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权力的崛起-新的关注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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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方进入后工业化时斯以来,女权主义开始向所有现存的范畴提出了全面的质疑,这些领域包括知识基础、价值体系、话语体系、意识形态、方法论、组织结构、社会工作、社会福利等。当代妇女运动也有很多新的关注点,如两性的平等待遇与待殊待遇问题、对妇女的保护性立法问题、工业造成的健康灾害问题、离婚问题、孩子的监护权问题、性与色情品问题、暴力问题等。女权主义理论在80年代当中进入了一个又一个从未涉足过的领域。女权主义不再惧伯研究男女解剖学和生理学,例如强奸想象问题,虐恋性欲问题,性活动中的统治与服从问题等。当代妇女运动的一些主要论争包括:强调相同还是强调相异;强调平等还是强调区别;强调法理社会出关系还是强调礼俗社会。关系;强调自由参与竞争还是强调责任;强调工作的投入还是强调家庭的投入;强调社会教化过程的作用还是强调生理和心理的区别等等。总之,在各个领域中都有人从女权主义龟度来提出和分折问题,这些问题既反映出妇女状况的最新发展和最新关注点,又预示了妇女运动在下个世纪的发展方向。

    关于特殊保护问题

    在妇女运动中,有一场关于平等的长期论争。前者主张对妇女作特殊保护,因为她们属于弱势群体,处于不利地位;后者则主张不给妇女特殊保护,免得妨害了竞争中的公正原则。前者基本上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主张;后者则源于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思想脉络。由于观点不同,这两种立场在许多具体问题上发生了争论,有不同的主张。例如在应否保证妇女参政比例和劳动中的保护性立法的问题上就是这样。

    在90年代,当妇女运动回顾两个世纪以来取得的进展时,往往会感到在妇女接近政治权力中心方面的进展是最为缓慢、最不尽人意的一个方面。无论是传统权力结枸,资本主义政权、社会主义政权,还是活跃的妇女运动,都没有能够使女性离权力中心更近一些。在最老的社会主义国家前苏联,在至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妇女仍然处于权力的边缘地带,情况与传统男性沙文主义的地中海国家希腊相比,并没有多大差别;西欧的社会主义政党也没有使妇女的参政状况有什么明显的改观;妇女运动出现最早、规模最大的英国和美国在这方面也成绩平平。女权主义理论家指出,正因为在自由主义政治理念中存在着结构性的性别主义,所以女性在政治的权力格局中是没有位置的。

    如第一章中提到的,近年来,在前苏联和东欧的共产党执政的国家,议会中女代表比例和决策职位上的女性比例都经历了一个急剧下降的过程。中国改革以后,也有类似现象出现,引起了女界的严重关注和学界的理论兴趣:为什么在保证比例的作法取消以后,决策职位上的女性比例就急剧下降?保证比例实际上是对弱势群体的特殊照顾——有无必要?其后果是对妇女有利还是不利呢?

    在1982年,中国各级领导干部中,妇女领导干部占到1983年全国机构改革,妇女在领导层中的比例大幅度下降,有些地区已低于文革前的水平。从50年代70以上的乡有女正副乡长,降低到仅有不到10%的乡有女正副乡长。

    以江苏省为例,妇女在领导层中所占比例自80年代以来呈逐年下降趋势:省级机关厅局级以上女干部占总数的比例由1986年的1.2%下降到1987年的。各县正副县长以上女干部占总数的比例由1986年的12下降到1987年的10%;各乡正副乡长以上女干部从1%下降到5%。

    从内蒙古巴盟年换届选举的情况看,参加旗县市人代会的女代表238人,占代表总数的16.7,比1984年下降了83%。从选举结果看,全盟旗县市政府、人大领导班子共有干部78人,女干部4人,占1乡镇干部共人,其中女干部4人,仅占总数的1。

    在一度以重视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闻名的河南省偃师县,女干部占干部总数的16.5%。1988年4月偃师县县乡两级换届选举中,8名女性候选人全部落选。新当选的17个乡镇的50多位正副乡镇长中,一位女性也没有。主要原因据说是:不少代表说,这次选举可没说非得选女的。

    广西昝博白县现有34个乡镇中,共有乡镇干部1123人,其中女干部284人,占干部总数的25,3.1960年政府换届选举中,乡镇党委、政府担任正职的68人中,无一女性;担任副职的181人中女性仅7人,占同级干郎的有洲的乡镇没有女性领导。

    吉林昝蛟河县县级干部22人。无女性;副局级以上干部314人,女性18人,占5.7;巡视员365人,女性人,占7%。股级干部306人,女性24人,占75;行政干部2113人,女性232人,占10.3%。多从事文秘和事务性工作。有的系统和单位,绝大多数是女职工,却没有女性领导人,这种倩况被人们戏称为男将女兵。

    县乡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下降的趋势引起高层领导注意后,经过努力,下降趋势基本得到控制,有些地方的县乡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重新上升,如湖北省已有91%的县市、区党政班子配备了女干部,这个比例在河北、北京也已达89%。

    对于由差额选举导致的大批女干部落选的所谓差额冲击波人们有不同看法,进而引发了关子应不应当在选举时保证女性比例的争论。中国目前实行对权力机构如各级人大和一些党政领导班子人员中的女性成员规定比例的办法,对这种作法也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应取消比例,实行男女公平竞争;另一种则认为,在女性参政能力极不成熟、缺乏竞争力的现阶段,不宜取消比例,目前实行保证比例政策是为了将来能够取消比例。

    有人是从公平竞争原则出发反对规定女性比例的,他们的观点是:在选举中规定比例是强加于人,拫害选举人的民主权利。正确的作法不是在选举中规定女性比例,而是要培养具有竞争实力的女干部,比如,举办怎样当县长的进修班,竞选前的从政见习等。硬性规定比例是消极的一厢情愿的办法,会引起人的反感,产生女性受照顾的误会。

    主张取消比例的人从另一种角度认为,差额选举导致大批女于部落选是正常的,落选说明她们不称职。这些女干部曾因为是各行各业的专门人才、劳动模范而被选拔上来,但却不是合适的领导者。只是为了在干部队伍中保证适当的女性比例以示领导对妇女的重视,才被提拔上来的。她们是男性领导集体的点缀,并无参政意识和议政能力。上级一且不规定比例,她们就落选了。持这沖观点的人还指出,许多女干部从政抱负和参政意识不高。例如,有一项调査表明,虽然中青年女干部中肌左右能胜任现职工作,但其中只有30%左右的人希望跻身于更高的职位,其他人则安于现状,不求升迁。有些女干部竟持有女性不宜从政的观点。有人对山东省直属机关120名县处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做过一项问卷调査,在你汄为目前影响妇女参政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一栏中,回答社会有偏见的占84%。认为领导不重视的占46;认为女性不适宜参政的占认为女性知识面窄的占13;认为女性能力差的占《中国妇女》杂志对城市妇女所做的一项调査也表明,女性对掌握权力的职业抱负低于男性。在调查列出的九种职业中,女性的前三项选择依次为:科研技术人员,教师和医生护士;而男性的前三项选择依次为:科研技术人员,企业管理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干部。

    还有人对规定比例的作法做了更深刻的分析,认为衡量妇女参政的标准不在比例高低,女性进入领导层也不一定能成为妇女利益的代言人。那些由女性担任政治领袖或国家首脑的国家,同以男性为领袖的国家没什么显著不同,如撤切尔夫人、阿基诺夫人、悔厄夫人、班达拉奈克夫人的政府就并没有为女性做什么特别的事情,她们并不能代表女性的利益,反映女性的要求,并未在其制定的方针政策中反映出与妇女切身利益有关的问题,如在家庭福利方面,男女同工同酬、离婚、堕眙等方面。

    相反的意见则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给比例是必要的。因为几千年历史使女性参政能力薄弱。给比例是用强制手段柢销一下人们对妇女从政的偏见。女性从政还处于幼稚阶段,无法同有几千年从政史的男性竞争。形成气候以后,比例就无必要了。持这种观点的人援引了一些妇女参政水平很高的国家仍有保证妇女比例的作法,以证明保障比例的办法并非中国独有。例如,挪威于1976年作出规定,提出候选人时必须一男一女,最后结果由选举产生丹麦政府规定,政府各部门提候选人必须一男一女,最后结果由部长决定;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芬兰平等法规定,在芬兰所有通过选举产生的机构中,妇女的比例应占40%气一些参政水平诋的国家更有这种作法的先例可供参照:从1979年开始,埃及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堉施提高妇女的政治权利和地位,总统命令在埃及国会中增加30个妇女席位,比原来增加了5倍,同时要求26个地方人民会议的议员中有1/5必须由妇女担任。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在现阶段,在选举产生的机构中保障女性的比例是必要的,符合妇女的实际情况,对摁高妇女的参政水平是有利的。

    在应不应当为妇女争取特殊劳动保护措施的问题上,西方妇女运动内部也有很大争议。但是在中国和前苏联这样的共产党执政的国家,给予妇女待殊劳动保护措施的问题较少引起争论,人们似乎认为对妇女加以特殊保护是天经地义的。

    对妇女加以特殊保护的依据大多来自对两性生理差异的认识,主要是从女性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生理状态考虑的。据中国妇女劳动卫生专家称,在畸胎中,真正由于遗传原因造成的约占20%。环境原因约占20%。其他60可能是环境、遗传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据调查,从事含汞等有毒作业女工的畸眙率为33;而无毒作业的仅为29有些接触髙浓度铅的女工,流产、死产的发生率高达35,女工子女的铅中毒患病率高达41;女工脱离铅作业后所生子女可有过量铅吸收。经调査,二琉化碳对女工生理机能有不良影响。女工月经不调率可达41,自然流产率较高,子女先天缺陷发病率也明显高于对照人群,此外。二琉化碳还可通过胎盘和乳汁传递给子代。

    有关的医学研究表明,孕期的劳动负担过重会影响婴儿发育,产前休息的日数与低体重儿的出生有关。临产前,一天也未休息过的产妇,所生婴儿中低体重儿的出生率为12而产前休息42天的产妇,低体重儿的出生率则为二者相差3倍。孕期未减轻工作,照常上夜班的孕妇,流早产率可达2/3,低体重儿的出生率达10;而孕期不上夜班的孕妇,流产早产率则为,低体重儿出生率。

    在我国,女工劳动保护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怀孕期和晡乳期女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导致畸胎、死胎和婴儿呆傻!女工经期从事冷水、低温及繁重工作,导致妇科病发病率增高等。据自贡并盐场调查,在1473名已婚女工中,患有各种妇科病的就占70以上。一些单位把女职工冲洗室、孕妇休息室改作它用,取消怀孕女工的工间休和哺乳女工的授乳时间,有的还强迫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加班。

    有人进一步从妇女解放角度提出问题:女工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对于这些妇女来说,参加社会劳动究竟是不是她们的解放?据调查,黑龙江省鸡西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所属124个小煤矿中,女矿工占2/3;另据天津市妇女保健所对389惻女装卸工的调查,每次负重量在50-100公斤的81人中,月经紊乱者占35%。经期延长者占14%。月经过多者占扣%。重度痛经者占57;每次负重在25-50公斤的308人中,月经紊乱者占21,经斯延长者占3%。月经过多者占重度痛经者占12%。这就说明,体力劳动的强度对妇女健康是有影响的。

    在文革中,北京铁路分局曾将913名女青年分配为养路工。养路工种技术性不强但需要付出巨大体力,而且是露天作业9直到1982年,分局才把516名仍在作养路工的女工调整到适合她们生理条件的客货运、生活等服务部门工作。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显然对女性身体有不利影响。

    前苏联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在工业部门有一半重体力劳动和低级熟练程度的劳动由妇女承担。例如,建筑业中从事重体力劳动的妇女占1/4以上。从事这一职业的女性有近100万人,而这一行的平均机械化程度只达30%。此外。还有很多妇女在对身体有害的生产部门工作。19妨年,有270万妇女在不合乎劳动规则的条件下工作,其中有70万妇女在含尘量过高和有害气体过多的环境中工作,万妇女在噪声过高的条件下劳动。加班也是一个突出问题,有38的妇女要上夜班15。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前苏联在法律中规定了调节妇女劳动条件的专门标准。前苏联的劳动法令禁止将女劳动力用于重体力劳动和有害健康的工种和井下劳动。1978年,前苏联国家劳动委员会和全苏工会枇准了关于禁止使用妇女劳动的生产和职业种类,禁止妇女从事460种对她们身体有害的职业,其中包括操作与修理机器、驾驶公共汽车、电车以及可载14人以上的车辆,以及从事化工生产和严寒下的户外劳动。为了保护母婴的健康,前苏联还规定禁止妇女作矿工、挖土工、高炉炉前工、重型多座位的公共汽车司机,接触电离子辐射、电离切割金属等工作,也不允许妇女参加。1981年,苏联政府制订法令,降低了妇女裉运重物的限额,规定了最大限度的负荷量,并规定各单位必须安置不能从事这些工作的妇女,保证她们改行或改学新专业,在此期间保留平均工资。不愿改行的女职工如果解雇要付给两星斯的津贴,保留连续工龄,并发给国家社会保险补助金和国家附加的代抚金等。前苏联还为孕妇规定了严格的劳动保护标准。如禁止孕妇和正在哺乳的母亲以及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妇女参加夜间工作、加班劳动、例行义务劳动和派遣她们出差。妇女在怀孕期间暂时调任其他较轻的工作,仍保留原来的平均工资,还对妊娠假和产假作了如下规定:在职妇女怀孕或分娩,产前和产后均享有56天的假期,因难产或生双胞胎的妇女的产后假为70天,假期内均可得到相当于全部工资数的补助金。1981年,又通过决议,增加家庭补助金同时延长产假。参加工作一年以上的妇女可享有一年的带薪产假,每月补助30卢布,同时增加6个月的无薪产假,直到婴儿满一周岁半,并享有回到原工作岗位的权利。国家还补貼单身母亲每月每孩200布,发放到孩子满16周岁为止。后来又把带薪产假延长到一年半。

    中国也是如此,为了保护妇女的特殊权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及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成立了妇女儿童专门小组,负责办理有关事务;国务院成立了由16个部委和4个群众组织的负责人组成的囤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1986年,由中国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总、全国妇联颁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使女工五期保护有章可循。规定要求一切有女职工的单位建立女职工月经卡;女职工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卫生室:并规定女职工月经期间不得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及高处、低温、冷水、野外作业:要求对怀孕女职工建立孕产妇保健卡,实行定期产前检查;妊娠女职工不应加班加点,不得从事重体力劳动不得接触毒物和从事危险作业;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工作时间内应给予两次授乳时间等。此外。还制定了更年期保健条款,要求定期进行以防癌为主的妇女病査治等。国务院通过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中对招收女职工、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作了特殊的保护规定。

    国际上有若干类似的作法,例如,1919年成立的国际劳工组织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性公约,其中有三个是关于女工保护的。第一个是1919年制定的《关于在企业中妇女不得从事夜班工作公约第二个是1935年制定的《禁止妇女从事各类矿井下工作公约》;第三个是1919年制定的《保护母亲公约》,这个公约规定了在工业企业中女工产假及孕期的特殊福利待遇。这一公约在1952年后又把女工的范围扩大到农业工人、非工业企业工人及在家中劳动的工资收入者,把女工的产假由6周延长到12周,并补充了把母亲的哺乳时间计入工时等新规定。这三个公约的共同点是,把妇女看成是全社会中一批恃别霜要保护的人,禁止她们从事某些不适合女性做的工作,或对妇女在特定时期内给予特殊的保护。

    关干对妇女实行特殊保护措施问題的论争

    在本世纪20至30年代间,英美的妇女运动中出现了公平派与改革派之间的分歧。公平派的中产阶级职业妇女主张公平竞争不要照顾;改革派妇女则要求广泛的社会改造,并且认为:如果女性要求与男性受同样的待遇,就有可能丧失掉自己的不少特权,应当为妇女争取不受危险和有损健康的职业和过长劳动时间的伤害的保护性立法。在美国,公平派领袖保罗提出平等权利修正案,反对为妇女制定保护性立法,例如有关女工最低工资和最长工作小时的立法;而社会改革派的高德马克和凯丽邵抑沈则坚决反对公平派的立场。在英国,类似的论争也发生在公平派六点团体?开放委员会和以拉斯波恩为首的改革派之间。拉斯波恩提出的著名口号是:我们要为妇女争取的不是那些男入已经拥有的权利,而是妇女自身所需要的权利广她们的攻击重点在于男女同工不同酬问题,要求制定保护女性的立法。

    在当代妇女运动申,在要不要争取对妇女的恃殊保护性措施方面仍有激烈的争论。例如,在美国,围绕着妇女的孕产期应当与男人待遇相同还是应当享受特殊的保护性待遇这一问题,就有争论;在英国也有关于对女工劳动时间要不要作保护性限制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女性是应当完全像男性一样服从市场竞争的规则,还是应当对她们的生理特征给予照顾。主涨公平对待的是个人主义者;主张特殊对待的是社会主义者。前者的逻辑是女性不比男性差,所以主张女人同男人公平竞争;后者的逻辑则是女性在生理上不如男性,所以应当给予特殊照顾。妇女运动中的大多数人赞成保护性立法,少数人反对此类立法。赞成保护性立法者认为,这类立法最终将带来男女工人劳动条件的共同改善;不赞成保护性立法者则认为,承认对妇女的保护性立法就等于承认了妇女的地位低于男人。

    又有人把这两派概括为平权派和福利派。在英国,平权派和福利派的分裂发生得比较晚。一般认为,福利派能代表大多数妇女的利益讲话;平权派的成员则多为中产阶级妇女。前者汄为男女不平等,问题出在国家机制;后者则认为问题出在个人,争取男女平等要靠妇女个人的努力奋斗,与男人展开个人层面上的公平竞争。福利派女权主义运动要求国家部分地负起抚育儿童的责任从母婴福利角度提出家庭津贴的要求,并认为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使在家养育儿童的妇女也得到一份收入,如果这些妇女不想做养育子女的工作,还可以用这笔钱购买家庭服务;而平权派女权主义则认为,应当由父母而不是由国家来抚养儿童。

    平权派的思想渊源是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她们激烈批评福利派女权运动背离了个人主义和放任主义原则,会进一步走向集体主义和干预主义的结论。她们批评福利派更关注妇女的短期利益,忽略了对传统劳动分工以及将妇女柬缚在私人领域这些作法的挑战,过分地强调了妇女传统角色即家庭角色的价值。福利派的思想脉络则属于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关于要不要争取对妇女的保护性立法的争论还涉及这样一个问题:女性是否能够通过抹煞性别的重要性获得与男人相同的社会和经济的平等权利?自由主义女权主义的回答显然是肯定的;但是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的回答就不是简单肯定的了。

    在对妇女实行特殊保护措施方面,除了个别学者的个别看法例如,有入提到过保护就是歧视的思想,中国似乎从来没有产生过西方那样的争论,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应当照顾女性,女性自身也没有从这岂不等于承认了男强女弱这一角度提出过反对意见。我想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是常识主义的,不喜对事情穷根诘源,因此只是按常识想道:既然女人生理上有男人没有的困难,那自然要照顾一下,没什么好争论的;其二是中国人也缺少自由发表惫见的习惯,比较容易接受一切巳经确定下来的东西。

    在《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之后,人大内务司法委员胡德华对这一法律的立法原则作过一个很有趣的解释,他说:为佧么要对妇女有待殊的保护呢?这样的抟殊是重女轻男吗?注意:他说的是重女轻男,而不是重男轻女,这与西方反对特殊保护措施的女权主义者的思路大相径庭是违反男女平等的原则吗?不!这一条恰恰是为了保障男女平等。这是因为,妇女在生理上有别于男子,她们身挑两副重担,既要养育子女,又要参加工作。因此,必须在劳动工种劳动量的负担、四期保护及生育等方面对妇女有待殊照顾,才能倮障妇女有条件和男子一样健康安全地参加劳动。二,在现阶段,男女两性的社会地位、家庭地位还存在实际差別,例如妇女参政的机会大大少于男子;招工招干常常出现要男不要女的现象;有的单位分房只分男不分女;有的妇女离婚后无房居住;女童入学难;不少企业借改革为名,不顾妇女的四期保护;以及虐待、残害妇女的事件常有发生等等。妇女法正是针对这些现象,制定了特殊的保护措施。显然,这种待殊保护,正是为了扫除实现男女平等的障碍广从他阐释妇女法特珠保护措施的原因看,这一立法的前提就是女性在生理上的不利地位和在社会上的弱者地位。既然妇女是弱者,处干不利地位,对妇女实行特殊的保护和照顾就是顺理成章的,没什么可争论的。事实上也没有任何人提出反对意见。以此看来,中国的事情有时显得比西方好办,是文化的因素在起作用;然而,从不利的方面看,中国妇女对于自身的地位和利益还缺乏群体意识和认真的思索,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关于妇女回家问题

    与实行市场经济制度的发达国家的高工资低就业不同,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国家大多实行低工资高就业的政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生产成本核箅不精细,收益与生产脱节,福利制度超前等原因,女性的就业从来没有遇到过太大的问题,换言之,性别在就业问题上是一个可以被忽略的因素。但是中国实行改革政策后,市场经济比重加大,女性就业渐成问题。

    女性逋遇的就业困境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已就业者下岗;二是寻找就业者遇到不公平待遇,遭到拒绝或刁难。

    先看女职工下岗问题。据统计,在改革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的措施之后,被编佘的富余劳力中,女职工占多数。全国总工会女工工作委员会对11个省市《北京、辽宁、黑龙江、河北、甘肃、宁夏、湖北、四川、江苏、广西、广东》10个行业机械冶金、石油化工、水利电力、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商业、纺织、邮电、电子等的660个企业包括国营、集体企业的660位企业领导和15000名在职职工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这些企业共有编余职工27100人,其中女性占%;根据现有职工人数和实际需要人数测箅,这些企业还存在大批富余劳力,其中女性占位。约占660个企业女职工总数的21。

    据辽宁省预测,全省共有60万富余人员,其中70%是女工,她们将面临着被编余的可能;据黑龙江省35个企业的疣计,被编余下来的女职工达编余人员的79;据济南市调查,在劳动优化组合中,70—即是女职工被定为编外人员;鞍山市60家小型工商企业的优化纽合中,编余女工占96,其中孕妇和喃乳期妇女占50;北京市某无线电厂,在107名下岗职工中,有95名是女性,占下岗人员的87兄;北京市公共汽车四场某路车队男女职工各半,但在40名下岗职工中有35名是女职工,占875;北京西城区某公司520名下岗职工中有300名是女职工,占57企业让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放长假的情况日益增多,据鞍山、本溪两市的不完全统计,就有18000名;有的女工被放长假两年多了,期满后要求上班,工厂却不予安排;大连市总工会女工部在32个企业中调查,有400多名女职工放长假不是自愿的;东北电业管理局抚顺火电工程处决定,怀孕满六个月的女职工,一律办理留职休假手续,到婴儿满两周岁为止;一些集体企业给放长假女工开标准工资的30%一50义;鞍山市某厂给80多名女职工放长假,工资分文不开;沈阳矿务局某煤矿实行经济承包后,把凡有三周岁以下孩子的1000多名女职工舍部放长假,发给每人50到70%的基本工资。

    有人曾对上海市各工业周下屑的100个大中小型企业做过抽查。全国总工会女工作委员会:城市扫女在就业等方面面柱的新问题,发现存在着一支潜在的女性失业大军,因实行优化组合,不仅有富余人员的企业希望裁减女职工,而且大多数缺员企业也有不少女性人员。虽然有3的企业无意削减女性职工名额,但却有45的厂长希望精简30以上的女性职工。统汁表明,如果厂长有辞退权的话,五个女职工当中将有一个被劝退。可以预期,一且劳动力市场开放,企业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女性隐性失业显性化将为期不远。

    再看女性就业难问题:

    近年来一个普遍现象是在招工时提高女性分数线。据全国77个商业企业所作的调查表明,招工录取分数线男性平均为115分,女性则要达到127分;66个金融企业的招工录取分数平均值,男性为154分,女性为167分;北京某企业招工录取分数线,男性只要够200分,女性却要求达到250分;中国人民银行西临扮中心支行1963年招干时,宁肯跳过高分女生,也要录取低分男生;有的单位公然提出宁要2分男生,不要5分女生。

    造成提高女性录用分数线的直接原因是有关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事先硬性规定男性比例。如人民银行总行1983年的招干文件中,在规定择优录取的同时,又规定男性不得少于半数。提高女性分数线的作法反映出一个事实:在就业竞争中,男性质量比女性差如果男女采用相同分数线,男性能人选者将少于半数。各企业招工时明显排斥女性,除特需女工的岗位,一般招收女性比例只占5-20,有些单位干脆一名不招;有的单位竟然明文规定,女性调人须交纳4000元;天津市1984年底招工中原规定男性占97,女性占3%。后经天律市妇联出而做工作,才将女性比例提髙到20;沈阳铁路局一次招收了975人,竟一名女性都不要;石家庄市1983年参加招工考试的男女比例是35:65,而招工指标的男女比例是64:36;上海机电一局所属系统在1984年招工中,基层单位不服从局里安排,仅南市区就硬性退回16名女性;本溪市某工厂1985年申请招工100名,市劳动局要求其中至少要有10名女性,否则不枇指标,该厂最后宁可不招工也不要女工;有些工厂招收本厂职工子女时,只招男职工子女,女职工子女除个别特殊困难外无权参加招工培训。某些重体力劳动岗位不招女工是有道理的,但一些适合女性工作的部门也要求少收女性,如上海有的区邮电局招收男女职工比例是20。

    不仅招收工人中出现问题,连大学女生分配也遇到困难。1昭7年北京高校毕业生在分配中被用人单位退回的女毕业生占全体被退回毕业生的3%;被退回女生中有近1/3是因为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接受女生。其中北京大学被退回从而另行改派的女生就有100多名;中国政法大学分不出去的12名毕业生全是女生;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等专业被接受单位拒收退回的女生占了退回学生的80%以上;连供不应求的中央財政金融学院,也有3名女生被退回。1988年,黑龙江哈尔滨市机械局下属的44个企此在接收中专、技校毕业生时,有13个单位明确提出不要女生!该市有个厂原计划接收50名技校毕业生,一听有50然是女生,索性一名也不要了;沈阳机车车辆厂职业学校自1982年以来,共招学生1280名,其中女生598名,到1987年,男生基本就业,女生却还有200多人没有分配出去。

    上述两个方面的作法已造成待业人员中女性超过男性的后果。据统计城镇女青年待业人数比男性高出一倍。另一种说法是,城市待业青年中,女性占70。如果从全国范围看,女性待业者占总待业人数的60%。个别地区占到70。根据浙江温州四个城镇待业人员的调查,在713位待业人员中,女性占61.3她们的待点是年龄较大,待业时间较长,教育程度较低,有技术专长的较少,在打零工的人较多。1984年,上海市全市待业青年中是女性;到1985年,上海市的待业青年中仍有65是女性。

    女性陷入就业困境的原因

    如果说女性就业困难和下岗的原因是女职工素质低,那就没什么可抱怨的;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前述各招工单位提高女性录取分数线的作法就是证据。另据统计,在企业职工中,女性的教育程度略高于男性。据1986年全国总工会对全国24万女职工和40万男联工的调查,女性初、高中和中专以上程度为81,男性则只有73%。在小学和识字不多这一挡,女性比男性低4%。

    然而,确有调查表明,妇女对自己事业的期望值低于男性。一项有关这一问题的调查将女职工同她们的丈夫的择业条件做了一个比较,所得结果如表,从表可以看出,女职工希望工作轻松、离家近的比例超过丈夫;但希望自己的职业技术性强、能施展才能的比例却大大低于丈夫。此外。要求女职工为本人的工作、丈夫的工作和孩于的升学就业三项的重要性排序,把自己的工作放在第一位的仅占口,放在第三位的占54女性的事业期望值低于男性或许能够成为她们逭遇就业困境的一个深层原因,伹显然不构成直接原因。

    那么,妇女遭11就业困境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是什么呢?答案来自中国经济的巿场化。在过去,中国妇女的就业模式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农村妇女由村这一级行政组织安排集体劳动的就业模式;另一个是城市妇女由国家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安排就业的模式。以这两种模式为主要形式的妇女就业状况从80年代起开始发生变化。

    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农村妇女大致可被视为一种自我訧业的人群。她们不再由集体来安排就业了。在过去的集体化劳动时期,有些妇女虽然并不太习惯下地劳动,也不得不去劳动不得不去行使她们的就业权利;现在她们可以对这一权利废弃不用了如果她们愿意,既可以在孕产期等家务劳动繁忙时完全留在家里,也可以仅仅从事庭院中的种养活动,不参加大田耕作。这对她们来说当然是生活方式的一次大变化,但是这一变化并没有引起恐慌,甚至没有引起人们的过多注意。这一变化的发生显得十分自然。

    在城市,妇女就业机会遇到的主要挑战来自市场。首先应当说明的是,并无证据表明,女性与男性相比一定缺乏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尤其在白领行业和脑力劳动行业更是如此。在一般情况下,妇女在工作效率上不是弱者,因此无须一般地提出保障她们的就业机会这一点和残疾人是不同的。人们之所以要提出保护妇女的就业机会问题,仅仅是因为一个特殊的情况:妇女结婚以后在家庭生活方面付出较多,还有生育的困难。因此,未婚、不生育的妇女绝不是比男人更差的劳动者。所谓保障妇女的就业机会。首先是指补偿与生育有关的那些不利因素。更明确地说,妇女绝不像残疾人那样,由于本身的不幸需要社会的同情和照顾;但是她们在生育和家庭生活方面的额外负拒,当然是有理由要求补偿的。

    男女两性在劳动市场上的竞争中,对女性最为不利的就是她们一生将经历一次而且对绝大多数当代中国城市女性来说只经历一次的生育。在这几年的时间里,她们会把部分精力投入到生孩子和养孩子这件事情上去。用人单位的损失在这几年是双重的:一,他们得不到这位生育中的妇女的全部劳动力;二,如果有劳保制度,他们还要为她付出额外的费用带薪产假。这双重的损失在非市场化的过去是不成大问题的:没有人会过多地关注投入和产出的核算这类事情。现在不同了,有越来越多的单位越来越重视核算投入产出,核算的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雇生育中的女人不如雇男人或非生育的女人合算。于是在广东的打工妹中,要生孩子就须辞工成了不成文的规定。女性的就业机会于是面临一个两难窘境:要不就遵循生育即辞工这种不成文的规定;要想维持过去曾实行过的带薪产假,就要面对雇主不愿雇女工的局面。

    1987年,据全国总工会女职工部对660个企业的调查发现行政领导不愿招女工的真实原因是女职工生育哺乳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即使是那些对男女都合适的工种,也仅有5%的人愿招女职工。其主要原因是:有51的人认为,由于妇女要生儿育女,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有23;的人认为,主要原因是妇女要干家务,影响工作。2%的人认为,妇女退休早,比男职工贡献小;有15的人认为,妇女工作能力不如男人:就连在一向被认为最适于招女工的89个纺织企业中,也有75的企业领导人不愿招女工。

    据南宁市在10个企业中对同工种、同级别、同年龄的男女职工在1985、1986两年间的出勤创利情况所做的对比研究,在两年内,同一工资等级的男职工比一般女职工人均多创利润1898.8元;男职工比哺乳女职工人均多创利润10739.1元。调杏所得的结论是,如果一个企业女工较多,她们生育抚养子女期间的损失完全由企业负担,必定大太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有人为企业雇女工的损失箕过细帐:第一,从时间连续性上,女工有一段间歇期,即生育哺乳期,而这一时期的福利、工资却要由企业负担;第二,从支付退休金数量上,女性比男性早退5-10年7-般比男性领退休金时间长;第三,从业务培训费的效用看,由于女性工作年限短,培训效用不如男牲划算;第四,从福利支出看,女性高于男性9例如,沈阳变压器厂有女14555名,1988年用于上避孕环、人工流产、内科检查等费用达14000多。

    不仅从客观七看,生育是妇女就业最主要的不利因素,从人们的主观看法上也得出同样结论。据调查,有70的男职工和80的女职工持有这样的观点:女性就业危机产生的首要原因是生育,是生育使女性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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