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深处的秘密:荣格分析心理学-共时性:非因果关系原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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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情况下,人们都比较关注那些具有因果关系的事件,也就是那些有原因有结果的事件。而很少去讨论那些不具有因果关系的事件,比如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出现的“说曹操,曹操就到”现象;再比如,我们有时候会预感在街上会遇到某个老朋友,我们就真的遇到了这位老朋友。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往往简单的把它们解释为巧合。荣格却并不满足这样的解释,而是提出了“共时性”这样一个概念来表述它们之间的关系。

    一、共时性原则的概念

    荣格之所以开始关注“共时性”这一原则,源于他自己经历过的很多“有意义的巧合”事件,而这些事件仅仅用“巧合”来解释往往不能令人信服。

    例如,1949年的4月1日(西方愚人节)那几天所发生的事情,就是促使荣格关注“共时性”的一次经历。那天早晨,荣格看到了一块刻着半人半鱼图案的碑铭。午饭的时候他们吃的也是鱼。有人还向荣格提到了要使某人成为“四月鱼”(愚人节的受愚弄者,April fish)的习俗。下午,好几个月没有见过面的一位病人给荣格看了一幅刺绣,上面绣的是海怪和鱼。第二天早晨,荣格见到了以前的一位病人,这是那个病人十年以来第一次拜访荣格。这位病人告诉荣格,她在前天晚上梦见了一条大鱼。几个月之后,当荣格使用这一系列的事件进行一项较大的研究,并刚好把它记录下来之后,他步行穿过房屋前面的湖,正好一条一英寸长的鱼躺在了河堤之上。而更为巧合的是,那一段时间,荣格正在研究鱼的象征。

    其实,早在1930年,荣格就已经开始使用“共时性”一词来对这些超自然的现象进行描述了。1952年,荣格又发表了《论共时性(On Synchronicity)》一文,在这篇文章中,荣格把“共时性”定义为:

    在一种内部意象或某人心中突然产生的预感,与一种表达同样意义的外部事物几乎在同时出现二者之间的巧合。或者说,两种或两种以上事件的意味深长的巧合,其中包含着某种并非意外的或然性东西。

    荣格认为共时性原则是一种“有意义的巧合”,“在某一情境内发生的事情不可避免的会含有特殊于此情景的性质”,他认为共时性作为一种巧合现象,并不局限于心理领域,可以从“心灵母体内部”与“我们外在世界”,甚至同时跨越这两方面进入意识状态。

    那么,什么样的事件可以称为共时性事件呢?荣格认为有三种情况可以称为共时性事件。

    1.观察者的心理状态和外在的客观事件即时相合。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外在事件和内在的心理状态有因果关系,而且由于时空的心理相对性,这种联系甚至是不可设想的。

    2.心理状态和发生在观察者的知觉领域之外(空间距离)的外在事件相对应,外在事件只是随后才得到证实。

    3.心理状态和还不存在的未来事件相对应,未来事件由于时间距离,只能随后才能得到证实。(关群德译,2011,359页)

    由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况不是同一时间发生的事件,所以荣格用“共时性”来表述这一原则而不是“同时性”。

    荣格在发展他的共时性概念时,把它与现代理论物理学的一些发现联系起来。从理论物理学中我们已经得知:因果性和预测在微观物理世界中已不再真确。他得出结论:“在微观物理学和他的深层心理学之间有一个共同的背景。”同时,荣格回顾中国古代哲学,认识到共时性和不可名状的“道”这一观念之间的对应。

    卡普拉(Fritjof Capra)在他的著作《物理学之道(The Tao of Physics)》中谈到这一点,并论证说,在现代物理学和东方神秘主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似性。理论物理学的发现揭示了宇宙是一个和谐统一的过程,是相互联系的元素所组成的动力网。这正是佛教与道教哲学的根本思想。

    荣格认为共时性事件旨在“一切存在形式之间的深刻和谐”。因此,一旦体验到这种和谐,它就变成一种巨大的力量,给予个人一种超越时空的意识。

    除此外,荣格还提出,同步事件似乎是一种内容更为广泛的,他称之为“非因果关系的有序状态”自然法则中的一个特例。他认为,“非因果关系的有序状态”这种程序是经常存在并有规律地出现的,而同步事件则是“即时的创造行为,是一种存在于一切永恒中、不时重复其自身的、而且不可从任何已知先例中推论出来的模式的持续创造。”

    二、共时性原则的实验

    荣格认为J.B.赖因(J.B.Rhine,1895~1980)在美国杜克大学进行的超感知觉实验为共时性原则的研究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所谓的超感知觉是指不以感觉器官为基础即能获得知觉的心理现象。由于人的感觉主要有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肤觉五大感觉,它们各自都有相应的生理器官,而超感知觉与这五大感觉不同,没有感觉器官相对应,因此人们常称之为第六感觉。超感知觉分为三大类:1.心电感应(telepathy),是指两个人之间不经由任何沟通工具或渠道(语言、手势或表情)而能彼此传达讯息的过程。2.超感视觉(clairvoyance),是不靠眼睛或任何工具即可看到物体的特殊能力。3.预知(precognition),指事件尚未发生之前即可预见的能力。

    J.B.赖因曾在杜克大学做过一系列的超感知觉实验。在其中一项实验中,赖因将25张绘有特定图案(星形、方块、圆、十字、波形线)的卡片分为5组进行实验。实验是这样进行的:每个实验组中,卡片要洗800次,这样被试就不会看到卡片。然后一张张翻出卡片,要求被试猜出每张卡片上的图案。被试如果毫无心电感应能力,纯属猜测答对的机会是20%,也就是25个中能猜中5个。最后的结果是,平均可猜对6.5个,也就是猜中的比例为26%。有一些被试猜对的概率比20%高出两倍,还有一个人将所有25张卡片全部都猜对了。主试和被试之间的距离逐渐增加,从几码到4000英里,对结果没有什么影响。

    另外一种实验,开始时,两位被试对面而坐,中间隔上布帘,彼此间不通信息,也看不到对方的动作和表情。每人面前各放置一副卡片,先让一方被试以随机方式抽出一张卡片,并注视它(视为心灵发送者),然后将卡片反面向上置于桌上,接着要求对方被试(视为心灵接收者)凭其直觉指出该张卡片上的图形。如果指认正确,即表示两被试之间有心电感应。按上述程序实验时,即25张卡片中可能猜对5张。赖因根据其本人以及其他学者的实验研究,共收集了数以万计的研究结果,发现数万被试总平均得分是7.1,即在超感知觉实验情境下,被试答对的概率是28.4%,比猜中的概率20%高出很多(Rhine,1934,见Honorton,1998)。

    荣格认为这些实验证实了共时性原则的存在。

    三、共时性原则的事例

    荣格在论述共时性原则时列举了很多事例,其中有的是他本人所经历的,有的是他的病人所经历的,还有的则是历史上著名的事件。

    荣格在其《论共时性》一文中叙述了自己学生时代一个朋友的故事。那个朋友的爸爸许诺说如果他能够通过期末考试,他就可以去西班牙旅游。荣格的朋友随后就梦到他走在西班牙的一条街道上。这条街道通向一个广场,那里有一个哥特式教堂。他接着往右拐,转了一个弯,到了另一条街上。在这条街上,他看见了一辆漂亮的马车,由两匹奶油色的马拉着。这时他醒了。这个朋友把梦的内容告诉了荣格。不久,荣格的朋友成功通过了考试,他去了西班牙,而且在一条街上,他认出了这是他梦见过的城市。他看到了与梦中一模一样的广场和教堂。他本来想直接走进教堂的,但记得他在梦中是向右拐的,然后到了另外一条街上。他很好奇,想知道自己的梦是否能够得到进一步证实。他刚一拐弯,就确实看见了两匹奶油色的马拉着一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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