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结了人和自然的知遇之美
亲爱的花朵
一
我已经忘了很多事情。
忘了一些爱,一些恨,一些情,还有一些愁。
当然,我也不记得喜欢过的第一朵花儿。我没有办法告诉你,我来到这个人世,遇见的第一朵花儿的好模样。
现在,我最喜欢的是睡莲。
城北有大湖。湖里有睡莲。一岁一枯荣,春生冬灭,长长消消。
抱定叶嫩花初的期待,入春之后,我常去徘徊。不知怎样的缘故,总是隐隐以为,一朵睡莲身上,托付着自己的前世今生。
睡莲美丽如谜。端望它时,无论揣着的是怎样一番好坏心境,遽然间,总是生出嫣然百媚,置心情于清扬旷远。影影绰绰间,似乎可以捕捉到己身以睡莲形式存在的感觉。
是遍体通透,心地稳泰,有如端坐于永恒的光明之中。
一花一世界。描说的,不知是否这样一种况味?
我每每驻足湖边,就要屏息对睡莲行端凝之仪。稍瞬,奇迹来临,时光慢了下来。眼前,有娇黄、有粉红、有乳白,莲瓣含着温润的玉光,我面对它们,无语倾动。美是慑人的。美也可以慑住时光。
此前我从来不知,时光也是可以被操弄的。人生匆匆,光阴不可留。只要用心,却总能找到一些拖住光阴步履的方法。
比如,守望一朵睡莲绽开。
终于,一丛丛睡莲舒叶吐花了。
是上午九点多,阳光软,小风轻,睡莲在一夜清凉好睡中,完全醒了过来。我照例一朵又一朵,无语欢谈,问候着它们。
突然,我差点喊出了声:“咦,怎么花朵比前天大了很多?”
四下无人。我涌在心里的清亮话音被一湖春水吞纳,像一个秘密被悄然消解。一只孤独的白鹭,高高地,驮着天空在湖上飞。
我有些激动。
充当一个生命的探子,竟然如此有意思。
睡莲花性朝开暮合,单朵花期不过三四天。然而,此前我没有注意到,在一日复一日开开合合的同时,它竟然还在持续生长。
成年之后,专注于营营为生,专注于一己悲欢,觉得人世的纷扰已是无计止息,对于“它世界”,根本无暇关顾。实在也是没有见过,有哪一种花儿,会在绽放之后,还成长不止。
故而,我不敢肯定,我之所见,离睡莲生命的真相有多远?或许,前天的记忆也是可以出错的?
只是,想着若是遇见一个成年人,仍然持有灵性不断成长,我是喜爱不禁的。莫非,存在于天性中的睡莲之爱,也正是藉于此点原因?
今朝的花颜壮丽于昨夕。
抱着此番发见,这一天回到家,所见所为,一片清和静美。就连平日里厌烦的尘浊恶声,也充耳不闻了。
你看,一朵花儿,总是可以带来神的喻示,使人心地明亮,愉悦无比地,神驰于晴妍香风里的日月山川。无怪乎苏轼诗云,“万里归来后,八方在户庭”。是把美好清朗的天地,把壮阔旖旎的风景,一应带回了家。
于我,“万里归来”不是常态。常有的是,外出时在郊外顺手采一把叫不上名的野花,不加修饰地插在现成的花瓶里,瓶中注水,也能好好地开上几天。记忆最深的,是有一回,一把好好的小白菊,竟变成了小毛绒球,在我的目瞪口呆中,绒絮儿飞了一屋子。还有开着花球的蒲公英,采回家来,几天后也是要在房子里起舞的。等它们尽了兴,沙发上,地毯上,钢琴上,一吹一层白绒,轻轻薄薄。
一而再地,我还是逢花必采,置家人的轻责不顾,容许着它们在家宅里的撒野。顾恋着的,是那几丝生命的新鲜气息,灵动清雅,令人心多情柔软。
我的花儿是有限的。但花朵里,却有江山处处。得吸纳多少天地精华,才能催开其中一朵?江山的情怀是无限的。
苏轼的“户庭”是有限的,而万里天地的“八方”却是无限的。
好的日子,长的人生,就应该是这样,在有限和无限的转换中,细细悠悠地体会着,慢慢打发吧。
有的人面对一朵花儿,会徒生悲凉,伤逝其凋零,从而坠入厚重的虚无之境。一个朋友说,“羡慕你的好境界,只是感怀伤逝,自己掉入虚无怎么也出不来。”
到底是出不来?还是不愿意出来?
其实,只需一个转身,从俯身“它世界”,变为融入“它世界”。我们就能飞翔于日常之外,打破生命的界别,于惯常所见的事物中领略新意和大义,从而最大限度地葆有己身生命的新鲜度。
世界内部有太多秘密,只要不是太麻木,每天早上起来,总会被新奇和奥妙缠绕。如果,我们在与万物同游的过程中,可以得到幽微而具体的喜悦澄明,就有了眷恋人世的最大理由吧?由此,人生的虚无之重,也就“豁啷”一下,坠地作响,给破了法吧?
顺便说一句,赏睡莲,上午十点前为最,可图其鲜洁挺秀。最好的,是在细雨纷作的天气,着一条长长绿萝裙,披了轻粉色开衫,撑一把杭制青绸伞,独看花开。当然了,有月的夜晚,亦是良辰。
赏荷花亦如是。
要独行。切记。切记。
二
看桃花不宜有雨。读梨花不宜大晴。
去春有友邀往梨园赏花。园子甚好,大到梨花足够成势。
记得梨树下碧草茵茵,暖阳给鲜嫩的草叶镀上薄金。那幅洁净初生景象,看得人心尖儿都为之颤动。我春心大动,卧于草丛中,托腮弄姿,一件红毛衣在一片新绿中喜气逼人。
如今想起身下那片被蹂躏的青草,倒是有几分愧意生出来。亏得青草不能作言。若是它们齐齐喊疼,我大概作不出如此残酷的暴行吧。或许,正是万物静默无声,才成全了人类的霸戾之气。外国人艾斯利有个著名的观点,“小小一片花瓣,却改变了地球的面貌,使我们得以称霸。”理由是开花植物提供了地球上小型哺乳动物新的高能食品,如花蜜,花粉,种子,果实,保证了它们的扩张和繁衍。漫长的生命进化之后,一只好奇心特别强的哺乳动物,在森林和平原的交界处出现了,它目瞪前方,手里抓着根棍子。
……
一根青草对于地球生命进化之贡献何在呢?想来花和草,都是不可或缺的吧。
我这样说,是出自那个春日,对于梨园深处一片芳草的无法忘怀。
只是这新萌的碧草印象太深,反倒不记得那个下午的梨花模样了。一不小心,游赏主题从花朵移到了青草,跑题了。原因在于,那个下午春阳太骄奢,生生打灭了梨花的灼灼光华,尽掩了梨花的风流韵致。梨花么,还是微微带雨最是含情动人。
只是那一回跑题,也不见得有什么不好。不如此,我的目光和记忆,又怎么会被一丛丛芳草牵扯,在光阴深处无以释怀?
用心想一下,行旅中也好,生活中也罢,甚至大到命运,个人家族国家的命运,有时候倒是因为跑题,而有了大的好的成全。
跑题,跑出无心插柳之德,历史中比比皆是。法国思想大师蒙田认为多活无益,38岁就早早退休回家等死,死总不来,只好不断读书思考写作,结果命运赐给了人类一部皇皇《蒙田随笔全集》。新近听到的是,一场婚外恋,成就了一部《水浒传》。
胡兰成总是夸桃花贞静。我初以为他的审美很特别。桃花在市井中,总是热闹纷呈的。千百年来,成群结队,前呼后拥去桃花源中赏花者络绎不绝,桃花即便想静也静不下来吧。而谁若交上以桃花命名的一种运气,也难说是好是坏,总是有些惶惶惴惴的不踏实,又哪有贞静可言?
我对“贞静”一说,始终是狐疑的。何况坊间有说法,驳胡兰成的文字有狐媚之气,他对于纤细事物的放大夸张,也是无人能出其右。
直到看见桃花和海棠并开。相较于海棠的热烈,桃花的真品性流露出来,果然是,贞静。
其实,要鉴明桃花性子不难。在晴妍好风的日子,择桃园一僻静处,最好树下有流水。避人,悄悄地坐于桃树下,让心儿静下来,再静下来。等待香风吹过,桃花细细掉落,那蕴着粉白亚光的花瓣,一瓣一瓣,无声无息地飘在了你的身际四周,流水浼浼,落花逐流。你的所见,映照的是人世的庄严悠悠。更有一份,生命的吉祥持重像长卷般铺展……
真是安静啊!真是贞静啊!
我听到那个赏花者,果然发出了深切的称叹。花不解语,在光阴深处,兀自且开且落,任由世人长叹短叹。
无论怎样,桃花源只是人类的桃花源。一朵桃花,只是愿意成为一朵桃花自己。人类因它而起的一切作为和联想,关卿何事?
话及此,想起今岁的桃花已谢。那么,来春择个丽日,我和你,一起去读一读桃花的贞静吧。
三
五月初时,高大的梧桐树,每天都要下几场花雨,以清晨为甚为密,场面无声壮烈。我曾在空山无人处,好几回撞见如此场景。那淡紫净白的花朵,悄无声息地在晨风中飘落,齐齐累身于茵茵青草上。气息依然新鲜,味道依然清甘,花姿依然秀雅。不见血腥的美丽表象,掩盖了相煎拼杀的急迫惨烈。为争夺养分的倾轧在这个时间点分出输赢——雄花多是战争中的失败者。
如果是世人出于自身审美的需要,对花朵的杀伐则普遍不具自知之明。
当人们齐声赞美一枝玫瑰时,可曾有人想过,玫瑰的宿命,就是被人斩首?把玫瑰干燥起卷,取165片花瓣串成玫瑰念珠,这是早期基督教的用物。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写了很多给玫瑰的诗行。其中两行是:什么是玫瑰/为了被斩首而生长的头颅。
真相如此。我们所见的美丽,不堪穷究。
美丽暗藏杀机。
我生长于乡村,人生之初缺乏恰当的审美启蒙。这对于心性敏感纤细的孩子,未尝不是好事。如果没有健全强壮的心智,在生命的弱小期过早勘破美丽的实象,如林黛玉一般,移情落泪,沉溺其中,恐怕的是,我将不复为今日之我。
记忆中的乡村,真正的鲜花是没有的。能够看见的,是实用型的菜花。油菜花,蚕豆花,碗豆花,豆角花,木槿花,南瓜花,冬瓜花,黄瓜花,丝瓜花,辣椒花,茄子花……
唯一让我觉得有美感的,是池塘中的水葫芦花,也叫布袋莲。淡紫如薄翼的花瓣,在水面上楚楚挺举。在清晨或雨后遇见,总是令小小的人心里头有不能言述的无助之感。那时也不知这是伤感之美——是因花儿娇弱,打通了我纤细的心性吧。
木槿花和南瓜花可以用来做菜。我至今在菜市见着,都不假思索立即买下,是要重温入世之初的口福。很多年来,受世人集体审美意识主导,我从来不曾站在美学的角度,认真打量过它们。
稍有不同的是,在今天,当我回到乡间,已经能够静下心来,对着篱笆土墙边上的南瓜花和木槿花默默欣赏。喜欢上的是,它们最普通最不受世人抬举的模样里,有着质朴无争的低调品性——是我想要修炼成的模样。
我们对美的杀虐,有时候是习惯性的。当我按惯有的食性吃下一朵花,我并没意识到吞下的是美的骸骨。必须承认,即便有着温柔的一面,食物链最上端的人类,同时亦有着世代传承的暴戾天性。
因着拙劣的审美把真正的美杀毁无遗,大约也是习惯性的吧?
小城东边有佛教名山。早年山谷间有缓缓不平的碧草坡,草坡低处,有细缓的山溪水汩汩长流。我每每进山,于草地上静坐,无语相看低洼处的长流水,就有落泪的冲动,是被这种无言宁静之美打动。清水流,芳草绿,鸟语稠,青山巍然庄重,不远处有山寺的梵音袅袅随风传来。年轻的心底,是期许着这样和谐自然的逍遥韵味,可以灌注于自己的整个人生。
而终于,这一切,只能待在记忆和缅怀中。一些人为着想象中的利益,筑起水泥坝体,把山谷变成了拦截山水的人造湖泊。我若进山,也还有落泪的冲动。只是此落泪,已非彼落泪了。世事无常,美亦无常。江山风月,若有死期,刽子手多是人类。
那时蒙昧,审美的心智并没被神灵全部唤醒,只是敏感的直觉铺陈开来,有着天性中的恰当选择。无用的美,比实用的美,更能得到我的仰望和尊重。此后经年,这种宁静自洽的生命美学期望,一直成为我的人生底色而我久不自知。
我必得要历经尘世粗砺的打磨,才能洗心历练,出落成现在这副模样:光明,朗净,敦厚,简单,清澄,圆润,无挂无碍,无怖无恐。
一个人,得花费多长时间,走过多长的路,才能读懂一朵花儿?并且幸运非常,藉借一朵花儿,建立自己的人生美学和格局?
佛祖拈花一朵,迦叶在人群中会心一笑。这一拈一笑之间,有着无尽的禅机。令世间人明者自明,不明者摸不着头脑。人际的契合之好,莫过于此。
有一段日子了,我举着自己的花儿,穿行于人海。有人责难,有人不解,有人担忧,有人袖手,有人会意。我以为,他们只是以各自理解世界的方式,在表达着对我的爱惜之意。我呢,把敬意递给会意者,把耐心留给其他人。
就让一朵花儿充当我们精神来往的使者吧。我真的,不再企望语言可以沟通人际间的审美之路。大美无言。大音稀声。最深切的契合,必是对坐不语。
有一天清早,霞光初映,我在山林间独步。突然听到一阵沙沙作响,像是一朵云儿临时下起了太阳雨,衬得空山格外静谧。我很是惊奇,遂停住脚步循声而寻。原来,是路边几棵笔直俊瘦的树下起了花雨。是花粒儿,淡黄色,米粒儿大小。落下来的,照旧是新鲜好花容。只是以这么小的花架子,偏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人家梧桐花,那么大的朵儿,却一点声息也无地赴死。造物主讲究,要世界多姿多彩,连花朵儿也赐予各样性情。这些花粒儿,似乎是因其小而不甘被忽略,要以这生命的最后绝响来唤起一个过客的注意。
也就是我吧,真的不负其望,注意起它们来。这一个早上,我走了大约有七八里山道,上山下山,一路花雨。我欲喊出它们的名字,却苦于无知。一个小时后,在山下植物园,我看到同样下雨的一棵树,树下有铭牌,无患子。
查“无患子”,千百年来,世间布衣柴门用来洗头洗衣。
“轰”的一下,一道光把我领回儿时的小乡村。四英子家的池塘边上,不就正好有这样一棵树么?捡起果子,大人洗衣洗头,我们则在青石码头上使劲搓泡泡,我那双小手,总是洗得又白又皱……
要命,一棵树,我用了几十年,才走回它。同样地,我几十年的前行,其实都是在洗心革面,走回童年。
四
晨光透进窗户,小鸟已经玩累了,典典醒了过来。它跑到家里的大露台上,看见青枝绿叶间有一朵粉艳的玫瑰绽开了。它踮起脚,竖起小小的身子,把鼻子凑了上去,它嗅闻的样子专注又好奇。
香不香呢?一只宠物狗,即便类属“贵宾”,在狗类中智商第二,我也无法知道,玫瑰特有的香味在典典那里,是怎样一种味道?
但是我为典典主人的讲述起了震动。
“啊——?”
为着这个,一条叫典典的宠物狗,在我这里,获得了足够的尊严。如果说,此前其主人每每温情的描述,并没有使我真正去接受一条小狗的存在,从这一刻起,面对着一条同样爱花的,异常柔弱的“它生命”,我肃然了。
灵魂。在这一刻,我相信了“灵魂”的存在。对的,在一条小狗的身躯里,也住着一个爱美的灵魂。面对着一朵逞艳芬芳的花朵,前生的记忆跑了出来,它忘乎所以地,忘了身形的桎梏,要去闻一闻一朵鲜花的气息。
也或许,一条狗,并没有这么复杂的前世今生,只是在这一刹那,典典被众神选中加持,给一种叫“人”的动物,表演了一个小小奇迹?
没有答案。于我看来,灵魂也罢,神明显灵也好,要证明的是,凡有情生命,对美的诱惑都无可抗拒。
是何故,使得有情众生,皆愿意臣服于一枝在风中摇曳的花朵?
三月的一天,晴妍日好。我在山中小坐。两米外开着几树桃花。桃花不是静坐的理由,让我安坐的,是一只长尾巴的大鸟,有着流彩好看的羽毛,我不能确定它是不是“野雉”。
由于对“它生命”的过度无知,有时候,我甚至连一朵喜欢的花儿都叫不出名。有几多邂逅,就有几多困扰。为了弄清楚湖上一种水鸟的名字,我花了整整一年时间,不断地跟人描述,又不断地否定对方的答案。终于在几天前,有人肯定地给出答案:池鹭,要不就是夜鹭。
萝赛在《花朵的秘密生命》中有个观点,说命名即占有。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波兰女诗人维斯拉瓦·辛波斯卡认为,人类给各种生命起名,是妄自尊大的表现。
从“齐物”的角度来看,她们是对的。
只是,如若没有命名,人类眼中的万物大概是混乱的,宇宙会显得无序慌乱。命名,用来使万物归序,使宇宙有条理,使我们能够世代传承,中外大同,知道一束玫瑰可以用来表示爱情而不是其他。难道不好么?
且把身陷桃花的大鸟认作“野雉”吧,我是多么需要借用一个名字来描述彼时的所见。
彼时,此鸟正在桃花枝条掩映下独自玩乐:整理羽毛。舒张漂亮流溢着光彩的长尾巴。在花枝间东嗅嗅西闻闻团团转。一动不动发呆像个思考的智者。
它没有看见我。我被这只专注自耍的鸟儿迷住了。
少顷,大概它是要看更加高远的风景,飞了起来,落在了一米远外,一棵高高的红豆杉上。
又少顷,许是高处的风景不如桃花香美吧,它又飞落回来,继续玩着前路把戏。
上午十点多,头顶的春阳有暖香。山林寂静,静到听得见阳光跑动的声音。静到不知今夕何年。静到我陶然忘机变作一只鸟,在桃树和红豆杉上飞起飞落,玩得不亦乐乎。
我所具有的人形,太大,大到无法寄身于朵朵桃花。一只秀美的鸟儿,却替我做到了。就因为这个,我不动声色地微笑,微笑,直到把这一帧画面笑成了记忆,笑成了一个故事,讲给你听。
我的微笑持续了近二十分钟。最好的是,这巨大的笑声,并没有惊动“野雉”,它埋首于朵朵桃花中,全然不知。生命和生命的交会,只要有一方起惊动就有了意义。
神明宠信,我往后的人生,终将因此强大的微笑而有所不同。不是么,一路减法做下来,不过就是为了变成一只自玩自处的鸟儿,或者,变成一个举着桃枝在春天的野地里疯跑的女童。
当生命已经背负太多,朝着元气淋漓的来处回归,从美学的意义上重新出发再活,将会是一首多么美丽的诗篇。
昨天早晨,我在一处湖泊,见到一张睡莲的叶子,沉浮未定于水面游走。啊,一定是一条调皮的鱼怕了大太阳,举着莲叶在游泳吧?
再说一个鸟儿的故事。
森林里三只雄鸟齐齐追求一只雌鸟。要命,又不知名。未几,三个洞房出现在雌鸟面前。准新娘从容淡定,在三个洞房里轮番进出以便作出选择。
第一个,铺满了族鸟们最爱吃的鸟食——一种动物粪便,她犹豫了一下:没错,她也爱吃。
第二个,是树枝搭建的,别无其他。她光速飞离。
第三个,铺满鲜花。她四顾不歇……她在这窝鲜花里留了下来,当上了新娘。
到此,以万物之长自居的你,起震动了么?
很有可能,在审美的意义上,我们活得不及小狗典典,不及举着莲叶游泳的鱼,不及热爱鲜花的鸟类。
我们最对不住自己的,不是无力求到功名,而是,一回一回,因为求功名,我们与一朵又一朵花儿擦肩而过。
五
已经是多年的习惯了,每每照见清寂高雅之美,心仪之下,脑海中就会幻化出一幅雪地玫瑰图。茫茫雪地里,遥遥伫立着一枝蓝玫瑰,独立、遗世,兀自绽放在清冷的天地间。芬芳暗送,路人怎样的惊叹称美,都不能一改她的沉着冷静。
隆冬,挨着下雪的日子,我在一座深山遇见瑛子。
十年前,瑛子在一趟火车上有过奇遇。之后,她抛下外面的所有进入这座深山。五年前金融危机,合伙人撤资离遁,她独自留下,一草一木,细细慢慢,颇有耐心地依恋着改造着这座大山。我想这后面有真相。真相是什么?我不知。有一种女人,藏着很深的故事,却静默若深井,让邂逅者照不见底。
山有多大,瑛子的胸怀就有多大。山有多葱茏,瑛子的爱就有多葱茏。冷冽的寒风里,跟着她在深山里转悠,听着她始终笑眯眯地讲:这片竹林是哪一年种下的,一共有多少棵;这棵红豆又是哪一年开始结果;这里的蒲公英,长得比人还高呐;水边大树上的这根藤开起花来很好看;尝尝野刺莓,又大又甜,红红的,好吃得很……
我突然生疑,她大概连山上的花朵有多少枝也是知道的吧?
她个头不算矮,然而,比起一道山崖,她还是很矮。她不断地跳起来,又跳起来,试着用手头的一根枯枝,去挑落山崖上的另一根枯枝。几番努力之后,她如愿了。她悠悠长释一口气,“这下好了,要不这根树枝压着我的映山红,明年就开不了花啦。”
“轰”的一下,借助于一株冬眠的映山红,瑛子打开了我的心灵密码,长驱直入,直到化身为雪地里的一朵蓝玫瑰,在我的世界驻扎下来。是的,我无力拒绝一个视花朵为孩子的女人。
此后,我再也没有启问过瑛子的故事。静默相待,既是尊重,也是最好的理解。语言不必在一些相似的灵魂之间流转——它很多余。
瑛子,我们总是借助于花朵疗伤,成长,完善并完成自我,对吧?
花朵,总是用来承载着我们的爱,慰藉着我们的生,同时,也慰藉着我们的死。
很多年里,有一个朋友,不断地告诉我,她要为所爱绽放成一朵最美丽的花儿。我亲眼见得,她每一回的绽放,都比上一回更加迷人。
出生,生日,恋爱,庆典,甚至于探视病人,花朵不离我们的左右。给亡人的墓前放上一束鲜花,告慰的,究竟是逝者还是自己,我们也已无法分得清楚。
想象一下,盘古开天之后,有一个春天的早晨,一位远古的先祖走出洞穴。借助于晨光,她惊奇地看见了一朵野花儿,在晨风中带露摇曳。那一刻,犹有神启,她的心中荡漾着一种从未有过的愉悦情怀。她在花朵前停下,细细端视,情不自禁发出了一个音:
“花——”。
于是,一种叫“花”的生命,就这样随着她的第一声呼唤而得到命名。而我们,像占有其他生命一样,通过又一次命名占有了大地上这种格外美丽的生命。
花,随着先祖的一声呼唤,长驱直入,成为我们生命中的美好密码,成为我们人初的爱的元素,随着汩汩不息的血脉,源源流传下来。人类借助于一朵花儿,具备了原初的不加修饰的先天审美意识。
是的,无论在世者,还是离世者,从来没有人有力气,去拒绝一朵鲜花的诱惑。
大约五万年前,尼安德特人用整朵花来埋葬死者。蓝风信子,矢车菊,洋蓍草,还有黄橐吾。花朵里有他们的哭泣,更有他们来世的信仰。
先是32岁的儿子牟本死了,后来是丈夫欧利死了。堪以告慰的是,这个女人在美国堪萨斯州有一个大花园。金鱼草,百日草,大波斯菊。她把光彩夺目的金盏花送给儿子,把高雅庄重的白菊花送给丈夫。她活到了92岁,亲人墓上的鲜花从来没有间断过。
美丽的鲜花往来于生死两界,传递着恒久的爱的信息。让我们觉得,这个不堪忍受的人世,也有着片刻又久远的,脆弱又坚韧的美丽。一个母亲和妻子的悲痛,借助于鲜花,而变成了单纯的美的传递。
就这样,我们大多习惯于鲜花带给的慰藉,而忽略了花事自身的成、住、坏、空。我们习惯于往大事大节上寻找事物之“道”,却忘记了一朵小花,也藏着大“道”。我们习惯于去奔波奋斗渴望不断获得掌声和鲜花,却忘记了脚下的大地,就有鲜花朵朵为你开放。
我亲历过一场因金盏花而起的惊心动魄。
我常去的那座山上,世人好美,铺修了黑蓝的沥青盘山道。初春,山道两旁顺手撒下金盏花种子,到了五月底,暮春将尽之时,那金艳艳的长达几里路的花带,就每天含着晨露跟我一路招呼不停。这个时点,空山几近无人,可以说,这里的每一朵花儿,都因为我每天的最先看见,而有了特别的意义。就如先祖第一回喊出“花”,而使得花朵对于人类有了特别意义。
花开十天左右,六月上旬的一个清早,我照例在山中漫行。突然,我被眼前所见五内皆震:所有的金盏花,都前所未见的勃然美丽,花色浓艳逼人,那娇弱的花瓣,散发出灼灼光芒。每一朵花儿,都像要去参加舞会的盛装少女,活泼、亢奋、兴高采烈,激动地说着我听不懂却又可以意会的语言。
这绽放如此盛大,这生机太过强大,隐隐中让人有丝丝不安。美丽一旦超过常限,总会令人陌生起疑。
这一天,牵挂着这些美到极致的金盏花,我活得惴惴不安。
一夜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24小时后,我看见了谜底。
同样是这些花朵,花势颓疲憔悴,与昨日的华丽盛大判若两界。一些花瓣凋萎下来,软耷耷的,不再挺秀精神。花颜光华不再,像有神偷出现,吸去了其灼灼之光。再细看,很多花枝,举起的,已不是一朵盛开的花儿,而是落失了花瓣的菊果。
一夜之间,又发生了什么事?
事实是,昨日的金盏花,齐齐拼尽了最后的力气,只是为走进一个新的生命里程——孕育种子,迎接下一朵新金盏花的盛开。
哦,大地上所有的生命,皆不惜尽最大的努力,去孕育下一代。
就这样,我看见了一朵小花“发情”时的最美姿容,也看见了,它“生育”时的不堪面目。
我明白了,一朵小花,从“成”往“住”,需要十天左右;
我明白了,一朵小花,从“住”往“坏”,不过一个昼夜。
现在,已是六月底,我能记录的是,那好几里金盏花,已经渐入枯败干瘦,更多的菊果已经结成。“空”,在无可避免地到来。我尽日无奈的承受中,却也有一种超然的淡定夹杂于其中。
我依然记得它们的出生:是柔弱得比米粒儿还小的嫩芽。这些嫩芽,一粒儿一粒儿连绵几里,让遇见者变得婴儿一样柔软。
我亦记起了自己的怀孕:秋日高远,我赴一个好女子的嫁宴。在世人浩大的喜庆中,骤然感知到了体内的细微触动——清楚无误地,一滴清泉水,从心口滴落到心底!这个记忆,真实不虚,永不磨灭,是生命中最奇妙最神秘最个性的感知。从这个日子出发,我开始了自身生命的开枝散叶。我的花朵儿是这样临世的,小嘴噙着右手大拇指,一只小眼睁开,一只小眼闭着。深夜,她啃吮大拇指的动静把产房里所有人都惊动了。
从春到夏,伴着金盏花一路走来,我不去想自身的“成住坏空”。不想。在这个辽阔的人世,我相伴一朵花儿的生死,也必然有更多亲爱的花朵来相伴我的生死。天地朗朗,我虽然执着于花开花落,却亦有足够的力量,获得置身于一朵花外的自由。
六
黑夜已经来临。细雨已驻,有夏虫作天籁鸣。我记起遇见的两个尼姑,带着一群居士在湖上浮桥留影。突然,小尼姑走出队伍,嗓音清脆甜爽,开心地说,“我来教大家怎么做莲花开。”
奉佛之人,眼里心头皆是莲花。
众手纷举。
老尼姑对着她们一番奚落:“我没看见一朵莲花,我只看见一堆莲藕。”
大家的笑声消融了她的粗门大嗓。
其时,远远地,我望着自己举起的莲花手,也笑了——真是开得不美。
其时,离她们五百米远处的北边湖上,有睡莲朵朵;离她们更远的东边湖上,有荷花朵朵。它们呼应着,装扮着这个娑婆好世界。
我亦有一个秘密花园,花园里的一切正在发生嬗变。我在这个花园里,蜕身为一朵睡莲。我混在她们的队伍里,没有人看见这一切。
以睡莲为认记,茫茫人海,谁会举着她向我游来?
我呢?我想举起她,穿过茫茫天宇,向梭罗游去。问问他,为什么最爱的,也是睡莲?
有美一人,独倚青山
一
梭罗在谈到一些至极的美好时,多次这样形容:“像黎明一样美好。”
150年之后,在羊狮慕大峡谷,一个春雨之夜,听闻此言,我心尖儿起了颤动。
心灵和心灵的相契之好,莫过于越过漫漫时空,有人于无言的交谈之后,冲着对方莞尔作笑。
是的,梭罗,我听懂了他。
羊狮慕地属湘赣边的武功山脉,海拔1700多米,全长约四公里,因深度大于宽度得名。
在远古,这里曾经是一片海域。
大峡谷的存在,向世人诠释着,何谓“沧海桑田”。
近两年,因为一个好的机缘,我得有长时间漫步高山之巅,日日朝圣于大峡谷。置身于大自然诗一般的美妙风景里,摆脱了在人群中起承转合的无奈,这实在是一桩“像黎明一样美好”的事情。
二
一些事情总是受着另一些事情导引才会发生。
前些年,我还没有邂逅大峡谷;前些年,我更不知自己正在走向大峡谷;前些年,没有来由地,我常常把自己化生成另外一些事物。
我想做一朵闲散的云,一棵婀娜的树,一枝妩媚的野花,或者深山小溪里的一条鱼,或者飞鸟口中落下的一粒麦种……
一个阳春日,我默立在闹市广场,对着一架紫藤说了一堆废话,好像我和它前生有个共同的秘密。
一个浅秋清晨,峨眉山巅,我于深庙的放生池里相认了一只乌龟,当时它正从睡梦中醒来。
秋更深了,在内蒙古响沙湾,一头老骆驼和它背上的那只长尾巴喜鹊让我挂念至今。
忘不掉的还有:夏日拂晓,我化生为额尔古纳河右岸的一朵牵牛花,又蓝又紫,在清凉的晨雾里微颤;初冬时节在江南丘陵,我进入一株乌桕,籽白如玉,一树红叶灼灼如火,像要把原野点燃。
“不可思议”(语出《金刚经》)。我是谁?我从哪来?我到哪去?也曾一路寻寻觅觅,执意要从生命的迷障中去找回纯一如圣婴的自己。不知不觉间,却不再执着于“我相”“人相”“物相”,而是谦卑地藏身在万物怀抱,自由地出入万物之中。
这些不可思议的“物我同一”经历,深藏着一份隐秘而久不自知的情怀:我似乎寄望于,与寄身的环境融为一体,从而确立一个新的自我。
这个嬗变来得神秘。我看得见心灵在嬗变中蓬勃生长,却缄默不言,不外道,怕一道就破。
一个人,一旦内心辽阔起来,她必得把眼睛和脚步从日常挪开,投向更辽阔的事物。她正在出走,在去往远方。
比人类世界和日常文化更大的世界是什么呢?
“自我”成长到此境,答案不言自明:是“自然”。
唯有自然,才能提供一个没有边界的精神王国。唯有自然,才有可能抗衡当代文化中的群体意识,而让“出走者”葆有个性,挖掘她生命质地里更深沉更丰满的自我。
嬗变至此,一枝花一朵云一条鱼一粒种子已经远远不够。
当逢此时,一座山的出现就具备了里程碑式的意义。
对于羊狮慕大峡谷,初时,我一见钟情倾慕万分;未几,这种肤浅的情感令我惭愧莫名。
这片远古深沉,集壮美和秀雅于一体的风景,它永久的威仪和无价的宁静,它亘古的寂寥和永恒的稳泰,不就是一座天造地设独一无二的庙宇么?对于我,在大峡谷中,万物皆神明,芥子藏须弥。一粒苔藓,一只毛毛虫,一声鸟鸣,几抹祥云,都给予了我足够的沉静和安宁。
原来,爱一个人的方式是亲密,爱一座山,比亲密更浓烈更神圣,它是信仰。
三
“现代艺术之父”,法国画家保罗·塞尚,爱上了家乡的圣维克多山。费二十多年光阴,他从不同的季节和角度画山,最后倒在了山前。
圣维克多山,借助于塞尚的画笔长了脚,走向了世界。
我的爱一座山,是一种深沉广博的移情。听微信中有人诉说,“情书是多美的字眼啊”,我洒然一笑。
她不会明白,情书已然不是一个人跋山涉水后的最爱了。
人类个体和个体的两两相爱甚至多角相爱,远远不能填补生命中巨大的茫然惶惑。一个人在另一个人身上寻找最深的归属地几乎没有可能。实现生命皈依的途径有二:信仰宗教和寻找自然造化。两者的目标所向,皆是让心灵安定沉静,像群山、大地、沙漠、海洋那样稳泰。
圣维克多山给予塞尚的,远不止那些呈现于世人面前的画作。纸上的圣维克多山和塞尚心里的圣维克多山吻合度有多高,取决于塞尚的笔力有多强。然而,为一座山生为一座山死的生命行为,已经让我确信:圣维克多山,就是塞尚的信仰。
一生爱上一座山是有福的。
缪斯赐我之笔力,并不足以描述一段人和山之间,深沉相依的情感浓度和深度。但是,羊狮慕已经给足了神明般的恩宠,我在大峡谷度过的每一个片刻,都是光明神圣的,这是一个朝圣者十足的荣耀。
塞尚去世后5年,1911年,比塞尚小1岁,11岁就移民美国的苏格兰人约翰·缪尔,也为他心爱的一座山,写下了经典名著《夏日走过山间》。书中记载的,是其31岁初次走过优胜美地山时的经历。
这时,他已经73岁。
42年,一座山在缪尔的心里持续生长,那蓬勃的爱意和敬意经历光阴的冲洗,愈发深沉浓厚。
很难想象,放在人和人之间,那追慕迷恋的情怀可以沉淀在光阴深处而久久不置一语。
爱一座山,就可以在时光的河流中细作揣摩品味,慢慢表白。
因为,人心易变,肉身易坏,山却可以长生,它可以抵达时间的无涯之处,与地老共天荒。
白云苍狗世事变幻,黄沙漫起处,惊回首,那些记录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情感的文字已然暗淡失色难以动人,而一个人写给一座山,一汪湖,或一片沙漠的文字,却穿过岁月风沙,携带着安详安定的魅力,唤转越来越多的,走得越来越远的现代都市人。
这是因为,在一座山的怀抱里,生长着许多人们血脉基因里同根同源的东西,更容易唤起情感共鸣吧?
从前我认为最不辜负人生的事情是,有一个人值得相爱一生。如今我最想祝福的,是每一个人都能邂逅一座山。
世人装修新家,多爱悬挂山水画。白话讲这是讲究风水,往深来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山吧?那象征着我们需要找到一个恒常的事物,用以对抗生命中无所不在的流变:爱恨情仇,悲欢离合,环境污染,天灾人祸……
而在我看来,纵使人力巧夺天工,那纸上的一脉江山,终究少了天地所赋的真气、元气和灵气,很难令自己动心注情。人可以描摹一切,却恰恰不能把八方天地中的玉华精魂注于纸墨之中,世间锦绣,本自天地间的无边风月织就。
好的是,自古往今,人类从来没有放弃充当江山风月搬运工的努力,文字、绘画、摄影等无不尽其能。这既源于人类向往美追求美的本能,也源于人类踞美之心的小小“贪婪”。
现在再来看,我们努力着把八方好天地浓缩于方寸之间带回家的行为,真是有着孩子般的纯一可爱。我小时候,见着一块小小的石头子儿,只因喜其光滑,也要拾进口袋带回家中好好藏了呢。
也亏得人类世世代代,在大美小美面前始终如一,有着最纯真的欢喜崇拜,所以才发育成了一部丰厚的文明史吧。
从崇山峻岭中出走逐水而居的人类,谁也逃不脱无形之山的束缚。每个人的心底,都蕴藏着一种原始的气质。当远祖们从莽莽山野里走出来,大地上的崇山峻岭就注定会成为人类共有的心灵家园。
四
独步高山之巅,不想尘世。
在这里,生活的重担暂时得以放下,大自然对每一个懂得并敬惜她的人,都会慷慨地施以爱手。她的慈悲之力,作用于芸芸众生,令万物和谐共荣。而人类,更是仰仗于大自然的恩泽,得以一次次校正在世事无尽的角逐中出了偏差的身心,回归生命本有的和谐之道。
多年以来,我养成了定期投奔山水的节奏,这种节奏已然成为生命自身的韵律,不可中断,不可延时,否则心里定生一片荒芜。
在我的内心,早已把每一程山水行旅归位于“朝圣”之举。
亏得我们的双脚,还拥有奔赴自然的动力和自由。
进峡谷前有友人相约:“卡上有钱一万多,到南方的海边,找个好地方享受享受。”
我笑了,你自个玩吧。
人生行至此境,花花世界已然了无诱惑,唯有亘古至今的山水风流,令我迷醉不已。
一个人降生于天地之间,在虚幻的繁华和享乐之中,总得适时抽身,细细打量一番置身的自然万物,并致以无尽的感恩之意,感谢它们的存在,令我们有可能穿越短短的人生局限,而去接通生命携带的远古的感受和记忆。
正是有幸伫立于自然中央,借鉴于山水的万古风貌和气息,我们才有可能,望见生命的来处和去处,从而也有可能,部分解除人生短暂的伤感和叹惜。
是的,大自然恢宏澎湃,天遥地阔间,人如浮蚁,渺小得不值一提。
朋友小雪转来一张图片,是一张羊狮慕的雨后秋景图。
峭壁万仞,植物万紫千红,薄岚湿润饱满,天幕若灰似白。这些层次丰满的景致里,却有一个小小人儿,紫红的伞,翠蓝的衣裳,眉眼全无,她是我。
这是现代版的“宋人山水图”。
无论是谁,在这张图片里,都只能占据那丁点位置,这就是我们在自然界的真实位置——小,小到可以不计!
然而,正是亿万个小“我”的出现,才凸显出山水的价值和意义。是“我”的看见,“我”的称美,“我”的听见,“我”的陶醉,让亿万年生生不息的风景,让云朵,让霞光,让朝暾夕月,让鸟鸣,让山花的气息,让山色,让一切的一切,因为人类血脉情感的介入,而变得有了体温,有了意蕴,有了美的意义……
从这个意义上,自然对“我”的接纳慰藉,以及“我”对自然的缱绻依靠,正是造物主想要看到的“天人合一”图吧。
五
家住丘陵。从小,大山对我就是一种十足的引诱:那高山之巅,会有什么?
多年以来,我足迹所至的大山不少,无一例外的是,它们皆已开发成熟,人造景物甚多。
有没有一座山,人类活动的影响尽可能小,而远古的风韵保留最多?
唯有这样一座山,才能对我的日久存疑给出接近完美的解答。唯有这样一座山,才有可能充满淋漓神性令人“朝圣”情怀浓厚。
大地辽阔,山外有山,山路蜿蜒无尽,行走没有终点。我登上一座山,又告别一座山。
直到有一天,我登上了羊狮慕,从此不再说告别。
哦,命定的那座山,终于与卑微的我相逢了。
高山之巅有什么呢?
时光深处,一个小女孩在好奇发问。无疑,到了今天,羊狮慕大峡谷,给了她最为精彩的答案。
黎明时分,森林低处滴滴答答的露珠;
画眉,斑鸠,红嘴相思鸟,雨燕,栗耳凤鹛,灰眶雀鹛,百灵鸟,黑眉柳莺,白鹇,乌鸦等的清晨音乐会;
求爱的野山羊,会酿酒的猴子,树林中倒挂下来一百多条“开会”的竹叶青蛇;
东方的启明星呼应西山的素月;
山谷中冉冉升起的红日以及捧日而出的朝霞;
峡谷中不断抬升的牛奶白的晨雾;
春天岭上的烂漫山花;
夏天山谷里的满天繁星;
秋天的猎猎山风,萧萧落叶;
冬天的白雪冰凌雾凇雨凇;
沐浴着阳光雨露而缓慢生长的万物;
群峦作屏云海为幕,不知天尽何处地始何方;
一只松鼠在摇落树叶;
一粒苔藓在侵蚀古岩;
一庭云彩在舒舒卷卷;
一股山泉在潺潺而下;
一只孤鸦在遥遥作喊;
两只鸟儿在夕照中归巢;
三朵杜鹃在小风中飘落;
辉煌的夕阳在眼际徐徐沉落;
……
天籁渐渐响起,山野开始低吟,长风如琴,任亘古的音律催眠长夜中的万物……
这就是羊狮慕。
无以相告,这是我眼里的羊狮慕,还是我心里的羊狮慕?
大峡谷如此美丽神奇。可是,“我知道什么呢?”蒙田这一问,问得我无语作答。
六
山间日久,幸遇美景缤纷,各有其韵,又各具其妙。
常常地,我的灵肉洁净如洗,在美的滋养中越发静定清慧。像那古老的睡莲,布满一湖宁静。
这深深的宁静,无时无刻,不在把我带往一个神奇之境:我竟然,一回又一回地,听到了自我开花的声音。
终有一天,这个自我会经由丰满抵达丰美,长成一树优美繁花吧。
常闻“人生如白驹过隙”。其实,只有虔诚抵达高山流水的怀抱,才能深切了悟“世间过客”的含意所指。
有时候,我呆驻于大峡谷的凌云岸上,止息妄念纷飞,忍不住伸出手,温存又敬畏地,抚摸那岩石的肌理和质地。一个坚硬的事实就是,羊狮慕大峡谷,在天地间已经活了亿万岁(注:武功山脉原系“湘赣海域”,距今5~4.1亿年前因大陆板块挤压而抬升露出水面,2.2亿年前因大陆板块碰撞海水退尽,形成大陆。200多万年前山体基本成形。)。
一朝知闻,身心巨震。短暂人生所历垒起的心墙迸裂开来,一点一点崩塌沉陷。爱恨离合,执着不舍,从此可以挥挥手——云淡了,风轻了。
亿万年的无形岁月,就凝固在了一面又一面巨崖里,在满山满谷的乱石岩里。在这里,光阴变得有了质感,具化为有形又有情的事物。在这里,过去现在将来融于一体,它们不可分割也不能分割。
毫无疑问,我触摸到的,既是“沧海桑田”,也是“地老天荒”。
我既不自惭肉身渺小,也不叹惋人生易逝。在这样庄严的时空里,一切为人者的忧愁怅惘都是不合时宜的。
相反,我的内心,荡漾起不可言述的隐秘欢乐:那是真正的永恒之物才能唤起的情感,是被引领着,一寸一寸溯往生命源头,所激发的血脉基因中的古老记忆。
大峡谷,令人透过世间纷纭,撇开光阴河流上的浮华,看见了“永恒”,相信了“永远”。
这个亿万岁的大峡谷,它冷峻和庄严的存在,无时不在以其神圣和永恒,启示着每一个闯进其怀抱的人:这里有一个比我们熟知的日常世界更伟大、更古老、更深沉的世界。文明和自然,我们缺一不可。两个家园,我们各有倚仗各有依赖。文明世界或许会有尽头,而自然家园,必将循着自身生死繁衍的至高法则,与天地同在。
七
有时我独步山间,会碰上三五成群的游人。他们操着人类的语言,彼此兴奋地赞美着山景。那一刻,我竟有些陌生,恍如是从梦境里穿越到了一个嘈嘈杂杂的坏世界。
某个时候,有人独行于山中某一处,大概是激动于峡谷中的美景,他不知怎样安置内心奔涌的激情,就会忍不住发出野兽般的嚎叫。我遥遥听到,总会想象一下他的样子。但这样的嚎叫,应该与他的外表无关,绅士和汉子的内心,同样沉睡着野性的基因吧。我作为一个女人,也屡屡有过在大美山水中放声嚎叫的冲动和作为呢。
还能怎么样?
美的杀伤力太大,人心的承受力有限,偶尔的放任狂野,倒更像是对造化唱颂的一首无字赞美诗,其情感的真挚和浓烈不容置疑。人的一生,能有几回这样元气饱满淋漓充沛作野兽嚎?凭借这罕有的嚎叫声,我们才可以在内心搭起一座通往远祖的桥梁,看见自己真实的来处和去处吧?如果恰好,在这动人心魄的嚎叫里,有人灵性所至有所得悟,是否有可能,他从此的人生画风大转,一派见素抱朴清风在野的姿态?
独行大峡谷,我静默如山,脚步轻轻,恭肃如仪,这是一个朝圣者应有的神色形容。不止于爱慕,不止于迷恋,更有崇仰和敬畏在其中,这是一场无数劫轮回里预定下来的朝圣,是我独自,在世间兜兜转转,起伏转承之后,积聚了足够的勇气和悟性,才敢来才能来,接受一座山的恩泽和洗礼。
在大峡谷,我看见自己分成了两个我:一个与万物同游,一个旁观她同万物游;一个安静无言,一个对着大山说着万语千言;一个内心奔涌着无尽的情感,一个极为冷静,打量她如何归置好这些情感;一个我要寻找新世界,一个我稳当地把守着旧时光……
最好玩的一件事,有一天风和日丽,我端坐于青山白云间惬意读书,不知不觉间午饭点到了,一个说要下山吃饭,另一个很不高兴,觉得她真是俗物——一个吃饭的念想就生生扫了雅兴。
每天有两个不同的“我”同步山间,无言执手,看山光山色,云卷云舒,日出日落。生命的和谐圆融,大概就是依赖于,这两重人格的互为补充互为渗透互为照耀。
八
一直觉得这是一个好听的故事。文字有一种节韵,内容的神妙也非笔墨能尽。
——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开了。神称光为昼,称暗为夜。
……
西方人懂得省力气,凡事走轻巧便捷之道,神的威力真是巨大到不可思议:祂轻言几声,就万物备齐,世界创立。
比较起来,东方人的勤劳勇敢敢于牺牲,似乎自盘古而来,代代相继。同样一个开天辟地,盘古的故事,听来就要悲壮得多,那舍我其谁的勇烈无畏,铮铮我心久不能平。
可惜的是,这个从前在祖母们怀抱中代代相传的启蒙神话,如今还有几个娃娃听闻?只恐上帝创世纪的传说更有听者。文化的传承和失落,一个神话即可明鉴几分。科学昌明时代,神话的远去似乎是一种必然,一个民族的精神发育史似乎已经横盘停滞……
独步羊狮慕,面对着太古造化而来的大峡谷,自然而然地,我执着于追问它的起源和演化,追问天长地久。信仰无类的我,记忆摇晃于“上帝之光”和“盘古开天”。
我在这两个故事中的摇摆,正如这个时代的价值摇摆。
好的是,无论如何,存世已久的大峡谷,惯看宇宙沧海桑田,白云苍狗。它完全没有在意一个独行者的遐思——江山风月本就依傍着地老天荒,徜徉于其中的人只是过客一枚,浮游一粒,她杞人式的妄念种种,除了佐证其自大自负,别无意义。
倒不如,踏踏实实无所作为地单纯看风景,莫问,莫问天何以长地何能久?老子早有言: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九
其实,对于美丽的自然物象和美好的自我生长,语言总是无力的。
我常常传递不了所见所感的万分之一,这令我愿意分享的善念无有落处。
或许很多时候,美就是这样无言的存在,美是安静的,美不喜欢多嘴,她需要的是个体生命全然的沉醉,而不是从他者的转述中得来廉价的二手分享。
只是,如此一来,我总是有些不好意思,觉得比之世间他人,自己从造物主手中领取太多。
神明的确恩赐了我特权。
在羊狮慕大峡谷,飞鸟繁花,日月星辰,流云飞瀑,春光秋色,我只管任性地去爱我所爱就好。在这里,可以欣慰地领略自我的圆满进程。
一个初夏的黎明,我独伫于凌云栈道,无语端看一树雪白清雅的云锦杜鹃。她们安详纯洁的神态,令我心中有神圣安宁的情感慢慢生长。
是时,一朵两朵三朵花儿在我的眼际飘落,她们坠如玉响,划开了大峡谷的万古宁静,更惊动了我。
我克制着,不去想她们的命运,也不想自己的命运。面对落花,我记起了佛家的“往生”。
“往生”,一个慰藉人心的好词,充满生生不息的强大力量。明明是去那寂灭死境,却说是去往勃勃“生”地。“死”之后就是“生”,死生演替,绝望孕育希望,悲哀连着欢喜。
的确,在悉心倾听万物的过程中,总有一些草木花朵,飞禽动物,可以让我们恍惚间有如相知三生,在我们凝视一朵花,一棵树,一拨新芽之时,总会意外体会到,人和物之间发生着暖融亲切的能量互动,存在彼此间磁石般的相互吸引。这种体验,令人忘记生命界别的阻隔。“我们不是同类,却是知音”。一时,心里有百合盛开,翠色初染;有新月静照,星光飞泻;有黄鹂婉啭,蝴蝶翩翩……而这些都不够,这些都不及黎明来临时的美好。
我想说,这就是爱情驾临了。
我想说,这样的对面含春,无语倾动,心意翻腾如自远古来,往万古去,在同类身上,几乎无望知遇。人海苍茫,最深的信赖和最契合的理解,只能是浪漫者们的奢求。但是,造物主以仁慈之手,缔结了人和自然的知遇之美,令孤单的人类,获得了透过自然女神面纱窥见天人合一大美的特权。
毫无疑问,我们敏感的身心由此获得了最深切最圆满的安抚和慰藉。
十
天气晴好的黄昏,我总是要在流云台上静守太阳落山。
德富芦花把日落比喻成“圣贤辞世”,那意味着,我已经幸运地,有过很多次“送别圣贤”的经历。三千大千世界,红尘滚滚,无奇不有,唯有圣贤音容,众生难有目睹。而我,却不知因了哪一世的修行之功,可以在万古羊狮慕,独自领受着造化的恩宠。
一个立夏前夕,黄昏五时左右,空山无人,我照旧恭立于流云台上,面西而立,虔敬地开始又一回送行。
突然,如接神谕,我一个转身,背对落日,目光越过山谷,望向东面的座座崖峰,有了前所未有的“看见”。
我看见,明亮而温暖的夕光打在一面一面直立巨崖上,其岩石的肌理沐光而现,隔着远远的山谷,竟然丝丝缕缕,毕毫分明,每一丝石肌都在述说着沧桑情怀……
万古寂静!落日正远!我在寂静中央,隔空注目着这一切。奇迹发生,一种前所未有的情感排山倒海而来,受这种力量驱使,我的眼里饱含热泪,忽忽长出翅膀向崖峰飞去……
“咣啷”一下,如神锤破法,我不仅看见了大山的骨骼,更知遇了大山的灵魂。我的心中,汹涌着滔滔巨浪,更缠绵着万千柔情。我知道,这是一种无以言说、无可复制的神性之爱。那是我经亿万年光阴流转,握着一个特定密码,千转百回后的蓦然回首:
呵,那一刻,我体验到了至高无上的情感况味,完美,圆融,饱满,庄严,纯洁,光芒四射……
这是信仰之爱,比光阴长,比天地宽,比世界上所有的诗篇更美。
就这样,生命的情路蜿蜒到了羊狮慕,从此,有一份爱叫海枯石烂地老天荒。从此,一个渺小的女子迷失在大山深处,不知她是走向了苍茫远古,还是去往了无垠将来。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幸运的她,冲出无常,不畏流变,邂逅了无以言说的永恒之美……
月球之上,月亮之下
一
我只知道有人登上过月球,却不知更多的详细。跟大多数呼吁脚踏实地的人一样,我也认为宏大之事不必细知,那些离日常太远。
但是羊狮慕大峡谷的月亮实在迷人,这导致有一段日子,我脚踏实地的同时,更多地在仰望星空。
人类迄今,除去嫦娥吴刚,共有12人登上过月球,这事发生在1969至1972年。此后,人类放弃了热情和好奇不再登月,原因不明。
白云苍狗,地球愈加喧哗,而月亮,回归了应有的安宁。
八月中旬的一个夜晚,清凉的大山里,我沿着一条轰轰作响的溪水顺流而下,目光透过溪岸上高大的杉木林,急切地投向对面那条横亘东西的绵延山川。
这是夜间七点半,按照风俗,昨夜我闭门不出,任由农历七月十五的明月,独自在山里升起又落下。
现在,七月十六的月亮要出山了,我可是再也浪费不起了。隔了宽宽的溪谷,远远看,东边山脊上已经透出一片月辉,然而杉树林,却很不解风情地遮住了我期盼的目光。
必须小跑着顺流而下,奔到一块没有杉树的开阔地,才有可能赶得上迎接明月出山。
我这么努力地在深山追月,气喘吁吁间,突然就想起那12个上过月球的人,他们若是看见这一幕,是理解赞许呢还是诧异哂笑呢?
这些真正见过“大世面”的人,他们回归地球后,是以怎样的世界观重新归置、看待人间万事?这是我心中一个大大的谜。
据说,登月第一人阿姆斯特朗,回地球后变了一个人,他隐身于世,离群索居。别人劝他出门散心,他答了一句令所有地球人词穷的话:“我连月球都去过了,地球上还有什么地方吸引我呢?”
阿姆斯特朗在月球上看到了什么?如果吴刚真的在那,肯定万分感谢他的到来——从此,东方人再也不会在口口相传里令他砍树不止了。而那棵可怜的桂树,也可以休养将息从此再不受那刀斧之苦了。
阿姆斯特朗当然没有看见这些,但也远不止那些令地球人扫兴的坑坑洼洼吧?据说,他的“看见”,是美国五角大楼拼命要保守的机密。
好在我没有去过月球。好在,我也没有可能去月球。所以,地球上的一切,都对我有足够的吸引力。
沉醉于顺水追月,表面上看是受着浪漫好奇的梦想和情感驱使,细思起来,脱身于大自然的人,和月亮之间存在有一种神性的应和,人们对月亮的崇拜始自远古。如我,根本无力抵挡明月出山时的刹那诱惑。从某种意义上看,我的下意识奔月,与嫦娥奔月无有分别。嫦娥的诞生和长生,正是得益于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嫦娥。可以这样说,一代一代地球智人的奔月冲动,最终导致了登月壮举的成功。
二
那天我终于追上了月亮出山。
我站在溪岸这边,凝神远眺对面山岭上初升的圆月,“哗啦”一下,满世界都是月光:山脊上是月光,山谷里是月光,眉眼发梢是月光,心头身上是月光。那“哗哗”作响的溪水上,跳跃的也是月光。我站在明亮动人的月光里,影子在身后拉得老长……
臻景有如隔世,语言成为多余,无力分享,无从分享。绝尘的风月之妙,唯有亲历方可感知。
而我依然努力把月亮拿来言说。
风景有宏细之分,美有大小之别。天地万物,各以其独有的品性和风范成全了大自然的丰饶和繁复。在我看来,天地间最贞静的事物当是月亮了,大山里的月亮尤其。
三
那天是农历七月十二,晚上七点二十,我独坐驿站四合院露台上。这里地形高,视野开阔,一个喇叭口由此往东南面山谷倾泻扩张,日里夜里,远处的云色浓淡星辰疏繁尽收眼底。我照旧把眼光投向正前方,任自己消溶于无边夜色。不知过了多久,耳畔似有絮絮低语,循声抬首,我把目光转向西南山岭上空,看见一轮明月刚好出山——噢,在巨大的静谧中,我竟然听见了月亮出山的响动。
明月皎皎,夜空如洗。然而山风大了起来,非常大。岭下那边坡谷里,一阵一阵吹起了夜雾,云雾爬到这边来,越升越高,高到与月亮齐了,即变幻着身形急速从月亮下方飞过。为着答谢经过家门口的客人,月光热情地把每一片白云纱都变成了七彩纱。
这是一帧又一帧美丽而动感十足的画面:安静的圆月,呼呼的山风,圆月底下变化无尽又急速北去的七彩云纱。风那么急,云那么急,唯有明月从容高贵,一派贞静。
天幕深蓝如梦,东南和西南天隅陆续亮起了星星。这明月,这彩云,这星子,就如梦境里永开不败的花朵,热情无声地一朵一朵开在我的眼际。
“云卷庭虚月逗空,一方秋草尽鸣虫”。我坐不住了,立起,以恭敬之仪迎对明月:我何德何能,又私有了本该举世与共的美丽风景?莫非,这梦一样的彩云追月图,它只是愿意在有梦之人的眼际展开画轴?
四
我最近一次在羊狮慕望月,是八月二十二日黎明五点左右。
这天是农历七月二十——我不太清楚,该不该把这轮月亮算到七月十九。不可思议,日常对寄身的环境太过忽略,在大山里才突然意识到,月出月落是跨了两个日子的。更无知的是,此前我一直以为月亮从来都是东升西落的。
不到五点,我踏上凌云栈道。一路上星月皆没于满庭薄云中,曙辉未亮,天地一统于将明未明的昏暗里,所谓黎明前的黑暗即如是。秋虫在山径两旁呢呢哝哝。想象着大峡谷里万物即将苏醒的样子,确知自己正在独拥一个世人睡梦中失去的美妙黎明,我安宁肃穆的外表下,深藏着浩大的喜乐——真正的幸运和富足,就是私自拥有世人用钱都买不来的一段曼妙时光和一帧绝好风景吧。
栈道迂回曲折,凸向山谷处光线勉强,凹进处则被树木岩石遮住薄亮,一片黑暗。我承认,喜乐的背后也生出了些些害怕。谁不害怕黑暗呢?谁知道黑暗里藏着怎样的阴谋呢?远祖们面对森林的黑暗有过怎样的恐怖,我们的血脉基因里就藏着怎样的胆怯。
心存至诚,吉祥自来。像是一种奖赏,不过三两分钟后,月亮竟然在右侧天空破云而出,原本冥昧暗沉的山谷,瞬即铺满银光。我精神一振,悄言私赞自己:好人品,连月亮都跑出来壮行了。
在壮阔的峡谷里踏月而行真是一种奇妙的感觉。城市里已经无月可踏,乡村明月也早已与我们疏离,在这远离人寰的高山之巅,一轮友好的明月却恰如其时地护佑着一个自然朝圣者的破晓独行!在人类的文化史上,多少大小画家往来于人间,多少大小诗人往来于人间,他们,画过这幅画么?写过这首诗么?可想而知,踏着黎明月光在峡谷里漫步,我心里涌动着多少说不出的情感:神圣,贞静,浪漫,感恩,富足,刻骨铭心……
多少回进山,多少个月明之夜,我都想象过在月光下穿行峡谷的“壮举”,终因胆量不够没能梦圆。
一天,有人相告,前年中秋夜,一群景区工人攀上最高的天子峰顶过节,头顶蓝天上是皎皎圆月,脚下山谷里是壮观云海……闻之,我为自己没有福分在场而失态顿足。想来,这中秋月夜的无边浪漫和巨大安详,若是被一群诗人有幸邂逅,人间又该流传多少美丽的诗篇?然而,事情全然不是这个样子,大自然就愿意把这样一个美好的夜晚,奖励给一群不写诗不懂诗的人,或许理由在于:只有通过他们不加修饰的朴素口碑,才能给听者留足想象的画面空间,从而加深对大峡谷的向往。
比如我,对于大峡谷的月亮就向往久矣。不曾想,一个八月的黎明,一轮明月会大方地应和我的心愿。最最重要的,这是我一个人的月亮。无从知道,这一刻,苍天之下还有谁会如我这般,戴月独行于高山深谷?如果这个人存在,是否可以把他(她)视作平行宇宙里的另一个我?
我一定有过在深山生存的基因记忆,一番黎明踏月,就好比是一次注定要完成的邀约回访,完成了,人生就此补上了一个先天缺口,生命从此又更圆满了一分。
月亮有贞静之德,人生也有贞静之好。这好,就是把身心全然敞开,托付归置于大自然怀抱后的美满收获。
月辉如水,潺潺流过大山空谷,山谷中人受洗而出,身心俱洁,颜容贞静;亦无心事可动,亦无感叹可生;忘了无常流变,忘了悲欢离合;也不说永恒,也不叹轮回。万念俱静,风烟俱平。那一刻,她就是月光,她就是山谷,她就是含玉吐露的草木,她就是呢呢哝哝的秋虫,她是那群将要醒来的小麻雀……她是万物,万物是她。
这印证了一句话,“在浩渺的天空之下,孤独的人要想保持个性很难。”
那么,断舍个性,消解自我,物我同一,天人合一,这该是生命很好的结局吧。
五
阿姆斯特朗去世前,希望将来有人可以把他留在月球上的脚印抹掉。记得他当年在月球上说的却是:“这是一个人的一小步,却是人类的一大步。”
阿姆斯特朗两次离开地球。
第一次离开,他有着当代人类应有的骄傲和自大。
第二次离开,他知道自己永不再回,他不再沉默,而是低下了高贵的头颅,承认了人类的渺小,要把月球上那个永恒的、充满个性又有几分狂妄的脚印抹掉。据说,他因窥见了比人世秩序更强大的宇宙运行法则,才选择了后半生在地球上隐居缄口。
这个男人五年前谢世而去,我想,很多世人都听懂了他最后的悲欣交集欲说还休。
登月改变了人世间的许多,一些人由此走向了神性,一些人因之更加理性。科学可以抵达月球,却抵达不了血肉构筑的人心。
我却还依旧是我,月亮也依旧是月亮。这个八月,羊狮慕的月亮从贞静中来,到贞静中去。我相信,相较人类,它才是真正的永生之物。
羊狮慕,太阳落山又出山了
一
在羊狮慕大峡谷,最先迎接阳光的地方也是最晚告别阳光的地方。
日落之时,目光西眺,望向武功金顶及更远处,群峰之上,常有万丈霞光自晚云中四射而出。
逢此时,我一般正独自漫步于峡谷东岸上。
这天上午有雨,午后雨霁,黄昏放晴。山谷里的秋色因雨水滋润而丰满欲坠。青是青,绿是绿,红是红,黄是黄,还有各种过渡色也芳华吐艳,那半衰的茅草和半枯的青苔同样泛出活力。
这是立冬前日。这秋之最末,却呈现出“万物并作”的欣荣景象。夕阳的光辉万分柔和,更因穿越充沛的水汽而温润亲切。我盯着山谷,夕光先是打亮这一块,旁边云彩一动,它又打亮那一块,这像是一场愉快的告别礼:它这里挥挥手,那里挥挥手,要对世界说再见了。明天到来,一个新的安详世界也必将开启。
我注目着这些,终于心生微澜,多日的自持稍有松动:日落之光,映在心头总是带了几分挽留的意味。留不住的这一切,都在巧妙地进入某一个程序中。那秀于林的,叶必落光;那不动声色的,明朝的容颜也必将老于今夕;那喋喋低吟的秋虫,将在寒冷中噤声;那活泼的松鼠,崖鸡,也将在风雪冰霜中藏身不露……总有一些生生死死,在这大峡谷中循环往复地发生。就连古老的岩石,也将在苔藓和风力的作用下,极为缓慢地发生变化。谨遵天道循环,最是万物之德。
突然间,一只秀气的白鹇自我眼帘之下飞过,好美的一只鸟!好贞静的一只鸟!我看不见它落在坡谷里的哪棵树上。
忽地一下,夕阳把我拢在怀里,一个秀气的影子,长长地印在了崖壁湿湿的青苔茅草上。我走一步,一个影子。走一步,一个影子。我高举右臂,影子也高举右臂。我没敢做更多的动作,在这虚极静笃的空山黄昏,张扬是多么不合时宜。
伴着万道霞光,我安详地走向归程。
二
早晨六七点的阳光新鲜又圆融,穷尽记忆,也找不到这种感受和经历。沉睡一夜的大峡谷醒来了:小松鼠在树枝上玩耍,锦鸡在崖石上漫步,几只早起的鸟儿在林中唱起小曲儿。那崖上的小树,叶色比昨天更红;岩岸边松树旁的一树黄叶,饱餐夜露之后,更加明润动人。远远近近的岩壁山谷,一片苍绿猩红明黄暗褐……目光所落,是一幅又一幅色彩斑斓的油画。
我放慢脚步,调整呼吸,试图以此能够去呼应大山沉健稳笃的心跳。是不谙世事的一个小女孩,贸然闯进大德芳邻的家园,一方面好奇惊喜,一方面又惭愧于打扰……我惊乱了大峡谷的一夜好梦么?
初时,日光曦微,红太阳未及爬上山顶。远远近近的山川一道一道,泛着暗蓝。近处深一些,远处淡一些,再远处就更淡了,就这样绵延去到天边,没有止息。一道一道的浪谷里,则有柔曼的雾纱织成。有一双无形大手,轻牵纱角,从浪谷里扯出来,顺坡往上,一寸一寸地覆在山浪上。
也不少,也不多,是恰到好处的长度;也不薄也不厚,是恰恰好的厚度,于是,一幅浓淡相宜的水墨江山图就铺陈在眼前。
神明大方,好几个黎明,祂都把如此珍贵的私藏宠示于我。我每每有幸见此天地的永恒巨作,也不作喜,也不作赞,也不若惊若乍。只是默不出言,归置身心如大山一般于虚静之中,体悟那“万般放下”的殊妙之胜。
受大峡谷地形所限,日光并不能一下打进来。待微曦渐明,群峦慢慢掀开朦胧面纱,静伫悬崖东岸,西眺武功金顶,寰宇间最干净最透明质地最新鲜的阳光,就如同听令于一个最强召唤,自高高的天庭齐齐倾泻而下,遥遥照亮了一个又一个山巅。一时,心生出翅膀,不疾不徐地追着光明飞向那西边的山岭。
太阳在爬升,阳光在移动,无尽的山岭在光影中游移,心也在游移。视野辽阔无垠,不涉人界。阳光清洁无染,无虑无忧。在这里,它不用顾及照耀了穷人也要照耀富人,照亮了茅舍也要照亮宫殿。它不被人累,不被事累,它是阳光自己。每一个清晨都是它的新生。它多像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孩子,撒着欢儿在高山巅上漫步。亿万年来,它就是这个样子,人的看与不看,见与不见,两相无干。它是神圣高洁的永恒之物,也是大峡谷至柔至暖的宁馨儿。
这一刻,我并没有办法置身于它的怀抱中,要过上几个小时,它才会幸临东崖之下。只是,这远远的眺望最是奇妙,它让你深信:人间所有的希望和活力就在眼前,而人间全部的罪恶,也在这凝注永恒的当下,消弭得无有影踪。宇宙大同,世界静好,向往光明之人,必将抵达内心的光明。
《圣经》有言,从前我是盲的,现在我能看见。
看那雄鹰飞进斜阳里
我想我看到的是一只雄鹰。
空山无人,除了我和山,没人看到它。
此前的岁月里,无论山里山外,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庞大的飞行动物。
它飞行的姿态万分优雅,不疾不徐的滑翔速度透着王者气派。不像那些小山雀,从一棵树飞向另一棵树都是急匆匆的,扑棱棱作响,每一只都生怕落单掉队。
它过于巨大了,目测起来,双翅张开着有七八十公分。它无声地滑过日月峰前的山谷,向着武功金顶偏西北方向的斜阳飞去。这一刻,夕阳正掩在一朵硕大的薄云里,忽入忽出。若干道暮光从云端喷涌,射过座座山峰,直落到山谷里的云海上。斜阳里这只巨大的鹰,就这样飞进了道道霞光里,消失在了道道霞光里……
留下我,伫立于流云台前端,目光穷极,望到发痴。
这会不会是一只神鸟?
我这么一问,眼际处的夕阳从薄云里露了露脸,圆圆的泛着白亮。现在还早,下午四点半,夕阳还没来得及梳上红妆。但是圆圆的日头并不作语;群山万树,也齐齐沉默着;连刚才还回旋了几阵的松涛也沉默着,今天风轻语细。
大峡谷的黄昏,以巨大的沉默忽略了一个好奇女人的发问。
我亦不愠,亦不恼。寂静,亘古的寂静,奢侈的寂静,这正是我迷恋大峡谷的核心所在。这无价的寂静滋养着我,包容着我。我把自己所有的精神都抛给了大峡谷,它一言不出,一一替我收起保管。必须承认,每个人都需要有这样一个精神扎根的所在。这可以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是一件值得投入的事,或者像我,选择一座大山来好好地爱。
希腊小说家卡赞扎斯基浪迹天涯,终其一生,总觉得有只金丝雀栖息在心里,唱着歌。细想,我的心中不也栖息着一只鸟儿,一路飞到了今天么?这只鸟儿由小长大,长到了很大,我叫不出其名,却一直被它引领着飞向远方,直到又飞回故园的羊狮慕大峡谷。
诗向会人吟。那么,这个黄昏,这只不知所来又不知所往的神奇大鸟,会不会就是我心底里栖息着的那只鸟?它的一冲而远,意味着什么?
而其实,现实里的这只鹰从此飞进了我的心里。迎向斜阳的雄鹰带着一种巨大的力量,它的洁净双翼拂弄着我,令我回响如钟。
臣服于一些超常而伟大的事物是一种福分,这意味着我的世界挣脱了日常的羁绊,渐渐变得更开阔更高远。我曾经十分向往流浪,直到大峡谷把我的身心安定。其实,所有的流浪都是为了向内,一切的出发都是为了回归,只是没有人能够确知,内心的流浪会辗转多久?
……你看,我太喜欢猜谜了,这个爱好让我恍如赤子。不然,一只逐光而飞的鹰,怎么就让我吐露了这如许秘密。我确信,这只雄鹰美丽的飞翔,不过是大峡谷的又一个奥秘罢了。众多的奥秘之下,总有曲径通幽之道。我这么说话有弄玄之疑,然而梭罗说,“自知身体之内的兽性在一天天地消失,而神性在一天天地生长的人是有福的。”
雄鹰远逝,我揣摸着梭罗之言,独行于斜阳寂寂深树里。暮阳暖融,忽忽一大群山雀在身边飞过,它们没有惊扰我。惊到我的是向晚的万丈霞光,两个小时了,它们从我上山起就不曾消失过。
我站不到一束霞光里去,但我站在满山满谷的光里。等光消失后,我的头顶是一片星空。对,今晚我是顶着星光出峡谷的。
五重奏:一个女人对于动物的书写
下跪的骆驼
沙子像岁月一样沉静荒芜。沙漠是可以让时光凝固的一处远古。
夜晚下了一场雨,氤氲的水汽在寒凉的空气里四洇。日头已经出来,沙漠像极一个哭到发软的怨妇。沙漠腹地,有摩托轰鸣,有热气球飘浮。这里是人间,不是远古。我站在入口处,一队一队的骆驼在眼前来来往往。驼队的主人,各自正扯着大嗓门拉生意。“单程60块,双程80块。”
没有城堡,没有风情万种犹抱琵琶的阿拉伯女人,这里更像一个奴隶市场,一头头年老色衰的骆驼,伫立于寂静的喧哗中,缄默深沉,待价而沽。它们没有力气,连看一眼买卖双方的心情都没有。它们已经年暮,毛色枯乱,瘦骨嶙峋,空有一副高大的架子。一头骆驼,就是一座破败了的废墟。一眼望过去,一片沧海桑田,令人对驼队的过往产生联想。应该有过山高水长的辉煌吧?俱往矣,风流已被雨打风吹去。
对沙漠的向往与日俱远,每一回梦里少不了骆驼。当然,还有那穿着白色长袍,裹着绛红色头巾的男人。天地有大美而不言,沙漠里的驼队,总是摇着驼铃迎着朝霞走进我沉默的梦里。比我更缄默的是骆驼。缄默,一种多么值得赞美的品质,我总是容易被缄默者吸引。如此,它们一次次行走在我的大梦里,一丝呼吸声都不曾有。骆驼注定是远离人烟的,它们是世界边沿处的神。于沙漠中的人,驼队就是驼队,是生活和生存的帮手;于沙漠外的人,驼队是苍茫天地间流动的一行诗。
现在,一行行诗从梦里走到了梦外,我却无法从其间找出一缕神性之光。它们衣衫褴褛,被重利者收容教化成了要饭的乞丐。它们粗重肮脏的呼吸声令我生厌。一个辽远的好梦,跌碎了,无声无息。我也说不上气恼,我也说不上兴奋,我是有几分失落的,我是有几分悲悯的。它们这样羸弱!我目光扫瞄了几个来回,也挑不出一匹足以信赖的骆驼来。不能相信,其中会有一匹,可以负起我,叮叮当当地,优雅闲散地,去往一个年陈日久的梦。
僵持。无语。犹疑。怜悯。藏在大幕里的梦,胆小到无法适应现实中的前台。
突然,驼队主人一声叱喝,骆驼们接令齐齐跪下。它们低下身来,前面两腿先跪地;再把后半身屈下来,又后面两腿跪地;当它整个身子匍匐在四肢上时,它的表情依然是那样平和沉静,安然若素。它们超然于世事之外。我讶然了。这庞大壮观的轰然一跪,毫无征兆。我突然泪水双盈。为骆驼们的宿命。也为自己未知的宿命。
我骑了上去,这是我的选择,它是整个驼队里最老最丑的,老得驼峰都几近磨平。老骆驼比想象的有力量,它驮着我,让我在一个苍老的大梦里轻摇。一只花喜鹊安静地飞落下来,在我们身后几米远的地方紧随,我扭头,轻轻一笑,没有问鸟儿从哪里来。我看到白云像哈达一样白,蓝天像希腊一样蓝,朵朵云儿,在沙漠上空投下虚缈的影子。如同人们生命中或坚守或放弃的梦想。
谁会是梦想成真的引路人呢?一只风华不再的老骆驼,就这样把我驮进一个苍老而神秘的梦。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原来,它依然是神。
两只私奔的猪
山冈在南方的大地蜿蜒。天幕沉重地压了下来。脚下的高速路匆忙地从远方来,又急速地往远方去,不知起止。四野苍茫,小肥和大胖恍若游走在外星球。路面在穿梭的车灯里泛着青光。小肥依傍在大胖身边,再也没有了往日在圈里踱步的优雅,没有着落的命运令她的步子细碎不安。夜色重如黑墨,天际处有亮光跃闪,接着传来闷雷声,她还来不及开口,豆大的雨点砸落了下来。惊吓之下她撒了一路的猪粪,她害羞地望了望大胖。大胖把身子尽可能地向她靠了靠,“哼哼”两声,小肥听懂了,他是说“别怕哦,我保护你。”声音低沉而稳重。小肥听罢,挺了挺身躯,雨中的步态就也周正了几分。亏得是在平坦光滑的高速路面上,否则一身泥泞还不把她累死。小肥抬头望了望前方,路长长长长的,长到没有尽头。她突然有些泄气,想要对大胖说声什么,看见他故作坚毅的神情,又只好忍罢。
继续游走,碎碎切切,没有未来,漫无目的。否则,小肥和大胖还能怎么样?身边时速一百公里的各式车辆,就像是在参加一场接力赛,各各拎了鞭子抽着他们向前,向前,向前。
可以不走么?娇弱的小肥已经身心俱疲,真想在公路上躺下来,睡上一觉,哪怕天亮以后的命运是被屠宰,也胜过这漫漫长夜里的无目的游走。但是不能,停下,就意味着必然的丧生。行走,就意味着有奇迹出现。娇弱的她懂这个,强健的大胖,也懂这个。几乎不用一声哼哼,无言就胜过万语,他们相依相傍着,在一条无休无止的高速公路上漏夜游走。步态是摇摆惊惶的,带有几分试探性,像两个盲人,在试探花花世界的深浅,以及命运的明明暗暗。那一低一高一大一小的身躯在雨幕里异样的孤独,可怜。
半夜雨停。旷野里的虫儿呢呢喃喃,沿路的灯光变得清明轻亮。闷响持续不断,遥遥地从天边打着滚儿来,难辨炮声雷声。重型车,轻型车,小轿车,各种各样的车辆提速呼啸着从他们身边经过,弄得他们左避右闪。动作相比车速到底又是极其的迟缓,一不留神,一个闷头开车的司机差点撞上,司机愤怒地开骂了:两只该死的猪,差点要了我一车人的命。而车上的人经过长途跋涉,早已昏昏入睡,这一声骂激醒了他们,有人眼神疾快,在飞速而过的瞬间看见了他们,于是好一番长议短议,焦点集中在为什么高速公路上会有两只猪?
有人说是运猪的车上掉下来的;有人说是附近猪圈里逃出来的;有人极富想象,说这明明是两只私奔的猪,他们正谈着恋爱在高速路上散步呢。哈哈哈,全车都笑了,人们睡意皆无。自然,在高速公路上散步是需要海胆的,可以肯定的是,小肥和大胖不可能有海胆——除非,除非他们相爱了,都在发着爱情的高烧。
这些,小肥和大胖当然不知道,猪怎么可能懂得人的世界?在猪看来,没有主人的日子并不好过,就如现在。然而他们的主人去了哪里呢?或者说,他们是怎样弄丢了主人呢?这是一个巨大的谜。这个苍茫无边的夜晚,两只无主猪的高速路历险实在不亚于人类登天。
高速路把那一车人送往了更远,留下惊魂未定的小肥和大胖向更深更远的夜晚走去。他们深深的无助很快被人遗忘。不知走了多久,小肥的泪水下来了,她忍不住问了大胖:就这样走下去,真的可以走到巴黎么?
大胖还是故作深沉地“哼哼”了两声。他说的是:当然,主人会沿着我们的粪便来看望我们。你会知道,巴黎,是一个多么浪漫的地方。
打完这一行字,我的泪水也下来了。小肥和大胖遥遥不知我的刻骨牵挂。我就是夜行车上说他们私奔的那个人。我这样说是出于相信爱情的力量,除了让这两只猪相亲相爱,我没有更好的办法可以减轻他们面对未知命运的恐惧。无论如何,风雨中的依伴,总要胜过一条绝路上的独自忐忑吧。
小肥和大胖最终不知所往。聪明人都知道,他们永远到不了巴黎。
找妈妈的蝌蚪
我的童年结束之后,那些蝌蚪就再也不肯游回来。
南方,冬去春回。蜻蜓还没回的时候,蝴蝶还没回的时候,小蝌蚪排着队儿顺着水流来了。简陋的校园里,童声咿呀,“小蝌蚪,尾巴长,游来游去找妈妈,妈妈妈妈你在哪,来了一只大青蛙……”琅琅书声落处,村里的池塘水溪,田畴湿地,到处是提着玻璃瓶儿找蝌蚪的男孩女孩。蝌蚪黑褐色,幼滑的身体,大大的脑袋,于水流中盈盈一握,它十之八九会调皮地从指缝间逃离,那异样的手感总会令稚儿们格格地扬起笑脸。一个凉凉的格格作笑的春天。蝌蚪天生的柔弱外形很是适合于被保护,而同样柔弱的孩子们,就愿意带着一份为人者的爱怜,一厢情愿充当蝌蚪的好朋友,或者是神。
总之,孩子们对于蝌蚪的情感是复杂的。
年复一年,南方三月的水系里,蝌蚪总是来了又去,这些念唱童谣的孩子,这些提着玻璃瓶儿养蝌蚪的孩子,在南方的丘陵上一茬一茬地成人了,一些人留在了村庄,一些人去了比村庄更远的地方。相同的一点是,这些长大了的孩子陆续掉入人间的烟火,相当多的人已经忘了蝌蚪。蝌蚪只存活在稚儿的天地里。
还说那些唱童谣的孩子,这其间有那么几个女孩,不知怎么的,就站在了人间烟火之外,把生命交给了青灯古佛,晨钟暮鼓。她们告别了游走在池塘里的蝌蚪,告别了嬉戏在溪水里的蝌蚪,告别了小玻璃瓶里的蝌蚪,告别了妈妈,在丹霞山上结为同修。
七月的山里到底热了起来。过完早(早饭),二当家有交代,让到仓库里把兰草席翻出来,一年没用了,先得洗洗晒晒。妙法妙安师徒几个领了命,各自抱了几床,出了山门,往东南几十米有个深潭,潭水潺潺的,流了开来流成了一条山溪。她们来到潭畔溪头,这个上午好不自在。
她们蹲在浅水处,手一伸,溪水透心的凉。有人贪玩,把灰布长袍撂起高处打个卷,脱了鞋赤了脚下了水,脚肚子像粉白的藕。
那群蝌蚪就是这时游向了她们。“小蝌蚪小蝌蚪”,她们盈盈的惊喜惊飞了林中的小鸟,惊扰了山间的爬虫,也惊动了,独自在山里行游的一个少妇。
少妇三十出头,大脸庞,肤色失血苍白。高个,腰身细瘦,穿一条连衣裙,长及脚踝,绿底子,白圆点儿。少妇眼神迷茫,款款地就来了。一言不发地坐在溪畔的青草间,爱怜地望着她们。她的介入对年轻的女尼们是一种侵扰。这个陌生人。她们飞扬的神色乍然凝固了下来。静寂。刷草席的动作声。水流的声音。蝌蚪游走的声音。少妇轻微的叹息声。
少妇固执,她不走。她望着她的一群妹妹。她们害羞地低着头,脸上有青春的润泽。哦,比青春还好,有山溪水的纯净。有什么地方疼了一下,少妇捂了捂胸口,嘴角挂上的却是淡的笑意。
少妇坐了五六分钟,她感觉到了两个世界的对峙。这不好,她意识到了自己的残酷和无礼。少妇起身离去,身后是溪水缠绵的流动。突然,一阵比丝绸更鲜亮的诵诗声从潭畔传了过来:
“小蝌蚪,尾巴长,游来游去找妈妈,妈妈妈妈你在哪,来了一只大青蛙……”
山风轻流,清凉的风从肩上滑落,裙裾飞扬。少妇轻展愁颜,一滴咸泪流到了嘴角。少妇在诗声里找到了两个世界的交会点。呵,这群顶着光颅的好妹妹。一群七月的蝌蚪,在一个不平常的日子带给了她神启。少妇回到山门里,收拾行囊辞别师傅一步一步走向了回家的路。少妇是要回到妈妈身边去……
现在,少妇走在了时光的另一个切片里。在深远的神秘的梦里,有一群七月的蝌蚪总是遥遥游来,唤起我深藏的隐痛和忧伤。
一条忠义的狗
隔壁人家两只拳头大的小南瓜,被人用指甲掐伤了。人家告上门来,父亲习惯性地对我扬起了巴掌。我是被冤枉的,我的确进去过那个百草园一样的大菜园子,捉蜻蜓来玩儿,除此我什么也没干。我其实是一个从小就知好歹的人,知道怎样做一个好人。但是父亲不这样认为,父亲认为我比家里的阿黄还没良心,还不懂事。父亲说,养一条狗还知道向我摇尾巴,哪像你,天天给我惹事。父亲的言语让我满腹忧伤,一个好女儿的尊严被一条狗踩踏在泥地里。我那时年幼,见识短,还不知道世上真的有比狗不如的人,对父亲的话听不全懂。
从我家到父亲教书的中学,半道上有一条护城河,河上有一座石拱桥。我家的阿黄,白天黑夜都要到石拱桥上迎候主人下班。如果上班,它也照例是送到桥上就止步回头。年年月月天天,阿黄为父亲所做的这些,当然是我们这些还需要父亲护佑的子女所不能做的。在贫寒艰难的生活里,阿黄用异类生命的温度温暖着父亲疲惫的身心!以至于父亲在三十年以后,提起它还是一脸的怀念。父亲怀念的,是一条狗的忠义。
继续说阿黄。我家的阿黄有打猎的天分。我家的猫不抓老鼠,因为都让阿黄抓完了。当黑夜来临,猫总是呼呼大睡,而阿黄总是忙忙碌碌,它像个高明的猎手,总是后腿一盘,前腿一支,立着身子,竖着耳朵,于冥寂中捕捉老鼠的丝毫动静。清早男主人起床,它必定守着他穿完衣服,然后轻咬他的裤管,父亲心领神会,跟着它走。于是,在不同的地方,水缸底下、灶前柴草堆里、鸡笼边上、楼梯底下、尿桶后边,总会发现死老鼠,老的少的,大的小的,肥的瘦的。父亲摸摸阿黄的头,十分满意地像夸儿子一样道,“贼狗,蛮聪明的哈。”父亲一是批评猫懒,二是批评猫蠢,偶尔抓一只也不晓得报告,死老鼠到最后会搞得一屋的臭。阿黄听到表扬,照例是尾巴摇一摇,嘴上轻微地忸怩着。这天家里熬火腿骨头汤,父亲大方地丢下一块带肉的骨头,以表彰阿黄的功绩。终于有一天,老鼠抓完了,阿黄闲了下来,觉得很无聊。它想了想,把围猎场放到了村外的野地里。
是冬天的一个凌晨,轻白的寒雾在村子上空飘荡。阿黄从外面进家,一口咬住了早起做饭的男主人裤管。父亲不理它,会有什么事呢,老鼠早就抓完了,一大家人等着吃饭上学上班呢。阿黄这回表现得很固执,骂远了几步又近前来咬,骂远了几步又近前来咬,阿黄这时候觉得,物种间语言不通是多么麻烦的一件事。这个早上,阿黄的固执战胜了男主人的固执,父亲终于放下手上的活,跟随阿黄去了离村三里外的野地里,这时,天才麻麻亮呢。阿黄真聪明,它是怕晚了被别人家捡了猎物去,所以着急得不行。
父亲和阿黄高兴地回了家。父亲手里托着一只肥硕的野兔子,阿黄在父亲身前身后撒着欢儿转圈圈。这是阿黄为我家贡献的第一只野兔子。后来,它又陆续地贡献过几只,到底多少,我忘了。可以想象,父亲给予阿黄的怜爱不会比一个孩子少。而阿黄,把在主人这里得到的温暖,化作了继续打猎的动力。
一段时间之后,野兔子打不着了。阿黄有些惶惑,觉得对不起主人的器重。它想了个新法子。急于立新功的它终于犯了个大错。
一个夜晚,阿黄从一户大摆喜宴的人家偷出了一大块肉,它同样没有能力拿回家来,而是把肉就近藏了起来。阿黄用老方法把主人带了过去,等它把肉呈现在父亲面前时,父亲先是大吃一惊,继而是对狗儿一番道义凛然的好骂。骂急了甚至踹了狗儿几脚,威胁道“再敢做小偷就把你打来吃了”。可怜的阿黄,它只知道肉对主人家是有用的,又哪里搞得懂人类道德的底线?阿黄非常委屈。
这次事故之后,阿黄似乎失去了与主人相通的灵性,它变得懒散而笨拙,它平庸的表现让父亲越来越失望,在家里的地位也随即一落千丈。阿黄是伤透心了,当它明白再有怎样的用心努力也跨不进主人的世界时,它选择了自暴自弃,神态呆痴,毛色斑乱。
最早发现阿黄失踪了的,还是我父亲。但是狗儿究竟是哪天开始不见的,家里人谁也说不出来。家里没了狗儿,一度沉入深深的伤心之中,尤其是父亲。从此家中不再养狗。
我从来没有忘记阿黄。从少女到少妇,从童年到中年,我无数次进入过阿黄的世界里,试图去解开它的消失之谜。我徒然地,任凭阿黄一忽儿跑来,一忽儿跑开,任是千呼万唤,也留不住它苍凉孤单的背影。
睡懒觉的寿龟
我如约到达。寿龟们还在睡觉。它也一样没有醒来。
晨雾散了,山岚似有若无,空气中有残雾的味道,山林饱满润泽。山门初开,世人熙熙攘攘。我皱皱眉,轻挪步,抬脚走进更深的一重门。
好极!空空的一个山庭,唯有一个少僧寂然无声打身边走过,他的眉目清朗。一个挂单的中年香客,在右面空地的铁丝架上晾衣服。远了,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哦,关上尘世的大门是如此简单,你只是需要,比别人向世界的边沿处多迈几步路。陡然间,我的五脏六腑、我的四肢末梢、我的筋骨血液,全都挣脱秩序躲藏起来,像一支急行军的队伍突然接到解散的军令,呼啦一下人不见了。
而我还在。我倚在放生池边,沉沉静静地,独立遗世地,等待着一场约会。它们还在睡觉。时光迢迢,我千山万水地来了,吉安、长沙、成都、阿坝、乐山、峨眉山。汽车、飞机;飞机、汽车。它们,却连眼皮都不抬一下。一群享福的龟。
冬天的一个早上,父亲在池塘边菜地岸洞里捉了只龟。“哎呀,这只龟可以用的,干净。不像有些龟,是在粪坑里长大的。那种东西,脏,要不得。”父亲的口吻是喜悦的,他的二女儿有“尿遗症”,他打算用这只龟来治她的病。这只不幸的龟被扔进灶膛里煨熟,连壳也被粉碎成了药。这个事件对我打击很大——我几十年如一日地以为,做一只乌龟是多么的不幸。对一只龟的悲悯深深地植根于我的世界,其实我一眼都没看过那只龟的样子。
乌龟从来没有讨过我的喜欢。乌龟和兔子赛跑,表面上是批评骄傲的兔子,但却万分险恶地埋伏了潜台词:乌龟是又笨又慢又懒的。可怜的乌龟,就这样被亿万孩子抛弃,你就不可以做一只聪明、快速、勤劳的龟么?蝴蝶,小鸟,游鱼,骏马,我要做,就做它们。一个大男人更干脆,一口气报出仙鹤、天鹅、沙鸭,他只要做珍禽。
有个老人喜欢龟。别后二十年,我去看他。他陷在旧沙发里,很有感情地说起家中一只龟。“这下不知跑哪去了,那年带到北京来的,谁知它能活这么久,总也见不到影子,要吃要喝了,才想起露个脸。”他数说着龟,像数落自己的孙儿。他孙儿比龟还小,才十九。说完他张望着屋子,慈祥地喊:“在哪呢,也不出来见见客人。”我记起那只龟小时候的样子来,却没有相逢的兴趣,那样经活,一百岁也没问题吧?而老人都七十好几啦。它没有着落的命运让我有些忧伤。
一个人买了一只三百岁的绿毛龟,养着养着有心病了,他要给它娶亲。一番张罗,门庭里张灯结彩敲锣打鼓,人间大喜事啊。旧病刚好新病又来,现在他担心的是,自己百年后,龟们怎么办?
早上,在峨眉山,我耐心地东扯西想,等着一群睡懒觉的龟。这里有一只是和我有约定的,它会用自己的办法和我相认。一些龟趴在石头上睡,另一些水性高的,则伸出四肢,浮在水里一动不动,连一波水纹也没有。这让我惊奇,它们是如何做到的?有好几秒,我认为它们是死了,一个转念,这是寺院福地,又坚信它们是活着的。在我纠结于龟们生死大事时,它来了。
它个头中等偏大,不肥不瘦,先是从前方的石堆里醒来,然后急速地向我游来,满池生风,水浪一波一波地在池子里散到无限。它游向我的时候,我看到了它的笑意,它那么快乐,泳姿活泼得像在起舞。我安静地回了它一个微笑,我说,“你这么快活?”我赞许道,“你游得很好。”说完我看到了我和它的前世今生,它就像是我曾经的至爱亲朋,这很神奇,不可思议。没有端由,我那么喜欢它的快乐,欣赏它的泳姿。它听着我的赞许,更侧翻着各种角度,驱动着身体,快速地游过长生桥底,往池的另一边游去,尔后它又游回了我的身边,我对它依旧微笑,它安静了下来,像所有它的同类。放生池复归平静。更多的世人拥了进来,我揣了一个佛递交的秘密,藏身在人群里满足而去。
山高水长地,我奔波了那么长的岁月,抵达了这个早上。我不知道,佛安排我相认的,是不是我家灶膛里那只受火刑的龟。我希望它是。它就该是。这个念想让我的心头,开出一朵白莲花来。哦,永远的万年寺。
植物四章:共生的恩典
花生
大地万物,人能够相遇相知的,很是有限。
为人者,总有一些与某物的初见,是要起惊动的。行世经年后,细细分辨,这种“惊动”,和与某些人的初见一般,回响也是大而持续的。
人和物的缘分,有时并不浅于人和人的缘分。
大约四五岁,我第一回见到花生。
我和它的初见,很有几分庄仪。其实,说“庄仪”,言重了。真实的意谓,花生于我,更像是一种侵入。没有道理,不由分说,长驱直入。
过年,跟几个小伙伴在我家新屋边上的垃圾堆玩,齐力找散鞭炮呢。有小男孩“三仔”(或者是“细哥”)流着鼻涕,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灰褐色的肾形果子,求让我吃。
贫家孩子,过年的果子其实不易到手。他是难得的大方,有不自知的,喜爱小女孩子的意思在里头。
我不肯。看了看他手中物,犹犹疑疑地摇头。脏脏的小手想伸出,终于又没。不是矜持,是胆小。
从来没见过的东西呢,谁知道是怎样好或不好的滋味?年岁小,对自己却也是万分地生着爱惜。我的拒绝,有着对自身生命的本能保护。
终于是经不住食诱,还是吃了。或者还是三仔细哥哪个逼我吃的呢?记不得了。
边吃边说不好吃,第一口,似乎是吐了出来。实在是与想象落差太大。
再吃,嚼来嚼去,品不出想象的味道来。孩子的舌尖,是喜欢在浓烈的味道中寻找快乐,甜酸苦辣都是可以的。以花生内敛朴实的果香,要一见钟情,并不容易。
事实上,从此往后,我对花生的感情,一如对个熟人,平常之极。谈不上喜爱,也不是不喜。遇上了,吃上几颗,算是一个招呼。不遇,也不会生出想念。
反而是此一番花生对一个幼女的惊动,在记忆中大过花生本身于我的价值。
要到许多年后,我才又记起了那一回种花生。
我十八岁那一年,亲手锄草、垦荒、整土、播种、收获、晒收成,一应农务流程,全都经历。
那一年春天,在气象站,不知是谁的提议,说要围着一亩见方的观测场垦出点地来,种点私菜什么的,居然被同意了。
其实,观测场的存在是很有讲究的,对环境要求高,周围多少距离内不得有高的建筑,不得有此样那样。但是菜蔬不一样嘛,它们矮,又不会影响通风和小环境。换句话说,取气象数据不会受影响。
就这样,年纪最小的我也分到了五平方米大小的一块地。
这大概是我此生唯一拥有于名下的一块地了。
我不肯要。我不会种菜,也不需要菜,我吃食堂呢。
但是,有热心的彭姓师傅让我一定要下来。他说,不种菜,种点花生也是好的。种花生又不麻烦,这里是沙洲地,土肥,种下就有得收。不会,我可以教你。
他果然教我垦荒整土,种下了花生。与其说,种花生让我体会农活稼穑的劳苦,不如说,这里面有对亲手植下生命,期待生命生发的兴奋和好奇。
从花生下种这日开始,我的魂就系在那块小小的地里了。早早晚晚,流连探望。每一夜入眠之前,都有一番翌晨会在地里看见什么的先期想象。花生却不完全按着人的心意成长,有时如了愿,多数时候又让我怏怏失望。
破土,发芽,分蘖,开花。每一点新的发现,对于我都是一番喜不自禁的“惊动”。那是一个好年华的青春女子,和花生们开玩的一场游戏。与人和人的游戏有所不同,人和物的游戏,是各按各的规则行局,各得其乐。花生在成长中彰显了生命之力,我在打量花生成长的过程中,收获了心中期待如愿落实后的愉悦。
岁浅不知物厚。我那时入世不深,对人世和未来有着忐忑的打量,心张得很大,胸怀却又很小。又哪里能够沉下心来,看懂地里的花生对于我的“惊动”,实则是生命和生命间的呼应和敬畏呢?
花期好长啊,竟有两个月。那黄黄的藏于花生叶腋下的小花朵,先是向上长着,渐渐地,就转身向下,插进土壤中了。
等花针全部插入地下后,期待变得有些煎熬。天气一天天热了起来,蝉儿已出土挂在高枝上唱歌了。花生呢,地上的苗叶由浅绿转向苍绿,再到老绿。地下酝酿的奇迹,我却一点也看不见了。房前树上的蝉鸣,听起来让人心烦。我连续多日,都没有去地里探访花生的心思。
到了八月,叶子黄绿了。有一天,师傅说,可以拔花生了。
云破天开。那一日,我好像是接到了一张大赦通令,它意味着,一切的隐忍和等待,都要见分晓了。
土壤肥沃,花生果繁多而饱满,满满一铁桶,泥土的清香和果香扑面,放在简陋的闺房中端详半天,是想象中的回报。我不会像现在这样想,我不会想到那是自己亲手栽培出的“生命”。
又几年后,我养育了一个女儿。为人母者,端详着女儿生命的日日变化,沉湎于血脉传续中的“日月惊动”,在很长的岁月里,我忘了种花生的事。
又很多年后,女儿长大了。生命与生命间的“惊动”越来越小了。我突然记起了人生中唯一的一回种花生。我想起那一段与花生共生的点点滴滴,清晰透明,触手即是。不可思议,胃竟起了痉挛,一阵一阵的。是不小心勘测到一些人世真相后,生理上所起的真实反应。
谁能相告,养大一个自己的孩子,与养大一群植物的孩子,在生命相续的进程中,在上天眼里,是否价值同等?
其实,我是在渴望,再有机会,可以亲手植下生命之芽,去端详和体验生命的勃发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女人亲历种植和养育,都是莫大的荣光。
木槿花
天光初起,鸟叫不歇。又是一日非晴非雨。我推窗看下去,见到楼下花园,有粉色的木槿开着,心里并没生出照面新初花容的欢喜。
木槿花多色,紫、粉、白三分天下。不得趣的事情在于,现今城里头,公园道路中,用了作花篱的,多是紫粉木槿。偶遇白木槿,那花蒂处还晕了几抹红,像蚊子血一样令人心乱。紫和粉,本是很女性化的娇弱温柔清丽,但若着在木槿上,竟是暧昧不堪,像一群化了妆的三姑六婆,令人看着不快。
我犹见,有人用大把的文字和情怀,歌颂着一朵紫木槿,真是为他强壮的审美叫好。
城里空气脏,那木槿叶本不细腻,着附了灰尘看着难喜。花朵也一样,紫花粉花,脏脏的感觉,离干净差得很远。我对一切有生之物,包括人,可忍其不美,可容其不青春,唯独容不下不干净。干净,内外兼修,是一种为生的境界。
话转回。不种白木槿,不知是否与此有关?为着更大的私心和爱惜吧?清纯的白木槿,在城里实在找不到生存的去处。
我喜欢的,是纯白木槿。
它花瓣有十枚,光洁白润,丰腴无骨,有数条深深浅浅的花络自花蒂处往外顺开。花朵正中,有那雄性花丝数根,烘托淡黄粗壮的雌蕊,伟伟立哉!它们的存在,使得看似纯洁的一朵花儿,带了几分隐秘的性感,像极那及笄女子,惹人欲爱犹怜。
白木槿于乡间常见,又纯朴好长,不娇气。农家随意无心,常用来作了菜园子的篱笆。往往是今年随手插了几枝,明年就是一道结实的花篱,白绿相间,点缀着乡间本已富裕繁生的好风景。
我人小,睡眼惺忪中,不是被母亲赶去池塘洗衣服,就是被父亲赶去菜园摘几个辣椒,几根香葱,或者一条鲜嫩的丝瓜,煮面条用。
那时的村子,空间错落,菜园子跟房子一样多,一栋房子配一个菜园还有富余。一路走过去,满眼都是木槿花。这时的花朵,绽放得真是动人,噙了朝露,披了霞光,花姿盈盈,在苍绿青翠的木槿叶衬托之下,楚楚花容尤为我爱。
记得,每一个清晨,我与木槿的照面中,总有无可语诉的欢爱喜悦,那情愫不浓不烈,似深犹浅,说厚却薄,只是暗暗的流转,有千娇百媚的清欢纯爱。像遇着一个让人心动的好少年,两相对视,眼波交会之际,又无语默默掩笑而过……
一个可以说出的秘密就是,每一次照会木槿花,都会带来一天想唱歌起舞的好心情。
可惜的是,我人生中最恰当的年华,从来没有遇着一个“好少年”。小河对我只会嘲笑讽刺不歇。金生胖子一向对我拳脚相向。李晚生长得高大,也真心护我,冬天的手炉,宁愿自己冷得哆嗦,也要舍让给我取暖。几颗煨黄豆,我吃大半。可惜,他总是抽鼻涕,读书又笨。家里还很特别,竟然有南方人闻所未见的高头大马。有马的人家,真是怪怪。同桌段思奇,生着一头卷毛,长得很漂亮洋气。可惜,他家早上吃馒头,工人子弟嘛,高高在上的公子哥儿气,我尚不及。
算了,旧事不提。
木槿花可食,故而每道菜篱前,总能遇见老幼提了竹篮,一朵一朵地,小心采撷。有些木槿年久,长成了树形,花开满枝手不能够,有人就用了细竹,前头绑了小铁钩,朵朵钩下来。
我打身边经过,见那篮中铺满,全是华时木槿,水灵清丽,还好好地颤动着,心里就也起颤动,不与人告。无人可告。
花朵采回家,一般就是素炒来吃着,油少放盐少放,一撮姜粒,几粒葱花,清甜柔韧,汁汤多而鲜美。也有用来打蛋汤,玉一样的花瓣,浮在清水中,叫人不忍吃下。
父亲口味正道不偏,木槿在他眼中不是菜蔬,故而我小时无有食花口福。要到很多年以后,我身为主妇,有了安排家人餐桌的权利,木槿才能被我当了餐桌菜。
可惜,城里的白木槿难遇。偶尔有郊外老妪,采了自家房前的花朵,蹒跚而来,不多,太少,篮中只那盈盈一握。碰上了,我任其开价,只管欢天喜地买下,一是为着人初时的那点慰藉,二是为着对老妪的感激。是她的辛苦,才让我有了回去从前情怀的可能。
木槿花朝开暮落,生命比朝露长些。每回太阳落山,背了书包,蹦蹦跳跳再打菜园边过路,见那高枝上,花朵渐萎,一颗欢快的心,顿然就沉寂了下来,是不明白,也不舍得,这么美的花朵会死得那么快?最伤感的,是那有月光的晚上,看了露天电影归家,一路人声喧哗中,不小心一个扭头身边菜园,望见月光下那委顿低头的木槿,小小的心,就生出歌哭的惆怅。
人世很深,悠悠生长着太多秘密。一个孩子,在生命的秘密间四顾茫茫,怅然无依。要到现在,我才能确认,所有可以自知的“孤独”,其实源自读不懂身边的生命现象:出生,成长,盛大,凋零,入死。无计挽留。
我在人世最早经历的“伤别离”,大约就是关乎木槿花。历一番检索,我简直被自己对木槿的情感打动。那么诚实朴素,发乎本心自然,一丝强说愁的做作都不带。
单朵木槿花虽然活得短促,然而群族花事旺盛,每个清早,都是轰轰烈烈悄无声息地迎向世人,一茬一茬的,有着前仆后继的惊心动魄。粗心的人,会忘了她们在星月之下的默默凋萎,以为那眼见的蓬勃,是一种永生。
而木槿的确是活得很久,近乎永生。
《诗经·郑风》云:有女同车,颜如舜华。有女同行,颜如舜英。
舜华,舜英,指代很貌美的女子。但是,她们是木槿花的芳名。从来没见哪一种花,有如木槿,芳名几十种:日及、日槿、猪油花、打碗碗花、榈树花、篱障花、清明篱、白饭花、饭汤花、鸡肉花、顺花、朝菌、朝蕣、椴、榇、藩篱草、槿树花、平条树花、木桂花树、菜花树、篱沿树、金漆树、白布篱、灯盏花、暮落花……
但是,哪一个名字,都不及舜华,舜英,叫起来有古雅文气的芬芳。古人是怎样的情怀,把遍布乡野的普通花朵,要叫得如此动人永生?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有女同行,颜如舜英。诗经朗朗,遥遥太息。轻轻一句诵读,就见那远古时的木槿花,历尽数千载日月,温温柔柔,清清纯纯,壮美辽阔,开在了眼前。
年幼若愚。我哪里能知道,一朵最平常的花,亦可以活过千秋万代?
南瓜
午饭无有落处,想到食堂。
先问菜。答有南瓜。
斯时,南瓜正是当季恰好的甜嫩水灵,有田园菜蔬的正宗清香,口感自然纯粹。不似那反季的菜物,吃来口感别扭纠结,让人每每对旧时菜蔬生出怀念。
这时的小南瓜,让人的胃不是活往昨日,而是活在当下。
可以吃在当下,在今天,竟也是一种奢侈。至于明天吃什么,明天的“南瓜”滋味如何,已经不敢多想。对于食饮中的“正宗纯粹”风味,智者的态度也只能是,遇上一回是一回,吃得今天是今天。
这个时代,变异坠落的,已不仅仅是一菜一蔬。
有孩子遇活鸡不识,父亲告诉他这就是鸡,他说父亲骗人。因为孩子只认得超市中被斩了头的鸡。
我居地范围现在四五十岁的一批人,说起小时候的“辣椒炒鱼”,无不怀念叹息,满口生津。
我也不例外。
那是一道多么令人不舍得放下筷子的开胃好菜!快出锅时浇点自家米醋一焖,鲜香辣美无语可传,非亲自吃过者,不可“拈花微笑”。
到了今天,此辣椒非彼辣椒,此鱼非彼鱼,要自家孩子爱上“辣椒炒鱼”,很难!我们也无力让他们相信,曾经有一些滋味,不是现在的样子,而是另外一种样子!这些滋味飘散在过去的人间,飘散在旧时的布衣餐桌上。我们没有魔瓶,无能将这些滋味收纳。否则,在今天,我们尽可以学了那神仙,将瓶塞一抽,滋味袅袅,诱众生无数,神颠魂倒。
我每每在这件事上困惑很多:仅仅几十年时间,到底是为什么,让人类在作践物种的同时,也作践了自己的胃?
这个话题让人无助,不便深入。
我因为爱小南瓜,就留在了食堂吃饭。
不料,师傅口味重,把一个我有所期待的,“清欢”盈盈的小菜,做得色重味浓。形状不对,切成了拇指粗的棒条状。酱油,红椒,不要钱似的,又放得很是大方。我端着一碗黑乎乎的菜,几令欲说无语,失望到“欲哭无泪”。
小南瓜最好的吃法,是什么佐料都不放,少油少盐,切成细细的丝,几下翻炒出锅,那色泽青绿中带了嫩黄,撒少许葱花,滋味清洁爽口,如此,才能葆有上天赐予的物之本味。
除了小南瓜,老南瓜,南瓜花,南瓜藤,南瓜籽,都是小户人家的敬爱。旧时江南农家,厅堂正中有长条供桌,上供天地君亲,下陈十几数十只金黄南瓜,从秋冬到初春。于布衣柴门,南瓜就像是菜园中供养的观音娘娘,慈悲温暖,处处相帮着穷苦困顿的日子。
就连南瓜叶,也是环保的清洁剂。在村里,我总见前屋后邻,每每在洗脸水泼出的同时,顺手在屋前摘了一片老叶,在盆中转了几转,脸盆就干净如新了。老南瓜叶用来擦洗茶杯,也是甚好。
从前我家门前屋后有荒闲地。年年的年年,父亲总是要在其上刨出几个土堆,土堆中间挖了洞,埋下三五颗南瓜籽。过些时日,那南瓜种子破土,有圆圆绒绒的两片芽叶,噙了两片籽壳,娇美非常,带些害羞之意来与人世照面。
我那时小,心中却也有了对别类生命的喜爱非常。总是傻愣愣地,趁没人际,蹲在南瓜堆旁,端详打量那初生的瓜苗,盯着它的娇小,想着几个月过后那硕大的金圆南瓜,觉得不可思议,真是惊叹又惊叹。
我从来没跟父亲讲过,他种下的南瓜,已不止是南瓜。于一个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那是一场又一场对奇迹的专心等候。
南瓜长起来真是很快,蓬蓬勃勃,一不留神,就像一片火一样,把屋后的空地全占满了。有几个南瓜堆,就有几片火苗。到最后,火苗相舔缠绵,已分不出甲乙丙丁。
黄艳的南瓜花开了,多数不结果。不结果却也不浪费,总要被主人家摘去当了菜吃。我现在,每回在菜市遇了南瓜花,多贵都不管,买下一把回家炒来吃,少许油盐别无他物,贪的是它那天然滋味,湿软浅糯中有着清淡的薄甘。
南瓜花是雌雄同株,但授粉却还是要依了外力。在坐果率不高的年成,我总看见父亲拿了一朵花,给另一朵花授粉。有没有用,就不知道了。
南瓜的果子是顶着花朵生长的。先是小小圆圆的珍珠米大小,然后一天天就不与日同了。待长到拳头大小,那深浅不一的瓜纹,透着柔和的光泽,一眼看去,爱煞人。
此时的南瓜宝宝,于我实在是一种诱惑。真的不是坏心,只是被一种美物引诱,我每每在无人处,总爱伸出小手,用指甲在瓜宝宝上头刻了一个个月牙印,看那浓如蜜糖的汁液缓缓渗出,心里头是既紧张又狂喜。紧张为何,狂喜又为何,又完全说不上来。
小孩见了未知的美的事物,有探险好奇心生出,大概很是正常。
只是不懂,这样一来就会要了南瓜宝宝的命。
我掐死了自家的,也祸害了左邻右舍的,被告状挨打不计其数。要命的是,下一个年头再来,我同样的错误和惩罚又再一次经历。
那真是着了南瓜的魔。
我家的南瓜,有一年,收获巨丰。那个丰收的场面,多少年来,一直是全家的谜。
那一年,眼看着南瓜宝宝层生不穷,有经验的父亲,为了保住秋后大南瓜的质量和数量,果断地把小南瓜摘下来,一一送人。母亲学校的同事们,在那一年,每个人都吃上了好几回鲜嫩的小南瓜。奇怪的是,即便我们如何大方,那南瓜仙子,比我们更大方,一茬一茬地,不怕苦不怕累,给我们送来南瓜。随便往瓜棚下一个打量,铃铛一样,挂满了眼帘。
到了秋天,南瓜下市的季节到了,那秋南瓜,却照样结瓜不止,老南瓜新南瓜,把瓜棚累得腰都驼了。
父亲连连啧叹,说真是怪事。
我在一边,经历着南瓜疯魔一样的生长,连一个字都不敢说,是有些着吓了。我不是一个笨孩子,但是智识怎么长,都长不及那一年的南瓜。那一场轰轰烈烈的瓜事,把我的记忆,砸出一个大坑。多少年的红尘跋涉,山高水长地走来,那个坑还是深陷于生命中。
那么,我当年的无言默默,是不是就为着今天的倾吐诉说?那一年的南瓜,注定是要借助于一个亲历者的文字,活得更久远?
那一年,像是把我们全家这一生一世的南瓜都结完了。从那往今,父亲的南瓜,结得总是寥落稀少,一株到头,收上三两个就是回报了。
慢慢地,父亲放弃种南瓜了。
土豆
土豆内向,沉静,沉稳。
土豆开花时会有5个花瓣。淡紫,洁白,浅黄,因品种而异。铺散在田野里好像一颗颗星星。
今天,如果有人把土豆花别上头顶,当作时髦高贵的炫耀,必会贻笑世人。但是在18世纪末期,法国王后玛丽·安东尼特,就是如此引领着女人们的时尚。原因在于,那时土豆刚被一名药剂师引进,全法举国不识,奇货可居,很长时间只当作奇花异草观赏。
土豆从颠倒众生的位置沦落于不起眼的超市货架,其命运真是令人嗟叹。植物王国的权力角逐,看来不逊于人类社会的血腥倾轧。
到了近代,土豆改变世界。土豆是穷人的上帝。土豆喂养了欧洲快速增长的人口。土豆促进了西方文明的崛起……
只要稍加留心,人类对于土豆的称美不绝于耳。其实,欧洲人接受土豆经历了两个世纪。
是时,土豆因为长在地下,而被视作跟“地狱”沾边,不洁净,不吉利。法国王后头戴土豆花,更应看作是王室为推广土豆所做的努力。
更有甚者,瑞典为了纪念本国第一个吃土豆者,在哥德堡市中心的小广场上,立了青铜像。他叫约拿斯·阿尔斯特鲁玛。
土豆并不是我的餐桌最爱。
南方的土豆,淀粉少了,脆滋滋的,口感夹生单薄。有一回,在鄂尔多斯吃到内蒙古的大土豆,沙软香糯,厚实丰满,爱得不行,才知道土豆原来也可以有别的味道。
人对食物的感觉很怪,曾经沧海,怎能为水。吃了内蒙古那一程大土豆后,回到南方,就再也没有心思对待土豆了。在菜市场遇了,全然装了没看见。实在没菜挑了,买上一两个备存,搁家里也是一再的不愿做了吃。实在不方便了,才做来对付下饭。
我之所以写土豆,是因为这些日为它所困,茶饭不思。不知不觉地,竟耗尽心力,悄然不知。昨日晚饭时分,在厨房切菜时,竟突然站不住,憔悴到虚脱,四肢冰凉,没有一丝气力,几个小时发不出声。
是低血糖,我早些年的老毛病,已隔八年了。
气血一直到翌晨回复。而体力的耗损,并没有起色。这一回,元气伤大了。
我暗自思量暗自心惊:是不是,人对于物的痴迷,同人对于人的痴迷一样,若是没有个分寸,亦是可以害了健康,甚至于送了性命?
需要交代清楚的问题是,一个并不爱吃土豆的人,为什么会矫情于一颗土豆?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就是莫名所以,欢爱起很多生物来,花草,树木,飞鸟,水禽,凡在视野内的,都有真的大的感情注入。如此,几个月下来,我差不多忘了为人者较于万物的差异,像庄周一样,每每蝶我不分地混沌着,欢乐着,不管不顾地,歌起歌落。
当我不见它们时,自然是清醒的。也就是在这清醒中,觉得只是这样去观赏去打量还是不够,非得要自己能够亲手化育出生命种种,才能慰藉了心中那澎湃爱意。
是一种移情。
这就是为人的好了。情满了,汹涌了,无处盛放了,可以找个别处去寄情,去泄洪。
一朵云爱上另一朵云,可以跑快点与之相会。或者商量好一起化雨而来,在大地的河川里相爱,雨是云的一场又一场私奔。难以想象的是,一朵花爱上另一朵花怎么办?一棵树爱上另一棵树,又怎么办?一条游鱼爱上一只飞鸟呢?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此了!
为人者的优势,在此时就完全出来了。
我当然有过化育其他生命的经历,比如,种植。
我种过一回花生,一回西红柿,一回土豆。再无多了,就三回。
从现在的情形分析,要发生第四回,难度很大。因为我高高在上,离地已有五层楼。更高高在上的,恐怕还有对人世根本的被逼远离。人把自己凌驾于土地之上了,回归的路,走起来就没有那么顺当。
然而,对于土地的爱恋却是生命的宿根灵根,挡也挡不住。现在,此根要发芽破土了。
也因此,就为花生土豆害起了相思。爱的不是它们本身,是种植它们的过程,爱的是因了它们而亲近土地依偎土地的情怀。
是的,我高高在上,我在五楼,深切怀想种下一块土豆的样子,土豆生长的样子,收获的样子。不得不承认,亲手种下一棵土豆,是值得向往的久违的幸福。
那时我新婚,孩子还没出生。房前有一片白杨林。林子很稀,林下是荒草萋萋。想起把荒草除了,把地垦来种土豆,一定不是为着补充厨事,还是因了青春飞扬的岁数上,对“创造”的热心和向往。
那时单位既小,又地远荒僻,眼见事业上无有舞台,一时又找不着更宽阔的出路,就觉得改造一块无用之地,也是暂时不枉费了那旺盛的生命之力。
更大的原因,还可能是因为对土地有天然的情感。这种与生俱来的情感,还没有被后来漫长的摸爬滚打磨蚀消解。一直要到很多年后的现在,我才能再次体会,那种亲眼见到种子化育成果实的一路激动。
我们选的是种下就不用管理的土豆。
那一茬土豆终于没长好。可能是林中光照不足,苗叶疯长,肥旺旺的,养料全给它们占了。那可怜的地下薯块,却是长得瘦瘦巴巴的,叫人看着同情不已。
我们种下了希望,收获的,却有几分失望。翌春,就弃而不种了。放弃比坚持总是要容易做到。年轻是大资本,总觉得可以挥霍处有很多。
接下来,我们就像土豆一样地滚动于红尘。朴素健康,足以感谢天恩。小伤小痛,不足挂齿。
同样是土豆,凡·高却因坚持而成就了大师地位。
《食土豆者》前后画了一个多月,有多次失败。
凡·高想要表达的只是:
我想清楚地说明那些人如何在灯光下吃土豆,用放进盘子中的手耕种土地……老老实实地挣得他们的食物。我要告诉人们一个与文明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所以我一点也不期望任何人一下子就会喜欢它或称赞它。
正是这种情感,使得荷兰乡村布拉邦特的几位农民获得了不朽的生命。
1885年暮春,凡·高对于自然和土地的尊重,确立了他自身艺术史上的里程碑。
土豆不仅喂养了世人的胃,也喂养了人类伟大的艺术巨魂。
化生
所有一切众生之类,若卵生、若胎生、若湿生、若化生,若有色、若无色,若有想、若无想,若非有想,非无想,我皆令入无余涅槃而灭度之。
——《金刚经》
秋深将尽,我去远足,在旷野里见到一棵树。
一树细圆的叶片,正由橙红转深红,叶片间夹生着簇簇白色小果子。这红叶白果在苍翠的大自然映衬下,格外好看、明艳,牵移着我的视线。
我认识这棵树,它叫乌桕。它立在我的眼前,就像一团火腾腾燃烧。
我端望着它,凝视着它。心头呼应着,也点燃了一把火,跟着它烧了起来,良久不息。
这样的燃烧,没有任何内容。不是悲,不是喜,没有哭泣,也没有欢笑。单纯的,只是一种燃烧,就像露珠一定会挂在草树上,就像鸟儿一定会在天上飞。
我点燃自己,只是希望向树传递一个信息,至少在彼此对视的这一刻,我进入了它,懂得了它,愿意以同样的姿态呼应它。
就这样,一个女人,忘我地,完成了与一棵树的相认,相知,相依,相伴,相通。然后,我心满意足地别它而去。
旷野里,有那么多的树,各种各样的树。即便乌桕,也是屡有能见的。而唯独这一棵,吸引了我,定住了我的目光,留住了我的脚步,唤起了我最幽微的情感,让我在不动声色中,完成了一个跨生命界别的角色转换——变成一棵乌桕树,呼啦啦地在无人能达的秘境里烧上一把火。
我和这棵树,像有前生后世的约定。我见到一棵树,竟有见到自己般的亲切,一时,心意暖融融。
然后,我去了一条碧波荡漾的江。江床壮阔,江两岸是层层叠叠的山,一座又一座。我看见一只大鸟,在江面上空展翅高飞,两岸的青山,就像是列队在为它送行。我昂起头,在一艘小船上目送着它,它比我的船走得更快,很快我就见不着它了。我把眼睛都望穿了,却根本不知它长得什么样。
但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我仰望着它的翱翔,心底也生出了一双翅膀在飞。
在这个片刻,我分不清谁是鸟,谁是我。深秋的一条大江上,遵从神明的旨意,我完成了与一只鸟的相遇,相认,重合,然后是分离。
其实,我相认相合的,不只是一棵树,一只鸟,有时也是一朵不知名的花儿,或者仅仅是某个动物的一双眼睛,有时是一个婴儿,有时是一张老者的笑脸,有时,甚至是寺庙放生池里的一只乌龟。
有一回,我在菜市场遇到一个老汉,缺了门牙,精瘦友好的样子。他在卖蒜。一笑,我的心头开出一朵花;再一笑,我心头开出两朵花。他笑到第三回的时候,我怀疑自己的笑模样简直就变得和他一样了。刹那间,我以为他就是曾经的自己。
那只乌龟么,是在峨眉山顶的山门里遇见的。是一个深秋的大清早,它在我的面前,翩翩起舞了好一会儿。我在《五重奏:一个女人对于动物的书写》中专门写了它。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我是很懂得它的。
还有企鹅,信天翁,骆驼,高速路上夜行的两只猪,等等,这些都被我写到过,相同的经验,类似的相认与相合,总是断续着发生,像是提醒着我这个灵长类的生命,来自何方,又会归于何处。
当一些人已经淡出记忆,一些别界的生命,却在记忆里扎下根来。
生命和生命之间,真的可以跨界往来,无有间隙么?
其实,我最想成为的,是一朵睡莲,一只小鸟,或者一只蝴蝶,或者一尾小鱼。
偶尔,我会拿这样的问题去相扰他人。
我实在很好奇,到底有多少人,如我一样,连做个人类也不安分,总是幻想着自己的另外一种样子?
答案真的好搞笑。有人说想做一头中华沙鸭,因为这是国宝级的珍禽;有人答想做一只老鼠,我大跌眼镜之下忘了问缘由。
最近的一回,有人扯着喉咙说:
小时候,我和一伙小孩老想做一块石头。因为石头永远不会死掉,而且,永远不要为自己辛苦谋吃找穿。
这个答案让我五内俱震。
此前,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一块石头,就是一个万寿无疆的生命。顺着这个起念,我真想回到某个时空,去见见那群孩子,他们是怎么就拾得了如此大的智慧呢?
佛日日夜夜修行,抵达了不生不灭的涅槃之境,只是为着逃离六道轮回。在我的眼里,一群乡村的野孩子,为着逃离人世之苦,选择做一块无烦无忧的石头,与佛的涅槃之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知道那群野孩子,有哪个把初时的佛性,带入了今天?
给我答案的那个人,早就不会想做石头了。他伙同一群人,挖开了许多石头,正指望着石头底下有海量的乌金,可以带来一朝暴富。
而我依然要感谢他讲出石头的故事。这个故事擦亮了我的心。觉海慈航,一块石头,是有光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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