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波原是新华社的名记者,1957年以前,写过许多生动而有影响的通讯报道。
《百家姓》中没有姓“浮”的,“浮波”是他的笔名。在右派教养队里,用笔名作为正名的人并不止他一个。例如杜高原来就不姓杜,而是姓李,他学的是“巴金”,是用“杜勃罗留波夫”和“高尔基”两个人名的第一个字组成的;巴鸿很可能原来也不姓巴。但是我一直不知道“浮波”这个笔名是什么来由。
浮波是从延安来的“老革命”的后代,是延安“保小”的学生,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上幼儿园就穿军装了。”他年纪虽然比我大不了多少,却实实在在是个老革命。1952年,他是由新华社保送上的人民大学新闻系,是个领工资的大学生。他的悲剧,就是从大学开始的。
按照当时的规定,大学生是不许谈恋爱的,即便像他这样的“调干”大学生,在上大学期间也不许谈恋爱。但是他这个天生的“叛逆者”偏偏谈了。如果仅仅“谈谈”而已,问题也许不会很严重,糟的是他不仅“谈谈”,而是动了真格的。再退一步说:即便动了真的,自己注意一些,别让人家知道,毕业以后申请结婚,也就是了。糟的是他不仅偷吃了伊甸园的禁果,而且像亚当与夏娃一样,还有了爱情的结晶,这就使得问题越来越“复杂化”了。他们为了使问题“简单化”,自己买了些“孕妇忌服”的药来打胎。结果是:胎儿倒是打下来了,大人也进了医院。于是复杂的问题企图使用简单化手段处理,结果反而更加复杂了。
按照当时的规定:非法同居,是校规和党纪所不许的,而非法打胎,更是违法的事情。
不过领导看在他好歹是个“老革命”的份儿上,并没有把他们送法院,而是双双受到了“留党察看”的处分。单是这样的处分,他们绝对心服口服,使他们无法接受的是:组织上不许他们结婚。为什么不许,浮波没对我细说。据我的估计,一个可能是他的态度很不好,“组织上”要煞煞他的“威风”;另一个可能,就是“组织上”出于醋意,打击报复了。
大学毕业以后,浮波回到新华社当记者,校方却愣把女方分配到新疆去当中学教师,还明白地告诉他们以后不许来往,活生生地把相爱着的一对儿给拆散了。1957年整风,浮波说出了自己的不满。于是,“不满”变成了“猖狂攻击”,再给他加上一顶“桂冠”,开除公职和党籍,送公安局劳动教养来了。
关于这件事情,浮波从来没有心服口服过。但是也无可奈何,只能发发牢骚而已。
浮波解除教养以后,与我编在同一个小队。与他同一个班的卓景新,长得像外国人,外号人称“卓大鼻子”,也是三余庄右派队出来的“二劳改”。卓景新的夫人姓徐,她有个姐姐,年轻的时候相当漂亮,40年代,为了挣钱抚育弟弟妹妹,当过舞女。50年代初,在印度尼西亚驻华大使馆当打字员,工资相当高。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不但不许她再在外国大使馆当雇员,都快40岁的人了,还把她送到了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办的天堂河农场去“组织劳动”,一个月只挣30来块钱,也因此一直没有结婚。
有一天,浮波到卓景新家里去串门儿,看见他家的墙上挂着他大姨子年轻时候的照片,简直漂亮极了。浮波越看越爱,主动提出来要和徐大姐搞对象。经卓景新介绍,他们终于相识、相爱并正式登记结婚了。当然,已经40岁的徐大姐,早已经不是美女,不过那风度和气质,仍不是一般人所能比拟的。
但是结婚以后,方才发现两人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是分属于两个世界的。这也难怪,浮波是个地道的土八路。虽然他上过中国人民大学,但人民大学开办之初,根本不面向全国招生,而是清一色的培训年轻的老干部,学生大都是从部队或机关中调来的。而徐大姐则是先在大城市当舞女,后来又在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当雇员,收入颇丰,即便不是花天酒地,也是养尊处优惯了的。尽管如今已经沦落到了在公安局所属的农场种葡萄,但是思想意识和生活习惯,包括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都还保留着当年的风范。举例说:他们两口子都抽烟,浮波只要有关东叶子烟,撕一张旧报纸卷个喇叭筒,把揉碎了的烟叶装进去,拧紧了,就是一支挺过瘾的好烟了。这种烟徐大姐是绝对不抽的,尽管一块多钱一盒的“中华”、“双喜”这种高级烟买不起,也要抽五毛多钱一盒的“墨菊”,最不济了,才抽三毛多钱一盒的“恒大”。再例如:他们两口子都喜欢看书,但是浮波爱看的是高尔基、爱伦堡的作品,而徐大姐爱看的却是《傲慢与偏见》、《小妇人》、《飘》这些名著。
开头一些日子,两人还能够求同存异,时间一长,就不免方圆凿枘,格格不入,两人的生活,越来越不协调了。
两人的关系,好不容易维持到1979年底。这时候中共中央为右派分子平反,原三余庄的那批老右派们逐渐落实政策,我和浮波先后都来到了北京。
我因为原单位编制紧缩,虽然宣布了我是“错划右派”,但是不给我安置工作,派了个干部到我老家浙江去四处联系。我只得暂时住在国家语委招待所等待分配,一住就是半年。这期间,清河农场因为我没出工,当然不给我发工资,而国家语委因为我不在他们编制之内,也无法给我发工资,结果我成了没人管饭的“野孩子”,靠我老婆向朋友借钱供我吃饭。我一天五毛钱生活费,早饭一毛钱,喝一碗白豆浆,吃一根油条,中饭和晚饭各吃五分钱一两的四两素炒饼,近半年时间,几乎天天如此。
浮波呢,新华社虽然已经宣布他为错划右派,但是关于他在人民大学所犯“错误”以及所受处分,却不予更正。为此浮波不服,给他分配工作也不去,先是向人民大学申诉,不得要领;继而向党中央国务院联合接待站告状,才稍许有了点儿头绪。后来干脆就住进了设在永定门附近的“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秘书厅联合接待站”的招待所。因为第一他已经没有了经济收入,在那里不但住宿不要钱,连吃饭也不要钱;第二他正在跟徐大姐办理离婚手续,自己虽然有家,也无法回去住了。
我在国家语委招待所一住就是半年,后来是通过著名科幻作家郑文光的介绍,由科学普及出版社的总编辑郑公盾点头,才到了科普出版社当编辑的。浮波也在联合接待站招待所一住就是半年,但是问题却迟迟不能解决。
他的案子之所以解决不了,据说是因为“不能用今天的政策去翻过去的案”,具体地说,是牵扯到了对“生命”的解释。
20世纪50年代,认为孕育在母体内的胎儿,就是生命。因此,“非法打胎”,就是“人命关天”的“血案”,当然应该严肃处理了。上个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成为大陆的基本国策,人工流产已经十分普遍,不但合理,而且合法。对“生命”的解释已经“发展”为“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活的蛋白质,包括在母体中孕育的胎儿,只能算是广义的生命,而只有脱离母体以后活着的婴儿,才算狭义的生命。法律上对生命的认定,只适用于狭义的,不适用于广义的。
根据新的对生命的定义,浮波和他初恋情人在20世纪50年代所进行的“打胎”行为,就只是违纪的问题,而不是犯法的问题。他以此为理由,要求撤消当年的处分。但是又遇到了一个“不能以今天的政策去翻过去的案”这样的一种说法。浮波认为“今天的政策就是要翻过去的案”,不然的话,所有的冤案都将在这样的逻辑下被阻碍平反。他之所以坚持要在接待站招待所住下去“争到底”,就是出于这样的信念。
当时正在“拨乱反正”,全国各地涌到北京来上访的群众人山人海,永定门的党中央国务院联合接待站大门口,简直水泄不通,而要住进接待站的招待所里去“住下来打官司”,没点儿来头,不是天大的案子,是根本不可能的。那时候,永定门外的城墙根儿底下,经常可以看见用破席子或塑料布搭起来的一个个小窝铺,里面住着的,就是无法进入招待所住宿的“上访者”。他们蓬头垢面,有的全家老小都带来了,白天让老婆孩子出去沿街乞讨,晚上就全家挤在这个只有两平方米宽、一米来高的窝铺里过夜,苦不堪言。要不是真有冤枉,谁肯到这里来受这样的罪?
但是浮波却不但有幸住进了接待站的招待所,而且成了招待所中少数几个“特殊分子”之一。这个招待所,并不是一人一张床舒舒服服地睡觉,而是一间大房间里,一排统铺上要睡二三十个人,人与人之间连一点儿缝隙也没有。由于人员复杂,流动量也大,因此卫生环境十分糟糕,虱子、跳蚤成堆。而浮波却居然得到了特殊照顾,不但一间小房间里只睡五个人,而且每个人都有一张自己独用的铺板。
我住国家语委招待所,一天是五毛钱生活费;浮波比我更少,一天只有四毛钱:早饭一毛四分钱,喝大米粥吃馒头,中午和晚饭各一毛八分钱,吃大米饭喝菜汤。所不同的,是我的五毛钱要自己出,而他的四毛钱却是由招待所报销,不用自己掏腰包。
有一天,接待站招待所里“改善生活”,每人一个咸鸭蛋,一碗白菜汤。浮波把一碗白菜汤喝了,却把那个咸鸭蛋省了下来,巴巴儿地从永定门坐车到朝阳门内南小街国家语委招待所给我送了来。我两手捧着这个咸鸭蛋,眼泪“唰”地流下来了。
他没有经济收入,但是听说我有了一个小女儿,愣是从他买叶子烟抽的钱中节省出几块钱来,给我的孩子买了一只吹气的塑料公鸡和一只小鹿。我的孩子虽然从来没见过这个浮波伯伯,而且现在也已经三十多岁了,却至今仍保留着这两件具有特殊意义的玩具。
我们两个,因为都比较空闲,所以互相拜访的时候也比较多。如果不是出不起这来回一毛多钱的车费,很可能我们会天天相聚的。
那时候,我住在招待所里,除了继续修改我的长篇历史文化小说《括苍山恩仇记》之外,为了争取有些收入,正好国家语委秘书长倪海曙老师创办了一种不定期刊物叫《语文现代化》,我就在刊物上写些文章,并帮助倪老师做一些编辑工作。很可能至今都没人知道:《语文现代化》创刊号上的“拼音文字实验”栏目中的十几篇文章,虽然有十几个不同的署名,其实都是我一个人写的。
浮波呢,他在接待站也帮助上访告状的人做了许多工作,主要是帮助不了解那里情况的群众寻找对口的窗口以及帮助他们写申诉材料。那时候“四人帮”刚刚被打倒,分散在农村的“四人帮”小爪牙及当地的土皇帝们鱼肉百姓的罪恶,多得简直是罄竹难书,坏得简直令人发指。在浮波的动员下,我也曾经跟随他到接待站门口帮助上访者写申诉材料。可以说:这里是搜集写作素材最好的地方。有许多案子,那是连最有才华、最富有想象力的作家也无法坐在房间里“创作”出来的。当时我就利用了解到的素材写了好几篇短篇小说,后来都发表了。
与浮波在一起做这种疏导上访者工作的,还有一个来自山东牟平县的姑娘。这个姑娘本来也是个上访者。三年前,她因为与村里一个小青年黄昏时分在村外小河边谈恋爱,被对她有觊觎之心的民兵连长抓住,以她作风不正为理由,愣是把她扒光了衣服押着她在村子里裸体游街。她在本县本省告状都没用,为此只得到北京来找党中央“告御状”。到了北京以后,才发现自己的案子实在太小了。到这里来告状的,几乎都是人命关天的大案子,而且无一例外告的都是大大小小的官。但是许多人到了接待站门口,却连找哪个窗口都不知道。这时候她对接待站的各个窗口已经相当熟悉,尽管她自己的案子还没有解决,不过她不顾自己的案子,却每天热心地在大门口做一些疏导、发号、排队、维持秩序之类的工作,而且一做就做了两年多时间,简直就像是接待站的工作人员一般。她不拿国家一分钱,只在接待站招待所吃那一天四毛钱的三餐饭。
关于这个姑娘的素材,后来我也写进我的长篇小说《人的一半是野兽》中去了。
1980年6月,浮波的申诉终于有了结果:新华社落实政策办公室通知他:他当年在人民大学的所有处分全部撤消,恢复党籍和原工资级别,还请他住进新华社招待所去等待分配工作。
只是那一天的天气有些不作美:淅沥淅沥地下着牛毛细雨。如果天气好,我相信他一定会赶到国家语委招待所里来与我分享他的快乐的。经过半年多的奔走、陈述、辩论、等待,他的问题终于彻底解决了。他压不住内心的高兴,可是正在与妻子闹离婚,天气也不好,无法与友人一起来庆祝胜利。于是那天晚上,他一个人溜达到永定门附近的一家小酒馆儿里,要了四碟小菜、一瓶啤酒,自斟自酌,自我陶醉。
我从来没有与浮波在一起喝过酒。我是个烟酒不沾的人,浮波的烟瘾却很大,几乎一时片刻也离不开。他是个二级工,挣钱不多,即便还爱喝两口酒,也没那钱买,所以我也从来没听说他会喝酒或想喝酒。这一回,他是因为心里高兴,何况明天就要搬进新华社去,要告别这个住了半年多的“栖流所”了,于是他“举头望电灯,对影成三人”,干了一杯又一杯。也许是多年不喝酒了,也许是过份高兴了,酒落欢肠,却不往下走,而是一下子全奔了大脑。一瓶啤酒才喝了半瓶,只见他脑袋一歪,趴在桌子上,就打开了呼噜。小酒店的伙计还只当他疲倦已极,没有在意。直到他出溜到了桌子底下,过来扶他的时候,才发现他口吐白沫,小便也已经失禁,分明是中风的症状。急忙打电话到派出所把民警叫来,再送到医院,已经是脑溢血发作多时,无法挽救了。
浮波文笔犀利,是个很有才华的记者。可惜就在他冤案得到昭雪、立刻就要重返新闻战线的前夜,却因为过于高兴,多喝了一口酒(据说还不到半瓶,而且是啤酒),以至于无法继续施展他的抱负,成了他一生最大的悲剧。
尽管他与徐大姐正在闹离婚,但是并没有离断,法律上他们还是夫妻。因此,所有后事,依旧由徐大姐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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