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温暖入睡的时候-一个唱歌的邻居和宿舍老大的失恋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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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考上的大学所在位置是S城幸福路100号,高考之后希望大家都能幸福的意思,毕竟高考大家都是那么辛苦过来的,我是一个人前往上大学的,大学离开我一千多公里,坐的不是火车,而是大巴。

    大巴都是在下午开车,早上到达S城市,大巴一般有三个司机,一个司机开车,另外两个人跟着聊聊天,生怕在大晚上的司机开着开着无聊中就睡着了。

    天终于开始由蓝色慢慢点起灰色,车子还在不断往前走,一路上爬过了好多山了,慢慢地也就平稳了。

    在双眼迷蒙中可以看见墨水似的前方的路,凌晨的露水贴紧了大巴的玻璃窗,我夹在两个中年人之间,车轮撞击地面石路的声音响着,我的头不断摇晃。

    睁着眼睛,我盲目穿梭在许多时间段的缝隙中,我一遍遍回忆着刚刚过去发生的事,每一个细节似乎都会决定着我以后的回忆究竟会有多么美好,不时叹着气。能够考上大学,这本身就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特别是当你父母一字不识的时候,那是多么不容易才能做到的事情……

    然而,大学里的生活,让人感到新鲜的时候也同时会感觉到疲惫,离开自己家里将近一千公里的地方,生活习惯完全不同,年少轻狂的我自以为自己能够很快就适应所有的环境,殊不知人是有地方性的,有些地方的人你根本没有办法靠近。

    一个月之后的国庆节,我无心庆祝我的祖国成立多少周年,还是给父亲打了个电话,一个不到一分钟的电话,短短的几句话就结束了。我开始想念起我的高中和家里的生活,那个时候的我很是自由,我比较喜欢自由的生活,我喜欢跑步,喜欢游泳,后来虽然也是喜欢跑步,而且每天还能够跑几公里,在跑步中人能够非常自然地放松下来……

    我有很大的压力,我总想着爸爸会在某一天会死去的,我做过好多这样的梦,所有这一切都那样的真实,人活着就会失去,失去就会难受,一直在难受中就成长了,生而为人,这本身就是一个赎罪的过程,没有人永远都活在快乐之中。

    “孩子,现在过得怎么样了?”爸爸总是在我没有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每个周末定时给我打一个电话,问的都是关于生活上的问题。不可否认,他是个非常细心的人,后来他就把电话给了我妈妈。妈妈的唠叨啰嗦在村子里面是有名的,慢慢地我发现她的声音有些劳累了,看样子家里出了点问题,我很清楚他是不会跟我说的。

    “妈妈,放心,我会加油的,这个大学跟它的幸福路100号一样让人感到非常幸福,这里有非常关心人的宿管阿姨,有经常找我聊学习的辅导员,还有总是非常想念我的老师们。”那些老师,似乎懂得我的某些想法。

    我开始学会了喝酒,那天我的舍友于念刚好有假期,我们在学校附近喝了一个晚上的酒,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喜欢喝酒,红着且臃肿的脸变得迷茫,我总觉得跟阴霾的天气比起来,那酒简直就是上帝在撒尿。

    这里的天气很变态,没有春天与秋天,要么是炎热要么是严寒,人的性格似乎也被气候所控制的,这里的人要么热情要么冷漠,两极分化过于严重。

    那一晚,我平生第一次听到歌曲,听着听着就哭出来了,那人似乎已经唱到了我的心里,此刻,他是如此伟大。

    舍友都以为他唱得非常好,我深受感动,后来清醒的时候他说没有想到我喝醉的时候想的不是女人而是自己的老爸,那个时候我对爱情很懵懂,基本都没有感觉。

    老大回来的时候听到于念啜泣的声音,还他妈的以为他失恋了。

    “失恋了不要紧,你看看你老大我,现在不还是如此坚强,现在还不是生龙活虎的。”老大这恋爱可以算是真正地算是老房子着了火,不过这老房子才过几天又重新建立起来了,开始了他的第二次恋爱,都说歌手的感情生活很混乱,不知道预示着老大以后会成为一名歌手。

    “也许,是演员吧。”说得对,演员的感情生活也很复杂,何止复杂,简直就是混沌,那时候大家对演员都有共同的看法。

    不过,于念唱的是《老男孩》。

    借着《老男孩》这一首歌,这个家伙参加了当年锣鼓喧天的校园歌手大赛,为此那个长期困扰着我的声音,在最后我终于有幸能够见到那个家伙在舞台上放开自我的样子。

    除了余念,一起参加比赛的,还有隔壁宿舍一个每隔两天都会贴面膜的男生,除了上课,整天几乎都待在宿舍里面。

    看着这个家伙的表情我突然觉得我们根本就不算是宅男,他那纤细而又白嫩的双手,脸上仿佛贴上无数次面膜的男人让我忘记了性别到底是怎么区分的。就像老大在无数次忙碌后的闲暇之余,给予我们关于男性和男人之间的却别到底是什么。

    “这个娘炮。”宿舍老大嘴角的胡须抽动着,早已成为了鼎盛之势,黑暗之中仿佛关羽显灵,那灵光仿佛刺伤了我们俩。

    我们是一路狂奔到校园歌手大赛现场,那个时候距离歌手大赛比赛开始的时间还有十分钟,却已经有了人山人海的气势,早就已经有几十个人占领了前面的位置,就像是攻城的军队一般。

    一阵风吹来,秋天的寒意就慢慢地在整个大厅里散开了,那股冷风让我有些恨不得在这中央摆上十几桌大火锅,火锅在我眼里就是冬天的良药,边看火锅边看演唱,这简直就是神仙般的待遇。

    我一直觉得是伴随寒冷的故事开始,在还没有认识火锅之前,那是小学的时候,我炒菜的时候将锅子给烧了,记得那个时候也跟现在一样,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问爸爸这是不是重庆人成都人吃的火锅,爸爸当时没有给我一巴掌,我觉得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后来,直到我家里吃上了火锅,它很符合我和爷爷的味道,在那个寒冷的冬天,火锅伴随着我和爷爷,当然伴随着爷爷的还有那些年一起和爸爸喝过的五梁液,酒喝多了就容易坏事,容易打架,小孩子对什么好奇,没有科学解释的时候人总喜欢把事情归结为鬼神,酒在我小时候就是这么一个东西。

    从小我就对各种刚刚身边刚刚见过的东西感兴趣,边争着吵着要喝酒,爷爷在喝醉了将剩下来的酒递给了我。

    那个时候我看着那只剩下一小杯的酒,再想想自己白天喝过的三得利果汁,不免有些沮丧,这么少量的酒够我喝吗?嘴馋的人,似乎量都得大菜高兴,只是在喝了一口酒之后,我仿佛一下子就走进了酒鬼的世界,周围开始变得恍惚,好像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醉了,朦胧中好像听见妈妈在告诉我,“魏展,我是你妈妈”。

    还没结束的歌唱比赛一下子将我从回忆中拉回了现实,他们努力地唱着,一派欣欣向荣,晚上九点歌唱比赛终于结束。

    隔壁歌唱的家伙拿到了第一名,宿舍老大拿到了优秀奖,有着音乐天赋的人运气一般都不会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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