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理与考据-《中国文学编年史·明末清初卷》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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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世纪,风云变幻,甲申之变,天崩地解。虽治乱相仍,事有必至,而铜驼荆棘,百姓涂炭,亦云悲矣!文学盛衰,固关乎国运,其间妍媸消息,又何与于政事?所谓“国家不幸诗家幸,赋到沧桑句便工”者,未必尽然也。文人士夫,于天下板荡之际,或义无反顾,致命成仁;或随波逐流,与世浮沉;或特立孤行,冰操雪节;或腼颜更仕,名标贰臣。行藏出处,人各相异,毁誉荣辱,总成寂寞身后之事。然身当鼎革之世,苍黄反覆,皆有难言之隐者,则人人尽同,不必以群分也。华表归鹤,服饰尽易;江头燕子,旧垒都非。昔日“顾误”之癖,转为“黍离”之歌;旗亭较胜,翻成泽畔之吟矣。加之圈地迁海,奏销文网,科场纷纭,三藩乱作,文人顾影自怜,何暇兼济?修齐治平,总成虚幻。于是感慨万端,形诸文字,或作变徵之声,或作和平之音,滔滔汩汩,言有尽而意无穷,差可为写心胜筹,此则渔洋神韵之所由兴也。将此百年文学,赓续编年,丛书体例俱在,雷池有界,不敢妄越。然时世有别,质文代变;资料参差,迥然相异。划一求之,难免胶柱鼓瑟,寿陵失步,何如会通规矩,我用我法,统一之下,不避变通,庶几春兰秋菊,各极其妍。

    分百年为两段,以永历之亡为限,而不以建州定鼎中原划界,盖一代文学与文人心态如影随形:桂王之死,已绝遗民重见汉官威仪之望;而康熙登极,清廷渐趋盛世,人心思安,文风自有别于胜朝矣。

    文学编年,以人为纲,则作品、形迹皆可集中,脉络清晰,纲举目张。举事略于生年,详于卒年,则尊盖棺定论之传统。若卒年不详或在十七世纪之后,则视其人之文学地位与文学活动年代距康熙三十九年之远近,而于生年或多或寡胪列事实,以俾本书自成体系又能与前后文学编年相继有序。

    编年以人为纲,并非执一而求。无作者或作者生卒年不详者,自当以作品或事迹为纲,按时间胪列。总之,以有限之篇幅提供读者尽可能多之信息为最终目的。

    古人以帝王年号纪年,所遵者农历(或曰夏历),其岁末之若干日,或已交公历年分之翌年。本套丛书纪年概以公历为首,而以帝王年号纪年为括注,年下之月分又从农历,不无龃龉之处。为解决此矛盾,若遇文学家之生卒年在农历之岁末者,本书皆括注其公历之年月,并作为判定作家生卒公历纪年之依据。

    本书选取明清文学家共三百馀人,另有极少数与作家、作品两相关涉之人如柳敬亭、朱方旦等,亦在选中,共达三百三十三人(不计引文中所涉及者)。未知可否概括百年之文学风貌?

    腹笥有限,益信书囊无底,绠短汲深,成此资料之书,总赖主编陈君文新之青睐与湖南人民出版社诸君子之大度,敢不黾勉以求?虽然,挂一漏万,混淆错讹亦在所难免,使读者阅后不作“扣槃扪烛”、“隔靴搔痒”之评,于愿已足,遑论其他!

    是为记。

    乙酉仲夏赵伯陶记于京北天通楼

    (原载《中国文学编年史·明末清初卷》,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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