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散文集-草木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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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在都会或乡村,薄暮的景色与蝙蝠都相调和,但热闹杂沓的地方其调和之度较薄。大路不如行人稀少的小路,都市不如寂静的小城,更密切的适合。看蝙蝠时的心情,也要仿佛感着一种萧寂的微淡的哀愁那种心情才好。

    ◎金鱼——草木虫鱼之一

    我觉得天下文章共有两种,一种是有题目的,一种是没有题目的。普通做文章大都先有意思,却没有一定的题目,等到意思写出了之后,再把全篇总结一下,将题目补上。这种文章里边似乎容易出些佳作,因为能够比较自由的发表,虽然后写题目是一件难事,有时竟比写本文还要难些。但也有时候,思想散乱不能集中,不知道写什么好,那么先定下一个题目,再做文章,也未始没有好处,不过这有点近于赋得,很有做出试帖诗来的危险罢了。偶然读英国密伦(A.A.Milnc)的小品文集,有一处曾这样说,有时排字房来催稿,实在想不出什么东西来写,只好听天由命,翻开字典,随手抓到的就是题目。有一回抓到金鱼,结果果然有一篇金鱼收在集里。我想这倒是很有意思的事,也就来一下子,写一篇金鱼试试看,反正我也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大道理,要尽先发表,那么来做赋得的咏物诗也是无妨,虽然并没有排字房催稿的事情。

    说到金鱼,我其实是很不喜欢金鱼的,在豢养的小动物里边,我所不喜欢的,依着不喜欢的程度其名次是,叭儿狗,金鱼,鹦鹉。鹦鹉身上穿著大红大绿,满口怪声,很有野蛮气;叭儿狗的身体固然太小,还比不上一只猫(小学教科书上却还在说,猫比狗小,狗比猫大),而鼻子尤其耸得难过。我平常不大喜欢耸鼻子的人,虽然那是人为的、暂时的,把鼻子耸动,并没有永久的将它缩作一堆。人的脸上固然不可没有表情,但我想只要淡淡的表示就好,譬如微微一笑,或者在眼光中露出一种感情——自然,恋爱与死等可以算是例外,无妨有较强烈的表示,但也似乎不必那样掀起鼻子,露出牙齿,仿佛是要咬人的样子。这种嘴脸只好放到影戏里去,反正与我没有关系,因为二十年来我不曾看电影。然而金鱼恰好兼有叭儿狗与鹦鹉二者的特点,它只是不用长绳子牵了在贵夫人的裙边跑,所以减等发落,不然这第一名恐怕准定是它的了。

    我每见金鱼一团肥红的身体,突出两只眼睛,转动不灵的在水中游泳,总会联想到中国的新嫁娘,身穿红布袄裤,扎着裤腿,拐着一对小脚伶俜的走路。我知道自己有一种毛病,最怕看真的或是类似的小脚。十年前曾写过一篇小文曰《天足》,起头第一句云“我最喜欢看见女人的天足”,曾蒙友人某君所赏识,因为他也是反对“务必脚小”的人。我倒并不是怕做野蛮,现在的世界正如美国洛威教授的一本书名,谁都有“我们是文明么”的疑问,何况我们这道统国,剐呀割呀都是常事,无论个人怎么努力,这个野蛮的头衔休想去掉,实在凡是稍有自知之明,不是夸大狂的人,恐怕也就不大有想去掉的这种野心与妄想。小脚女人所引起的另一种感想乃是残废,这是极不愉快的事,正如驼背或颈子上挂着一个大瘤,假如这是天然的,我们不能说是嫌恶,但总之至少不喜欢看总是确实的了。有谁会赏鉴驼背或大瘤呢?金鱼突出眼睛,便是这一类的现象。另外有叫作绯鲤的,大约是它的表兄弟罢,一样的穿着大红棉袄,只是不开衩,眼睛也是平平地装在脑袋瓜儿里边,并不比平常的鱼更为鼓出,因此可见金鱼的眼睛是一种残疾,无论碰在水草上时容易戳瞎乌珠,就是平常也一定近视得了不得,要吃馒头末屑也不大方便罢。照中国人喜欢小脚的常例推去,金鱼之爱可以说宜乎众矣,但在不佞实在是两者都不敢爱,我所爱的还只是平常的鱼而已。

    想象有一个大池——池非大不可,须有活水,池底有种种水草才行,如从前碧云寺的那个石池。虽然老实说起来,人造的死海似的水洼都没有多大意思,就是三海也是俗气寒伧气,无论这是那一个大皇帝所造,因为皇帝压根儿就非俗恶粗暴不可,假如他有点儿懂得风趣,那就得亡国完事,至于那些俗恶的朋友也会亡国,那是另一回事。如今话又说回来,一个大池,里边如养着鱼,那最好是天空或水的颜色的,如鲫鱼,其次是鲤鱼。我这样的分等级,好像是以肉的味道为标准,其实不然。我想水里游泳着的鱼应当是暗黑色的才好,身体又不可太大,人家从水上看下去,窥探好久,才看见隐隐的一条在那里,有时或者简直就在你的鼻子前面,等一忽儿却又不见了。这比一件红冬冬的东西渐渐的近摆来,好像望那西湖里的广告船(据说是点着红灯笼,打着鼓),随后又渐渐的远开去,更为有趣得多。鲫鱼便具备这种资格,鲤鱼未免个儿太大一点,但它是要跳龙门去的,这又难怪他。此外有些白鲦,细长银白的身体,游来游去,仿佛是东南海边的泥鳅龙船,有时候不知为什么事出了惊,拨剌的翻身即逝,银光照眼,也能增加水界的活气。在这样地方,无论是金鱼,就是那平眼睛的绯鲤,也是不适宜的。红袄裤的新嫁娘,如其脚是小的,那只好就请她在炕上爬或坐着,即使不然,也还是坐在房中,在油漆气芸香或花露水气中,比较的可以得到一种调和。所以金鱼的去处还是富贵人家的绣房,浸在五彩的磁缸中,或是玻璃的圆球里,去和叭儿狗与鹦鹉做伴侣罢了。

    几个月没有写文章,天下的形势似乎已经大变了,有志要做新文学的人,非多讲某一套话不容易出色。我本来不是文人,这些时式的变迁好歹于我无干,但以旁观者的地位看去,我倒是觉得可以赞成的。为什么呢?文学上永久有两种潮流,言志与载道。二者之中,则载道易而言志难。我写这篇赋得金鱼,原是有题目的文章,与帖括有点相近,盖已少言志而多载道欤。我虽未敢自附于新文学之末,但自己觉得颇有时新的意味,故附记于此,以志作风之转变云耳。

    十九年三月十日

    (《看云集》)

    ◎虱子——草木虫鱼之二

    偶读罗素所著的《结婚与道德》,第五章讲中古时代思想的地方,有这一节话:

    “那时教会攻击洗浴的习惯,以为凡使肉体清洁可爱好者皆有发生罪恶之倾向。肮脏不洁是被赞美,于是圣贤的气味变成更为强烈了。圣保拉说,身体与衣服的洁净,就是灵魂的不净。虱子被称为神的明珠,爬满这些东西是一个圣人的必不可少的记号。”我记起我们东方文明的选手辜鸿铭先生来了,他曾经礼赞过不洁,说过相仿的话,虽然我不能知道他有没有把虱子包括在内,或者特别提出来过。但是,即是辜先生不曾有什么颂词,虱子在中国文化历史上的位置也并不低,不过这似乎只是名流的装饰,关于古圣先贤还没有文献上的证明罢了。晋朝的王猛的名誉,一半固然在于他的经济的事业,他的捉虱子这一件事恐怕至少也要居其一半。到了二十世纪之初,梁任公先生在横滨办《新民丛报》,那时有一位重要的撰述员,名叫扪虱谈虎客,可见这个还很时髦,无论他身上是否真有那晋朝的小动物。

    洛威(R.H.Lowie)博士是旧金山大学的人类学教授,近著一本很有意思的通俗书《我们是文明么》,其中有好些可以供我们参考的地方。第十章讲衣服与时装,他说起十八世纪时妇人梳了很高的髻,有些矮的女子,她的下巴颏儿正在头顶到脚尖的中间。在下文又说道:

    “宫里的女官坐车时只可跪在台板上,把头伸在窗外,她们跳着舞,总怕头碰了挂灯。重重扑粉厚厚衬垫的三角塔终于满生了虱子,很是不舒服,但西欧的时风并不就废止这种时装。结果发明了一种象牙钩钗,拿来搔痒,算是很漂亮的。”第二十一章讲卫生与医药,又说到“十八世纪的太太们头上成群的养虱子”。又举例说明道:

    “一三九三年,一个法国著者教给他美丽的读者六个方法,治她们的丈夫的跳蚤,一五三九年出版的一本书列有奇效方,可以除灭跳蚤、虱子、虱卵以及臭虫。”照这样看来,不但证明“西洋也有臭虫”,更可见贵夫人的青丝上也满生过虱子。在中国,这自然更要普遍了,褚人获编《坚瓠集》丙集卷三有一篇《须虱颂》,其文曰:

    “王介甫王禹玉同侍朝,见虱自介甫襦领直缘其须,上顾而笑,介甫不知也。朝退,介甫问上笑之故,禹玉指以告,介甫命从者去之。禹玉曰,未可轻去,愿颂一言。介甫曰,何如?禹玉曰,屡游相须,曾经御览,未可杀也,或曰放焉。众大笑。”我们的荆公是不修边幅的,有一个半个小虫在胡须上爬,原算不得是什么奇事,但这却令我想起别一件轶事来,据说徽宗在五国城,写信给旧臣道,“朕身上生虫,形如琵琶。”照常人的推想,皇帝不认识虱子,似乎在情理之中,而且这样传说,幽默与悲感混在一起,也颇有意思,但是参照上文,似乎有点不大妥帖了。宋神宗见了虱子是认得的,到了徽宗反而退步,如果属实,可谓不克绳其祖武了。《坚瓠集》中又有一条《恒言》,内分两节如下:

    “张磊塘善清言,一日赴徐文贞公席,食鲳鱼鳇鱼。庖人误不置醋。张云,仓皇失措。文贞腰扪一虱,以齿毙之,血溅以上。张云,大率类此。文贞亦解颐。”

    “清客以齿毙虱有声,妓哂之。顷妓亦得虱,以添香置炉中而爆。客顾曰,熟了。妓曰,愈于生吃。”

    这一条笔记是很重要的虱之文献,因为他在说明贵人清客妓女都有扪虱的韵致外,还告诉我们毙虱的方法。《我们是文明么》第二十一章中说:

    “正如老鼠离开将沉的船,虱子也会离开将死的人,依照冰地的学说。所以一个没有虱子的爱斯吉摩人是很不安的。这是多么愉快而且适意的事,两个好友互捉头上的虱以为消遣,而且随复庄重的将它们送到所有者的嘴里去。在野蛮世界,这种交互的服务实在是很有趣的游戏。黑龙江边的民族不知道有别的更好的方法,可以表示夫妇的爱情与朋友的交谊。在亚尔泰山及南西伯利亚的突厥人也同样的爱好这个玩艺儿。他们的皮衣里满生着虱子,那妙手的土人便永远在那里搜查这些生物,捉到了的时候,咂一咂嘴儿把它们都吃下去。拉得洛夫博士亲自计算过,他的向导在一分钟内捉到八九十匹。在原始民间故事里多讲到这个普遍而且有益的习俗,原是无怪的。”由此可见普通一般毙虱法都是同徐文贞公一样,就是所谓“生吃”的,只可惜“有礼节的欧洲人是否吞咽他们的寄生物查不出证据”,但是我想这总也可以假定是如此罢,因为世上恐怕不会有比这个更好的方法,不过史有阙文,洛威博士不敢轻易断定罢了。

    但世间万事都有例外,这里自然也不能免。佛教反对杀生,杀人是四重罪之一,犯者波罗夷不共住,就是杀畜生也犯波逸提罪,他们还注意到水中土中几乎看不出的小虫,那么对于虱子自然也不肯忽略过去。《四分律》卷五十《房舍犍度法》中云:

    “于多人住处拾虱弃地,佛言不应尔。彼上座老病比丘数数起弃虱,疲极,佛言应以器,若毳,若劫贝,若敝物,若绵,拾著中。若虱走出,应作筒盛。彼用宝作筒,佛言不应用宝作筒,听用角牙,若骨,若铁,若铜,若铅锡,若竿蔗草,若竹,若苇,若木,作筒,虱若出,应作盖塞。彼宝作塞,佛言不应用宝作塞,应用牙骨乃至木作,无安处,应以缕系着床脚里。”小林一茶(一七六三——一八二七)是日本近代的诗人,又是佛教徒,对于动物同圣芳济一样,几乎有兄弟之爱,他的咏虱的诗句据我所见就有好几句,其中有这样一首,曾译录在《雨天的书》中,其词曰:

    “捉到一个虱子,将它掐死固然可怜,要把它舍在门外,让他绝食,也觉得不忍,忽然想到我佛从前给与鬼子母的东西,成此。”

    “虱子呵,放在和我味道一样的石榴上爬着。”

    (注:日本传说,佛降伏鬼子母,给与石榴实食之,以代人肉,因榴实味酸甜似人肉云。据《鬼子母经》说,她后来变为生育之神,这石榴大约只是多子的象征罢了。)

    这样的待遇在一茶可谓仁至义尽,但虱子恐怕有点觉得不合式,因为像和尚那么吃净素他是不见得很喜欢的。但是,在许多虱的本事之中,这些算是最有风趣了。佛教虽然也重圣贫,一面也还讲究——这称作清洁未必妥当,或者总叫作“威仪”罢,因此有些法则很是细密有趣,关于虱的处分即其一例,至于一茶则更是浪漫化了一点罢了。中国扪虱的名士无论如何不能到这个境界,也决做不出像一茶那样的许多诗句来,例如——

    “喂,虱子呵,爬罢爬罢,向着春天的去向。”

    实在译不好,就此打住罢。今天是清明节,野哭之声犹在于耳,回家写这小文,聊以消遣,觉得这倒是颇有意义的事。

    民国十九年四月五日,于北平

    附记

    友人指示,周密《齐东野语》中有材料可取,于卷十七查得《嚼虱》一则,今补录于下:

    “余负日茅檐,分渔樵半席,时见山翁野媪扪身得虱,则致之口中,若将甘心焉,意甚恶之。然揆之于古,亦有说焉。应侯谓秦王曰,得宛临,流阳夏,断河内,临东阳,邯郸犹口中虱。王莽校尉韩威曰,以新室之威而吞胡虏,无异口中蚤虱。陈思王著论亦曰,得虱者莫不劘之齿牙,为害身也。三人皆当时贵人,其言乃尔,则野老嚼虱亦自有典故,可发一笑。”

    我当推究嚼虱的原因,觉得并不由于“若将甘心”的意思,其实只因虱子肥白可口,臭虫固然气味不佳,蚤又大小一点了,而且放在嘴里跳来跳去,似乎不大容易咬着。今见韩校尉的话,仿佛基督同时的中国人曾两者兼嚼,到得后来才人心不古,取大而舍小,不过我想这个证据未必怎么可靠,恐怕这单是文字上的支配,那么跳蚤原来也是一时的陪绑罢了。

    四月十三日又记

    (《看云集》)

    ◎两株树——草木虫鱼之三

    我对于植物比动物还要喜欢,原因是因为我懒,不高兴为了区区视听之娱一日三餐的去饲养照顾,而且我也有点相信“鸟身自为主”的迂论,觉得把他们活物拿来做囚徒当奚奴,不是什么愉快的事。若是草木便没有这些麻烦,让它们直站在那里便好,不但并不感到不自由,并且还真是生了根的不肯再动一动哩。但是要看树木花草也不必一定种在自己的家里,关起门来独赏,让它们在野外路旁,或是在人家粉墙之内也并不妨,只要我偶然经过时能够看见两三眼,也就觉得欣然,很是满足的了。

    树木里边我所喜欢的第一种是白杨。小时候读古诗十九首,读过“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之句,但在南方终未见过白杨,后来在北京才初次看见。谢在杭著《五杂组》中云:

    “古人墓树多植梧楸,南人多种松柏,北人多种白杨。白杨即青杨也,其树皮白如梧桐,叶似冬青,微风击之辄淅沥有声,故古诗云,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予一日宿邹县驿馆中,甫就枕即闻雨声,竟夕不绝,侍儿曰,雨矣。予讶之曰,岂有竟夜雨而无檐溜者?质明视之,乃青杨树也。南方绝无此树。”

    《本草纲目》卷三五下引陈藏器曰:“白杨北土极多,人种墟墓间,树大皮白,其无风自动者乃杨栘,非白杨也。”又寇宗奭云:“风才至,叶如大雨声,谓无风自动则无此事,但风微时其叶孤极处则往往独摇,以其蒂长叶重大,势使然也。”王象晋《群芳谱》则云杨有二种,一白杨,一青杨,白杨蒂长两两相对,遇风则簌簌有声,人多植之坟墓间,由此可知白杨与青杨本自有别,但“无风自动”一节却是相同。在史书中关于白杨有这样的两件故事:

    《南史》萧惠开传:“惠开为少府,不得志,寺内斋前花草甚美,悉铲除,别植白杨。”

    《唐书》契苾何力传:“龙翔中司稼少卿梁修仁新作大明宫,植白杨于庭,示何力曰,此木易成,不数年可芘。何力不答,但诵白杨多悲风萧萧愁杀人之句,修仁惊悟,更植以桐。”

    这样看来,似乎大家对于白杨都没有什么好感。为什么呢?这个理由我不大说得清楚,或者因为它老是簌簌的动的缘故罢。听说苏格兰地方有一种传说,耶苏受难时所用的十字架是用白杨木做的,所以白杨自此以后就永远在发抖,大约是知道自己的罪孽深重。但是做钉的铁却似乎不曾因此有什么罪,黑铁这件东西在法术上还总有点位置的,不知何以这样的有幸有不幸(但吾乡结婚时忌见铁,凡门窗上铰链等悉用红纸糊盖,又似别有缘故)。我承认白杨种在墟墓间的确很好看,然而种在斋前又何尝不好,它那瑟瑟的响声第一有意思。我在前面的院子里种了一棵,每逢夏秋有客来斋夜话的时候,忽闻淅沥声,多疑是雨下,推户出视,这是别种树所没有的佳处。梁少卿怕白杨的萧萧改植梧桐,其实梧桐也何尝一定吉祥,假如要讲迷信的话,吾乡有一句俗谚云,“梧桐大如斗,主人搬家走”,所以就是别庄花园里也很少种梧桐的,这实在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梧桐的枝干和叶子真好看,且不提那一叶落知天下秋的兴趣了。在我们的后院里却有一棵,不知已经有若干年了,我至今看了它十多年,树干还远不到五合的粗,看它大有黄杨木的神气,虽不厄闰也总长得十分缓慢呢——因此我想到避忌梧桐大约只是南方的事,在北方或者并没有这句俗谚,在这里梧桐想要如斗大恐怕不是容易的事罢。

    第二种树乃是乌桕,这正与白杨相反,似乎只生长于东南,北方很少见。陆龟蒙诗云“行歇每依鸦舅影”,陆游诗云“乌桕赤于枫,园林二月中”,又云“乌桕新添落叶红”,都是江浙乡村的景象。《齐民要术》卷十列“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下注云“聊以存其名目,记其怪异耳,爰及山泽草木任食非人力所种者,悉附于此”,其中有乌桕一项,《引玄中记》云“荆阳有乌臼,其实如鸡头,迮之如胡麻子,其汁味如猪脂。”《群芳谱》言:“江浙之人,凡高山大道溪边宅畔无不种。”此外则江西安徽盖亦多有之。关于它的名字,李时珍说:“乌喜食其子,因以名之……或曰,其木老则根下黑烂成臼,故得此名。”我想这或曰恐太迂曲,此树又名鸦舅,或者与乌不无关系,乡间冬天卖野味有桕子舄(读如呆鸟字),是道墟地方名物,此物殆是乌类乎,但是其味颇佳,平常所谓舄肉几乎便指此舄也。

    桕树的特色第一在叶,第二在实。放翁生长稽山镜水间,所以诗中常常说及桕叶,使是那唐朝的张继寒山寺诗所云江枫渔火对愁眠,也是在说这种红叶。王端履著《重论文斋笔录》卷九论及此诗,注云:“江南临水多植乌桕,秋叶饱霜,鲜红可爱,诗人类指为枫,不知枫生山中,性最恶湿,不能种之江畔也。此诗江枫二字亦未免误认耳。”范寅在《越谚》卷中桕树项下说:“十月叶丹,即枫,其子可榨油,农皆植田边。”就把两者误合为一。罗逸长《青山记》云:“山之麓朱村,盖考亭之祖居也,自此倚石啸歌,松风上下,遥望木叶着霜如渥丹,始见怪以为红花,久之知为乌桕树也。”《蓬窗续录》云:“陆子渊《豫章录》言,饶信间桕树冬初叶落,结子放蜡,每颗作十字裂,一丛有数颗,望之若梅花初绽,枝柯诘曲,多在野水乱石间,远近成林,真可作画。此与柿树俱称美荫,园圃植之最宜。”这两节很能写出桕树之美,它的特色仿佛可以说是中国画的,不过此种景色自从我离了水乡的故国已经有三十年不曾看见了。

    桕树子有极大的用处,可以榨油制烛。《越谚》卷中蜡烛条下注曰:“卷芯草干,熬桕油拖蘸成烛,加蜡为皮,盖紫草汁则红。”汪曰帧著《湖雅》卷八中说得更是详细:

    “中置烛心,外裹乌桕子油,又以紫草染蜡盖之,曰桕油烛。用棉花子油者曰青油烛,用牛羊油者曰荤油烛。湖俗祀神祭先必燃两炬,皆用红桕烛。婚嫁用之曰喜烛,缀蜡花者曰花烛,祝寿所用曰寿烛,丧家则用绿烛或白烛,亦桕烛也。”

    日本寺岛安良编《和汉三才图会》五八引《本草纲目》语云:“烛有蜜蜡烛虫蜡烛牛脂烛桕油烛,”后加案语曰:

    “案唐式云少府监每年供蜡烛七十挺,则元以前既有之矣。有数品,而多用木蜡牛脂蜡也。有油桐子蚕豆苍耳子等为蜡者,火易灭。有鲸鲲油为蜡者,其焰甚臭,牛脂蜡亦臭。近年制精,去其臭气,故多以牛蜡伪为木蜡,神佛灯明不可不辨。”

    但是近年来蜡烛恐怕已是倒了运,有洋人替我们造了电灯,其次也有洋蜡洋油,除了拿到妙峰山上去之外大约没有它的什么用处了。就是要用蜡烛,反正牛羊脂也凑合可以用得,神佛未必会得见怪——日本真宗的和尚不是都要娶妻吃肉了么?那么桕油并不再需要,田边水畔的红叶白实不久也将绝迹了罢。这于国民生活上本来没有什么关系,不过在我想起来的时候总还有点怀念,小时候喜读《南方草木状》《岭表录异》和《北户录》等书,这种脾气至今还是存留着,秋天买了一部大板的《本草纲目》,很为我的朋友所笑,其实也只是为了这个缘故罢了。

    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于北平煅药庐

    (《看云集》)

    ◎苋菜梗——草木虫鱼之四

    近日从乡人处分得腌苋菜梗来吃,对于苋菜仿佛有一种旧雨之感。苋菜在南方是平民生活上几乎没有一天缺的东西,北方却似乎少有,虽然在北平近来也可以吃到嫩苋菜了。查《齐民要术》中便没有讲到,只在卷十列有人苋一条,引《尔雅》郭注,但这一卷所讲都是“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而《南史》中则常有此物出现,如《王智深传》云:“智深家贫无人事,尝饿五日不得食,掘苋根食之。”又《蔡樽附传》云:“樽在吴兴不饮郡斋井,斋前自种白苋紫茹以为常饵,诏褒其清。”都是很好的例。

    苋菜据《本草纲目》说共有五种,马齿苋在外。苏颂曰:“人苋白苋俱大寒,其实一也,但大者为白苋,小者为人苋耳,其子霜后方熟,细而色黑。紫苋叶通紫,吴人用染爪者,诸苋中唯此无毒不寒。赤苋亦谓之花苋,茎叶深赤,根茎亦可糟藏,食之甚美味辛。五色苋今亦稀有,细苋俗谓之野苋,猪好食之,又名猪苋。”李时珍曰:“苋并三月撒种,六月以后不堪食,老则抽茎如人长,开细花成穗,穗中细子扁而光黑,与青箱子鸡冠子无别,九月收之。”《尔雅·释草》:“蒉赤苋”,郭注云:“今之苋赤茎者。”郝懿行疏乃云:“今验赤苋茎叶纯紫,浓如燕支,根浅赤色,人家或种以饰园庭,不堪啖也。”照我们经验来说,嫩的紫苋固然可以瀹食,但是“糟藏”的却都用白苋,这原只是一乡的习俗,不过别处的我不知道,所以不能拿来比较了。

    说到苋菜同时就不能不想到甲鱼。《学圃余疏》云:“苋有红白二种,素食者便之,肉食者忌与鳖共食。”《本草纲目》引张鼎曰:“不可与鳖同食,生鳖瘕,又取鳖肉如豆大,以苋菜封裹置土坑内,以土盖之,一宿尽变成小鳖也。”其下接联地引汪机曰:“此说屡试不验。”《群芳谱》采张氏的话稍加删改,而末云“即变小鳖”之后却接写一句“试之屡验”,与原文比较来看未免有点滑稽。这种神异的物类感应,读了的人大抵觉得很是好奇,除了雀入大水为蛤之类无可着手外,总想怎么来试他一试,苋菜鳖肉反正都是易得的材料,一经实验便自分出真假,虽然也有越试越胡涂的,如《西阳杂俎》所记:“蝉未脱时名复育,秀才韦翾庄在杜曲,常冬中掘树根,见复育附于朽处,怪之,村人言蝉固朽木所化也,翾因剖一视之,腹中犹实烂木。”这正如剖鸡胃中皆米粒,遂说鸡是白米所化也。苋菜与甲鱼同吃,在三十年前曾和一位族叔试过,现在族叔已将七十了,听说还健在,我也不曾肚痛,那么鳖瘕之说或者也可以归入不验之列了罢。

    苋菜梗的制法须俟其“抽茎如人长”,肌肉充实的时候,去叶取梗,切作寸许长短,用盐腌藏瓦坛中,候发酵即成,生熟皆可食。平民几乎家家皆制,每食必备,与干菜腌菜及螺狮霉豆腐千张等为日用的副食物,苋菜梗卤中又可浸豆腐干,卤可蒸豆腐,味与“溜豆腐”相似,稍带枯涩,别有一种山野之趣。读外乡人游越的文章,大抵众口一词的讥笑土人之臭食,其实这是不足怪的,绍兴中等以下的人家大都能安贫贱,敝衣恶食,终岁勤劳,其所食者除米而外唯菜与盐,盖亦自然之势耳。干腌者有干菜,湿腌者以腌菜及览菜梗为大宗,一年间的“下饭”差不多都在这里。《诗》云,我有旨蓄,可以御冬,是之谓也,至于存置日久,干腌者别无问题,湿腌则难免气味变化,顾气味有变而亦别具风味,此亦是事实,原无须引西洋干酪为例者也。

    《邵氏闻见录》云,汪信民常言,人常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胡康侯闻之击节叹赏。俗语亦云,布衣暖,菜根香,读书滋味长。明洪应明遂作《菜根谭》以骈语述格言,《醉古堂剑扫》与《婆罗馆清言》亦均如此,可见此体之流行一时了。咬得菜根,吾乡的平民足以当之,所谓菜根者当然包括白菜芥菜头,萝卜芋艿之类,而苋菜梗亦附其下,至于苋根虽然救了王智深的一命,实在却无可吃,因为在只是梗的末端罢了,或者这里就是梗的别称也未可知。咬了菜根是否百事可做,我不能确说,但是我觉得这是颇有意义的,第一可以食贫,第二可以习苦,而实在却也有清淡的滋味,并没有蕺这样难吃,胆这样难尝。这个年头儿人们似乎应该学得略略吃得起苦对好。中国的青年有些太娇养了,大抵连冷东西都不会吃,水果冰激淋除外,我真替他们忧虑,将来如何上得前敌,至于那粉泽不去手,和穿红里子的夹袍的更不必说了。其实我也并不激烈的想禁止跳舞或抽白面,我知道在乱世的生活中耽溺亦是其一,不满于现世社会制度而无从反抗,往往沉浸于醇酒妇人以解忧闷,与中山饿夫殊途而同归,后之人略迹原心,也不敢加以菲薄,不过这也只是近于豪杰之徒才可以,决不是我们凡人所得以援引的而已。喔,似乎离本题太远了,还是就此打住,有话改天换了题目再谈罢。

    二十年十月二十六日,于北平

    (《看云集》)

    ◎水里的东西——草木虫鱼之五

    我是在水乡生长的,所以对于水未免有点情分。学者们说,人类曾经做过水族,小儿喜欢弄水,便是这个缘故。我的原因大约没有这样远,恐怕这只是一种习惯罢了。

    水,有什么可爱呢?这件事是说来话长,而且我也有点儿说不上来。我现在所想说的单是水里的东西。水里有鱼虾、螺蚌、茭白、菱角,都是值得记忆的,只是没有这些工夫来一一纪录下来,经了好几天的考虑,决心将动植物暂且除外。那么,是不是想来谈水底里的矿物类么?不,决不。我所想说的,连我自己也不明白它是哪一类,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死的还是活的,它是这么一种奇怪的东西。

    我们乡间称它作Ghosychiü,写出字来就是“河水鬼”。它是溺死的人的鬼魂。既然是五伤之一——五伤大约是水、火、刀、绳、毒罢,但我记得又有虎伤似乎在内,有点弄不清楚了,总之水死是其一,这是无可疑的,所以它照例应“讨替代”。听说吊死鬼时常骗人从圆窗伸出头去,看外面的美景(还是美人?),倘若这人该死,头一伸时可就上了当,再也缩不回来了。河水鬼的法门也就差不多是这一类,它每幻化为种种物件,浮在岸边,人如伸手想去捞取,便会被拉下去,虽然看来似乎是他自己钻下去的。假如吊死鬼是以色迷,那么河水鬼可以说是以利诱了。它平常喜欢变什么东西,我没有打听清楚,我所记得的只是说变“花棒槌”,这是一种玩具,我在儿时听见所以特别留意,至于所以变这玩具的用意,或者是专以引诱小儿亦未可知。但有时候它也用武力,往往有乡人游泳,忽然沉了下去,这些人都是像虾蟆一样的“识水”的,论理决不会失足,所以这显然是河水鬼的勾当,只有外道才相信是由于什么脚筋拘挛或心脏麻痹之故。

    照例,死于非命的应该超度,大约总是念经拜忏之类,最好自然是“翻九楼”,不过翻的人如不高妙,从七七四十九张桌子上跌了下来的时候,那便别样的死于非命,又非另行超度不可了。翻九楼或拜忏之后,鬼魂理应已经得度,不必再讨替代了,但为防万一危险计,在出事地点再立一石幢,上面刻南无阿弥陀佛六字,或者也有刻别的文句的罢,我却记不起来了。在乡下走路,突然遇见这样的石幢,不是一件很愉快的事,特别是在傍晚,独自走到渡头,正要下四方的渡船亲自拉船索渡过去的时候。

    话虽如此,此时也只是毛骨略略有点耸然,对于河水鬼却压根儿没有什么怕,而且还简直有点儿可以说是亲近之感。水乡的住民对于别的死或者一样的怕,但是淹死似乎是例外,实在怕也怕不得许多。俗语云,瓦罐不离井上破,将军难免阵前亡,如住水乡而怕水,那么只好搬到山上去,虽然那里又有别的东西等着,老虎、马熊。我在大风暴中渡过几回大树港,坐在二尺宽的小船内在白鹅似的浪上乱滚,转眼就可以沉到底去,可是像烈士那样从容的坐着,实在觉得比大元帅时代在北京还要不感到恐怖。还有一层,河水鬼的样子也很有点爱娇。普通的鬼保存它死时的形状,譬如虎伤鬼之一定大声喊阿唷,被杀者之必用一只手提了它自己的六斤四两的头之类,唯独河水鬼则不然,无论老的小的村的俊的,一掉到水里去就都变成一个样子。据说是身体矮小,很像是一个小孩子,平常三五成群,在岸上柳树下“顿铜钱”,正如街头的野孩子一样,一被惊动便跳下水去,有如一群青蛙,只有这个不同,青蛙跳时“不东”的有水响,有波纹,它们没有。为什么老年的河水鬼也喜欢摊钱之戏呢?这个,乡下懂事的老辈没有说明给我听,我也没有本领自己去找到说明。

    我在这里便联想到了在日本的它的同类。在那边称作“河童”,读如Kappa,说是Kawawappa之略,意思即是川童二字,仿佛芥川龙之介有过这样名字的一部小说,中国有人译为“河伯”,似乎不大妥帖。这与河水鬼有一个极大的不同,因为河童是一种生物,近于人鱼或海和尚。它与河水鬼相同要拉人下水,但也喜欢拉马,喜欢和人角力。它的形状大概如猿猴,色青黑,手足如鸭掌,头顶下凹如碟子,碟中有水时其力无敌,水涸则软弱无力,顶际有毛发一圈,状如前刘海,日本儿童有蓄此种发者至今称作河童发云。柳田国男在《山岛民谭集》(1914)中有一篇《河童驹引》的研究,冈田建文的《动物界灵异志》(1927)第三章也是讲河童的,他相信河童是实有的动物,引《幽明录》云:“水蝹一名蝹童,一名水精,裸形人身,长三五尺,大小不一,眼耳鼻舌唇皆具,头上戴一盆,受水三五升,只得水勇猛,失水则无勇力。”以为就是日本的河童。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无从考证,但想到河水鬼特别不像别的鬼的形状,却一律的状如小儿,仿佛也另有意义,即使与日本河童的迷信没有什么关系,或者也有水中怪物的分子混在里边,未必纯粹是关于鬼的迷信了罢。

    十八世纪的人写文章,末后常加上一个尾巴,说明寓意,现在觉得也有这个必要,所以添写几句在这里。人家要怀疑,即使如何有闲,何至于谈到河水鬼去呢?是的,河水鬼大可不谈,但是河水鬼的信仰以及有这信仰的人却是值得注意的。我们平常只会梦想,所见的或是天堂,或是地狱,但总不大愿意来望一望这凡俗的人世,看这上边有些什么人,是怎么想。社会人类学与民俗学是这一角落的明灯,不过在中国自然还不发达,也还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发达。我愿意使河水鬼来做个先锋,引起大家对于这方面的调查与研究之兴趣。我想恐怕喜欢顿铜钱的小鬼没有这样力量,我自己又不能做研究考证的文章,便写了这样一篇闲话,要想去抛砖引玉实在有点惭愧。但总之关于这方面是“伫候明教”。

    十九年五月

    (《看云集》)

    ◎案山子——草木虫鱼之六

    前几天在市场买了一本《新月》,读完罗隆基先生的论文之后,再读《四十自述》,这是《在上海》的下半篇,胡适之先生讲他自己作诗文的经验,觉得很有趣味。其中特别是这一节:“我记得我们试译Thomas Campbell的Soldier's Dream一篇诗,中有scarecrow一个字,我们大家想了几天,想不出一个典雅的译法。”这个scarecrow不知道和我有什么情分,总觉得他是怪好玩的东西,引起我的注意。我查下页胡先生的译诗,第五六两句云:“枕戈藉草亦蘧然,时见刍人影摇曳。”末后附注云:“刍人原作刍灵,今年改。”案《礼记·檀弓下》郑氏注云:“刍灵,束茅为人马,谓之灵者神之类。”可见得不是田家的东西,叫他作刍人,正如叶圣陶先生的“稻草人”,自然要好一点了。但是要找一个的确的译语,却实在不容易,所谓华英字典之流不必说了,手头也一册都没有,所以恕不查考。严几道的《英文汉诂》在一九〇四年出版,是同类中最典雅最有见识的一本书,二十七八年来我这意见还是一致,记得在“制字”篇中曾有译语,拿出来一翻,果然在第一百十节中有这一行云:“Scarecrow,吓鸦,草人用于田间以逐鸟雀者。”这个吓鸦的名称我清清楚楚的记在心里,今天翻了出来,大有旧雨重逢的快乐,这明白的是意译,依照“惊闺”等的例,可以算作一个很好的物名,可是,连他老人家也只能如此对付,更可见我们在刍人草人之外想去找更典雅的译名之全无希望了。

    日本语中有案山子这个名称,读作加贺之(Kagashi),即是吓鸦。寺岛安良编《和汉三才图会》卷三十五农具部中有这一条,其文云:“《艺文类聚》,古者人民质朴,死则裹以白茅,投之中野,孝子不忍父母为禽兽所食,则作弹以守之,绝鸟兽之害。”

    “案,弹俗云案山子,今田圃中使草偶持弓,以防鸟雀也。备中国汤川寺玄宾僧都晦迹于民家之奴,入田护稻,以惊鸟雀为务,至今惧鸟雀刍灵称之僧都。”

    上文所引《艺文类聚》原语多误,今依原书及《吴越春秋》改正。陈音对越王说,弩生于弓,弓生于弹,大约是对的,但是说弹起古之孝子,我颇有点怀疑,弹应该起于投石,是养生而不是送死的事罢。《说文解字》第八篇云:“吊,问终也,从人弓,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故人持弓会驱禽也。”《急就章》第二十五云:“丧吊悲哀面目肿。”颜氏注:“吊,谓问终者也,于字人持弓为吊,上古葬者衣之以薪,无有棺椁,常苦禽鸟为害,故吊问者持弓会之,以助弹射也。”先有弓矢而后持弓吊丧助驱禽鸟,这比弹说似近于事实,虽然古代生活我们还未能怎么知道。或者再用刍灵代人持弓,设在墓地,后来移用田间,均属可能,不过都是推测渺茫之词,有点无征不信,而且我们谈吓鸦也不必苦苦研求他的谱系,所以就此搁起似乎也没有什么妨碍。

    日本语加贺之的语源解释不一,近来却似乎倾向于《俚言集览》之旧说,云起于以串夹烧灼的兽肉,使闻臭气,以惊鸟兽也,故原语的意思可解作“使嗅”。川口孙治郎在所著《飞之鸟》中卷论案山子的地方说飞南部尚有此俗,田间植竹片,上缠毛发,涂猪油,烧使发臭气,以避野兽。早川孝太郎编《野猪与鹿与狸》中讲三河设乐郡村人驱野猪的方法,其一即是烟熏,“用破布为心,上包稻草,做成长的草苞模样,一头点火,挂竹竿尖上,插于田边。有极小者,夏天割草的女人挂在腰边,可避蚊虻,野猪闻布片焦臭气味亦不敢近也。”书中并图其形,与草人亦相去不远。二书皆近年新刊,为乡土研究社丛书之一,故所说翔实可信,早川氏之文尤可喜。

    至于案山子三字全系汉文,日本不过借用,与那使他嗅是毫无关系的。这是怎么来的呢?《飞之鸟》中卷云:

    “《嬉游笑览》云,惊鸟的加贺之,或写作案山子,是盖由于山寺禅僧之戏书罢。但是还不能确定,到了《梅园日记》,才说得稍详,今试引其大要于下。”

    “据《随斋谐话》,惊鸟偶人写作案山子,友人芝山曰,在《传灯录》《普灯录》《历代高僧录》等书中均有面前案山子之语,注曰,民俗刈草作人形,令置山田之上,防禽兽,名曰案山子。又《五灯会元》,五祖师戒禅师章有主山高,案山低,主山高崄崄,案山翠青青等语。案主山高,意为山之主,案山低,意当为上平如几案。低山之间必开田畴事耕种,惊鸟草人亦立于案山之侧,故山僧戏呼为案山子,后遂成为通称欤。”

    上文征引层次不甚清,又虑有阙误,今姑仍之,只一查《景德传灯录》,在第十七卷洪州云居山道膺禅师条下有这一节:

    “问孤迥且巍巍时如何,师曰,孤迥且巍巍。僧曰,不会。师言,面前案山子也不会。”

    注不知是那里的,我查不出,主山案山到底怎么讲我此刻也还不大明白。但是在第二十七卷找到了拾得大士的一件逸事,虽然没有说案山子,觉得仿佛有点儿关连:“有护伽蓝神庙,每日僧厨下食为乌所食,拾得以杖抶之曰,汝食不能护,安能护伽蓝乎?此夕神附梦于合寺僧曰,拾得打我。”把金刚当作案山子,因为乌鸦吃了僧厨下食,被和尚打得叫苦不迭,这里边如没有什么世间味,也总可以说有些禅味的罢。

    中国诗文讲到案山子似乎很少,我是孤陋寡闻,真一句都想不出来,还是在《飞之鸟》里见到一首七绝,说是宋人所作,其词曰:

    “小雨初晴岁事新,一犁江上趁初春。豆畦种罢无人守,缚得黄茅更似人。”

    在日本文学里案山子时常出现,它有时来比落拓无能的人物,有时是用它的本色,这在俳句中尤为普通,今举两三句来做例,虽然这种诗是特别不能译的,译了之后便不成样子,看不出它原来的好处来了。

    田水落了,细腰高撑的案山子呵。(芜村)

    身的老衰呵,案山子的面前也觉得羞惭。(一茶)

    夕阳的影,出到大路来的案山子呵。(召波)

    每回下雨,老下去的田间案山子呵。(马琴)

    偷来的案山子的笠上雨来得急了。(虚子)

    末了一句是现代的诗,曾经被小泉八云所赏识,说只用了十七个拼音成一句诗,描写流浪书生的穷困,此上想加以修正恐怕是不可能的罢。临了我想一看英国诗人怎样的歌唱我们的案山子,便去找寻胡适之先生所译的那篇《军人梦》的原诗,最初翻阅奥斯福本《英诗选》,里边没有,再看《英诗金库》,居然在第二百六十七首找到了。可是看到第六行却大吃一惊,胡先生译作“时见刍人影摇曳”的,其原文乃是“By the wolf-scaring faggot that guarded the slain”,直译是“在那保护战死者的,吓狼的柴火旁边”,却不见案山子的踪迹。我用两种小丛书本来对比,结果是一样。因为甘倍耳先生的诗句,引起我对于案山子的兴趣,可是说了一通闲话之后回过头来一看,穿蓑笠持弓矢的草人变了一堆火烟,案山子现出使他闻闻的本相来了,这又使我感到了另外一种的趣味。今天写完此文,适之想正在玩西湖罢,等他回北平来时再送给他看看去。

    二十年十月十一日

    (《看云集》)

    ◎关于蝙蝠——草木虫鱼之七

    苦雨翁:

    我老早就想写一篇文章论论这位奇特的黑夜行脚的蝙蝠君。但终于没有写,不,也可以说是写过的,只是不立文字罢了。

    昨夜从苦雨斋谈话归来,车过西四牌楼,忽然见到几只蝙蝠沿着电线上面飞来飞去,似乎并不怕人,热闹市口他们这等游逛,说起来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岂未免有点儿乡下人进城乎。

    “奶奶经”告诉我,蝙蝠是老鼠变的。怎样的一个变法呢?据云,老鼠嘴馋,有一回口渴,错偷了盐吃,于是脱去尾巴,生上翅膀,就变成了现在的蝙蝠这般模样。这倒也十分自在,未免更上一层楼,从地上的活动,进而为空中的活动,飘飘乎不觉羽化而登仙。但另有一说,同为老鼠变的则一,同为口渴的也则一,这个则是偷吃了油。我佛面前长明灯,每晚和尚来添油,后来不知怎的,却发现灯盘里面的油,一到隔宿便涓滴也没有留存。和尚好生奇怪,有一回,夜半,私下起来探视,却见一个似老鼠而又非老鼠的东西昏卧在里面。也许它正在朦胧罢,和尚轻轻的捻起,蓦然间它惊醒了,不觉大声而疾呼,“叽!叽!”

    和尚慈悲,走出门,一扬手,喝道:

    善哉——

    有翅能飞,

    有足能走。

    于是蝙蝠从此遍天下。

    生物学里关于蝙蝠是怎样讲法,现在也不大清楚了。只知道它是胎生的,怪别致的,走兽而不离飞鸟,生上这么两扇软翅,分明还记得,小时候读小学教科书(共和国的),曾经有过蝙蝠君的故事。唉,这太叫人什么了,想起那教科书,真未免对于此公有些不敬,仿佛说他是被厌弃者,走到兽群,兽群则曰,你有两翅,非我族类。走到鸟群,鸟群则曰,你是胎生,何与吾事。这似乎是因为蝙蝠君会有挑唆和离间的本事。究竟它和它的同辈争过怎样的一席长短,或者与它的先辈先生们有过何种利害冲突的关系,我俱无从知道,固然在事实上好像也找不出什么证据来,大抵这些都是由于先辈的一时高兴,任意赐给它的头衔罢。然而不然,不见夫钟馗图乎,上有蝙蝠飞来,据说这就是“福”的象征呢。在这里,蝙蝠君倒又成为“幸运儿”了。本来末,举凡人世所谓拥护呀、打倒呀之类,压根儿就是个倚伏作用,孟轲不也说过么,“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蝙蝠君自然还是在那里过它的幽栖生活。但使我耽心的,不知现在的小学教科书或者儿童读物里面,还有这类不愉快的故事没有。

    夏夜的蝙蝠,在乡村里面的,却有着另一种风味。日之夕矣,这一天的农事告完。麦粮进了仓房。牧人赶回猪羊,老黄牛总是在树下多歇一会儿,嘴里懒懒嚼着干草,白沫一直拖到地,照例还要去南塘喝口水才进牛栏的罢。长工几个人老是蹲在场边,腰里拔出旱烟袋在那里彼此对火。有时也默默然不则一声。场面平滑如一汪水,我们一群孩子喜欢再也没有可说的,有的光了脚在场上乱跑。这时不知从哪里来的蝙蝠,来来往往的只在头上盘旋,也不过是树头高罢,孩子们于是慌了手脚,跟着在场上兜转,性子急一点的未免把光脚乱跺。还是大人告诉我们的,脱下一只鞋,向空抛去,蝙蝠自会钻进里边来,就容易把它捉住了。然而蝙蝠君却在逗弄孩子们玩耍,倒不一定会给捉住的。不过我们跷一只脚在场上跳来跳去,实在怪不方便的,一不慎,脚落地,踏上满袜子土,回家不免要挨父亲瞪眼。有时在外面追赶蝙蝠直至更深,弄得一身土,不敢回家,等到母亲出门呼唤,才没精打采的归去。

    年来只在外面漂泊,家乡的事事物物,表面上似乎来得疏阔,但精神上却也分外的觉得亲近。偶尔看见夏夜的蝙蝠,因而想起小时候听白发老人说“奶奶经”以及自己顽皮的故事,真大有不胜其今昔之感了。

    关于蝙蝠君的故事,我想先生知道的要多许多,写出来也定然有趣。何妨也就来谈谈这位“夜行者”呢?

    Grahame的《杨柳风》(The Wind in the Willows)小书里面,不知曾附带提到这小动物没有,顺便的问一声。

    七月二十日,启无

    启无兄:

    关于蝙蝠的事情我所知道的很少,未必有什么可以补充。查《和汉三才图会》卷四十二原禽类,引《本草纲目》等文后,按语曰:“伏翼身形色声牙爪皆似鼠而有肉翅,盖老鼠化成,故古寺院多有之。性好山椒,包椒于纸抛之,则伏翼随落,竟捕之。若所啮手指则难放,急以椒与之,即脱焉。其为鸟也最卑贱者,故俚语云,无鸟之乡蝙蝠为王。”案日本俗语“无鸟的乡村的蝙蝠”,意思就是矮子队里的长子。蝙蝠喜欢花椒,这种传说至今存在,如东京儿歌云:

    蝙蝠,蝙蝠,

    给你山椒吧,

    柳树底下给你水喝吧。

    蝙蝠,蝙蝠,

    山椒的儿,

    柳树底下给你醋喝吧。

    北原白秋在《日本的童谣》中说:“我们做儿童的时候,吃过晚饭就到外边去,叫蝙蝠或是追蝙蝠玩。我的家是酒坊,酒仓左近常有蝙蝠飞翔,而且蝙蝠喜欢喝酒。我们捉到蝙蝠,把酒倒在碟子里,拉住它的翅膀,伏在里边给它酒喝。蝙蝠就红了脸,醉了,或者老鼠似的吱吱的叫了。”日向地方的童谣云:

    酒坊的蝙蝠,给你酒喝吧。

    喝烧酒么,喝清酒么?

    再下一点来再给你喝吧。

    有些儿童请它吃糟喝醋,也都是这个意思的变换。不过这未必全是好意,如长野的童谣便很明白,即是想脱一只鞋向空抛去也。其词曰:

    蝙蝠,来,

    快来!

    给你草鞋,快来!

    雪如女士编《北平歌谣集》一〇三首云:

    檐蝙蝠,穿花鞋,

    你是奶奶我是爷。

    这似乎是幼稚的恋爱歌,虽然还是说的花鞋。

    蝙蝠的名誉我不知道是否系为希腊老奴伊索所弄坏,中国向来似乎不大看轻它的。它是暮景的一个重要的配色,日本《俳句辞典》中说:“无论在都会或乡村,薄暮的景色与蝙蝠都相调和,但热闹杂沓的地方其调和之度较薄。大路不如行人稀少的小路,都市不如寂静的小城,更密切的适合。看蝙蝠时的心情,也要仿佛感着一种萧寂的微淡的哀愁那种心情才好。从满腔快乐的人看去,只是皮相的观察,觉得蝙蝠在暮色中飞翔罢了,并没有什么深意,若是带了什么败残之憾或历史的悲愁那种情调来看,便自然有别种的意趣浮起来了。”这虽是《诗韵含英》似的解说,却也颇得要领。小时候读唐诗(韩退之的诗么?),有两句云:“山石荦确行径微,黄昏到寺蝙蝠飞。”至今还觉得有趣味。会稽山下的大禹庙里,在禹王耳朵里做窠的许多蝙蝠,白昼也吱吱的乱叫,因为我们到庙时不在晚间,所以总未见过这样的情景。日本俳句中有好些咏蝙蝠的佳作,举其一二:

    蝙蝠呀,

    屋顶草长——

    圆觉寺。

    ——亿兆子作

    蝙蝠呀,

    人贩子的船

    靠近了岸。

    ——水乃家作

    土牢呀,

    卫士所烧的火上的

    食蚊鸟。

    ——芋村作

    Kakuidori,吃蚊子鸟,即是蝙蝠的别名。

    格来亨的《杨柳风》里没有说到蝙蝠,他所讲的只是土拨鼠、水老鼠、獾、獭和癞蛤蟆。但是我见过一本《蝙蝠的生活》,很有文学的趣味,是法国Charles Derennes所著,Willcox女士于一九二四年译成英文,我所见的便是这一种译本。

    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岂明

    (《看云集》)

    ◎蚯蚓

    忽然想到,草木虫鱼的题目很有意思,抛弃了有点可惜,想来续写,这时候第一想起的就是蚯蚓,或者如俗语所云是曲蟮。小时候每到秋天,在空旷的院落中,常听见一种单调的鸣声,仿佛似促织,而更为低微平缓,含有寂寞悲哀之意,民间称之曰曲蟮叹窠,倒也似乎定得颇为确当。案崔豹《古今注》云:

    “蚯蚓一名?蟺,一名曲蟺,善长吟于地中,江东谓为歌女,或谓鸣砌。”由此可见蚯蚓歌吟之说古时已有,虽然事实上并不如此,乡间有俗谚其原语不尽记忆,大意云,蝼蛄叫了一世,却被曲蟮得了名声,正谓此也。

    蚯蚓只是下等的虫豸,但很有光荣,见于经书。在书房里念《四书》,念到《孟子·滕文公》下,论陈仲子处有云:

    “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夫蚓上食槁壤,下饮黄泉。”这样他至少可以有被出题目做八股的机会,那时代圣贤立言的人们便要用了很好的声调与字面,大加以赞叹,这与螬同是难得的名誉。后来《大戴礼·劝学篇》中云:

    “蚓无爪牙之利,筋脉之强,上食埃土,下饮黄泉,用心一也。”又杨泉《物理论》云:

    “检身止欲,莫过于蚓,此志士所不及也。”此二者均即根据孟子所说,而后者又把邵武士人在《孟子正义》中所云但上食其槁壤之上,下饮其黄泉之水的事,看作理想的极廉的生活,可谓极端的佩服矣。但是现在由我们看来,蚯蚓固然仍是而且或者更是可以佩服的东西,它却并非陈仲子一流,实在乃是禹稷的一队伙里的,因为它是人类——农业社会的人类的恩人,不单是独善其身的廉士志士已也。这种事实在中国书上不曾写着,虽然上食槁壤,这一句话也已说到,但是一直没有看出其重要的意义,所以只好往外国的书里去找。英国的怀德在《色耳彭的自然史》中,于一七七七年写给巴林顿第三十五信中曾说及蚯蚓的重大的工作,它掘地钻孔,把泥土弄松,使得雨水能沁入,树根能伸长,又将稻草树叶拖入土中,其最重要者则是从地下抛上无数的土块来,此即所谓曲蟮粪,是植物的好肥料。他总结说:

    “土地假如没有蚯蚓,则即将成为冷、硬,缺少发酵,因此也将不毛了。”达尔文从学生时代就研究蚯蚓,他收集在一年中一方码的地面内抛上来的蚯蚓粪,计算在各田地的一定面积内的蚯蚓穴数,又估计他们拖下多少树叶到洞里去。这样辛勤的研究了大半生,于一八八一年乃发表他的大著《由蚯蚓而起的植物性壤土之造成》,证明了地球上大部分的肥土都是由这小虫的努力而做成的。他说:

    “我们看见一大片满生草皮的平地,那时应当记住,这地面平滑所以觉得很美,此乃大半由于蚯蚓把原有的不平处所都慢慢的弄平了。想起来也觉得奇怪,这平地的表面的全部都从蚯蚓的身子里通过,而且每隔不多几年,也将再被通过。耕犁是人类发明中最为古老也最有价值之一,但是在人类尚未存在的很早以前,这地乃实在已被蚯蚓都定期的耕过了。世上尚有何种动物,像这低级的小虫似的在地球的历史上,担任着如此重要的职务者,这恐怕是个疑问吧。”

    蚯蚓的工作大概有三部分,即是打洞、碎土、掩埋。关于打洞,我们根据汤木孙的一篇《自然之耕地》,抄译一部分于下:

    “蚯蚓打洞到地底下深浅不一,大抵二英尺之谱。洞中多很光滑,铺着草叶。末了大都是一间稍大的房子,用叶子铺得更为舒服一点。在白天里洞门口常有一堆细石子,一块土或树叶,用以阻止蜈蚣等的侵入者,防御鸟类的啄毁,保存穴内的润湿,又可抵挡大雨点。

    在松的泥土打洞的时候,蚯蚓用它身子尖的部分去钻。但泥土如是坚实,它就改用吞泥法打洞了。它的肠胃充满了泥土,回到地面上把它遗弃,成为蚯蚓粪,如在草原与打球场上所常见似的。

    蚯蚓吞咽泥土,不单是为打洞,它们也吞土为的是土里所有的腐烂的植物成分,这可以供他们做食物。在洞穴已经做好之后,抛出在地上的蚯蚓粪那便是为了植物食料而吞的土了,假如粪出得很多,就可推知这里树叶比较的少用为食物,如粪的数目很少,大抵可以说蚯蚓得到了好许多叶子。在洞穴里可以找到好些吃过一半的叶子,有一回我们得到九十一片之多。

    在平时白天里蚯蚓总是在洞里休息,把门关上了。在夜间他才活动起来了,在地上寻找树叶和滋养物,又或寻找配偶。打算出门去的时候,蚯蚓便头朝上的出来,在抛出蚯蚓粪的时候,自然是尾巴在上边,它能够在路上较宽的地方或是洞底里打一个转身的。”

    碎土的事情很是简单,吞下的土连细石子都在胃里磨碎,成为细腻的粉,这是在蚯蚓粪可以看得出来的。掩埋可以分作两点。其上是把草叶树子拖到土里去,吃了一部分以外多腐烂了,成为植物性壤土,使得土地肥厚起来,大有益于五谷和草木。其二是从底下抛出粪土来把地面逐渐掩埋了。地平并未改变,可是底下的东西搬到了上边来。这是很好的耕田。据说在非洲西海岸的一处地方,每一方里面积每一年里有六万二千二百三十三吨的土搬到地面上来,又在二十七年中,二英尺深地面的泥土将颗粒不遗的全翻转至地上云。达尔文计算在英国平常耕地每一亩中平均有蚯蚓五万三千条,但如古旧休闲的地段其数目当增至五十万。此一亩五万三千的蚯蚓在一年中将把十吨的泥土悉自肠胃通过,再搬至地面上。在十五年中此土将遮盖地面厚至三寸,如六十年即积一英尺矣。这样说起来,蚯蚓之为物虽微小,其工作实不可不谓伟大。古人云,民以食为天,蚯蚓之功在稼穑,谓其可以与禹稷或后稷相比,不亦宜欤。

    末后还想说几句话,不算什么辟谣,亦只是聊替蚯蚓表明真相而已。《太平御览》九四七引郭景纯《蚯蚓赞》云:

    “蚯蚓土精,无心之虫,交不以分,淫于阜螽,触而感物,乃无常雄。”又引刘敬叔《异苑》,云宋元嘉初有王双者,遇一女与为偶,后乃见是一青色白领蚯蚓,于时咸谓双暂同阜螽矣。案由此可知晋宋时民间相信蚯蚓无雄,与阜螽交配,这种传说后来似乎不大流行了,可是它总有一种特性,也容易被人误解,这便是雌雄同体这件事。怀德的《观察录》中昆虫部分有一节关于蚯蚓的,可以抄引过来当资料,其文云:

    “蚯蚓夜间出来躺在草地上,虽然把身子伸得很远,却并不离开洞穴,仍将尾巴末端留在洞内,所以略有警报就能急速的退回地下去。这样伸着身子的时候,凡是够得着的什么食物也就满足了,如草叶、稻草、树叶,这些碎片它们常拖到洞穴里去。就是在交配时,它的下半身也决不离开洞穴,所以除了住得相近互相够得着的以外,没有两个可以得有这种交际,不过因为它们都是雌雄同体的,所以不难遇见一个配偶,甚是雌雄异体则此事便很是困难了。”案雌雄同体与自为雌雄本非一事,而古人多混而同之。《山海经》—《南山经》中云:

    “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毛,其名曰类,自为牡牝,食者不妒。”郝兰皋疏转引《异物志》云:灵猫一体,自为阴阳。又三《北山经》云,带山有鸟名曰,是自为牝牡,亦是一例。而王崇庆在释义中乃评云:

    “鸟兽自为牝牡,皆自然之性,岂特鵸?也哉。”此处唯理派的解释固然很有意思,却是误解了经文,盖所谓自者非谓同类而是同体也。郭景纯《类赞》云:

    “类之为兽,一体兼二,近取诸身,用不假器,窈窕是佩,不知妒忌。”说的很是明白。但是郭君虽博识,这里未免小有谬误,因为自为牝牡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只有笑话中说说罢了,粗鄙的话现在也无须传述。《山海经》里的鸟兽我们不知道,单只就蚯蚓来说,它的性生活已由动物学者调查清楚,知道它还是二虫相交,异体受精的。瑞德女医师所著《性是什么》,书中第二章论动物间性,举水螅、蚯蚓、蛙、鸡、狗五者为例,我们可以借用讲蚯蚓的一小部分来做说明。据说蚯蚓全身约共有百五十节,在十三节有卵巢一对,在十及十一节有睾丸各两对,均在十四节分别开口,最奇特的是在九至十一节的下面左右各有二口,下为小囊,又其三二至三七节背上颜色特殊,在产卵时分泌液质作为茧壳。凡二虫相遇,首尾相反,各以其九至十三节一部分下面相就,输出精子入于对方的四小囊中,乃各分散,及卵子成熟时,背上特殊部分即分泌物质成筒形,蚯蚓乃缩身后退,筒身擦过十三四节,卵子与囊中精子均黏着其上,遂以并合成胎。蚓首缩入筒之前端,此端即封闭,及首退出后端,亦随以封固而成茧矣。以上所述因力求简要,说的很有欠明白的地方,但大抵可以明了蚯蚓生殖的情形,可知雌雄同体与自为牝牡原来并不是一件事。蚯蚓的名誉和我们本是风马牛不相及,也不必替它争辩,不过为求真实起见,不得不说明一番,目的不是写什么科学小品,而结果搬了些这一类的材料过来,虽不得已,亦是很抱歉的事也。

    民国甲申九月二十四日所写,续草木虫鱼之一

    (《立春以前》)

    ◎萤火

    近年多看中国旧书,因为外国书买不到,线装书虽也很贵,却还能入手,又卷帙轻便,躺着看时拿了不吃力,字大悦目,也较为容易懂。可是看得久了多了,不免会发生厌倦,第一是觉得单调,千年前后的人所说的话没有多大不同,有时候或者后人比前人还要胡涂点也不一定,因此第二便觉得气闷。从前看过的书,后来还想拿出来看,反复读了不厌的实在很少,大概只有《诗经》,其中也以《国风》为主,《陶渊明集》和《颜氏家训》而已。在这些时候,从书架上去找出尘土满面的外国书来消遣,也是常有的事。

    前几天忽然想到关于萤火说几句闲话,可是最先记起来总是腐草化为萤以及丹鸟羞白鸟的典故,这虽然出在正经书里,也颇是新奇,却是靠不住,至少是不能通行的了。案《礼记·月令》云:“季夏之月,腐草为萤。”《逸周书时训解》云:

    “大暑之日,腐草化为萤。腐草不化为萤,谷实鲜落。”

    这里说得更是严重,仿佛是事关化育,倘若至期腐草不变成萤火,便要五谷不登,大闹饥荒了。《尔雅》,萤火即炤。郭璞注,夜飞,腹下有火。这里并没有说到化生,但是后来的人总不能忘记《月令》的话,邢昺《尔雅疏》,陆佃《新义》及《埤雅》,罗愿《尔雅翼》,都是如此,邵晋涵《正义》不必说了,就是王引之《广雅疏证》也难免这样。《本草纲目》引陶弘景曰:

    “此是腐草及烂竹根所化,初时如蛹,腹下已有光,数日变而能飞。”李时珍则详说之曰:

    “萤有三种。一种小而宵飞,腹下光明,乃茅根所化也。吕氏《月令》所谓腐草化为萤者也。一种长如蛆蠋,尾后有光,无翼不飞,乃竹根所化也。一名蠲,俗名萤蛆。《明堂》《月令》所谓腐草化为蠲者是也,其名宵行。茅竹之根夜视有光,复感湿热之气,遂变化成形尔。一种水萤,居水中。唐李子卿《水萤赋》所谓彼何为而化草,此何为而居泉,是也。”钱步曾《百廿虫吟》中萤项下自注云:

    “萤有金银二种。银色者早生,其体纤小,其飞迟滞,恒集于庭际花草间,乃宵行所化。金色者入夏季方有,其体丰腴,其飞迅疾,其光闪烁不定,恒集于水际茭蒲及田塍丰草间,相传为牛粪所化。盖牛食草出粪,草有融化未净者,受雨露之沾濡,变而为萤,即《月令》腐草为萤之意也。余尝见牛溲坌积处飞萤丛集,此其验矣。”又汪曰桢《湖雅》卷六萤下云:

    “按,有化生,初似蛹,名蠲,亦名萤蛆,俗呼火百脚,后乃生翼能飞为萤。有卵生,今年放萤于屋内,明年夏必出细萤。”案以上诸说均主化生,唯郝懿行《尔雅义疏》反对《本草》陶李二家之说,云:

    “今验萤火有二种,一种飞者,形小头赤,一种无翼,形似大蛆,灰黑色,而腹下火光大于飞者,乃诗所谓宵行,《尔雅》之即烟亦当兼此二种,但说者止见飞萤耳。又说茅竹之根夜皆有光,复感湿热之气,遂化成形,亦不必然。盖萤本卵生,今年放萤火于屋内,明年夏细萤点点生光矣。”寥寥百十字,却说得确实明白,所云萤之二种实即是雌雄两性,至断定卵生尤为有识,汪谢城引用其说,乃又模棱两可,以为卵生之外别有化生,未免可笑。唯郝君亦有格致未精之处,如下文云:

    “《夏小正》,丹鸟羞白鸟。丹鸟谓丹良,自鸟谓蚊蚋。《月令疏》引皇侃说,丹良是萤火也。”罗端良在宋时却早有异议提出,《尔雅翼》卷二十七萤下云:

    “《夏小正》曰,丹鸟羞白鸟。此言萤食蚊蚋。又今人言,赴灯之蛾以萤为雌,故误赴火而死。然萤小物耳,乃以蛾为雄,以蚊为粮,皆未可轻信。”

    从中国旧书里得来的关于萤火的知识就是这些,虽然也还不错,可是披沙拣金,殊不容易,而且到底也不怎么精确,要想知道得更多一点,只好到外国书中去找寻了。专门书本是没有,就是引用了来也总是不适合,所以这里所说也无非是普通的,谈生物而有文学的趣味的几册小书而已。英国怀德以《色耳彭的自然史》著名于世,在这里边却未尝讲到萤火,但是《虫豸观察杂记》中有一则云:

    “观察两个从野间捉来放在后园的萤火,看出这些小生物在十一二点钟之间熄灭他们的灯光,以后通夜间不再发亮。雄的萤火为蜡烛光所引,飞进房间里来。”这虽是短短的一两句话,却很有意思,都是出于实验,没有一点儿虚假。怀德生于千七百二十年,即清康熙五十九年,我查考疑年录,发见他比戴东原大三岁,比袁子才却还要小四岁,论时代不算怎么早,可是这样有趣味的记录在中国的乾嘉诸老辈的著作中却是很不容易找到,所以这不能不说是很可珍重的了。其次法国的法勃耳,在他的大著《昆虫记》中有一篇谈萤火的文章,告诉我们好些新奇的事情。最奇怪的是关于萤火的吃食,据他说,萤火虽然不吃蚊子,所吃的东西却比蚊子还要奇特,因为这乃是樱桃大小的带壳的蜗牛。若是蜗牛走着路,那是最好了,即使停留着,将身子缩到壳里去,脚部总有一点儿露出,萤火便上前去用它嘴边的小钳子轻轻的掰上几下。这钳子其细如发,上边有一道槽,用显微镜才看得出,从这里流出毒药来,注射进蜗牛身里去,其效力与麻醉药相等。法勃耳曾试验过,他把被萤火掰过四五下的蜗牛拿来检查,显已人事不知,用针刺它也无知觉,可是并未死亡,经过昏睡两日夜之后,蜗牛便即恢复健康,行动如常了。由此可知萤火所用的乃是全身麻醉的药,正如果蠃之类用毒针麻倒桑虫蚱蜢,存起来供幼虫食用,现在不过是现麻现吃,似乎与《水浒》里的下迷药比较倒更相近。萤火的身体很小,要想吃蚊子便已不大可能,如罗端良所怀疑的,现在却来吃蜗牛,可以说是大奇事。法勃耳在《萤火》一文中云:

    “萤火并不吃,如严密的解释这字的意义。它只是饮,它喝那薄粥,这是它用了一种方法,令人想起那蛆虫来,将那蜗牛制造成功的。正如麻苍蝇的幼虫一样,它也能够先消化而后享用,他在将吃之前把那食物化成液体。”《昆虫记》中有几篇讲金苍蝇麻苍蝇的文章,从实验上说明蛆虫食肉的情形,它们吐出一种消化药,大概与高级动物的胃液相同,涂在肉上,不久肉即销融成为流质。萤火所用的也就是这种方法,它不能咬了来吃,却可以当作粥喝,据说在好几个萤火畅饮一顿之后,蜗牛只是一个空壳,什么都没有余剩了。丹鸟羞白鸟,我们知道它不合理,事实上却是萤火吃蜗牛,这自然界的怪异又是谁所料得到的呢。

    法勃耳生于一八二三年,即清道光三年,与李少荃是同年的,所以还是近时人,其所发见的事知道得不很多,但即使人家都知道了萤火吃蜗牛,也不见得会使他怎么有名,本来萤火之所以为萤火的乃别有在,即是它在尾巴上点着灯火。中国名称除萤火之外还有即炤,辉夜、景天、夜光、宵烛等,都与火光有关。希腊语曰阑普利斯,意云亮尾巴,拉丁文学名沿称为阑辟利思,英法则名之为发光虫。据《昆虫记》所说,在萤火腹中的卵也已有光,从皮外看得出来,及至孵化为幼虫,不问雌雄尾上都点着小灯,这在郝兰皋也已经知道了。雄萤火蜕化生翼,即是形小头赤者,灯光并不加多,雌者却不蜕化,还是那大蛆的状态,可是亮光加上两节,所以腹下火光大于飞者了。这是一种什么物质,法勃耳说也并不是磷,与空气接触而发光,腹部有孔可开闭以为调节。法勃耳叙述夜中往捕幼萤,长仅五公厘,即中国尺一分半,当初看见在草叶上有亮光,但如误触树枝少有声响,光即熄灭,遂不可复见。迨及长成,便不如此,他曾在萤火笼旁放枪,了无闻知,继以喷水或喷烟,亦无甚影响,间有一二熄灯者,不久立即复燃,光明如旧。夜半以前是否熄灯,文中未曾说及,但怀德前既实验过,想亦当是确实的事。萤火的光据法勃耳说:

    “其光色白,安静,柔软,觉得仿佛是从满月落下来的一点火花。可是这虽然鲜明,照明力却颇微弱。假如拿了一个萤火在一行文字上面移动,黑暗中可以看得出一个个的字母,或者整个的字,假如这并不太长,可是这狭小的地面以外,什么也都看不见了。这样的灯光会得使读者失掉耐性的。”看到这里,我们又想起中国书里的一件故事来。《太平御览》卷九百四十五引《续晋阳秋》云:

    “车胤,字武子,好学不倦,家贫不常得油,夏月则练囊盛数十萤火,以夜继日焉。”这囊萤照读成为读书人的美谈,流传很远,大抵从唐朝以后一直传诵下来,不过与上边《昆虫记》的话比较来看,很有点可笑。说是数十萤火,烛火能有几何,即使可用,白天花了工夫去捉,却来晚上用功,岂非徒劳,而且风雨时有,也是无法。《格致镜原》卷九十六引成应元《事统》云:

    “车胤好学,常聚萤光读书,时值风雨,胤叹曰,天不遣我成其志业耶。言讫,有大萤傍书窗,比常萤数倍,读书讫即去,其来如风雨至。”这里总算替车君弥缝了一点过来,可是已经近于志异,不能以常情实事论了。这些故事都未尝不妙,却只是宜于消闲,若是真想知道一点事情的时候,便济不得事。近若干年来多读线装旧书,有时自己疑心是否已经有点中了毒,像吸大烟的一样,但是毕竟还是常感觉到不满意,可见真想做个国粹主义者实在是大不容易也。

    三十三年十一月二日所写,续草木虫鱼之二

    (《立春以前》)

    ◎猫头鹰

    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蔬》卷下,“流离之子”条下云:

    “流离,枭也,自关而西谓枭为流离。适长大还食其母,故张奂云鹠食母,许慎云,枭不孝鸟,是也。”赵佑《校正》案语云:

    “窃以鸮枭自是一物,今俗所谓猫头鹰,谓即古之鸮鸟一名休鹠者,人常捕之。头似猫而翼尾似鹰,目昼昏夜明,故捕之常以昼,其鸣常以夜,如号泣。哺其子既长,母老不能取食以应子求,则挂身树上,子争啖之飞去。其头悬着枝,故字从木上鸟,而枭首之象取之。以其性贪善饿,又声似号,故又从号,而枵腹之义取之。”

    枭鸱害母这句话,在中国大约是古已有之。其实猫头鹰只是容貌长得古怪,声音有点特别罢了。除了依照肉食鸟的规矩而行动之外,并没有什么恶性,世人却很不理解它,不但十分嫌恶,还要加以意外的毁谤。中国文人不知从那里想出来的说它啄母食母,赵鹿泉又从而说明之,好像是实验过的样子,可是那头挂得有点蹊跷,除非是像胡蜂似的咬住了树枝睡午觉。姚元之《竹叶亭杂记》卷六有一则云:

    “乙卯二月余在籍,一日喧传涤岑有大树自鸣,闻者甚众,至晚观者亦众。以爆驱之,声少歇;少顷复鸣,如此数夜。其声若人长吟,乍高乍低,不知何怪,言者俱以为不祥,后亦无他异。有老人云,鸮鸟生子后即不飞,俟其子啄其肉以自哺。啄时即哀鸣,数日食尽则止。有人搜树视之,果然。可知少见多怪,天下事往往如是也。”还有一本什么人的笔记,我可惜忘记了,里边也谈到这个问题,说枭鸟不一定食母,只是老了大抵被食,窠内有毛骨可以为证。这是说它未必不孝,不过要吃同类,却也同样的不公平,而且还引毛骨证明其事,尤其是莫须有的冤狱了。英国怀德(Gilbert White)在《色耳邦自然史》中所说却很不同,这在一七七三年七月八日致巴林顿氏第十五信中:

    “讲到猫头鹰,我有从威耳兹州的绅士听来的一件事可以告诉你。他们正在挖掘一棵空心的大秦皮树,这里边做了猫头鹰的馆舍已有百十来年了,那时他在树底发见一堆东西,当初简直不知道是什么。略经检查之后,他看出乃是一大团的鼷鼠的骨头(或者还有小鸟和蝙蝠的),这都从多少代的住客的嗉囊中吐出,原是小团球,经过岁月便积成大堆了。盖猫头鹰将所吞吃的东西的骨头毛羽都吐出来,同那鹰一样。他说,树底下这种物质一共总有好几斗之多。”姚元之所记事为乾隆六十年,即西历一七九五,为怀德死后二年,而差异如此,亦大奇也。据怀德说,猫头鹰吞物而吐出其毛骨,可知啄母云云盖不可能。斯密士(R.B.Smith)著《鸟生活与鸟志》,凡文十章皆可读,第一章谈猫头鹰,叙其食鼠法甚妙:

    “驯养的白猫头鹰——驯者如此,所以野生者亦或如此——处分所捉到的一个鼷鼠的方法甚是奇妙。它衔住老鼠的腰约有一两分钟,随后忽然把头一摆,将老鼠抛到空中,再接住了,头在嘴里。头再摆,老鼠头向前吞到喉里去了,只剩尾巴拖在外边,经过一两分钟沉思之后,头三摆,尾巴就不见了。”上边又有一节讲它吐出毛骨的事,不辞烦聒,抄录在这里,引文文章也写得清疏,不但可为猫头鹰作辩护也。

    “它的家如在有大窟洞的树里的时候,你将时常发见在洞底里有一种软块,大约有一斗左右的分量,这当初是一个个的长圆的球,里边全是食物之不消化部分,即它所吞食的动物的毛羽骨头。这是自然的一种巧妙安排,使得猫头鹰还有少数几种鸟如马粪鹰及鱼狗凡是囫囵吞食物的,都能因了猛烈的接连的用力把那些东西从嘴里吐出来。在检查之后,这可以确实的证明,就是猎场监督或看守人也都会明白,它不但很有益于人类,而且向来人家说它所犯的罪如杀害小竹鸡小雉鸡等事它也完全没有。在母鸟正在孵蛋的树枝间或地上,又在它的忠实的配偶坐着看护着的邻近的树枝间,都可以见到这些毛团保存着完整的椭圆形。这软而湿的毛骨小块里边,我尝找出有些甲虫或赃蜋的硬甲,这类食物从前不曾有人会猜想到是白猫头鹰所很爱吃的。德国人是大统计学家,德国博物学者亚耳通博士曾仔细的分析过许多猫头鹰所吐的毛团。他在住仓猫头鹰的七百另六个毛团里查出二千五百二十五个大鼠,鼷鼠、田鼠、臭老鼠、蝙蝠的残骨,此外只有二十二个小鸟的屑片,大抵还是麻雀。检查别种的猫头鹰,其结果也相仿佛。据说狗如没有骨头吃便要生病,故鼠类的毛骨虽然是不消化的东西,似乎在猫头鹰的消化作用上却是一种必要的帮助,假如专用去了毛骨的肉类饲养猫头鹰,他就将憔悴而死。”这末了的一句话是确实的,我在民国初年养过一只小猫头鹰,不过半年就死了,因为专给他好肉吃,实在也无从去捉老鼠来饲它。《一切经音义》七引舍人曰,狂一名茅鸱,喜食鼠,大目也。中国古人说枭鸱说得顶好的恐怕要算这一节了吧。

    中国关于动物的谣言向来很多,一直到现在没有能弄清楚。螟蛉有子的一件梁朝陶弘景已不相信,又有后代好些学者附议,可是至今还有好古的人坚持着化生之说的。事实胜于雄辩,然而观察不清则实验也等于幻想,《酉阳杂俎》十六《广动植》中云:

    “蝉未脱时名复育,相传言蛣蜣所化。秀才韦翾庄在社曲,尝冬中掘树根,见复育附于朽处,怪之,村人言蝉固朽木所化也。翾因剖一视之,腹中犹实烂木。”即其一例。姚元之以树中鸣声为老鸮被食,又有人以所吐毛骨为证,是同一覆辙,但在英国的乡下绅士见之便不然了,他知道猫头鹰是吞食而又吐出毛骨的,这些又都是什么小动物的毛骨。中国学者如此格物,何能致知,科学在中国之不发达盖自有其所以然也。

    二十四年五月

    (《苦茶随笔》)

    ◎谈土拨鼠

    平白兄:

    每接读手书,就想到《杨柳风》译本的序,觉得不能再拖延了,应该赶紧写才是。可是每想到后却又随即搁下,为什么呢?第一,我写小序总想等到最后截止的那一天再看,而此书出版的消息杳然,似乎还不妨暂且偷懒几天。第二,实在是写不出,想了一回只好搁笔。但是前日承令夫人光临面催,又得来信说书快印成了,这回觉得真是非写不可了。然而怎么写呢?

    五年前在《骆驼草》上我曾写过一篇绍介《杨柳风》的小文,后来收在《看云集》里。我所想说的话差不多写在那里了,就是现在也还没有什么新的意思要说。我将所藏的西巴特(Sheppard)插画本《杨柳风》,兄所借给我的查麦士(Chalmers)著《格来亨传》,都拿了出来翻阅一阵,可是不相干,材料虽有而我想写的意思却没有。庄子曰,日月出矣而爝火不息,其为光也不亦微乎。《杨柳风》的全部译本已经出来了,而且译文又是那么流丽,只待人家直接去享受,于此又有何言说,是犹在俱胝和尚说法后去竖指头,其不被棒喝撵出去者盖非是今年真好运气不可也。

    这里我只想说一句话,便是关于那土拨鼠的。据传中说此书原名《芦中风》,后来才改今名,于一九〇八年出版。第七章《黎明的门前之吹箫者》仿佛是其中心部分,不过如我前回说过这写得很美,却也就太玄一点了,于我不大有缘分。它的别一个题目是《土拨鼠先生与他的伙伴》,这我便很喜欢。密伦(Milne)所编剧本名曰《癞施堂的癞施先生》,我疑心这是因为演戏的关系所以请出这位癞虾蟆来做主人翁,若在全书里最有趣味的恐怕倒要算土拨鼠先生。密伦序中有云:

    “有时候我们该把它想作真的土拨鼠,有时候是穿着人的衣服,有时候是同人一样的大,有时候用两只脚走路,有时候是四只脚。它是一个土拨鼠,它不是一个土拨鼠。它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因为不是认真的人,我并不介意。”这话说得很好,这不但可以见他对于土拨鼠的了解,也可以见他的爱好。我们能够同样的爱好土拨鼠,可是了解稍不容易,而不了解也就难得爱好。我们固然可以像密伦那样当它不是一个土拨鼠,然而我们必须先知道什么是一个土拨鼠,然后才能够当它不是。那么什么是土拨鼠呢?据原文曰mole,《牛津简明字典》注云:

    “小兽穿地而居,微黑的绒毛,很小的眼睛。”中国普通称云鼹鼠,不过与那饮河满腹的似又不是一样,《本草纲目》卷五十一下列举各家之说云:

    “弘景曰,此即鼢鼠也,一名隐鼠,形如鼠而大,无尾,黑色,尖鼻甚强,常穿地中行,讨掘即得。”

    “藏器曰,隐鼠阴穿地中而行,见日月光则死,于深山林木下土中有之。”

    “宗奭曰,鼹脚绝短,仅能行,尾长寸许,目极小,项尤短,最易取,或安竹弓射取饲鹰。”

    “时珍曰,田鼠偃行地中,能壅土成坌,故得诸名。”

    寺岛良安编《和汉三才图会》卷三十九引《本纲》后云:

    “案鼢状似鼠而肥,毛带赤褐色,颈短似野猪,其鼻硬白,长五六分,而下嘴短,眼无眶,耳无珥而聪,手脚短,五指皆相屈,但手大倍于脚。常在地中用手掘土,用鼻拨行,复还旧路,时仰食蚯蚓,柱础为之倾,根树为之枯焉。闻人音则逃去,早朝窥拨土处,从后掘开,从前穿追,则穷迫出外,见日光即不敢动,竟死。”这所说最为详尽,土拨鼠这小兽的情状大抵可以明白了,如此我们对于“土拨鼠先生”也才能发生兴趣,欢迎它出台来。但是很不幸平常我们和它缺少亲近,虽然韦门道氏著的《百兽图说》第二十八项云“寻常田鼠举世皆有”,实际上大家少看见它,无论少年以至老年提起鼹鼠、酚鼠、隐鼠、田鼠或是土龙的雅号,恐怕不免都有点茫然,总之没有英国人听到摩耳(mole)或日本人听到摩悟拉(mogura)时的那种感觉吧。英国少见蝼蛄,称之曰molecricket(土拨鼠蟋蟀),若中国似乎应该呼土拨鼠为蝼蛄老鼠才行,准照以熟习形容生疏之例。那好些名称实在多只在书本上活动,土龙一名或是俗称我却不明了,其中田鼠曾经尊译初稿采用,似最可取,但又怕与真的田鼠相混,在原书中也本有“田鼠”出现,所以只好用土拨鼠的名称了。这个名词大约是西人所定,查《百兽图说》中有几种的土拨鼠,却是别的鼠类,在什么书中把它对译“摩耳”,我记不清了,到得爱罗先珂的《桃色的云》出版,土拨鼠才为世所知,而这却正是对译“摩悟拉”的,现在的译语也就衍袭这条系统,它的好处是一个新名词,还有点表现力,字面上也略能说出它的特性。然而当然也有缺点,这表示中国国语的——也即是人的缺少对于“自然”之亲密的接触,对于这样有趣味的寻常小动物竟这么冷淡没有给它一个好名字,可以用到国语文章里去,不能不说是一件大大的不名誉。人家给小孩讲土拨鼠的故事,“小耗子”(原书作者的小儿子的诨名)高高兴兴的听了去安安静静的睡,我们和那土拨鼠却是如此生疏,在听故事之先还要来考究其名号脚色,如此则听故事的乐趣究有几何可得乎,此不佞所不能不念之惘然者也。

    兄命我写小序,而不佞大谈其土拨鼠,此正是文不对题也。既然不能做切题的文章,则不切题亦复佳。孔子论《诗》云可以兴观群怨,末曰多识于草木鸟兽之名,我不知道《杨柳风》可以兴观群怨否,即有之亦非我思存,若其草木鸟兽则我甚欢喜者也。有人想引导儿童到杨柳中之风里去找教训,或者是正路也未可知,我总不赞一辞,但不佞之意却希望他们于军训会考之暇去稍与癞虾蟆水老鼠游耳,故不辞词费而略谈土拨鼠,若然,吾此文虽不合义法,亦尚在自己的题目范围内也。

    中华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廿三日,在北平,知堂书记

    补记

    《尔雅》释兽鼠属云,鼢鼠。郭璞注云,地中行者。陆佃《新义》卷十九云,今之犁鼠。邵晋涵《正义》卷十九云:“《庄子·逍遥游》云,偃鼠饮河,不过满腹。今人呼地中鼠为地鼠,窃出饮水,如庄子所言,李颐注以偃鼠为鼷鼠,误矣。”郝懿行《义疏》下之六云:“案此鼠今呼地老鼠,产生田间,体肥而扁,尾仅寸许,潜行地中,起土如耕。”

    以上三书均言今怎么样,当系其时通行的名称,但是这里颇有疑问。犁鼠或系宋时的俗名,现在已不用,不佞忝与陆农师同乡,鲁墟到过不少回数,可以证明不误者也。邵二云亦是同府属的前辈,乾隆去今还不能算很远,可是地鼠这名字我也不知道。还有一层,照文义看去这地鼠恐有误,须改作“偃鼠”二字这才能够与“庄子所言”接得上气。绍兴却也没有偃鼠的名称,正与没有犁鼠一样,虽然有一种小老鼠俗呼隐鼠,实际上乃是鼷鼠也。

    郝兰皋说的地老鼠——看来只有这个俗名是靠得住的。这或者只是登莱一带的方言,却是很明白老实,到处可以通行。我从前可惜中国不给土拨鼠起个好名字,现在找到这个地老鼠,觉得可以对付应用了。对于纪录这名称留给后人的郝君我们也该表示感谢与尊敬。

    二十五年一月十日记

    (《苦竹杂记》)

    ◎赋得猫——猫与巫术

    我很早就想写一篇讲猫的文章。在我的《书信》里《与俞平伯君书》中有好几处说起,如廿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云:

    “昨下午北院叶公过访,谈及索稿,词连足下,未知有劳山的文章可以给予者欤。不佞只送去一条穷裤而已,虽然也想多送一点,无奈材料缺乏,别无可做,想久写一小文以猫为主题,亦终于未著笔也。”叶公即公超,其时正在编辑《新月》。十二月一日又云:

    “病中又还了一件文债,即新印《越谚》跋文,此后拟专事翻译,虽胸中尚有一猫,盖非至一九三三年未必下笔矣。”但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又云:

    “近来亦颇有志于写小文,仍有暇而无闲,终未能就,即一年前所说的猫亦尚任其屋上乱叫,不克捉到纸上来也。”如今己是一九三七,这四五年中信里虽然不曾再说,心里却还是记着,但是终于没有写成。这其实倒也罢了,到现在又来写,却为什么缘故呢?

    当初我想写猫的时候,曾经用过一番工夫。先调查猫的典故,并觅得黄汉的《猫苑》二卷,仔细检读,次又读外国小品文。如林特(R.Lynd)、密伦(A.A.Milne)却贝克(K.CaPek)等,公超又以路加思(E.V.Lucas)文集一册见赠,使我得见所著谈动物诸文,尤为可感。可是愈读愈胡涂,简直不知道怎样写好,因为看过人家的好文章,珠玉在地,不必再去摆上一块砖头,此其一。材料太多,贪吃便嚼不烂,过于踌躇,不敢下笔,此其二。大约那时的意思是想写草木虫鱼一类的文章,所以还要有点内容,讲点形式,却是不大容易写,近来觉得这也可以不必如此,随便说说话就得了,于是又拿起那个旧题目来,想写几句话交卷。这是先有题目而作文章的,故曰赋得,不过我写文章是以不切题为宗旨的,假如有人想拿去当作赋得体的范本,那是上当非浅,所以请大家不要十分认真才好。

    现在我的写法是让我自己来乱说,不再多管人家的鸟事。以前所查过的典故看过的文章幸而都已忘却了,《猫苑》也不翻阅,想到什么可写的就拿来用。这里我第一记得清楚的是一件老姨与猫的故事,出在霁园主人著的《夜谈随录》里。此书还是前世纪末读过,早已散失,乃从友人处借得一部检之,在第六卷中,是《夜星子》二则中之一。其文云:

    “京师某宦家,其祖留一妾,年九十余,甚老耄,居后房,上下呼为老姨。日坐炕头,不言不笑,不能动履,形似饥鹰而健饭,无疾病。尝畜一猫,与相守不离,寝食共之。宦一有子尚在襁褓,夜夜啼号,至睡方辍,匝月不愈,患之。俗传小儿夜啼谓之夜星子,即有能捉之者。于是延捉者至家,礼待甚厚,捉者一半老妇人耳。是夕就小儿旁设桑弧桃矢,长大不过五寸,矢上系素丝数丈,理其端于无名之指而拈之。至夜半月色上窗,儿啼渐作,顷之隐隐见窗纸有影倏进倏却,仿佛一妇人,长六七寸,操戈骑马而行。捉者摆手低语曰,夜星子来矣来矣!亟弯弓射之,中肩,卿卿有声,弃戈返驰,捉者起急引丝率众逐之。拾其戈观之,一搓线小竹签也。迹至后房,其丝竟入门隙,群呼老姨,不应,因共排闼燃烛入室,遍觅无所见。搜索久久,忽一小婢惊指曰,老姨中箭矣!众视之,果见小矢钉老姨肩上,呻吟不已,而所畜猫犹在胯下也,咸大错愕,亟为拔矢,血流不止。捉者命扑杀其猫,小儿因不复夜啼,老姨亦由此得病,数日亦死。”后有兰岩评语云;

    “怪出于老姨,诚不知其何为,想系猫之所为,老姨龙钟为其所使耳。卒乃中箭而亡,不亦冤乎。”同卷中又有《猫怪》三则,今悉不取,此处评者说是猫之所为亦非,盖这篇夜星子的价值重在是一件巫蛊案,猫并不是主,乃是使也。我很想知道西汉的巫蛊详情,可是没有工夫去查考,所以现在所说的大抵是以西欧为标准,巫蛊当作witch-craft的译语,所谓使即是familiars也。英国蔼堪斯泰因女士(Lina Eckenstein)曾著《儿歌之研究》,二十年前所爱读,其遗稿《文字的咒力》(A Spell of Words,1932)中第一篇云《猫及其同帮》,于我颇有用处。第一章《猫或狗》中云:

    “在北欧古代猫也算是神圣不可犯的,又用作牺牲。木桶里的猫那种残酷的游戏在不列颠一直举行,直至近代。这最好是用一只猫,在得不到的时候,那就用烟煤,加入桶中。”

    “在法兰西比利时直至近代,都曾举行公开的用猫的仪式。圣约斡祭即中夏夜,在巴黎及各处均将活猫关在笼里,抛到火堆里去。在默兹地方,这个习俗至一七六五年方才废除。比利时的伊不勒思及其他城市,在圣灰日即四旬斋的第一日举行所谓猫祭,将活猫从礼拜堂塔顶掷下,意在表示异端外道就此都废弃了。猫是与古代女神茀赖耶有系属的,据说女神尝跟着军队,坐了用许多猫拉着的车子。书上说现在伊不勒思尚留有遗址,原是献给一个女神的庙宇。”第二章《猫与巫》中又云:

    “猫在欧洲当作家畜,其事当直在母权社会的时代。猫是巫的部属,其关系极密切,所以巫能化猫,而猫有时亦能幻作巫形。兔子也有同样的情形,这曾被叫作草猫的。德国有俗谚云,猫活到二十岁便变成巫,巫活到一百岁时又变成一只猫。

    一五八四年出版的巴耳温的《留心猫儿》中有这样的话,巫是被许可九次把她自己化为猫身。《罗米欧与朱丽叶》中谛巴耳特说,你要我什么呢?麦邱细阿答说,美猫王,我只要你九条性命之一而已。据英法人说,女人同猫一样也有九条性命,但在格伦绥则云那老太太有七条性命正如一只黑猫。

    又有俗谚云,猫有九条性命,而女人有九只猫的性命(案此即八十一条性命矣。)

    巫可以变化为猫或兔,十七世纪的知识阶级还都相信这是可能的事。”

    烧猫的习俗,茀来则博士(J.G.Frazer)自然知道得最多,可惜我只有一册节本的《金枝》(The Golden Bough),只可简单的抄几句。在六十四章《火里烧人》中云:

    “在法国阿耳登思省,四旬斋的第一星期日,猫被扔到火堆里去,有时候残酷稍为醇化了,便将猫用长竿挂在火上,活活的烤死。他们说,猫是魔鬼的代表,无论怎么受苦都不冤枉。”他又解释烧诸动物的理由云:

    “我们可以推想,这些动物大约都被算作受了魔法的咒力的,或者实在就是男女巫,他们把自己变成兽形,想去进行他们的鬼计,损害人类的福利。这个推测可以证实,只看在近代火堆里常被烧死的牺牲是猫,而这猫正是据说巫所最喜变的东西,或者除了兔以外。”

    这样大抵可以说明老姨与猫的关系。总之老姨是巫无疑了,猫是她的不可分的系属物。理论应该是老姨她自己变了猫去作怪,被一箭射中猫肩,后来却发见这箭是在她的身上。如散茂斯(M.Summers)在所著《僵尸》(The Vampire,1928)第三章《僵尸的特性及其习惯》中云:

    “这是在各国妖巫审问案件中常见的事,有巫变形为猫或免或别的动物,在兽形时遇着危险或是受了损伤,则回复原形之后在他的人身上也有着同样的伤或别的损害。”这位散茂斯先生著作颇多,此外我还有他的名著《变狼人》《巫术的历史》与《巫术的地理》,就只可惜他是相信世上有巫术的,这又是非圣无法故该死的,因此我有点不大敢请教,虽然这些题目都颇珍奇,也是我所想知道的事。吉忒勒其教授(G.L.Kittredge)的《旧新英伦之巫术》(The Witch-craft in Old and New England,1929)第十章《变形》中亦云:

    “关于猫巫在兽形时受害,在其原形受有同样的伤,有无数的近代的例证。”在小注中列举书名出处甚多。吉忒勒其曾编订英国古民谣为我所记忆,今此书亦是我爱读的,其小序中有小节云:

    “有见于近时所出讲巫术的诸书,似应慎重一点在此声明,我并不相信黑术(案即害他的巫术),或有魔鬼干预活人的日常生活。”由是可知他的态度是与《僵尸》的著者相反的,我很有同感,可是文献上的考据还是一样,盖档案与大众信心固是如此,所谓泰山可移而此案难翻者也。

    话又说回来,老姨却并不曾变猫,所以不是属于这一部类的。这头猫在老姨只是一种使,或者可称为鬼使(familiar spirit)。茂来女上(M.A.Murray)于一九二一年著《西欧的巫教》(The Witch-cult in Western Europe),辨明所谓巫术实是古代的原始宗教之余留,也是我所尊重的一部书,其第八章论《使与变形》是最有价值的论断。据她在这里说:

    “苏格兰法律家福布斯说过,魔鬼对于他们给与些小鬼,以通信息,或供使令,都称作古怪名字,叫着时它们就答应。这些小鬼放在瓦罐或是别的器具里。”大抵使有两种;一云占卜使,即以通信息,犹中国的樟柳神,一云畜养使,即以供使令,犹如蛊也。书中又云:

    “畜养使平常总是一种小动物,特别用面包牛乳和人血喂养,又如福布斯所云,放在木匣或瓦罐里,底垫羊毛。这可以用了去对于别人的身体或财产使行法术,却决不用以占卜。吉法特在十六世纪时记述普通一般的所信云:巫有她们的鬼使,有的只一个,有的更多,自二以至四五,形状各不相同,或像猫、黄鼠狼、癞虾狼或小老鼠,这些她们都用牛乳或小鸡喂养,或者有时候让它们吸一点血喝。

    在早先的审问案件里巫女招承自刺手或脸,将流出来的血滴给鬼使吃。但是在后来的案件里这便转变成鬼使自己喝巫女的血,所以在英国巫女算作特色的那穴乳(案即赘疣似的多余的乳头)普通都相信就是这样舔吮而成的。”吉忒勒其教授云:

    “一五五六年在千斯福特举行的伊里查白时代巫女大审问的第一案里,猫就是鬼使。这是一头白地有斑的猫,名叫撒旦,喝血吃。”恰好在茂来女士书里有较详的记载,我们能够知道这猫本来是法兰色斯从祖母得来的,后来她自己养了十五六年,又送给一位老太太华德好司,再养了九年,这才破案。因为本来是小鬼之流,所以又会转变,如那头猫后来就化为一只癞虾蟆了。法廷记录(见茂来书中)说:

    “据该妪华德好司供,伊将该猫化为蟾蜍,系因当初伊用瓦罐中垫羊毛养放该猫,历时甚久,嗣因贫穷不能得羊毛,伊遂用圣父圣子圣灵之名祷告愿其化为蟾蜍,于是该猫化为蟾蜍,养放罐中,不用羊毛。”这是一个理想的好例,所以大家都首先援引,此外鬼使作猫形的还不少,茂来女士书中云:

    “一六二一年在福斯东地方扰害费厄法克思家的巫女中,有五人都有畜养使的。惠忒的是一个怪相的东西,有许多只脚,黑色,粗毛,像猫一样大。惠忒的女儿有一鬼使,是一只猫,白地黑斑,名叫印及思。狄勃耳有一大黑猫,名及勃,已经跟了她有四十年以上了。她的女儿所有鬼使是鸟形的,黄色,大如鸦,名曰啁唿。狄更生的鬼使形如白猫,名菲利,已养了有二十年。”由此可知猫的地位在那里是多么高的了。吉忒勒其教授书中(仍是第十章)又云:

    “驯养的乡村的猫,在现今流行的迷信里,还保存着好些他的魔性。猫会得吸睡着的小孩的气,这个意见在旧的和新的英伦(案即英美两国)仍是很普遍。又有一种很普遍的思想,说不可令猫近死尸,否则会把尸首毁伤。这在我们本国(案即美国)变成了一种高明的说法,云:勿使猫近死人,怕他会捕去死者的灵魂。我们记得,灵魂常从睡着的人的嘴里爬出来,变成小老鼠的模样!”讲到这里我们可以知道老姨的猫是属于这一类的畜养使,无论是鬼王派遣来,或是养久成了精,总之都是供老姨的使令用的,所以跨了当马骑正是当然的事。到了后来时不利兮骓不逝,主人无端中了流矢,猫也就殉了义,老姨一案遂与普通巫女一样的结局了。

    我听人家所讲猫的故事里,还有一件很有意思的,即是猫替猴子伸手到火炉里抓煨栗子吃,觉得十分好玩,想拿来做文章的主题,可是末了终于决定借用这老姨的猫。为什么呢?这件故事很有意思,因为这与中国的巫蛊和欧洲的巫术都有关系,虽然原只是一篇志异的小说。以汉朝为中心的巫蛊事情我很想知道,如上边所已说过,只是尚无这个机缘,所以我在几本书上得来的一点知识单是关于巫术的。那些巫、马披、沙满、药师等的哲学与科学,在我都颇有兴趣而且稍能理解,其荒唐处固自言之成理,亦复别有成就,克拉克教授在《西欧的巫教》附录中论一女所用飞行药膏的成分,便是很有趣的一例。其结论云:

    “我不能说是否其中那一种药会发生飞行的感觉,但这里使用乌头(aconite)我觉得很有意思。睡着的人的心脏动作不匀使人感觉突然从空中下堕,今将用了使人昏迷的莨菪与使心脏动作不匀的乌头配合成剂,令服用者引起飞行的感觉,似是很可能的事。”这样戳穿西洋镜似乎有点杀风景,不如戈耶所画老少二女白身跨一扫帚飞过空中的好,我当然也很爱好这西班牙大匠的画;但是我也很喜欢知道这三个药方,有如打听得祝由科的几门手法或会党的几句口号,虽不敢妄希仙人的他心通,唯能多察知一点人情物理,亦是很大的喜悦。茂来女士更证明中古巫术原是原始的地亚那教(Diana-Cult)之留遗,其男神名地亚奴思,亦名耶奴思(Janus),古罗马称正月即从此神名衍出,通行至今,女神地亚那之徒即所谓巫,其仪式乃发生繁殖的法术也。虽然我并不喜吃菜事魔,自然更没有骑扫帚的兴趣,但对于他们鬼鬼祟祟的花样却不无同情,深觉得宗教审问院的那些拷打杀戮大可不必。多年前我读英国克洛特(E.Clodd)的《进化论之先驱》与勒吉(W.E.H.Lecky)的《欧洲唯理思想史》,才对于中古的巫术案觉得有注意的价值,就能力所及略为涉猎,一面对那时政教的权威很生反感,一面也深感危惧,看了心惊眼跳,不能有隔岸观火之乐,盖人类原是一个,我们也有文字狱思想狱,这与巫术案本是同一类也。欧洲的巫术案,中国的文字狱思想狱,都是我所怕却也就常还想(虽然想了自然又怕)的东西,往往互相牵引连带着,这几乎成了我精神上的压迫之一。想写猫的文章,第一挑到老姨,就是为这缘故。该姨的确是个老巫,论理是应该重办的,幸而在中国偶得免肆诸市朝,真是很难得的,但是拿来与西洋的巫术比较了看也仍是极有意思的事。中国所重的文字狱思想狱是儒教的——基督教的教士敬事上帝,异端皆非圣无法,儒教的文士谄事主君,犯上即大逆不道,其原因有宗教与政治之不同,故其一可以随时代过去,其一则不可也。我们今日且谈巫术,论老姨与猫,若文字狱等亦是很好题目,容日后再谈,盖其事言之长矣。

    民国二十六年一月二十六日于北平

    附记

    黄汉《猫苑》卷下,引《夜谈随录》,云有李侍郎从苗疆携一苗婆归,年久老病,尝养一猫酷爱之,后为夜星子,与原书不合,不知何所本,疑未可凭信。

    (《秉烛谈》)

    ◎苍蝇

    苍蝇不是一件很可爱的东西,但我们在做小孩子的时候都有点喜欢他。我同兄弟常在夏天乘大人们午睡,在院子里弃着香瓜皮瓤的地方捉苍蝇。苍蝇共有三种,饭苍蝇太小,麻苍蝇有蛆太脏,只有金苍蝇可用。金苍蝇即青蝇,小儿谜中所谓“头戴红缨帽,身穿紫罗袍”者是也。我们把它捉来,摘一片月季花的叶,用月季的刺钉在背上,便见绿叶在桌上蠕蠕而动,东安市场有卖纸制各色小虫者,标题云“苍蝇玩物”,即是同一的用意。我们又把他的背竖穿在细竹丝上,取灯心草一小段,放在脚的中间,他便上下颠倒的舞弄,名曰“戏棍”;又或用白纸条缠在肠上纵使飞去,但见空中一片片的白纸乱飞,很是好看。倘若捉到一个年富力强的苍蝇,用快剪将头切下,它的身子便仍旧飞去。希腊路吉亚诺思(Luklanos)的《苍蝇颂》中说:“苍蝇在被切去了头之后,也能生活好些时光。”大约二千年前的小孩已经是这样的玩耍的了。

    我们现在受了科学的洗礼,知道苍蝇能够传染病菌,因此对于他们很有一种恶感。三年前卧病在医院时曾作有一首诗,后半云:

    大小一切的苍蝇们,

    美和生命的破坏者,

    中国人的好朋友的苍蝇们呵,

    我诅咒你的全灭,

    用了人力以外的

    最黑最黑的魔术的力。

    但是实际上最可恶的还是他的别一种坏癖气,便是喜欢在人家的颜面手脚上乱爬乱舔,古人虽美其名曰“吸美”,在被吸者却是极不愉快的事。希腊有一篇传说,说明这个缘起,颇有趣味。据说苍蝇本来是一个处女,名叫默亚(Muia),很是美丽,不过太喜欢说话。她也爱那月神的情人恩迭米盎(Endymion),当他睡着的时候,她总还是和他讲话或唱歌,使他不能安息,因此月神发怒,把她变成苍蝇。以后她还是纪念着恩迭米盎,不肯叫人家安睡,尤其是喜欢搅扰年轻的人。

    苍蝇的固执与大胆,引起好些人的赞叹。何美洛思(Homeros)在史诗中常比勇士于苍蝇,他说,虽然你赶他去,他总不肯离开你,一定要叮你一口方才罢休。又有诗人云,那小苍蝇极勇敢地跳在人的肢体上,渴欲饮血,战士却躲避敌人的刀锋,真可羞了。我们侥幸不大遇见渴血的勇士,但勇敢地攻上来涨我们的头的却常常遇到。法勃尔(Fabre)的《昆虫记》里说有一种蝇,乘土蜂负虫入穴之时,下卵子虫内,后来蝇卵先出,把死虫和蜂卵一并吃下去。他说这种蝇的行为好像是一个红巾黑衣的暴客在林中袭击旅人,但是他的嫖悍敏捷的确也可佩服,倘使希腊人知道,或者可以拿去形容阿迭修思(Odssyeus)一流的狡侩英雄罢。

    中国古来对于苍蝇也似乎没有“什么反感”。《诗经》里说:“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又云:“非鸡则鸣,苍蝇之声。”据陆农师说,青蝇善乱色,苍蝇善乱声,所以是这样说法。传说里的苍蝇,即使不是特殊良善,总之决不比别的昆虫更为卑恶。在日本的俳谐中则蝇成为普通的诗料,虽然略带湫秽的气色,但很能表出温暖热闹的境界。小林一茶更为奇特,他同圣芳济一样,以一切生物为弟兄朋友,苍蝇当然也是其一。检阅他的俳句选集,咏蝇的诗有二十首之多,今举两首以见一斑。一云:

    笠上的苍蝇,比我更早地飞进去了。

    这诗有题曰《归庵》。又一首云:

    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

    我读这一句,常常想起自己的诗觉得惭愧,不过我的心情总不能达到那一步,所以也是无法。《埠雅》云:“蝇好交其前足,有绞蝇之象……亦好交其后足。”这个描写正可作前句的注解。又绍兴小儿谜语歌云:“像乌豇豆格乌,像乌豇豆格粗,堂前当中央,坐得拉胡须。”也是指这个现象。(格犹云“的”,坐得即“坐着”之意。)

    据路吉亚诺思说,古代有一个女诗人,慧而美,名叫默亚,又有一个名妓也以此为名,所以滑稽诗人有句云:“默亚咬他直达他的心房。”中国人虽然永久与苍蝇同桌吃饭,却没有人拿苍蝇作为名字,以我所知只有一二人被用为浑名而已。

    十三年七月

    (1924年7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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