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桂梅:影响孩子一生的主题阅读5-成长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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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导读

    一提到“成长的滋味”,许多人会情不自禁地陷入对往事的追忆中,眼前浮现出那些成长中的点点滴滴。

    小时候,我们总是盼着快快长大。小女孩们多少次在梦中穿上妈妈的高跟鞋,挎上妈妈的小背包……多漂亮!小男孩们穿上爸爸的大皮鞋,拎起爸爸的公文包,多帅气!那时,脑海里对未来充满了无限的遐想。

    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都会遇到酸甜苦辣,不论当时的感受如何,都将成为成长中的一笔财富。如果孩子们能够早早地认识到这些,笑纳生活中的种种酸甜苦辣,那么,童年,乃至以后的人生都将更多地充满欢声笑语。

    在“成长的滋味”这个单元,我们选择了七篇文章。

    很多人心中的“成长的滋味”来自生活中自然发生的那一个个生动、鲜活、真实的小故事,在这些故事中,我们渐渐地感悟到了人生的哲理。希望我们选择的《蹲在洋车上》《王囡囡》《年轻时去远方漂泊》《记忆树》等文章能够带给你些许启迪。

    学校,是孩子成长的摇篮,是大多数孩子成长的必经之路,它对孩子的成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学校里,每个人遇到的老师不尽相同,不同的老师给予的教益也不一样。但,每个人的心中,对老师都有一段难忘的记忆。因此,我们选择了《蚕儿》等文,读过之后,也许你会对学校有新的感悟,对老师有新的认知。

    对于“成长”的回忆很多来自我们生长、生活的那座城市、那个乡村;或是来自那些熟悉的人、熟悉的景物。周作人的《乌篷船》这篇文章,就是用朴素的文字表达出作者对故土的热爱,以及心中对故乡的思念。

    如何面对死亡,这是一个严肃而敏感的话题,在以往的教育中,大人们总是避而不谈。其实,死亡是人生的必经之路,每个人都很难逃脱。与其逃避,不如勇敢地面对。因此,我们选择了《人生诘问》,以开启孩子们对人生的更多思考,使他们更加珍爱生命,珍惜生活,勇敢地面对挑战。

    在文学世界中,描写“成长”的文章数不胜数,本单元里选择的文章中有散文、小小说等文体,孩子们可以从中感受作者怎样以不同的方式表达自己对“成长”的认知。

    成长是美好的,但是在成长的过程中,谁都会遇到或大或小的烦恼和挫折,希望我们选择的这些文章,能够启迪你的心灵,引领你摆脱生活的烦恼,与快乐相伴。

    蹲在洋车上

    文/萧红

    认识作者

    萧红(1911—1942),中国现代女作家,“民国四大才女”之一。代表作有中篇小说《生死场》、长篇小说《呼兰河传》。

    看到了乡巴佬坐洋车,忽然想起一个童年的故事。

    当我还是小孩的时候,祖母常常进街。我们并不住在城外,只是离市镇较偏的地方罢了!有一天,祖母又要进街,她命令我:“叫你妈妈把斗风给我拿来!”

    那时因为我过于娇惯,把舌头故意缩短一些,叫斗篷作斗风,所以祖母学着我,把风字拖得很长。

    她知道我最爱惜皮球,每次进街的时候,她问我:“你要些什么呢?”

    “我要皮球。”

    “你要多大的呢?”

    “我要这样大的。”

    我赶快把手臂拱向两面,好像张着的鹰的翅膀。大家都笑了!祖父轻动着嘴唇,好像要骂我一些什么话,因我的小小的姿式[1]感动了他。

    祖母的斗篷消失在高烟囱的背后。

    等她回来的时候,什么皮球也没带给我,可是我也不追问一声:“我的皮球呢?”

    因为每次她也不带给我;下次祖母再上街的时候,我仍说是要皮球,我是说惯了!我是熟练而惯于作那种姿式。

    祖母上街尽是坐马车回来,今天却不是,她睡在仿佛是小槽子里,大概是槽子装置了两个大车轮,非常轻快,雁似的从大门口飞来,一直到房门。在前面挽着的那个人,把祖母停下,我站在玻璃窗里,小小的心灵上,有无限的奇秘冲击着。我以为祖母不会从那里头走出来,我想祖母为什么要被装进槽子里呢?我渐渐惊怕起来,我完全成个呆气的孩子,把头盖顶住玻璃,想尽方法理解我所不能理解的那个从来没有见过的槽子。

    很快我领会了!见祖母从口袋里拿钱给那个人,并且祖母非常兴奋,她说叫着,斗篷几乎从她的肩上脱溜下去!

    “呵!今天我坐的东洋驴子回来的,那是过于安稳呀!还是头一次呢,我坐过安稳的车子!”

    祖父在街上也看见过人们所呼叫的东洋驴子,妈妈也没有奇怪。只是我,仍旧头皮顶撞在玻璃那儿,我眼看那个驴子从门口飘飘地不见了!我的心魂被引了去。

    等我离开窗子,祖母的斗篷已是脱在炕的中央,她嘴里叨叨地讲着她街上所见的新闻。可是我没有留心听,就是给我吃什么糖果之类,我也不会留心吃,只是那样的车子太吸引我了!太捉住我小小的心灵了!

    夜晚在灯光里,我们的邻居,刘三奶奶摇闪着走来,我知道又是找祖母来谈天的。所以我稳当当地占了一个位置在桌边。于是我咬起嘴唇来,仿佛大人样能了解一切话语。祖母又讲关于街上所见的新闻,我用心听,我十分费力!

    “……那是可笑,真好笑呢!一切人站下瞧,可是那个乡下佬还是不知道笑自己。拉车的回头才知道乡巴佬是蹲在车子前放脚的地方,拉车的问:‘你为什么蹲在这地方?’他说怕拉车的过于吃力,蹲着不是比坐着强吗?比坐在那里不是轻吗?所以没敢坐下……”

    邻居的三奶奶,笑得几个残齿完全摆在外面,我也笑了!祖母还说,她感到这个乡巴佬难以形容,她的态度,她用所有的一切字眼,都是引人发笑。

    “后来那个乡巴佬,你说怎么样!他从车上跳下来,拉车的问他为什么跳。他说:‘若是蹲着吗!那还行。坐着,我实在没有那样的钱。’拉车的说:‘坐着,我不多要钱。’那个乡巴佬到底不信这话,从车上搬下他的零碎东西,走了。他走了!”

    我听得懂,我觉得费力,我问祖母:

    “你说的,那是什么驴子?”

    她不懂我的半句话,拍了我的头一下,当时我真是不能记住那样繁复的名词。过了几天祖母又上街,又是坐驴子回来的,我的心里渐渐羡慕那驴子,也想要坐驴子。

    过了两年,六岁了!我的聪明,也许是我的年岁吧!支持着我使我愈见讨厌我那个皮球,那真是太小,而又太旧了,我不能喜欢黑脸皮球,我爱上邻家孩子手里那个大的;买皮球,好像我的志愿,一天比一天坚决起来。

    向祖母说,她答:“过几天买吧,你先玩这个吧!”

    又向祖父请求,他答:“这个还不是很好吗?不是没有出气吗?”

    我得知他们的意思是说旧皮球还没有破,不能买新的。于是把皮球在脚下用力捣毁它,任是怎样捣毁,皮球仍是很圆,很鼓,后来到祖父面前让他替我踏破!祖父变了脸色,像是要打我,我跑开了!

    从此,我每天表示不满意的样子。

    终于一天晴朗的夏日,戴起小草帽来,自己出街去买皮球了!朝向母亲曾领我到过的那家铺子走去。离家不远的时候,我的心志非常光明,能够分辨方向,我知道自己是向北走。过了一会,不然了!太阳我也找不着了!一些些的招牌,依我看来都是一个样,街上的行人好像每个要撞倒我似的,就连马车也好像是旋转着。我不晓得自己走了多远,只是我实在疲劳。不能再寻找那家商店;我急切地想回家,可是家也被寻觅不到。我是从哪一条路来的?究竟家是在什么方向?

    我忘记一切危险,在街心停住,我没有哭,把头向天,愿看见太阳。因为平常爸爸不是拿指南针看看太阳就知道或南或北吗?我既然看了,只见太阳在街路中央,别的什么都不能知道,我无心留意街道,跌倒在了阴沟板上面。

    “小孩!小心点。”

    身边的马车夫驱着车子过去,我想问他我的家在什么地方,他走过了!我昏沉极了!忙问一个路旁的人:“你知道我的家吗?”

    他好像知道我是被丢的孩子,或许那时候我的脸上有什么急慌的神色,那人跑向路的那边去,把车子拉过来,我知道他是洋车夫,他和我开玩笑一般:“走吧!坐车回家吧!”

    我坐上了车,他问我,总是玩笑一般地:“小姑娘!家在哪里呀?”

    我说:“我们离南河沿不远,我也不知道哪面是南,反正我们南边有河。”

    走了一会,我的心渐渐平稳,好像被动荡的一盆水,渐渐静止下来,可是不多一会,我忽然忧愁了!抱怨自己皮球仍是没有买成!从皮球联想到祖母骗我给买皮球的故事,很快又联想到祖母讲的关于乡巴佬坐东洋驴子的故事。于是我想试一试,怎样可以像个乡巴佬。该怎样蹲法呢?轻轻地从座位滑下来,当我还没有蹲稳当的时节,拉车的回头来:“你要做什么呀?”

    我说:“我要蹲一蹲试试,你答应我蹲吗?”

    他看我已经偎在车前放脚的那个地方,于是他向我深深地做了一个鬼脸,嘴里哼着:“倒好哩!你这样孩子,很会淘气!”

    车子跑得不很快,我忘记街上有没有人笑我。车跑到红色的大门楼,我知道家了!我应该起来呀!应该下车呀!不,目的想给祖母一个意外的发笑,等车拉到院心,我仍蹲在那里,像耍猴人的猴样,一动不动。祖母笑着跑出来了!祖父也是笑!我怕他们不晓得我的意义,我用尖音喊:“——看我!乡巴佬蹲东洋驴子!乡巴佬蹲东洋驴子呀!——”

    只有妈妈大声骂着我,忽然我怕要打我,我是偷着上街。洋车忽然放停,从上面我倒滚下来,不记得被跌伤没有。祖父猛力打了拉车的,说他欺侮小孩,说他不让小孩坐车让蹲在那里。没有给他钱,从院子把他轰出去。所以后来,无论祖父对我怎样疼爱,心里总是生着隔膜,我不同意他打洋车夫,我问:“你为什么打他呢?那是我自己愿意蹲着。”

    祖父把眼睛斜视一下:“有钱的孩子是不受什么气的。”

    现在我是廿多岁了!我的祖父死去多年了!在这样的年代中,我没发现一个有钱的人蹲在洋车上,他有钱,他不怕车夫吃力,他自己没拉过车,自己所尝到的,只是被拉着舒服滋味。假若偶尔有钱家的小孩子要蹲在车厢中玩一玩,那么孩子的祖父出来,拉洋车的便要被打。

    可是我呢?现在变成个没有钱的孩子了!

    [1]即姿势。

    阅读小助手

    童年的故事,总是潜藏在人们的记忆中。那一个个充满童稚的趣事,就像文中“我”想尽方法理解我所不能理解的那个从来没有见过的槽子”一样,深深地捉住了读者的心,情不自禁地和作者一起被那车子吸引,一起悄悄地独自离家,勇敢地上街买皮球……作者以真切的文字,诠释了一个充满好奇、有点顽皮、可爱又善良的小女孩形象。

    阅读全文,思考一下,全文是以什么为主线展开叙述的?主要人物有哪些?他们给你留下怎样的印象呢?把你的感受和你的爸爸妈妈、朋友交流交流,相信你一定会从中受到启迪。

    人生诘问

    文/龙应台

    认识作者

    龙应台(1952—),台湾作家。33岁所撰《野火集》抨击时弊,21天内再版24次。另著有散文集《亲爱的安德烈》《目送》等。

    亲爱的安德烈:

    我今天去买了一个新手机。在柜台边,售货员小伙子问我“您在找什么样的手机”,你知道我的答复吗?

    我说,“什么复杂功能都不要,只要字大的。”

    他想都不想,熟练地拿出一个三星牌的往台上一搁,说,“这个字最大!”

    很显然,提出“字大”要求的人,不少。

    你的一组反问,真把我吓到了。这些问题,都是一般人不会问的问题,怕冒犯了对方。我放了很久,不敢作答,但是要结集了,我不得不答。

    反问一:你怎么面对自己的“老”?我是说,作为一个有名的作家,渐渐接近六十岁──你不可能不想:人生的前面还有什么?

    我每两三个礼拜就去看你的外婆,我的母亲。八十四岁的她,一见到我就满脸惊奇:“啊,你来了?你怎么来了?”她很高兴。我照例报告:“我是你的女儿,你是我的妈,我叫龙应台。”她更高兴了,“真的?你是我的女儿,那太好了。”

    陪她散步,带她吃馆子,给她买新衣新鞋,过街紧紧牵着她的手。可是,我去对面小店买份报纸再回到她身边,她看见我时满脸惊奇,“啊,你来了?你怎么来了?”我照例报告,“我是你的女儿,你是我的妈,我叫龙应台。”她开心地笑。

    她简直就是我的“老人学”的Power Point示范演出,我对“老”这课题,因此有了启蒙,观察敏锐了。我无处不看见老人。

    老作家,在餐桌上,把长长药盒子打开,一列颜色缤纷的药片。白的,让他不晕眩跌倒。黄的,让他不便秘。蓝的,让他关节不痛。红的,保证他心情愉快不去想自杀。粉红的,让他睡觉。

    老英雄,九十岁了,在纪念会上演讲,人们要知道他当年在丛林里作战的勇敢事迹。他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拿着麦克风的手有点抖,他说,“老,有三个特征,第一个特征是健忘,第二个跟第三个──我忘了。”

    他的幽默赢来哄堂大笑。然后他开始讲一九四0年的事迹,讲着讲着,十五分钟的致辞变成二十五分钟,后排的人开始溜走,三十五分钟时,中排的人开始把椅子转来转去,坐立不安。

    老英雄的脸上布满褐斑,身上有多种装备,不是年轻时的手枪、刺刀、窃听器,而是假牙、老花眼镜、助听器,外加一个替换骨盆和拐杖。

    老人,上楼上到一半,忘了自己是要上还是要下。

    老人,不说话时,嘴里也可能发出像咖啡机煮滚喷气的声音。

    老人,不吃东西时,嘴巴也不由自主地蠕动,做吸食状。

    老人,不伤心时也流眼泪,可能眼屎多于眼泪。

    老人,永远饿了吃不下,累了睡不着,坐下去站不起来,站起来忘了去哪,不记得的都已不存在,存在的都已不记得。

    老人,全身都疼痛。还好“皱纹”是不痛的,否则……

    我怎么面对自己之将老,安德烈?

    我已经开始了,亲爱的。我坐在电脑前写字,突然想给自己泡杯茶,走到一半,看见昨天的报纸摊开在地板上,弯身捡报纸,拿到垃圾箱丢掉,回到电脑边,继续写作,隐隐觉得,好像刚刚有件事……可是总想不起来。

    于是你想用“智慧”来处理“老”。

    “老”,其实就是一个败坏的过程,你如何用智慧去处理败坏?安德烈,你问我的问题,是所有宗教家生死以赴的大问啊,我对这终极的问题不敢有任何答案。只是开始去思索个人的败坏处理技术问题,譬如昏迷时要不要急救,要不要气切插管,譬如自身遗体的处置方式。这些处理,你大概都会在现场吧──要麻烦你了,亲爱的安德烈。

    反问二:你是个经常在镁光灯下的人。死了以后,你会希望人们怎么记得你呢?尤其是被下列人怎么记得:一、你的读者;二、你的国人;三、我。

    怎么被读者记得?不在乎。

    怎么被国人记得?不在乎。

    怎么被你和菲力普,记得?

    安德烈,想象一场冰雪中的登高跋涉,你和菲力普到了一个小木屋里,屋里突然生起熊熊柴火,照亮了整个室内,温暖了你们的胸膛。第二天,你们天亮时继续上路,充满了勇气和力量。柴火其实已经灭了,你们带着走、永不磨灭的,是心中的热度和光,去面对前头的冰霜路。谁需要记得柴火呢?柴火本身,又何尝在乎你们怎么记得它呢?

    可是我知道你们会记得,就如同我记得我逝去的父亲。有一天,你也许走在伦敦或香港的大街上,人群熙来攘往地流动,也许是一阵孩子的笑声飘来,也许是一株紫荆开满了粉色的花朵在风里摇曳,你突然想起我来,脚步慢下来,然后又匆匆赶往你的会议。那时,我化入虚空已久。遗憾的是,不能像童话一样,真的变成天上的星星,继续俯瞰你们的后来。

    可是,果真所有有爱的人都变成了天上的星星继续俯瞰──哇,恐怖啊。不是正因为有最终的灭绝,生命和爱,才如此珍贵,你说呢?

    再这样写下去,就要被你列入“Kitsch十大”排行榜了。

    反问三:人生里最让你懊恼、后悔的一件事是什么?哪一件事,或者决定,你但愿能重头来起?

    安德烈,你我常玩象棋。你知道吗,象棋里头我觉得最“奥秘”的游戏规则,就是“卒”。卒子一过河,或动或静都没有回头的路。人生中一个决定牵动另一个决定,一个偶然注定另一个偶然,因此偶然从来不是偶然,一条路势必走向下一条路,回不了头。我发现,人生中所有的决定,其实都是不回头的“卒”。

    反问四:最近一次,你恨不得可以狠狠揍我一顿的,是什么时候?什么事情?

    对不起,你每一次抽烟,我都这么想。

    反问五:你怎么应付人们对你的期许?人们总是期待你说出来的话、写出来的东西,一定是独特见解,有“智慧”、有“意义”的。可是,也许你心里觉得“老天爷我傻啊──我也不知道啊”,或者你其实很想淘气胡闹一通。基本上,我想知道:你怎么面对人家总是期待你有思想、有智慧这个现实?

    安德烈,一半的人在赞美我的同时,总有另外一半的人在批判我。我有充分机会学习如何“宠辱不惊”。至于人们的“期待”,那是一种你自己必须学会去“抵御”的东西,因为那个东西是最容易把你绑死的圈套。不知道就不要说话,傻就不假装聪明。你现在明白为何我推掉几乎所有的演讲、座谈、上电视的邀请吧?我本来就没那么多知识和智能可以天天去讲。

    反问六:这世界你最尊敬谁?给一个没名的,一个有名的。

    没名的,我尊敬那些扶贫济弱的人,我尊敬那些在实验室里默默工作的科学家,我尊敬那些抵抗强权坚持记载历史的人,我尊敬那些贫病交迫仍坚定把孩子养成的人,我尊敬那些在群众鼓噪中仍旧维持独立思考的人,我尊敬那些愿意跟别人分享最后一根蜡烛的人,我尊敬那些在鼓励谎言的时代里仍然选择诚实过日子的人,我尊敬那些有了权力却仍旧能跪下来亲吻贫民的脚指头的人……

    有名的?无法作答。从司马迁到斯宾诺莎,从苏格拉底到甘地,从华盛顿到福泽谕吉,值得尊敬的人太多了。如果说还活着的,你知道我还是梁朝伟的粉丝呢。

    反问七:如果你能搭“时间穿梭器”到另一个时间里去,你想去哪里?未来,还是过去?为什么?

    好,我想去“过去”,去看孔子时期的中国,而那也正是苏格拉底时期的欧洲。我想要知道,人在纯粹的星空下是如何做出伟大的思想的。我想走遍孔子所走过的国家,去穿每一条巷子,听每一户人家从厨房传出来的语音,看每一场国君和谋士的会谈;我想在苏格拉底监狱的现场,听他和学生、友人的对话,观察广场上参政者和公民的辩论,出席每一场露天剧场的演出,看每一次犯人的行刑。我想知道,在没有科技没有灯光的土地上,在素朴原型的天和地之间,人,怎么做爱,怎么生产,怎么辩论,怎么思索,怎么超越自我,怎么创造文明。

    但是,我也想到未来,到二0三0年,那时你四十五岁,弟弟四十一岁。我想偷看一下,看你们是否幸福。

    但是,还是不要比较好。我将──不敢看。

    反问八:你恐惧什么?

    最平凡、最普通的恐惧吧。我恐惧失去所爱。你们小的时候,放学时若不准时到家,我就幻想你们是否被人绑走或者被车子撞倒。你们长大了,我害怕你们得忧郁症或吸毒或者飞机掉下来。

    我恐惧失去所能。能走路,能看花,能赏月,能饮酒,能作文,能会友,能思想,能感受,能记忆,能坚持,能分辨是非,能有所不为,能爱。每一样都是能力,每一种能力,都是可以瞬间失去的。

    显然,我恐惧失去。

    而生命败坏的过程,其实就是走向失去。于是,所谓以智慧面对败坏,就是你面对老和死的态度了。这,是不是又回到了你的问题一?二十一岁的人,能在餐桌上和他的父母谈这些吗?

    阅读小助手

    在《人生诘问》中,作者龙应台对儿子提出的问题认真而坦诚地作答。龙应台说,她妈妈是她的“老人学”,而她是她儿子的“老人学”。她赢得了儿子安德烈的感谢,因为她给儿子提供了面对人生的勇气与底气——一个人不要惧怕自己老去,应该接受这个人人都要面对的现实,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种种。作者一共回答了儿子几个问题?就每个问题和你的爸爸妈妈交流、探讨一下吧。

    王囡囡

    文/丰子恺

    认识作者

    丰子恺(1898—1975),漫画家、散文家和翻译家。主要作品有散文集《缘缘堂随笔》、画集《护生画集》等。

    每次读到鲁迅《故乡》中的闰土,便想起我的王囡囡。王囡囡是我家贴邻豆腐店里的小老板,是我童年时代的游钓伴侣。他名字叫复生,比我大一二岁,我叫他“复生哥哥”。那时他家里有一祖母,很能干,是当家人;一母亲,终年在家烧饭,足不出户;还有一“大伯”,是他们的豆腐店里的老司务,姓钟,人们称他为钟司务或钟老七。

    祖母的丈夫名王殿英,行四,人们称这祖母为“殿英四娘娘”,叫得口顺,变成“定四娘娘”。母亲名庆珍,大家叫她“庆珍姑娘”,她的丈夫叫王三三,早年病死了。庆珍姑娘在丈夫死后十四个月生一个遗腹子,便是王囡囡。请邻近的绅士沈四相公取名字,取了“复生”。复生的相貌和钟司务非常相象。人都说:“王囡囡口上加些小胡子,就是一个钟司务。”

    钟司务在这豆腐店里的地位,和定四娘娘并驾齐驱,有时竟在其上。因为进货、用人、经商等事,他最熟悉,全靠他支配。因此他握着经济大权。他非常宠爱王囡囡,怕他死去,打一个银项圈挂在他的项颈里。市上凡有新的玩具、新的服饰,王囡囡一定首先享用,都是他大伯买给他的。我家开染坊店,同这豆腐店贴邻,生意清淡;我的父亲中举人后科举就废,在家坐私塾。我家经济远不及王囡囡家的富裕,因此王囡囡常把新的玩具送我,我感谢他。王囡囡项颈里戴一个银项圈,手里拿一枝[1]长枪,年幼的孩子和猫狗看见他都逃避。这神情宛如童年的闰土。

    我从王囡囡学得种种玩意。第一是钓鱼,他给我做钓竿,弯钓钩。拿饭粒装在钓钩上,在门前的小河里垂钓,可以钓得许多小鱼。活活地挖出肚肠,放进油锅里煎一下,拿来下饭,鲜美异常。其次是摆擂台。约几个小朋友到附近的姚家坟上去,王囡囡高踞在坟山上摆擂台,许多小朋友上去打,总是打他不下。一朝打下了,王囡囡就请大家吃花生米,每人一包。又次是放纸鸢。做纸鸢,他不擅长,要请教我。他出钱买纸,买绳,我出力糊纸鸢,糊好后到姚家坟去放。其次是缘树。姚家坟附近有一个坟,上有一株大树,枝叶繁茂,形似一顶阳伞。王囡囡能爬到顶上,我只能爬在低枝上。总之,王囡囡很会玩耍,一天到晚精神勃勃,兴高采烈。

    有一天,我们到乡下去玩,有一个挑粪的农民,把粪桶碰了王囡囡的衣服。王囡囡骂他,他还骂一声“私生子!”王囡囡面孔涨得绯红,从此兴致大大地减低,常常皱眉头。有一天,定四娘娘叫一个关魂婆来替她已死的儿子王三三关魂。我去旁观。这关魂婆是一个中年妇人,肩上扛一把伞,伞上挂一块招牌,上写“捉牙虫算命”。她从王囡囡家后门进来。凡是这种人,总是在小巷里走,从来不走闹市大街。大约她们知道自己的把戏鬼鬼祟祟,见不得人,只能骗骗愚夫愚妇。牙痛是老年人常有的事,那时没有牙医生,她们就利用这情况,说会“捉牙虫”。记得我有一个亲戚,有一天请一个婆子来捉牙虫。这婆子要小解了,走进厕所去。旁人偷偷地看看她的膏药,原来里面早已藏着许多小虫。婆子出来,把膏药贴在病人的脸上,过了一会,揭起来给病人看,“喏!你看:捉出了这许多虫,不会再痛了。”这证明她的捉牙虫全然是骗人。算命、关魂,更是骗人的勾当了。闲话少讲,且说定四娘娘叫关魂婆进来,坐在一只摇纱椅子上。她先问:“要叫啥人?”定四娘娘说:“要叫我的儿子三三。”关魂婆打了三个呵欠,说:“来了一个灵官,长面孔……”定四娘娘说“不是”。关魂婆又打呵欠,说:“来了一个灵官……”定四娘娘说:“是了,是我三三了。三三!你撇得我们好苦!”就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哭。后来对着庆珍姑娘说:“喏,你这不争气的婆娘,还不快快叩头!”这时庆珍姑娘正抱着她的第二个孩子(男,名掌生)喂奶,连忙跪在地上,孩子哭起来,王囡囡哭起来,棚里的驴子也叫起来。关魂婆又代王三三的鬼魂说了好些话,我大都听不懂。后来她又打一个呵欠,就醒了。定四娘娘给了她钱,她讨口茶吃了,出去了。

    王囡囡渐渐大起来,和我渐渐疏远起来。后来我到杭州去上学了,就和他阔别。年假暑假回家时,听说王囡囡常要打他的娘。打过之后,第二天去买一支参来,煎了汤,定要娘吃。我在杭州学校毕业后,就到上海教书,到日本游学。抗日战争前一两年,我回到故乡,王囡囡有一次到我家里来,叫我“子恺先生”,本来是叫“慈弟”的。情况真同闰土一样。抗战时我逃往大后方,八九年后回乡,听说王囡囡已经死了,他家里的人不知去向了。而他儿时的游钓伴侣的我,以七十多岁的高龄,还残生在这娑婆世界上,为他写这篇随笔。

    笔者曰:封建时代礼教杀人,不可胜数。王囡囡庶民之家,亦受其毒害。庆珍姑娘大可堂皇地再嫁与钟老七。但因礼教压迫,不得不隐忍忌讳,酿成家庭之不幸,冤哉枉也。

    [1]即支。

    阅读小助手

    阅读丰子恺的文章,将帮助儿童认识自己,了解历史,认识社会。通过庆珍姑娘和王囡囡的遭遇,可以让同学们更具象地了解封建社会是如何“礼教杀人”的。

    这是一篇散文,但读来颇像一篇短篇小说。思考一下:小说有哪三要素?在阅读中,尽量透过文字揣摩人物之间的关系,从而加深对人物身世的理解与同情,进而对当时的社会现实进行深入的思考。

    年轻时去远方漂泊

    文/肖复兴

    认识作者

    肖复兴(1947—),作家。主要作品有散文集《父亲手记》,报告文学集《海河边的小屋》等。

    寒假的时候,儿子从美国发来一封E-mail,告诉我利用这个假期,他要开车从他所在的北方出发到南方去,并画出了一共要穿越11个州的路线图。刚刚出发的第三天,他在得克萨斯州的首府奥斯汀打来电话,兴奋地对我说这里有写过《最后一片叶子》的作家欧·亨利博物馆,而在昨天经过孟菲斯城时,他参谒了摇滚歌星猫王的故居。

    我羡慕他,也支持他,年轻时就应该去远方漂泊。漂泊,会让他见识到他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让他的人生半径像水一样蔓延得更宽更远。

    我想起有一年初春的深夜,我独自一人在西柏林火车站等候换乘的火车,寂静的站台上只有寥落的几个候车的人,其中一个像是中国人,我走过去一问,果然是,他是来接人。我们闲谈起来,知道了他是从天津大学毕业到这里学电子的留学生。他说了这样的一句话,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我依然记忆犹新:“我刚到柏林的时候,兜里只剩下了10美元。”就是怀揣着仅仅10美元,他也敢于出来闯荡,我猜想得到他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异国他乡,举目无亲,风餐露宿,漂泊是他的命运,也成为他的性格。

    我也想起我自己,比儿子还要小的年纪,只身驱车北上,跑到了北大荒。自然吃了不少的苦,北大荒的“大烟炮儿”一刮,就先给了我一个下马威,天寒地冻,路远心迷,仿佛已经到了天外,漂泊的心如同断线的风筝,不知会飘落到哪里。但是,它让我见识到了那么多的痛苦与残酷的同时,也让我触摸到了那么多美好的乡情与故人,而这一切不仅谱就了我当初青春的谱线,也成了我今天难忘的回忆。

    没错,年轻时心不安分,不知天高地厚,想入非非,把远方想象得那样好,才敢于外出漂泊。而漂泊不是旅游,肯定是要付出代价的,品尝人生的多一些滋味,也绝不是如同冬天坐在暖烘烘的星巴克里啜饮咖啡的一种味道。但是,也只有年轻时才有可能去漂泊。漂泊,需要勇气,也需要年轻的身体和想象力,由此收获只有在年轻时才能够拥有的收获和以后你年老时的回忆。人的一生,如果真的有什么事情叫作无愧无悔的话,在我看来,就是你的童年有游戏的欢乐,你的青春有漂泊的经历,你的老年有难忘的回忆。

    一辈子总是待在舒适的温室里,再是宝鼎香浮,锦衣玉食,也会弱不禁风,消化不良的;一辈子总是离不开家的一步之遥,再是严父慈母、娇妻美妾,也会目光短浅,膝软面薄的。青春时节,更不应该将自己的心锚一样过早地沉入窄小而琐碎的泥沼里,沉船一样跌倒在温柔之乡,在网络的虚拟中和在甜蜜蜜的小巢中,酿造自己龙须面一样细腻而细长的日子,消耗着自己的生命,让自己未老先衰变成一只蜗牛,只能够在雨后的瞬间从沉重的躯壳里探出头来,望一眼灰蒙蒙的天空,便以为天空只是那样的大,那样的脏兮兮。

    青春,就应该像是春天里的蒲公英,即使力气单薄、个头又小、还没有能力长出飞天的翅膀,借着风力也要吹向远方;哪怕是飘落在你所不知道的地方,也要去闯一闯未开垦的处女地。这样,你才会知道世界不再只是一扇好看的玻璃房,你才会看见眼前不再只是一堵堵心的墙。你也才能够品味出,日子不再只是白日里没完没了的堵车、夜晚时没完没了的电视剧和家里不断升级的鸡吵鹅叫、单位里波澜不惊的明争暗斗。

    尽人皆知的意大利探险家马可·波罗,17岁就曾经随其父亲和叔叔远行到小亚细亚,21岁独自一人漂泊整个中国。英国著名的航海家库克船长,21岁在北海的航程中第一次实现了他野心勃勃的漂泊梦。奥地利的音乐家舒伯特,20岁那年离开家乡,开始了他维也纳的贫寒的艺术漂泊。我国的徐霞客,22岁开始了他历尽艰险的漂泊,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当然,我还可以举出如今被称为“北漂一族”——那些生活在北京农村简陋住所的人们,也都是在年轻的时候开始了他们的最初的漂泊。年轻,就是漂泊的资本,是漂泊的通行证,是漂泊的护身符。而漂泊,则是年轻的梦的张扬,是年轻的心的开放,是年轻的处女作的书写。那么,哪怕那漂泊是如同舒伯特的《冬之旅》一样,茫茫一片,天地悠悠,前无来路,后无归途,铺就着未曾料到的艰辛与磨难,也是值得去尝试一下的。

    我想起泰戈尔在《新月集》里写过的诗句:“只要他肯把他的船借给我,我就给它安装一百只桨,扬起五个或六个或七个布帆来。我决不把它驾驶到愚蠢的市场上去……我将带我的朋友阿细和我做伴。我们要快快乐乐地航行于仙人世界里的七个大海和十三条河道。我将在绝早的晨光里张帆航行。中午,你正在池塘洗澡的时候,我们将在一个陌生的国王的国土上了。”那么,就把自己放逐一次吧,就借来别人的船张帆出发吧,就别到愚蠢的市场去,而先去漂泊远航吧。只有年轻时去远方漂泊,才会拥有这样充满泰戈尔童话般的经历和收益,那不仅是他书写在心灵中的诗句,也是你镌刻在生命里的年轮。

    阅读小助手

    作者以朴实无华的笔墨,阐释了这样的主旨:年轻时漂泊,会让你见识到你没有见识到的东西;年轻时漂泊,会让你的人生半径像水一样蔓延得更宽更广;年轻时漂泊的经历,能谱就人青春的曲线,也能成就一个人老年时难忘的回忆。想一想,你都到过哪些地方?给你留下怎样的印象?

    蚕儿

    文/陈忠实

    认识作者

    陈忠实(1942—),当代作家。他的长篇小说《白鹿原》于1997年获得第四届茅盾文学奖。

    从已经开花的粗布棉袄里撕下一疙瘩棉花,小心地撕开,轻轻地扯大,把那已经板结的棉套儿撕扯得松松软软。摊开,再把铜钱大的一块缀满蚕子儿的黑麻纸铺上,包裹起来,装到贴着胸膛的内衣口袋里,暖着。在老师吹响的哨声里,我慌忙奔进由关帝庙改成的教室,坐在自个从家里搬来的大方桌的一侧,把书本打开。

    老师驼着背,从油漆剥落的庙门口走进来,站住,侧过头把小小的教室扫视一周,然后走上搬掉了关老爷泥像的砖台。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只有我的邻桌小明儿的风葫芦嗓门里,发出吱吱吱的出气声。

    “一年级写大字,三、四年级写小字,二年级上课。”

    老师把一张乘法表挂在黑板上,用那根溜光的教鞭指着,领我们读起来:“六一得六……”

    我念着,偷偷摸摸胸口,那软软的棉团儿,已经被身体暖热了。

    “六九五十四。”

    胸口上似乎有毛毛虫在蠕动,痒痒儿的,我想把那棉团掏出来。瞧瞧老师,那一双眼睛正盯着我,我立即挺直了身子……

    难以忍耐的期待中,一节课后,我跑出教室,躲在庙后的房檐下(风葫芦说蚕儿见不得太阳),绽开棉团儿。啊呀!出壳了!在那块黑麻纸上,爬着两条蚂蚁一样的小蚕,一动也不动。两颗原是紫黑的蚕子儿变成了白色,旁边开着一个小洞。我取出早已备好的小洋铁盒,用一根鸡毛把小蚕儿粘起来,轻轻放到盒子里的蒲公英叶子上。再一细看,有两条蚕儿刚刚咬开外壳,伸出黑黑的头来,那多半截身子还卡在壳儿里,吃力地蠕动着。

    “叮……”上课的哨儿响了。

    “二年级写大字……”

    写大字,真好啊!老师给四年级讲课了。我取出仿纸,铺进影格,揭开墨盒……那两条小蚕儿出壳了吧?出壳了,千万可别压死了。

    我终于忍不住,掏出棉团儿来。那两条蚕儿果然出壳了,又有三四条咬透了外壳。我取出鸡毛,揭开小洋铁盒。风葫芦悄悄窜过来,给我帮忙,拴牛也把头挤过来了……

    “哐”的一声,我的头顶挨了重重的一击,眼里直冒金星,几乎从木凳上翻跌下去,教室里立时腾起一片笑声。我看见了老师,背着的双手里握着教鞭,站在我的身后。慌乱中,铁盒和棉团儿都掉在地上了。我忍着头顶上火烧火燎的疼痛,眼睛仍然偷偷瞄着扣在地上的铁盒。老师的一只大脚伸过来,从我坐的木凳旁边伸到桌子底下去了。一下,踩扁了那只小洋铁盒;又一脚,踩烂了包着蚕子儿的棉团儿……我立时闭上眼睛,那刚刚出壳的蚕儿啊……

    老师又走回四年级那第一排桌子的前头去了。教室里静得像空寂的山谷。

    放学了,我回到家里,一进门,妈就喊:“去,给老师送饭去!”

    又轮着我们家管饭了。我没动,也没吭声。

    “噢!像是受了罚!”妈妈看着我的脸,猜测说,“保险又是贪耍,不好好写字!”

    我仍然立在炕边,没有说话。

    妈妈顺手摸摸我额头上的“毛盖儿”,惊奇地睁大了眼睛:“啊呀!头上这么大的疙瘩?”她拨开头发,看着,叫着,“渗出血了!这先生,打娃打得这样狠!头顶上敢乱打……”

    我的眼泪流下来了。

    “不打不成才!”父亲在院子里劈柴,高声说,“学生哪有不挨板子的?”

    妈妈叹口气:“给老师送饭去。”

    “我不去!”

    “去!”父亲威严地命令,“老师在学堂,就是父母,打是为你学好!”

    我一手提着装满小米稀饭的陶瓷罐,一手提着竹篮,竹篮里装着雪白的蒸馍、菜碟、辣碟,走出了街门。这样白的馍馍,我大概只有在过年过节时才能尝到的。

    进了老师住的那间小房子,我鞠了躬,把罐和竹篮放到桌子上,就退出门来,站在门外的土场上等,待老师吃完,再去取……

    “来!”从小房里发出一声传呼,老师吃完了。

    我进了小房,去收拾那罐儿碟儿。

    老师挡住我的手,指着花碟子,说:“把这些东西带回去,不准丢掉……”

    我一看,那盛过咸菜的花碟里,扔着一块馍,上面夹着没有揉散的碱面团儿;另有稀饭中的一个米团儿,不过指头大,也被老师挑出来。我立时觉得脸上发烧,这是老师对管饭的家长最不光彩的指责……

    妈妈看见了,一下子跌落在板凳上,脸色羞愧极了。

    父亲瞅着,也气得脸色铁青,一把抓起“展览”着碱团儿和米团儿的花碟子,一扬手,摔到院子里去了。

    后晌上学的时候,风葫芦在村口拉住我,慷慨地说:“我再给你一块蚕子儿!”

    我心里冷得很:“不要咧。”

    “咋咧?”

    “我不想……养蚕儿咧!”

    没过几天,学校里来了一位新老师,分了班,把一、二年级分给新来的老师教了。他很年轻,穿一身列宁式制服,胸前两排大纽扣,站在讲台上,笑着给我们介绍自己:“我姓蒋……”说着,他又转过身,从粉笔盒儿里捏起一节粉笔,在木头黑板上,端端正正写下他的名字,说:“我叫蒋玉生。”

    多新鲜啊!往常,同学们像忌讳祖先的名字一样,谁敢打问老师的姓名呀!四十来个学生的初级小学,只有一位老师,称呼中是不必挂上姓氏的。新老师一来,自报姓名,这种举动,在我的感觉里,无论如何算是一件新奇事。他一开口,就露出两只小虎牙,眼睛老像是在笑:“我们先上一节音乐课。你们都会唱什么歌?”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人回答。我们啥歌也不会唱,从来没有人教给我们唱歌。我只会哼母亲教给我的那几句“绣荷包”。

    蒋老师把词儿抄在黑板上,就领着唱起来:“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没有丝毫音乐训练的偏僻山村的孩子,一句歌词儿,怎么也唱不协调。我急得张不开口,喉咙里像哽着一团什么东西,无端地落下一股泪水。好久,在老师和同学的歌声中,哽在喉咙里的硬团儿,渐渐溶化了,心里清爽了,张着嘴,唱起来:“解放区的天是明朗的天……”

    我爬上村后那棵老桑树,摘了一抱最鲜最嫩的桑叶,扔给风葫芦,就往下溜,慌忙中,松了手,摔到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嘴里咸腻腻的,一摸,擦出血了,烧疼烧疼。

    “你俩干什么去了?”蒋老师吃惊地说。

    我俩站在教室门口,低下头,不敢吭声。

    “脸上怎么弄破了?”他走到我跟前。

    我把头勾得更低了。

    他牵着我的胳膊朝他住的小房子走去。这回该吃一顿教鞭了!我想,他不在教室打,关在小房子打起来,没人看见……

    走进小房子,他从桌斗里翻出一团棉花,撕下一块,缠在一根火柴棒上,又在一只小瓶里蘸上红墨水一样的东西,就往我的脸上涂抹。我感到伤口又扎又疼,心里却有一种异样的温暖。他那按着我的头顶的手,使我想到母亲按抚我的头脸的感觉。

    “怎么弄破的?”他问。

    “上树……摘桑叶。”我怯生生地回答。

    “摘桑叶做啥用?”他似乎很感兴趣。

    “喂蚕儿。”我也不怕了。

    “噢!”他高兴了,“喂蚕儿的同学多吗?”

    “小明、拴牛……”我举出几个人来,“多咧!”

    “你养了多少?”

    “我……”我忽然难受了,“没养。”

    “那好。”他不知我的内情,喜眯眯的眼睛里,闪出活泼的好奇的光彩,“你们养蚕干什么?”

    “给墨盒儿做垫子,”我说着话又多了,“把蚕儿放在一个空盒里,它就网出一片薄丝来了。”

    “多有意思!”他高兴了,拍着手,“把大家的蚕养在一起,搁到我这里,课后咱们去摘桑叶,给同学们每人网一张丝片儿,铺墨盒,你愿意吗?”

    “好哇!”我高兴地从椅子上跳下来。

    于是,后晌,他领着我们满山满沟跑,采摘桑叶。有时候,他从坡上滑倒了,青草的绿色液汁粘到裤子上,也不在乎。他说他家在平原上,没走过坡路。

    初夏的傍晚,落日的余晖里,霞光把小河的清水染得一片红。蒋老师领着我们,脱了衣服,跳进水里打泼刺,和我们打水仗。我们联合起来,从他的前后左右朝他泼水。他举起双手,闭着眼睛,脸上流下一股股水来,佯装着求饶的声调,投降了……

    这天早晨,我和风葫芦抱着一抱桑叶,刚走进老师的房子,就愣住了。

    老师坐在椅子上发呆,一副悔恨莫及的神色,看见我俩,轻声说:“我对不起你们!”

    我莫名其妙,和风葫芦对看一眼。

    “老鼠……昨晚……偷吃了……蚕!”

    我和风葫芦奔到竹箩子跟前,蚕少了!一指头长的又肥又胖的蚕儿,再过几天该网茧子了。可憎的老鼠!

    风葫芦表现得很慷慨:“老师,不要紧!我从家里再拿来……”

    老师苦笑一下,摇摇头。

    我心里很难受。我不愿意看见那张永是笑呵呵的脸膛变得这样苦楚,就急忙给老师宽解:“他们家多着哪!有好几竹箩!”

    “不是咱们养的,没意思。”他站起来,摇摇头,惋惜地说。

    三天之后,有两三条蚕儿爬到竹箩沿儿上来,浑身金黄透亮,扬着头,摇来摆去,斯斯文文地像吟诗。风葫芦高兴地喊:“它要网茧儿咧!”

    老师把他装衣服的一个大纸盒拆开,我们帮着剪成小片,又用针线串缀成一个一个小方格,把那已经停食的蚕儿提到方格里。

    我们把它吐出的丝儿压平:它再网,我们再压,强迫它在纸格里网出一张薄薄的丝片来……

    陆续又有一条一条的蚕儿爬上箩沿儿,被我们提上网架。老师和我们,沉浸在喜悦的期待中。

    “我的墨盒里,就要铺一张丝片儿了!”老师高兴得按捺不住,像个小孩,“是我教的头一班学生养蚕网下的丝片儿,多有意义!我日后不管到什么地方,一揭墨盒,就看见你们了……”

    第二天,早饭后,上第一节课了。他走进教室,讲义夹上搁着书本,书本上搁着粉笔盒,走上讲台,和往常一模一样。我在班长叫响的“起立”声中站起来,一眼看见,老师那双眼睛里有一缕难言的痛楚。

    他站在讲台上,却忘了朝我们点头还礼,一只手把粉笔盒儿也碰翻了,情绪慌乱,说话结结巴巴:“同学们,我们上音乐课……”

    怎么回事啊?昨天下午刚上过音乐课了,我心里竟然不安起来,似乎有一股毛躁的情绪从心里蹿起。老师心里有事,太明显了!

    老师勉强笑着:“我教,你们跟着唱:‘春风,吹遍了原野……’”

    我突然看见,刚唱完一句,他的眼角淌下一股泪水,立即转过身,用手抹掉了。然后再转过身来,颤着声,又唱起来:“春风,吹遍了原野……”

    我闭了口,唱不出来了。风葫芦竟然“哇”的一声哭了。教室里,没有一个人应着唱。

    “我要走了,心想给大家留下一支歌儿……”他说不下去了,眼泪又窜下来,当着我们的面,用手绢擦着,提高嗓音,“同学们,唱啊!”

    他自己也唱不出来了,勉强笑着,突然转过身,走出门去了。

    我们一下子拥出教室,挤进老师窄小的房子,全都默默地站着。

    他的被卷和书籍,早已捆扎整齐。他站在桌边,强笑着,说:“我等不到丝片儿网成了。你们……把蚕儿……拿回家去吧!”说罢,他提起网兜,背上被卷。

    我们从他手中夺过行李,走出小房。对面三、四年级的小窗台上,露出一个一个小脑袋。一声怕人的斥责声响过,全都缩得无影无踪了。

    我的心猛一颤,还得回到驼背的那个教室里去吗?

    走出庙院了,走过小沟了。眼前展开一片开阔的平地,我终于忍不住,问:“蒋老师,为啥要走呢?”

    蒋老师瞧着我,淡淡地说:“上级调动。”

    “为啥要调动呢?你刚来!”风葫芦问。

    老师走着,紧紧闭着嘴唇,不说话。

    我又问:“为啥不调动驼背?”

    蒋老师看看我,又看看风葫芦,说:“有人把我反映到上级那儿,说我把娃娃惯坏了!”

    我迷蒙的心里透出一条缝儿,于是就想到村子里许多议论来。乡村人看不惯这个新式先生,整天和娃娃耍闹,没得一点儿先生的架势嘛!自古谁见过先生脱了衣裳,跟学生在河里打水仗?失了体统嘛!我依稀记得,我的父亲说过这些话,在大槐树下和几个老汉一起说。那个现在还不知姓名的盘踞在小庙里的老师,也在村里人中间摇头摆手……他们却居然不能容忍孩子喜欢的一位老师!

    三十多年后的一个春天,我在县教育系统奖励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大会上,意外地握住了蒋老师的手。他的胸前挂着“三十年教龄”纪念章,金光给他多皱的脸上增添了光彩。

    他向我讨要我发表过的小说。

    我却从日记本里给他取出一张丝片来。

    “你真的给我保存了三十年?”他吃惊了。

    哪能呢?我告诉他,在我中学毕业以后,回到乡间,也在那个拆掉古庙新盖的小学里教书。第一个春天,我就记起来该暖蚕子儿了。和我的学生一起养蚕儿,网一张丝片,铺到墨盒里,无论走到天涯海角,都带着我踏上社会的第一个春天的情丝……

    老人把丝片接到手里,看着那一根一缕有条不紊的金黄的丝片,两滴眼泪滴在上面了……

    阅读小助手

    《蚕儿》围绕养蚕这件事写了两位老师。第一位老师粗暴严酷,随意打学生,使学生畏惧,冷漠无情,高高在上;他发现学生养蚕,二话不说把蚕打翻在地,肆意践踏。第二位老师,有平等意识,充满爱心,和学生打成一片,没有架子,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充满好奇心和人情;他和学生一起养蚕,享受养蚕带来的喜悦。作品细致地刻画了两个人物形象,全文运用了大量的细节描写,使两个截然不同的老师形象跃然纸上。请你用笔画出对人物的细节描写,对比着读一读,体会这样写的好处。

    记忆树

    文/叶开

    认识作者

    叶开(1969—),作家、《收获》杂志编辑部主任、语文教育改革者,著有《对抗语文》《这才是中国最好的语文书》等作品。

    我的家乡位于祖国大陆最南端小鸡鸡状雷州半岛上。

    雷州半岛自古地理荒僻、人迹罕至,乃瘴疠之乡、化外蛮地。我的家乡毒虫横行,荆棘茂密。冬天打雷,夏天刮雨。

    我回忆故乡时,不断浮现这种夸张的场景。有些场景细腻真实,有些场景夸张变形,根据我自己的立场和需要,这些想象事物不断变化,产生适当的减少或者加大。

    在我的记忆中,这些场景浓缩了,夸张了,省略了,拉长了。大片的甘蔗林、菠萝丛、荔枝树、龙眼树、芒果树、杨桃树,点缀着记忆中的画面,乡人、牲畜和家禽,穿行其间。由点及面,渐渐显现。我家那五棵番石榴树,就这样枝叶婆娑地穿越层叠迷途。

    这是五棵枝繁叶茂的番石榴树。在我家乡,我们把它叫作番桃。在我出生前,这五棵番石榴树已绿枝遮天,把我家门前的空地围拢成一座绿色的城垣。

    这五棵番石榴树仿佛是开天辟地时就存在的原始森林。我们还没有学会爬行,先学会了上树。我们尚未懂得直立行走,已归真返祖。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我们三兄弟都是树上的猿猴,俗称的马骝。我们前肢比后肢发达,在树上如履平地,攀上爬下。上大学,我读到卡尔维诺的小说《攀在树上的男爵》,立即心领神会,为之陶醉。上小学时,逐日行走在庸常的平地,上大学时,已经彻底丧失了攀爬能力。不然,我将会霍然而起,爬上大学宿舍门前那排高大的梧桐树,以猿猴祖先的敏捷奔出,途经古老的云梦大泽,攀上巍峨壮丽的世界屋脊之巅,从古老撒马尔罕金桃树上跳过,顺着亚美尼亚的葡萄藤,一直荡到欧洲大陆南端小鞋子状意大利半岛。我将会悬挂在一棵葱郁的橄榄树枝上,向这位万里之外的文学天才赞唱。

    我当时忽有奇思,顿觉古今中外的好作家,其灵感的源泉,都从孩童时代攀爬在树上开始。

    在树上,我们自由自在,超然三界外。

    一下到平地,我们就左右羁绊,胆战心惊。

    在树上,我们是孙悟空;到地面,我们成了沙和尚。

    我父亲每天晚上都会在这五棵番石榴树下,一边吸着水烟筒,一边给我们讲古代英雄。

    他就是那十世轮回的金蝉子,是意志坚定口舌生花的唐僧,我们兄弟三人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那条摇头摆尾、眯着眼睛侧耳细听的大黄狗,是白龙马在游走。在唐僧徒弟四人里,最听话的是外表粗糙满脸腮胡的沙僧沙糊涂。我父亲总结说,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他老人家嘴巴里面,一套一套的都是金玉良言。

    父亲帮助我们用竹竿、竹篾和铁丝,在树上搭建了好几个窝棚。我们在树上,模仿电影里的革命儿童团,白天放哨,晚上睡觉,过着孙猴子般优哉的甜蜜生活。饿了,在番石榴树上采果子吃;渴了,用吊桶从树下的小溪里汲水;困了,在树上睡觉;闲了,在树上思考;憋急了,在树上拉屎撒尿。

    三十年后,我被平地的各种规矩打磨成了中年男人,在一些温风细雨的时刻,给我女儿讲述自己小时候在树上的神奇生活。

    在我的故事里,我哥哥变成了身手敏捷的猴子。他从我们家的五棵番石榴树出发,荡过低矮的黄皮果树,来到院前高大的龙眼树上,然后,他四处张望,心思荡漾,跃过临街卖日用杂货的夏蒸锅家门前那两棵台湾相思树,跳到龙平大队队部办公房前的大榕树上。他一直向北,在那些高高低低的菠萝蜜树上,沾了满手满身的胶水黏液,消失在无边无际的甘蔗林里。他在甘蔗林中间断续探身出现在高处的桉树、桑树和黄楝树上,找到了一条通往龙平小学的神秘树道。

    我女儿听得津津有味,不断地催促我讲讲讲。

    她不知道,这个故事的鼻祖是卡尔维诺。我只是一个抄袭者。我的想象力,在双脚踏上地面之后,就像蜻蜓般飞走。

    如果不是一九七六年发生了大地震,我不得不夹着无形的尾巴从树上下来,痛别野猴一样快乐的日子,故事进程将会展现另一种神秘。我将会在树上发育。在树上长毛,在树上恋爱,在树上结婚,在树上养育一群上蹿下跳的猴孩。

    这是猴孩对猴王生涯的终极畅想。

    那真是一段神秘而美好的时光。

    大地震之后,我到了上学年龄,不得不恋恋不舍地从树上下到地面,艰难地学会直立行走,像人类那样颠三倒四地思考,如嘴上长毛的祖先们那样钩心斗角。这就是地面的限制,我们的脑袋必须惊险地顶在细小的脖颈上,就像是顶着一只随时都可能滑落的水罐。脑袋位居身体的峰巅,产生了一览众山小的狂妄。在树上,我们常常双腿夹着树枝,倒着观看世界,反向思考问题。我们眼中,从远处走过来的村支书,好像是爬行在一个铁锅形状农田里的螃蟹。为了遵从番石榴树上树枝的自然状态,我们在看到一颗熟透飘香的番石榴时,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嘴巴凑过去,而不是把它扳过来,更不会折断它。在我们的树上,生存空间充满巨大的可能性,从一棵树瞬间扩充到整个丛林。这已经是经过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蔓延在整个大地上的熊熊烈火焚烧之后的残树,而在大火之前,在我父亲的少年时代,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雷州半岛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葱郁丛莽。丛莽如巨浪翻滚,从雷州半岛顶端的海康、徐闻一直席卷到遂溪、廉江,沿着北部湾,从合浦、北海、防城蔓延到广西十万大山,到越南、缅甸,与云贵高原、青藏高原浩瀚博大的原始森林接合无间。在那个时期,一只来自西双版纳的猴子,可以顺着森林,从半空中一直游逛到雷州半岛,依靠一只漂浮在水面上的椰子或者一截朽木,悠闲地渡过琼州海峡,在高大的椰树林里奔跳,深入五指山腹地,自在地采补天地日月之精华。我父亲嘴巴里沾着蜜说,在他的少年时代,森林里无所不有,地里无所不产。水里是游鱼,天上是飞鸟。珍禽异兽闲庭信步,奇花异果迎风飘摇。

    在夏天,我父亲抓两趟鱼去集市卖掉,就够交一年的小学学费了。

    在我的少年时代,顺着梯度一直朝河边滑落的稻田里,也悠游着无数色彩斑斓的小鱼,河汊中能够抓到真正的野生鲶鱼、鲫鱼和黑鱼,我们一家四口,背起铁锹、鱼篓、戽斗、簸箕、水桶和斗笠,以去西天取经的装扮,一大早沿着门前的水渠往上游走,到小水库边,趁人不注意挖起草皮壅塞河道,断流放水,做那竭泽而渔的快活营生。我们顺流而下,往回家的方向捕捉泥里的小鱼小虾,一直抓到自己的家门口。

    上了小学,我必须夹起还没有来得及长出来的尾巴。

    龙平小学坐落在一片无际的甘蔗林中间。为了预防五千里外的唐山大地震,我们学校也搭起了大大小小的防震棚。这种简易的毡木结构建筑,简单易行,值得推广。人们先在空地四周竖起碗口大的树干,顶上架起小腿粗的横梁,梁间钉上巴掌宽的椽条,椽条上铺上蔗叶编成的篱笆,篱笆上瓦状覆盖沥青毡,再钉上竹条压实,避免被龙卷风刮翻,这事就成了。这种防震棚,挡水、隔热、防震,设施简陋,功能齐全。防震棚周边,用稻草秆糊上黄泥浆,搭在竹竿上编织而成,一旦风干板结,就成了松松垮垮的屋墙。这种黄泥稻秆墙,徒有其表,败絮于中,不能蔽雨,只能遮风,更不能承受我们班上小坏蛋们的飞腿神功。不到两个月,稻秆糊弄的泥墙就百孔千疮、四处漏风。

    大地震并没有在担忧中到来,来的是屋顶上渗透而下的米线雨丝、是雷声轰隆、是跳跃的青蛙和蜿蜒的蚯蚓爬虫。

    我看着渐起青苔的屋梁,油然生出上树的热望。

    放学路上,有一排泥砖房,装满了生产大队的库粮。房前,蔓延着七八棵枝叶婆娑的大榕树。

    这些大榕树气根庞杂,枝叶蔽天,以脉脉隐语,呼唤着我的返祖,让我翘起看不见的尾巴,跃跃然就要上树。我和几个同样尾巴痒痒的同学,操着谁也听不懂的猴言猴语,一拥而上,攀到了树冠之巅,把身体探出树叶之外。在那二十几米高的树冠顶巅,我们猴爪荫眼,极目远眺,瞭望极远处的稻田、树林和神秘蜿蜒、不知道终点在哪里的黄泥小路。遥远的终点之外,云烟缭绕,是传说中镇住海眼的巍峨山祖嶂。

    我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到五年级毕业,脑子里都跃动着去山祖嶂探险的念头。这就是我的雷州半岛家乡,有山有水,有云有雾,还有一群正在退化、学习中土言谈举止的取经猴孩。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们的脸上蒙满了惆怅。

    番石榴树才是我的乐园。

    后来我才知道,拉美作家马尔克斯也喜欢番石榴树。马尔克斯家的番石榴树跟我家的想必并无二致,我们故乡的天气都闷热多雨、雷鸣电嘶,蚊虫繁多,故事离奇。

    马尔克斯的外婆讲故事梦笔生花,我的父亲张嘴就能把稻草说成金条。

    我父亲和马尔克斯的外婆都拥有一张慈爱的脸。

    傍晚时分,夕阳柔软,霞光满天,轻风细语,鸡啄狗舔。

    我不必描写乐园之外那些漠漠水田,也不必形容那些扛着犁耙赶着水牛悠悠归家的农人,我的全副注意力,都落在了我父亲的身边。讲故事之前,我父亲会点燃一束用稻草编成的大腿那么粗的稻草棒,腾起的浓烟在驱赶蚊虫时,也熏得我们咳嗽不止流泪不已。在我父亲的故事还没有开始之前,故事的气氛就已经浓烟密布波澜起伏。我父亲坐在小板凳上,左手亲昵地扶着水烟筒,枝条炭火的微光在他古铜色的脸上闪烁,一口浓烟从他的嘴角袅袅娜娜飘出,一丝和蔼神秘的笑容从他的嘴角油然升起。

    小狗在远处徜徉,鸡鸭于近旁徘徊。我父亲就在这种温婉的气氛中,摆开龙门阵,笑言谈古今。

    我父亲讲故事是行家里手。他讲各种历史故事:薛家将、杨家将、岳家将、呼家将、水浒一百〇八将、布下八卦阵专捉飞来将。他随意杜撰,信口开河,色彩纷呈,高潮迭起。这种波涛汹涌的气势,一举淹没了世界地图上金华火腿形状拉丁美洲那暧昧的气氛。我没有马尔克斯那样的才华,但我有马尔克斯外婆般能说会道的父亲。在我的记忆中,我父亲的故事有黄昏的味道,有熟烟的味道,有稻田的味道,还有暴风雨的味道。

    在番石榴树下令人陶醉的气氛中,我父亲完全把薛平贵、薛仁贵和薛丁山这三个人物搞混了。

    一个混淆了的薛丁山和樊梨花的故事,比讲史小说和说书还要曲折精彩,悬念迭出。在我父亲的讲述里,薛平贵是一个充满喜剧色彩的将军。他率领大军西征,来到寒江关,被阻挡在外不得而入。他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天花乱坠的点子,一次又一次地进攻樊梨花,每次都铩羽而归。他不断地拜师学艺,反复地找樊梨花比试。一开始,他总是显得武艺高超,英雄了得,手上大刀舞得车轮一样水泼不入,呼呼风声地动山摇,敌我双方的士兵闻之色变、听之丧胆。然而人家娇滴滴千金小姐樊梨花每次都梨花般甜美微笑着,等薛平贵一套高超刀法舞完,拈起万能梨花枪一捅,就把这个牛逼哄哄的薛平贵挑下马来……

    在这个故事里,年少英俊太子党薛平贵实际上是薛丁山,他最终被樊梨花打得丢盔卸甲抱头窜,惶惶然如丧家犬。神机妙算的徐懋功从长安含旨而来,右手五个指头轮流掐,掐得薛丁山眼花缭乱,左手捻着雪白的胡须捋,捋得薛丁山头昏目眩,最后,徐懋功智慧的脑袋想出了绝妙高招:向樊梨花求婚!

    这才是故事美妙的核心所在。

    由此可见,雷州半岛纵然山高皇帝远,故事出没仍然只在帝王将相间。我父亲少年从军,去广西十万大山剿过匪,到福建厦门前线开过炮,在增城品尝过千年挂绿荔枝,在广州聆听过粤剧皇后红线女的天籁歌喉。在我家乡,我父亲属于那种见过大蛇拉屎、巨蟒吞象的不凡人物,我对他的佩服和敬仰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每到夜阑更深,我们这些猴孩将要进入梦乡时,我父亲就会出现在生产大队队部门前。他们几个大人围在汽灯旁打扑克牌。黑夜犹如淤泥一般,把汽灯光和他们说话的声音,挤仄在一个椭圆形的空间里。远远望去,他们身体好像画影,他们的声音类似蚊鸣。

    雷州半岛的白天和黑夜,向我显示了截然不同的两种特质。

    白天沉闷呆板,夜晚则妙趣横生。白天是苦劳的时间,夜晚进入传说的世界。

    在夜晚时分潜入记忆深处,我才能闻到故乡那种番石榴和芒果熟透了的甜腻气味。

    夜晚,我们的思维开始活跃,我们的四肢渴望跳动。我们的大脑无比清醒,我们的情绪特别兴奋。在夜晚,蛙噪虫鸣,我们行进在田埂小路上,就像游击队战士一样悄无声息。夜晚的雷州半岛更加真实,也更加活跃。在我们的家乡,打雷刮风下雨之后的夜晚,温馨而甜糯,这种夜晚像徽墨一样漆黑、油亮、滑腻。在这种夜晚里入眠,就如同裹在黑糯米里的肉馅一样酥烂。

    在城市里,我已经享受不到真正的夜晚了。

    城市里灯光的骚动、噪声的嘈杂、内心的烦躁、精神的空虚,使夜晚千疮百孔。这样的夜晚,是梦游症患者的家园,是流氓阿飞的乐土。脑满肠肥者目光迷离,贫困潦倒者精神焕发。这样的夜晚,会让人颠倒黑白,口是心非。

    我于是明白了,我思念我的雷州半岛故乡,实际上是思念雷州半岛的夜晚。我需要那样一种光滑、平静、无拘无束、无忧无虑的夜晚,在那样一个夜晚里,我才能够像一条泥鳅一样,钻入黑暗的最深处,回到梦乡的源头,让所有破碎的记忆平复如初。

    雷州半岛虽然地处偏远,也称得上河汊纵横,湖泊密布。不是水乡,比肩水乡。鹤地水库有太湖之浩淼,无名小河涌长江之巨浪。飞禽走兽有之,鱼虾蟹鳖不少。

    我家坐落在比芝麻芥子还要卑微的坡脊镇一个黄泥小坡上,门前有一条小渠,隔着七块由小渐大的稻田,青蛙们连跳七级,就能跃到一条无名小河旁边。这条小河平时细流涓涓,清澈见底,温婉动人。左边是上游,有独木桥飞架南北小堑。桥下水流平缓,水势阔深,水草绕岸,水波不惊;河中,黄沙铺底,软泥镶边,蚂蟥绝迹,水蛇稀见。猴孩麇集兮,赤身裸体;下河戏水兮,无羞无耻。右面是下游,高耸着一座石拱桥。石头是真石,崎岖不平;拱桥是真拱,坡陡人惊。桥下石头塞道,水沙相杂。石头下面,是外表凶悍内心柔软、皮甲粗糙肉质鲜美的螃蟹们的温柔乡和安乐窝。

    一旦刮风下雨,这条无名小河就会瞬间变色,波涛汹涌、铺天盖地,凶狠地扑向我家门口,打着野蛮的呼哨,腾涌着吓人的旋涡咆哮而去。黄浊的浪尖上翻滚着各种木材、树枝、鸡鸭鹅及猪狗羊。附近的村民蹚水聚集到石拱桥上,兴奋地大声尖叫,奋不顾身地打捞各种物资。在波涛汹涌中,只有那座鹤立鸡群的石拱桥,还显露在洪峰梢头。石拱桥两头连接的泥路,已经淹没在齐膝深的水下。

    这是一条双面的河。温柔时是娇娃,狂暴时成猛虎。对河底下的那些螃蟹而言,或许平缓的水流和惊涛骇浪,都不过是一种幻影。它们潜伏在河底下,任你雨打风吹,都看作涓涓细流。

    当然,这仅仅是我的想象。

    我非螃蟹,安知螃蟹之喜怒哀乐哉?

    我一直不喜欢螃蟹。既不喜欢看,也不喜欢吃。

    不喜欢看,是见不得它的横行霸道。不喜欢吃,是懒得费劲碎其壳吮其肉。我尊敬螃蟹横行霸道时的牛皮哄哄,叹息螃蟹煮熟蒸烂后的面红耳赤。螃蟹也像我家门前的无名小河,拥有两种截然相反的特质。

    我们芝麻小镇坡脊只有十几户人家,杂货铺、糖果铺、修理铺、供销合作社、小饭店、缝纫店、税务所、牲畜交易场样样齐全,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镇只有一条黄泥大道通衢东西,干燥时温软细腻黄沙飘逸,下雨时粗糙泥泞浆水横流。黄泥小街西头有一家居民,姓张,排行第六,大家都叫他张六。张六夫妻都是瞎子,心灵手巧,以编织麻绳为生,生养了三个四肢健全、五官端正、心思缜密的孩子。

    张六是抓螃蟹的高手。傍晚时分,他常让儿子牵着手,来到小河旁。

    张六用麻绳束腰,以竹竿探路,下到小河水里,进入自由广阔的个人天地。他缓慢而坚决地行进在或湍急或平缓的水流中,沿着大小不一的石头行走。他知道螃蟹都喜欢栖息在大石头下面,摸到一块石头,就有如抓到了螃蟹的尾巴。摸蟹时,他闭着合不上的眼皮,翻着看不见的眼珠,面孔略微朝向天空,表情淡然,神态悠悠,似乎非常不屑于摸蟹这种宵小之事。他双手顺着石头的边缘像蛇一样缓慢地下探。他有一双粗糙敏感的大掌,对螃蟹手到擒来。擒来就塞进一个宽进口、细长脖子、里面逆编了竹篾以防止螃蟹爬出的专业竹篓里。他偶尔也会失手,被螃蟹张开大螯突然钳住,痛得嘴角抽动,眼珠子乱滚。但他处变不惊,不吵不惊,情绪稳定,不慌不忙地伸出另外一只手,轻轻捏住螃蟹的背壳,等螃蟹精神不再紧张,松开大钳之后,然后稳稳地塞进竹篓里。他的手这时有了一种鱼饵般的功能。我甚至怀疑,他抓螃蟹就是用这种以指为饵的笨办法。

    然后,他举着流血的手,缓慢而又坚决地涉水向前,伸手探向另外一块石头的底部。

    夕阳下,他脸上的诡异表情,惨烈的抓蟹动作,犹如一幅凝练的油画,在我的脑海里历久弥新。

    小时候井中观天,以为普天之大,我们家的小河才有螃蟹。求学出门看世界,才发现到处都是横行的螃蟹。但是我对这些螃蟹们的态度还是一样的,不喜欢看,也不喜欢吃。螃蟹就是这样一种动物。平时脸色乌青,凶神恶煞。放入锅中,则面红耳赤,骨酥肉烂。

    螃蟹即使被煮熟了,面红耳赤地摆在面前,我仍然不能正视它们的眼睛。威风惯了的螃蟹,虽然已经身陷杯盘,仍然一副死不改悔的凶悍。只有把它的背壳掀开,这才能显示它们内心的软弱。

    张六那时候抓的螃蟹,自己不舍得吃,煮熟了全都留给三个狼崽般的孩子,并不知螃蟹的滋味。

    开饭时,他坐在旁边,喝一碗稀粥,咬一口腌黄瓜,心满意足地微微仰着脸,听着旁边传来的撕咬声。

    他不舍得下口吃螃蟹,螃蟹倒是常常对他进行咬嚼。第一个被螃蟹吃的人,比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还要令人敬佩。

    张六很多年前就去世了。

    我家乡那条汹涌多变儿女情长的小河,也早已枯燥乏味偃旗息鼓。

    在石头下沉思默想的螃蟹,想必也早就逃离了这个混浊的世界。

    前年我回老家,背着女儿寻访旧居。一条凶猛的柏油马路,劈开了当年记忆中的迷雾。

    路边密布着废弃垃圾袋,我沿着依稀熟悉的风物,迟疑地向前走,最后找到了被野草和垃圾包围了的老屋。一个五十多岁的大婶疑惑地看着我们这两个不速之客。老家的五棵番石榴树早已经不存,代之以几棵瘦弱的小树,有气无力地在风中摇摆。老房子周围一片破败,极目之处尽皆凋零。蔫头蔫脑的鸡鸭无精打采,老迈的母猪哼哼唧唧。各种垃圾宛然充塞,难闻的气味飘荡在空气中。我惆怅地看着这片少年时代曾经精彩纷呈的天地,羞愧地瞥了瞥背后的女儿。

    女儿拍拍我的肩膀:“爸爸,我们走吧……”

    我默默地穿过同样破败不堪的龙平大队队部平房,脚底下传来咯吱咯吱的声响。女儿说:“爸爸,我不喜欢你的老家……”

    走了一段之后,她又兴高采烈地一拍我的肩膀,大喝一声:“驾!”

    就这样,我在二十多年后返回故乡。当年桀骜不驯的野猴子,已经变成了一匹驯良的跛马。

    阅读小助手

    在这篇文章中,作者叶开回忆了自己的童年生活。他由“记忆树”——童年故居门前的五棵番石榴树发散开来,依次写了儿时攀爬大树的乐趣、父亲在树下讲的历史故事、小镇的景色,以及小镇上的传奇人物张六……这些童年的故人旧事,零零碎碎的,但读起来别有一番新鲜感。因为作者在回忆童年的时候,运用自己的想象,将那些童年的场景“夸张了”“拉长了”。读起来,那些事情仿佛正发生在我们眼前。

    文中,作者还提到了现实生活中的故乡。它并没有作者回忆的那么美好,更不如想象中那么神奇。这种强烈的对比,其实更加体现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怀念。再读读这篇文章,试着体会一下那些想象背后的含义吧。

    乌篷船

    文/周作人

    认识作者

    周作人(1885—1967),鲁迅之弟,著名散文家、文学评论家。代表作有散文集《雨天的书》《风雨谈》等。

    子荣君:

    接到手书,知道你要到我的故乡去,叫我给你一点什么指导。老实说,我的故乡,真正觉得可怀恋的地方,并不是那里;但是因为在那里生长,住过十多年,究竟知道一点情形,所以写这一封信告诉你。

    我所要告诉你的,并不是那里的风土人情,那是写不尽的,但是你到那里一看也就会明白的,不必罗唆[1]地多讲。我要说的是一种很有趣的东西,这便是船。你在家乡平常总坐人力车、电车,或是汽车,但在我的故乡那里这些都没有,除了在城内或山上是用轿子以外,普通代步都是用船。船有两种,普通坐的都是“乌篷船”,白篷的大抵作航船用,坐夜航船到西陵去也有特别的风趣,但是你总不便坐,所以我就可以不说了。乌篷船大的为“四明瓦”(Sy-menngoa),小的为脚划船(划读uoɑ[2])亦称小船。但是最适用的还是在这中间的“三道”,亦即三明瓦。

    篷是半圆形的,用竹片编成,中夹竹箬,上涂黑油;在两扇“定篷”之间放着一扇遮阳,也是半圆的,木作格子,嵌着一片片的小鱼鳞,径约一寸,颇有点透明,略似玻璃而坚韧耐用,这就称为明瓦。三明瓦者,谓其中舱有两道,后舱有一道明瓦也。船尾用橹,大抵两支,船首有竹篙,用以定船。船头著眉目,状如老虎,但似在微笑,颇滑稽而不可怕,唯白篷船则无之。三道船篷之高大约可以使你直立,舱宽可以放下一顶方桌,四个人坐着打马将[3]——这个恐怕你也已学会了罢?小船则真是一叶扁舟,你坐在船底席上,篷顶离你的头有两三寸,你的两手可以搁在左右的舷上,还把手都露出在外边。在这种船里仿佛是在水面上坐,靠近田岸去时泥土便和你的眼鼻接近,而且遇着风浪,或是坐得少不小心,就会船底朝天,发生危险,但是也颇有趣味,是水乡的一种特色。不过你总可以不必去坐,最好还是坐那三道船罢。

    你如坐船出去,可是不能像坐电车的那样性急,立刻盼望走到。倘若出城,走三四十里路(我们那里的里程是很短,一里才及英哩三分之一),来回总要预备一天。你坐在船上,应该是游山的态度,看看四周物色,随处可见的山,岸旁的乌柏,河边的红寥和白,渔舍,各式各样的桥,困倦的时候睡在舱中拿出随笔来看,或者冲一碗清茶喝喝。偏门外的鉴湖一带,贺家池,壶觞左近,我都是喜欢的,或者往娄公埠骑驴去游兰亭(但我劝你还是步行,骑驴或者于你不很相宜),到得暮色苍然的时候进城上都挂着薛荔的东门来,倒是颇有趣味的事。倘若路上不平静,你往杭州去时可于下午开船,黄昏时候的景色正最好看,只可惜这一带地方的名字我都忘记了。夜间睡在舱中,听水声橹声,来往船只的招呼声,以及乡间的犬吠鸡鸣,也都很有意思。雇一只船到乡下去看庙戏,可以了解中国旧戏的真趣味,而且在船上行动自如,要看就看,要睡就睡,要喝酒就喝酒,我觉得也可以算是理想的行乐法。只可惜讲维新以来这些演剧与迎会都已禁止,中产阶级的低能人别在“布业会馆”等处建起“海式”的戏场来,请大家买票看上海的猫儿戏。这些地方你千万不要去。你到我那故乡,恐怕没有一个人认得,我又因为在教书不能陪你去玩,坐夜船,谈闲天,实在抱歉而且惆怅。川岛君夫妇现在偁山下,本来可以给你介绍,但是你到那里的时候他们恐怕已经离开故乡了。初寒,善自珍重,不尽。

    十五年[4]十一月十八日夜,于北京

    注释:[1]罗唆,即啰唆。

    [2]uoɑ,发音同wɑ。

    [3]马将,即麻将。

    [4]指民国十五年,即1926年。

    阅读小助手

    《乌篷船》是一篇小品文,以书信形式抒写,别具一格。“友人”要到作者的故乡去,作者在信中开篇就告诉“友人”:故乡最有特色的风物便是船。于是,作者便开始向“友人”介绍船的种类、形状、材料、结构和用途。然后又写了怎样坐船以及“到乡下去看庙戏”等种种的“理想的行乐法”。事实上,文中的子荣是周作人的笔名。本文收信人和写信人是同一人,可以看作作者寂寞的灵魂的内心对白。

    全文采用书信体的格式,显得亲切随意。读者能从中领略到作者闲适恬淡的情思,进而获得一种悠然自得的美感。回忆一下,写书信要注意哪些格式?用怎样的语气表达更好?

    乐读单

    一、我阅读我感悟

    1.在《王囡囡》一文中,王囡囡是一个怎样的小孩子?“我”从他那里学到了哪些玩意?(提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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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蚕儿》文末写蒋老师“看着那一根一缕有条不紊的金黄的丝片,两滴眼泪滴在上面了”。请结合全文,探究其中蕴含的复杂情感。(推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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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轻时去远方漂泊》一文中,作者运用了起承转合的结构方式构篇,请结合原文,找出“转”的内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评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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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蹲在洋车上》和《蚕儿》中,作者运用了第几人称的写法?你认为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评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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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我阅读我实践

    1.《乌篷船》介绍了乌篷船的种类、形状、材料、结构、用途等。试着画出你理解的乌篷船。(书画整合)

    2.在《蚕儿》中,两位老师对学生的教育方法不一,学生的感受不同。和同伴交流一下,回忆你和老师之间发生的教育故事,你有过怎样的感受?(口语交际)

    三、我阅读我挑战

    向爱读书的你推荐以下作品,请你根据自己的阅读能力来选读。

    1.《万水千山走遍》三毛

    这是一部游记,讲述三毛走遍万水千山的所见所闻。作者以犀利的眼光及娴熟的笔法讲述了拉美地区的人情风土。真诚而朴实的文字,将教会你如何做一个坚韧的人。请你跟随三毛的文字,去感受不一样的异国生活吧!

    2.《故乡的野菜》周作人

    《故乡的野菜》是周作人的散文名篇,通过对家乡野菜的描写,勾勒了一幅幅浙东古朴清纯的民俗画卷,流露出品花赏草的闲适情趣,也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深情怀念。

    3.《呼兰河传》萧红

    《呼兰河传》是萧红以自己的家乡与童年生活为原型创作的一部小说。小说中的人物鲜活而真切。从中我们感受到萧红的童年是不幸的,却又是快乐的、有趣的。阅读时,你会情不自禁地被作者带入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东北呼兰河,和作者一起感受作品中人物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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