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的《洛神赋》作为我国文学史上一篇璀璨的华章,一直受到人们的推重,对我国的古典绘画艺术史和书法艺术史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曹子建那惊风泣鬼的文学天赋和屈原式的浪漫气质在作品中得以尽情地挥洒,它几乎成为一代诗神曹子建的代名词。尤其是诗人成功塑造的那位超世绝俗的将人性美与神性美集于一身的宓妃形象,仿佛是西方的阿芙洛狄忒(Aphrodite)在东方的洛水之滨冉冉地升起,其深厚的诗学意蕴和奇幻的美学情调,千载以下,仍然令人涵咏不尽,回味无穷。众所周知,关于这篇作品的创作背景,有一个颇为流行的“感甄故事”,“感甄说”即由此产生。本文试图借助西方后解构主义学派的“互文性”理论,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并借鉴时贤的《文选》学研究成果,以充分揭示“感甄故事”的本质,彻底驱散“感甄说”的烟雾。
一
《文选》卷十九《洛神赋》李善注引《记》曰:
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既不遂,太祖回与五官中郎将,植殊不平。昼思夜想,废寝与食。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时已为郭后谗死。帝意亦寻悟。因令太子留宴饮,仍以枕赉植。植还,度□辕。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自云:“我本托心君王,其心不遂,此枕是在我家时从嫁前与五官中郎将,今与君王。遂用荐枕席,欢情交集,岂常辞能具?为郭后以糠塞口,今被发,羞将此形貌重睹君王尔。”言讫,遂不复见所在。遣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珮,悲喜不能自胜,遂作《感甄赋》。后明帝见之,改为《洛神赋》。[834]
从古至今,很多人都笃信这篇《记》(以下称之为《感甄记》),视之为历史事实。如明王世贞(1526~1590)《艺苑卮言》卷三称《洛神赋》“始名《感甄》”[835],而在1943年,郭沫若(1892~1978)写了《论曹植》一文,将“感甄故事”当做史实大加张扬,他指出:“这所谓《记》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书。托梦荐枕,献珠报佩云云,确实是怪诞,不近情理。但子建对这位比自己大十岁的嫂子曾经发生过爱慕的情绪,大约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吧。不然,何以会无中生有地传出这样的‘佳话’?甄后何以又遭谗而死,而丕与植兄弟之间竟始终是那样隔阂?魏晋时代的新人物对于男女关系并不如其前代人或后代人所看得那么严重。例如曹丕为太子时‘尝请诸文学,酒酣坐欢,命夫人甄氏出拜。坐中众人咸伏,而桢独平视’。这足见曹丕、刘桢都相当浪漫。刘桢的态度在曹丕倒满不在乎,却恼了做阿翁的曹操,以桢不敬,几乎处死了他。又如再后一辈的阮籍便坦然与嫂话别,醉卧于当炉的美貌邻妇侧而不自嫌。那么,子建要思慕甄后,以甄后为他《洛神赋》的模特儿,我看应该也是情理中的事。然而道学先生们却一定要替他洗刷,洗刷,洗刷,而加以根本的否认。”[836]此后,虽然遵从“感甄说”并据以立论者不乏其人[837],但《文选》学研究者大都视之为谬说,所以,我们很有必要从新的视角出发并综合各方面意见重新对此加以审查。
从文本的生成机制入手,便可看清《感甄记》的真实面目。细审这篇粗陋的叙事文字,可以发现它明显具有套改《洛神赋》原作的痕迹,我们试对比以下语句:
1.黄初中入朝(《记》)/黄初三年,余朝京师,还济洛川(《赋》)
2.昼思夜想,废寝与食(《记》)/夜耿耿而不寐,霑繁霜而至曙(《赋》)
3.植还,度□辕(《记》)/背伊阙,越□辕(《赋》)
4.少许时,将息洛水上,思甄后。忽见女来(《记》)/臣闻河洛之神,名曰宓妃,然则君王所见,无乃是乎(《赋》)
5.我本托心君王(《记》)/虽潜处于太阴,长寄心于君王(《赋》)
6.羞将此形貌重睹君王尔(《记》)/冀灵体之复形(《赋》)
7.言讫,遂不复见所在(《记》)/忽不悟其所舍,怅神宵而蔽光(《赋》)
8.遣人献珠于王,王答以玉珮(《记》)/原诚素之先达兮,解玉佩以要之。……无微情以效爱兮,献江南之明珰(《赋》)
以上情况足以表明在这一《记》一《赋》之间明显存在着“互文性”(intertualité,intertextuality)关系。所谓“互文性”,又叫“文本间性”,按照西方后结构主义学派的理论,“互文性”是指任何一个单独的文本都是不自足的,它的意义在与其他文本交互参照、交互指涉的过程中产生。因此,任何文本都是一种互文,都是对其他文本的吸收与转化,这种被吸收与转化的文本称为“底文”(soustexte,也就是“文下之文”,又称“互文本”)[838]。著名的叙事学家杰拉尔德·普林斯(Gerald Prince)在其《叙事学词典》中对“互文性”下了一个较为清楚易懂的定义:“一个确定的文本与它所引用、改写、吸收、扩展、或在总体上加以改造的其他文本之间的关系,并且依据这种关系才可能理解这个文本。”[839]《洛神赋》正是《感甄记》的“底文”。没有《洛神赋》那些语句作为“底文”嵌入作品,也就不会生成《感甄记》的文本。这种文本生成机制足以表明《感甄记》确实出于后人之手。
正如论者所言,《洛神赋》情节的现实化倾向虽然在东晋顾恺之(348~409)的《洛神赋图卷》中就已经初露端倪,但依据现有的材料,“感甄故事”在中唐时代才开始广泛流行[840],如唐元稹(779~831)《代曲江老人百韵》诗:“班女恩移赵,思王赋感甄。辉光随顾步,生死属摇唇。”[841]至晚唐时代,著名诗人李商隐尤为津津乐道:
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无题四首》其二)[842]
宓妃愁坐芝田馆,用尽陈王八斗才。(《可叹》)[843]
通谷阳林不见人,我来遗恨古时春。宓妃漫结无穷恨,不为君王杀灌均。(《涉洛川》)[844]
君王不得为天子,半为当时赋洛神。(《东阿王》)[845]
又宋王铚(公元1130~1134年前后在世)《黙记》卷下:
裴铏《传奇》曰:“陈思王《洛神赋》,乃思甄后作也。”然无可疑。……李商隐诗再三言之……商隐《代魏宫私赠》诗先于其下注曰:“黄初二年,已隔存没,追代其意,何必同时,亦广《子夜吴歌》之流变。”诗曰:“来时西馆阻佳期,去后漳河隔梦思。知有宓妃无限意,春松秋菊可同时?”仆意李义山最号知书,意必有所据耳。[846]
裴铏(约860年前后在世)是晚唐时代的传奇作家,《传奇》是他创作的一部著名的传奇小说集。宋李昉(925~996)等编《太平广记》卷三百一十一著录的传奇小说《萧旷》则是“感甄故事”的新变:
太和中,处士萧旷自洛东游,至孝义馆,夜憩于双美亭。时月朗风清,旷善琴,遂取琴弹之。夜半,调甚苦。俄闻洛水之上有长叹者,渐相逼,乃一美人。旷因舍琴而揖之曰:“彼何人斯?”女曰:“洛浦神女也。昔陈思王有赋,子不忆耶?”旷曰:“然。”旷又问曰:“或闻洛神即甄皇后谢世,陈思王遇其魄于洛滨,遂为《感甄赋》。后觉事之不正,改为《洛神赋》,托意于宓妃,有之乎?”女曰:“妾即甄后也,为慕陈思王之才调,文帝怒而幽死。后精魄遇王洛水之上,叙其冤抑,因感而赋之。觉事不典,易其题,乃不谬矣。”[847]
在这篇作品之后,有附注曰:“出《传记》,明抄本作出《传奇》。”而明陆楫(1515~1552)编《古今说海》卷二十二则题为《洛神传》[848],它与《洛神赋》和《感甄记》均构成了一种互文性的关系。显而易见,唐宋时代的传奇作家已经明显表现出将“感甄故事”扩大化的倾向。当然,这种文学创作中的扩大化再生产是我国文学史中的常见现象。如元稹(779~831)的《莺莺传》,王实甫(1260~1336)的《西厢记》和董解元(生卒年不详)的《西厢记诸宫调》,其间的“互文性”关系莫不如此,所以我们很容易发现其语言、情节的相似性。令人诧异的是,这篇传奇中的“洛浦神女”似乎有点“傻”,因为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萧旷所说的“彼何人斯”一句话,本身就出自《洛神赋》,既然如此,“洛浦神女”就不该再以“昔陈思王有赋,子不忆耶”的话语反问萧旷。故事编得不圆,且原谅古人一回。就本质而言,上述两种“感甄故事”文本的出现,实际上显示了曹氏人物以及《洛神赋》在唐代的传奇化倾向,在“互文性”的文学建构中,《洛神赋》为唐代小说家的传奇重写提供了一个创作蓝本。因此,尽管我们不能完全抹杀《感甄记》的文学价值,但可以肯定,这篇作品的叙述并不具有历史真实性。
甄氏《塘上行》[849]与曹植《浮萍篇》[850]的“互文性”关系也足以证明这一点。就考察曹植与甄氏的关系而言,这两首乐府诗乃是最为关键的材料。古代学者大都认为后者是对前者的模拟,如王世贞《艺苑卮言》卷三称子建“以《蒲生》当其《塘上》”,而在《塘上行》诗题下,清吴兆宜(1672年前后在世)注称曹植《浮萍篇》本于《塘上行》[851],朱乾《乐府正义》卷七也说:“《蒲生行浮萍篇》,此拟甄后作也。篇中绝无感甄意,则感甄之说荒矣。”[852]据郭茂倩《乐府诗集》卷三十五,《浮萍篇》本名《蒲生行浮萍篇》,属于相和歌辞[853]。《乐府诗集》卷三十五著录《塘上行》三首,第一首题为魏武帝所作,凡五解,晋乐所奏,在此诗下,有注引清朱乾(生卒年不详)《乐府正义》:“凡魏武乐府诸诗皆借题寓意,于己必有所为,而《蒲生篇》则但为弃妇之词,与魏武无当也,知其非魏武作矣。”朱氏的观点是正确的[854]。第二首题为乐府本辞,郭茂倩解题引《邺都故事》曰:“魏文帝甄皇后,中山无极人。袁绍据邺,与中子熙娶后为妻。后太祖破绍,文帝时为太子,遂以后为夫人。后为郭皇后所谮,文帝赐死后宫。临终为诗曰:‘蒲生我池中……’”又引《歌录》:“《塘上行》,古辞。或云甄皇后造。”以及唐吴兢《乐府解题》:“前志云:晋乐奏魏武帝《蒲生篇》,而诸集录皆言其词文帝甄后所作,叹以谗诉见弃,犹幸得新好,不遗故恶焉。”[855]《塘上行》一诗惓惓于君王,情思缠绵悱恻,字字从肺腑中流出,其语气非常契合甄皇后的口吻。《蒲生行浮萍篇》和《塘上行》都属于歌行体,故就诗体特征和音乐特征而言,这两首诗也具有对应性。《塘上行》和《浮萍篇》都是24句,每6句为一节,我们试将二诗拆分,加以比较,以表明其相同的结构并非偶然的巧合:
1.蒲生我池中,其叶何离离。傍能行仁义,莫若妾自知。众口铄黄金,使君生别离。(《塘上行》)/浮萍寄清水,随风东西流。结发辞严亲,来为君子仇。恪勤在朝夕,无端获罪尤。(《浮萍篇》)[856]
子烨案:二诗皆以水中植物起兴,咏叹无端获罪、远离夫君的悲怨,这六句在其各自所属的诗中,都是统摄全篇的总纲。清宋长白(生卒年不详)已经明确指出这两首诗具有互文性关系:“甄逸女将终,作《塘上行》曰:‘蒲生我池中……’子建伤之,作《蒲生行·浮萍篇》曰:‘浮萍寄清水……’即用其语以命题。不待遗枕之赍而始赋《洛神》也。十年三徙,较诸择枣而啖,尚有斯文一脉在,西堂判日,曹丕降为庶民,甄氏却归子建,地下袁熙当破涕为笑矣。”[857]换言之,子建这首诗的诗题即来自甄氏《塘上行》的首句,而《塘上行》“众口”二句和《浮萍篇》“恪勤”二句,都是指甄氏无端被郭后谗害之事[858]。
2.念君去我时,独愁常苦悲。想见君颜色,感结伤心脾。念君常苦悲,夜夜不能寐。(《塘上行》)/在昔蒙恩惠,和乐如瑟琴。何意今摧颓,旷若商与参。茱萸自有芳,不若桂与兰。(《浮萍篇》)
子烨案:二诗皆表达思君之情,《塘上行》言情直率,《浮萍篇》抒情委婉。
3.莫以豪贤故,弃捐素所爱。莫以鱼肉贱,弃捐葱与薤。莫以麻枲贱,弃捐菅与蒯。(《塘上行》)/新人虽可爱,无若故所欢。行云有反期,君恩傥中还?慊慊仰天叹,愁心将何诉?(《浮萍篇》)
子烨案:二诗皆言新人不如旧人,对夫君反复讽劝,希望君恩重还,和乐如初。
4.出亦复苦愁,入亦复苦愁。边地多悲风,树木何修修。从君致独乐,延年寿千秋。(《塘上行》)/日月不恒处,人生忽若寓。悲风来入帷,泪下如垂露。散箧造新衣,裁缝纨与素。(《浮萍篇》)
子烨案:二诗皆感叹人生的短暂,极言人生的愁苦,而在漠漠的悲愁中,又满怀希望,在衰飒的悲风里,或祝愿夫君长寿千秋,或为夫君缝制新衣,一片怨而不怒的缅邈深情,荡漾在字里行间。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塘上行》与《浮萍篇》具有互文性关系,后者是对前者的模仿,而前者正是后者的“底文”。这种文本生成机制足以表明:《浮萍篇》所刻画的女性主人公就是《塘上行》的抒情主人公——甄氏本人,换言之,《浮萍篇》乃是对甄氏人生命运的暗写。如此看来,“感甄说”确实要“荒”了。同时,以上的“互文性”分析,也足以证实《塘上行》乃是甄氏的作品[859],她作为建安时代的诗人,也应该在文学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曹植《浮萍篇》对甄氏人生命运的暗写并不是孤立的文学现象。他的《野田黄雀行》[860]和《白马篇》[861]可以为他这种建立在“互文性”文学建构基础上的暗写艺术提供有力的旁证。建安二十五年(220)二月,曹操(155~220)葬高陵,曹丕(187~226)继承王位,随即诛杀子建的挚友丁氏兄弟及其男性家属[862]。《魏志·陈思王植传》裴注引《魏略》:“太祖既有意欲立植,而仪又共赞之。及太子立,欲治仪罪,转仪为右刺奸掾,欲仪自裁而仪不能。乃对中领军夏侯尚叩头求哀,尚为涕泣而不能救。后遂因职事收付狱,杀之。”[863]曹植在《野田黄雀行》一诗中委婉地叙述了这一人间惨剧:
高树多悲风,海水扬其波。利剑不在掌,结友何须多!不见篱间雀,见鹞自投罗。罗家得雀喜,少年见雀悲。拔剑捎罗网,黄雀得飞飞。飞飞摩苍天,来下谢少年。
对这首诗,黄节(1873~1935)注曰:“诗中篱间雀,疑即指仪;少年,疑即指尚。当仪之求哀于尚,而尚涕泣,犹少年之悲雀也。植为此篇,当在收仪付狱之前,深望尚之能救仪,如少年之救雀也。”黄氏又引朱乾之语:“自悲友朋在难,无力援救而作。风波以喻险恶,利剑以喻济难之权。”[864]这些解释都是非常中肯的。而《白马篇》的创作原型则是曹彰(?~223),此事由徐公持发明之,通过《白马篇》与《魏志·任城王传》的“相互印证”,他指出:“此诗的创作原型确实存在的,他就是曹植的亲兄弟——曹彰。……应当说,《白马篇》全诗的内容基本上都包含在曹彰传里了,若把‘幽并游侠儿’换成曹彰的名字,此诗也能够读通。曹植只是为了某种原因,不便直写曹彰,把他的名字隐匿了,化之以‘幽并游侠儿’。……在曹操的诸多公子中,曹植人缘颇好,不过与他最相知的就属曹彰。史载曹操临终时曾驿召彰,彰自长安驰赴洛阳,未至而操已崩。后彰谓植曰:‘先王召我者,欲立汝也。’……清楚地显示了在曹植与曹丕的夺宗斗争中,曹彰是站在曹植一边的,他们间的关系非比寻常。曹植写首诗颂扬一下他的战功,原无足怪。若再考虑到曹彰此次北征,在当时确实影响很大,还曾得到曹操本人的夸奖,说‘黄须儿竟大奇也’,那么此诗之作,就更是平常事了。”[865]徐氏的论析是相当精彩的。《浮萍篇》也正是以暗写的方式表达对嫂子甄氏的悲剧人生的深沉咏叹。
二
“感甄故事”并不具有历史真实性,我们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求得证明。
首先,《感甄记》叙述的故事,在我国中古时代的文献中绝无任何记载,不但直接的记载没有,间接的反映也没有。尤其是陈寿(233~297)的《三国志》和裴松之(372~451)的注,前者成书于西晋时代,后者成书于刘宋时代,竟然无一言涉及此事,这是最值得关注的情况。然而,《三国志》卷二十九《方技传》所载:
帝复问曰:“我昨夜梦青气自地属天。”宣对曰:“天下当有贵女子冤死。”是时,帝已遣使赐甄后玺书,闻宣言而悔之,遣人追使者不及。帝复问曰:“吾梦摩钱文,欲令灭而更愈明,此何谓邪?”宣怅然不对。帝重问之,宣对曰:“此自陛下家事,虽意欲尔而太后不听,是以文欲灭而明耳。”时帝欲治弟植之罪,逼于太后,但加贬爵。[866]
却足以表明曹丕欲治曹植之罪,实与甄氏无关,否则,来自太后的压力就不会起到保护曹植的作用,曹植必死无疑。甄氏比曹植大10岁,在建安九年(204)八月她嫁给曹丕的时候,曹植还是一个13岁的孩子[867],所以“魏东阿王汉末求甄逸女”的说法实在荒唐可笑。而后来曹丕、曹植为争立太子的问题,关系一直很紧张;尤其是在曹操去世,曹丕称帝以后,曹植过着囚徒般的日子,一直被地方官吏监管,乃至缺衣少食,病弱不堪,其保全生命尚且有赖于母亲卞氏的呵护,如《世说新语·尤悔》第1条所载:
魏文帝忌弟任城王骁壮。因在卞太后合共围棋,并啖枣,文帝以毒置诸枣蒂中。自选可食者而进,王弗悟,遂杂进之。既中毒,太后索水救之。帝预敕左右毁瓶罐,太后徒跣趋井,无以汲。须臾,遂卒。复欲害东阿,太后曰:“汝已杀我任城,不得复杀我东阿!”[868]
在这种情形之下,如何开展叔、嫂恋?又怎敢将“叔嫂隐情”写入诗赋授人以柄?曹丕的文学成就虽然与曹植有天壤之别,但也是一代文学名家,有什么文章信息他读不懂?所以,宋刘克庄(1187~1269)《后村诗话》前集卷一指出:“《洛神赋》,子建寓言也。好事者乃造甄后事以实之,使果有之,当见诛于黄初之朝矣。唐彦谦曰:‘惊鸿瞥过游龙去,虚恼陈王一事无。’似为子建分疏者。”[869]清潘德舆(1785~1839)《养一斋诗话》卷二也指出:“子桓日夜欲杀其弟,而子建乃敢为‘感甄’赋乎?甄死,子桓乃又以枕赐其弟乎?揆之情事,断无此理。”[870]朱乾《乐府正义》卷十四更鲜明地指出:“按《文选·洛神赋》注载子建感甄事,极为荒谬。……袁熙之妻也,思王求之,五官中郎将求之,然犹曰‘名分未定也’,迨名分既定,则俨然文帝之妃,明帝之母也,而子建犹眷眷不忘;子建在当日亦以文章自命者,奚丧心至此?且文帝独非人情乎,何为而赉以甄后之枕,及《洛神赋》成,居然敢以‘感甄’为名?……庶人之家,污其妻与母,死必报;岂有污其兄之妻而其兄晏然,污其兄子之母而兄子晏然,况身为帝王者乎?”[871]这些意见也都是非常中肯的。
其次,从《文选》的版本系统看,《感甄记》的出现也颇为蹊跷。这篇文献只见于南宋淳熙八年(1181)尤袤(1127~1194)刊本李善注《文选》,六臣注本系统的《文选》均无此文。查检日本足利学校藏宋刊明州本六臣注《文选》卷一九《洛神赋》,在曹子建名下有这样一段文字:“翰曰:魏曹植字子建,魏武帝第三子也。初封东阿王,后改封雍丘王。死,谥曰陈思王。洛神,谓伏羲氏之女溺于洛水为神也。植有所感,托而赋焉。”在这段注文下,还有三个小字:“善注同。”[872]意思是说,李善的注与此相同,而并未提到《感甄记》。韩国奎章阁本《文选》也显示了相同的情况[873]。但涵芬楼所藏宋刊本《六臣注文选》无此三字[874],而仅有“翰曰”云云。“翰曰”的“翰”是唐人李周翰(生卒年不详),他是唐代注释《文选》的“五臣”之一。这种情况表明,李善的《文选注》本来没有这篇《记》,是后人传刻《文选》时增添上去的。清胡克家(1758~1817)《文选考异》卷四“《洛神赋》”条指出:“此二百七字袁本、茶陵本无,案,二本是也。此因世传小说有《感甄记》,或以载于简中,而尤延之误取之耳。何尝驳此说之妄。今据袁本、茶陵本考之,盖实非善注。又案,后注中‘此言微感甄后之情’,当亦有误字也。”[875]胡氏所说的《感甄记》见于明陈耀文(约1522~1619在世)《天中记》卷二十一[876],应当是依据掺入李善注的《记》辑录的。而这篇《记》混入李善注,也并非尤袤造成的结果,因为正如王晓东所言,宋人姚宽(1105~1162)在《西溪丛语》卷上已经转引了这段文字,当时尤袤刊本《文选》尚未面世。姚宽还指出,《洛神赋》“怨盛年之莫当”,此句下有李善注:“盛年,谓少壮之时不能得当君王之意。此言微感甄后之情。”[877]而余才林则指出,这一段注语见于现存《文选》各本[878]。宋人喜欢在书上写批语,这段话可能就是宋人的批语被刻工误刻入书的,类似的例证在日本金泽文库所藏南宋刻本《世说新语》中有很多[879]。王晓东也指出:“《文选》尤刻本的李善注文,时有后代读者批注窜入的现象存在。如卷16《闲居赋并序》作者潘安仁下注曰‘晋武帝时人也’六字,就显然不是李善的注释。因为按照李善注的体例,对于同一个作家,如果前文已经注释,后文就不会重复作注。……现存《文选·洛神赋》李善注中,作者下‘《记》曰云云’和文中‘此言微感甄后之情’之注文,似亦当作如是观。”他的解释是非常准确的。此外,《感甄记》的出现不符合李善注《文选》的通例。王晓东指出:“《洛神赋》作者曹子建下引《记》曰云云,与李注体例明显不合。通观《文选》李注,对于首次出现的作者,李善往往引录史乘,予以介绍。而《洛神赋》正是《文选》收录曹子建的第一篇作品,李善怎么会违背自己的注释体例,不去介绍作者,反而征引《感甄记》,揣度作品的创作意图呢?”随后,他又举出奎章阁本《六臣注文选》(参见上文)以说明“个中缘由”,其立论亦坚实可信。[880]
以上多方面情况咬合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关于“感甄故事”和“感甄说”问题的完整的证据链。因此,如果将《感甄记》的叙述视为史实,实际上就无异于将《三国演义》的描写视为史实,李义山一类的诗人可以如此,我们却不可以如此,治中古之学者,必须深明这一点。所以,我们今天研究、评价曹植和甄氏,也就不能以《感甄记》作为历史依据,这就像我们研究三国史不能以《三国演义》作为历史依据一样。曹植的人生之舟本来就承载了太多的苦难。建安二十二年(217),曹植的长女金瓠死亡,妻子崔氏因偶尔穿衣不当被曹操赐死;建安二十三年(218),侄子仲雍、曹整死亡;建安二十四年(219),女儿行女、弟弟曹均死亡;建安二十五年(220),父亲曹操病逝;不久,又有一子死亡[881];黄初二年(221),嫂子甄氏被冤杀[882];太和四年(230),母亲卞氏去世[883]。这一切都是曹植的人生不幸,对他的心灵都有极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在他的文学世界里经常可以听到痛失亲人的悲声,包括对曹丕的深切哀悼[884]。然而对这一切,“感甄故事”的创造者和“感甄说”的尊奉者似乎都是视而不见的。其实,对曹植而言,甄氏是他的亲人,而不是情人,和当时的许多皇亲国戚一样,他对这位美丽、贤德的嫂子非常尊重,也非常喜欢,子建《浮萍篇》与甄氏《塘上行》的互文性关系足以表明这一点;由此我们可以推测,甄氏对曹植的才华也可能非常欣赏。他们之间的关系至多如此。潘德舆指出:“子建人品甚正,志向甚远,观其《答杨德祖书》,不以翰墨为勋绩,词赋为君子;《求通亲亲表》、《求自试表》,仁心劲气,都可想见。即《洛神》一赋,亦纯是爱君恋阙之词。其赋以‘朝京师,还济洛川’入手,以‘潜处于太阴,寄心于君王’收场,情词亦至易见矣。盖魏文性残刻而薄宗支,子建遭谗谤而多哀惧,故形于诗者非一,而此亦相类也。首陈容色以表其才,次言信修以表其德,继以狐疑为忧,终以交结为愿,岂非诗人讽托之常言哉?不解注此赋者,何以阑入甄后一事,致使忠爱之苦心,诬为禽兽之恶行,千古奇冤,莫大于此。”[885]清方东树(1772~1851)也指出:“陈思天质既高,抗怀忠义,又深以学问,遭遇阅历,操心虑患,故发言忠悃,不诡于道。情至之语,千载下尤为感激悲涕。此诗之正声,独有千古,不虚耳。”[886]这就是曹植的人品和诗品,所以,谢灵运、锺嵘等人都将曹植视为诗圣。而在我国文学史上,曹植也确实是继屈原之后的又一位伟大诗人,他的出现,构成了从屈原到陶渊明的关键一环。
总之,对曹植而言,拙劣的“感甄故事”以及由此滋生的“感甄说”都不过是佛头着粪而已:这是对崇高的消解;这是对光明的遮蔽;这是对神圣的摧残;这是对永恒的破坏。但就互文性的文学建构而言,这又是一个比较典型的个案,其荒谬不经的本身也有一定的研究价值。而事实上,从互文性的视域切入中古文学的绚丽世界,我们将会有更多的创获。
(本文原载《文艺研究》2012年第3期,收入本书时有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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