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人文:人文素质卷-尊重的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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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尊重的品行,不是天生的,而是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逐步培养起来的。当自己身处困境,他人给自己提供无私帮助时候,真诚地说一声“谢谢”;当自己无意之中防碍了他人的时候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当自己无意做了对他人的错事,伤害了他人的感情,应该真诚的道歉,请求他人谅解……尊重他人就体现在这一点一滴、看似平平常常的温馨的话语之中,让一个心怀自卑的人树立起自尊,让一个处境窘迫的人重新找回自信。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论语》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

    【译文】

    仲弓问怎样做才能符合仁,孔子说:“出门办事同去接待贵宾,使唤百姓如同进行重大祭祀。自己不愿意要的,也不要强加于别人。在诸侯的朝堂上没有人怨恨,在卿大夫的封地里也没有人仇恨。”

    退避三舍

    《左传》

    及楚,楚之飨之,曰:“公子若反晋国,则何以报不谷?”对曰:“子女玉帛,则君有之;羽毛齿革,则君地生焉。其波及晋国者,君之余也,其何以报君?”曰:“虽然,何以报我?”对曰:“若以君之灵,得反晋国,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获命,其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君以周旋。”子玉请杀之。楚子曰:“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而宽,忠而能力。晋侯无亲,外内恶之。吾闻姬姓,唐叔之后,其后衰者也。其将由晋公子乎!天将兴之,谁能废之?违天,必有大咎。”乃送诸秦。

    【译文】

    到了楚国,楚成王宴请他。说:“公子如果回到晋国,用什么报答不我?”公子回答说:“子女玉帛,大王您有的是;珍禽羽毛,象牙兽皮,更是楚地的盛产,那些分散在晋国的,不过是君王的剩余,我能用什么来报答君王呢?”楚成王说:“话虽然这么说,究竟用什么报答我呢?”公子回答道:“要是托您的福。果真能回国。假如晋、楚两国交战,在中原相遇,我会命令我的军队退避您的军队九十里。如果还不得到认可,我左手拿鞭子和弓箭,右手带着盛着弓箭的袋子,来与您交战。”子玉请求杀掉他。楚成王说:“晋公子胸怀广阔而能约束自己,辞令有文采而合于礼仪。他的随从严肃而宽厚,忠诚而能尽力。晋侯没有亲近的人,国内国外都很讨厌他。我听说姬姓中唐叔的后代,是最后衰亡的,这大概由于晋公子的原因吧!上天将要使他兴起,谁能够废掉他?违背上天,必定有大灾。”于是就把他送到秦国。

    晏子解骖赎贤

    《史记》

    越石父贤,在缧绁中。晏子出,遭之途,解左骖赎之,载归。弗谢,入闺。久之,越石父请绝。晏子戄然,摄衣冠谢曰:“婴虽不仁,免子于厄,何子求绝之速也?”石父曰:“不然。吾闻君子诎于不知己而信于知己者。方吾在缧绁中,彼不知我也。夫子既已感寤而赎我,是知己;知己而无礼,固不如在缧绁之中。”晏子于是延入为上客。

    【译文】

    越石父是个贤才,正在囚禁之中。晏子外出,在路上遇到他,就解开乘车左边的马,把他赎出来,用车拉回家。晏子没有向越石父告辞,就走进内室,过了好久没出来,越石父就请求与晏子绝交。晏子大吃一惊,匆忙整理好衣帽道歉说:“我即使说不上善良宽厚,也总算帮助您从困境中解脱出来,您为什么这么快就要求绝交呢?”越石父说:“不是这样的,我听说君子在不了解自己的人那里受到委屈而在了解自己的人面前意志就会得到伸张,当我在囚禁之中,那些人不了解我。你既然已经受到感动而醒悟,把我赎买出来,这就是了解我,了解我却不能以礼相待,还不如在囚禁之中。”于是晏子就请他进屋待为贵宾。

    悼念乔治·桑

    [法]维克多·雨果

    我为一位死者哭泣,我向这位不朽者致敬。

    昔日我曾爱慕过她,钦佩过她,崇敬过她,而今,在死神带来的庄严肃穆之中,我出神地凝视着她。

    我祝福她,因为她所做的是伟大的;我感激她,因为她所做的是美好的。我记得,曾经有一天,我给她写过这样的话:“感谢您,您的灵魂是如此伟大。”

    难道说我们真的失去她了吗?

    不。

    那些高大的身影虽然与世长辞,然而他们并未真正消失。远非如此,人们甚至可以说他们已经自我完成。他们在某种形式下消失了,但是在另一种形式中犹然可见。这真是崇高的另一种存在。

    人类的躯体乃是一种遮掩。它能将神化的真正面貌——思想——遮掩起来。乔治·桑就是一种思想,她从肉体中超脱出来,自由自在,虽死犹生,永垂不朽。啊,自由的女神!

    乔治·桑在我们这个时代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其他的伟人都是男子,唯独她是伟大的女性。

    在本世纪,法国革命的结束与人类革命的开始都是顺乎天理的,男女平等是人与人之间平等的一部分,一个伟大的女性是必不可少的。妇女应该显示出,她们不仅保持天使般的禀性,而且还具有我们男子的才华。她们不仅应有强韧的力量,也要不失其温柔的禀性。乔治·桑就是这类女性的典范。

    当法兰西遭到人们的凌辱时,完全需要有人挺身而出,为她争光载誉。乔治·桑永远是本世纪的光荣,永远是我们法兰西的骄傲。这位荣誉等身的女性是完美无缺的。她像巴贝斯一样有着一颗伟大的心;她像巴尔扎克一样有着伟大的精神;她像拉马丁一样有着伟大的灵魂。在她身上不乏诗才。在加里波第曾创造过奇迹的时代里,乔治·桑留下了无数杰作佳品。

    列举她的杰作显然是毫无必要的,重复大众的记忆又有何益?她的那些杰作的伟力概括起来就是“善良”二字。乔治·桑确实是善良的,当然她也招来某些人的仇视。崇敬总是有它的对立面的,这就是仇恨。有人狂热崇拜,也有人恶意辱骂。仇恨与辱骂正好表现人们的反对,或者不妨说它表明了人们的赞同——反对者的叫骂往往会被后人视为一种赞美之辞。谁戴桂冠谁就招打,这是一条规律,咒骂的低劣正衬出欢呼的高尚。

    像乔治·桑这样的人物,可谓公开的行善者,他们离别了我们,而几乎是在离逝的同时,人们在他们留下的似乎空荡荡的位子上发现新的进步已经出现。

    每当人间的伟人逝世之时,我们都听到强大的振翅搏击的响声。一种事物消失了,另一种事物降临了。

    大地与苍穹都有阴晴圆缺。但是,这人间与那天上一样,消失之后就是再现。一个像火炬那样的男人或女子,在这种形式下熄灭了,在思想的形式下又复燃了。于是人们发现,曾经被认为是熄灭了的,其实是永远不会熄灭。这火炬燃得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光彩夺目,从此它组成文明的一部分,从而屹立在人类无限的光明之列,并将增添文明的光芒。健康的革命之风吹动着这支火炬,并使它成为燎原之势,越烧越旺,那神秘的吹拂熄灭了虚假的光亮,却增添了真正的光明。

    劳动者离去了,但他的劳动成果留了下来。

    埃德加·基内逝世了,但是他的高深哲学却越出了他的坟墓,居高临下劝告着人们。米什莱去世了,可在他的身后,记载着未来的史册却在高高耸起。乔治·桑虽然与我们永别了,但她留给我们以女权,充分显示出妇女有着不可抹煞的天才。正由于这样,革命才得以完全。让我们为死者哭泣吧,但是我们要看到他们的业绩。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伟业,得益于颇可引以为豪的先驱者的英灵精神,必定会随之而来。一切真理、一切正义正在向我们走来。这就是我们听到的振翅搏击的响声。

    让我们接受这些卓绝的死者在离别我们时所遗赠的一切!让我们去迎接未来!让我们在静静的沉思中,向那些伟大的离别者为我们预言将要到来的伟大女性致敬!

    世间最美的坟墓

    [奥]茨威格

    我在俄国所见到的景物再没有比托尔斯泰墓更宏伟、更感人的了。这快将被后代永远怀着敬畏之情朝拜的尊严圣地,远离尘嚣,孤零零地躺在林荫里。顺着一条羊肠小路信步走去,穿过林间空地和灌木丛,便到了墓冢前;这只是一个长方形的土堆而已,无人守护,无人管理,只有几株大树荫庇。他的外孙女跟我讲,这些高大挺拔、在初秋的风中微微摇动的树木是托尔斯泰亲手栽种的。小的时候,他的哥哥尼古拉和他听保姆或村妇讲过一个古老传说,提到亲手种树的地方会变成幸福的所在。于是他们俩就在自己庄园的某块地上栽了几株树苗,这个儿童游戏不久也就忘了。托尔斯泰晚年才想起这桩儿时往事和关于幸福的奇妙许诺,饱经忧患的老人突然从中获到了一个新的、更美好的启示。他当即表示愿意将来埋骨于那些亲手栽种的树木之下。

    后来就这样办了,完全按照托尔斯泰的愿望;他的墓成了世间最美的、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最感人的坟墓。它只是树林中的一个小小长方形土丘,上面开满鲜花,没有十字架,没有墓碑,没有墓志铭,连托尔斯泰这个名字也没有。这个比谁都感到受自己的声名所累的伟人,就像偶尔被发现的流浪汉,不为人知的士兵那样,不留名姓地被人埋葬了。谁都可以踏进他最后的安息地,围在四周的稀疏的木栅栏是不关闭的——保护列夫·托尔斯泰得以安息的没有任何别的东西,唯有人们的敬意;而通常,人们却总是怀着好奇,去破坏伟人墓地的宁静。这里,逼人的朴素禁锢住任何一种观赏的闲情,并且不容许你大声说话。风儿在俯临这座无名者之墓的树木之间飒飒响着,和暖的阳光在坟头嬉戏;冬天,白雪温柔地覆盖这片幽暗的土地。无论你在夏天还是冬天经过这儿,你都想象不到,这个小小的、隆起的长方形包容着当代最伟大的人物当中的一个。然而,恰恰是不留姓名,比所有挖空心思置办的大理石和奢华装饰更扣人心弦: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成百上千到他的安息地来的人中间没有一个有勇气,哪怕仅仅从这幽暗的土丘上摘下一朵花留作纪念。人们重新感到,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最后留下的、纪念碑式的朴素更打动人心的了。老残军人退休院大理石穹隆底下拿破仑的墓穴,魏玛公候之墓中歌德的灵寝,西敏司寺里莎士比亚的石棺,看上去都不像树林中的这个只有风儿低吟,甚至全无人语声,庄严肃穆,感人至深的无名墓冢那样能剧烈震撼每一个人内心深藏着的感情。

    布鲁诺

    [美]房龙

    据说(并非空穴来风),世界大战是一场没有军衔的军官们之间的战争。

    那些将军、上校和三星衔的战略家们坐在某个无人光顾的别墅的大厅里,守着孤灯残烛,盯着数英里长的地图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一个新招,夺得半英里的领土(以3000人丧生为代价)。与此同时,下级军官、中尉和下士,在聪明的下士帮助和鼓动下,玩忽职守,干着所谓的“黑活”,最后导致德国防线全线崩溃。

    为争取精神世界独立而进行的伟大远征几乎同出一辙。

    没有投入几十万兵力的正面交锋。

    没有为敌人炮兵提供活靶子的孤注一掷的冲锋。

    我说得更明确一些,大多数人根本不知道在打仗,他们出于好奇心,有时会打听早晨谁被烧死了,明天下午又该轮到谁被绞死。然后,他们发现只是几个亡命之徒在继续为天主教徒和基督徒打心眼里不赞成的某些自由原则进行抗争。但是,我怀疑这类消息会使他们无动于衷。当然,要是自己的叔叔落得如此可悲的下场,那就另作别论,亲戚们定会痛不欲生的。

    情况大致如此。殉道者为事业献出了生命,他们的业绩不能简单地用数字公式,或用安培和马力的概念来表示。

    攻读博士学位勤奋好学的年轻学生定会仔细阅读乔达诺·布鲁诺文集,耐心细致地收集所有充满感情色彩的字句,如“国家无权告诉人民应该怎样思想”和“社会不应该用刀剑惩处那些不赞同普遍公认的教义的人”,并写出题为《乔达诺·布鲁诺(1549-1600)和宗教自由原则》的可被人接受的论文。

    但是,我们中那些不愿再搜集这些陈词滥调的人,必然会从另一个角度来探讨问题。

    我们在最后的分析中说过,有一批虔诚之士对当时的宗教狂热深感震惊,对各国平民百姓被迫在强加在自己头上的枷锁下生活感到愤慨,于是他们奋起反叛。他们都是些穷光蛋,除身上的披风外,几乎一无所有,连睡觉的地方也没保障。但是圣火在他们胸中熊熊燃烧。他们穿梭在大地上,发表演讲,撰写文章,把高深学府里的资深教授卷进博大精深的争论里。在普通的乡间酒肆里,他们同乡巴佬进行屈尊俯就的辩论,并一如既往宣讲要善意、理解和仁慈地待人。他们衣衫褴褛,提着书和小册子四处奔波,最后患肺炎惨死在波美拉尼亚的穷乡僻壤的小村里,或被苏格兰小村里的酒鬼私刑处死,要不就在法国乡村大道上被车轮碾得粉身碎骨。

    如果我提到乔达诺·布鲁诺的名字,我不是想暗示他是这类人中绝无仅有者。不过,他的生活、他的思想和他为认定是正确和值得称道的东西而并发出来的持久的热情,确是在所有先驱者中具有代表性,堪称他们的楷模。

    布鲁诺的父母十分贫穷,他们的儿子是个缺乏天赋的普通的意大利孩子。像一些穷孩子那样,他照例进了修道院,后来他成了多明我会的僧人。他与多明我会格格不入,因为他看不惯教会的教徒狂热地支持种种迫害,这些教徒被世人称为“教会的忠实警犬”。他们嗅觉灵敏,异教徒无需亮出观点让跟踪的暗探加以辨别,只需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和一耸肩膀便足以露出马脚,被送上宗教法庭。

    布鲁诺成长在一切唯命是从的环境中。我说不清楚他后来是怎样成为叛逆者,丢掉《圣经》而捧起塞诺和阿纳克萨哥拉的著作的,这个怪诞的新教徒还未修完规定的课程就被逐出教门,成为流浪者,浪迹天涯。

    他翻越阿尔卑斯山。在他之前,已有许多青年人冒着生命危险穿过这个古老的山口,希望能在新教会诞生地,即在罗纳河和河尔弗河汇合处的大森林里找到自由。

    但是,他们发现这里或那里总有那么一股精神力量迷惑着人的心灵,改变一个教义并不一定意味着能改变人的心灵,于是,他们中许多人心灰意懒地离开了。

    布鲁诺在日内瓦呆了不到三个月。城里挤满了意大利难民。他们为这位老乡买了套新衣服,还替他找了份校对员的工作。到了晚上,他就读书写作。他搞到了一本德·拉·拉梅的著作,终于找到了情投意合的人。德·拉·拉梅也认为中世纪教科书所宣扬的暴政不废除,世界便不能进步。布鲁诺并没有像自己的著名法国老师走得那么远,不认为希腊人的教诲全是错的。但是,为什么16世纪的人还得受早在基督出生前4个世纪写下的条文和教理的束缚呢?这究竟是为什么?

    “因为历来如此”,拥护正统信仰者这样回答他。

    “我们与祖先有什么关系,他们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年轻的反传统观念者如是说。

    不久,警察便来找他,建议他最好卷起铺盖到别处碰运气去。

    布鲁诺以后的生活是无休止的流动。他想找个有某种程度自由和安全的地方生活和工作,但未能如愿以偿。他从日内瓦来到里昂,又转移到图卢兹。那时他已经开始研究天文学,成为哥白尼的热情支持者。这是极其危险的一步,因为在当时,人们都在狂叫:“地球围绕太阳转动?地球是围绕太阳转动的一颗普通小行星?呸!谁曾听说过这派胡言乱语?”

    他感到在图卢兹无所适从,于是便穿越法国,步行至巴黎。接着又作为法国大使的私人秘书来到英国。但等待他的是再次失望。英国的神学家并不比欧洲大陆的开明,只是更讲究实际一点。譬如,在牛津大学,他们并不惩罚犯有违反亚里士多德教诲的错误的学生,而是处以十先令罚金。

    布鲁诺变得爱好讽刺挖苦了。他开始写一些才气横溢、但颇担风险的短文,一些宗教、哲学和政治性的对话。在对话中,整个现存的秩序被描绘得颠三倒四,面目全非,并受到细致缜密,绝无半点阿谀奉承的审查。

    他还讲授他喜爱的科目:天文学。

    但是,学院当局对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是很少笑脸相迎的。布鲁诺再次被辞退。他再次返回法国,来到马尔堡。不久前,路德和兹温格尔曾在那里就发生在虔诚的匈牙利伊丽莎白城堡里的化体的实质进行过争论。

    遗憾的是他的“自由派”名声已捷足先行,因此,他连授课都未获准许。维藤贝格似乎宽容一些。可是,这座路德教派的堡垒刚被加尔文博士的信徒把持,从此,具有布鲁诺自由倾向的人再无立足之地了。

    他向南行,企图去约翰·赫斯的地盘碰碰运气。新的失望在等待着他,布拉格成了哈普斯堡的首都。哈普斯堡从前门进入布拉格,自由便从后门离去,再回到大路上去吧,奔向遥远的苏黎世。

    他在苏黎世收到一个意大利年轻人乔瓦尼·莫塞尼哥的来信,邀请他去威尼斯。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驱使布鲁布诺接受了邀请,或许这位意大利农民对这个古老的名门望族显赫的名字留有深刻印象,因而为收到邀请而感到受宠若惊。

    乔瓦尼·莫塞尼哥可不是这块材料,敢于像他的前辈那样蔑视苏丹和教皇。他意志薄弱,胆小如鼠。当宗教法庭的官员到他家要把客人押往罗马时,他连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威尼斯政府历来是小心翼翼地注意保护自己的权利。倘若布鲁诺是个日耳曼商人或荷兰船长,他们或许会提出强烈抗议。一个大国胆敢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抓人,他们甚至会不惜挑起战争。可是,为了一个除思想意识外不能给威尼斯带来任何好处的流浪汉,他们又何必去得罪教皇呢?

    他自称是学者,共和国确实感到不胜荣幸。不过,国内自己的学者已经够多的了。

    同布鲁诺告别吧!愿圣马可宽恕他的灵魂!

    布鲁诺被关押在宗教法庭的监狱内达7年之久。

    1600年2月17日,他被绑在柱子上活活烧死,骨灰随风飘扬。

    他的行刑地是在“花卉广场”。懂意大利语的人来到广场,或许能从这短小精美的比喻中得到启迪。

    势利眼

    [加]莫利·卡拉汉

    学生约翰·哈考特在百货商店的书籍柜台前瞥见了他父亲。过道里人来人往,最初他不敢断定这就是父亲,但是那位老人脖颈上的肤色,那顶褪色的呢帽,总有点怪眼熟的。哈考特正和他心爱的姑娘在一起,为她买一本书。整个下午他都在跟她说话,热切却又怯声怯气,仿佛他心里仍然拿不稳她是否真的乐于和他在一起。她那美丽而又健康的面庞显得沉静、持重;她不断从宽边的草帽下抬头看他,时而对他说的话莞尔一笑。他们平时就是这样交谈的,从不敢表露强烈的感情。哈考特要买下那本书;他正用一种悠然自得的姿势,伸手往衣袋里掏钱,尽量显得自己为年轻的女性买书是常事。突然,就在柜台的另一端,戴褪色呢帽的白发老人侧身转向了他;哈考特马上明白,他离父亲只有几英尺远了。

    年轻人从容不迫的说话声渐渐低了下来,几乎变成了耳语;他害怕商店里大家会认出他。他越来越感到心神不安,似乎他想获得的一件非常珍贵的东西即将毁灭。他父亲稳稳当当地站在议价柜台的另一端,若有所思地翻弄着手中的一本书。他从破旧的皮眼镜盒里取出眼镜,架上鼻端,透过镜片朝下看书。他的外衣敞开,背心上有两颗钮扣没有扣,灰白的头发也太长了。他穿着这身寒酸的衣服很像是个做体力活的人,或许是个木匠吧。一股愤懑的情绪涌上了小哈考特的心头,他真想狠狠地喊出声来:“他为什么穿得像是一辈子都不曾有过一套体面的衣服呢?整个世界会对他有什么想法,他都不在乎,从来不在乎。我跟他说过足有一百遍,外出应该穿上好的衣服。妈也跟他说过。他就知道笑。现在好了,格雷丝要看见他了,格雷丝要和他见面了。”

    于是,小哈考特一动不动地站着,低垂着头,预感到某种难堪的局面即将出现。他焦急不安地看了格雷丝一眼,她已经转向议价柜台。在她身边,人们漫无目的地移动,满面通红,相互拥挤,用胳膊时而推搡着,但他们的表情却是木然、超脱的。格雷丝站在他们中间,显得高大、超群。她对于自己,对于自己与过道里的人们,与柜台后的店员、书架上的书以及周围一切的关系都是那样充满信心。他挨近她,仍然低垂着头,嗫嚅着说:“格雷丝,咱们走吧,到什么地方去喝喝茶。”

    “等一会儿,亲爱的,”她说。

    “现在就走吧。”

    “一会儿就走,亲爱的。”她漫不经心地重复道。

    “这儿一点风都没有,现在就走吧。”

    “干吗这样性急?”

    “这柜台上净是些旧书,什么也没有。”

    “这儿说不定有我一直想要买的东西呢。”她说,爽朗地对他笑了笑,没有注意到他脸上的不安。

    这样,哈考特只好在她身后慢慢移动,越来越靠近他的父亲,他感到他们之间的距离在渐渐缩短。他抬头呆呆地瞟了一眼。父亲脸膛红润、快活,还在看书,只是现在脸上带着一种深思的表情,像是书中有什么东西使他激动,他打算待在那儿再看一会儿。

    老哈考特有很多时间可以自娱,他辛勤工作了一辈子,现在享有一份养老金。他送约翰上大学,殷切地希望他能成为出类拔萃的人。而约翰每天晚上回家,不论迟早,总要去父亲的卧室打开灯,对他们讲述他白天遇到的有趣的事情。他们倾谈着,分享着他的那个新天地。两个老人穿着睡衣坐着,母亲提问题,父亲侧着头专心听,时而微笑,时而皱紧眉头。约翰想起了这一切;同时,当他惶恐地瞟着父亲的时候,心中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渴望和痛楚,使他越来越难以忍受。但是他依然执拗地想:“我不能给他介绍,要是他没有看见我们,那大家都会好受些。我并不是觉得丢脸,而是那样会好受些,明智些。和格雷丝见面只会使他自己感到难堪。”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是感到羞愧,但是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因为格雷丝的父亲一辈子都生活在富有而自信的人中间,他具有那一种人的坦然而自信的仪态。当他在格雷丝家里彬彬有礼地和她母亲谈话的时候,他常常禁不住会想到自己朴实的家庭,快活、敦厚、不修边幅的父母亲;他决心要让格雷思一家人羡慕他。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头,离他父亲只有8英尺光景了。这时,他的父亲恰好也抬起头,约翰的目光迅速移开,移到过道那边远远的地方,望着柜台的那一头,瞪着眼睛,视而不见。他父亲平静的蓝眼睛在眼镜架上边往外凝视时,有那么一瞬间他们的目光可能相遇了。两人都不可能肯定,然而约翰在慌忙扭头对格雷丝说话时,意识到他父亲一定看见他了。他父亲平静的蓝眼睛也感到了这点。约翰更加羞愧了,他无所事事地等待着,感到屈辱难忍。

    这时,他父亲转身顺着过道走了。他穿着破旧的衣服,昂着头,挺直着双肩,一次也没有回过头来。他知道,父亲在街上会缓缓地走,深思的表情会逐渐加深,而且会变得阴沉。

    小哈考特站在格雷丝身边,擦着她那柔软的肩膀,重又隐约地感到她身上散发的优雅香味。她,就站在他身旁,那么近,身上有着他所追求的一切;可是现在他感到一种强烈的敌意,使他恼怒、沉默。

    “你是对的,约翰,”她拖长着声音温柔地说,“大热天在这儿真是叫人受不了。现在就走吧,在百货商店呆上一阵就会叫你真的讨厌起别人来,你以前注意到没有?”她边说边笑,他完全明白,她并不真是讨厌什么人。

    “你不喜欢别人,是不是?”他尖刻地问。

    “别人?什么人?你说的是什么?”

    “我是说,”他激动起来,“你不喜欢譬如说偶然在这儿碰见的那种人。”

    “不特别喜欢,谁喜欢呢?你在说些什么呀?”

    “谁都看得出你不喜欢,”他不顾一切地说,一心想粗暴地刺伤她。“我是说你不喜欢纯朴诚实的人,这样的人全城都可以遇到。”他冲口说出了这些话,仿佛要使她震动,但他渴望说的却是:“你不会喜欢我们家庭的。我为什么不能带你回家和他们一道吃饭呢?你会瞧不起他们的,因为他们不会矫揉造作。我父亲一看见你就知道你不想见他,我从他扭头走的神情就可以看得出来。”

    他知道,父亲现在正在回家的路上,晚上吃饭时他们就会见面。母亲和妹妹会说个不停,而父亲则会一声不吭,对他对任何人都不说一句话。只有父亲直瞪瞪的蓝眼睛和他走开时的痛苦表情留在哈考特的记忆里。

    他们走出商店时,格雷丝看到约翰脸色阴沉,知道他心里正生着闷气,于是她自己也就愤懑恼怒起来了。她直截了当地说:“在这样热的下午,我想你是有理由发你的脾气的,可是如果我觉得不喜欢这儿,我就是不喜欢这儿。你自己也想走。大热天谁愿意在百货商店多待?我开始讨厌所有碰我撞我的蠢家伙,所有挨近我的人。那又能把我怎么样?”

    “把你变成个势利眼。”

    “啊,现在我成了势利眼啦?”她愤愤地说。

    “你当然是势利眼,”他说。他们已经走到门口,就要走上大街了。当他们在阳光中随着人群在街上慢慢移动时,他忖量着用什么话来表达自己内心一直对她抱有的看法。“对于我喜欢的而又不合你心意的人,我早就知道你会有什么想法。”他说。

    “你是一个大笨蛋。”她说。她已经满面通红,无法表达自己愤慨的心情,于是她径直往前走,眼睛盯着前方。

    他们从来没有这样说过话,现在两人都急于刺痛对方。她滔滔不绝地和他争辩。突然她控制住自己,平静地说:“听着,约翰,我想你已经厌倦和我在一起了,再一道去喝茶没有意思。我想我最好还是在这儿就和你分手。”

    “那很好,”他说,“再见。”

    “再见。”

    “再见。”

    她举步就走,刚走两步,他却不顾一切地伸手去抓她的手臂。他吓坏了,哀求地说:“请不要走,格雷丝。”

    他的气愤和恼怒顿时烟消云散,用一种极为焦急的声音哀求道:“请原谅我,我没有权利那样对你说话。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粗暴,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可笑,我真太可笑了,我恳求你,请你一定原谅我,不要离开我。”

    他从未这样语不成句地对她说过话。他真挚的态度,深沉的感情,开始打动她。她感到了他内心的全部热望。他们似乎由于这次争吵而比任何时候更靠近了,她甚至开始感到不好意思。“我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想我们双方都容易激动,那一定是天气的关系。不过,约翰,我并没有生气。”

    他痛苦地点了点头。他多想告诉他,他相信她一定会对他父亲很好的。他一生中从未如此感到沮丧。他紧紧握住她的手臂,好像他必须抓住它,否则他在世界上最想获得的东西就会从他手里溜掉似的。然而,他不断地想着父亲头也不回悄悄走开的情景;他将永远想着这番情景。

    美德歌颂

    [印度]迦德卡利

    女人是大地,不,不!裟罗宣伐蒂毫不贬低妇女的价值,她是赋予你生命的母亲,她是与你终生相伴的妻子,她是丰富你生活的女儿,他给予你真切温柔的爱的体验,在你生命三个历程中提高你作为儿子、丈夫和父亲的地位。妇女是世界上爱情、纯洁、温柔、神圣的唯一本性的光辉典范。世界万物都可以证明她的神圣,茫茫荒漠中女性以其独特的光辉建起怡人的绿洲,女性的名字赋予咆哮的河流以吠陀的博大和神圣,她的身上闪现着温柔的光辉,她创造了完美的真实。女性心中涌动着这万般爱的洪流,伟大的诗人藉此而才华横溢,他们的诗仅是女性美的色彩的投影,卓越的画家的画笔也被她们的色彩吸引住了。在美的圣殿中,端坐着女性神圣的偶像。勇敢的士兵曾用武器挑动人类在他们的刀光剑影中起舞,而今被女性眼中流动的盈盈秋波的光辉照彻了。正是由于她,群峰在海岸起舞,甚至连神也确确实实以女性形象显现。

    裟罗宣伐蒂,人类高尚情操与神的幸福同一——虔诚的信徒和婆迦伐塔——已经在女性那里找到了驻所!人类的有限最终融汇到神的无限之中。崇敬神的善良人婆迦伐塔,无私地被安排在人类崇高的行列之中。这样绝无仅有的神圣之人是不会在你们那群男人中找到的,而是存在于女性之中,存在于我们这些圣洁的女人之中。女人按照丈夫的意愿像侍奉神一样殷勤地服侍着丈夫,按他们的要求奉献出自我牺牲,这样的女人就在每一间屋子里!同样,母亲哺育着孩子,如同无私地侍奉着神,以神的爱心爱一切人,哺育人成长,让世人信服。于是在如此妇人体内,人和神显示出他们的优秀品质!神创造出女人以肩负起人类信仰和发展的重任,人是神自己创造的最大成就。神体现成女性爱的化身,以去扶助男人的事业成功,男人是神的名声,而女人是神的偶像。正因如此,裟罗宣伐蒂,神将不得不现出真身,倾听忠诚的女人的呼声,即使那会儿他正在苦思冥想着创造比人间更光明的世界。裟罗宣伐蒂,请理解我的话的真实含义吧!看一看我手中的花环,你愿意低下你的头来戴上它吗?

    一撮黏土

    [美]亨利·范·戴克

    从前在一条河边有这么一撮黏土。说来也不过是很普通的黏土,质地粗浊;但它对自己的价值却抱有很高的看法,对它在世界上所可能占有的地位具有奇妙的梦想,认为一旦时运到来,自己的美德终将为人发现。

    头顶上,在明媚的春光里,树木正在交头接耳地窃窃私语,讲述着当纤细的林花和树叶开始吐放,林中一片澄澈艳丽时它们身上所沾沐的无尽光辉,那情景,宛如无数红绿宝石粉末所形成的朵朵彩云,轻柔地悬浮在大地之上。

    花儿看到这种美景惊喜极了,它们在春风的爱抚中探头欠身互相祝贺:“姐妹们,你们出落得多可爱啊,你们真是给白日增辉。”

    河水也因为增添了力量而感到高兴,它沉浸在水流重聚的欢乐之中,不断以美好的音调向河岸喃喃絮语,叙述着自己是怎么挣脱冰雪的束缚,怎么从积雪覆盖的群山奔腾跑到这里,以及它匆忙前往担负的重大工作——无数水车的轮子等待着它去推动,巨大的船只等待着它去送往海上。

    黏土懵懵懂懂地待在河床,不断用种种远大理想来安慰自己。“我的时运终将到来,”它说,“我是不会长久被埋没的。世间的种种光彩、荣耀,在适当的时候,终会降临到我的头上。”

    一天,黏土发现它自己挪了位置,不在原来长期苦守的地方了。一铲下去,它被挖了起来,然后和别的泥土一起装到一辆车上,沿着一条似乎很不平坦的碎石块路,运到遥远的地方去了。但它并不害怕,也不气馁,而只是心里在想:“这完全是必要的。通往光荣的道路总是艰难崎岖的。现在我就要到世界上去完成我的重大使命。”

    这段路程非常辛苦,但比起后来所经受的种种折磨痛苦却又算不得什么。黏土被抛进一个槽子里面,然后便是一番搀和、捶打、搅拌、践踏,真是不堪其苦。但是一想到美好崇高的事物必将从一番痛苦中产生出来,也就感到释然了。黏土坚决相信,只要能耐心地等待下去,总有一天它将得到重酬。

    接着它被放到一只飞速转动着的旋盘上去,而自己也跟着团团旋转起来,那感觉真好像自己即将被甩得粉身碎骨。在旋转中,仿佛有一种神力把它紧紧抟捏在一起,所以尽管它经历一切眩晕痛苦,它觉着自己已经开始变成一种新的形状。

    然后一只陌生的手把它投进炉灶,周围烈火熊熊——真是痛心刺骨——那炽热程度远比盛夏时节河边的炎阳要厉害得多。但整个期间,黏土始终十分坚强,经受了一切考验,对自己的伟大前途信心不减。它心想:“既然人家对我下了这么大的工夫,我是注定要有一番锦绣前程的。看来我不是去充当庙堂殿宇里的华美装饰,便是成为帝王几案上的名贵花瓶。”

    最后烘焙完毕,黏土从灶中取出,放在一块木板上面,让它在蓝天之下凉风之中去慢慢冷却。一番磨难既过,报偿的日子也就不会远了。

    木板之旁便有一泓潭水,水虽不深,也不很清,但却波纹平静,能把潭边事物公正如实地反映出来。当黏土被人从板上拿起来时,它这才第一次窥见了自己新的形状,而这便是它千辛万苦之后的报偿,它的全部心愿的结果——一只普普通通的花盆,线条粗硬,又红又丑。这时它才感觉到自己既不可能登帝王之家,也不可能入艺术之宫,因为自己的外貌一点也不高雅华贵;于是它对自己那位无名的制造者喃喃抱怨起来:“你为什么把我造成这等模样?”

    自此一连数日它悒郁不快。接着它给装上了土,另外还有一件东西——是什么它弄不清,但灰黄粗糙,样子难看——也给插到泥土中间,然后用东西盖上。这个新的屈辱引起了黏土的极大不满。“我的不幸现在是到了极点,让人装起脏土垃圾来了。我这一生算是完了。”

    但是过了不久,黏土又给人放进了一间温室,这里阳光和煦地照着它,而且经常给它喷水,这样就在它一天天静静等待的时候,某种变化终于开始到来。某种东西正在它体内萌动——莫非是希望重生;但它对此仍然毫不理解,也不懂得这个希望会是什么。

    一天黏土又给人从原地搬起,送进一座宏伟的教堂。它多年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它在这世上的确是有所作为的。这时空际仙乐阵阵,四周百花飘香。但它对这一切仍不理解。于是它便向身旁和它一模一样的另一黏土器皿悄声问道:“为什么他们把我放在这里?为什么所有的人都向我们张望?”那器皿答道:“你还不知道吗?你现在身上正怀着一棵状如王冠的美丽百合。它那花瓣皎白如雪,它那花心有如纯金。人们的目光都集注到了这里,因为这株花乃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而花的根就在你的心里。”

    这时黏土心满意足了,它暗暗地在感谢它的制造者,因为虽然自己只是一只泥土器皿,但里面装的却是一件稀世珍宝。

    石上题辞

    [苏]巴乌斯托夫斯基

    我住在里加海滨一幢暖和的小房子里。

    房子紧靠海边。如果要去眺望大海,那还需走出篱笆门,再走一段积雪覆盖的小径。

    海没有冻结,洁白的雪一直伸延到海水的边缘。

    当海上掀起风暴,听到的不是海浪的喧嚣,而是浮冰的碎裂和积雪的沙沙声。

    向西,在维特斯比尔斯方向,有一个小小的渔村。这是一个很普通的村落:迎风晒着渔网,到处是低矮的小屋,烟囱里冒出袅袅炊烟,沙滩上横放着拖上岸的黑色机船,还有生着卷毛的不太咬人的狗。

    在这个村子里,拉脱维亚的渔民住了几百年,一代一代的接连不断。

    还是像几百年前一样,渔民们出海打鱼;还是像几百年前一样,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平安回返,特别是当那波罗的海风暴怒吼、波涛翻滚的秋天。

    但不管情况如何,不管多少次,当人们听到自己伙伴的死讯,而不得不从头上摘下帽子,他们仍然在继续着自己的事业——父兄遗留下来的危险而繁重的事业。向海洋屈服是不行的。

    在渔村边,迎海矗立着一块巨大的花岗岩。还是在很早以前,渔民们在石上镌刻了这样一段题辞:“纪念在海上已死和将死的人们。”这条题辞从很远的地方就可以看到。

    当我得知这条题辞的内容时,感到异常悲伤,但是,一位拉脱维亚作家对我讲述这条题辞时,却不以为然地摇摇头,说:

    “恰恰相反,这是一条很勇敢的题辞,它表明,人们永远也不会屈服,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继续自己的事业。如果让我给一本描写人类劳动和顽强的书题辞的话,我就要把这段话录上。但我的题辞大致是这样:‘纪念曾经征服和将要征服海洋的人们’。”

    我赞同了他的意见。

    郁金香

    [墨西哥]德佩雷拉

    透过一扇窗子,人们可以看到很多东西。我就曾在自家的窗前,一面绣着花边,一面目睹了邻居的罗曼史。

    我的邻居是一个织花边的女工。她长得漂亮,但家境贫寒。她有两个追求者和一株栽在蓝瓷花盆里的郁金香。

    我邻居和我住的那条街很背静,既无车辆来往,也少有行人。过往人都是当地住户。像巴黎所有街巷一样,那条街很窄,几呼每家的阳台上都挂有色彩鲜艳宽红边遮阳布帘。

    前面已说过,我的邻居很穷,所以她的阳台上没有挂帘子。不过,太阳并没有阻止姑娘时常到阳台去照看她的郁金香。

    那株没有几片叶子的柔弱小花,是我邻居时刻挂在心上的事情。每天晚上她都把它搬进卧室,怕她受到北风的摧残;清晨再重新搬出来;中午阳光炽烈时候,她就用一小块麻布给罩起来。她不时地跑进跑出,不是掸去沾染枝叶的尘土,摘掉偶然发现的枯叶,就是浇水、捉虫。

    在当地的条件下,郁金香是长不好的,只有在炎热的地方,它才能长得枝繁叶茂。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的邻居才对她的花那么精心的加以照料。早好几个月前她就把种子埋进了土里,直到现在它才初具样子,开始抽枝发芽,尽管还很柔弱单薄,但毕竟还是要开花了。

    从姑娘挨近花盆时脸上流露出来的欣喜神态,我猜想这株花的枝头一定长出了第一个花骨朵儿了。

    后来,我从这位漂亮女工跟她楼上的邻居——追求者之一——的谈话中得到了证实。

    “您一定非常高兴吧。几个月的苦心总算有了结果。很快您就能亲手摘下一朵美丽的郁金香了,您打算把它和您的心一起送给谁呢?”

    姑娘非常羞怯的回答:

    “可能什么人也不给,我决不把这朵朝思暮想的鲜花摘下来。它应该就在原来的枝上凋谢,我还没有蠢到那种地步,让自己花费的如此巨大的心血毁于一个短暂的瞬间。这是一个原因啰,再说,我还想过我还没要把我的心和这朵郁金香一起送给别人呢。”

    “您瞧,我的好邻居,时间不饶人哪。春天已经到了,这可是谈情说爱的大好时机。您看那些小鸟,没有一只是独自飞翔的。您再瞧瞧这些花盆,全都在开花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就说您这迟迟不开的郁金香吧,今天终于结了一个花骨朵儿。我的好邻居!您就可怜我吧,您就痛痛快快的答应接受我做您的丈夫吧!”

    女工的脸上浮上红晕。

    “你需要的不是妻子,是理智。”

    “如果你爱我,我就有理智的。”

    姑娘楼下的邻居是一个拘谨而又漂亮的小伙子,此刻,他正好站在自家的阳台上。他听了两个人对话之后,皱了皱了眉头,但却没动声色,因为他也爱着那个花边女工。

    我是在绣花时,从窗口发现这个不善交际的小伙子秘密的。不过,时至今日,他和心中的恋人一共也没有说过几句话。

    我觉得他既腼腆又内在,既敏感又多情。

    很久以前,我偶然发现,有一次,他趁女邻居不在的空隙,把一封信扔到了她的阳台上。

    他是否收到了回信,我不得而知;不过每当姑娘来到阳台上的时候,他几乎连仰起头来跟她表示爱慕之情的勇气都没有,只能简单的寒暄几句。

    “天气真好,小姐!”

    “是啊,真好。对我的郁金香来说,可真是再好不过了。”

    “您不再为她担心啦?”

    “不啦,已经不用担心了,现在它长得可好了,又长出了两片新叶子。”

    “谢天谢地,您总算是如愿了。您为这株花可真是操尽了心啊!”

    “是啊,的确是这样的,我把空闲时间全搭上了。”

    “您的空闲时间实在是少得可怜,小姐,我看你太辛苦了……有时候,已经很晚很晚了,我还看见您房里的灯光映在对面的墙上。你会累病的。”

    “不会的,我的身体很好。上帝会保佑我的。”

    “但愿如此。”

    小伙子的声音微微发颤,美好的憧憬使他的眼睛显得更加美丽。可是,姑娘却没法看到他眼神的含意,因为他已经闭上了眼睛。

    “回头见,先生。”姑娘说着转身走进屋里。

    “回头见,小姐。”

    这种一向质朴的谈话,给我留下了极好的印象。

    我的女邻居的确太忙。我总是看到她手里拿着编织针,不停的织呀、织呀,简直就像一只不知闲的小蜘蛛。她织出来的花边多么轻巧,多么精美啊!……真可以说,仿佛一阵风吹来就能吹破。一会儿是条边,一会儿荷叶边,一会儿方,一会儿圆。丝线在她手中的活计上面宛如蝴蝶一般飞舞,看着它,真会觉得眼花缭乱。姑娘用她麻利而又熟练地摆弄着根根丝线,又是穿、又是扯、又是捋,丝线也真听话,总是乖乖的就范。

    姑娘整天忙碌。她有时嘴里哼着歌儿,有时我又觉得她在凝神沉思,好像手头上碰了难题。

    楼下的邻居显然是放心不下,总是默默地仰望着她的阳台。

    楼上的邻居老是兴高采烈、笑容可掬,也常常低下头注视着同一个地方同,并且总能找到甜言蜜语和姑娘搭讪:

    “您脸蛋儿越来越漂亮了,真像是两朵盛开的玫瑰”。

    姑娘进进出出,虽然没有直接回答,但唇边却笑意盎然。

    这位风流少年能最后如愿吗?

    这是谁也说不清楚的。姑娘还没有表露她的心愿,不过这位小伙子却老是用话语、用笑脸、用炽热的眼神把她纠缠。

    在姑娘专心致志地编织着花边的同时,小伙子正在巧妙地铺排着俘获她的情网。这已经是由来已久的事情了,他能成功吗?谁知道呢?

    我的女邻居终于盼来了这个欣喜的时刻,今天早晨花苞绽放了,一朵美丽有郁金香,红得像一团炽热的炭火,迎着春光展开了自己的花瓣。

    姑娘喜不自胜,第一次忙中偷闲,心醉神迷地站在那初放的花前。

    我坐在自己的屋角里分享着她的快乐,尽量不引起姑娘的注意。她楼下的邻居也一定非常高兴,不过他不在家。这是我从他关着的阳台玻璃门知道的。可是她楼上的邻居却是赶上了,如同表述大家的心情一样,连连发出赞叹:

    “太好了!太好了!现在咱们来好好庆祝一番!郁金香开花了。求救您,我的好邻居……把这朵花给我吧!我每天都在算着她开花的日子,比您还着急呢,它是属于我的,我有权得到它。您要是不给我,我也会把它偷到手的。它属于我,因为我爱您。街上没有人,谁也听不到。让我再说一遍:我爱您,喜欢您,我崇拜您!把花送给我吧,我的好邻居!请您把它给我吧,否则,我就下去自己动手啦!”

    小伙子说的很坚决。看样子就要贸然采取行动。姑娘像一只受惊的鸽子一样犹豫不决,她满面绯红,两手颤抖,虽然是这样,但她的眼角和唇边流露出某种满意的神情……

    “好邻居,快把花给我!”

    他的语气有点命令,不过,又非常得体,强制中还包含着并未尽言的柔情密意。

    “快点,快点!会有人来的。快把花给我……要不,我马上从这下儿下去自己动手啦!”

    姑娘恳求地仰起脸,想要自卫;但是小伙子却投给她火一般深情的目光。这还不算,他还做出了要从阳台上下来的样子。

    姑娘吓坏了,终于屈服了。她走到花盆跟前,摘下花扔到了楼上,然后就跑进了卧室,隐没在屋子里了。

    楼上的邻居得意的拾起花朵,热切的吻了一下,就插在了衣领上的扣眼里。他先是哼起了轻快的小调,没过一会儿,就随身带着那朵花从家里走了出去。

    这时,我难过地想着那朵刚刚开放就被摘下的郁金香。同时也凄然想起……不过,我的痛苦与我邻居的罗曼史无关;那么,我们还是讲讲有关她的故事吧。

    那位幸运的小伙子走后不久,美丽的姑娘就又来到阳台上用麻布罩起了花盆,因为阳光又变得火辣辣的了。

    这真是一个令人欢快的明媚的早晨。整个天空犹如硕大无朋的蓝绸华盖。

    这时候,那位一大早就出了门、整个上午都没有露面的楼下邻居,突然出现在了阳台上。

    姑娘一看见他,就轻轻的发出了一声惊叫,我也跟着叫了一声……因为,这位急匆匆赶回来的人手里拿着一朵鲜红的郁金香……

    姑娘和我都感到困惑不解,期待着……

    “小姐,”小伙子恭恭敬敬地仰起脸说,“今天早上我出门以前,看到你花盆里开了第一朵花,可当我现在回来的时候,却非常痛心地发现它被扔到了街上。这条街上只有您养着郁金香,所以我猜想这花是你的。后来看到花盆里果然没有花了,知道这花确实是您的,一定是风把它吹落到了街上;幸好我来得及时,才能把它捡回来还给它的主人。您拿去吧,小姐。如果你愿意我就上楼给你送去。”

    小伙子脸上带着质朴的甜蜜神情。当他举目凝望女友的时候,眼睛里闪烁着温柔的光芒。小伙子手举着郁金香站在阳台下面,真是一幅情趣无空的图画。

    当楼下邻居说话时,姑娘心中真是百感交集。她脸上流露出惊奇、气愤、鄙夷和轻蔑的表情,不过,此刻却似乎又满含着一片柔情,带着甜蜜的笑意。

    小伙子还憨厚的站在那里重复着:

    “小姐,这是您的郁金香;如果您愿意,我就上楼给你送去”。

    然而,结果姑娘却说:

    “不,不,先生,不要给我啦;如果你喜欢,那你就留下来吧……”

    “那怎么行!”小伙子怯生生的说,“我可以把这花留下?”

    她也羞涩地回答:

    “对,你可以留下,我希望你把它留下……”

    两个人都不说话了,这时,正有一群欢快的燕子叽叽喳喳地从街上飞过,好像是为此时此该唱着赞歌。

    一只乌鸦叫恺撒

    [美]拉西纳克·邦德

    一只小乌鸦从巢里掉到地上,拍打着翅膀,在马路中央挣扎。它随时有可能被来往的车辆碾死,或者被猫儿当成猎物。于是我把它捡起来带回了家。它的情况很不好,喙上有多处破损,脑袋耷拉着,看样子活不了多久了。但是我和爷爷精心照料,医治它的伤,定时喂它食物,终于使它康复了。

    我们还它自由,将它放飞。可是它不愿意离开我家。我的家人,甚至我家的宠物用尽种种办法,都没能将它轰走。我们放弃了努力,默许它和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我们不知道它是雄是雌,但是根据它勇敢和倔强的性格,给它取了古罗马大帝的名字“恺撒”。

    恺撒不但在我家花园寻食甲虫或各种幼虫,而且在我们就餐的时候也会来吃白食。它在餐桌上跳来跳去,直到我们给它也盛上半碗肉和蔬菜。它总是不安分,行为肆无忌惮,不是将报纸啄成碎片,就是碰翻花瓶,或者追咬狗的尾巴。“这只乌鸦太讨厌了,”奶奶看着被乌鸦糟蹋了的万寿菊埋怨道,“你们难道不能把它关在笼子里吗?”

    我们试着将它关进了笼子,但是这可惹恼了它。它不停地扇动翅膀,呱呱喊叫,吵得我们头晕脑胀,精神都快崩溃了。我们只好任它在家里继续横行霸道。我们家屋后的林子里也有别的乌鸦栖息,但是它仿佛不愿与它们为伍。爷爷说,它可能与以腐肉为生的普通乌鸦不属一类。然而我认为,恺撒因为习惯了与人平等相处,过上了优越的生活,所以变得势利起来,瞧不起自己的同类了。

    渐渐地,恺撒还学会了讲几句人话。它会在屋外的窗台上坐几个小时,然后用喙敲击着窗玻璃,叫道:“你好!你好!”它似乎还能从开门的声音判断出是谁回家了,如果是我,它就会跳着跑过来热情地用嘶哑的喉音招呼:“你好!你好!”我还教会它站在我的手臂上说:“亲亲!亲亲!”这时只要我把头朝它伸过去,它就轻轻地用它的喙在我的嘴唇上碰一下。

    有一次,姨妈来访我家。恺撒飞到了她的臂上叫道:“亲亲!亲亲!”姨妈开心极了,把头伸给了它,得到了温柔的一个吻。但是后来发生的事就不妙了,恺撒对姨妈闪闪发亮的眼镜好奇起来,伸喙去啄,结果眼镜落地,摔成碎片。

    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恺撒既不同於宠物,又有别于野生乌鸦。它的行为放荡不羁,甚至危害到我们的左邻右舍。它把邻居的钢笔、梳子、丝巾、牙刷和假牙等偷回家。它尤其钟爱牙刷,我们家的橱柜顶上堆放著它偷来的各种各样的牙刷。几乎每一个邻居都能在我们家找到自己的牙刷。所以那一年我们街坊的牙刷消费增高了,我奶奶的血压也增高了。

    恺撒还跟踪那些上小卖部的孩子。当孩子们从小卖部里走出来,它就抢走他们手中的糖果。它还对衣架情有独钟。邻居们经常发现晒在院子里的衣服掉落在地上,而衣架却不见了。当然,这些衣架可以在我们家的橱柜顶上找到。

    恺撒离经叛道的行为终于给自己酿成了大祸。它在一次偷食邻居家的大豆时,一根忍无可忍的大棒砸在它的腿上。它伤得不轻,腿也折了。我们对它进行了救治,但这一次它伤得太重了,状况越来越糟,先是脑袋无力抬起来,继而整日发不出声音,最后吃不下任何东西。

    一天早晨,我发现它死在沙发上,双腿僵硬地翘在空中。可怜的恺撒!它与其说是死于邻居家的大棒,不如说是葬送于自己不检点的行为。它实在是被宠坏了,不知道这世上每一个生命都有自己的游戏规则。它被我埋在我家的花园里,随葬品是那些它搜集的牙刷和衣架。

    “老师,我站着呢!”

    [日]菊池哲哉

    这是一所能看到大海的地势较高的中学,上课时从教室就能看到变化无穷的大海。

    那年约有80名新生入学,其中大多数是那些与大海搏击的渔民们的子弟。

    那是我给新生上第一次课的事情。

    “起立。”

    大家都站起来。因为是新生,所以都很认真,教室出现瞬间的寂静。

    但是,有一名学生耍滑头未起立。

    “站起来,刚入学就是这种态度可不行!”

    我的语气顿时严厉起来。

    这时,传来一个声音:“老师,我站着呢。”

    是的,他,A君站着,但是由于他个子太矮,我看着像是坐着。

    糟糕!我做了对不起A君的事。

    我为自己的粗心感到不安,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如果在此道歉,反而会伤A君的自尊心。于是,我当时只说了声“对不起”,周围的学生都笑起来。A君的心情一定很寂寞,我意识到A君以后也许会因此受他人的欺负。

    下课后,我本想向A君道歉,但忙乱之中竟把此事忘掉。晚上,我犹豫是否给A君打电话,但打电话道歉太不礼貌,于是只好作罢。

    第二天,天空晴朗无云,春天的大海碧波荡漾,我给A君的班上第二次课。

    “起立。”

    又是瞬间的寂静。这时,忽然传来一个洪亮的声音。

    “老师,我站着呢。”

    是A君,他站在椅子上,微笑着。我只觉得眼前发暗。从A君的微笑中,我看出他这样做并不是讽刺,也不是抵抗情绪的表露。

    我感到了“老师,我不在意,不要为我担心”这样一种体谅,我的心口感到一阵疼痛。

    晚上,我怀着复杂的心情给A君拨了电话。

    “老师,别在意,别在意。”对面传来A君爽朗又充满稚气的声音。

    我祈盼明天的天空还是晴朗无云,大海是碧波荡漾。

    艾米,我们爱你

    [美]阿兰·舒兹

    当艾米·哈根多思从教室拐角处一瘸一拐地穿过走廊时,她迎面撞上了一个正从五楼冲下来的高大男孩。

    “小心点,小心点!”男孩盯着艾米轻蔑地大叫道。接着,男孩得意地笑着,学着艾米的样子一瘸一拐。

    艾米厌恶地闭上眼睛。

    “甭理他。”她边告诫自己,边朝教室走去。

    但直到晚上,那个男孩讥笑的表情仍影响着她的情绪。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从艾米读三年级开始,几乎每一天都有人那样取笑她。孩子们笑她讲话结结巴巴,走路一瘸一拐。对此,艾米烦恼极了,有时,即使全班人都在,她也觉得孤立无援。

    那天回到家,艾米坐在饭桌旁一言不发。她妈妈知道学校里肯定又出事了,所以她决定和女儿分享一些有趣的消息。

    “电台上有个圣诞愿望比赛。”她说,“写一个愿望给圣诞老人,就可能得奖,我想此刻坐在饭桌旁的那个金黄色鬈发的小女孩也许该试试。”

    艾米哧哧地笑了。这个比赛听起来像是很好玩,她开始盘算圣诞节到底许个什么愿好。

    突然,一个念头浮上脑海,艾米眉开眼笑。要了铅笔和纸,艾米开始给圣诞老人写信。

    当艾米认认真真地写信时,家里人都在猜想她想要什么。艾米的姐姐和妈妈想,也许可爱的芭比娃娃会是她的第一个愿望。

    她的爸爸猜是一本相册,但艾米不准备公布她的圣诞愿望。下面就是艾米那天晚上写给圣诞老人的信:

    亲爱的圣诞老人:

    我叫艾米,今年9岁,我在学校有个麻烦,你能帮我吗?他们都笑话我走路和说话的样子。我患了脑瘫,我真希望有一天他们不再取笑我,您能实现我的愿望吗?

    爱你的艾米

    印地安纳州福特·威利市的VULT电台,成堆成堆的信从全国各地寄来参加圣诞愿望比赛。工作人员向听众朗读了男孩女孩们想得到的各种不同的圣诞礼物的名字。

    当艾米的信送到电台时,台长李·托宾仔细地读了一遍又一遍。他知道,脑瘫只是全身肌肉部分失控,艾米的同学肯定以为她是残废人。他认为让全城的人知道这个特别的女孩和她不同寻常的愿望对他们都有好处。于是,托宾先生拨通了当地报社的电话。

    第二天,艾米的照片和她给圣诞老人的信被登在《新闻岗哨报》的醒目位置,故事很快地传遍了全国,所有的报纸、电台和电视台都争相报道福特·威利市的这位小姑娘的故事。她只想要一个简单但极不寻常的礼物——没有被取笑的一天。

    突然间,邮递员频繁光顾艾米的小屋。每天,她和家人都会受到全国各地的从小孩到大人寄来的信,他们带来串串节日的祝福和鼓励的话语。

    在那个难以忘怀的圣诞节,几乎有20万人从世界各地为艾米送来友谊和支持,艾米和家人都逐一详阅他们的信件。其中,许多作者也是残废人,有些人小时候也曾被取笑过。每个作者都带来一些特别的信息。从这些陌生人寄来的卡片和信件中,艾米高兴地看到这个世界充满相互关爱的人,从今以后,她不会再孤单。

    许多人还谢谢艾米勇敢地站出来为他们讲话,更多的人则鼓励艾米抬起高傲的头,把取笑抛诸脑后。妮安——得克萨斯州一名六年级的学生,这样给艾米写道:“我想做你的朋友,”她说,“如你来看我,我们一定会很快乐,没有人可以取笑我。因为,即使他们做了,我也听不到。”

    艾米真的如愿了,那一天,在南威利小学,没有一个人取笑她。

    那年,福特·威利市长把12月21日这一天命为艾米·哈根多思日。市长说艾米的这个愿望,教给人们最深刻的做人道理。“每个人”,他说,“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理解和关爱。我们有责任去实现这个最美丽的愿望……”

    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

    徐志摩

    一

    “如其你早几年。也许就是现在,到道骞司德的乡下,你或许碰得到《裘德》(即哈代的长篇小说《无名的裘德》——编者注)的作者,一个和善可亲的老者,穿着短裤便服,精神飒爽的,短短的脸面,短短的下颏,在街道上闲暇的走着,招呼着,答话着,你如其过去问他卫撒克士小说里的名胜,他就欣欣的从详指点讲解;回头他一扬手,已经跳上了他的自行车,按着车铃,向人丛里去了。我们读过他著作的,更可以想象这位貌不惊人的圣人,在卫撒克士广大的、起伏的草原上,在月光下,或在晨曦里,深思地徘徊着。天上的云点,草里的虫吟,远处隐约的人声都在他灵敏的神经里印下不磨的痕迹;或在残败的古堡里拂拭乱石上的苔青与网结;或在古罗马的旧道上,冥想数千年前铜盔铁甲的骑兵曾经在这日光下驻踪;或在黄昏的苍茫里,独倚在枯老的大树下,听前面乡村里的青年男女,在笛声琴韵里,歌舞他们节会的欢欣;或在济茨或雪莱或史文庞的遗迹,悄悄的追怀他们艺术的神奇……在他的眼里,像在高蒂闲(Theophile Gautier)的眼里,这看得见的世界是活着的;在他的‘心眼’(the Inward Eye)里,像在他最服膺的华茨华士的心眼里,人类的情感与自然的景象是相联合的;在他的想象里,像在所有大艺术家的想象里,不仅伟大的史绩,就是眼前最琐小最暂忽的事实与印象,都有深奥的意义,平常人所忽略或竟不能窥测的。从他那六十年不断的心灵生活,——观察、考量、揣度、印证,——从他那六十年不懈不弛的真纯经验里,哈代,像春蚕吐丝制茧似的,抽绎他最微妙最桀傲的音调,纺织他最缜密最经久的诗歌——这是他献给我们可珍的礼物。”

    二

    上文是我三年前慕而未见时半自想象半自他人传述写来的哈代。去年七月在英国时,承狄更生(英国学者——编者注)先生的介绍,我居然见到了这位老英雄,虽则会面不及一小时,在余小子已算是莫大的荣幸,不能不记下一些踪迹。我不讳我的“英雄崇拜”。山,我们爱踹高的;人,我们为什么不愿意接近大的?但接近大人物正如爬高山,往往是一件费劲的事;你不仅得有热心,你还得有耐心。半道上力乏是意中事,草间的刺也许拉破你的皮肤,但是你想一想登临危峰时的愉快!真怪,山是有高的,人是有不凡的!我见曼殊斐儿(今译曼斯菲尔德),比方说,只不过二十分钟模样的谈话,但我怎么能形容我那时在美的神奇的启示中的全生的震荡?

    我与你虽仅一度相见——

    但那二十分不死的时间!

    果然,要不是那一次巧合的相见,我这一辈子就永远见不着她——会面后不到六个月她就死了。自此我益发坚持我英雄崇拜的势利,在我有力量能爬的时候,总不教放过一个“登高”的机会。我去年到欧洲完全是一次“感情作用的旅行”;我去是为泰戈尔,顺便我想去多瞻仰几个英雄。我想见法国的罗曼罗兰;意大利的丹农雪乌(今译邓南遮);英国的哈代。但我只见着了哈代。

    有伦敦时对狄更生先生说起我的愿望,他说那容易,我给你写信介绍,老头精神真好,你小心他带了你到道骞斯德林子里去走路,他仿佛是没有力乏的时候似的!那天我从伦敦下去到道骞斯德,天气好极了,下午三点过到的。下了站我不坐车,问了Max Gate(即马克斯门)的方向,我就欣欣的走去。他家的外园门正对一片青碧的平壤,绿到天边,绿到门前;左侧远处有一带绵邈的平林。进园径转过去就是哈代自建的住宅,小方方的壁上满爬着藤萝。有一个工人在园的一边剪草,我问他哈代先生在家不,他点一点头,用手指门。我拉了门铃,屋子里突然发一阵狗叫声,在这宁静中听得怪尖锐的,接着一个白纱抹头的年轻下女开门出来。

    “哈代先生在家,”她答我的问,“但是你知道哈代先生是‘永远’不见客的。”

    我想糟了。“慢着,”我说,“这里有一封信,请你给递了进去。”“那么请候一候,”她拿了信进去,又关上了门。

    她再出来的时候脸上堆着最俊俏的笑容。“哈代先生愿意见你,先生,请进来。”多俊俏的口音!“你不怕狗吗,先生。”她又笑了。“我怕,”我说。“不要紧,我们的梅雪就叫,她可不咬,这儿生客来得少。”

    我就怕狗的袭来!战兢兢的进了门,进了官厅,下女关门出去,狗还不曾出现,我才放心。壁上挂着沙琴德(Jonh Sargent,今译约翰·萨金特)的哈代画像,一边是一张雪莱的像,书架上记得有雪莱的大本集子,此外陈设是朴素的,屋子也低,暗沉沉的。

    我正想着老头怎么会这样喜欢雪莱,两人的脾胃相差够多远,外面楼梯上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和狗铃声下来,哈代推门进来了。我不知他身材实际多高,但我那时站着平望过去,最初几乎没有见他,我的印象是他是一个矮极了的小老头儿。我正要表示我一腔崇拜的热心,他一把拉了我坐下,口里连着说“坐坐”,也不容我说话,仿佛我的“开篇”辞他早就有数,连着问我,他那急促的一顿顿的语调与干涩的苍老的口音,“你是伦敦来的?”“狄更生是你的朋友?”“他好?”“你译我的诗?”“你怎么翻的?”“你们中国诗用韵不用?”前面那几句问话是用不着答的(狄更生信上说起我翻他的诗),所以他也不等我答话,直到末一句他才收住了。他坐着也是奇矮,也不知怎的,我自己只显得高,私下不由的跼蹐,似乎在这天神面前我们凡人就在身材上也不应分占先似的!(啊,你没见过萧伯纳,——这比下来你是个蚂蚁!)这时候他斜着坐,一只手搁在台上头微微低着,眼往下看,头顶全秃了,两边脑角上还各有一鬃也不全花的头发;他的脸盘粗看像是一个尖角往下的等边形三角,两颧像是特别宽,从宽浓的眉尖直扫下来束住在一个短促的下巴尖;他的眼不大,但是深窈的,往下看的时候多,不易看出颜色与表情。最特别的,最“哈代的”,是他那口连着两旁松松往下坠的夹腮皮。如其他的眉眼只是忧郁的深沉,他的口脑的表情分明是厌倦与消极。不,他的脸是怪,我从不曾见过这样耐人寻味的脸。他那上半部,秃的宽广的前额,着发的头角,你看了觉得好玩,正如一个孩子的头,使你感觉一种天真的趣味,但愈往下愈不好看,愈使你觉着难受,他那皱纹龟驳的脸皮正使你想起一块苍老的岩石,雷电的猛烈,风霜的侵陵,雨雷的剥蚀,苔藓的沾染,虫鸟的斑斓,什么时间与空间的变幻都在这上面遗留着痕迹!你知道他是不抵抗的,忍受的,但看他那下颊,谁说这不泄露他的怨毒,他的厌倦,他的报复性的沉默!他不露一点笑容,你不易相信他与我们一样也有喜笑的本能。正如他的脊背是倾向伛偻,他面上的表情也只是一种不胜压迫的伛偻。喔哈提!

    回讲我们的谈话。他问我们中国诗用韵不。我说我们从前只有韵的散文,没有无韵的诗,但最近……但他不要听最近,他赞成用韵,这道理是不错的。你投块石子到湖心里去,一圈圈的水纹漾了开去,韵是波纹。少不得。抒情诗Lyric是文学的精华的精华。颠不破的钻石,不论多小。磨不灭的光彩。我不重视我的小说。什么都没有做好的小诗难[他背了莎“Tell me where is Fancy bred”(莎士比亚的这句话是“告诉我是什么培养了想象力”——编者注),朋琼生(Ben Jonson,今译本·琼生)的“Drink to me only with-thineeyes”(本·琼生的这句话是“为你的观察力干杯”——编者注)。高兴的说子(即说道——编者注)]。我说我爱他的诗因为它们不仅结构严密像建筑,同时有思想的血脉在流走,像有机的整体。我说了Organic(有机的)这个字;他重复说了两遍:“Yes,Organic yes,organic: A poem ought to be a living thing.”(这句话意为:“是的,有机的,是的,有机的:诗必须是活的东西。”——编者注)练习文字顶好学写诗;很多人从学诗写好散文,诗是文字的秘密。

    他沉思了一晌。“三十年前有朋友约我到中国去。他是一个教士,我的朋友,叫莫尔德,他在中国住了五十年,他回英国来时每回说话先想起中文再翻英文的!他中国什么都知道,他请我去,太不便了,我没有去。但是你们的文字是怎么一回事?难极了不是?为什么你们不丢了它,改用英文或法文,不方便吗?”哈代这话骇住了我。一个最认识各种语言的天才的诗人要我们丢掉几千年的文字!我与他辩难了一晌,幸亏他也没有坚持。

    说起我们共同的朋友。他又问起狄更生的近况,说他真是中国的朋友。我说我明天到康华尔去看罗素。谁?罗素?他没有加案语。我问起勃伦腾(Edmund Blunden,今译布伦登),他说他从日本有信来,他是一个诗人。讲起麦雷(John M·Murry,今译默里)他起劲了。“你认识麦雷?”他问。“他就住在这儿道骞斯德海边,他买了一所古怪的小屋子,正靠着海,怪极了的小屋子,什么时候那可以叫海给吞了去似的。他自己每天坐一部破车到镇上来买菜。他是有能干的。他会写。你也见过他从前的太太曼殊斐儿?他又娶了,你知道不?我说给你听麦雷的故事。曼殊斐儿死了,他悲伤得很,无聊极了,他办了他的报(我怕他的报维持不了),还是悲伤。好了,有一天有一个女的投稿几首诗,麦雷觉得有意思,写信叫她去看他,她去看他,一个年轻的女子,两人说投机了,就结了婚,现在大概他不悲伤了。”

    他问我那晚到那里去。我说到Exetre(今译埃克塞特)看教堂去,他说好的,他就讲建筑,他的本行(哈代早年学过建筑——编者注)。我问你小说里常有建筑师,有没有你自己的影子?他说没有。这时候梅雪出去了又回来,咻咻的爬在我的身上乱抓。哈代见我有些窘,就站起来呼开梅雪,同时说我们到园里去走走吧,我知道这是送客的意思。我们一起走出门绕到屋子的左侧去看花,梅雪摇着尾巴咻咻的跟着。我说哈代先生,我远道来你可否给我一点小纪念品。他回头见我手里有照相机,他赶紧他的步子急急的说,我不爱照相,有一次美国人来给了我很多的麻烦,我从此不叫来客照相,——我也不给我的笔迹(Autograph),你知道?他脚步更快了,微偻着背,腿微向外弯一摆一摆的走着,仿佛怕来客要强抢他什么东西似的!“到这儿来,这儿有花,我来采两朵花给你做纪念,好不好?”他俯身下去到花坛里去采了一朵红的一朵白的递给我:“你暂时插在衣襟上吧,你现在赶六点钟车刚好,恕我不陪你了,再会,再会——来,来,梅雪,梅雪……”老头扬了扬手,径自进门去了。

    啬刻的老头,茶也不请客人喝一杯!但谁还不满足,得着了这样难得的机会?往古的达文謇(今译达·芬奇)、莎士比亚、歌德、拜伦,是不回来了的;——哈代!多远多高的一个名字!方才那头秃秃的背弯弯的腿屈屈的,是哈代吗?太奇怪了!那晚有月亮,离开哈代家五个钟头以后,我站在哀克刹脱(今译埃克塞特,即上文中提到的Exeter),教堂的门前玩弄自身的影子,心里充满着神奇。

    我所景仰的蔡先生之风格

    傅斯年

    有几位北大同学鼓励我在本日特刊中写一篇蔡先生的小传。我以为能给蔡先生写传,无论为长久或一时,都是我辈最荣幸的事。不过,我不知我有无此一能力。且目下毫无资料,无从着笔,而特刊又亟待付印,所以我今天只能写此一短文。至于编辑传记的资料,是我的志愿,而不是今天便能贡献给读者的。

    凡认识蔡元培先生的,总知道蔡先生宽以容众,受教久的,更知道蔡先生的脾气,不特不严责人,并且不滥奖人。不像有一种人的脾气,称扬则上天,贬责则入地。但少人知道,蔡先生有时也很严词责人。我以受师训备僚属有二十五年之长久,颇见到蔡先生生气责人的事。他人的事我不敢说,说和我有关的。

    (一)蔡先生到北大的第一年中,有一个同学,长成一副小官僚的面孔,又做些不满人意的事,于是同学某某在西斋(寄宿舍之一)壁上贴了一张“讨伐”的告示;两天之内,满墙上出了无穷的匿名文件,把这个同学骂了个“不亦乐乎”。其中也有我的一件,因为我也极讨厌此人,而我的匿名揭帖之中,表面上都是替此君抱不平,深的语意,却是挖苦他。为同学们赏识,在其上浓圈密点,批评狼藉。这是一时学校中的大笑话。过了几天,蔡先生在一大会中演说,最后说到此事,大意是说:

    诸位在墙壁上攻击某君的事,是不合做人的道理的。诸君对某君有不满,可以规劝,这是同学的友谊。若以为不可规劝,尽可对学校当局说。这才是正当的办法。至于匿名揭帖,受之者纵有过,也决不易改悔,而施之者则为丧失品性之开端。凡做此事者,以后都要痛改前非,否则这种行动,必是品性沉沦之渐。

    这一篇话,在我心中生了一个大摆动。我小时,有一位先生教我“正心”、“诚意”、“不欺暗室”,虽然《大学》念得滚熟,却与和尚念经一样,毫无知觉;受了此番教训,方才大彻大悟,从此做事,决不匿名,决不推自己责任。大家听蔡先生这一段话之后印象如何我不得知,北大的匿名“壁报文学”从此减少,几至绝了迹。

    (二)蔡先生第二次游德国时,大约是在民国十三年吧,那时候我也是在柏林。蔡先生到后,我们几个同学自告奋勇照料先生,凡在我的一份中,无事不办了一个稀糟。我自己自然觉得非常惭愧,但蔡先生从无一毫责备。有一次,一个同学给蔡先生一个电报,说是要从莱比锡来看蔡先生。这个同学出名的性情荒谬,一面痛骂,一面要钱,我以为他此行必是来要钱,而蔡先生正是穷得不得了,所以与三四同学主张去电谢绝他,以此意陈告先生。先生沉吟一下说:“《论语》上有几句话,‘人洁己以进,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你说他无聊,但这样拒人于千里之外,他能改了他的无聊吗?”

    于是我又知道读《论语》是要这样读的。

    (三)北伐胜利之后,我们的兴致很高。有一天在先生家中吃饭,有几个同学都喝醉了酒,蔡先生喝的更多,不记得如何说起,说到后来我便肆口乱说了。我说:“我们国家整好了,不特要灭了日本小鬼,就是西洋鬼子,也要把他赶出苏伊士运河以西,自北冰洋至南冰洋,除印度、波斯、土尔其以外,都要‘郡县之’。”蔡先生听到这里,不耐烦了,说:“这除非你作大将。”蔡先生说时,声色俱厉,我的酒意也便醒了。

    此外如此类者尚多,或牵连他人,或言之太长,姑不提。即此三事,已足证先生责人之态度是如何诚恳而严肃的,如何词近而旨远的。

    蔡先生之接物,有人以为滥,这全不是事实,是他在一种高深的理想上,与众不同。大凡中国人以及若干人,在法律之应用上,是先假定一个人有罪,除非证明其无罪;西洋近代之法律是先假定一人无罪,除非证明其有罪。蔡先生不特在法律上如此,一切待人接物,无不如此。他先假定一个人是善人,除非事实证明其不然。凡有人以一说进,先假定其意诚,其动机善,除非事实证明其相反。如此办法,自然要上当,但这正是孟子所谓“君子可以欺其方,难罔以非其道”了。

    若以为蔡先生能恕而不能严,便是大错了,蔡先生在大事上是丝毫不苟的。有人若做了他以为大不可之事,他虽不说,心中却完全当数。至于临艰危而不惧,有大难而不惑之处,只有古之大宗教家可比,虽然他是不重视宗教的。关于这一类的事,我只举一个远例。

    在“五四”前若干时,北京的空气,已为北大师生的作品动荡得很了。北洋政府很觉得不安,对蔡先生大施压力与恫吓,至于侦探之跟随,是极小的事了。有一天晚上,蔡先生在他当时的一个“谋客”家中谈起此事,还有一个谋客也在。当时蔡先生有此两谋客,专商量如何对付北洋政府的,其中的那个老谋客说了无穷的话,劝蔡先生解陈独秀先生之聘,并要约制胡适之先生一下,其理由无非是要保存机关,保存北方读书人一类似是而非之谈。蔡先生一直不说一句话。直到他们说了几个钟头以后,蔡先生站起来说:“这些事我都不怕,我忍辱至此,皆为学校,但忍辱是有止境的。北京大学一切的事,都在我蔡元培一人身上,与这些人毫不相干。”这话在现在听来或不感觉如何,但试想当年的情景,北京城中,只是此北洋军匪、安福贼徒、袁氏遗孽,具人形之识字者,寥寥可数,蔡先生一人在那里办北大,为国家种下读书爱国革命的种子,是何等大无畏的行事!

    蔡先生实在代表两种伟大的文化,一是中国传统圣贤之修养,一是法兰西革命中标揭自由平等博爱之理想。此两种伟大文化,具其一已难,兼备尤不可觏。先生殁后,此两种伟大文化在中国之寄象已亡矣!至于复古之论,欧化之谈,皆皮毛渣滓,不足论也。

    1940年3月

    谦让

    梁实秋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腆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像,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后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第一,让来让去,每人总有一个位置,所以一面谦让,一面稳有把握。假如主人宣布,位置只有十二个,客人却有十四位,那便没有让座之事了。第二,所让者是个虚荣,本来无关宏旨,凡是半径都是一般长,所以坐在任何位置(假如是圆桌)都可以享受同样的利益。假如明文规定,凡坐过首席若干次者,在铨叙上特别有利,我想让座的事情也就少了。我从不曾看见,在长途公共汽车车站售票的地方,如果没有木制的长栅栏,而还能够保留一点谦让之风!因此我发现了一般人处世的一条道理,那便是:可以无需让的时候,则无妨谦让一番,于人无利,于己无损;在该让的时候,则不谦让,以免损己;在应该不让的时候,则必定谦让,于己有利,于人无损。

    小时候读到孔融让梨的故事,觉得实在难能可贵,自愧弗如。一只梨的大小,虽然是微屑不足道,但对于一个四、五岁的孩子,其重要或者并不下于一个公务员之心理盘算简、荐、委。有人猜想,孔融那几天也许肚皮不好,怕吃生冷,乐得谦让一番。我不敢这样妄加揣测。不过我们要承认,利之所在,可以使人忘形,谦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孔融让梨的故事,发扬光大起来,确有教育价值,可惜并未发生多少实际的效果:今之孔融,并不多见。

    谦让做为一种仪式,并不是坏事,像天主教会选任主教时所举行的仪式就满有趣。就职的主教照例的当众谦逊三回,口说“nolo episcopari”意即“我不要当主教”,然后照例的敦促三回终于勉为其难了。我觉得这样的仪式比宣誓就职之后再打通电声明固辞不获要好得多。谦让的仪式行久了之后,也许对于人心有潜移默化之功,使人在争权夺利奋不顾身之际,不知不觉的也举行起谦让的仪式。可惜我们人类的文明史尚短,潜移默化尚未能奏大效,露出原始人的狰狞面目的时候要比雍雍穆穆的举行谦让仪式的时候多些。我每次从公共汽车售票处杀进杀出,心里就想先王以礼治天下,实在有理。

    我的学生

    冰心

    S是在澳洲长大的——她的父亲是驻澳的外交官,十七岁那年才回到祖国来。她的祖父和我的父亲同学,在她考上大学的第二天,她祖父就带她来看我,托我照应。她考得很好,只国文一科是援海外学生之例,要入学以后另行补习的。

    那时正是一个初秋的下午,我留她的祖父和她,在我们家里吃茶点。我陪着她的祖父谈天,她也一点不拘束的,和我们随便谈笑。我觉得她除了黑发黑眼睛之外,她的衣着、表情,完全像一个欧洲的少女。她用极其流利的英语,和我谈到国文,她说:“我曾经读过国文,但是一位广东教师教的,口音不正确……”说到这里,她极其淘气的挤着眼睛笑了,“比如说,他说:‘系的,系的,萨天常常萨雨。’你猜是什么意思?她是说:‘是的,是的,夏天常常下雨。’你看!”她说着大笑起来,她的祖父也笑了。

    我说:“大学里的国文又不比国语,学国语容易,只要你不怕说话就行。至于国文,要能直接听讲,最好你的国文教授,能用英语替你解说国文,你在班里再一用心,就行了。”她的祖父就说:“在国文系里,恐怕只有你能用英语解说国文,就把她分在你的组里吧,一切拜托了!”我只得答应了。

    上了一星期的课,她来看我,说别的功课都非常容易,同学们也都和她好,只是国文仍是听不懂。我说:“当然我不能为你的缘故,特别的慢说慢讲,但你下课以后,不妨到我的办公室里,我再替你细讲一遍。”她也答应了。从此她每星期来四次,要我替她讲解。真没看见过这样聪明的孩子,进步像风一样的快。一个月以后,她每星期只消来两次,而且每次都是用纯粹的流利的官话和我交谈。等到第二学期,她竟能以中文写文章,她在我班里写的《自传》长至九千字,不但字句通顺,而且描写得非常生动。这时她已成了全校师生嘴里所常提到的人物了。

    她学的是理科,第二年就没有我的功课,但因为世交的关系,她还常常来看我。现在她已完全换了中服,一句英语不说,但还是同欧美的小女孩儿一样的活泼淘气。她常常对我学她们化学教授的湖南腔,物理教授的山东话,常常使全客厅的人们,笑得喘不过气来。她有时忽然说:“×叔叔,我祖父说你在美国一定有位女朋友,否则为什么在北平总不看见你同女友出去?”或说:“众位教授听着!我的×叔叔昨天黄昏在校园里,同某女教授散步,你们猜那位女教授是谁?”她的笑话,起初还有人肯信,后来大家都知道她的淘气,也就不理她。同时,她的朋友越来越多,课余忙于开会、赛球、骑车、散步、溜冰、演讲、排戏,也没有工夫来吃茶点了。

    以后的三年里,她如同狮子滚绣球一般,无一时不活动,无一时不是使出浑身解数的在活动。在她,工作就是游戏,游戏就是工作。早晨看见她穿着蓝布衫,平底皮鞋,夹着书去上课;忽然又在球场上,看见她用红丝巾包起头,穿着白衬衣,黑短裤,同三个男同学打网球;一转眼,又看见她骑着车,飞也似的掠过去,身上已换了短袖的浅蓝绒衣和蓝布长裤;下午她又穿着实验白衣服,在化学楼前出现;到了晚上,更摸不定了,只要大礼堂灯火辉煌,进去一看,台上总有她,不是唱歌,就是演戏;在周末的晚上,会遇见她在城里北京饭店或六国饭店,穿起曳地的长衣,踏着高跟鞋,戴着长耳坠,画眉,涂指甲,和外交界或使馆界的人们,吃饭,跳舞。

    她的一切活动,似乎没有影响到她的功课,她以很高的荣誉毕了业。她的祖父非常高兴,并邀了我的父亲来赴毕业会,会后就在我们楼里午餐。她们祖孙走后,我的父亲笑着说:“你看S像不像一只小猫,没有一刻消停安静!她也像猫一样的机警聪明,虽然跳荡,却一点不讨厌。我想她将来一定会嫁给外交人员,你知道她在校里有爱人吧?”我说:“她的男朋友很多,却没听说过有哪一个特别好的,您说的对,她不会在同学中选对象,她一定会嫁给外交人员。但无论如何,不会嫁给一个书虫子!”

    出乎意外的,在暑期中,她和一位P先生宣布订婚,P就是她的同班,学地质土壤的。我根本没听说过这个人!问起P的业师们,他们都称他是个绝好的学生,很用功,性情也沉静,除读书外很少活动。但如何会同S恋爱订婚,大家都没看出,也绝对想不到。

    一年以后,他们结了婚,住在S祖父的隔壁,我的父亲有时带我们几个弟兄,去拜访他们。他们家里简直是“全盘西化”,家人仆妇都会听英语,饮食服用,更不必说。S是地道的欧美主妇,忙里偷闲,花枝招展。我的父亲常常笑对S说:“到了你家,就如同到澳洲中国公使馆一般!”

    但是住在“澳洲中国公使馆”的P先生,却如同古寺里的老僧似的,外面狂舞酣歌,他却是不闻不问,下了班就躲在他自己的书室里,到了吃饭时候才出来,同客人略一招呼,就低头举箸。倒是S常来招他说话,欢笑承迎。饭后我常常同他进入书室,在那里,他的话就比较的多。虽然我是外行,他也不惮烦的告诉许多关于地质土壤的最近发现,给我看了许多图画、照片和标本。父亲也有时捧了烟袋,踱了进来,参加我们的谈话。他对P的印象非常之好,常常对我说:“P就是地质本身,他是一块最坚固的磐石。S和一般爱玩漂亮的人玩腻了,她知道终身之托,只有这块磐石最好,她究竟是一个聪明人!”我离开北平的时候,到她祖父那里辞行,顺便也到P家走走。那时S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院子里又添上了沙土池子,秋千架之类。家里人口添了不少,有保姆,浆洗缝做的女仆,厨子,园丁,司机,以及打杂的工人等等。所以当S笑着说“后方见”的时候,我也只笑着说:“我这单身汉是拿起脚来就走,你这一个‘公使馆’如何搬法?”P也只笑了笑,说:“×先生,你到那边若见有地质方面新奇的材料,在可能的范围内,寄一点来我看看。”

    从此又是三年——

    忽然有一天,我在云南一个偏僻的县治旅行,骑马迷路。那时已近黄昏,左右皆山,顺着一道溪水行来,逢人便问,一个牧童指给我说:“水边山后有一个人家,也是你们下江人,你到那边问问看,也许可以找个住处。”我牵着马走了过去,斜阳里一个女人低着头,在溪边洗着衣裳,我叫了一声,她猛然抬起头来,我几乎不能相信我的眼睛,那用圆润的手腕,遮着太阳,一对黑大的眼睛,向我注视的,不是S是谁?

    我赶了过去,她喜欢的跳了起来,把洗的衣服也扔在水里,嘴里说:“你不嫌我手湿,就同我拉手!你一直走上去,山边茅屋,就是我们的家。P在家里,他会给你一杯水喝,我把衣裳洗好就来。”

    三个孩子在门口草地上玩,P在一边挤着羊奶,看见我,呆了一会,才欢呼了起来。四个人把我围拥到屋里,推我坐下,递烟献茶,问长问短。那最大的九岁的孩子,却溜了出去,替我喂马。

    S提着一桶湿衣服回来,有一个小脚的女工,从厨房里出来,接过,晾在绳子上。S一边擦着手笑着走了进来,我们就开始了兴奋而杂乱的谈话,彼此互说着近况,从谈话里知道他们是两年前来的,我问起她的祖父,她也问起我的父亲。S是一刻不停的做这个那个,她走到哪里,我们就跟到哪里谈着。直到吃过晚饭,孩子们都睡下了,才大家安静的,在一盏菜油灯周围坐了下来。S补着袜子,P同我抽着柳州烟,喝着胜利红茶谈话。

    S笑着说:“这是‘公使馆’的‘山站’,我们做什么就是得像什么!XXX叔叔!这座茅屋,就是P指点着工人盖的,门都向外开,窗户一扇都关不上!拆了又安,安了又拆,折腾了几十回。这书桌,书架,‘沙发’椅子都是P同我自己钉的,我们用了七十八个装煤油桶的木箱。还有我们的床,那是杰作,床下还有放鞋的矮柜子。好玩的很,就同我们小时玩‘过家家’似的,盖房子,造家具,抱娃娃,做饭,洗衣服,养鸡,种菜,一天忙个不停,但是,真好玩,孩子们都长了能耐,连P也会做些家务事。我们一家子过着露营的生活,笑话甚多,但是,我们也时常赞谈自己的聪明,凡事都能应付得开。明天再带你去看我们的鸡棚、羊圈、蜂房、还有厕所……总而言之,真好玩!”

    我凝视着她,“真好玩”三字就是她的人生观,她的处世态度,别的女人觉得痛苦冤抑的工作,她以“真好玩”的精神,“举重若轻”的应付了过去。她忙忙的自己工作,自己试验,自己赞叹,真好玩!她不觉得她是在做着大后方抗战的工作,她就是萧伯纳所说的:“在抗战时代,除了抗战工作之外,什么都可以做”的大艺术家!

    当夜,他们支了一张行军床——也是他们自己用牛皮钉的——把我安放在P的书室里,这是三间屋子里最大的一间,兼做了客室,储藏室等等。墙上仍是满钉着照片图画,书架上叠着满满的书,墙角还立着许多锄头、铁铲、锯子、扁担之类。灭灯后月色满窗,我许久睡不着,我想起北平的“澳洲中国公使馆”,想起我的父亲,不知父亲若看了这个山站,要如何想法!

    阳光射在我的脸上,一阵煎茶香味,侵入鼻管。我一睁眼,窗外是典型的云南的海蓝的天,门外悄无声息。我轻轻的穿起衣服,走了出来,看见S蹑手蹑脚的在摆着早饭,抬头看见我,便笑说:“睡得好吧?你骑了一天马,一定累了,我们没有叫你。P上班去了,孩子们也都上学了,我等着你一块儿吃粥。”说着忙忙的又到厨房里去了。

    我在外间屋里,一面漱洗,一面在充满阳光的屋子里,四周审视。“公使馆”的物质方面,都已降低,而“公使馆”的整洁美观的精神,尽还存在,还添上一些野趣。饭桌上戴着一块白底红花土布,一只大肚的陶罐里,乱插着红白的野花。桌上是一盘黄果,——四川人叫做广柑,对面摆着两只白盘子,旁边是两把红柄的刀子,两双红筷子,两个红的电木的洗手碗,两块白底红花的饭巾……正看着,S端了一盘鸡蛋炸馒头片进来,让我坐下,她自己坐在对面。我们一面剥黄果,一面谈话。

    白天看S,觉得她比三年前瘦了许多,但精神仍旧是很好,身上穿着蓝底印白花的土布衫子,短袜子,布鞋;脸上薄施脂粉,指甲也染得很红。我笑说:“你的化装品都带来了罢?”她也笑说:“都带来了,可是我现在用的是鹅蛋粉,和胭脂棉。凤仙花瓣和白矾捣了也可以染指甲。”

    我们吃着S自制的咸鸭蛋和泡菜,吃过稀饭,又喝了煎茶。坐了一会,S就邀我去参观她的环境。出到门外,菜园里红的是辣椒、西红柿,绿的是豆子,黄的是黄瓜,紫的是茄子,周围是一片一片的花畦,阳光下光艳夺目,蜂喧蝶闹。菜园的后面,简直像个动物园!十几只意大利的大白鸡,在沙地上吃食,三只黑羊,两只狼犬——我的那匹马也拴在旁边——还有小孩子养的松鼠和白兔。一只极胖的蓝睛的暹罗猫,在篱隙出入跳跃。

    转到山后,便看见许多人家,S说这便是市中心,有菜场,有邮政代办所,有中心小学校。P的“地质调查所”是全市最漂亮高大的房子,砖墙瓦顶,警察岗亭就设在门边。我们穿过这条“大街”的时候,男女老幼,村的俏的,都向S招呼,说长道短。有个妇人还把一个病孩子,从门洞里抱出来给S看。当我们离开这人家的时候,我笑说:“S,如今你不是公使夫人,而是牧师太太了!”她笑了一笑。

    大街尽头,便是五六幢和S的相似的房子,那是地质调查所同人的住宅。S也带我进去访问。那些太太们大都是外省人,看见我去都很亲热,让座让茶。她们的房间和S的一样,而陈设就很乱很俗,自己是乱头粗服,孩子们也啼哭喧闹。这些太太们不住的向我道歉,说是房间又小,佣人又笨,什么都不趁手,哪能像北平、上海那样的可以待客呢?我无聊的坐了一会,也就告辞了出来。

    回来的路上,S请我先走,说她还要到小学里去教一堂课。我也便不回来,却走到“地质调查所”去找P,参观了他们的工作。等到P下班,我们一同走出来,三个孩子十分高兴的在门口等着,说是“妈妈炖了鸡,烤了肉,蒸了蛋羹,请客人回去吃大馒头去!”

    午后我睡了一大觉,醒起便要走路,S和P一定不肯,说今晚要约几个朋友来和我谈谈。S笑说还有几位漂亮的太太。我说:“假如你们可怜我,就免了这一套罢,我实在怕见生人;还有,你也扮演不出‘公使馆’那一出!”P说:“也好,你再住一天,我们不请客人好了。”S想了一会,笑了,说:“晚饭以前,我还有事,你们带这几个孩子到对山去玩去,六时左右,带些红杜鹃花回来。”我们答应了,孩子们欢呼着都跑在前面去了。

    我和P对躺在山头草地上,晒着太阳。我说:“你们这一对儿真好,你从前是那样稳静,现在也是那样稳静。S从前是那样活泼,现在也是那样活泼,不过比从前更老练能干了,真是难得。”P沉默了一会,说:“X先生,你只知道S活泼的一方面,还没有看她严肃的一方面。她处处求全,事事好胜,这一二年来,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她一个人做着六七个人的事,却从不肯承认自己的软弱。你知道她欢喜引用中文成语——英文究竟是她的方言,她睡梦中常说英语——有时文不对题得使人发笑。有一天,我下班回来,发现她躺在床上,看见我就要起来。我按住她,问她怎么了,她说没有什么。只觉得有一点头晕。我在床边坐了一会,她忽然说:‘P,我这个人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我心里忽然一阵难过,勉强笑说:‘别胡说了,你知道薄命这两个字,是什么意思?’她却流下泪来,转身向电躺着去了。X先生,你觉得……”

    P说不下去了,我也不觉愣住,便说:“我自然看出S严肃的一方面,她如果不严肃,她不会认得你,她如果不严肃,她不会到内地来。她的身体是不如从前了,你要时时防护着她!至于她所说的那两句话你倒不必存在心里,她对于汉文是半懂不懂的。”P不言语,眼圈却红了。

    这时候孩子们已抱着满怀的红杜鹃花,跑了上来,说:“我们该回去了,晚饭以前,我们还要换衣服呢。”

    一进家门,那“帮工”的李嫂,穿着一身黑绸的衣裤,系着雪白的围裙,迎了出来,嘴里笑着说:“客人们请客厅坐。”我们进到中间屋里,看着餐桌上铺着雪白的桌布,点着辉煌的四支红烛,中间一大盘的红杜鹃花,桌上一色的银盘银箸,雪白的饭巾。我们正在诧愕,李嫂笑着打起卧房的布帘子,说:“太太!客人来了。”S从屋里笑盈盈的走了出来,身上穿着红丝绒的长衣,大红宝石的耳坠子,脚上是丝袜,金色高跟鞋,画着长长的眉,涂上红红的嘴唇,眼圈边也抹上谈谈的黄粉,更显得那一双水汪汪的俊眼——这一双俊眼里充满着得意的淘气的笑——她伸出手来,和我把握,笑说:“X先生晚安!到敝地多久了?对于敝处一切还看得惯罢?”我们都大笑了起来。孩子们却跑过去抱着S的腿,欢呼着说:“妈妈,真好看!”回头又拍手笑说:“看!李嫂也打扮起来了!”李嫂忍着笑,走到厨房里去了。

    我们连忙洗手就座。因为没有别的客人,孩子们便也上席,大家都兴高采烈。饭后,孩子们吃过果点,陆续的都去睡了。S又煮起咖啡,我们就在廊上看月闲谈。看着S的高跟鞋在月下闪闪发光,我就说:“你现在没有机会跳舞玩牌了吧?”S笑说:“才怪!P的跳舞和玩牌都是到了这里以后才学会的。晚饭后没事,我就教给P打‘蜜月’纸牌,也拉他跳舞。他一天工作怪累的,应当换一换脑筋。”P笑说:“我倒不在乎这些个,我在北平的时候,就不换脑筋。我宁可你在一天忙累之后,早点休息睡觉,我自己再看一点轻松的书。”我说:“S,你会开汽车吧?”S说:“会的,但到这里以后,没有机会开了。”我笑说:“你既会开车,就知道无论多好多结实的车子,也不能一天开到二十四小时,尤其在这个崎岖的山路上。物力还应当爱惜,何况人力?你如今不是过着‘电气冰箱,抽水马桶’的生活了,一切以保存元气为主,不能一天到晚的把自己当做一架机器,不停的开着……”S连忙说:“正是这话!人家以为我只会过’电气冰箱,抽水马桶’的生活……”我拦住她,“你又来,总是好胜要强的脾气!你如果把我当做叔叔,就应当听我的话。”S笑了一笑,抬头向月,再不言语。

    第二天一早,我就骑着马离开这小小的镇市。P和S,和三个小孩子都送我到大路上,我回望这一群可爱的影子,心中忽然感激,难过。

    回到我住处的第三天,忽然决定到重庆来。在上飞机之前,匆匆的给他们写一封短信,谢谢他们的招待,报告了我的行踪。并说等我到了重庆以后,安定下来,再给他们写信——谁知我一到陪都,就患了一个月的重伤风,此后东迁西移,没有一定的住址。直到两月以后,才给他们写了一封很长的信,许久没有得到回音。又在两月以后,我在一个大学里,单身教授的宿舍窗前,拆开了P的一封信!

    X先生:

    我何等的不幸,S已于昨天早晨弃我而逝!原因是一位同事出差去了,他的太太忽然得了急性盲肠炎。S发现了,立刻借了一部车子,自己开着,送她到省城。等到我下班,看见了她的字条,立刻也骑马赶了去……那位太太已入了医院,患处已经溃烂,幸而开刀经过良好,只是失血太多,需要输血。那时买血很贵,那位太太因经济关系,坚持不肯。S又发现她们的血是同一类型,她就输给那太太二百CC的血……我要她同我回来,她说那太太需要人照料,而又请不起特别护士,她必须留在那里,等到她的先生来了再走。我拗她不过,所中公务又忙,只得自己先走……三星期之后,S回来了,瘦得不成样子!原来在三星期之内,她输给那太太四百CC的血。从此便躺了下去,有时还挣扎着起来,以后就走不动了。医生发现她是得了黍形结核症,那是周身血管,都有了结核细菌,是结核症中最猛烈最无可救药的一种!病原是失血太多,操劳过度,营养不足,……这三个月中,急坏了S,苦坏了孩子,累坏了我,然而这一切苦痛,都不曾挽回我们悲惨的命运!……

    她生在上海,长在澳洲,嫁在北平,死在云南,享年三十二岁……

    如同雷轰电掣一般,我呆住了,眼前涌现了S的冷静而含着悲哀的,抬头望月的脸!想到她那美丽整洁的家,她的安详静默的丈夫,她的聪明活泼的孩子……

    忽然广场上一声降旗的号角,我不由自主的,扔了手里的信,笔直的站了起来。我垂着两臂,凝望着那一幅光彩飘扬的国旗,从高杆上慢慢地降落了下来,在号角的余音里,我无力地坐了下去,我的眼泪,不知从哪里来的,流满了我的脸上了!

    作客者言

    丰子恺

    有一位天性真率的青年,赴亲友家作客,归家的晚上,垂头丧气地跑进我的房间来,躺在藤床上,不动亦不语。看他的样子很疲劳,好像做了一天苦工而归来似的。我便和他问答:

    “你今天去作客,喝醉了酒么?”

    “不,我不喝酒,一滴儿也不喝。”

    “那么为甚么这般颓丧?”

    “因为受了主人的异常优礼的招待。”

    我惊奇地笑道:“怪了!作客而受主人优待,应该舒服且高兴,怎的反而这般颓丧?倒好像被打翻了似的。”

    他苦笑地答道:“我宁愿被打一顿,但愿以后不再受这种优待。”

    我知道他正在等候我去打开他的话匣子来,便放下笔,推开桌上的稿纸,把坐着的椅子转个方向,正对着他。点起一支烟来,津津有味地探问他:

    “你受了怎样异常优礼的招待?来!讲点给我听听看!”

    他抬起头来看看我桌上的稿件,说:“你不是忙写稿么?我的话说来长呢!”

    我说:“不,我准备一黄昏听你谈话。并且设法慰劳你今天受优待的辛苦呢。”

    他笑了,从藤床上坐起身来,向茶盘里端起一杯菊花茶来喝了一口,慢慢地、一五一十地把这一天赴亲友家作客而受异常优礼的招待的经过情形描摹给我听。

    以下所记录的便是他的话。

    我走进一个幽暗的厅堂,四周阒然无人。我故意把脚步走响些,又咳嗽几声,里面仍然没有人出来;外面的厢房里倒走进一个人来。这是一个工人,好像是管门的人。他两眼盯住我,问我有甚么事。我说访问某先生。他说“片子!”我是没有名片的,回答他说:“我没有带名片,我姓某名某,某先生是知道我的,烦你去通报罢。”他向我上下打量了一回,说一声“你等一等”,怀疑似地进去了。

    我立着等了一会,望见主人缓步地从里面的廊下走出来。走到望得见我的时候,他的缓步忽然改为趋步,拱起双手,口中高呼“劳驾,劳驾!”一步紧一步地向我赶将过来,其势急不可挡,我几乎被吓退了。因为我想,假如他口中所喊的不是“劳驾,劳驾”而换了“捉牢,捉牢”,这光景定是疑心我是窃了他家厅上的宣德香炉而赶出来捉我去送公安局。幸而他赶到我身边,并不捉牢我,只是连连地拱手,弯腰,几乎要拜倒在地。我也只得模仿他拱手,弯腰,弯到几乎拜倒在地,作为相当的答礼。

    大家弯好了腰,主人摊开了左手,对着我说:“请坐,请坐!”他的袒开的左手所照着的,是一排八仙椅子。每两只椅子夹着一只茶几,好像城头上的一排女墙。我选择最外口的一只椅子坐了。一则贪图近便。二则他家厅上光线幽暗,除了这最外口的一只椅子看得清楚以外,里面的椅子都埋在黑暗中,看不清楚;我看见最外边的椅子颇有些灰尘,恐怕里面的椅子或有更多的灰尘与龌龊,将污损我的新制的淡青灰哔叽长衫的屁股部分,弄得好像被摩登破坏团射了镪水一般。三则我是从外面来的客人,像老鼠钻洞一般地闯进人家屋里深暗的内部去坐,似乎不配。四则最外面的椅子的外边,地上放着一只痰盂,丢香烟头时也是一种方便。我选定了这个好位置,便在主人的“请,请,请”声中捷足先登地坐下了。但是主人表示反对,一定要我“请上坐”。请上坐者,就是要我坐到里面的、或许有更多的灰尘与龌龊、而近旁没有痰盂的椅子上去。我把屁股深深地埋进我所选定的椅子里,表示不肯让位。他便用力拖我的臂,一定要夺我的位置。我终于被他赶走了,而我所选定的位置就被他自己占据了。

    当此夺位置的时间,我们二人在厅上发出一片相骂似的声音,演出一种打架似的举动。我无暇察看我的新位置上有否灰尘或龌龊,且以客人的身份,也不好意思俯下头去仔细察看椅子的干净与否。我不顾一切地坐下了。然而坐下之后,很不舒服。我疑心椅子板上有甚么东西,一动也不敢动。我想,这椅子至少同外面的椅子一样地颇有些灰尘,我是拿我的新制的淡青灰哔叽长衫来给他揩抹了两只椅子。想少沾些龌龊,我只得使个劲儿,将屁股摆稳在椅子板上,绝不转动摩擦。宁可费些气力,扭转腰来对主人谈话。

    正在谈话的时候,我觉得屁股上冷冰冰起来。我脸上强装笑容——因为这正是“应该”笑的时候——心里却在叫苦。我想用手去摸摸看,但又逡巡不敢,恐怕再污了我的手。我作种种猜想,想象这是梁上挂下来的一只蜘蛛,被我坐扁,内脏都流出来了。又想象这是一朵鼻涕、一朵带血的痰。我浑身难过起来,不敢用手去摸。后来终于偷偷地伸手去摸了。指尖触着冷冰冰的湿湿的一团,偷偷摸出来一看,色彩很复杂,有白的,有黑的,有淡黄的,有蓝的,混在一起,好像五色的牙膏。我不辨这是何物,偷偷地丢在椅子旁边的地上了。但心里疑虑得很,料想我的新制的淡青灰哔叽长衫上一定染上一块五色了。但主人并不觉察我的心事,他正在滥用各种的笑声,把他近来的得意事件讲给我听。我记念着屁股底下的东西,心中想皱眉头;然而不好意思用颦蹙之颜来听他的得意事件,只得强颜作笑。我感到这种笑很费力。硬把嘴巴两旁的筋肉吊起来,久后非常酸痛。须得乘个空隙用手将脸上的筋肉用力揉一揉,然后再装笑脸听他讲。其实我没有仔细听他所讲的话,因为我听了好久,已能料知他的下文了。我只是顺口答应着,而把眼睛偷看环境中,凭空地研究我屁股底下的究竟是什么东西。我看见他家梁上筑着燕巢,燕子飞进飞出,遗弃一朵粪在地上,其颜色正同我屁股底下的东西相似。我才知道,我新制的淡青灰哔叽长衫上已经沾染一朵燕子粪了。

    外面走进来一群穿长衫的人。他们是主人的亲友或邻居。主人因为我是远客,特地邀他们来陪我。大部分的人是我所未认识的,主人便立起身来为我介绍。他的左手臂伸直,好像一把刀。他用这把刀把新来的一群人一个一个地切开来,同时口中说着:

    “这位是某某先生,这位是某某君……”等到他说完的时候,我已把各人的姓名统统忘却了。因为当他介绍时,我只管在那里看他那把刀的切法,不曾用心听着。我觉得很奇怪,为甚么介绍客人姓名时不用食指来点,必用刀一般的手来切?又觉得很妙,为甚么用食指来点似乎侮慢,而用刀一般的手来切似乎客气得多?这也许有造型美术上的根据:五指并伸的手,样子比单伸一根食指的手美丽、和平,而恭敬得多。这是合掌礼的一半。合掌是作个揖,这是作半个揖,当然客气得多。反之,单伸一根食指的手,是指示路径的牌子上或“小便在此”的牌子上所画的手。若用以指客人,就像把客人当作小便所,侮慢太甚了!我当时忙着这样的感想,又叹佩我们的主人的礼貌,竟把他所告诉我的客人的姓名统统忘记了。但觉姓都是百家姓所载的,名字中有好几个“生”字和“卿”字。

    主人请许多客人围住一张八仙桌坐定了。这回我不自选座位,一任主人发落,结果被派定坐在左边,独占一面。桌上已放着四只盆子,内中两盆是糕饼,一盆是瓜子,一盆是樱桃。

    仆人送到一盘茶,主人立起身来,把盘内的茶一一端送客人。客人受茶时,有的立起身来,伸手遮住茶杯,口中连称“得罪,得罪”。有的用中央三个指头在桌子边上敲击:“答,答,答,答”,口中连称“叩头,叩头”。其意仿佛是用手代表自己的身体,把桌子当作地面,而伏在那里叩头。我是第一个受茶的客人,我点一点头,应了一声。与别人的礼貌森严比较之下,自觉太过傲慢了。我感觉自己的态度颇不适合于这个环境,局促不安起来。第二次主人给我添茶的时候,我便略略改变态度,也伸手挡住茶杯。我以为这举动可以表示两种意思,一种是“够了,够了”的意思,还有一种是用此手作半个揖道谢的意思,所以可取。但不幸技巧拙劣,把手遮隔了主人的视线,在幽暗的厅堂里,两方大家不易看见杯中的茶。他只管把茶注下来,直到泛滥在桌子上,滴到我的新制的淡青灰哔叽长衫上,我方才觉察,动手拦阻。于是找抹桌布,揩拭衣服,弄得手忙脚乱。主人特别关念我的衣服,表示十分抱歉的样子,要亲自给我揩拭。我心中很懊恼,但脸上只得强装笑容,连说“不要紧,没有甚么”;其实是“有甚么”的!我的新制的淡青灰哔叽长衫上又染上了芭蕉扇大的一块茶渍!

    主人以这事件为前车,以后添茶时逢到伸手遮住茶杯的客人,便用开诚布公似的语调说:“不要客气,大家老实来得好!”客人都会意,便改用指头敲击桌子:“答,答,答,答。”这办法的确较好,除了不妨碍视线的好处外,又是有声有色,郑重得多。况且手的样子活像一个小形的人:中指像头,食指和无名指像手,大指和小指像足,手掌像身躯,口称“叩头”而用中指“答,答,答,答”地敲击起来,俨然是“五体投地”而“捣蒜”一般叩头的模样。

    主人分送香烟,座中吸烟的人,连主人共有五六人,我也在内。主人划一根自来火,先给我的香烟点火。自来火在我眼前烧得正猛,匆促之间我真想不出谦让的方法来,便应了一声,把香烟凑上去点着了。主人忙把已经烧了三分之一的自来火给坐在我右面的客人的香烟点火。这客人正在咬瓜子,便伸手推主人的臂,口里连叫“自来,自来”。“自来”者,并非“自来火”的略语,是表示谦让,请主人“自”己先“来”(就是点香烟)的意思。主人坚不肯“自来”,口中连喊“请,请,请”,定要隔着一张八仙桌,拿着已剩二分之一弱的火柴杆来给这客人点香烟。我坐在两人中间,眼看那根不知趣的火柴杆越烧越短,而两人的交涉尽不解决,心中替他们异常着急。主人又似乎不大懂得燃烧的物理,一味把火头向下,因此火柴杆烧得很快。幸而那客人不久就表示屈服,丢去正咬的瓜子,手忙脚乱地向茶杯旁边捡起他那支香烟,站起来,弯下身子,就火上去吸。这时候主人手中的火柴杆只剩三分之一弱,火头离开他的指爪只有一粒瓜子的地位了。

    出乎我意外的,是主人还要撮着这一粒火柴杆,去给第三个客人点香烟。第三个客人似乎也没有防到这一点,不曾预先取烟在手。他看见主人有“燃指之急”,特地不取香烟,摇手喊道:“我自来,我自来。”主人依然强硬,不肯让他自来。这第三个客人的香烟的点火,终于像救火一般惶急万状地成就了。他在匆忙之中带翻了一只茶杯,幸而杯中盛茶不多,不曾作再度的泛滥。我屏息静观,几乎发呆了,到这时候才抽一口气。主人把拿自来火的手指用力地搓了几搓,再划起一根自来火来,为第四个客人的香烟点火。在这事件中,我顾怜主人的手指烫痛,又同情于客人的举动的仓皇。觉得这种主客真难做:吸烟,原是一件悠闲畅适的事;但在这里变成救火一般惶急万状了。

    这一天,我和别的几位客人在主人家里吃一餐饭,据我统计,席上一共闹了三回事:第一次闹事,是为了争座位。所争的是朝里的位置。这位置的确最好:别的三面都是两人坐一面的,朝里可以独坐一面;别的位置都很幽暗,朝里的位置最亮。且在我更有可取之点,我患着羞明的眼疾,不耐对着光源久坐,最喜欢背光而坐。我最初看中这好位置,曾经一度占据;但主人立刻将我一把拖开,拖到左边的里面的位置上,硬把我的身体装进在椅子里去。这位置最黑暗,又很狭窄,但我只得忍受。因为我知道这座位叫做“东北角”,是最大的客位;而今天我是远客,别的客人都是主人请来陪我的。主人把我驱逐到“东北”之后,又和别的客人大闹一场:坐下去,拖起来;装进去,逃出来;约莫闹了五分钟,方才坐定。“请,请,请”,大家“请酒”,“用菜”。

    第二次闹事,是为了灌酒。主人好像是开着义务酿造厂的,多多益善地劝客人饮酒。他有时用强迫的手段,有时用欺诈的手段。客人中有的把酒杯藏到桌子底下,有的拿了酒杯逃开去。结果有一人被他灌醉,伏在痰盂上呕吐了。主人一面照料他,一面劝别人再饮。好像已经“做脱”了一人,希望再麻翻几个似的。我幸而以不喝酒著名,当时以茶代酒,没有卷入这风潮的旋涡中,没有被麻翻的恐慌。但久作壁上观,也觉得厌倦了,便首先要求吃饭。后来别的客人也都吃饭了。

    第三次闹事,便是为了吃饭问题。但这与现今世间到处闹着的吃饭问题性质完全相反。这是一方强迫对方吃饭,而对方不肯吃。起初两方各提出理由来互相辩论;后来是夺饭碗——一方硬要给他添饭,对方决不肯再添;或者一方硬要他吃一满碗,对方定要减少半碗。粒粒皆辛苦的珍珠一般的白米,在这社会里全然失却其价值,几乎变成狗子也不要吃的东西了。我没有吃酒,肚子饿着,照常吃两碗半饭。在这里可说是最肯负责吃饭的人,没有受主人责备。因此我对于他们的争执,依旧可作壁上观。我觉得这争执状态真是珍奇;尤其是在到处闹着没饭吃的中国社会里,映成强烈的对比。可惜这种状态的出现,只限于我们这主人的客厅上,又只限于这一餐的时间。若得因今天的提倡与励行而普遍于全人类,永远地流行,我们这主人定将在世界到处的城市被设立生祠,死后还要在世界到处的城市中被设立铜像呢。我又因此想起了以前在你这里看见过的日本人描写乌托邦的几幅漫画:在那漫画的世界里,金银和钞票是过多而没有人要的,到处被弃掷在垃圾桶里。清道夫满满地装了一车子钞票,推到海边去烧毁。半路里还有人开了后门,捧出一畚箕金镑来,硬要倒进他的垃圾车中去,却被清道夫拒绝了。马路边的水门汀上站着的乞丐,都提着一大筐子的钞票,在那里哀求苦告地分送给行人,行人个个远而避之。我看今天座上为拒绝吃饭而起争执的主人和客人们,足有列入那种漫画人物中的资格。请他们侨居到乌托邦去,再好没有了。

    我负责地吃了两碗半白米饭,虽然没有受主人责备,但把胃吃坏,积滞了。因为我是席上第一个吃饭的人,主人命一仆人站在我身旁,伺候添饭。这仆人大概受过主人的训练,伺候异常忠实:当我吃到半碗饭的时候,他就开始鞠躬如也地立在我近旁,监督我的一举一动,注视我的饭碗,静候我的吃完。等到我吃剩三分之一的时候,他站立更近,督视更严,他的手跃跃欲试地想来夺我的饭碗。在这样的监督之下,我吃饭不得不快。吃到还剩两三口的时候,他的手早已搭在我的饭碗边上,我只得两三口并作一口地吞食了,让他把饭碗夺去。这样急急忙忙地装进了两碗半白米饭,我的胃就积滞,隐隐地作痛,连茶也喝不下去。但又说不出来。忍痛坐了一会,又勉强装了几次笑颜,才得告辞。我坐船回到家中,已是上灯时分,胃的积滞还没有消,吃不进夜饭。跑到药房里去买些苏打片来代夜饭吃了,便倒身在床上。直到黄昏,胃里稍觉松动些,就勉强起身,跑到你这里来抽一口气。但是我的身体、四肢还是很疲劳,连脸上的筋肉,也因为装了一天的笑,酸痛得很呢。我但愿以后不再受人这种优礼的招待!

    他说罢,又躺在藤床上了。我把香烟和火柴送到他手里,对他说:“好,待我把你所讲的一番话记录出来。倘能卖得稿费,去买许多饼干、牛奶、巧克力和枇杷来给你开慰劳会罢。”

    1934年5月旅中

    万年青

    萧红

    鲁迅先生家里的花瓶,好像画上所见的西洋女子用以取水的瓶子,灰蓝色,有点从瓷釉而自然堆起的纹痕,瓶口的两边,还有两个瓶耳,瓶里种的是几棵万年青。

    我第一次看到这花的时候,我就问过:“这叫什么名字?屋中既不生火炉,也不冻死?”

    第一次,走进鲁迅家里去,那是快近黄昏的时节,而且是个冬天,所以那楼下室稍微有一点暗,同时鲁迅先生的纸烟,当它离开嘴边而停在桌角的地方,那烟纹的卷痕一直升腾到他有一些白丝的发梢那么高。而且再升腾就看不见了。

    “这花,叫‘万年青’,永久这样!”他在花瓶旁边的烟灰盒中,抖掉了纸烟上的灰烬,那红的烟火,就越红了,好像一朵花似的,和他的袖口相距离着。

    “这花不怕冻?”以后,我又问过,记不得是在什么时候了。

    许先生说:“不怕的,最耐久!”而且她还拿着瓶口给我摇着。

    我还看到了那花瓶的底边是一些圆石子,以后,因为熟识了的缘故,我就自己动手看过一两次,又加上这花瓶是常常摆在客厅的黑色长桌上;又加上自己是来自寒带的,对于这在四季里都不凋零的植物,总带着一点惊奇。

    而现在这“万年青”依旧活着,每次到许先生家去,看到那花,有时仍站在那黑色的长桌上,有时站在鲁迅先生照像的前面。

    花瓶是换了,用一个玻璃瓶装着,看得到淡黄色的须根,站在瓶底。这植物从头到脚完全赤裸了。

    有时候许先生一面和我谈论着,一面检查着房中所有的花草。看一看叶子是不是黄了?该剪掉的剪掉;该洒水的洒水,因为不停地动作是她的习惯。有时候就检查着这“万年青”,有时候就谈着鲁迅先生,就在他的照像前面谈着,但那感觉,却像谈着古人那么遥远了。

    我第一次看到鲁迅的时候,好像看到了家乡的山水,又好像看到了儿时的保姆,因为是他一个读者的缘故,反而忘了他是一个作家。

    至于那花瓶呢?站在墓地的青草上面去了,而且瓶底已经丢失,虽然丢失了也就让它空空地站在墓边。我所看到的是从春天一直站到秋天;它一直站到邻旁墓头的石榴树开了花而后结成了石榴。

    从开炮以后,只有许先生绕道去过一次,别人就没有去过。当然那墓草是长得很高了,而且荒了,还说什么花瓶,恐怕鲁迅先生的瓷半身像也要被荒了的草埋没到他的胸口。

    我们在这边,只能写纪念鲁迅先生的文章,而谁去努力剪齐墓上的荒草?我们是越去越远了,但无论多么远,那荒草是总要记在心上的。

    记住你我相同的性灵

    编写手记

    通常,人们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都希望维护自己的尊严,得到他人的尊重,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人的基本心理需要。我们对声名赫赫、志趣相投的人要尊重,对名不见经传、性格迥异的人也要尊重,一个真心懂得尊重他人的人,一定能赢得他人的尊重。

    心理学认为,人们对尊重的需要分两类——自尊和他人的尊重。自尊即自我尊重,既不向他人卑躬屈膝、低声下气也不允许他人歧视,侮辱,它是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他人的尊重指的是一个人因其良好的品行而能够被他人接受、关爱、欢迎,因其价值而能够被他人承认、肯定、赞赏。自尊和他人的尊重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自尊的人容易得到他人的尊重,同样,他人的尊重一方面可以使自己更加自信,另一方面也可以使自己发扬尊重他人的品行。在现实生活中,自己待人的态度往往决定了他人对己的态度,遇到事情应该多学会换位思考,在为自己考虑的同时,也要替他人考虑;你有面子、尊严,他人同样也有;你尊重、爱护他人,反过来,他人才会尊重、爱护你。就像一个人站在镜子前,你笑时,镜子里的人也笑;你皱眉,镜子里的人也皱眉;你对着镜子大喊大叫,镜子里的人也会冲着你大喊大叫。其实,尊重他人很简单。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一定要顾及他人的体面,避免伤害他人的自尊,只要是从内心深处表达出来的尊重才是真正的尊重,自然会赢得他人的好感。

    尊重他人,就要尊重他人的人格。虽然人们的地位有高有低,但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决定了在与人交往时都应该做到以礼相待,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即使是关系亲密的朋友,否则,朋友可能就会逐渐疏远你,你将很可能会失去朋友。当他人成功的时候,我们给以尊重,表明自己对他人成功的敬佩、赞美与追求;当他人失败的时候,我们给以尊重,表明自己对他人失败后的东山再起充满信心。

    尊重他人,在态度上尊重他人。在人际交往中,热情、真诚、赞扬的态度会使人产生受重视、受尊重的感觉。相反,对人冷若冰霜、慢条斯理、幸灾乐祸就会伤害他人。尊重是一种文明的社交方式,是顺利开展工作、建立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石。对同事尊重,有利于团队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对家人尊重,有利于和睦相处,形成融洽的家庭氛围;对朋友尊重,有利于广交益友,促使友谊更长久。

    尊重他人,就是要学会倾听。允许他人表达思想,表现自己。对于他人发表的意见,不论正确与否,都应该认真对待,如果是中肯的意见,就应该虚心接受;如果是值得商榷的意见,应该客观分析;如果是错误的意见,也应该使其有公平的发表权。尤其是当与自己性格不同的人交往时,更容易出现不同意见,这时应该充分尊重对方的人格和自由,更不要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对方。记得伏尔泰曾说过,“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一个人除了对自己、对他人尊重外,还应该尊重生命、尊重自然,等等。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人们通常对于自己的生命格外珍爱,对于家里所养宠物的生命也是十分珍视,然而还是有一些漠视动物生命的人,不是有学生在宿舍虐杀小猫事件吗?不是也有人在小区活拨狗皮的事件吗?……这一件件的残忍事件,暴露了他们内心对于这些小动物生命视同“草芥”、没有一丝一毫的尊重的阴暗心理,他们只是毫无爱心的“冷血动物”。人类生活在大自然中,有阳光的照耀、微风的吹拂、河流的滋润、大地的给予,人类必须尊重自然的恩赐与馈赠。然而由于人类的贪婪,致使自然界的平衡遭到破坏,在大量植被遭严重破坏后,沙尘暴继而来袭,人们正遭受着大自然的报复。人类应该以欣赏、尊重和顺应自然的态度,探求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之道。

    一个人尊重的品行,不是天生的,而是在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逐步培养起来的。当自己身处困境,他人给自己提供无私帮助时候,真诚地说一声“谢谢”;当自己无意之中妨碍了他人的时候,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当自己无意做了对他人的错事,伤害了他人的感情,应该真诚的道歉,请求他人谅解……尊重他人就体现在这一点一滴、看似平平常常的温馨的话语之中,让一个心怀自卑的人树立起自尊,让一个处境窘迫的人重新找回自信。

    记得叔本华曾经说过,“要尊重每一个人,不论他是何等的卑微与可笑。要记住活在每个人身上的是和你我相同的性灵。”尊重是一把火炬,在心灵与心灵之间传递着信任与爱,总之,尊重他人,生活就会少一些阴霾,多一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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