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92年,肯塔基正式成为美国的一个州。约十年后,有一位贫穷的年轻人,从弗吉尼亚移居到肯塔基的开拓地来开垦。
这位年轻人名叫托马斯·林肯,大家都称呼他为汤姆。汤姆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似乎不善于和人交往,不过心地却很善良,附近如果有人生病,他一定会前往慰问。汤姆身材魁梧、健壮有力,而且非常勤勉,一个人能干两三个人的活。
汤姆七岁时就失去了父亲,为了生活,曾经做过鞋匠、伐木工人和木匠。1803年,在他年满20岁时,他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在伊丽莎白城附近购买土地,努力开垦。
这些拓荒的人,平时根本没有什么娱乐活动,他们每天的生活就是开垦田地、饲养家畜或者到森林狩猎,日复一日过着单调的生活。如果遇到干旱天气,就要把水桶放在马背上,到遥远的河边去提水,整日在河川和田地之间来回奔跑。虽然几天下来人困马乏,可是农作物还是一日日地枯萎下去。
因为附近常有野兽出没,有些长势很好的农作物也会在一夜之间遭到践踏。猪和牛等家畜也常受到野兽的袭击。一旦遇到这种灾害,人们的生活就大受影响,因此有人不得不放弃自己辛苦开垦的土地,携带妻子儿女到更遥远的农场找工作。
因为拓荒生活的艰苦,男人们经常通过喝酒来放松,但汤姆却滴酒不沾。
“不知道他活着有什么意思!”有人这么讥讽他。汤姆经常遭受大家的取笑,可是他毫不介意,继续拼命工作。像这种偏僻的村落,偶尔也会有牧师前来布道,这个时候,最专心聆听的也是汤姆。
晚上睡觉之前,汤姆经常会回忆小时候的事。他的父亲曾在一条叫做“绿川”的小河边,开垦过一块相当大的土地。母亲总是留在家里挤牛奶、养牛养羊、烧饭、洗衣服,晚上还要为一家人缝缝补补,从早到晚忙个不停。
汤姆从五岁起就开始放羊。在草地上,真正在照顾羊的是狗,汤姆整天都在草地上跑来跑去,或者用石头去丢躲在树枝上的松鼠。傍晚回家时,一闻到母亲所煮的汤汁香味,立刻就会感到饥肠辘辘。
这是一个甜蜜的三口之家,建立一个这样的家庭是汤姆最大的愿望,因为这时的汤姆已经28岁了。
附近有一位叫斯巴罗的人。他们夫妇俩个性爽朗,平常与汤姆相处得也很融洽。这家的小孩很多,显得格外热闹。这些孩子都是由大姐南希照顾着。南希并不是斯巴罗的亲生女儿,而是由妻子带过来的孩子。每次汤姆与他们家人待在一起时,就会有种待在自己家里的感觉。
汤姆也是很早就离开家人独自漂泊,南希很同情他。南希认为汤姆是一个合适的伴侣,因为他个性诚实,心地善良。
斯巴罗先生知道了这件事情后对汤姆说:“我相信你能够使南希幸福的。”1806年,汤姆和南希举行了简单的婚礼。南希比汤姆小五岁,当时23岁。
汤姆这种生于开拓地、长于开拓地的人,没有上过学,根本不识字。但是南希不但会写信,也能看懂《圣经》,汤姆非常敬慕她。
“我不能让我的南希一辈子都辛辛苦苦在地里劳作。”未结婚时汤姆就有这种想法。于是,他卖掉了自己开垦的土地,带着南希到城里去,自己建了一间小屋,开了一家木匠店。木匠店生意很好,有时候汤姆忙得几乎应付不过来,他们的生活比在开垦耕地时要好得多了。
经过汤姆家门口的人,经常会看到南希在帮汤姆刨木板、锯木头。南希是一个勤劳的妻子,能与她共同生活,汤姆感到幸福无比。
一年后,他们生了一个女孩,汤姆给孩子取名为萨拉。
天有不测风云,这对勤劳的夫妇也会面临生活上的困境。汤姆只知道拼命工作,而且过于老实,有一次他被人骗走了很多钱,以至于无法在这个城市继续待下去,只好带着南希和萨拉搬到哈丁县。
哈丁县虽然名之为“县”,其实只不过是开拓地的一个中心点而已。
汤姆夫妇在距离这个县约四公里的诺林溪畔购买了一块土地,从事耕作。
汤姆生性乐观,他认为自己生下来就是要当农夫的,只要踏实肯干,任何困难都难不倒自己。
汤姆经常受雇去开垦土地,偶尔也帮人做些桌子、椅子、橱柜等木匠工作。
他们的圆木小屋虽然狭窄、简陋,可是南希把里面整理得很干净。烟囱冒出的缕缕炊烟告诉别人,屋顶下的这个家庭是幸福的。
贫穷的童年
他们来到哈丁县时正是春天,空气里飘着苹果花的香味。对于终日劳作的农民来说,一年转眼就过去了。第二年的二月里下了好几场雪,农夫们不得不停下地里的工作。这时的汤姆就待在家里做些木匠活儿,并尽量抽时间陪着南希,因为她很快就要生了。
“如果生个男孩,就叫他亚伯拉罕怎么样,跟父亲的名字一样。”汤姆停下工作问南希。
2月12日的破晓时分,这个孩子终于诞生了。来帮忙的邻家妇人对站在壁炉边焦急等候的汤姆说:“汤姆,跟你想的一样,是个男孩儿!”
听到消息的汤姆赶紧跑到卧室,抱起刚出生的婴儿,满足地笑着。
这个婴儿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感谢神!他把世界上最美好的礼物赐给了我们!”平时沉默寡言的汤姆,端详着婴儿的脸,感动地说出了这句话。
年幼的姐姐萨拉还无法清楚地叫出“亚伯拉罕”,只能以清脆、喜悦的声音说着 “亚伯、亚伯!”
由于听起来很可爱,不知不觉中,连父亲、母亲及外人都学着萨拉,也叫亚伯拉罕为“亚伯”。
当时,谁也没有想到,圆木小屋里的这个小男孩,后来会成为美国的总统及黑奴的救星!
春天来了,冰雪开始融化,田里有很多工作等着人们去干,因此汤姆没有太多时间逗年幼的儿子玩乐。
哈丁附近的土壤贫瘠,尽管他们努力开垦,栽培的农作物却都长得不是很好。有时候,汤姆也会生气地对南希说:“我们再搬家吧!”
虽然这样,日子也还过得下去。转眼亚伯已经两岁了。他平常只围着一条破布,但是身体很健康。由于父母都很忙,亚伯多半是由姐姐照顾。萨拉经常牵着他的小手,到附近的河边玩耍。
自亚伯拉罕出生之后,汤姆更加勤奋地工作,可是家里还是很穷。最后,汤姆决定再去寻找一块更肥沃的土地。汤姆在距哈丁县十几公里的诺林溪畔买了一个小农场。这里土地肥沃,农作物长得很好,两三年后,他们的生活就得到了很大改善。
这个时候,萨拉和亚伯拉罕都长大了。萨拉和她的母亲很相似,是一位很有耐心的女孩,她常常帮母亲挤牛奶、纺纱、割草。
亚伯拉罕很喜欢和萨拉待在一起,几乎整天都缠着她。偶尔他也帮助姐姐把割好的牧草搬到马厩里,或者剪剪羊毛。不过,当他看到树枝上有松鼠时,就会把手上的活儿扔到一边,忙着捡石头打松鼠。他也曾不小心掉到河中,遭到了萨拉的责骂。
“这个孩子就像地里的野草一样,简直就是个野孩子。”父亲笑着说。
田野里的杂草不怕风吹日晒,亚伯拉罕的身体也一样结实。不过跟他的父亲一样,他也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除了萨拉之外,他很少与人交谈。
“这孩子要是太像我,将来一定没有出息。”父亲一边端详着亚伯拉罕,一边笑着说。
但是,亚伯拉罕并不像他父亲那样不善与人相处,相反,当别人说话时,他总是微笑着倾听。
诺林溪的农场位于马路的旁边,这条大马路是东西村落的交通要道,所以每天都有开拓者的篷车经过这里。其中有很多是四五十辆为一群的篷车队,这些人在村落歇脚时的热闹情景,简直难以形容。不过,也经常仅有一辆马车孤单地通过。
这些人一直向西前进,想要寻找一块适合定居的土地。他们多半是放弃了阿利根尼山东方的旧土地,也有从欧洲来到北美的。总之,这些人都是来自亚伯拉罕从未去过的地方。
亚伯拉罕经常跑到篷车旁边,好奇地凝视着这些人,或者是听他们谈话。有时候,他根本听不懂人们在说些什么。
随着时间的流逝,原本只知道肯塔基内陆的亚伯拉罕,终于明白了这个世界的广阔。
除了移民之外,村子里也常常出现骑着骏马带着仆人的绅士。听母亲说,他们是政客,正在巡视各个村落。
也有一些衣衫褴褛的人徒步来到村里,要求在开拓地的小屋借宿。他们大都是流浪的生意人,或是放弃土地到处为人打工的人。他们中也有不少人根本不想工作,整日只知道喝酒。
林肯家的小屋偶尔也有这种外地人前来借宿。在当时,照顾旅途中有困难的人,已成为开拓地人的习惯。
在熊熊燃烧的壁炉旁边,客人叙述着各地的趣事,亚伯拉罕听得津津有味。“时间不早了,赶快睡觉去吧!”直到母亲再三催促,亚伯拉罕才肯钻进被窝。不过,他也只是装睡而已,他竖着耳朵,自始至终都在听着客人的谈话。从这些谈话中,亚伯拉罕终于明白,诺林溪及哈丁县都是属于美国的领土。
在孤寂的小屋生活中,除了聊天之外,没有其他的娱乐。
客人们经常提起“自由”、“权利”之类的词语。当时,亚伯拉罕根本不懂这些词的含义,不过他觉得这似乎是很重要的事情。
不善言辞的父亲与这些人争论时,往往说不过他们。但是,当话题转向萨拉和亚伯拉罕时,父亲显得格外健谈。父亲所谈论的,不外乎是有关祖父的事情,由于经常听到同样的话题,萨拉和亚伯拉罕都能背下来了。
当亚伯拉罕六岁时,开垦地才设立了一所学校。
“农家子弟根本不需要上学。”汤姆极力反对萨拉和亚伯拉罕上学,但是,南希坚持认为孩子们至少要学会写字和识字。所以,萨拉和亚伯拉罕每天都到离家八公里远的学校去上学。
在大自然中成长的亚伯拉罕,对从家到学校这段路非常感兴趣。放学途中,姐弟俩经常在口袋和书包里装满橡果,他们准备把它们晒干,放到冬天再吃。
学校里只有一间教室、一位老师和几个学生。
有着一双长腿、经常穿着鹿皮裤子的亚伯拉罕·林肯和其他小朋友们坐在教室里。老师把字母写在黑板上,教大家认字。接着,老师大声宣读《独立宣言》,小朋友们就跟着一句一句地朗诵。当时还没有课本,学校的老师都用这种方法来教学生。
这所学校并非全年上课,每隔两三个月,老师还要到其他的开垦地去教书,因此,这样的学校只能称之为巡回学校。
亚伯拉罕刚学会写自己的名字时,一年的课业就结束了,因为老师必须离开这里,到别的地方去教课了。
搬到诺林溪畔之后,林肯一家人的生活有了些改善,但也只是比在哈丁县的时候略微好一点,他们仍然很穷。每天一大早起来,亚伯拉罕就得到田里劳作。
有一天在播种时候,亚伯拉罕忽然心血来潮,在每个小洞里都播下了两颗种子,结果只播了一半,种子不够了。
一向脾气温和的父亲忍不住大骂:“笨蛋!今年的收成只能减半了!”
更糟糕的是,这天的夜里突然狂风大作,下起倾盆大雨,刚播好的种子全部被雨水冲走了。这下连一半的收成也没有了,一家人陷入了绝境。亚伯拉罕虽然还小,但已能体会到农民靠天吃饭的无奈和辛酸。
日子虽然过得很艰苦,但当父子俩拖着又脏又累的身子回到家中时,母亲早就做好了玉米汤等着他们了。
吃过晚饭以后,一家人围坐在火炉旁说话。知识丰富的母亲也会讲一些她少女时代读过的故事给他们听,例如华盛顿总统的事迹。
听妈妈讲故事时,亚伯拉罕的疲劳就会一扫而光。在这块没有书本的土地上,母亲便是亚伯拉罕的百科辞典。
母亲是个虔诚的信徒,她常常念《圣经》给孩子们听,亚伯拉罕虽然不懂其中的意思,但也死记硬背记住了很多。
印第安纳的生活
肯塔基平原上的移民越来越多了。人一多,各种问题也就层出不穷了。其中对人民生活影响最大的便是税收的增加。像汤姆这样来得比较早的移民,因为已经有了不少收成,所以必须缴纳更多的税金。
令人气愤的是,父亲虽然付钱购买了农场,但是却没有地契。一份收回土地的公文令一家人窘迫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生性不爱与人争执的父亲,开始厌恶这个地方了。这一年,亚伯拉罕正好七岁。
就在这个时候,与肯塔基州隔邻的印第安纳州传来了出售土地的消息,父亲听了很心动。
一连好几天父亲都到山上去砍树,锯成木板,然后又花了好几天的工夫做成一艘平底小船。亚伯拉罕一心一意想坐船出去玩,所以每天都跑前跑后的帮忙。
但是到最后,亚伯拉罕还是没能坐上船。因为在小船做好后,父亲就悄悄地载着粮食和行李,独自出发了。亚伯拉罕的父亲打算顺着俄亥俄河到印第安纳州去。
几天之后父亲回来了。但是他并没有坐着船回来,而是徒步回来的。
“我找到一块很大的土地。” 当父亲这样宣布时,亚伯拉罕的心思仍然停在那艘小船上。
“爸爸,船呢?”
“中途翻了。”
父亲轻描淡写地掩饰了这个不幸,但是对亚伯拉罕来说,坐船去游玩是最重要的事,现在船没有了,他真是失望极了!
不久之后,他们收拾行李,准备搬家了。穷人的家本来就没有什么家具,几只锅、几件餐具,加上一些破旧的衣服,就是全部的行李了。像他们这么穷的移民,连马车都没有。
父亲和亚伯拉罕共骑一匹马,母亲和萨拉则骑上另外一匹,猪、牛和羊就由牧羊犬赶着跟在后面。
一望无际的原野并不如想象中那么平坦,他们必须经过车马走不过去的密林、水淹到马腹的河流,以及又斜又陡的山坡。遇到陡坡时,父亲和亚伯拉罕便下马,父子俩拉着妈妈和萨拉的马往上爬。
太阳下山后,一家人便露宿在荒野中,周围不时传来猫头鹰的叫声。有时睡到半夜,会被野兽凄厉的吼声惊醒。
当时的印第安纳州还是个人烟稀少的地方。一家人沿着俄亥俄河的河岸走了好几天,终于来到了目的地。的确,正如父亲所说,这里是块好地方,每个丘陵上都是青翠的森林,山谷之间有碧绿的小溪,称得上是青山绿水。
父亲选了一处树木比较稀少的地方,砍伐木材,建了一座圆木小屋。刚住进去没多久,天空移动的黑云已经一天比一天重了,风越刮越烈,冬天快要来了。
深秋时分,冷风不断地穿过木板之间的空隙吹进来,冷得人根本无法入睡。父亲和亚伯拉罕必须把落叶塞在空隙里,再在上面敷上泥土,才能勉强挡住刺骨的寒风。
不到一个月,就开始下雪了。
父亲每天都要到森林里去打猎,因为再也没有其他可吃的东西了。要是连续下了好几天大雪,连野兽也猎不到的时候,一家人就得挨饿了。
冬天的日子实在很难挨。幼小的亚伯拉罕负责挑水的工作,每天都得挑着水桶走在厚厚的雪地上,从河里取了水之后再走回来,一双小手冻得又红又肿。
时光一天又一天过去,渐渐地,春天终于回来了。
当积雪融化,露出下面的黑土时,父亲便到森林里去砍树,大的木头留着以后盖房子用,小的就当柴烧。妈妈、萨拉和亚伯拉罕便一趟一趟地把木材拖回来。
砍完树木之后,还得花上好几天的时间,把树根挖掉,然后再松土。一家人辛辛苦苦地工作,终于开垦出了一小块土地。妈妈和萨拉在地里播下了玉米和小麦的种子,只要收成有保证,来年冬天就不会挨饿了。
不管天气好坏,亚伯拉罕每天都帮着父亲开垦新的土地,不知不觉中耕地的面积越来越大。
夏天来临时,父亲又做起了木匠。这次是要盖一座坚固的房子。为了防风,父亲连窗户都没留,这样冬天就不用受冷了。在小屋子的旁边,父亲还加盖了一座畜栏,用剩下的一点钱买了一匹乳牛回来养。
除了要照顾那些马、羊、猪、牛、鸡等家畜,再加上挤奶的工作,萨拉和亚伯拉罕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在开垦地长大的亚伯拉罕一直认为,小孩子这样干活是应该的。
第二年,当春天再次来临时,他们开垦的田地已经是很大的一片了。
“幸亏搬到印第安纳来,否则日子还不知道要苦成什么样呢!” 父亲十分愉快地想着,他相信幸福之神已经降临了。
这儿也有巡回老师设立的临时学校,一向重视子女教育的母亲再度主张让孩子们去上学。因为土地开垦已经告一段落,新房子也盖好了,所以这次父亲并没有反对。
从家里到学校大约有十二三公里的路,来回要走上好几个钟头,但是萨拉和亚伯拉罕天天都很快乐地往返在家和学校之间,并不觉得累。
但是,不幸的事却再次发生了。
这年的夏天,印第安纳州流行一种叫乳毒病的疾病,这种细菌藏在牛奶里,喝了有细菌的牛奶,便会高烧不止,头痛恶心。受到这种细菌感染的人不到一周就会死去,这是一种很可怕的疾病。
秋天才刚到来,母亲突然发起了高烧,双唇发白,呼吸困难,这是患了毒乳病的特征。几天之后,母亲握着萨拉和亚伯拉罕的手,依依不舍地开了这个世界。
这是1818年10月间的事。
田地刚开垦好,满以为从此以后全家可以过好日子了,母亲却无福享受,命运真是太残酷了!
父亲到森林里砍树,锯成木板,做了一口棺材。
母亲就葬在一棵大树底下。因为没有牧师,便由一位识字的人念了一段《圣经》,然后大家合唱赞美歌。
南希是一位好妻子,也是一个好妈妈,但是,这个善良的女人却从来没有享过福。结婚之后,她和丈夫虽然很恩爱,但生活一直都很艰辛。
在开垦地上,无论男女都必须辛勤劳作才能维持生存。在大自然中开辟新的土地,听起来很容易,但是其中的辛酸却是现代人无法体会的。很多拓荒者都是穷人,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状况下还要不停地工作,因此过不了多久,那些身体孱弱的人就会卧病不起。
母亲就是这样一个吃尽了苦头的贫农之妻。她虽然很早就离开了,但是她的虔诚和慈爱却永远留在子女的心中。
尤其是亚伯拉罕,母亲的身影一直留在他的记忆里。每当他感到痛苦、忧伤或者迷惘时,眼前都会浮现出母亲的微笑。
母亲一走,家里突然变得冷清起来。一向就不爱多说的亚伯拉罕和父亲,从此更加沉默了。已经是深秋了,落叶落在屋顶上发出簌簌的声音。萨拉和亚伯拉罕经常站在门口,望着远处母亲的坟墓发呆。
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叫德尼斯的年轻人,打破了家里的沉默和孤寂,德尼斯是林肯的堂兄,为人风趣幽默,干活麻利。他看到亚伯拉罕和萨拉整日里闷闷不乐,便挖空心思说些笑话逗他们乐。母亲去世后,家务便落在了只有十几岁的萨拉肩上。她要打扫房间、洗衣服、煮饭、缝衣服、挤牛奶、喂家禽……不管萨拉多么卖力,她毕竟还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这么繁重的家务压在她身上,父亲看在眼里,总有点于心不忍。
有一天,父亲对他们说:“我有事情要出趟远门,你们看好家等我回来。”
父亲准备了简单的行李就骑着马走了。爸爸到底要去哪里、去做什么、去多久,萨拉和亚伯拉罕都不知道,但他们耐心地等着。
一个星期过去了,爸爸还没有回家,待在家里的三个人开始担忧起来。
每到傍晚,萨拉和亚伯拉罕就站在丘陵上,凝望着山谷边的小路,期待着父亲的出现。
就这样在盼望和担忧中过了三个星期。一天早上,路上传来了马车的声音,亚伯拉罕跳出去一看,山脚下有辆四匹马拉着的大马车,正扬着灰尘往这边赶来,而他朝思暮想的爸爸就骑在前面的马上。
“爸爸回来了!”亚伯拉罕往屋里大叫,萨拉和德尼斯立刻跑出来。
“啊——萨拉——亚伯——”父亲也远远地叫着。
父亲身旁的那匹马上,坐着一位戴着帽子的妇人。“那个人是谁呢?”
当亚伯拉罕正在猜测时,马车已爬上了斜坡路,来到了小木屋的前面。
父亲扶着那位妇人下马,然后拉开了篷车的门,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笑嘻嘻地跳了下来。
父亲原想对萨拉和亚伯拉罕多说一些话,但是一向不善言辞的他,在这个时候更加说不出话来,只说了一句:“这是你们的新妈妈。”
妇人微笑着,先拥抱萨拉,然后又抱了亚伯拉罕。
亚伯拉罕望着她那温柔的眼睛,心里一阵温暖,差点开口叫她妈妈。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们的新妈妈了。”
这位继母原先也住在肯塔基州,丈夫去世后,为她留下了一些土地和遗产,她便靠着这些遗产扶养三个子女。
亚伯拉罕的父亲在很早以前就和这家人有来往,现在两人终于决定结婚,彼此有个照顾。
继母的三个孩子,老大叫伊莉莎白,已经12岁,老二叫玛姬德,8岁,老三是个男孩,叫约翰。
“从今以后大家就是一家人,要好好相处。”继母这样说。
继母的孩子都穿着亚伯拉罕从来没见过的漂亮衣服。萨拉和亚伯拉罕觉得有点难为情,不敢前去和他们三姐弟拥抱。
继母看到这种情形,立刻从行李中拿出新衣服,让萨拉和亚伯拉罕换上,然后一面为萨拉梳理头发,一面说:“看,你多漂亮!”
马车上的东西都卸了下来,较重的家具和行李由父亲和德尼斯搬进屋里,小件的则由亚伯拉罕和萨拉提着,继母也吩咐自己的几个孩子帮忙搬运。
亚伯拉罕唯恐这三个小孩一路上太劳累了,便说:“不要紧,你们休息一下吧。”
但是继母坚定地说:“不行,大家都要动手。”
行李有很多,有柔软的羽毛褥子、精致的餐具、漂亮的柜子和餐桌,等等,每一件都令萨拉和亚伯拉罕大开眼界。对于从小就睡铺着枯树叶的床,穿着满是补丁衣服的姐弟来说,这些东西都太精美了。当天晚上,萨拉和亚伯拉罕睡在柔软的床上,简直像是置身于梦境一样。
继母很勤快,在她的忙碌之下,不到两三天的工夫,家里已经焕然一新。原来冷清孤寂的小家庭,一下子变成一个热闹的大家庭了。不过这样一来,这座小屋子确实显得小了些,于是父亲计划着再建新屋子。
另一方面,家里的人多了,吃的东西也必须增加,不会赚钱的父亲只好继续开垦荒地。就这样,全家人都下田工作,新来的三姐弟也不再穿漂亮的衣服了。继母还为小弟弟约翰做了件鹿皮裤子,好方便干活。
亚伯拉罕每天都随着父亲和德尼斯下田,有时候饿着上山砍柴,工作十分卖力。
亚伯拉罕长得比一般的孩子高,现在他刚十岁,已经到父亲的肩膀了,他的手掌厚实,臂力跟成年人相当。
“他不久就能像一个大人一样做事了。”父亲看着亚伯拉罕举手搬走一块大石头,高兴地想着。
但是只有一件事使父亲很不满意,亚伯拉罕不愿意上山打猎。
那是他们搬来印第安纳州不久之后的事。
一天,一群野火鸡聚在屋子外面,父亲见了,便对亚伯拉罕说:“亚伯,你应该学打猎了,试试看吧。”
于是亚伯拉罕端起猎枪,架在窗户上向外瞄准,然后屏着气息扣了扳机。只听到“砰!”的一声,一只火鸡倒下来。
“啊,打得好!”
父亲开怀大笑,亚伯拉罕自己也很得意,立刻跑出去看。只见那只火鸡倒在地上,浑身都是血。
亚伯拉罕愣在哪儿,心里觉得很难过。
就从这个时候开始,无论父亲怎么劝,怎么责骂,亚伯拉罕都不愿意去打猎了。
除了这件事,其他的事,亚伯拉罕都会主动去做。有时候砍的柴有剩余时,他会骑着马,把木柴驮到镇上去卖,然后再一个人骑着马回来。
新妈妈来了之后,一家人的伙食也改善了很多,亚伯拉罕一天中最期待的就是晚饭时间。继母很会做饭,就算是同样的玉米、马铃薯和火腿,她也可以做出很多口味和式样不同的菜式。
继母还带来了好几本书,都是《伊索寓言》《鲁滨孙漂流记》这类引人入胜的故事书,因为是少年读物,这些书中有很多图片,字体又大又清楚。亚伯拉罕一有空,就坐在树下看书,遇到不懂的地方就去问继母。父亲不了解读书的乐趣,常苦笑着问:“这有什么好看的?”
通过这几本书,原本只认得几个字母的亚伯拉罕已经从书本里认识了很多字。继母发现丁亚伯拉罕如此好学,因此,当巡回教学的老师再次来到时,她不顾丈夫的反对,坚持要让亚伯拉罕去上学。
雇工和船夫生涯
这里是远离城市的偏远地带,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一大早就得到田里工作,到了太阳下山才回家。亚伯拉罕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他单纯地以为,长大之后也要跟爸爸一样,成为一个勤劳的农夫。
林肯12岁了,他的个子越来越高。
“真是的,你到底要长多高啊?” 父亲忘了自己也是个高个子,有时候会调侃亚伯拉罕。
过了几年,原本寂静的印第安纳州也涌入了很多移民,丘陵上到处都看得见一座座的小木屋。小木屋盖好之后,接下来便要开荒种地。像这种繁重的工作,人手再多也忙不过来。
一天,亚伯拉罕从磨坊回来,看见一位刚搬来没多久的移民正和父亲在说话。
父亲看见亚伯拉罕回来,便说:“亚伯,这位先生听说你很勤快,想雇用你,你觉得怎么样?”
第二天,亚伯拉罕就到这户人家去工作,他跟着主人挖土、耕地、砍木柴、掘井……一天的工资是16分钱。虽然钱不多,但对家里多少是种贴补。
父亲有时候会偷偷地观察亚伯拉罕的工作情形,他常看到亚伯拉罕在休息时对其他的工人高谈阔论,工人们似乎也听得津津有味。
父亲一直没有发现亚伯拉罕的这一面,因此很感惊讶。“这孩子在家里一句话都不说,现在到底跟这些人讲些什么呢?”
原来,亚伯拉罕是在模仿牧师讲道,他口若悬河地说着,大伙儿都觉得很有趣,亚伯拉罕更是一副很快活的样子。
这个在荒野中长大的孩子,心中似乎燃烧着对知识的强烈渴望。
亚伯拉罕不太交朋友,每天只是埋头工作。他最高兴的就是每天晚饭过后,一家人围在火炉旁边的温馨时光。
此地经常有外来的旅人,有时邻居也来聊天,大家很喜欢提起华盛顿和纽约的事。他们最爱讨论的,就是华盛顿政府的各项建设和治理国家的措施。
“政治在操纵着美国这个国家。”亚伯拉罕开始有了这个观念。
他急于获得知识,连包装用的报纸都捡起来看。在拓荒区,很少有人识字,因此亚伯拉罕算是在村子中最有文化的人。可是,在这些旧报纸上仍然有许多他看不懂的句子。
亚伯拉罕14岁时,当地有人开了一家杂货店,贩卖食品、衣服、农具等日用品。店主人很赏识亚伯拉罕,想请他当店员。
“这个孩子能胜任这工作吗?他根本不会跟人打交道!” 父亲觉得很怀疑,但是亚伯拉罕却爽快地答应了。
这位在荒野中长大、沉默寡言的孩子居然当起店员来了,他热情亲切地招待客人,使得店内经常洋溢着笑声,生意也越来越好。
他过去一直不怎么说话,是因为整天待在大自然里,没有说话的必要。事实上,亚伯拉罕很喜欢店里的工作,因为店里出入的人来自各行各业,他可以从他们那里听到许许多多有趣的故事。而最令亚伯拉罕高兴的,就是店里订了报纸。
“有什么新消息没有?” 店里的客人经常这样问。
有的人来买东西,完全是为了要知道报纸上有什么新消息,这时候林肯便会读报纸给他们听。
城里法院的推事有时也会到这里来,林肯因此认识了一位叫皮贾的推事。皮贾见林肯喜欢读书,便对他说:“我这里有一些你看得懂的书,可以借给你。”
这些书有《鲁滨孙漂流记》《一千零一夜》《天路历程》《华盛顿传》……林肯对《华盛顿传》特别感兴趣,他从这本书中知道了美利坚合众国是如何建立起来的。
华盛顿是个伟大的政治家,也是独立战争的领导者,他一生诚实正直,林肯非常崇拜他。书还回去之后,他很希望自己也能有一本华盛顿的传记。
有一天,他在为邻居工作时,发现对方有一本《华盛顿传》,正好与皮贾借给他的那本一模一样。于是他把书借回来,一直看到半夜。这天晚上外面风雨大作,雨点打在窗上,仿佛为林肯兴奋的心伴奏。
第二天早上林肯醒来,却发现那本书被雨水打湿了。原来屋里漏水,正好滴在书本上。
林肯情急之下,立刻把书拿到炉火上去烘,结果书虽然干了,但是纸张却皱了,整本书也因此变了形。
事已至此,林肯只好到邻居家去道歉。商谈的结果是,林肯为对方免费做两天工,算是补偿,而这本书则归林肯所有。
没想到一时的粗心,意外得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而且这本书又是自己心爱的《华盛顿传》,林肯的兴奋真是无法形容。
拓荒地的生活既平凡又单调,不过,在这种日复一日没有变化的日子里,林肯脑海里储存的知识却逐渐增加。
这时林肯还不知道知识有什么用处,他只发现自己看的书越多,不懂的事也越多。更令他懊恼的是,有了疑问他也不知道该去问谁,因为没有人可以回答他。无论什么事,都得靠自己的能力来判断。
林肯16岁那年,姐姐萨拉与邻村的人结婚了,但是很不幸,她在结婚的第二年就因病去世了。
这位从小就对林肯爱护备至的好姐姐,这么年轻就与世长辞,林肯心中的悲痛不亚于当年母亲的去世。父亲也很伤心,一向不善言辞的他安慰林肯说:“这是没办法的事,我也很难过,你要想开一点。” 林肯听得出来父亲话中的关心与担忧。尽管这样,林肯仍然悲痛不已。
17岁的林肯长得比一般成人要高,因为个子高,腿长胳膊长,当他跨着大步往前走的时候,那模样真有点滑稽可笑。
在开垦地上,十六七岁已算是成人了。大家都喜欢模仿大人的行为,喝酒就是其中之一。酒馆里的年轻人往往为一点小事就打成一团。因此林肯不喜欢和这些人在一起。其他年轻人见到这位高瘦个子手不释卷,心中也多少有点反感。
一天,一个年轻人对林肯说;“喂,我看你个子虽高,却是个懦夫。”
林肯知道他来意不善,不想答理她。但是这名年轻人却不依不饶,一直在旁边冷言冷语挤对他。
“嘿,我这样说你,你一点感觉都没有吗?” 年轻人一边说着,一边推了一下林肯的肩膀。
“好吧,你打算怎么样?” 一直不说话的林肯,终于站了起来。他卷起衣袖,露出长长的手臂,围观的人看到那么长的手臂,都笑了起来。
“你别神气!”那个年轻人大吼一声就冲了过来。
大家都认为这回林肯可惨了, 谁知道林肯一拳打中了对方的脸,年轻人立刻倒了下去,好半天都爬不起来。
林肯一声不响就走了,脸上并没有那种骄傲得意的神情。
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惹这位高个子了。
林肯仍然继续埋头工作,但是心情总是十分忧闷,因为书读得越多,他越觉得自己的知识不够用。想要在社会上站稳脚跟,要么有一技之长,要么懂得法律,但是他自己什么都没有学过,难道自己这一辈子都要垦荒挖土吗?
林肯很喜欢在田间工作,但他了解这种开垦工作所付出的代价。住在荒野的人不仅会受到野兽的威胁,有时会被印第安人袭击。如果风雨肆虐,河水泛滥,那辛苦开垦的土地会在顷刻间荡然无存。相反的,要是久旱不雨,土地就会龟裂,农作物也会颗粒无收。
而且在垦区没有什么学校,小孩子都像原始人一样的无知,整日里只知道打架闹事。这里也没有医生,如果不幸得了重病,就只能白白等死,母亲和姐姐就是因病去世的。
林肯最大的心愿,便是有一天能把垦区变成较易生存的地方,拓荒者的生活也能得到改善,但这个愿望现在还无法实现。
林肯知道自己已经长大了,必须靠自己的力量生存,于是他和父亲商量,到俄亥俄河岸的农场去为人做工赚钱。这是林肯第一次离开父亲谋生。
从小就跟着父亲在田间工作的林肯干起农活非常麻利,无论是垦田锄地、砍柴挖井,还是照顾家畜、运货贩卖,他都做得很好。
1826年,林肯17岁时,美国的开垦地已扩大到密西西比河的西面了。俄亥俄河是密西西比河水量最大的支流,河面上经常有许多船只穿梭来往。
此时的美国就像是一只不断膨胀的气球,一再地扩张领土,政治与经济也迅速发展。
美国独立之后,欧洲的移民蜂拥而至,尤其是1815年到1816年之间。
在林肯还没出生的前几年,欧洲各国战事不断。法国皇帝拿破仑(1769—1821)征服了欧洲各国,英国全力对抗拿破仑的军队,终于在1815年大获全胜。
战争期间,英国自然无暇顾及其他的事,只是当战争结束后,他们才猛然发现美国已经如此繁荣了,英国非常震惊,因此想设法阻碍美国的发展,并于1813年出兵攻击首都华盛顿。
就在这个时候,英国内部却发生了问题。
英国农民除了耕地种植粮食作物之外,还必须靠纺织羊毛才足以维持生存。但是纺织产业实现工业化之后,传统的手工纺织就衰落了下去,农民的收入锐减,生活更加困苦,因此大家都想移民到美国去。政府虽然一再制止,却没起到太大作用。
事实上,想移民美国的,不光是英国的农民。因为拿破仑的连年征战,在荷兰、德国、意大利这些地方,土地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农民们也都想前往美国去谋求发展。
所以,横渡大西洋的船只从来没有中断过。单是在1816年,就有16000多个家族涌向美国。
肥沃的密西西比河三角洲平原也愿意敞开大门,欢迎这些远道而来的移民。随着拓荒者的增加,河岸两旁形成了许多城市。
河岸的农作物丰收后,大多都会卖给商人,商人收购之后,再用船把农产品运到河口的新奥尔良去卖。因为当时还没有铁路,所以所有的货物都要靠船只来运输。
1807年,詹姆士·富尔顿利用英国机器制成了世界上第一个蒸汽机轮船,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艘汽船实在是简陋不堪,但是在当时,却是了不起的发明。这种汽船是在船的两侧装置大型水车,靠着水车旋转的力量使船只前行。富尔顿的汽船是在纽约哈得逊河河口试航的,不过,汽船却给密西西比河带来了极大的好处。
普通船只从河口到上流一般要花上几个星期的时间,现在有了汽船,几天就可以到了。
林肯就住在俄亥俄河旁,每隔几天,他就能看见这种装有水车的汽船驶来,船的甲板上站满了旅人、移民、商人等。每次看到汽船,林肯心中都充满了憧憬。
一天,林肯划着一艘借来的小船在河边休息,突然从对面街上跑过来两个人,他们气喘吁吁地对林肯说:“你可以把我们送到汽船上吗,我们已经错过了开船时间。” 他们一边说,一边用手指着停在河中央的大汽船。
林肯很爽快答应了,然后快速地划着船,把两个人送了过去。
上船之前,两人给了林肯两枚五毛钱的硬币,并对他说:“真是谢谢你了,这是我们的渡船费。”
林肯望着手里的钱,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他辛苦工作一天的酬劳是三十五分,现在送人过一趟河,就得了一块钱。
本来只知道埋头工作的林肯,终于有了其他的想法。他立刻买了一艘小船,开始做起摆渡的船夫来了。
这条大街就正对着河,但一直没有设立码头,想要过河的人必须到稍远的下游去搭船。现在这里设了个渡口,大家顿时觉得方便了很多。
林肯这一招很成功,有时客人太多,他简直忙不过来。
这位瘦高个子并不像普通的船夫那样,只要生意好就满足了。他在送客人过河时,脑子里经常想着的却是船要做成什么样子才会走得更快。
想了好几天之后,他终于有了答案。那天林肯很早就起来了,趁着清晨还没有客人的时候,他就到森林里去砍树、锯木,花了一段时间,做了一艘比原来更大、跑得更快的船。然后,把渡口移到了客人更多的河岸去。
俄亥俄河恰好是印第安纳州与肯塔基州的河界,林肯是在印地安纳州这边做生意,用船把客人运到肯塔基那边去。他的生意很好,赚了不少钱。
对岸的肯塔基州也有船夫,是叫迪尔的两兄弟。迪尔兄弟见林肯的生意比他们好,心里很嫉妒,天天想着用什么法子好好整林肯一回。
一天,兄弟俩在对岸向林肯招手,林肯看到后马上把船划过去,没想到一上岸,两兄弟便抓着林肯大骂:
“你敢抢我们的生意,看我们怎么收拾你!”
他们一边说着,一边想把林肯按到水里去。但是林肯用力一甩,就把他们摔倒了。
迪尔兄弟知道自己不是林肯的对手,便说:“你的生意是违法的,你敢不敢跟我们到警察局去理论理论?”
林肯便跟着他们去了。
根据肯塔基州的法律,做渡船生意必须经过政府的许可。一位叫佩特的治安官先听了迪尔兄弟的控诉,然后又听了林肯的陈述。他认为林肯是在印第安纳州那边做生意,肯塔基州的法律不适用于他。
迪尔兄弟虽然心不甘情不愿,但是也不得不服从佩特的裁决。
他们走后,佩特对林肯说:“你不懂法律吗?一个诚实的人如果不懂法律,肯定是要吃亏的!”
于是这位治安官给林肯讲述了一些有关法律的事,林肯这才知道国家有国家的法律,而每个州也有自己的法律。法律虽然是为了保护好人,但有时也会被坏人利用。
从此以后,林肯经常到肯塔基州去请教佩特。处在日益复杂的社会里,好人实在容易吃亏。林肯虽还不懂得法律,但是他的心中升起了一股强烈的愿望:“我要尽力保护好人。”
新奥尔良之旅
林肯19岁时,意外地获得了一次长旅途行的机会。
有一天,曾雇用林肯当店员的杂货店老板詹姆斯·金特里找到了林肯。金特里打算把他在当地收购的玉米、面粉、咸肉等农产品运到新奥尔良去卖。他希望林肯跟自己的儿子艾伦一起去,这样,他也比较放心。
新奥尔良是密西西比河河口附近的重要港口城市,从密西西比河顺流而下,需要好多天才能到达新奥尔良,因为载货的船是平底船,很容易搁浅,加上一路上还有很多危险的激流和浅滩,技术不到家的人根本开不过去。晚上停靠在岸边的时候,说不定还会有强盗来抢劫,因此这种工作一点也不轻松。
金特里之所以会想到林肯,就是因为林肯诚实可靠、身强力壮,加上又做过船夫,驾船的技术也是一流的。
“如果你肯去,我就放心多了。一个月给你八块钱,你觉得怎么样?”
既然可以借这个机会到外面开开眼界,又有报酬可拿,何乐而不为呢?林肯想了想,便答应了下来。
父亲也对这份月薪八元的工作感到很满意,他对林肯说:“你就试试看吧。”
于是林肯开始了他拿手的造船工作,前后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终于造出了一艘平底船。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把货物全部搬到船上去。这时候,林肯的一颗心早就飞到新奥尔良去了。
货物装载完之后,林肯和艾伦便满怀希望地上路了。他们顺流而下,很快就驶离了村落。
这个季节正值冬末春初,河岸两旁有一些积雪。虽然风还很冷,但是天气晴朗,阳光洒在身上有种暖洋洋的感觉。林肯撑着长长的竹竿站在船尾,神情很愉快。
没想到第一天就出了问题——船搁浅了!船头翘了起来,船尾逐渐下沉。
船上全是农产品,要是被水淹了就糟了。艾伦万分紧张,两人跳下河,拼命推船,但是船仍像扎了根一样纹丝不动,两人无计可施,只好再次回到船上,拼命把船里的积水舀出来。
林肯和艾伦就这样舀了一夜的水。第二天早上,河边垦荒的人划着船过来时,这只船的船尾已沉得和水面相平了。
林肯看见有船驶近,立刻停下了舀水的工作。河岸上围观的人冷眼看着,不知道这位瘦高个子要做什么。
等那只船靠过来后,林肯便飞快地把自己船上的货搬过去,不一会儿船变轻了,船尾渐渐往上浮。于是林肯又把船尾的货搬到船头,使船头渐渐地低下去,整艘船就漂浮在水面了。接着,林肯开始在船尾凿洞。
“天哪!他在干什么?” 围观的人都目瞪口呆。
打好了洞,林肯又搬了一些货物到船尾去,船尾受重后略往下斜,船上的积水便全从那个洞流了出来。积水流完后,林肯立刻把洞塞起来,然后跃入水中推船,不一会儿,船就离开了搁浅处。
“干得好!”看热闹的人都发出了欢呼。
林肯一上岸,大家都围住他,七嘴八舌地赞美他。这位纯朴的青年,反而不好意思起来,连耳根都红了。
经过一番整顿,他们当天就又出发了。
第三天,他们进入了主流密西西比河。这条河的河面又宽又广,两岸连着一望无际的大平原,远处是平原与天空交接的地平线,显得壮阔无比。肯塔基州和印第安纳州到处都是高山、山谷、丘陵和森林。一向生长在山地的林肯看到这一望无际的大平原,心里很是惊奇。
林肯小心地撑着船,虽然到处都有激流,但他都巧妙地闪过了。到了晚上他们就把船靠在河边休息,日子十分惬意。
越往下游走,天气越暖和。没过多久,河岸两边出现了无边无际的棉花田。
差不多过了一个月,在航行了1000多公里后,林肯终于来到了新奥尔良。新奥尔良原是法国殖民地路易斯安那州的中心,这个州是美国在1803年向法国买下来的。因为地处密西西比河的咽喉地带,腹地深广,新奥尔良很快发展成了美国南部的第一大港口城市。
港口停泊着无数的船只,有大得惊人的汽船、三支桅杆的帆船和无数小船穿梭在港口。排列在一旁的船只既整齐又壮观,桅杆林立,好看极了!
码头工人在忙着装货、卸货,来来往往的马车、熙攘的人群,再加上进港船只的汽笛声、小贩的叫卖声,构成了一幅热闹繁华的景象。
随着美国的独立及移民人口的增多,急需开发新的土地。密西西比河下游地区因为靠近墨西哥湾,气候温暖,成了重点开发区域。
路易斯安那、阿肯色、密西西比、亚拉巴马等州盛产棉花和甘蔗,这些棉花和砂糖要想运往欧洲销售,都必须通过新奥尔良这个港口。正是因为这个便利的交通位置,新奥尔良才能快速发展成为不逊于纽约港的大港口。
艾伦运来的玉米、面粉、火腿和咸肉都卖出了高价。趁艾伦跟人讨价还价的时候,林肯就一个人上岸去逛。
这里的街道比他的家乡热闹多了,店里堆满了琳琅满目的商品,有很多东西林肯连见都没见过。街上来往的行人中,有许多臂上文满刺青的水手和顶着行李的黑皮肤女人。
商业街道外边是整齐的住宅区。这些房子前有宽敞的阳台,院子里栽着绿油油的热带植物。强烈的阳光透过大片大片的叶子,亮晃晃地洒到地上。
这一切都使从小在内陆长大的林肯感到惊奇不已。
林肯去了一个十分雅致的公园,也逛了一家书店。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进书店,书店有那么多的书,他看得眼都花了,不知道要买哪一本才好。
一天下午,林肯看见马路一边的广场上围了一堆人,大家都七嘴八舌地叫嚷着,他便走过去看个究竟。
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令他终身难忘的景象。
原来这里是奴隶市场。
一个胖子拿着鞭子站在前头,十四五个黑人被拴在一起,脚上套着脚链,慢慢地绕着圈子走动。这些黑人有男有女,也有小孩,身上都穿着破烂的衣服,打着赤脚。有些人的衣服都已烂成布条,身上满是鞭痕。这些黑人骨架都很好,但一个个脸上都是疲惫沮丧的神情。
围观的人大多是农场主或工头,他们瞪大眼睛,好像买牲畜一样地端详着这些黑人的身体。
黑奴们拖着笨重的脚链,依照胖子的指示走动。
胖子不时地扬起鞭子吓唬黑人,黑人看到鞭子要打下来,就会害怕地躲闪,眼神里充满了恐惧。看到这幅景象,林肯心里难受极了,他握紧了拳头,体内有一股热血上涌。
像卖牲口一样,胖子让黑人一个个站到台上去,开始让买主喊价。围观的人一涌而上,捏捏黑人的手臂、肩膀,扒开他们的嘴检查牙齿。
“五百元!”
有人喊价了,于是其他的人一次一次地往上加。年轻力壮的黑人可以卖出稍微高一点的价钱。买到的人立刻用手铐扣在黑奴手上,像拖野狗似的拖着走了。
大部分的黑奴都只能任凭白人摆布,也有使出力量反抗的,但这些反抗又有什么用?皮鞭子立刻劈头盖脸落下来,黑奴只能咬着牙满地打滚,最后以愤恨的眼神瞪着自己的新主人,让他拖着走。
每当林肯听到咻咻的鞭子声,心中就一阵一阵地绞痛,就好像是自己受到鞭打一样。黑人惨叫的声音如同一支支利箭,刺入他的心头。林肯再也不忍看下去,他实在痛恨这些围观的买主。
当时的黑人毫无地位可言,谁也不把他们当人看待,他们只不过是活的商品而已。同样是人,为什么白人要这样残酷地对待跟自己肤色不一样的人?保护人民的法律竟会容许这样的事情存在?
林肯怎么也想不通,心里又气又恨,他在街上踱着,边走边思索。
他以前所住的肯塔基州和印第安纳州也有一些黑人,但是当地人都靠自己的双手开荒种地,大家没有钱买黑人,再说那些穷苦的人也没有那么多的土地,需要黑人去开垦。
当美国还是英国殖民地的时候,南方的一些州,也就是现在的弗吉尼亚和南北卡罗来纳地区,这些地区的移民都拥有广大的土地,那些土地很适合种棉花。但是因为人手不足,开垦的面积一直无法扩大。
后来,一些奴隶贩子就动起脑筋来,想出这种残忍的方法。
黑奴源源不绝地从非洲运来之后,南方的农场主都很高兴。
当13州独立成为合众国时,除了马萨诸塞州之外,其他各州都有奴隶。
马萨诸塞州的居民多是一些最早移民来的清教徒,他们认为役使农奴是不人道的行为。
对美国独立做出重大贡献的华盛顿和杰斐逊也反对这项制度,但是南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的人却表示:“如果废止奴隶制度,我们就不参加合众国。” 因为这几个州有无数的大农场需要黑奴。
奴隶的生活
1793年,伊莱·惠特尼发明了轧棉机,这是一种可以将棉花种子除去的机械。轧棉机的问世,使得除去种子的工作比过去快了20倍。
这种发明也给美国南方的棉花业带来了巨大繁荣。农场主们一再地扩大农场范围,也就更需要黑奴,奴隶贩子也就更肆虐地去贩运黑人。他们雇用了一些枪手到非洲密林里去抓黑人。有时候是用枪去胁迫,有时则以花布、钱币等和酋长交换,一次交易可以换得一二十个黑人。
这些奴隶贩子多半是原先在英国、法国、荷兰等地从事走私的船商,后来他们发现贩卖奴隶的利润是走私的好几百倍。
黑人被抓来之后,一律手铐脚链,越过沙漠,带到海边去。有很多人还没有到船上,就因为疲惫不堪、生病或者受不了鞭笞而死去。
船舱里钉了两三层架子,船员把黑人像货物一般地塞进去。黑人脚上挂着笨重的铁链,根本不能动弹,大小便也只能当场解决,在这样的环境里待上一两个月才能到达美国。他们每天只有一点点的食物,再加上连动都不能动,一大半的人都会在途中生病,病死的立刻就被丢进海里。
就这样,经过一两个月的折磨之后,黑人抵达美国,一上岸便立刻被带到市场上去拍卖。
港口几乎每天都有奴隶市场,因为每天都有贩运奴隶的船只抵达。自从美国独立以来,不知道有多少黑人被送到了美国的农场上去。
黑奴们到了农场,虽然脚上的铁链可以除去,但是每天所过的一样是非人的生活。他们住的是比马厩更脏的奴隶宿舍,一大早就得到田里去工作,一直做到太阳下山之后。他们要种棉花、采棉花、照顾家畜、操作轧棉机……农忙的时候要工作到半夜,从早到晚没有片刻休息。
做完一天的工作之后,黑奴们一个个全都累得连话都讲不出来。一旦生了病或受了伤,就会被无情地抛弃。
这样毫无希望的生活,只能一天一天地挨下去。
规模大一点的农场,都雇有工头监督奴隶工作,这些工头们也毫无人性,竞相夸耀自己奴役黑人的本事。只要黑奴们稍不顺从,无情的鞭子立刻会兜头抽来。
有的黑奴受不了这种苦,试图逃跑,但多半都会被捉回来,一捉回来,只有死路一条。
女黑奴多半在主人家里当佣人,一辈子伺候人。
靠着这些黑人的劳力,南方各州越来越富裕。大农场主的家里布置得宛如欧洲贵族的宫殿。夫人和小姐们都住在城里,只有避暑时才会到农场来。
那些女人豪华的马车、漂亮的衣饰,看得黑奴们目瞪口呆。事实上,那些太太小姐们根本不会想到,她们的享受完全建立在黑人们的血泪和汗水之上!
独立之后的23年间,美国的棉花已大量地销往欧洲各国,赚取了无数的外汇,因此赞成蓄奴的人更是振振有词了。
美国独立之初,因为奴隶制度的问题难以解决,便交由各州自己去解决。北方各州因为农场较少,都取消了奴隶制度,但是南方各州没有一州愿意取消。
这就是林肯在新奥尔良所看到的一切。
林肯知道这件事不是自己解决得了的,但是黑人们悲哀的呻吟、痛苦的眼神却一直萦绕在他的脑海里。
“美国政府为何竟然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林肯真是痛心极了。
艾伦做好了生意,把平底船卖掉,两个人便搭汽船回家。艾伦因为赚了钱,心里非常高兴。而林肯却因目睹了这一幕人间惨剧,心情低落到了极点。汽船载着这两个情绪截然不同的人,呼啸着开往密西西比河的上游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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