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子御风:无拘无束的自在人生-身物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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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子对于人的身体和体外事物谁更可贵的问题是这样看待的,身体对人来说最为可贵,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人生在世,只要有了身体也就有了一切,财富多少,名誉有无,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表面看来,这种观点与列子顺随自然的观点有点差距,但是既然纳入了《列子》,自然与之有一定的联系,从“身物”所讲的这几个故事中去体会吧。

    “天地篇”中讲述了列子的一个重要观点即是“万物皆在变”,人与天地万物一样也在不停的变化,由无至有,由有至无,虚而又实,实而又虚,没有一时一刻的喘息机会。所以人们都说不清哪里是自己的归宿,什么是自己的正身,现实的事情是真实,还是大白日下做梦。为此列子讲了一系列这样的故事。

    除此之外,列子还讲过一些故事,有讲人兽关系的,有讲人禽关系的,有讲善恶果报的,有讲为人守节的,各有各自的蕴意,对人们观察事物、认识事物、待物理事都有不同程度的启迪作用。

    1.身物

    《列子》书中有一部分故事谈到人的身体与体外事物谁更可贵的问题。所持的基本观点是:身体对人来说最为可贵,其他事物都是次要的;人生在世,只要有了身体,也就有了一切,财富多少、名誉有无,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正因如此,所以拿天下来换取自己身上的一根毫毛,也不给予。从表面看起来,这种观点与列子顺其自然的观点有相当距离,因此有的学者认为它们不是列子一派的作品。然而,既然纳入了《列子》,自然与之有一定的联系。联系何在?需要从这些故事中去体会。

    人生在世,只要有了身体,也就有了一切,财富多少、名誉有无,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

    一毛不拔

    杨朱与他的朋友禽子在谈话,说到了人们对待身体的不同态度。

    杨朱说:“世上的人们对待自己身体的态度各不相同。比如伯成子高就很珍惜自己的身体,要让他拿出一根毫毛来贡献给社会,他都不乐意。正因为如此,他舍弃了国君的地位,隐居到乡下去种田。而大禹则不同,他根本不考虑自己的身体,为了治理洪水,不辞劳苦,把自己的身体消耗得又黑又瘦。古代还有一种人,让他将自己的一根毫毛贡献给天下他不干,而用天下所有的东西去供养他的身体他也不干。实际上,如果能做到人人都不损害自己的一根毫毛,人人都不造福于社会,天下也就安定了。”

    禽子听后问他说:“如果拔掉您的一根毫毛用来拯救天下,您干不干?”杨朱说:“天下本来不是一根毫毛所能拯救得了的。”

    禽子说:“假如能够拯救的话,您干不干?”杨朱不回答他的问题。

    禽子得不到回答,出来后把他们的谈话说给杨朱的学生孟孙阳听。

    孟孙阳说:“不是先生不回答你的问题,而是你不理解先生的意思。现在让我讲给你听。如果有人想要损害你的皮肤,答应给你一万两金子,你干不干?”禽子回答说:“干!”

    孟孙阳又问:“如果有人想要砍断你的一条腿,答应给你一个国家,你干不干?”禽子沉思了半晌也没有回答上来。

    孟孙阳说:“不好回答,是吧?如果分开来看,一根毫毛相对于皮肤来说,那算不上什么;皮肤相对于一条大腿来说,也算不上什么。这是很清楚的。可是反过来说,一根毫毛与一根毫毛拼连在一起才能成为皮肤,一块皮肤一块皮肤拼连在一起才能成为一条大腿。每根毫毛都是人体中万分之一的组成部分,没有这万分之一也就没有整个的身体。既然你不舍得用一条大腿换取一个国家,那为什么要轻视一根毫毛呢。”

    禽子说:“我虽然不能回答你的问题,但是你的这种想法也说不上就是正确。把这种想法拿去请教老子和关尹,他们可能会认为是正确的;把这种想法拿去请教大禹和墨子,他们可能就认为不正确。”

    这时候,孟孙阳只顾与他的学生说别的事情,根本没有理会禽子的话。这个故事说明,人的身体最重要,不要说是用大腿去换取一个国家,就是用毫毛换取一个国家也不干。因为毫毛虽小,但也是身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凡是身体上的东西,无所谓轻重,都是宝贵的,不可损伤的。

    凡是身体上的东西,无所谓轻重,都是宝贵的,不可损伤的。在论说这个道理时,孟孙阳使用了积少成多、多由少成的思维方式,从而把一根毫毛与整个身体联结成了一体。

    故事中的杨朱之所以不回答禽子的问题,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个问题很简单,不屑一答。而禽子回答不出孟孙阳的问题,是因为他衡量不出一条大腿与一个国家谁轻谁重,而且在这个问题之后,马上就会面临着人的整个身体与一个国家谁轻谁重、人的生命与一个国家谁轻谁重的问题。到那时,站在自己所得的角度,总不能说用自己的生命换取一个国家也干吧。因为自己的生命没有了,这个国家也就不可能是自己的了。所以,禽子不能回答孟孙阳的问题,表明他已经理尽词穷。最后孟孙阳不理会禽子的说话,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话是至理名言,用不着让别人去评判对错:老子、关尹会认为正确,那是自然而然的,用不着去说;大禹、墨子认为不对,那也自然,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这样的道理。

    身本国末

    楚庄王向詹何请教治国的方策。

    詹何说:“臣只知道怎么养身,不知道怎么治国。”

    楚庄王说:“寡人继承了先君的社稷,就得好好地守护它,不想在我手里把它失掉,所以向先生求问治国的方策。还希望先生替寡人多多分心。”

    詹何说:“臣没有听说过能把身体料理好的人会治理不好国家,也没有听说过连身体都料理不好的人会治理好国家。人生在世,最根本的东西是身体,君王既然要问臣治国的方策,它的根本在治身。既然根本在于治身,所以,为臣的就不敢避开根本而回答枝末。”

    楚王这时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连说:“先生说得很对,说得很对。”这里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是说身体是最可贵的,国家是次要的。所以詹何说他只知道怎么料理身体,而不知道怎么治理国家。其二是说,只有知道料理身体的人才能知道治理国家。所以詹何说人生在世,最根本的东西是身体。就第二层意思讲,又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说,懂得珍惜自己身体的人才懂得珍惜自己的国家;其二是说,学会料理自己的身体才能学会治理国家。

    懂得珍惜自己身体的人才懂得珍惜自己的国家;学会料理自己的身体才能学会治理国家。

    清贞之误

    杨朱对伯夷之死、展季之寡很是同情。他说:“伯夷并不是没有欲望,只因他过于重视人生的清白,所以才饿死了。展季并不是没有情感,只因为他过于重视贞节,所以他的后代才那么寡少。讲究清白,讲究贞节,到了轻重倒置、连自己的身体和后代都不要的程度,这正是清白和贞节误人之处。”在杨朱看来,人的身体及身体的延续是人生最重要的,清白与贞节只有在身体存在的情况下才有意义。一旦人的身体及后代都没有了,清白与贞节便失去了依托的基础。立足于这种观点,所以他认为伯夷为了清白而饿死、展季为了贞节而寡后,那是因小而失大、得轻而弃重。

    乐生逸身

    杨朱对原宪和子贡的生活方式很不以为然。他说:“孔子有两个学生生活不得要领。一个是原宪,一个是子贡。原宪在鲁国生活得很穷困;子贡在卫国生活得很富足。过得太穷了会损害生命,过得太富了会累坏身体。然而,穷了不行,富了也不行,那么怎么才行呢?我的回答是:行的标准是有利于生命,有利于身体。所以善于维护自己生命的,不能让自己过得太穷了,这叫做乐生;善于维护自己身体的,不要过于追求生活的富足,这叫做逸身。”杨朱的话说得很明白,人的生活以维护生命和身体为最高准则。生活穷困是谁都不愿意的,这自不必说,而生活富足却是人们所追求的,但在杨朱看来,也不足取,因为富足是通过过分的劳累得到的,它会损害人的身体。而原宪与子贡正好一穷一富,穷者损命,富者劳体,都违背了人生的最高准则。而只有乐生逸身才是正常的生活。

    穷者损命,富者劳体,都违背了人生的最高准则。

    名实之辨

    杨朱对鬻子、老子所说的名实关系问题有独特的见解。他说:“一个人,只要有宽敞的房间住、美丽的衣服穿、精美的菜肴吃、漂亮的女子陪,也就够了。除此而外还有什么可以追求的呢?如果还有什么追求,那就是贪得无厌了。贪得无厌,那是要损害阴阳之气的。人们都说,忠于国君就可以使国君安稳,实际上人们都说,坚持道义就可以使万物得益,忠不但不能使国君安稳,而且还会危及己身;实际上义不但不能使万物得益,而且还会损伤己命。既然安稳君上用不着忠,那忠的名分也就用不着保留了;既然施益于物用不着义,那义的名分也就用不着保留了。消掉名去掉义,使君臣都保平安,使物我都得利益,这是古代最高超的招数了。所以鬻子说:‘去掉了名就没有了忧愁。’老子说:‘名只不过是实际事物的连带而已。’奇怪的是从古到今,人们总是不断地追求名义。难道这个名真的就不能够去掉吗?难道这个名真的就不能作为附带吗?反过来看看眼前的现实:人有了名就荣耀,失去名就卑辱;荣耀则逸乐,卑辱则忧苦。逸乐,是合乎人性的东西;忧苦,是损害人性的东西。这是与实际密切联系的哟。这样看来,名怎么能够去掉呢?名怎么可以作为附带呢?不过,可怕的倒是为了守名而损害实际的利益,那就连挽救危亡都来不及了,更不要说什么转忧苦为逸乐了。”这个故事从正反两个方面表述自己的观点。

    只要有了平稳而安乐的生活,那就可以了。因为这是符合人的本性的,对人的生命及身体有好处。最基本的观点是:只要有了平稳而安乐的生活,那就可以了。因为这是符合人的本性的,对人的生命及身体有好处。除此而外,忠义、名誉等等,都是多余之物。不但多余,而且还会给人带来危害。这个观点的核心在于人的生命及身体。以有益于生命及身体为一切行为的出发点。所以杨朱引用了鬻子和老子的两句话:“去掉了名就没有了忧愁”和“名只不过是实际事物的连带而已”。

    但是杨朱并不反对趋名,因为名可以给人带来逸乐,为人消减忧苦。而逸乐有益于人的生命和身体,忧苦有损于人的生命和身体。

    杨朱反对守名而损实,也就是说反对为了虚名而损伤生命和身体。在他看来,名本来是没有什么实际价值的。假如有人有名之后能得到欢乐,那倒也不失为一种价值。假如把守名当成了目的,为了虚名而不顾一切,甚至置身体于不顾,那就颠倒了本末,不但得不到逸乐,反而会搭上自己的性命。这是最不值得的事情。

    田夫晒背

    杨朱对那些想要超越自己习惯、违背自己个性、追求身外之物、不惜自己生命的人做了描述。他说:“人们之所以劳累不堪、得不到休息,是因为想要追求四种东西。其一是长寿,其二是名誉,其三是地位,其四是财物。正因为要追求这四种东西,所以他们害怕鬼,害怕人,害怕权势,害怕刑罚。这样的人叫做愚蠢的人。人们可以让他们死,也可以让他们活,他们把命交到了别人的手里。顺着命运而行,就用不着羡慕长寿;不因尊贵而骄傲,就不会羡慕名声;不追求权势,就不会羡慕地位;不贪图富有,就不会羡慕财物。能做到这点的人叫做顺应的人。他们与外物没有矛盾,把命运掌握在了自己手里。所以古代有这样的话:如果不结婚、不当官,情欲就减去了一半;如果不穿衣、不吃饭,君臣就没有了界线。周代的谚语也说:田里的老农,用不着刀子就可以把他杀掉。他们每天早出晚归,自认为极其正常;吃着粗茶淡饭,自认为可口甜香;手上长着老茧,身上筋紧皮糙,一旦吃上了肥肉细粮,睡上了锦缎软床,就会心躁体烦,内热生疮。因此,只要离开了他们的习性,就能让他们丧失自己的生命。就好像每天安逸不劳的国君与农夫一起耕上一会儿田就会疲惫不堪一样。所以农夫每天自以为乐,自以为美,认为天下再也没有比他们的生活更美的了。过去宋国有一个农夫,每天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勉强能够过冬。春天来了,他在耕作之暇,背向着太阳晒暖,觉得舒服极了,根本不知道天下还有高楼大厦、锦衣皮裘的美妙。于是对他妻子说:‘背向太阳晒晒暖,这个舒服的劲头大概还没有人知道,我把这个秘密告诉君王,一定能得到君王的重赏。’他的邻居是一个很有钱的人,听说这件事后告诉他:‘过去有一个人家里很穷,每天吃不饱饭。偶尔吃到了胡豆、苦菜,觉得好吃极了,于是向本地的富人们推荐。富人尝了一口,又苦又涩,想吐都吐不出来,肠胃难受之极,气得指着他骂。他觉得很惭愧。你就是这样的人。’”

    一个人如果能按照自己的本性自然而然地生活,不去追求超越本性的事情,就会安乐自适,舒服和美。

    在杨朱看来,人都有自己的习惯,都有自己的个性,都有自己的需求,都有自己的感受。这就是这个人之所以是这个人而不是另一个人的原因。一个人如果能按照自己的本性自然而然地生活,不去追求超越本性的事情,就会安乐自适,舒服和美。如果舍弃自己的本性而追求越己的环境,结果将适得其反,将自己置于无法生存的地步。追求长寿、名誉、地位、财物的人正是这样的人,他们不甘心于自己的自然本性,结果每日繁忙劳累,既失去了应有的欢乐,又损害了自己的身体。这就是求其白者得其黑,求其乐者得其悲。这里贯穿着一个根本思想,就是身体为本,自然为径。也就是说,人生的根本是自己的身体,而要维护自己的身体,就须随其自然。

    可是世上有很多人不懂得这个道理,强求强为,就像农夫睡软床、国君事田桑、富人尝苦菜、君王晒太阳一样,自寻烦恼或引人烦恼。

    珍视身体,是道家的一个基本观点。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就曾说过,有谁能像珍惜自己的身体一样珍惜天下,就可以将天下委托给他,有谁能像爱护自己的身体一样爱护天下,就可以将天下托付给他。可见,他认为人最珍贵的东西是身体。只要以对待自己身体的态度对待天下,那一定会尽心尽力,一丝不苟。

    不过老子并没有把自己的身体与外界事物隔绝起来,并没有将保护身体与治国为民对立起来。他主张顺其自然,反对人为造作。提倡放任身体自然而然地生长发育,放任国家自然而然地自我治理。在他看来,越是费力耗神,国家越是治理不好。

    将养身与治国对立起来的是杨朱。杨朱认为,要治国,要为民,那就要耗神费力,折损身体。而人生在世最为珍贵的是自己的身体,没有了身体也就没有了一切。为此,他既不愿意将自己的一根毫毛贡献给天下,也不愿意拿自己的一根毫毛去换取天下。有人说这是典型的利己主义。实际这种说法并不确切,因为杨朱只是惜身而已。所谓利己主义,其核心是一切为了自己的利益。如果杨朱是利己主义,拿自己的一根毫毛去换取天下,那是应该做的,因为那对自己最为有益。然而杨朱不做,因为他的原则不是利己,而是保身。虽如此说,也并不否认杨朱思想的狭隘性。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之中,每时每刻都在与社会进行着物质的和精神的交流。自己向社会做着贡献,同时又从社会那里取得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人类正是在这种交流中发展起来的,也只有在这种交流中才能得到发展。人类是这样,每一个人也是这样。不舍得向社会贡献自己的一根毫毛,实际上也就不能从社会那里得到一毫的营养,自己的身体也就不可能保存下去。

    《列子》书中所描述的杨朱,并不是真实世界中的杨朱。书中杨朱所讲的话,也不代表真实杨朱所持的思想。在这里,只不过是以寓言的形式,假借杨朱的形象来表达本书作者的思想而已。将其思想归结为一点,那就是顺其自然。

    在作者看来,人的身体是最可宝贵的。人生在世,虽说也有像大禹、墨子那样为了天下而不惜贡献身体的人,但大都还是珍惜自己身体的。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人珍惜自己身体的方法不同:有的人像伯成子高那样,不用自己一根毫毛换天下;有的人像杨朱那样,不用自己一根毫毛救天下;有的人拼命追求名誉和地位,以此为乐,以此益身;有的人拼命追求长寿和财物,以此为富,以此利身。实际上他们都离开了珍惜自己身体的正道,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惜身体,就好像田夫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享受而以背晒太阳为享受一样。真正的爱惜身体,就是不求名、不求势、不求财、不求寿,不离开自己的个性而他求,不离开自己的本性而高就,不离开君位而下乡耕桑,不离开农家的硬铺而睡君王的软床。一切都顺随自然的造化,不加人为的造作。这与《列子》全书的基本宗旨是一致的。

    2.真梦

    人与天地万物一样,也在不停地变化,由无至有,由有归无,虚而又实,实而又虚,没有一时一刻的喘息之机。列子认为,整个宇宙都在不停地变化,从无到有,从有归无,从虚入实,从实化虚,没有一时一刻的止息。人与天地万物一样,也在不停地变化,由无至有,由有归无,虚而又实,实而又虚,没有一时一刻的喘息之机。所以人们都说不清哪里是自己的归宿,什么是自己的正身,现实的事情是真事,还是大白日下在做梦。为此他讲了一系列这类的故事。

    逢氏医迷

    秦国一个姓逢的人家有一个孩子,小的时候很聪明,口齿伶俐,过目不忘,善解人意,着实讨人喜爱。可惜长大成人后却得了一种怪病,人称迷症。他听到歌声以为是哭声,看到白色以为是黑色,闻见香气以为是臭气,尝到甘甜以为是苦涩,办了错事以为是正事。凡是天下的事物,无论是东西南北、上下左右,还是水火寒暑、痛痒饥饱,一切都与常人的感觉相反。

    一日,锣鼓喧天,笙乐齐鸣,一队人马簇拥着一乘八抬大轿从门前经过,邻居们都出门看热闹,原来是一家大户人家在娶亲。只见那新郎骑在高头大马上,胸前佩戴着大红结子,气宇轩昂,人们不禁啧啧赞叹。

    正在此时,一个粗犷的笑声从人群中传出,随后是一声怪里怪气的喊叫:“怎么一个无头死尸骑在马上!”人们回头一看,是逢氏之子在那里指手画脚地胡言乱语。娶亲人家闻言大怒,一群人上去,不分上下头脚一阵乱打,打得鼻青脸肿,可是挨打的逢氏之子还不知道为什么打他,口里一直在叫:“怎么一个无头死尸骑在马上!”

    没过多久,娶亲的新郎被人杀了,尸体被抛在荒野,其头不知去向。据说新娘原有所许,新郎家凭家富势大强夺人爱,新娘原许人家心中不平,杀人抛尸以报夺妻之仇。由此引起一场官司,逢氏之子也在被告之列,原因是他在娶亲之时诅咒了新郎。

    为此等事逢氏伤透了脑筋,多方求医,为其儿子治迷症。

    邻居杨氏周游列国回归,对逢氏说,鲁国有许多技艺高超的能人,不妨去那里看看,也许能访到良方。

    逢氏按照杨氏的指点,打点好盘缠上路了。

    走到陈国,碰到了老子。他听说老子是当代之大圣人,所以求老子指点迷津。

    老子听后哈哈大笑,说:“你怎么知道你儿子得了迷症呢?如今的人大都有迷症,颠倒是非,昏于利害,以丑为美,以恶为善,所以往往把真实的见解当成错误,把明智的常人当成迷狂。只要众人感觉是好的就说是好,众人感觉是坏的就说是坏,哪里知道众人所说的好恰恰是坏,众人所说的坏恰恰是好,众人皆是迷狂而被称为迷狂的人恰恰是正常的人。你如何证明你和众人没有迷症而你的儿子有迷症呢?假如众人都像你儿子那样,大概也就不说你儿子有迷症,反而会说你为儿子治迷症是一种迷症了。现在连谁得了迷症都分不清楚,如何能治迷症呢?我现在说了一通,是否是昏话?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些鲁国人比我更迷昏,他们说的话本身就是昏话,却自以为是至理名言,这可就昏上加昏了。他们连自己的迷症都不知道,怎么能为你儿子治迷症呢?我劝你还是不要白白耗费钱财和精力,快快回家吧!”

    逢氏听此言后感到迷迷昏昏,不知道谁是谁非、孰迷孰醒,晃晃悠悠地回到了家。不过从此之后,他再也不感到自己的儿子患有迷症了,因为在儿子发表与众不同的见解时,他弄不清楚谁对谁错,也就不去分别谁对谁错,所以他一直在平静的心境中生活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

    在列子看来,老子是中国古代的大圣人,连他老人家都说谁迷谁清分不清楚,那一定是难分迷清了。人间之事难分迷清,正是这个故事的宗旨。

    事情是真是假,是是是非,本来泾渭分明,为什么说难以分清呢?故事中展示了两种原因:其一是人们抛弃了分辨是非的客观标准,而以众人的意见为标准。以多数人的意见为是,以少数人的意见为非。以众人的是为是则不一定是是,以少数人的是为非则不一定是非。而谁是谁非没有判别的客观标准,因此真假难辨、是非难分。这就是故事中老子说的那种情况:如果众人得了迷狂之病,以是为非,以非为是,以美为丑,以恶为善,就会以说真话的人为迷狂。其二是客观的事物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一会儿是这样,一会儿又成了那样,周而复始,没有一个准劲。所以,当人说是时,也可能已经变成了非,当人说非时,也可能已经变成了是。这就像故事中所讲的那样,在逢氏之子说骑马的新郎是无头之尸时,可能他说的是胡话,而没过多久,这个话便成了真言,而反之亦然。这两个原因,前者是主观原因,后者是客观原因。这两个原因加在一起,整个世界便成了一个混沌,真假不分,是非不辨。立足于这样的观点,所以老子教导逢氏不要去分辨是非对错,不要去分辨谁迷谁清。在他看来,只有这样的人,才是最清醒的人,而也正因为是最清醒的人,所以也才是最迷昏的人。这就叫做知迷者清,不知迷者昏。大智若愚,大愚若智。

    知迷者清,不知迷者昏。大智若愚,大愚若智。

    奴仆君王

    周朝有一个姓尹的人,很是富有。他富足了还想再富,所以就千方百计地谋划致富的方法,不顾死活地役使手下的奴仆。

    有一个在尹氏家做工的奴仆,已经很老了,劳累了大半辈子,筋疲骨僵,没有多少力气,可是仍在那里没早没晚地干活。

    老奴白天受尽了劳苦,累得唉声叹气,晚上睡在床上,精神散乱,不由自主地进入了梦乡,在梦中当了君王,那个气派就不用说了:高高居于百姓之上,发号施令,治国使民;过着舒适豪华的生活,美味佳肴,群女环绕。可是等到第二天醒来,一切又恢复了正常,他还是勤勤恳恳地去做他的苦役,天天如此。有人说他干活干得太辛苦了,他回答说:“一个人生活一百年,还有什么追求的呢?有一半劳苦、一半欢乐也就够了。我白天虽然很苦,但是每天晚上都当君王。我已经很满足了,白天再苦些也觉得理所当然,没有什么可埋怨的了。”

    尹氏白天计算筹划,也很劳累,晚上睡在床上,精神散乱,不由自主地进入了梦乡,在梦中当了奴仆,那个劳苦的劲头就不用说了:干尽了最苦的活儿,受尽了难忍的折磨,食不充饥,衣不遮体,还时不时地挨打受骂,受人践踏,天天如此。

    尹氏觉得这样下去太苦了,所以前往他的朋友家里请教。朋友说:“你的荣耀够高了,你的钱财够多了,你的生活够好了,你的福分够大了。可是你还没够,不但想要白天继续谋富,而且还想晚上也做好梦。那怎么可以呢?要知道,一个人有一半享乐一半劳苦就已经很不错了。一旦享乐达到了极端,就要向劳苦转化。你白天享尽了荣华富贵,晚上做些噩梦,那是理所当然的。要想晚上少做噩梦,就只有白天少享富贵。”

    尹氏听了朋友的话后,白天不再那样计算筹划、奴役下人了,奴仆由此也不再那么劳苦了。从那之后,尹氏噩梦做得少了,老奴美梦也做得少了。这个故事包含两层意思:

    其一是说真实的生活与梦中的生活没有什么两样,都只不过是个人的一种感受而已。白天富有,觉得很实在,很滋润;梦中做君王,也觉得很自得,很美妙。白天做苦工,觉得很劳累,很疲倦;梦中做奴仆,也觉得很痛苦,很艰辛。就实而论,无论是富有也好,还是贫穷也好,最后不会有什么差别。百年之后,再富有也不能将世间的财物拿到另一个世界中去;再贫穷也不会比离开人世的富人缺少一根毫毛。

    人世处在不停的变化之中,永远也不会有停留和止息之时,也就永远不会有稳定之物。没有稳定之物,也就没有真假虚实的区别。真实也是梦境,梦境也是真实。所以那位老奴虽然生活很艰辛,但却很自足。

    其二是说,人来到世上就处在幸福与痛苦的交替之中,每一个人都是一样,没有哪一个人只有幸福而没有痛苦,也没有哪一个人只有痛苦而没有幸福。所不同的仅是有人幸福多一些而痛苦少一些,有人痛苦多一些而幸福少一些。正因为如此,所以老奴白天劳累而晚上享福,尹氏白天富有而晚上忧愁。尹氏白天得钱少了些,晚上噩梦也就少了些;老奴白天劳累少了些,晚上美梦也就少了些。

    把如上两层意思归结到一点,也就是说,人世处在不停的变化之中,一会儿休息,一会儿劳作,一会儿出生,一会儿死亡,快乐会转化成痛苦,忧愁会转化成幸福,富足会转化成贫穷,贫穷会转化成富足。永远也不会有停留和止息之时,也就永远不会有稳定之物。没有稳定之物,也就没有真假虚实的区别。因为在你说这个东西真实存在的时候,它已经不再存在了;当你认为一个东西不存在的时候,也可能它却出现了。

    梦中得鹿

    有一个打柴的,在林子里遇到了一只受惊的鹿,截住它并把它打死了。他怕别人看见偷了去,就将死鹿藏在了一个地方,用芭蕉叶盖了起来,准备打完柴后再来取。谁知打完柴后高高兴兴地来取鹿时,忘了藏鹿的地方,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了。这个时候,他自己犯糊涂了,以为打鹿藏鹿的事是在做梦。说是在做梦吧,又觉得很实在;说不是在做梦吧,为什么明明放在了一个地方就找不着了呢?他很不甘心,在回家的路上,一边走一边在唠叨这个梦。

    他唠叨的事情被过路的一个人听到了。这个人想:“虽说是梦,不过也很难说就一定不实在,我不如到他打鹿的地方去看看。”他到了那个地方,按着打柴人的自述,在一片芭蕉叶下找到了那只鹿,并把它背回了家。

    回家后他对自己的妻子说:“今天有一件事,你说奇怪不奇怪?一个打柴人梦见打死了一只鹿。我按照他梦中的地方去寻找,结果真的找到了一只死鹿。这个打柴人做的梦怎么这么真实呢?”

    他的妻子说:“是你梦见打柴人打死鹿了呢,还是真有打柴人呢?是你真的得到了鹿呢,还是你梦见真的得到了鹿呢?”他回答说:“反正我现在得到了鹿,管他是打柴人做梦还是我做梦。”

    再说那位打柴人,回到家里仍不安心,老是在想丢鹿之事,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想来想去睡着了。在睡梦中,不但梦到了自己藏鹿的地方,而且还梦到了得鹿的人。第二天,他按照梦中的地方找到了得鹿的人和那只死鹿。

    得鹿人对打柴人说:“你说打死了一只鹿,把它藏了起来,这只不过是梦中之事,实际上并没有打死鹿,也没有藏鹿;我是得了一只死鹿,但这是一只真鹿,不是你梦中的鹿。”

    打柴人说:“我打死了一只鹿,把它藏了起来。这是真事,不是梦中之事。只不过是因为找不到它了所以才认为是梦中之事。我之所以找不到它了,那是因为你把它拿走了。你应该把它还给我。”

    二人争执不下,只好去打官司。

    法官在问明了情况之后说:“你这个打柴人真奇怪。自己真的得了鹿,却以为自己在做梦;自己梦见得鹿人得了你的鹿,却又以为所梦之事是真事。你这个得鹿人也奇怪。听打柴人说梦事就当真事去看;你果真得了鹿,而你妻子却说你是梦见得了人家的鹿,实际上并没有得鹿。看来这个官司很难判,谁是真?谁是梦?连你们自己都说不清。好了!现在也不要管他谁是真、谁是梦,反正眼下不是有一只鹿吗,一家一半,各自了事。”

    郑君听说这件事后,讥笑这个法官说:“不分青红皂白,一家一半。这大概也是在做梦!”

    站在世上看梦境,以梦境为假;站在梦境看人世,以人世为假。站在人世看人世,以人世为真;站在梦境看梦境,以梦境为真。郑君将这件事告诉了国相,问国相的意见。国相说:“谁是真?谁是梦?我也分不清楚。想要分辨清楚,只有去问黄帝和孔子。可是黄帝和孔子都已经不在人世了,谁还能分辨清楚呢?因此,按照法官的办法办也就可以了!”这个故事的基本思想是世间真事与梦中假事难分真假。真亦是假,假亦是真。真与假、虚与实本来就没有固定的界限。站在世上看梦境,以梦境为假;站在梦境看人世,以人世为假。站在人世看人世,以人世为真;站在梦境看梦境,以梦境为真。正因为这样,所以故事中的一些人大都分不清了真假。打柴人以在现世中打死鹿、藏起鹿为梦,又以梦中梦见的得鹿人得了他的鹿为真;得鹿人以打柴人说的梦事为真,并且因此而真的得了鹿,他的妻子却以他路遇打柴人、得鹿为做梦。最后,国相对此事做了总结,说明真事、梦境难分难辨,只好以糊涂的办法处理糊涂的事情。

    幻化之人

    在周穆王的时候,从极西的国度里来了一个善于变化的人。他能进入水火,穿越金石,颠倒山川,移动城池,乘虚不坠,触实不伤,千变万化,无有局限。不但能改变物件的形态,而且可以改变人们的思想。人们称其为幻化之人。周穆王很敬重他,把他当成神仙,将他作为君主。让出自己的寝宫给他居住,制作最好的膳食供他饮食,选出最好的美女伴他欢娱,而他却觉得王宫简陋而不能住,王膳腥臊而不能食,王嫔气膻而不可亲。为此,周穆王专门为他建筑了一所宫殿,用料之精、做工之巧、布局之妙就不用说了,花费了五府的金银财宝才修建好。它的高度在千丈之上,立于终南山上,起名为中天之台。又专门从出美女的郑国和卫国选了一批皮娇面嫩、柳眉蜂腰的处女,施以薄粉花香、妆以锦绣红黄,到这里来做服侍。还派了高级乐师在这里奏起了《承云》、《六莹》、《九韶》、《晨露》等高雅之乐。月月献上玉衣,日日供给玉食。就是这样,幻化之人还觉得不洁不雅,不愿进去居住。不过有碍于周穆王的面子,不得已才住了进去。

    没过几天,幻化之人邀请周穆王出去游览。周穆王扯着幻化之人的袖子,飞腾而上,穿过了层层白云,来到了幻化之人天上的宫殿。只见这个宫殿,上栋下宇是金银,门窗雕缀为珠玉,烟云缭绕,鹤鸣鹭叫,耳目所闻、鼻口所嗅,都不是一般人间的东西。周穆王觉得这是到了天庭仙界。再透过云雾向下看,周穆王自己的宫殿在下面,像是木块堆积的玩物一样,一点都不起眼,与这里相比,那可真是天壤之别。来到这里周穆王自己觉得住上几十年也不会思念自己的国家。

    在此没住几天,幻化之人又邀周穆王到另一处游览。来到的地方,仰望不见日月,低头不见河海。不知从哪里闪射出来的光芒,照得周穆王头晕目眩,不能睁眼;不知从哪里传来的声乐,震得周穆王心烦意乱,不能抒耳。只觉得浑身颤栗,骨骸抖动,六神激荡,意迷魂丧。周穆王无法忍受,请求带他回去。幻化人轻轻推了他一下,他觉得脚下悬空,像是从梦中醒来。睁眼一看,自己坐在自己的席位上,似乎刚才就在这里坐着;侍人端着酒壶,似乎刚刚给自己斟过酒;再看桌上的菜肴,正在冒着热气,似乎是刚刚端上桌子。他问左右的人说:“我这是从哪里来?”左右都说:“大王一直坐在这里,刚才不过沉默了片刻。”从此,他觉得神情恍恍惚惚,三个月才恢复。

    后来他问幻化之人。幻化之人回答说:“我与大王不过是神游而已,形体并没有移动呀!形体的移动是很慢的,精神的移动是很快的。您好好想想,我们去的宫殿与您自己的宫殿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们去的园林与您自己的园林有什么不一样呢?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可是您却感到大得不得了,甚至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这是因为您常常待在自己的宫殿和园林里,时间长了,看不出其中的变化。一旦到了外面,就会觉得很新鲜。实际上,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在变,只要你出去走走,就能感觉到其中的变化,其变化之大,快慢之别,是人所不能描述的。在这方面您已经有了切身的体会。”

    周穆王听了很高兴,从此不理国事,不恋臣妾,一心向往着外出游览,而且觉得走得越远越好。他套上最好的马,让最好的驭手造父驾车,将朝中的文武大臣都派上游览的用场,前呼后拥,离开了京城。

    第一站来到了巨搜氏之国。巨搜氏以白鹄之血为饮料给周穆王喝,用马奶和牛奶为周穆王洗脚,连驾车的驭手都受到了这样的待遇。之后上路,晚上宿于昆仑之下、赤水之北。

    第二天登上昆仑山,瞻仰黄帝之宫,为了让它传于后代,特意题名加封。之后到西王母那里做客,在瑶池之上饮酒唱歌。西王母为之吟诗作歌,周穆王相随相和,和谐优美,声乐迎鹤。晚上二人又一同观看红日西落,其景之美,世人难知。

    就这样,周穆王每天巡游,日行万里,观遍了天下奇景秀色。他感叹地说:“唉!我这个人没有什么功德,却享受到了如此的和美及愉悦,后世一定会骂我的呀!”

    周穆王如同神仙一样,逍遥自在,极世之乐,活了一百多年才离世,人们都以为他得道成仙、飞腾上天了。这个故事是说人世沧桑,没有终极,极富尽乐,终归于虚。它分四个层次来表述。

    人世沧桑,没有终极,极富尽乐,终归于虚。第一层,幻化人变化莫测,不但能移山倒海,而且还能易人心志。周穆王用尽了人间心机,都难以满足他的基本要求。因为在他看来,世间的华丽美妙与简陋腐臭之间没有什么差别,宇宙之间的变化没有极限;相对于宇宙的变化来说,人间的一切事物几乎是一样的,不但人间的事物是一样的,就连天上的宫殿与人间的宫殿也是一样的。因此他向周穆王说:“我们去的宫殿与您自己的宫殿有什么不一样呢?我们去的园林与您自己的园林有什么不一样呢?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第二层,幻化人带领周穆王游览神界。虽说相对宇宙的大变化而言,人间与神界的差别很小,但站在人类世界看神界,差别还是很大的。来到第一层神界,周穆王感到的不同是美妙无比,甚至达到了流连忘返的程度。来到第二层神界,差别更是非同一般,以至于让人类都难以消受。所以周穆王要求返回人间。

    第三层,幻化人启发周穆王认识幻化。所谓幻化,就是说一切都在变化。有的变化比较快,能够在一瞬间就看得出来,比如精神的变化;有的变化比较慢,经过几十年才能看出来,比如形体的变化;有的虽然在变化,但因人们每日常见,所以不以为然,比如周穆王看待自己的宫殿;有的虽然变化并不算大,但因人们初次接触,所以觉得其中的差别很明显,比如周穆王看待神界宫殿与自己宫殿的差别。

    第四层,周穆王周游天下,亲身体验世界的变化。每到一处都有其特殊的地方,说明事物无穷,变化无止。随着周穆王的游历,不但展示了天地万物的不同和变化,也展示了周穆王形体的变化。形体的变化相对于精神而言,是比较缓慢的。虽然缓慢,但也逃脱不了变化。周穆王虽然活了一百多年,但终究还是化为了乌有。对于周穆王来说,神游也好,形游也好,享乐也好,受惊也好,这一切都伴随着他形体的变化,最后全部失去了它们的真实意义,化作了乌有。由此可见,昨天的真实如同梦,今日的神游如同真。真与梦仅只是时间之差。这就是故事的归结点。

    昨天的真实如同梦,今日的神游如同真。真与梦仅只是时间之差。

    善化密用

    老成子跟从尹文先生学习幻化之术。学了三年,尹文先生一句话也没有说过。老成子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误,便去请教先生并决定退学回家。

    尹文先生将他领到里屋,让左右的人退出,悄悄地对他说:“想当初老聃先生出关西行的时候,回过头来对我说:‘具有生命的东西、具有形体的东西,都是虚幻的东西。自然界造化出东西,这就是所谓的生;自然界毁灭东西,这就是所谓死。事物的度数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要发生变动,这就是所谓的化;事物的形态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要发生移易,这就是所谓的幻。’自然界造化天地万物,无声无形,人们看不见,听不着,所以它非常巧妙,非常深奥,人们很难弄清其中的奥妙。而凭借事物的形体制造器件器物,有声有形,人们看得见,听得着,其中的技巧表露在外,功底浅显,而且随着形体的生灭而生灭,没有什么深奥可言。因此可以说,知道幻化与生死没有什么区别的,才可以教他幻化之术。实际上我与你都处在幻化之中,何必还要学呢?”

    老成子回家后,顺着尹文先生的话思考了三个月,之后便能放任自便了,生也自在,死也自任。不仅如此,而且还能随意颠倒四时,能让冬天震雷,能让夏天结冰,能让只会飞的东西用脚走动,能让只会走的东西在天飞行。不过他从来不外露这些巧术,所以没有传下来。

    列子对此有所评论。他说:“善于幻化的人,一定是在秘密地使用幻化之术,所以它的功效伴随着每一个人。五帝的德性流传百世,三王的功业至今不息,未必都是依靠智力和勇力,很可能是依靠幻化之术。谁能推算得出来呢?”所谓的幻化之术,实际上就是随自然的变化而变化。之所以称之为术,之所以要学,那是因为一般的人不懂得随从自然的变化而变化,往往以个人的强力促使变化、扭转变化、延缓变化、阻止变化,结果事与愿违,适得其反。由此看来,所谓学习幻化之术,按照列子的观点,就是放任事物自然变化,也放任自己自然变化。所以,老成子学了三年而得不到尹文先生的一句教诲。尹文先生不是不教诲,而是用不着教诲。只要老成子默默地做下去,自己随意做下去,不要刻求,不要造作,任随事物的变化,任随自己的变化,也就自然学到幻化之术了。可惜的是老成子与一般人一样,不懂这个道理,错以为幻化之术是一种神秘的法术,自己犯了错误,先生不教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尹文先生才被迫开口传授。

    老成子懂了其中的道理并遵其而行,因此可以自由自在,颠倒四时,变走为飞。这里所谓颠倒四时、变走为飞,是顺理而行的意思。因为一切顺随自然的变化,所以顺走的道理而行则能走,顺飞的道理而行则能飞,顺响雷的道理而行则冬天可以震雷,顺结冰的道理而行则夏天可以结冰。

    老成子懂了其中的道理并遵其而行,并且不言不语,默默而行,不传不授。因为自然界的变化就是自然而然的,幻化是一切事物自身所具有的必然属性,也是人自身所具有的必然属性。用不着言语,用不着说话,说话、传授都在一定程度上与自然界的自然变化有所差距。

    列子认为老成子真正学到了幻化之术,他从老成子的行动之中总结出了善化密用的道理。在他看来,幻化就是事物的自然变化。事物的变化是用不着人为造作的,也用不着人嘴去说,只要顺着事物的自然变化悄悄地做了,事物也就会自然地变化。究其原因,就在于任何事物都在不停地变化,都不会永远存在。这就是故事中老聃说的那句话:“具有生命的东西、具有形体的东西,都是虚幻的东西。自然界造化出东西,这就是所谓的生;自然界毁灭东西,这就是所谓死。事物的度数达到了一定的程度要发生变动,这就是所谓的化;事物的形态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要发生移易,这就是所谓的幻。”所以,幻化是一切事物自身所具有的必然属性,也是人自身所具有的必然属性。这种必然性决定了事物存在的虚幻性,也决定了人们行为的自然性。不认识事物的虚幻性,时过境迁了还在那里墨守成规,就会空对无有;违背了事物的自然性,用自己的主观想象要求事物,就会碰得头破血流。老成子则与之相反,顺随事物的自然幻化,不但自由自在地生活,还可以颠倒四时,变走为飞。

    真人无梦

    列子对真事与做梦做了分析。他说:

    “人在醒着的时候有八种表现,在做梦的时候有六种征候。八种表现是什么?其一是继续以前没有做完的事情,其二是开创以往没有做过的事情,其三是有所收获,其四是有所丧失,其五是有所哀怨,其六是有所喜悦,其七是有生,其八是有死。这八种表现,都与人的形体有关系,都是由于形体与外物的接触而产生的。六种征候是什么?其一是自然而然而做梦,其二是有所惊悸而做梦,其三是有所思念而做梦,其四是有所感悟而做梦,其五是有了乐事而做梦,其六是心中恐惧而做梦。这六种征候,都与人的精神有关系,都是由于人的精神与外界的接触而产生的。人们应该对自己感受变化的起因有所了解。对其不了解,当事情发生时,自己就不知道所以然;对其有了了解,当事情发生时,自己就知道其所以然。知道其所以然,心中不会害怕,就能自如地应付事变。”

    “身体的起伏、虚实与天地万物的变化是相通的,天地万物有所变化,会影响到人的身体变化。阴气旺盛的时候会梦到大水,心里十分恐惧;阳气旺盛的时候会梦到大火,心里十分烦躁;阴阳二气都旺盛的时候会梦到交战;腹饱的时候会梦到施舍,腹饥的时候会梦到乞食。所以,患有浮虚病的人往往梦到升天,患有沉实病的人往往梦到溺水;枕着腰带睡觉往往梦到蛇,飞鸟衔走了头发往往梦到高飞;将要阴天的时候往往梦到火,将要得病的时候往往梦到食;饮酒之后睡觉往往梦到忧,歌舞之后睡觉往往梦到哭。”

    “所以说,精神想到事物称之为梦,形体接触事物称之为事。白天思虑多了,晚上就容易做梦,所以说梦是精神与形体接触事物的反映。一个人精神集中,思虑就会减少,睡梦就会消失。”

    “相信醒着的时候所作所为是真事,这没有什么好说的;相信梦境是真事,这是不了解做梦的道理。然而,不管是真事也好,还是梦中之事也好,都是事物发展变化、一来一往的展现。古代的真人,白天醒着的时候连自己都会忘记,晚上睡着之后从不做梦。这个话难道是虚假的吗?”在这里,列子对真事与做梦进行了一番分析。这个分析平实的成分比较多,寓意的成分比较少。他认为,真实的事情,其特征是人的形体与外界事物发生接触;梦中之事,其特征是人的精神与外界事物发生接触。这个分析有其一定的局限性,比如没有划清思虑与睡梦的界线,但是其基本思想是非常精辟的。它揭示了梦的来源,把梦视为人们现实生活在自身头脑中的一种反映,并且认为这种反映不是直接的反映,而是间接的反映,不是真实的反映,而是歪曲的反映。在列子看来,真实的事情,其特征是人的形体与外界事物发生接触;梦中之事,其特征是人的精神与外界事物发生接触。人在现实世界上生活,用形体接触事物,用头脑思考事物,这种接触和思考在人的头脑中留下了刺激和印象,这种刺激和印象在晚上睡着的时候,由于外界事物的影响而在人的头脑中再现了出来,这就是梦。不过这种再现不是原有刺激和印象的复制,而是原有刺激和印象的重组或改造,因此具有离奇性和戏剧性,甚至出现人飞上天、身溺大海的情景。之所以会发生重组或改造,原因在于外界事物的影响。

    列子的这种分析,如果不考虑其中的一些具体环节,而只考虑其中的基本因果关系,可以说十分接近现代科学的结论。我们还不知道,生活在两千几百年前的列子或《列子》的作者何以能有如此精明的观察和深刻的见解,但却可以自豪地说,这种明察和洞见代表着古老的中华民族的智慧。

    当然列子的见解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于它将具体的梦境与具体的外界影响对应起来,比如饮酒后往往梦到忧,歌舞后往往梦到哭,阴气旺盛的时候往往梦到水,阳气旺盛的时候往往梦到火等等。这些对应的关系在以往的经验中可能出现过,但却不具有必然性。列子将其作为常例表述出来,有以偏概全的缺陷。另外,它用阴阳盛衰说明影响人体和精神的外界环境,带有朴素和直观的特性,缺乏科学依据。

    环境与人体、环境与人的精神是相互联系的,在一定的环境中,人会产生一定的感受,如果这时人正在睡觉,很可能会影响到人的梦境。比如,秋天的夜晚比较凉,如果睡觉的时候没有盖好被子,很可能会梦到身处冷水之中。这就是环境对梦境的影响。然而,人所处的环境是多样的,即使是同样的环境,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经历和感受,它所造成的梦境那就很难说了,如果将其固定化,就会引向荒谬。

    故事最后还包含着一种意义,这就是真事也好,梦境也好,都是事物发展变化的一种过程。既然都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过程,那么真事也就有它虚幻的一面,而梦境也就有它与真实事物相关的一面。把这两方面看透了,才能成为真正的人,也就是所谓的“真人”。

    现实世界上的事物是真实存在的,同时它们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由小变大,由盛变衰。所以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永远是原先的那个样子,也不可能永远存在于现实的世界上。真实事物的真实性是受时间和空间限制的。一旦过了它那真实性的时间和空间界限,它也就不再真实了。这就是真实事物虚幻的一面。

    梦中之境是人们精神感受的变相再现。不但精神自身是人体器官的一种功能,而且它的感受来源于外界事物的刺激。因此,它虽然是虚幻的,但却与真实事物有着直接的或间接的联系,是真实事物的产物,是真实事物发展变化的一种虚幻的形式。这就是它与真实事物相关的一面。

    列子认为,有修养的人,或者说修养达到了一定程度的真人,了解真事与梦境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懂得真实事物终究要归于虚幻,梦中之境毕竟与真实事物相关,因此将现实世界看得很淡很淡,甚至达到了忘记自己的程度。既然连自己都会忘记,其他的事情那就更无所挂心了。正因如此,所以他也就不会做梦。这就是列子所说的:“古代的真人,白天醒着的时候连自己都会忘记,晚上睡着之后从不做梦。这个话难道是虚假的吗?”

    现实事物是真实的,梦中之境是虚幻的,睡梦是形体与外物接触后在精神中所留印象与刺激的反映,列子对这点是非常清楚的。然而,这只是站在现世的角度看待事物,只是站在现世看待现世。如果站在宇宙长河的角度看世界,那可就是另外一种情景了。忆往昔,峥嵘岁月稠;看今朝,往事何处有?过去本来是真实的事物,现在变成了虚无飘渺的东西;今天是真实的事物,明天、后天,或许更长一段时间,也终将变成虚无飘渺的东西。正是立足于此,所以列子认为真实事物与梦中之境说到底没有根本的区别。于是他讲了许多故事来表达这种思想:得了迷症的人也许比常人看得更清楚,而常人却往往鼠目寸光,看不到事物的真相。在现世中打死了鹿却认为是在做梦,却又将梦中之事当成真事去追究;听别人讲梦事竟当真事去查访,真的得了鹿而妻子却认为是在做梦。尹氏白天享尽荣华富贵,老奴夜晚登上君王宝位,以梦为真,则行事一丝不苟;以真为梦,则遇事胸中坦荡。老奴白天受尽折磨、劳累,尹氏夜晚不断受苦、流泪,何谓之梦?何谓之真?一苦一乐,真假难分。周穆王观遍了天下风情,尝尽了天下异味,虽说长命百岁,但也终归于死。想如今,周穆王之行迹何存?周穆王之喜乐安在?也不过是过眼烟云,已化乌有。

    凡此种种,都说明了一个道理,这就是:梦亦是真,真亦是梦。活在现世就要以梦为真,想到未来就要以真为梦。以梦为真,则行事一丝不苟;以真为梦,则遇事胸中坦荡。这种道理,有的人称之为荒诞,有的人称之为虚玄,有的人称之为彻悟,有的人称之为智慧。不管人们怎么评价,它的确洞察了事物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事事皆有,人人皆见,确确实实存在于万物之中、人世之间,然而人们大都置若罔闻、视而不见,把自己囚在狭小的圈子里,整日把眼睛盯在那些稍纵即逝的人间小事中,为名利而担心,为权势而争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惶惶不可终日。有鉴于此,列子为人类打开展示宇宙长河的窗子,把人们带到一种无限广阔、无限恢弘的境界,引人们走出狭小的圈子,让人们站在宇宙之中观人世,从而坦坦荡荡处世,自然自在生活。无论怎么说,都不失为一种睿智和明见。

    3.杂议

    列子还讲过一些故事,这些故事有讲人兽关系的,有讲人禽关系的,有讲忧乐关系的,有讲性情关系的,有讲善恶果报的,有讲为人守节的,各有自身的蕴意,各自从不同侧面反映出列子的思想特色,对人们观察事物、认识事物、待物理事都有不同程度的启迪作用。

    人鸟同戏

    海边上住着一个少年,每天到海里戏水。每当他飘浮于海面时,海鸟便在他身前体后相伴而游,有的落在他的背上,有的落在他的头上,像是他的朋友,无所顾忌。时日一久,伴游的海鸟便多了起来,每天不下数百只。

    一天他的父亲对他说:“我的孩子,听说每天有数百只海鸟和你一起玩耍,你能不能抓来一只,我玩一玩。”

    儿子答应了。第二天到海里戏水,那些海鸟一个个都高高地在他头上盘旋,不肯下来。由此人们总结出了一句话,说“最高明的话是不说话,最高明的行为是不作为。通过智力取得的知识只是浅薄的知识”。这个故事是说,人类本来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万物、群类浑然一体,和谐相处。后来有了智慧,往往用自己的智慧去伤害他物,失去了以往的淳朴和忠厚,所以群类远远地离开了他。

    故事中的少年原本淳朴天真,心无邪念,与自然界浑然一体,无分无界,所以海鸟与其相伴而游。只因受其父教唆,心生害鸟之意,所以海鸟离他而去,高飞不下。

    古人用自然感应的观点看待这个故事。认为少年淳朴无邪之时,身心与自然界融为一体,与海鸟自然相通,嬉戏无间;少年怀有心计之时,心计怀于内而形色表于外,身心与自然界割裂开来,海鸟自然感通,不敢与他接近。所以说,用不着用嘴说话,用不着有意作为,人的一举一动都自然显示着他的心性。这个故事告诫后人,不要工于心计,用心计取得的知识是浅薄的。

    不要工于心计,用心计取得的知识是浅薄的。

    朝三暮四

    宋国有一个称狙公的人特别喜爱猴子,在家里养了一群猴。他善于理解猴子的心意,猴子也能领会他的想法。他的家境并不富裕,只能省吃俭用,以供猴子吃食。

    这样维持了一段时间,再也维持不下去了,狙公没有办法,只好缩减猴子的食量。他怕引起猴子的不满,于是想了一个法子。他对猴子说:“我每天给你们吃橡子,早上给你们吃三个,晚上给你们吃四个,这样足够了吧?”猴子们听了大发雷霆,都嫌早上太少了。于是他装出很接受大家意见的样子说:“好了!好了!不是嫌早上太少吗?那么我每天早上给你们吃四个,晚上给你们吃三个,这样总可以了吧?”猴子们听了很高兴。

    世界上确有类似的事,这就是拿本来很廉价的东西笼络人心。那些所谓的圣人就是这样以自己的智慧笼络了无数的蠢人,就像狙公以自己的智慧笼络了众多的猴子一样。无论从名义上还是从实际上都没有两样,说朝三暮四则引人大怒,而说朝四暮三则令人高兴。这在人世间是常有的事。这个故事是在讽刺猴子的愚蠢,表现人的聪明。早上给吃三个晚上给吃四个,与早上给吃四个晚上给吃三个,总量都是七个,就狙公的支出而言没有什么两样,而猴子们的一怒一喜却判然有别。狙公之所以能用这样的方法安抚住众猴,那是因为他抓住了猴子的心理:多则喜,少则怒;只顾眼前,不顾身后。早上三个而晚上四个,三与四相比,显然早上是少了。所以它们发怒。早上从三个变成了四个,与原先说早上的三个相比显然是多了,与晚上的三个相比也同样是多了。所以它们很高兴。这正表现了猴子的无知,说明它们吃了早上不顾晚上。

    把这个故事修改一下,假如狙公不用朝三暮四的前言,直接说给猴子早上吃四个晚上吃三个,猴子是否会接受?那可就很难说了,因为这就失去了数量对比的效应。采用数量对比的方法,强化四比三多的效应,这正是狙公高猴一筹的方面。

    故事的蕴义并没有就此打住,列子由这个故事引申开去。在他看来,既然聪明的人能够愚弄愚蠢的猴子,在自己不多付出的前提下,笼络住猴子,使它们由愤怒转为高兴,那么聪明的人也就能够愚弄愚蠢的众人,用廉价的东西笼络人心,使他们不得任何实惠,却高高兴兴地为自己效力。对一般平民百姓来说,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警诫。

    形同心异

    有一些东西,形状不一定相同,然而心性却是相同的。有一些东西,心性不一定相同,然而形状却是相同的。圣人注重心性相同而不注重形状相同,常人注重形状相同而不注重心性相同。形状与自己相同的,就接近他、喜欢他;形状与自己不同的,就疏远他、害怕他。

    在一般人看来,只要长着七尺身躯,手与脚分化开来,头上长着黑发,嘴里长着白齿,站立着行走的,就是人。然而,人未必没有兽心。虽然有兽心,但是因为长着人的形状,所以能得到人的亲近。

    在一般人看来,身上长着翅膀,头上长着犄角,锯齿獠牙,毛足长爪,仰首高飞,伏体奔跑的动物,就是禽兽。然而,禽兽未必没有人心。虽然有人心,但是因为长着禽兽的形状,所以被人疏远。

    伏羲氏、女娲氏、神农氏、夏后氏,不都是蛇身人面、牛头虎鼻吗?可是他们却教民耕桑,造福后代。这就证明,世上存在着形状与人不同而德性超过圣人的东西。夏桀、殷纣、鲁桓、楚穆,不都是耳目齐全、形状同人吗?可是却刳胎、烹人、杀父、霸嫂,禽兽不如。这就证明,世上存在着形状与人相同而胸怀禽兽之心的东西。由此看来,像一般人那样,根据形状判定事物的好坏与心性,想要达到智慧,是没有任何希望的。

    想当初黄帝与炎帝大战于阪泉之野,指挥着飞禽走兽向前冲锋,是以力量驱使禽兽的事例。又比如,唐尧命乐师奏起美妙动听的音乐,百兽随着起舞,凤凰前来朝拜,是以声音招引禽兽的事例。这样看来,禽兽之心与人有什么两样呢?只不过是因为形状和声音与人不同,难以找到相互沟通的渠道而已。而圣人无所不知,无所不通,所以能与禽兽通意,招引它们,驱使它们。

    禽兽的智能有些地方自然而然与人类一样。在满足欲望、求取生存方面,它们的智能并不低于人类。比如阴阳相配,母子相亲;避险依平,就温远寒;居则有群,行则有列;幼者居内,壮者居外;饮则相伴,食则如友。这些方面与古代的人几乎没有什么两样。所以,在太古的时候,它们与人住在一起,与人同出同进,无所顾忌,只是到了帝王出现的时候,才开始受到人类的威胁,与人分开的,待到当今之世,更是隐伏逃窜,惟恐见到人、受到迫害。

    现在东方有一个介国,那里有不少人能听懂猪马牛羊的语言,可能是因为他们有这方面的特长吧。而在太古时代有一种神人,能理解万物的情态,能听懂异类的音声,所以能把它们召集起来进行训练,与训练人是一个样子。在那个时候,这些人首先是训练鬼神魑魅,其次是训练八方人民,最后是训练禽兽虫蛾。这都说明有血有气的一类东西,它们的心性差别并不很大。神人知道这个情况,所以对它们进行教化,不把它们当成不懂事的东西来对待。

    这是关于人与禽兽心性关系的一段议论。就其基本内容来看,是在说明禽兽与人类有着共同的心性,仅只因为语言不同,相互之间难以沟通。就其深层内涵而言,包含着两层意思:

    其一是,人与禽兽分离,原因在于人离开了自然本性,失去了淳朴善心。站在人类自身的立场看问题,会认为禽兽愚顽凶残,而实际上人比禽兽还凶残。原先人与禽兽共同生活,相互之间并不加害,之后人与禽兽分离开来,那是因为人有了智慧,以智欺愚,以智伤愚造成的,并不是禽兽残害人类而造成的。这一层次主要是表达崇尚自然的情怀。

    其二是,看待事物,衡量人心,不要仅看外表,而要透过外表洞察内质。有人形的动物并不等于有人心,没有人形的动物并不等于无善心。仅从外表来判断是否心善,就将大背其实、颠倒是非。将这种思想再引申一下,也是在说,不要以为与自己亲近的人是忠心的人,与自己疏远的人是不忠之人,是否真正与自己友善,还要从其内质来看。这一层次主要是表述一种贴切的思想方法。

    不要以为与自己亲近的人是忠心的人,与自己疏远的人是不忠之人,是否真正与自己友善,还要从其内质来看。

    美人不美

    有一次,杨朱出游路经宋国,住在一家旅店里。店主人有两个妾,一个长得很美,一个长得很丑。然而店主人很爱那位丑的,凡事都很尊重她,却不爱那位美的,对她吆三喝四的。杨朱觉得很奇怪,悄悄问那店主人。店主人告诉他说:“那位美妇人自我感觉很美,可是我却不感到她美。那位丑妇人自我感到很丑,可是我却不感到她丑。她们给我的感觉就是这样,我不过是按照自己的感觉去爱而已。”

    杨朱告诫自己的弟子们说:“要记住这件事情。它告诉我们,一个人要努力去行善,而却不要自认为是在行善。只有做到这一点,才能真正受到人们的尊重。”这个故事是说,一个人能不能受到别人的尊敬与爱戴,有一个很重要的前提,这就是他是不是谦虚。如果自高自大,居功自傲,那么他的功劳再大,能力再高,也不会得到人们的认可,就像店主人的美妇人一样,虽然在客观上有一个娇美的外貌,但却因为自以为美而受到丈夫的鄙视。如果谦虚谨慎,即使功劳不大,能力不高,也会得到人们的青睐与爱护,就像店主人的丑妇人一样,虽然在客观上容貌丑陋,但却因为自己谦虚而受到丈夫的喜爱。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况,那是因为中国有一种传统道德,就是以谦虚为美德,以谦虚为美。正因为如此,所以杨朱告诫他的弟子们要记住店主人家的这件事,戒骄戒躁,行善而不自认为在行善。

    三世行善

    宋国有一家人好行仁义,连续三辈子,从不间断,可是并不见有什么好的报应,而且还不断出现怪异事情。

    有一次,家里的一头黑牛不知什么原因生了一个白犊,大家觉得很奇怪,所以前去请教孔子。孔子说:“这是吉祥的征兆,是向上帝显示你家的善行。”可是过了一年,不但没有好报应,父亲的眼睛反而无故失明了。

    过了一段时间,那头黑牛又生了一个白犊,做父亲的让儿子再去请教孔子。儿子说:“前一次去问,孔子说是吉祥之兆,结果您的眼睛失明了。这一次还有什么好问的呢?”父亲说:“圣人说话,往往是先背而后合,我的眼睛失明并不是事情的最后结果,你就权当没有这事,再去请教,看此次有何说法。”

    儿子听父之命去了,孔子说:“这是吉祥的征兆呀!”并让他回去之后祭祀一下上天。儿子将这些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父亲,父亲叫儿子照孔子的话去做。可是过了一年,儿子的眼睛也无故失明了。

    过了一段时间,楚国攻打宋国,包围了宋国的都城,城里的男人大半都在守城的战斗中死亡了,这家父子俩因为目盲没有参加战斗,所以保住了性命。等这场战事过去后,父子俩的眼睛不知怎的又重见光明了。常言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就本故事的直接内容来看,说的正是这样的道理。三世修善的这家人,不但没得到好报,而且父子相继失明。从暂时的情况来看,善恶颠倒,是非混淆。然而,暂时失明正是为保住性命创造条件,因而从长远的情况来看,则善恶分明,各得其所。

    在人类社会中,种恶得祸、种善得福,是由社会发展的规律支配的。就这个故事本身来说,带有一定的神秘色彩,似乎是神仙、上帝在暗中调理着善恶果报,不过这只是一种寓言手法。在自然界中,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是由生物遗传和变易的规律支配的;在人类社会中,种恶得祸、种善得福,是由社会发展的规律支配的。规律的展现、结果的实现有一个历史的过程,这个过程也许是曲折的,善恶颠倒、是非混淆的暂时现象也是可能出现的,但最终的结果正像老子说的那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食盗食

    东方有一个人,名为爰旌目,在一次出远门的路上遇到了饥饿,晕倒在地,不省人事。此事恰好让狐父地区有名的大盗丘氏碰上了。丘氏将自己壶中的水注入爰旌目的口中,又将自己袋中的食物喂到爰旌目的嘴中,费了大半天工夫,爰旌目才苏醒过来。

    爰旌目睁开眼睛,见此人救了自己,很是感激,问道:“先生是什么人?”

    丘氏说:“我乃狐父的丘氏。”

    爰旌目听后大惊,说:“你不是有名的大盗吗?为什么要拿出食物给我吃?我这个人很讲道义,宁肯饿死,也不吃强盗的食物。”说罢,两手撑着地,想要把吃进去的食物吐出来。咯了半天也没有吐出,最后伏在地上死了。

    列子说:“这个爰旌目虽有道义之心,却无分辨之力。狐父丘氏虽是盗贼,可是他的食物却不是盗贼。因为人是盗贼而不吃食物,并因此而致死,是混淆了不同事物的性质。”对于类似的故事,人们有不同的看法。列子的观点是其中的一种。他认为,丘氏这个人与他的食物是两回事。人是盗贼,与之交往有失身份;食物不是盗贼,食之无妨。特别是在生死关头,因为是盗贼的食物而不食,宁肯饿死,不但死得没有价值,而且显得有些愚蠢。另有一种观点与此接近,认为不但不应该拒绝食用盗贼的食物,而且还应该剥夺盗贼的食物,因为盗贼的食物本来就不是盗贼的,而是盗贼从他人手中盗窃而来的。所以,见盗贼之食,夺而食之可也。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盗贼的食物是不义之物,虽然食物本身并不具有贼性,但经盗贼之手施于他人,就有领贼之情的嫌疑,食之不洁。凡此种种,都可讨论。不过因是盗贼之食,宁肯饿死而不食,这种举动,虽能显示骨气,但无论怎么说,也算不上是明智之举,死得没有价值。

    为不知死

    柱厉叔侍奉了莒敖公一段时间,认为莒敖公不知己,所以离开莒敖公,住在了海边。夏天吃菱角,冬天吃橡栗,虽然很艰苦,却再也不想回去过以前那种生活。不久,莒敖公有了危难,柱厉叔与朋友告别,说是要去为莒敖公效死。

    朋友觉得很奇怪,说:“古人有言,士为知己者死。既然莒敖公不知你,你为什么要为他而死呢?”

    柱厉叔说:“原先我自己认为他不知我,所以离他而去。然而所谓不知我,先决条件是我对他忠心。在我对他忠心的前提下,他不知道我的忠心,这才说得上他不知我。可是我从来也没有表现出对他的忠心,因此,说他不知我也就无法验证、无人听信。现在机会来了,他有了危难,我为他而死,说明我的忠心,也说明他果真是不知我。这样一来,就可以为后人提供一个例证,用以批评那些不知臣下的君主。”

    列子听说此事后评论说:“为知己者死,不为不知己者死,这是一般的常规。而这位柱厉叔则不然,他是为了证明别人不知己而舍弃生命的。”这个故事是在讽刺那些人为造作、故弄玄虚的人。人为知己者死,不为不知己者亡,这本来是在人与人相处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形成的心态。自己忠信而为对方知晓,谓之知己;自己忠信而不为对方知晓,谓之不知己。柱厉叔从来没有表现出对莒敖公的忠心,是不是忠心是个未知数,所以也就谈不上知己不知己的问题。正因为如此,所以柱厉叔认为莒敖公不知己仅是他自己的主观感觉。为了将这个主观感觉变成事实,柱厉叔不惜生命,以表自己的忠心,以证莒敖公真的不知己,以为后人提供批评那些不知臣下之君王的佐证,这种举动完全出于小肚鸡肠,为此搭上性命,足见其可笑可悲。

    辱莫过乞

    齐国有一个人,非常贫困,常常在城里乞讨。城里人都很讨厌他,不愿意给他饭吃。他没有办法,只好到田氏家的马厩中为马医打下手,以此糊口。城里的人戏弄他说:“你靠为马医打下手讨口饭吃,不觉得羞辱吗?”他回答说:“天下最大的耻辱莫过于乞讨了,乞讨我都不觉羞辱,为马医打下手怎么会觉得羞辱呢?”人的心理承受能力达到某种极限的时候,对非极限的心理压力就会置若罔闻。畏死心理如此,羞耻心理也如此。老子曾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这里又说,乞讨我都不觉得羞辱,为马医打下手怎么会觉得羞辱呢?道理都是一样。不过在这个故事里另有一层意思,那就是人到了不知羞耻的地步,也就无所羞耻,无可教化了。

    白公忘痛

    白公胜想要谋反,罢朝回家后站在庭院想心事。他将手杖倒过来支在腮帮上,杖尖刺到了肉里,血流到了地上,他都不知道。郑国的人们听说此事后说:“连自己的腮帮都忘记的人,还有什么不能忘记呢?”看来人的意念是很厉害的,一心一意想一件事情,什么都会忘掉。走路的时候,脚踩到陷阱里,头顶到树干上,都不会知道。

    谋事成事,不能顺着一条思路往前走,要能进能出,正思反想,既要考虑到成功的可能,也要考虑到失败的可能,做好多手准备。专心致志,可以忘我,这确是经常会出现的一种情况。用这种心境描述白公胜谋反,则另有蕴义。它告诫人们,谋事成事,不能顺着一条思路往前走,要能进能出,正思反想,既要考虑到成功的可能,也要考虑到失败的可能,做好多手准备。只有这样,才能随机应变,以防不测。像白公胜这样,钻进了一条死胡同,手杖刺到了肉里都不知道,谋反失败、要掉脑袋的事情那就更想不到了。把他的这种心境总结成两句话,那就是“一心谋反,旁无所察”。这就像那个偷金子的人一样,只见金子,不见守金之人,焉有不败之理?

    白公问谋

    白公胜想谋反,但怕失密,前去请教孔子。他问孔子:“人与人之间可以密谋吗?”孔子不回答。

    白公胜心想,既然不回答,那一定是觉得不好办。于是进一步试探着问:“如果做得很机密,就像将石头投入水中一样,一沉到底,没有任何人知晓。是不是可以?”孔子说:“吴国有善于钩沉取物的人,能从水中将石头取出来。这是难以瞒过世人的。”

    白公胜说:“那就做得更机密一点,就像将水泼入水中一样,使人难以分辨。是不是可以?”孔子说:“淄水与渑水合在一起,善于品尝的子牙能将其品尝出来。这是难以瞒过世人的。”

    白公胜着急了,说:“以您之见,人与人之间是不能密谋的了!”孔子说:“什么叫做不能密谋?难道密谋就非要说话吗?真正懂得密谋的人是用不着言语的,真正做大事的人是用不着作为的。用言语密谋,用人为做事,就像是争鱼和逐兽的人一样。争鱼一定会沾湿衣服,逐兽一定会跑得很累,这都不是什么快乐的事情,而他们所争所逐都不是最根本的东西,白费身心,得到的也只是一些皮毛和枝叶。”

    白公胜听不懂孔子讲的道理,继续从事他的阴谋活动,最后死在了浴室之内。白公胜听不懂孔子所讲的道理,因为他所要问的问题与孔子讲的道理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

    白公胜想要谋反,但又害怕阴谋败露。所以他想从孔子那里请教的是如何才能谋而不露的问题。

    对此问题,孔子实际上已经给了回答,那就是谋而不露是根本不可能的。石头沉水、水融于水都能被识破,且不用说根本做不到如此严密的阴谋了。这就是常言所说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白公胜不满足于孔子的解答,非要进一步问个究竟。于是孔子给他讲了一套道理。这个道理就是不要想入非非,而要顺事自然。顺事自然则无须要谋,无须要言,人生无险无惊,一切都会水到渠成;人为造作,想其非分,就像争鱼者湿衣、逐兽者费力一样,付之甚多而得以毫末。

    这样的道理与白公胜的追求全然相反,所以白公胜听不进去,最后自取身亡。

    不爱仁义

    战国时期有一位游说之士,名为惠盎,常以仁义学说劝导各国的君王。有一次他到了宋国,拜见宋康王。宋康王久闻其名,而且特别厌恶他的仁义说教,所以尽管咳嗽不止,却抢先说道:“寡人喜欢听那些勇武的事情,不喜欢听那些仁义的事情,你准备给我讲什么呢?”

    惠盎说:“臣有一种法术,当那些有勇气的人用刀刺你的时候,刺不进你的身体,当那些有力量的人用锤击你的时候,击不中你的身体。大王想不想听听?”

    宋王说:“好!好!这正是寡人最喜欢听的。快快说来!”

    惠盎说:“虽说刺不进你的身体、击不中你的身体,但毕竟还是刺你了,击你了。刺你,击你,这也是对你的侮辱。臣还有一种法术,使那些有勇气的人不敢刺你,使那些有力量的人不敢击你。大王想不想听听?”

    宋王说:“这比上一种更进了一步,快快说来!”

    惠盎说:“大王莫急。那些人不敢刺你,不敢击你,并不是没有刺你击你的念头,仅仅是不敢而已。只要有这样的念头,对大王就是极大的不敬。我这里还有一种法术,使人们都没有刺你击你的念头。大王想不想听听?”

    宋王说:“那还用问?这要比不敢刺不敢击更高一筹。快快说来!”

    惠盎说:“这些人虽然没有刺你击你的念头,但总不如爱你忠你来得贴实。我还有一种法术,使天下的男女老幼都爱戴你,忠于你。这要比前面几种法术更高明。不知大王想不想听?”

    宋王说:“这正是寡人最喜欢听的。快快说来!”

    惠盎说:“这不是别的东西,正是孔子与墨子的学说。孔子和墨子没有领地而为众人之君,没有官爵而为众人之长,天下男女老少没有一个不尊敬他们,没有一个不爱戴他们的。现在大王是万乘之国的君主,如能有孔子、墨子那样的美德,四境之内没有不受你恩惠的人,没有不爱戴你的人。这样一来,你的圣明将大大超过孔子和墨子了。你说是不是?”

    宋王听后半天不说话。等惠盎退出去后对左右说:“这个说客真是厉害,竟然将寡人给说服了。”故事含有两层意思:

    第一层是说辩术中含有很深的技巧。善于使用技巧的人,能在不知不觉中使人接受他本不想接受的观点。宋王本不接受仁义的说教而喜欢勇力。惠盎据此不谈仁义而讲勇力。然而,讲勇力仅仅是入手的方法,为的是让对方能听进自己的话去。在此基础上提出比勇力更为重要的东西,引导对方从原有的观点中跳出来。循此前进,步步引进,最后将对方引入他自己本不想要进入的领域。要想达到这样的目的,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所要引入的领域确实比原先对方所固守的领域要高妙,否则就没有说服力。

    第二层是说有些人的禀性是很难改变的。特别是那些经过深思熟虑的人更是如此。有的时候,迫于环境,不得不做一些修正和掩饰,但从骨子里依然如旧。宋康王不允许惠盎讲仁义,而且一开始就把惠盎的嘴给堵住了。这样一来,善于进行仁义说教的惠盎便失去了宣传仁义的场所,不得不抛开仁义而谈勇力。但这只是表面现象,骨子里还是要讲仁义,最后的落脚点还是仁义。宋康王不懂其中的机巧,虽然一开始就设下了防线,结果还是被引动了阵脚。

    启期三乐

    孔子到泰山游览,见荣启期在成邑郊外取乐。只见他穿着粗布衣服,系着破布带子,在那里一边弹琴一边唱歌。

    孔子过去问他说:“先生为什么这样快乐?”

    荣启期回答说:“要说我为什么这样快乐,原因可就太多了:天生万物,人最为贵,而我却是人中的一个,这是所以快乐的原因之一。已得为人,男女有别,男尊女卑,而我却是男人中的一员,这是所以快乐的原因之二。人生在世,有寿有夭,有的人在襁褓之中就离开了人间,而我却活了九十岁了,依然还能行能走,不见衰老,这是所以快乐的原因之三。人来到世间,贫穷是常事,死亡是终结,处在常事之中,得到终结之果,那有什么可忧愁的呢?”

    好坏是相对的。好上还有更好,坏下还有更坏。与好上之更好相比,好也是坏;与坏下之更坏相比,坏也是好。

    孔子说:“妙极了!先生真是位能自我宽慰的人呀!”这个故事是说,人生在世,有忧有乐。忧乐虽然与人的境遇有很大关系,但它毕竟是人的一种心境。心境有其自身的独立性,可以通过人的心理修养来调适。

    人的境遇有好有坏。然而,所谓好坏是相对的。好上还有更好,坏下还有更坏。与好上之更好相比,好也是坏;与坏下之更坏相比,坏也是好。如果人永远与下比而不与上比,他就会感到自己永远处在好的境遇中,就会永远保持快乐的心理状态。本故事正是给人们提供了一种这样的心理修养方法。

    人生世间而为人,这对人来说是最起码的事情了,可是荣启期却不这样看,他偏偏要拿人与万物比,认为与万物相比,人最为贵。贵者,难得之谓也。难得之事,自己偏偏得到了,成了万物之中最贵的一员,自然是大喜之事,值得快乐。

    在中国古代,男女有别。区别之一是男尊女卑。虽然如此,有几个男人能从中体会到自己的尊贵和荣光呢?没有几个。因为这已经是习以为常的事情了。可荣启期却体会到了。为什么?因为他有意地做了对比,有意地将自己作为一个男人,与妇女的低下地位做了对比。这样一比,就显示出了自己的优越,就显示出了做为一个男人的快乐。

    人活七十古来稀,然而,稀并不等于就是令人愉快的事。要从中取得愉快,也需要对比和体会。荣启期就善于此道,拿自己九十高寿与夭于襁褓中的婴儿相比,其乐也就显现出来了。

    依照这种方法,人间的乐事那可就不是三件了,可以说件件都是。关键的问题是如何看待事物。需要记住的一句话是:永远与下比。

    有人说,这是一服精神麻醉剂,使人斗志消沉,容污纳垢。这话需要分析。如果用这种方法对待无所谓是非的个人生活,就说不上是斗志消沉,也说不上会容污纳垢,不会给人的生活带来坏处却可以使人的心境平和、愉悦。若是有人不信,反其道而行之,凡事都与上比,而不与下比,他一定会处在永无休止的烦恼和怨恨中。

    凡事都与上比,而不与下比,他一定会处在永无休止的烦恼和怨恨中。

    林类拾穗

    林类年将百岁,生活很贫穷,已经是春天了,他还穿着粗糙的皮衣,脱不下来。家中没有吃的,来到田间,拾那些没有收割干净的麦穗。可是他一点也不忧愁,一边拾还一边唱歌。

    孔子要去卫国,经过这里,看见了林类,便对弟子们说:“这位老者是值得交谈的一个人,你们试着去与他谈谈。”

    听了这话后,子贡便向田间走去,在田埂上迎上了林类。他叹口气说:“老人家,看来您没有一点后悔的意思,在这里一边拾麦穗还一边唱歌。”

    林类像是没有听到子贡的话一样,照样一边拾他的麦穗一边唱着歌。只因子贡着意要与他谈话,不得已才开口说话。他说:“先生说的话,我一点都听不懂。我有什么要后悔的事呢?”

    子贡说:“看您这个样子,一定是少不勤劳,壮不努力,家无妻小,室无积粮。否则怎么会到了春天还穿着皮袄,怎么会到人家的地里来拾麦穗?不过有一点我也弄不明白:您这么贫穷,而且这一把年纪,都快要死了,怎么还高高兴兴地唱歌呢?”

    林类笑着说:“我高兴的原因,实际上在每一个人那里都存在,不过大部分人都没有体会到其中的快乐,反而将其当成了忧愁。我正因为少时不勤劳、壮时不努力,所以才能活到这么大的年纪;我正因为家无妻小、快要死了,所以才这么快乐。”

    子贡问:“人们都愿意长寿,不愿意死亡。你为什么因为即将死去而快乐呢?”

    林类说:“死与生,就像是一去一回一样。我们怎么知道,在这个地方死了不是在别的地方出生呢?我们又怎么知道,一心一意地求生不是一种迷惑呢?我们又怎么知道现在死了不如以往活着好呢?想到这些,我现在要死了,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子贡听不懂林类的话,回来告诉孔子。孔子说:“我说与这位老者值得一谈吧!果然不出所料。不过他虽然懂了一些道理,但却了解得不透彻。”林类的话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孔子说他懂了一些道理但却了解得不透彻?

    林类是说:少不勤劳,壮不努力,不一定就一点好处都没有,比如这可以保养身体,达到长寿。家无妻小,人之将死,正是值得快乐之事,因为家无妻小则死无所牵,人之将死则又将更生。

    林类之语虽然超越了一般人的思想境界,不求名利而保身体,不求长生而视死如生,从一般人厌恶的事情中体悟到了美好,从一般人认为愁苦的事物中体悟到了快乐,但他的眼光仍然有所局限,还没有达到一切顺其自然的境界,还没有体悟到美恶者皆美,苦乐者皆乐。只有将一切都视之为美,将一切都视之为乐,将寿夭都视之为美,将生死都视之为乐,才算透彻地解悟了世间的妙理。所以孔子说他虽然懂了一些道理,但还不够透彻。

    燕人哭晋

    有一位燕国人,出生在燕国而生长在楚国。等他年老的时候一心想要回到自己的家乡,于是与人同行向燕国行去。当他们行至晋国的时候,同行的人欺骗他,指着晋国的城池说:“这就是燕国的都城。”这位燕人闻言变色,显得很是悲戚。走了一段路,同行的人指着一座庙说:“这里就是你家祭祀的地方。”这位燕人闻言而叹,很是感慨。又行了一段路,同行的人指着一幢房子说:“这就是你先人住的房屋。”这位燕人闻言而流下了眼泪。又行了一段路,同行的人指着田间的一座坟墓说:“这就是你先人的坟墓。”这位燕人闻言大哭,劝也不止。后来同行的人告诉他,这一切都不是真实的,仅仅是与他开个玩笑。这位燕人听后觉得自己无景而生情,很是惭愧。后来他们果真回到了燕国,果真见到了这位燕人的家舍及先人的坟墓,但是这位燕人却没有原先那么激动了。这个故事说明,恋故、怀旧,只是人的一种情感,与所恋所怀的事物没有直接联系。同时说明,人的情感具有一定的限度,一旦发泄出来,内心也就趋于平静了。正因为如此,晋国的都城也能引动燕人的感慨,别人的坟墓也能引动燕人的悲切;正因为如此,见到本国的都城和自己的祖坟反倒不如见到别国都城和别家坟墓更动人心。

    这里暗含着一种启示,这就是,不要见到别人的眼泪就认为是为某一固定的对象流下的。人的眼泪是感情的产物,可能是为面对的事物而流,也可能是为非面对的事物而流。为何而流?需要进行考查,否则容易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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