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是对立的两个理论体系。现在我们就我国民主社会主义者提出的主要理论观点,作一点评析。
1.民主社会主义主张“趋同论”
社会主义必然胜利,资本主义必然灭亡,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不需要再从理论上来论证这一规律了,因为这是马克思主义的最基本的常识,是众所周知的。然而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显示出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对立。
有一位学者提出,过去认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一直尖锐地互相对立和对抗着”,这是僵化的、教条主义观点。现实世界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各有存在的理由和优势,“显示了多极化趋势”。社会主义国家正在吸收资本主义的长处,而资本主义国家也吸收了社会主义的优点,“两种不同的主义和不同的社会制度的国家,有由过去完全对抗逐步转向互相兼容、互相合作的趋势。”这就是“混合经济”。“目前这种混合还是小‘混合经济’,估计将来会在世界范围内无声地逐步扩大为兼容并包各种制度长处的大混合经济。”按照作者的论断,未来世界不是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而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大融合,成为一个既有社会主义因素,又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混合经济”。还有学者说,我们应该改造思维方式,不要再讲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了,应该看到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正在相互交汇,否则就会“在社会进程中被淘汰”。
这是典型的“趋同论”。这种观点,远一点说,不过是伯恩施坦的资本主义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修正主义的翻版,近一点说,它只是简单地重复了戈尔巴乔夫的“新思维”。
戈尔巴乔夫在1990年所写的《未来世界与社会主义》一文中写道:“资本主义现在远不是从前的资本主义了。”“社会主义是一个世界过程,它不限于社会主义国家范围。我们从工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看出了它的许多表现。社会主义这样的一些特点,诸如公有制、计划性、社会保障,在某种程度和范围内,成了先进的西方社会生活司空见惯的组成部分。当代的民主和法制设施,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社会主义思想和行为的产物。”[5]而社会主义国家正在进行改革,注意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优秀成果。他认为,资本主义国家里社会主义的因素越来越多了,而社会主义国家里资本主义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两者越来越走到一起了,越来越没有区别了。因此,他认为,必须从政策中、从意识形态中消除“敌人形象”。现在,不仅应该“排除两大社会体系的对抗”,而且应该“肯定地说,世界已开始迈向大合作”。我们国内那些著名学者说的话与戈尔巴乔夫如出一辙。
民主社会主义提出两种社会制度“趋同”,从认识的角度看,是把不同问题混在一起了。主要是这样两个问题。一是把运行机制同基本制度混为一谈,把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运行机制上的某些共同之处,当做社会基本制度趋同了;二是把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同社会制度的“溶合”混为一谈,把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经济贸易往来的密切化,错认为两种社会制度溶合、趋同了。
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是有某些共同之处的,但正如毛泽东同志说过的,“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现象上是没有区别的,只在本质上有区别,这就是内部的区别。”[6]而“质是现象的定性,规定现象之特殊个性,因此使各现象能互相区别”[7]。为了说明民主社会主义的两种社会制度“趋同论”的错误,在方法论上必须把运行机制与基本制度严格区分开来。基本制度体现了一种社会制度的性质,它属于本质层次,每一种社会都有自己的、与其他社会相区别的独特的基本制度;而运行机制则是基本制度的具体实现形式,它属于现象层次,在这一层次上不同社会制度往往会有相同之处。基本制度和运行机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毫无疑问,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运行机制方面,也就是在现象层次上,存在许多相同的东西,因而可以相互借鉴和学习。例如,在经济上两者都是社会化生产,都需要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一般要求进行管理;两者都是商品经济,也都需要遵循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如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进行运转。因此,许多经营形式、管理方法是共同的。又如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社会主义作为一个崭新的社会,需要继承、学习和借鉴资本主义社会(包括社会党执政的资本主义国家)创造的一切优秀的、对我们有用的东西;资本主义国家也可以借鉴和学习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些成功的做法(例如社会保障、制订计划等)。但是,两种社会制度能够相互学习和借鉴的,只是运行机制方面的东西(即使在运行机制方面,我们在向资本主义学习和借鉴时也不能照搬,而必须有所扬弃和改造)。至于说到社会基本制度,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是根本对立的,两者之间没有共同之处,不可能相互学习和借鉴。存在的只是取代关系,或者按照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或者在特殊环境下,由于阶级力量对比发生逆转,社会主义国家里复辟资本主义制度,像苏联东欧国家那样。民主社会主义者只看到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在运行机制方面的某些共性,而没有看到两种社会形态在基本制度方面的对立性,用现象上的共性来抹杀本质上的差别,从而得出“大混合经济”、“趋同论”。
从十月革命至今的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在世界范围内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并存的“一球两制”的时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源配置越来越突破国界的限制,各种生产要素在全世界范围内流动和配置,从而使各国经济密切联系在一起,相互依赖,相互影响。这是生产力的发展、尤其是新的科技革命带来的必然趋势。我们必须抓住经济全球化提供的机遇,发展自己的社会主义经济。然而我们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参与经济全球化,同资本主义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往来的,这与社会制度的“混合”、“溶合”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毫无疑问,我们与资本主义国家开展贸易、金融、投资等活动时,必须遵守共同制定的规则,例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要遵循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这叫做“与国际接轨”。但这种“接轨”只限于经贸往来的操作层面,而不涉及社会基本制度。同样,在经济全球化趋势面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需要同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经济贸易关系,这是符合垄断资产阶级利益的。但是在同社会主义国家打交道时,他们一方面决不会放弃自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另一方面却竭力通过发展经贸关系、扩大人员交流,向社会主义国家灌输资本主义的价值观,把它当做和平演变的一种手段。可见,经济往来的密切化以及遵守共同的规则,并没有改变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各自的根本性质,也不可能使两种社会制度溶合成为某个“大混合经济”。
在现实生活中,垄断资产阶级也不允许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趋同”成为一种新的制度,即既非资本主义、又非社会主义的所谓“第三条道路”。他们对社会主义国家竭力推行和平演变战略,妄图重新恢复资本主义的一统天下。东欧剧变正是和平演变战略的得手。“趋同”,只是某些人的幻想,而不是、也不可能成为事实。
2.民主社会主义反对阶级斗争学说
民主社会主义的一个核心观点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主张阶级调和。列宁曾经指出,第二国际修正主义的“主要内容就是阶级合作的思想”。[8]当代民主社会主义也是这样。我们不来评述西欧社会民主党的理论家在阶级斗争问题上的种种异见,只是着重就国内赞同民主社会主义的学者的某些观点作一点分析。
一位学者著文说,人类对解决社会发展的难题的探索,有两种思维方式。一种是“阶级定性”的思维方式,即“把所有的思想和观点分为‘资产阶级的’和‘无产阶级的’或‘资本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两大类,进而把它作为判断这些思想、观点是‘左’还是‘右’、是正确还是谬误、是进步还是反动的标准”。“另一种是淡化意识形态的思维,即不给这些思想和观点定性,尤其不强调它们的阶级性(当然有时也往往是有意识地模糊这种阶级性)。”两种思维方式一直处在此消彼长的状态。但“以阶级定性来思考问题的方法并没有战胜用阶级调和来思考问题的方法”。“到了20世纪90年代以后,情况进一步逆转:用前一种思维方式来处理问题的共产党,阵地不断收缩,而后者的阵地不断扩大,出现了‘资进社退’、‘资攻社守’的格局。”这就是阶级定性的思维方式之过。上述看法是值得商榷的。
阶级斗争理论和阶级分析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决不能放弃。列宁曾经说过,社会的发展呈现出复杂纷繁而又不断更换的现象,似乎混沌一片,无法把握。马克思主义给我们指出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扑朔迷离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他指出,马克思的天才就在于他得出了全世界历史提示的结论,并且彻底贯彻了这个结论,这个结论就是关于阶级斗争的学说。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和伟大动力,因而阶级斗争理论是了解和把握阶级社会发展的钥匙。所以,“必须牢牢把握住社会划分为阶级的事实,阶级统治形式改变的事实,把它作为基本的指导线索,并用这个观点去分析一切社会问题,即经济、政治、精神和宗教等问题”[9]。正因为如此,马克思主义者在谈到社会问题时,始终不能离开分析阶级关系的正确立场。只要存在阶级和阶级斗争,列宁的这一论断就不会过时。抛弃了阶级斗争理论,就谈不上马克思主义。
这一点,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看得很清楚。美国最后一任驻苏联大使马特洛克就说过:阶级斗争理论是“列宁主义者的国家结构演进观以及同西方发生冷战所依据的中心概念”。“如果苏联领导人真的愿意抛弃阶级斗争观念,那么他们是否继续称他们的指导思想为‘马克思主义’也就无关紧要了,这已是一个在别样的社会里实行的别样的‘马克思主义’。这个别样的社会则是我们大家都能认可的社会。”[10]这个连美国都可以认可的“别样的社会”,无疑就是资本主义社会,这个连美国都可以容忍的“别样的马克思主义”,无疑就是一种资产阶级思想。所以,当戈尔巴乔夫1989年在联合国大会发言,宣布“全人类利益高于一切”是其外交政策的基石后,马特洛克放心了,因为他完全确认了戈尔巴乔夫已“明确无误地抛弃了阶级斗争观念”。显然,对于阶级斗争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地位的认识,他的把握还是准确的。
应该看到,在当前,思想领域的斗争还十分激烈。观察意识形态的斗争,不能不分清无产阶级思想与资产阶级思想、社会主义思想与资本主义思想,这是判断一种思想、观点正确与否的基本标准。这种区分是客观的现实,不是“改造思维方式”就能否定得了的。在思想政治领域淡化“姓社姓资”是违反马克思主义的,也不符合客观实际。
在存在阶级的社会里,必须坚持阶级观点和阶级分析方法。江泽民总结了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国内改革开放出现的新情况,在2000年6月28日召开的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纠正过去一度发生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是完全正确的。但是这不等于阶级斗争已不存在了,只要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我们就不能丢弃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和阶级分析的观点与方法。这种观点与方法始终是我们观察社会主义与各种敌对势力斗争的复杂政治现象的一把钥匙。”[11]这一论断对分析当前国际国内一系列重大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我国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大规模的群众性阶级斗争已经过去,阶级矛盾不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这是我们党自十一届六中全会以来一直坚持的观点。改革开放以来的事实充分证明了这一论断的正确性。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那场政治风波就是一个例证。就拿最近发生的事来说吧。有一位学者在一个会议上,公开说共产党执政不具备合法性,要求实行多党制、议会民主、三权分立,主张军队国家化,要求学习“台湾模式”,等等。他认为这套主张不应该遮遮掩掩,而要“图穷匕首见”,抛去包裹匕首的地图,公开说出来。这样赤裸裸地要求共产党下台,要求改变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体,主张实行资本主义的政治制度,难道还不能说明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的存在!怎么能不分情况一味地反对“阶级定性”的思维方式呢?
从国际上看,这种阶级斗争更为明显,因为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我国实施和平演变战略。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社会制度正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正如列宁指出的:“只要存在着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它们就不能和平相处,最后不是这个胜利,就是那个胜利;不是为苏维埃唱挽歌,就是为世界资本主义唱挽歌。”[12]苏联东欧国家的剧变就是这种激烈斗争的很好证明。东欧剧变这场激烈阶级斗争的尘埃刚刚落定,难道我们转眼就忘怀了,就要彻底否定“阶级定性”的思维方式吗?
另一个问题是东欧剧变的原因。有人认为,苏联东欧国家之所以发生剧变,是因为坚持阶级定性的分析方法,思维僵化,仿佛运用阶级调和的思维方式就可以保住政权。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亲手葬送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的戈尔巴乔夫是竭力反对阶级观点,主张淡化意识形态和赞成阶级调和的。正是在这种淡化“阶级定性”的阶级调和的思想指导下,在国内外敌对势力以夺取政权为目的的、咄咄逼人的进攻面前,使得苏联共产党看不清楚斗争的实质,不能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而采取调和、妥协的办法,结果步步退让,不断满足反对派的要求,最终拱手让出政权,导致亡党亡国的悲惨局面。而东欧剧变使得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跌入了低潮,国际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事实表明,正是放弃“阶级定性”的思维,在“阶级调和”思维的指导下葬送了苏联东欧国家的社会主义,使得社会主义的“阵地不断缩小”。
3.民主社会主义反对通过革命取得政权
与否定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主张阶级调和相联系,民主社会主义还反对无产阶级通过革命取得政权。这是科学社会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的一个根本区别。
无产阶级要获得解放,成为社会的主人,必须消灭资本主义制度、建立社会主义制度。而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从资产阶级手里夺取政权,取得政治统治权。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明确提出,共产党人的最近目的是“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他们强调要“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13]。
一切革命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政权问题。革命的性质、进程和结局完全取决于政权掌握在谁手里,哪个阶级掌握政权。要改造世界,就应该掌握政权,“要知道,即使有美好愿望的人,如果不能提出夺取政权问题和没有掌握政权,他们能做出什么呢?最多他们只能协助夺取政权的新阶级,而他们自己是不能把世界翻过来的”[14]。但是无产阶级要从资产阶级手里取得政权,用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这涉及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他们必然进行反抗。资产阶级是不会自动放弃政权的,在紧要关头他们会用暴力对无产阶级的革命行动进行镇压,这时,无产阶级就不得不采取暴力革命形式来夺取政权。这是阶级斗争客观的规律,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
第二国际伯恩施坦、考茨基反对无产阶级革命的修正主义言论以及列宁对他们的批判,大家是知道的,这里不再论述。然而时至今日,我国有人公开为伯恩施坦、考茨基翻案,认为他们才是正宗的马克思主义,而列宁、毛泽东主张暴力革命、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是走了邪路,他们是“最大的修正主义者”。这是需要认真对待的。
现在出现了一种时髦的观点:反对革命、尤其是谴责暴力革命,强调通过和平的方式实现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在社会主义国家里,这种观点可以追溯到赫鲁晓夫,他在苏共二十大上鼓吹“和平过渡”。这是错误的。必须要把可能与现实、愿望与能否实现愿望区分开来。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有和平与非和平两种可能性。提出和平过渡的可能性,表明我们在使用暴力的问题上是防御的,对剥夺资产阶级借口、孤立资产阶级是有好处的。而且将来在国际或国内形势发生剧烈变化的条件下,如果个别国家出现了和平过渡的实际可能,我们也便于利用时机,取得群众的赞同,用和平的方法解决政权问题。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个愿望而束缚自己。问题在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剥夺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需要推翻资产阶级专政,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这触及资产阶级根本的政治经济利益,它必然进行拼死的反抗。资产阶级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这是阶级斗争的普遍规律。有人鼓吹通过议会斗争取得议会多数,就可以实现和平过渡。在我们看来,即使取得议会的多数,也并不等于旧的国家机器的摧毁、新的国家机器的建立。如果资产阶级的军阀官僚国家机器没有被摧毁,无产阶级及其可靠的同盟者在议会中的多数,或者是不可能的(资产阶级会随时根据需要修改宪法,以利于巩固自己的专政),或者是靠不住的(例如宣布选举取消,宣布共产党非法,解散议会,等等)。社会党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是资产阶级政党的一种变形,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我们同社会党的立场是根本不同的,不能模糊这种界限。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针对书中鼓吹的和平过渡思想,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社会主义革命方法问题上的观点。他说:“欧洲的主要国家、北美洲的国家,现在都武装到了牙齿,他们能让你和平地取得政权吗?我们认为,每一个国家的共产党和革命力量都要有两手准备:一手是和平的方法取得胜利,一手是暴力斗争取得政权,缺一不可。而且要看到,总的趋势来说,资产阶级不愿意让步,不愿意放弃政权,他们要挣扎。资产阶级在要命的时候,他们为什么不用武力?十月革命,是准备了两手的。俄国1917年7月以前,列宁也曾经想用和平的方法,取得胜利。七月事件说明,把政权和平地转到无产阶级手里已经不可能,布尔什维克转过来进行3个月的武装准备,举行武装起义,才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十月革命以后,列宁还想用和平的方法,用‘赎买’的方法,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消灭资本主义。但是,资产阶级勾结14个国家,发动了反革命的武装暴动和武装干涉。在俄国党的领导下,进行了3年的武装斗争,才巩固了十月革命的胜利。至于中国革命,我们是用了革命的两手政策来对付反革命的两手政策的。”[15]这一概括,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反映了客观实际。
必须看到,“剥削阶级在要命的时候,总是要动武的。而且只要他们看到革命一起来,他们就要用武力把革命扑灭”[16]。因此,谈到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方法,我们在主张和平与非和平两种方式的同时,把基点放在暴力革命上。在当前历史条件下,那些鼓吹和平过渡的人,实际上是适应了资产阶级麻痹人民革命斗争意志的需要。正如毛泽东指出的:“现在有一种倾向,就是说话、写文章都尽量合乎帝国主义和敌人的口味。其结果是敌人舒服,自己的阶级被蒙蔽。这是欺骗群众和欺骗各国共产党的行为。”[17]
4.民主社会主义反对无产阶级专政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这个政权是什么性质呢?马克思总结了巴黎公社的经验,提出一个著名论断:“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18]无产阶级专政是阶级斗争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列宁指出:“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把是否承认无产阶级专政作为真假马克思主义的“试金石”。[19]我们始终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并把这一点作为我们立国之本的基本原则之一。邓小平指出:“马克思说,阶级斗争不是他的发现,他的理论最实质的一条就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本身的力量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肯定弱于资本主义,不依靠专政就抵制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叫人民民主专政。”[20]
无产阶级专政思想一经提出就遭到非议。在十月革命胜利、俄罗斯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之初,考茨基就集中力量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列宁当时给予严厉的批判,谴责考茨基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叛徒。这一段历史是尽人皆知的,无须赘述。值得注意的是,今天,在我国国内,无产阶级专政也成了民主社会主义者集中攻击的目标。有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否定人民民主专政,这是当前理论斗争的一大焦点。有人说:“‘三个代表’意味着共产党执政基础的扩大,包括个体户、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出现的社会阶层,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障。在这种情况下,现行宪法中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等规定,就显得不合时宜了。”还有人认为,“现在已经不是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时代,也不是一个阶级专另一个阶级政的时代”,再提人民民主专政就不妥了。“专政是阶级对阶级的专政,显然它与‘三个代表’的精神不一致。”上述说法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说法。人民民主专政本身就包含两个含义:对广大人民实行最广泛的民主,而对敌对势力实行专政。建国之初毛泽东就指出:“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些阶级在工人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起来,组成自己的国家,选举自己的政府,向着帝国主义的走狗即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及其帮凶们实行专政,实行独裁,压迫这些人,只许他们规规矩矩,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如要乱说乱动,立即取缔,予以制裁。”[21]经过近60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阶级斗争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的范围和敌对势力的范围与1949年那个时候相比,都有一定的差异,但是毛泽东这段话的基本精神仍然是适用的。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代表那些一心想要推翻人民民主专政、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势力的利益。现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情况下,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扩大了,但不能把所有的人,不管是不是赞成社会主义的人,都算作自己的执政基础。党的十六大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党章》的同时,保留了这样一段话:“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可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一定范围内还存在阶级斗争并不矛盾。既然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就必须对阶级敌人实行专政。这时,人民民主专政仍是必不可少的,而不是什么“不合时宜”的。邓小平曾说过这样两段话:“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实践证明,无论缩小还是夸大,两者都要犯严重错误。”[22]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实际生活反复教育我们,“在当前条件下,使用国家的镇压力量,来打击和瓦解各种反革命破坏分子、各种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以便维护社会安定,是完全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是完全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的”[23]。
有人把专政与民主对立起来,仿佛讲专政就妨碍了人民的民主权利,据说“公民权利高于一切”,因此要把人民民主专政改为“人民民主宪政”。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早就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强调民主与专政是统一的。他针对国内外关于“你们独裁”的攻击,理直气壮地回答说:“可爱的先生们,你们讲对了,我们正是这样。中国人民在几十年中积累起来的一切经验,都叫我们实行人民民主专政,或曰人民民主独裁。总之是一样,就是剥夺反动派的发言权,只让人民有发言权。”[24]在阶级社会里,“全民民主”是不会有的,正如恩格斯指出的:“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25]。对一个阶级讲民主,必然要对同它敌对的阶级讲专政,这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只有绝大多数人民享有高度的民主,才能够对极少数敌人实行有效的专政;只有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才能够充分保障绝大多数人民的民主权利。事情的辩证法就是如此。今天,我们要像毛泽东那样,明确地、同时也是理直气壮地回答那些企图取消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社会主义者:我们决不能放弃人民民主专政,如果不对反社会主义分子实行专政,听任,甚至纵容他们起来颠覆社会主义制度,人民就会丧失民主的权利。看一看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政局剧变、制度演变的悲剧吧!那时戈尔巴乔夫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是反人道主义的、不民主的专制制度,“导致了专横和无法无天”,要求“排除任何阶级的专政”,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在他的支持、纵容下,反共反社会主义的“非正式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他们公开地举行反共反社会主义的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反共政党,逐步夺取政权(先是地方政权,后来是全国政权),而共产党则在取消无产阶级专政思想的指导下,不是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而是一味妥协、步步退让,最终酿成了亡党亡国的悲惨结局。这一切恰恰是在放弃无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化”的旗号下发生的。
我们应该理直气壮地宣传人民民主专政,旗帜鲜明地同企图取消人民民主专政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进行斗争。从理论上讲,在社会主义阶段,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26]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就是人民民主专政)不仅对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是必要的,而且在实现共产主义之前整个时期都是必不可少的。从我国国际国内的具体环境来看,人民民主专政更是须臾不可离的东西。我国是在帝国主义包围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国内敌对势力在帝国主义支持下不时搞点动作,力图推翻社会主义、复辟资本主义。1989年的政治动乱就是一个大动作。如果不是运用人民民主专政,那一关恐怕就很难过得去。事关党和社会主义生死攸关的大问题,我们不能掉以轻心。邓小平同志说过:“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27]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坚持不懈的努力奋斗。在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里,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放弃人民民主专政,势必导致社会主义被敌对势力颠覆这样的结局。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
5.民主社会主义反对党的工人阶级性质、最终奋斗目标和政治核心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强调无产阶级必须组织自己的政党即共产党。这个政党“没有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它同无产阶级其他组织的区别在于:“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因此,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28]
为什么无产阶级必须组织自己的政党呢?这是由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地位和任务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无产阶级丧失了生产资料,而且被无政府的竞争所分散,因而相对于资产阶级来说处于劣势。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在反对有产阶级联合力量的斗争中,只有把自身组织成为与有产阶级建立的一切旧政党不同的、相对立的政党,才能作为一个阶级来行动。”“为保证社会革命获得胜利和实现革命的最高目标——消灭阶级,无产阶级这样组织成为政党是必要的。”[29]这个政党应该是无产阶级的独立的政党,有自己的目标、自己的纲领、自己的政策。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性质的政党,它应该坚持无产阶级的立场和利益,而不受资产阶级的影响,不应“充当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随声附和的合唱队”,不应充当资本主义病床前的医生。
在党建理论方面,马克思主义与民主社会主义在一系列原则问题上,包括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党的作用,都有着根本的区别。近20年来,共产党社会民主党化为一股国际思潮,东欧剧变过程中,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纷纷改名为社会党、社会民主党(戈尔巴乔夫也是主张把苏联共产党改名为社会民主党的,只是很快苏共就被解散,没有来得及改名)。这股思潮也影响到我国。我国有些学者也主张改变党的性质和任务,甚至提出将党的名称改为社会党。就国内学术界的情况看,在党建问题上,这股思潮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上。
第一是关于党的性质。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政党,而不是某种超阶级的、“全民”的政党,这是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的根本原则。列宁曾经严厉批判过任何形式的“超阶级政党”、“非阶级政党”的想法,他指出:“觉悟工人将永远反对一切超阶级政党的思想,反对一切抹杀……阶级鸿沟的行为”[30]。他认为,建立一个“超阶级政党”的企图,“除了使人悲观失望、丧失力量、认识模糊以外,不会带来任何结果”[31]。
民主社会主义反对党的阶级性,否定党的工人阶级的性质,主张把党改造成为全民党。例如,戈尔巴乔夫从“抛弃与全民和全人类价值相对立的阶级立场”出发,宣布苏联共产党是“苏联公民按自愿原则联合起来的社会政治组织”,是“志同道合者的自愿的联合组织”,而不是阶级的政党。一切赞成党纲的人,不管他们的社会地位和世界观如何,都可以加入党。这就是说,党应该成为“全民党”。
从理论上讲,“全民党”是不会有的。马克思主义的常识告诉我们,政党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一切政党都具有阶级性,都代表一定阶级的根本利益,政党是阶级的集中代表。从来没有什么非阶级的、超阶级的政党。“全民”与“政党”这两个词是连不到一起的。如果有政党,就谈不上是全民的,因为政党只是某一个阶级的集中代表;如果是全民的,政党就应该消亡,因为没有阶级了,也就不需要有作为阶级斗争工具的政党了。所以“全民党”是一个虚构的概念。所有标榜“全民党”的政党,都早就是(例如西欧的社会民主党、社会党)或者很快就变成(例如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资产阶级政党。这是必然的,因为把不同的阶级,甚至像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这样根本利益对立的阶级都拉进一个政党,党内就会展开阶级斗争,而斗争的结局,资产阶级会由于经济上占优势而压倒工人阶级;工人阶级则由于失去了自己的独立的组织(这是它唯一的武器)而必然在斗争中遭到失败。第二国际的破产以及东欧剧变的实践都证明,“全民党”是行不通的,把共产党改成“全民党”,必然导致无产阶级政党的毁灭。所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都曾明确地批判“全民党”的思想。
第二是关于党的最终奋斗目标。建立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共产主义,这是共产党的最高纲领,也是党的最终奋斗目标。这一目标并不是主观的想象,而是依据社会发展规律确立的。然而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有的民主社会主义者提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共产主义制度是乌托邦,认为“历史不以各种政治力量的意志为转移,似乎不可避免地要发展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一自己的最终目标”是“毫无根据的观点”,从而一个多世纪来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主航道”是错误的。他们宣布党的奋斗目标,不是实现共产主义,而是建立类似瑞典那样的民主社会主义社会。下面我们会谈到,所谓的民主社会主义社会,并不是社会主义,而是做若干改良的资本主义制度。
更有甚者,在我国,有的人干脆宣布共产主义只是恩格斯早年的空想,到晚年他自己就不赞成共产主义这一目标,主张民主社会主义了,因而民主社会主义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他的根据是1893年5月11日恩格斯对法国《费加罗报》记者的一次谈话。在这一谈话中,恩格斯说:“我们没有最终目标,我们是不断发展论者,我们不打算把什么最终规律强加给人类。关于未来社会组织方面的详细情况的预定看法吗?您在我们这里连它们的影子也找不到”[32]。作者由此得出结论:“令人信服的历史考证说明”,恩格斯晚年放弃了共产主义的最高理想。“共产主义”只是一个27岁青年的恩格斯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憧憬,73岁的恩格斯否定了青年时设计的未来社会模式。这显然是对恩格斯著作的歪曲。这段话的本意是强调马克思主义是行动的指南而不是教条,决不会束缚后人的手足,未来社会的具体情况将由实践来回答。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只是按照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指出了前进的方向和必经的道路,至于怎么走,就要靠革命者自己的实践了。这段话并不意味着恩格斯不再赞成共产主义这一奋斗目标了。值得注意的是,这句话的后半截说,“当我们把生产资料转交到整个社会的手里时,我们就会心满意足了”。这个观点和他年轻时与马克思共同撰写的《共产党宣言》是完全一致的、相互呼应的,而那些否定共产主义的民主社会主义者却故意“忘记”引用了。在从1890年1月至1895年8月写的一系列著作中,恩格斯始终旗帜鲜明地坚持着《共产党宣言》提出过的那些基本原理。例如1890年为《共产党宣言》写的序言里,在谈到为什么我们这个宣言要叫共产主义宣言而不叫社会主义宣言时,他说:“我们一刻也不怀疑究竟应该在这两个名称中间选定哪一个名称。而且后来我们也根本没有想到要把这个名称抛弃”。[33]晚年的恩格斯再三声明,“我处处不把自己称作社会民主主义者,而称作共产主义者。这是因为当时在各个国家里那种根本不把全部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的口号写在自己旗帜上的人自称是社会民主主义者。”他指出:“党在发展,名称却不变。”[34]
这表明恩格斯始终是坚定不移的共产主义者。即使最富有想象力,也无论如何得不出共产主义理想是恩格斯早年提出来、晚年抛弃了的命题这一结论。某些人自己放弃了共产主义理想,却把脏水泼向恩格斯,真是不可思议!
第三是关于党的作用。根据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共产党应是各种组织、各个单位的政治核心,它应成为带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坚强的战斗堡垒。为了实现党的领导作用,党不仅要有正确的思想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而且在组织上也必须成为团结群众实现党的主张的核心。因此,必须在各级、各种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以便党员有组织地通过自己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带动和组织群众完成党的任务。尤其是在政权机关中更应该这样,因为作为执政党,党更需要有坚强的组织来保证党对政权的领导和控制。这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特点。
民主社会主义者否定这一党建原则。他们从政治多元化、实行多党制出发,把党的作用局限于组织竞选、从事议会斗争,从而竭力把党改变成议会党。例如,在戈尔巴乔夫的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苏联共产党提出,共产党的任务只是“在各政党和社会力量互相竞争的充满活力的体制中,谋求得到一个被承认的席位”。它在政治方面的作用是,“在选举中为在各级权力机构当选而斗争,并在取胜的情况下建立相应的执行机关,进行议会活动,完成自己的竞选纲领”。所以,他们主张党组织应该从各级组织、各个单位中撤出,实行非党化。
令人惊讶的是,我们国内,也有人主张党组织从政府机关(从中央机关到乡政府)退出,认为这是党政分开的要求,而且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当务之急。请问,党组织撤出政府机构,如何保证各级政府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如何保证实现党的领导?这种主张实际上是要摧毁党的领导。叶利钦当选俄罗斯总统后发布的第一号总统令就是非党化令,责令共产党从各级组织中退出,这是资产阶级夺权的一项决定性的措施。我们一些自称为共产党员的人,却要步叶利钦的后尘,做资产阶级想做而难以做到的事,真是糊涂!
6.民主社会主义反对公有制为主体
《共产党宣言》旗帜鲜明地提出:所有制是共产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所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35]。列宁也强调这一点,他说:“工人阶级要获得真正的解放,必须进行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全部发展中自然产生的社会革命,即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把它们变为公有制,组织由整个社会承担的社会主义的产品生产代替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以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充分福利和自由的全面发展”[36]。
马克思恩格斯十分重视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把它看作社会革命的基本问题。这是因为,在整个社会生产关系体系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处于决定性的地位,它决定了人与人之间在生产过程中的关系,也决定了产品的分配关系。只要生产资料属于资本家所有,工人就逃脱不了被雇用、被剥削的境地,即使允许工人参加管理,允许工人有一点监督权,也改变不了这种局面,因为最终决定权仍掌握在资本家手里。要根本改变工人阶级的命运,必须改变所有制,即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由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共同掌握生产资料。这样,工人才能成为社会的主人,整个社会才能称之为社会主义。不消灭私有制,不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工人阶级就不能得到解放,就不能摆脱被剥削、被压迫的命运,也就谈不上社会主义。这是大家耳熟能详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道理。
大家知道,西欧国家的民主社会主义者主张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维护雇佣劳动制度,只是要求在此范围内作一点改良,诸如在企业中赋予工人一点管理权和监督权,为工人阶级提供一点社会福利,等等,而不要求消灭私有制。这表明民主社会主义同科学社会主义是对立的。值得注意的是,在我们国内,近年来随着民主社会主义思潮的蔓延,一些人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基本原则,也逐渐淡忘了,甚至公开加以否定和反对。例如,有人提出,要从“公有制的框框中解放出来”,主张用“价值目标(共同富裕)来界定社会主义”,取代用“经济制度(公有制)来界定社会主义”,仿佛不建立公有制也可以实现社会主义。令人惊讶的是,这些人居然假借邓小平的名义,说邓小平晚年摆脱了“传统社会主义”的束缚,主张不需要坚持公有制,只要实现共同富裕就是社会主义了。他们引用了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的谈话中的著名论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37]他们认为,这一论断没有提到公有制,表明邓小平的思想改变了,他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实现了飞跃。这是十分错误的。
应该指出,邓小平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1979年初,他针对某些人怀疑和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强调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这一特点是“资本主义社会永远不可能有的”[38]。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他多次指出,“好的传统必须保留”,“过去行之有效的东西,特别是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公有制,那是不能动摇的”[39]。“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40]“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41]类似的论断,我们还可以引用许多。以公有制为主体,是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基本原理始终没有改变。
1992年邓小平在阐述计划经济、市场经济不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时,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他这个论断的着重点,是强调不要把计划经济看做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一些人抓住这一论断中没有出现公有制为主体来大做文章,仿佛邓小平晚年思想变了,放弃了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这一根本原则,这显然是一种曲解。就在同一个视察南方的谈话,而且在同一个第二部分里,邓小平作出上述论断的同时,指出特区姓“社”不姓“资”,理由是“公有制是主体”。他是把公有制是否占主体作为判断是不是社会主义的标准的。应该把这一结论与他讲的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五句话统一起来,而不要把两者对立起来,用后者否定前者。这是理解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的方法论原则。
共同富裕是许多人追求的价值目标,但人们对什么是共同富裕、怎样实现共同富裕,却是“一个人有一个人的理解”。邓小平不是抽象地谈论共同富裕,而是把共同富裕与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联系在一起,这就是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而这样的共同富裕只有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才能实现。在私有制基础上,尽管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劳动人民的生活也可以得到一定的改善,但由于存在剥削和两极分化,根本不可能有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富裕。例如,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按劳动力价值在市场上购买工人的劳动力,劳动力价值是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这一价值的,既有生理的因素,也有历史的、社会的因素。因此,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劳动力价值的物质内容是会增加的,从而工人生活水平也会得到某些提高。但是,这种提高,第一,始终只是局限于劳动力价值的范围内,资本家只承认等价交换,此外是不肯多花一分钱的;第二,随之而来的是剩余价值率不断提高,资本家获得的利润增长幅度更大。在工人生活提高的同时,两极分化在加剧。这无论如何不能称之为共同富裕。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任何人不能凭借所掌握的生产资料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剩余劳动产品,因而有可能实行按劳分配,这就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条件。可见离开公有制,就谈不上共同富裕。一些人否定了公有制为主体这一基本前提,却侈谈什么共同富裕,岂不是南辕北辙了吗!
毫无疑问,消灭私有制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随着条件的成熟逐步实现。恩格斯在回答“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废除”这一问题时指出,不能一下子就完全消灭私有制,“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实行财产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样”。“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42]我们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里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目前正处在,而且在相当长时间里仍将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发展又很不平衡,这种状况决定了私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还具有积极作用。我们建立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鼓励、支持和引导的政策,也是完全正确的。但是,第一,私有制的存在和发展,绝不是因为私有制是“符合人性”的先进的生产关系,而是由生产力落后这种状况所决定的;第二,将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我们是要彻底消灭私有制的,这一目标无需隐瞒。利用私有制,发展经济,为最终消灭私有制创造条件,这是历史的辩证法。
7.民主社会主义倡导指导思想“多元化”
20世纪初西方学者从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的需要出发,提出了“多元化”的理论。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西方国家又搬用这一理论来攻击社会主义制度。这一理论深深地影响到某些社会主义国家执政的共产党,成为党内民主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最为典型的莫过于戈尔巴乔夫了,他多次强调“我赞成多元论”,要求“摒弃精神垄断的做法”,[43]“坚决反对对舆论工具进行任何形式的霸占,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对舆论工具进行垄断”,[44]主张“坚决摒弃对其他观点与思想的意识形态限制、教条主义和不容忍态度”,[45]等等。他根据多元化理论,攻击社会主义国家存在各种垄断,要求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实现多元化:政治多元化——取消共产党领导,实行多党制;经济多元化——取消公有制的统治,建立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思想多元化——取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各种意识形态一律平等、自由竞争。这套主张的实质就是取消“一元主导”,实行“多元化”。
我国理论界也受到“多元化”理论的影响。例如,有人提出,“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前,从社会存在到意识形态,中国社会基本上是一种‘一元主导’性社会,即经济成分、利益主体、分配方式、就业形式和价值取向基本上是一元主导”。“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逐渐呈现多样化的发展状态”,“社会日趋成为多样化社会”。因此,党的任务不再是强调“一元主导”,而是“力求保持各种力量和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与和谐,并达到共生、共进。要言之,就是追求多样和谐”。他认为,当代中国发展的新理念,首要的就是“从一元主导走向多样和谐”。
毫无疑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分配方式、就业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利益主体,价值取向也多样化了。我们党的工作必须考虑到这些变化,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在于,我们在看到这些变化的同时,能不能否定“一元主导”?能不能说“发展的新理念”就是从“一元主导”到“多样和谐”,即能不能用“多样和谐”来否定“一元主导”?
从理论上说,任何社会都是由多种矛盾组成的矛盾综合体。无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社会都呈现出多样性。那么,怎么区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呢?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现象上往往有共同之处,只在本质上有区别,这就是内部的区别。这个“本质的区别”、“内部的区别”,就在于社会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不一样,也就是说,占主导地位的“一元”不一样。哪“一元”占主导地位,决定着社会制度的性质,因而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或否定“主导一元”。
毛泽东在《矛盾论》里指出:“在复杂的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有许多矛盾存在,其中必有一种是主要矛盾,由于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主要矛盾就是占支配地位的矛盾。而且“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必有一方面是主要的,他方面是次要的”。“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46]我们研究社会问题,首先要抓住主导的一元,抓住社会的性质,在此前提下,去研究各种各样的具体现象。用现象来否定本质,用多样性来否定占主导地位的“一元”,是不能科学地揭示和解释复杂的社会现象、正确地制定和执行我们的方针政策的。
我们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社会性质来说,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为什么客观上存在多种经济成分、多个社会阶级和阶层、多种意识形态的情况下,我国的社会性质是社会主义的呢?关键就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已经转到工人阶级这一边了。毛泽东指出:“矛盾着的两方面,可能成为主导方面的基本上只有一个。如资本主义社会中,只有资产阶级是主导方面;十月革命后的苏联,只有无产阶级是主导方面。”[47]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我国经济上公有制处于主体地位,政治上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思想上马克思主义处于指导地位,也就是说各个领域工人阶级都是占主导地位,这一点,决定了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动摇或者忽视占主导地位的“一元”,就会根本改变我国社会的性质。
我们不应该只看到社会的多样性,而无视占主导地位的一元性。要知道,只有坚持“主导一元”才能保证“多样和谐”。因为“多样”之间是存在矛盾的,只有在工人阶级居于主导地位的“一元”条件下,才能实现各种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与和谐。
目前,我国经济上的基本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应该看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客观上是存在矛盾的,正确处理这种矛盾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即“第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等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作用。”[48]对于这“两个毫不动摇”,首先应该全面地理解和贯彻,绝不能只讲后一个“毫不动摇”,不讲前一个“毫不动摇”;只讲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讲公有制为主体;只讲多样性,不讲主体的一元性。第三,还应该看到前一个“毫不动摇”是决定性的,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才有可能实行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才能保证各种经济成分各得其所、协调发展。在经济上,用多样性否定一元主导,就会导致否定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样,也就没有能力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否定了主导的一元,必然破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经济基础,无法实现“多样和谐”。
在政治上,我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也就是必须坚持政治的“一元主导”,这一点,不能有丝毫动摇。我们主张在人民内部实行最广泛的社会主义民主,人民当家做主,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长期共存,相互监督,但这一切都必须在共产党领导下实施。正如江泽民指出的:“要把十几亿人的思想和力量凝聚起来,共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共产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设想的。”[49]因此,我们讲到“各种力量和各方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与和谐”,从政治上说,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实现。没有党领导这个“主导一元”,就会像邓小平描述的那样:“肯定会天下大乱,四分五裂”,[50]“多样和谐”就成为一句空话。在谈论发展理念时,只讲多样性而完全不讲共产党领导这一“主导一元”,不仅与我们一直坚持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相矛盾,而且会在政治上导致严重后果。要知道,国内外敌对势力正在不遗余力地攻击共产党领导是“政治垄断”、“违反民主原则”、“执政不合法”,等等,要求实行多党制、轮流执政,并把这一点作为和平演变的突破口。
在思想上,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毫无疑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存在着多种意识形态,人们的价值取向已经多元化了。这是不可避免的。一方面,在对外开放的形势下,国外的各种思潮涌进来,影响人们的思想;另一方面,国内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在此基础上出现多种意识形态也是必然的。我们应该正视这种现象,在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意识形态渗透的同时,尊重“个性差异”,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兼容并包”,以达到“多样和谐”。然而这只有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才能实现,在指导思想上决不能实行多元化。指导思想搞多元化,东一个主义,西一个主义,看起来很热闹,实际上是容忍和支持资产阶级思想蔓延和泛滥,这势必导致人心大乱、天下大乱,给党和人民带来灾难。苏联的演变提供了很好的反面教材,其教训是很深刻的。
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还是在思想上,都出现了多样性,我们党确实面临着如何实现各个领域的“多样和谐”的问题。但是,绝不是说可以抛弃或淡化占主导地位的“一元”了,可以从“主导一元”走向“多样和谐”了。正相反,越是出现多样性,越需要强调“一元主导”。在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迅速发展的情况下,更需要强调巩固和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在存在多种政治力量和利益关系的情况下,更需要强调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在出现多种意识形态、各种思潮激烈碰撞的情况下,更需要强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主导一元”与“多样和谐”是辩证的统一,只有坚持“主导一元”才能为实现“多样和谐”创造必要的前提,否则多样性的自发发展就会改变社会的性质,造成天下大乱;而实现“多样和谐”也才能真正保证“主导一元”。列宁曾经说过:“多样性不但不会破坏在主要的、根本的、本质的问题上统一,反而会保证这种统一。”[51]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正确处理“主导一元”与“多样和谐”的关系,把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而不是把两者对立起来,用一个否定另一个。要知道,否定“主导一元”,实行多元化,像戈尔巴乔夫提倡的那样,是会把社会主义制度演变成为资本主义制度的。
8.民主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是抽象的人道主义
抽象的人道主义是当代民主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戈尔巴乔夫在民主社会主义的前面加上“人道”的定语,就是要强调人道主义在民主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地位。他把实现人道主义作为改革的目标,他说:“从原则上我可以说,改革的最终目的我们是清楚的。这就是要深刻革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使社会主义具有最现代化的社会组织形式,最充分地揭示我们的制度在其各个决定性方面,即经济方面、社会政治方面和道德方面的人道主义性质”[52]。他认为,“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是人”,社会主义社会就是“实实在在地切实实施的人道主义”。“社会经济结构要逐渐变成一种手段,而人则逐渐变成了目的”,改革就是要使“社会经济结构人道主义化”[53]。苏联在20世纪80年代末的改革就是以抽象的人道主义为指导思想,其结果是,社会经济结构确实改变了,但这种改变却使得广大劳动人民失去了主人翁地位,沦为资产阶级发财致富的工具。这恰好揭示了民主社会主义鼓吹的抽象的人道主义的实质。然而我国一些学者却鹦鹉学舌地重复着戈尔巴乔夫的观点,在我国宣扬抽象的人道主义,妄图改变我国的发展方向。
“人道主义”的确是一个令人向往的、美好的词,谁能反对呢?民主社会主义正是利用这一美丽辞藻迷惑人。应该区分两种含义的人道主义:一种是作为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我们是赞成的,我们提倡和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一种是作为世界观和历史观的人道主义,即用人道主义来解释人类社会的历史,把实现人的价值当做社会发展的目标和动力。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历史观,我们是反对的。
人道主义历史观从客观上并不存在的抽象的、永恒的人性(或人的本质)出发来考察社会历史现象,把它作为衡量历史进步的标准和尺度(即判断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不是进步的,就看它是否符合人性),并把实现人的价值作为历史发展的动力和目标。这种观点既违反马克思主义,也不符合历史事实。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取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取决于抽象的人道主义、人的价值的实现程度。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进步的还是反动的,要看它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是否有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而不是看它是否符合人性。历史上,残酷地剥夺奴隶的人身自由、把奴隶当做会说话的工具的奴隶社会,取代生产资料公有、劳动成果平均分配的原始公社制度,从抽象的人道主义来看,似乎是一种应该予以谴责的社会历史现象,然而,历史表明,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替代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进步现象。共产党人之所以提出要用社会主义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主要的也不是出于资本主义社会人剥削人现象不人道、违反“人的本性”,而是因为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占有与生产的社会性质相矛盾,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客观上要求用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显然,人道主义的社会历史观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心主义。
问题还在于,在阶级社会里,并不存在抽象的、全人类共同的“人性”、“人道主义”。世界上并没有抽象的人,人总是具体的。现实生活中的人,是在社会关系中生存和发展的。像鲁滨逊那样孤立地、不与其他人发生关系的人,只是小说中描写的人物,现实生活中是没有的。要说明现实的人,必须从具体的社会关系出发,而不能从抽象的“人”出发。马克思曾经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4]因此,必须把“人性”、“人道主义”放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加以考察。如果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研究人性、人道主义,那么结论就像毛泽东所说的那样,“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什么超阶级的人性”[55]。在阶级社会里,人是划分为阶级的,不同阶级的人的权利、利益、需求,所要求的民主、自由,所追求的价值,是不一样的,甚至是对立的。在当今的世界上,有了资产阶级雇佣和剥削工人的权利和自由,无产阶级就没有当家做主的权利和自由;满足了资产阶级追逐最大利润的需求,无产阶级就只能忍受剥削。同样一件事情,这个阶级可能大加赞扬,认为是人道的,那个阶级则可能加以谴责,认为违反人道原则。譬如,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剥夺敌对势力的民主、自由权利,无产阶级认为是极为人道的,因为这种专政恰恰是劳动人民最广泛的民主权利的根本保证。取消无产阶级专政,必然导致恢复资产阶级专政,从而使劳动人民重新沦入受压迫、受剥削的境地。而资产阶级及其代表人物却攻击无产阶级专政是“极权”、“专横”、“恐怖”,违反人道主义,原因就在于无产阶级专政从根本上违反并侵犯了资产阶级的利益。
资产阶级学者鼓吹的人道主义,是以资产阶级的面貌、利益、要求为准的,他们把它称之为人固有的“永恒的本性”和“普世的价值”,并强加给其他阶级。如果舍弃了具体的社会关系,跟在资产阶级学者背后抽象地谈论什么“人性”、“人的价值”,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点,这只能是资产阶级人道主义。他们为什么要大肆宣传、鼓吹抽象的人道主义,把它说成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呢?目的很明显,是为了掩盖他们所说的人道主义的资产阶级实质。如果说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由于资产阶级处于上升阶段,它的利益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因而它所鼓吹的人道主义还有一定的历史的积极作用的话,那么现在,当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尤其是世界上出现社会主义制度以后,抽象的人道主义已成为资产阶级向无产阶级进攻的重要武器,几乎所有的资产阶级政治家、思想家都打出人道主义旗号来攻击无产阶级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社会历史观的人道主义就谈不上任何积极意义了。抽象的人道主义显然是一股反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的思潮。
邓小平曾经一针见血地揭露了民主社会主义鼓吹的人道主义的政治实质。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思想战线出现了精神污染,有人大力宣传人道主义和异化。邓小平批评说,“他们的兴趣不在批评资本主义而在批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有各种各样的,我们应当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资产阶级常常标榜他们如何讲人道主义,攻击社会主义是反人道主义。我没有想到,我们党内有些同志也抽象地宣传起人道主义、人的价值等等来了。他们不了解,不但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在社会主义社会,也不能抽象地讲人的价值和人道主义,因为我们的社会内部还有坏人,还有旧的社会渣滓和新的社会渣滓,还有反社会主义分子,还有外国和台湾的间谍。我们的人民生活水平和文化水平还不高,这也不能靠谈论人的价值和人道主义来解决,主要靠积极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来解决。离开了这些具体情况和具体任务而谈人,这就不是谈现实的人而是谈抽象的人,就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就会把青年引入歧途。”他指出,像宣传抽象的人道主义、人的价值这样的精神污染,看起来似乎是学术问题,可能短期内看不出多大坏处,但“任其自由泛滥,就会影响更多的人走上邪路,后果就可能非常严重。从长远看,这个问题关系到我们的事业将由什么样的一代人来接班,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和前途”[56]。这难道还不能引起人们对抽象的人道主义的警觉吗!
上面我们就当前我国流行的民主社会主义若干重要观点作了一些简单的分析。从这些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第一,民主社会主义确实是与科学社会主义相对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几乎所有的原理都受到他们的攻击和反对,说它是一股反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思潮绝不为过;第二,我国的民主社会主义者毫无独创之处,他们不仅照抄西欧社会党的那套理论,而且更多的是照搬戈尔巴乔夫的观点。终究两者都是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出现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潮,所处环境相同,“心有灵犀一点通”,因而观点一致,连用语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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