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夏娃日记-亚当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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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亚当的灵魂来到纽约市,仔细察看自然历史博物馆中的恐龙。)

    奇怪……真是奇怪。我不记得这种动物了。(赞叹、凝视了很久)哇,真是奇妙!单单骨架就长五十七英尺、高十六英尺!看来,他们迄今为止只发现了这唯一的样本——毫无疑问,只能算中等大小。一个人出门走走,来到这公园,未必就有好运,遇上美洲最大的马;不会的,他可能会遇上一头,不过与最大的诺曼底龙相比,就显得小了。最大的恐龙很可能有九十英尺长,二十英尺高。那它的长度将是大象的五倍;在它面前,大象就成了小牛。这动物的身躯啊!它的重量!长度与最长的鲸鱼相仿,分量却是其两倍。而且全都是上好的肉,很可能吧;够一个村的人吃上一年……想想一百个这样的家伙排成队,披上亮闪闪的金色的布——那可真是一支气势恢宏的加冕游行队伍啊!不过很昂贵,因为它很能吃;只有国王和百万富翁才养得起。

    我不记得它了;我和夏娃也都是昨天才听说的。我们跟诺亚谈起它;他脸红了,换了个话题。我们又把话题换回来,逼他说,他只好坦白:当初在诺亚方舟上装动物时,并没有严格执行规定——这是指不重要的细节、无足轻重的事情。有一些违规的地方。他说这件事要怪男孩子们——主要是因为男孩子们,他自己作为父亲的纵容也是部分原因。那时候他们年少轻狂,正处在生命的美好春天;几百岁的年纪在他们身上完全不算回事儿,而且——是啊,他自己也曾经是个男孩,不忍心对他们太苛刻。所以呢——好吧,他们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他呢——直接说吧,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总体上说,他们还是按照要求干了活,毕竟他们年纪还小。他们找到了不少非常有用的动物,装上了船;而且,趁诺亚不注意的时候,他们装了不少没用的动物,比如苍蝇、蚊子、蛇等等;他们的确把很多动物留在陆地上,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动物说不定某个时候就能发挥作用。那主要是长达一百英尺的巨型蜥蜴,以及大得可怕的哺乳动物,比如大地懒等。把它们丢下来并非没有借口,有两个理由:1)很显然,博物馆迟早会需要它们当化石;2)有个计算错误——方舟建造得太小了,没地方装那些动物。单就化石材料本身来说,就足以装满二十五艘类似的方舟。至于恐龙……可是,诺亚很容易觉得心安理得,恐龙并不在他的货运单上,他和男孩子们根本没意识到有这种动物存在。他说,他不责怪自己不了解恐龙,因为那是美洲的动物,美洲那时候还没有发现呢。

    诺亚继续说道,“我的确批评了孩子们没有充分利用现有的空间,没用的动物没有扔下去,乳齿象等四脚兽类也换掉了,本来这些动物说不定对人有用,可以像大象一样干些重活,但他们说,那些大动物要吃要喝,会增加我们的工作量,我们人手不够,没那么多力气。这话并非没有道理。我们没有水泵,总共只有一扇窗户,必须从窗口把桶放下去打水,再拉上来,足足有五十英尺呢,是非常累人的活儿;然后还要把水提到楼下——又是五十英尺,提到装大象等动物的大箱子里去,因为我们把那些动物关在箱子里,当作压舱石。事实是,我们损失了很多动物——精选的上等动物,本来可以作为宝贝放到动物园里——不同品种的狮子、老虎、鬣狗、狼等等;海水和淡水混在一起之后,它们就不喝了。但是,我们没有损失任何蝗虫、蚱蜢、象鼻虫、老鼠、霍乱菌,这一类的东西,一只也没有损失。总体上讲,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我认为我们做得不错。我们是放羊的、种田的,以前从来没有出过海,对海上的事情一无所知;农业和航海的不同之处,比想象之中更多,这一点我敢肯定。我的观点是,这两个行业互不相容。闪也是这么认为的;雅弗也同意。至于含怎么想,那并不重要。含有偏见。哪个长老会信徒没有偏见呢?如果你认为找得到的话,那你找一个来给我看看!”

    他这话说得咄咄逼人;话里蕴含着挑衅的意味。我换了个话题,避免争执。对诺亚来说,争执是一种强烈冲动、一种疾病,而且在他身上越来越严重——三千年来,也许更久吧,一直在加重。因此人们不喜欢他、讨厌他;他那些时间最久的老朋友,很多都害怕见他。连陌生人不久也都想避开他,虽然一开始因为他那著名的冒险经历,人们很高兴遇到他、凝神看着他。一段时间内,他们因为受到他的关注而感到荣幸,因为他声名显赫,但他会把他们辩得体无完肤,不久他们便和其他人一样,开始希望当初的诺亚方舟真要是出过什么问题才好呢。

    2

    (公园的长凳上,半下午,神思恍惚地记录着人类的发展变迁)

    想想吧——这来来往往的人群,不过是地球人口极小的一部分!而且所有人都是我的血亲,无一例外!夏娃真该跟我一起来;这肯定会让她心中充满柔情。只要碰到亲戚,她总是无法保持平静;她会想办法去亲吻这每一个人,无论是黑的、白的还是其他的。(一辆婴儿车经过。)看得出来的变化真少啊——实际上,根本没变化。我清楚地记得第一个孩子。让我想想……到礼拜二就有三十万年了吧。这个孩子和第一个一模一样。第一个孩子和最后一个孩子,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头发都很少,都没有牙齿,身体都很弱小,大脑里显然也都没什么内容,总体上看都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但是,夏娃崇拜第一个孩子,看着她和孩子在一起,感觉很好。这个刚出生的孩子,它母亲也崇拜它;从她眼睛里能看出来——同样的神情曾经在夏娃的眼睛里闪动。想想吧,一个眼神这么细微玄妙的东西,瞬息闪现,竟然能够从一张面孔传递到另一张面孔,如此代代相传,经历三十万年而保持原样,一丁点儿变化都没有!现在它就在我眼前,照亮了这位年轻母亲的面孔,就像它很久以前照亮夏娃的面孔一样——这是我在地球上见到的最新的东西,又是最古老的。当然了,还有恐龙……但那要另外讲述了。

    她把婴儿车拉到长凳旁,坐了下来,一只手轻轻地前后推动着婴儿车,另一只手举起一张报纸,投入地阅读着报纸上的内容。突然,她喊了一声“哎呀”,我吃了一惊,便壮起胆子,谦虚而敬重地问她,这是怎么回事。她礼貌地将报纸递给我,用手指着,说道:“那儿——读起来可像是真的呢,但我可不太相信。”

    这可真尴尬。我试图表现得镇定一些,轻松自若地把报纸翻过来翻过去,但她的眼睛一直盯着我,我感觉自己假装得并不成功。不一会儿,她有些犹豫地问我:“难道……难道……你……不识字?”

    我只好承认,我真的不识字。这让她非常惊讶。不过,这也有一个好的结果——让她对我发生了兴趣,我很感激,因为我开始有些孤单了,想找个人说说话、聊聊天。有个年轻小伙子带着我到处看看——他主动提出来的,我并没有请他这么做——但他并没有如约来到博物馆,我感到很失望,因为他是个好伴儿。我告诉这位年轻妇女我不识字,她又问了我一个令人尴尬的问题:

    “你是哪儿人啊?”

    我没有正面回答,只在外围开战——以赢取时间,抢占有利地形。我说,“猜一猜。看看会差多远。”

    她高兴起来,叫道:“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先生,我可愿意猜啦。如果我猜对了,你能告诉我吗?”

    “好的。”

    “开口讲,当当响?”

    “开口讲,当当响?这是什么意思?”

    她高兴地笑起来,说道,“这个头开得好!我就肯定这句话你是弄不明白的。现在我知道了一件事情了,没错。我知道——”

    “你知道了什么?”

    “你不是美国人。你不是的,对吧?”

    “不是。你说得对。我不是的——用你的话来说,开口讲,当当响。”

    她似乎对自己极为满意,说道,“我觉得我自己不能算总是很聪明,可是,不管怎么说,这算聪明了吧。话又说回来,也不算特别聪明,因为我之前已经知道——我相信自己已经知道——你是个外国人,因为还有另外一个迹象。”

    “是什么呢?”

    “你的口音。”

    她观察准确。我说英语,的确带着天堂的口音,她从中察觉出了外国人的特点。她由衷地为自己取得的胜利感到高兴,又兴冲冲地继续说了下去,那模样天真可爱、令人着迷:“你一开口说‘看看会差多远’,我心里就想,‘他是个外国人,五成把握;他是英国人,一成把握。’你的确是英国人,是不是啊?”

    很遗憾我要在她得意的时候泼点儿冷水,但我必须说出来:“啊——那你只好再猜一猜了。”

    “什么——你不是英国人?”

    “不是——开口讲,当当响。”

    她上上下下打量着我,显然在寻思着——要把我的情况搞清楚,然后她说:“好吧,你看起来不像英国人,这是真的。”她稍微停顿了一下,补充道,“实际上,你看起来不像任何外国人——和我以前见过的任何人都……都不太像。我还要继续猜。”

    她猜遍了她能想起名字的所有国家,开始有点儿泄气了。最后,她说道,“你肯定是那个无国之人——故事里面讲的那个人。你好像不属于任何国家。你怎么到美国来了呢?这儿有亲戚吗?”

    “是的——有几个。”

    “哦,那你是来看他们的。”

    “部分原因吧——是的。”

    她坐在那儿想了一会儿,然后说:“好吧,我现在还不打算放弃呢。在家的时候,你住在什么地方呢——城市,还是乡村?”

    “你认为是哪个呢?”

    “噢,我不太清楚。你看起来的确有点乡村味儿,如果你不介意我这么说的话,但你看起来也有些像城里人——不是很像,但有一点儿,虽然你不识字,这一点非常奇怪,而且你也不太熟悉报纸。我猜呀,你在家的时候大多时间住在乡下,住在城里的时候不多。对吗?”

    “是的,很对。”

    “哦,好!现在,我要重新开始了。”

    接下来,她开始一个接一个说出城市的名字,把自己累得气都喘不上来。不成功。然后,她要我帮她一点儿忙,给些“线索”,她用的是这个词。我的城市大不大?大。很大吗?很大。有汽车吗?没有。电灯呢?没有。铁路、医院、大学、警察呢?没有。

    “哎呀,这么说,还没有开化呢!那个地方能在哪儿呢?行行好,告诉我一个特点吧,就一个——说不定我就能猜到啦。”

    “哦,好吧,就一个;那儿的大门是珍珠做的。”

    “哎呀,去你的吧!你说的那是新耶路撒冷。这时候开玩笑可不好。算了吧。我还要接着猜——答案很快就会出现在我大脑里,就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对啦,我有个办法!请用你自己的语言说几句话——那会是一条很好的线索。”我答应了,说了一两句。她沮丧地摇了摇头。

    “不,”她说,“这听起来不像人的语言。我是说,听起来和其他外国人的话都不像。好听是好听——我觉得非常好听——但我肯定以前从没听过。或许你可以说一遍自己的名字。你叫什么名字呢,能好心告诉我吗?”

    “亚当。”

    “亚当?”

    “对。”

    “可是,是亚当什么呀?”

    “没了——就是亚当。”

    “就亚当,别的没了?呀,真是奇怪啊!叫亚当的可多着呢;他们怎么区分你和其他叫亚当的呢?”

    “哦,那倒不麻烦。在那儿,在我住的地方,叫亚当的就我一个。”

    “真的啊!哎呀,这可真是了不得!让人想起那古老的第一人。他也叫这个名字吧,就是这个名字,没有别的了——就和你一样。”然后,她又顽皮地问:“我想,你该知道他吧?”

    “哦,知道!你认识他吗?有没有见过他?”

    “见过他?见过亚当?谢天谢地,我没有见过!否则会把我吓死的。”

    “为什么会吓死呢?我不明白。”

    “你不明白?”

    “不明白。”

    “你为什么会不明白呢?”

    “因为人没有理由害怕他的亲属啊。”

    “亲属?”

    “是啊。他难道不是你的远亲吗?”

    她觉得这话极其好笑。她说,这当然千真万确,但她是绝不会想到这一点的,因为她没那么聪明。我发现,自己的智力受人崇拜,给了我一种非常愉悦的新感受;我正准备再表现表现,但那个年轻人来了。他坐到这位年轻女人的另一侧,说了句关于天气的无聊的话,但她盯了他一眼,打消了他的劲头,然后她直直地站起身子,推着婴儿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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