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皮:中国先锋文学-吉木狼格:还差13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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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

    我们一天要开很多次门

    同时也要关很多次门

    我们开了不一定马上关

    关了也不一定马上开

    但开门和关门的次数是相等的

    你难以想象面对同一扇门

    开两次而关一次

    或者关两次而开一次

    这就是门设置的道理

    你无法逾越,哪怕你很想

    而它的作用说到底

    就是用来保护你的无能

    一旦摆脱道理,你就有办法

    使开门和关门的次数不相等

    假如你一定要这样做的话

    当你再次打开门

    又不想再次把它关上

    你就坚持不关

    我相信有鬼,但没见过

    鬼不是人人都能见到的

    它们主要在夜间出没

    偶尔也在白天亮相

    来无影去无踪的鬼啊

    不受引力的限制

    人怕鬼,因为心中有鬼

    鬼怕鬼,像人怕鬼一样

    普通的鬼怕特殊的鬼

    那些垃圾鬼,吊儿郎当的鬼

    最大的能耐充其量就是吓唬人

    而好鬼不害人

    最好的鬼帮助人

    我感到这个时刻就要到了

    在不经意间,一眼就见到了鬼

    天啊

    天太大了

    天一大

    我们就小

    我们使劲地喊

    天啊天啊

    的确可怜

    天那么大

    我们那么小

    其实

    喊了也没用

    天还是那么大

    我们还是那么小

    而我们越喊

    天越大

    我们越小

    就算我们把天

    装在心里

    不喊

    我们也不会大

    天也不会小

    所以我们喊不喊

    天都大

    我们都小

    阿根廷蚂蚁

    它们爬上船挺进欧洲

    登陆后

    以家族的名义迅速壮大

    它们不断进攻

    逐一消灭欧洲的蚂蚁

    从而占领欧洲

    它们继续乘船挺进别的地方

    比如澳大利亚

    不管在哪里

    它们都能识别亲缘关系

    并联合起来发动进攻

    你可以轻易地捏死一只

    阿根廷蚂蚁

    但你无法将它们全部捏死

    它们在洞穴生活

    还是在野外作战

    你得承认

    世界不光是我们的

    也是阿根廷蚂蚁的

    菩萨保佑

    菩萨,我想有钱

    我想把钱大把大把地花掉

    菩萨,我想事业有成

    想你随时都在我身边

    总之,菩萨啊

    我想舒服

    保佑我睡一个好觉吧

    保佑天亮之前

    我的睡意像仙女般翩翩而来

    关系

    只有在山里的夜晚

    你才能感到

    什么东西在慢慢逼近

    什么东西又在慢慢远去

    一些声音毫无由来地响起

    又毫无由来地消失

    如果你睡着了

    你就是它的一部分

    如果你醒着

    并且在听和想

    你就注定要和它作对

    哪怕你很小,它很大

    回音

    一座山

    夹在两座山之间

    形成了两条峡谷

    中间那座山的尽头

    便是两条峡谷的

    交会之处

    我们站在山上喊

    喂——

    回音就在山间响起

    一声喂

    变成了很多喂

    直到天边都是喂

    收获

    我在山中捡到一张纸

    不知道是从哪里吹来的

    纸的一面写着字

    另一面,当我翻过去

    看一眼马上又翻过来

    因为那一面没有字

    我把纸放在手上

    一不小心被风吹起

    我看见它在空中翻滚着

    朝峡谷的那边飘去

    晚上睡觉我还在想

    它又将飘到谁的手上

    我说不清为什么会兴奋

    如果是因为那些字

    我已基本上把它们忘了

    而如果不是那些字

    连我自己也不相信

    情况

    远处的动静

    我们不得而知

    远处在远处

    这里距远处很远

    这里比较平静

    在这里和远处之间

    有一些什么

    风吹草动

    我们也不得而知

    就是在这里

    在我们看得见

    摸得着的地方

    即将发生什么

    我们依然不得而知

    两个人的孤独

    我想出去一会儿

    房屋里太温暖了

    我带着孤独出去

    用完了再回来拿

    一年只要几天精彩

    下雪我们待在一起

    我喜欢你孤独的滋味

    它让我不满足于温暖

    你做梦的时候

    孤独来得正好

    童谣

    那天下午,阳光明媚,我在露天茶

    坊喝茶

    离我不远的地方坐着两个女人

    一胖一瘦,她们在聊天

    胖:现在听不到童谣了

    瘦:哦,童谣,儿童的歌谣

    胖:在古代,童谣时常从民间传出

    瘦:童谣一起,必与天下大事有关

    胖:我想写童谣,只与天下小事有

    关

    瘦:这还是童谣吗

    胖:我想是

    听到这里,太阳被云层遮住了,接

    着开始刮风

    我叫来服务员,付了钱,起身匆匆

    离去

    这个夏天

    朋友不断

    酒不断

    在西昌那边

    太阳早就把人晒黑了

    我需要一丝风

    以解成都的酷热

    我不敢期望雨

    这太奢侈

    2006年的夏天

    作为老百姓

    我排着队抢购空调

    作为诗人

    我惊叹蚊子都被热飞了

    还有一些好人

    被热死

    为历史作证

    我写下这首诗

    地主马松

    我们在茶坊斗地主

    当对方出一张大牌

    比如2

    或出一张较大的牌

    比如A和K

    作为地主的马松

    总是笑眯眯地

    挥动着右手食指说

    走一手,只走一手

    我们知道这说明

    他的牌不够强大

    而当你顺手出一张牌

    哪怕是 Q和J

    他都摊开右手请继续

    你就要小心了

    他正拿着一副好牌

    随时给你致命一击

    比如用一对王

    啪的一声砸在我们

    眼看就要出完的牌上

    哪天去看小安

    小安病了

    但小安得的病

    不是肿瘤

    无论良性恶性

    俗人都要生点病

    小安也不例外

    就算她写的诗

    像跑到人间来的

    仙女在跳舞

    生病的人

    大多情绪灰暗

    小安是不是也这样

    她病得不轻

    当然也不算太重

    最多比感冒

    稍稍重一点

    得知她生病后

    我一直想去看她

    我想约上两三个

    她的老朋友

    我还想告诉她

    在果皮村有许多

    喜欢她的新朋友

    我这样想

    无非是要她

    灰暗的情绪

    变得明亮起来

    实际上

    这是多余的

    我认识的小安

    从来就是个

    无所谓明暗的

    女诗人

    读一本书的过程

    首先是前言

    它想说明一些问题

    对,问题

    很多书都想解决问题

    对我来说

    看书不是问题

    所以前言很重要

    但可看可不看

    接着是目录

    它们像诗一样往下排

    每一行都精彩

    大有炫耀和广告之嫌

    写书的人

    都在上面下工夫

    而看书的人

    更关心后面的内容

    所以目录不重要

    但一定要把它看透

    翻开正文的第一页

    就像恋爱进入实质

    开始品味

    一页如一日

    其中的酸甜苦辣

    高潮和低迷

    情绪随着进程而起伏

    虽然是正文

    总爱走偏锋

    该涉及的都涉及了

    最后打上句号

    你得承认

    它必须在这里结束

    (后记)是余味

    是作者露出的尾巴

    我通常点上一支烟

    闭着眼睛看后记

    我看得很随便

    烟抽得很满足

    对于作者的唠唠叨叨

    我心领神会

    却又不以为然

    我有病

    他说,你有病

    我想谁没有病呢

    这简直是一句废话

    但是他的表情严肃

    我问,什么病

    他说,你不喜欢女人

    至少你表现得不喜欢女人

    我说没有啊

    他说那你为什么不说话

    也不笑

    我问什么时候

    他说每次有女人在

    你都这样

    哦,原来如此

    看他焦躁的样子

    估计我病得不轻

    我说好吧,我治

    这还不简单吗

    一会儿我就上街去

    见到女人就笑

    并且想尽办法同她们说话

    为了彻底根除我的病症

    遇上成熟的女人

    我要让她们感觉到

    我是多么地爱她们

    恨不得把她们搂在怀里

    以一个男人的方式

    给予她们应得的幸福

    遇上年老的女人

    任何人都能看出

    那是一个晚辈

    正努力传递着

    由衷的崇敬与爱戴

    如果遇上小女孩

    我只关心她们是否开心

    绝无其他念想

    即使她们挽着我的胳膊

    或者跳过来搂着我的脖子

    我慈祥的笑容啊

    使她们对我

    比对自己的父亲还要放心

    只要能治好病

    我在大街小巷

    把脸笑烂也在所不惜

    当然遇上男人

    我可以不笑

    遇上一女一男

    我就一半笑一半不笑

    电话

    你在电话里说

    你们那儿已经天黑了

    你说这话的时候

    我们这里的太阳

    还没有下山

    你说你们那儿

    又开始下雪了

    而我们这里气候暖和

    许多女孩都露出了

    胳膊和大腿

    打着电话我想

    在另一个地方

    在我们可能会去的地方

    也许正在下雨

    神话

    我曾经被很多神话感动

    今天下午

    我走在宽广的马路上

    阳光照着我

    也照着前面的柳树

    那里有一家茶坊

    我要去喝茶

    在路上我想到了自己

    当然还有你

    我的手中握着一些数据

    它们123、456

    我想对你说

    在每一个下午

    我们也是神话

    艰难的一天

    早晨八点我醒来

    昨天已经过去

    争执已经过去

    谅解和信任已经过去

    神啊,在你面前

    我永远长不大

    我知道那是一种痛

    一种痛了又痛的痛

    一种很痛很痛的痛

    好在还有麻木

    还有明天

    还有你,我的神

    颂歌

    无论从形而上

    还是从形而下

    我都热爱着乳房

    它不仅功能超凡

    而且太好看了

    我喜欢它的大

    也喜欢它的小

    我是说大必然好看

    而小同样好看

    我是说好看是因为大

    同时也因为小

    大令我冲动

    小让我爱惜

    我是说看见的乳房

    大小都好看

    还有那些看不见的乳房

    也同样好看

    草原上有一条河

    1

    我和几个朋友

    到草原上去野餐

    那里有一条河

    河的对面全是草

    这面也全是草

    草原嘛,除了草

    还有一些吃草的动物

    还有一只鹰

    在我们的头顶盘旋

    2

    下河游泳

    并且游到对岸去

    这个主张是一致的

    问题是先游泳

    还是先喝酒

    你的道理和他的道理

    听起来都很有道理

    酒就在面前

    河就在一边

    听你的还是听他的

    问题是谁错了谁正确

    3

    也许你错了他正确

    也许他错了你正确

    也许你也正确他也正确

    大家都正确

    也许你也错了他也错了

    大家都错了

    那么我呢、我正确吗

    反正有一个错了,也许两个

    或者更多。也许

    错了就是正确

    正确也就是错了

    也许这根本就不是问题

    4

    我们还没有得出结论

    河对岸的几个女孩

    已经脱去了衣服

    我们的争论戛然而止

    对与错统统收了起来

    我们看见河水

    几乎淹没了她们的身体

    只有几颗昂起的头

    正朝着我们移动

    这一天

    这一天就这样,不管我在哪里

    睡一觉醒来,就是这一天了

    这一天总会到来

    我的一生有很多这一天

    我等待着这一天

    没有这一天哪有我的等待

    我又将浪费这一天

    我认为我应该伤感

    即使活一百岁

    也就三万多天

    一天很短,三万多个一天

    也很短,短到只有一百年

    我喜欢这一天

    我喜欢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这一天爱情近在咫尺

    又远在天边

    这一天许多程序要完成

    这一天我多半要喝点酒

    20条狗(长篇选载)吉木狼格/文

    不吃肉

    我记忆中的第一条狗,是季哥养的那条狼狗。

    季哥是知青,来自省会成都,他和另外的十几个知青住在乡政府专门为他们修建的平房里,那是一幢很长的平房,像一列火车。我读小学一年级时,每天上学都要从那里经过,自然,放学也要从那里经过,这倒不因为它是必经之路,从我家到学校有一条更近的路,我每天绕道而行,就为了看看季哥的那条狗。

    季哥的狗只忠于季哥,这一点我懂,何强也懂。他好像什么都懂,我和他同年,住在两对面,我家的门和他家的门正好对着,中间隔一条三四米宽的小巷。

    我家这边是政府的房子,与知青住的一样,也是一幢很长的盖瓦的平房,而对面是农民的草房,一家挨着一家,我感觉那些厚厚的茅草和厚厚的土墙比起瓦房来要结实暖和得多。

    何强家除了他,都是大人,爸爸妈妈哥哥姐姐,连最小的姐姐也能帮助大人操持家务了。但何强到了上学的年龄,却没有上学。

    有时我在课堂上开小差,老想何强在干什么?大人劳动去了,小孩都在学校,他呢?也许正在我们早已熟悉的地方乱串,时不时发现一些新玩意儿。只要不在学校、不去看季哥的狗,我们都在一块玩。

    我无意中发现,何强睡觉前总爱偷听大人们说话。

    我不知道季哥是用什么把他的狗养得如此高大肥壮,这家伙可比我大得多。

    何强煞有介事地说:“狼狗都这样。”

    此外,季哥的狗无论站着或躺下,总是显得那么高傲,高傲得都不想咬人,更不想咬狗,尤其是本地那种体形比它小的土狗。这个现象我没有告诉何强,我怕他又说:“狼狗都这样。”

    但附近的人和狗还是不敢到这一带来转悠。

    我敢说季哥的狗不咬我,绝不是因为高傲、对我不屑一顾,看得出它喜欢我,正如我喜欢它。只是我和它谁也不属于谁,平辈论交,朋友相处,季哥才是它的主人。而季哥说:

    “我们都是朋友。”

    季哥说的我们,是指我和他,以及他的狗。

    每天一放学我就朝那幢平房跑去,去找我的朋友。虽然我觉得这有点怪,一个七岁的小孩就有了知交朋友,而且一个是大人,一个是狼狗。怪虽怪,我还是愿意和他们待在一起。

    季哥是个喜欢养东西的人,他不仅养了这条狗,还养了许多鸽子。他在鸽子身上安装了哨响,只要它们一飞,天空就会响起悦耳的声音。季哥爱看鸽子,我也跟着他看,他坐在一边,我坐在另一边,狗趴在我们的中间。我们可以很长时间不说一句话,就这样看着那些鸽子时而从天上飞下来,时而又飞到天上去,直到我妈扯着嗓子喊我回家吃饭了,我才饥肠辘辘而又恋恋不舍地离去。

    一天,我家吃肉,我偷偷把一根没剃肉的大骨头带到季哥那儿,准备给他的狗吃。季哥正在喝酒,他指着我严肃地说:“不要拿东西给它吃。”

    老实说我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但我没有问他。他说得那么认真,肯定是有道理的,我不想让他觉得我连这点都不懂。在季哥面前,我尽量模仿何强,一副什么都懂的样子。

    “记住,”季哥说,“这一点很重要。”

    他喝了一口酒看着我,而我正拿着那根骨头,他的狗和他一样,也看着我,却没有看骨头一眼。

    “把骨头放到它的碗里吧,”季哥说,“下不为例。”

    季哥对我网开一面,使我很感动。

    “好的,”我说,“我记住了。”

    有几次,趁季哥不在,我想带他的狗上山去玩,每次走出去不远,它便停下来看着我,它不会说话,但告诉了我它的意思——我只能到这里,你自己去玩吧。等我走远了,它才转身回去。我估计它对山上不感兴趣,这不像后来的一条狗,那是一条纯粹的撵山狗,它活着就是要人带它上山,而一上山,它就变得敏锐和警觉起来。

    季哥突然得了重病,人们用担架把他抬到公路上,由县医院的救护车送他去成都抢救。那天跟平常一样,我放了学跑过去,没有看见季哥,也没有看见季哥的狗。隔壁的知青告诉我,季哥被救护车送走了。

    “狗呢?”我问。

    “在公路上。”他说。

    在公路上,这是什么意思?隔壁的知青摇着头,好像说你去看了就知道了。

    我当然要去,再远我都要去,我想看看它为什么在公路上。

    我赶到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站在公路边。我看见季哥的狗正在公路上奔跑,它跑得很快,在大约两公里的路上来回地奔跑。我感到不可思议,从它身上传出的某种信号,让我不敢靠近它。

    站在路边的人逐渐散去,而它还在公路上焦急地奔跑着。

    我妈找到我时,天已经黑了。这次她没有骂我,甚至也没有生气,等我吃完饭,她说:“快睡吧,明天要上学。”

    接连几天,我妈都到学校来接我,她是怕我又去看季哥的狗。

    那几天,所有的人都在谈论季哥的狗,传递着来自公路的消息。从季哥被送上车的那一刻起,他的狗便不吃不喝,一刻不停地在公路上奔跑。有人把肉煮熟后,一片一片地铺在公路上,可它毫不理睬,继续在铺着肉的公路上奔跑。

    那时肉很少,反正我家难得吃一次,何强家就更不用说了,十天半月吃不到一次。发现我家吃肉,何强就一脸的不高兴,甚至不跟我说话,直到他家也吃了肉,他才理我。

    到星期六,算一算我已经有五天没见到季哥的狗了,我决定无论如何今天都要去看它。好在放学的时候我妈没来,也许她还没到,我背上书包赶紧朝公路跑去。我简直不敢相信那是季哥的狗。我看见的是一条瘦骨嶙峋、毛色杂乱的狗。

    明显的,它跑得慢了。

    当它朝我站着的方向跑来时,我冲上去抱着它的脖子,并把它的头使劲往下按,我说:“嘿——你吃呀……”

    公路上还铺着看上去仍然新鲜的肉。

    它由我抱着,两眼通红,我感觉它很虚弱,但它始终昂着头。一个老奶奶坐在公路边的土包上,她弯曲着腿,两只干瘪的手放在膝盖上,我看见她在哭。

    但何强坚持说是我在哭,那天他家吃了肉,满嘴的油气真让人恶心。

    我妈又找到了我,当我们走上山坡,我回过头,最后看一眼季哥的狗,而它还在公路上绝望地奔跑着。

    季哥的狗终于死了,被埋在公路边。何强说:“它一直在等它的主人,理当埋在公路边。”

    何强的表情像大人一样,流露出些许伤感。

    我不想对季哥的狗、对它的死说什么,世界上的狗都忠于主人,包括狼狗,这没什么可说的。我只是想不通它为什么不吃肉?很长一段时间,我躺下来,眼前就会出现它在铺着肉的公路上奔跑的情景。我多次设想,假如它停下来吃了那些肉,坚持到季哥回来……我承认,那时我还小,很多事情是我无法想通的。

    学校放假后,我和何强经常去公路边玩,我们围着坟墓捉迷藏、打泥仗,玩得很开心。假期快结束的前几天,季哥回来了,关于他的狗,我想别人已经告诉了他,可他就想听我说。那几天都这样,我们坐在他的屋里,他一边喝酒,一边问我。我知道他想流眼泪,但不想流鼻涕,因为他只擦鼻涕,不擦眼泪。

    季哥问:“它一片都没有吃吗?”

    我说:“是,它一片都没有吃。”

    季哥又开始擦鼻涕,任由眼泪流着。

    开学那天,我背上书包出门,没有绕道,直接去了学校。

    缘分

    何强家和我家之间的小巷,实际上是一条过道,上村的人下山和下村的人上山都要从这里经过。乡政府在旁边,那里有一幢楼房,这也是当地唯一的楼房,我妈就在这幢楼房里工作,她分管知青和学校,就是说老师管我,我妈管老师。

    我曾经问过我妈,何强为什么不上学?我妈说他家和梁校长家有矛盾。

    “你不能跟梁校长说说吗?”我问。

    “人家是知识分子,”我妈说,“要尊重人家。”

    就算知识分子要尊重,可学校并不是他家的,我想。当然这是我后来的想法,那时我才上小学二年级,只想同何强一起去上学。

    何强喜欢到处玩,但从未到学校来玩过。他家是农民,和我家不同,农民有很多事要做,他放过猪、放过羊,长大一些后还给生产队放过牛。不论他放猪放羊还是放牛,他都带着一条狗,而这条狗,严格说应该是我的。

    它叫跛子,虽然它并不跛。之所以叫它跛子,是因为得到它的那天,它受了点伤,一条腿一跛一跛的。

    我们住的小巷没人养狗,这不是小巷的人不喜欢狗,何强家就曾经要了一条狗崽来喂养,小狗不懂事,一不小心就跟着过路的人跑了。但村里那些单家独院的农民基本上都养了狗,它们经常到小巷来觅食,这是我们熟悉的,另有一些陌生的狗,如上村的和下村的,以及更远的野狗,时不时也跑来。

    跛子就这样出现在我们小巷。它是一条黑色的母狗,还没有完全长大,如果是人的话,还处于少女时代。它修长的体型从我面前跑过时,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也许我真的和它有缘,对于野狗,我一般比较鄙视,尤其是那种盯着我吃东西的野狗,我总要冲过去踹上一脚。可对它,自从一晃而过之后,我还想再见它一眼。

    我叫上何强满村子乱串,终于在一家农民的门前见到了它。它被吊在一棵树上,那个农民正用竹子一边吆喝一边抽打。

    “喂,”我说,“这狗我认识,把它给我吧。”

    农民呵呵笑着,他说:“野狗不打养不家,既然你要,就给你吧。”

    他把它从树上放下来,我让他把拴在脖子上的绳子也解了,然后喊一声“走”,它就跟着我走了,它跟得很坚定,虽然一跛一跛的。

    但我妈不同意我养狗,无论我怎么央求,她都不同意。我急中生智,说:

    “给何强家养总可以吧?”

    我妈看我可怜兮兮的样子,勉强同意了,她当然知道我的用意——名义上给了何强家,实际上还不是由我来喂养!

    何强家的人都乐意接纳跛子,他们越高兴,我就越感到失落。为了平衡一下心理,也为了显示我对跛子所拥有的某种权利,我背着我妈跟何强家谈了一个条件,那就是以后跛子生的狗崽,如果我要的话,首先由我挑选,其余的才由他们处理。条件谈好后,他们在屋檐下堆柴火的旁边,铺了一个草窝,跛子就这样安顿了下来。

    我去上学的时候,跛子跟着何强放猪放羊;我一放学,不管在多远的地方,它都要赶回来接我,它掌握了放学的时间,当我走出教室,它已经站在操场上等我了,接着又是蹦又是跳地陪我去找何强。

    转眼春天到了,再转眼夏天又快到了,地里的玉米已高出我们许多,而跛子,它的那条腿也已不再跛,它完完全全长成了一条大狗,短而黑的毛光滑地贴在身上,体型更加修长。这时,所有的狗都不再叫吼,也不再相互撕咬,它们不停地跑动,很少躺下来睡一觉。

    何强说:“发情的狗都这样。”

    我常常看见一条母狗在前面跑,后面跟着一条、两条甚至三条公狗。

    跛子也在跑,后面也跟着公狗。一天,跛子停了下来,把它的尾巴往旁边一歪,那条跟着它的公狗抬起两只前爪搭在了它的身上。我很生气,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头冲过去,我一直讨厌那条公狗,主要讨厌它那身花斑,一块白一块黑、一块大一块小,难看死了。跛子怎么会让它爬上身来?是不是因为发情,早忘了在我的示意下,曾经撕咬过它很多次?

    那条难看的公狗挨了一石头,并不甘心,站在一边不肯离去,我蹲下去捡石头,它往前跑几步,又停下来。

    我带跛子回到小巷,可不一会儿它就跑了。

    那段时间我真是担心,怕它会生出一些难看的狗崽,而且当我发现它的肚子鼓起来后,这种担心几乎让我茶饭不思、噩梦连连,它要真生出那种一块白一块黑、一块大一块小的狗崽,我就完了!

    好在它没有。那几只虎头虎脑的小家伙没有一只是花的,甚至在以后的许多年,我不记得它生了多少窝狗崽,但我记得它生的狗崽全部加起来也没有一根白毛。唉,叫我怎能不爱它!

    其实,跛子真正的本领还不在于看家和生崽,它是一条绝对的撵山狗。它跟我们(我和我爸)上过很多次山,虽然我们不是去捕猎,没能让它施展捕猎的本领,但它并未让我失望,相反,它在山上的那种警惕和不动声色,使我对它捕猎的本领产生无尽的想象。

    我爸在县城工作,星期六下午回来,星期一早上返回县城。我爸和我一样,喜欢跛子,而跛子也喜欢我爸,我敢说它喜欢我爸超过喜欢何强家任何一人。我爸说他每次回来,跛子都在离我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的路上接他。我不明白它是如何感觉到的。狗就是狗,而不是人,它们身上的某些感知能力,比我们用眼睛去看东西还要准确。

    我发现,只要是在星期六的下午,正在睡觉的跛子猛然抬起头,好像在嗅,又好像在听,然后站起来就跑,我就知道我爸回来了。

    一般来说,我爸会在星期天带着我和跛子上山去玩。我们顺着峡谷朝山上走去,离开人户,跛子便不再与我们同行,它一会出现在我们前面,一会从后面冒出来,但很快又不见了;即使我们坐下来休息,吃好吃的干粮,它也远远地蹲在一块高处,直到我大声叫喊,它才过来三两下吃完,又走了。

    我爸说:“它在干警卫工作,你看它不像个称职的警卫员吗?”

    只有在原始森林,它不乱跑,而是紧靠着我们,它的那种高度警惕总让我产生幻觉,仿佛周围都是眼睛在窥视我们,既刺激,又令人毛骨悚然。

    在小巷,跛子的脾气越来越大,凡是过路的陌生人它都要攻击,它一叫,何强家和我家的人赶紧出来喝止,让路人安全通过。

    它是不是在抱怨不能成为一条真正的撵山狗?又或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已经打消了捕猎的念头,一心一意做一条看家狗?

    我读五年级时,何强正式去给生产队放牛,我想他再也没机会读书了,总不能叫一个十几岁的人从小学课本第一册读起吧?就在这一年,梁校长的儿子得败血症,抢救无效死了。埋葬那天,何强的两个哥哥和另外两个村民抬担架,梁校长的老婆哭得死去活来,拼命朝担架扑去,何强他妈使劲拉住她,知识分子的力气肯定没有农民的力气大,她扑不动,只好趴在何强妈妈的怀里哭泣,而何强的妈妈也在流眼泪。这一幕刚好被我看见,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们两家不是有矛盾吗?

    不久,梁校长一家搬走了,走之前他去过何强家,这是何强告诉我的。梁校长说想在何强家吃一顿饭,说是这样说,他自己带了一瓶酒,还带了几斤肉。

    “他在你家都说了些什么?”我问何强。

    “他说什么?”何强说,“他什么也没说,喝完最后一杯酒就走了。”

    继梁校长家搬走之后,我家也搬进了县城。我妈早就盼着这一天,一家人分居两地,早该住在一起了。对我来说,走就走吧,从乡下到县城没什么不好,唯一放不下的就是跛子。我收留了它,并且相处多年,但它不属于我家,不能同我家的东西和人一起搬走。

    刚到县城时,我几乎每个周末都要去看它,我还没走进小巷,它已冲过来扑到我身上。这一天我们都很激动,也很开心,我带着它走遍我们曾经常去的地方,玩到我必须回去了,它还跟着我,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赶它走。

    后来我去看它的间隔距离逐渐增大,一个月、两个月乃至一年。当我从外地回来,最后一次去看它,已经时隔五年,而从见到它的第一天算起,已经十年过去了,我由八岁变为十八岁。

    小巷还是原来的小巷,何强家还住在原来的地方。

    我大喊一声:“跛子——”

    它正在何强家门前的屋檐下睡觉,听见喊声,抬起头来张望。

    我走过去,它看着我;我蹲下来,它继续看着我。我伸手抚摸它的头,它顺势往下,直到把头贴着地面。我抬起手,它的头也跟着抬起,我再次抚摸,它又顺势往下……我感觉它的脑子很混乱,从我喊它到我蹲下来,它似乎在努力回忆,因为拿不定该怎样对待我这个“陌生人”,它好像有点怕。

    “你不记得我了?”我问。

    它终于开始摇尾巴,但看上去摇得有些勉强。

    这样相持了几分钟,我说:“跛子,我要走了,你会不会送我?”

    它没有送我。在小巷的拐弯处,我看见它的尾巴还在那里犹犹豫豫地摇着。

    马小飞

    我上小学三年级时,跛子生下了它的第一窝狗崽,那是个雷雨交加的夜晚,瓢泼大雨持续了整整一夜。

    我家背后有一条河谷,平时河水很小,收缩在河谷的中间像一条快要干凅的小溪,但它再小,小到我们踩着石头就能跳过去,它也从未枯竭,从未停止过流淌。河水的两边种着蔬菜和粮食。

    经过一夜大雨,河谷涨水了,在家里也能听见洪水发出的巨大响声。天一亮,人们纷纷去看水,站在悬崖边指指点点。

    洪水塞满了整个河谷,呈酱黄色奔泻而去,轰鸣中除流水的声音外,还能听见水底下石头翻滚的撞击声。

    何强说:“昨晚有一条龙从这里经过。”

    他说得跟真的一样,仿佛是他亲眼所见。

    我的心思不在洪水上,何强昨天就断言,跛子可能在一两天内生崽。我起床后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看跛子的狗窝,我既盼它生崽,又怕它会生出一些难看的小怪物。跛子怀孕前,身后总是跟着一条长着癞皮样花斑的公狗。

    跛子的狗窝在何强家屋檐下堆柴火的旁边,我走过去时,天还没有完全亮,跛子的怀中好像有东西在蠕动,我蹲下来仔细一看,是四只狗崽,它们都闭着眼,有的正在找奶,有的找到了,正在吮吸。我长出一口气,心中欢喜,跛子生下的狗崽没有一只长着花斑。

    我在狗窝边坐下来,一手抚摸跛子的头,一手把那只始终找不到奶的小狗放到旁边的奶头上,它的嘴对着奶头拱几下,然后贪婪地吮吸起来。

    何强也来了,他起床后跟其他人一样,先去看罕见的洪水。

    他坐在我旁边,把四只小狗逐一拿起来看。他抓住小狗的背脊,拿起后再转过来看它们的腹部。

    “两只公的,两只母的。”他看完说。

    四只狗崽中,其中一只显得更大一些,也更胖一些。我学何强的样子把它拿起来看。

    “它是头崽,”何强说,“头崽二崽是公的,两只小的是母的。”

    我把另外三只也拿起来看,依照何强的结论区分公母。

    “它们的眼睛怎么都闭着?”我忍不住问。

    “小狗都这样,”何强说,“七天后才睁开。”

    我既佩服何强什么都懂,又有些不服气。

    我说:“为什么一定是七天,而不是六天或者八天?”

    可事实正如何强说的,第七天,四只小狗的眼睛果然都睁开了。

    它们一睁开眼睛便到处乱爬,尤其是那只头崽,不停地爬来爬去。它一爬出狗窝,我就把它抱起来抚摸一阵再放回去。

    虽然我没有说出来,何强已经知道我决定要这只狗崽。

    “小狗一个月后才能断奶,”他说,“太小了养不活。”

    好几次我差点把头崽抱回家去自己喂养,听了他的话我才没抱。

    一个月后,小狗可以到处跑了,它们喜欢撵路,想跟着它们的母亲跑远一点,可跛子只允许它们在小巷玩,一出小巷就冲它们吼叫,一副要咬人的样子,四只狗崽只好夹着尾巴委屈地回来。

    我要了头崽,何强家留下二崽,另外两只送给了别人。

    我给头崽取了个名字叫马小飞。不久前我们刚看了一部电影,里面的那个特务就叫马小飞,他凶狠狡诈,在军用火车上安装了一枚定时炸弹,公安人员闻讯赶到,两人在开动着的火车顶上展开了一场搏斗,结果他把公安人员掐晕后跳车潜逃。按惯例,电影里的坏人打不过好人,可是这个名叫马小飞的坏人却打赢了第一号好人。幸亏在定时炸弹急促的跑秒声中,好人渐渐苏醒过来,并在火车进洞前把炸弹扔了出去。

    人有好人坏人之分,在电影里分得更加清楚。狗分不分好狗与坏狗?我给马小飞取了个坏人的名字,但它绝不是一条坏狗,不仅如此,我得说,它是个神奇的小子。

    它有名有姓,但何强和我以及我们两家的人都去掉了姓,单叫它小飞。作为狗的名字,三个字总有些别扭,不像两个字叫起来那么方便和朗朗上口。

    小飞本来就比二崽大,它和二崽一起吃奶,我再为它准备了一个碗,我家吃饭时也给它盛上一碗,汤啊菜的,胃口比我好多了。与二崽相比,它显得越来越大。我就是要它大,很大的那种大。

    这两兄弟平常在一起,玩耍打闹,相安无事,可一旦争夺食物,二崽就被小飞咬得嗷嗷叫。我总是以一种优势心理去同情二崽,估计我在呵斥小飞时,脸上还挂着笑。

    正当我沉浸在精心喂养小飞的快乐中,小飞却在一个下午,在我放学回来的时候,不见了。小巷里只有跛子和二崽的身影。

    我从我家的房间开始寻找,然后是何强家,然后是小巷的每一个角落,然后是整个村子。只要听见狗叫,明明不是小飞的声音,我也会跑过去看一眼。我还到山上、河谷、田间去寻找。反复去,反复找。

    我找小飞的时候,何强陪着我,跛子和二崽也跟着。他和它们不可能像我一样心急如焚,倒像是趁机出来游山玩水。何强从裤兜里掏出一块硬邦邦的玉米饼,一边走一边啃,二崽绕在他的腿下望着他,那尾巴摇得既讨好又亲昵。我的鼻子一酸,恨不得踹它一脚。

    对于小飞的丢失,何强没说一句话,这可不像他。我猜他是怕一张口就要笑,而导致跟我结仇。

    不用说,被我娇生惯养,显得大大咧咧毫无防范之心的小飞,被过路的人拐走了。

    每晚上了床,我睁着一双眼睛,怎么也睡不着,外面稍有风吹草动,甚至没有风,草也没有动,我摸下床轻手轻脚去开门。门一开,跛子和二崽就蹿到我跟前。起先跛子的两边分别站着小飞和二崽,现在只剩下一边,另一边却空着。

    连续这样空着,总是这样空着,我承认了事实,我只有放弃。

    我希望何强保持住沉默,不要在我的面前谈狗,更不要在我的面前谈二崽。

    否则对他和二崽都没好处。我发现我是个心眼很小的人,尤其在小飞失踪以后。

    一天下午,我端着碗站在门口吃饭,准备把一根骨头扔给跛子,可它不在,二崽也不在。一只又脏又瘦的小狗跑过来,摇着尾巴看我吃饭。

    “去。”我踹了它一脚。

    它叫着翻了个滚,爬起来后胆怯地望着我,但还是不肯离去。我转身进屋继续吃饭,吃着吃着,心中一动——

    刚才那只又脏又瘦的小狗,它不是小飞吗?它的胸脯上不是有一撮黄色的绒毛吗?

    我肯定看见了,在那些肮脏的黑毛之中,有一撮黄毛,不偏不倚,刚好在胸脯的正中。

    如果不是这一撮黄毛,我不会为之心动,而正是这一撮黄毛,我心中已经淡去的小飞,又重新回到记忆中来。

    我扔下碗冲出门外,没见到它。我并不着急,它出现了就不会跑远,不会离开这一带。

    果然,顺着我选择的第一条路线,一去就找到了它,那是在乡政府的旁边,它正在垃圾堆上嗅东西。我轻轻地走过去,蹲下来。

    “小飞——”我喊。

    它摇着尾巴跑过来,到我跟前时,因为摇得过猛,连屁股也跟着摆动。看它这个样子,也许刚被拐到别人家,它就跑出来了;也许路太远,它成了一只流浪的野狗。

    我很高兴,以致弄湿了眼眶,看什么都是模糊的。我这副德行,幸好没有被何强看见。模糊中,仿佛小飞瘦得只剩下一根尾巴。这不要紧,我会把它养胖,比原来还要胖。

    小飞这狗日的,它居然又回来了。

    它的母亲也认出了它,重新接纳了它。只有二崽对它满怀敌意,它们之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比起小飞,二崽显得既大且壮,这和从前刚好相反。二崽抓住一切机会欺负小飞,它轻而易举地就把小飞按在身下,并昂着头,随时俯下去撕咬。遇到这种情况,我必然追打二崽,搞得二崽看见我就跑。有时我也觉得自己过分,可为了重新回来的小飞,我只能这样。对不起了二崽,你们是兄弟嘛,如果你不欺负小飞,我也会给你东西吃。

    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小飞赶上并超过二崽。我的决心之大,宁愿我不吃,也要给小飞吃。为了让小飞新长的肉包住突出的肩骨和腿骨,我用了一年的时间,这一年小飞继续被欺负。随后,小飞的身高逐渐超出二崽,虽然看上去还是二崽要健壮一些,但面对小飞,它已不再像从前那么肆无忌惮了。它们都在有意识地避开对方。

    大凡狗的胆量都差不多,它们靠体力定强弱。

    又过了半年,小飞长得更高更壮了,它一出现就会引起人们的注意,看着那些吃惊的表情,我带着它东奔西走,我当然要炫耀,在本地狗中,我还没见过比小飞更大的狗。

    这时,所有的人(包括所有的狗)都看得出,从块头到力量,二崽早已不是小飞的对手。

    我家搬进县城后,小飞受到更多人的称赞,这家伙自小就大大咧咧,对陌生人从不回避也不提防,它大概以为天下的人都和我一样,把它当成宝。

    它第一次上街,被来来往往的人流吓了一跳,可走出去不到十米,它的尾巴便高高地卷在背后,哪里新鲜,它就到哪里去闻一闻,嗅一嗅。它在人群中穿梭时,常常使那些猝然见到它的女人发出尖叫,等它走开,她们才拍着胸口露出虚惊一场的笑容。

    我的新同学都喜欢小飞,他们好奇地围着它,尽问些幼稚的问题。说句实话,我不喜欢他们。和他们在一起,我老想远在乡下的何强,而一想起何强,我就觉得城里的小孩除了读书,什么都不懂。

    我对乡下念念不忘,小飞却迅速融入了新环境。整个县城的人几乎都认识它,在街上,或者随便什么地方,呼喊小飞的声音此起彼落。然而好景不长,小飞在人类社会的风光注定是短暂的。

    政府规定,机关不得养狗。随即各单位掀起了一场打狗运动。

    小飞是狗,自然也成为被打的对象。

    一天晚上,我快要睡着时,听见我爸和隔壁的李叔叔在商量小飞的事情。我赶紧竖起耳朵偷听,而他们商量的结果把我惊出一身冷汗。

    他们说形势紧迫,与其被别人打死,还不如自己把它杀了。他们不光要杀小飞,还要在李叔叔家煮小飞的肉吃。

    我躺在床上愤怒地想,你们这两个杀人犯……不,杀狗犯……我爸说这事不能让我知道,明天趁我上学时再把小飞带到河边去杀。

    我知道李叔叔喜欢吃狗肉,时不时地自己掏钱去买狗,可他还在那里假惺惺地叹息。我猜他肯定在想,这真是一条难得的好狗,因为肉多。

    怎么办?我不能让他们就这样把小飞给杀了。

    我悄悄下床,到后院带着小飞溜出门去。那天晚上,天空布满了星星,我们顺着一条通往后山的路,朝山上走去。小飞很兴奋,它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在半夜带它离开县城,它可不分时间,只要出来玩它就高兴。我们坐在山坡上,刚好是在天上的星光与县城的灯光之间,我摸着小飞的头和背,坐了很久。

    “你不能回去了,”我说,“有人要杀你,知道吗?”

    它不知道。我下山时它照样跟着我,再怎么赶它也不走,最后,见我发火了,它才坐在路边,看着我走远。

    我回到家,躺在床上想心事,我的心事就是让自己什么也不想。直到天快亮了,我才迷迷糊糊睡去。我做了个梦,这个梦不像平时做的那些梦,这个梦条理清楚,逻辑分明,真实得跟亲眼看见一样。

    我梦见小飞被我爸和李叔叔带到河边,他们连绳子也没用一根,小飞乖乖地跟着走,还以为他们带它去玩。在河边,我爸让小飞躺在一块石头上,然后两人按住它,李叔叔从后腰抽出早已准备好的刀,只见小飞的鲜血瞬间就把河水染红了……

    我从梦中醒来,天刚亮,望着窗外的光线,我一时分不清是在现实中,还是在梦境里?我下意识地起床去开门,刚一打开,小飞就朝我扑来,差点没把我扑倒。我又惊又喜,惊的是它怎么回来了?喜的是它回来了说明那只是一个梦。

    吃过早饭,我爸比我先出门,这一天他和李叔叔忙着开会,没时间对小飞下手。我暗中想,绝不能让那个梦变成现实。

    我又带着小飞上了山,而且走得更远。我有一种预感,这也许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时刻。

    我尽量多待一会儿,把问题的严重性反复告诉它,在我看来,它不是一般的狗,就算听不懂我的话,连续两个晚上,我的异常举动总该引起它的警觉吧?

    我起身离开时,看它恋恋不舍的鬼样子,我已经无话可说,伸手指着它,意思是别再跟着我。

    第二天早上,小飞没有出现,它再也不会出现。我爸找不到它,露出一脸的不解,我却显得若无其事。在这场无声的较量中,我终于赢了。小飞没有被杀死,更没有被吃掉,虽然我失去了它,但我并不难过,我知道它活着,就在某个地方。

    你见过一条黑色的狗吗

    我家从乡下搬进县城前,有一条狗让我深深体会到了“神秘”这个词的含义。当老师在课堂上说出这个词,我只是觉得它很新鲜。而那条狗,它的神出鬼没、它的难以接近、它站在远处与我对视的姿态,总要触动我身体中的某一根神经,不由自主我就兴奋起来。

    它是一条黑色的狗,非常黑,比最黑的狗还要黑一点。

    我养的小飞和何强养的二崽,以及它们的母亲跛子,经常集体跑出小巷,半天不回来。开始我以为它们出去觅食,并未在意。一天下午,在我家背后的悬崖边,我看见河谷对面与这边平行的山埂上,站着一排狗,其中就有小飞、跛子和二崽,那条长着花斑的狗也在。它们的中间是一条黑色的狗,非常黑,比在场的黑狗都黑。

    我大声喊小飞和跛子的名字,我知道即使不用那么大声,它们也能听见,可是它们站成一排,一动也不动,仿佛在向我示威。

    我觉得不对劲,它们怎么会不听我的话呢?要在平时,早就跑过来了。我猜这跟站在中间的那条醒目的黑狗有关,它究竟有什么能耐让我养的狗胆敢无视我的召唤?我对小飞和跛子生气的同时,对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我开始留意河谷的对面。常常是,先只有黑狗站在那里,不一会儿就站满一排,这些狗到来之前,我仔细地观察那条黑狗,它真是黑啊!

    我决定靠近它,搞清楚它究竟是何方神圣。当它们又站成一排,我冲下河谷,顺着山坡往上爬。为了不让它看见,我没走小路,因为小路暴露在收割后的玉米地中间。我隐蔽在草丛中,像某种动物正在捕猎,我小心地一点一点接近猎物,快到山埂时,我停下来深吸一口气,准备作最后一击,也就是突然出现在它们面前。

    我的突然出现,把站在山埂上的狗吓了一跳,但是,我也被吓了一跳,我在对面看见的狗都在,唯独没有那条黑狗。

    我四处察看,四处寻找,小飞它们蹦蹦跳跳地跟着我,好像它们从来就没有和一条黑狗在一起。

    也许它发现了我的举动,提前溜走了。

    我又干了一次,这次我改变了方向,加快了速度。结果连它的影子也没有见到。两次失败,我总结出两点:一,它太精明;二,我不够隐蔽。我跟它较上了劲,不就是一条狗吗?我得想个办法,让它在我面前把脸丢尽。

    我看见山埂下有一块凹处,平时它们就站在凹处的上面,如果提前躲进去,等它们到了突然跳出来,看它还能往哪里跑?对,就是这样。

    我大摇大摆得意洋洋地来到凹处,蹲下后,我尽量往里靠,耐心等待着。不久上面有了动静,而且动静越来越大,那是它们用鼻子使劲嗅东西的声音,我估计该来的都来了。

    这下你没说的了吧,我想。然而事实正好相反,上面的场景让我哑口无言,黑狗又不在。

    一整天我都在想这件事,做梦都在想。本来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很正常,但我做的梦太不像话,人不人狗不狗的。它明明是一条狗,可是它坐在那里,以一副长者的模样,给围着它的狗讲熊外婆的故事。

    第二天我直接来到对面的山埂上,其实我已经失去了信心,失去信心又要做某一件事,这就叫耍赖。从凹处到山埂,只需一瞬间的时间,现在我连一瞬间也不要了,我就站在这里,来不来由你。我的心情是复杂的,既有几分自暴自弃,又有一种强撑的得意。

    我终于看见它了,但不是在这边。它在对面,在我站着看这边的那个位置。

    同样的,起先只有它一个,接着它的身边就站满一排。我倒抽一口凉气,感觉极其不好,仿佛我变成了狗,而它们是人。

    还是各就各位吧,你们过来,我回去。

    我问何强有没有看见那条狗,何强说没有,于是我把情况详细地告诉了他。

    “是狗王,”何强说,“它不喜欢人,只和狗在一起。”

    我从没听说狗也有王,假如狗真有王的话,这条黑得不能再黑的狗,应该就是狗王。我在想,除我之外,还有谁见过它?

    前不久我们刚学了一篇课文,是一个记者的采访记。关于黑狗,我想效仿记者,对附近的人进行一次采访。

    听了我的想法,何强哈哈大笑起来,他正在啃一块玉米饼,咬碎的粉末喷得满地都是。同时他被呛着了,一笑就咳嗽,还没咳完又笑,好不容易咳完笑完,他说:“嗯嗯,是该好好采访一下。”

    看他笑成那样,我以为他要反对,没想到他表现得比我更有兴趣。就算他口是心非,我也顾不上了,我迫不及待一门心思要进行采访。

    “我们是站在小巷问过路的人,还是挨家挨户去采访?”我征求他的意见。

    “先站在小巷问过路的人,”他说,“然后挨家挨户去采访。”

    既然是采访,一支笔、一个笔记本总该有的。我从书包里掏出用红塑料皮包装的笔记本,那是我爸刚送我的,还没有用过。我左手拿着打开的笔记本,右手握住笔举在空中,做出一副随时都要记录的样子。

    这时一个中年妇女从小巷那头匆匆走来,我赶紧走到路中间,何强站在一边,把手插进裤兜里,脸上似笑非笑的。

    “请问,”我对来人说,“你见过一条黑色的狗吗?”

    “没有。”她说。

    她不打算停下来,她回答问题时仍然在走。我第一次充当记者,面对这样的场面有些不知所措,我正犹豫要不要追上前去,她已经走出了小巷。

    我把两只手放下来甩了甩,那种姿势做久了难免有些发酸。

    “又来一个。”何强小声说。

    那是个年龄不小的男人,背上背着一个大口袋,里面的东西压弯了他的腰。

    我走过去弯着腰问:“你见过一条黑色的狗吗?”

    他歪着头看我一眼,走到小巷边蹲下来,后仰着把口袋放到地上,他脱出套在肩上的绳子,随后喘了一口气,我们听见他的嘴里发出类似吹口哨的声音。

    “你是说一条黑色的狗吗?”他问。

    “是的。”我说。

    “有多黑?”

    “非常黑。”

    “黑到什么程度?”

    “比你见过的黑狗都要黑。”

    “嗯,像这样黑的狗我倒没见过。”

    “好的,谢谢你。”

    采访还算顺利,虽然他没有见过那条黑狗,但他接受了我们的采访,照这样下去,总会访出结果的。

    我们又采访了几个人,看得出他们对那条黑狗感兴趣,问题是这并不重要,他们不是本地人,而是过客,感兴趣说明他们不知道,他们越感兴趣,我们就越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我和何强都注意到了这一点,我们决定放弃在小巷的采访,按照事先的计划,上门去采访本村的人。

    何强建议从张老头开始,我认为有道理,张老头是个孤寡老人,他爱串门,爱在我们面前唠叨,对当地发生的事情了如指掌。

    张老头见我一手拿着笔一手拿着笔记本,很正式地采访他,一下来了精神。

    “你们想问什么呢?”他说。

    “你见过一条黑色的狗吗?”我问。

    “黑色的狗有很多,”他说,“本地狗基本上都是黑色的,十条中最多有两三条长着花斑或者黄毛。这么多黑狗,你问的是哪一条?”

    “是最黑的那条,”我说,“总之我还没见过比它更黑的狗。”

    “是的是的,”他说,“同样是黑狗,但黑的程度不同,有的不怎么黑,只能勉强算着黑狗,有的就黑多了,像煤炭一样黑。你说的这条狗有没有煤炭黑?”

    “比煤炭还黑,”我说,“至少和那些黑得发亮的煤炭一样黑。”

    “你说对了,”他架起了二郎腿,“煤炭也是这样,掺杂了泥巴看上去灰蒙蒙的,不够黑,也不经烧,你知道煤炭越黑质量越好。”

    “这跟狗有什么关系呢?”我想把话题转到狗身上来。

    “怎么没有关系?”他说,“我们不是在拿它跟煤炭作比较吗?那些黑得发亮的煤炭多好啊,是不是?”

    显然他很愿意和我讨论煤炭的事。站在我身后的何强,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音,接着他转身冲出门外,我听见他在外面强压着声音笑个不停。

    “老年人就是话多。”我出来说。

    我们想找年轻一点的,张老头家旁边就住着一对新婚夫妇,他们大约半年前结的婚,新娘子是外地人,长得娇娇小小,怎么看都不像是下地劳动的农民。我们见门开着,便直接走了进去。

    “喂,那条最黑的狗你是什么时候看见的?”何强突然抢在我的前面说。

    新郎埋着头坐在板凳上,他的面前有一些瓷碗的碎片,另外,一些不该放在地上的东西,也散落一地。我们听见里屋有女人啜泣的声音,不用说,那是娇娇小小的新娘子在哭。

    “我他妈只见过最黑的人,”新郎说,“你们两个小狗日的还不滚出去!”

    我们只好滚出去。我埋怨何强不该那样问人,他老练地说出一些词,我没大听明白,什么逼供诱供的,还说有的人明明知道却装着不知道,就是不告诉你。

    笔记本上的采访记录已经翻到第二页,虽然翻到了第二页,其实只有一句话——你见过一条黑色的狗吗?

    每采访一个人,我就用一行写下这句话。我拿着笔记本仔细端详,单从排列来看,谁说不像一首诗呢?我正在欣赏,何强说:“看来这些人都和我一样,没见过那条狗。”

    我听出了他的话外之意,他不相信有一条这么黑的狗,他甚至怀疑我是为了采访而杜撰了这条狗。

    “现在我就带你去看它。”我说。

    不巧的是,河谷对面空荡荡的,连一条狗的影子也没有。何强免不了要说风凉话,他认为大家都没有看见,就我一个人看见,有也等于没有。我满腹委屈不知该如何表达,换成后来,我肯定会辩解道: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

    在河谷对面,那条象征着真理的黑狗始终没有出现,更不要说和其他狗站成一排。而这边,倒是小飞、跛子和二崽跟我们站在一起。

    演员

    县城和乡下的区别在于,一个人多,一个狗多。自从机关掀起打狗运动,小飞不得不离我而去之后,我对狗的兴趣停留在怀念中,不想看见狗,更不想养狗。我把兴趣转移到与人的交往上来,在县城我找不到像何强那样的伙伴,同学们大多幼稚得可怕,没办法,我只好去找高年级的玩,甚至同已经参加工作的大人玩。

    崔四哥在县宣传队工作,因为小飞,我认识了他。那时我带着小飞满城乱跑,自然也跑到宣传队来过,崔四哥说小飞是县城最大的狗,他是县城最大的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说,他的个子虽然不矮,但绝不是最高,怎么能和小飞相提并论?冲着他喜欢小飞,我经常到宣传队来玩,小飞出走他是知道的,他痛骂打狗队,用污言秽语安慰我。

    下午四点,我们放学的时候,正是宣传队排练的时间,我还没有走进大门,便听见里面一片热闹景象,有笛子声和手风琴声,还有歌手吊嗓子的声音,以及练功房里翻滚和踢腿发出的噼啪声。崔四哥的嗓子别说唱歌,就是说话也非常沙哑,他是跳舞的,在练功房和那些漂亮的女人搔首弄姿。

    宣传队每年都要在大礼堂表演几次节目,所以他们个个是这座县城的明星。

    我一般直接去练功房,我一到,崔四哥就显示出舞蹈队队长的气派来,指挥队员这样那样,他总是皱着眉头,显得极不满意。他在指挥队员的同时,也没忘了指挥我,诸如帮他端端茶杯,搬搬凳子什么的。有时我也去看歌手排练,我主要去看那个唱民歌的,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能够把声音唱得那么高?对此,崔四哥很不高兴。

    “他懂什么?”崔四哥说,“不就是爹妈给他生了一副好嗓子吗?”

    我是崔四哥的朋友,他看不起的人,我也应该看不起。有一次宣传队在大礼堂演出,当歌手唱完歌,掌声平息后,还有人在那里由衷地赞叹。

    “他懂什么?”我说,“不就是爹妈给他生了一副好嗓子吗!”

    我说得理直气壮,以至于很多人都转过头来看我。

    宣传队并不是每天下午都要排练,老节目就那几个,已经演了好几年,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保留节目,这也助长了惰性,很少编排新节目。队里规定,上班时间不得外出,以免被人觉得他们无事可做。崔四哥不练功就在自己的寝室喝酒,其他男的也和崔四哥一样,都在自己的寝室喝酒,女的在干什么我不得而知(后来我才知道,她们在自己的寝室给男朋友织毛衣)。

    崔四哥喝了酒爱骂人,他不单看不起那个唱民歌的,整个宣传队的人他都看不起,继而整个县城和整个县城的人也都成为他痛骂的对象。他骂得绘声绘色,洞察每个人的短处。当他使劲点着头加强自己的语气时,我觉得经过他沙哑的嗓子说出的那些话特别有分量。他不停地把酒杯端起来送到嘴边,看他喝得痛快,我也想喝一点,他嫌我小不能喝酒,只允许我抽烟,但从不给我一支完整的烟,而是在他骂人骂到高兴处,把正在抽的烟递给我,很快又拿回去,深深地吸上一口,接着再骂。

    “你长大后准备干什么?”他问我。

    “我还没有想好。”我说。

    “干什么都行,”他说,“就是不要待在这个鬼地方。”

    夏天的一个晚上,我来到崔四哥的寝室。我发现他跟平常不一样,显得有些兴奋,他似乎在等我,要告诉我一个消息。

    “知道吗?”他说,“电影制片厂要到这里来拍电影。”

    “真的?”我问。

    “打前站的人已经来了,”他说,“他们的演员不够,希望得到当地文艺部门的支持。”

    “这样说来你们宣传队的人都要参加拍电影了?”我问。

    “哼,”他说,“我才不会和他们一起去当群众演员。”

    很快,摄制组的人全来了,他们的到来,在这座边远的县城引起了轰动,大街上随时都能见到只有在电影里才能见到的演员。不仅人引起轰动,就连他们带来的一条狗也引起了轰动。

    那时物资紧缺,粮食和肉都要凭票供应。制片厂的人到粮站和肉店给那条狗办理购物手续时,把售货员吓了一跳,在每人每月只有一斤肉的县城,它的标准却是每天一斤粮、半斤肉。兹事体大,粮站和肉店不敢做主,只好请示县领导。

    得知它是一条从边防线上光荣退役的军犬后,县领导马上给予了批准。

    “看见了吗?”崔四哥对我说,“外面的一条狗也比我们威风。”

    这条狗确实威风,看上去虽不是很肥壮,但体型修长,神态精干。

    制片厂的人住在县委招待所,那里有一个篮球场,球场上停着两辆拱了篷布的卡车,拍电影的道具就装在这两辆卡车里,而这两辆卡车由那条退役的军犬看守着。

    我每天上学和放学都要经过篮球场,一个初中生,正是长身体的年龄,在上午的四节课中,到第三节下课就感觉饿了,整个第四节都在盼望下课的铃声早点打响,然后飞快地跑回家吃饭。自从来了退役的军犬,我从学校跑到篮球场便停下来,耐着性子缓慢经过,因为它不允许跑。凡是来到篮球场的人,动作大一点就会引起它的警觉,更不要说跑了。

    有一天我饿晕了头,当我急匆匆跑进篮球场,感觉有一团影子朝我猛扑过来,我刹住脚步,心中掠过一阵悔意:唉,我怎么把它给忘了!见我停下来,它站在我面前看着我,一副大人的样子,好像在说“对,就这样,不能乱跑”,然后转身离去。

    吃过午饭,大人们都要睡午觉,有些大人还强迫子女跟着睡。我也被强迫,但睡不着,等大人睡着后,我便悄悄溜出来。这时外面几乎看不到人,尤其在县委大院,除了我,只有那条守车的狗。当然,在炎热的夏天,还有桉树上的蝉和它们的叫声——它们不像乡下的蝉,体形小,叫声急迫而有起伏——桉树上的蝉声是一条线的,叫声长达几分钟,一个未止一个又起。有时一个停下来而另一个没有跟上去,这种瞬间的寂静十分难得。蝉声使整个县城显得懒洋洋的,它丝毫不会影响喜欢午睡的大人们睡觉。

    招待所的球场边有一个台阶,台阶上有一块草坪。傍晚,我和崔四哥经常到这里来坐,他结识了制片厂那个饲养狗的人。我们三个人加一条狗坐在草坪上聊天,三个人一直坐着,而那条狗每隔五分钟便从台阶上下去,围着卡车转两圈。

    “真是训练有素啊!”崔四哥说。

    “它为什么要退役呢?”我问。

    “人要退役,”养狗的笑着说,“狗也要退役嘛。”

    “每天半斤肉,”我说,“它比人重要吗?”

    “它负责看守东西,”养狗的说,“还要参加拍电影,我负责饲养它,你说谁更重要?”

    自然是它重要,我想。后来我在电影里看见,它演一条好人的狗,被坏人打死了。我明明知道它没有死,但它躺着一动不动,跟真的死了一样。

    电影拍的是解放军领导人民翻身做主的故事。星期天我到乡下去找何强玩,刚好摄制组在那里拍电影,晒场上坐满了人,正在拍一场群众集会的戏,我看见宣传队的帅男靓女们分散坐在群众中。

    崔四哥正如他所说的,没有去当群众演员,他演一个解放军的连长,当部队在公路上行走时,他在队伍外面从镜头前走过。

    拍完电影,崔四哥没有同大家一起回县城,直到下午他才出现在有些空荡的大街上,他仍然是全副武装,脚上打着绷带,交叉挎着的手枪盒子和军用水壶被扎在腰间的皮带牢牢地控制住,他的脸上化了一层厚厚的妆,呈棕色。他迈开大步、昂首挺胸、目不斜视,偶尔用双手理一理胸前的带子,然后又迈开大步、昂首挺胸、目不斜视。街边的人都在看他,我也在街边,但不知为什么,我总感觉有些怪难为情。

    我到乡下找何强是有目的的,我想把那里的一条狗带到县城与制片厂的狗打一架,看看它们谁更强。那是一条白色的狗,毛尖上微微有点黄,在当地狗中,除小飞之外,我还没见过比它更大的狗,自然,除小飞之外,也没见过比它更强的狗,它以傲慢的姿态,在这一带称王称霸。听了我的想法,何强也想让最强的本地狗与神秘的退役军犬较量一番。

    我们把白色的狗带到了县委招待所,它一进大门便紧张和兴奋起来,喉咙里发出咕咕声,做出一副准备撕咬的样子。而那条退役军犬到我们身边转了转就走了,我注意到,它连看也没看白色的狗一眼,简直当它不存在。

    我不免感到失望,精彩的场面最终没有出现。

    比起它的洋盘来,我们的本地狗显得老土多了,不用较量,也已分出了胜负。

    小气鬼

    打狗运动过去后,人们又开始养狗了,曾经一度单调得只有人的县城,又出现了人狗共处的局面。这些狗大多来自乡下,即本地土狗,只有崔四哥养了一条藏獒。关于它的来历,崔四哥始终不对我讲,我一问,他就做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真让人难受。

    我有大半年的时间没到宣传队来找崔四哥玩了,我在生他的气,因为他不让我喝酒。他总爱说你一个小娃儿喝什么酒?我已经上初中了,就算不是大人,也不至于像他说的小娃儿!开始我以为他舍不得给我喝,是个吝啬鬼。一天,我从家里偷了一瓶酒来,他一把夺过去自斟自饮,就是不让我喝。看来他不是因为吝啬,他的确不像个吝啬鬼,但他凭什么不准我喝自己的酒?我一怒之下冲出宣传队的大门,发誓不再理他。

    我生了崔四哥半年的气,本打算继续生下去,但半年后气就消了,不仅气消了,我还常常有点儿想他。不管怎么说,崔四哥显得与众不同,在这座县城,他看得起的人没几个,同样,在这座县城,像他这样的人也没几个,甚至独一无二。你看,半年不见,与众不同的他就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条藏獒。

    我别别扭扭地来到崔四哥寝室的门前,见屋里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我听见崔四哥大声喊:“趴下,不许起来。”

    崔四哥在屋里向我招手,我进去后,被地上那团黑乎乎的东西弄得有些紧张,我绕开它坐到沙发上,而它的头随着我转动,一直在看我。这是什么东西?

    我想,这是狗吗?狗哪里有这么大、这么威风?

    当它从地上站起来,更让我吃惊,它不仅高大,而且肥壮。

    “不要怕,”崔四哥说,“它来向你打个招呼。”

    它走到我跟前,闻了闻我身上的气息,然后沉默地望着我。

    我想摸它一下,但是不敢,我坐着一动不动,甚至不敢与它对视,只好看它一眼,再看崔四哥一眼。等它转身走开,重新趴在地上,我紧张的心情才松弛了下来。

    我和崔四哥半年不见,本该感到尴尬,可是有它的存在,我们来不及尴尬,都把注意力集中在它身上,仿佛它成了我们之间和好的桥梁。

    “它是狗吗?”我问。

    “不是,”崔四哥说,“它是藏獒。”

    我听人说过藏獒是世界上最大的狗。崔四哥说藏獒不是狗,在这个愉快的气氛下,我很乐意接受。狗是狗,藏獒是藏獒,狗不是藏獒,藏獒不是狗。它巨大的脑袋和皱巴巴的脸,总让我想起狮子,虽然狮子是黄色,它是黑色。

    崔四哥从柜子里拿了一瓶酒出来,他又要喝酒了,看他喝酒你会觉得,对他来说,酒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他拿了两个(而不是一个)杯子放在茶几上,倒上酒后,他端起其中的一个对我说:“来,干了。”

    半年前他死活不让我喝酒,我们为此翻了脸,半年后他主动给我倒上酒,这说明他不再当我是小娃儿。

    我学他的样子一口干了,把杯子放回茶几上,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没有说话。我倒上酒端起一杯对他说:“来,干了。”

    我们又干了。

    “你的酒量怎么样?”他问。

    “不知道。”我说。

    我想喝酒,也偷偷喝过几次(几口),但像今天这样正式地和一个人喝酒,还是第一次。我能喝多少、酒量有多大,自然不知道。

    干了两杯后,我们不再干杯,而是想喝的时候,各自端起酒杯喝一口。

    “它不是狗吗?”我指的是藏獒。

    我发现我喝了酒之后想说话,想弄一些问题来解决。

    “它是万兽之尊。”崔四哥说。

    他把它说得比豹子老虎还要厉害,狮子也不过是“百兽之王”,而它是“万兽之尊”!那么它当然不怕凶猛的野兽,相反,它们应该怕它。我知道豹子是狗的天敌,狗一看见豹子就浑身瘫软,任由其撕咬并吃掉。藏獒不是狗,它不怕豹子。该不会豹子看见它就要瘫软吧?

    “它一吼,”崔四哥说,“方圆百里就平安了。”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问。

    “就是说,”崔四哥喝了一口酒,“听见它的吼声,所有的野兽都会远远避开。”

    “你是从哪里弄来的?”我羡慕地问。

    “半年前我出了趟远门。”崔四哥说。

    “有多远?”我问。

    “很远,”崔四哥说,“也很高,纯种藏獒只有在海拔4500米以上的高原才有。”

    “你是说你去了一趟藏区?”我问,“你是从那里把它带回来的?”

    崔四哥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他干了半杯酒,手指在空中打了个响,吆喝趴在地上的藏獒到他跟前来。他一手摸着藏獒的头,一手给空了的杯子斟酒。我对他的藏獒是从哪里弄来的充满兴趣,问了几次,他总是笑眯眯地喝酒,或者转移话题。我只好在心里猜想他真的是从海拔4500米以上的藏区千里迢迢弄回来的。我也有点怀疑他并没有去那么远,就在附近的某个地方得到了这只藏獒。

    他和它那种亲密无间的情形,好像相处了很久,其实只有半年,也许那时它还没有完全长大,喂养了半年才长成现在这么大。

    “它是纯种藏獒吗?”我问。

    “百分之百的纯种。”崔四哥说。

    在酒精的作用下,崔四哥的话使我开怀大笑。

    我喜欢他吹牛,喜欢他吹的牛。

    我们正在喝酒,田姐敲门进来了,那只藏獒跑过去摇头摆尾,显得极为亲热。田姐是崔四哥的女朋友,我认识她——我是说不管她是不是崔四哥的女朋友,我都认识她,我在街上和大礼堂的舞台见过她——她也是宣传队的,在众多美女中,我觉得她最漂亮。

    田姐一进来,崔四哥就暗示我该走了,我从沙发上站起来,头有些晕,身体轻飘飘的。走到门口,崔四哥对我眨了眨眼睛,然后关上了门。

    我保持平稳,摇摇晃晃地走出宣传队。

    第二天,我又来找崔四哥玩,门开着,我刚一进去,一团黑乎乎的东西朝我猛扑过来,崔四哥一声喝止,那团东西仿佛定格在空中,随后滑到地上,它和我的距离只差没有碰上。不是崔四哥喝止,我早被他的宝贝藏獒扑倒了。

    “你干什么?”崔四哥指着它说,“他是我的好朋友,知道吗?”

    崔四哥迷离着眼,满嘴酒气,他又喝醉了。

    “你可以谁都不认,”他说,“但是你必须认他……听见了吗?你们两个出去转一圈,正式成为朋友……去……”

    崔四哥说的是人话,而不是对着它汪汪叫,我听懂了,它不是人,能听懂吗?但它真的和我一起出了门。我不敢带它上街去,怕人多出事,我是它的朋友,但别人不是,它发起威来我无法阻止。我带着它在没人的地方瞎转,它似乎对周围的环境不感兴趣,我到哪儿它到哪儿,亦步亦趋,紧紧跟随。不过,与其说它听我的话,不如说它在完成崔四哥交给它的任务。

    转完回来,房间里多了两个人,一个喝醉了,正在和崔四哥争论,一个没醉,坐在一边听他们争论。我也坐下来听,可听了半天还是听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看来他们说的是只有他们两个才明白的酒话。说到激动处,那个人站起来指着崔四哥大声分辨。嗖的一声,我眼睛一花,那个人已被崔四哥的藏獒扑倒在地。它没有俯下去咬他,而是傲慢地昂着头,在它庞大的身躯下,他根本动不了。崔四哥笑着把他的藏獒叫开。

    “你的狗搞偷袭,”那个人站起来说,“这次不算,再来一次。”

    “算了吧,”崔四哥说,“十个你加起来也整不赢它。”

    “不行,”那个人说,“非整不可。”

    崔四哥叫另一个没喝醉的赶紧把他弄走,否则要出事的。到了外面,他还在不服气,嚷着要和崔四哥的藏獒比个高低。

    “酒醉的人真是胆大包天。”我说。

    “这是个傻瓜,”崔四哥说,“不知道它的厉害……上次有个人喝醉了,听说我养了一条藏獒,想来会会,他歪歪倒倒地蹿进来,一见它就吓醒了,它还没有扑过去,这家伙转身就跑……而且……一溜烟跑得飞快……”

    我哈哈大笑,给自己倒杯酒,端起一饮而尽。趁崔四哥高兴,我又连干了两杯。

    “小县城的人真是无聊,”崔四哥说,“不就是一条藏獒吗……大惊小怪的……”

    他说是这样说,但我听得出,他对自己的藏獒十分满意。

    宣传队的人没什么事可干,女的忙着谈恋爱,男的以喝酒消磨时光。他们个个是酒鬼,整天泡在酒里,不醉不休。所以宣传队的女的都不在本单位找对象,唯一的一对恋人就是田姐和崔四哥了,但田姐的父母坚决反对。我想这是因为他们不了解崔四哥,他们只看到了崔四哥喝酒的一面,却不了解崔四哥与众不同的地方,比如,他看不起整个县城的人。

    要让田姐的父母同意,崔四哥就得改变形象——每周喝一次酒,最多不得超过两次,并且只能在自己的寝室喝——这是田姐对崔四哥的要求。

    让一个酒鬼每周有五天不能喝酒,这不是要他的命吗?

    田姐的父母对她管得很严,晚上九点以前必须回家,她只有在白天上班的时间和崔四哥在一起。她一走,崔四哥常常溜出去喝酒,被她发现了几次,每次她都说你再喝我们就吹,每次崔四哥都保证不喝了。

    崔四哥很喜欢田姐,他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田姐,怕田姐发现他喝酒,但田姐偏偏会出现在他喝酒的地方。这要归功于他养的那只藏獒,它好像存心收拾崔四哥,总是出卖他,准确无误地把田姐带去,田姐一到,它转身就往回跑。

    周末的晚上,我来到崔四哥的寝室,他正在骂他的藏獒,不用说他喝醉了,他坐在沙发上,藏獒站在他跟前,像一个做错了事的人,看来它又把崔四哥给出卖了。

    崔四哥一边骂一边哭,显得既伤心又愤慨。

    “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崔四哥说,“我辛辛苦苦养你……你却出卖我……唉……你简直不是人……”

    我不知该怎么办,要不要安慰崔四哥?看他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我也替他难过;再看他的藏獒,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下次它肯定还要出卖崔四哥),我又觉得好笑。

    但最好笑的是,崔四哥给他的藏獒取了个古怪的名字——小气鬼。

    威猛高大的万兽之尊叫小气鬼,亏他想得出来。它和它的名字,这两样极不相称的东西联在一起,够幽默的,我以为崔四哥追求的正是这种滑稽的效果。

    “你看嘛,”崔四哥说,“它真是个小气鬼。”

    我看不出来。直到有一天,不知什么原因,崔四哥把它惹生气了。我进去的时候,崔四哥端了一个饭钵放在它跟前,只听呯的一声,它用前爪把饭钵打翻了,并把头扭到一边,坚决不吃。

    崔四哥对着我笑了笑,拿扫帚扫干净地上的狗食,重新装了一钵。

    “来,乖——”崔四哥说,“吃吧,啊——”

    这次它没有把饭钵打翻,但把头扭得更远。

    崔四哥又是搂又是抱,什么“对不起”,什么“你真乖”,各种肉麻的话弄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哄了半天,它才皱着脸,委委屈屈地吃起来。

    金子

    在县委大院,我和游家两兄弟玩得最好,哥哥叫大游,弟弟叫二游。我和二游同级,但不同班,在学校我们各玩各的,一放学我们便形影不离。如果他先下课,他就在我们班的门外等我,同样,我先下课,我就到他们班的门外等他,然后我们一起回家,或者一起出去玩。

    大游比我们高两个年级,个头却高出我们远不止两个年级,有时玩耍,我和二游加起来也斗不过他,他可以同时抓住我们,伸直两手把我们吊在空中,任我们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他常常欺负二游,弄得二游又哭又叫。毕竟人家是两弟兄,我无权干预,我暗自想,可别得罪这家伙,否则有我受的。

    大游虽然力大无穷,我却总觉得他有点傻乎乎,特别在他欺负二游时,尤其傻。我不知道该恨他还是可怜他,令人尴尬的是,他认为我和二游比他小,什么都不懂。

    游家亲戚从乡下给他们抱来了一条小狗,胖胖的,十分可爱。大游二游和我带着它到处去玩,我们把它放到地上,由于胖,几乎看不到腿,这并没影响它威武的样子——迈出的步子虽小,但昂着头、跳着跑。

    它的毛是黄色的,黄得发亮。大游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金子,我感觉这名字取得不对,有种不祥之兆,事实证明,对于一条狗来说,这名字太昂贵了,最终让它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县委大院的小孩都喜欢金子,一看见它,马上跑过来逗它。谁喊它的名字,它就对谁摇尾巴。看得出来,它喜欢人,不论大人小人,只要从它身边走过,它都跟着跑。它也喜欢鸡,没人的时候,它就朝鸡跑去,那些鸡却不愿意同它玩,它一靠近,它们就跳着闪开。

    我和大游二游把好吃的东西都拿给它吃,我们希望它快点长大。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毛越来越黄了,像金子一样闪着光。

    出事那天,它已经是条半大的狗。喜欢人成为它致命的弱点。假如它只喜欢鸡,它最多没有朋友,而不至于把性命丢掉。

    我到今天也想不通高主任怎么下得了手?他的行为比那些杀狗来吃的人还要可恨。

    高主任朝办公大楼走去,金子摇着尾巴跟着他跑,他由它跟着,上了楼才抓住它扔下来。等我们放学回家,金子已经死了。

    大游二游和我围着金子号啕大哭,我们坐在地上昂着头哭,不时低下头看金子一眼,又昂着头哭。我听见一声号叫:

    “金子嗷——”

    那是大游的叫声,绝望中夹杂着悲愤,怪吓人的。

    金子死了,我们不能哭一辈子,问题是哭完之后我们该怎么办?大游抽泣着说:

    “先把它埋了。”

    这主意不错,我第一次发觉大游也并不是太傻。抛开别的不说(我预感到他将有所举动),先把它埋了,这不失为明智之举。

    我们在后山的树林里为金子举行了葬礼。那天,县委大院的小孩都来了,只有高兵没来。他也喜欢金子,但不好意思来,金子就死在他爸爸手上。

    我们把金子装在一个纸箱里(我们只能找到纸箱),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当金子被放进土坑时,二游又哭了起来。大游却黑着脸。

    我们用石头砌成方形的墓,感觉不好看,改砌成圆形的墓。

    我们在墓前种了两棵松树,这样一来,金子就按英雄的规格埋葬了。它生前不是英雄,死后我们追认它为英雄。

    有人提议,按照程序应该默哀、致悼词。大游说:

    “默哀可以,致什么鸡巴悼词!”

    于是我们站在墓前低头默哀,那种庄严肃穆的神情使一帮小孩瞬间变成了大人,有的甚至显出老态龙钟的样子。

    我们下山时,看见高兵坐在路边的草地上,他低着头玩弄杂草。

    大游走在最前面,他看高兵一眼,继续朝山下走去。后面的人都模仿大游,停下来看一眼再走。

    回到家,大游一句话也不说,他从抽屉里拿出弹弓就往外走。我和二游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也带上自己的弹弓,跟着他走。我们来到河边,大游开始捡石子,我们也捡。平时我们一般不来河边,要打弹弓,随便在地上捡几个石子就用了。一旦到河边,那是准备去野外打鸟。我猜这次多半不是要打什么鸟。

    我们尽量捡大小适中、形状圆一些的石子,便于装进皮套发射出去。大游要我们多捡一点,把衣服和裤子的口袋都装满,我们离开河边时,身子沉甸甸的,连走路都不方便。

    大游在墙上画了一个鸡头,站在十几米外的地方用弹弓射击,他把石子堆在一起,一颗接一颗地打出去,我们带回来的石子再多也有打完的时候,好在它们弹到地上后,可以捡起来重复使用。

    那天下午,他拉断了两根橡筋,到天黑还在打,当他拉断第三根橡筋,鸡头和周围的墙壁已被他打得稀巴烂。我终于明白了他要干什么——他要打高主任家的鸡。

    他精选了十几颗最圆的石子,放进口袋里。我知道,那是准备实战用的。

    高主任家住的小院有许多鸡,其中当然有高主任家养的。大游吩咐我和二游去侦察清楚,确认哪些是他家的鸡。我们花了两天的时间,一只一只地确认,一共五只。

    高主任家不光养了鸡,还养了一只猫,这只猫大游是清楚的,他曾经说这是县城最漂亮的一只猫——除了眼睛是黄色,浑身一片漆黑,像一只小型的美洲黑豹——我想,大游的目标是鸡,该不会对猫下手吧?

    我们装成过路的人,来到那个院子。我和二游把高主任家的鸡指给大游看。

    “那只最大的公鸡是他家的。”我说。

    “那只麻鸡婆也是他家的。”二游说。

    大游看看没人,朝它们走去,他走得很近,拉起弹弓对着鸡头一放,转身就走。不用说他打中了,十几米以外他都能打中,何况这么近。

    接下来的几天,在那个院子,只要大游拉起弹弓一放,高主任家就少一只活鸡,多一只死鸡。

    大游干得很痛快,转眼间高主任家的五只鸡被打掉四只。他担心的不是高主任家鸡多,打不完,而是嫌少,还没有解恨就只剩下一只了。

    从打第二只开始,大游都是一个人去,打完第四只,他叫上我和二游一同上山。我们来到金子的坟前,那两棵新栽的松树没有枯萎,看来已经成活。大游说:“我们应该立一个碑,上面写着金子之墓。”

    二游说:“别人以为埋的是真正的金子,来盗墓怎么办?”

    我说:“别人不会以为埋的是真正的金子,也不会以为埋的是狗,既然是坟墓嘛,别人以为埋的是人。”

    “而且不是一般的人,”大游说,“几十年以后,别人以为这里埋的是一位英雄。”

    “我宁愿它是一条活着的狗,”二游说,“而不是一个死去的英雄。”

    二游的话让我们又想起了金子活着的时候。是啊,只要金子活着,我们别无他求,就算拿十个英雄来换,我们也不干。

    大游掏出他的弹弓,在皮套里装了一枚石子,对着天空开始拉,他把橡筋拉得很长很长,我真怕听到他拉断橡筋的声音,好在他最终把石子放了出去。这枚石子从高高的天空落下来,不会砸在一个人的头上吧,更不会砸在高主任家剩下的那只鸡的头上吧?

    “我要让你家天天吃鸡,”大游说,“天天吃死鸡!”

    大游发起狠来的样子,真够傻的。

    但是高主任家剩下的那只鸡再也没有出现,大游像个无头苍蝇,一天到晚不停地往那个院子跑。很明显,高主任家把鸡关起来了,换谁都会关起来。我敢肯定高主任心里明白,他家的鸡为什么会被打死。他明白,但没用,谁叫他先对金子下毒手呢?这叫自食其果。大游得意地说:“把我惹恼了,我连他家的猫也不放过。”

    高兵比我和二游矮一个年级,平时就像我们两个的跟班,跟着我们玩。金子死后我和二游不再理他,他也不好意思来找我们。

    “干脆我们把高兵叫出来打一顿。”二游对我说。

    其实高兵哪需要我们两个去打,随便一个就把他摆平了。二游只是想发泄一下心中的怨气,同时,他还想让大游知道,对于金子的死,他是有所表现的。

    正说着,高兵从远处走来,我们叫住他,说有事找他。他要我们等一等,转身朝他家的方向跑去。不久他来到我们跟前,我们还没有出手,他从兜里掏出两个苹果,那是两个很大的苹果,而且一看就是那种好吃的苹果。他递一个给二游,递一个给我,他的表情充满了期待,我和二游不自觉地都把苹果接在手上。

    “想跟我们玩吗?”二游问。

    “想。”高兵说。

    “知道金子是怎么死的吗?”我问。

    高兵低下头。

    “跟我们玩可以,”二游说,“但你要做一件事。”

    “什么事?”高兵抬起头问。

    “剃光头,看见了吗?”

    二游指指我,再摸摸自己的头。天气越来越热,我和二游一同去理发店剃光了头。

    “好,”高兵说,“我家有推子。”

    他飞快地跑回去拿了一把推子来。我们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给高兵剃头。本来是要打他的,变成了给他剃头。二游临时改变的主意,也正合我的心意。

    我和二游此前都没有剃过头,我们仿照理发师的样子轮换着给高兵剃,长发倒是剃短了,可再怎么剃也还是凹凸不平,并且我们都分别弄破了他的头,每弄破一处,他都抢着说:“不痛。”

    从那次起,我和二游迷恋上了剃头,开始我们互相剃,在自己的头上练习技术,渐渐地县委大院的小孩和同学都来找我们理发。光头是最简单的,把头发剃干净就行了。真正的水平在于该长的长,该短的短,我们不仅能理流行的发式,还能根据头型打造出最佳效果。而这得归功于高兵那颗伤痕累累、头发像狗啃过一样的脑袋。

    我和二游与高兵和好了,大游却念念不忘他家剩下的那只鸡。

    “别以为不放出来我就没办法。”大游说。

    有一天放学回来,他估计高主任家没人,叫上二游和我来到后院,后院的围墙大约有两三米高,他把弹弓交给二游,让二游踩着他的肩膀,从围墙上方往里打。事情真够奇怪的,二游第一发就打中了鸡头,他颤颤抖抖毫无把握地对着院内这么一放,居然打中了。那只鸡一时未死,跳蹿着作垂死挣扎。

    这时,我们听见高主任从屋里传来的吼声,二游一惊,转身就往下跳。大游为了弟弟的安全,紧紧抓住二游的脚,这样反而变成二游的头先着地。更不幸的是,二游的脸刚好撞在一块石头上,当场就晕了过去,鼻子和嘴巴都往外冒血。

    事情弄到这一步,是否被人逮住已经不重要,救命要紧。我赶紧喊来二游的爸爸,他铁青着脸抱起二游就往医院跑,我和大游跟在后面,我们都被二游的伤势吓坏了。

    在医院,大游看见他妈妈哭着赶来时,也跟着哭了起来。大游老大不小了,说哭就哭。这也难怪,毕竟人家是两兄弟。

    我又听见大游发出的那种可怕的声音:

    “弟弟嗷——”

    随着这一声号叫,我想,高主任家的猫是保不住了。

    张3:吉木狼格访谈

    离她越近,越得不到她——吉木狼格专访

    张3/整理采访

    A.张3:我曾给自己总结了一下:喜欢小竹,佩服杨黎,尊重狼格。请你谈谈你们这三剑客的关系。

    吉木狼格:呵呵,三剑客,你说的吧?许多朋友和读者感觉我们三个的关系紧密、特殊,这有一些道理。我们三个曾经分别写过一篇同题文章《我与非非》,发表在《今天》杂志上。在这篇回忆性的文章中,我们讲述了各自与“非非”的关系。而我们之间的关系,严格意义上讲就是因为“非非”,通过“非非”我们成了朋友。在杨黎编写的关于“第三代人”的《灿烂》里,我们三个都写了文章,我写何小竹,何小竹写杨黎,杨黎写我。你知道,当年的“非非”作为一个诗歌流派,聚集了许多人,来自全国各地,但后来该分的分了,该散的散了,不愿意交往的也不交往了,而我们三个因为情趣相投,联系得紧一些,看起来就像死党,相当于F3。

    张3:SHE吗?那是商业包装,三人没有真实关系。

    吉木狼格:我们除了没有商业包装,该有的都有。我们是因为诗歌聚在一起的,我们没有被商业搞,是被诗歌搞了。80年代,我们三个分散在三个地方,何小竹在涪陵,我在西昌,杨黎在成都,时不时都在互相串,特别是杨黎,爱往西昌跑。当然我和小竹也爱往成都跑。不在一起时,都有书信往来。

    张3:今天已经没人写信了,挂在QQ上也常年不聊天。

    吉木狼格:书信,也就是联系一下,交流都说不上。我们之间写信,不会讨论文学、写作的问题,更不会讨论理论上的问题。就是有事说事,生活中的事情,说了就行了。不像现在,打个电话或上个网就解决了。而当时写完信,还要把它放进信封,还要贴邮票,还要到邮局投递,你说的话,对方要两三天之后才能看到,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有点意思。

    张3:这些信保存没有?

    吉木狼格:都会保存吧,不过几次搬家,我有一些手稿和信件,丢了很多。

    张3:80年代之后你的生活是什么样的?

    吉木狼格:80年代,我们都有单位,都在上班,杨黎不上班比较早。有一天下午,他受哥们(诗友)的召唤,从单位走了就再也没有回去。接着我也离开了单位,接着是何小竹。离开单位后,总要找点事情做,除了诗歌写作和诗歌活动之外,还要谋生。我在凉山采过矿、承包过厂、开过餐馆、酒吧等。90年代初,蓝马、杨黎、何小竹、尚仲敏和我在成都搞了一个广告公司,你一听这几个人,就知道这个关系来自诗歌。当时每天都工作在一起,吃、住在一起,说是公司,但更像是一个诗歌公社。没过多久,不到两年的时间,公司就解体了。我回西昌,小竹留在了成都。虽然在生活中分开了,但杨黎、小竹和我,感觉上还是保持着某种一体化。

    张3:说说“非非”的诗吧。

    吉木狼格:你从当时《非非》上的诗就能看出,每个人的诗都不一样,都很有个性。特别是《非非》的主编周伦佑以及《非非》的理论大师蓝马,他们两个的诗各写各的,相去甚远。和他们比起来,杨黎、小竹、小安、刘涛、尚仲敏和我,在诗意的追求上,还有一点亲戚的意味。杨黎的诗发在《非非》头条上,给人耳目一新之感,一代宗师初现端倪。小竹当年被称为鬼才,他的诗如《葬礼上梦见红公鸡的安》,怪异、奇特。90年代后,他的诗风发生了改变,到新千年,又发生了改变,他的诗歌历程就是对自己的诗歌不断放弃的过程。

    张3:新千年之后,生活节奏快了吗,变化对你有什么影响?

    吉木狼格:新千年之后,我又来到成都。节奏是快了,不像80年代,感觉几年如一日,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心态也相对稳定了。八九十年代毕竟还年轻,凭着一股热情,什么都在想,什么都想做,而新千年之后基本明白了自己最愿意做的是什么,自己最擅长做的是什么,其余的变化都是外在的。

    张3:2000年左右,是《99诗年选》和《年代诗丛》出版的时候吧?

    吉木狼格:80年代有《非非》、《他们》等,90年代相对做得少一些,也做了,比如杨黎和小竹在成都搞过《新作品》。《99诗年选》是韩东、朱文从南京过来,于坚和伊沙也来到成都,大家一起聊诗歌,觉得该做点事,于是就有了这个年选。《年代诗丛》是因为楚尘与河北教育出版社有合作,是他和韩东一道策划、编辑的。而之前的90年代,虽然做得少一些,但并不是说我们这些所谓下海的诗人就跟诗歌无关了。从我个人来说,恰恰相反,我在90年代写的诗,数量远远超过80年代。90年代大家都在做事、经商,但越是忙,越有写作的冲动,现在看来,我的诗差不多有一半是90年代写的。我在矿山开矿的时候,曾经写过一组诗,叫《山中》,那是在矿山的夜晚,在简易工棚的马灯下用几张烟盒纸写成的。那时候只要空闲下来,就做一件事,写诗。

    B.张3:谈一谈诗对你意味着什么,你觉得诗、诗人、写作这三者是什么样的关系?

    吉木狼格:写诗是我一生的爱好,或者说是生来就注定了的爱好。18岁的时候,我决定写诗,那时我身边没有一个人跟文学有关,突然想写诗,这个念头冒出来,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张3:跟阅读没有关系?

    吉木狼格:没有关系。开始写诗后,才在杂志上看到北岛他们的“朦胧诗”,当时大有眼前一亮的感觉。那个时候官方杂志上的诗,都是假大空,没有一句人话。要不就是很大,要不就是很土,真善美,对应的词就是假大空。“朦胧诗”跟之前的假大空虽然不一样了,但他们还是继承了使命感、责任感之类的东西,把诗人作为一个时代、一个民族的火炬手、呐喊者,等等。也就是说,他们代表的是一个时代,一个民族。而之后的“第三代人”,他们只代表自己,回到个人、回到生活本身,他们写自己想写的诗,说自己想说的话。

    张3:你写诗,注重首先回答诗是什么吗?

    吉木狼格:我没这个能耐。回答诗是什么,太深奥了,是一个无底洞。换一种说法,我们说一个诗人,是不是所谓的自觉的诗人?什么叫自觉的诗人,什么诗人又是不自觉的?其实很简单,自觉的诗人,他是为写诗而写诗,他生来就对诗歌这个形式敏感。不自觉的诗人,他写诗是把诗歌作为工具,以满足自己急于表达的欲望,就像青春期。80年代有很多人写诗,但青春期一过,他们就不写了。当然还有一些人继续在写,那是他们继续需要用诗歌来表达,但他们需要的是表达,而不是诗歌。一个自觉的诗人,他就是为诗歌这个形式而写。

    张3:自觉的诗人,是不是急于回答什么是诗,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有没有一种放下的疲惫感?诗意会不会被这个回答本身消解掉?

    吉木狼格:不会,刚好相反,当解决了这个问题之后,一下就轻松了,诗意就再也跑不掉,并且越发的浓厚。“同意所有关于诗歌的言说,同时对所有关于诗歌的言说表示怀疑。”我在一篇文章里这么写过,其实后面还有一句——“并且不屑一顾”,但是我把它删了。你得承认,有些诗歌理论还是很棒的,比如杨黎的“废话诗学”,它是很高的,很少有人在诗歌言说上能够达到这样的高度。

    但从绝对意义上来讲,诗歌是什么,没有人能够最终解决得了。我们试想,你我这代人解决了诗歌是什么的问题,那你的儿子、孙子,他们是怎么看待诗歌的?

    五百年以后的诗歌会是今天这个样子吗?我们难以想象五百年以后的诗歌会是什么样子。你让唐朝诗人李白来想象今天的诗歌,他能想象吗?我相信他想象不到,把今天的诗歌拿给李白看,肯定要把他吓死。诗歌是走在思想之前的,已经写出来的诗歌,成为了文化的一部分,如果我说诗歌在文化之前,这不准确,也不成立。说诗歌在思想之前,在知识之前,在所有已知的人类文化之前,或者在人类文化的最前端,这样好理解一点,也就是说,面对文化,诗歌具有超前性,至少靠前性,它永远在前方,在我们下笔之前谁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这正是诗歌的魅力所在。我说过愿意用一生去靠近它,但是离它越近,越得不到它。所以我还在写,还得写。

    C.张3:你现在和曾经的写作状态是什么样的,有什么不同?

    吉木狼格:新千年开始,家里买了电脑,我开始集中时间写小说。在买电脑之前我写过几个短篇小说,是用笔写的,和写诗不同,那的确很辛苦。我们都觉得诗歌应该用笔来写,而小说应该用电脑来写,用电脑写小说,那是解放生产力。我记得当年小竹办一份报纸,他叫我给他写一篇小说,我拖到当天下午就要交稿了,快到中午才爬起来用笔开始写,好在一稿就写完了,中间改了几个字,几句话,涂了几个疤,还算看得清楚。那仅仅是一个短篇,如果再长点,时间肯定就来不及了。而在电脑上就不存在,这一段你觉得不好,咔嚓,删了就行了。

    所以电脑啊,真该用来写小说。我非常羡慕写作状态很好的人,比如韩东和小竹,他们要写作,可以什么都不管,尤其是韩东,他说这辈子只干一件事,就是写作。他把计划定好,上半年写什么、下半年写什么,今年写什么、明年写什么,照着计划写,从不耽误。而我这么多年来就没有做到过,所以我觉得我真正的写作还没有开始,所谓真正的写作,是指用一整段一整段的时间来写作,我越来越期待这个时间的到来。

    张3:韩东、小竹他们的职业生涯安排得比较好。

    吉木狼格:什么都不管,像那样去写作,其实只要愿意,每个人都能做到。

    但不是每个人都那样去做了,是因为面对写作,还有一些生活中的杂念。假如把写作说成出家,我还有些尘缘未了。总体来说,我的生活还算比较稳定,但肯定有许多不舒服和烦恼,当然我不会把它们带到这次采访中来,请你原谅。

    张3:谈谈《月光里的豹子》吧,里面有爱情?

    吉木狼格:新千年,我在写小说的同时,想写一本诗集,这本诗集不是由零散的一首首诗组成的,而是专门写的一本诗集,如果愿意的话,你可以把它看成一首长诗,但里面的每一首诗又绝对独立。嗯,爱情,诗集里有一章就叫《情诗》,那是我有意取的名字。诗集是虚构的,并非我的生活经历,或爱情经历。

    我选择写什么,那只是组成一首诗的素材而已。90年代我写过一首诗,叫《写作与生活》,我在这首诗里写道:“我把激情用在生活中,而在写作上坚持一片安静。”我认为爱情、亲情、友情,不管什么情,它都属于生活。写作是写作,生活是生活,虽然写作里有生活,生活里有写作。写作仅仅是生活的一部分,你相信“艺术来于生活,高于生活”吗?这句话真的很差。

    D.张3:你真的一本书也不读吗?你身上的文化来自哪里?可以聊一聊你从小以来接受的文化,和你记得住的感受,或者,你一直在抛弃什么文化,有什么样的感受?

    吉木狼格:我没有那么高的境界,我也没有那个本事一本书都不读。相反,我喜欢看书,这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爱好。除非我今天喝醉了,看不了,平时每天看书不低于几个小时。它是一种爱好,和写诗一样。说不读书,是在80年代的环境下,带有某种针对性的戏言。当时中国有很多人,包括诗人,他们如饥似渴地趴在书上,把一切大师(尤其是外国大师)的东西奉为经典,神圣不可超越,就像教徒之于《圣经》。改革开放,大量的文学作品、文艺思潮涌入中国,那个时候大家读的书都基本一样,掰着指头数都数得出来。只不过读书的方式和态度不一样,就像写作的方式和态度不一样。不读书,而写诗,那我简直不是人,应该是神,至少是鬼。读书跟写作是相通的,你用怎样的态度来读书,就像你用怎样的态度来写作是一个道理。读工具类书目的明确,不用说,读艺术类书实际上是在和作者交流,如果我把这本书读得完,我和作者的交流就要彻底一些,如果我读不完,就说明我不愿意再和这个作者交流。就像我们看一部电影,看得下去是愉快的,看不下去,我不看了就完了。我喜欢晚上躺着看书,每天基本上都是3点以后睡觉,有时也翻一翻电视节目。

    张3:你最近都看些什么书?

    吉木狼格:我最近看的书,呵呵,你不要吃惊,我在看大量的关于彝族文化方面的书。《彝族历法》、《彝族民俗学》等等,还有凉山州很多个县的县志,厚厚一本,抱都抱不动。我想写一部彝族人的小说,小说里的年代不是现在,所以我必须回到那个年代,而在那个年代的彝族人,他们穿什么衣服、吃什么东西、使用什么样的货币?如果小说里有战争场面,他们使用什么样的枪、都有哪些枪?他们的思维方式、生活态度是怎么样的?当时的彝族人,他们出门,出远门,是不是要翻历法,看看吉凶?而这些我都知之甚少,必须全面深入地了解,补课。我的床头柜、卫生间全是这些书,当然也不是都通读,想看什么了,就找来翻一下。别的书,比如《明朝那些事儿》,这几年我一直没看,因为它太火了,闹得太凶了,我不想去凑那个热闹。现在看,蛮好看的。

    关于吉木狼格的评论

    读吉木狼格的诗

    何小竹/文

    吉木狼格出生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是一个地道的彝族人。也就是说,他的母语应该是彝语。汉语之于他是外来语,是上学之后学习的第二种语言。长大后,他用第二种语言写诗,成了一个汉语诗人。

    一开始,人们几乎不会去注意他的彝族身份,尽管他的名字很彝族。但由于他的诗歌并没有我们通常熟悉的那些彝族元素和符号,加之他一出道就侧身于“非非主义”这一诗歌团体,所以,人们在谈论他的诗歌的时候,总是离不开“第三代诗歌”或“非非诗人”这个背景,甚少将他放进少数民族(彝族)诗人的阵营去考察。一般来说,这也没什么问题。作为一个汉语诗人,吉木狼格的诗歌对“非非”乃至“第三代诗歌”都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语言贡献。所以,将他的诗歌纳入由杨黎、小安、韩东、于小韦等诗人构成的诗歌谱系去研究,也是恰如其分的。只是,当我们撇开“反传统、非崇高、超语义”,以及“诗到语言为止”,这些“非非”和“第三代”诗人的共有属性,去深入探究吉木狼格的诗歌为什么能够区别于其他诗人,其区别之处的根源何在?这个时候,我们就不能忽视和避开他的彝族身份,他的母语背景。

    彝语是一门古老的语言,如同很多少数民族语言一样,其出现和存在的时间早于“汉语”。这里所说的“汉语”是指被规范和统一后的汉语,即“古汉语”。在此之前,汉语也不过是如彝语、苗语一样被一个部落、一个族群使用的区域性语言。但是,自“古汉语”开始,汉语逐渐成为“多数民族”的语言。因为在强大的汉语书写系统面前,那些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纷纷放弃了构造自己的语言符号(即文字)系统的冲动,仅仅保留了口头语言,即语言的声和意的部分。当这些民族需要用文字记事或表达(创作)的时候,只能选择汉语(汉字)。但是,也有例外,这就是彝语。

    它不仅是一种能说的语言,也是一种能写的语言,有完整的属于自己的书写符号系统,即彝文。彝族人用这样的文字,创造了自己的神话、历法、诗歌和“比摩”文化,记载了自己的历史。由于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相对于其他有语言而无文字的民族,彝族受到汉文化的影响便要少得多,或缓慢得多,其文化形态的差异性也就明显得多。而这一语言所涵盖的文化个性,体现在吉木狼格的汉语诗歌写作上,便呈现出他与身边其他汉语诗人相异的特质。这些特质归纳起来,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语言的陌生化

    汉语作为吉木狼格的第二语言,自然与其母语(彝语)存在着一个相互抵达的距离和空间,类似于河这边与河那边的感觉。这种距离感和空间感,使得他在用汉语写作的时候,有一种“客人”(或曰“他者”)的身份。正是这种身份造就了其诗歌语言的陌生化效果。这种陌生化的效果,阻隔和阻断了汉语诗歌的习惯性表达,而呈现出一种新鲜的声音、节奏和韵律(语调和语气)。无需表面地去采用彝族的文化元素和符号,其呈现出来的诗歌形式,就已经暗藏了彝语的属性,从而内在地改写了汉语诗歌的语言范式。这种现象其实在世界文学中不乏先例,如母语为英语的贝克特之于法语写作,母语为俄语的纳博科夫之于英语的写作,他们都为“河那边”的“第二语”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

    2.语言的趣味性

    吉木狼格的诗歌是公认的有“趣味”的诗歌。但与大多数有“趣味”的汉语诗人不一样,他不是用修辞手法“制造”出诗歌的语言趣味,而是善于发现那些存在于汉语中的事物本身的趣味性,然后将它们不加修饰地直接呈现出来。比如“鬼”,在汉语中并不是一个陌生的事物,我们很熟悉它,我们熟悉的它,是代表着让人恐惧的、怪异的事物。但是,在吉木狼格的《见鬼》这首诗中,“鬼”

    在他平淡无奇的叙述转换中,变成了一个富于趣味的词语,而这种趣味或许正是“鬼”这一事物的“本性”,只是我们没有发现而已。“人怕鬼,因为心中有鬼/鬼怕鬼,像人怕鬼一样/普通的鬼怕特殊的鬼/那些垃圾鬼,吊儿郎当的鬼/最大的能耐充其量就是吓唬人……”(吉木狼格《见鬼》)。在我看来,吉木狼格之所以对汉语中的事物有着如此的敏感和发现,很大原因也是因为他作为“汉语客人”的身份,这种身份给了他思考的空间和审美的距离。

    3.语言的极简主义

    吉木狼格从早期的《怀疑骆驼》、《红狐狸的树》、《榜样》等诗作开始,就呈现出一种不带杂质和杂音的语言风格,这既源于一种天生的语言洁癖,同时也是一种自觉的极简主义美学追求。在他笔下,即使是数十行的诗歌(如《榜样》),即使是带有浓重叙事色彩的大型组诗、长诗(如《静悄悄的左轮》、《月光里的豹子》),读起来都不觉得繁复、堆砌和拖沓。准确的词语,自然的语气、语调转换,与呼吸同步的节奏,如同说话一般。有人认为,这种极简主义的诗歌语言恰如马蒂斯的绘画和巴赫的音乐。但在我看来,吉木狼格的诗歌语感除了受外来艺术形式的影响和启发之外,更多的仍然源自他生长的自然环境及其母语的熏陶。彝族作为一个山地民族,常常单家独户地生活在山坡之上,因为孤独而善于沉默——尽管更善于表达。

    是的,沉默与表达,简单与丰富。在语言上,他们说话的音调外人听来清脆悦耳,如同歌谣;在音乐上,他们喜爱的月琴和口弦,都是极简单、独立的乐器,音域的高低起伏不超过八度,一般在五度之间循环往复;而在生活中,他们的着装和器皿的颜色,不讲究绚烂多彩,只强调红、黄、黑三色……我接触的包括吉木狼格在内的彝族人,与其说高傲,不如说孤独。他们面对世界(自己和他人)表现出的是一个人的孤独、一个家族的孤独甚至一个民族的孤独。所以,当吉木狼格决定用汉语写诗的时候,他自然不会选择喧哗和华丽的语言形式。恰恰相反,他以一个彝族人对语言的理解和感悟,去除了汉语中的浮华、夸张、玄奥、虚无和矫饰的部分,还原了汉语的纯净与简洁的特质,形成自己的极简主义的语言风格。而这,恰恰又暗合了“非非主义”的理论主张。

    对吉木狼格的诗歌作以上三个方面的归纳,是为了方便我自己对他的诗歌进行解读,但实际上,吉木狼格诗歌最精妙的部分,也就流失在这样的归纳和解读之中了。因为造就一个天才诗人的因素,绝不是用1、2、3可以说清楚的。如果可以说清楚,那么,有双语背景的诗人不止吉木狼格一人,但为什么偏偏是吉木狼格写出了这样与众不同的诗歌呢?或者,如吉木狼格一样优秀的诗人,如前面提到的杨黎、小安、韩东、于小韦等,他们都没有双语背景,生在汉语中,长在汉语中,但为什么他们的诗歌也那么优秀,那么独树一帜?我想,对于这样的问题,我们只能去阅读他们的作品,在阅读中寻找答案,或者在阅读中保持沉默。

    吉木狼格,1963年生,1983年开始写诗。我认识。

    张羞/文

    可在诗集的作者简介上,并没有写1983年的哪一天。那天当地是否下雨,还是刮风。如果那天下了雨水,是不是还一同刮起大风,又或者是不是下起了雪,那样更显特别,当然也同样普通。我不知道,以我对吉木狼格的了解,我更愿意这样想象:1983年的那天,很普通的一天,那天阳光不错,一个20岁的彝族青年,在吃完午饭后,安静地坐下来,写他一生中的第一首诗。写完后,他就出门找朋友喝酒去了。

    还是在20年后,2003年夏,一个同样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坐在一趟武昌开往汉阳的公交车上,接近傍晚,但还不是黄昏的时间,车子有些摇晃,车上,两个乘客在用很难听懂的武汉方言骂架。可这个年轻人却很安静,他坐在后排一个靠窗的位置,看一本诗集,这本诗集叫《静悄悄的左轮》。

    杨黎说,你来写一点关于吉木狼格诗歌的东西,杂志上用,快点。我马上拒绝说,让我写吉木狼格,这不合适。杨黎说,是狼格指定你写的。我说那好。

    既然写,那就多写点,一点是不够的,一点构不成东西,我写三点。

    1.我要和吉木狼格下一盘棋,围棋。

    可是我根本不懂围棋。19乘19的棋盘,一方白子,一方黑子,各人轮流下一手,它的规则实在简单,可它的变化却太复杂了。我在数字电视上的天元围棋频道看了一星期,只能记住几个飞、靠、挖、虎、打,这类术语,但我完全看不明白棋手在下什么。尽管不懂,我还是喜欢看。我喜欢看评棋的人把一盘棋翻来覆去讲个遍,最后也没讲出个所以然。吉木狼格的围棋水平,据杨黎说,和他差不多,业余一段。

    也就是说,吉木狼格很懂围棋。

    上世纪80年代,围棋和诗歌一样,都是火热的时代。大国手与诗人是青年人崇拜的偶像。在那样的时代,诗人们找点围棋来下很正常。所以对吉木狼格会下围棋,我一点也不奇怪。我奇怪的是,既然水平相差无几,那为什么总下不过吉木狼格?有一次我问杨黎,你赢过吉木狼格吗?杨黎说,没有,几乎很少赢。那为什么,我问。因为狼格不在意输赢,杨黎说。

    我对吉木狼格在围棋上面的了解就这么多,如果我要和他下一盘棋,最好的办法,是我找一个懂围棋技术的人,让他替我下,下出我要的风格,屠到一条龙。屠完后,我们再坐下来聊诗。

    只是围棋和诗有什么关系。一个用棋子下一盘棋,一个用语言写一首诗,简单说,它们不存在一毛钱的关系。往复杂里说,我就不说了。我怕吉木狼格会说,羞啊,诗没那么复杂,它很简单,简单到都不要使用比喻。

    所以,当我写下第一点围棋时,我发现这是一个错误。至少对吉木狼格来说,围棋是围棋,诗是诗。诗就是诗,也只是诗。这是一个诗人去理解吉木狼格诗歌的前提,注意,是一个诗人。说起来有些绕,但我已尽可能说清楚了。

    我可能见过一次吉木狼格下棋,在成都的一个酒吧,还是茶坊,我记不得了。也可能那次,他们只是在斗地主。

    2.还是围棋,但这次说的是变化。

    如果围棋和诗之间有什么联系,我想唯一共同点就是变化。对围棋来说,变化使得棋局复杂,这是围棋。诗不同,诗在一句接一句的语句里发生变化,对诗来说,这是一个写作的过程,但这不是为了让诗变复杂,而是让诗成为诗。

    我看到一个现象,当诗人们聊起吉木狼格的诗,很多人都会惊讶他在诗中那简洁而特别的汉语,新鲜,充满魔力。第三代诗人以来,语言成了认识现代诗歌的基础。80年代提出的,诗从语言开始(杨黎语),诗到语言为止(韩东语),这都在说语言对诗的重要性。当人们谈论起一个诗人的诗,从他的语言开始,这几乎成了共识。

    吉木狼格是彝族人,我不了解这个民族,但知道彝民族有它自己的语言和相应的文字。这就像我从小使用江浙一带的方言,和书面语有很大差异。这种差异不仅限于语音,还有语法。吉木狼格用汉语写作,在一篇他的文章中,吉木狼格提到,事实上,他使用汉语思考。也就是说,不存在彝语翻译成普通话的过程。

    尽管如此,一些诗人还是认为,吉木狼格的语言现象,是某种彝语和汉语的差异和结合导致的结果。因为这个原因,吉木狼格差一点成了一个少数民族诗人。我以为这是一个错误。我相信,即便吉木狼格是英国人,当他用汉语写作时,他的语言依然如此。

    我愿意如此相信的理由很简单,我相信除了一些语言的表面(简洁、日常化、对汉语而言的陌生化),吉木狼格更多关心的是语言的内部(语气、语音,语言的变化方向等等)。我甚至大胆认为,如果吉木狼格是英语诗人,他的诗依然如此。而在吉木狼格的诗歌中,我尤其着迷于他那语言在诗中独特的变化。天啊,这才是一个诗人区别另一格诗人的真正标志。《天啊》:

    天太大/天一大/我们就小/我们使劲地喊/天啊天啊/的确太可怜了/天那么大/我们那么小/其实/喊了也没用/天还是那么大/我们还是那么小/而我们越喊/天越大/我们越小/就算我们把天/装在心里/不喊/我们也不会大/天也不会小/所以我们喊不喊/天都大/我们都小。

    比如这首《天啊》,大概只有简单的20个汉字。天太大/天一大/我们就小,为什么是天太大/天一大/我们就小。这肯定还是和围棋无关。

    3.不懂。

    我不懂围棋,也看不懂诗。前一句可以耍耍赖,后一句是实话。诗是看不懂的,要是诗能看懂,那就是诗的错误。但也不是为了不懂而看诗,这显然更加错误。不懂,很可能已经懂了。因为诗,懂不懂并不重要,只要懂得什么是诗。要是不懂什么是诗,那最好的办法是,能懂多少,就懂多少。这是我在武汉那趟黄昏公车上,看《静悄悄的左轮》得到的信息,它启发了我对诗歌的思考。

    随便举一首我看不懂的吉木狼格的诗,《消息》:

    六月六号/是普通的一天/早上下雨,中午出太阳/下午开始飘雪,晚上/一场风暴过后有云和月光。

    如果有一种诗歌史,是正儿八经的诗歌史,那这首《消息》绝对有进入的资格,直觉告诉我,它实在太装逼了。一个诗人,只有对诗有他自己的认识,才有可能自觉去写出这样的诗。但我还是看不懂:六月六号/是普通的一天/早上下雨,中午出太阳/下午开始飘雪,晚上/一场风暴过后有云和月光。你看懂了吗?

    诗人,与说诗相比,我更愿意写人。诗,说到底有什么可谈的,我不喜欢谈诗的重要性,在诗歌史上的地位、影响力、权威这些。好比吉木狼格的诗之于现代汉语诗有多重要,这已不言而喻,可怎么谈,它还不就是吉木狼格的诗?它也只能是吉木狼格的诗。

    诗人要大于诗。有一次,我跟一位写诗的朋友聊天。我的意思是,诗是诗人写的,诗,也是诗人在看。如果没有诗人,哪里来的诗呢。更何况,一首好诗,在一个普通的诗人看来,它顶多也只是一首普普通通的诗,而一首不好的诗,甚至烂诗,在一个好诗人看来,情况就会不同。这种不同,就看他愿意怎么看。如果他愿意,怎么看,都可以是一首好诗。这位写诗的朋友没有说对,也没有说不对。他端起杯子说,碰一下,随意。这是酒话。诗人不大于诗,诗也不会高过写诗的人,更多时候,它们是同一个东西。只是一个诗人的生活被固定在特定的时代,而他的诗会继续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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