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我一生心03:我最深爱的-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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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容华说到做到,给了水露一间小小的独立办公室。而她也升了职,挂了一个副总监的名号,实则依旧是他的秘书。

    人前人后,别人见了她,也要叫一声“水副总”,这倒让她十分不好意思。她也依旧会陪容华出去应酬,但挡酒的事,倒不用她做了。每次助理被灌倒了,她要挡,都被容华笑着按下了酒杯,说:“妹妹,你就悠着点吧!喝坏了你的胃,老了,我可不管你。”

    公开场合里,容华也已经公开了彼此的关系,而且十分不露痕迹。许多人,还真以为,她就是他的小表妹。所以,那些客户也不再过分难为她。

    这段时间,一直是阴雨天,天气寒冷。

    早上出门时,她穿了一件中短袖的白色针织毛衣,搭配了一条黑色的开司米长裤,裤管宽松,走起路来,十分飘逸,竟生出丝妩媚来。而毛衣领子上,是绒绒的一圈白色细毛,点缀着她黑如点漆的眼睛,竟又是雾蒙蒙的,明明是最普通不过的职业装,可她穿着,倒像个孩子,少女一般的肌肤,水做的脸蛋,眉目清淡,倒有一派孩子般的天真明媚。

    她把刘海修得短短的,省得挡了视线,可却更显得脸庞毛茸茸的。容华一见了她,就笑:“妹妹,你真像一只小鸭子。”

    她也是嘻嘻地笑着。

    一开始,俩人间还是有距离感的,所以她总是装出一副老成持重的姿态,现在彼此也混熟了,容华才发现,她根本就是个小孩子,与十七八岁的少女无异。

    “晚上有个饭局,你代我去吧!你也该独当一面了。我晚上的飞机,要赶去深圳开会。”容华直接吩咐下来。

    她答:“好的。”

    接待的,居然是个暴发户,可人家是真的有钱,又有什么办法呢。对方身家过亿,对于容华集团来说,有这样一个客户,是好事。所以,容华派来接洽的人里还有亚太区的CEO丽莎小姐。

    丽莎年近四十,工作能力也是有目共睹的。一行人里,还有好几个组员,多是年轻的男士与女士,还有两个小秘书,也是与水露差不多的年纪。而丽莎为人亲近和善,一行人走来,嘻嘻哈哈的,倒也快乐轻松。

    只是见到那暴发户陈红旺时,连极有教养的丽莎都忍不住皱了皱眉。

    桌面上,大家一一介绍,握手打招呼。

    轮到水露时,她礼貌地叫了一声:“陈总,您好。”

    那陈总顿觉眼前一亮,只见这小姑娘一头马尾辫,刘海绒绒的,也没有化妆,在灯光底下看,却是粉雕玉琢般的,乖巧甜美,像个高中生,而眉目间又分明有些清妩的姿态,像一朵尚未开放的芍药,艳色已经淡淡地流露了出来。

    他连忙握住了她的手,道:“别客气,叫我陈红旺,叫我陈总什么的,太见外了。”

    他的手油油的,水露想抽,却又被紧握着,抽不掉,心里是一万个恶心,面上却还是笑的,可那笑别提多别扭了。还是丽莎在一旁说话:“上菜了,陈总,可以起筷了。来来来,让我先敬您一杯。”

    于是,水露顺势抽了手,然后向丽莎投去一记感激的目光。

    订的是一间大包间,桌子很大,水露挑了离陈红旺最远的地方坐。她也不作声,只管吃。到了敬酒时,那陈红旺却像有意似的,连连来灌她酒。

    水露推却,声音细细的:“我不会喝酒。”碰上这样的人,她装就好了,不然真被灌醉了更麻烦。

    “没事,喝一点,喝一点就会了。”酒杯却推到了她手边,而他的手有意无意地碰她的手。

    水露那一组的人,都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她只能勉强地喝了一小杯,然后说:“我真喝不了多少。”

    此时的陈红旺,已经喝得是满脸红光,见她喝了一杯,十分高兴,竟在那儿扯起了他的发家史。这样的大客户,自然还是要奉承一下的,小李和另一个女助理小吕适当地拍起陈红旺马屁来,顺势,挡下了他敬向水露的酒。

    本以为,就这样过去了。

    没想到,到了下一周,容华回来后,与陈红旺再见面时,陈红旺点了名要水露作陪。

    本就是走个过场,应酬一下而已,容华说,不想去就算了。

    但水露头一歪,笑了笑:“还是公司要紧。毕竟他是大客户,而且还有海外的关系与资源。”

    容华向她投来一记赞赏的眼光:“果然有大家闺秀的风范,司长宁把你教得很好。”

    见他提起长宁,她怔了怔,笑意便有些苦涩。

    陈红旺钱多,所以喜欢附庸风雅,要打高尔夫,还嫌上海不够规格,硬是包了机要去香港玩,更请了容华与水露上机,一起过去。

    容华的修养是好的,自然不会去抢了他的风头,也携了明珠一并过去。

    飞机上,陈红旺总是有事没事往水露身边挪,这让水露好不烦恼。

    见她老低着头,以为她是害羞。再看看她打扮,一件简单的白衬衣,黑色百褶裙,梳着一头马尾,那马尾辫又黑又亮,像一匹缎,偏偏马尾尖又带了波浪卷,随着气流颠簸,一颤一颤的,十分动人,他竟真的伸手去摸了,还满脸堆笑的:“露露啊,看你打扮像个学生,今年几岁了呀!”

    她借着说话,调整了姿势,与他挪开了一个肩的距离:“快满二十一了。”

    容华十分识趣,玩笑道:“陈总,我妹妹年纪还小,你别打她主意啊!”

    他这样说了,陈红旺才不敢过分轻薄。

    到了香港,接机的阵势好不热闹,根本就像一出滑稽剧。那陈总为了彰显面子,居然还请来了仪仗队,在那儿吹吹打打的,连明珠都嗤嗤笑起来,水露也是笑。而那陈总还自以为很厉害,笑得开心,连金牙都露出来了。

    到底是年轻,水露并没有想得太多,也只把陈总当一般暴发户看待。陪他打了几场高尔夫,也就飞回了上海。该工作工作,该干吗干吗。

    这段时间,纪慕没有再来找水露,水露反倒觉得轻松起来。经过了在太湖俩人独处的那一晚,他向她袒露心扉,说起了以前,她很难再绝情地推开他。可她与他,终究是不可能的,他们之间,会永远地隔着一个司长宁。

    她也许久没回司宅了。见手头跟着的项目已经完成了大半,她回到了司宅。

    司长宁依旧在那里。

    回到司宅时,夕阳刚刚落下,司长宁的身周是一片粉红的玫瑰海洋,而背后是融融的晚霞,他独自站着,又高又瘦,不知在等着谁。

    她走上前去,他似有感应,慢慢地回转身,然后笑着说:“回来了?”

    一段时间不见,她变得更美了。原来,无论过去了多久,他终究是忘不了她的,她一直在他的心里。是纪慕改变了她吗?他是妒忌,自然请了最好的私家侦探,她与纪慕一直有往来,纪慕经常留宿在她的小宿舍里,俩人甚至在孤岛上过了一夜,这些,他都知道。她始终是大了,要离开他了吗?

    他握住她的手,声音淡淡的:“饿了吧,我做了你喜欢的玫瑰糕。”

    她忽然就抬起了头,刘海剪得短短的,绒绒地点缀在额上,衬得明亮的眼睛更加灵动。他笑着举起了手,抚了抚她的刘海,果然是痒痒的,一直痒到了他的心里。

    “我扶你进去。”她眼睛里是藏不住的喜悦。

    本来一切,都很好,他却将一张红色的喜帖推给了她。

    她低着头,他看不见她的表情。

    她只是随意地翻开,然后说:“定在了下个月?”

    “嗯。”

    “不结婚不行吗?”她还是那句话。

    “有一笔重要的家族基金,一定要在我婚后才能启动。”他回答。

    “我们离开这里不好吗?可以去任何一个地方。我还记得,小时候你给我说童话,北欧小镇,处处都是那么神奇、美丽。你也曾经说过喜欢北欧小镇,说那里像童话一般,到过的人,就不想离开了。我从没去过,我们去那里隐居起来,一辈子!”她在说傻话了。

    果然,他深邃的目光闪了闪,道:“你在说傻话了。我们不可以就这样私奔。我们有名誉,有社会地位,这些,是我努力了许久,才能给你的东西。”

    “可我不在乎。”她的手握成了拳头。

    他一声轻笑,神色疲倦:“可我在乎,养父与养女乱伦,天天睡在一张床上,露露,你的名声就不要了吗?”

    “Who care!”

    她的脸色已十分苍白,眼泪已经快止不住了。

    他不再说话,继续用着晚餐。

    她忽然离开了饭桌,跑回房间。

    没多久,她就听见了,客厅里飘来的音乐声,是一支华丽动人的圆舞曲,也是她与他最爱的曲子。

    然后,她就听见了敲门声,是他进来了。

    他看见,她伏在床上哭泣。

    司长宁轻轻地走了过去,在她身边坐下,唤道:“露露。”

    唤了许久,她才肯抬起头来,眼睛是红肿的,眼角还有晶莹的泪痕。他的心一痛,忍不住就捧起她的脸,吻了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主动吻她。起初是浅浅的,然后逐渐加深,与她一点一点地唇齿纠缠,她的唇那么甜,他已渴望了许久。自她十五岁后,他从来没有主动吻过她。她的呼吸暖暖的,有些急促,带着细碎的喘息,她的手攀上了他的脖子,仿佛明天就是世界末日,现下,这个世界只剩下他与她。

    他知道,她可以给予他所有的快乐与甜蜜。这些是他想要的、渴望的,却又是无望的。他喘息着推开了她,眼底是一片情潮涌动。只有她明白,他忍得多么辛苦。

    “我们去跳舞好吗?”他说。

    客厅里,回旋着那一支舞曲,他第一次教她跳舞时的情形历历在目。那时他那么高,为了迁就她,他把头放得很低很低,腰身也是弓着的,从那时起,他就没把她当孩子,而是一个小大人来看待。

    她牵住了他伸过来的手,随他下了楼梯,来到大厅上,偌大的客厅,那么空荡,只有彼此。她脱掉了高跟鞋,将脚踩在了他的皮鞋上,由他带着跳。他就笑了:“现在你重多了。”

    “因为我长大了。”她将头抵在他的肩上。

    他搂着她细细的腰,叹道:“你永远不长大多好,那我永远也不会老。”他吻了吻她的发,那种若有若无的淡香一缕一缕地飘来,将他萦绕。

    她踮起了脚,想吻一吻他,却不能,他那么高。他低下了头,将脸贴着她的额头,俩人不说话,脸贴着脸,共舞。

    跳了多久,最后,连彼此都忘记了。

    [2]

    无论怎样不去想起,那一天终究还是来了。各大财经版面、社会版面,都是司长宁要结婚的消息。

    司长宁的投资方向一向在香港那边,在香港的名声比在内地还大。公司也已经在华尔街上市,可司长宁做事一向低调,是隐形富豪,此次高调宣布婚事,为的,该是那一笔很重要的家族基金了。

    这一切,水露都清楚,可心里还是闷闷作痛,无论怎样,也缓解不过来。

    那一天晚上,她彻底搬离了司宅。原来,把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了,也不过是一个箱子。十岁时,她第一次踏进司宅,什么东西也没有带。而如今,带走的也不多,只是一些琐碎,但是有纪念价值的东西。她将他这么多年来,送给她的每一支口红,都装到了那个箱子里,一并带走。

    离开前,她停止了跳舞。

    她对他说:“你选择了陈美娴,这将是你与我最后的一支舞,以后,我的事,也不再需要你管了。”

    司长宁还要说什么,她已转身离去。

    可他的婚礼,她还是要去的。

    那天,她请了一天的假。当她出现在婚礼现场时,她看见了司长宁。司长宁没有穿黑或白的礼服,他穿的是灰色的,而陈美娴也很识趣地挑了件灰色的婚纱配他。

    原来,司长宁是在以这样的方式来告诉她,他在乎她。

    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可以不结婚吗?

    西式的婚礼,在户外举行。宽阔的绿草地,蔚蓝的天空,一切如梦似幻的布景,礼花、美酒、蛋糕,可这一切,都不是属于她的。

    她正要走进去,手被握住,她一回头,偏偏那人的吻,就落了下来,落在她唇上,带了淡淡的酒气与熟悉的烟味。她一怔,才发现是纪慕。

    “这种场合,一个人出席多无聊。”纪慕微笑着看她。今日她只简单地穿了一袭白色裙子,裙子很长,裙摆飘逸,而发绾起,披于背后,发间缀有珍珠,妆容也是精致的,就如从爱琴海走来的希腊少女。

    “嗯,你今天真美。”他抱了抱她。

    她没说什么,挽起了他的手,与他一起进入会场。

    司长宁已经在等着了,看到了那一幕,他神色疲惫,全无半点做新郎的喜悦。

    新娘很美,鹅蛋脸,大眼睛,肤白如雪,远远瞧着时,竟与水露有几分相似。

    可走近看时,水露觉得,美娴果然是美且娴,样子比她美多了。

    人很多,几乎是被推挤前进的。她与纪慕站在了新娘新郎面前,她笑,笑得比一般人开心,笑得花枝乱颤,她居然能清楚地听见自己说:“叔叔,新婚快乐。”接着把早已备好的礼物递给了他,再开口就是,“新娘真美。”

    陈美娴谦虚地回应了几句,再看了看丈夫,却发现司长宁一直没有说话,眼睛只注视着眼前的女孩。

    纪慕笑了笑,也道:“新婚快乐,露露,我们入席吧!”

    她低低地说了一声“好”,便随了他入席。

    在人前,她只能叫司长宁叔叔。司长宁是她的监护人,也只能是她叔叔。

    参加婚礼的还有许多司家的亲朋好友以及司家的生意伙伴,他们一一与水露打招呼,水露则露出最灿烂的微笑,仿佛叔叔结婚,她比他还要高兴。

    “你累不累?”

    听得话声,水露转过身来,依旧是纪慕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在问她:你装得累不累?

    “我并没有请你过来。”水露收起了笑容,是一脸落寞。

    “你叔叔也没有请我来。”纪慕说起了玩笑话。

    “这个玩笑一点不好笑。”她恼了,摘下手旁的一朵粉色玫瑰,往他脸上抽去。她正恼着,也没有收力,他生生吃了这一记,左脸上出现了一道血痕,不是不狼狈的。幸而人来人往,这里被芭蕉树挡着,无人看见这一幕。

    纪慕仍是笑着的,脸上是火辣辣作痛,他伸手一摸,是血珠渗了出来。

    水露眸光一闪,知道自己是过分了,连忙上前了两步:“你……你痛吗?我陪你去处理处理伤口吧?”

    可他一步靠近,已经圈住了她,不容她抗拒,就吻了下来。

    那个吻,吻得很深,他不再是浅尝辄止。

    她喘息着想推开他,竟是不能。他的手抚在她的耳根项间,一点一点地撩拨,她身体挣了挣,忽觉酥麻无比,再也用不上力。她恨他,居然比自己更了解自己的身体。

    “咳咳……”

    一声轻咳,打断了两个人,是司长宁站在了芭蕉树旁。浓绿的一排芭蕉叶低低垂垂,那碧色浓得跟泼墨似的,笼在他的身后,连他的眉目也越发映衬得深不见底起来。

    “露露,马上就开始跳舞了。”

    原来,已经礼成,舞会开始了,而她竟没有观礼。

    她笑了笑,挽住了纪慕的手:“我已经有舞伴了,你也已经有舞伴了不是吗?我们马上就过去。”

    司长宁看了看纪慕,发现了他脸面上的伤痕。

    “露露,别再任性了。”

    司长宁移开了目光。那目光似被芭蕉叶黏住了一般,那浓翠倒影于他的瞳仁里,墨深似海,又似夜色。

    “我没有任性,只是你变了,我也变了而已。而且我说过了,你选择了她,那以后我的事,你也无须管了。”说完,水露携了纪慕往舞会走去。

    许多人已经在跳了,新娘显然是在等新郎共舞。水露将手搭在了纪慕的脖子上,忽然觉得累了,便将身体的重量都压在了他的身上。音乐居然还是那支曲子,她与司长宁最爱的那一支。

    俩人头抵着头,懒懒散散地跳着,转着圈。纪慕人高,她穿了高跟鞋,才够得上他的高度。他的脸贴着她的额角,她的发绒绒的,一直往他脸上黏来,又似一只一只顽皮的小手,一直在向他招手,让他靠近她,靠近她,再不放开她。

    “还痛吗?”她问。

    他笑了笑,颤音自胸膛传来,连她的身体亦能感觉得到。他抱她抱得那么紧,俩人之间,几乎再没有距离。

    “不痛。”他答。

    他的肩膀很宽厚,他的高度与她刚刚合适,她无须仰起头来,就能看见他。蓦地,她就觉得很安心,因为只要她稍稍扬起脸,便能看到他的眼睛,他的眼睛里,只有她一人。她看了他多久,连自己也没察觉。

    “还没看够吗?”他一直注视着她,不放过她的每一个眼神,他用目光来勾勒她的脸庞、她的眼睛、她的鼻子、她的唇。

    被他如此说,她的脸红了。她的肌肤几欲透明,那抹红也就更加俏丽。他笑,声音低低的,只有她能听见:“我们离开这里,好不好?”

    可司长宁没有给机会让她回答,他已走到了俩人面前:“第二支舞,该是我和你跳了,露露。”

    水露一怔,想起了那日说过的话,脸色已经苍白。纪慕已经放开了她,可她没有接过司长宁的手。

    见纪慕已经退到了人群中,她冷冷说道:“我原以为,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此生此世,不会再与你共舞。”

    “露露,那么多的人在,别任性。这支舞,该你和我跳的。”他皱起眉。

    原来,他所能想的,只是人前人后的光景,他只是要这个形式,这个面子而已。她一仰头,很努力才够得上他的视线,她甚至连他的目光,也无法看清。

    “好,既然你那么在乎人前的礼仪,我会陪你跳这一曲。”

    她随了他的舞步起舞。他的手箍得那么紧,他用力一揽,俩人的身体严丝合缝,他竟似要把她融进他的身体一般,她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是疼痛的。她想挣扎,她的腰被他固定住、紧紧地贴着他的。他的呼吸,全喷到了她的脸上,她的眸光闪了闪,忽然笑了:“无论你多想,你都得克制对不对?因为你不可以吻我,无论你多想。”

    司长宁不说话,只注视着她。那支舞,跳了许久,许久。难道他以为,这样跳下去,就能天荒地老吗?始终是要曲终人散的。渐渐地,人群里起了骚动,许多人在窃窃私语。

    水露看了眼一旁的新娘,已经是目光如刀了。她嗤嗤地笑:“新娘子该妒忌了。”

    他终于是明白了过来,人言可畏,他本不该与她跳这支舞。他只是无法忍受,她与纪慕那样亲密。过去的那些无数的时光,始终是他陪她跳舞,而如今,她却是要离开他了。他停下了舞步,放开了她的手。

    他听见她说:“再见了,长宁。”然后,她转身融入了人群中,他再也寻找不到她了。

    [3]

    纪慕也找不到她了。她消失于人群中,那么快,也不过一眨眼的事。

    在人群中来回寻找,最终,纪慕知道她逃了。他打她电话,可她一个不接,他没有办法可想。偏偏容华等人的电话到了,倒是约了新地方。

    他无计可施,也是烦到了极点,干脆就往酒吧去了。一进包厢,就一连喝了好几杯。

    文洛伊笑他:“怎么,敢情来我们这里是买醉的?”

    容华一脸了然:“他心情不好,你别惹他。”

    包厢里,还有陪伴而来的几位女伴,每个都是国色天香,连公子那家伙,新交了女朋友,更是恨不得带出来炫耀一番。那位林小姐,也当真是美,有此资本,难怪连公子高兴。

    纪慕来,不过是想大醉一场。

    包厢外面是慢摇厅,许多人在跳舞。

    可金碧辉煌的包厢里,倒是静谧的。

    明珠在唱歌,是蔡琴的《被遗忘的时光》。别看明珠娇滴滴的,但唱出来的女中音倒是有模有样。

    连林小姐也拍手赞好。原来,明珠从小就练声乐的,也会弹钢琴,更长期学过油画,她气质好,否则也不会从《沉香屑第一炉香》的海选里,脱颖而出。

    纪慕一怔,陷入了沉默,仿佛又回到了风雨飘摇的孤岛上。有她做伴,那段时光,他永生难忘,他如置身大海,而那叶舟摇啊摇的,仿如他与她还在船上,原来是他醉了。

    明珠见林小姐赞美,提及如果水露在,才有意思。想她年纪轻轻的,对古董瓷器倒是有研究,与每位客人聊天皆能有不同的话题,可以从高科技的医美谈到各弄堂里的私房菜,一直聊到青花瓷器与世界名画。她仿佛是一道迷人的谜题,永远叫人猜不到答案。

    “上次她与我说及各式名车,后来竟辩到了古典音乐上来,真是有趣得紧。”明珠放下了麦克风说道。

    容华揽过了她的肩膀,也说:“她家教甚严,从小见过世面,与一般大家闺秀确实不同。上次,我办公室进了一幅毕加索赝品画作,居然让她一眼看穿。”

    纪慕越喝越觉得烦躁,于是也就推了门出去静一静。

    他靠在暗金色的墙面吸烟,那种烟的味道,只要抽上一次,就绝对不会再忘记。上午时,在司长宁的身上就闻到过,就是这一款烟味。

    记得第一次见水露,他也是靠在墙上吸烟。如果不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味道,恐怕她是会拒绝他的。

    前方一抹白影飘过,竟然像极了水露的身影。纪慕笑起自己来,真是想她想疯了,可身体已经本能地向前走去。

    其实,水露倒也真的是过来了。这里是新开的酒吧,许多人说起不错,所以她才过来的。她开了一个单独的包间,将KTV放到最大声,然后一边落泪,一边喝酒。她从早上到现在,一点东西也没吃,可她一点也不觉得饿。

    包里的手机似乎响了,她拿起,看了一眼,哈哈大笑了起来。是司长宁在找她。她不接,然后又是手机不依不饶地响起,她懒懒地看了一眼,是纪慕。

    她亦懒得接,还在不停地喝着酒。

    纪慕好似听见了她的手机铃响,可又不真切,似他的幻听。酒吧太大,巷道太多,他只能逐间寻找。

    而水露喝得醉醺醺的,觉得浑身发热,只想出去跳舞,发泄一通。外面就是慢摇厅,气氛很好,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多好。她咯咯笑,已经推开了包厢的大门。

    走路已经有些东倒西歪了,管他呢!她哼起了小曲,手舞足蹈。司长宁一向舍得花本钱栽培她,所以一进入司宅,就给她请了芭蕾舞名伶,并把一间会客房改造成了练舞室。她在里面度过了八个春秋,一直到她成年才停止了学舞,所以她的身段一直保持挺拔、苗条。

    可到底是醉了,舞动时,身体有些虚浮,可依旧不失轻盈,她本就是一袭白色长裙,飘飘的裙摆随着她转圈而飘荡起来,白色的轻纱下,是她细长洁白的脚踝与小腿。她咯咯地笑,如银铃一般。忽然,一扇门开了,出来的竟然是那陈红旺。

    俩人也算冤家路窄,居然在这里都会无端碰上。

    那陈红旺色眯眯的,一见就是那清高的小姑娘,喝多了两杯的他更是忘乎所以,伸过手来,一把捞住了她:“小姑娘,进来我这里坐坐吧,这里有好多好酒呢!”

    虽然醉了还有三分醒,他那咸猪手又油又腻的,抓着她,汗涔涔的,十分不爽快。她嗔了起来:“不!”

    “不去!”她嚷嚷着,眼睛因酒的缘故,分外亮,就像个想要洋娃娃的小女孩,既纯真无邪,又妩媚诱惑,竟看得那陈总呆住了,他更是拼了命地把她往包厢里拖。

    她一把抓住了门框,劲道却也是奇大,让那陈红旺一时抱不动了。他的手开始在她身上乱摸,还不忘骗她道:“进去玩,我们进去玩,我们一起K歌,一起跳舞,还有好酒,喝个痛快。”

    “不,你是色狼,我不跟你走。”

    水露笑嘻嘻地伸了脚就去踢他,可酒意已经上涌,十成的力道,此刻只剩了三成,软绵绵的,踢在陈红旺身上,如挠痒,把陈红旺的一颗心挠得是受不住了。

    他用力一扯,“嘶”的一声,她的裙摆已经撕裂,露出了圆润修长的大腿,她身体洁白芬芳,那如水一般的肌肤,一旦上手,就再舍不得放下了。她显然是受了惊吓,眼睛猛地睁大,像惊颤颤的小鹿,十分可怜。那陈总色胆已起,拼命扯她进房间,她大声叫了起来。

    “不要!救命!救命!不——”她喊得声嘶力竭。

    可就在那一瞬,就在门要关上的那一瞬,一个猛力,是纪慕冲了上来,他一把甩开了陈红旺,把陈红旺摔了个狗吃屎,竟晕了过去。

    室内还是有些光影的,是水族箱幽幽的灯光,映在她的脸上,是苍白的。她已经吓傻了。她何曾遇到过这种情况,受过这种罪过呢!司长宁一向是把她保护得很好的。忽然,她就嘤嘤地哭了起来。

    无论再苦再痛,她从来不哭,自十岁以后,她就很少哭泣了。她伏在纪慕身上,号啕大哭。

    “好了,没事了,我在这里。你不会有事的,别哭了,乖,别哭了。”他轻轻地安慰她。

    可她终是累了,软倒在他怀里。他抱了她上车,回到了他的家里。

    在车上的时候,她就累极睡着了。现在,依然没有醒来。他将她放在床上,她的泪光晶莹,一粒一粒的,像一颗一颗的珍珠。她的唇色鲜艳,是喝了酒的缘故,鬓发乱了,如云的青丝堪堪地坠着,说不出的可怜。明明不是甚美的脸,却有着无限的生动,他伸出手去,抚了抚她的脸,那张白得透明的脸。

    只一动,她就醒了。犹有些迷茫,方才的一切,不过是一场噩梦,可她的梦,也还未醒来。

    “纪慕?”她的唇动了动,吐出了他的名字。

    “是我。”他看着她,深深地看着她,充满了渴望。可下一秒,她已经吻上了他,他几乎是粗暴地回应她,急切地要除去她的衣衫,她的裙子本就薄,被他用力一扯,如裂帛,一直裂到了脚踝,裂成了三块,仿如将她与司长宁的一切,尽数撕碎。

    他在她肌肤上噬咬,一点一点地用力,她被咬得又痒又痛,指甲掐进了他的背里。而他将她一转,将她压在了厚厚的床褥里,他猛地压了上来,胸膛紧紧地抵着她的背,从背上肩上一点一点地啃咬,她颤了颤,就不挣扎了。

    他吻她耳根、颈项,她的呻吟细细的,十分悦耳动听,他一把将她翻了过来,开始吻她的唇。她搂住了他,攀附着他,从未如此的主动,他将吻逐渐加深,下巴、颈项,一点一点往下……而她沉沦到他所给予的甜蜜里……

    [4]

    纵欲过度的危险就在于,第二天起不来床。

    她从未想过,纪慕会有那样热情,抵死缠绵,恨不得俩人就这样死在了床上才好。她累极了,连动一动也不愿意。

    如不是容华的电话,她还会继续睡下去的。那电话响了许久,是睡意模糊的纪慕接的,他“喂”的一声,是浓浓的鼻音。

    那边,许久没有声音,纪慕才清醒了一些,一看是水露的手机,再看,是容华,他嘿嘿两声笑:“容总有何贵干?”

    水露猛地就清醒了过来,伸过手来抢了电话,不过容华已经挂机了。她才想起,今日有个会要开。

    被他这样看着,她是羞死了,正要抢过被子裹住身体,便听得他道:“露露,我们结婚吧!”

    她一怔,没有回应。

    他将她拥进怀里,她也没有拒绝。他说:“即使不是我,你也会和别人结婚的,为什么不考虑考虑我呢?!”他忽然笑了笑,“起码,你可以气一气某人。”

    “好,我答应你。”几乎只是一瞬,她做出了决定,能气司长宁,便是她想要的。

    她没有抬头,没有看见纪慕眼底的一丝哀伤。

    其实,有什么好哀伤的呢?不过是他自己求仁得仁罢了!昨晚,她那样迎合自己,也不过是因为司长宁结婚了。她去买醉,去疯狂,所做一切不过是为着一个司长宁,甚至差一点被那禽兽……纪慕不敢再想,只说了一句:“以后不要再喝酒了。很危险。”我会心疼的,那一句话,却无论如何也说不出来。

    她的身体颤了颤,然后答:“好的,我会把酒戒掉。”如把对司长宁的思念戒掉一般。

    水露首先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明珠。

    可明珠约的地方,竟然还是在咖啡馆。水露后到,一坐下来,就不忘看表:“大美女,也不看看几点了,居然晚上约出来喝咖啡。你想我不睡觉呀!”接着把要结婚的事,告诉了明珠。

    明珠也替她高兴,但转而一想,还是问了出来:“你真的决定了?可你爱纪慕吗?”

    婚姻里不一定非得有爱吧?水露笑了笑,答:“他也不爱我,他爱的自是别人。可这样不更好吗?反正我都是要嫁人的,嫁谁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嫁纪慕,司长宁也会安排她嫁给曾云航,或者其他的大好青年。她端起咖啡杯,拿起勺子仔细地搅拌,杯口颇大,瓷白色杯面上,绘有两只缠绵的长翼蝴蝶,那蝶翼很美,在灯光下闪着幽蓝。她忽地,觉得心口有些痛,羡慕起蝴蝶的缠绵来。

    咖啡馆里,是三三两两来往的人,客人们皆衣着光鲜。似是要打破沉默,她笑了笑,指了指右眼角道:“希望不要再跑出一个疯女郎来才好。”

    明珠也跟着笑了:“其实纪慕很在意你。上次你受伤,他最关心的不是你的脸,而是你的健康与安危。”

    想了许久,水露才答:“所以我愿意嫁给他。”如果他能给她一场平静,让她慢慢地、无风无浪地度过余生,也算是她的求仁得仁。

    “无论怎样,我衷心希望你幸福。”明珠握住了她的手。

    俩人闲聊了许久,正好有最新的报纸,水露拿了一份来看。忽然,啧啧称奇,原来那陈总的上市公司居然倒闭了。前后,不过两三个月的时间。

    明珠见她神色,也取过了报纸看,然后“哦”一声:“是容华与纪慕下的狠手。容华和我说过一二,看来你把这好色的陈总整惨了哦!”

    一时,心情大好,水露无拘无束地笑了起来:“谁让他倒霉,撞上了我呢!”笑声飘出好远,引来许多人回头,见是一个学生样的清丽女郎,都转不过目光了。那女郎笑得十分动人,声音清脆,那双眼睛也是清清灵灵的,竟是十分讨喜的样子。

    “在说什么呢?笑得如此开心!”纪慕从后而来,环住了水露的肩膀,并将下巴搁在了她的肩上。她一回头,他的吻就落了下来,清清爽爽的,带着海风的味道。他一吻,就放开了她。

    他来了有一会儿了,见她笑得开怀,他竟舍不得走过来,把那么好的气氛破坏掉。

    她何曾如此明媚地对他展露笑颜呢?可满室的男士都看着她,他竟然就妒忌了,就这样走了过来,吻了吻她。

    她见是他,微笑道:“闲聊而已。”已换回了最平常的笑容,淡淡的,十分疏离。

    他低下头,把玩起她的杯子,也不在意。他能在意什么呢?!然后就着她喝过的地方,喝了一口,她的唇印是甜的,可咖啡是苦的,就如她,带给他的感觉,她既给了他甜蜜,又教他懂得了痛苦。

    他开车送她回去。一路上,俩人话也不多。

    “你怎么知道我在咖啡馆?”

    “一问容华不就知道了。”他笑。他们多久没见面了,她居然一点也不想念。

    水露也是笑:“对的,容华与明珠总是形影不离的。”

    这段时间,她都是住在自己的小宿舍里,她与他也没怎么见面。而每次见面,他仅仅是想拥抱她,都被她不着痕迹地推开。

    等到了地方,他将车停好后,微笑着问道:“不请我上去坐坐吗?”

    她也没拒绝,开了门,请他先进,十分客气。

    这个小窝,倒也是个好地方,是容华批下的中层员工宿舍。她还不知道,容华已经把这套小一居,划到了她的名下,为的是,让她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窝。想来容华对她,倒也真好。其实,她与容华相处时,十分娇憨,与容华过了世的妹妹是有几分相似的,不是样貌像,而是神态像。

    纪慕小时候也经常跑容华家里玩,最喜欢逗容华的妹妹。容华的妹妹容丽粉雕玉琢般的,十分标致可爱。常常是他把容丽惹哭了,容华就跑出来胖揍他。想起往事,他不禁笑了出来,唇角高高扬起,露出了腮边的两个小酒窝。

    水露递水给他时,一仰头,就看到了他爽朗的笑意,那酒窝竟然十分可爱,一点也不惹人讨厌。

    “想什么,如此入神?”她把水给他,随口问道。

    “想你。”他忽然抱住了她,想亲一亲她的发。她啧啧笑,轻轻推开了他。他的眉蹙起,又放下,也没说什么。水杯尴尬地横在俩人之间,他一恼,把水杯往远处一扔,就打横抱起了她。

    她并不想,便推他。自然闻到了他身上浓郁的香水味,一怔,那不是她用的香水。他过来前,和别的女人在约会。

    她身体有些僵硬,他自然也猜到了。他也并没有打算瞒她,起码,她可以问,他会回答。其实,也只是一般的应酬,并不是她想的那样。可她没问,依旧是淡淡的。

    他吻她,她也不甚在意,也并没有拒绝。

    他忽然就烦躁了起来。

    “你可以问的。”他说。

    “有这个必要吗?”她笑,“你每次过来,也不过是直奔主题而已。”

    他狠狠地一把将她固定住,不带一点前戏地进入。她痛得闷声叫了起来,可随后咬紧了牙关,再不发出一点声音。而他的恨意更深,动作也愈加粗暴和快速,疾风暴雨似的,完全不顾她的痛苦。最后,他一声叹,全然发泄了出来。他伏在她身上,久久不愿起来。

    客厅有什么声响,水露猛地推开他,坐起。她披上大衣,走了出去。她忘记了,她找到第一份工作后,当她入住了宿舍后,是给过司长宁钥匙的。

    卧室门推开,果然是司长宁在那里。

    他的眸色,如此深,瞳仁猛地收缩,那是他痛到极点时,才会有的表情。可他出口时,声音却是平静的:“我进来前,敲过门,房门没锁,一敲就开了,一地都是碎片,我以为发生了什么变故。怕有贼,你有危险。”

    一时间,她的脸红了又白。倒是纪慕,无所谓似的,倚在门边上,姿态慵懒,只披了一件浴袍,那模样依旧是风度翩翩的,笑道:“没想到司先生还有此‘窥墙角’的癖好。”

    司长宁握紧了拳头,可声音依旧是镇静的:“我有些话要和露露说,麻烦你先回避。”

    世家子弟的修养,彼此都是有的,纪慕笑了笑,回房换上了衣服,然后掩门离开。

    [5]

    “你这样是在作践自己。”

    司长宁靠在沙发上,双手捂住了脸。

    水露觉得难过,可只要能气到司长宁,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是我未婚夫,我已经答应了他的求婚。婚礼在下个月底。大学一毕业,我就马上结婚。”

    “你考虑清楚了?”司长宁问。他猛地抬头,眼里尽是血丝,模样十分憔悴。

    “当然。”她答。她不是不心疼的,他明明那么爱整洁,可连胡楂都出来了。以前,他只有每天清晨醒来,才会有胡楂。那时,她还小,偷偷爬上他的床,被他发现了,他就拿胡楂刺她的小脸蛋,而她咯咯地笑。

    那时的日子,多么开心啊!后来,她慢慢大了,不再爬上他的床,进了门,只蹲在他床前看着他。还以为他没发现,谁知道,他突然睁开眼睛,然后就是哈哈大笑。他的下巴上,全是胡楂。可那时的他,是神采飞扬的。

    俩人之间,已经到了如此进退不得的地步。

    “曾云航很喜欢你。他问起你好几次,他会对你很好,露露,婚姻大事,我希望你考虑清楚。”他站了起来,走到她身边,轻轻地拥住了她。

    “反正我都是要嫁人的,嫁给谁又不是一样呢?曾云航不适合我!”她推开了他的臂弯。俩人间保持了一点距离,再回不到从前的亲昵。

    “你明明知道,纪慕只是个花花公子,他身边总是换着不同的女人。”司长宁火了,一把揪住了她的手。

    她被他揪得痛了,拼命地想甩开他:“你弄痛我了。”大衣也随着动作,撩开了一点,露出了光洁圆润的香肩。

    司长宁已经看到了她身上的吻痕,他心中痛苦难抑,终是放开了她。

    她忙将衣服拉了上去,见到那些吻痕,怔了怔,明白到,纪慕是故意的。她将领子裹紧,才说:“他也清楚明白,我爱的是谁。这样我与他互不拖欠,不是更好吗?你又何苦将曾云航推给我,他那么单纯,你又何必骗他。”

    司长宁笑了笑:“你大了,我再管不了你了。到底,是我做错了。”说完,他离开了她的小宿舍,走之前,把钥匙留在了茶几上。

    后来,曾云航真的有约她。

    她也爽快地答应了。

    约在一家淮扬饭店。菜色有些甜腻,她挑了几筷子,就放下了,只喝了一点汤。

    曾云航依旧是那样开朗大方,他说起,她叔叔结婚的时候,他最后有赶过去的,可还是去迟了,也没见到她。

    她看着他,微微地笑。

    她的眼睛亮晶晶的,总是叫人难忘,尤其是笑时,明明好像拒人于千里,明明似有许多忧愁,可又笑得恣意。

    上次分开后,曾云航回了香港,可无论如何也忘不了她。明明,爸爸派了他去德国谈生意,可一听到她叔叔结婚了,正好可以借此为由,来找她,于是风尘仆仆地赶了过来。忽然,他还是说了,鼓足了勇气,脸有些红,可到底是说了。

    “露露,给我一次机会好不好?我给司叔叔打了电话,我对他说,我喜欢你。他也说好。我知道你一向尊敬他,所以我只能先求得他同意。我喜欢你,露露。”

    水露怔了怔,难怪司长宁会来找她,不过是想将她打发了出去,嫁了人,他也安心地守住了他的名誉、地位。她拨了拨小碟子里的鱼,慵慵懒懒地看向他时,已收起了笑意:“云航,关于我和我叔叔的事,你从没有听说过吗?”然后是带了一点笑的,有些自嘲。

    曾云航一愣,没明白过来,反问道:“你和叔叔之间,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吗?没有呀,我从没听到过什么呀!”

    他眼神清澈,原来是真的不知道的。他真的是一个干净得透明的好人,那样单纯,她与叔叔的那点事,整个上流社会的圈子都传遍了吧,他倒是真不知道的。

    她的笑意真诚而明媚:“谢谢你。”

    她顿了顿,继续说了下去:“可我不能够答应你。是的,我和叔叔闹了些小矛盾,他对我失望了,也不会再管我。我已经有婚约了,我答应了纪家的婚事。”

    曾云航的眼里是藏也藏不住的失落与伤心,但他还是笑了,十分灿烂,他握着她的手说:“露露,我祝福你,你一定要永远幸福快乐。”

    此生,怕是再也遇不到比他更好的男子了。可她没有办法,她的一颗心,只能给一个人,她给了司长宁,再也没办法去爱别的人了。

    “云航,你很好。谢谢你!我也喜欢你,朋友间的喜欢。”她亦给了他祝福。

    手机忽然响了,是纪慕的。

    她接起,纪慕的声音不咸不淡:“在哪儿呀?”

    “在淮扬饭店吃饭呢!”她懒懒地答。

    她似是听见了他的一声笑,又似没有。他问:“要不要我去接你?”

    “时间还早,不用了。”她答。既然她亦不爱他,又何须他费神费心地来照顾她的任性的坏脾气呢。

    他说了一句“好”就挂了。

    此时,曾云航已经将一个锦盒推到了她面前,他说:“本就是打算送给你的,是在德国出差时挑的。现在就当作是送给你的结婚礼物吧!”

    她大大方方地打开,竟是一对价值不菲的钻石耳环。她认得这个牌子,波兰最古老的牌子,只为皇室提供服务,是辜青斯基。也难得他有这份心思的,竟将她当作珠宝。她笑了笑:“这太珍贵了。”

    她没有收下,要往他这边推来。他一把握住了她的手,他看着她时那么真诚,让她不忍拒绝。

    “你的眼睛很美,若这对钻石耳环能为你的美目增添一两分光彩,就是我最开心的事了。”

    最终,她没有拒绝,收下了这份礼物。

    她与他相处,一直是如朋友一般的,淡淡的,也可谓是有什么就说什么,没什么禁忌,俩人也玩得来。

    她原以为,他也一直将她当朋友,从未想过,他的感情藏得如此深。她是有些歉意的。

    “你不必抱歉,真的要谢,给我一个拥抱好了,我明天就回香港。”他笑,体贴地替她做好了一切的打算。

    她站了起来,他亦站了起来。她给了他一个拥抱,能说的还是那句话:“谢谢你。”

    他要买单时,经理走过来跟他说,纪先生已经结过账了。

    水露一怔,才知道,原来纪慕也在这里吃饭。她淡淡地对经理说:“好的。知道了。”

    曾云航先是一怔,也明白了过来,笑着道:“原还想请你吃饭的,反倒变你请了。”

    “没关系呀!等我过香港玩时,你再请我吃饭,一样的。”她笑意潋滟,并无芥蒂,与他还是朋友相处。

    他一喜,道:“好的,一定。”

    “一定。”她答。

    回到宿舍,纪慕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她一开了门,他就缠了上来,不管不顾地吻她。

    “你发什么神经?”她火了,踢他。

    “我发情不行吗?发情我也懂得回来找你,才继续发!”他开始扯她的裙子。

    她反抗,可他的手已经伸进了内衣里,肆意抚弄。她忍不住一声呻吟,更是刺激了他,一把将她甩到了沙发上。他已急切到连房间也不愿回的地步,整个人压下来,就是一阵疾风暴雨。

    后来,她才发现,他是喝多了。

    他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她找来湿毛巾替他擦拭。他双眼紧闭,那眼线又深又长。忽然,一滴泪从他眼角滑落,她以为看错了。她怔了怔,将毛巾轻轻地拂过他的眼睛,她再擦拭他的鬓发,他的脸。然后取过了被子,盖在他身上。

    她正想走,手却被拉住,她扯不开,唯有倚着沙发脚坐了下来,她的头枕在沙发上,居然就睡了过去。而他,睁开了眼睛,那样一动不动地看着她。

    她对他,永远体贴、周到,甚至是温柔的。他病了,她会照顾他;他醉了,她还是毫无怨言地照顾他。可她永远也不会爱他。就这样看了多久,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看着天一点点地发白,他才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等到她醒了,才记起什么似的,站了起来,他还握着她的手。她将他扳开,然后进了房间,翻起柜子来。其实,他早醒了,只是不愿吵醒了她。听得她的动静,他放轻了动作起身,本想吓一吓她,却见她从柜子里,取出了一瓶药。

    他一把就抢了过来,当看见上面“避孕药”的三个英文单词时,他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她。原来,她不仅从没有喜欢过他,还如此厌恶他。

    她有些不敢看他,他倒是气极反笑:“我以为,我们已经说好了的。”

    水露抿了抿唇,有些难以启齿:“我只是答应了结婚……”声音弱了下去。

    他一把将药瓶摔到了地上,药粒洒了一地。她伸了伸手,轻轻扯住了他的衣袖。她一向坚强,极少示弱,而现在却用可怜的眼神看着他。

    他的头垂下,身体一直没有动过,他做不到拂开她的手,却也不愿原谅她。

    “以后我会做好措施,别吃药了,伤身体。”他没有看她,推门离开。

    当门“嗒”一声关紧,那一刻,水露只觉得四周静极了,静得可怕。窗外放着的一盆绣球花开得正好,明明五彩缤纷,可她却觉得寂寞。那花影,再璀璨,投在墙上只剩一片灰白,如雪。

    [6]

    到底是走了出去,可纪慕方离开,已经开始想念。

    想念她的体温,想念她那一双温柔的手拂过时的轻怜,想念她那一圈绒绒的碎发刘海。想来,也是可笑,明明那么长的发,却剪了一个不安分的刘海,那刘海绒绒的,像蒲公英。他知道,当他闭上眼睛,她以为他睡着了,就会长时间地看他;如果他出汗了,她会温柔地替他擦拭,她的脸贴得近时,那绒绒的刘海就会挠到他的脸面,似无数只小手。

    她扎起马尾时,颈上发角也是一圈绒绒的碎发,可他通常只能看到她一截雪白的颈子,那圈可爱的小碎发,要离得很近,才看得见的,只要他一呼吸,仿佛那些碎发就会飘起来,而发里的一丝幽香便钻进了他的脑海里,沁入心脾,渗入五脏六腑,血液骨髓,再也难以拔除了。

    如今想来,那竟是一种窒息的感觉。当离开了她,再也触摸不到她,他会窒息。

    街道上很冷清,纪慕苦笑,或许,热闹一些,他反而不会那么害怕,那么慌张。

    路灯已经亮了,无数盏灯投影在通宵灯火明亮的大厦上,这里犹如中环,处处珠光宝气,灯火璀璨,从天上又到水里,似开出了一朵一朵的水中花。而投影在大厦上的光与影,勾勒出建筑伟岸的轮廓,一切,皆美得不可思议。

    他拐了一个圈,进入了另一条街道,路灯的颜色变得温柔起来,泛出淡淡的橙黄,撒下来似细细的沙,像天痛苦得下起沙来。再拐一个弯,终于看到了那间带花园的小洋房。

    金连桥住在那里,他已经有许久不曾找她了。这套小洋房也是他送给她的。仔细想想,他并没有送过什么给水露。他对女伴一向大方,可只有她,对一切都不甚在意。他将一颗心送给她,但她弃如敝屣。

    他只是想看看,到底能不能在另一个女人那里找到忘记她的方法。他依旧还有其他女伴,可他明明知道,她们都不是她,可他没有办法。

    机械地按动门铃,门开了,是金连桥。

    见到他,金连桥并不意外。俩人之间的相处长达五年。在她还是十七八岁的少女时,就和纪慕在一起了。

    纪慕一向对她好,原以为,他待她,始终是与别的女子不同。可当水露出现,她才明白,为何他对她一直不曾上心,因为他根本没用过心。她在他身上,从没有感受过那样的激情,从一开始,就是平淡的,好像很自然地便在一起了,可到底缺少了什么东西。

    直到现在,她才明白,那是爱。

    “累了吗?要不要休息一会儿?”金连桥替他脱下灰色的大衣挂到衣架上。他点了点头,也不管她回话,径直走到了卧室里,倒下便睡过去了。

    连在梦中都是一副十分委屈的模样。金连桥觉得自己的心很痛,却也没有办法。

    在梦里,他蜷缩起自己的身体,双手环抱住自己。他的姿势是如此寂寞,金连桥想替他盖好被子,手却被他抓紧。

    “水露,别离开我。”

    金连桥一怔,辛酸铺陈开来,她看着床头挂着的那对鸳鸯,刺绣精美,一针一线,皆是想念,可是鸳鸯那红红的羽毛,如今却刺眼,使人眼睛生痛,只晓得流泪。

    “只有你,露露,没有别人。”他依旧说着断断续续的梦话。原来,汪晨露并不是他所爱的,原来,他真正爱的,只有水露,没有别人。

    金连桥笑了笑,在现实里,如纪慕这样尊贵骄傲的人,怕是不会承认的吧!

    第一次见到汪晨露时,她就知道,纪慕对汪晨露有一种不同于寻常的爱慕之情,汪晨露的那种气质、那种动人的眼神吸引着他,他逐渐被汪晨露所吸引而不自知。

    他开始约会不同的女孩,她们都与汪晨露有相似的地方,可面对着汪晨露时,他所展露出来的是厌恶,甚至汪晨露按文洛伊所说的,叫他一声六哥,他也是摆出一副很厌恶的样子,其实不过是他在骗他自己。

    汪晨露是文洛伊的未婚妻,注定了与他只是这样的关系。可那种感觉毕竟不是爱,当他遇到了水露,所有的一切,忽然轰然坍塌,他努力营造的疏离、理智被水露所摧毁,他的心里、眼里只有水露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其他。那一刻,金连桥才发现,他唯有对水露是真的不同。

    坐在梳妆台前,她看着自己,依旧貌美如花,可心却早已老去。纪慕长得好看,又是娃娃脸,与文洛伊的英俊、容华的俊朗不同,他是清秀斯文的,所以无论再好看的年轻女子站于他身旁,都似他的小姐姐一般。

    而他过往寻找的女朋友都是高挑美艳的,站于他身旁,反倒显得他是个安静斯文的小弟弟了。

    她与他出去逛街时,就遇到过那样的情形,许多人都会以为,她是他姐姐,可她明明比他还小。

    在读高三时,他就追求她了。她是在上海读的住校的中学,她家穷,唯有靠打工赚学费。那时,她是在红酒廊工作时认识他的。一开始,她不同意,他就天天缠着她,不是送花、打电话,就是管接管送。她是来自苏北的贫穷女孩,所倚仗的也不过是一张美丽出众的脸与高挑妖娆的身段,他追求她,可她理智地拒绝,因为她懂得,他所迷恋的只是她的美貌。

    后来,他追得紧了,她居然也答应了他。那时,她已考上了大学,她学的是设计,他就替她买下了好几间商铺,让她卖自己设计的衣服与从全球搜来的精品。她店里的生意真的不错,后来一开开了好几家,就连许多电影明星、城中名媛也来她的精品店挑选衣服和鞋包。现在,她已经拥有了十家分店,这离不开他的资助。

    一开始,他对她倒也热情、迷恋,他喜欢她,更喜欢她的身体。后来,她才明白,他所需要的也只是一具美丽的躯壳,他从来没有爱过她,从来没有。

    也到了说再见的时候了吧……虽然,纪慕与她已经分手,可五年了,五年里,他们彼此需要,他们彼此了解,纪慕这一次过来,是要来道别的。

    金连桥忽然又有了一丝释然,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十家店铺,金漆招牌,也不会有今天的自己。

    这一段青春岁月,她并不后悔。她仔细地化着妆,直到妆容完美,她才满意地放下了化妆刷。

    穿上最好的衣裙,她坐在客厅等他醒来。

    天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后来,他终于醒了,虚掩的房门被推开,他自黑暗里出来,客厅里暖暖的一点橘黄色的光映着他的脸庞,他的脸年轻、美好,使得她深深眷恋。可她只是转过头来,对他笑了笑。

    “其实,你不用陪我的,怎么不去店里守着?”纪慕说。

    “守着的,也不过是一堆华丽衣裳罢了,没了欣赏的人,都是没有灵魂的美丽布料而已。”金连桥笑笑。

    他坐了下来:“我来是要说一件事情的,我们也这么多年了,我不希望你是最后一个才知道。”

    她打断了他的话:“我明白了。我没什么,真的,现代社会,好聚好散嘛!你对我一直很好,我很感激。”顿了顿,她忽然说,“我要结婚了。”

    纪慕了然一笑:“就是那位经常去你店里坐坐的男人?”

    “是。他是我在大学时的师哥,最近他刚从伦敦回来,一回来就遇上了。难得的是,他还记得我,也肯对我好,我也累了,这条路,我是走不下去了。他对我说,他爱我。有这三个字,就足够了。”金连桥的神色变得温柔起来,她的微笑那样幸福。

    “我祝福你,连桥,你值得更好的。”纪慕由衷地说道。

    “那你呢?你真的觉得值得,你明明知道她爱的是……”见他脸色苍白,金连桥轻咳了咳,“是我多事了。如果真的爱,爱就是不问值不值得,我却连这也看不懂。”

    他低着头,依旧不语。金连桥又觉得心痛起来,可还是站了起来,把门打开:“想必以后你也不会上来了吧。不管怎样,我也祝福你,真心的。”

    “谢谢你。”纪慕走到门边,回转身对她说,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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