杰遭到谴责。如今李仲昭旧事重提,引起了嘉庆皇帝的重视,让主管盐政的户部处理。户部官员经过调查研究和磋商讨论后,认为李仲昭所言子虚乌有,完全是诬告。而且有盐商反映李仲昭“索贿”。李仲昭断然否认,坚持盐政存在弊端。户部和御史掐了起来,嘉庆皇帝决定不了,就让王公大臣们组成专案组,彻底调查长芦盐政。调查的结果是:“个别”长芦盐商的确舞弊。结果,一个叫曾有圻的盐商被处理了,和他有关联的几个低级官员被降级或者革职。应该说李仲昭获胜了,不过他在北京官场彻底孤立了,“人咸侧目”,大家都用异样的眼光看待李仲昭。
之后,李仲昭又批评吏部京察不公,他赴户部点卯(就是对在编的官吏点到),杖责了书吏——清朝的胥吏衙役蛮横得很。结果,户部官员们集体弹劾李仲昭。嘉庆皇帝下令将他交给吏部议处。吏部之前受到李仲昭揭发正怀恨在心,上上下下都想乘机把他往死里整。尽管有刚正的侍郎初彭龄力挺李仲昭:“李御史有言胆,台中何可无此人?”吏部还是议定将李仲昭连降四级。
第三个御史,叫做继善,是满族人,揭发科举考试中的“翻译”科黑幕。清朝公文档案多以满汉两种语言书写,需要翻译。朝廷举办翻译考试,挑选熟悉满汉双语的青年。在实践中,报名参加翻译考试的都是王公大臣和满族亲贵的子弟,考试过程中冒名顶替、传递纸条等弊端繁不胜言。翻译考试沦为了近臣子弟垄断的“进身之阶”。继善揭发了种种黑幕,嘉庆皇帝下令整肃,翻译考试这才稍微像点考试的样子。继善后来升任管理马匹的太仆卿。朝廷对养马的八旗士卒发放补贴,到嘉庆时期,真正养马的人家不到八旗人家的十分之三,却都冒领养马补贴。继善又揭发了这件事情,在嘉庆皇帝的支持下整肃了太仆寺的马政。经过这两件事情后满族人对继善恨之入骨。等到继善验马那天,满族人密谋把继善堵到哪个小角落里打死他。好在密谋者们认错了人,群殴了另外一个官员,差点把那个无辜者给打死了。
三个御史,和靖额、李仲昭和继善,都是开口言事,说的都是事实,为什么结果会有天壤之别呢?
开口说话,是有技巧的,并非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三人说的问题,只有和靖额揭发的是满族举人仕途无望的问题,处理起来不会侵害任何人的既得利益,相反惠及数量众多的满族人,因此非但没有阻力,官员们还会附和。而李仲昭和继善揭发的问题,京察不严、冒领补贴等,都是实实在在的利益较量,是你胜我负的较量,必然得罪大批人。其中的学问之大,非浸淫官场几十年不能明了。
雍正皇帝曾一针见血地揭露言官们的行径:
朕观数年以来科道陈奏者,并无中谠可信之词,又有庸陋之科道,既不敢直陈政务之大端,又恐蹈缄默之愆。往往摭拾琐细迂谬、毫无关系之事,滥行条奏。甚至颠倒是非,紊乱黑白,或借以行私植党者有之。
雍正皇帝指出了言官们“既不敢直陈政务之大端,又恐蹈缄默之愆”的心态,但归因于言官们个人品质问题(为私不为公),没有触及到真正的原因。要想让监察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就要完全解决御史言官们“开口死”的危险,真心尊重、保障他们的权利。只有如此,言官们才能高效运转,政治体制本身才能去病强身,健康发展。
冷衙门的突围
古代朝廷有六部,州县衙门就有六房,对接朝廷六部的业务。老百姓和朝廷六部很疏远,谈不出什么,对本地衙门的六房则很熟悉,能谈出很多东西来。老百姓常用六个字来形容六房:威武富贵贫贱。
威,形容的是刑房,管一个州县的司法刑讯;武,说的是兵房,负责当地的军事、安保等;富,指的是户房,不仅管民政,还收税;贵,说的是吏房,掌握当地的人事;贫,形容的是礼房,管旌表、礼仪等。最不好的“贱”字,落在了工房的头上。工房掌管城墙、官廨、桥梁、道路等的修建整治,跑工地、卖傻力气。古代人歧视工匠,老觉得匠人们低人一等。工房的书吏们,虽然不是匠人,但在一般人眼中,也是“贱”人。在官场中人看来,工房的书吏,比杂役好不到哪里去。
除了社会心理外,工房受歧视的深层原因是实权小、收益少,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没出息”。你看,刑房审案,吃了被告吃原告,有出息;兵房雄赳赳气昂昂就不用说了,事不多还能落实惠;户房事情虽然多,但哪一项都能挤出油水来,出息大了去了;礼房差点,但好歹名声不错,说得出口,县里办场考试什么的还能落点小油水。就你工房,和其他五房相比,有什么优势呢?
有人就会问了:工部和工房负责工程修建,这里面利润大了,油水还会少吗?的确,在古代,有工程就有利润。上马一个工程,就能滋润一帮人。资金的筹集、工程的核查、费用的审计和拨付……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负责的官吏手稍微松动一下,就是成百上千两的银子出入。但是,工程的财务大权,操在户部手中。户部主管天下的钱粮收支,看管着国库,自然掌握了工程资金的流动。工部只分割了其中的工程核价的权力,外带跑工地、张罗事的权力。如果说工程修建是一场戏,那么工部最多是一个男二号,户部才是名正言顺的男一号!事实上,在清朝,财政制度机械僵化,工程被分为不同的类别,不同的工程有严格的限价要求。工价超过1000两银子,就要上奏皇帝“圣裁”。同时,财务核算“循例”而行。先例摆在那里,后人很难逾越。没有先例的工程,又要各部门“会商”,反复走流程。工部仅有的实权,也受到种种制约。它这个男二号,自由发挥的空间有限,不好出彩,更不能出格。
工部的渊源,从整合隋唐前主管山川河流、矿产器物的部门而来。有人就会问了,工部系统在山河物利方面,难道就没有实权了吗?的确,开矿、伐木和水力等也是油水丰裕的领域,但盯上的人也多。且不说,治水有专门的河道衙门,水运有专门的漕运衙门,就连皇帝老儿,也早早瞄上了山川、器物之利。先秦君主就把山川视作禁脔,秦汉之后的帝王继承了这一观念,与民争利成为常事,发展国营经济,经营山川、制造器物。相应成立的部门,直属于宫廷,不受朝廷的工部管辖。比如,明朝的太监四出地方,监控矿产;清朝的内务府,机构庞杂,以皇家名义掌管山林行宫,制作经营商品。他们无不侵蚀了工部的实权。
工部实权受限,是公认的冷衙门,工部职位的实际收益也很惨淡,是俗称的冷板凳。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卷六记载了当时舆论对六部冷热的评价:
尚书省复二十四曹,繁简绝异。在京师时,有语曰:“吏勋封考,笔头不倒。户度金仓,日夜穷忙。礼祠主膳,不识判砚。兵职驾库,典了祓裤。刑都比门,总是冤魂。工屯虞水,白日见鬼。”及大驾幸临安,丧乱之后,……吏辈又为之语曰:“吏勋封考,三婆两嫂。户度金仓,细酒肥羊。礼祠主膳,啖齑吃面。兵职驾库,咬姜呷醋。刑都比门,人肉馄饨。工屯虞水,生身饿鬼。”
宋朝的六部,每个部四个司,合计是“二十四曹”。其中“吏勋封考”指的是吏部下属的吏部司(也名本司,明清改为“文选司”)、稽勋司、验封司、考功司,实权最重,一支笔决定天下官员的进退祸福,所以“笔头不倒”,最有出息。相比之下,其他五部就差了许多。户部的“户度金仓”四个司,事务繁杂,没日没夜地忙;礼部的“礼祠主膳”四个司,事务清闲,官员很少处理公文;兵部在宋朝是个摆设,军事大权在枢密院,“兵职驾库”四个司,事情少、油水无,要“典祓裤”过日;刑部的“刑都比门”四个司,老出冤案。但是,和工部相比,这四个部门比上不足、比下绰绰有余。工部的四个司“工屯虞水”(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衡司),无权可用,无事可办,无人来找,衙门里“白日见鬼”。工部鬼魂飘荡,毫无生气,可谓是“冷”到了极致——据说,成语“白日见鬼”典出于此,本意是形容衙门冷清至极。
宋室南渡,偏安杭州,建立南宋,六部的职权和实利有所变化。吏部依然最热最火。多数士大夫在战乱中失去了身份证明、委任状甚至是印信,都找吏部登记、补办,乃至舞弊。吏部官员发财了,不娶个三妻四妾都不好意思来上班。当时,战争频仍、赏罚繁出、治安吃紧,朝廷一方面明定律法、重典治国,一方面加重赋税、广开财源,户、礼、兵、刑部的官吏,事情都多了,都比南渡前实权增加。户部官吏过上了“细酒肥羊”的小日子,刑部官吏狠吃官司银子,讹诈人肉馄饨吃。最可怜的还是工部,在变乱之中进一步被边缘化,之前是衙门里白日见鬼,现在连鬼魂都不来了,官吏们自己生生饿成了鬼,所谓“生身饿鬼”。
陆游的记载难免有夸张、调侃,但大抵说出了历朝历代六部的冷热、肥瘦。工部确实一直是古代公认的冷衙门,连累整个系统的官吏都不为人所重。在升迁序列中,工部职位不是用来安置资历深的老人养老,就是安排年轻冒进的人来过渡。在清朝,一个官员循序渐进,该提拔为侍郎或者尚书了,一般就被安排在工部,很少直接升迁到吏部或者户部。从工部调任其他部门,在品级上虽然是“平调”,却被众人视为“升迁”,值得庆贺。这种潜在的“升迁顺序”,大致沿着“工、兵、礼、刑、户、吏”的顺序从低到高进行。从工部调到礼部,是升迁;而从刑部调到兵部,则被看作是贬官。同样是尚书,工部尚书绝少有入阁担任大学士,或者进入军机处参与核心机务的。而吏部、户部的尚书不是兼内阁大学士,就是被召为军机大臣,甚至这些部门的侍郎都可能进入军机处。而工部尚书,就只有旁观的份儿了。
衙门有冷热,根源是政治机制在设计之时、官府衙门在创建之际,不可能实现权力绝对平衡的分配。总会有一些部门、一些职位的实权高于其他。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是难以避免的。
然而,没有一个衙门,没有一位官吏,会甘愿冷清下去。他们会动用手中的公权力,寻求额外的“出息”。公权力会寻找种种缺口、利用种种可能,扩充自身的力量,获取实利。还是以工部为例子,我们来看看清朝工部各司的“冷衙门突围战”。
清朝工部主体还是四个司: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各个司的主体业务都受到限制,职权有限,可在实践中都各有各的小地盘、小金库。营缮司造房子、修道路,掌管工部的“主业”,职权受户部的侵蚀,又受僵化制度的制约,实权很小。营缮司就以储蓄工料的名义,大建木料场、琉璃窑等,发展本衙门的“三产”。其他三个司纷纷效仿,建造了冰窖、船场、涂料场等,各有各的“三产”。此外,营缮司还插手部分税收,征收部分木税和北方沿海的苇税,前者的征税对象是木材,后者是芦苇,都和工程沾得上边。一年下来,营缮司能征收两万多两银子的税收。
虞衡司的本职工作,是掌管天下的度量衡和山泽物产。前者一旦确定,几乎不动,带不来什么实利;后者被内务府侵蚀,实利收归皇家所有,虞衡司不敢染指。他们就在器物制造上做文章,指出官府公物要“标准化生产”、“规范化供应”。在这个大帽子下,虞衡司垄断了京城各衙门的建筑装饰和办公用品的供应(地方衙门的同类事务,虞衡司想管,却管不了)。推而广之,虞衡司插手京师驻军的军械、旗帜、服装的供应,和兵部会同办理。这两笔大单子,让虞衡司一下子底气足、胆子壮。此外,山泽物产是虞衡司的本职。每年东北进贡的“东珠”,也由内务府和工部虞衡司会同评定等级,办理进贡事务。这又算是该司的一项小权力。
都水司是一个古老的衙门,雅称“水部”,掌管天下江河水利。实际上,都水司根本管不了江河水利,河道、漕运等专门衙门早把这些事务收入囊中。后者的级别都比都水司要高得多。怎么办呢?都水司就在“船”字上做文章。有水就有船,有船就要有标准,就得有建造的衙门。都水司借此就占了一亩三分地。此外,它还征收部分木税和船税,仅税收一项年入超过20万两白银。
屯田是古老事务,不少朝廷大兴屯田,很重视这项事务。曹魏的屯田是一项重要国策,设置专门系统,与地方州县平行。这是屯田最为兴盛的时代。灭蜀的邓艾,就是曹魏屯田系统培养出来的干将。屯田发展到明清,已经走向没落,规模小,少重视,仅在一些边远贫瘠之地进行,由驻军与地方官府管辖。但是,屯田司依然保留。这也是古代官僚机构不与时俱进的一个例子。清代屯田司管辖事务完全“名实不符”,它负责皇室陵寝和王公大臣坟墓的修建。当然,屯田司在实践中也不能完全说了算,但说的话很有分量。另外,屯田司也征收少部分木税和船税,年收入也有万两白银。
各司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给自己扩权谋利,户部堂官们也没闲着,在更高的层面上给本部门抓权。清朝造币权主要集中在户部,户部钱法堂负责全国的铸币,下辖的宝泉局建有四个铸币厂,铸钱供应朝廷开支。工部以供应工程经费的名义,也建立了钱法堂,下辖宝源局造币。虽然规模比户部要小得多,使用范围也有限,但毕竟抓到了部分造币权。这可是极重、极敏感的权力。如此一来,清朝的工部多少有些实权,能给僚属们谋些实利,不用白日见鬼了。
其实,没有任何一个衙门是纯粹的冷衙门,是彻底的无权无势。每一个衙门多少分沾了些许公权力。它们无不借助合法权力,扩权谋利。因为时局、人事的不同,各方博弈的结果不同,但都会有些斩获。翰林院可以编书赚钱、起草诏书索要润笔;钦天监强制摊派历法;等等,不一而足。
扩权谋利是古代冷衙门突围的主要方向。权力有边界,心理是没有边界
的;权力有保质期,心理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对于官员个体来说,心理的突围比衙门、职位上的突围,更为重要。很多古代官员洁身自好,自尊自爱,不管职位冷热,都保持了良好的心态。学官衙门是古代公认的冷衙门,比工部衙门还要冷清。这一点,学官们都不讳言,有地方教谕自嘲“百无一事可言教,十有九分不像官”。地方学官只能教导童生,别无他事,与权势二字无缘,说是官,更像是私塾老师。但恰恰是学官队伍中,甘于清贫,自尊自重的人居多。有个叫宋成勋的学官,撰联:“宦海风波,不到藻芹池上;皇朝雨露,微沾苜蓿盘中。”
“藻芹”说的是水芹和水藻。古代文人喜欢用此类柔弱、简单的事物自喻,用“藻芹”比喻才学之士,“藻芹池”指代学官。“苜蓿盘”,字面意思是盛着苜蓿的菜盘子,说的是学官的清苦生活。《唐摭言·闽中进士》记载唐代薛令之担任太子辅官左庶子,生活清淡,在衙门里题诗:“朝旭上团团,照见先生盘。盘中何所有,苜蓿长阑干。饭涩匙难绾,羹稀筋易宽。只可谋朝夕,何由度岁寒。”由“苜蓿盘”引申出为官清廉。
宋成勋的对联,心态平和,上联写出了工作单纯,下联甘于清贫。清朝初年,海宁县教谕林译数年如一日,坚持天天早起打扫学堂,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坚持办学。他自述“俸薄俭常足,官卑廉自尊”。衙门冷没关系,只要守住“俭”和“廉”,就能知足常乐,就过得有尊严,也就能受到大众的尊敬。
微服私访有用吗?
中国古代官场和社会有一种“微服私访”的情结。官民上下都觉得这是一件好事,社会上也流传着许多类似的故事。评书、戏剧和笔记小说中的清官贤臣干吏,乃至皇帝,都有微服私访惩恶扬善的经历,说者谈得眉飞色舞,听者听得心情愉悦、大呼过瘾。
有一桩典型的微服私访的事件是这样的:清代官员长麟在江苏当巡抚时,听说长洲县知县贪腐暴虐,就便服来到长洲私访。他在茶馆里劝导酒保将知县的劣迹和盘托出,竟被县衙差役闻声赶来当场抓住,一把锁套在脖子上被押到县衙。知县高坐堂上审讯,长麟用毡帽蒙住脸,就是不肯跪下。知县顿生疑窦,下座揭开毡帽一看,竟然是颈套铁链的巡抚大人,当场跪地求饶。结局自然是长麟依法办事,将知县夺印革职。(《南亭笔记》卷二)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充满戏剧性和大光明的结局,颇具可读性。
一直到现代,荧屏上的古装剧、反腐题材作品中的正面人物都有夤夜孤身、微服私访的壮举,引得观众追捧。那么,微服私访真的有用吗?
人们对微服私访的认同,根子在于痛恨官场上的腐朽暴虐、贪赃枉法,在于惩恶扬善的心理追求。微服私访被普遍认为可以促进真实信息上传,让上级官员发现真相,让光明驱散底下的黑暗。而手握大权甚至尚方宝剑的古代高官,微服私访查得实情,甚至可以当场惩处贪腐之人,让正义立刻战胜邪恶。可是古代官员真的能查得实情吗?
古代官场奉行严格的回避制度,官员不能在籍贯省份和亲属所在地为官,甚至不能去风俗人情相近的地区为官。比如清朝规定籍贯广东、福建沿海州县的官员不能去台湾为官,原因是台湾有大批广东、福建沿海的移民。而中国各地风俗人情差异极大,单单方言一项就往往十里不同音、百里如异国。当年山西人柳宗元到广西当官,就不得不依靠翻译来开展工作。古代社会的流动性又小,乡间农夫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就是城镇的居民也是生活在各自的小圈子里,很少外出。因此,当本地来了一个操着外地口音的陌生人,那是相当的惹人瞩目。设想,你面对一个言行举止、仪态礼节截然不同的外地人,会敞开心扉,侃侃而谈吗?具体到长麟的故事,他是成长在北京的满族官员,一来到吴侬软语的江苏,就能引导酒保将父母官的丑事一一抖搂出来,堪称奇迹。
其次,官员们能脱去官服,却难以褪去官威、官风。古代衙门讲究官威官风,官员们身上总有那么一股异于常人的仪态、作派和风格。品级越高的官员,身居高位时间长了,那种特殊的味道就更浓。它与身份和权力有关,与穿戴无关。比如清朝的康熙、乾隆祖孙两个皇帝都喜欢出巡,而且都标榜自己曾经微服私访、惩恶扬善。不过史书上记载他俩出巡,虽然没穿龙袍,没有盛大仪仗,不搞锣鼓喧天那一套,但也是随侍成群、威风八面,根本算不上什么“微服私访”。再具体到长麟,他姓爱新觉罗,虽然不是皇室嫡系,但也是远支宗室,又官居巡抚一职,言谈举止自然和普通老百姓不同。像他这样的高官即便穿上了便服,走在大街上也会让人觉得怪怪的。
总之,官员微服私访,在大街小巷、乡间地头会显得格格不入,不正常。而他们要调查的信息、侦讯的案情,甚至查询当地父母官的劣迹,都涉及具体的个人、牵涉实实在在的利益。中国人普遍内敛谨慎,断然不会对陌生人透露可能对自己带来不良后果的信息。因此,官员很难从知情人口中得到有用的信息。这还不是更糟的。他很可能得到的是干扰信息,甚至是错误信息。
清代纪晓岚就在《阅微草堂笔记》里通过故事表达了对微服私访效果的怀疑:乾隆年间,著名循吏明恕任太平知府,喜欢微服私访查疑案。一次,他乔装打扮到乡间查访一个案子。经过一座小庙时,庙里的老和尚恭恭敬敬地站在门口迎接,口称:“知府大人驾到有失远迎。”明恕大惊,问:“你怎么知道我是知府?”和尚笑道:“知府大人不认识一府之人,但一府之内,谁不认识知府大人?”明恕问:“你知道我为什么来吗?”和尚说:“还不是为了某人某案?”明恕再次大吃一惊:“你怎么都知道啊?”老和尚跪下磕头请罪,说:“我今天就是为了这个案子才在此等候大人的。大人为官清正廉洁,就是太喜欢微服查访了。即使是小民,谁没有亲戚朋友?谁没有恩怨情仇?大家知道大人喜欢私访,就请亲戚朋友故意等候在路旁,见了大人就装作不认识,讲一些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话。大人遇到原告一方的,自然听到许多原告的好话和被告的坏话,反之亦然。如果大人碰巧遇到当事人的仇人,就不会听到好话;如果遇到当事人的恩人,又查访到完全相反的信息。如此查访,能够得到事实真相吗?”明恕听后,默然而归,第二天派人送礼酬谢老和尚。想不到庙里的小和尚说,师傅说“我心事已了”,昨晚就圆寂了。
纪晓岚讲的故事是虚的,却道出了实情。官员私访的接触面有多大,持续时间又有多久?他接触到的信息是有限的、片面的,譬如查案子,遇到的原告的亲友必然帮原告讲话,查访到被告的亲友必然帮被告讲话。同时,官员很容易被查访对象辨认出真实身份,相关的利益攸关者必然要想方设法将自己一方的利益诉求、有利于自己一方的说辞强加给私访的官员。因此,官员微服的确能查访到信息,但是不是实情就很难说了。
可惜的是,大多数人坚持认为微服私访可以帮助官员接触到真相。一些衙门和高官遇到疑难问题之时,也常常派出官员四处暗中查访。比如清朝后期,大批候补官员最常见的工作,就是受“差遣”或者“委派”去查访具体政务。某地衙门钱粮出现了亏空,账实不符;某件案子久拖不决,案情曲折,这些官员就常常脱去官服,乔装到目的地查访。遗憾的是,这类做法成少败多,大多数以失败告终。事实上,查访官员也知道微服私访没有效果。往往是,官员穿上便服刚走出衙门,要查访的对象和衙门就知道了他的行踪,开始布置“接待”工作了。清末,候补知县李阳谷奉四川总督黄宗汉之命,前往合州私访一件命案的真相。李阳谷装作商人模样,挤在客船上来到合州,刚登岸就看到两个人拿着名帖前来迎接。见到李阳谷,他俩跪地禀告:“李大老爷,道台大人命小的在此久候,大老爷何来迟也?”李阳谷惊问:“我是商人,与官场素不相识,你们认错人了吧?”其中一个仆人笑道:“李胡子李大老爷(李阳谷多须,故有李胡子之名),何人不知?这次来,难道不是奉总督大人的命令查访合州命案的?此事不忙,大人请先入道台衙门小住。”事已至此,李阳谷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是李阳谷,这次来此收私债,故不敢以真名告人,并不想叨扰官府。”迎接的两个人见李阳谷承认了,强行带他进入道台衙门“小住”。地方官员恭恭敬敬地接待李阳谷,好酒好菜好言好语伺候着。虽然李阳谷坚持不告知真实目的,但合州官员心知肚明,也不戳破,只是殷勤招待、轮番宴请,让李阳谷“多住几天”。李阳谷不得已在官署中住了好几天后,坚持要走。合州官员不再挽留,对李阳谷摊牌:“你的事,我等早就知道了,何必讳言?这里有三千两银子权当孝敬。”李阳谷无话可说,银子不要,可案子也没法查了,当即告辞回成都。李阳谷这样的官员,还算是好的,一来是有心要查访实情,二来是没有借机吃拿卡要。同时期的许多官员,将微服私访的任务当做以权谋私的事由,在查访地好吃好喝,吃了原告再吃被告,最后拍拍屁股走人。这样的“微服私访”,完全背离了沟通官民、惩恶扬善的初衷,成了官员依托民意搞腐败的工具。
无奈的是,古代中国官民隔阂日深,百姓对官场腐败积怨甚重,热切盼望着有青天大老爷微服私访,荡涤身边的黑暗和腐败现象。百姓对微服私访的追捧,就一直持续下来。有少数官员就号准百姓的喜好,摆出微服私访的架势,沽名钓誉。翻看史书,不少贪官污吏,乃至大奸大恶之人,比如隋末的王世充,都有过类似的举动。这股追捧微服私访的民意,本质是对人治的呼唤,希望政府官员能够解决自己的所有问题,将个人的幸福与否建立在能否遇到一位好官的基础上。这可能比官员得不到真实的信息更加危险。
既然不能对微服私访寄托太高的希望,那么如何才能解决上下信息不畅的难题呢?官员如何才能了解实情,做出正确的判断呢?
纪晓岚在明恕的故事之后,指出审案的关键是“虚心研察”,“信人信己,皆非也”。官员对微服私访获得的信息、证据,有着天然的信任,容易产生先入为主的意见,这时候再要采信其他证据,难度就比较大。所以,官员要“虚心”,摒除成见,不存任何偏见,仔细研读资料,推敲信息,做出选择。
元朝名臣张养浩认为,审案的关键是“虚心诘问”疑犯。他写道:“狱问初情,人之常言也。盖狱之初发,犯者不暇藻饰,问者不暇锻炼,其情必真而易见,威以临之,虚心以诘之,十得七八矣。少萌姑息,则其劳将有百倍厥初者。故片言折狱,圣人惟与乎子路,其难可知矣。”清代袁守定说得更形象:“凡审词讼,必胸中打扫洁净,空空洞洞,不豫立一见,不豫著一物,祗细问详求,其情自得。若先有依傍之道,豫存是非之心,先入为主,率尔劈断,自矜其明,转致误也。”推而广之,只要官员将心中“打扫干净”,办事不偏不倚,就能最大限度杜绝冤假错案和糊涂政务的发生。
有一种观点,承认微服私访在信息获取方面效果非常有限,但认为它可以让官员多接地气、多接触风土民情,密切官民联系,所以认为微服私访是可取的。的确,官员不能老坐在衙门里,要密切联系百姓。但密切官民联系的方法有很多,不必要时常微服私访走街串巷。天天把调查研究挂在嘴边的人,不一定是了解实情的人;时常把百姓疾苦挂在嘴边的人,不一定是真心挂念百姓的人。真正与百姓同甘共苦的官员,是“虚心”把百姓请进心里、留在心底的人。绝大多数古代官员都不是从小在安乐窝里长大的,也是通过科举考试进入官场的。当官之前,他们就是百姓,而且做过几十年的百姓,还有很多依然是百姓的亲戚朋友。只要他不自离于百姓群体之外,不搞特殊化,古代官员和百姓的联系是难以割断的,也就不必借助私访之类的举动来密切官民关系。
总之,清官贤吏不一定微服私访,微服私访的也不一定是好官。有为民办事、做好官的心,远比搞微服私访的花架子重要。
钦差大臣有用吗?
古代皇帝派遣大臣出外办事,有的时候是查办大事要案,有的时候是办理御驾不方便亲力亲为的事情。这些大臣在元朝以前被称为“使者”或“天使”,明清则被称为“钦差大臣”或“钦使”。钦,意为皇帝,钦差即是皇帝差遣的意思。元朝以前派遣使者的频率不高,明清则钦使四出,“替天巡狩”,“钦差大臣”逐渐成了汉语中的一个常用词。
钦差大臣最大的理论优势是突破现有体制束缚,能够做到专事专办、特事特办。在古代,皇帝一般派钦差去查办大案要案,比如封疆大吏的贪污腐败、地方疑难大案等等;或者处理突发事件,比如镇压地方骚乱与反叛、重大工程建设、抢险赈灾等等。不论哪种情况,都是最高统治者对现有机制和人员失去了信任,所以才要加派钦差大臣处理。
那么,钦差大臣的实际功效如何呢?
钦差大臣发挥功效的关键是突破既有束缚。这就要求钦差的派遣、办差做到独立、保密、公平、公正等等。比如,清朝处理地方大案,派往甲地的钦差往往公开宣布派往乙地;具体事由常常语焉不详,防止相关人员揣测圣意,预作准备。
乾隆后期,山东巡抚国泰被弹劾贪腐。乾隆命令和珅、钱沣等人为钦差,赴山东核实情况。钱沣知道国泰在京城耳目众多,为避免消息提前泄露,钱沣派人盯死北京前往山东的交通要道,把通风报信的可疑分子一概拿下。这么做,就是为了保密。即便如此,国泰还是提前得到了消息,做好了迎接钦差大臣的“准备”。他是怎么做到的呢?清朝地方官员,“大凡在外省做督、抚的人,里头军机大臣上,如果有人关切,自然是极好的事,即使没有,什么达拉密章京,就是所称为小军机的那帮人,总得结交一两位,每年馈送些炭敬、冰敬,凡事预先关照,便是有了防备了。”原来,官僚体系盘根错节。地方官是庞大官僚群体中的一员,自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要想对他们封死消息,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钦差大臣到地方,听到的全是忠君报国、清廉奉公的话,看到的都是欣欣向荣、干净整洁的内容。一切都千篇一律地和朝廷保持高度一致。地方官员殷勤接待,宾主觥筹交错,各取所需。最后,钦差大臣无不满载而归。清代官员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记载他在山西当官的时候,每次有钦差大臣到山西办事,都由太原知府出面,向山西的官库预先领取“办公银”两万两用来接待。钦差走后,根据实际花费摊派到山西各个州县,每次都在三五万两银子左右。这么多的银子,除了钦差大臣一行人在山西的吃喝玩乐之外,就是给钦差大臣的贿赂。钦差大臣都不直接收受贿赂,山西省直接把银子送到钦差在北京的家里。
同样,钦差大臣也是官僚体系中的一分子,不可能脱离庞大的关系网络,不可能置现有的游戏规则于不顾。他们不可能真正做到独立办事、公平办差。比如,上述国泰案中,给国泰通风报信的恰恰是同为钦差大臣的和珅。到了山东后,和珅也是敷衍了事,配合国泰一心把违法乱纪行为掩盖过去。
和珅是个“明白人”,知道钦差大臣再公平公正,再雷厉风行,也是现行体制的“消防队员”而已。他们对处理的问题,治标不治本。国泰贪腐,查办了国泰,难免会出现第二个国泰。只有消灭产生国泰的制度土壤,才能真正杜绝新的腐败分子出现。遗憾的是,钦差大臣没有查办制度的权力,只能查办官员,而且是皇帝指定范围的官员。相信古代的多数钦差大臣,都与和珅一样是明白人,对钦差大臣的功效有清晰的认识,自己都对根治问题不抱希望。据张集馨记载,当时有查办地方大案的钦差大臣,根本不去事发州县,也不提审人犯,只是在官邸中织帽子而已,时间一到就回京交差。
清末讽刺小说《官场现形记》第十八回中,有个京官突然被指定为钦差大臣,吃惊且茫然,赶紧打听这事儿的幕后内容:
这趟差使原是上头有意照应他,说:“某人当差谨慎,在里头苦了这多少年,如今派了他去,也好叫他捞回两个。”等到圣旨一下,还未请训,他先到老公(指太监)屋里,打听上头派他这个差使是个什么意思。
老公鼻子里扑哧一笑道:“现在还有难办的事情吗?佛爷早有话:‘通天底下一十八省,哪里来的清官?但是御史不说,我也装做糊涂罢了。就是御史参过,派了大臣查过,办掉几个人,还不是这么一件事。前者已去,后者又来,真正能够惩一儆百吗?’这才是明鉴万里呢!你如今到浙江,事情虽然不好办,我教给你一个好法子,叫做‘只拉弓,不放箭’:一来不辜负佛爷栽培你的这番恩典;二来落个好名声,省得背后人家咒骂;三来你自己也落得实惠。你如今也有了岁数了,少爷又多,上头有恩典给你,还不趁此捞回两个吗?”正钦差听了,别的还不在意,倒于这个“只拉弓,不放箭”两句话,着实心领神会。
这段情节清楚地表明,晚清社会把出任钦差视为最高统治者的“恩典”,是“上头有意照应”。就此推演,后人完全可以把钦差办差视为“体制内的重新分肥”制度。
于是,钦差大臣在实践中出现种种严重偏离设计初衷、发生种种匪夷所思的事情,都不足为奇。俄国讽刺作家果戈里的代表作《钦差大臣》,就描写了这样一件奇事:一个与人打赌输得精光的纨绔子弟,从彼得堡途经外省某市,阴差阳错地被误认为是“钦差大臣”,在当地官僚中引起恐慌。他将错就错,在当地颐指气使,敲诈勒索,闹出许多笑话。宾主双方都出尽了洋相。这虽然是沙俄帝国的笑话,但中国古代的政治实践也表明,派遣钦差大臣实效不大。与其寄希望于钦差办事,不如尝试改革制度,从根本上解决需要钦差查办的问题。
古代官员的“年终奖”
年关将近,“年终奖”成了人们惦念在心中、记挂在嘴边的关键词。年终奖发多发少、何时发放,关系到年节的肥瘦、心情的好坏。那么,古代官员有没有年终奖,又怎么发放呢?
官员年终奖,本质上是一种奖励,是俸禄之余的额外收入。在官与爵不分的先秦时代,官员几乎都有封地,没有俸禄,每年全占封地的税赋,自然没有年终奖了。秦汉之后,官爵分开,官员成了职业,和世袭的爵位剥离开了。官员们只拿俸禄,没有封地食邑了,可也有了年终奖。
也许是因为官爵剥离不久,秦汉朝廷给文武百官规定的俸禄较高,发放的年终奖也很可观。比如东汉定例,文武百官一入腊月就能领取年终奖:大将军、三公,每人发钱20万枚五铢钱、牛肉200斤、大米200斗;九卿每人发钱10万枚;校尉每人发钱5万枚;尚书每人发钱3万枚;待中每人发钱2万枚。如此标准的年终奖,已经相当丰厚,皇帝还要在年节大宴百官,加以恩赏。赏赐的物品虽然没有一定之规,但都不差,有真金白银,也有文物器玩,样样都是好东西。这也算是隐形的年终奖,是令人期待的福利。
东汉之后,官员的年终奖日渐削减。其中的原因,一来是后起的三国、魏晋、南北朝时期,天下板荡,政权频繁更迭,几百年中官员们的年终奖能按时发放的没几十年。当君王的,把钱财物资都投到打仗上去了,手头紧张,没多少钱物能发给大臣们。二来,东汉之后的君臣关系已经淡去了鱼水般的脉脉温情,比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要恶劣,纯粹恶化为主子和奴才的关系。官员成了供主子驱使的工具。如今的企业既怕员工跳槽,又要奖惩优劣,所以大搞年终奖,古代朝廷可不怕官员辞职。就算驱使得再厉害,挤破头往官场里冲的人依然比比皆是。既然君臣关系彻底的不平等了,完全不是正常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君王们就没必要提供丰厚的年终奖了。
宋朝的官员俸禄很高,年终奖却很少,而且只有高级官员才有。每年冬至,皇帝给丞相、枢密使以及曾经封王的大臣每人发5只羊、5石面、两石米、两坛子黄酒,和如今小企业的新年购物卡有一拼。明清两代,官员俸禄微薄,也没听说有发放年终奖的制度。皇帝在元旦的宴会倒还在张罗,但赏赐不赏赐就完全看皇帝的心情而定了。即便皇帝高兴了,赏赐给大臣的福利也可能只是一块腊肉或者一个福字。
明里的年关奖励没有了,暗里的福利一直存在。皇帝不给官员们发钱赏物了,官员们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想方设法自谋福利,自己“奖励”自己。
政府公文是不能私拆的,同时怕纸张磨损,所以在传递过程中要封存装裱起来。比如唐朝衙门用封套把公文装起来。每个衙门收纳公文,拆封后就把封套留下来,一年下来能攒不少的封套。这些套子都是布帛制成,有的还是丝绸,完全可以废物利用。所以,年关将近,衙门中的书吏就会搜集各个办公室的封套,出售给废品回收的商贩,得一笔钱。这笔钱见者有份,权当大家的“年终奖”了。
又比如清朝,官员士人到北京办事,乃至捐纳买官,都要由同乡官员提供担保。同乡京官出具保书,是要收钱的。虽是同乡,大家可能素昧平生,银子就成了最佳的联络工具。这事后来成了程式化的机械劳动,官员们一手收钱一手签格式文件。为免烦琐,同一个衙门的同省京官把印章集中到某个人手上,委托他来统一收钱、盖章、出保。大家到月底或者年底,平均分钱,称为“印结”或者“印子钱”。如果来办事的同乡多,或者掌管印章的人会“经营”,清代京官们每月能分几十两印子钱,也是一笔横财。
废品回收的钱也好,印子钱也好,都是小钱,都不涉及以权谋私,还算来得干净。下面要说的古代官员的年终入账,多少滥用了公权力,要脏得多,也要丰厚得多。
比如翰林院是个冷衙门,可整日读圣贤书的翰林们也“生财有道”。一些程序性的诏书,比如册封、恩赏、追诰、褒奖等,要的是辞藻华丽,词用得越文雅越正面越阳光越好。翰林们擅长写这样的文章。朝廷册封某个大官,一般由翰林起草任命书,皇帝过目一下就盖章颁发了。获得提拔或者褒奖的官员就要向翰林院送笔银子,表示感谢——毕竟人家搜索枯肠,好好把你夸了一番。如果你不送,翰林院可会把你的丰功伟绩、高风亮节隐去一些,让你的形象显得不那么“高大”,或者人家干脆认真起草、反复修改,迟迟不拿出诏书来,让你望穿秋水,终日生活在等待的煎熬之中。如果是任命官爵的诏书,哪个官员不希望早日下达,免得夜长梦多。万一就在翰林院拖沓的那几日,风云突起,横生枝节,一个人的前途可能就毁于一旦了。所以,你敢不向翰林院“表示”一下?有些皇帝则直接命令相关人等给翰林送钱,名曰“谢礼”。到年底,翰林们就可以分这笔钱,权当做年终奖了。
没有一个衙门是清水衙门。只要存在,它就有职责,也就掌握了一定的公权力。衙门中人就可以据此谋利。翰林院如此,看似更加冷清的钦天监也如此。钦天监掌管天文历法,每到年底都会出版一本新年历,包括新的一年的日历、节气和注意事项等等,类似于台历。钦天监向全国州县、衙门摊派购买。年历的制作成本极低,售价却高达每本数两银子。即便是偏远贫困的小县,也要购买几本,不然钦天监与你没完。全国多少州县和衙门,仅就卖书一项就是一笔巨款。不消说,其中的巨额利润都进了本部门官员的腰包。
至于掌握生杀大权的刑部,过年筹钱的门道就更宽了。地方判处的所有死刑案件和许多重要案件,都要上报刑部,等待批复。刑部是核准判决,还是推翻原判,关系到地方经办官员的政绩乃至前途。同时,刑部把上报的案卷拖延不复,也会影响地方的“破案率”,间接影响一批官员的仕途。为了通畅案件的审核,清时各省都会在过年前后给刑部一笔“辛苦钱”,金额从几百两到上千两不等。到了年底,刑部有这样的进账,主持科举的礼部、手握财权的户部、主管人事的吏部等实权部门,哪个没有?清代统称这种地方孝敬中央部委的辛苦钱为“部费”,虽由地方财政支出,却是法定收支之外的金钱往来。
清代,地方要向部委送钱,也要向京官们送钱。地方官员要向平日有往来的、有交情的,乃至可能影响自己行政或者前途的京官送钱,名目有“炭敬”、“节敬”等等。名字取得雅,送的人心安,收的人也坦然。根据送礼对象的重要性不同,“敬”的金额也不同,从数十两到上千两不等。让送礼者苦恼的是:要送的人太多了!而且名单随着资历的增长和仕途的进步,每年都在拉长。要送的银子自然年年激增,让地方官员叫苦不迭。虽说在送钱的同时也在收钱,但看着那么多银子平白地流走,谁的心里没有一丝波澜?晚清时某人新任山西巡抚,看到山西官员虽然离北京很近却很少进京活动,不解地问:“各位大人怎么不到北京跑动跑动,也好进步?”同僚回答:“非不欲也,实不敢也。”进京要大把撒钱,没有成千上万的银子,谁敢贸然进京啊?
不过,各衙门综上所述的各项年终收入,都是被动的收入。收入的多少、早晚,都不能控制,总让各衙门觉得不痛快。于是,很多衙门解放思想,经营创收,充实“小金库”,用其中的资金来发放年终奖。投资有风险,官员们就瞄准最保险、收益也高的行当:放高利贷。从唐朝开始,就有衙门向民间放高利贷。放贷的启动资金,开始是本部门官员的“集资款”。放贷的对象则是辖区之内或者职权范围内的百姓。因为有强大的公权力做支撑,衙门的高利贷放得顺利,收得也顺当——谁不还贷,官府就派遣差役甚至动用官兵来收债了。官府高利贷的利息很高,收益也相当可观。后来朝廷得知这事,觉得有利可图,开始拨付公款参与放贷,称之为“本钱”或“公廨本”。于是,官府高利贷的规模更大,收益也更高。那些巨额利润,小部分上缴国家财政,大头都进入各个衙门的“小金库”。各衙门的官员就自由调剂使用资金,一些钱用来补助行政费用,或者投入公益事务,到年底就给自己发放年终奖。
官府高利贷,唐宋以后,各代有之。个别商人即便资金周转正常,也向官府借贷,可以把官府拉入自己的生意,保障经营。
除了高利贷生意外,一些衙门还直接做生意,既有集资做生意的,也有动用公款的。古代王朝奉行经济统制政策,盐、铁、酒、醋等在大多数朝代都是专卖品,由朝廷垄断经营。这些生意利润可观,是官府资本乐于从事的行业。还有一些衙门觉得放高利贷也好,经营生意也好,都不尽如人意,就更大胆地迟缴税款、扣拨经费,把应该缴纳的税款不上缴国库,把应该下拨的经费迟迟不拨付,把这些钱作为流动资金来盈利。清朝,不少州县就迟迟不上缴税金,而是存入银号吃利息。迟缴一个月,就有一个月的利息;扣拨一年,就多一年的利息。(为此,清朝考核地方官员,非常看重一项:按时上缴税收。)
有这许多资金充实小金库,官员们的年终奖还会没有着落吗?
古代官员的年关总会有额外的收入,他们所苦恼的只是“年终奖”的多寡而已。为什么别的衙门发的钱就比我多呢?根据古代法律,只要不是皇帝发给官员的钱,就是“非法”的。官员的“年终奖”是以权谋私的脏钱,是公权力泛滥的结果。而决定金额多少的,自然是官员们手中实权的大小。大诗人陆游曾记载了南宋的一句顺口溜:“吏勋封考,笔头不倒;户度金仓,日夜穷忙;礼祠主膳,不识判砚;兵职驾库,典了祓裤。”吏部因为管人,实权最大,自然日子最好过。至于负责军政、军械和车驾的官员,既不管人又不直接管钱,到年终就只能出入当铺了。
官场送礼的艺术
送礼,是古代官场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可以拉近和官员之间的感情,可以方便政务的办理。可是摆在很多人面前的难题是:礼,怎么送?送好了,固然可以皆大欢喜,办好事情;送得不好不仅会无功而返,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害人害己。因此,很多人拿着礼金、礼品,就是不知道如何送到官员手上。怎么送才能既安全,又有效呢?
在古代官场,送礼是一门艺术。既然是艺术,就不能像科学那样,用概念、公式条分缕析说清楚,其中颇多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内容。
首先,直接把钱和礼物送给官员,是最直接、最简单的方式,但效果也最难预测。给官员直接送钱送东西,往严格了说,就是犯罪现场:送礼者行贿,收礼的官员受贿,而且人赃并获。因此,直接送礼的危险性太高,既不安全,效果也没有保障。对于官员来说,最现实的选择就是义正词严地拒绝,把送礼者痛骂一通:“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快拿走,我出淤泥而不染!”幽默一点的,可以说:“请你把礼金送到公堂上去。”结果,送礼者就成了官员彰显自身清廉的污点证人,一场送礼行为变成了拒腐案例。
明朝有个笑话,说知县大人过生日。知县属鼠。有个小官倾尽家产,铸造了一个黄金小老鼠送给知县大人。知县欣然笑纳,然后提醒说:“拙荆下个月生日,她是属牛的。”送礼者如果遇到这样的极品官员,估计要抓狂了。所以,官场送礼不是买卖,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不能这么直接。
好在官员们多少有些爱好。投其所好地送礼,因为隐蔽所以安全,往往还能起到增进感情的作用。晚清权倾一时的庆亲王奕劻、载振父子贪墨出名。苦于反腐制度森严、舆论监督踊跃,送礼者不敢过分,而奕劻父子也不便直接敛财。于是,载振就想到了开办高级会所的想法。当时,“雀戏”(麻将)在京津一带很流行,奕劻、载振父子和许多王公大臣都是爱好者。载振就先后在天津、北京租下院子,装饰一新后,作为“会客”场所。来客后,宾主自然要娱乐一下,围坐一桌搓麻将。载振的麻将筹码很高,三千两一局。来客求官者居多,进出一次输个几千上万两很正常。奕劻父子俩根据宾客输钱的多少,决定卖官鬻爵的高低,舆论称之为“庆记公司”。到后来,生意太兴隆了,载振都没法每回都出来应酬宾客,由宾客们自玩雀戏,载振抽钱。好在宾客们醉翁之意不在酒,只要输钱就心满意足。这礼也算是送成了。
书画古玩是古代官员的另一项爱好。很多官员都喜欢搜集古玩字画,涌现了一批金石专家、书画鉴赏家。晚清封疆大吏端方就是一个金石专家,还出过研究金石古董的专著《匋斋吉金录》、《匋斋吉金续录》、《匋斋藏石记》、《匋斋藏砖记》、《壬寅消夏录》等等,堪称“著作等身”。他在晚清的声誉还不错,有廉洁之名。别人直接给他送礼,他都大义凛然地要求把礼金、礼品送到公堂上去,以示清廉。但是,端方喜欢研究书画古玩,遇到有人送来求他“鉴赏”的,他无不热心地与之切磋。鉴赏需要时间,这些宝贝就留在端方府上由他慢慢赏玩去了。端方这样的“书画古玩控”在晚清还不少。因为收的珍宝太多了,北京的琉璃厂一条街上有不少古玩店铺的幕后老板就是端方一类的高官显贵——台前老板不是他们的亲属,就是他们的奴才、亲信。“文雅”的高官们把家中的古玩书画摆在琉璃厂去卖。为了提高销售业绩,他们常常会不经意地向求他们办事的人“透露”,某个古玩或者某幅书画如何好如何好。有时,他们就干脆高调、刻意地抬高某个作者的作品。有心者自然去市面上寻找相关书画古玩,结果发现就在该人开设的店铺中。于是乎,如果看到某件古玩周而复始地进出某位高官的府邸,也是可以理解的。
送书画古玩,看似成本很高,实则不然。虽然古代官员中读书人的比例很高,但真正精通文史、懂得古玩书画的人很少,附庸风雅而已。这就更不用说那些通过乱七八糟途径迈进仕途的高官显贵们了。端方其实也是附庸风雅。在他死后,人们在他的藏品中发现了许多赝品以及很多并不出众的收藏品。据说,端方对古玩字画的判断完全仰仗于手下那些同样不甚明了的幕僚,评判的标准一是靠送礼者的吹嘘,二是看书画作者的名气。不用说,端方那本金石学专著,也很可能是代笔之作。只要端方一类官员认为礼品有价值,送礼者的目的就达到了。送礼者完全可以寻些赝品或者次品去充数,因此降低了送礼的成本。
投其所好也好,送书画古玩也好,都有一个“送”字,不能完全消除“利益输送”的痕迹。它们都不如“劳动所得”来得合法正派。那么,如何才能和官员搭建起“劳动关系”呢?最常见的做法就是请官员题字、写文章,然后给官员一笔不菲的润笔。
润笔收入,是明清官员重要的收入来源。明朝中期后,社会上逐渐形成向官员购买墨宝和文章的风气。百姓向官员、下级官员向上级官员有事没事就来求字、求文。官员们“勉为其难”地应承下来,写完后再半推半就地接受不菲的润笔。后来,官员不问求文者的人品、事由,只关心润笔的多少。“受其贽者则不问其人贤否,漫尔应之。铜臭者得此,不但裒册而已,或刻石墓亭,为活套家塾。有利其贽而厌其求者,或活套诗若干首以备应付,及其印行,则彼此一律,此其最可笑者也。”到最后,官员题字、文章非出钱不可,没有免费的了。到清朝,这股风气越来越盛,润笔费用越来越高,成为官场上半合法的收入,占了部分官员收入的大头。
据说张之洞担任湖广总督的时候,一次因为兴建近代事业缺钱,就打起了润笔的主意。有个富豪的父亲生前名声极差,为了粉饰父亲的生平,更为了“漂白”父亲的恶行,他就迫切想让张之洞出面为父亲写个墓志铭。有最高父母官的肯定,谁还敢说父亲的坏话?张之洞还真写了。他科举高中,翰林出身,写歌功颂德的文章自然不在话下。不过,润笔的费用也不低。一字千金,张之洞按照一个字一千两的价格向富豪狠狠敲了一笔润笔费用。他此举好的一面是把这笔巨额润笔投在近代事业上,没有装入私囊;不好的一面是完全不问对象,不顾事实写文章。
张之洞的例子还算是好的,起码还有一个实实在在的写作事由。很多官员润笔,事由可以忽略不计,比如给送礼者题写对联、福字,给送礼者的儿子起名等,甚至压根就没有事由,对以润笔名义送来的金银照收不误。
到了清朝中后期,送礼突然变简单了,送礼者完全不用琢磨“怎么送”的问题。因为当时官场已经形成了一整套送礼制度和文化。进入官场,只要按照规矩来做,就能平平稳稳、和和气气地把礼给送了。比如三节两寿,下级要给上级官员送礼;比如迎来送往,官员之间相互要送礼金。送礼的名义也很好听,不沾金钱等字,透着一股雅劲。高官离境,官员要送“别敬”;同僚启程,官员要送“程仪”。这些名字听着就透着一股人情味,让人不好反驳,更不便严格按照律法来查办。而且这些名目的开支,可以列在衙门的公款名下,官员们何乐而不为?
晚清各种政务往来,在公文中少不了要夹张银票的。清代掌故集《十叶野文》说,晚清封疆大吏向太后、皇帝进贡物品表孝心,要在礼单中夹银票;皇上万寿,给紫禁城上折子祝贺,要在奏折里夹银票。这些银票都被宫中的经办人员拿走了。你不夹,他们就把你的贡品摆在不显眼的地方或者压根就不摆上台面。你不夹,他们就把你贺寿的折子晚几天递上去,让皇帝看不到你的孝心。礼金的具体金额,各个衙门都有一套执行标准。《官场现形记》中,就有一个新任官员,因为没有得到本衙门各种迎来送往的礼金标准,得罪了上司和同僚,最后黯淡下台。
在送礼制度化的晚清,官场中人不用担心送礼的途径问题、安全问题。大家各得其乐。一个人如果要额外表示诚意或者忠心,只需在标准之上加钱即可。原本知府大人生日,下属知县只需送白银百两即可,如果某个知县奉上白银千两作为寿礼、外加名画一幅“求鉴赏”,知府大人马上就明白这个知县对自己的“意思”了。
不受待见的“政治遗产”
中国人喜欢留遗产,政治人物也热衷于留“政治遗产”。他们总是留下种种“优良传统”、“从政心得”或者创立制度,希望继任者能够继承,发扬光大,也算是延续了自己的政治生命。
明太祖朱元璋是从底层拼杀出来的皇帝,很担心子孙后代忘记了创业的艰辛,生怕子孙后代变得骄奢淫逸,就琢磨着怎么让儿孙们牢记艰苦,于是定下“忆苦思甜”的规矩来。具体作法就是规定御膳每餐都要上粗粮、苦菜,比如豆腐、青菜、黄花菜、窝头什么的,让一代代的明朝皇帝都牢记老祖宗出身贫寒,要艰苦奋斗、要守住祖宗的江山。
这艰苦奋斗的思想、忆苦思甜的做法,算是朱元璋留给子孙后代的政治遗产。
后来,明朝宫廷御膳每餐都有豆腐、青菜,朱元璋的子孙们都不敢推翻老祖宗的规矩。
为什么要留着豆腐呢?据说当年朱元璋落魄时,混迹乞丐行列。一次饿得头昏眼花之际,一个老婆婆给了朱元璋一碗豆腐汤,朱元璋狼吞虎咽之后,觉得无异于琼浆玉液。后来,朱元璋把豆腐列为御膳必备菜品。还有一个说法是朱元璋幼年给财主家白天放牛,晚上磨豆腐。深夜,饥饿劳累之际看着冒着热气的新鲜豆腐,小朱元璋除了咽口水,还是咽口水。等他做了皇帝,完全具备了天天、顿顿吃豆腐的能力,因此豆腐便成了御膳房必备食材。
可是,御膳房豆腐只是看着像豆腐,却不是黄豆做的,而是用上百种鸟类的脑髓,精研而成。御膳房的青菜倒还是青菜,可做法全变了。朱元璋流浪的时候,能有清水煮熟的青菜吃就不错了。他的子孙吃的青菜,要从几百几千棵青菜中挑选最好的菜心,放入鹅肝中泡一定的时间,然后用上等白酒清洗,最后用文火慢炖多时的鲍汁、浓汤翻炒而成。名字还叫“炒青菜”。因此,明朝御膳中的一道青菜比一道熊掌还贵,一盆豆腐比一碗鱼翅还稀罕。
于是,虽然明朝皇帝的食谱中有苦菜根、苦菜叶、蒲公英、芦根、蒲苗、蒜苔、苦瓜之类的粗菜,有高粱、苜蓿、榆钱、麦粥、杏仁之类杂粮,但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他们依然不会知道民间疾苦,更不会了解当年老祖宗朱元璋是如何艰苦创业的。说不定,后代的皇子皇孙们还会觉得“苦菜”、“高粱”等挺好吃的。这就好像西晋的白痴皇帝司马衷得知老百姓没有饭吃的时候,非常“纯真”地发问:“他们为什么不去喝粥呢?”——司马衷喝的粥,可是加了肉、加了海鲜的。同样,明末华北大旱,崇祯皇帝说不定会想:虽然没有米饭吃了,但苜蓿、榆钱什么的野菜也挺好吃的,老百姓完全可以过日子了。
朱元璋的遗产,算是被子孙给糟踏了。
其实,朱元璋的其他遗产,也没被子孙后代继承。比如他废除了丞相,设立了内阁,要将全部权力集中在皇帝一人之手。这么做,皇帝的压力是大了些,工作强度也大了很多,但皇权更稳固了。他还撂下狠话:后世有敢言复立丞相者,斩!从此,“丞相”一职在中国绝迹了,但原先只是皇帝顾问的内阁大学士却掌握了实权,成了事实上的丞相。慢慢地,连皇帝身边的司礼太监也窃取了实权,再兼管特务组织,也成了事实上的“内相”。朱元璋去了名义上的丞相,皇子皇孙们的权力非但没有巩固,反而分散了。究其原因,主要还怪朱家后代皇帝太懒,不愿承担那么大的压力、不愿像老农朱元璋那样没日没夜地工作,主动将权力放给了身边的人。
朱元璋痛恨贪腐,下令凡官吏犯受贿罪,严惩不贷。他规定官吏贪污达60两即杀头,还要剥皮实草震慑贪污。他死后,严厉的反贪治贪措施就被抛到一边了,贪官污吏前赴后继,让明朝成了官场最黑暗的时期。监察、司法机关成了“保护官吏”的机关,连县里贪腐的小官吏都不敢动,更不用说大鱼大鳄了。
据说,朱元璋他老人家还曾在宫门口挂上“宦官不得干政”的禁牌。结果,明朝是宦官干政最严重的朝代。朱元璋的后代子孙们,不仅利用宦官监视朝臣,还让太监们在内处理朝政、在外监督军队,早把朱元璋的禁令当作耳边风了。
不仅是朱元璋,其他皇帝也遭遇了相同的尴尬。比如汉高祖刘邦曾立誓:非刘氏不得封王!他刚死,妻子吕后就分封了吕氏诸王。又比如清朝祖先们不仅禁止宦官干政,还禁止后宫嫔妃揽权,之后还是出了慈禧,出了安德海、李莲英。咸丰皇帝临终前,希望自己死后政权能够平稳运行,希望幼子能和辅政八大臣君臣相得。他把实权交给辅政八大臣,又将两枚印章分别交给两个妻子,其中“御赏”章给了慈安太后、“同道”章给了慈禧太后,规定任何决策都要三方同意。这也算是咸丰皇帝的“政治遗产”。咸丰死后第二年,辅政八大臣不是被推上断头台,就是被流放千里之外,慈禧太后联合咸丰生前最猜忌的恭亲王发动政变,夺取了实权。
为什么皇帝们的政治遗产不受待见,他们的话不算数、他们立的制度屡屡被打破呢?
套用一句时髦的话:这是一个飞速发展的世界,一切都在随时改变。王朝开国的时候,皇帝在乱中立政,为了巩固新生政权,强调高度集权、倾向高度专制,符合客观情况。等王朝平稳发展几十年了,百业兴隆,再一味地强调集权与专制,难免会压制社会自由、窒息经济发展。赵匡胤、赵匡义兄弟是在五代十国的废墟上建立北宋的,吸取“有枪就是草头王”的教训,刻意压制武人,重文抑武,甚至连前方将领迎敌的时候摆什么阵势都事先指定好。北宋承平多年后,遭受对外战争,如果再坚持开国君主的抑制政策,就不利于战事,不利于国家了。因此,客观形势的变化决定不能一味照搬照抄前辈的政治遗产,应该因势而动、因时而动。
不过,政治遗产不受待见的主要原因不在客观形势,而在人。如果继承人一心要继承前任的方针政策,也未尝不行。可在古代权力体制里,往往是人一不在位了,事情就变了。皇帝一蹬脚,后面的事情他就说了不算了。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继承人不可能和你心灵相通,不可能保持完全一致。每一代皇帝都不同,而且基本上是一代不如一代。比如开国君主大多是自己拼杀、奋斗起来的,有能力、有热情、有权威。比如朱元璋带着一帮伙计造反,打下江山后那帮伙计们都服他,朝野都敬畏他。永嘉侯朱亮祖骁勇善战,出镇广东期间“多有不法”,朱元璋把他和儿子叫到南京来,将他们用鞭子活活打死。大臣们看到眼里,胆战心惊,不敢说一个字。请问老朱家子孙中的嘉靖皇帝、崇祯皇帝,谁有这样的气概和胆魄,谁又敢这么惩罚大臣?
更有甚者,继承人背叛了前人,站到了前人的对立面去。如果让朱元璋和他的那帮伙计们看看明朝末期贪腐成风、鱼肉百姓的皇帝、大臣们,说不定会脱口而出:这些人哪是我们的子孙,分明是被我们打倒的暴君昏官们的后代嘛!
上面的人变了,下面的人也跟着改变。在权力来源自上而下的古代官场中,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官场中人,都抬头向上看,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他们只管在任领导的喜好、政策,不管前任。有一个晚清官场的笑话,说一天晚上几个知府和县令在搓麻将,搓得正高兴,突然有个仆人跑来说:“大人,不好啦!抚台衙门传出消息,巡抚大人的老太太生病了。”几个知府和县令马上不搓麻了,赶紧活动起来,你认识什么名医,他知道什么主治医师,赶紧都叫上,备轿去抚台衙门看望老夫人!大家正忙成一团,又一个仆人进来说:“巡抚大人的老太太并没有生病,生病的是巡抚的七姨太,而且据说七姨太已经死了。”几个人就说:别忙了,继续搓麻,我们明天清晨赶早去吊唁一下。几个人陆续脱下正装,轿子也撤回去,准备继续搓麻。这时候,又有一个仆人说:“哎呀,大人,消息终于确定了,不是巡抚的老太太生病了,也不是巡抚的七姨太死了,而是巡抚大人逝世了!”知府、县令们一听,异口同声地说:“赶紧搓麻、赶紧搓麻,别浪费了大好光阴!”从这个笑话,我们能看出,官员们的反应,完全是围绕讨好领导展开的。领导一闭眼,讨好行为马上结束,他们开始静候下一位领导赴任,再展开新一轮的讨好。
晚清还有个可能极端的说法:死知府不如一只活老鼠。
在这样的权力结构下,所谓的“政治遗产”也好,“国之重典”也罢,都是在位者一厢情愿的幻想而已。皇帝们又怎么能保证死后,自己的话有人照听、自己的指示有人照办呢?
既然皇帝的话,后来人都阳奉阴违,一个普通的官员、一般单位的首长,又怎能奢望自己的话被“永远牢记”呢?
前辈人留下“艰苦朴素”的传统来,子孙后代用黄金刻成这四个字、镶嵌在大理石壁上,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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