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第二本书。在我写这篇序的时候,我和我的编辑沈路甚至没有想好书的名字。沈路说,一定要起一个响亮的名字,让大家记住我的书,记住我。
然后我们一起选封面、选插图,把它做成一件十分漂亮的艺术品。
其实,这也许不是我的初衷。
我喜欢的一位作家说:“我没有粉丝,我有的是读者。”
我因为这句话爱了他很久,当然直到现在也没法不继续爱下去。不是因为他是他,而是因为他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令我着迷。
于是,一个人读一本书,因为这是某一位作家写出来的,变成了离经叛道。我们把它反过来说,一个人读一本书,读两本书,读三本书,能从文字的巧妙之处与所表达出来的细微感情上判断出来这是同一个人写出来的。
嚯!我觉得这太棒了。
我在写这一本书的时候,远远比写第一本书的时候痛苦得多。我的一位作家朋友韦娜帮我分析,说也许我是在这些故事上下的功夫更深了。
我想了想,不尽然,却有道理。
我经常在深夜和周末写东西。
错了,我一定是在深夜和周末写东西。
我平时有自己的工作要做。周一到周五,早上八点半到下午五点半,有的时候会到更晚,有的时候周末要加班做这样那样的工作。
后来我养成了深夜写文章的习惯。
你也可以试一试。在夜里,别捧着手机,关了电视,大脑飞快运行的时候,你最想做什么。是不是这一天发生的好的坏的真诚的烦心的事情都在你脑袋里面循环播放了一遍,跟放电影似的?
这种时候就是我第一下敲动键盘的瞬间。
扯远了,再扯回来。
我想说的是,我写稿痛苦的原因应该是有两个方面的,一个是在回忆和构思方面,大脑需要承载太多的东西,一个好像有点不够用。再者就是,深夜里写稿子,实在太困了。
大部分时间我坐在电脑前两个小时一个字也写不出来。
我在写《曾经是火车司机的人》这一篇文章,写了五千字足足花掉十一个小时。我坐在咖啡馆里点了一杯焦糖玛奇朵、一杯港式奶茶、一份比萨,合上电脑的时候咖啡剩一半、奶茶剩一半、比萨剩更多。
进咖啡馆的时候是白天,从咖啡馆出来,已经是深夜了。看不见星星和月亮,也许它们出现了,但被我遗忘了。
打火开车,电台里放的是小新哥的《城市夜未央》。只记得小新哥的声音低沉好听,具体在说什么,也记不得了。
我能记住的只是收停车费的老大爷眯着眼睛数停车票数了很久,后面的车一直按喇叭,老大爷抱歉地冲我笑了一下,说:“慢走。”
我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主人公狼哥在钓鱼。我告诉他:“我在写你。”狼哥给我看他新买的鱼杆和钓上来的鱼,装了满满一桶。其实我不关心这个,我只关心,你当火车司机那些年,都经历了些什么。
那一刻狼哥也不关心我写了些什么,是把他写得更帅了还是更有钱了,他只关心他钓的这些鱼。
此前我在写我的哥哥小雨的时候,我没有征求他的意见。打开电脑噼里啪啦乱敲一通,再一整页一整页地删掉。
因为我太熟悉他了,我写的每一段文字,都好像是小雨站在我面前给我演绎,举首投足,都是小雨,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也都是小雨。
我删了它们,它们也许真实,但并不重要,我要找出来一些东西——想透过小雨表达出来的东西。
有的时候我常常想,我写这些故事的时候,我从我身边的某一位朋友或亲人的精神与骨髓里抽出最精华或者最混账的东西,我把它们揉碎了、嚼烂了,最后攒成文字来表达出一段平凡普通的亲情、友情或是爱情故事,它给你带来了什么,又从你身上带走了什么。
感动、温暖、柔软、美好、悲伤、心酸、无奈与彷徨,在它们之中,谁来了,又是谁走了。
有人怪我总是把文字与故事搞得很悲凄,把人物写得好像马上就生死离别了,让人不忍心看却又忍不住看下去。
还有的时候我把人物描写得太过粗俗,反复充斥着脏话与很黄很暴力的桥段,当然这些桥段在正式印刷成书的时候有可能被我可爱的编辑沈路删掉。
我想这也许就是我想传达的一种情感吧。
从人类最原始的本能里掺杂一些高贵的东西,在绝望中胡乱抓住一丝希望,在彷徨时偷一些信念回来。
爱中必然有恨,恨中必然有爱。
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我想再说回之前这个主题。
编辑说我们最近几天的主要工作就是想题目。我会好好想,毕竟一个好的题目和封面会给一本书加分。
毕竟它与这一本书卖得好与不好有很大的关系,与沈路的薪水和我的版税有很大的关系。
但这只是一方面。
没有人比我更希望,当你有一天走进书店里,一眼便从展架上看到它,或是沿着书架翻看了很久才看到它。当你拿起这本书的时候,你看第一眼,就喜欢上它;摸一下书封的质感,对它产生浓厚的兴趣;你翻开它,一段一段地读下来,一页一页地看下去,一篇一篇地用心感受,你会爱上它,或是有一点感动,或是难过得泪流满面,我只愿你永远记住这里面一个个平凡得不成样子的人与故事。
然后,它带给你与从你生命中带走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希望它带给你的是你自甘平凡的勇气,带走的是跌跌撞撞闯入一种不属于自己人生的固执。
不管它叫什么名字,它很高兴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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