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的性观念与异性恋的性观念有很大区别,其中主要之点在于,前者必然是而且只能是以娱乐为其目的的;而后者却在娱乐的目的之外,还有生育目的。无论西方基督教传统的性观念,还是中国的伦理观念,都曾或多或少地主张过,应当以生育为性的唯一合法目的,并在某种程度上视娱乐动机为罪恶或堕落。在这个问题上,像中西文化对比中的许多其他方面一样,西方的传统观念多有形诸文字者,被人们广泛讨论。由于有明确的定义和公开的论争,这些观念在现代所发生的变化是显而易见、毫不含糊的。然而,除了流传了几千年的很古朴的偏重养生意识的性观念以外,中国传统的性观念却很少形诸文字,也没有人公开讨论。这种状况随着清朝以来的禁欲倾向变得更为明显。因此,在中国,既没有人明确指出娱乐动机是罪恶,也没有人彰明昭著地为娱乐动机作辩护。与此同时,以生殖为唯一合法的性动机的道德规范却无处不在。即使到了现代,也没有人对这种伦理观念公开提出异议,因为这样做好像是在同一个没有实体的敌人格斗。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因为根本不可能具有生殖动机,就不可避免地被中国人视为荒唐行为。一位自称同性恋中精英人物的调查对象认为,将性行为仅仅与生殖联结在一起是一种原始的观点。不可否认,性与生殖的分离的确是现代性观念的一个特征。正因为同性性行为这种纯娱乐非生殖的性质,人们往往忽略它,视之为荒唐行为,从对于婚姻关系的损害程度看,已婚者的同性恋活动有时甚至被看得还不如异性恋间的婚外恋严重。关于这一点,婚姻生活一章还有详细讨论。
同性性行为是纯以娱乐为动机的;娱乐即游戏;游戏当然算不得正事;敦伦才是正事。就连同性恋者本身也常把自己的性行为称为玩。玩者,游戏也。相反,异性恋者就不常把与异性发生性行为称作玩。当然,也有不少同性恋者把发生性关系叫作做爱。在我们看来,这倒也没有什么大错,除非性行为双方一点感情因素也没有。相比之下,异性恋之间的大量性行为,由于掺杂了生殖动机,是否能够被称为做爱倒大可怀疑,而且许多异性性行为双方也是完全没有爱的。
一位教育程度较低的调查对象对自己的性行为是这样认识的:我就是觉得好玩,有意思,是舒服的感觉。另一位在为同性性行为辩护时说:性就是玩,玩什么不一样,玩男玩女都一样。还有一位这样谈到自己的行为方式:我总是玩完就走,不太看重感情方面的事。和人交谈也谈喜欢怎么玩。
对性行为的娱乐性追求有时在同性恋者当中表现为一种极端的唯美追求。圈内一位以性感著称的人物作过这样的表达:同一个人做爱是一次的最好,第二、三次也还可以,长时间的多次做爱就是生活的感觉了,不是做爱了。做爱真正美好的是一次。请注意他所说的生活的感觉,可读作过日子的感觉。在这里,他把做爱与过日子分得很清楚。前者是美好的感觉,后者却不那么美好。一位中年同性恋者也这样表达过类似的感觉:一开始互相比较喜欢,有过几次就再也没有愿望了。几次以后,性吸引力就没有了。
尽管在性的快感意义和生殖意义上,同性恋性行为与异性恋性行为有很大差异,但是在性与感情二者的关系上,许多同性恋者却持有与异性恋相似的性爱观。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有时很难有统一的评价性爱的的标准。只有性而没有爱是不完美的同性恋,只是玩玩而已,发泄一下,性行为之后除了刺激冲动,没有爱的持久。只有爱而没有性同样不完美,爱一个人是情感的升华,爱这个人包括爱他的一切,这当然包括除了亲情之外来自肉体的肌肤之爱。只有性和爱同时并存才是最理想的。
性关系要有感情的基础。性交与做爱应当是两个概念。性交在动物之间也能做,可不能叫做爱。我认为,没有感情的不能发生性交。虽说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但人不能无限地退让。对于爱,我既不希望钻牛角尖,一味地坚持,也不希望无奈地放弃。我的求偶标准在这方面和异性恋求偶标准是一样的,精神在前,肉体在后。对方必须在精神上感受力强。人是因为可爱才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才可爱。
我觉得我们这样的人也应注重感情,程度不应稍逊于异性恋。如果单纯为了性欲的发泄是不可思议的,缺少心灵的慰藉,心就如同没有阳光和雨露的荒原。
我基本上认为只有有了感情才可以有性,人之为人还是注重感情的比较多吧。最和谐的是性和感情的协调,最完美的是从自己所爱的人身上既得到性的快感,又得到感情的发展。但这种关系受环境的限制很难得到。
朋友们之间是很重感情的。一旦认识了,只要有过几次的交往,熟悉后就会无话不谈,并且不局限于同性性行为的发生,有很多时候没有性行为,只是彼此问候。在性行为中,我们也很注意卫生,对于肮脏不洁的对象我们绝不接触,并不是只要能泄欲,什么人都可以,有时宁可没有伙伴,也不会委屈自己。
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说:我喜欢文化层次高的,能学到东西。文化层次低的人成天老想性关系,太乏味了。我和那个大学生相好的那段时间就极少做爱。现在(指九十年代)社会上这帮小孩不懂事,层次低,来不来就说,上我们家去吧,只知道发泄,不懂感情。
一位尚无性经验的年轻同性恋者的修养就显得更高一些,感觉也更细腻,他说:性是关系中的基础,就像生命中的蛋白质,但是性要靠灵来注入,人的本质要超越动物性。我现在还没有性经验,我想只有同气质好的人,我才能做这件事。我认为人有欲、情、精神三个层次:欲是外观、肉体,要有纯美的感觉;情是情感;精神是指灵、道、智。我读王尔德的作品,他将美少年美神化了,视为灵的化身;而把肉欲的东西当作是对它的贬低,破坏,就像洪水猛兽一样。现代以来,灵与肉的冲突似乎平和了许多,商潮一起,大家都变得比较享乐化、世俗化、市民化了。现在实用性的东西、形而下的东西多了;而过去是形而上的东西多些,那种知识分子的纯精神的东西。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一谈起同性恋,往往以为它仅仅是一种性活动,其实性行为在同性恋者的心目中并不总是最重要的,有时远不如感情和生活中的其他事情重要。在有些同性恋者那里,不仅是同性恋性关系,就连同性恋这一倾向本身(包括感情、性、欲望等等在内),都只能在他的全部生活中占据一个不太重要的位置。有位同性恋者(士兵)这样表达过这种感觉:在别人面前,我是快乐的。事实上我确实快乐。因为我从来不把这事放在心上,更不会为这事而茶饭不思。若到了这种地步,人也该完了。我觉得,人活在世上,有许多事情比那种事有意义得多。业余时间,我和战友们聊天,玩,读书,打球……和别人一样,毫无二致。由此可见,在同性恋人群中像在其他特色人群中一样,人们在性观念、价值观念和道德水准上都是形态各异、良莠不齐的,任何过度概括都会犯以偏概全的错误。
第二节 角色问题
我们的调查发现,在同性性行为中的角色问题上,首先应当划清一个界线,即性行为方式中主动被动这两种角色与性别角色认同中男性女性这两种角色之间的界线。因为男同性恋者虽然在性行为方式上与男异性恋者有所不同,即有时会扮演被动接受的角色,但在性别角色的认同方面,却可以与异性恋男人没有重大差异。许多男同性恋者甚至努力将男性的社会角色扮演好,其中包括作丈夫、作父亲,履行传宗接代的职责等。
以往关于同性恋形成原因的研究,大多把眼光集中在认同女性的男同性恋者身上,忽略了那些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这或许同许多寻求治疗的同性恋者恰恰都是认同女性的这一事实有关。他们当中有些人会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女性特征,容易被人们看出与常人有异,因此更倾向于到处寻医问诊;相反,那些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却往往并不认为自己对同性的欲望有什么不正常,更不认为它是病态,他们除了在寻找性爱对象时喜欢同性不喜欢异性这一点之外,无论外貌衣着、行为作派还是性别认同均与常人无异,因此往往容易被忽略。
金西表达过类似的思想,他指出:我们的调查发现,在同性性行为中,绝大多数男性仍然保留着他们的男子气,仍然遵从男性的行为模式,绝大多数女性也同样如此。他们与那些只发生异性性关系的男女没有什么两样。(金西,第201页)弗洛伊德也提出过将男同性恋在对象选择和自身性别认同这两个方面加以区分的观点,他说:关于同性恋行为的文献通常都未能明白地划分出以对象选择为一方面,以主体性特征和性态度为另一方面的问题……一个男人尽管在性格上明显表现出女性属性,仍然可以是异性爱的。(弗洛伊德,转引自韦克斯,第238页)如果将他的话反过来说就是:一个男人即使是有同性恋倾向的,也可以在性格气质上表现为认同男性。
有些同性恋者不仅认为同性恋倾向和行为不会削弱一个男人的男性气质,而且持有激烈的完全相反的看法:同性恋行为中所蕴含的男性气质和表现出来的男性度比异性恋行为要强烈。这种看法可以用法国著名作家日内(Genet)的话作代表,他在我们的花儿夫人;中借小说人物之口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操男人的男人是双倍的男人。
一位英国的同性恋者写道:我是一个同性恋者,但我也很清楚自己有男性器官,是个男性。我确实感到自己很有男性气质。当我和正常男人在一起时,我没感到和他们有很大区别。我绝对没有感觉到我投错了胎。我不愿意作女人,我喜欢作男人。我不会接受异性恋对我的刻版印象。70年代男同性恋有一种攻击性极强的男性化装束,那就是对人们对同性恋刻版印象(娘娘腔)的有意识的反应。现在这种装束已经不太时兴了,但我也绝不会按异性恋者心目中的同性恋形象装饰自己。我认为他们是那么想像的,觉得男同性恋的装束应当特别的女气。我有时可以十分女气,但有时我不愿意。男同性恋者在讨好异性恋者、希望被他们接受上面花费了太多的时间。(Green,143-144)
如果说上述说法还都比较笼统,那么凯查多利的数据就把问题进一步量化了。根据一种权威的说法,大约有一半同性恋男子和四分之三异性恋男子表现出典型男性的认同感和兴趣……因此,认同男性还是认同女性并不能完全表明一个人的性取向。(凯查多利,第332页)根据这种说法,男同性恋者当中至少有一半是典型的具有男子气的男性,换言之,男同性恋者当中至少有一半人完全认同男性,另一半男性特征不特别突出(不够典型),其中还有少数人认同女性。那些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同异性恋男子的区别,仅仅在于不喜欢女人而喜欢男人。这些男同性恋者并不会因为喜欢男性而使自己变成女气的人,而仍保留着十足的男性。我们的调查也证明了这一点。有调查对象提到某人从心里就觉得自己像女人并打扮成女人样时,称之为心理变态。这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持这种看法的人自己心理并不认同女性,也不愿在外貌和行为举止上令自己像女人;第二,他认为认同女性的男人是心理变态,而自己并不变态。
有人进一步将认同女性与认同男性这两种类型的男同性恋者分别命名为自体同性恋者和对象同性恋者。自体同性恋者的自我感觉与行为都像女性;对象同性恋者则本身是个伟丈夫,只不过以男人代替女人为对象而已。拉里亚提出的原则是,不应当将人为的异性恋的固化角色加在同性恋者的身上,否则只会混淆对同性恋的研究。(拉里亚,第131页)
上述基本估计同我们的观察结果大致相符。虽然以往关于同性恋的理论十分关注男同性恋者在认同男性角色上的困难,但是在我们的调查对象当中,有很大一部分坚定不移地把自己认同于男性。一次我们访问了三位自称认同男性的男同性恋者,这三位调查对象年龄在25到35岁之间,其中一位已婚。三人知识层次都比较高,虽然对社会学和行为科学中有关同性恋的理论知之不多,但对自己的性取向都有过一番独立思考。当我们提及赫兹菲尔德的第三性理论(以同性恋者为独立于男女两性之外的第三性)时,他们都表示反对,其中一位甚至斥之为败类的理论,因为他们全都认为自己是正常的男人。一位攻击性很强因而显得男性十足的同性恋者说:我不喜欢女气的男人,这种变态的人极少,好多都是装的,故意扭扭捏捏,是逗着玩,想在圈里出名的。很多同性恋者表示,对港台影视节目中的同性恋形象十分反感,认为那种故意夸张的女气不仅是对同性恋者形象的歪曲,而且是对他们的羞辱。
他们强调说:同性恋的男人也是男人,同性恋的女人也是女人,只不过是选择了与异性恋者不同的性生活方式罢了。性角色是一种社会角色,和性生活方式并无必然的联系。同性恋者只不过是选择了不同的性行为方式,并不一定会产生角色认同方面的问题。这类同性恋者在认同男性角色上并未发生困难,但是仍然认为同性间的性行为比异性间的更为可取。由此我们想到,即使性角色是个综合的概念,它的各个方面之间也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有什么理由证明,一个人有了男性的生理特征,就必定喜欢交?打领带是男性角色这个综合概念的一部分(属第三性征),要在打领带和交之间找出必然联系,简直是不可想像的。
调查对象的下列说法可作佐证:我虽然从小瘦弱,但从没有女性心理,或者想像过自己是女性。我从心理上确定自己是男人,想的也都是男人想的事,像探险啦,旅游啦,事业金钱啦,抽烟喝酒等等。
有一位这样说:对于性行为的发生,我们是相互的,是平等的,没有什么男性或女性的认同,实际上我们都愿作一个男子汉。至于角色的认同,就要看两个人自己的习惯而定了。我认为男性同性恋的最大特点就是都喜欢对方是男性。如果一方把自己当成女性,那他也就缺少了吸引对方的条件,尽管男性特征明显,如果表现得十分女性,也不会有很多的朋友。他的看法是以自身的经历为依据的,可能有以偏概全之嫌,但毕竟反映了部分认同男性的同性恋者的想法。
当然,我们的调查对象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认同女性的,例如这一位,他在一家公司做公关工作:我有时刻意不流露出自己的本性。男性化的(同性恋者)无所谓,我们这种女性化的(同性恋者)就要身受其害,一旦被人看出来,就会影响公关工作。作为一个办事员,本身是个男性,又娘娘腔,就会被人看不起。我们这种人的形象都被香港电影里的表演丑化了,我很讨厌这些电影。但是,如果在没有压力的情况下,我就会自然地流露出女性的表情和步态。所以我时时提醒自己,不能自然流露,得收敛一些,有时还会刻意模仿一些男性化的东西。
一位调查对象讲,他认识的一些同性恋者,因为怕人看出他们有同性恋倾向,就尽量模仿周围的男性,学他们的样子拼命锻炼肌肉。他认为,这种模仿和掩饰的作法也暗含着对同性恋倾向的否定。其实,应当矫正的一个误解是,不少同性恋练健美、练肌肉可能抱有使自己在同性眼中更显性感的动机,因此是对同性恋性取向的肯定,不一定是为了模仿异性恋男人。但也不可完全排除有些男同性恋者有违心地改变自己外在形象的动机。一位调查对象说:我发现自己是同性恋以后,就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说话声音要粗,走路姿势要粗犷。见到男人气足的就模仿,力求掩饰。
在调查对象中,有人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女性姿态和作派,一位无意中流露出女性举止但打扮得与一般男人无异的调查对象说:我不喜欢男人穿女人衣服,化妆,但我也不歧视这样做的人。从小学到中学,别人都给我起外号,叫我娘娘腔,别人一叫这个,我就很烦恼,很生气。我一直是学生干部,他们给我起的外号有贬意,有忌妒心理。我内心很痛苦,很不满意他们这样说我,但我从没为此和同学吵过,因为我天生这样,我不是装的。
一位同性恋者讲了他去一家公司面试时的经历:面试那一天我特别紧张,真是焦唇燥舌。谈到一半,他突然说,你有没有觉得你有一点女性化?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只能说自己的性格与工作能力同表现没有绝对的联系。他却说,女性化没有什么不好,反而会带来一些优点,比如细致。其实我一点也不相信所谓女性化就会更细致的说法,纯是stereotype(刻板印象——作者注)。可是我们的谈话变得投机起来。他告诉我,从我进门开始,就发现我的女性化。我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如此sissy(娘娘腔——作者注)。
我虽然在意识层次清醒地认识到我的男性生理特征,但我潜意识里是把自己作女人看待的,我时不时地流露出一种渴望男人激情的属于幽怨女人的表情心态。我知道自己的性别角色认同障碍,我也知道尽量地以一个男人的行为语言表征我的社会自然身份的一致,但事实上我心里却狂热地希望表现自己作为一个多情女子的心态,但我没有机会,最起码在公开场合我不敢,我还不敢对抗文化与社会。但同时就必然要矫饰自己,尽量地以一个所谓‘男子汉’的形象出现,可我实在感到活得太累。于是为了摆脱这种劳累,我尽量地回避社交,逃避公开场合,但这样我的孤僻出现了,痛苦孤独感也出现了,我陷入了恶性循环中。我渴望这样一种境界,我可以尽情地抛洒一片女儿心,可以爱自己所爱的人,而不必受外在的束缚。我可以成为一名魅力非凡的女士,以我的至真至纯至善至美之心。可是现在不行,我不得不又一次跌进‘应该’的牢笼,在公众面前戴着虚伪面具。我渴望以一个女子的面孔和心理活着。
我和他在一起时,感到自己是女人,希望他们像男人那样对待我。
不知为什么,我从小就喜欢模仿电影里看到的女性,愿意得到男人对我的温存抚爱。有时别人给我一点温存,我就感激涕零。在想像中,总是被进攻性很强的男人喜爱最让我动情,我喜欢依恋他、服从他的感觉。上帝安排我是男儿身女儿心,没有办法。
此外,还有一些人把性别角色当作求偶策略依对象而变换。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说:有些人眼睛很厉害,很会察颜观色。看到很男性想找娘娘腔的,他们就装娘娘腔;看到对方娘娘腔,就作出阳刚的样子。
现在我们讨论角色问题的另一方面:关于主动角色与被动角色的问题。应当承认,在同性性行为中,确实存在着角色差异,具体表现为,有人扮演支配的、施予的、主动的角色,有人扮演服从的、接受的、被动的角色。这种角色的区别,很容易被误解为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的区别。在我们调查对象的叙述中,也有人偶尔使用这样的字眼来概括主动角色与被动角色的区别。例如有调查对象这样说:角色可以针对不同的人改变,但针对同一个人就不能互换。比如A和B有这种关系,A对B角色是稳定的,A对C就可能会换一种角色。在这里,调查对象所说的角色似乎既包含两人关系基调的男性角色和女性角色的含义,又包含性行为中主动被动角色的含义。这两大类角色概念的混用加深了角色问题的复杂性。
关于男同性恋角色认同问题的复杂性,正如斯克拉顿所说的那样:男同性恋是把对方当作男性来看待的,其复杂性在于,条件是要求对方也扮演女性角色。(斯克拉顿,第254页)换言之,把对方当作男性看待,与要求对方扮演的角色并不总是一致的。在要求对方扮演女性(实际上是被动)角色时,还是可以把对方当作男性看待的。由于在性行为中扮演主动还是被动角色并不完全决定于自我性别角色认同,因此大多数人在性行为中经常交换角色,毫无困难,这并不会影响到他们的性别认同。
在调查中我们观察到,男同性恋群体中只有极少数人固定地扮演主动角色或被动角色,多数人是两种角色互换的。问卷调查数据表明,多数人在性关系中,既扮演过主动角色,也扮演过被动角色;其次是只扮演主动角色的人;只扮演被动角色的人数最少。在回答你在这种性关系中喜欢什么角色这一问题时,也是答主动被动角色都喜欢的人最多;其次是只喜欢扮演主动角色的人;只喜欢扮演被动角色的人数最少。
关于多数男同性恋者在性关系中都互换角色这一点,可以举出下面的说法:纯主动被动的少,多数是一块儿玩。一般都交换角色,但也有固定男性(主动)角色、固定女性(被动)角色的。
一位比较偏爱主动角色的同性恋者说:一般的规则是他为你干什么,你也为他干什么。有一次我和一个人发生性关系,他为我做完了,要我报答,我说不想干了,他说,你玩完就走啊!说着踢了我一脚,我回手打了他,调头就走。有几个人看我们打架了,追出来问我是怎么回事,我说:小兔崽子不老实(暗示他要跟我搞同性恋,我是无辜的)。
另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因为不帮对方起纠纷的也有。一般都能照顾对方。我认为应该自觉,计较这些没意思。对方给自己做了什么,自己虽然并没有对等义务,就是说非照样还报不可,但应当自觉。
我有过双方不对等的经验,从性上说难以得到满足,从感情上说,痛苦的只能是自己。对方很被动,自己也得不到乐趣。我有过一个朋友,在一起睡觉时,他先亲了我一下,我以为他愿意,就比较主动,后来他很躲避,有几个可能性:一个是他主意变了;二是他不喜欢我;三是对环境压力的恐惧,我主动他会害怕。做爱时他不让我亲他,时他像石头一样躺在那儿,我做了一半就走开了,太没意思了。正常的性应当是相互的。由此看来,在性行为过程中互换角色和服务,确实属于同性恋性关系的一般行为规范。
对于男同性恋性行为中的角色互换,调查对象依各自的经历作出了不同的解释,其中一种解释是:怕失去对方。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说的:如果找到弱的,我就扮演主动角色;找到比自己强的,就扮演弱的被动角色,也互相交换角色,因为怕失去对方。还有一种说法是:人不见得只愿意被人满足,也会愿意满足别人的要求。这样双方都会满足。这一点像异性恋一样。
尽管同性恋者大多是交换角色或不分角色的,但也有人区别主动与被动角色,而且强调自己只有一种角色,从不换为另一种,例如在监狱中就有这种情况,还有古代也有这种情况。(凯查多利,第337页)监狱中的同性恋活动许多属于境遇性的同性恋活动,他们中间的同性恋对子多为保护人与被保护人、强奸者与被强奸者的关系,其重心不在于恋情,而在于权力关系,因此是不会互换的。古代的同性恋有些属于嫖客与男妓的关系,或老师与学生的关系(如古希腊),因此也不互换角色。中国古代的皇帝与男宠、嫖客与相公之间的关系也是这样的。福柯专门论述过,在古希腊男人与少年的类似师生的同性关系中,人们就不愿意承认少年也可以或应当体验快感,他们的角色应当是服从、屈从或效劳。苏格拉底说:一位青年不像一位女人那样分享交合的快感,他却冷静地观看对方陶醉于性爱之中。成年男子和少年男子之间,没有——不能也不应该——共同分享快感。(福柯,第395页)
我们调查中也发现过一些男性十足、从不扮演被动角色的同性恋者;当然也有极少完全扮演被动角色的个案。一位调查对象说,他的两个朋友从不换角色,一直是女性(被动)角色。还有一位中年同性恋者在被问到他习惯于哪种角色时说:我和伴侣之间有角色差别,我是女性的,他是男性的。有调查对象认为有被动倾向的人是因为缺少魅力:我在这种场所见过一个四十多岁的,老是不走,完全是接受。我想这种人可能有接受倾向,自身魅力不够。
我是被动的,有时别人发泄完就走了我也能忍耐,有一种逆来顺受的感觉。对方说什么时候玩、怎么玩,我都能接受。我从不主动进攻。有人提出来让我主动,我不愿意,原来勃起的,一接近他的肛门就疲软了。有个男友比我小几岁,他希望我爱抚他,我就装出爱抚他的样子,实际上我只喜欢别人爱抚我。我从性格上讲就是比较柔弱的,有依赖性,愿意得到别人的帮助、照顾。
我喜欢给对方,但我很少要求对方给我做。所以我有一个朋友,我对他是次次做,他对我做得少。年轻时,给对方时我自己也会勃起,现在勃起的情况少了。
一位两次交友爱上的都是异性恋者的男青年不讳言自己喜欢被动角色:我和他之间的第一次是我给他做的。后来每次都是我给他做。
一位少年时代因相貌出众被人当女性玩弄过的同性恋者,显然由于其早年经历,形成了认同女性的性倾向,他在问卷上写道:从记忆中,我大约18至20岁左右开始喜欢玩弄男性,经常偷看男性,直到想男性,想同男性睡觉。特别是身材高大、粗大的男性刺激我最大……在我与男性的同性性行为中,我完全呈现(表现得像)女性一样,既不,也不……这个既不也不看来是指不采取主动角色,只取被动角色之意,证据是,这位同性恋者曾因罪被处理过,但后经医院证明他在此类关系中一向只取被动接受角色之后,处罚遂被撤销。
对于同性恋关系中两种角色孰高孰低的问题,绝大多数调查对象都持二者无高低之分这样一种观点,只有极少数人认为主动角色高于被动角色。一位明显喜爱主动角色的调查对象说:我在性行为中喜欢主动角色,不情愿当被动角色。满足别人的地位低,被人满足的地位高……在同性恋的求偶过程中,一般来说,年纪小的、条件好的、被人追求的角色地位高;年纪大的、条件差的、追求别人的人地位较低。因此,就有刚刚入道的人一般都不肯接受,觉得吃亏,年纪小的连为别人都不乐意这样的说法。还有人概括说:这和年龄有关。年龄大的追求别人的多,年龄小的被追求的多。很多人年轻时以发泄为主,老了就接受发泄。
这种观念似乎并不为大多数同性恋者所接受。他们认为,性关系中的角色分工并不显著,主动被动两种角色也没有高低之分。有人说:不觉得主动被动哪个高哪个低。还有人说:两人是平等的。我也不吃亏,你也不吃亏。不能自己玩完别人,不愿让人玩自己。也不会看不起愿作女性角色的人。
还有人从异性恋思维定式角度批判了褒扬主动方、贬低被动方的观点:有人喜欢某种做爱方式,有人不喜欢,并不是所有的gay都喜欢top(主动方,在上者,又译顶子——作者注),不喜欢bottom(被动方,在下者,又译底子——作者注)。以为top是好的,bottom是不好的,这是不对的。如果我喜欢作bottom,我不会隐瞒,以为被X就是不好的,是受污辱,这样看是不对的;以为top就特别男性,这也是不对的,混淆了一个概念,以为top是男性化的象征,bottom是女性化的象征,这是异性恋的想法,没有说到点子上,把不重要的东西当成重要的了。有些异性恋动不动就问别人是0还是1(或者I和O,A和O),这是过度概括,不正确。
同性恋性活动不是必须有,有些人尝试过但不喜欢这种方式;也不一定分主动被动,都是相互的,双方都有进入和被进入。我认识一个人,他就要作一个大男人,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去找女人呢?他说,征服男人才有意思。我觉得这种思维方法特别不好,有偏差。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同调查对象探讨过角色问题,其中有一位文化修养较高的人对此发表了他的经过深思熟虑的长篇大论,他抨击了在这一问题上的异性恋思维模式,提出用语革命的概念,对我们有很大启发。最难得的是,他的观点是从他自身的经验中体会出来的,是一种以自己的皮肉为证明的理论,这就显得比异性恋观察者的任何分析推论更有价值:
我第一次同美国同志(港台用语中特指同性恋——作者注)接触时用的词是husband(丈夫——作者注)和wife(妻子——作者注),来区别性活动中两个人理所当然会被分配到的角色,可别人告诉我,他们只用top和bottom。最简便的理解是:top是指性行为中插入的一方,bottom是指行为中接受的一方。同志杂志上的求友告示里可能就会用到moretopthanbottom(以作顶子为主——作者注)来表示自己的偏爱。我想这是一种用语中的小革命,即半彻底地抛掉异性恋模式的包袱。在男同性恋对子中,通常理解为top=husband,bottom=wife,这种现象确实大量存在,我想人们如果用所谓的异性恋模式中的一切来套,来对位于同性恋现象,可能这种状态就更明显了。可实际上,top一方完全可能是在心理上是wife的感受:有的bottom可能会大胆地露骨地要求我去top他们一下,在性起动冲动强烈程度上,无疑他们属于男性的,而我半推半就,甚至是为了爱情准备献身,也就top那么一下,可见我这时的心理状态无疑是典型的传统婚姻中的女性心理。况且实际上有些性行为当中不存在什么top和bottom之分,男同性恋亚群中有一类叫O/J,是指只有jackoff(手淫——作者注)和oral(——作者注)的活动;69式当中就表示出这种状态下的男人们确实是男人,而没有所谓的男人女人之分。
再具体到我的个人经验:我遇见过相当数量从外表到内心完全男性的男同性恋者。有一个我叫作‘杀人犯’的小子(他的长相令我不由自主想起前些时候轰动的辛普森杀妻案主角)摸着我的手说‘你真嫩’。可不要认为我真是如此,只不过比他工人老大哥的手要光滑些罢了。他决不会将我当女性,因为他十分惋惜我太阴柔了些,缺乏阳刚之气。然后,他向我炫耀他粗壮的大腿和胸肌,还有扎人的胡子。考虑到我们多次见面以及他的一系列行为,我能肯定的是,他绝对是认同男性的gay,而且男伴越男性化,器官越大越硬,越是吸引他。在我和他的‘可耻的罪恶勾当’当中,我也不认为自己是女性化的。当然你可以说小弟弟心理、儿子心理、士兵服从将军的心理可以等同于妻子服从丈夫的心理,那我没办法。我只是觉得我们像两只作乐的小猪。
电视里动物世界专栏有一回讲,一种濒危的鸟生的蛋被研究人员带到温室孵化,没有及时送回母巢中,该鸟长成后无法跟别的鸟相处、交配,只会独往独来。这和印度等地的狼孩是一个原理。我强烈地感觉到,在研究中把性行为活动中的双方划成男女两大阵营只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一种角度和一种方法,正如肉眼看不见红外线一样,这种研究也会看不见某些东西。由于同性恋者一般都是在异性恋的环境中成长,他们必然会学会用许多异性恋中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可一旦他们进入到同性恋群落当中去之后,他们又可能会修正自己,使自己的行为顺应自己的小圈子。
具体到我自己,我是12岁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性倾向的。在15岁开始长出胡子时十分抵触,老用手拔,可10年以后我却在寻找有什么药物的方法使自己能成为美髯公。我记得你们引用一个同性恋者的话说,同性恋者模仿周围的男孩练健美是对同性恋价值的否定,对不起,你们错了。这恰恰是一种肯定。如果你认定男同性恋者一定娘娘腔,那么你可以这样说;可如果深入到他们内部,你就会发现他们练肌肉只为吸引别的男人以及自我满足。像我跟上文所说的‘杀人犯’的交往当中,我就意识到为了吸引和取悦对方,必须更像男人,不仅是身体,在心理上也一样。如果你总像一个女人一样扭捏,你会把你的朋友吓跑的!如果你把自己摆在一只小公猪的位置上,那么你们就能充分享受到猪的乐趣。
如果一定要说有脑性别的话,我认为也不存在绝对的gay的脑子是女性的道理。我想这是在男性与女性之间的一大块范围,既有完全认同男性的,也有完全认同女性的,更有中间灰色的一大群可左可右的‘性态’。我说过自己在心理上是more bottom than top(以作底子为主——作者注),我当然不喜欢不阳刚的朋友。可我绝不是那种事事依赖别人等待别人来领导的人(即女性心理的人)。好几次别人要我去top,我拒绝了,可我得承认有时我真的很想去top别人。毕竟男性的大部分性感区集中在撒尿的部位,top别人一定快乐来得强烈。除却性,在感情方面,你看我可像那种对master(主人——作者注)服贴得要死、五体投地地崇拜他、事事以他为中心来过活的传统女性那样?对不起,我办不到。我承认有许多男人智力上、体能上或两者相加都高出我一大截,可要我像女人那样对他们加以仰视,我无法做到。不是我不想这样做!固然在某些方面,某些时刻,我会像小弟弟渴望哥哥的照顾、儿子渴望父亲的帮助那样与另一个男人相处,可我知道山外有山的道理,哥哥和父亲也有他们的哥哥和父亲,而时间会有轮回的机会,恐怕我还是他的哥哥和父亲呢!我相信,稳固的爱情一定是建立在朋友友谊之上的,如果大家的心灵都是自由的话。
作为一个至少在心理上是more bottom than top的男同性恋者,我很难相信那种女性天生希望依靠男性希望被男性所征服和统治的说法,有些社会生物主义者甚至将此说成是因为女性生来有一具等待被别人插入的性器!果然如此,某些第一、第二性征完好的男同性恋者的表现当如何解释?再说也不是所有的异性恋男人天生就希望被女性依靠,希望对女性施加权威。我确信大部分女性此种小鸟依人的需求不过是文化塑造的后果。其实,不只女性,很多男性也从心底里不接受平等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们希望有个偶像去追随,去臣服,去溶为一体,以消解自身的种种不足。至于说为什么有些女性心智很高,却巴望有个男人来统治她的生活,我只能推测这是因为她所受教育中理想的幸福的性关系模式已经占据了她的大脑,挥之不去。相对而言,我觉得有些男同性恋对子中的关系倒是听起来巧妙一些,因为他们角色互换,一会儿是父亲、大哥的派头,一会儿又是弟弟、小儿的架势。我还是更欣赏这种关系,尽管大家都在演戏,但起码是场好戏。
综合调查所得,我们对同性恋性关系中的角色问题得到以下结论:在男同性恋社群之中,有相当多的人不扮演固定的角色。在同性恋行为中他们对性伴侣的看法,可以称为兄弟情谊(brother hood)。这种观念或许是从社会同辈男人的相处方式中脱胎出来的。因此,对于同性性行为中不可避免的主动和被动角色的划分,绝不可以简单拿来附会男女两性的性别角色。要避免对同性恋关系套用异性恋思维模式的作法。
当一位同性恋者渴望能够得到他意中人的钟情时,往往会说:你对我干什么都可以,以对方喜爱的性交往方式来取悦对方。此种行为的意义,确实近似于传统文化中女性角色的实质,即作出肉体上的牺牲,换取在对方心目中的地位。按照这种传统的异性恋思维模式,将这类被动角色视为女性角色,将主动角色视为男性角色,似乎没什么不妥。但是,近代科学已经证明,女性在生理上获得快感的能力并不弱于男子,近代观念的发展也反对把女性禁锢于无性状态、被动状态和纯粹为对方服务的境地,让她们在性的方面等待男性的开发。因此我们认为,更科学的描述方法不应当使用男性女性角色的概念,而应当使用主动被动角色的概念。
在讨论同性恋关系中的角色问题时,还有必要提及历史上发生过的人类学与优生学的论争。按照优生学的观点,精神品性像身体特征一样,都是可以遗传的。无缺陷的遗传和正确的发育必然会导致男性角色与女性角色的明确划分。从这一观点出发,必然会得出同性恋违反自然的结论。在涉猎前辈性学家的观点时,我们发现不少人受到了上述观点的影响。例如弗洛伊德就曾认为,男同性恋者是停留在肛门性欲阶段的男人。有些同性恋者从获得快感,这是实有的事,但瞬间快感在性生活中的意义不宜夸大,因为这种瞬间快感可以用极简单的方式得到。不只一位同性恋者对我们说:性生活中有意义的不是那一瞬,而是整个过程,包括追求、调情、互相爱抚等等,交流与共享是很重要的成分。
在与优生学的论战之中,人类学家博厄斯指出:一切复杂活动都是由社会决定的;在广大的健康人群中,社会刺激远比生理机制更有效验。(转引自弗里曼,第33页)整个文化人类学就建立在这些论点的基石上。从这种观点观察同性恋的角色问题,我们得到这样的看法:性别角色主要是社会角色,它不是由生殖器和遗传基因来定义的。考察人类的一切行为,动物学的成分只占很小的比重,更多的应是文化因素,是后天习得的东西。因此,绝不能将同性恋者在性行为中所扮演的角色完全等同于其性别角色。
第三节 性行为方式
凯查多利在人类性行为基础;一书中提出,同性恋与异性恋在行为上是完全一样的,只有一点例外:同性恋没有交。因此,确定某一行为是不是同性恋行为,其标准不应当是性行为的方式,而只能是性对象是否同性。这一论点之所以极为重要,是因为曾经有人认为,一类性行为方式是同性恋特有的,而事实并非如此,上述性行为方式在异性恋中都存在。
除了在交上的区别之外,一些性学家还发现了在同性性行为与异性性行为之间存在着的一些细微的差别,例如马斯特斯和约翰逊的研究表明,男同性恋伴侣有四分之三在做爱时刺激,而异性恋夫妻中只有3-4%由妻子对丈夫做这一动作。
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包括接吻、抚摸、相互手淫、和,偶尔采用人造和震荡器,还有极少情况下有拳对肛门交。美国的一项调查将同性性行为与异性性行为作了比较分析,口对男性生殖器行为在同性恋中占17%,在异性恋中占5%;这种行为方式是男同性恋者最常使用的达到快感的性方式。在同性恋行为中,准备动作与主要行为之间的界线不如异性恋性行为中那么清楚。此外同性恋者是更为有效的性伴侣,因为他们是从自己身上了解到对方的性敏感部位的。(凯查多利,第336-337页)
拉里亚对同性性行为的基本方式作出的描述如下:很多同性恋男子间的性接触并不包括的插入,而是依靠爱抚,相互手淫,夹股性交,或者生殖器摩擦,口刺激,相互用口刺激阴部(俚语中的69式,因双方姿势而得名),以及的确涉及插入的肛门性交。(拉里亚,第131页)林纳及其同事对挪威社会中的男同性恋者做了一项调查,也得出类似结论:男同性恋者的主要性方是相互抚摸,接吻,拥抱,偶有。(林纳,第70页)
在目前国内关于男同性恋性行为方式的研究中能找到的最佳统计资料如下表:
接吻86;79;14;256;4746;2
触摸生殖器93;91;84;256;4796;0
生殖器被触摸93;92;43;657;0737;4
口刺激他人生殖器75;220;04;842;4593;3
生殖器被他人口刺激75;818;26;142;4613;2
肛门被他人口刺激50;343;66;118;8273;3
肛门被他人生殖器插入48;546;15;523;6382;7
口刺激他人肛门24;269;76;17;3113;2
(潘绥铭,第429页)
我们此次调查问卷数据与潘绥铭的数据大体相符。调查对象的性行为方式中,以抚摸为最常见,接吻占第二位;相互手淫也比较常见;就少多了,更少。在从未过不经常经常这三项描述中,较多人属于从未过;较少人不经常;填写经常的人数所占比例最少。考虑到中国同性恋者对适用范围不十分清楚的罪的恐惧心理,承认有过经历的人数可能会低于实际数字。
我们的调查对象对他们的性行为方式做了下列一般描述:一般两人好,就是相互,搂着睡觉。当然是先玩,脱了衣服彼此看,刺激性兴奋点,接吻等等。所谓性兴奋点据一位以精于此道出名的同性恋者称,男性全身竟有29处之多。同性恋者的接吻多有法国式的,还有舌头拉钩、拧麻花、舔上膛等方式。关于同性恋性行为方式的其他说法还有:互相先抚摸刺激,然后有和相互手淫,有人认为太痛苦、太脏,就放在两腿之间。相互手淫,相互。69比较普遍,但这个只能在家里做,不能在其他地方,如厕所。做爱主要是抚摸,亲吻,手交,有时使用其他工具,不是必须的。我喜欢爱的感觉,不喜欢暴力。我知道对艾滋病要谨慎一点,我不会做太离奇的、不卫生的事。不作,我也不愿,只是一般的抚摸手淫。
有人谈了对接吻的感觉:以前我一直拒绝跟人接吻,因为我认为接吻不属于性行为,而应划入感情的范畴,所以当我第一次与人做了这种事之后,失望得要命。跟流行歌曲歌词所唱的‘我的舌头是美味佳肴任你品尝’一点也不一样。接吻既不甜也不咸,令人感到索然无味。总之这一切并不令人激动。当然,也许是因为我不爱他。我拼命想要解释这种失望和失落,想了很久。一位经常在社会上走动有过许多陌生性伴侣的人说:记忆里我一生接过吻的没有几个,至多三四个。
一位年过五旬的同性恋者在信中这样写道:20岁到40岁之间,虽结婚,但妻性冷淡,且十年分居,性生活稀少。性发泄方式是:或手淫,或在河边稀泥中,或在暖水瓶胆中插入寻求快乐,并喜欢在公众场合主要是公厕和浴池,裸露阳物,观看他人的。44岁时,一次在浴池遇一三十多岁的军人干部,用手在水下刺激我的生殖器。两人同至旅店拥抱,接吻,相互手淫,他还用口吸吮我的精液,这是第一次。
我刚参加工作时住集体宿舍,一屋住七八个人,我和他两张床挨在一起,就有了这种关系,每次都是相互手淫。这种关系保持了半年。
我和他的性关系很少。那时我们都是高中生,在一个床上睡觉,别的不会做,只是拥抱,他是被动的。他有了反应后通过自己手淫解决。
我们每星期要做一两次,大多数时间有。最大的快感是他把我搂在他怀里。接吻是我最快乐的时候。由于太多,我犯了痔疮,疼的时候就不喜欢,后来不疼时就喜欢。
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这样谈到性快感:我的一个朋友是个彪形大汉,年轻时一表人材。他不喜欢他的老伴。他主动来找我,老想让我给他,有时我就满足他的要求,他X后感到很舒服,性快感使人热血沸腾,有一种整个人都解放出来的感觉。
我和他91年认识,94年发生关系。我这三年都没敢往那方面想。有一天晚上我下班出去喝了酒,想顺路去看看他。他一个人住。我就和他睡一块儿了。我一摸他裤衩说,怎么硬了?他一笑,我就把手缩回来了。我平时总喜欢搂着人睡,睡着睡着他就翻过身来把我抱住了,亲吻,抚摸。我从头到尾亲他,给他叼了,后来就。他是插入者。
关于同性恋的性行为方式,一般人总以为是以为主,其实不然。我们的调查受条件所限不能作随机抽样的定量统计,但深入访谈后所得的印象与前引拉里亚及林纳的观察十分接近,即在我国的男同性恋者的全部性活动当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大,而其他性方式所占的比例则大得多。调查过程中,不少调查对象讲到不喜欢,也有不少人从未过,或在成百上千次的性经历中只占很小比例。正如一位同性恋者从他的经验和观察出发所做的如下概括:大部分的中国男同性恋者的性行为以互相手淫为首,最不常见。由于局外人从异性恋性行为模式出发,常误以为的情形很多。另一位说:我和一个朋友同居了几年时间,性行为方式主要是手淫和,从未有过。
不如其他性方式普遍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首先,是客观条件的限制,其中包括身体条件和卫生条件两个方面。据调查对象反映,受到身体条件限制(器官大小),并且完了要立即洗澡。中国的大多数同性恋者很难找到有浴室的处所作为发生关系的地点,因此这一说法令人信服。有关的说法如:主动一方器官的大小影响到能不能干成,除非接受的一方特别喜欢这种方式。我有痔疮,所以没接受过。我跟他说,如果你实在愿意做,我也可以提供,结果他没有做。我不喜欢,觉得自己对别人做不卫生,别人对自己做不舒服,很痛。无所谓,感觉还好,也听说过69式。
在发现艾滋病之后,更多人从健康方面考虑,减少了活动。统计资料显示,通过健康教育等预防措施的开展,美国同性恋男子的发生率已从1984年的39%下降为1987年的19%。使用避孕套的人则从相应年份的26%上升到79%。(万延海,1992年)调查中发现,近年对预防艾滋病的宣传也部分地改变了中国同性恋者的性行为方式。虽然大多数人认为艾滋病的威胁还不很切近,但有人已出于对艾滋病的恐惧杜绝行为,有人听说唾液会传染,连接吻都不敢了。
一位从未过的调查对象这样说:艾滋病一旦在那些‘卖’的人里传起来会很危险的,在有层次的人里情况会好一点。安全措施是个必要条件。我觉得自己可以终身不要,也可以得到满足。我觉得很不卫生,而且会很痛苦。我估计如果我做也不会有快感,被进入只会有痛苦。但他又补了一句:很难说我会不会去试一下。
其次,按照一位调查对象的说法,干这种事,除了卫生条件好,总还得有点什么原因。或者爱别人爱得发狂,乐意被人;或者自己年纪大了,条件不好,对方条件好,才乐意接受。这里主要是指行为的被动一方。
不少调查对象承认,自己本身并没有要求,也不喜欢,只是作为一种交换条件才会做出这种行为。例如一位同性恋者说:我只接受过一次。虽不喜欢,但接受作为条件是有可能的。有些人有这种要求,为了怕失去对方,为了感情,有时就能接受。我不喜欢被动,做这事的前提是他喜欢。另一位同性恋者也讲过,他的恋人为了向他表白爱情,主动提出可以接受。他说:他本来是很男性的,喜欢干别人,但是为了表示对我的感情,他主动答应我这样做,好像是要向我表明他对我的忠诚。
这种把接受作为获取伴侣感情的条件的作法有一定的普遍性。一位在圈内较有名气的同性恋者说:那次坐火车去XX,碰上一个乘警。我一说我的外号,他马上五体投地。在做爱过程中提出什么要求他都答应。被动一开始是疼的,要有个适应过程,后来会有快感。我同意你进入我的身体是因为我爱你,两人合在一起是因为爱。
以作条件的交换,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成为更加纯粹的交易。一位调查对象讲,他对某人一点感情也没有,但因为对方是有用的人,自己就会同意接受:他生殖器不大,要求弄后面也会答应,又是有用的人。可是他没提出来。我们俩之间的性关系,从来都是他提要求,我从来没要求过什么,而且都是好说好商量。
第三,有种乍听难以理解的说法:一般乐意接受生人,不乐意接受熟人这么做,熟人之间都怕因这种事闹矛盾,所以长期的关系中很少,多是互相。与其他方式相比,更貌似异性交方式,难免给人施予者是男性角色,接受者是女性角色的印象,因此施予者有居高临下的感觉,接受者则容易有受辱的感觉。于是就有了以下的说法:两人感情好了,交情在那儿,再发生这种事就好像对不起对方了,不好意思再做这种事了。两人像亲兄弟似的,我就不好意思做,他再做也会觉得对不起我。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到一位偶然结识的伙伴时说:我跟他接触过一次,第二次他太粗暴了,要求,他的要求我不能满足,就不欢而散了。有过被动,我不喜欢,可以说很讨厌。对那些特别喜欢的人、不会给我带来太大痛苦的人,我可以接受,但是熟人也不会过于为难我。
最后,有少数同性恋者从心理上和道德上不能接受这种性交方式。一位同性恋者是这样说的:我不赞成。从心理上讲很厌恶,有脏的感觉,觉得像低等动物的行为。相互手淫和都可以接受。我讨厌插入,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都不愿意。自从我有同性恋行为以来,十五六年了,不足十次。
总之,尽管相当大一个比例的同性恋者都有过的经历,但它确实属于一种较不寻常、较为重大的事件,至少从发生频率上看,在全部同性恋性行为中不是频率最高的性行为方式。弗洛伊德在这个问题上也是这样说的:在男性倒错者中,肛门性交其实并不常见,恐怕还是相互手淫的多。(弗洛伊德,第28页)
然而,男同性恋者当中,确实有人喜欢,甚至有上瘾的。不少调查对象都承认见过或听到过有上瘾的人,并说:接受多次后就会成癖。一位喜欢施予的资深同性恋者根据自己的观察作出一个更为精确的估计:30%的人非常乐意接受;30%的人经劝说可以接受;还有40%的人无论如何不愿接受。我们将这一估计到其他调查对象那里核对,他们大都认为差不太多。
调查过程中,不只一位调查对象提到过北京的一句俚语:十个扁不如一个圆。有一位说:自己对无大兴趣,别人有提这种要求的,不少人有这种要求。提施予和接受这两种要求的都有。我认识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就要求。另一位提到,他曾在某个边远的省份工作过一段时间,曾在公共厕所里碰到过年纪大的人说:哪个小伙子来X我。还有一位说:以前都是,开始挺痛的,后来就不觉得痛了。我认为我自己是被动型的那种。一位年轻的同性恋者忧心忡忡地说:我觉得由于长期接受,我的体形和走路姿势会有一点改变,你看我的臀部是不是有点翘?我觉得走在街上老有人看我。
一位承认喜欢被动的同性恋者说:第一个朋友是我追求他的。他对我做过两次。我喜欢叫床。和第二个朋友很疯狂,像两个畜牲一样。我这样说不是出于罪恶感,只是当时的举动语言事后想想挺下流的。他一下子就进去了。他进入时我没有勃起。
一位调查对象说:我碰上过一个喜欢接受的人,对反应极强烈。我从来没见过反应这么强烈的人。整整一宿都没停,老要求。还有一种说法认为,喜欢接受的并不一定是长相女气文弱的人,越是黑糊糊像个爷们的,越是喜欢挨X,后面准行。
一位五十多岁的同性恋者说:一次我在浴池遇一中年工人,结识后开始相互,并通过其介绍,认识了许多人。以后在太原、石家庄、杭州、无锡等地,先后遇八九十人,者六十余人。现在间隔一二十天不玩一次,心里静不下来。喜欢,遇可意者,亦当被动者。因儿女已大,有负罪感,近一两年此种感觉已渐淡薄。
这位调查对象还罗列了他一些性伴的情况:朋友A,66岁,18岁父母包办结婚,不乐,其同伴人帅,粗壮,同床相互,如今只能充当被动角色,喜予他人,让人X他,日不空过,得趣时直喊爸爸。朋友B,56岁,17岁结婚,婚后不久遇一国民党驻军从肛门X他,以后入道,现在扮双重角色。朋友C,43岁,成年后追一姑娘而怯于开口,姑娘婚后,他再未谈,现在仍独身,只喜让人X他,彻夜不止,极觉快慰。朋友D,40岁,年轻时同一女工性交受惊,以后转入男性,喜欢插入,时间可达一小时而不,有时不尊重他人,圈内人已大都不欢迎他。朋友E,35岁,人朴实精干,读初中时与同村一中年人干活,受诱手淫,再后喜窥男性阳物,同外国人玩过(老外为他),对女性冷淡,第一次结婚失败,二次结婚后妻子性欲不大,此人极喜用口舔同性全身,乃至肛门(洗欲后),亦喜夹股刺激生殖器,很重感情,为我至友,虽隔千里,书信不断,语言含而不露,圈外人很难看懂。
一位调查对象分析道:男性同性恋者的性生活中最少也许是客观的,但我的体验,这种形式是最感舒服刺激的。玩者少,除心理和环境限制外,生理条件也有很大关系。肛门紧缩干燥如果又有痔疮,一般人是忍受不了的。如果反复实践找到了好的克服方法,才能体会到其乐无穷。同性间生理感觉互相了解,心理也较异性容易沟通,肛门的紧束也比生育后的女阴的松弛性感舒服。他还谈了对的感觉:也是如此,我想比心理障碍更大,因此这些形式的使用有个发展接受的过程。许多异性的结合也不能尽善尽美地发掘性感觉,原理完全一致。
调查对象中对行为还流行着一种貌似生理学的解释:人的肛门内有性神经,就像鸡的性交是一样。人类进化之后,肛门内的性神经才退化了。这倒是一种新颖的说法。我们遍查有关同性恋生理方面的研究文献,并未发现这种说法有何根据。但不可否认,确有一些被动者能够达到性快感的个案,其中不仅有男性,也有女性。
由于被动伴有疼痛而且姿势显得屈辱,有些调查对象常常将接受与受虐混为一谈;与之相对应的施予则被视为施虐。他们说:接受就是受虐。对于这些人来说,与异性恋在同一次行为中双方都能达到性快感不同(或至少是被动一方享受性快感的机会大大少于主动一方),同性恋行为方式一般总是一方服务,一方被服务,甚至是一方快乐,一方痛苦的。因此这些人会将主动(施予)一方视为施虐,将被动(接受)一方视为受虐。正如一位美国的男同性恋所说,在少年时代他从异性恋淫秽色情品中学到,去爱一个男人就意味着接受他的暴力。作为结果,他从他的第一个情人那里接受虐待,因为他希望被男人所爱。(Mac Kinnon, in Stanton,129)
在追求者和被追求者之间,追求者在性行为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他们的行为有时会被视为有受虐倾向。一位调查对象说:XX非常爱我,一次他叫我到他家,进了屋就和我接吻,并说你乐意X(施予)就X我。我让他把我全身舔一遍,他照做了。舔脚缝的时候真舒服。有时,有人会因强烈的负罪感而自贬自抑,在性生活中偏爱扮演被动接受一方,甚至流露出受虐自虐的愿望。如果用心理分析的逻辑来说明这种心理,这是一种自我惩罚的冲动。一同性恋者说:XX是XX部的副科长,他总谈起自己的工作、职责、地位,说自己真不应该干这种事。一次我去找他,气氛很紧张。大白天的,他正在开会,从会场上跑出来。他要求我脱光,看了五分钟,给我手淫,要求我X到他脸上。然后自己手淫,要我抱着他亲吻,一刺激就X了,真是典型的受虐分子。
这些同性恋者心目中的施虐受虐概念同性学中所定义的那种在异性恋中也存在的虐恋(sodomasochism)并不完全相同。然而,经典意义上的虐恋行为在我国同性恋的行为方式中也有发现。当然,正如一位调查对象所指出的那样,它并不是真正的暴力,而具有性游戏的性质。一位调查对象是如此概括他们的苦乐观的:痛苦中也有快乐,心甘情愿的痛苦换得的是性满足。有人这样做是为了得到互换角色的快乐,大部分人感觉到的都不是完全的痛苦。
一位调查对象说:我认识一个有S/M(性虐待——作者注)倾向的人。我觉得只要是双方都能接受,能从里面得到快感,这样做又何妨,这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方式。他又补充说:我认识的人里S/M不多。另一位说:我遇到过一个上海的(同性恋者),希望我打他,要打脸,还让人小便到他脸上,越受虐越满足。他受虐是心甘情愿的。有一个人喜欢挨骂,要一边干一边挨骂才行。XX和人发生关系时很粗野,拿绳捆上,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不会体贴。XX有一段时间和他在一起,身上常有烟头的烫伤……有人愿找虐待狂,愿意找两三个人带他到一个地方,几个人同时X他,掐他,打他,用烟头烫他……一位调查对象讲到:我知道有一个受虐狂,喜欢被人打,屁股都打肿了,然后接受。他还总结出如下规律:北京人(指同性恋者)里有这种倾向的不敢说,外地人里的虐待狂受虐狂不怕说,反正干完就走人,谁也找不到他了。有一次东北来了一个受虐狂,马上就传开了。有人愿找这样的人。
我在圈里和人聊天听说过有人爱施虐,打人,强迫,还要被动的一方像女人一样呻吟。我认识的人里有人碰到过这样的人,挺危险的。所以说交朋友时要擦亮眼睛,看好不是施暴的人再发展关系。我还没听说过有人喜欢挨打的,但是我被动时就有受虐的感觉。
圈里有喜欢受虐施虐的,但人数非常少。有些轻微的虐待表现,比如在做爱高潮时喊叫,用手拍打人家,咬人家。我有个朋友,身上常有紫斑,在浴池里也会看到有人身上有咬伤。我有过一个朋友,他让我咬他,说是让我给他留个纪念,我不喜欢这样做。
一位同性恋者讲过这样一次经历:有个人听说我手感强,他找到我,先给我,满足后要求我把他捆起来,我按他说的做了,触摸他的性兴奋点。他又滚又叫,直到精疲力尽。他感到舒服,叫我亲爸爸。我不喜欢人这么叫我,但喜欢听到对方呻吟,心理上感到舒服。看到对方在做爱时被弄得叫起来也很舒服。他还讲过这么一件事:有一次我跟别人聊天,有个人老跟着我。后来他对我说:我想跟你做爱。我说你想不想挨打,他说想,我就给了他两巴掌,他走了。
捆绑和鞭打正是典型的性虐待狂行为。这种性行为方式不论在同性关系还是异性关系中均属极端现象,性学将其划入性少数派之列。显然,它同一般同性恋行为中的主动与被动角色这一意义上的施虐受虐是有区别的。同性恋者当中不少人持有虐恋的痛苦快乐观,这或许同他们的性行为方式有关。有性学研究的统计数据表明,在同性恋人群中,虐恋的发生率高于一般人。我们调查中得到的印象与此相符:对于虐恋这一特殊的性倾向,异性恋者中有许多人对它一无所知;可许多同性恋者不但听说过这种倾向,而且都能举出他们亲身经历或听说过的实例。如何解释这种区别?有社会学家认为,虐待狂现象在男同性恋者当中比一般人中更加常见,形式更加暴力,原因在于,在男性之间,攻击性往往容易同暴力混合在一起。(凯查多利,第369页)我们想到的这种区别的另一种解释是这样的:一个男人从异性性行为的各种方式中唯一不可能做到的一种方式是被动。由于被动过程伴有的疼痛,以及姿势的屈辱,喜欢这种性行为方式的人群中受虐狂的比例偏高应当是比较合乎逻辑的现象,因为受虐狂的主要特征就是将快乐与痛苦联系在一起,而且特别强调受辱的性感价值。
关于同性恋者性行为的频率,一般人过于强调同性恋的性生活方面,认为他们性活动过度,不像异性恋者那样有节制。其实同性恋者的性交频率并不很高,平均是一周二至三次。有20%的同性恋者一周一次;13%的人一月一次以下;只有17%的人一周四次以上。(凯查多利,第333-334页)金西的调查则发现,一些少年同性恋者的性活动频率在每周7次以上,26岁到30岁的人中频率有高达每周15次的。到50岁,最活跃的人平均是每周5次。(金西,第74页)
一项量化程度较高的调查为这个问题提供了更有说服力的证据。这项以950名男同性恋、768名女同性恋和3603对夫妻为对象的调查(1983年)表明,在两年以内的伴侣当中,男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多,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67%;夫妇其次,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45%;女同性恋伴侣性活动最少,一周三次以上性活动的占33%。所有的人随年龄增长性活动程度都有下降,在结合10年后,上述比例在夫妻中降至18%;男同性恋中11%;女同性恋中1%。男同性恋者性活动程度仍高,但是在与固定伴侣之外;女同性者无论是否与固定伴侣的性活动程度都很低。同性恋活动中的前戏活动(接吻、拥抱、抚摸和刺激等)比异性恋多。有半年以上关系的异性恋女性每周性高潮4;7次,同性恋女性6;2次,双性恋女性8;8次。自述对快感感觉强烈的异性恋女性占48%,同性恋女性80%;双性恋女性86%。(Hatfiel detal,121)
我们的调查发现,同性恋者发生性关系的频率与年龄及身体状况有密切关系。一位同性恋者回忆他同高中同学的性交往:那时我们主要是互相手淫,每周一两次,一两天不见就感到若有所失。另一位报告说,自己在20至23岁间平均一星期两次;24至26岁时频率最高,一星期有五、六次;27到30岁,平均两天1-5次。一位46岁的调查对象说,自己在30岁时差不多一天一次,现在一周一两次。一位调查对象所报告的性交频率明显高于一般人:我19到20岁时身体最好,每天平均超过两次(以达到高潮为一次);21至22岁时每天平均两次;23至24岁时每天平均一至两次;25岁以后明显感到不如以前,也不想玩,平均每天不到一次。
有些人的说法比较笼统:我一两星期不做就很难受,我每次去找他,他总答应。
有人指出,性交频率同饮食质量有关。一位调查对象这样讲:去年我开始吃生牛肉,身体就好起来了。干这事不觉得伤身体,只有一点累。那年我献血以后还做爱了,很快就能恢复。
在一些人那里,性交频率决定于心情:有时一天一次,有时一周一次,决定于心情。有一位说:我和XX好了两个月,感情有一点,只干过五次。另一位说,他同某人感情卷入很深,跟他一夜三次,至少两次。
有人用性伴做爱的频率来检验他是否忠实于自己:他是不是只跟我一人好从做爱能看出来。四十岁以下的人,一周应该能做两三次,要是不能做的就是有别人了。
从问卷数据看,性交频率最高者平均一日一次,最低者为一月一次,中位值和众值均为每周一次。要了解同性恋者性交的确切频率,应当有随机抽样的统计数据。限于调查规模,目前我们只能得到个案数据。但据我们的调查对象说,他们的性交频率在周围的同性恋者当中属常态。当然这只是他们自己的感觉而已。
第四节 性感标准
生理学将人体性征分为三等,第一性征是指性腺及附属器官;第二性征是指除生殖器官之外的身体特征,如乳房、胡须等;第三性征是指服饰、发式及性别的社会角色认同。从这三种性征来看(尤其是前两种性征),男同性恋者都是男性。虽然有些男同性恋者有易装癖(transvestism)和易性癖(transsexualism),但是有易装癖和易性癖的人并不一定是同性恋者。
男性的第一性征在性活动中的意义在于勃起和,这一点在认同男性的同性恋者身上,和异性恋男人毫无区别,所以他们在认同于男性这一点上并不产生困难。问题在于对对方的要求。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些有过与异性性生活的经验,他们说,与异性的性生活缺少乐趣。但是这样的性生活最终也能达到勃起和,达到快感,缺欠在于对方的第二及第三性征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
多数有过异性性行为的同性恋者表示,与异性性交本身一旦开始进行,就能顺利完成。就所能得到的快感来说,他们认为就是那样的,没什么区别。对与异性的性生活不满意,主要原因还是对方缺少性感,引不起兴趣。他们的感觉主要在于女性缺少男性的第二性征,因此不能令人满意。也有抱怨女人老要哄着太缠人的,这些心理方面的不满应归于第三性征。对女性的第一性征,即性器官,未听到过多的负面评价。对于交,凡是能做成的,也未听到过于不满的表示。因此,没有证据表明,同性恋者不喜欢异性仅仅是因为厌恶交,即厌恶女性的第一性征;相反,却有不少证据表明,是女性的第二三性征难以引起他们的兴趣,这就是不少调查对象认为和女性性交是可能的但是不快乐的原因。
有人这样谈到他与女朋友的一次性经历:我闭着眼躺着,她给……过了好久我才起性,然后她骑在我身上,像男人对女人那样干。我始终闭着眼,想着和同性朋友干的情形……我尽量把她想成男人。这位调查对象后来结了婚,一直不愿和妻子过性生活,他抱怨说,他的妻子不如以前的女朋友体贴。还有一位调查对象是在婚后开始同性恋接触的。他承认,在有了同性性生活经历后,再过夫妻生活感到困难。几乎所有有过异性性生活经历的调查对象都说,对方的第二三性征令他们不满意。
那些有过异性性经历的同性恋者,在性交准备动作(foreplay)这一环节上都有困难。问到对异性的爱抚,他们中间的大多数表示,根本没法进行,只有一位表示说:摸摸乳房我还是挺有兴趣的,但说此话时带着言不由衷的神情。他们不但自己不爱做,也反对女方做。一位调查对象抱怨说,他和女朋友接吻时,对方乱摸他。据说像蛇钻进了衣服,非常难受。要是隔着衣服触到了生殖器,他就完全招架不住,再也装不下去。但是在同性接吻时,这种接触感觉就像通电。最后他和女朋友吹了,可他还得找女朋友,因为家里逼得太急,他希望下一个不要乱动手才好。
有位调查对象谈到跟异性的性接触与同性性经历的差异时说:从脱衣服时就不一样。要是同性朋友,总是满怀渴望,带着赞美的目光看着你。她倒好,好像看一根木头,没有意思。他看她的裸体也毫无感觉,根本不能引起兴趣和美感。还有人说,女性的皮肤没有弹性,软塌塌的,触摸时觉得毫不性感,体形也不好看等等。总之,女性的体态总是得到负面的评价。
关于同性恋者的性感标准很难一言以蔽之,他们当中有不同观点,正如拉里亚所说:许多具有同性恋自我认定的男人也有着坚定的男性意识。他们不想成为女性,他们也不与女性相似。男同性恋者很少模仿女性的特征,而一些模仿女性特征的男人却不是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一般认为他们的同伴的特征也应该是男性化的。对大多数男性化显著的男同性恋者来说,女性化的同伴没有吸引力或者令人讨厌。只有一些男同性恋分支群体认为模仿女性的男性充满性感。明显的男性特征(宽阔的肩膀,窄小的臀部)和夸张的男性特征(硕大的)是大多数男同性恋群体所崇尚的。(拉里亚,第133-134页)
从问卷数据来看,大多数男同性恋者并不喜欢男性有女性性征,而是更喜欢男性性征。在体征方面,绝大多数调查对象喜欢宽肩窄臀,认为性感,没有一个人选择喜欢窄肩宽臀。其次喜欢的体征是身材高大,这也是典型的男性第二性征。喜欢肌肉发达的人也比较多,仍属于男子第二性征。然而,也有不少人喜欢肤色白净;喜欢文静漂亮的人多于喜欢粗犷彪悍的人。在调查对象所喜爱的男演员中,喜欢三浦友和的人数大大超过喜欢史泰龙的人。我们认为,这里或许有人种及文化差异造成的取向差异——西方人认为肌肉发达、粗犷彪悍的男性最为性感,而中国人则喜欢白面书生型的男子——但也可能是部分男同性恋的性感取向,即不喜欢男性特征过分明显的形象,而喜欢有点女气的男性。有一同性恋者说:我喜欢两种类型的人,一种是文静腼腆的,另一种是风流潇洒的。另一位说:我喜欢儒雅书生一样的男孩,不喜欢粗豪的那种,就是五大三粗好像健美先生那样的男子,也不喜欢漂亮的风流小生。还有一位说:我喜欢东方男性,喜欢谢晓东的形象。我喜欢对方清秀斯文,又是真正的男孩子。把自己打扮得妖里妖气像女孩的,谁也不喜欢。
不少男同性恋者的性感标准固定在青春期少年的形象上,例如据一位在圈内以性感著称的同性恋者说,性感的地方在于肩膀、臀部和上身的三角形。宽肩窄臀最好,上身三角太大不好,无三角也不好。肌肉太发达不好,比如体操运动员并不性感,他们太壮了,身体触摸起来太硬;松弛的身体也不好。描述最后定型到这样一种男性形象:各方面都像是个青春期的男孩子,很健康,皮肤也好,身体正在发育,大部分已经成熟。这就是他们所喜爱的身体。同性恋的爱抚,主要是欣赏这些地方。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有相当大一个比例的同性恋者坚持认为,男子气明显的男子才性感。一位调查对象这样描述自己的性感标准:自从能够分辨男女的美丑以来,总是被男性美所吸引和刺激,对异性很少动情,欣赏男性的矫健豪爽,不欣赏那些矫柔造作的带女孩子气的奶油小生。比如看蔡国庆、张国荣,实在乏味,而看尤勇、申军谊,有按捺不住的情绪,想把他们剥得光光,抱得紧紧,为他们奉献一切。尤其喜欢欧美男性,不要说史泰龙和佐罗,大多数英武男子都能引起一种性的渴慕。
我喜欢强壮的,男子气重的,不喜欢冷艳的那种。喜欢史泰龙、阿兰;德龙,讨厌女气的男人。有时身心都很疲惫,睡不着觉时,就希望躺在一个强壮的男人的怀抱里,但这并不是女人的感觉。
我有过两个男友,都特有型,练举重,练游泳,身上没有富余的肉,腿上的肉紧绷绷的,腹肌也是紧绷绷的,屁股挺翘的。
一位自承相当女性化的同性恋者说,喜欢彪悍的,对奶油小生式的男人不喜欢。我自己就很女性化,所以喜欢男子汉,喜欢果断有主见的男人。由于我自己女孩气重,依赖性强,所以特别喜欢男子气重的男人。
我喜欢彪悍强壮的男人,不喜欢蔡国庆那样的奶油小生。我从小在堂兄弟中间长大,我的几个堂兄弟都很强壮,也很英俊。
有好几位调查对象心中的第一位性感明星都是自己的体育老师,例如这一位:最初产生这种感觉是对我的体育老师,那次我看到他只穿了一条三角裤,就有了感觉。那年我17岁,在上高中。
我觉得最性感的演员是三浦友和、申军谊、郭富城;粗犷彪悍加上温情的男性最性感。三浦友和既刚毅、深沉、宽厚,又温情、善良。相比之下,阿兰;德龙面孔生硬。我为什么不喜欢史泰龙呢?他虽有一身肌肉,但眼睛、脸部缺乏柔情、温情和爱,所以,他并不性感。性和爱应该是连在一起的。
一位男同性恋者详细描述了他对男性身体的感觉,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男性生殖器的感觉:性的产生是很直接的。女性裸体引不起我任何反应,而同性裸体尤其是体型健美的裸体可以直接唤醒性觉。触摸和吻这样的的肌体是一种绝妙的感觉。的体验是令人心旌摇荡的。看黄色录像,反应往往不是因为女性的裸露和挑逗,而是画面中男性的充分勃起,由此产生的兴奋强于前者。所以,对于同性恋来讲,偷窥浴室中正在洗浴生殖器的场面,如同对方在抚摸自己,会引起强烈的反应。如果窥视自淫的同类,会更加兴奋。好莱坞的明星生活;一书中有一段描写:约翰如饥似渴地盯着正在淋浴的体育教练(身材健美壮硕)的胸部、腹肌、大腿……我想,这种场景描写是很诱人的,其中,翻译肯定跳过了这个部分。我偏爱胸肌发达的同类,看到面容温情、胸肌发达的半裸影像,就会产生性反应。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中守林人洗浴的镜头处理得非常性感,镜头由远景(侧面,可见清晰的壮硕的人体轮廓,甚至生殖器部位)切换近景,最后是健壮的手臂、腹肌、大腿的特写。我的感觉如同查泰莱夫人一般,是一种性的诱惑。豪门恩怨;中不时出现的网球教练马克赤裸上身、腰际束巾的画面也很性感。他发达的胸肌使人感到力量和激情,遮掩的浴巾使人联想里面赤裸的兴奋的壮硕的。这是一种性的感觉。如果和这类人做爱,是会终生不忘的。
生殖器肯定是男同性恋性感标准中重要的一项,有的人自承有生殖器崇拜:我从小就对男性生殖器有好感,可能要算生殖器崇拜吧。我的性行为方式中最喜欢的方式就是为人。我从来没觉得男性生殖器脏,但是对女性生殖器就有脏的感觉。另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我有过一个朋友,他已经去世了。我们是在公园练功时认识的。他从50岁就阳痿,他好这方面的事,想看看别人长得大还是小。但他不愿,嫌脏。
同性恋者是否喜欢男人表现出女气是因人而异的。一位调查对象提起某人时说:他长得太漂亮了,穿上军大衣和女的完全一样。可也有些同性恋者讨厌女气,例如有一位这样说:有的男人有女气让人恶心。但也有例外,我认识一个男孩子,有种活泼的孩子气的女气,很可爱。我不喜欢女气的男人,喜欢给人感觉透明、清爽的人;不喜欢油头粉面的英俊小生,喜欢比较朴素实在的、有一定思想深度的、接触起来比较轻松的人。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描述他心目中的理想伴侣的:我心目中的他应该是25岁到35岁;可以有婚姻经历,但当然现在要独身;身高最好是比我高或稍矮于我,在这一点上不能太苛刻;性格是中性即可,不能太强求他的男子气,这样的男人优越感太强,自然不能太女气,否则跟女孩结婚更真。我看重气质和长相,喜欢大度、宽容、体贴的人,不喜欢进攻型的。我的择偶态度:首先要漂亮(我们同性恋者认为漂亮的你们不一定认为他漂亮),有修养,身体健康,年龄不能大,如果大(例如超过40岁)则只能作柏拉图式的恋爱;我偏爱一些有父性或男性性格的伴侣,讨厌女性化的朋友;思想层次与思想境界要高,真正能平等、博爱和有正义感,有责任心;经济和地位一般化;敢于捍卫自己的权利,不伤害他人和社会,不怨天尤人。由此可见,同性恋者也并没有一种统一的审美观,这一点和异性恋相似。
除了三大性征之外,有许多人提到年龄的重要性。有人在择友时喜欢年轻的,有人却更喜欢年长些的。前一种情况如有人说:我喜欢年轻漂亮、有知识有教养、懂感情懂事的,不大喜欢年龄大的。见到年龄大的觉得很可怕,超过50岁的特可怕。身上一把骨头,给人可怕的印象。稍微大点我还行,老头我就讨厌了。我喜欢年富力强、有活力的感觉。后一种情况的例子有,一位同性恋者受到年轻朋友的耍弄欺骗伤了心,后来我再也不喜找年轻的风流小生了,我喜欢年龄大一些的,四十岁左右的,既有兄长之爱,又有父爱。一位年轻同性恋者爱上了一位年龄较大的人,他说:异性恋里也有老夫少妻的,感情好最重要,其他都不重要。有的人并不是喜欢年岁大的伴侣,只是喜欢比自己年龄稍大些的。一位约20岁的同性恋者所说:我不喜欢比我小的。我认识的几个朋友,最大的27岁,最小的也比我大几岁。我喜欢给人小的感觉,好让别人关心照顾自己。但是总的看来,还是喜欢年轻的人多些。
一位年轻人对年龄问题的看法有相当的代表性:我有个老年朋友。我不喜欢老工人,喜欢有风度的老干部、老学者。有的年轻人喜欢老人是另有所图——性上得不到满足,就在其他方面补偿呗。我觉得有些老年很蠢。我的那个朋友有一次就推我肩膀问我:为什么不喜欢我?为什么不喜欢我?他色迷迷的,总是去找年轻人,他去找朋友还不敢告诉我,怕我吃醋。其实我根本就不会为他吃醋。他那么大岁数了,我挺尊重他的。他这么轻浮,我觉得挺别扭的。
有些老年同性恋者在年龄问题上取一种特别知趣的态度,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我交朋友时,只要对方有一点点勉强,我就马上缩回来,不要弄到双方不愉快,要量体裁衣嘛,自己都七老八十了。我只要发现对方没这个意思,我就马上打住,免得别人难堪。我是60岁才开始交朋友的,所以我找的最年轻的也要三四十岁以上,最多差我20岁,不敢开口找年轻的,别人看着你都害怕,我没试过。
一位有些中年发福的同性恋者拥有多年的社会经验,他对于自己随年龄增长而地位下降的残酷事实感慨良多:当时二十三四岁,人也长得清秀,无论走到哪儿,追我的人都很多。见到任何我喜欢的,只要追,没一个说不的。现在就不是这样了,真让人感觉到岁月如梭。这种地方是很残酷的。
古希腊的花瓶画表明,年龄较大的人一般是献殷勤的,他们站在地上低头哈腰,给人的印象似乎是他正在边哭边恳求。与此相对照,年轻的一方则昂首挺立,有时甚至表现出拒绝年长男子要求的样子。(坦娜希尔,第94页)由此可见,在同性恋群体中,年轻是一个很被看重的价值。事实上,在古希腊甚至有这样的观念:只有青春期少年才应该成为追求的对象,一旦成年,就应当成为追求者,而不再是被追求者。福柯在性史;中对于古希腊同性恋关系中年龄因素的重要性作过长篇论述,他说:这是一种蕴含年龄差别及与之相关的某种地位差别的关系。在性的伦理范畴中,富有独特魅力的少年的身体才是人们经常提及的快感的正确对象。他还谈到,当时时尚对于与男童的交往有一个时限,过了这个年龄,男童在爱情关系中就会被认为年纪太大而不再能充当一个体面的伴侣。这个年龄的标志就是初生胡须之时。人们声称必须用刮须的剃刀切断爱之纽带。(福柯,第361-369页)
有人是从另一角度提出年龄的重要性的,一位中年同性恋者说:在朋友们之间,只有年龄上接近,才有共同的语言。我们有时什么都谈,谈工作,社会,家庭,艺术,事业等等,并不像人们想像中的只谈我们之间的那些事。我们之间对能相互尊重的朋友的情谊能保持得长久一些,而对那些以年龄的优势、相貌的优势及其他优势而表现得盛气凌人的朋友,我们往往交往很少。我感到,现在这群人正在向低龄化发展。虽然我染有这种行为时也是处于性的朦胧阶段,但没有像现在这些年轻人这样早熟。在那些特定场所,都会有他们出现,而我们年龄大些的人往往不愿同他们交往。原因主要是年龄小的人往往没有共同语言,而且万一出事后,就会加重责任。
由于年龄在同性恋的择偶标准中十分重要,很多人都不愿暴露自己的确切年龄。一位调查对象拒绝回答关于他年龄的问题,并很有把握地说:人人都不愿告诉别人自己的岁数,不信你问一个人多大了,他肯定答一句:你看我多大了?我们说,这倒有点像在西方社会中不要询问女性年纪的忌讳,他笑着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对此略加分析,原因显而易见:对于任何处在择偶过程中的人来说,年龄都是个敏感因素,而同性恋的生活特征就是不断地处在择偶状态中。此外,年龄比起职业、教育程度这些资料,是一个更易确定某人真实身分的线索。出于安全上的考虑,许多同性恋者也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确切年龄。
同性恋择偶标准中还有一个性取向的标准。虽然有些调查对象在解释为什么有人总热衷于发现新人时说,原因是他们不愿总找圈里的人,想找真正的男性,找个不是同性恋的人,因为同性恋者喜欢的男人也是异性恋女人心目中真正的男人;可有人却反对同性恋男子喜欢异性恋心目中的男子汉这一观点,他们说:再好的男人,如果不是同性恋我也不喜欢。喜欢对方是喜欢内在的气质,和自己一样的气质,那种心有灵犀的气质。说这话的人坚决否认自己在看男性时是以一种女性心理自居的。另一位说得更明确:我不喜欢异性恋的男人,哪怕他再漂亮,再伟岸,因为我给他的信息,他不可能理解和反馈,双方不可能沟通。有人说,我们爱真正的男人,可真正的男人爱的是女人。说这话的人不明白:不可能的爱就不必去爱,爱有各种各样的,并不只是一种。
还有人赞成异性恋爱心理学中的互补理论,即人们喜欢特征与自己相反的人,比如说我吧,过去有一阵又黑又胖,就喜欢又白又瘦的男人。那些干干净净的男孩就喜欢倒脏土的。另一位也这样说:回想到我的很亲密的一些同性朋友,都比我年龄大,而且性格往往跟我不一样。他们去操场,我去图书馆;他们思想单纯,我却感情敏锐细腻。而对于那些与我个性相似的人,成了朋友也只能在一处学习、聊天或工作,并引不起性的热情,甚至连指头也触碰不得,触着便觉不舒服。一位老年同性恋者说:我从小身体特别瘦弱,所以我一生都喜欢身体强壮的、胖乎乎的人。比如像奥尼尔(美国篮球明星——作者注)那样的人就觉得很性感,他身高2米13,膘肥体壮,长得也好看。还有那个唱纤夫的爱;的男歌手,胖乎乎的,也很可爱。可是太胖了就不好了,我以前喜欢相扑运动员,后来看看太粗笨了,不灵活。我有个朋友尽管肚子很大,可人长得挺帅的,肚子大也不难看,像个弥勒佛似的,笑迷迷的也挺可爱的。他还风趣地说:真想和奥尼尔玩玩,可惜我已经日落西山了。
总而言之,在择偶标准上,同性恋与异性恋在充分个性化这一点上没什么差别。用一位调查对象的话来说:各人有各人的爱好。有人找好看的,有人找小孩,有人找中年人,有人喜欢对方健谈,懂道理。有喜欢毛发重的,有喜欢大肚子老头的。另一位在问卷上写道:人的气质会影响别人对他的感觉。总体而言,没有标准的审美观点,但那种不尊重别人,无知且自以为是的人,长得再好,也不会给人美的感觉。别的缺点倒可以原谅,有的甚至可以看作吸引人之处。
问卷数据中十分引人注目的一个发现是,调查对象们无一例外地认为男子也应当注重穿着打扮,而且在回答您本人是否注重穿着打扮一问时,全都给了肯定的回答。
一位据说是圈内性感明星的调查对象说:打扮主要是要有魅力。我们这伙人里只有XX和XX打扮成女性,我、XX和XX穿一身黑往那儿一站,白天穿黑袜子,有诱惑力、魅力和神秘感。两天洗一回澡,该刮的刮,该弄的弄。修饰能体现人的修养。着衣要突出肩膀、臀部和大腿。身材不分高矮,主要是眼神、步态,还有首饰、化妆。耳朵漂亮很重要,接吻时能看见耳朵,有人在耳壳上施点粉。用唇膏的人很多,一般先涂上,在用纸抹去,剩下浅浅一层。
尽管同性恋者全都十分注意衣着打扮,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否认自己有女性心理,一位年轻漂亮的同性恋者说:追我的人是爱我的粗犷、刚毅、英俊,不是为了打扮成像女的一样。有时打扮得过份一点,也不是为了显出女气,而是为了让别人看出自己是这种人,证明自己高雅,不是为了使自己像女人。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说:有时同性恋者以独特的方式说话,穿戴独特的装束,并不完全能代表其性别认同,而是作为同性恋社区成员的一个标志表现出来的。(凯查多利,第332页)
在解释同性恋男人比异性恋男人更注重穿着打扮的原因时,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说的:因为希望引起别人注意,所以喜欢打扮。找朋友都愿意找穿得体面的。我们分析,同性恋男性的注重穿着打扮,首先是由于他们时时处于与异性恋择偶过程相似的阶段上,即使是异性恋者,在这个阶段也会比平时更注意打扮的;其次是因为,许多同性交往极为表面,不可能或不愿意深入了解对方,有些人只打一两次交道就再也不会见面了,在无法了解对方内心及个性、品质的情况下,外表装束的作用就无形中突出出来了。
在传统的性学研究当中,人们一向重视对性器官即第一性征的研究,其中马斯特斯与约翰逊的研究在这方面有伟大的建树,成就不容置疑。但在同性恋问题上,如果仅注意第一性征,就会导致偏颇。有一种论点,认为男同性恋之所以成为同性恋,只是因为异性伴侣不肯为他做某种方式的性行为。具体说,异性之间不可能完成的性行为方式一是男方被动,一是男方主动针对男性生殖器的(女方被动和女对男没有障碍,而且统计表明,在异性性行为中并不少见),因此这种观点认为,男同性恋必定是因为被动和主动(源于男性生殖器崇拜?)的欲望不得满足造成的。这种观点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相左。
同性恋者的性满足,首先是来自于某人,而非某物,或某种性方式。带来的快感,对性满足来说,并不就是一切。倘不作如是观,那么手淫就已足够,何必那么辛苦地寻找性伴侣。正如调查对象所说:手淫不舒服,要互相玩才好,人的爱总要有个对象。我从十四五岁开始就有手淫历史。有一个比我大两岁的人第一次帮我手淫。自己手淫与有人帮助的感受不同,自己做的快感不如对方带来的快感好。我们不是贬低性生活中器官的重要性,但是性关系双方是两个人而不仅是两个器官,这一点绝对重要。人类需要另一个人来共享性生活,这在同性性行为中一点不逊于异性性行为。我们的一位调查对象曾去过欧洲某国,当时正值艾滋病恐惧登峰造极之时。据他说,有些同性恋者当时是这样得到性满足的:在公厕中各自占据一个小便器,目视同性恋伴侣各自手淫。虽是手淫,但有视线的沟通就大不一样。从这一事例可以看出,当我们讨论性生活和性满足的概念时,交流和共享这些概念是必不可少的。
在这个问题上的证据还有以下一些事例:一位同性恋者这样讲到他对男人的感觉:男人作为一个整体吸引我,这种感觉类似恋爱,身体上也有受到吸引的感觉。有一次我和一个好朋友一起洗澡,我很喜欢他,可惜他是个异性恋者。他洗完澡正好裤带坏了,他就什么也没穿,全裸。我说,你快穿上点什么,时间长了我怕受不了(我是怕我会做出什么动作来)。他说,这有什么,我们都是男的。我当时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吸引,但主要还是因为先喜欢他这个人,才喜欢他的身体。我觉得男人的身体有吸引力,整个身体有吸引力。看录像,别人看女的我看男的。我的性感标准是强壮的身体,健康,活泼,美,身材匀称协调,谈吐高雅,个人修养(不是指教育程度)较好,朴素,真诚,沉默,男人味强。我把找朋友一事当成了男女之间的找对象。我现在主要看重身份学识等方面,年龄倒不是主要的,还有就是有共同语言。我不特别在意长得漂亮,我喜欢深沉的,文化素质高的,能谈得来的,相互理解的。面孔、身材不太重要,也不会有某种模式,文化教养气质很重要,最起码要能交流,有共同话题。一位老年同性恋者曾将与妻子的性关系同与男人的性关系两相比较:和老伴玩玩就软下去,和男的就不会。男的非常sexy(性感——作者注),女的not sexy enough(不够性感——作者注)。由此可见,影响性欲的是性感的程度,而性感的概念来自一个总体的感觉,包括人的容貌、身材甚至气质,绝不仅仅来自性器官或某种性方式。
如前所述,同性恋者之间做爱方式很多,他们还采取不同的方式作为感情的表达方式,因此,认为同性恋仅仅是对、的偏爱是不正确的。同性恋的本质是把性对象固定在同性别的身体和心灵上,而非将性目标固定在某个器官上。对弗洛伊德关于同性恋是性欲在肛门阶段的固置这一说法,我们不敢苟同,因为性不可以被仅仅视为一种心理过程,它还包括着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将性的全部看作仅与器官有关,正如金西所指出的,是贫困和无文化的产物。
作为异性恋者,我们不赞成同性恋对性对象的选择,但是我们坚持把性生活的主要部分看作对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人的性对象的选择和追求及共享生活,而不仅仅把它看成一种生理过程或心理过程。这一观点的基础在于,性生活如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如果硬要溯其本源,均可找到生理学甚至灵长目动物学上去(参见裸猿;),而这并不是社会学家的任务。
第五节 H的性生活
这是一位同性恋者H悲喜参半的性爱经历。他的原信当然是第一人称的,但他在信中嘱咐不可直接引用原文,应他的要求,我们将叙述改为第三人称,但内容全部来自他的原信。
H很小年纪便发现自己有种不同于他人的心理状态,也有过一些讳莫如深的体验,既不能公开披露,也找不到正确的解释,只有让困惑越积越深,压在心底几十年。
那还是在乡村上高小的时候,有一天,H突然对奔跑在篮球场上的同学K的健美身影产生了迷恋,从此两人好了起来,建立起了亲密的友谊。他俩总喜欢呆在一起,走路散步牵手挽臂,心里充满了欢欣和愉悦。如果两三天不见,就会觉得茶饭少了滋味,就会朝思暮想。有了点零食,总要两人分享,一个人绝不忍独享。他们好得难舍难分,但因为都是男孩,所以只以为是一种兄弟情谊。H是第一次体验到这种忘我的情怀,似乎与其他朋友的友谊感觉不同。H感到K身上有一种极强的吸引力,不仅令他神魂迷醉,而且产生出一种独占他的情谊的心理。K的一触一摸都能引起H全身心的强烈刺激感,H渴望能看看摸摸K的男性器官,却不好意思。
H和K的初次性接触发生在十五六岁时。有一次K扭伤了脚,放假不能回家,只好留校疗养。H自动留下陪K,给予他无微不至的照料。晚上他们手攥着手有聊不完的天,谁也不瞌睡。一天夜里,K大胆地将腿伸到H的被子里,紧紧相叠相压。H浑身好像着了火,激动异常。其实这正是他久久向往的接近,可事到临头,却生出许多慌乱。互相搂抱着睡过几日之后,有一天K紧紧地吻了H,还把舌头伸到H的口中。感受到这种美好的刺激后,H终于按捺不住,一下抓住了K的性器。K可能是出于害臊,身体抖动了一下,但他已勃起。很快K也抓住了H,互相抚弄,直到精泄。一旦开了头,就再难遏止。两人每天要弄两三回,最少也得一次。自从有过这种快感,两人就不愿自己手淫了。虽说都以阳泄为终,但他们感到,他人的抚弄比自己手淫要美好得多。
在学校,虽然是集体生活,他们总能找到单独接近的机会,尤其是农村学校屋小人挤,一盘大炕上往往要塞得饱和。冬天天冷,经常两人合伙一床被窝,既温暖也可缓解拥挤。每个人的私情虽不明说,但H认为,同样是人,处在同样的环境,这种事绝不只是自己才有。
大约一年之后,H和K的情谊越来越深,私下H称K为哥哥,K叫H弟弟,两人亲密无间。有一天睡在一张床上,K吞吞吐吐地说:人都说后面来很美,我们也试试吧?H知道K要求的是什么,也很想尝试一下,但心理障碍很大,所以没有吭声。在农村语言中,屁股让人X了是丢人的事,被动一方有被人欺侮蹂躏的感觉,因此后来K搬动H身体时,H提出自己先来。K痛快地答应了。H在慌乱中舞弄几下,未知深浅便已走火。阳精一泄,自个儿的身体就暂时不想再让人摸揣了。K欲火正旺,对H又十分慷慨,情理上不容H耍赖,H便硬忍受着无聊让哥哥满足。最初感受只是恶心丑恶,肛门也十分地疼。第一次冷气倒灌入肚,肚子直痛了半夜,状如跑痢。K却好像没有H的感觉,H猜想K可能已有过这种经验。第二日K还想来,H不大情愿,要给K手淫,K拒绝了,还流下了眼泪。看K的样子,H又变得柔情满怀,忍受着再满足K的渴望。为了心理的平衡,也因为K的摩擦引起了H的兴奋,K做完后H接着再来。哥哥总是顺从,全然没了男子汉的雄风和蛮横。
H说,这个词是近几年才听到的,可以说自己的行为事先并无理论的引导。三五次之后,肛门便不再紧缩,疼痛感觉也没有了,开始感到一种新的刺激。在一次洗澡过程中,发现打上肥皂之后肛门变得异常光滑松快,他们就此找到了避免干燥的法子,再干起来就非常轻松愉快了,再不想手淫取乐,尽量去寻找能够的机会。遗憾的是,他们感到这种方式的性行为有个缺憾,即不能同时入境,后作被动的一方因前已精泄而热情全无。他们发现,如果被动方趴在床上,由于主动方的重压和贴在床褥上的生殖器被揉搓摩擦,有时两人也可同时达到快感。
中学分手后,二人天各一方,只能靠鸿雁传书,以寄深厚情怀。两人各自结婚后音讯渐渐稀疏,既有久别的降温,也有主动的意向,不愿让这种难言的感情影响到对方的家庭幸福。
中断和K的接触之后,H多少年来未建立起新的同性恋关系(这也是H近几年才知道的名词,他年轻时从未听到过这种说法,只认为与K的关系是亲密朋友间的事情)。他偶然也在特别的环境中与同性玩过,都是工作中的同事和好友,事后觉得没意思起来,也无深刻记忆,仅只是性生理的发泄。
与K阔别十年之后,H有机会去K工作的X市出差,登门拜访老朋友,令K十分高兴。正好K的爱人外出旅游,K遂留H在家欢聚几日。此时K已经是某要害部门一个不大不小的官,西装革履。H与他起初一见,顿感生疏,心中由不得去想往事,很有些尴尬。K家条件很好,有洗澡间,孩子有单独的住室。
晚上脱去衣服,温馨的感觉渐渐回归。H问K是否记得往事,K说永世不会忘记。K问H是否为往事后悔,H说毫无遗憾,那是一种人生人性的快乐体验,遗憾的只有岁月的飞逝,不能重返童年。说着说着,K又钻到了H的被中。H揶揄说,当了官的人还这样不顾体面,有失身份。K说,官也是人,只是多了些虚伪。他们虽然都已老大不小,却仿佛又重返当年,心里充满了当年的稚气。然而锐气早衰,相互拥抱却不能亢奋。后来二人聊到古籍中的品箫,录相中的性方式,H深表遗憾,因为他妻子从来不愿尝试。K听后忽然掀开H的被子,全无犹豫地为他品吮起来,令H激动异常,也感动异常,抛弃了一切疲累和紧张,再无一点设防,心想,经此一死也是愉快的。使H不安的是,极度兴奋中控制不住,将精液射在K的口中,H觉得大大玷污了K,不料K却一口吞进腹中,然后漱了漱口,又嘻笑如前了。H说,太脏了,是我的罪过。K哈哈大笑说,人体最精密严实处分泌出来的东西有什么脏呢!说不定还有大好处。如果里面有病菌,人岂不早生病了?中国祖先不是总说以物补物么。H心想,K的妻子肯定给他这样来的,或者他还有外遇。问K,K笑而不答,只是说我俩的友谊永远是最真诚无私的。H觉得应当礼尚往来,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也准备为K缓解性渴望,K却说人已老,劲头不足了。为照顾H一天奔波疲劳,两人分开另睡了。熄灯前,K又说H呆在乡下少见多怪,什么也不懂,实在活得少滋味,并告诉他,还有新招儿让他领受。
第二日晚,他们二人性起后,K仰躺在床边,让H立于床头,K将两腿搁在H的肩头,让H把插入K的肛门,又以手为K手淫。极度的兴奋使二人都失了常态,成了两只野兽,不一会儿两人都大汗淋漓,亢奋泄精,体味了最美好的性享受。K不告诉H从哪儿学来这种方式,只说这是男子同性恋可以达到同时兴奋的最佳姿势。后来二人互换角色来过一次,作被动者的一方肛门可以同时被刺激,感觉比主动方更为美妙。H感到,那是一种难以用言语形容的感觉,是他半生经历中最美好最舒服的一次。
再度分别,更给H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每每与妻子性生活不能和谐满意时,总要回味同朋友K做事的滋味,但是欲得到已再不可能。H的妻子本是传统的贤妻良母,H感到不能对她说个不字,但是性苦恼每每郁积心头。他曾尝试跟她共同体验新的方式,妻子却痛斥他,说他一肚子男盗女娼的骚主意,说他不求上进整天不正经,于是H的性趣味变得越来越淡,功能也衰退下去。有时他本来很兴奋,一见妻子无动于衷的样子,立刻感到索然无味,不想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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