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者篇
越南人民太热情河内迷路记
我常常觉得地图是世界上最神奇的发明,因为它成功地让一个身处异地的青年在它身上消耗了比走路更多的时间。这是一种比便秘还要焦虑的感觉,因为便秘的时候你还有目标,等着等着就在地心引力下找到出路,而在地图上往往没有这种感觉。
在找路这一点上,我一直是一个焦虑的人,尤其是在一个完全失真的城市和一张完全失真的地图面前。每当我在旅行之中独自面对一块空地或者正在施工的建筑的时候,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象自己把绘制地图的人抓出来按在地上骂得狗血淋头的情形。而每当我这样想象的时候,也就意味着我遇到了旅行中一个最大的问题——迷路。
2011年12月的时候,为了庆祝玛雅人的预言让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蛋疼了一把,我开始了为期35天的东南亚之旅。
而这本书开始描述的故事就是从我4点半踏出嘉林火车站后开始的。这是一个悲剧的开头,因为在12月的北半球,4点半是一个连公鸡都还在睡觉的时辰。我走在河内清冷的街道上,背着一个45升的旅行包,心里特别担心会有一个尽职的警察路过。警察叔叔发现我鬼鬼祟祟,又背着一大包的行李,然后他应该会立马把我扭送公安机关法办。庆幸的是,河内的警察没有这么早上班。我一个人游荡在河内的街道上,拿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旅店地址和地图开始了寻找下榻住所的旅程。
然而五个小时过去了,除了早上在还剑湖边小摊子上吃到的美味越南米粉之外,我仍然一无所获。
我想大概所有做地图和做攻略的人都没有考虑过看地图人的智商,他们认为只要有“07 Ngo Gach Street, 河内, 越南”的字样加上一幅像连环画一样的地图就一定能让人找到目的地。
在河内迷路之前,我一直笃信“信攻略,得永生”这样一个真理,于是我在出发前就把LP上河内的具体方位连同主要的建筑物用一种文字加图片的方式标记了出来、然后来回看了好几遍。
但是到达河内的第一天我就傻眼了,LP上的地图居然是4年前的,而且地图也没有画出路上多如牛毛的摩托车。
我在河内迷路的另外一个原因,得归功于这条像迷宫一样的“三十六行街”。三十六行街在还剑湖的北面,是一条屋舍林立、道路狭窄的背包客最爱之街。这也是我最喜欢的一种街道,因为它们往往出现在一个国家的城市规划局成立之前,道路和房屋的走向完全出于民众自己的意愿。而且据说这条街之所以叫三十六行街是因为以前这里就像一个露天的庙会一样,每条小巷都有自己的经营项目,什么“烤鱼街”、“酒吧街”自然是必不可少,而且这里还延伸出例如“草席街”、“脸盆街”、“山寨假货中国街”等的街道。
山寨假货中国街是我在迷路时无意间闯进去的,我瞬间有一种到家了的感觉。外国人似乎很相信中国的山寨水货,什么手表中的劳斯莱斯、手机里的战斗机等等在老外眼里只要贴上了中国制造的标签就立马身价百倍,变成了山寨中的王者。所以在这里驻足购买的老外非常多,老板也是清一色说中国话冒充中国人。
我觉得河内能成为一个美丽的地方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河内人太热情了。我估摸了一下,自己那一天问了不下50次路,但是不管是听懂还是没听懂我那多国口音混杂的英语的人,他们都为我驻足很久,有些甚至会和我站在一起拦下另外一个越南人,经过一番学术讨论之后非常严谨地给我在地图上画一条路线。
我曾经为了找河内的水上木偶戏迷路很久,因为我一直以为这种类似国宝级的文艺汇演有一个很大的招牌加上一个超大剧场。但是在这样一个建筑布局如同斗地主时候打在桌上的扑克牌一样散乱的地方,寻找一个剧院就像是在雪地里找棉花糖一样。
我拿着地图无助地站在还剑湖边,却已经不敢问路了,因为已经有三个路人帮过我,而我仍然处于迷路状态。我一直觉得自己这种乐天知命的性格很适合旅行,因为只有像我这样身残志坚的“迷路分子”才可以最终取得胜利。
我正在自我催眠的时候,一位头发油亮的大爷拍了拍我的肩膀,问我是不是迷路了,我拼命地点头以表示我迷路的严重程度。三下五除二,大爷很快就明白了我要去的地方。这位大爷是个高人,因为在我提供纸笔之后,他居然给我画了一个3D的地图。
我沿着这位好心大爷画的路线来到了远离还剑湖的“opera house”。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河内是一个神奇的城市,因为位于还剑湖附近的老区让我产生了一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感受,然而当我走到远离还剑湖的“opera house”时,我瞬间就觉得越南人是两面三刀的“混蛋”,拿着那么旧的老区赚的钱盖了一个这么法式风情的歌剧院,还不在地图上标出来。如果不是得到民间高人的指点,我还不会误打误撞地进入这样一片风景。
然而高人再厉害,还是没有解决我的困境——这并不是我要找的水上木偶歌剧院。
后来,我发现这种自暴自弃的找路方式像极了在迷路的时候扔鞋辨别方位的办法。但是那位大爷还是给我指定了一个大致的方向,我沿着大爷指的方向沿路做地毯式的搜索,终于在路过一个小庙的时候,在门口一位好心的丐帮弟子的指导下找到了水上木偶歌剧院。
毫不夸张地说,在看戏的时候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不是因为剧情感人,而是我千辛万苦找来的水上木偶戏居然是讲越南语的,而我一句都听不懂。
当然,迷路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在河内的几天里我体验了各种各样的迷路,人们常说“男人的第六感是用来排除一个错误的答案”,而我则是在河内迷路的时候才深深体会到,“往我猜测的相反方向前进,就一定能回家”。
迷路也好,发呆也罢,河内的的确确是一座很适合慢慢驻足观赏的城市。它就像一根弹簧,你天雷地火地问路,它便会用如潮水一样的摩托车把你搞得晕头转向;你慢条斯理地来,自然也就会有美丽的风景在你迷路的时候不期然地出现。
呜呜,这里还没有北京一个王爷的后花园大。
在踏入顺化之前,我对顺化的感觉无非就是那几样——这是一座朴实的小清新城市,这里以前是越南的旧都,这里的皇城是cosplay北京紫禁城的,这里的女人据说是全越南最丑的,还有就是这里没有什么好吃的。
我在顺化满打满算只待了6个小时,然后就匆匆前往下一个我更感兴趣的地方——会安。
我漫步在顺化古城之中,发现这是一座古朴中不失典雅的古都,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在重口味中不失小清新的古都。
可能是因为下雨的关系,顺化古城里面非常脏,青苔和着黄泥的街道给这座古城抹上了废都的感觉。在一些如今已经破败了的城墙和建筑之中,我们似乎只能用自己的想象力去描绘几百年前这里的景象。然而当你细细品味雨中的顺化的时候,你会感受到一种古都少有的生活气息。最轻松写意又不耗费时间的方法,是雇一辆摩托车,跟车夫说好价钱和途经的景点,自己决定观光行程和游览的时间。
如果非得用一句话来形容顺化皇城,我想就如同我的标题一样,这里还没有北京的一个王爷的后花园大。而且因为战争的缘故,原来的顺化皇城现在只剩下一个太和殿和城门,其他部分都是后来重建的。
当我几乎要完全确定对顺化的印象的时候,却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情——我闯入了一个越南婚礼现场。
我一直向往这种在外国人婚礼中骗吃骗喝的事情,不仅可以成功打入当地人的行列,还可以免费沾沾喜气,饱餐一顿。
结婚的是一位餐馆老板的儿子,餐馆就设在顺化皇城的围墙外面,平日做迷路外国人和附近邻里的生意。新郎早上还在打点自己的生意,见时间差不多就急急忙忙穿着礼服跑过来。我很难理解当一位新郎居然能这样,像赶午夜飞机一样地赶自己的婚礼。然而新娘却笑得很开心,弟弟妹妹婆婆公公站在门口,跟过往的宾客有说有笑。最后在新郎匆匆赶到之时,拿出纸巾为新郎擦去额头的汗水。也许这正是这位新娘心里希望看到的情形吧。
在越南这个神奇的国家,女人是家里的经济支柱。我常常奇怪为什么在外摆摊的少有男人的身影,经打听才知在越南女人要负责背起养家糊口的重任。而男人则大多数是在家中悠闲地等待着“做大事”。这位新郎也许就是传说中的“绝种好男人”、“越南灰太狼”。
我最终因为时间的关系没有参加完婚礼所有的仪式,只是在临别之前为这对新人致上了最真挚的祝福。如今想起,多少有点可惜,不仅仅因为没有参加完婚礼,更多是为错过了一顿地道的越南婚礼美食而惋惜。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远远的电视机里突然冒出一句:“只有平凡的人,没有平凡的人生。”突然觉得这句话和旅行中的这个故事十分契合。
在越南中部的古都,有着太多像这对新人一样平凡的人。他们没有见过比顺化古都更加宏伟的建筑,他们没有到过比河内更加遥远的地方,他们就是最平凡不过的人,但是他们却在自己的世界里活得心安理得。
顺化的确是一个不一样的皇城,不是因为这里的皇城没有北京一个王爷的后花园大,而是因为这里的人少了一种黄袍加身下的戾气,多了一种古稀老人的平和。
中国的古早味在越南
古早味”这个词最初是台湾美食界的说法,本来我并不知道它的意思,是在河内的一位台湾同胞的指点下,我才知道了这个词语的含义——“古早味”指的是从前的味道。
我十分赞同台湾同胞的看法,但是相对于“古早味”,我更喜欢用另外一个词——“乡土味”。
在会安的时候,“乡土”这个词常常被身边的老驴们提及。并不是这里的食物味道让我们这些中国人心生回忆,而是因为这样的一个古城不仅有豆腐花、小戏台、纸灯笼,还有很多和多年前的中国相似的东西-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地道的中国式农村。
30岁以上的城市人,很多都在农村待过,都有着那些在树下追打、玩捉迷藏、偶然调戏一下邻居家的土狗,或是跑到河边摸一条鱼带回家的乡村记忆。
我在会安就遇到了一条邻居家的土狗,它应该是刚刚从一个有主人有骨头的美梦中睡醒,露出一副“going down”的表情朝我们讪笑,不时还摇摇尾巴“汪汪”地叫唤几声,像是我们这几个陌生人入侵了它看守的领地一般。
这个“going down”的表情马上激起了路边餐馆的一众懒洋洋的游客的兴趣,他们纷纷掏出相机,把这小院围了个水泄不通。土狗在这样的场面下立刻变得不淡定了,它上蹿下跳,被闪光灯吓得团团转。
正当游客和土狗嬉戏的时候,突然一阵熟悉的香味从远处飘来。追寻香味而去,发现来源是一个将五谷磨成粉售卖的柜台,并且这里显然已有了一些粉丝。年轻的服务员顾不上招呼客人,忙着帮排队的顾客磨粉,一位年长些的女士足足挑选了十几种原料,磨成了三大袋营养粉。
于是乎,很多像我一样的游客就像小时候电视广告里面出现的黑芝麻糊小孩一样,咬着手指站在了阿姨的柜台前。这时,站在旁边的中国游客突然冒出一句:“我小时候也是这个样子的。”
任何东西只要打开了味觉记忆的大门就会一发不可收拾,就像小时候夏天食欲不振时,家人会端出一碗炒米粉,主料是黄豆粉,用开水冲,加点白糖即可,味道香甜可口。还有那些小时候吃过的老冰棍,只是一些糖水和蜂蜜的味道却让长大后的我们一直记忆犹新。
都说人对于味道的记忆是最长久的,年纪越成熟,越懂得旧时滋味的妙。不过而今的古早味除了一份对旧时光的爱之外,还多了一份对生活的认真。
每个人对越南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回国的时候就常常会听到“越南就是山寨中国”的声音。我一直想为越南说几句话,借着这个机会也可以为越南说几句公道话:山寨和保存其实并不是同样的东西,山寨是主动的模仿,而保存更多的时候是被动的保护。曾经在国内的一个古镇上看到过两个十分稀奇的烛台,民族的图腾,杉木的纹路,一问之下,一个老板 说这个是来自西藏的喇嘛手艺,另外一个老板说这是来自湖南的苗家秘方。其实他们都没猜到,这样两个工艺品来自同一个地方——中国义乌。
曾经听一个日本友人这么评价中国:“中国是一个艺术大国,却是一个文化小国。”街头卖艺的天桥艺人,如今还能找到几个?震撼人心的天津大鼓,还有几人会听?就算是引以为豪的节日文化,也慢慢地被相邻的鄙人一一剽走了。
我并不是一个崇洋媚外的投机分子,很多时候,并不是别人在文化上做得多么的好,而是我们在这一点上做得还不够而已。
自古山城多风雨大叻的分道扬镳
很喜欢《白玫瑰与红玫瑰》里的一段话:
“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想罢,山城便是这样一个既像红玫瑰又像白玫瑰的女子,山城叫做大叻,是一个与其他越南城市不一样的地方,色彩斑斓的欧式低矮房屋让你有一种仿佛置身欧洲小镇的感觉。
一直以来,我很想把大叻比喻成一个浓艳的女子,然而我却偏偏在一个大雨的日子来到,无法见到她在日光下的娇媚。好在每一个季节和每一种天气,她都有独特的美丽之处。12月的大叻,一丝寒意夹杂在这突如其来的大雨之中,让每一个到达的旅行之人都不禁打了一个寒战。
在车上遇到了几个中国人,这是我在旅途中第一次遇到中国人,他国遇老乡的激动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但是一番打听之下才得知同行的几人都非常的累,从芽庄到大叻5个小时的山路颠簸已将他们的身体彻底拖垮,面对这场突来的瓢泼大雨,他们宁愿选择待在旅社中等待天气好转。
自古山城多风雨,想罢也只有我这样无聊的人才会想在大雨中去探一探山城的究竟。我坚持要走,在经过数十秒的讨论之后,我便开始享受这段一个人的大叻之旅。
大叻其实非常的小,稍作信步,就已经穿越整座城市。它和以前到过的山城不同,以前去过的山城往往有一个特点,要么环湖而建,要么沿山而建,要么湖水秀丽,要么山势险峻。而大叻却把湖水秀丽和山势险峻兼而有之。我沿着湖泊走了一圈,便开始往山上走去,不一会儿就穿越了整座城市,最后前往山上的观景台。
我沿着山麓拾级而上,街上鲜有行人,大雨让这里的街道变得格外的干净。路上很少有背着行李的东方人,西方人似乎比东方人更喜欢雨中的大叻,而且尤其喜欢大叻山上的寺庙。和我一起迈入山顶寺庙的是一对白人夫妻,背着沉重包裹的他们看起来像远道而来的客人。聊天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们也和我一样心有灵犀——这里很像他们小时候在瑞典的家乡,在大城市居住了很久,这种亲切的由下至上的山风让他们感觉好像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一样。
我们就这样在寺庙里走着,走到了一处雅苑,一位和尚端着热水瓶从里屋出来,见到我们三人,便示意我们过去一起享受热茶。
在国内,日益发达的城市文化已将这种原始的储存热水的方法全都遗忘,虽然现在热水已经不是什么稀罕之物。然而在这样的天气下,不管是在哪里,有一杯热水暖肚,也是一件令人欣慰的事情。
这种对热水的依赖,也许出自一种最原始的对温暖的向往,换言之,就是一种对荒凉的抵抗。东方人是一些很怕冷的民族,在国内旅行的时候,凡是有人烟的地方,必定能讨到一碗热水,所以泡面、茶叶是在东方的旅行中的方便之物,而若是换作去欧洲旅行,寻找热水泡茶叶恐怕也成了一件困难的事情。
西方人也许比东方人更加能够承受寒冷,因为这对夫妻拒绝了和尚的暖茶,继续在庙宇里参观拍照,而我则欣然接受了和尚的善意馈赠。
喝过暖茶,我在寺庙外面的观景台上找了张长椅坐下,这时雨已经慢慢地变小了。我看着这座山城因为退去了水汽而变得清晰,自下而上的大风把自己吹得格外的清爽。我一直很喜欢大风,那种迎风而上的呼啸可以让自己暂时听不到自己的呼吸,大风从鼻孔一拥而入,带着雨后特有的泥土和青草的味道。这种感觉,让我仿佛置身于某部法国的电影情景一般。
美奈,——仰卧在海边的姑娘,她美丽又朴实
美奈是一个神奇的地方,因为不久之前她还是一个小渔村,但现在却形成了越南旅游中不可不去的海滩之一,椰风海浪,水清沙幼。在这次旅行中,我才第一次感受到了她的魅力。
在到达美奈之前,我曾经去过越南另外一个着名的海滨城市芽庄。如果说芽庄是一个身材妖娆穿着性感的比基尼在海边漫步的少妇,那么美奈一定是椰风海浪里带着贝壳项链的懵懂少女。
喜欢美奈的另外一个原因是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棵植物,只有享受了光合作用之后才能快乐的生长,而在到达美奈之前这么多天里,越南一直处在晴转多云、多云转雨、雨转暴雨的悲剧天气中,而我直到在美奈才见到了久违的太阳。太阳对于一个旅行者来说无疑是很重要的东西,看不见太阳,就意味着海边的日出和日落都被一一错过。
我们的车子开进美奈的时候已经渐入傍晚,司机把我们放在了背包客聚集的北面公路。这里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老板开的别有情致的旅馆,我们从15美元带游泳池的海冰浴场一直走到3美元一个床位的沙滩度假屋。众多选择让许多背包客为美奈这座城市迷失。
美奈很小,一条公路就可以贯穿整个美奈,所以你在美奈根本不用担心迷路的问题。以这条路的中轴为界,美奈分成了背包客聚集区和度假酒店区。
我一个人走在夜晚的美奈街上,这里的夜晚非常舒适,海风伴着附近酒吧的音乐,吹得人进入了一种微醺的状态。
中国的酒鬼们常说,在酒吧的时候,不认真没意思,太认真易伤身,酒在微醺最迷人,而美奈就给了我这种最迷人的感觉。美奈的酒吧都很有意思,很多金发碧眼的外国背包客在第一次来到美奈时便深深地爱上这个东方的渔村,于是呼朋唤友,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了美奈。美奈的酒吧文化便慢慢开始兴起,这里没有一流的DJ,却有着最有创意的打碟者;这里没有顶尖的调酒师,却给予了游客一个在海浪里调酒的机会。
我一直为那一次和美奈的酒吧擦肩而过而后悔至今,因为第二天要早起去寻找美奈的清晨鱼市,无奈之下我只能乖乖回去睡觉。旅行就是这样,上帝为你关闭了一扇窗户,必定会赐予你另一片风景作为补偿。
第二天早上四点,为了不吵醒拼房人的好梦,我蹑手蹑脚地走出房间。天还没有亮,借着微弱的月光我便出门,本以为自己已经出门很早,哪知道到达海边的时候早市早已忙得热火朝天,沿着海岸线密密麻麻地都是渔船和早市的商人。
美奈的渔船很奇怪,并不是像国内梭子形状的船,而是一个圆形的大木盆。每天早上,美奈的渔民就是开着这样一个圆形的木盆里出海打鱼,养活自己一家。
坐在沙滩上,看着繁忙的鱼市,突然觉得余生如果可以在这里就这样每天看着落日夕阳,有一个足够温饱的工作,每天可以和一众朋友到海边散步吹风,偶尔和早市的老板买一点海鲜,该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我一直很享受在旅途中遇到这种不属于自己的忙碌,早上三四点钟天刚蒙蒙亮的时候,看到这些忙碌的渔民,会让睡意蒙眬的自己瞬间变得清醒。可能是因为在城市里生活久了,面对朝九晚五的生活已经疲惫不堪。生活无非上课、复习、准备考试,偶尔的通宵复习也只会在第二天的考试之后被忘得一干二净。
生活好像变成一个上好发条的闹钟,每天做着单调重复连自己都厌烦却又无可奈何的事情。
但是这样的我们却未曾想过,你在办公室写着PPT的时候,博卡拉天空上的云朵正在漂浮;你在会议室和同事吵架的时候,尼泊尔的背包客朋友端起酒杯正坐在山上面畅饮;你在家里看报表的时候,乞力马扎罗的雪顶正在一点点地消失;你在早上挤进地铁的时候,阿拉斯加的鳕鱼正跃出水面……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穿高跟鞋走不到的路,有一些喷着香水闻不到的空气,有一些在写字楼里永远遇不到的人。那么,我们还在等什么?
我可是龙的传人,西贡拉客的一边去吧
我可是龙的传人”——这是我正面回应上海大叔关于西贡是小偷和拉客者聚集地的观点的第一句话,同时也是最后一句话。
上海大叔是一位我旅行中“捡”来的旅伴,“捡”是一个我很喜欢的形容寻找同伴的词语,一方面是因为它言简意赅,另一方面则是这个字眼给我一种很强烈的成就感。上海大叔自然是一个典型的上海人,我们在去河内的火车上就已经遇见过,但是一路几乎同样行程的我们直到西贡才真正认识。我一直以“闷骚”这词来形容他,为此他甚至和我绝交的心都有了。作为一个典型的上海男人,他居然可以潜伏在众多的旅客之中如此之久,他的“闷骚”水平可见一斑。后来,上海大叔一直陪我走完柬埔寨的旅行,在曼谷的时候才分道扬镳,作为一个国外自由行的菜鸟,遇上这样一位“野生驴友”无疑是大自然的一种馈赠。大叔的幽默和知识让寂寞的旅行平添许多趣味。
车子到达西贡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但是我们仨——我,上海大叔,还有我在微博上认识的一位澳洲小萝莉(吃货篇会具体提到)一下车却发现范五老街像是才刚刚睡醒一样,竟是一派喧闹繁华的景象。下车后,我们往街道的深处走去,穿过一片灯红酒绿的酒吧,再穿过那些高高瘦瘦的民房,沿街有老外们三五成堆地在路边喝酒,有几个拿着酒瓶的醉汉还在不远处撒泼。我回头望望刚刚走过的路,那些低矮的楼房在霓虹灯的映衬下显出一种粗俗的脏,活脱脱像是一个穿着紧身衣已经发福的中年妓女。
我们继续寻找旅馆。这边的旅馆远没有河内的便宜,一问之下光是价格就把我吓退好几米远,无奈之下我们只能往街道更深处搜寻。就在这时,旁边突然窜出几个越南青年,用一口听着特别别扭的英语和我们套话,我们并不理他们,可是他们却更加嚣张,拉着我们不让前行,更有几个赶紧走到前方的Guest House和老板讨价还价。
此番情景不禁让我想起了每当我走在国内的步行街时,总有几个拿着照片的阿姨用非常标准的普通话对我说:“帅哥,阿迪耐克要吗?都是真的;帅哥,劳力士要吗?都是金的。”
正当我沉浸在回忆中的时候,澳洲小萝莉的一声怒吼把我拉回了地球的这边。
地痞头子见被一个小姑娘凶了,马上变得更加凶恶起来。他用越南语气势汹汹地说着一些话。从他的语气中可以依稀地听出他在威胁我们在他的地头,晚上别想找到地方住。
忽然,一个中国人的声音从远方传来——我最喜欢这种异国他乡遇老乡的情况,就好像在学校食堂买鸡腿的时候发现做饭的大娘是自己的亲戚一样,每一次都能从老乡这里得到帮助。在我们这样一个背包客是非主流的国家,遇到同胞该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情啊。
我循着声音找去,果然见到一个背着大包的中国人。细细打听之下才知道这位姐姐来自北京,在之前的open bus 上就和我们一个车,刚刚她入住GH的时候老板和她说她的同胞被人欺负了。于是这位女中豪杰便拔刀相助了。
最后,我们在这家叫 open time 的GH住下。我收拾一下疲惫的心情后,连洗澡的心情都没有就睡着了。
早上一起来,我就直奔红教堂。红教堂是中国游客的叫法,因它用红砖一块块地砌成,全身通红而得名。红教堂全名叫“neo-romanesque notre dame cathedral”,是法国殖民者在1877年留下的一座遗物。教堂有着浓浓的法式风情,配合着蓝天白云和鸽子广场,倘若这个时候有一位身着风衣的男子在广场飘过,激起数百只鸽子的话,就好像置身于欧洲一般。然而西贡貌似并没有这样的命运,因为西贡一年中没有一天可以有穿风衣的天气。
红教堂的旁边就是着名的西贡邮局,这是一幢更加欧式风格的邮局。在国内的时候我就十分爱逛邮局,虽然在通讯发达的今天,信件和明信片已经成为一种渐渐落伍的行为,在国内似乎只有一些偏远的山区还承袭着从邮局寄拿东西的传统。
走进邮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胡志明的画像,让我突然有了一种身处社会主义国家的亲切感。邮局里的人并不多,大多数都是来参观的游客。
如果说你要体验一下西贡邮局,我想寄明信片一定是一个不二的选择。但是在这个事情上我一直十分后悔,长久以来,寄明信片都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收到明信片的人不见得有多么的感激,因为他们只是众多收件人中的一个;反而收不到明信片的人会变得分外眼红,常常质问我为什么寄给这么多人却唯独不寄给他。每当这个时候,我只能报以一个苦笑然后答应下次一定补上。于是“债”越欠越多,而且没有减少的趋势。这一次我寄了46张明信片,就算是流水作业我也用去了整整三个小时的时间。从西贡寄去国内的邮资倒是便宜,12000盾一张,折合4元人民币。按照8元一个鸡腿计算,我刚好在这46张明信片上付上了23个鸡腿。
可能是因为和这座城市的八字不合,相比令人亲切的河内,西贡总给我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西贡就像一个留洋归来的富家千金,气质高贵,举止优雅,她举着洋伞从你身边走过,似笑非笑地朝你点点头。但是和她擦肩而过的你永远是你,而她也永远是她。建筑再美,美食再多,旅游资源开发得再好,你始终没办法鼓起勇气爱上这个地方。就像是孤立在拉客者和扒手之中的红教堂,在干净的街道和蓝天之下,最终只能沦为游客手中明信片所记住的场景。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似乎这样的西贡并不让我喜欢。我不喜欢一个殖民文化如此浓重的地方,准确地说不喜欢一个被外来文化盖住了本来面貌的地方。红教堂虽然美丽,但是却像是一个孤立在巷弄之间的外国人,威严耸立,但始终缺少一股让人亲近的味道。
相比之下,我似乎更加喜欢河内,拥挤古老的三十六行街,和周围的矮房共用一块草地的教堂,密密麻麻的电线,以及在还剑湖边穿着奥黛的越南女子似乎更能代表这个国家的味道。
吃货篇
越南第一顿,还剑湖边的神秘米粉
常听人说,要了解一个地方的方言文化,就要从一个地方的骂人之话开始,比如粤语中的“家铲”。而在一个吃货眼里,了解一个地方的饮食文化,往往要从学习该地区的食物名称开始。
我在越南学到的第一个食物的名字就是“pho”,越南语中米粉的意思。
我和pho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就出现在来到越南的第一天,在河内迷路的我偶然间想起了两句网上流传的话,“孔子说:‘早餐不对,一天崩溃。’孟子说:‘孔子说得对。’”
于是我便就地找了一家老板面相最善良的店坐下吃了起来,老板是一个和蔼的中年妇女,因为年纪和我妈妈差不多,所以总觉得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我好奇地问了老板娘各种食物的吃法和价位,老板娘很腼腆地笑着却一直不回答。正当我纳闷自己今天是不是打扮得像一个怪蜀黍的时候,旁边一个吃早餐的大爷和老板娘说了一句越南语,然后再转过来用英语说,这位老板娘是当地人不会英语,他可以充当翻译。于是我在这位好心大爷的帮助下完成了我的越南第一餐。
这家店在我看来是一个“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摊子,老板娘用一根扁担撑起了全部的器具。扁担的一端是一锅用牛肉和番茄煮的浓汤,扁担的另一端则摆满了各种越式的调味料和碗筷,地上摆着几张小板凳和一个长木板。
不一会儿,一碗热腾腾的越南米粉就放在了我的面前,正当我面对一大堆材料无从下手的时候,好心的大爷开始手把手地教我吃越南米粉的方法。首先要把自己点的螺肉让老板烫熟盖在面上,然后放上越南特有的各种生菜,点上鱼露,接着再根据自己的喜好加入辣椒以及各种调料。最后就是最关键的一步——香茅和小青柠檬,把香茅草和柠檬汁挤入越南米粉之后,就可以开始大快朵颐了。
我先喝了一口汤,果然是酸酸甜甜又有柠檬的香气。浓郁的肉汤配合着滑溜的米粉,让我瞬间爱上了这碗越南的米粉。
然而令我惊喜的还在后头。当我结账询问价格的时候,老板娘用手势给我比了一个12。我在心里想着120000盾一顿早餐,河内还真是高消费啊。老板娘却抓住我,然后笑着摇摇头找给了我108000盾。这样一顿铺满了牛肉和螺肉的早餐才12000盾(折合人民币4块钱)。
关于pho,河内或者说越南还有一家更加着名的店叫做Pho24。这是一家神奇的店,因为不知道多少年前,尼克松的一次偶然试吃使得这家店声名大噪。之后的发展就像各位看官想象的一样,这家店受到了国宝级的待遇,本着把Pho24打造成越南的KFC这一伟大的战略性目标,Pho24开始了疯狂的扩张,分店开了一家又一家。
而当我偶然想起这家店的时候,走了不出10分钟就在路边找到了一家Pho24。我在心里琢磨着这家店还好不是在中国,不然神州大地遍地开花的沙县小吃和兰州拉面可真让人蛋疼。果不其然,当我踏进这家店的时候,毫无意外的眼前挤满了外国人。点餐台也瞬间让我有了一种在KFC点越南米粉的错觉,我被这种在越南独有的美国式混搭乡村非主流感觉雷倒了 ,于是屁颠屁颠地跑回早上的还剑湖边又吃了一碗海螺米粉。
我最讨厌这种名人效应炒起来的食府,因为并不是每个名人都懂得地方小吃,尤其是像尼克松这样的外地人,一辈子可能就吃过一次越南米粉,可能回国之后还会抱着美国的汉堡包大哭三天三夜,然后吐出一句“俺的亲娘哎,还是家乡的汉堡包好吃耶”。我之所以讨厌这种名人效应,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就是经过名人一宣传,这家店就会身价百倍,当然也包括餐牌上的价钱。我在越南吃了不下10碗的米粉,而最贵的就是这家Pho24,最普通的米粉也要25000盾,和外面挑着担子和蔼可亲的12000盾一比较,我毫无疑问地选择了蹲在路边吃。
我始终觉得只有本地人才最懂当地的美食,而旅行又往往是一件矛盾的事情——从一个自己活腻了的地方去一个别人活腻了的地方,自然是什么都要最地道,什么都要最民俗,总是想着去尝试一下那些本地人的美食,不然就和没来过这个地方一样。然而最后却又往往在一些各大攻略榜单上的食府流连忘返,这对吃货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情。就像到了杭州你在路边随便抓一个“野生”的杭州人,问他最地道的杭州菜要去哪里吃。十个有九个会义正词严很负责任地告诉你“楼外楼”三个字,虽然他们这辈子都不会踏进楼外楼去吃地道的杭州菜。因为在他们心目中早已有根深蒂固的一个想法:这是外地游客心目中的杭州菜。就像越南的Pho24,未必不是一家好店,但是却是一家当地人不会去的“好店”。
我一直相信和自己“有缘分”的美食才是最好的,在国内的时候曾经被一个90后的小师妹请去吃饭,从选材料到做菜足足用了三个小时,最后端出厨艺水平媲美“黑暗料理”的四道菜的时候还不忘解释道:“这是我人生第一次做菜,相信你也一定是一个注重内涵的人,味道才是王道……”那顿饭我差点把十二指肠连同胃溃疡一起给吐出来了。然而小师妹却吃得很开心,“吧唧吧唧”三两下就风卷残云。
所以我常说寻找美食是一件乐此不疲的事情,因为寻找本身就是一种味道,不在乎最终吃到,只在乎曾经寻找。很多时候说的就是这么一个道理。
原来咖啡可以这么喝,越南咖啡二三事
我对于越南咖啡的印象,其实是从越南街道上每隔100米就有一家咖啡店开始的。咖啡之于越南,就如同茶之于中国一样。自从上个世纪法国殖民者把一种滴滤咖啡引进越南之后,越南人对于咖啡的喜爱就一发不可收拾。现在,越南已经变成了世界第二大咖啡生产国,喝咖啡也成了越南人民必不可少的生活习惯。
在之后的旅行中,我对咖啡的热爱已经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而我原本对咖啡并不感冒,对于咖啡的认识也只停留于雀巢——雀巢——还是雀巢这样几乎低能的程度。然而越南咖啡却让我这咖啡白痴似乎一夜之间就打通了关于咖啡的任督二脉,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别人在街边买着果汁解渴的时候,我往往会对着路边的咖啡摊傻笑。
到达河内的第二天,我拿着我的LP以及旅行笔记游走在还剑湖旁的巷子里。炎热的午后,刚刚吃完三松饭和法棍的我漫步在还剑湖东部的巷弄之中。我被这炎热的天气渴坏了,于是有了找一个阴凉的地方喝点东西稍作休息的冲动。就在这时,路口一家看似冷饮店但没有招牌的小店映入了我的眼帘。我进去坐下,看完菜单后马上就有了把设计菜单的人揪出来骂个狗血淋头的想法,因为这菜单上除了咖啡还是咖啡。在这样一个炎热的下午,咖啡又怎么能解渴呢。我做出一个想要离开的动作,可能因为心虚兼老实,我一站起,便马上被老板娘犀利的眼神凌迟处死,只能老老实实地向老板点了一杯冰咖啡,希望赶紧喝完之后就可以离开另寻解渴之物。
然而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么简单,老板在端出咖啡之后,非常兴奋地向我介绍着他的咖啡。从产地到喝法,从咖啡粉到容器。他像是媒婆给咖啡相亲一样,把这杯咖啡的祖宗八代和生辰八字都给我详细介绍了一遍,说完还饶有兴致地表示要现场演示一遍制作过程。
只见他端上了一套器具,下面是一个咖啡杯,上面放着一个铝制的器皿。老板把热水注入上面的器皿中,咖啡粉和热水就从这里酿出了液体咖啡来,接着液体咖啡便一滴滴地流到下面的杯子中,整个过程大概只有三四分钟。老板继续说,要滴出一杯完整的咖啡大概需要20到30分钟的时间。最后,老板把浓浓的一勺越南炼乳舀到杯子里,并在里面加入冰块。
这是我第一次喝到越南的咖啡,我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句:“就这么点,一共也就两口,居然要了我15000盾(约5元人民币)。”正当我想要一饮而尽的时候,老板突然用一句我听不懂的越南语制止了我,然后望着呆住的我,用英语告诉我说越南咖啡是要“舔”着喝的。
果然,这杯咖啡非常的浓,浓到只要用舌头轻轻舔一下就已经让咖啡的味道满嘴生香。我从没见过“浓缩咖啡”香味四溢的时候,突然间就爱上了这种喝法。
当然这仅仅是我咖啡之旅的开始,在之后的旅途中,我还尝试了最有名的中原咖啡和更加香醇的西贡咖啡。关于越南咖啡的故事,并没有结束。越南咖啡的浓度是普通咖啡的五六倍,其香味也浓郁。越南咖啡就像是咖啡抑郁症病人的特效药一样,甚至让我动了买一套工具随身携带的念头。
旅行中总是有这样神奇的食物,作为一个猎奇的吃货,我常说这世上并没有让我讨厌的食物,只有还没有遇到适合的味道。
我想越南咖啡就有着这样一种适合吃货味蕾的味道。从此我渐渐地喜欢上了那种纯香中略带苦味的咖啡。记得书上说喜欢喝苦咖啡的人都希望真实地感受生活,对于苦涩之味,他们从不抗拒;而喜欢在咖啡里加糖的人,多半则是对生活有不解的激情,他们用天真和甜美去体会生活。
很多时候人在不经意间放弃了尝试另外一种味道。世间有太多美好的味道,对未曾拥有的美好,人们一直都在苦苦地向往与追求。大江东去的叹惜,朝花夕拾的烦恼,有得必有舍,拥有的时候,我们也许正在失去另外一种味道,而放弃的时候,我们也许又在重新获得。忙忙碌碌的自己真正所需要的味道,往往要在经历多年后才会明白。
法棍啊法棍,越南人民处处离不开你
我一直觉得如果越南有和中国一样的城管,那么绝大部分的越南美食都会逐渐消亡,紧接着是越南的首都会慢慢消失,最后肯定连活下来的越南人都没几个。这是因为越南的美食之所以诱人,全靠挑着担子满街走的越南小贩。
越南遍地都是美食,其中最寻常的是当地的法棍。
他们的法棍约有30多公分长,橄榄形,表皮很薄很脆,里面有很多的大气孔,且软硬适中,筋道也恰到好处。在吃之前,把它放到烤箱里烤几分钟,然后用刀从中间剖开,再把番茄酱、特制的调味酱和各种肉片夹进去,吃起来真是美味之极,而且价格也很便宜,一个加了各种肉的法棍才卖5块钱人民币。
我在越南吃了无数次法棍,法棍在越南随处可见——有越南人的地方,就有法棍。其普遍的程度就像中国的“早餐三宝”——烧饼、油条和豆浆一样。
我第一次看到法棍是在河内的还剑湖边,当时是一个挑担子的小贩在卖。小贩把法棍垒成金字塔形,旁边放着一个烤肉的炉子,他趁热拿刀子从中间剖开法棍,然后把好吃的东西一股脑儿全塞进去,最后还用酱料做一个Happy Ending。我接过热乎乎的法棍咬了一口,顿时觉得这是前所未有的美味。当时有几个围观的欧洲人在旁边起哄说“Vietnam Hamburg”,但是我觉得和美国人的汉堡比起来,越南的法棍简直好吃太多了。
在之后的越南旅程中,法棍几乎成了我早餐的不二选择,有时,在一时找不到其他食物的时候,也会用它充饥。
越南人对于法棍的吃法也是各种各样,有在法棍里面塞酸菜和腌萝卜的,有在里面放烤肉串的,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在会安的时候吃到的那一种。那是一个老婆婆做的,她在古镇卖了一辈子的法棍了。老婆婆为人十分和善,虽然不会讲英语,但是却一直笑着,打着手势和路人搭讪。老婆婆卖的越南法棍又便宜又好吃,法棍里面塞的是她自制的肉末,塞得满满的,都快要从法棍里溢出来了,却只卖10000盾。所以我好几次去吃时都不禁怀疑是不是因为自己穿得太破烂,外加上背了个这么重的行李,以至于看起来太过可怜而受到了人道主义救助。
后来我发现了老婆婆卖的法棍特别好吃的秘诀之一是她会一直把法棍维持在热乎乎的新鲜状态。如果你准备当场吃掉法棍,她就会把你点的第二个放在烤炉上一直保温;如果你是要打包带走的,她就会把你所点的全部做完后,统统放在烤炉上烤上一阵子,然后再递到你手中,还不忘开心地催促你快点吃掉。
很早之前我就有这种意识——只有普通百姓在吃的东西才是最好的美食,可惜国人有两个难以改掉的坏习惯:好大喜功和崇洋媚外。
先说好大喜功。不管是谁,只要碰上聚会请客,要是主人端出个烧饼油条,不管是亲朋好友还是厨师侍应,都一定会觉得你是这世界上最寒酸的人。自此以后,老死不相往来一定是你这顿烧饼油条导致的结果。但越南人可不是这么想的(我想很多到过欧洲国家的人都有这样的体会)。我曾经把我的一本笔记本送给旅社老板的儿子,老板信誓旦旦地说明天早上要请我吃东西,结果第二天呈现在我面前的居然是一个法棍,还是用报纸包着的。如果不是因为那天的法棍太好吃,还特别多加了几根黄瓜丝和几片肉片,我还真有去把笔记本要回来的想法。当然这只是旅行中的一个插曲罢了。不过,国人请客时似乎更加注重的是面子,而不是别人的需求。
再说崇洋媚外。国人常说:“外国的月亮特别圆,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似乎在国人眼里,舶来品都是最好的。请客吃饭肯定是西餐比中餐高级,牛排肯定胜过老鸡汤,沙律也肯定都比凉茶糖水强……我曾经在云南的一个旅社里,听到几个在贵州支教的老外抱怨不理解中国文化。他们在贵州的一个山区支教了三个月,最后要走的时候村长说为了感谢他们,一定要好好招待他们一次。他们满心欢喜地以为可以吃到最地道的贵州少数民族食品,然而第二天摆在他们面前的,却是KFC里卖的汉堡包和可乐。
在越南大叻时,曾经有一个旅店的老板用很生硬的汉语跟我说要记住大叻,因为这里的咖啡和牛奶是全世界最好的,他希望有一天可以让外宾喝到大叻的咖啡和牛奶。而在国内你却往往听到“不就是烧饼油条豆浆吗,这种东西要是出现在国宴上那真是有辱国体了”之类的话语。
法棍和烧饼油条,本来都是生活中的平常之物,只不过因为地域的文化差异,一个在越南成了家喻户晓的国家美食,一个却在中国成了难登大雅之堂的市井食物。个中缘由,还真是难以说得清楚。
春卷之爱在乎鱼露也
如果你要我在众多的越南美食里面给你推荐几种,我会毫不犹豫地向你推荐越南春卷、越南米粉、烧排骨和黄糯米松饭。
和中国南方一样,越南也是一个以稻米为生的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劳动人民把稻米做成各式各样的食品来丰富口感,于是在这样的时代号召之下,春卷、米粉、糯米松饭就应运而生了。
其实在国内的时候,我就有吃春卷的习惯。孩提时代的我最喜欢的节气之一便是立春,因为每当立春到来的时候,大地回春万物复苏,春笋、韭黄、菜心等各式各样的新鲜蔬菜也破土而出。家里人用薄面皮把这些新鲜的食材轻轻一卷,然后放到油锅里一炸,最后趁出锅的时候热乎乎地一口咬下去,外脆里香。要是再碰上一个冷空气来袭,在气温骤降的日子一边咬一口春卷,一边呼出一口热气,那无疑是人生最美妙的事情了。
后来听说了越南也有越式春卷,我便在心里给它贴了一张标签——中国春卷的远房亲戚。本着虽然不一定有中国制造的春卷地道,但是想必也别有一番风味这样的信念,我踏上了寻找越南春卷的旅程。
但是结果却大出我的意料。越南春卷这个远房亲戚在背井离乡几百年后居然在他乡落地生根,自成一家,由一道在热油中翻滚的油炸食品,华丽转身,变成了一道自己动手的凉菜。
这无疑是横跨在我面前的一个大难题。
我一直称自己是一个舌头上的达·芬奇,动手能力上的晚期霍金。所以当老板把一份完整的春卷分散成面皮、素菜、肉类和调味料丢给我的时候,我瞬间就愤怒了。
这不是挑战远道而来的国际友人的耐心吗?难道要我们回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大生产运动时期吗?
老板马上领会了我的愤怒,立马为我做了一个示范。他拿出一份米皮放在手心,然后夹了一点萝卜丝柠檬草和肉干放在米皮中央,再放上一点煮好的米粉,麻利地把刚才这一大堆东西卷成一个圆柱体的样子,最后放在了我的面前。
经过老板刚才这样娴熟的示范之后,我更加觉得这样精妙的绝技一定是武林高手苦练多年的结果,像我这种先天残疾的人只能望春卷兴叹。
我一直对这种要自己动手的美食感到手足无措,不仅仅是因为自己是一个很懒的吃货,更多时候是因为自己类似残疾人的动手能力,能让一份美食从卖相上就被瞬间枪毙。为此我甚至放弃了地道的北京烤鸭,因为那凶残的“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吃法让我崩溃。本着“吃进肚子还不都是一样”的原则,我宁愿先把一块烤鸭含在嘴里,等到甜面酱、面皮、葱段一起被送入嘴巴以后我再开始咀嚼。
所以在越南吃春卷的时候我常常面对着这样两难的问题,我一直很恨可恶的越南人发明出这么一种让我既爱又恨的美食。
好在聪明的越南人发现了还有许多笨手笨脚的外国人,于是许多餐厅就出现了包好的春卷供人食用。虽然相对于最初遇到的春卷,已经做好的春卷会在口感上干涩没有嚼劲,但是我还是十分感激勤劳聪明的越南人对我的恩赐。
当然,越南春卷的秘密还不止于此,越南春卷好吃的另外一个法宝就是它的调味料——鱼露。
中国人常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我看来,好吃的春卷如果少了鱼露,想必也只能变成一道平淡无奇的食物了。
鱼露是一种典型的东南亚调味料,当然中国南方的潮汕人也吃。它颜色清澈,但是味道很咸,所以也有人叫它白酱油,顾名思义,它就是像酱油一样的调味品。如果单吃鱼露味道可能会让有些人不适,因为它带有一股浓浓的臭鱼烂虾的味道,让不习惯吃鱼腥的人大倒胃口,掩鼻而逃。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样一种神奇的调味料在生菜、柠檬汁的配合下会造就出美味的越南春卷。
穿街走巷的西贡美食之旅
西贡对于我这样一个吃货而言无疑是一个美丽的地方,因为从下车的那一刻起,我就见到了向我挥手问好的炒面摊子,似乎就注定了这是一座我喜欢的城市。
西贡的白天和晚上各有不同的热闹,以范五老街中心为圆心,就算花上三天三夜,你也吃不完这其中的众多美食。
而我的西贡美食之旅是从一家好吃到不得了的米粉店开始的。西贡的米粉和越北的米粉已经十分不同,从味道和用料上都有显着的差别,西贡米粉还有一个令我无法割舍的优点——更多的肉。
在越南吃任何东西都会有一个这样的前菜——生菜,老板会把众多的生菜端到你面前,而你就像一个原始动物一样,把它们沾一点鱼露一一塞进嘴里。很多人不喜欢九层塔和柠檬草,然而对于越南人来说,就像他们吃春卷不能没有鱼露一样,九层塔和柠檬草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物。
这家米粉店开在一个和范五老街平行的未名街道的巷子里。这里已经远离人口密集的范五老街,来这里吃饭鲜有外国人的踪迹。这里似乎是更加平民化的西贡餐厅,食客几乎是清一色的本地人。
然而旅行的美食再美,没有一个一起分享的朋友始终是个遗憾。而我在这里要说的正是这样一位分甘同味的朋友,她是一位来自澳洲的华人妹妹,身材很小,却也走过了许多国家。她在澳洲生活了许多年,英语自然是十分了得。我们是在微博上认识的,她是一个被人放了鸽子的吃货,我是一个独自旅行的吃货,于是就有了下面的故事。
我们都不是背包客中的主流。在异国他乡能够遇到一个可以一起复习一下国语的同伴,我自然十分欣喜,但是和她一起结伴吃饭,则不太愉快。
后来旅行中认识的同伴都很喜欢她,很亲切地称她为“澳洲小萝莉”。小萝莉什么都好,只是因为我们来自不同的“吃货之国”,所以有着不同的“吃货理念”。
事情的由来是出自一句她说自己是一个吃货的话,我信以为真。毕竟西贡可以吃的东西很多,就带着她沿街扫荡一遍好吃的东西,结果点好坐着等待的时候,她突然说:“我不喜欢吃这个东西。”无奈之下,我只能和老板赔笑脸落荒而逃。跟着又换了两家馆子,她都以一种很随和的态度表示可以看我吃。没心情再顾及她的喜好,我自己找了家以前看过的食府便坐下,她在菜单上找不到感兴趣的,于是便说:“等你的菜来了,我看看样子再说吧。”我吃得很快乐,并且几乎忘记了她的存在……这是一种类似如肉松饭的东西。
“我可以尝尝吗?”她小心地问。
“可以,喜欢的话跟我同吃一份,我们AA吧。”她伸出筷子,并不见得有多喜欢,只是对于应该吃什么完全没有主见的那种顺从。最后她点了在澳洲常吃的沙拉,而我也决定再不带她找食物吃。
我一直觉得旅行中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因为有些人即使目的地相同也很难走到一起,就像在旅途中遇到这位朋友,我听FM96.8,而她却是看电视的。我是个喜欢尝试各种新味道的吃货,而她只是个喜欢吃习惯味道的食客。
我把这类人归入旅行中的坏旅伴,能相遇纵然是一件很有缘分的事情,但是仅仅因为这种缘分而勉强同行,也只能为旅行分担一点经济上的负担而不能分享美食的快乐。
常被人问及一个人旅行是否孤独?为何不找一个朋友共同前往?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回答说我有很多朋友,他们都在路上。多年之后,还是陆续有人问我这个问题,如今的我会加上一句“十个坏旅伴的陪伴,还不如一个独行侠的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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