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权力的崛起-妇女状况(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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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俗与观念

    有关妇女的习俗

    除了可见的事实%。对妇女状况的观察还应包括习俗与观念,这是一秤无形的力量,但它对妇女的压迫与禁制却不容忽视。潜在的观念与显在的事实间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

    世界各国风俗与视念各异,但是许多文化对女性心理、气质和社会角色的规范都有相似之处,例如,把女性概括为温柔的、弱小的、驯顺的;要求女性安于次要的地位;要求女性顺从于男性;要求女性为男性的利益奉献牺牲自己;要求女性依赖于男性等。

    在传统力量非常强大的男权社会希腊,人们持这样的道德观念:一个女孩在婚前不上街,总是呆在家里,才是个好女孩;女人应当把时间和精力用在家务上!房间打扫得干净,饭食做得可口,勤劳等品性得到高的评价;肮脏、混乱和懒惰得到低的评价。传统观念还认为,女人爱讲话是不合适的,唐突的,甚至是危险的;在那里,对女人来说,最厉害的骂人话是:她长了一条舌头。人们的性观念则是:女性的性欲是能够控制的;男性的性欲却是难控制的。

    在日本,中国儒教对妇女地位影响很深,日本17世纪的学者具原益轩曾写道:一个女人必须将其丈夫看作君主,并以最高的宗教感和最深的爱慕为他服务。一个女人最重要的义务她始终的义务,就是顺从。

    在蒙古,女人必须守许多的禁忌,她们相信有很多行为会遭天罚。例如,某种坐姿是不适当的,某个死人的名字是不能提的等等。

    信仰穆斯林教、印度教或摩西教的女人在经期都认为自己身子不洁,因此必须藏匿一段时间。中世纪的罗马天主教信条甚至规定,来月经的妇女不许进入教堂。在位于南美洲北部沿海的苏里南,每当月经来临,黑人妇女便要与外界隔绝,独居一处,如果有人向她走近,她必须喊道:我不干净!罗马历史学家普林尼曾这祥描述过接触经血的后果:接触了它,鲜葡萄酒变酸,田地变贫瘠,嫁接的植物会死去,田园的种子会干瘪,树上的果实会坠落,钢刀的刃会钝,象牙的光泽会暗淡,蜂群会死去;即便是钢铁也会立刻生锈,而且空气中将弥溲着臭气;狗只要尝到经血就会立即变疯,并使被狗咬的伤口染上一种不可救药的毒。人们虽然不再相信这些假说,但对月经的恐惧感至今仍在影响着人们对经期妇女的看法,妇女割礼已有近2500年的历史,至今仍在40多个国家流行。它的分布是全球性的。非洲的26个国家、中东地区、马来亚、印尼、秘鲁、巴西和澳洲的土著居民中都有这一习俗。其中信仰伊斯兰教的非洲国家索马里、苏丹和埃塞俄比亚最严重。

    据1982年估计,非洲有7400万妇女受过割礼。女性割礼又称包皮环切术。严格地说,应只限于阴蒂包皮的切除。但实际上手术往往把阴蒂也一并切除,或同时切除阴唇。有时切除的大阴唇边缘相互融合、粘连,使得阴茎无法进入阴道,留有小孔可容尿液、经血排出、性交便无法完成。当妇女行恃婚配时再把出口处切开扩大。这一手术虽然同男性包皮环切术一样有着久远的历史,但后者并不伤害其性能力。前者对性能力的破坏却严重得多。手术既摧残了女性的性功能,又危害了她们的健康。割礼支持者的理由包括:第一,对妇女的性约束。割礼通过割去性感器官削弱性欲,甚至使当事人不能性交,从而达到为新郎保证新蜋贞洁的目的。第二,根据宗教信条妇女要施行割礼。宗教与这一习俗联系最多的是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最强调新娘的贞操,有人认为这是《古兰经》的启示。第三,神话的影响,在有些文化中,阴蒂等外生殖器官被认为会造成不育或影响女性特征。反对妇女割礼的人列举了如下理由:这一作法是对妇女的身体和感情伤害;割礼确能减弱女性的性砍,但近90%的受过割礼的妇女仍有较强的性欲,因此割礼难以达到保持妇女贞操的效果;《古兰经》对性快感的态度是积极的,因此禁止妇女享受性快感的作法是违背《古兰经》的;关于阴蒂等外生殖器官会造成不育或影响女性特征的看法纯属偏见,没有事实根据,每个人都有保护身体健康免受残害的权利,割礼危及妇女的身心健康,容易导致死亡,是人权的侵犯,因此应当像中国人废除缠足一样,废除这种陋习。

    一些阿拉伯国家的宗教戒条规定,妇女外出时必须蒙面纱,全身必须裹严;不得参加社交活动;不得驾驶汽车;不得单独旅行;不能单独取得出国签证。如有违反,就要受到伊斯兰教的发扬善德委员会和整顿恶习委员会的惩戒。妇女违反敉规,轻则受鞭挞,重则用石头砸死。长期以来,阿拉伯妇女一直在进行争取男女平等的斗争,一些城市妇女,特别是知识阶层和职业妇女,摘掉面沙并着西装外出的越来越多。1981年,沙特阿拉伯的教长会议作出关于妇女在会见未婚夫时可以不戴面纱的决定,其他一些国家近年来戴面沙的制度也开始放松。

    在印度,沙帝风俗死灰复燃。沙帝就是寡妇自焚殉夫的风俗。沙帝一词的原意是贞洁的妻子。这一习俗过去在伏尔加河地区的斯拉夫民族中曾经流行过,在马来西亚、柬埔寨、斐济等地也有发现。但最为盛行的还是印度。14、15世纪,在国芏逝世时,数百名宫娥嫔妃殉葬的事并不宇见。19世纪初,这一风俗十分盛行,1818年,孟加拉省有名寡妇自焚,加尔各达地区有544人自焚。1829年,英国殖民当局正式公布法令,宣布废除沙帝风俗。印度教改革运动开展了救济寡妇和允许寡妇再嫁的运动。根据印度教教义,妇女地位低下,其本分是结婚生育,操持家务,侍奉尊长,听命于丈夫。贞节被视为妇女至高无上的美德。因此逐渐形成禁止寡妇再嫁的习俗。根据印度教的摩奴法典,寡妇不许浓妆,不许倚门而立,不事修饰,不食美味,不访邻里,不行祭礼日食一餐,席地而卧。丈夫是妻子唯一的保护人,丈夫去世,妻于就断绝了生活的来源。为了逃避这种悲惨的生活,寡妇自然产生了生不如死的心理,而且殉夫而死还能落得贞节美名。1兆0年月,在德里,竟然有数百名妇女上街游行,鼓吹这种所谓贞节。印度各界对这一事态发展深表关切,总理甘地夫人表示,她的政府反对恢复沙帝风俗。

    在1871年以前的美国,法律曾准许男性使用不粗于拇指的棍子#老婆,因此在当年获得拇指法的谑称;法律还准许他们揪妻子的头发,踢打妻子,掐她,打她的耳光;当时的法律认可丈夫对妻子的惩罚权,却不给女性任何法律保护。

    有关妇女的观念

    为了证明女人不如男人,那些反对男女平等的人从宗教、神学中引经据典并且从科学,诸如生理学、心理学中寻找裉据。

    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对女性有两个重大的负面评价:第一个是将她列为万恶之首。如果我们想找到关于女人邪恶的观念和厌女症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圣经的钊世纪:人类最初的堕落是因为夏娃偷吃禁果所致,她是使人类玻逐出伊甸园的罪魁祸首。据一位重要的伊斯兰教思想家格哈萨里说,当夏娃偷吃了伊甸园树上的禁果后,上帝用18件东西惩罚妇女:月经;分娩;与父母分离并同一位陌生人结婚;怀胎;不能支配自己的肉体;在遗产中只能享有很小的份颧;只有被適弃的可能而没有主动离婚的权利;法定男人可以有4个妻子,而妇女只能有1个丈夫;必须把自己禁闭在屋子里;在屋子内必须遮蔽头部;两个妇女的证词才能和一个男人的证词相抵。外出必须有一位近亲陪伴;男人可以参加星期五及节日祈祷与葬礼,而妇女不能参加;没有资格取得统治者和法官地位;假如有一千个优点,只有一个是属于妇女的,而其余九百九十九个则属于男人;仏在复活节期间,假如妇女放荡不羁,她们将受到仅仅一半的斥责,而其余一半归罪于她们所在社区风气;如果丈夫去世了,她们必须守孝四个月又十天再婚之前、仏如果丈夫遗弃了她,她必须恪守等待三个月或三个月经埽期的规定再婚之前。―对女性的第二个负面评价就是:她是男人的附庸,她的存在的最初理由就是给男人作伴的一一上帝之所以造女人,仅仅是因为那个男人独居不好。就像圣经上所说女人是上帝用男人的一条肋骨做成的那祥,很多人还持有男人是完全意义上的人,而女人只是男人的变异与正态的偏离的观点。例如,亚里士多德和弗洛伊德都曾表达过女人是不完整的男人的思想。正如哼拫所说:有时这种观点达到了被称作伪物种形成,的地步她几乎被看作不是人类的一部分。男人们会庄重而热切地争论女人是否有炅魂这一问题。

    圣经上还有不少贬低妇女的言论。例如,耶和华让摩西晓喻以色列人云:若有妇入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7天,像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3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她若生女孩,就不涪净两个7天,像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66天。女人行经必污秽7天,凡摸她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女人在污秽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洁净。凡摸她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凡摸她所坐物件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滦。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别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洁净到晚上。从女权主义角度来看,这些论述中有两个观念值得重视。第一,女性行经和生育是不洁的,污秽的;第二,生女孩比生男孩的污秽程度加倍。

    在西方女权主义追溯男权主义观念的源头时,被最频繁引用的是亚里士多德关于女性的说法,他说过:女性之为女性是由于某种优良品质的缺乏广他还曾讨论过女人理性的薄弱和物质上的虚荣,并把斯巴达的没落归因于此,他说;斯巴达妇女因为具有遗产陪嫁金的继承权利及太多的自由,唯其被允许的范围太过广泛,因此,给斯巴达带来很大的不利,也因而促成了斯巴达的没落。毕达哥拉斯则说:世上善的法则创造了秩序、光明和男人,而恶的法则创造了混乱、黑喑和女人:在弥尔顿的《失乐园》中,夏娃曾对亚当说:上帝是你的法则,而你是我的法则。

    妇女在社会学史上的地位一直被忽略。社会学创始人孔德竟然认为,女人之所以地位低于男人,是因为女人的成长停止于儿童期。社会学大师迪尔凯姆也认为,男人就应当是家庭之首长。

    卢梭说:一般女人对任何艺术都没有真正的热爱,也没有真正的理解,同时她们对艺术也没有一点天才:卢梭认为,女性生来就应服从男性,尽管男性根本称不上完美,女性也要绝对服从他们,学会毫无怨言地忍受不公正待遇和丈夫的侮辱。

    叔本华称女性为矮小、窄肩、宽臀、短腿的人群;他把女性称作第二性,他说:第二性即女性在任何方面都次于男性;若对她们表示崇敬是极端荒谬的:女人的存在基本上仅仅是为了人类的繁殖。只须就女人的体态来看,便可了然女人天生就不适于从事精神或肉体上的重大工作,她们在行动上无法承担人生的债务,所以,造物主特别安排了一些受苦难的事情加在女人身上,以求补偿,诸如分娩的痛苦,子女的照顾,对于丈夫的眼从等女人最适于担任养育婴儿及教育孩童的工作,为什么呢?因为女人本身就像个小孩,即一言以蔽之,她们的思想是介于男性成人和小孩之间。女人终其一生也只能像个小孩,她们往往只看到眼前的事情,执著于现实,其思维仅及于皮相不能深人,不重视大问题,只喜欢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她们实在是毫无审美观念的,不论是对于音乐,诗歌或是美术,她们都没有任何真实的感受。也许她们会显出一份认真鉴赏、十分内行的神态,那也不过是为了迎合他人做傲样子罢了。他还引用三百年前的哈尔德的断言:女人缺少任何高等的能力。

    尼采则将女性的一切价值归结于生育:妇人的一切是谜,同时妇人的一切,只有一个答语:这答语便是生育。妇人应当服从。你到妇人那边去吗?別忘却了鞘子!他还断言:如果一个女人的志趣在于求学问,一般说来她在性方面就有点不正常。

    以爱写虐恋小说著称的法国著名作家萨德曾以小说人物的口吻说:女人是一个可怜的生物,总是不如男人,不如男人漂亮,不如男人聪明,不如男人富于创造力,只是娱悦男人的对象她们是虚伪、丑恶和危险的。女人与男人有千差万别,如同森林中远离人类的猴子与人的差别一样,即使她们有理由成为与男人一样的人,这些理由是否值得一听也还是个问题。

    将中国妇女的状况同西方妇女加以比较,仅受礼教束缚的中国妇女的地位略微强于受宗教教义束缚的西方妇女的地位;中国妇女地位同其他亚洲国家相比也略高一些。有些西方学者持类似看法,认为中国妇女与日本、印度妇女相比,有更多的自由,地位也更高一些。他们曾分析其中原因为;在中国人心目中,与传宗接代相比,性生活微不足道;中国人虽然喜欢性,却又不认为它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女人常常可以与丈夫平起平坐,并参与他们的事业英国甚至有观察家认为,中国人对生活的基本态度远不是印度式的,而是现代西方式的,有些连西方人都不愿接受的观念,都能祓中国人迅速、彻底地加以采纳。曾到中国讲学的罗素就有这样的印象。

    传统中国文化的性别理念同西方文化不同。这种差异首先表现在中国文化视两性的分别为自然的,也能够自然地接受和承认女性及与女性有关的一切。相比之下,在0方文化中,女人从未像男人那样自然地、容易地被世界所接受,或者说,被认为是平等的、对人类有贡献的人。女性一方面被降低为男人附庸;另一方面又被抬高为虛假的理想人物。其次,东西两种文化在性别问题上的差异表现在中国文化讲究的是阴限调和,不仅反对阴盛阳衰,也要反对阳盛阴衰,因而其理想状态不是阳压倒明、阳灭掉阴,也不是阴压倒阳、阴灭掉阳;而西方文化中却有强调二者之间的矛盾的意味,因此会有択女症、仇男症一类的情绪和倾向。在中国化中少有这种倾向。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传统中国社会里妇女的地位是低亍男人这从三纲五常其中夫为妻纲、三从四德其中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以及男子休妻的七出之条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可以看得很清楚。有学昔将中国传统观念中的妇女地位概括为:不重生女;女子无名;公庭不言妇女;女子无爵;男尊女卑。这一套理念是由阴阳学说衍生出来的,即以天、尊、刚、强、表、明、暖、上为阳;以地、卑、柔、弱,里、暗、寒、下为阴。由此衍生的定型观念有:女为阴,是低等人类;女奸小,不可靠近;女无能,不成大事;男人生产,女人生育;男人从政,女人持家等等。

    总之,在中茵人的价值观中,阳还是比阴优越一些;即使柔弱能够胜刚强,柔、弱、暗、下毕竟是卑微的,刚、强、明、上则是尊贵的。二者虽然应当调和,但还是有尊卑上下之分。所以,中国文化中的性别理念同西方文化中的性别理念虽有文化上的差别,但二者都没有脱离男权主义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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