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读《孙子兵法》,很诧异一本讲怎样打仗的书,却总是把“伐谋”、 “伐交”放在前面,而战争,则成了排在后面的选择。长大以后,书读多了一点儿,才知道战争实际上是人类社会,尤其是农业社会成本极高的一种行为,不仅要为当下买单,而且有时还要支付未来的费用,特别是这种行为风险极大,弄得不好,不仅亏损,而且可能蚀了老本。当下,国际社会像美国小布什那样,迷信武力,动辄用战争解决问题的越来越少了,人们逐渐相信(尽管未必情愿),不同国家的人们必须共处,必须学会共处。可吊诡的是,有时在一个和平没有战争的国家内部,人与人相处之道的策略选择,却往往是战争。
做生意的,想的往往是我全赚,而别人亏到底,零和博弈,空手套白狼,商业欺诈盛行,干的都是一锤子买卖。做官的,对自己仕途上的竞争对手,往往是必置于死地而后快,坑得越狠越好,甚至不惜收买杀手,实行肉体消灭。上学的也是这样,小小年纪,在中学时就学会了互相倾轧,互相保密,自己的排名上升,别人的排名下降,是最大的快乐。越是在所谓尖子生云集的高考试验班里,这种狼与狼的战争就越是激烈。进入大学竞争程度下降,但战争却未有穷期,毕业分配时图穷匕见,依旧是你死我活,谁要是找到了好单位,首先要防的是什么人写匿名信告他。当然,人们在进行战争的时候,除了赤裸裸的肉搏,也往往喜欢用阴谋权术加以遮掩,整个社会,阴谋丛生,《三十六计》这样的阴谋大全,居然成了古代兵法的正宗。连孙、吴这样过去号称兵学圣人和亚圣的,现在都得屈尊于那个地摊货(指《三十六计》)的作者之下。大家热衷的,无非是借刀杀人、趁火打劫、笑里藏刀、浑水摸鱼这样的权谋诈术(以上所列,均是《三十六计》上的篇名),总之一句话,把对手或者别人整死了算。
然而,就算我们没有人类的感情,没有爱,没有怜悯,更没有尊重,我们大家都是狼,或者狼同志、狼先生、狼小姐,在和平的年景,将对手置于死地,或者打倒之后无法复起的可能性有多少?只要你稍有理智就会明白,这种可能性其实微乎其微。而且一旦对手没有死掉,明白过来,一个带着仇恨和报复心态的敌人就诞生了。所以,从稍微长远一点儿的距离看,人们最常见的竞争策略选择,实际上是最下策。
其实,人与人之间和国与国之间是一样的道理,你活,人家也得活,你死我活的事情,只能发生在真实的战争场景中。现实生活中的人,三教九流,无论是对手还是非对手,无论是同行还是冤家,无论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我们必须跟他们共处。即使是最激烈的竞争,前提也只能是共处,而不是幻想着对手哪天突然人间蒸发。
既然是不得不面对的情景,最佳的策略当然只能是选择如何应付。无政府主义者的克鲁泡特金,写过《互助论》,把互助说成是人的天性,当然有点儿理想主义。不过,一旦人们意识到共处是不可动摇的前提,互助其实不失为一种最佳的策略抉择。如果说国际社会共同发展的最佳选择是合作,那么国内社会、社区的社会,里面所有的人,共同发展的最佳策略,都只能是合作,或者说互助。俗话说,人抬人高,人挤人低,合作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比相互拆台的效果好。在这点上,真羡慕人家美国人,再幼稚的演讲,再低水准的表演,观众都能报以热烈的掌声。大家真心诚意地将“great”、 “wonderful”相互奉送。虽然让我们看起来显得有点儿肉麻,可是人家的捧场却是真实的,合作精神也确实比我们强到不可以道里计。
现在的问题,经过太长时间的“与人奋斗”,很多人已经丧失了与人和平共处的能力。阶级斗争为纲是明令放弃了,但人间的战争却仍在继续,心里也知道不好,但碰到事情,首选的方案,还是战斗。有心一改前非者,又掉进了囚徒困境的陷阱:担心自己的好心,换来别人心狠如故,只好明知两败俱伤,依然硬着头皮干下去。每个人都把自己装在进退两难的笼子里,无论如何走不出来。原地踏步没有出路,前进又势所不能。在这个当口,甚至还有好事者,时刻准备重新点燃阶级斗争的烈火,让中国再一次陷入打打杀杀的浩劫中去。
人斗争斗得太久了,讲团结也讲得太久了。什么时候拿出自己的理性来,走出自己为自己设置的囚笼,把口头的团结和实际的尔虞我诈都丢到海里去,切实地操练一把合作,尝到了甜头,也许事情还会有点儿转机。
犯了错的人也应该有尊严
报载,厦门整治街头小广告出狠招,江头社区的治安巡逻队抓了四个贴小广告的“现行”,随即用他们身上带的小广告贴满了他们的全身,然后逼着他们去清除小广告。照片上几位连脸上都贴满了“膏药”的先生,一脸的无奈。
按中国的传统,百姓犯了错,必须接受惩罚,惩罚不仅是肉体上的,也包括精神和人格上的羞辱。比如抓到衙门去褪了裤子打屁股,在站笼里罚站,判死刑的话要插上牌子游街。如果不见官,民间的惩罚也类似,在祠堂里当众用荆条抽属于小意思,重的犯奸作科者,抓来,大抵要剥光了衣服示众(如果女的比较有姿色,大家剥衣服的积极性更高),然后再沉潭。总的来说,凡是惩罚,羞辱是免不了的,属于惩罚内涵中的应有之意。
在中国这个地方,无论如何反传统,但传统却总是阴魂难散。没秩序的时候,上下各色人等互相惩罚,一起羞辱,有秩序的时候,则惩罚中的羞辱,就专门留给下等人。总而言之,即使在21世纪的今天,我们对人权的理解依然一片茫然。我们似乎不知道,即使再卑微的人,也一样是有人格和尊严的,而且要尊重人家的人格和尊严。
我们的文化里,人格或者尊严这样的概念,在以前是没有的,类似的东西只有“面子”。中国人之爱面子,曾经让初来乍到的西方人很是大惊小怪,总是在书里写来写去,但也总是写不明白。不错,中国人是很在乎面子,如果一件事让他在实利上吃了亏,但却有相应的精神上的好处,即有了面子,那么他大抵是会高兴的。其实,中国人的面子有很多层面的内容,被人看得起叫有面子,替人说项成功了叫有面子,做事做成了同样是有面子,甚至被官府抓了很快被放出来也是有面子。最重要的,面子是有等级的。不同等级的人,面子的概念是不同的。面子也是有运用范围的,如果一个人的面子可以遮住有权施加惩罚的人,那么羞辱就不容易落到他的头上。一般说来,等级高的人面子大,遮蔽范围大,等级低的人面子小,遮蔽的范围也小。无论面子大小,只要伤及面子,总是令人难堪的事情,往往比肉体的伤害更加令人不舒服,除非此人是浑不论的滚刀肉。 从实施惩罚的效果角度,凡是需要惩罚的时候,往往要触及对方的“灵魂”,即羞辱其人格,要让这个人和家人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如是,效果才好。只是这种羞辱性惩罚的运用,往往强化了人们的暴虐心态,只要有机会,大家都乐于表演羞辱别人的闹剧,或者观看羞辱人的表演。过去的县太爷不会当众打缙绅先生的板子,那是因为相对于县太爷而言,缙绅的面子足够大。如果换成皇帝,而这个皇帝又足够地暴虐的话,管你是谁照样打,明朝不是有廷杖吗,意思就是即使贵为大臣,惹恼了皇帝,照样当众打屁股。那个被文人捧得很红的雍正皇帝,还干过这样的事,不打也不杀,赐块“名教罪人”的匾,叫某大臣(钱名世)挂在自家的堂上,就是要羞辱你和你的全家。宗族里游街或者沉潭,都轮不到族长老爷,即使他老人家也不免偷香窃玉,不过,一旦落到绿林好汉的手里,族长老爷的面子就不一定能保得住。只要面子遮蔽不到的地方,羞辱就有可能发生。无论你官当得多大,地位有多高,只要上级领导发了话,羞辱就免不了,清朝皇帝经常发动群臣对某个人搞大批判,群臣无不乐于响应。明朝的永乐帝将建文帝的忠臣家眷发在教坊为娼,众军汉特别踊跃地前往蹂躏。总之,羞辱发生的时候,往往是众闲人狂欢的时刻,“文革”时,无论给大人物戴高帽子游街,还是给村里的破鞋挂上真的破鞋示众,参与的人都一样的兴奋。不过,在正常年景,最易发生的惩罚性羞辱,还是在最底层的人们身上。一个社区,往往是边缘的人最倒霉,只要有点儿事,大家群起而攻之。但是他们也比外来的同类处境好些,因为那些外来的人,地位既低,又没有熟人的情面,所以,只要他们犯了事,肯定是全区共讨之,羞辱自然是其中之意。厦门发生的事情,如果那几个贴小广告的人是治安联防队一个社区的,可能命运未必会如此惨,但是,这些看上去民工一样的外地人,有谁会在意他们的感受呢?
一个不懂得尊重人的社会,人是没有地位和尊严的,今天落在外地民工头上的羞辱,只要机会成熟,同样会落在另外的人头上,无论你地位多高,人活得多么体面。从本质上讲,对犯错甚至犯罪人的羞辱,如果说对这些人有什么改变的话,那么更可能的是让他们变得更加暴虐,仇恨心理更加恶化。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话我们常说,但自从王朔以后,这话多少有了点儿戏谑的意味,说的人好像已经不太把它当真了。其实,就我个人的体验来说,这话还是有道理的。一个单位里,大家私下议论起来,哪个人有本事,哪个人不行,哪个人只是卖嘴,走上层路线,甚至于哪个领导如何,能干不能干,贪还是不贪,或者比较不贪,基本上一清二楚,比美国最牛的民意调查机构的数字还准。可是,这些只是私下的意见,是只有进到某个圈子里才能听到的意见,如果一旦到了公开的环节,事情就变了。
领导到基层作调查研究了,开座谈会。明明私下里意见一堆的群众,到这时候,一下子都规矩了起来,大家说的,净是领导想听和爱听的,稍微有点儿不一样的声音,也大多无关痛痒,于是主持者总结,领导讲话,圆满结束。许多年前,我在一个很小的学校教书,某年不知怎么就被选成了教代会的代表,在讨论校长报告的时候,大家议论纷纷,意见大极了,可是轮到表决的时候,所有的人都把手高高举起,表示赞成,只有我一个人投反对票,在黑压压的一群人中,只有一只手,从来不知道害怕的我,感觉到了压力。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们的群众变成了两面人,只要不是活不下去了,决不在公开场合说实话,成了一种金科玉律,所有的人,包括刚出校门的学生,都无师自通地遵行着。在所有的公开场合,无论是开会还是喝酒,领导听到的,都是他爱听的,当然喝酒的时候,马屁拍得一定特别露骨而且肉麻。就是这些肉麻的拍客,只要换个地方,对同一个领导,嘴巴里就会冒出一串又一串特别恶毒的语言来,转换之快,连开关都不用摁。
其实不是所有的领导只要听好听的,他们有时候也需要听一点儿“建设性意见”,他们也是人,也知道自己的施政,未必十全十美,也需要下面的人提个醒,也好弥补缺陷。但是可惜的是他们听不到,听到的只是赞美,如果真的要提意见,最多不过是太不注意身体之类马屁性批评。久而久之,领导习惯了自己的正确,如果地位足够高,还会习惯自己的英明伟大。
当然,群众害怕,害怕领导打击报复,害怕领导给穿小鞋,害怕领导不高兴,领导一高兴,什么危险的事情都可能发生,所以,咱还是算了吧。尽管,现在已经没有了批斗大会,没有了群众专政,而且,也早不是一个单位定终身,可以人员流转,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但是,大家还是怕。只是怕的同时,意见还特别多,绝不肯学金人三缄其口,于是,我们的世界就变成了私下怨气冲天,明面里风平浪静,形势一片大好的局面。只不过,私下里的怨气,有时候也会变成一封又一封的匿名信,或者更加险恶的玩意儿,让领导时不时地陷于麻烦中。
雪亮的眼睛,对于个人的利害极其敏感,但却往往被眼前的东西撩花了眼,所有的人,只看见眼前的丁点儿蝇头小利,为了这点儿小利,可以不顾是非,不问善恶,只要需要,立即可以把亲朋好友扔到火里去,只要眼前有好处可以捞,哪怕吃下去的是未来的毒药,也照吞不误。只是所有的倾轧拆台,都在当面恭维的烟幕下进行,害得每个人每天都得琢磨别人对他讲的话的真实意义,会错意的时候,笑话也就出来了。
显然,这样的群众,也是领导喜欢的。虽然匿名信之类的麻烦会有点儿,但这些人比较容易操纵和控制,因为这样的人群,群众最容易斗群众。有好事的时候,虽然大家都知道单位里那些人真的有本事,而且出力最多,但遇到好事,需要评选的时候,即使让群众投票,无风险的不记名投票,大家也未必能把该选的人选出来。群众的眼睛虽然是雪亮的,但群众的选择却是由肚子里那点儿意气决定的,越是表现突出的人,大家对他的气很可能越多。在学校里,学生当然也都知道哪个老师最有水平,但每年学生匿名给老师打分,并不见得那些有学问而且认真的教师分才高,因为有相当多的学生不喜欢这些老师的严格。领导总能让他希望得到的人得到(包括他自己),于是,领导的“工作”就起作用了,用不着费太多的精力,几个暗示,一点儿说服,多半可以大功告成。同理,碰到麻烦的时候,也容易化解,每当领导伤及了面比较大的群众利益的时候,往往三拳两脚,就分化瓦解,四散东西。在单位体制下,只要不是让大伙儿一起下岗,就闹不起什么群体性事件。
我经常担心,这样群众,这样的文化,如果有一天真的要能普选了,选出来的会是些什么人。
群众的眼睛虽然雪亮,但雪亮的眼睛却是高度近视,奈何?
群体性乖戾的传统
中国人喜欢扎堆,一旦成群结队,举止有时就会有点儿乖张,一起欢乐的时候不是没有,但一同愤怒或者同仇敌忾,甚至假装同仇敌忾的时候,往往更多。当今之世,扎堆起哄的机会不多,往往很随机,而且不合法,官方称之为“群体性事件”。多少有点儿合法的,是针对外国的事儿,举着爱国主义的旗帜,理直气壮,官方即使想阻拦,也顾虑多多。网络时代,按道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应该加强,彼此了解增多,但实际上却未必,人们上了网,了解的机会多,误会的机会也多,更要命的是,乐于在网络溜达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反而不乐意见人,彼此隔膜更厉害。
现实中的乖戾,往往跟网上的暴烈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只要某人某事大伙看不上,被揭发出来,就一阵叫打喊杀,如果成了阵势,接下来也许就是“人肉搜索”,非得把这个人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曝光而后止,到了这个阶段,就是现实中的直接行动——直接的暴力,从打爆电话到门口泼粪,不一而足。反过来,不管行为多么恶劣,只要网上没多少人呼应,少数几个激愤者无论多么激愤,多半没人会采取下一步行动。
暴力,需要群威群胆。
有的时候,这种网上和现实的联动,往往会得到另外一些人的赞许,认为是申张了正义,比如对虐待小动物者的声讨,对负心汉的压迫,等等,网里网外,大家喝采。不过,这种申张正义,即便有所谓的正当理由,行动上却难免沾染暴力,就算行为不良者(如果确实能定罪的话)得到惩罚,也未免以暴易暴,当时虽然解气,但难免会有后患。
凭借群体或以群体的名义,集体施展暴力,人类是有传统的。西方中世纪捕捉巫婆,用火烧死,逮到淫妇,众人乱石砸死,都是此类。这种事儿,一两个人是绝对干不来的,非得大家一起来,才办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做私刑,在中世纪,私刑只要拥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官家往往是默许的。这方面,中国人也不会落伍。在传统中国,没有官府明令宗族可以有司法权,但宗族对于自己族内违反族规的行为,一般都是可以用刑的,轻则用荆条打屁股,重则沉潭,夺人性命。当然,到了这个地步,往往是因为男女乱伦通奸,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寡婶和远房侄子之间的男女之事,也算是乱伦。这种事被抓到,男女双方按规矩,是要被脱光衣服游街,然后再当众处决的。凡是私刑,都是群体行为,在大众广庭之下,按群众意见办。每次群体惩戒,都是群体性愤怒,也是群体性狂欢。如果哪个被脱光游街的女人比较有姿色,大家会为此兴奋很久很久。在那个时代,私刑不止有宗族惩戒一种,人际间的血亲复仇,族群间的械斗,都属于私刑。但是其他的私刑,官府一般都会严令禁止,只有对这种事情,往往不加过问。
私刑受到官方默许甚至鼓励的情况,在革命时代的政治运动中,非常常见。运动中的斗争对象,在“群众起来”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遭遇私刑,其暴烈程度,往往会被运动的领导者视为“群众是否发动起来”的标志。而凡是群众运动,无一例外地需要轰轰烈烈,因此,群体性私刑,乃至私刑至死,也就再所难免。只有在运动发动起来之后,领导才会考虑对群体性暴力的控制。
私刑的受害者,无论是否犯了必罚甚至是必死之罪,但肯定被群体视为犯了“可恶”之罪,或者是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先是被认为可恶,然后才有了罪。大家的行动逻辑是这样的,凡是可恶之人,也就不是人了,对于非人,自然大家怎么做,都天然合理。如果因遭惩罚死掉,也只是去掉一个非人的祸害,有什么大不了。但是,在群体的行动中,很多人其实对被惩罚对象,并没有切身感受,所谓的义愤填膺,多少有夸张的成分,大家一哄而上,或者是为了自保,或者是为了起哄,或者干脆就是为了解闷好玩儿。群体性暴力,暴露的往往是我们自己人性中的恶,这种恶虽然被堂堂正正的理由包裹,但毕竟是恶,人性中劣质的货色。
正因为如此,这种私刑式的暴力,才必须借助群威群胆来施行。气势汹汹的人们,看起来很勇敢,很义愤,其实大家心里多少会有点儿胆怯,必须把自己包裹在一群人里面,才迈得动腿。在“文革”中,把地富反坏右活活打死的红卫兵,即便受到中央“文革小组”的鼓励,有几个是单独行动的?第一个死于红卫兵的北师大女子附中校长,到底是谁打死的?哪一个人的拳脚是致死的直接原因?我想即使在当时,也没法查清楚。
宗族的私刑早就被禁止了, “文革”式的群众运动,似乎也不再搞了。但群体性暴戾的积习,却依然保留了下来。人们依然认为,只要一群人(群众)公认某个人可恶,这个人就理所应当被惩罚,不是中国人的,就不该在中国活着,不是人的,就不配活着。大家似乎谁也没有想到.也许有一天,这个被惩罚的对象,会落到自己的头上,因为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罪,只是群众的意见,而群众的意见,往往带有随意性,误会和冤枉,往往是难免的。
更糟的是,这种群体性的暴戾,由于群体的群威群胆,往往自以为拥有绝对的正当性,因此,质疑和讨论是根本行不通的,凡是有不同意见的人,一律大帽一扣,大棒打杀。这种现象,如果任其畅行无阻,那么这样的社会,看起来堂堂正正,而这种堂堂正正之阵,却是由狼或者类人狼组成的。
群体性事件与信息公开
对于群体性事件,尽管各级官员神经高度紧张,唯恐出事儿,但这样的事件,却有增加的趋势,这两天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贵州瓮安县民众围攻县政府事件,就是其中的一个。在政府官员看来,许多群体性事件,往往没有来由,一辆不知来头的豪华轿车碰了人,一个来历不明的什么人在市场买东西耍了点儿威风,不知从哪里冒出来一具尸体,都有可能演变成一场规模颇大的群体性事件,轻则围攻警察,重则烧车打人,甚至烧砸政府。
应该说,群体性事件跟流长飞短的小道消息是孪生兄弟,从古自今,只要出事了,多半流言也就出世了。其中,有时候是心怀叵测的人恶意制造,有时候则是某些知情者以点概全的情况说明,无论哪种状况,最后传播的结果,都会越来越离谱。但离谱也有一个方向,如果在一个地方,很多的事件发生,都被引向政府,那么,说明当地政府跟民众的关系,或者说官民、干群关系,肯定有问题。
比如说,现在许多突发性群体事件,都围绕着一个非常相似也非常古老的主题,官员或者官员的家人亲友欺压百姓,甚至逼死人命,警察和司法处理不公。当然,具体的某个事件,是否是这样,另当别论,但类似的事情肯定此前应该是有的,即便没有到非常恶劣的程度,但官员的家入依权仗势的事,绝非一地一人的个别现象。虽然说,我们的传统戏剧和小说里,这样的故事很多,人们平时受这种小传统教育的熏陶,心里很可能早就有了这样的刻板印象,但如果没有现实事件的刺激,这种刻板印象,一般是不会跟民众生活的现实发生直接联系的。某个事件发生之后,人们之所以喜欢接受事件与政府不公,官员徇私之类的解释,使流言在对政府不利的方向上传播,是因为多数传播这种流言的人们,经过自己此前的经验,在心里已经认定事情就是这样的。
当然,我们可以说,只要我们处理好官民关系,这样的事件就不会发生。但是,古代爱民如子的官员是稀缺的白乌鸦,现代社会,要想实现真正在道德上的官民一致,也相当不现实。当下的中国,实现政府行为的制度化、法制化,限制官员的特权,使官员,包括警察司法部门行为的公开化,程序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事实上,类似事件的发生,政府方面若想加以控制和平息,可用的资源还是很多的。但事件之所以动辄闹大,造成恶劣的影响,跟政府方面的处置不当有密切的关系。不当之一,是有关部门在事件萌发阶段,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甚至不适当地采取压服强硬手段,把小事变成大事。不当之二,也是相当关键的,是每逢事件发生,当地政府往往一个强烈的惯性倾向,就是立即采取封锁消息措施,不让记者进入,不许消息外传。当今之世,凡是突发群体事件最后闹到不可收拾的,多半跟后者有关。
应该说,这种封锁消息,内部处理的事件处理方式,在信息不发达的年代,还是适用的,是可以把事件控制在一个小的范围之内,不至于造成整体的震荡,保全政府的脸面。但是,在资讯和通讯工具如此发达的今天,严格上讲,任何组织、政府,稍微大一点儿的事就瞒不住人,外界总有办法知道。政府的有意控制和封锁,只能便宜那些小道消息的传播,甚至可能使之更加畸形,向对政府更加不利的方向发展。很多事件,本来就是老百姓认为官官相护,隐瞒真相激化出来的,政府处理的方式,一上来就封锁隐瞒,则证实了这种民间的想象,并使之无限放大,加剧民众对政府的不信任,直至群情激愤,酿成恶性事件。反过来,如果这类事件中真的存在官员的重大过失,乃至犯罪,这样的封锁和控制,也给了这些官员把水搅混的机会,在根本上,既不利于事件的处理,也难保当地的长治久安。
因此,当务之急,政府处理突发性群体事件,首先要做的,是改变长期以来政府处理此类事件的惯习,切实实现政务公开,学会在媒体开放之中,处理事件,一则可以将政府内部的猫腻减少到最小,一则可以使流言的伤害减少到最小,要相信,自古以来,但凡流言,都是见光即死的。如果有个别记者唯恐天下不乱,恶意造谣,那么在信息公开的条件下,也不难被识破,一旦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个记者和所在媒体,将会付出很大的成本。一般来说,只要某个有信誉的媒体一报道,很多关于这个事件的谣传,就会不攻自破。
派性政治和娱乐政治结合,生什么?
台湾陈水扁家族,传出有大笔的钱汇往瑞士。一向作为独裁和贪赃者销赃和洗钱天堂的瑞士,自9. 11之后,改了规矩,对来路不明的钱要追查。谁也没想到,掉到井里的,居然是“台湾之子”陈水扁。陆续的调查表明,陈水扁来路不明的钱,还远不止这些。
消息被证实之后,台湾岛内,在破口大骂和唉声叹气之余,也在检讨,为什么会让这个家伙A了这么多钱去,如果不是外国人揭发出来,单凭台湾的国民党加上媒体再加上检调机关,还真的就奈何不了这个虽然下台,但依然操控着民进党的大人物。有人说,这是因为这么多年来,民进党已经跟陈水扁形成了一个共犯结构。也有人说,这是因为台湾社会只讲意识形态,不讲是非。还有人说,是因为台湾的亲绿人士,把本土价值放在了道德价值之上。在我看来,陈水扁这个怪胎,其实是台湾民主过程中,派性加娱乐政治的产物。
人的社会,很容易形成派性政治,只要政治是公开的,政客需要人们表态,人们对政治的热情比较高,人们就会自动站队。派系纷纭,诸侯林立当然也有可能,但对于一般老百姓而言,最合适的,是分成截然对立的两大派。在民主制度比较成熟,选民政治热情不太高的发达国家,派系政治会升华为政党政治,无论多党制还是两党制,选民都不大可能为了某个党去跟人玩命,但是,在民主政治推行之初,制度没有长大,老百姓热情高,也喜欢意气用事,政客再加以煽惑,派性是免不了的。台湾政治,就有太多的派性色彩。
派系的形成,跟价值无关。尤其是截然对立的两大派系,绝对不可能一个派系共享同一种价值观,而另一个共享另外一种。聚合成一个派系,无非是一些人对这个派系的政客感兴趣,既可能是对其政治表达感到听得入耳,也可能是对他们中的某些人有好感,甚至长相和动作,都能成为亲和某一派系的理由。就台湾而言,所谓本土,不大可能形成为一种政治价值,顶多是种地方意识和乡土情感,就算是深绿人士,也不大可能认可他们的政治领袖公然打家劫舍,贪赃枉法,卖官鬻爵。因此,谈不上是本土价值高于道德价值。
派系跟意识形态更没有关系,即便是发达国家的选民,也不见得对意识形态有多大的敏感,西方政客的竞选,也很少有政治主张的截然分歧,更何况台湾。亲绿的人们,亲和台独的主张,不是他们真的主张台湾独立,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恐惧,一种大半来自于台独政客渲染和鼓噪出来的威胁和恐惧,如果这些老百姓一旦发现其实并不存在这种恐惧,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对台湾独立与否,根本不会在乎。
当然,派系不是黑社会组织,台湾的民进党虽然可恶,但毕竟还不是犯罪集团,即便那些在选举中拿了陈水扁钱的绿营的立法委员,也不见得就是陈水扁的共犯,如果他们有过错的话,是忘了问一声,为什么他们的领袖会有那么多钱,一皮包一皮包地拿给他们。
派系政治的最大特点,就是自己人都是对的。台湾社会所谓只问蓝绿,不问是非的现象,不是不问是非,或者不知道什么叫是非,而是对所有关于自己人的“非”,一概不相信,相反,对于对方营垒的“非”乃至“恶”,却深信不疑,哪怕仅仅捕风捉影,哪怕荒唐透顶。此番如果陈水扁不是自己认了账,把钱汇出去,大概引起的绿营反弹,一时半会儿不会这么大。就绿营基本队伍而言,对于蓝营和媒体揭发出来的有关陈水扁的种种弊案,此前一概视为阴谋和抹黑,这回出事,连出身知识界的民进党新党魁蔡英文都说,原来从前的传闻都是真的。可见,如果不是陈水扁自己承认,她也不肯相信自己人真的会干坏事。
派系政治就已经很没理性了,台湾政治还有更没有理性的娱乐化倾向。民主政治有娱乐性,哪个国家也在所难免,此番美国大选,民主党候选人奥巴马,如果没有热辣的“奥巴马女孩”助选,未必就能战胜希拉里。可是,台湾的政治,却更像是娱乐明星大赛,政治人物会作秀,而台下的追随者,也像追星那样的疯狂和死忠。在这方面,显然蓝营不如绿营,长相俊俏的小马哥,人气虽然旺,但追随者的死忠程度,却远不及陈水扁的粉丝。人家居然像歌星有歌友会一样,有自己的“扁友会”,无论陈水扁发生了什么状况,都会死忠到底。粉丝追通俗歌星,多半没有什么道理可言,谁唱得好,也就是一个感觉,这个感觉,可以是歌声给他们的,也可以是唱法给他们的,也可以是服装和发式给他们的。但只要觉得自己变成了某人的粉丝,就死忠,就疯狂。
派性政治和娱乐政治结合,生出陈水扁,一点儿不奇怪。不过,民主制度的好处是,人不可能疯狂到底,人群里,总有明白人,派系和娱乐,一旦妨碍了饭碗,疯狂的人也会清醒的。
从古代行会的违规处置谈起
古代商人,经营往往各有专攻,卖茶叶的一般不会卖绸缎,经营餐饮的一般不会倒木材,比现在的商人还要执著于一个行业。古代的政府,基本上是小政府,而且是农业政府,税收主要着眼于土地收益。因此,对商人和商业的管理,在多数时候比较松,多数王朝,没有专门的机构。因此,商人自己的事,只好自己管。行会和后来的商会,就主要是干这个事的。
行会是同行业商人的自治组织,一方面负责跟官府打交道,一方面处理行业内部的有关事宜。在那个时代,如果同行业商人中有严重的欺诈行为,包括现在常见的掺假作伪,影响到整个行业信誉的时候,一般都由行会自行处理。处理的方式,一般是将犯错之人赶出这个行业,所有同行之人都不跟这个人做生意,不发生信贷关系,在那时,等于砸掉了这个人的饭碗,因此,处罚相当有效。
古人能做到的事,今人却很难做到。今天各行各业也有行业协会,每个协会都相当庞大,从中央机构到地方分支,机构健全,规则明细,而且据说运行良好,每个协会中人虽然不搞什么正经业务,但个个都吃得脑满肠肥,活得滋滋润润。但是,凡是这个行业陷于危机的时候,行业协会就销声匿迹了。以现在的三聚氰胺添加事件为例,我们的乳业协会,自始至终,连个影子都没有。对于这样一个足以危及整个行业,乃至造成行业毁灭性打击的事件,行业内人士,居然一直没有反应,真是咄咄怪事。其实,三鹿婴幼儿奶粉造成婴儿肾结石,早在8个月前就被发现了,而往奶里添加三聚氰胺,业内人士早就知道。由于我跟奶粉业早年有些关系,两年前,就影影绰绰地听业内人士说过,有人在奶里添加化学品,只是没记住加什么,而且由于食品生产添加东西,实在过于平常,因此没有在意。
我相信,这种添加,对于业内人士来讲,虽然未必清楚其危害,但大都不以为然,其中的明智者,未必就不知道这种造假作伪的行为所蕴含的隐患。但是,我们的行业内部,却没有像古代那样自我约束和自我清洁机制。各种所谓的行业协会,大抵是官办的机构,根本不是行业内各个从业者自治的组织,除了搞点儿乱七八糟的活动,借以敛钱之外,什么作用都不起。
如果我们现在的乳业协会是企业的自治组织,那么,很可能三聚氰胺添加事件,很早就会被在协会中被提出来,三聚氰胺的危害,经过协会的检验,就有可能被验证,经过协会的讨论,面对这种危及整个行业信誉的威胁,业内人士理应会有足够的理智,行业内部就可能形成决议,制止掺假,不执行者,被逐出行业。至少,在患病婴儿出现时,三鹿的危机攻关,不会完全照抄官府危机处理的版本,一味欺瞒,威吓,同时暗中操作,弄到今天这种完全不可收拾的局面。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政府有什么理由认为自己可以包打天下,连企业的行业协会,都得官办?不相信企业基于市场的缘故,会有基本的理性,把大一点儿企业全都囊括在国有名目下,出了事,危机处理,地方政府就是企业,企业就是政府,败德企业的行为,直接危及到政府的信誉。其实,在现代社会,企业无论国有还是私有,都是社会的,社会机制没有充分的发育,什么事都由政府背着,政府是背不动的。
政府道歉的标准文本
三鹿事件闹到今天,作为三鹿集团所在地的“父母官”,石家庄市政府终于出面道歉了。道歉篇幅不大,不妨抄在下面: “(三鹿事件,石家庄市政府的失误)一是政治上敏感性差,站位不高,只是就事论事,就请示说请示,对事故缺乏政治上的敏感性,没有上升到事关全局的、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高度去认识,去看待三鹿集团反映的问题。二是认识不到位,后果估计不足。对这次事故的严重危害,缺乏前瞻性分析,错误地认为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提高了产品质量,就能够挽回影响,减少损失,以至于在国内外造成了重大不良影响。三是对企业考虑信任支持的多,对支持信任后带来的负面影响考虑不周,主观上认为三鹿为全国500强企业,是国家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及职工、农户众多,支持企业、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是政府应尽的职责,结果客观上使企业不但没有认识纠正自身存在的严重问题,而且给职工、奶农以及广大消费者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特别是由于信息的迟报,贻误了上级机关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给群众生命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2008年10月1日新华网)
道歉第一条最有意思,害死了若干婴儿、造成上万婴幼儿害病住院的事件,石家庄市政府最大的失误,居然是缺乏政治敏感性,没有站在政治的高度上去看问题,而人命关天这个低得不能再低的古老常识,似乎只有站到政治的高度上之后,才可以被意识到,在没有站到这个高度之前,那么多患儿住院,甚至患儿死亡,似乎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潜台词就是:对不起,领导,事弄大了,造成不好的影响,给领导添麻烦了。
道歉的第二条,倒有几分老实。的确他们对事件最终变成国际丑闻的后果,严重估计不足。而且还半吞半吐地承认了自己惯用的危机处理方式,在隐瞒实情的前提下,暗中操作,一面安抚受害者,一面采取措施加以改善(有无效果另当别论)。潜台词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牢记,防火防盗防记者。
道歉的第三条,实际上是在给自己开脱。说石家庄市政府处理此事的初衷是好的,谁能说“支持企业,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不对?更何况又是这样一个全国500强的企业, “涉及职工、农户众多”,这些人难道不是人民群众,他们的利益难道不要考虑?潜台词:尽管惹了这么大的祸,我们市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的,即使出了错,也没有主观故意。
无论从什么角度看,这样的道歉,都实在是太有才了。建议各级政府的秘书,应该把它拷贝下来,作为范文存档,以后凡是需要检讨的时候,改头换面拿出来就行,保险能过关。这种道歉,说白了,基本上不是对“广大婴幼儿患者及其家长”的.而是给上级有关部门看的。这份来自石家庄市政府的道歉,最令我感到震撼的是,出了这么大食品安全事件,面对成千上万的受害儿童和家长,我们的这个市政府所想到的,居然首先是政治敏感、政治高度,而人命关天这种做人的起码底线,理所当然被排在次要和附属的地位上。而所表达的歉意,首先是对给上级机关惹麻烦的内疚和恐惧,至于受害者的生命损失,中国国家形象的损害,中国制造的内在伤害,都在其次,甚至根本就排不上。
劣胜优汰的政治逻辑
台湾的陈水扁终于被关押了,这让所有知道他的人都松了一口气。戏剧性的是,特检组提请声押之后,到了法院的陈水扁,居然声称遭到了法警的殴打。幸亏连夜到台大医院检查,发现没有什么伤,只是戴手铐的手,肌肉有一点儿非常轻微的拉伤,这对于每个戴手铐的人来说,都是免不了的。试想,在台湾蓝绿斗争如此激烈,绿营动辄把陈案视为政治迫害的气氛下,特侦组办案小心翼翼,就算台湾的法警都是法盲,完全不守法,临到声押的关头,有谁会节外生枝,敢于殴打一个世界都在关注的“前总统”?更何况,整个过程,民众和媒体全程监控,绿营民代到场,众目睽睽,就是有心为之,也没有机会呀。说实在的,陈水扁此举,最容易让人联想的是,街头混混自己用砖拍破脑袋,然后诬告人家打了自己的行为。
这个陈水扁,已经创造了许多个世界第一。在自己女婿以权谋私被揭发,一审被判有罪,自己也深陷国务机要费案的时候,在百万人上街要求他下台的时候,居然能硬挺,就是不下台,不认错。这在世界民主政体中,找不出这样的人。不认错的人是有的,比如尼克松,在自己的回忆录里就给自己窃听的行为找借口,但自请下台是必须的。事实上,许多人所谓的过失仅仅是风传,就会辞职下台。更荒唐离谱的是,在陈水扁家族海外洗钱已经被证实,诸多贪污弊案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陈水扁居然有脸大刺刺地全台跑透透,到处宣称他如何遭到国民党的政治迫害,将自己打扮成为了台独而牺牲的悲情英雄,甚至已经被瑞士银行扣押的七亿台币,也被说成是台独的建国基金。这样脸皮超厚的人,漫说民主政体里找不到,就是威权政体里也很难找,在国民党统治时期,贪腐的官员不少,但据我所知,还真找不出这样一个。事实上,陈水扁不是民主政治中的政治人物,也不是威权体制下的政客,甚至,连过去的黑道人物都比不上,一个帮会人士,也许会做很多不法的事,无耻的事,但做了之后,人家至少会认账,所以,现在的陈水扁,其人格水准,充其量,只是一个街头的混混。
这样一个混混,怎么会变成民进党的领袖,而且是这个党历史上,声名最显赫,影响也最大的领袖?时至今日,陈水扁的贪腐已经尽人皆知,但民进党依然无法与此有效切割,足见此人对于民进党影响之深,是旁人无法想象的。
应该说,自党外时代开始,民进党人绝非一个不讲道德的群体。事实上,在威权压制下奋斗的人,即便是迫于形势,也得格外注意自己的道德形象,非如此不能反抗压迫,凸显自己的诉求。民进党的几代领导人物群中,也不乏人格和道德都相当出色者。但是,吊诡的是,权力或者暴政的压迫,虽然人人痛恨,但其本身是有毒害性的。反抗暴政的人,不知不觉会有暴政的人格,反抗权力压迫者,也没准会喜欢以同样的方式压迫另外的人。对付压迫的时候,犀利、激烈、不宽容、对待别的人,甚至是跟他们同样是受压迫的人,也同样不宽容、犀利、尖刻。道德成了批判甚至清算同辈的武器,而自己则高踞道德制高点上。鉴于同样的理由,凡是被压迫的群体,在反抗过程中,自觉不自觉地就会认同那些特别能战斗之辈,只要这些人的战斗能给他们出气,能获得成效,就自然而然地得到同辈的拥戴。战斗的热情,战斗的气氛,将这些人可能有的人格缺陷,统统遮蔽。不是这些人的人格缺陷没有展示出来,而是群体中的多数人,实际上被自己的悲情和激情弄瞎了眼睛。即使有个别明白人,也会认为斗争的大局需要,且暂利用,因而放松了警惕,待到这些人羽翼已成,势力壮大,党的大局,就变得更大,明白人就是再明白,也只好三缄其口,明白也不能说了。有的时候,对手黑,我们也要黑,对手无耻,我们需要流氓,反抗营垒中的领袖变质,每每在不知不觉中。所谓道德和清廉的价值,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早就变成了打人的棒子。
反过来,那些讲求操守之辈,一方面由于自己的清高,一方面由于自己的“斗争不彻底性”,往往会被逐渐淘汰,退出党的舞台。民进党从林义雄、许信良、施明德到陈水扁的历程,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这样一个过程。 “好人”退出,党却变得更加有战斗性,因此,也就更有成效,甚至过早地迎来了在岛内执政的机会。
当然,这个结果,也部分地毒害了这个党,使之长久地陷在悲情和斗争性中难以自拔。即便在执政时期,举行大规模的示威游行,也是家常便饭,执政时期的选举造势,也一样凄凄惨惨,悲情无限。失去政权,不在如何夺回选民上打主意,而是重回街头,斥诸暴力,好像台湾根本就没有民主化一样。正因为如此,陈水扁怎样也无法被切割,因为,在部分民进党人眼里.比较起来,现在的主席,斗争性要差了很多,出不了气。
去掉车份,出租车问题才能解决
重庆出租车司机罢工,据说,整整一天,这个山城连一辆出租车也没有。这样的事情,记得去年北京也发生过,突然有那么一天,市面上几乎看不到出租车了。这样的行动,出租车司机说,不是罢工,而是停驶。
罢工也好,停驶也罢,背后都有实在无法忍受的不得已。比如此番重庆的停驶,就有起价低,黑车竞争激烈,加油(气)难,罚款多等原因,但最大的不得已,来自出租车公司。不知道为什么,在国内的一些大城市里,出租车行业,居然变成了一种畸形市场化的特殊行业,只有官方特许的公司才可以经营,个体业者除了极少数已经获得执照的漏网之鱼外,一律得不到准人证。出租车公司把车租给有意开出租车的司机,一次性收取几万元的押金(很多时候,这些钱都足够买车了),然后每月收取租金(车份钱),现在的行情,每月的租金,高达5000到8000元不等。实际上,只要获准开办出租车公司,就可以凭空每月收取大笔的租金,基本上什么都不用做。只是,获得开办公司的执照很不容易,据说,非有相当背景不行。
显然,一辆车每月交这么多银子,做司机的非得拼命拉活儿才能办到,有的地方,出租车公司为了省事,把车统一包给若干二道贩子,因此开车的人还得被多剥一层皮,拼死拼活,即使运气好,最后也只能落下一两千元,运气差的,连车份都交不上,一个月下来,白干还倒贴。过去我们说地主狠,佃户须将收入的40%、50%乃至60%交给地主,每每令我们气愤不已,但是,现在的出租车公司对司机的剥削,岂止60%,一般都达到了80%,甚至更多,这样的盘剥,怎么能让司机们心平气和?
但是,为什么非要让出租车司机忍受这样的盘剥呢?有关部门的解释,是说公司经营,方便管理,为了城市的安全和秩序,防止司机敲诈勒索顾客,只有统一经营。应该说,这种说词,不是一点儿道理没有。以北京为例,的确,凡是正规的出租车,宰客的少,更罕见谋财谋色的犯罪行为。不过,一个窟窿堵上了,另外一个更大的窟窿却出来了,凡是特许公司经营出租车行业的城市,都有一个共同的毛病,就是黑车泛滥。严厉打击一下,好一点儿,然后旧病复发,此次搞停驶的重庆,就是黑车泛滥的地方,年初我去重庆,两天打了四次车,倒有三次坐的是黑车。而黑车,即便在首都北京,也一样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不仅敲诈勒索常见,犯罪事件也屡屡发生。显然,出租车行业的特许制度,是催生黑车的温床,不信可以作个调查,如果有机会,十个黑车司机,八个都乐意合法经营的。
所以说,现在的特许经营,并不能保证用车人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反而有某种程度的反向刺激作用。其实,放弃特许制度,降低经营门槛,才是理顺出租车行业的不二法门。我们的有关部门,在21世纪的今天,理应学会用法律手段而非组织方式来管理这个理所应当的市场化的行业。如果实在觉得有特殊的安全需要,也可以采用帮助业者组织出租车协会的方式,辅助政府的管理,只需规定入行者必须加入一个协会即可办得到。这样的协会,既可以帮助业者争取利益,也可以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一个个个体司机,从事教育,帮助他们自律。这样的协会,每个司机需要缴纳的费用,无论如何都多不了哪去。
这样的执法部门用相关法律加上出租车协会的方式,管不了这个行业吗?显然是可以的。唯一的疑问就是,有人担心,这样一来,城市里出租车就会太多了,多到影响交通的地步。显然,这属于杞人之忧,跟其他市场化的行业一样,只要充分市场化,从业者都会达到一种平衡,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就像饭馆一样,开得多了,挣不到钱了,自然就会有人退出。
当然,我相信,这样简单的道理,有关部门一定知道,他们不乐意这样做,肯定另有原因。不过,因为这样拿不到台面上的原因,导致一方面黑车泛滥,治安恶化,一方面出租车司机罢工,秩序混乱,未免太不合算了吧?
从官礼到官礼市场再到官礼假货市场
南京一家商行,推出“官员礼品”,一边说,凡官员定购,有折扣,级别越高,折扣越大。一边又说,这种“官员礼品”,就是送礼公关用的,据说,还可以防止送礼腐败。显然,商行的话,除了最后一句之外,基本上都是真的。如果有高级别的官员来买,具有广告效应,当然要打折,但所谓的官员礼品,基本上不是供官员们购买的,而是供有需要的人们,买了送给官员的。送礼本身就意味着腐败,何防之有?
不过,话又说回来,南京这家商行做的事,其实无非把一个众所周知但却没有明说的事,公开说挂来了而已。我记得,在20年前,就已经出现了专门为给官员送礼而产生的产品,比如烟和酒,所谓极品烟、极品酒,或者是特供烟、特供酒,一条烟几千、甚至上万的都有,老百姓买不起,当官的也不买,但销路却相当的好,总有人会买了当作手榴弹和炸药包,去炸开有关领导的大门。曾经一度繁荣的大书市场,其实也是“官员礼品”的产物,很多外表光鲜装潢精美成套的大部头,都是送礼用的,大书的升级,是黄金书,或者钱币书,书页是用黄金做的,书页里贴着货真价实的各国货币,一打听,这些书都是专门为送礼而定做的。专门制作这玩意的人告诉我,现在给当官的送礼,直接送钱,太张扬,也太扎眼,送书是件雅事,但里面又是黄金,被送的人喜欢。其实,古董字画市场的繁荣,跟“官员礼品”,也多少有点儿关系,据说,某些有相当层级,而且以知识分子自命的官员,送钱送物甚至送女人已经不行了,得送古董、送字画,一来二去,这个市场就被炒起来了。
专门的官员礼品市场,跟其他市场一样,也有大量的假货,极品烟酒掺假自不消说,一不留神,送礼人或者被送的,就吃人蒙了。好在眼下送烟送酒,多半醉翁之意不在烟酒,在乎的是里面的现金或者银行卡,只有这些假烟假酒送到专门收购这些的玩意的杂货店,才能露馅。所谓的金书,有的其实也是假货,仅仅一层金箔而已,但一本书却卖上万元。某些特别有办法的人,制作的古典经典类大书,甚至被高级官员当作送给外国人的礼物,其实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别的不说,错别字就一堆。至于古董和字画,即便成了官员礼品,假的也特别多,反正送礼的和送礼的都一窍不通,正好便宜了骗子,众多贪官财产被没收的时候,稍微明白一点的人,发现他们收藏的字画和古董,都是明晃晃的西贝货。
官礼,官礼市场乃至官礼的假货市场,其存在,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巨大的攻关送礼需要。中国是礼仪之邦,请客送礼,人情往来,在所难免,但给官员送礼,多半具有特殊意义。
从古至今,涉及官员的送礼收礼,往往意味着腐败,是行贿受贿的代名词,所有人都明白。但是,当官的不打送礼的,也是古来的格言。极少数清官的洁身自好,挡不住滚滚而来的贪官以及不清的官,发自内心的喜欢礼物。恰好,官员手里偏就有让人不得不送礼的由头——权力。都说权钱交易,其实不对,实际上是权力效用的出卖。卖效用,不等于卖印把子,一次性消费,卖了一次还能卖,只要大权在握,不愁没有“官员礼品”滚滚而来,自然,官员礼品市场,也就应运而生。因为商家从来都是绝顶聪明的,只要商机,他们就会制造市场。据报道,南京的有关部门,已经去查这家商行了,但查了商行,管不住官员爱礼送礼,还是关不了官员礼品市场。
官员复出背后的制度困境
人称最牛的县委书记复出的消息,给网民添了堵,也给网民添了刺激。其实这样的堵和刺激,早就有过了,比前西丰书记高得多的官员,丢官之后复出,已经有若干个了,如果再往前推,可能更多。单从这一点而言,网民原不该揪住这位前书记不放的。当初书记的辞职,到底算不算处分,其实大家并不清楚,按组织惯例,书记不做了,级别待遇应该没有变,因此,隔了一年出山,也顺理成章。
犯了错误,或者因失误被解职的官员,可不可以重新得到任命?按惯例,只要没有受到刑事处罚,都是可以的。但是,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重新做官,需要多长时间,被免职的官员本人需要做到那些条件,我们目前的制度,还是相当含糊。
在实行文官制度的国家,政府官员分为政务官和事务官两类。政务官随执政党进退,进则为官,退则为民。事务官即所谓文官,一般说来是一种终身的职业,一般没有重大过失是按资历晋升的,但如果有了重大过失,就会被辞退,再也无法入场。我们现在的干部体制,官员不分政务和事务官,虽然没有人说做官是个终身的职业,但却没有妥善的退出机制,除非个人自愿不做了,绝大多数官员,只要进入政府体制,都是要做到退休的甚至退休之后,依然是官员,有特殊的优待。条文上的退出条件,无非是写给人看的,因此,人称公务员是金饭碗,无怪乎成千上万的大学生,都涌上去考公务员,什么职业,也没有公务员吸引力大。
麻烦就出在这里,既然没有退出机制,那么,那些因事被免职或者自己辞职的官员怎么办?无论这种免职或者辞职,属于问责制度的结果,还是干脆就是组织上让这些人躲风头的临时措施,都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个这些人怎样或者什么时候重新出山的问题。涉及的官员级别越高,恐怕重新出山的必要性越大,当然遭遇网民的质疑,几率也就越高。按老理说,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嘛,怎么能不出来?按新道理说,既然我们的官员既非政务官,也非事务官,那么,就不能按文官制度的要求来约束。
说到底,官员退出机制在制度上难以实现,还是因为官员的含金量实在是太大了,所谓的金饭碗,真的是用金子打造的。在改革之初,还听说过有人辞官不做下海的,现在则很少听到这样的事了。一个具有实权的官员,即使不贪,每年的收益,也比一个中等规模的民营企业大得多。即使没有实权的官员,也可以旱涝保收,做到退休,退休之后,同级别的国家公务员,要比一般国企的干部,待遇要好上好几倍。马克斯·韦伯说过,在古代中国,做官是一种最稳定,也收益最丰的职业。这种状况,现在并没有改变,不仅没有改变,在某些方面,还有所推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官员没有触犯刑律,贸然让人家退出,就算主管部门不讲人情,由于让人家付出的代价太高,因此,任谁也难以下手。
民迷信与官迷信
重庆万州郊外的一座山上,一个人形的岩石被发现,前来烧香磕头的人相望于道,有关部门建议将之炸掉。这种建议到底是出于反对迷信的冲动,还是像十年砍柴兄说的那样,出于对群体性事件的担忧,我不得而知,但民迷信和官迷信,其遭际,好像从来都不一样。
眼下,官员信占卜、信风水,跟和尚老道乃至喇嘛活佛往还的,是越来越多了。大兴土木之前请风水师看看,或者请高人占卜,甚至于某些工程,就是占卜之后的产物。这不,河南桐柏县就凭空弄出来一些风水建筑,大刺刺地耸立在共和国的土地上,至少目前,还没听说谁为此受过处罚。
官迷信可以,民迷信就遭到干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从来如此。古人立国不讲无神论,皇帝封神拜佛,官员求神拜佛,但对于民间的求和拜,却有干涉。像万州这样,出一个传说中的神奇物件,无论一石还是一树,民众蜂涌前去膜拜,香烟缭绕,自古难免。中国是个泛神的国度,百姓说,离地三尺有神明,山川、草木乃至厕所都有神灵,谁有应验,就拜谁。其实所谓的应验,也是大家哄传起来的,根本无从验证。万州这个岩石之所以走红,无非是因为人们认为这个人形比较神奇,如果是突然变的,不就意味着神迹吗?所以上供烧香。老百姓不仅拜神物,而且还自己造神,民间好多庙宇,其实里面供的都是些莫明其妙的神灵,这个大仙,那个神姑,五猖五道,不一而足。把伍子胥以讹传讹,供成“五撮须相公”,把杜甫杜拾遗,供成杜十姨的,而且庙里一并塑上十个妙龄女子,大姨、二姨,一直排到十姨,也是见诸野史了的。
可是这样的民间迷信,官方不喜欢,很多朝代,都有地方官禁查野祀,毁淫祠的记录,在他们看来,老百姓要拜神,只能拜官方认可的神,乱拜不行。其实,多少年来都如此,老百姓还是相当听话的,官方认可提倡的神,比如关公妈祖之类,老百姓的香火是有保证的,大家首先还是拜这些皇封的神,只是在精力过剩的时候,搞点儿小自由,自家造出个神来拜拜。如果这点儿小自由都不给,未免霸道了一点儿。
没错,民间的乱拜是迷信,我们可以提倡科学,宣传破除迷信,也应该这样做,至少,让民众有病的时候,及时上医院,或者一边送医治疗,一边求神也可以。但是用炸掉岩石这种强制的方式,却期期不可。历史证明,用强制的办法,去掉民众的迷信,实际上是不可能的,苏联搞了70年,还不是无济于事。人类目前所能做到的,只是把这些东西限制在一个范围之内,尽量使之无害,要想根除,基本上属于不可能性的任务。
对于我们现在来说,当务之急是解决民众最迫切的需要,比如医疗,比如社会保障。目前迷信的泛滥,在很大程度上是看病难导致的医疗困境所致,看不起病的人们,求神礼拜,权当替代。解决民众的医保,治理当前的医患紧张关系,才是政府真正该做的事情。香港经过了150年的西方殖民统治,但那里的老百姓,依旧喜欢乱拜,经常可以看见一棵大树,上面挂满了红布条,下面香烟缭绕,若干老头老太太在下面叩拜,但仅仅是老年人求个心理安慰而已,没有人担心,会对社会秩序构成威胁,因为,那里的医保和社保问题都不大了。
莫把官场当戏场
残留下来的旧戏场,很多都挂有这样一副对子: “天地大戏场,戏场小天地”。我们的某些官员对此很有体会,无师自通地将政务当成了作戏。安徽阜阳一户受灾的农家,有幸成为官员演戏的戏场,用韩寒的话来说,应该是“影视基地”,接连接受了七次从县到省再到中央领导的探视,每次探视,都伴随有电视台的高调拍摄,并在电视中播出(否则,怎么能让不怀好意的韩寒发现了呢)。
官场上的戏,多半是做给上级看的,似乎跟平时的演戏不太一样,其实,古代的戏场,往往不是建在宗祠,就是建在神庙,至少在名义上,都是给死去祖宗和天上的神仙看的,因此,作戏给比较有权势的一方看,是我们戏剧的传统,作为平民百姓,其实只是随便看了热闹而已。
官场作戏,时髦的话,叫做作秀,其实是有传统的。比如清朝的绿营,经常不满额,因为军官要吃空饷,训练也经常废驰,但是,这些军队,都会保留一些会爬竿,会耍把式的能人,每到上级来检查,临时雇些老百姓穿上军装,拿着武器站班,让这些能人爬竿,翻跟头,打把式做表演,再送点儿好处,就混过去了。北洋水师成军,开始训练还认真,时间一长,上下玩忽,醇亲王代表太后和皇帝前来视察,舰队经过长时间的准备,操演就跟表演似的,好看煞人,醇亲王看了非常高兴,顶用不顶用,后来的甲午海战知道。民国时节,作戏的范围有所延伸,像鲁迅说的那样,修几所模范监狱,几所模范幼稚园和小学,每到外国人来了,就带去参观,宾主皆大欢喜。
官场作戏,最初的动机,是担心自家的活儿没做好,或者感觉没做好,但是为了面子好看,自家脸上有光,或者说希图蒙混过关,不得不做,但时间一长,大家习惯了,该演不该演,都演。就拿安徽阜阳的例子来说,不大可能别的地方灾后重建什么事也没做,所有的好事都集中在那一户农民那里,但很可能的是,就是那户农民最会说话,嘴甜而且滴水不漏,最能反映当地领导的政绩,说的大家都开心,于是来了领导,就往那儿领,全让他一个人说。
一位著名的美国学者说过,古代官僚体系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信息操控,在下面的,想要瞒,在上面的想要看,双方斗法,一个想要看个明白,一个想遮好盖住。这个过程,位于上面的人,有整个被蒙了的,也有穿帮的,更多的时候,往往介于两者之间,彼此心照不宣,心里有数,上面下面,都留着面子,也留着后手。演员、导演和看客,大家一起演戏,浑然一体,真正是天地大戏场,戏场小天地。
只是,这种官场的戏,背后却总免不了有猫腻,无论大小,反正都拿不上台面,令在旁看热闹的平民百姓,感觉不爽。前一段高校的本科评估,就是因为从评估变成了演戏,才惹得全国舆论大哗,到现在令有关部门说不清道不明。可见,古今一理,戏场里演戏,官场就不要演了。现代社会,网络时代,蒙人不易,一不留神,让好事者“人肉”出来,给大众添点儿笑料事小,损害政府权威事大。因此,我们的某些官员,还是要牢记这一点,官场不是戏场,真要特别喜欢作戏,最好是在业余文艺活动中施展,或者争取在电视娱乐节目中,露上一小手。
“内部人”维权的禁忌
据2008年12月22日《新京报》报道,北京首位因维权被炒的工会主席唐晓东,终审败诉。虽然眼见得这位工会主席的一系列遭遇,根子就在于替工人出头维权,但各方博弈的结果,还是“出头的椽子先烂”,让惩罚落到了这位打了几年官司的人身上。终审法院的判决,按道理也没有错,因为唐晓东的被开除,直接原因不是因为此前的维权,而是维权后复职的“严重失职”,但是,为什么偏偏唐晓东在复职后不久就“严重失职”,企业有无涉嫌报复,说不清道不白的。对于唐晓东来说,更加严重的问题是,鉴于先前维权的经历,很可能不会有公司会接纳他,收拾行李准备找工作的他,前程大为不妙。
公民维权之难,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在单位层面上存在一种不成文的禁忌,那就是但凡“内部人”出头,照例会遭遇严酷的对待。假如有人自己遭遇不公平待遇,自己为自己维权,哪怕一哭二闹三上吊,单位的领导都可以理解,虽然多数情况也无法解决,但只要不闹得太大,多半不会遭到严重的打击报复,有时候,如果恰好成本不高,时机适当,加上领导心情不错,还可能真的给你解决了。如果有外面的人插手维权,记者、律师、NGO组织什么的,领导也很头痛,但外面的人,遏制起来难度比较大,所以,尽管头痛,也往往无可奈何。一般来讲,单位领导最讨厌,也最痛恨的是内部不相干的人出头说话,就像唐晓东这样,当年有些工人未签劳动合同,没给加班费,在企业领导看来,干卿底事?要你这个工会主席出头?而且还把事情闹到外面都知道,不仅让企业损失了钱,而且损失了面子。这种事,无论哪个单位,企业事业,领导都烦,烦透了。
单位有单位的伦理,这是任何一个研究企业文化的人都知道,但却不能点破的事实。在所谓单位伦理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不能容忍害群之马。所谓害群之马,不是指那些在业务上给单位造成巨大损害者,甚至也不是那些贪污受贿,损公肥私之辈,一般专指那种替人出头,跟领导为难的人。在古代,作为亲民之官的县令,最痛恨的人就是替人打官司的“讼棍”,还有那些替民众说话的民间精英,或早或晚,都要找茬给收拾了,收拾不了,在他们看来,就是隐患。这些人,就是那个时代内部人面目的害群之马。现在,内部人的范围,缩小到了单位,无论什么单位,哪怕是外资企业,只要进了中国,过不了多久,这种特别的“单位伦理”,都会形成。
一个工会主席,为自己的会员维权,看起来理所应当。但是,这种事情,在中国一向都行不大通,替工人维权,就等于站在了企业的对立面,企业自然不能容忍。这种事,如果私下里暗中交涉,也许企业还可以容许,但是像唐晓东这样公开发文,在企业看来,等于内部人反叛,因为尽管唐是工会主席,在企业看来,也是自己的员工。虽然说,工会在理论上是为工人说话的组织,但落实在具体的单位里,每个工会都是单位领导的一个辅助组织,做点儿福利和娱乐活动还可以,帮助领导解决困难更好,但如果替内部员工维权,就大逆不道了。说白了,单位是不大能够允许自己内部出现员工自己的组织的,那岂不等于出现了另一个权力中心?更可悲的是,只要有人犯了此禁忌,那就等于是所有单位领导的公敌,走遍天下,也别想有人会接纳他。只有这样,才能维持单位的“安定团结”,将任何来自下面的挑战,都消灭在萌芽里。单位里的个人维权,成不了气候,而别人帮忙又被严惩,因此,天下太平。
就怕贪官有文化
反腐败战线有好消息了,卫生部专家说, “人越腐败,死的越块”。专家不是在诅咒腐败者早死,宣扬因果报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据说,这种说法有科学根据,根据就是凡腐败者,心理压力都大,因此容易致病。专家还列举了巴西的一份调查,说明贪官比清官更容易得不治之症。只是,专家最后举的一个例子,却让人感觉这种说法,至少在中国,并不那么准确。专家说,他给“某位被‘双规’的高层官员看病,几个月前他还红光满面,很健康。可这时,他面容消瘦,精神不振,判若两人。”(2009年2月18日《羊城晚报》)
当然,但凡知法违法者,总会有些心理压力,压力大,容易不健康,因此早死,当然可能。但是在中国,这种事情也许就不一定。专家所举的中国例子,只能说,腐败而且被抓住的人,才更可能早死,因为那位高层官员,双规前还“红光满面,很健康”嘛,不健康的原因,似乎应该是被捉,而不是贪腐。
事实上,在现实世界里,像专家所举的这样的事例是很多的。翻开一些贪腐官员的案卷,我们都会发现,贪官在没有被揭露之前,其实大多吃得好,睡得好,每日里神气活现,红光满面,心理有压力,感到紧张的情况,仅仅在刚开始作案的时候,时间一长,不仅胃口越来越大,而且胆子也越来越大,心理反倒没什么压力了。再次感到有压力,紧张害怕,惶惶不可终日,那是在被抓了以后,所谓生病乃至早死,也大多发生在出事之后。
为什么偏偏我们的天地里有这样的贪官,难道说,我们这块土地上的人心理素质特好,盛产脸皮特厚,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或者说,我们反腐败的力度还不够,贪腐者被抓的可能性太小?其实都不是。现在每年一个省市,各级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处理的腐败案件数以千计,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每年会有这么多的贪官落马。中国人也是人,没有任何科学依据表明,中国的心理素质超群,只要法律还在,惩治腐败的行动还在继续,贪腐,都会有心理压力的。
但是,在中国的特殊环境,由于某些地方,某些部门存在着特别的官场文化,这种文化,可以释放和转移贪腐造成的压力。首先,不可讳言,我们某些地区和部门,的确存在着买官卖官的现象,在这些地方,做官就成为一种投资行为,买官者,将本求利,收回投资,获得盈利,是当务之急,贪腐就像生意,无非是多挣钱,快挣钱,一本万利,只要利益足够大,获利的冲动和喜悦,自然会压倒犯法的恐惧。就像在商海里冲浪一样,只要有300%的利润,上绞架也无所谓了。
其次,贪腐者如果官做得足够大,为了便于作案,往往会刻意营造一种贪腐的小气候,在这个小气候里做官,若要保持清廉,往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可能先被人诬陷成了贪官,在政治斗争中率先落马,即使为了自保,也干净不了。所以,凡是有这样小气候的官场,一露馅,往往就是窝案,一个单位大小官员没一个干净的。当然,在没有被揭露之前,这样的官场,由于大家都一样,你黑,他也不白,自然心理压力就小得多。
人们都说,不怕流氓,就怕流氓有文化,我们也可以说,不怕贪官,就怕贪官有文化,这个文化,不是平常说文化水平的文化,而是官场的一种特殊的文化。反贪腐,首先要反掉这种文化。
密切隔开群众
石家庄市委门前的路禁止出租车通行,外地来市委办事的人,打车走不到市委门口。消息传出来,网上一片热议。我很诧异,这是新闻吗?只要稍微大一点儿的城市,哪个市委市政府门口,没有点儿针对老百姓的限制?政府机关,像河南某县那样,在平房里办公,早已是凤毛麟角。不仅正经的市委市政府,就是法院、税务局、公安局,也一律高大辉煌,门禁森严。我家乡一个小小的县级市,公安局大楼,看起来跟外交部差不多大。这些地方,从权力建筑到权力广场,再到权力马路,一律戒备森严,里面的官员出来,动辄警察开道,沿途道路管制。
中国经历过很长的帝制时代,在那个时代,政府衙门,从来都门禁森严,现在据说唯一保存完好的省级政府衙门,在河北保定的直隶总督衙门。门前规矩是,文官下轿武官下马。当年如果有出租马车的话,肯定也拉你不到衙门口。哪怕是个七品的县令,出门也鸣锣开道,两虎头牌:回避、肃静,老百姓离得越远越好。如果是知府大人、总督大人,那排场就更了不得。那是个讲究等级的时代,讲究政治隔离,通行黑箱政治,维持政治神秘性的时代,门禁森严,隔绝闲杂人等,有它的道理。可是,教科书告诉我们,那个时代早已过去了,现在是人民政府。
历史的记载告诉我们,共产党人是打破等级界限的人,斯诺先生在《西行漫记》感慨道,一系列被国民党政府悬赏十万大洋的中共领导人,从毛泽东到彭德怀,门口只随随便便地放了一个警卫,人们相互串门,推门就进。根据很多当时人回忆,延安时期的老百姓想要见到领袖,似乎很容易,在什么地方都可以见。看那时候的老照片,领导人的合影,似乎并不按严格的等级,大家随便一站,位于中间位置的,往往是地位相对低的人。然而,在今天,不知怎么一来,当年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悄然变成了密切隔开群众。官员但凡到了一定级别,衣食住行,在制度设计上处处考虑的是跟老百姓的隔离,住是有人把门的大院,办公是有人站岗的官邸,出行是警察开道的一路畅通,就算是下来走访群众,有关部门也事先安排好,人不能随便见,路线不能随便走。老百姓如果有事想见领导,即使领导有心见,也难过上青天。
当然,如果我们是一个恐怖主义活动猖獗的国度,动辄暗杀,爆炸,这样戒备森严,也有道理,但是好像我们中国在外人看来,是个相当安全的地方,恐怖袭击不是一点儿没有,但大体限制在某些特定边远地区。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政府机关的这种门禁森严的状况,在20世纪80年代还不严重,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政府财大气粗之后,摆阔摆出来的。富裕地区摆.不富裕的地区跟着,巍峨气派的政府大楼盖出来,讲究和排场也就来了,辉煌气派的大门,门前宽大的广场,没有人站岗怎么行?不设几条禁令怎么了得?权力建筑,得有森严的岗哨与此相配,豪华的座驾,得有警车相配,更得有相应的制度规定与之相配。就这样,政府机关人为地跟自己的人民隔得好远好远。干部和群众,被精心地随时随地地跟人民群众隔开,越远越好,时间一长,被隔开的人民群众有了怨气,干部还真的有了危险,当然,也就更有理由,加强保卫,加强隔离,但是我们不知道,这样下去,将要伊于胡底?
中国版的波将金村为何总是生生不息?
沙俄叶卡捷琳娜女皇时代的大臣波将金,在世界史上大大的有名,他的出名,不在于他是女皇最得宠的宠臣兼面首,而是他为了讨女皇的欢心,在他的领地用画笔搭建了一些美轮美奂的假村庄,从而在世界史上留下了一个专有名词,代表弄虚作假的“波将金村”。
波将金先生已经死了好几百年,但是这老先生的创意,却总是有人继承过来,发扬光大。这些年来,中国版的波将金村,总是压不住地往外冒,一会儿是甲地,一会儿是乙地,虽说是中国版,但路数跟波将金都差不多,无非是迎接领导视察,参加文明、卫生之类的城市评比,把路边街旁显眼的地方,领导有可能看得见的所在,能涂就涂,能抹就抹,实在抹不了、涂不上的地方,就建道墙给遮上,墙上画上最好看的画。稍微有点儿创意的地方是组织群众摆样子,彩旗飘飘,锣鼓喧天,人人穿上漂亮衣服,摆成各种姿势。比如前段时间大学评估,有些学校组织学生在校园装模作样看书、讨论,背后还有步话机遥控,提前告知做样子的学生,评估委员正在接近你处,马上进入状态!
网友爆料,河南焦作,为了迎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居然又开始在全市建设“波将金村”,“不仅关闭了市区内所有中小饭店、报刊亭、中小理发店,而且某些路段的饭店还在一夜之间被迫‘转行’。饭店变成了五金批发店,卖冰棍的变成了拉丁舞培训中心。害得市民和外来的旅客,吃不上饭,理不了发,买不到报纸。” (《华商报》2009年3月17日)
当年的叶卡捷琳娜女皇,是沙俄历史上最明智的皇帝之一,几乎跟彼得大帝齐名,在俄国历史上,也被尊为叶卡捷琳娜大帝。画匠画出来的假村庄,骗得了小孩子,骗不了成年人,更何况聪明透顶、历经风雨的叶卡捷琳娜。同样,我也不相信我们这些中国版的波将金村,真能蒙得了视察的领导、评审的委员,造假的手段并不高明,眼睛只要不是高度近视,一眼看过去,就会知道怎么回事。就算作假做得很逼真,但这样大规模的造假,弄得几乎尽人皆知,想不知道都难,如何保得住密?作假的人怎么就敢冒这样大的风险,在光天化日之下蒙骗领导?
实际上,这种“波将金村”式的造假,一般都属于下面刻意逢迎,上面心知肚明的一场游戏。以各种评比为例,多数无非是有关部门为了某种目的刻意制造出来的名堂,说白了,就是通过这种活动,让下级单位永远意识到上级职能部门的重要性,往往开始评的时候,还正经一点儿,几届过后,就成了游戏,提前告知被评城市或者单位,领导什么时候来,评委何时进入,潜台词无非是让对方事先准备。这准备嘛,就难免造假,不,其实是化妆,大规模的城市化妆,当然,就跟女孩子脸上有青春痘雀斑需要去掉似的,如果城市看上去存在有碍观瞻的东西,比如小饭店、修鞋铺、报亭之类的地方,该遮就得遮,该掩就得掩,遮掩不了的,就得改名字、换招牌。上级来的时候,只要该遮的遮了,即使遮得不那么严,也就算下级体会到了上级开展活动的良苦用心,表示了自己对上级机关的重视,加上接待时功夫到了家,什么称号,该给就会给,评到最后,全国山河一片红,大家都是先进典型。
中国版的“波将金村”,是个皆大欢喜的游戏,唯独苦了当地的百姓,遮掩是要花钱的,羊毛出在羊身上,更苦了那些在评比期间不能开业的饭店、报亭、理发店,不知道他们的营业的损失,有没有人给补?皆大欢喜的人,其实损失也大,那就是百姓对他们的信任,没了这种信任,以后办什么事都是假的。
自家人骂得,别人骂不得
意大利甲级足球名旅尤文图斯主帅最近有点儿晦气,球队输了球,自家抱怨裁判不公,不仅裁判不高兴,连中国人也得罪了,因为他随口说道,裁判像个中国人,老给他们黄牌。这下子捅了马蜂窝,中国人不干了。
当然,老外不该这样说,尤其是很有名的老外更得嘴上有个把门的,否则,一下子得罪人得罪得太多,光吐沫星子就可以淹死你。不过,话说回来,好像一直以来,中国人自己似乎也没断了批评自家足球的黑哨,自己球队的教练埋怨,球员抱怨,球迷则叫骂。在我这个外行眼里,好像中国足球哨子吹得黑跟脚丫子踢得臭一样的有名,名扬海外。显然,大家都知道,尤文图斯教练嘴里说的“中国人”,不是指中国人的全体,应该是中国人中吹哨的人,虽然说,吹哨的中国人不见得个个都黑,但黑哨比较多,却是中国人自己也认账的事,所以,那位教练的话,好像不应该是什么大逆不道,惹来这么多人声讨。
自家孩子自家管,自己人打骂都行得,两姓旁人插不得嘴。在乡下的时候,看见有父母管教孩子,打得那叫一个凶,可是如果旁人多一句嘴,立马形势大变,全家人一起跟你来,挨一顿揍也不是不可能的。有深通世故的老乡告诉我,这种时候,外人如果想说点儿什么,只能说这孩子好,犯错是偶尔的事儿。这样一来,皆大欢喜。显然,尤文图斯的教练不懂中国的世故,口无遮拦,找骂也算该着。
说起来,中国一直就是一个大国,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但是,不知怎么搞的,我们好像很不自信,总是很在意外国人对我们的看法,特别喜欢听人家说我们好,很多时候,为了买人家一句好话,搭钱,费功夫,还要放软身段,只要把人家的“好”换回来,自家吃了亏,也心甘情愿。结果很多居心不良的老外,就看中了这一点,到中国来足吃足喝,还带着走,好听的,倒是不少说,可是回国以后,转过头来就褒贬中国。不仅发达国家的这类骗子如此这般,落后国家的骗子一样精通此道,来的时候,或者中国人去的时候,能把你捧上天去,骗来银子,花光了,只要不肯再续了,马上变脸。过去所谓的纳贡国,来到中国,奉承皇帝的话,说上一箩筐,连带漏了一路,贡上随便一个破玩意,就能换回大笔的金银财宝,这样赔账的买卖,从唐朝一直延续到清朝,中国人却一直乐此不疲。
反过来,听不得人家说不好,无论批评也罢,褒贬也罢,反正坏字只要说出口,咱这边的脸就沉下来了,不管人家说得对还是不对。当然,外国人的恶意诽谤,愤怒也好,回击也好,是应该的,但有些时候,其实人家说的有道理,就没有必要反应过度了。老祖宗告诉我们,忠言逆耳利于行。很多时候,外国人的恭维,其实没有必要在意,听听,自己耳朵感觉好一点儿也就罢了,听多了,万一上瘾,反而有害。相反,外国的坏话,倒是该仔细听听,如果人家讲的有道理,自家就该注意。一个大国之国民,理所当然是有气度的国民,该的是闻过则喜,不该的是一触即跳,神经过敏。
可惜,我们的国民,神经过敏的事儿,实在太多了一点儿。
告别内战思维,让林毅夫回乡
今天贵为世界银行副行长的林毅夫先生,依然无法在清明节回他的家乡台湾祭祖,即使在涉及他的法律已经过了30年的追索时效之后,依然被台湾有关部门借端拒之门外。道理似乎很简单,在台湾军方的档案里,今天的著名经济学家林毅夫,还是当年“叛逃”到大陆的林正义上尉。从某种意义上说,尽管国共已经和解,国民党已经重新拿回台湾的执政权,并开启了两岸和解的进程,但是台湾军方某些人的思维,却依然停留在内战的格局中。
不消说,林毅夫来大陆行为的本身,是两岸军事对峙的产物,而这种对峙,其实是国共内战的某种延续。在那个时代,两岸相互的“叛逃者”,都会被对方视为英雄或者义士,台湾方面甚至连劫机的罪犯都加以礼遇。战争的双方,互相强烈敌视,恨不能不共戴天,只要内战还在延续,这种行为就可以理解。
只是,内战毕竟属于民族内部的厮杀,是不得已之举,是兄弟阋墙,即使打得如此激烈的国共内战,双方也都承认,这种内战,绝非中华民族之福。我实在难以认同凤凰卫视的评论员的观点,评论林毅夫返乡祭祖被拒事件,认为军人的职责所在,必须忠诚。当年林毅夫投奔的对象,不是敌国,双方同属于一个中国,他没有叛国的问题。换言之,在两岸和解,国共开始第三次合作的今天,思想还停留在国共冷战,乃至内战遗留状态,对待当年的“判逃”,实际上,还是一种内战思维作怪。我们必须无奈地承认,民族内部的敌我之分,有时甚至敌意超过了敌国。
国共两党的领袖们,已经握手言和,两岸三通已经实现,当年炮声隆隆的金门,已经成了两岸自由行的一块“飞地”,金门厦门之间,已经基本上恢复了传统的联系,当年打在金门的成吨的炮弹皮,成为金门人打制精品菜刀的材料,大陆的游客,喝上一口金门高粱酒,呷上一口金门菜刀做出来的台湾菜,感觉很好。当年飞过来的炮弹皮,变成菜刀之后,再被大陆人带回去。但是,当年从金门游到厦门的林毅夫先生,依然无法踏上他的故乡。
说起来,林毅夫先生已经不是当年的林正义,他已经成了世界知名的经济学家,北京大学著名的教授,即使跟台湾也有业务往来的世界银行的副行长。这不仅是大陆的骄傲,也是台湾的骄傲。但是,在台湾某些人看来,林毅夫越是混得好,让人就越是难以容忍,因为他是在那边混出来的,本身就意味着某些别的含义,无形中有贬低了这边的意思在。海峡两岸的中国人,从本质上讲,都是厚道的,但是碰到敌我问题的时候,往往就不厚道,不仅不厚道,还要相互厮杀,老话说,兄弟阋墙,外御其辱,但是,在很多的时候,我们往往只做到了前半句,而忘了后半句。
今天国共和解已经实现,从道理上讲,意味着国共之间的内战已经结束,两岸的中国人,即使暂时还不能统一,但共同和平发展,却是深入人心的共同要求,尤其是在当今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更需要联手合作一起抗拒。在这个时候,依然拒绝林毅夫回乡祭祖,即使在所谓的法律追索期已过的情况下依然如此,这对于共同背负儒家伦理的一个民族而言,从道义上,也说不过去。可以看出,两党之间的战争,随着两党领袖的握手,已经结束,可当年内战的阴影,依然存在。但愿,随着两岸交流的加深,阴影能够逐步消解。
官话焉得不雷同?
网友爆料,河南开封和漯河两地消防部门的两份讲话稿,居然高度雷同,除了时间、人物、地点有异之外,剩下的部分,几乎完全一致,最可笑的是,开封的稿子,居然出现了“构建和谐平安漯河”的字样。 (2009年3月25日《新京报》)显然,开封这边的文抄公,电脑操作技术欠通,如此简单的名词替换都不会,露了破绽。但奇怪的是,这么明显的穿帮,既然是讲话稿,作报告的首长和听报告的众多下属怎么没有一个发现的呢?
仔细一想,也很正常,像这样的讲话,在我们这块神奇的土地上,各个官方机构,每年不知道有多少,多到了从起草人到讲话人,再到听讲的人,个个神经麻痹,麻木不仁,没有觉察,非常正常。别笑话开封的那位仁兄,其实别的地方也五十步一百步。但凡官面上的文字,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时间纵向上高度一致,无非换换各个时期不同的口号。各个地方,各个部门,空间横向上也差不多少,大同小异,把事情,时间、地点,人物一换,也没有差别了。凡是官方的文字,只要同一类别的东西,讲话、报告、调查、汇报、文宣等等,肯定同一类别高度雷同,不雷同反而倒是怪事。这种现象,早在多少年前,就这样了。当年毛泽东曾经讥之为“党八股”,专门著文批评。可惜,从那时候起到现在,大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机关的八股作风,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愈演愈烈。早先的时候,很多做秘书、干事的人,囤积了若干官方标准文字作为范本,领导需要什么,翻出来比着来就行。现在有网络了,范本网上到处都是,天下文章一大抄,不抄也等于抄。因为,即使你自己起草,最后发现也跟别人写的没什么区别。听说,此事曝光之后,开封那位“文抄公”,还受了处分,其实大可不必。这种抄法,从另一个角度说,其实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一种方式,错就错在不该上网,两边撞了车,平自给网民添了些乐子。
中国很大,南北东西差异巨大,一个政策,在东边正好,到了西边就一点儿都不合适。各个部门的工作性质,也千差万别,搞统战的和做税务的,怎么说也不是一回事。按道理说,各地的政府,政府各个部门,即使是官面文章,也应该不一样才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嘛。可是,只要是同一类的部门,各地政府的讲话、报告、汇报之类的东西,只要把时间、地点、人物变一变,大抵南北东西,都可以互换,即使不同部门,也有相当部分的雷同。这是官话,或者说党八股的一个特色,这个特色,被各级部门自觉跟上级保持一致,担心犯错的“公文精神”极大地强化。凡是负责起草官方讲话文件的部门,无论是秘书机构还是政研部门,跟上级保持一致,不出错,是他们共同的行为准则。新提法,新名词,只能首长自己定,起草人不能越俎代庖,也不敢越俎代庖,在首长也求稳的情况下,这种四平八稳,跟着走的官样文章,就更是流行。
尽管国家总是提创新,但在目前层层的压力体制下,跟随上级,至少在公开的官样文章上尽量与上级保持一致,的确是不犯错误的不二法门。在官场谁不知道,听话没大错,听话,事情办砸了,问题不大,不听话,事情办好了,没准还有过。官样文章的雷同,其实是官场文化的体现,官场文化不变,官样文章互相抄抄,其实从节约劳动力的角度,有益无害,用不着大惊小怪。
莫让黑社会成了气候
看网上消息,得知东莞千余男童被拐,开始我还以为是网上的夸大其词。可是,后来平面媒体也报道了,而且还附有大幅照片,百余对失去孩子的父母走上街头,沿途派发寻人启事,打出“悬赏1000万买回爱子”的标语。据很多家长称,自2007年起,已经有过千名男童遭拐带,失踪地点遍及东莞各镇。虽然说,当地政府认为,家长们报称的失踪的儿童数量有些夸张,但几百人肯定是有的。
如此规模的儿童被拐,说明在东莞这个地方,诱拐(据说还有明抢的)儿童,已经成了一个具有规模的产业——一个黑社会的产业。这样的黑社会产业,在清末到民国年间,是相当发达的。一个社会转型期,往往伴随着黑社会的成长,黑社会跟正常社会一样,需要产业来维持生计。一般来说,做土匪强盗打家劫舍,并非黑社会的“正道”,因为这种行业,比较容易暴露,招致政府的围剿,他们的“正道”产业,一般是黄、赌、毒,除了这三样,诈骗和拐卖妇女儿童,也是其中的大项,那时候,拐卖儿童被称为“拍花”,被传得神乎其神,说是可以用迷药把人迷住,使其自愿跟着拐卖者走,但更多的可能只是用迷药把人迷昏,方便行劫。
一般来说,在那个时代,拍花的人,多半是有组织的,盯梢、行动、转移、销赃一条龙,甚至很多地方还存在有地下的“人市”。拐来的儿童,统一交由人市的黑社会老大销售处理。在任何时代,都存在这样的市场,没有儿子或者儿子少的家庭,需要男童,因此,男童的生意比较好,女童也有销路,一般是买来做婢女,或者养大以后卖给妓院。在清末的时候,拐买儿童的恶谥,有时候也被安在西方来的教会头上,但最后核实的结果,会发现其实都是黑社会为了转移目标,制造的谣言。
一般说来,社会形态比较固定化的时候,黑社会往往不会很发达。因此,拐卖儿童的也比较少见。前现代的城市,政府对于街坊居民的管理比较严,而农村社会,存在各种乡社组织,宗族组织,基本属于熟人和半熟人社会,连走街串巷的手艺人和艺人,都脸熟,给流民社会留下的空间不大。如果有帮会和秘密宗教组织敢于做拐卖儿童这种伤天害理之事,那么,很快会招致民间社会大规模的讨伐和打击。但是,到了近代的转型时期,现代城市的扩张,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新兴的城市没有原来的维系模式,大量流动人口,也使得政府原来那套固定化的居民管理模式失效,城市和集镇,流民大幅度增加,农村原来的乡绅和宗族自治的结构,也遭到破坏。结果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对于人口和社会管理,都逐渐处于脱序状态,因此,给黑社会,留下了大量的空间。事实上,在清末到民初,中国的帮会和秘密宗教,一度占据了社会的小半江山,上海的帮会老大,被人称为“闻人”,活跃在社会各个阶层,政府也不得不依靠他们来维持秩序。直到抗战前夕,这种情况才稍有好转,政府对于非固定化的人口管理,有了一点儿门路,但这个过程,又很快被日本侵华战争所打断。 我们现在所处的环境,至少在人口与社会管理方面,跟清末民初有些相似,都处于转型的当口。改革前,所有人都身属一个单位,或者工厂街道,或者农村公社,政府习惯于固定化的管理方式,户籍、居住地,工作地点,大体固定,按图册、按地点、按单位索人,大体跑不了。改革以后,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一轮的城市化工业化的浪潮,带来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而那种从原模式中衍生出来的收容管理办法,由于弊病过大,经过孙志刚事件之后,不得不退出历史舞台,连带着暂住证管理制度,也受到冲击。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包括珠三角这样高度工业化的农村地区,还没有学会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动态地管理人口,旧体制下的户籍制度,也部分阻碍了管理上的进步。因此,在治安管理和人口管理方面,像东莞这样一些地区,的确处于相当混乱的状态,为黑社会的滋生壮大,留下了空间。东莞如此大规模的儿童走失,说明珠三角地区黑社会的这一产业,已经具有相当规模, “从业人员”,人数众多,而且组织严密(其他地区,也有抬头之势)。由于改革以来先富起来的人比较多,很多人工流产不甘于遵行现行的一胎化的人口政策,于是,儿童,尤其是男童的市场需求增加,也促进了这一罪恶产业的发展。
不消说,这种黑社会产业,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属于罪孽深重的犯罪,应该加以严厉打击。但是,真正想要打击奏效,绝非简单加强警力可以实现,必须伴随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回到从前,已经不可能,不要让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固定化的户籍制度,成为人口管理的障碍。实现居民一体化,落地即可获就业、租购房即可得到当地居民身份的转变,同时完善我们的金融、社保、医疗体系,使大多数状况下的人口流动,处于可以追踪状态。这种状态下,黑社会也许无法完全根除,但至少可以控制一定范围内拐卖儿童这样的恶罪。
70年后,我为我的房子付多少钱?
据《中国经营报》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年内审议。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浮出水面。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的条款,替换了原方案的“无偿自动续期”。专家说,今后续期付费还是不付费,付多少,把权力留给了政府。业内盛传,今后北京市的续费标准,是每平米1300元。 (2009年3月23日新浪网) 如果这消息属实的话,而且最后人大审议的结果也认可这个修订稿,那么,几十年后,中国土地上凡是买了房子的城市居民,全体都变成了变相的租房户,那些付出毕生积蓄,为儿孙买了房子的人,那些沦为房奴依然为供房而挣扎的人,会惊愕地发现,他们的苦日子到了儿孙辈的时候,并没有完结,依然得为自己的房产而付费。
当然,按照中国现有的土地制度,这样的规定,其实完全符合法律的,但是,问题是这样的土地制度,至少在它的人民住房问题上,显示出来高度的荒唐,人民是国家的主体,但是,人民却得为自己购买的房屋的那一点点的土地,永远地向国家付费,具体地说,是向政府付费,政府凭什么有这样的权力?这样的权力是神授还是天授?反正不会是人民授予的。政府拿了这些钱,是要做什么呢?是按道理做相关的公共服务吗?房子又不是政府盖的,而且政府已经从开发商那里(最终还是业主付的费)收取了高额的土地使用费。房产周围的土地,也一并交过费了,而且小区的公共设施,都是居民付费使用的。
最令我感兴趣的是,原来《土地管理法》草案的“无偿自动续期”,为什么会变,无形之中变成给政府授权,让各级政府自由裁量,收不收,收多少,全要看政府高兴与否。那么老百姓的权利呢?老百姓是不是就像网上盛传的那样,就是一个屁呢?如果这样的草案付诸实行,那么,我们的人民政府就变成了人民的帝王,它要想收费,老百姓的房产就变成了摇钱树,只要政府摇一摇,不用投一分钱,不要操一点儿心,银子源源不断地就来了。如果不想收了,那么老百姓就得永远谢主隆恩。如果政府有一届收费,有一届减免,那么老百姓就得隔一届感谢一次政府。从这种政治经济效果来看,这样的修改,真是有水平,谁说我们的政府里没人,谁说我们的政府专家没有才,这样的草案,不是才高八斗之人,怎么能想出来呢?
不能不正视的社会鸿沟
杭州出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个开跑车的年轻人,撞死了一个出身浙江大学的路人。跑车、富家子和浙大学生,这几个带有刺激意味的符号片段,已经足以掀动一场网络风潮。接着,又有传说,撞死人的富家子,出事之后,有说有笑。只是根据在网上流传的现场照片,我尚难证实这一点。对于事故本事,由于信息不完全,我无法作出进一步的判断,但是,这个事故所反映出来的另一个问题,倒是令人忧虑。
已经有很长时间了,凡是好车出事,往往会出现很大的麻烦,宝马车麻烦最大,其次是奔驰车和凌志车。网上经常会爆出“宝马男”或者“宝马女”的劣迹,大多都是交通事故,甚至是一些轻微的刮蹭,而激起网民愤怒的,无一例外是刮蹭者骄横的态度。即使没有事故,好车被人划痕,扎胎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必须承认,我们的社会,已然出现了一个很深的鸿沟,所谓的好车,仅仅是鸿沟的象征,代表着有权有钱的人。而这样的人,则被那些开不起好车的人,挤公车的人,只能用两脚走路的人所嫉视。这种现象,被一些人说成是仇富。
的确,我们现在的社会,的确存在仇富的现象,不止仇富,而且仇官。凡是富且贵者,都在被仇之列。面对这样的社会现实,责怪发出仇恨的弱势一方,意义其实不大。嫉妒心人人有之,任何社会都是这样。从某种意义上讲,适度的嫉妒也是一种促人上进的动力,嫉妒别人比自己好,才能促使自己努力,赶上超过别人。当然,恶性的嫉妒,也容易导致绝望,绝望是毁灭源头,一旦嫉妒变成了绝望,愤怒,就可能产生“与汝皆亡”的冲动。
一般来说,产出这种恶性嫉妒的原因,不是富贵本身,而是富贵背后的不公。就像赛跑一样,如果起跑线一致,跑道一样,失败者即使心有不甘,也只能认账。但是如果他们发现有人中间坐了一段车,或者吃了兴奋剂,那就不一样了。我们也必须承认,在转型时期,富贵背后的不公,是大量存在的。民众中关于这种不公的认知,具有传染性,很快会殃及所有富贵人,无论这些人当初发财,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的问题。
跟仇富仇官现象并存的是,我们的社会,炫富、炫贵的现象,也相当普遍,有钱要臭显,有权有势更要臭显,甚至通过特殊渠道拿到一张稀有的门票,都会拿出来显摆。显摆自己的本事,显摆自己的财富,显摆自己的权力。开好车本身,也是一种炫耀,开跑车在城市里飙车,则是炫耀中的炫耀。即使自己不炫耀,自己的子弟也会炫耀。无疑,这种炫耀,使得民众的仇富仇官心理,更加激化,激化到只要碰上好车,就一律侧目而视。
因此,要想使这种社会的鸿沟被削平一点儿,当然最要紧的,是尽量在制度上突出公平二字,免得不公平戕害整个社会的进步。但是,已经富起来的人,握有权势之人,要尽可能保持低调,不要以富贵骄人,同时教育子弟不要富贵骄人。更重要的是,先富贵起来的人,要对社会有所回馈,对弱势有所帮助。历史上,中国社会一向是士大夫和农民并存,士大夫握有政治和文化权力,也大体上过得比农民要富足、体面。但是,凡是士大夫,都有义务为社区做公益,不仅要张罗修桥补路,兴修水利,而且要担负救难济贫的责任,通过这种行为,赢得社会的尊重。凡是不做公益的富人,都不被列入乡绅的行列,为乡里所不齿。现在的社会,虽然说富贵者也有积极参与公益之辈,但是,总的说来,尤其是那些有权者,公益心还是相当淡薄,利用权力为自家造福劲头大,为民造福的心气小。
社会有贫富差异,是不可避免的,但出现不仅物质而且心理上的社会鸿沟,却非国家社会之福,尤其非富贵者之福,若要填平鸿沟,需要出大力气的,还是强势的一方,强势的一方不作为,最后遭殃的,还是他们自己。
社会应该给向善者一个机会
小时候,读鲁迅的书,最喜欢的小说,是《孤独者》。主人公是位善良的甘愿给房东的孩子当牛做马的青年人,当他坚持自己的理想的时候,连活下去都难,一旦他躬行了他所讨厌的一切,地位、尊严、金钱都来了。可是,身被荣华的他,却痛苦到了极点,吐血而亡,在人世间,没留下—点儿痕迹。
后来,在我的生活中,居然出现了一个活的魏连殳,确切地说,是半个魏连殳。那是我的一个学生,毕业后也做了老师。他跟我说,最初做老师,打算跟您一样,做一个好老师,处处比着你来。结果,处处碰壁,头破血流,后来,躬行了先前所讨厌的一切,处境陡然好转,受到各方面的好评,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副教授了,而且还成了学官——副处长。跟魏连殳不一样的是此时的他,很享受他的处境。直到今天,这样的年轻老师,还不断地冒出来,前几天,还有位山西大学的老师,用同样的难题,问我该怎么办。
前几天,看到一则消息,说是西安有位做过小姐的女人,用皮肉生涯挣来的钱,买了一辆汽车,考了驾照,改行做出租车司机为生,但是,却被某机关判定车是非法所得遭到没收,打官司又输了,最后,该女子只能愤而自杀。事实上,如果不自杀的话,社会给她留的路,似乎只有继续重操旧业,再做冯妇。
这个消息令人唏嘘,可是,在我们的世界上,有过类似经历的人,还有许多。人家告诉我,许多做小姐的人,最大理想,就是挣点儿钱,日后开个小店,正经过日子。可是,这样的理想,基本上都难以实现,回到家乡开店的女人们,马上就会发现,这条路非常难走,不是不挣钱,就是被各种名目的勒索弄得破了产。要想活下去,而且活得舒服一点儿,还得重操旧业。据说,很多小姐,已经调整了人生方向,把开小店改成了做老鸨。
尽管世风日下,社会风气不佳,但是依然有很多年轻人,在走出校门之初,满怀理想,具有向善之心,可是,不仅社会的现实总是在向反方向教训他们,连我们的权力机构,也一样向反方面引导。各色人等在修正学生们的天真幼稚的同时,也把他们的善良和理想给一并废掉了。那些坚持不肯同流合污的人,总是毫无例外地遭致一次次的打击,直至他们心灰意冷,随波逐流而后止。看着一个又一个过早成熟老练而且世故圆滑的昔日学生,一步步躬行着你在学校里所教导的反向的一切,总觉得自己超级的失败。
眼下,这种失败,已经提前来到了学校。一些学生,一入学家长就会告诉他们,不要听老师的,也没什么可学的,踏实地搞好关系,多跟领导走动走动,比什么都强。因此,每次去学校,都可以看到几个成天泡在学院办公室的人,这些都属于按他们那世故老练的家长的既定方针办的人,而且可以预料,这样的学生,在四年的学习生涯中,这种操练加上家长的出血奉献,前景肯定不错。
我一直相信,教学生向善,认真做人,认真做事,对学生个人,社会,对国家都有利,但是,社会,包括社会上的权力部门,却严酷一次次将我们这些迂夫子的努力,化为乌有,不是导人向善,而是驱人为恶。
从养狗办到“委员”
郑州养狗办出事了,被人发现拿狗钱不办狗事,收了大笔养狗人的钱,不知去向。市民的一只宠物狗,办狗证、打一针加一条狗链子,不过几十元的成本,可是,每年养狗办却要收取养狗人600元。多出来的钱,说是管理费,但却什么事都不管,事实上也管不了。真要管的话,养狗办得大幅度扩军,每个街道,每个居民小区设置一个。如果真的这么办的话,市民养狗要交的费用,就会达到天价。
为什么会有养狗办这种机构?估计国务院编制办公室正式编制里,肯定没有这种搞笑的机构设置。我想,也许属于一种临时机构,专门为了管理宠物犬而设置的。但是,猫也是宠物,为什么不设一个养猫办?而且还有人把各种老鼠作宠物的,还有养乌龟、养蟒蛇的,放出来,似乎也有些危险性,为什么不专门设养鼠办、养蛇办?这说明,我们的地方政府,在增设机构方面,还算有所节制,否则,单宠物系列的办公室,就可以设上一长列。
我们知道,但凡叫个官僚机构,增设附加机构的兴致都很大。因为常设机构开办一段时间,大家就疲了,该办的事,死活都办不了。即使勉强办了,也拖到你半死。长官想要整顿,多半是徒劳,越整顿越疲沓。没办法,聪明的长官只好在正式机构之外,添设一个临时机构,即今日我们所谓的办公室。在宋朝,这样办公室被称为“院”。明明有六部,但每个部背后都有几个院。比如吏部,就有审官东院、审官西院、三班院、流内铨四个附设机构。时间一长,连附设机构都不干事了,就再添设外院。机构加的越多,养的官就越多,吃官饭的也就越多。马克斯·韦伯说,在中国,最保险,也获利最丰的职业是做官。说的对,但还应该补充一句,做官,也是个会不断自行膨胀的职业。
不过,这样的叠床架屋加出来的机构,胀到了连朝廷都忍无可忍的时候,冒出一个胆子大的当家人,大胆改革一下,也许有被裁撤的危险。但是,像郑州养狗办这样的机构,尽管没编制,名称也不大好听,但一般没有这个风险。道理很简单,别个添加机构,需要财政出钱养着,养的太多了,财政不胜负荷,就得裁撤。而养狗办,有收费的功能,自己收费自己花,收多了,兴许还能上缴一点儿。只要人们肯缴费,机构就黄不了。好像前一段钓鱼执法的上海某些区的交通执法大队,也是这样的机构。本来查黑车,整顿交通秩序这种交通执法的事,是交警的职责,但把查黑车一项拿出来,成立交通执法大队,多半是为了养人。如果这种机构属于常设的,那么交警干嘛去呀。同理,只要能从查黑车中弄到罚款,这个机构无论怎样妾身未明,都可以活下去,且活得相当滋润。只是,交通执法大队,没法养狗办一样,按狗头收费,每年上千万的收入,花都花不了。得想办法经常出国考察,考察国外的先进经验才行。黑车是越查越不好查,这才有钓鱼的下策。
比较起来,这种能收费的临时机构,只有清末某些大办洋务的督抚兴办过。当时,一些督抚们比较热衷办新事,办一事,就委派一员,人称“委员”。好在各省都有一堆候补的官员,挑出有来头,或者给督抚递过包袱的(行贿),派下去就好了。比如练一队新军,要派员,开一个矿,要派员,办一个学校,也要派员。买一台机器,也要派员。最稳当的委员,是有收费权的。那时候,官员没今天这样聪明,不知道连养狗也能收费。能收的,只有田赋、盐税附加和厘金。如果某委员兼一个厘卡的总办,这个委员就连同自己办公室,变成铁打的江山,任凭政坛风浪起,稳坐钓鱼台。时间久了,很多厘卡,也就纷纷变成了自收自养的机构。自己收费,养自己的人,一分钱都向上缴不了。就像鲁迅先生在路矿学堂读书时实习的那个国有煤矿,采了煤抽水,抽了水采煤,收支相抵。
外人看起来好奇怪,既然对政府没有任何用处,政府干吗非要设置这样的机构呢?难道设置这样的机构,就是专门为了给老百姓增加负担的吗?非也。这样的机构,对政府固然没什么好处,但对于大量涌入或者即将涌入官场的人们,还是有好处的,至少,地方政府找到了安置这些人,却又不增加地方财政负担的办法。
曾经的钓鱼执法
上海几个区交通执法部门为了打击黑车,开展钓鱼执法行动,三钓两钓,钓到了一个倔主头上,宁死不认账,断指明志,惹出了麻烦。在网民的巨大压力下,上海有关部门只好出面纠正。一时间,钓鱼执法成了网络一个新名词。其实,钓鱼执法,在中国是个古已有之的旧传统,一丁点儿都不新鲜。
在明清两朝,政府具体的执法人员,被称为衙役。具体地说,就是三班衙役中的快班,所谓捕快之类的人物。捕快在法律上,属于三代不能参加科举的贱民,但是,这个贱民,只是在青天大老爷那里才名副其实。而在老百姓那里,捕快则往往被尊为“翁”或者老爷。因为,朝廷的法度,实际上是靠这些人来落到实处的。在某些情况下,普通百姓,是罪犯还是良民,往往在他们的一念之间。因此,尽管对外的名声不佳,政治地位不高,但当捕快,还得花钱买。当不上正经制役,做不拿工钱的帮役、白役,也一样趋之若鹜。所以,凡是叫个县衙,里面都一堆一堆的衙役,大大超编。
超编不要紧,因为一个县衙,真正吃官粮的人,其实只有上面派来的主要官员。剩下的书吏和衙役,正经的官方支出,只有一点儿补贴。至于帮忙的帮役和白役,则一分钱都不用出。凡是衙役,没有靠补贴吃饭的,想靠也靠不上,因为那点儿银子根本养不活人。不过,衙役无论正、帮、白,都活得很滋润。这个滋润,靠的是官府的办案权。实际上,他们吃的就是青天大老爷手里那颗大印。凭着官府的威风,有事加点,没事生事,都可以吃得饱饱的。这没事生事,主要就是靠钓鱼执法。
钓鱼执法,首先要找对鱼。什么叫做鱼,就是那些有余钱剩米,但又没什么权势之辈。就像上海的钓鱼者,他们总不能去钓军车,钓黑色牌照的外国车,钓政府机关的车,真要是哪个瞎了眼的钓到这些车头上,鱼钓不到,还会惹一身的腥。找好了对象,就好下手了。找个外地的无赖,假装是逃犯,然后跑到被钓的鱼那里,装成逃荒人,要求收留。总之,百计千方,装可怜,只要收留,哪怕不给钱白干也行。只要被钓的对象善心一动,或者贪念一动,以为天上掉下来便宜的劳动力,将来人留下,衙役随后就到了。一个窝藏逃犯的罪名,足以让中产之家破产了。这种方式,被称为“活钓”。相对于活钓的,是死钓。这个更简单,只消找到一具无名尸体,病饿而死的路倒最好。趁着天黑,将尸体运到被钓对象家门口。第二天不等这家人家开门,衙役打上门去,劈头栽一个命案在这家头上。有尸体在,一户农户人家,满身是嘴,也说不清。还好,衙役们只是诈钱,并不想要人家的命,所以,只消拿出令衙役满意的银子,就可以消灾。掏空了这家,这家还得千恩万谢。还有一种钓鱼,是针对行旅之人的。行旅之人大抵有几个钱,而且行旅之中,难免贪色。衙役们就利用这点,找好妓女,扮成良家妇女送上去,假装出走或者迷路。旅客如果贪色,趁机占了妓女的便宜,那么,马上麻烦就来了,马上就有人打上门来,当场抓住,说是拐带。自然衙役随后不请自来,连唬带诈,旅客非得把身上的盘缠掏空了才能脱身。这叫“放鸽钓”。
除了衙役,有时候正经的官员也会干钓鱼的事。衙役钓鱼只是图财,官员如果钓鱼,就往往是害命了,黑得厉害。比如地方官如果成心想跟那个人过不去,一时半会儿又抓不到把柄,就会授意一些江洋大盗来攀这个人。一攀上,就非死不可。比如清朝初年,江南秀才金圣叹等人痛恨县令贪渎,趁顺治帝驾崩去孔庙哭庙,大搞学生运动。惹恼了巡抚大人,要杀这些秀才以儆效尤。于是就让落网的海盗攀上这些秀才,说他们是一伙的。于是秀才就成了海盗内应,大才子金圣叹的脑袋就落地了。
所以说,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钓鱼不是什么新发明。还好,上海某区的交通执法部门,还只是跟前辈学了图财之一技,没有深入下去害命。所以,被钓的鱼们,无论大小,都是要念佛的。
天下何处不衙门
有人送了我本书,名曰《天下衙门》,讲的是古代衙门里的那点儿事儿,何为书吏,何为衙役,何为师爷,他们都干什么。这种书很好,让人了解古代的衙门是怎么回事,但也有缺憾,就是对现在的衙门不置一词,现在的衙门叫机关,里面虽然没有了书吏、衙役和师爷,但变相的书吏衙役和师爷其实一个都不少。唯一不同的是,现在的衙门,门口多,过去一个县只有一个衙门口,现在几十上百的大门口,而且门口里面的副职很多,总的说起来,现在的衙门口,清官大老爷多,甚至比事实上的书吏和衙役还要多。
自打我跳出来批评大学是衙门以来,很多朋友都说我少见多怪,说是天下哪里不是衙门?大学是衙门,中学小学就不是了吗?银行不是衙门,医院不是衙门吗?连国企都是衙门,我一个中学同学大学毕业被分配到一个大型国企组织部工作,勉强做了两年,死活要到第一线干技术去,结果留在组织部的同事,现在都变成了首长,只有她现在什么都不是,提前退休。没错,后来我陆续打听,果然这些地方,凡是官家办的,都是衙门。有在这些地方工作的我的学生,还埋怨我当初给他们支招,非要到第一线做技术,结果耽误了前程。甚至还有人跟我讲,衙门已经扩展到了民营企业,一些民营老板有了点儿闲钱,就开始在自己的企业里,也比着机关设置机构,封官拜爵,自己大过大官的瘾,一直等到钱花得差不多了,才能回归原来的游击队体制。
说也奇怪,人们都知道官僚机构办事没效率,凡事只要是官办,大抵脱不了少慢差费四个字。不光中国这样,西方发达国家,也好不了多少,官僚机构,都摆不脱官僚气息,没有高压,效率都谈不上。中国古代老百姓说:“官屋漏,官马瘦,官客厅,鸡粪臭。”后两句需要解释一下:过去的县衙,跟居民区接壤,总免不了窜进鸡鸭鹅狗,拉屎拉尿,衙役们懒得收拾,也只好任其臭下去。看来古代人就知道,官家的事,肯定是办不明白的,因为那是“公家”的事,没人操心。
应该说,这种状况,今天并没有改善。凡是官办的事,多半少慢差费,官家的采购,多半质量最差,价格最高,买来还没法用。官家的工程,多半成本最高,如果监理再马虎点儿,质量肯定最差,弄不好就是一豆腐渣。所有的商家,都特别喜欢跟官家打交道,只要官道走通了,什么烂货都能卖出去。 客观地说,官办的事,未必都办不好,如果主事者懂行,而且有责任心,也一样办得不错。可惜,但凡官办的事,多数主事的人,遵循的往往是官僚逻辑,而非专业逻辑。世界上的事,有千行万行,大多有自己的专业要求,官家的事,恰恰不遵循专业的思路来,总难免有强烈的干扰,主事者真的按规矩来了,不一定有好的结果,于仕途上大抵有碍,主事者不是傻子,谁要干吃力不讨好的事,因此,学校也成了衙门,医院也成了衙门,银行也成了衙门,天下衙门。
中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曾经工农兵学商都是行政单位,全国一盘棋,全国一个大衙门,最后发现,虽然全国一盘棋,但全国不挣钱,没效益。改革改革,官退民进,让出了一些领域,不再由官家包办,因此,GDP翻了几百倍,让世界吓了一跳。
当然,钱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是民怨。如果官家不包办,维持超然的监管和裁判者的地位,收益最大,而损失最小不说,民怨也不会一股脑都揽到自己头上,把所有的雷,都自家顶着,把所有的民怨都自己担着。
一年之痒 张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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