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爱者:墨子传-孟子斥墨家“兼爱”为“无父无君”之禽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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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子无等差的“兼爱”直刺儒家等级森严的“仁爱”,戳到了儒家的痛处。儒家认为,对所有的人一样的爱,爱路人与爱父母是一个样子,那岂不是对父母太疏远了?若像爱父母一样爱路人,那岂不是对路人太亲密了?我们不可能像爱父母一样爱路人,也不可能像爱路人一样爱父母。墨子把父母视为了路人,好像是体现了真正的平等思想,其实是破坏了人类的伦理纲常。孔子的“仁爱”重视的是“亲亲”;而墨子的“兼爱”实际上是取消了“亲亲”,主张将他人与自己的亲人一样看待。所以孟子攻击墨子的学说:“……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上》)

    《汉书.艺文志》论及墨家兼爱观时说:“及蔽者为之,见俭之利,因以非礼;推兼爱之意,而不知别亲疏。”那些为墨子理论所蒙蔽的人,让他们来处理国事,见到节俭的好处,于是就反对礼;推崇“兼爱”的主张,却不知道区别应亲近的人和应疏远的人。

    荀子在《非十二子》中,也对墨子理论提出“非”:“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悬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墨翟、宋钘也。”不懂得统一天下,建立国家的法度,崇尚功利实用,重视节俭而轻僈等级差别,甚至不容许人与人之间有分别和差异的存在,也不让君臣之间有上下的悬殊。但他们立论时却有根有据,解说论点时又头头是道,足以用来欺骗蒙蔽愚昧的民众,墨翟、宋钘就是这样的人。

    在儒家“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伦理架构中,在以恢复周礼为人生理想的孔儒心中,父与君是统治的一方、领导的一方;子与臣是被统治、被领导的一方。这种尊卑贵贱的界线是泾渭分明不可逾越的。如果这个不平等的双方实行“兼爱”,就会打破儒家极力维护的社会等级界线,君王与贵族的权威将受到挑战,导致最让儒家害怕的“无父无君”的结果出现。

    孟子气急败坏之下骂出“禽兽”这样有失儒雅的词,正说明兼爱学说真正戳到了等级界线的痛处。在儒家一统天下后,孟子的话几乎成为定评,得到历代正统文人的维护。清代学人张惠言就说孟子骂兼爱骂得对,骂得好:“孟子不攻其流而攻其本,不诛其说而诛其心,断然被之以无父之罪,而其说始无以自立。”并认为《墨子》一书没有亡佚,有一个作用,就是充任“反面教员”,证明墨子的罪过和孟子的高明,“藉使墨子之书尽亡,至于今,何以见孟子之辩严而审简而有要如是哉?”(《书墨子经说解后》)

    孟子对墨家学说的攻击是在墨子身后。所以后人不可能看到墨子对孟子攻击的反驳。但是饶有意味的是,墨子似乎有“先见之明”,从《墨子.兼爱下》篇中,我们还是可以读到对孟子非议的旁敲侧击:我将寻求兴起天下之利的办法以兼相爱来施政。“以聪耳明目相与视听”,大家都以“股肱毕强”的手足之情相互协助,而以“有道肆相”互相启发教诲。因此,“老而无妻子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以兼相爱来施政,其益处不言而喻,不知道世俗之人何以对兼相爱之说加以非议?

    墨子文中“是以老而无妻子者,有所侍养以终其寿;幼弱孤童之无父母者,有所放依以长其身”的字句,与儒家宣扬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难道不是有着异曲同工殊途同归之妙吗?

    孟子所谓“无父”云云,实质上是怎样看待和认识一个“孝”字的问题。“孝”文化在儒家学说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百善孝为先”。

    《墨子.兼爱下》篇,也对“孝”字有所论述,世俗之人非难兼爱者有一种说法:“意不忠亲之利,而害为孝乎?”这样做不符合双亲之利,而有害于孝道!墨子反驳道:姑且试着推究孝子为双亲考虑的本心,我不知道孝子为双亲考虑,是希望别人爱护和有利他的双亲呢?还是希望憎恶、残害他的双亲呢?按照常理来看,当然希望别人爱护和有利于他的双亲。既然如此,那么怎样从事才能得到这个呢?假若我先从事于爱护和有利于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报我以爱护和有利于我的双亲,还是我先从事于憎恶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报我以爱护和有利于我的双亲呢?则必然是我先从事于爱护和有利于别人的双亲,然后别人报我以爱护和有利于我的双亲。然则这一交相利的孝子,果真是出于不得已,才先从事于爱护和有利于别人的双亲,还是以为天下的孝子都是笨人,完全不值得善待呢?

    《墨子.兼爱上》篇里有一句话:“爱人犹爱其身,犹有不孝者乎?”具有兼爱信仰的人,他必定具有孝敬父母的品质。这里存在一个很强的逻辑推理:一个人如果对一切人都能像爱自己一样地去爱,那么,作为“孝”的对象的“双亲”,理所当然也包括其中。“爱人”是一个无所不包的概念,双亲作为“人”,必然也包括在爱的对象之中,而且会得到更多人的爱。一个人的爱,先付出然后得到,社会形成一种互动良动的循环机制。

    《墨子.兼爱下》篇,对世人对“兼爱”的非议,还举例作出反驳:假设眼前有两个人,“其一士者执别(相恶),使其一士者执兼(相爱)。”主张“别”的士子说:我怎么能看待我朋友的身体,就像我的身体?看待我朋友的双亲,就像我的双亲?所以他看到朋友饥饿时,不给他吃;朋友受冻时,不给他穿;朋友有病时,不服侍疗养;朋友死亡后,不给葬埋。“别士之言若此,行若此。”而主张兼(相爱)的人言论恰恰相反,他看到朋友饥饿时,就给他吃;朋友受冻时,就给他穿;朋友疾病时前去服侍,朋友死亡后给予葬埋。“兼士之言若此,行若此。”如此鲜明的对比。那么现在这里有一平原旷野,人们将披甲戴盔前往作战,死生之变不可预知;又有国君的大夫出使遥远的巴、越、齐、楚,去后能否回来不可预知,他要托庇家室,奉养父母,寄顿自己的妻子,究竟是去拜托那主张兼(相爱)的人呢?还是去拜托那主张别(相恶)的人呢?我推断,“天下无愚夫愚妇”,即使反对兼(相爱)的人,也必然要寄托给主张兼(相爱)的人。

    《墨子.兼爱下》篇,对上述观点进一步推而广之,假设这里有两个国君,“其一君者执兼,其一君者执别”。主张“别”的国君会说:我怎能对待我的万民之身,就像对待自己之身呢?这太不符合上尊下卑了。人生在世几何?“譬之犹驷驰而过隙”。所以,君王“睹其万民,饥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养,死丧不葬埋”,主张“别”的国君的言行竟至如此。主张“兼”的国君的言行不是这样。他说:“我听说在天下做一位明君,必须先看重万民之身,然后才看重自己之身,这以后才可以在天下做一位明君。”所以,他“睹其万民,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那么请问:假如今年有瘟疫,万民大多因劳苦和冻饿而辗转死于沟壑之中,不知道从这两个国君中选择一位,将会跟随哪一位呢?我想,“天下无愚夫愚妇”,即使是反对“兼爱”的人,也必定会拥戴主张“兼爱”的国君了。

    春秋战国时期,曾流行一句话:“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与墨家“兼爱”精神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杨朱学派。

    前文提到,孟子在攻击墨子的“兼爱”时说:“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是禽兽也。”现在我们把它恢复原貌,展示完整的句子。这是在《孟子.滕文公下》篇的一段话:“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这就是中国文化史上的孟子“辟杨墨”事件。

    《孟子.尽心上》篇记载:“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吕氏春秋.审分览.不二》篇记载:“阳生贵己。”《韩非子.显学》篇记载:“今有人于此,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轻物重生之士也。”《淮南子.汜论训》记载:“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杨子之所立也。”

    这些记载都为后人勾勒出了杨朱的形象。杨朱“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观念与墨子的“杀己以存天下,是杀己以利天下”的自我牺牲精神,形成春秋战国时期极端对立的两种人生观价值观。

    民国年间,以写出奇书《厚黑大全》而著称于世的李宗吾,说过这样一句对比墨子与杨朱的话:“墨子志在救人,摩顶放踵以利天下。杨朱主张为我,叫他拔一毛以利天下,他都不肯。在普通人看来,墨子的品格,宜乎在杨朱之上。乃孟子曰:‘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认为杨子在墨子之上,去儒家为近,岂非很奇的事吗?”

    历史上对于孟子的“杨近墨远”之说,两千年来众说纷纭争执不下。

    秦晖在《“杨近墨远”之辩——兼论杨朱为古代权利思想的滥觞》一文中,对此作出了辨析。择其要点摘录如下:

    ……在“辟杨墨”中,孟子对杨与墨的区别对待尤为耐人寻味。孟子曰:“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归,斯受之而已矣。今之与杨墨辩者,如追放豚,既入其苙,又从而招之。”(《尽心下》)“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就是说,摆脱墨翟的邪说就必然去相信杨朱,而了解了杨朱的谬误就会皈依儒家的真理了。这就是所谓“杨近墨远”。

    “墨家的热情……必然会不断承受生命的伤害,受伤害太重就……必归于杨,选择道家隐士的休养路线。但休养好了……必然要再走回人群,必然会走到儒家这条路向上去。”(袁保新:《如何在自由中活出人性尊严——中国儒道哲学的现代诠释》)

    赵歧在“逃墨必归杨”条下注曰:“墨翟之道,兼爱无亲疏之别,最为违礼;杨朱之道,为己爱身,虽违礼,尚得(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之义。……故曰归:去墨归杨,去杨归儒。”(《孟子注疏.尽心章句》卷十四下)……这个说法在清儒那里又得到进一步发挥:“墨翟无亲疏之别,杨朱尚得父母生身不敢毁伤之义。……所谓“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意思很明确:拔一毛以利天下这事不是不该做(显然是该做的),而是“不敢”做。为什么不敢?当然不是怕疼,也不是怕吃亏,而是因为我的“身体发肤”包括“一毛”在内,都是“受之父母”而并不属于我自己,因此没有请示父母我就无权这么做。墨子目无父母,在孟子看来自然大逆不道。但是如果父母许可,或者父母授意,这事当然要做了。杨朱“爱身”如果是为父母,当然不错,这应当是孟子看来其比墨为“近”之理由。但是他这“爱身”是“为己”,似乎拔不拔一毛全凭己意,这就“违礼”了。在这方面孟子认为杨墨都是“邪说”。可见按赵歧的解释,古儒实际上不是把“拔一毛以利天下”的问题理解为应该不应该“为”的问题,而是谁有权利“为”的问题。

    我愿意为天下拔己一毛是一回事,别人(包括众人)以利天下为由拔我一毛是另一回事。真正的问题在于:谁有权利做出这个抉择?“拔一毛”的权利属于我,属于我的家庭家族,还是属于“天下”或社会?近代以来多有为杨朱辩诬者,认为杨朱之说是个人权利观念在中国文化中的滥觞。的确,从现代观念视之,如果以“一毛”喻个人之权利,则但在“群己权界”之己权内,他人及公共权力不得以某种理由,包括“利天下”之理由辄行剥夺。至于我行使己权,自愿为天下利,则“拔一毛”固无足论,即抛头颅、洒热血,其权在我,我自慷慨为之,何其壮哉!

    但若权不我在,则奴隶矣。若公共权力及以公权代表自命的统治者今得以“利天下”为由拔我一毛,明日自可以“利天下”为由而折我一臂,又明日当可取我之头,乃至取类我者任一人之头,以此类推,直至为51%之“多数之利”可以屠戮49%之“少数”。……按原初儒家的逻辑,拔一毛以利父母,以利家庭或家族,乃上合天理,不由尔不为也。但拔一毛以利君国又如何?这就要看父母之意了。正如杨朱未必主张自私自利、但强调我之一毛我自主之一样,儒家也未必反对自愿的“毁家纾国难”,但家人之一毛,(代表全家的)家长自主之,君国不可强,我亦“不敢毁伤”——不敢以此一毛私许也。“一毛”尚不敢私许,何况乎“摩顶放踵”?无怪孟子要“辟墨甚于辟杨”了。

    杨朱强调我之一毛我自主之,这可以说是一种个人权利本位的观念(至少是具有了这种观念的雏形)。而墨子认为个人的一切都应当服从“利天下”的目的,这可以说是一种“天下本位”的权利观念。

    所谓的“杨近墨远”之争,实际上是个“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问题。

    秦晖的文章,在网上遭到反驳:“思孟学派针对的是杨朱极端个人主义和墨家兼爱人性虚无主义。人性虚无主义必然导致最后精神无法支撑,社会无有秩序,在迷茫中不得不走个人主义的极端。……当个人主义走到一定程度必然是儒家的复兴。”

    任何一种深刻的学说,都有着超越时代的认识价值。

    《红楼梦》第八十四回“试文字宝玉始提亲 探惊风贾环重结怨”,也说到“近杨远墨”的话题:

    贾政此时在内书房坐着,宝玉进来请了安,一旁侍立。贾政问道:“这几日我心上有事,也忘了问你。那一日你说你师父叫你讲一个月的书就要给你开笔,如今算来将两个月了,你到底开了笔了没有?”宝玉道:“才做过三次。师父说且不必回老爷知道,等好些再回老爷知道罢。因此这两天总没敢回。”贾政道:“是什么题目?”宝玉道:“一个是《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一个是《人不知而不愠》,一个是《则归墨》三字。”……第三艺是《则归墨》,贾政看了题目,自己扬着头想了一想,因问宝玉道:“你的书讲到这里了么?”宝玉道:“师父说,《孟子》好懂些,所以倒先讲《孟子》,大前日才讲完了。如今讲‘上论语’呢。”贾政因看这个破承倒没大改。破题云:“言于舍杨之外,若别无所归者焉。”贾政道:“第二句倒难为你。”“夫墨,非欲归者也;而墨之言已半天下矣,则舍杨之外,欲不归于墨,得乎?”贾政道:“这是你做的么?”宝玉答应道:“是。”贾政点点头儿,因说道:“这也并没有什么出色处,但初试笔能如此,还算不离。”

    任何一部堪称经典的传世之作,必然是反映时代的一面镜子。曹雪芹不愧是大手笔,寥寥几笔,把近杨远墨的话题对当世的影响写了出来。

    根据孟子对杨朱所言:“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就是说,牺牲自己身上的一根毛发来做对天下人有利的事,杨朱也是不干的。这就给予后人一个误导,总以为杨朱学说是极端自私自利的学说。其实,这是孟子对杨朱的刻意曲解。《韩非子.显学》篇里引杨朱的话,与孟子所说的全然不一样:“今有人于此,义不入危城,不处军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世主必从而礼之,贵其智而高其行,以为轻物重生之士也。”韩非子所引杨朱的话是“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与孟子所引“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两者字面似乎所差无几,其实“易天下”与“利天下”,一字之差却是“差之丝毫,失之千里”。孟子说的杨朱是不肯牺牲自己的一根毛发来让天下人得利,那么杨朱无疑就是一个极端自私自利的人。而韩非子所引杨朱的意思是:你拿天下的大利换我的一根毛发,我也不换,我的身体和生命是最重要的,物质利益对我来说是无关紧要的,这叫“轻物重生”。

    那么,杨朱的意思到底是“利天下”还是“易天下”呢?

    《吕氏春秋.重己》篇写有这样的文字:“今吾生之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足以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论其安危,一曙失之,终身不复得。此三者,有道者之所慎也。有慎之而反害之者,不达乎性命之情也。”这里说“富有天下不可以易之”。就是拿周武王那样的位子换我的生命,我也不换。我没了生命,一切全无意义。

    《吕氏春秋.贵生》篇写有这样的文字:“世之人主,多以富贵骄得道之人,其不相知,岂不悲哉!故曰:道之真,以持身;其余绪,以为国家;其土苴,以治天下。由此观之,帝王之功,圣人之余事也,非所以完身养生之道也。”这段话说明杨子也不是绝对不做利他人的事,杨朱认为人生的真谛是以珍惜生命为中心。有了剩余的精力,也可为国家,治天下。杨朱认为,帝王的功业对掌握真理的圣人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顺手捎带的事。

    《列子.杨朱》篇,记叙了一段杨朱的故事。“禽子问杨朱曰:去子体之一毛,以济一世,汝为之乎?杨子曰:世固非一毛之所济。禽子曰:假济,为之乎?杨子弗应。禽子出,语孟孙阳。孟孙阳曰:子不达夫子之心,吾请言之,有侵若肌肤获万金者,若为之乎?曰:为之。孟孙阳曰:有断若一节得一国,子为之乎?禽子默然有间。孟孙阳曰:一毛微于肌肤,肌肤微于一节,省矣。然则积一毛以成肌肤,积肌肤以成一节。一毛固一体万分中之一物,奈何轻之乎?”这恐怕是杨朱真实形象的另一个例证。

    据以上三例,说明韩非子的说法接近杨朱的原意。孟子把“易天下”变成“利天下”,杨子的学说就被歪曲了。杨朱的学说倒是与现代哲学大师弗洛姆《为自己的人》一书中观点“曲径相通”。

    魏晋时期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有这样的诗句:“杨朱泣歧路,墨子悲染丝。”墨子悲染丝典故即前文提到的《墨子.所染》篇文:“墨子出行,见素丝,质本洁而染为黄、为黑,故悲之。”墨子出行,见洁白的丝帛被染成黄或黑而失去本色,由此悲叹人们受社会旧俗恶习污染,而不能保持自身的洁白,因此而悲痛,由此引发出人对生存环境的哲思。杨朱泣歧途的典故出自《荀子.王霸》:“杨朱哭衢途曰:‘此夫过举跬步而觉跌千里者夫!’哀哭之。”谓在十字路口错走半步,到觉悟后就已经差之千里了,杨朱为此而哭泣。两个典故连用,表达了对人生选择的忧思。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把他的戏剧称之为“境遇剧”,其中蕴含的深意是:人只有在“一定境遇”中,才有选择自我的自由,它是自由选择的前提,也是自由选择的客观条件。

    此后,在《全唐诗》八十八卷中,又把“墨子悲丝,杨朱泣歧”与“朱博乌集,萧芝雉随”两个典故连用。“朱博乌集”典出《汉书.朱博传》:“朱博,字子元,杜陵人也。家贫,少时给事县为亭长,好客少年,捕博敢行。稍迁为功曹,伉侠好交,随从士大夫,不避风雨。……是时,御史府吏舍百余区井水皆竭;又其府中列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曰‘朝夕乌’。乌去不来者数月,长老异之。”“萧芝雉随”典故中的萧芝是汉相萧何的十五世孙。萧广济《孝子传》:“萧芝至孝,除尚书郎,有雉数十头(有说数千头),饮啄宿止。当上直,送至歧路,下直入门,飞鸣车侧。”二则典故连用,大概表现了每一种学说必然会有众多“粉丝”追随。

    北宋理学家程颢、程颐兄弟认为:墨子杨朱其实都出自儒门,“杨、墨,皆学仁义而流者也。墨子似子张,杨子似子夏。”“杨子为我亦是义,墨子兼爱则是仁。惟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直至无父无君,如此之甚。”“厚则渐至于兼爱,不及则便至于为我,其过不及同出于儒者,其末遂至杨、墨。”“杨子拔一毛不为,墨子又摩顶放踵为之,此皆是不得中。”(《河南程氏遗书》)

    儒者推崇“中庸之道”。中庸,最早起源于《论语》:“中庸之为德也。”孔子认为,中庸的相对面是“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中庸的实质就是一种平衡的艺术。“执其两端而叩其中”是为中庸;“处人须适情,处物须适则,处事须适理。适则得中。完全适者成,完全背者败”;“不偏不奇、情理兼顾,不过不及是为中,事之恰好处是为中”。中庸者,就是不持过激态度不走极端。

    历代儒家都认为,墨子和杨朱是违背中庸的两个极端。半斤八两过犹不及,五十步笑百步。从“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让人感悟到的是一个民族的潜意识里文化取舍的情感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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