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冒险史1-歪唇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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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故的圣乔治大学神学院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有一位毒瘾很大的胞弟,名字叫艾萨·惠特尼。艾萨留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他面色青黄,神色憔悴,肿胀的眼皮微微下垂,半睁半闭的眼睛中没有任何神采。他蜷缩在椅子上,不停地打哈欠,落魄的模样很是令人辛酸。据那些对他深恶痛绝又心怀怜悯的亲朋介绍,他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染上了毒瘾,吸毒的原因则十分荒诞。英国著名作家德·昆西曾经写过一本描述激情与梦幻的著作,年轻的艾萨读了这本书并深深迷醉于书中所描述的激情。他想要尝试那种梦幻,于是就把烟叶泡进了鸦片酊中然后拿出来抽。和许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人一样,直到吸毒成瘾之后,艾萨才明白吸毒很容易但戒毒太难。鸦片带来的幻觉让艾萨沉醉,他的毒瘾也越来越大。

    1889年6月一个很平常的夜晚,在很多人都抬头望钟准备入睡的时候,我家的门铃却突然被人按响。我那正在做针线活的妻子很不高兴地停下了手里的活计,而我则离开椅子过去开门。

    “真是不幸,你又得出门看诊了,肯定是有病患。”妻子说。

    我没有说话,只是暗暗叹了口气。事实上,忙活了整整一天,刚刚才进家门的我实在是太累了。

    门开了,一个脸上蒙着黑色纱巾的妇女走了进来。她看上去有些瘦弱,身上穿着一件深色的呢绒外衣。很显然,她的拜访对象并不是我,因为刚刚进屋她就快步走到我妻子身边,搂着我妻子的脖子失声恸哭起来。

    “噢,亲爱的,很抱歉这么晚了还来给你添麻烦,可是我实在是忍不了了,我需要帮助。不幸为什么总是降临到我的身上?”她的情绪明显有些失控。我的妻子轻轻撩开她的面纱,看到面纱下的那张脸她显然有些惊讶:“凯特?!凯特·惠特尼!上帝保佑,你吓到我了,怎么会是你呢?你怎么了?”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所以我就来你这儿了。”凯特·惠特尼女士有些语无伦次地说。

    说实话,有的时候我都怀疑我的妻子就是黑暗中最明亮的那座灯塔,要不然人们为什么都喜欢在愁闷的时候来找她呢?

    “很高兴你能过来,凯特。先喝点儿兑水的酒怎么样?来,请坐,先平静一下,然后给我们讲讲究竟发生了什么,好吗?”

    “不,不,亲爱的,艾萨已经失踪两天了,他没有回家,我恐惧极了。我需要医生的帮助。”

    我是一名医生,我的妻子和凯特·惠特尼太太不仅是好友而且还是同学,因此,对于那位总是让妻子痛苦的艾萨·惠特尼先生的事情我们听过不止一次了。惠特尼太太经常向我的妻子倾诉她毒瘾深重的丈夫带给她的烦恼。现在,很明显,这位太太情绪有些失控,我的妻子和我竭尽所能地安慰着她,比如询问她惠特尼先生去了哪里,比如对她说,或许可以帮她找到惠特尼先生。

    在我们的安慰下,惠特尼太太渐渐平静下来。她告诉我们,最近一段时间,每当烟瘾发作的时候,惠特尼先生都会去老城区的鸦片馆吸食鸦片,一去就是一整天。但是,不管在外面游荡多久,他每天晚上都会无精打采地按时回家。可是这一回已经两天了,他都没有回来。在惠特尼太太看来,这个时候她的丈夫肯定正在和那群经常在码头上厮混的大烟鬼躺在一起吞云吐雾,因此,她一定要去找他!去那家位于黄金酒店附近的鸦片馆中找他!然而,她只是个娇柔孱弱的少妇,靠她自己一个人,根本就没有能力从一群社会渣滓中把她那顽固的丈夫拉走。

    情况就是如此,我想,或许我应该和她一起去天鹅巷走一趟。不过,转念一想,我又觉得没有必要。是的,她完全没有必要去,我自己一个人就足够了。作为艾萨·惠特尼的医药顾问,我相信我对他还是有一定影响的。有的时候,男人和男人间谈话会更容易些,惠特尼太太去了或许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于是,我告诉她,假如我能在位于老城区天鹅巷黄金酒店附近的鸦片馆中找到艾萨·惠特尼,一定会立刻雇马车送他回家,她需要等待的时间不会超过两个小时。

    告别了惠特尼太太,我坐着双轮小马车出了门,马车一路向东很快就来到了天鹅巷。那个时候,我虽然觉得事情有些离奇,但从来都没有想过它竟然离奇到了如此程度。当然,这都是后话。

    事实上,事情发展初期一切都很顺利。天鹅巷就在伦敦桥东边,那是一条河流北岸的污浊小巷,小巷紧挨着码头,周围有不少高大的建筑。巷子里的住户不多,有几家店铺,惠特尼太太所说的鸦片馆就在一家杜松子酒店和一家平价成衣店的中间。鸦片馆处于半地下,黑乎乎的门口和小巷地面之间有一条石头阶梯,阶梯很陡,上面的石板早就因为成日被不计其数的烟鬼和醉汉踩踏而变得凹凸不平。下了马车后,我顺着阶梯一直向下走,很快就走到了鸦片馆那挂着两盏油灯的大门前。油灯的光芒明灭不定。大门上着门闩,但门闩很容易拉开。鸦片馆内部的房间都很低矮,房间靠墙的一侧整齐地摆放着一排排木榻,木榻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一群人。

    室内的灯光很暗,棕褐色的烟雾遮蔽了所有人的视野。不过,走进屋里,我还是能够借着明灭的灯火看到里面的一些人。他们有的高昂着下巴,有的抱着膝盖蜷缩成一团,有的低垂着头,有的向后仰躺在榻上。虽然形态各异,但他们的眼睛却都仿佛是一潭死水般毫无光彩。

    鸦片馆里人不少,黑黢黢的一片,在浓厚的烟雾中时不时地会有红色的微光闪烁,那是有人抱着烟袋锅在贪婪地吮吸鸦片。和我想象中不同的是,这里一点儿都不嘈杂,甚至可以说很安静,只是偶尔有那么几个人会凑到一起用一种十分低沉和怪异的语调嘟嘟囔囔地说些悄悄话。木榻的对面,一个装满了炭火的小火盆正在努力散发着光和热。火盆旁边放着一张三条腿的木凳,木凳上那个双手托腮的瘦高个老头儿正望着盆中的炭火发呆。

    看到新客人进屋,一个脸色异常苍白的马来籍伙计立即兴冲冲地拿着烟枪和烟草跑了过来,并热情地招呼我到一旁的一张空木榻上坐。我摇摇头,微笑着说:“谢谢,我是来找人的,一会儿就走。我是艾萨·惠特尼先生的朋友。”

    听到我的话,伙计脸上的热情立即消退,反倒是右边一张床榻上发出了一声惊呼。借着昏暗的灯光,我看到了惠特尼。他脸色苍白,消瘦憔悴,身上的衣服也非常邋遢。

    “上帝啊,华生,怎么是你?”他紧张地盯着我,失声大叫,那神情有些可怜,但更让人鄙视。他的眼睛瞪得很大,看着我,然后问,“现在什么时间了?”

    “马上就11点了。”

    “11点?几号的11点?”

    “6月19号。先生,今天是星期五。”

    “天哪,华生,你一定在逗我玩儿是不是?我以为今天是星期三,对,今天肯定是星期三。”艾萨·惠特尼情绪激动,说着说着却痛苦起来。他垂着头,整张脸都埋进了臂弯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惠特尼先生,我必须很严肃地提醒你,今天是星期五,可怜的凯特已经在家里等了你整整两天。我若是你,一定会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惭愧的。”

    “是的,我该惭愧。可是,华生,你肯定搞错了,今天是星期三,我就在这里待了短短几个小时,吸了三锅烟,哦不,或许是四锅……具体是多少我记不清了。不过你说得对,让凯特担忧是我的罪过。我这就和你回去。你雇好马车了吗?请扶我一把!”

    “马车已经雇好了,就在门外等着。”

    “那真是太好了,咱们可以坐车回去。但是,华生,我没法照顾自己,我太累了,而且我肯定欠债了,也不知道欠了多少英镑。”

    欠债肯定是要结清的,要不然艾萨肯定无法离开。我屏住呼吸,穿梭在两排木榻间那狭窄逼仄的过道中,努力在迷雾缭绕的烟雾中寻找鸦片馆的掌柜。不经意间,我走到了对面,走过了那个熊熊燃烧的炭火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炭火边发呆的瘦高个老头儿突然拉了一下我的衣服,并低声说:“直接从我身边走过去,然后回头。”我不明所以,疑惑地瞟了一下老头儿。他满脸皱纹,身躯佝偻,骨瘦如柴,手里拿着烟枪,看上去暮气沉沉,若不是听得很清楚,我甚至都怀疑刚才是不是这个老头儿在说话。

    按照他的吩咐,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从他身边走过,然后回头,下一刻,我惊呆了。我敢发誓,若不是我的自制力极强,此刻一定会大叫出声。老头儿转身的角度很巧妙,除了我,鸦片馆中再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看清他的脸。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脸变了。背不再佝偻,脸上的皱纹消失了,黯淡死寂的双眼也一下子变得炯炯有神。我的惊诧似乎让他感到很开心,他对着我笑了,笑得有些促狭。我看到他轻轻眨了下眼,那是在叫我过去。是的,作为搭档了多年的伙伴,我能理解他的每一个眼神和每一个动作。当我重新向他走去的时候,他已经再次转身,炭火边的人们看到的依旧是那个老态龙钟的瘦老头儿。

    “福尔摩斯,你到鸦片馆来做什么?”走到他身边时,我低声问。是的,这个伪装成老头儿的家伙就是我那有着出类拔萃侦探才能的老朋友夏洛克·福尔摩斯。

    “小声点儿,华生,我听得见。”福尔摩斯说,“我很乐意和你谈谈,但前提是你要把你身边那位瘾君子先打发走。”

    “我雇了一辆小马车,车就停在鸦片馆外面。”

    “很好,那就让他自己坐车回家吧。放心,看他那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肯定是不会在途中招惹什么是非的。另外,你还可以给你妻子写张便条,让马车夫捎过去,就说我们又要一起行动了。打发了瘾君子之后,你在外面稍微等一下,我马上就出来,不会超过五分钟。”

    我有一个缺点,那就是永远都不知道应该如何拒绝夏洛克·福尔摩斯提出的请求。他是个神奇的人,总会以你无法抗拒的温醇态度让你接受他的任何请求。因为那请求从来都不模糊,非常清晰。并且,在我看来,只要把艾萨·惠特尼送上马车,我承诺惠特尼太太的事情就算是完成了,至于接下来,难道还有比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一次匪夷所思的探险旅程更好的选择吗?探险这种事对福尔摩斯来说就是家常便饭。花费了几分钟的时间,我帮惠特尼结清了欠款,将他送上马车,又将写好的便条交给车夫,之后,我目送马车在夜色中离去。

    福尔摩斯很快就出来了,他没有卸去伪装,还是那副苍老的模样,佝偻着背,蹒跚着走在老城区的街头。我没有说话,一直陪着他走。我们走过了两条街,福尔摩斯四下打量了一番,确认没人注意之后才站直身体,癫狂地大笑起来。

    “华生,我想你肯定以为我注射了可卡因,或者还有一针令人癫狂的阿芙蓉试剂。”笑过之后,福尔摩斯略显调侃地对我说。

    “我只是感到错愕,你居然去了鸦片馆。”

    “哦,我的朋友,其实我比你还要错愕,因为我在鸦片馆里竟然看到了你。”

    “我是去找人的,你看到了,艾萨·惠特尼,他是我的一个朋友。”

    “我也是去找人的,不过我找的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敌人?”

    “没错,敌人,我的天敌,哦,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我一定要捕获的猎物。简单点儿说,就是我正在调查一件不同寻常的案子,鸦片馆中那些总会胡言乱语的大烟鬼们能够为我提供一些有用的线索。你知道,以前我就来过一次,鸦片馆的所有者,那个讨厌的印度阿三对我深恶痛绝。我必须伪装,要是被认出来的话我肯定会没命的。华生,你知道吧,保罗码头旁边有一座房子,它就在拐角处,房子后面还有一扇板门,是活动的,每当夜色凄迷的时候它都会讲述一些它看到的离奇故事。”

    “板门?你是说尸体?”

    “对,尸体。亲爱的华生,你或许还不知道那个鸦片馆在沿河一带非常有名,死在里面的倒霉鬼不知道有多少,但我敢肯定,要是每个倒霉鬼都给我们一千英镑的话,我们能瞬间变成英国最富有的人之一。我们已经在这儿布下了罗网,可是我担心内维尔·圣克莱尔已经没有出来的机会了。”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吹出了一声奇异的口哨。口哨声刚刚响起,远处就传来了同样的回应,与此同时哒哒的马蹄声也跟着响了起来,不一会儿,一辆双轮马车就借着路旁吊灯昏黄的灯光驶了过来。

    “华生,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当然,如果我能帮到你的话。”

    “哦,能有一个完全靠得住的伙伴真是太好了。杉园里的两张大床终于能派上用场了,华生,今晚我们就住那里。”

    “杉园?”

    “没错,我在那里有房子,或者说在查案的过程中那里归我支配,它的拥有者是圣克莱尔先生。”

    “那这个杉园在哪里?”

    “在十千米外的李镇附近,属于肯特郡。”

    “哦,看来我还真的是一无所知啊。”

    “没关系,伙计,很快你就会明白所有的事情。约翰,请放开缰绳,今晚我自己驾车回去,明天11点你在这里等我就行,再见。”

    打发走了车夫,福尔摩斯挥起马鞭,轻轻地在马身上抽了一鞭。车轮声带着我们穿过一条寂静的街道走上了宽阔的大路,然后我们飞驰过一座大桥,桥的两侧装着栏杆,桥下的水静静流淌着,暮气沉沉,总给人以死寂的感觉。大桥对面是一片荒地,荒地中有许多散乱的砖头和水泥。除了不得不到这荒僻之地来巡逻的巡警,路上几乎看不到人,当然偶尔也能看到一群走在回家路上的狂欢者放声高歌。夜色有些深沉,天空中没有月亮,只有铅色的阴云不断堆积,云层下一两颗调皮的星星也会找准机会洒下淡淡的光辉。福尔摩斯的头一直低垂着,似乎在思考什么,我很好奇究竟是怎样离奇的案子能让他耗费如此多的精力和时间,但因为害怕打断他的思路,我一直都没有开口。

    马车很快行驶到了几千米外的郊外别墅区,福尔摩斯终于抬起了头。他点了根烟,严肃的脸上泛起一丝自命不凡的神情。看着一旁沉默的我,他耸耸肩膀,说:“华生,你能忍耐这么久真令我惊讶。不过,我想我还是很希望能和其他人交流交流的。你知道的,没有谁的思绪是完全精准和完美的。哦,你能想象得到那位年轻的女士迎接我的时候会说些什么吗?”

    “福尔摩斯,你忘了一件事,我对你正在调查的案子一无所知。”

    “好吧,华生,是我疏忽了,到李镇还要些时间,我来和你说说案情。案子看上去异常简单,我却不知道该从哪一方面着手。说实话,案子的线索并不少,可大多杂乱无章。华生,也许你能为深处黑暗中的我指明方向。现在,让我来具体说说吧。”

    “好,请讲吧,福尔摩斯。”

    “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是几年前,哦,确切地说是1884年5月搬到李镇的。他没有工作,但身家却很丰厚,因为他是好几家公司的投资人。搬到李镇后,他购买了一座别墅,别墅的面积很大,追求生活品质的圣克莱尔先生还专门找人精心修饰了别墅的庭院。因为资产不菲,他的生活很豪奢,但他为人并不傲慢,很快他就在李镇结识了不少朋友。两年前,35岁的圣克莱尔先生结婚了,他的妻子是李镇当地一位商人的女儿,他妻子的娘家做的是酿酒的生意。婚后,他们有了两个孩子,生活幸福美满。圣克莱尔先生是一位模范丈夫,他没有任何不良的嗜好,生活也非常规律。每天早晨他都会进城,但寻花问柳这种事他从没干过。每天傍晚,他都会乘坐17点14分发车的火车准时回家。他为人和善,没有和谁发生过激烈冲突。他有债务,总计88英镑10先令,但显而易见,这微不足道的欠账并不能使他忧虑,因为仅仅在伦敦银行一家,他就有220英镑的存款。”

    “上个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出人意料地一早就进城了,出门前他告诉太太要到城里去处理两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还说回家的时候会带一盒积木给小儿子。在他离开后不久,圣克莱尔太太就接到一封电报,电报内容很简短,就是告诉这位可爱的妇人,她一直在等待的某个装有贵重物品的包裹已经寄到,希望她能够抽时间去一趟亚伯丁运输公司在伦敦的办事处,把包裹取走。华生,假如你对伦敦的道路足够熟悉,你一定会知道那个办事处所在的费雷斯诺街距离我们相遇的天鹅巷其实非常近,两者之间有一条岔道相连。圣克莱尔太太是下午进城的,她在家里吃了午饭,然后在伦敦的商店里逛了一会儿,之后去了费雷斯诺街。拿到包裹之后,准备回车站的她从岔道走过了天鹅巷,那个时候是下午4点35分。华生,我说的一切你清楚了吗?”

    “当然,很明白。”

    “你应该还记得,上星期一天气非常炎热,因此圣克莱尔太太走得很慢,而且不时东张西望,她想要找到一辆可供雇用的小马车。但天鹅巷很僻静,她没有找到马车,却听到了一声尖叫。那是她丈夫的声音,她很确定。循着声音她看到了他,他正站在一栋房子的三楼窗口向她拼命招手。他的神情很激动,样子很可怕,似乎想要说什么,但还没等她弄明白他拼命招手是为了什么,他就消失了。是的,突然消失了,像是被一股可怕的力量从背后拉扯开一样。她吓坏了,但凭着女人天生的直觉她还是发现了异常——她丈夫的衣着不对劲。虽然他身上穿的黑衬衣还是早晨出门时穿的那件,但衬衣后面的领衬却不见了,同时消失的还有他的领带。”

    “年轻的太太坚信她的丈夫遭遇了某种意外,于是她飞奔向那所房子。哦,华生,需要说明的是,那所房子就是我们今天见面的鸦片馆所在地。她闯了进去,并试图爬上二楼,但鸦片馆的印度人拦住了她。他和他那位丹麦籍的助手把她推了出来。她站在街上,无所适从,内心充满了忧虑和震惊。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但天生的睿智还是让她决定去报警。很幸运,就在她急急忙忙离开天鹅巷之后,在弗雷斯诺街上她碰到了一个巡逻小队。听了她的描述,巡逻警官带着两个队员和她一起回到了鸦片馆。虽然那个印度人极力拦阻,但他们还是上了三楼,来到了圣克莱尔先生曾经待过的房间。然而,房间里除了一个容貌丑陋的瘸子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人留下的痕迹。瘸子和印度人也都信誓旦旦地说从来都没有见过圣克莱尔先生,以致巡逻警官一度以为是年轻的太太认错了人。可是,就在众人要转身离开的时候,这位太太却突然惊呼失声,然后猛地扑向房间中的一张圆桌。桌子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松木制成的盒子。她打开盒子,哗啦啦地倒出一堆东西,那是一堆玩具,确切地说是积木,给小孩子玩的积木,是圣克莱尔先生答应给儿子带的积木。”

    “谁也没料到事情居然会出现这样的转折,瘸子当时就露出了惊慌失措的表情,这引起了巡逻警官的怀疑。他和他的下属仔细地检查了所有的房间,结果发现事情很严重,这里很可能发生了一桩令人难以想象的罪行。因为在这间陈设简单、作为起居室的房子后面还有一个小卧室,卧室宽大的窗户正对着码头,两者之间的距离非常短。那是一片狭长的湿地,涨潮的时候它会被一米多深的河水淹没,退潮的时候这里却能通行。小卧室的地板上残留着血迹,窗框上也有不少血迹。除了那件黑色的上衣,圣克莱尔先生的所有衣物,包括袜子、手表、靴子和帽子,都被藏在房间的一条帷幕后面。衣物很整齐,看不出任何暴力的痕迹,可是圣克莱尔先生却不在房间里。这意味着什么?他跳窗逃跑了?可是下午四五点钟正是伦敦河河水涨潮的时候,窗下的河水很深,而且窗户上还留有斑斑的血迹。因此,显而易见,不幸的惨剧刚刚发生。以河水的深度来看,那位或许早就身受重伤的先生依靠游泳逃生的机会实在是太渺茫了。”

    “事情大体上就是这样。华生,接下来我们来说说那两个嫌疑人。印度人是鸦片馆的老板,他拥有那栋小楼的所有权。按照圣克莱尔太太的说法,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口的时间并不长,只有几秒钟。在看到丈夫消失时她就闯进了鸦片馆,而这时那位劣迹斑斑的印度人已经在一二楼之间的楼梯上站着了,因此,他是凶手的可能性很低,顶多也就是个帮凶。在被问询的时候,他声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圣克莱尔先生的衣物为什么会出现在小卧室里,也不知道三楼的租客,就是那个瘸子修·布恩干过什么。”

    “面貌丑陋的修·布恩在老城区非常有名,他经常扮作卖火柴的商贩在针线街边的一个角落乞讨。他天天都把自己弄得很凄惨,盘腿坐在拐角边,膝盖上放着几盒火柴,许多不明真相的人都会被他的惨样感染,施舍一些小钱给他。每一天,他那油腻腻的皮革帽子中都会装满钱,我的朋友,你很难想象他的富有。而且,我必须要说,除非亲眼看到,否则你根本就无法想象乞讨中的他是什么模样。我观察他已经很久了,在知道他是个职业乞丐后我还专门去看过。在针线街的时候,他会把自己弄成一个肮脏的红头发乞丐,他的眼睛和头发颜色差异很大,炯炯有神,其中透着狡诈。他脸色苍白,尖尖的下巴像条哈巴狗,上嘴唇因为脸上那道恐怖的伤疤儿外翻着。路人无论施舍给他什么,他都能找出一套说辞。显然,这位鸦片馆三楼的租客是一个阴险的人,而且他是最后一个见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

    “夏洛克,不要忘了,他是个瘸子,你认为单凭他自己能伤害年轻力壮的圣克莱尔先生吗?”

    “没错,华生,他是个瘸子,最起码他走路的时候是一瘸一拐的。但除了瘸之外,他的身体显然很健壮,而且作为一名医生你应该明白,假如一个人的某一肢体出现残疾,那么他的其他肢体就会特别强壮。这是一种均衡,也是一种补偿。”

    “好吧,我的朋友,我认同你的说法,请继续讲。”

    “看到窗户上遗留的血迹之后,圣克莱尔太太就晕了过去。这个时候,她留下来对破案根本就没有任何益处,所以负责此案的警官巴顿先生就派一名下属雇马车把她送回了家。之后,警察又检查了全部房间,但几乎没有任何发现。毫无疑问,他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那就是不应该在几分钟后才想起来去逮捕修·布恩,因为这几分钟时间已经足够这个职业乞丐和他的那位印度同伴串供。在拘捕了三楼的丑陋租客后,警官和他的下属再次搜查了房间,但仍然一无所获。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修·布恩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即使他汗衫的右袖口的确有些血迹。对于那些血迹的来源,他解释说是自己的血,因为他左手的无名指被指甲刀划伤了,被划伤后他去过窗口附近,那边的血迹也是如此来的。警官看了他的伤口,但对他的供词并没有完全采信,因为他无法说清那些属于圣克莱尔先生的衣物究竟是怎么来的。至于说圣克莱尔先生曾经在窗前出现这一说法,他矢口否认,并坚决认为是圣克莱尔太太疯了或者出现了幻觉。最后,他被带回警署继续接受调查,巴顿警官则留了下来,他希望等窗外的水退了之后再去看看。”

    “非常幸运的是,巴顿警官真的找到了新的线索。河水退潮之后,他在泥滩上找到了一个……哦,别紧张,被发现的不是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尸体,而是他的黑色衬衣。那件衬衣在退潮后的泥滩上显得非常醒目,而且里面还装有一些有趣的东西,你一定猜不到。”

    “是的,我猜不出来。”

    “这并不奇怪,谁又能想到衬衣的口袋中装的居然是零钱呢?没错,华生,你没听错,就是零钱,大把的零钱,总共有421个便士和270个半便士。这些零钱单个儿还没什么,但这么多放在一起重量可想而知,这也是为什么退潮时汹涌的伦敦河水都没有把它冲走的原因。至于圣克莱尔先生的尸体,哦,也许那个可怜的、被剥光的家伙已经沉在了伦敦河底。”

    “福尔摩斯,有一点我不明白,按照你的说法,除了衬衣,圣克莱尔先生的所有衣服都在小卧室里,这不是很奇怪吗?难道他当时只穿了一件衬衣?正常人都不会这么穿的,不是吗?”

    “不,华生,也许事情和你想的不一样。我们先假设圣克莱尔先生是被修·布恩从窗口推下去的,那么行凶之后凶手要干什么呢?毫无疑问,肯定是毁尸灭迹,把所有能证明圣克莱尔先生在这间屋子中出现过的证据隐藏起来。证据是什么?衣服!他选择扔掉的第一件衣服就是衬衣,可是衬衣很轻,扔到水里也不会下沉,很容易就会被发现。他很着急,因为圣克莱尔太太就在楼下,或许印度人已经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向他传递了警察到来的消息。时间紧迫,他想不到太好的方法,只能尽可能多地把乞讨来的硬币塞进衬衣口袋中以保证它会下沉。接着,他把衬衣扔出了窗外。他还想如法炮制处理其他衣物,可是来不及了,警察上楼了,他能做的也只有关上窗户而已。”

    “真相很可能就是如此。”我说。

    “呵呵,也许吧,到目前为止,这样的假设算是最合乎情理的了。前面我已经说过,修·布恩已经被逮捕,但是警察们显然拿不出任何证据来证明他谋杀了圣克莱尔先生。他在老城区生活了很多年,许多人都知道他是个乞丐,他看上去对旁人无害,也从没打扰过任何人的生活。然而,事情似乎远没有这么简单,亟待解决却无法解决的问题总是让人焦头烂额。华生,整个案子的疑点很多,比如内维尔·圣克莱尔为什么会去鸦片馆?他在那里干什么?现在他又在哪里?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事?他的失踪与修·布恩是不是存在直接的关系?当了这么多年的侦探,我还从没遇到过这么简单又这么复杂的案子。”

    夜色如水,在福尔摩斯向我述说案情的时候,我们所坐的双轮马车已经离开伦敦的郊区驶上了一条幽静的乡间小路。小路两旁错落地分布着几个村庄,村庄内星星点点的灯火依稀可见。

    “前面就是李镇,”福尔摩斯说,“我们现在在镇郊。不要小看这短短的一段路途,我们可是经过了三个郡县,米德尔塞克斯、萨里和肯特。这里是肯特郡,杉园就在那边,看到那片树林了吗?哦,那里有灯光,坐在那里忧心如焚的就是圣克莱尔太太。我想,她肯定已经听到了马车声。”

    “福尔摩斯,我很纳闷,你为什么要来这里办案?在贝克街一样可以处理啊。”

    “有许多线索需要调查,这里恰恰是调查的重点。华生,圣克莱尔太太肯定会欢迎你的到来的,因为你是我的伙伴。但是,说实话,我真的不愿意见到她,因为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帮她找到丈夫。好了,不说啦,我们已经到了。”

    诚如福尔摩斯之前所说的,这是一座占地面积极大的别墅,庭院修整得非常漂亮。我们下车后,乖巧的马童牵走了马匹,我和我的伙伴则沿着主楼前蜿蜒洁净的碎石道一路前行。主楼前,一个亭亭玉立、身着粉红色细纱长裙的少妇已经等在那里,她肤色白皙,留有一头卷曲的金色长发,见到我们来,她微微弯了弯腰。在确定回来的不是福尔摩斯一个人后,她漂亮的蓝眼睛中闪烁出夺目的光辉,急切地问:“先生,事情还顺利吗?”福尔摩斯对她摇了摇头,她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眉宇间再次充满痛苦。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坏消息呢?”

    “也没有。”

    “哦,上帝保佑,福尔摩斯先生,忙了一整天您肯定是累了,快请进来吧。”

    “太太,这位是华生医生,我的伙伴,我很荣幸能请到他和我一起来查案。”

    “见到您很高兴,医生。”圣克莱尔太太热情地和我握了握手,“我想您一定会原谅一个突遭打击的小妇人的招待不周。”

    “圣克莱尔太太,您无须如此客气。”我说,“我曾经是名军人,经历的战争并不少。假如能够为您和我的朋友提供一些微不足道的帮助,我会感到非常荣幸的。”

    寒暄过后,我们一起走进了餐厅,餐厅里灯火通明,餐桌上摆满了食物。

    “福尔摩斯先生,”年轻的少妇突然停下来,郑重其事地说,“我想开门见山地问您一个问题,希望您不要欺骗我。”

    “请讲,太太。”

    “先生,请放心,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您不用担心我情绪失控,歇斯底里的吵闹不会发生在我身上。我只是想听听您最坦率、最真实的想法,无论它是好还是坏。相信我,我不会晕倒的。”

    “太太,您究竟想知道什么?”

    “内维尔还活在世上吗?他还活着吗?先生,我希望您和我说实话。”

    福尔摩斯怔住了,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实话!先生,请告诉我!我要听实话!”年轻的少妇紧盯着我朋友的脸,不断重复着她的问题。

    “太太,既然您一定要问,那好吧,我说实话,我不这么认为。”

    “您是说他死了?”

    “没错。”

    “被人杀害了?”

    “或许吧,但我不这么看。”

    “他遇害的时间呢?”

    “上星期一。”

    “那么,福尔摩斯先生,您能不能帮我解释一下这封信是怎么回事?今天,内维尔给我寄来了一封信。”

    “什么?!”福尔摩斯大吃一惊。

    “是的,就是今天。”她笑了,一边笑一边举起了一张便笺。

    “我看看可以吗?”

    “当然。”

    迫不及待地将便笺展开,借着灯光福尔摩斯看得很认真。站在他背后的我也清晰地看到了那封信。信是从格雷夫森德寄过来的,信封的质地很差,寄信的日期是今天,哦,也可以说是昨天,因为午夜的钟声已经敲响很长一段时间了。

    “太太,这不是圣克莱尔先生的笔迹,字迹太潦草了。”看了一会儿,福尔摩斯说。

    “没错,字迹是很潦草,可信确实是他写的。”

    “先不管信是谁写的,有一点毫无疑问,那就是想要把信寄过来,他肯定要先问清杉园的地址。”

    “您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太太,来,您看这里,这个人名是深黑色的,很明显写信人用的是黑墨水,这字体也是自然阴干。可是您再看这个地址,地址的字体是灰黑色的,我想,信件在寄出之前一定用吸墨纸吸过。假如人名和地址是一起吸的,那么字体的颜色不可能存在差异。既然有差异,那就说明写信的人是先写的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填上的地址。为什么会这样?因为写信人不清楚杉园的地址!这件事很小,但有的时候细节反映出来的线索才是最关键的。哦,信封看过了,我们来看信吧。这是什么?信里除了便笺还有别的东西?”

    “没错,是内维尔的图章戒指。”

    “太太,您确定便笺是您丈夫亲笔写的?”

    “是的,这是他两种笔迹中的一种。”

    “哦?”

    “时间紧迫的时候,内维尔的笔迹会和平时有些不一样,可我完全能够确定,这就是他写的。”

    福尔摩斯没有说话,而是低头看信,信的内容如下:

    亲爱的:

    别担心,大错已经铸成,纠正它需要时间,但相信我,阴霾会过去的,耐心等我回来,所有的事情都会变得美好。

    内维尔

    “信纸上没有水纹,应该是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写字的笔是铅笔。去格雷夫森德寄信的人大拇指很脏。哦,难以置信,信封的封口是用胶水粘的,粘它的人当时肯定在嚼烟叶。圣克莱尔太太,您真的确定写信的是您丈夫本人吗?”

    “是的,福尔摩斯先生,信就是内维尔亲笔写的。”

    “好吧,太太,也许我该祝贺您,漫天的阴云已经消散,来自格雷夫森德的信物说明了一切。但是,我还不敢妄自断言危险已不复存在。”

    “福尔摩斯先生,内维尔他还活着,不是吗?”

    “也许这封您认为是您先生亲笔信的信件只是歹徒为了误导我们而耍的花招。而且,太太,作为信物的戒指其实什么都证明不了,他们完全可以从圣克莱尔先生手上把它取下来。”

    “不!不!先生,这真的是他的亲笔信,不是伪造的,不是!”

    “那又能说明什么呢?也许这封信是上周一就写好的,只不过现在才被寄过来。”

    “这种可能性很大。”

    “这么说来,在信寄到这段时间内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噢,上帝啊,福尔摩斯先生,您别总是打击我。我们心有灵犀,要是他真的遭遇了不测,我肯定会有感觉。就像是上星期一,也就是他出事的那天清晨,他在卧室,我在餐厅,他不小心割破了手指,我马上就感觉到了,然后立即上楼去看他。您想,这样微小的伤害都能让我生出反应,他要是不在了,我怎么可能感觉不到呢?”

    “是的,太太,我承认,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非常奇妙,我也相信一个妻子的直觉有的时候比侦探的推理更具有说服力。圣克莱尔先生的亲笔信为您的直觉提供了最有力的证据。但是,恕我冒昧,我不明白,若是您丈夫还活着,并没有被限制自由,那他为什么不直接回家来呢?”

    “我也不知道,我不明白他有什么理由做出这样令人费解的选择。”

    “上星期一他出门前有没有说过什么奇怪的话?”

    “没有。”

    “在天鹅巷看到他,您是不是非常惊讶?”

    “是的,惊讶极了。”

    “您看到他的时候窗户是开着的,对吗?”

    “没错。”

    “这么说他那个时候完全可以和您打招呼?”

    “是的。”

    “您当时听到了一声尖叫?”

    “没错。”

    “在您看来,您的丈夫是在求助吗?”

    “是的。他一边喊还一边向我挥手,拼命地挥手!”

    “可是太太,人在极度吃惊的时候也会情不自禁地挥手,也许内维尔先生不是在求助,而是因为在天鹅巷见到您感到极度吃惊。”

    “这也不是不可能。”

    “您认为是有人把您的丈夫从窗前强行拽走了?”

    “是的,他突然就没了踪影。”

    “也许是他自己跳了回去。当时房间中还有其他人吗?”

    “我没看到,但那个丑陋的瘸腿房客却说他一直都在,而且鸦片馆的印度老板也给他做了证明。”

    “没错。您见到圣克莱尔先生时,他穿的是出门时穿的衣服吗?”

    “是,但领衬和领带都不见了,我记得很清楚,我看到了他的脖子。”

    “您丈夫以前和您说起过天鹅巷吗?”

    “没有,一次都没有。”

    “那么,圣克莱尔先生有没有可能吸毒?”

    “不可能。”

    “太太,非常感谢,我要知道的都知道了。现在,我们该吃晚饭了,明天一整天我们都将非常忙碌。”

    杉园的客房很宽敞,里面并排放着两张大床。忙碌了一夜,筋疲力尽的我很快就钻进了被窝。可换上一身蓝色睡衣的福尔摩斯却没有这样做,他将枕头和沙发靠垫堆在一起,给自己做了一个简易的东方式沙发,然后拿出那根他最常用的欧石楠根雕成的烟斗静静地坐在上面抽烟。袅袅的烟雾让他消瘦的面颊显得很朦胧。我知道,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假如某个难题困扰了他,即便是废寝忘食,通宵达旦,他也一定要想清楚。

    夜真的很深了,我渐渐沉入梦乡,福尔摩斯没有睡觉,他一直都坐在那里抽着烟沉思。半夜的时候我被噩梦惊醒了一次,那时福尔摩斯还没动。第二天早晨,当温煦的阳光照进纱窗的时候,他叼烟的姿势依旧,只不过昨晚被他放在身前的一大堆烟丝却已经不见了。

    “华生,你醒了?”福尔摩斯问。

    “是的。”

    “那和我一起坐车去个好玩的地方怎么样?”

    “没问题!”

    “别墅里的人都还没醒,但我敢发誓,我知道马车在哪里。我去把它弄来,放心,我知道那个马童在哪里睡觉,我去叫醒他。现在,我的朋友,赶紧穿衣服吧。”

    福尔摩斯的精神很好,锐利的眼眸中放射着灼灼的光彩,我知道他已经有了答案。

    我穿衣服的时候,福尔摩斯出去了,回来之后他告诉我,马童正在套车。我看了看表,时间刚好是4点25分。

    “华生,我需要验证一件事。”刚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把我拉了出来,他说,“看吧,整个欧洲都没有这么糊涂的笨蛋,他现在正站在你的面前。我的朋友,人们会把我一脚踹到林克罗斯去。好了,走吧,解开谜题的金钥匙我已经找到了。”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拉好了靴子上的拉链。

    “钥匙?在哪儿?”我问。

    “盥洗室。”我的朋友回答。

    我觉得他一定是在开玩笑。

    “华生,我没开玩笑,它的确在盥洗室。当然,它已经被我转移到了软提包里,那是格拉德斯通牌的包。好了,不说了,谜题和钥匙究竟能不能配对还要试过才知道。”

    蹑手蹑脚地下了楼,走出别墅,我一眼就见到了睡眼惺忪、衣服也有些凌乱的马童。马车就停在他身边。我们上了车,沐浴着清晨熹微的阳光一路飞驰。路上的行人很少,除了几辆装蔬菜的农用大车上的农夫根本看不到任何人。杉园所在的别墅区一如既往的安静,就像此刻仍在梦中的伦敦一样。

    “华生,我得承认,有的时候我就像只鼹鼠,连近在眼前的东西都看不清。但值得庆幸的是,我学聪明了,虽然这有点儿晚,但人这一辈子总有数不尽的东西要学习。”福尔摩斯发出了感慨。

    我没有说话,只是认真地看着他驾车。

    马车一路进城,先后经过了萨里和滑铁卢桥,接着拐上了威灵顿大街,最后车子右转到了布街,停在了警署门口。

    这里的警员大多都认识福尔摩斯,门口站岗的两个警员还给他敬了个礼。然后,一个警员牵住了马,另一个则领着我们走进了警署大院。

    “今天值班的警长是哪位?”福尔摩斯问。

    “布雷兹·特里特。”警员回答。

    很快,我们就见到了那位警长,他戴着一顶轻便的鸭舌帽,夹克衫的扣子是很精致的盘花扣。福尔摩斯热情地和他打了招呼:“布雷兹·特里特警长,很高兴见到你,我有点儿事情需要和你私下谈谈,可以吗?”

    “当然,请到我办公室来,福尔摩斯先生。”

    警长的办公室面积不大,墙上安装着壁挂电话,办公桌上摆满了各种文件。高大魁梧的布雷兹·特里特在桌边坐下,然后问:“先生,你这么早过来是为了什么?”

    “为了修·布恩。你应该知道他,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和他脱不了关系。”

    “那个乞丐?我知道,他在我们这里。”

    “现在还在吗?”

    “是的,我们专门给他准备了一间单人牢房。”

    “他的表现怎么样?有没有捣乱?”

    “那倒没有,他很规矩。但是,先生,他实在是太脏了!”

    “太脏了?”

    “是的。他的脸肮脏得就像是补锅匠,身上也特别臭,并且这家伙不愿意洗澡。这个恶棍,等他进了监狱,我一定要让他洗个澡。先生,你肯定会认同我的看法的,如果你见过他。”

    “我现在就想和他见个面。”

    “你要见他?那很简单,请跟我来。对了,你要不要将软提包先放在我这里?”

    “不了,谢谢,我还是自己拿着吧。”

    “那好。”布雷兹警长没有强求,他领着我们过了一道门,走下楼梯,来到了牢房。牢房分两排,左右各有一排。他说:“修·布恩被关押在右侧的第三间。”说着,他透过隔栅往里面瞄了一眼,然后说,“他还在睡觉。”

    福尔摩斯和我走到隔栅边往里面看,那个很有可能犯下严重罪行的犯人睡得正香,呼吸平稳有力。他身材中等,穿着很适合乞丐这个职业的粗布衣服,上衣破烂不堪,衬衣很显然染过色。他身上的确非常脏,但那重重的泥垢依旧无法掩盖他面容的丑恶。一条宽大的伤疤从眼角一直延伸到上唇,伤疤稍稍一收缩上唇就会翻起。加上外露的三颗牙齿,他的样子前所未有的狰狞,不过那一头遮盖住前额和双眼的红发却很蓬松漂亮。

    “洗干净了会是个美人儿,对不对?”警长调侃说。

    “没错,他的确是该洗个澡。”福尔摩斯点点头,然后打开随身携带的软提包,从中拿出一块洗澡海绵,说,“看,洗澡的工具我都准备好了。”

    “你真幽默,先生。”警长笑着说道。

    “要是你能偷偷打开牢门,我想我完全可以让这个肮脏的家伙变得更体面顺眼一些。”福尔摩斯说。

    “那有什么不可以呢?一个肮脏的犯人可不会给警署增添任何的光彩。”布雷兹·特里特警长拿出钥匙打开了牢门。福尔摩斯轻手轻脚地走进去,用海绵蘸着水罐中的水在依旧酣睡的犯人脸上抹了两下。

    我敢发誓,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样离奇的景象。在海绵的擦拭下,乞丐的脸上居然掉了一层皮!是的,就像是树皮被剥落一般,修·布恩那有着可怖疤痕的、粗糙异常的棕色脸蛋居然掉了下来,不仅如此,那头浓密的红发也跟着脱落下来。现在,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有着一头黑发,肤色白皙,样貌英俊的青年男子。

    “先生们,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就是肯特郡李镇失踪的绅士内维尔·圣克莱克!”福尔摩斯大声说。

    嘈杂的声音让熟睡中的男人睁开了眼睛,他一脸迷茫地打量了一下四周的环境,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他尖叫一声,扑倒在床上,并用枕头将脸死死遮了起来。

    “上帝啊,是他,真的是他!我见过他的相片!”布雷兹警长大惊。

    “是的,是我,那又怎样?你们要控告我什么呢?”转过身来,修·布恩,不,是内维尔·圣克莱克表现出了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态度。

    “控告你谋杀了内维尔·圣克……不,即便是自杀未遂,法庭也没有控告你的理由。天哪,我做了27年警察,还是第一次碰到这样的事情。”

    “当然,我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克。我没有犯罪,相反,你们非法拘禁了我。”

    “你的确没有犯罪,但你做错了,你不该不信任自己的妻子。”福尔摩斯说。

    “我不是不信任她,我是害怕我的儿女们知道了会难堪。是的,他们会因为有一个做乞丐的父亲而感到耻辱的。”

    “先生,你要清楚,这个案子要是交给法庭调查,那么你的事情将不可避免地被宣扬出去。但就我个人而言,我不觉得曝光真相有什么好处,我也相信布雷兹警长会非常乐意替你保密。当然,一切的前提是你能让当局相信控告你的确缺乏证据。”轻轻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福尔摩斯说。

    “上帝会保佑你的,先生。你知道,哪怕是身陷囹圄,甚至因为被控谋杀而被处决我都不愿意暴露这个秘密,我害怕它会让我的妻儿蒙羞。”

    “我从来都没有向任何人说明过我的身世。我的家在切斯特斐尔德,我有一位做小学校长的父亲。我受过良好的教育,少年时代学过表演,也懂得化妆,我的演技和化妆技巧曾一度被众人赞叹。我的第一份工作在伦敦,当时我是一名晚报记者。有一次,总编安排了一个很奇异的任务,就是对伦敦乞丐的生活进行报道。我自告奋勇接下了这个任务。为了保证报道真实和深刻,我还特意发挥自己的表演特长,戴上假发,做出丑陋的伤疤,用油彩涂了脸,装扮成了一个卖火柴的乞丐。伪装好之后,我就蹲在伦敦的一个商业区乞讨。几个小时后,我回到家,却突然发现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我竟然收获了26先令4便士。我惊讶极了,但做完那期报道后我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直到有一天,一个我曾经做过担保的朋友还不上欠款,债主向我催要25英镑。”

    “我哪里有那么多钱,情急之下只好再次化妆到市里去乞讨。十天后,我将欠款还给了那个愿意宽限几天的债主。也就是这一次的经历让我明白了,只要涂一些油彩在脸上,然后在腿边放上一顶油腻腻的帽子,每天就会有至少两英镑装进我的口袋,这比我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星期的收获还多。”

    “我心动了,但我的自尊又不允许我这么做。挣扎了许久,最后我还是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于是,我辞去了报社记者的工作,每天都蹲在针线街的墙角用一副可憎的面孔来博取路人的同情,除了天鹅巷鸦片馆的老板,没有人知道我的秘密。我在鸦片馆租了房子,付给了他很高的租金,他也乐意为我保守这个秘密。”

    “和其他伦敦街头的乞丐不同,我更善于伪装,也更懂得如何逢迎别人,所以年收入700英镑对我来说一点儿问题都没有。那些慷慨的城里人很愿意将源源不断的银币放进我的帽子里。除非时运不济,否则我每天的收入都不会少于两英镑。就这样,我靠乞讨积攒了一大笔钱。我用这些钱在李镇买了别墅,娶了妻子,有了儿女。在人们眼中,我就是个生意人,就连我的妻子也从没怀疑过我的职业。”

    “上星期一,我从针线街回到租的房子之后正准备换衣服,却没料到从敞开的窗口看到了我太太。我惊慌极了,忍不住发出一声尖叫。之后,我迅速跑下楼,请求我那位印度朋友千万要守住楼梯,别让我太太上来。在她和我朋友争执的时候,我迅速换好了乞丐装,戴好了假发,这样她就不大可能认出我了。不过,我也能猜到,我的房间很可能会被搜查,早晨出门时我穿的衣服会暴露我的秘密。于是,我打开窗子,将乞讨来的零钱装进衬衣口袋扔了出去,没想到动作太大,挣开了早晨被指甲刀割伤的伤口,留下了血迹。本来我是想把所有衣服都扔掉的,但还没等我行动,警察就上楼了。很幸运,我太太没有认出化过妆的我,警察也是,他们把我当成嫌疑犯逮捕了,理由是我谋杀了我自己。”

    “我不愿意洗澡,一是因为长期的伪装让我习惯了这种肮脏,二是害怕洗澡会暴露我自己。我知道,我的失踪会让我太太非常担忧,所以就趁着警察不注意写了一张便笺,然后托那位印度朋友将便笺和我手上的戒指一起交给我太太,让她别担心。”

    “很遗憾,先生,你的太太昨天才刚刚收到那封信。”

    “天哪!那她这个星期是怎么过的?她一定非常难过。”

    “鸦片馆的印度人被警察盯上了。”布雷兹警长说,“他大概是觉得亲自将信交给你太太会很危险,于是把信托付给了来抽烟的其他顾客,那个顾客也许是个海员,那家伙显然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所以迟了这么多天才寄。”

    “事情一定是这样。”福尔摩斯对警长的推断表示赞同,然后,他转过脸问内维尔,“难道你从来没有因为诈骗被控告过吗?”

    “不,我被控告过很多次,但是,先生,为这样的控告交上一点儿罚款对我来说很简单。”

    “先生,事情必须到此终结,我不希望修·布恩以后继续出现在伦敦街头。”警长说。

    “我发誓他肯定不会再出现了!”

    “既然如此,那么这一次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了。不过,要是你敢再做同样的事,我会毫不犹豫地逮捕并曝光你的。记住了,先生!”布雷兹警长说。

    “是,没有下次了!”

    “福尔摩斯先生,”警长将目光转向我的朋友,说道,“非常感谢你破解了这个谜题。但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发现这个秘密的?”

    “怎么发现的?靠抽烟!为了解开这个谜题,我一晚上抽掉了一盎司烟丝。”福尔摩斯笑着说,“华生,我们回去吧。我想,若是坐马车的话,到达贝克街的时候我们正好可以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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